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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地质灾害灾情和200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年,我县发生滑坡一起,造成4户民房共32间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206国道K927+300m—K927+400m路段部分遭到破坏,交通、行人受到威胁。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人类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分析预测:2007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河湖(水库)灾害即路桥堤坝水利工程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一般在5一9月份,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影响),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为淮河干、支流沿岸,部分危险区段与历年发生水害区段基本相同,灾害类型以路桥堤坝边坡失稳为主。其次是特殊岩土体灾害、地质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产生地面沉降等缓性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深入,此类灾害的危害性也将随之加大。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采石场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患于未然,防止滑坡、地面塌陷和危岩崩坍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淮河以南重点防范区域是马城镇(大杨家、禹庙北官山),荆涂风景区上洪村,灾害类型以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不稳定斜坡为主。淮河沿岸重点防范区域是淮河干流及支流水系堤坝,灾害类型以渗漏、崩塌为主。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重要交通干线以及行人、住户、农田等。
重点防范期为5一9月份。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当地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按照《2007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三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组织制定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做好相应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防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特别是对中小学校址要作为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并组织防灾常识宣传普及,增强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关键词:群测群防;预警预测;应急机制;项目评估;技术调查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管理从严、建设从精”的要求,高标准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制定长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在确保完成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4个治理项目,目前已组织乡镇申报立项。调整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资金补助政策,从目前的每户补助2万元调整到4万元,鼓励地灾点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优先安排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的新村规划用地,使农户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通过综合整治,逐年减少地质灾害点,努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
一、关于防汛抗旱工作
(一)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地理位置和地形、气候特殊,自然灾害频发,水旱灾害常年存在。抗御洪涝和旱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始终是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关键性基础工作。近三年以来,我县虽然没有发生全县性的大洪大旱,但局部灾害仍然年年都有发生。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要从形势出发强化认识。由于我县地理、地形、环境特殊,境内年际、年内降雨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洪涝和旱灾在任何年份都有可能发生。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雨季开始于月上旬中期,结束于月下旬中后期,雨季强度为正常或略强,高峰期较为明显,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月中旬末到下旬前期、月上旬末到中旬前期。预计登陆或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略多,约8到10个,夏季将有1个较强的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局部地区可能发生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和地质灾害。根据各方面汇总的情况判断,今年大家要高度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病险水库及山塘的安全度汛;二是河道的防洪安全;三是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防范。
2、要从现状出发强化认识。近年来,通过大量水利建设,我县水利工程的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尚不健全,整体防灾抗灾能力还相当脆弱,因此,防汛抗旱任务十分艰巨,大家一定要认清现状,摸清底子,以更强烈的责任感把防汛抗旱工作抓紧抓实。
3、要从大局出发强化认识。年是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的一年,也是我县把握机遇、寻求突破,在全面融入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关键之年。全县上下正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先行先试上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激情奋进,在建设“五区四地”的实践中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样的大背景、大环境、大形势、大任务对防汛抗旱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防洪保安工作的重要性也显得更为突出,各乡镇、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充分做好迎战洪涝旱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重点险工险段的安全度汛工作,不能有任何闪失,确保为全县集中精力抓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细致周密地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汛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不留盲点、工程不留隐患。
1、狠抓汛前检查督查。各乡镇、部门在前段汛前检查中查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部署落实的情况怎么样?整改措施有没有到位,是不是存在仅仅停留在走走看看的情况?希望各乡镇、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处理到位,特别是对各类防汛预案、物资准备、重点工程的质量等重点环节,一定要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对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确保安全度汛。县防办要重点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做到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五落实”。
2、狠抓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完善。完善的预案是做好防灾抗灾工作的重要前提。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做好村级预案、集镇预案、山洪灾害预案、水库抢险转移预案、部门防洪预案等各类预案的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完整的防汛抗旱体系。同时,要突出关键环节,狠抓预案的落实,确保一旦需要,作用能够真正得到发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这里需要突出强调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水库特别是非空库运行的病险水库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防汛直接责任人一定要熟悉预案,做到心中有数,绝对不能出现“汛情发生时想不到预案或预案不适用、甚至不知道预案在什么地方”等情况。二是对于村级预案,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请各乡镇会后立即重新部署村级预案的修订工作,切实摸清各村防汛实际情况,做好最充分的准备,一旦需要,确保拿得出、用得上、有实效。
3、狠抓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要求落实防汛储备物资的通知》0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保质保量抓紧储备防汛物资。要适应抢险的需要,增加防汛抢险物资品种,尽可能储备一些新设备、新材料。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县、乡、村三级应急抢险队要扎实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实战水平,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抓紧组建群众性防汛队伍。在这里要强调两点:一是对重点工程特别是水库、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度汛,必须确保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二是要切实建立能拉得出去的防汛抢险队伍,各乡镇要对现有劳动力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要广泛宣传发动,县级防汛抢险队伍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成立。
4、狠抓预警预报水平的提升。要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县级预警报系统的维护,确保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设备正常运转。同时做好县级防汛指挥决策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雷达预警系统、应急会商指挥系统、商务领航业务平台等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和平台的日常维护和运用,实现县防汛调度异地会商、部分重点站点远程监控和乡镇水库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传输与接收,充分发挥现代化防汛抗旱软、硬件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和天气形势变化,认真做好汛情、灾情的监测、收集和分析处理。要加强会商和预警预报,及时提出调度决策意见,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防洪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台风、山丘区局部暴雨的动态监测,对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时作出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讯等平台,把有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通知到最基层群众。
5、狠抓河道清障和采砂管理。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私采滥挖现象,确保河道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会后要抓紧时间进行一次彻底的河道清障整治,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特别是主汛期内必须全面禁止采砂,所有采砂船必须靠岸锚固或起吊上岸。县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加密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县防指在明查暗访时要做好文字和图像记录,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6、狠抓水库山塘防洪安全。要全面落实水库山塘防汛责任制,落实好防汛责任人、防汛指挥调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四项管理制度”,这里所指的水库包括县里的水电站水库。根据《防洪条例》规定,已建水电站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其工程管理单位制定,并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即经贸局审批后,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接受监督。已建水库、闸坝、在建水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其工程管理建设单位制定,并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即水利局审批后,报地方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接受监督。因此,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做好所管辖水库的汛前、汛中和汛后安全检查,合理审定汛期度汛计划,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对于水库建设和管理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度汛措施,必要时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要加强水库安全监测和坝体巡查,提前做好应对各种困难条件下的雨水情监测、防洪调度、下游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山塘的管理工作,所有山塘要进行分类管理,对涉及到下游群众安全的要重点管理,落实责任人,制定抢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严重险情,要迅速启动水库抢险预案,及时通知下游群众转移。
7、狠抓抗旱准备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抗旱作为一个整体来抓,既要能够防洪,又要能够抗旱。针对抗旱,要早准备、统筹安排。要深化旱涝急转的规律性认识,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上把两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科学认识,科学治理。要以县级抗旱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把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把解决供水困难问题作为抗旱工作的核心目标,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抓好旱情监测和蓄水保水工作,为可能发生的干旱储备水源,确保供水安全,努力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干旱时,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进行水源调度,合理配置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分清缓急,确保重点,兼顾各方,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效益,确保防汛抗旱两不误。
(三)严明纪律,全力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进行
防汛抗旱工作,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在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物资上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
1、要落实组织保障。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水库、地质灾害点、在建工程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而且要在这个月底前全部上岗到位,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对防汛抗旱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工作失职或因处置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2、要落实措施保障。一是要做好工程准备,各乡镇要利用主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对险工险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放在水库、地质灾害点、堤防、集镇防洪和在建工程。在排查过程中,要立足于防,切实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防汛预案的安排,把各种防汛抗旱的应急措施和建设任务落实下去。对排查发现的险情隐患,一定要整改到位。二是要做好防汛非工程措施准备。针对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各类防灾抗灾预案,并及时预演或抽检。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满足各级防汛部门的业务需要,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补充和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分级组建抢险队伍,并开展实战演习,提高应急能力。
3、要落实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不到位,是防汛工作的大忌,往往会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全县各级防汛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调三点:一是从月日进入主汛期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和各水库管理单位的防汛值班一定要到位;二是出现重要险情或进入防汛状态,必须要有领导指挥;三是要保持防汛抗旱信息畅通,按规范报送有关防汛抗旱信息。
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的同志工作很忙,同时也本着节约行政成本的精神,这次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今天一并召开。
大家都知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县防灾减灾抗灾工作的重中之重,之所以重,主要是重在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大,同时地质灾害发生具有明显的突发性、多发性。我县自年开展地质灾害点监测以来应该可以说成效明显,大家今年一定要一如既往,抓好各项防治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里我突出强调三点: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摸清底子、掌握实情。我县构造线主要为北东向和北西向两组,控制着各地层和岩体的分布,大致以溪源——伊家一线为界,西部以太古代老变质岩为主,东部以中生代火山岩火山碎屑沉积岩为主。由于西部老变质岩风化强烈,风化土层较厚,这一特殊的岩土体结构致使大面积范围内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里心、溪口、濉溪、伊家、客坊、黄埠和均口等乡镇。从地势方面看,主要分布在河边和山边地带。据普查统计,全县共计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47处。其中滑坡234处(含32处不稳定斜坡)、崩塌12处、泥石流1处,威胁1653户8640人。根据预测,年初步掌握的危害性地质灾害点主要有:小学滑坡、滑坡、当然,还有一些还未全面掌握。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治,特别要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两卡”发放不到位、不规范;地灾点监测方法、记录不规范;地灾点获救牌未修复;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以及村一级未健全值班、监测、巡查、速报制度等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查明隐患,确定防御重点,明确防御责任,增强实时监测、指挥决策、应急反应能力。一定要有思想准备,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具有多发性、突发性的特点,切实从思想上、措施上、责任上落实到位,消除侥幸心理,作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措施落实、成效明显。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高发时期,据统计,约70—80%的灾害发生在汛期。因此,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关键,高度重视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一是务必开展一次汛前隐患排查。要充分发动乡、村、组干部群众,逐点排查人口密集区和学校周围、山区斜坡地带及交通干线两侧、水库库岸、矿山采空区以及已查明的隐患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并按时按要求将排查数据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二是务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要把防灾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到隐患点。对重要隐患点必须划定险区范围,设立警示标志,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制定群众转移预案,并在隐患所在村(居)、组,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务必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方案。要完善监测网络,落实必要的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和监测经费,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方要进行加密监测,做到及时发现,果断避让。国土部门要加强监测技术指导和监测业务培训。
四是务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乡镇和部门都要设立报警、值班电话,每个灾害点都要自上而下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不得流于形式或疏于管理。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发生灾害立即报告,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快速反应,发生灾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
五是务必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努力提高全社会防灾抗灾能力。各乡(镇)汛前要印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单,国土部门要印发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制作地灾防治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让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必要的防治知识和应急抢险办法。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责任明确,形成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切实履行防灾救灾职责,加大群测群防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要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工作才能出成效。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
二是要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健全领导机构,加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好防灾救灾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员。要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对重点危险区要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组建应急分队,完善应急机制。
三是要标本兼治。要扎实开展一次详细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成灾原因。掌握实际情况,为做好防治工作打好基础,为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严格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行,“防”要全面到位,“治”要科学合理。
四要形成合力。各乡镇、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土部门要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交通部门要组织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要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旅游部门要组织对旅游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景区开放时间要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在游览路线和景点选择上,要避开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在进行旅游区(点)开发建设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在初设阶段或施工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要建立健全学校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制。
城建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及民用住宅的规划管理,杜绝在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规划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要加强对原削坡建房并形成高陡边坡的民宅的监测,并实施必要的防治措施。财政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列入预算,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资金,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民政部门要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和灾后救济工作。
此次演练,各职能站(所)、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山洪地质灾害应急程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灾害演练领导讲话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讲话稿一
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领导讲话稿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正值汛期,我们在这里开展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既是对我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我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而应急演练是我们应急方案与实践结合的根本途径,是检验我们制定的应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确保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求援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本次演练,主要模拟从地质灾害预警到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共分“事故发生,先期处置”、“接警出警,启动应急预案”、“部门联动,快速集结”、“分析研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密切配合,抢险救援”、“汇报处置情况,演练结束”等6个演练流程,内容包括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巡查监测;险情上报、应急响应、应急调查、启动预案;紧急会商、现场救援、人员安置。全镇各职能站(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地山洪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应急救援工作作为当前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值班、监测、巡查和预警预报等方面加强督促指导,毫不松懈地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此次演练,各职能站(所)、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山洪地质灾害应急程序。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真实的模拟了险情应急的全过程,完成了各项演练任务,是一次成功的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的防范、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提高各单位应对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罚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祝贺本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愿前来参加现场观摩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讲话稿二
二团山洪防御灾害应急演练总结讲话稿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开展第xxx山洪防御灾害应急演练活动,演练工作精心准备,密切配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团党委对演练队伍和工作人员的辛苦工作表示亲切慰问,对师水利局、师建管局的大力支持和东华软件股件有限公司精心施工表示衷心感谢!
此次演练是以突出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依据,本着“贴近实战、周密组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是增强应急意识,检验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平安奉节的重要体现。本次应急演练是一次规模较大的综合实战演练,是各部门、各单位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综合指挥、协同作战和现场处置能力的一次考验。同时也是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一次检验。
进一步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次演练活动中,各参演单位人员做到了“听从指挥、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的基本要求,达到了“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有力”的预期效果。但必须认识到,这毕竟是模拟演练,与实际突发事件还有区别,实际中的困难和不可预见因素难以预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困难估计的更充足,不可预见因素考虑的更全面,工作方案想得更细、更实、更具体,做到“有备无患”。
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一刻也不能放松。借此机会,我提三点要求。一是要建立一个协同作战的联动机制。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完善指挥协调、信息处理、工作联动、综合保障及舆论引导的综合应急处置管理机制。二是要打造一支反映迅速的救援队伍。各部门要把救援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统筹全团救援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各相关部门也要强化岗位练兵,确保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救援队伍。三是要构建一套预防为主的预警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隐患排查,加强信息互通与预警,特别是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高度警惕,加强监测预警,把事前防范作为重点突破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对本次协助参演演练的派出所、治安大队、水管所、医院、防疫站、农业公司机关、第二作业站的全体参演单位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做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
谢谢大家。
讲话稿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在20XX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四周年和第四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既是对我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全面检验,也是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有效纪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而应急演练是我们应急方案与实践结合的根本途径,是检验我们制定的应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确保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全区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作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立足抢大险、救大灾,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毫不松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此次演练,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地质灾害应急程序,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真实的模拟了险情应急的全过程,完成了各项演练任务,是一次成功的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范、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提高各单位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最后,祝贺本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愿前来参加现场观摩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讲话稿四
xxx山体滑坡应急演练现场的致辞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xx市xx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在我镇隆重举行。在此,我谨代表镇委、镇人民政府向莅临本次应急演练现场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地欢迎!向参加本次演练的各位父老乡亲、同志们表示诚挚地慰问!
栗溪镇地处xx城北山区,国土面积373.5平方公里,辖25个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2.2万人,是全省第一养羊大镇,全市较大的林业乡镇和食用菌种植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预防地质灾害,责任重如泰山。
近年来,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范未然”的忧患意识,紧密结合地质环境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人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延伸到村(居)委会,落实到隐患点,落实到受威胁的村民,明确了村(居)监测员、预警员的职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网络。
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是有效控制事故蔓延和降低事故损失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国土资源局、区政府把这次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放在栗溪镇举办,既充分体现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对我镇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同时也是对我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次很好的检阅,对于提高我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必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各位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将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扎实做好这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希望参加演练的各位同志,认真对待,认真演练,真正做到“平时多流汗,难时少流血”。
我坚信,通过这次演练活动的成功举办,我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预祝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9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3—9月,区内大部分地区春、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高陡边坡崩塌及滑坡。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防灾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落实。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6.2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八、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一、组织指挥机构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山洪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所在乡镇政府及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二、工作职责
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性险情或出现突发性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命令,水务局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区洪水预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
(5)、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群众籽种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
(8)、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扶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林木的抢护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11)、县粮食局、电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销联社、商业局、物资局、卫生局、广电局、发改委、电信局、移动公司、教育局、经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职责执行。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深入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动员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落实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措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快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5)及时如实统计,快速上报洪涝、地质灾情。
三、山洪灾害报告和处理程序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同时迅速上报县防汛办、县矿管办;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平原乡镇应在2小时内迅速报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城镇防汛办在1小时内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预报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待机,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处理雨、水、险情警报。凡接到强降雨预报,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胁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凡30分钟内降雨超过10mm的地区,做好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准备,派员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的险情;凡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的地区,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抗洪抢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预警信号方式
(1)、当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规定的报警方式执行。
(2)、山区乡镇山洪暴发时采取鸣锣报警方式。
六、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的同时,当地应急抢险队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3当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人员作好临时安置,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限期处理,消除隐患问题,该搬迁的要及早搬迁,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
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防御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如遇险情,做到防、撤、抢有序进行。并采用签发明白卡、张贴公示、培训宣讲等方式广泛向可能受灾群众预先交底告知。
一、切实抓好震后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地震后发生次生灾害
“4.20”雅安庐山县7.0级地震,给我县各方面安全生产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在4月21日晚8时许,我市某县一食品厂冻库预冷车间发生一起氨气管道泄漏事故中,事故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各级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五.一”期间,全县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地质灾害、住房建设、水陆交通、水利、电力设施,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为主。一是县级相关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继续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对监管的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一个不漏;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自查;四是县政府安委会要派出督查组,带领县政府安全专家组,明查暗访安全隐患和乡镇、职能部门履职情况。
二、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已进入汛期,既是灾害性天气的多发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既是防灾抗灾救灾的关键期,也是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时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住重点部位,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继续突出抓好摩托车超速、超员,违反交通信号,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电三轮违法载人和非法营运行为。抓好道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营运船舶要严格执行“签单”制度,杜绝违章营运和超载。
二是非煤矿山安全。重点对硐采矿山井下排水、通风、提升、电力等系统,爆炸物品使用等安全进行细致排查。对露天开采企业规范开采进行检查。加强对取土以及河道内外砂石开采行业的检查、管理。
三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天气炎热,危险化学品易挥发、易泄漏。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做好防汛、防雷击、防暑降温、防泄漏等工作。督促危化品单位应安装必要的报警装置,对重大危险源严密监控。要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物资、器材以及防护器具的配备,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水利设施和地质灾害安全。进入雨季,要加大雨季对病险水库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控工作。同时,做好“防大汛、防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动态,遇到险情,迅速响应。抓好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预案和预防工作,强化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是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特别是电力设施和高空作业等的安全监管,督促特种作业人员l00%持证上岗,督促工人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防范建筑工人因天气炎热,超时工作、疲劳施工发生事故。
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点,我区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的不间断巡查和排查,特别是抓好强降雨后检查管理力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两卡”发放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由于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在强降雨多、闪电雷击频繁等恶劣天气下,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地质灾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二、年度辖区内地质灾害趋势及防治措施
我区局部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致灾地质条件已经具备,在汛期降水量较大以及其他人为工程活动诱发条件下,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我区正常年份雨季于6月中、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其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记录,汛期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为主。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如下:
(一)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长约250米,由冲积物组成。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但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崩塌体滑落路线上采取建立挡土墙、植树造林或建立缓冲坡等措施,以消减崩塌体势能;
五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如遇险情及时通知受威胁居民进行避让。
(二)山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1.山中部危岩于山的中部,公路的南侧边坡,山坡坡度为80—85度,局部呈“倒坡”,潜在崩塌体高约5—6米,宽约2—3米,厚约2米,体积约为30—36立方米。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呈水平、垂直分布,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道路上的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2.山西坡不稳定边坡,位于水利局宿舍东侧山西坡,山坡坡度约为75-80度,局部可达85度,不稳定边坡高20-22米,长约77米。受人工开挖、风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破碎严重,在降雨及地震等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小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域内建设单位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堵塞滑坡裂缝,在后缘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沿裂缝下渗;
五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六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三)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位于中井村南侧,山公园对面。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使两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岩层岩性主要为厚层奥陶系马家沟组灰岩,受地质构造及风化作用影响,岩石破碎,因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人员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工业区管委会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四)山北坡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北坡人工削坡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5-20米,最高约25米,长约200余米。区域前期曾开展过破损山体治理工程,近期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边坡坡面上形成高陡边坡,坡顶裂隙发育,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施工人员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五)山人工削坡及渣土堆坡
山的中西部、西部、西南部(政法学院内),存在三处安全隐患点:
1.山的中西部,危岩于山坡中部,山坡坡度约为60-70度,危岩体体积约为20-30立方米。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裂缝宽度0.005-0.02米,在降雨作用下,坡体前缘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操场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2.山的西部,由于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形成巨大渣土山,堆体坡度约为70-75度,坡高5-10米,长约为400米。坡面无排水设施,坡体外侧主要在土质边坡上修建了毛石挡土墙,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局部毛石挡土墙已出现破损及开裂,在降雨及震动影响下,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3.山的西南部,边坡由人工切坡修建而成,坡体坡度约为65-70度,局部可达75度,坡高3-5米,长约为198.5米。边坡主要由基岩及其风化层组成,坡面无排水设施。由于未对坡面及坡顶进行有效的处理及处理不到位,坡面危岩分布,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省政法学院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六)采空塌陷地质灾害
废弃矿井,由于铁矿开采后,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造成山体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现该处废弃矿井已多次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形成的崩塌体立面高约35-40米,长约50-60米,陡崖上部还存在贯穿东西方向裂隙,且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在崩塌体前缘堆积崩塌物,体积约600-800立方米,崩塌巨石呈方形,最长约3米,宽约2米,厚约2.5米。在崩塌体的前部分有6处2层楼房,人口约12人,崩塌物距对楼房仅5米,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龙洞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设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警示牌;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发现险情、灾情及时上报;
三是对小型崩塌、滑坡体实施人工排险;
四是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制定好撤离计划。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地质灾害实际状况,制定《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条件的组织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若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同时做好险情、灾情上报工作。
(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抓好“五到位”工作,即:
(1)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
(2)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
(3)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
(4)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
(5)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
(三)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24小时值班等制度。对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地段,要指派专人监测,汛期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值班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重要岗位实行主副制度,并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如遇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及时主动地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证负责地进行应急处理。同时,进一步做好“两卡”的填制和补发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真正明白怎样防灾、如何避险。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加强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勘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对因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防治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算、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应实施受威胁人员搬迁避让。
(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处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未做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政府将不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和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整治方案,治理破损山体,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建设活动中要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坚决杜绝挖坡建房、修路,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要将各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