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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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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生活污水处理

第1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关键词】雅长乡;生活污水;标准

引言

雅长乡新址规划用地范围集中在高程440m~465m低矮山丘及平缓山坡地带,地形开阔,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 新址区内以Ⅰ、Ⅱ1、Ⅲ类用地为主。新址区紧临龙滩水库,附近5km范围内未发现大的滑坡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仅新址上游约0.5km处发育一小规模滑坡体,库岸边坡属Ⅱ类或Ⅲ1类坡,水库蓄水对其场地整体稳定性无大的影响。新址的占地类型主要是疏灌林,油桐林和少量的水田等。

1 雅长乡生活污水处理规划

1.1 排水工程规划

集镇新址场平排水系统采用生活污水与雨水合流制的排放方式,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下水道,集镇道路两侧设雨水口及明沟,高于生活区的山坡周围设排水明沟拦截山洪,场平内排水管网均为钢筋混凝土圆管。

1.2 排水设施工程量表

雅长乡新址排水系统设施工程量,详见表1。

表1 雅长乡新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0t/d)排水设施工程主要材料表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 量 备 注

1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 DN400 m 10

3 砖砌化粪池 个 1

4 污水排出口 个 1

2 服务范围

根据乐业县雅长乡新址总体规划,(2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新址北侧开挖平台前缘坡,主要服务于龙滩水电站雅长乡集镇移民A生活区,其2013年初年人口规模为2200人。而(11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新址东南侧边坡下一坡地,主要服务于龙滩水电站雅长乡集镇移民B生活区,其2013年初年人口规模为1165人。两处所接纳的污水均为生活污水及畜禽废水。

3 工程规模及进出水标准

3.1 污水处理规模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雅长乡新址近期安置人口数量及考虑集镇规划人口综合增长率后,至规划水平年(2023年)及污水处理厂设计的人口为A生活区2600人、B生活区1438人。

目前集镇迁建新址建筑物内部基本配置给水排水设备和淋浴设备。参考GB50013-2006(2011年版)《室外给水设计规范》【2】中生活污水量标准分区和卫生设施配置情况,综合考虑集镇公共建筑用水量和部分地表水水量及当地实际情况,给水定额与生活用水规划定额一致,取100L/人・d。同时根据GB50014-2006(2011年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生活污水排水定额参照当地居民生活综合用水定额的80%计算。考虑到合流制排水系统的特点和集镇现状,集镇排水管网改造为截流式合流制,旱季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污水处理厂对部分合流污水(初期雨水)进行截流处理。小城镇合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倍数应根据旱季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放水体的条件和环境要求、气候、水文、经济等因素合理确定,宜采用1~5。本工程根据雅长乡雨污水管道建设现状,取截流倍数为1,集镇旱流及合流污水计算见下表,确定新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0t/d(按2023年人口总计),雨污合流量400t/d(按2023年人口总计);新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10t/d(按2023年人口总计),雨污合流量220t/d(按2023年人口总计)。

3.2 污水水质及处理标准

根据龙滩水电站涉及的贵州、广西两省(区)环保局确认的评价标准,龙滩水电站水库水域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外排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3】一级B标准(日均值)。

根据对雅长乡的污水水质的检测数据,并结合其他水电站库区移民迁建乡镇的污水水质,以及《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指南卷(Ⅱ):城镇污水处理》中水质调研资料,确定本工程的进水水质,具体数据见表。

出水水质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日均值),雅长乡新址生活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指标见下表。

雅长乡生活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指标 单位:mg/L

序 号 项 目 进 水 出 水

1 BOD5 125~200 20

2 CODCr 250~300 60

3 SS 150 20

4 TN 55 12

5 NH3―N 25~50 8

6 TP 3 1

3.3 污水处理方案

设计采用优化A2/O工艺,主要布置闸门井,格栅井一座,调节池一座,厌氧池一座,缺氧池一座,好氧池(生物接触氧化一段式、二段式各一座),生态景观池一座,接触消毒池一座,污泥池(200t/d两座,110t/d一座),设备房一座,储药、杂物间一座,值班休息室一座,卫生间一座。

方案优化如下:

(1)增设生态景观池,一则美化厂区环境;二则利用植物的生长,加强污水的脱氮除磷的效果。

(2)厌氧池、缺氧池设计采用穿孔布气管,与接触氧化池共用鼓风机,替代机械搅拌设备,减少设备成本。由阀门控制进气量,布气量根据后期调试运行需要确定。拟定在斜管沉淀池附近增设一个给水点,配置一个临时高压水枪,斜管填料附着污泥较多时人工冲洗。

(3)增设了休息值班室和卫生间,方便工作人员办公与日常生活。

(4)实地考察时,发现当地在枯水季节雨污合流管网容易被截留,用于农田灌溉,故在A2/O(污水处理池)、生态景观池前设置补水管,防止无水时生物处理阶段微生物、菌种大量死亡。

4 建议

(1)尽快规范污水收费,为今后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积累必要的资金。

(2)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环境。

(3)本工程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十分重要,需政府在人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持。需要技术熟练人员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请政府予以充分的重视,配备相应的人才,运行资金及时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 结论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成分复杂,雨污不分开,收集困难,国内尚难找到通用的解决方案,需要更进一步的考察、论证和研究。另外更需要当地政府加大重视,落实配套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生活污水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参考文献:

[1]关于红水河龙滩水电站移民安置专题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7]395号.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11年版).

第2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广安境内江河流域及饮用水源,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其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改部门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报批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强价格监管。

第六条 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建设和运行的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资金年度预算,做好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

第八条 环保部门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成后的环保验收和运营监测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水行为。

第九条 国土、监察、审计、水务、畜牧、农业等部门按照相关职能职责做好建设用地保障、资金使用监管、工程审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养殖场污染物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第三章规划建设

第十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应遵循“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大场镇、优先污染重的乡镇、优先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的乡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第十一条 乡镇场镇常住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应当建1座污水处理厂;乡镇场镇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应当建1座污水处理站。场镇常住人口在0.3万人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站应当具有好氧生物处理工艺。

第十二条 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水管网在2017年底前应实现全覆盖,场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8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达90%以上。

第十三条 污水处理厂(站)设计处理规模(吨/日)应当大于场镇常住人口×100升(人均用水量)×0.8(排水系数),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应当适量增大设计处理规模。

第十四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工艺和规模应当综合考虑乡镇场镇建设规划、人口、财力等因素。

第十五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不同的建设模式,依照相关规定实施相应的项目审批方式。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可行性研究,组织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和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批。

第十七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环保部门应确定3—5种成熟工艺供各地选择。

第十八条 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将雨污分流纳入城镇规划,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后,应当在住建、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参与下组织竣工初验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经环保部门监测合格后,申请综合验收。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设(营运)单位应当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运行管理人员须经住建和环保部门组织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二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时向住建、环保部门报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日常维护等相关统计报表和进出口水质监测报告。

第二十三条 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日常运行管理,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运行模式。

第二十四条 环保、水务部门应当核定污水处理厂(站)所在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纳污总量,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和监督。处理后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__)一级B标及以上标准。

第二十五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成后应当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因检修、维护或突发事故等确需停运的,需及时向住建、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抢修并恢复正常运行。

第五章 资 金及收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应建立“向上争取、民间吸纳、县乡自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七条 区市县、园区发改部门应会同财政、住建、环保、水利、国土、农业、畜牧等部门,积极向中、省争取各种专项资金。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应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从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15%,用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

区市县、园区发改部门应核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从场镇居民水费中适当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

第二十八条 污水处理费收取实行代收制,由供水企业收取水费时代收。代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征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在收费次月15日前,将污水处理费全额划转到财政专户。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根据住建部门核实的污水进水总量、污水处理数量(含污泥量)及环保部门认定的污水处理质量(含污泥处理质量),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拨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营单位。

第三十条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财政、发改、审计和住建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市政府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快、效果好的地方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对未完成当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扣减区市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当年目标考核分,并约谈区市县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对擅自停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责令立即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第七章附

第3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关键词]生活污水;技术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0-0369-01

一、概述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洁净水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合理利用现有水源,保护现有水源不受污染,治理生活和工业废水以及污水回用,不仅是我国城乡面临的当务之急,而且是当今世界性问题。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镇人口急剧增加,加上我国过去过多地把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放在工业污水污染防治上,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相对滞后。随着城市污水排放量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又跟不上城市化发展速度,致使城市生活污水成为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因此,如何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大问题。

二、目前污水处理的干扰和构成因素

1. 城市污水管网络的设计

城市地下水地质条件的复杂,导致在城市污水处理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特殊地形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由于地下水流向的影响,导致一些地区的管道设计形式会受到限制和制约,所以在设计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充分的考虑这些因素,选择最合理的设计方案做好污水的排放。

2. 垃圾渗滤液的危害

在城市的污水处理的过程中,污水本身以及其他的城市垃圾产生的各种浓度较高的废水,也容易给污水处理的质量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在对垃圾和污水进行统一的集中管理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对污水和垃圾的分离。尤其是我国的一些中小城市,在垃圾处理的过程中,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区域比较集中,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污水的有效管理。

3.污泥的的臭气污染严重

污水经过各种不同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是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却未能得到妥善的处置,还会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另外,污水厂的臭气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严重的臭气,既影响操作运行人员的身体健康,也给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带来污染。

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方法

1. 膜分离技术的应用分析

鉴于膜分离技术在污水处理中通过固液分离机制去除污染物和细菌方法有独到的优势。人们对膜分离技术应用于给水和污水处理方面进行了多途径的开发和应用。膜分离技术(如微滤、超滤)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应用方面也有了较大进展,已经部分商业化用作回用水。

中空纤维膜微滤系统,小规模处理生活污水,由于微生物降解了60%的TOC(总有机碳)。其中的悬浮颗粒和固体主要通过膜吸附作用从水中得以清除,结果使出水水质中COD、BOD、TOC、SS(悬浮物)和浊度分别低于30mg/L、10mg/L、10mg/L、2mg/L和1NTU,满足回用水标准。絮凝-吸附-微滤系统处理生活污水,出水可回用,出水水质中浊度和COD分别为从18NTU、77mg,L降到0.5NUT、13ml。

膜污染是膜分离技术在污水处理应用中的一个难题。膜污染是指处理物料中的微粒、胶体、溶质大分子由于物理化学相互作用或机械作用而在膜表面或孔内吸附、沉积,造成膜孔经变小或堵塞,使膜产生透过流量和分离特性发生不可逆变化,导致处理水的质量和数量下降。膜污染防治技术目前主要有:

对滤液进行前处理。各种混凝土技术对滤液进行前处理能有效去除有颗粒物。强化一级处理工艺与膜技术联合作用能有效降低膜污染。

改善操作环境,有关研究证实双向搅动、物理冲洗、改变曝气等方式能有效降低膜污染。

定期对膜组件进行清洗。尽管如此,膜污染还是随使用时间的延长而增加。直到现在,膜污染仍是制约膜技术在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应用中的最重要因素。防治膜污染而采取的种种措施使膜法水处理耗能相对较高。故与其他水处理方法结合应用的新型、低能耗合成膜法水处理工艺成为水处理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

膜生物反应器就是由膜分离技术与生物反应器结合的生物化学反应处理系统。就膜生物反应器处理生活污水,从能耗角度(特别是曝气和循环泵的费用上)研究了一体式和分体式两类反应器,结果表明:在处理特殊废水(如N浓度高废水)和废水回用情况下膜反应器是非常有效的,但分体式的耗能要高于一体式,而后者的膜建设和维护费用则较高。加压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是膜生物反应器研制过程中的又一进展。通过抬高进水水位,利用膜组件外部水的压力形成压力差,并串联一个厌氧硝化池除N,可使其能耗大大降低。该反应器在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时的连续运行结果证实:

膜在连续运行400d期间,经过清洗,处理效果稳定;BOD、T0C、SS、TN和TP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99%、93%、100%、79%和74%;短期抗冲击能力显著;平均耗能低,为2.4kWh/m。

应用膜生物反应器和中空纤维膜分离组件,该装置在小规模污水处理运行中,无污泥排放、有机物高度稳定化,通过控制曝气速率,脱氮效率高达90%。对曝气的方式加以改进,以增大膜得通量。在膜生物反应器中加入铝盐或沸石,结果表明能有效降低膜污染,同时除磷、脱氮效果明显。总之,通过开发新型有机、无机及复合经济型膜材料,采用经济、有效手段防止膜污染,加强膜技术与其它水处理技术联合应用,可大大促进分离技术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中的实际应用。

2.生物处理方法的应用分析

污水生物处理过程是指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把污水中存在的各种溶解态或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稳定的无害化物质。按照处理过程中有无氧气的参与。污水的生物处理技术可分为好氧处理工艺和厌氧处理工艺;按照污水处理生物反应器中微生物的生长状态,污水的生物处理技术又可分以活性污泥为代表的悬浮生长工艺和以生物膜法为代表的附着生长工艺。

厌氧处理工艺。厌氧处理工艺具有反应器体积小,规模灵活,工艺简单,耗能低(仅为好氧工艺的10%~15%),产生的污泥量小(为好氧工艺的10%~15%),处理过程中对营养物的需求低等多种优点,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首选方法之一。但是,城镇生活污水中较低的污染物浓度。则成了传统厌氧处理工艺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中广泛应用的首要限制因素。为了解决这一技术难题,人们对传统厌氧处理工艺进行了长期的各种改进试验。改进后的厌氧处理技术在处理低浓度城镇生活污水(COD

结束语

城市污水处理的效果不仅仅关系到城市所在地周边的环境保护,更关系到下游城市人们的身体健康以及经济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新技术的应用,促进城市和谐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路线的实施。是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相关部门的首要任务。

参考文献

第4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塑造城市文明形象、建设清洁美丽家园”为目标,以整脏治乱、完善措施、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为中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乡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改厕为重点,连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二)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以下目标:

——全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5%;

——省级卫生乡镇、村(社区)创建成果得到巩固提高,争创国家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社区)达到100%。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100%。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达到“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要求。

——乡道、村道整洁通畅,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统一编制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逐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处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功能。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进净菜进城,引导居民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商业网点“限塑”、服务性行业限制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等方式,促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二)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城乡生活污水统筹治理,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城郊位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逐步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位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以外的村庄,以居民小区为中心,建设污水处理站;散居及没有条件建设污水处理站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重点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养殖业污水应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和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产业,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商品有机肥应用,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农业资源循环再利用,培育生态循环农业,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的通告》,禁止秸杆焚烧,积极推广秸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处理综合利用。逐步完善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逐步建立起收集和处理体系。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

(四)实施水网净化工程。加强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重点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强沟渠水塘的精细化管理,实现沟渠水塘的管护经常化、制度化。

(五)开展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清理柴草堆、粪堆,整治占用乡村公路晾晒、堆放等现象。强化公路、河道沟塘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全面清理公路沿线非法广告、标志、标语,实施绿化美化。

(六)强化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城区除“四害”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病媒生活防控,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

(七)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大扫除活动。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积极推进各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将清洁卫生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卫生评比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将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的检查考核。

(二)宣传动员。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卫生问题。

第5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生活污水地下自动连续处理技术,是将每户人家的生活污水就地进行独立处理的技术,是针对每一家或者说独立用户使用的。每一户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之后,通过地下装置系统,经过分离、沉淀、微生物的吸收、降解、渗滤、水解、腐化等综合作用,以达到去除污水中的病毒、细菌、磷、氮等,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之后,渗入到地下水循环系统之中。生活污水地下自动连续处理技术较为适用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的模式,该模式导致生活污水无法集中处理;或者由于居住区的人口较少,无法承担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巨额费用,而不得不采用生活污水地下自动连续处理技术。该技术的一大优势就是能够直接处理单独住户的生活污水,无能源消耗,较少的受到温度、天气的限制,在平原和山区均适用;另外,该技术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建设快速、没有运行费用等综合优点,因而较为适合广东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地下自动连续处理技术的不足之处就是对地下水深度和地下土质结构具有较高的要求,因而在设计施工之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地下土质结构进行勘察与了解,如果达不到要求,则需要在设计的过程中,追加一定的设施。使用生活污水地下自动连续处理技术要求用户定期对分离水解池中的污泥深度和水位进行检查,平均3~5年检查、清理一次,并将分解池中的污泥清走。目前,这种技术在国外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例如美国,有1/4的家庭使用这种技术系统,每天大约有150亿吨的生活污水经过该技术处理后,进入到地下水循环系统之中。

2采用生活污水土地处理技术

生活污水土地处理技术,是将污水有控制性地投入到具有良好的扩散性能和一定的构造结构的土层之中,利用土壤的毛细管扩散浸润原理,利用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方式,达到逐级降解污染物、净化污水的效果。生活污水土地处理技术,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土地的自然净化能力,将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分解与吸收,从而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某些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生活污水土地处理技术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该技术具有基础建设投资低、管理操作简捷、系统稀释性好、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运作费用低等优势。因此,对于广东一些土地资源较丰富的偏远地区而言,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另外,生活污水土地处理技术能够利用污水中的水肥资源,使得污水处理与环境绿化相结合,达到改善和美化区域生态环境的目的。我国天津市某一科研单位与澳大利亚合作,在天津市武清县建立占地面积为2hm2的试验区域,将经初级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小麦的灌溉。研究结果表明,COD的去除率为75%~86%,BOD的去除率为93%,总氮的去除率达到了82%~86%,97%~99%的磷肥通过作物及土壤而被吸收利用。

3采用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是一种基于客观原理和科学技术的新方式,它模拟自然湿地的污水自动净化系统构造而成。在建筑物附近,配置一定的坡地填充配料,如常见的沙子、碎石等,在填料的表层土壤中,种植一定的水生植物,该类植物由于具有成活率高、美观、生长周期长、污水处理效果好等优势,能够自动吸收污水中的有机成分,且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例如芦苇,它既可以成为湿地中的重要污水处理生物,又能够增加湿地的经济效益。因此,可以考虑将人工湿地处理技术作为广东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首选。人工湿地处理技术主要是通过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内的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的协调作用,从而实现污水中污染物的去除。污水中的不溶性有机物质通过人工湿地的过滤、沉淀,可以实现快速的截留,从而被水生生物所分解与利用。另外,湿地的水生生物具有很强的溶解性,生活污水中的可溶性物资可以很快地被分解与吸收利用;废水中的可溶性有机物质,能够通过湿地环境下的水生植物的根系,来达到吸收、吸附和生物降解的效果。随着污水处理过程的不断进行,湿地中的微生物也在不断的生长和繁殖,通过对于湿地床填料的不断更换及对湿地植物的清理与重新打理,可以实现对新生有机体的去除与清理。湿地处理技术下的出水效果较好,水质较高,因而较为适合处理饮用水源;或者结合当地的景观设计效果,种植一定的水生观赏性植物,用于改善周边的水质状况;此外,这种污水处理方式所采用的成本费用并不高,因而较为适合大规模的、常规性的污水处理区域。但是,由于其占地面积比传统工艺要大得多,并且,季节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湿地处理技术的运转。因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这种污水处理技术并不是太现实,而广东地区恰恰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4采用稳定塘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广东地区在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可以采用稳定塘技术。稳定塘是一种经过人工修整而形成的污水处理塘,它的主要设施包括防渗层、围堤等,通过利用水生生物系统,依靠水生生物的自然净化功能,从而使得污水得到净化处理。因而,稳定塘技术是实施污水处理、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好方式,它得到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支持与推荐。稳定塘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在处理生活污水方面,与常规的污水净化处理技术相比,具有基础建设投资小、维护管理方便、出水水质稳定、运行费用低等优点,因而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的采用。广东地区在进行生态村庄建设、宜居村庄建设的过程中,面临生活污水的处理难题,结合广东地区的水塘资源丰富的特点,可以考虑选择采用稳定塘技术,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生物化和高效化。但是,当前,稳定塘技术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表现之一就是占地面积大、净化效果很大程度上受到气温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当前,广东已经有部分地区采用稳定塘技术来进行农村生活污水的净化处理,例如,某地利用原有的面积不足0.22hm2的水塘,进行生活污水的处理,解决了当地几十户人家的生活污水处理难题。稳定塘采用围隔布的方式进行分割,从而将池塘划分为几个功能不同的区域,具体来讲,有回用水区、水生生物净化区域、填料的强化净化区三个大的综合区域,从而实现了通过梯级净化,保证了出水的质量能够达到地表水的IV类水质标准。

5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

广东地区在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可以采用净化沼气池技术。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是一种分散式的污水处理装置。它主要采用好氧过滤与生物厌氧消耗相结合的技术,集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于一体,采用多层次净化、多种好氧过滤技术,实现对污水中多种污染物去除的目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将生活污水处理与其自身的合理利用相结合,从而实现了污水的可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中的大部分有机物经过厌氧发酵之后,可以产生出沼气;并且,发酵之后的污水已经去除了大部分的有机物质,从而达到了净化的目的;厌氧发酵处理之后的污水在剔除了大部分的有机物质之后,作为新型的水——中水,可以用作浇灌用水或者观赏景观用水;在厌氧发酵过程中,所产生的沼气,可以用作家庭餐饮、烹饪能源。农村中,有着大量的人畜粪便及农作物秸秆,因而,可以就地取材,转化用作沼气发酵的原材料;通过厌氧发酵的沼气材料可以直接转化为活性肽养分,因为发酵之后的沼气原材料中的钾、磷、碳等植物生长所需的化学成分并没有流失,因而,可以直接作为农用沼肥,取代部分的农用化肥。结合农村已经改变的猪圈、厕所、厨房等基本的生活环境布局,可以将生活污水与猪圈污水合并处理,经过统一的沼气处理技术,进行厌氧发酵过程,转换为农用化肥,沼液经过管网收集之后,进行集中净化,其水质能够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成本低、工艺简单,平均每家农户只需两千元钱,而交通运输费基本为零,因而,较为适合农民家庭采用。这种技术很适用于广东地区,因为该技术要求冬季水温在5℃以上的地区,否则当冬季温度过低时,该技术的处理效果将大打折扣;而广东地区处于我国南方,冬季气温普遍偏高,因而,可以将此技术进行广泛的推广与应用。如果偶尔冬季气温出现偏低的现象,则可以采用在沼气池上建立日光温室的方式,以使沼气池内的温度能够达到适应的发酵温度。另外,该技术主要适用于高浓度的生活污水处理,当生活污水中有机物的浓度低于发酵的标准要求时,就会导致沼气池的产气效率较低,从而影响到农户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就广东地区而言,可以在居民生活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

6结语

第6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城镇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特别是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来,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加快,到*年底将全面完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目标任务。但是,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工艺落后、处理效果差,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科学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各地要从城乡统筹出发,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地区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县市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管网建设与集中处理设施并重,管网先行、处理跟进”的工作方针,按照《*省城乡给排水专业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调整和完善城乡给排水专业规划。要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布局,实现区域内供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区域,要根据主要污染源情况确定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或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相对集中、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水的地区,应建设市场化运作、兼顾生活污水处理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各地在完成县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要重点规划建设中心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有计划、分步骤开工建设,扩大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覆盖面。

二、加大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一)加快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建设任务。按照率先建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目标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用足用好省级各项补助资金,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列入“811”环境污染整治建设项目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于*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他已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二)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建设各项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及竣工验收制度。要严格基建程序,在项目准备阶段,要抓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环境评价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在项目执行阶段,重点抓好招投标与监理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项目竣工阶段,重点抓好工程试运行与财务决算等工作。项目的招投标率和工程监理率要达到100%。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建设施工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落实有关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完善工艺。要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征、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实际,选择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采用脱氮除磷工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氮、磷等指标超标的,要制定限期治理方案。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落实污泥处理、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

(四)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环保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试运行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当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要求。试运行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试运行阶段废水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期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加强监管,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一)严格实施排水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管,建设、环保部门要严格实施和执行对排水企业的排水、排污许可证制度。通过污水处理厂与排水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排水企业的责任;加强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主要排放口特别是重点工业排放口水质水量的监测,禁止超标污水进入收集管网;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处理工艺接纳工业污水,禁止接纳超过处理能力或接纳不符合处理工艺的工业污水,以保证污水收集系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正常运行。

(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要负责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依法做好排放污水的申报登记工作。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必须进行限期整治,并按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加倍征收排污费。在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要严格控制纳管排污单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建设,确需建设的应相应削减原有项目的排污量。

(三)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范要求设置,并安装水量自动计量装置、等比例采样器和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在线监测监控应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实现实时监测监控。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监测公示制度,定期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建设、环保部门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运营单位发现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或出水水质严重超标、超量,应及时采取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并向建设、环保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污水纳管阀门等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需要停止或部分停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转的,应当提前15天向建设、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同意。当地政府或建设、环保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城镇污水处理厂停运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限产、限排等措施;对于因突发事件或事故造成污水处理关键设备停运的,运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尽快抢修恢复正常运行,保证城镇生活生产秩序正常运转。

四、深化改革,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各地要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深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部门与运营单位的关系,使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逐步成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按照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向,鼓励各地以资源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组建供水排水一体化的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制度和项目代建制,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建设部门与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要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特许经营的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可在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由建设部门与运营单位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及污水处理厂服务合同。鼓励有能力的工业污水处理企业,按有偿原则承担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年6月底前必须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但平均征收标准低于0.80元/立方米的城市,应按照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加快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补充通知》的要求,于*年底前调整到位。要加强对自备水源单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对自备水源单位,可依据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取用水量征收污水处理费,计收标准与城镇供水的同类用户相同,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协议方式委托银行直接划拨污水处理费。对未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未缴纳排污费的,应当收取污水处理费;已缴纳排污费的,不再收取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将剩余资金优先用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

五、加强科研,大力推广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要加大科研投入,组织科技、建设、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等环保技术的科技攻关,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工作,积极推广和大力使用节地、节材、高效的经济型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要采取措施,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回用水利用率,鼓励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消防等行业和新建小区推广使用回用水,节约水资源。

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置;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必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六、加强领导,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保障机制

根据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要求,各地要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任务考核内容。要切实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编制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其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将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公布出水水质监测结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的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综合评价考核标准。财政部门要从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出发,加强资金保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各地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加快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经贸、科技、国土资源、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履行各自的职能,做好相关的指导管理工作。

第7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生态创建工作。一是做好省级生态区验收准备工作,对创建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对需要整改的指标,已通知各相关部门提供补充支撑资料,并重新向省厅报告申请验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二是启动生态细胞创建,对照市局下达的生态细胞创建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定期到各乡镇做好创建指导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生态细胞创建任务。三是环境友好型学校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1.与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环境友好型学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学校按照通知内容按时完成申报以及创建资料准备,确保按时完成创建。2.市级绿色社区已将申报资料发放社区,要求社区对照指标要求完成资料收集。

(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上半年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完成了优化设计,协助办理了9个乡镇的科研和设计的调整批复,并制定了《关于九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调整方案》和特许经营协议,目前正在协助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投标和进场准备工作。

(三)畜禽养殖限期治理工作。市、区级限期治理养殖场已上报整改方案,目前正在进行土建施工。

(四)中央农村连片治理工作。一是完成了乡农村连片治理成效评估。二是大观镇连片村实施项目已基本完成,本月进行验收。三是江南镇连片治理项目已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局进行专家评审。

(五)生态小区创建农家乐整治工作。已与创建的乡镇具体经办人联系,确保生态小区创建与农家乐整治顺利通过验收。

(六)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上报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资金请示。二是针对一季度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不合格的乡镇到实地进行排查,查找超标原因和污染源,并制定了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的七个乡镇污染治理方案,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稳定达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七)其他工作。一是完成上报市级自然生态资金项目4个。二是罗龙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已报省上进行专家评审。三是办理并回复了2个区人大议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第8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关键词: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技术

1.前言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1996年新建成的地级市, 总面积8555平方公里,人口总数近500万,农村人口占80%,居住分散、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附近的河流或沟渠,造成农村水环境污染严重。

1.1农村水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一是由于农村小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污水排放量猛增。二是集镇雨、污水分流系统未建,污水随意排放。三是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管理不善。四是河道淤积严重,疏浚管护不够。五是流失的化肥、农药、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物加重水体污染。

1.2.水质特征

宿迁市乡镇工业基础薄弱,多以食品加工、建材、纺织行业为主,水污染物排放以生活污水为主。水体中含有大量的营养盐、细菌、病毒等特点,选用“生物膜+自然生态修复系统”等生态化处理试点工程。

2.工程介绍

2.1 技术特点

选择12个行政村单户或联户型农户、9个集中式住宅小区和1个乡镇镇区,分别建设以下3种类型。

类型一:“农村单户型或联户型”采用“发酵+微型生态湿地”无动力处理技术。

类型二:“集中式住宅小区”选用“预处理系统+人工生态绿地系统”处理技术。

类型三:“乡镇镇区”生活污水采用的是“跌水曝气+复合生态床+生态系统修复”处理技术。

3种类型,具有投资小、能耗低、运行费用少,效果好、管理简便,达到生态循环、就地回用的目标;因地制宜解决农村单户型、小型集中式住宅小区、乡镇集镇等产生的纯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2.2 指标情况分析

污染因子:BOD5、CODcr、NH3-N、SS、pH,进水分别为:40~50mg/L、300~400mg/L、30~50mg/L、200~300mg/L、6~9,出水分别≤20mg/L、≤100mg/L、≤15mg/L、≤70mg/L、6~9。

主要经济指标:类型一的工程造价950元/个,无运行费用;类型二的造价1500元/吨,运行费用0.10~0.12元/吨;类型三的造价350~550元/吨,运行费用0.06~0.08元/吨。

2.3 工艺介绍

2.3.1 “发酵+微型生态湿地”工程

(1)工艺流程:“收集沉淀发酵微(小)型生态湿地沉淀排放”“四格式”处理方法。

(2)设计规模及处理能力:

①农村单居农户: 3-4口人,日处理生活污水0.5-1吨;

②联户:2-20户计6-80口人,日处理生活污水1-30吨,(正在试点);

(3)“四格式”处理池总容积约为5立方米,规格尺寸可以因地制宜,设计停留时间5日左右,处理池一般长、宽、深约为:3.5m*1.2m*1.2m。四格式池体长度分配大约为:收集池0.5 m,发酵池1 m,湿地1.5 m,沉淀池0.5 m。

(4)在“微(小)型生态湿地”处理环节,设置鹅卵石、砂子,上面覆土种植适宜于本地区生长的根系发达、喜湿、吸收能力强的植物,如麦冬、蝴蝶兰、美人蕉、水葱等,通过植物根系吸收滞留在砂、石中的污物。

(5)处理效果: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CODcr)等部分指标能够达到一级标准。

2.3.2 预处理系统+人工生态绿地系统工程

(1)工艺流程: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系统(格栅池、沉淀池、微型曝气池)人工生态绿地景观绿化用水

(2)设计规模及处理能力:

小型集中办公区域,200人左右,日处理生活污水30吨;

小型集中居住区,300户-400户,日处理生活污水100吨;

联片居住的小型集中社区,日处理生活污水300吨。

(3)宿迁市试点工程绿地容积一般为200m3左右,长、宽、深分别为:15m*12m*1.1m。湿地内部填充物与户用污水池“微型生态湿地”大体相同,湿地表层也种植一些植物,以吸收污水中的营养物质。

(4)处理效果: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2.3.3 “跌水曝气+复合生态床+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1)工艺流程是:排水沟污水格栅及集水池(自流)微型曝气复合生态床(自流)河道生态系统修复(自流)排放。

(2)人工复合生态床选择最佳的植物栽种方式,在床体内部填充多孔的、有较大比表面积的介质,以改善湿地的水力学性能,为微生物提供更大的附着面积,同时增强系统对污染物尤其是对有机物及氮、磷的去除能力。

(3)处理规模及处理能力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400吨左右。

(4)处理效果: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3.经验和启示

3.1工程投资少

对日处理100吨污水工程造价在20万元左右,运行费用约为0.10元/吨,无需专门人员管理维护。处理后可作为景观绿化用水回用。适用于 “小型集中式办公区域、宾馆饭店、山庄别墅、生活小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2处理效果好

对“乡镇镇区”生活污水,采用“预处理+复合生态床系统+水生生物修复”的河道生态化技术进行处理,在沭阳县新河镇开展了试点工程建设,处理有效果好。

3.3运行费用低

建设一个“预处理系统+人工生态绿地系统”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投资约在1200-2000元/吨污水之间,运行费用在0.10-0.14元/吨污水范围;建一个3.5m3-5m3户用污水处理池,约1000元左右,无运行费用。

4.结论

第9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范文

****市****区生态环境局

尊敬的*局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生态环境工作作如下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我们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再不能等”的紧迫感、以“为民负责”的责任感,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查找问题。在原来已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省环科院相关专家对****区大气污染源把脉问诊;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和工业、道路、工地等7个子方案,全面细化和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信息通报、综合督查、应急处置机制,每天通过工作群定时空气质量情况,发现数据异常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将处置结果至工作群;四是加大督查问责。每天将督查情况在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警示栏上滚动显示,每周将督查情况以交办通知或督查通报形式下发至相关部门并报区级领导,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跟踪问责。目前已有  乡、  镇、交通运输局、交司等因渠华路维修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

(二)狠抓水污染防治。一是抓好  河流域综合整治。对流域内部分沉积淤泥较多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通过绿化、硬化对河道岸线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快城乡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大力开展  河综合整治项目包装。二是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已对已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对   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科学划定,同时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的环保执法力度。三是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村、****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范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三)狠抓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强力推进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问题整改进度,截至目前,****区134个中省环保督察问题已完成整改116个、整改完成率86.57%,还有18个问题尚在整改之中。二是认真开展自查问题整改。牵头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区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63个,已完成整改29个,整改完成率46.03%。

(四)狠抓政策支持。一是积极向上开展对接,为****区环境总量争取指标,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指标,我区已上报的总量正等待认定;二是大力推进项目包装争取。目前****河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省环科院编制初稿,总投资2.8亿元,现正在完善送审;三是主动与“三线一单”编制单位进行对接协调,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积极与省厅对接****煤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相关事宜,省厅同意****区可先开展论证前期工作,待省厅职能划转后及时予以接件审批。

(五)狠抓机关和队伍建设。一是自机构改革以来,我们顺利完成了分家和办公地点调整等工作,改善了办公环境。二是清退临聘人员,加强人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打造****环保铁军。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我们正向****区委争取设立机关党委。四是以“两转一提一抓”活动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每月组织召法纪学习和警示教育会,邀请区纪委领导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授课指导,针对典型案例认真剖析,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紧绷廉政思想神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受1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上半年,****区达标152天,超标29天,达标率84.0%,较去年同期下降0.2%;主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为82.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2.9%,PM2.5平均浓度为48.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6.4%。

(二)芦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进度相对缓慢,导致雨水进入污水管网,中信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低;二是由于****河流域沿线居民生活生产污水直排,流域监测断面水质未能全面达标;三是****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急需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而二期工程建设又迟迟未启动。

(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滞后。一是****煤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工作进度滞后;二是****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工程因多次流标,建设进度缓慢;三是****等辖区煤矿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大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在省市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大气污染治理新技术;二是立即启动研究下半年重点大气污染企业错峰生产事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