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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财务制度核算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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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财务制度核算办法

第1篇:纳税人财务制度核算办法范文

一、西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

西城街道办事处农经站现有三人上班,其中一人为站长;就农村财务管而言,一人为“村帐乡代管”(现按要求全市推行农村财务委托制)的会计,一人为出纳(主要管理帐户和单据)。从2003年起全市要求实行“村帐乡代管”,做到每季度做帐一次,并在每次做帐结束后由办事处农经站打印好财务公开表,在各村进行公布。通过一年多的运作,使全办事处的农村财务管理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善,广大农民对本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已有了基本的了解,并能较好的实施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减少了因农村财务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通过实施村帐乡代管,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现在,全办事处绝大数干部职工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已经认识到开展并实施好这项工作的好处,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村(社)财务委托。但是,也发现在农村财务的管理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尽管上级的规定和要求都很明白,但办事处的个别领导和部份村“两委”主要干部不把村(社)会计委托工作当作一回事,有个别人员还千方百计横加阻拦,人为地加大了工作顺利推进的难度。因而造成已经制定的各种制度在有的地方不能完全落实,致使在整体范围内制度执行不是很好。

2、财务管理不规范。由于制定出的制度在一些地方执行不好,形成了财务管理的诸多漏洞。如有的地方以白条收费并且对收取的款项采取不入帐而截留收入;有的地方不按制度规定采取现金结算,对超出备用金的部份现金也不及时存入银行,在开支上把钱用了再说,造成无法开展事前监督;有的地方出现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没有对口用在规定的用途上,而是将其挪作他用;有的地方的财务人员丧失原则,对集体资金采取未批先支,迫使审批人员对一些不太符合规定的开支无法拒绝支付。

3、财务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民主理财组织还未健全,出现财务监督缺位;有的地方对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没有将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形成事实上的假公开。

4、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份农村财务人员对业务工作不熟悉,有相当一部份完全是新手,甚至不知道财务工作应该怎么做才好,致使农村财务工作难以在整体范围内达到规范化;有相当一部份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不知道农村民主理财工作应该做些什么事情,要么认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对于农村财务管理来说有“无尚大”的权力,不管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一味与村“两委”对着干;要么认为民主理财小组的设立是流于形式,对农村财务不实施监督,失去了民主理财小组应有的作用。进而造成有的地方的农村财务无法做帐和公开、有的地方的农村财务疏于监督,严重影响的农村财务管理和公开的质量。

5、财务档案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就调查了解的9个村(居)委中,财务档案立卷归档管理较好的有4个,只占44%;有的村(居)委的财务档案完全就象堆乱纸一样的堆放着,根本就不是什么档案,这很容易造成财务档案的丢失,致使财务档案失去连续性,进而影响相关经济活动的继续开展和经济纠纷的顺利解决。

二、听到的呼声和要求

1、加大推行农村财务“委托制”的工作力度。由于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农民群众在知道农村财务管理“委托制”的好处之后,纷纷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加大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委托”的工作力度,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加强培训。每年针对农村财务人员、村(居)委主要领导、民主理财小组人员举办专门的培训班,以提高他们管理和监督农村财务的素质和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认真听取群众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要求和意见,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学习,提高对农村财务会计“委托制”的认识,加强对实施农村财务委托制的领导,强化实施农村财务委托的措施,按照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农村财务的委托,规范全市农村财务的管理。切实杜绝不合规、不合理的各种开支,将农村集体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农村集体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乡镇、办事处的领导要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到政治的高度摆上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做到亲自过问,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各自的相应工作。

3、规口管理专项资金。对所有属于村(社)集体的资金,包括上级相关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都纳入财务帐内核算,形成一个漏斗下;实行银行帐户结算和管理,杜绝现金结算,保证各种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运用,便有限的集体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4、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民主理财机构。按照《南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98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及其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农村民主理财工作的规范化。并按照全市统一明确的农村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和方式搞好农村财务的公开,做到每笔开支都进行详细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民主理财的质量。

5、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层层安排培训经费,对下一级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村级财务人员、村级“两委”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三个层次中与财务相关的人员的财务培训,以提高其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农村财务审计,严肃财经纪律。乡镇、办事处农经部门要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安排,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进程。

财务调研报告(二)

中小企业财务状况

(一)调查的内容

我们将企业的财务人员设置、帐册设置、核算状况等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具体包括1、财务人员设置情况,包括:

1、岗位设置状况,是否设有总账、出纳、保管。

2、人员素质情况,包括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等。

3、账册设置情况,包括设置是否齐全,记载是否及时,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

4、成本核算是否准确、真实。

5、抽查主要原材料、产成品、现金是否与账面相一致。

(二)调查的结果

在调查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下的50户中小企业中,

1、岗位设置不全,或不规范的40户,占调查户数的80%

2、账册设置齐全32户,占调查户数的64%;记载及时,或基本及时的20户,占调查户的40%;帐实相符5户,占调查户数的10%

3、成本核算准确、真实的15户,占调查户数的30%。

4、盘存主要原材料、成产品、现金与账面相不一致45户,占调查户数的90%.通过这次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中小企业纳税人在财务上存在问题。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调查的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的?

一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态势。部分纳税人产生了重生产经营管理,轻财务核算;重营销队伍建设,轻财务人员培训。少数纳税人文化层次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欠佳,不能按照《征管法》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建账,主观随意性太大,收支无发票,收入随意报,记账的业务只是非开票不可的业务,有的记账只是形式主义,为了应付税务机关。

二是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新办企业不断增加财务人员紧缺,老会计有一定水平,但一人代几个单位的帐,时间上不能保证;新会计不是缺理论知识,就是少实践经验;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是老板,工资由老板发,不听老板的就被炒鱿鱼,所以会计只能根据老板提供的票据“做账”、“圆账”。

三是税务部门管理不到位。税务部门特别是管理部门由于工作的千头万绪,疏于对纳税人的财务管理,不能按照征管法的要求加强税收征管,部分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遇到问题不是很好地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以整改,而是回避矛盾,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私自消化。在系统内部,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责任追究重于书面与形式,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务人员思想上产生麻痹,得过且过的观点左右了少数人的执法行为。

四是现行法律法规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较轻。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纳税人偷税数额较大,而故意销毁或隐慝账簿凭证的,税务机关最多也只能给予纳税人罚款一万元。

五是现行财税法规对财务不健全缺少切实的、有效的、统一的界定方法。有的条文只是把“账证不全”、“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笼统的称作财务不健全,但具体的什么叫做“账证不全”、什么叫“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没有完整的、清楚的、统一的,操作性强的量化的标准,计算的规范尺度,“不全”、“不能准确”应达到的程度是什么,让人感到模糊不清,财务状况是否健全难以界定且费时费力,税务管理人员无法把握财务不健全的“度”,客观上造成税务人员疏于对这类问题的管理。

三、加强管理的思考

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纳税人会计核算与账册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已迫在眉睫,经过思考,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宣传月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法意识,使广大公民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和偷税漏税违法的观念,让纳税人心中有“税”,明白“诚信纳税”与“诚信做人”一样重要,明白“诚信纳税”与“商誉”一样的有价值。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宣传,通过会计例会、业余税校等阵地进行经常性税法宣传,通过纳税评估、涉税事项调查等进行专项辅导,促进涉税专业人员专业知识提高。通过税法宣传教育,使中小企业业主明白从“诚信做帐”开始“依法诚信纳税”。

二是强化办税人员的培训管理。办税人员是联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是税法宣传声音的传播者,是决定征管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以办税人员管理为突破口,实现诚信做账意识的增强。

1、建立办税人员档案,成立办税人员协会,明确分片办税负责人,通过自律组织,交流工作体会,提高业务。

2、加大管理力度,坚持办税人员例会制和考核制,定期进行活动,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工作要求。建立《办税人员考核登记簿》,重点考核财务核算水平、日常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通过日管、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来综合评价。

三是严把认定关。税务认定中涉及到对账册、凭证管理的有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正式认定、年检和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等,在各种认定、年检、鉴定中,要严格把关,不能迁就,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不能让其过关。

四是减少责任区人员“不务正业”的时间。税务部门的绝大部分工作都会落实到基层管理分局,责任区的管理人员更千头万绪,经常要应付各种学习、考试、检查,不断要写小结、写心得、写信息、报报表,不但要管理、评估更要搞创建,每月到责任区巡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因此上级部门必须保证基层管理人员到责任区的时间,每月最好不少于12个工作日。

五是加大评税、稽查力度。纳税评估是管理的重要方面,在评估中发现账外经营、做假账一定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在稽查中发现做假账故意偷税的建议处于二倍以上罚款。

总之,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纳税人会计核算与账册管理已迫在眉睫,但谁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有个多大的变化,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全”,就是要求纳税人设置全总账、出纳、保管岗位,设置全相应账册;

第2篇:纳税人财务制度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监督 培训 素质 职业道德

一、会计监督弱化表现及成因。

1.财经纪律松懈。主要表现为:⑴为转移预算外资金,想方设法设立具有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应由本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移到新设的单位收取,并在其乱支滥列,逃避监督。⑵违反国家行政的财经法规,虚列支出、“吃空饷”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或滥发奖金、实物,甚至以个人名义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少数单位以停薪留职人员名义套取财政资金,或虚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奖金,直接截留停薪留职人员管理费,利用为停薪留职人员办理有关社会福利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⑶在事业单位改制中,将本部门的非正常性支出转移到即将改制或正在改制的下属事业单位列支。⑷少数事业单位至今仍未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种种理由搪塞,目的是在购买物资中获得一定的“回扣”,以此损公肥私。⑸一些事业单位将本单位的公房出租收入、外单位支持的赞助费、经营中的“回扣”及广告收入私分或违规使用。

2.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为:一是用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事业单位的接待费是有标准限定的,然而,有的单位巧立名目,公款吃喝;单位私设小金库,却隐瞒不报、不缴,使用各种办法暗箱操作。三是“白条”入账,屡禁不止。有的单位为迎合权利机关,用白条从单位列支现金,进行“感情投资”,甚至被称为“清水衙门”的个别学校也存在这种现象。四是不配合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联手对外,设置“两套账”或“账外账”,对外不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

3.存在偷税、漏税、欠税现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不少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清、数字不实,存在偷、漏、欠税现象,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义务人不尽义务,或迫于内、外部压力难尽义务。

4.国有资产流失。一些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规定限额之上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意,擅自处置或调用本单位资产;一些单位搞假账,以逃避有关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还有一些单位用预算外资金请客送礼等,造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大量流失。

二、治理会计监督弱化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法规培训,提高责任意识。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因此,对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的单位负责人,应强化基本财务法规常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以使事业单位负责人了解会计法规值得的相关内容,提高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增强支持会计人员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2.创建制约机制,为会计监督提供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依附于单位及领导,是内部监督弱化的根源。解决的办法是切断事业单位的领导及会计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事业单位的举办机关或同级财政部门管理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任免、晋升、奖惩,相对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工作地位。同时,事业单位的举办机关或同级财政部门在聘任、任命事业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时,应考察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构建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制约机制。

3.明确外部监督权责,加强综合监督力度。审计、财政、税务是政府利益的监督代表,三部门应合理分工,各负其责,拧成“一股绳”。一是审计监督应重点放在对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计划完成、财务收支情况及承担国家投资项目的监督上;对有预算外收入的事业单位,还应监督其“收支两条线”的落实及“票款分离”的执行情况;对一些具有执行执罚的事业单位,应对“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的落实上监控。二是财政监督应重点放在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上。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积极主动承担起监管的职责。三是税务监督对象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事业单位会计是其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监督重点放在有创收收入的事业单位。

4.完善会计监督体系,加强法制建设。一要加强立法,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地位,科学界定会计监督的范围与程序,保证监督工作的落实。二是会计监督工作中,要有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保证不出现“顶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顶不住”的局面。三是改变传统的事后监督、会计检查的监督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事前预测、会计控制、检查分析、绩效评价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会计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