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负债融资的概念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负债融资的概念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负债融资的概念

第1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准则;浅析

一、金融工具概念

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是金融工具交易活动,包括发行、持有、转移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和列报披露的规则。所以,首先需要理解金融工具的概念。

金融工具无疑是与金融市场紧密相关的,没有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则不可能存在相应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资金融通,即提供资本流动和交易的场所。

金融市场提供了资金融通和流动的场所及规则,金融工具就是促使资金在金融市场上融通和流动的具体媒介。根据准则的定义,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从金融工具所约定标的类型可分为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两类。基本金融工具中关于权利义务约定对象直接对应的是资金流,包括企业持有的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或支付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义务等,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存出保证金、存人保证金、客户贷款、客户存款、债券投资、应付债券等。衍生金融工具中关于权利义务约定对象直接对应的不是资金流,而是基本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期权等。

二、金融工具准则体系和规范范围

金融工具准则具体包括四项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具体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事项。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一致。

引入金融工具概念是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亮点之一,金融工具概念下,既包括了各类企业普遍涉及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长短期借款和证券投资事项,也包括一般企业可能较少涉及的期权、期货、远期合同等衍生工具投资事项,这些事项均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范围。

三、主要核算和披露规定

1.金融工具的分类与确认

从会计核算角度,金融工具分为以下六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权益工具。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具体又可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主要指经初始确认后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一般企业的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等。

(6)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例如,企业发行的普通股。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重分类的特别规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经初始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准则对重分类行为进行了规范并设立了惩罚性条款。

2.主要计量属性的应用

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共有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历史成本和现值等计量属性。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的初始确认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特别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着重规范了企业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转移给该发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的会计处理,包括票据背书转让、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证券化、债券买断或回购等结构化融资业务等。

四、新旧准则主要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规范的内容,在新准则颁布之前,分别在《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2003]l4号)及《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5]12号)等规范性文件中有相应规定,部分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与这些制度相比,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以下方面。

1.重新分类

旧制度对金融资产主要分为: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新准则将企业取得的除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范的股权投资等之外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旧制度对金融负债主要分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新准则划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此外,新准则规定了旧制度中没有涉及的权益工具概念,并将衍生工具由表外披露纳入表内核算。

新准则主要按各类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性质进行分类,同一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用相同的计量属性和核算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趋同。

2.计量属性

旧制度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新准则要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计量。

五、主要关注点

金融工具准则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方面给予公司管理层较大自,虽然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重分类做了相应限制性规定,但管理层还是有相当的会计政策选择空间。此外,在公允价值具体标准的确定等方面也有相当空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第2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一、相对于准则征求意见稿的改进

将涉及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三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进行比较就可以发现,正式的准则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改进:语言更加规范;改变了征求意见稿不允许金融资产减值转回的规定;增加了一些征求意见稿遗漏的重要条款。

1.语言更加规范。新准则将征求意见稿中使用不够规范的“会计处理”一词统一更正为更为规范的“计量”一词。因为“会计处理”可能包括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四个阶段的工作,而原准则征求意见稿中的会计处理实际上只涉及到计量这一环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52条第2款“企业应当定期使用没有经过修正或重新组合的金融工具公开交易价格校正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并测试该估值技术的有效性”[1]中,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可靠性”改为“有效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2条“企业应当对因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有关资产确认相关收入,对继续涉入形成的有关负债确认相关费用”[2]中,也将征求意见稿中的“收益”一词修正为“收入”,从而与句中的“费用”相对应。第24条将原征求意见稿中的“非现金质押物”改为“非现金担保物”。

2.改变了准则征求意见稿不允许金融资产减值转回的规定。新准则改变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做法,充分实现了同国际准则的趋同。具体而言:(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2)对于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应转回;(3)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已经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不应通过损益转回,但归类为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增加,并且该增加客观上与减值损失计入损益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应转回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计入损益。在原来的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无论是哪种类型,都不允许减值损失的转回。

3.增加了一些征求意见稿遗漏的重要条款。新准则增加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1)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定义。征求意见稿采用的是2004年修订之前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定义。新定义将如下两项列入了金融资产的范畴:一是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二是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①。而且将与上述两项相对应的合同义务列入了金融负债的范畴。(2)增加了对金融工具终止确认时产生的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规范[1].(3)增加了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或买入一项看涨弃权而对被转让资产继续涉入的规范[2].(4)更加严格规范了符合套期项目或被套期项目的条件[2].(5)增加了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所形成的利得和损失的规范[2].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新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4)②的趋同。但仔细比较,还是可以发现二者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为:

1.对IAS39进行了极大的简化,从而忽略了很多重要的内容。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IAS39进行了很大程度的简化。IAS39包括准则正文和两个附录(实施指南和对其他文告的修改),伴随其一起的还有结论基础、示例和应用指南等内容。附录构成准则的组成部分,结论基础、示例和应用指南等内容虽然不构成准则的组成部分,但对于理解、应用准则也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国的准则却基本上只涉及到IAS39的正文部分和部分实施指南,虽然剩余部分实施指南、结论基础、示例和应用指南可以在随后以应用指南的形式进行,但这几个部分的内容都是相对独立的,且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通过一个“中国式”的应用指南很难将它们较好地糅合在一起,即使能够做到或在稍后分别将这些内容予以,也不利于准则使用者的理解、学习和执行。本次的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其间只有短短的10个月时间,企业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适应新会计准则难度相当大。另外,从已简化的准则内容来看,新准则也忽略了很多必须的内容,例如缺乏评价套期有效性的方法。

2.公允价值选择权方面的差异。现行IAS39允许主体在初始确认时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在损益中确认公允价值变动[3].而我国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却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1].可见,相对于IAS39而言,我国对于公允价值选择权做了较大的限制条件。这反映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待公允价值的谨慎态度。

三、新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的不足

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虽然已较为完善,也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还存在着下列不足:

1.格式、语言表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会计准则采取的是法律法规的条款形式,这是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形式保持一致。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并无实质性差异,不同的是,我国一般没有将“定义”单列一章或一部分,而是将其置于某一定义所涉及的条款之后。这种方式虽然有利于准则使用者对内容的理解,但也使得准则整体上显得比较凌乱,不能清晰地呈现出本准则所涉及的重要概念,也不利于使用者查找。需要指出的是,某一准则内部各新准则之间也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为例,与其他准则不同,该准则将其中所涉及的三个重要概念(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单列一章(第8章)进行定义,但其他一些重要概念如金融工具、衍生工具、金融资产的四种类型③、活跃市场、实际利率、公允价值等概念却分散在各部分中。

在语言表述方面,虽然新准则相对于征求意见稿已有很大的进步,但还存在诸多不足。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3条将衍生工具定义为“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本准则涉及的”一词就是典型的赘词,难道本准则不涉及的具有准则所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就不是衍生工具了吗?该准则第5条提到“不可撤销授信承诺(即贷款承诺)”,但随后准则中都是用“贷款承诺”一词,因此应将“不可授信承诺”置于括号内与“贷款承诺”一词互换才更符合逻辑。再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9条第1款和第2款有“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经营境外净投资”[4]一句,我们认为,虽然如此排列是与套期会计的几种类型相一致的,但经营境外净投资实际上还是属于资产,因此没有必要再单独列示。

2.概念不清晰。这主要表现在对公允价值的认识上。首先从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来看,新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1],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3].其差异主要是对交易主体的界定上,我国新准则将其界定为“交易双方”,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则是“当事人”。前者实际上假定了交易只涉及到双方,而且排除了通过假定的第三方来估计资产公允价值的可能性,“当事人”则克服了上述缺陷,不但反映了通过假定的第三方来估计公允价值的新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还为负债的公允价值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因为,一般认为负债的公允价值应被定义为交换中的公允价值,即企业将不得不在资产负债表日支付给接收该负债的第三方的金额。如果还将公允价值定位为“交易双方”的话,负债公允价值就不可能被理解为“交换中的公允价值”[5].其次,从内容来看,新准则似乎没有认识到初始计量阶段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区别,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30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1].严格来说,应该是“按照所取得的金融资产(或承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或为取得金融资产而支付的对价(或因承担金融负债而收到的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计量”。前半句可以理解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计量,而后半句则是一个成本(历史成本)的概念。IASB《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将历史成本定义为“……按照为了购置资产而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可以看出,新准则并未将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严格地予以区分开来①。

另外,虽然新准则对公允价值进行了定义,也给出了相关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导,但并未深入分析公允价值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会计计量”部分也没有深入分析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及其与其他各计量属性的关系,而只是按照IASB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给出了各自的简短定义②。

3.金融工具的分类。为保持同IAS39的一致,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四大类③。对于IAS39而言,这隐含着两重含义:其一,将原来的“企业源生的贷款和应收账款”改为“贷款和应收账款”,使得任何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的具有固定或可确定付款额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贷款资产、应收账款、债务工具投资和银行存款)都可能符合贷款和应收账款的定义,即从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角度,扩大了非公允价值计量的范畴。其二,这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提供了基础,从而即使对某项原本可归类为贷款或应收账款的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主体也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基于可靠性和欧盟等一些国家的压力,IASB压缩了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提出反映了其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工具的最终目标并没有改变。而我国虽然分类同IAS39完全相同,但由于对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行使给出了严格的条件,使得我国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要小于IAS39.这也反映出我国准则制定机构对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担心。

4.理论依据不足。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概念的定义、分类、确认标准、计量属性选择等都没有给出一个相应的理论基础,尤其是一些备受争议的以及与国际会计准则尚存在差异的问题。例如,对于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以前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从“风险报酬分析法”到“控制转移分析”的转变,而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却是“现金流量收取权分析”、“风险报酬分析”与“控制转移分析”三者的结合。对于为何采用这种新的终止确认分析方法以及采用这种方法的缺点却是只字不提。另外,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选择权做了严格的规定,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5.公允价值计量指导不够完善。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专门用了一章规范公允价值的确定,但这些不够完善的原则性规定远不足以对实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有效的指导。

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估计分为两个层次:(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一简单的分类方法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首先,按照准则对“活跃市场”的定义①,如果被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可直接用其报价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不会存在没有报价的情形,因为根据定义,“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是构成活跃市场的要素之一。其次,从准则内容来看,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而采用估值技术时又分为三种情况:(1)考虑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2)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3)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这种分类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从估计的第一层次即是否存在活跃市场来看,其划分标准是估计公允价值所获得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获得性,但对不活跃市场进行再分类的标准却是估价信息与公允价值估计方法的结合。相对而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公允价值估计层次的研究更为深入、更具指导意义。FASB在其《公允价值计量》最新准则工作稿中[6],根据用于估计公允价值的市场信息的可获得程度将公允价值估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信息是指反映报告个体在计量日能够进入活跃市场中的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可观察的市场信息;第二层次的信息也是可观察的市场信息,但不是报告个体在计量日能够进入活跃市场中资产或负债的报价;第三层次的信息是不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如通过推断外推法或内插法获得的但不能得到可观察的市场数据支持的信息。以估价信息这一单一标准划分公允价值估计层次更有助于指导实务中公允价值的计量和估价方法的选择。因此,这种划分标准更具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公允价值计量的最大难点在于以公允价值为目标的现值计量以及其他估价技术的应用。我国新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公允价值确定”部分却没有给出详细的指导,这对以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实施以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3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负债融资;财务效应;防范对策

负债融资成为企业的一种常见融资方式,债融资虽然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但是在其背后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这时恰当的分析风险,及时的采取应对策略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简述负债融资的基础理论和负债融资的正负效应,并针对负债融资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提出积极的防范对策。

一、负债融资的概念及融资方式

1.负债融资的概念

负债融资是指企业以自有资金作为基础,为了维系企业的正常营运、扩大经营规模,通过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租赁以及发行债券的形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这笔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资产不断得到补偿,增值和更新的一种现代融资的方式。

2.负债融资的方式

负债融资是指通过负债的形式进行筹集资金,是企业在日后需要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照负债融资的借款的主要形式进行划分,负债融资主要包括有:

(1)银行贷款:在银行取得贷款是企业利用负债进行融资的最主要的方法,也是企业取得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

(2)企业债券: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需成本固定且较低,资金的使用时限长。

(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使企业在购进设备及房屋时不必依靠银行等的贷款,能够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很方便的获得生产所需的设备。

二、负债融资的财务效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负债融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必然选择之一。但是负债融资不仅仅给企业带来利益,同时也会为企业带来一定潜在的财务风险。

1.负债融资的正面效应分析

(1)利息抵税效用。负债相对于股权最主要的优点是它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的优惠,即负债利息可以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给企业带来价值增加的效用。

(2)财务杠杆效用。所谓的负债的财务杠杆效用是企业的经营情况很好时,债券持有者仅仅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其余的大部分利润都是股东的,增加了股东每股利益。

(3)降低股东和管理人间的冲突。管理者的经营活动并不都是以提高股东收益为目的,有时他们也会做出对他们自身有利而对企业价值提升不利的决策,此时,就会产生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冲突。而负债融资可以成为减少冲突的工具之一。

2.负债融资的负面效应分析

(1)负债压力的增加。负债给企业增加了压力,因为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是企业必须承担的合同义务。如果企业无法偿还,则会面临财务危机,而财务危机会增加企业的费用,减少企业所创造的现金流量。

(2)控制股权的稀释。如果企业通过负债融资的方法进行筹集资金,这会使企业的股东权益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率大大减少,将直接使部分股东和企业本身失去企业一年来的部分或全部的剩余收益。使债权人方获得企业的全部利润,必然导致企业股东的收益的减少。

(3)投资机会的丧失。企业负债日益增多,致使企业即使面临良好的投资机会,也会因资金的不足和过多的负债望而却步。

由此可见,负债融资一方面给企业带来诸多的正面效应;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所以,为了更好的利用负债融资,我们需要对负债融资的财务风险进行防范。

三、负债融资财务风险的防范及对策

负债融资存在着一些负面效应,为了让这种融资方式充分的为企业获益,就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去在风险发生前做到规避风险。

1.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测控小组,完善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机制。根据企业自身资金需求对负债融资的各项指标进行测控,要清醒的认识可能引发的风险危机,及时的反映给企业管理的决策者。帮助决策者选择恰当的投资机会和经营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定企业最佳的介入时机。

2.要合理确定负债比率

企业在做出资本结构变更决策时,应当适当的确定负债比例,理性的进行融资。在负债融资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有可能的不利因素;充分考虑筹资风险;选择恰当的负债比率。

3.要把握负债资本的成本

要根据利率走势做出合理的融资安排。在利率处于相对高水平时,企业应少融资或只融急需的短期资金;在利率处于由高向低过渡时期,也应少融资,或采用浮动利率的计息方式融资;当利率相对较低时,企业可以适当的扩大融资规模;在利率处于由低向高进行过渡时期,企业应筹集长期资金,并采用固定利率的计息方式。

4.应合理配置负债融资结构

考虑借入资金的期限结构。在企业负债总额一定的情况下,究竟安排多少流动负债、多少长期负债,才能使企业负债结构合理;要考虑借入资金的来源结构,企业可根据借款的多少、使用时间的长短、可承担利率的大小,分别选择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或向资金市场拆借,还可以引进外资。

四、结论

总体来说,负债融资是企业融资必不可少的一个筹资途径。恰当的负债融资可以为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资金和利润,但如果任意的不加考虑的负债融资就会为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企业在负债融资前要对负债融资有充分的了解,对负债融资可带来的财务风险有识别、预测、防范的能力。有效利用负债融资,为企业带来更大发展,让企业的经营和运转时时刻刻都处于健康的环境之上。

参考文献:

[1]陈红丽.对企业实行负债融资的思考[J].当代经济,2012(8).

第4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表外负债;表外融资负债;不确定性负债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4-0111-02

一、表外负债的概念

公司表外负债是与公司表内负债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主要是指那些已经成为或有可能成为公司的负债,但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及其他原因而未能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的负债(陈红,2006)。

二、表外负债的分类

表外负责主要由表外融资负债和不确定性负债组成。表外融资是指不需要资产负债表上体现的债务融资方式。因不能在表内反映出来,所以具有隐蔽性,风险较大。

(一)直接表外融资是企业不转移资产所有权的的特殊借款形式

由于资产所有权未转入企业内,企业不需确认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但企业拥有了资产的使用权。所以,这种方式既满足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缓解资金不足,又不改变企业原有的表内资产结构和其反映的偿债能力,在直接表外融资负债方式中,最常见的方式是经营租赁、长期租赁。

租赁是一种传统的、典型的直接表外融资方式。当企业急需某种设备或资产而又缺少足够的资金时,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时期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出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大多数租赁形式属于表外融资,只有融资租赁属于表内融资。如果一项租赁业务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为融资租赁:(1)出租人在租期届满时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享有廉价的购买选择权;(3)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以上);(4)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偿付款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90%以上)。尽管从经济实质上考虑,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相关风险和利益已基本上转让给承租人,但承租人往往会放弃一部分利益和出租人地缔结经营租赁的关系,使承租人可以做经营性租赁处理;承租人也会通过对租赁合同额策划,以达到将融资租赁作为长期的经营租赁,逃避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融资租赁的义务,从而形成了表外负债。

(二)间接表外融资是用另一个企业的负债代替本企业的负债,使本企业的表外负债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

这样,一方面满足了本企业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还使企业的负债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在间接表外融资方式中,最常见的方式是公司利用未合并的实体进行债务融资。这些实体形式上没有发生合并,属于未合并实体,但实质上企业控制着该实体。因此,未合并实体的债务不会在合并报表中反映,形成了表外负债。未合并实体的融资方式有三种:未合并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特别目的实体。企业在这些实体中安排投资结构,使尽可能获得控股的好处,又不至于涉及合并的问题。

合营公司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被投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策略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控股企业持有合营公司相当数量,但未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由于控股企业并不控制合营公司,因此只需将对合营公司的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而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该合营公司的债务。现实中,控股企业有可能通过协议等方式获得对合营公司的控制权,进而通过安排合营公司资本结构,从事表外融资业务。通过这种方式,股企业融得了所需资金,却可以避开合并问题。

(三)不确定性负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很大影响

不确定性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不确定的负债,如担保、承诺和各种风险等。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当事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为基础,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如果被担保人到期无力还款,那么担保方将负连带责任。担保经常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未合并实体的债务一般为出资企业所担保。从整个企业来看,投资企业的担保增加了被担保方对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其他公共资源的要求权,当被担保的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就形成了企业集团的一种潜在损失,所以担保是表外负债的一种。陈红(2006)指出,承诺是由合同或协议的要求引起的义务。其结果通常表现为在未来的特定期间内,只要特定条件达到,就会发生现金损失、其他资产减少或负债的增加。由此可以看出,承诺也构成一项表外负债的内容。

三、高质量表外负债信息披露的作用

(一)高质量表外负债的披露有助于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情况

表外融资的存在可以绕过债权人设定的债务水平,提高财务杠杆,夸大投资收益率,降低债权人对债务的关注,这对投资者是不利的,增大了他们的风险成本。而表外负债的披露会让投资人对企业的表外融资有所了解,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表外负债还包含有不确定性负债,其信息的披露丰富的信息量,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综合经营情况。

(二)表外负债的披露可以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表外负债可以反映报表日尚不能确认和计量的负债,同时对履行合约中所产生的负债能充分体现,更能涵盖负债的实质,因此,可以提高公司债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三)表外负债的披露扩大会计信息的披露范围

表外负债在对货币化、数量化和合约化的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基础上,把非货币化或非数量化会计信息也纳入披露范围。由于其在披露时,没有关于披露格式、披露项目和披露填列方法的严格要求,因而可以将特殊经济业务纳入披露范围。

第5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目前,最权威的公允价值定义是FASB于2006年并获IASB认可的、“以脱手价为计量目标” 的概念: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会计”是关于“公允价值”在企业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具体应用情况的会计,包括对企业某些资产或负债计量公允价值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金额等内容。在公允价值会计模式下,当资产价值降低或负债价值上升时企业要报告损失,这些损失减少企业的权益或降低企业的净收益;当资产价值上升或负债价值降低时企业要报告利得,这些利得增加企业的权益或提高企业的净收益。基于上述认识,“公允价值会计”可定义为: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或权益。其特点是,动态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变动,使企业财务报告与市场对接。因而,在“公允价值会计”模式下,如果经济和市场环境不稳定,企业财务报告的损益和权益数据会有较大幅度波动。

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2008)的“市值会计研究报告”中对市值会计进行了阐述。SEC(2008)认为,“市值会计准则”是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定义公允价值和(或)要求或允许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收益的相关会计准则。依据SEC(2008)的上述解释,“市值会计”可界定为: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它主要应用于金融工具,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服务和其他混合金融工具等。

“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者含义和金融资产计量实务两方面进行阐述。“公允价值会计”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或权益;“市值会计”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两者的主要差异体现在被计量项目价值变动的处理上,“公允价值会计”包括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和权益两种情况,而“市值会计”仅指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情况。很显然,“公允价值会计”涵盖“市值会计”。从金融资产计量实务考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相关核算方法基本一致(见表1)。金融资产是公允价值应用的核心领域,但该领域的应用实务十分复杂。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据此确定后续计量是选择“公允价值”还是“摊余成本”;即使同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也截然不同,有的计入损益、有的计入权益。这种复杂的处理方式给金融机构操纵财务数据留下许多空间,是金融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激烈博弈后的权宜之计。对于财务报告数据的波动,金融机构也区别对待,尤其抵触损益数据波动,因为它影响盈利和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直接影响其股票市场价格。将公允价值计量的证券投资的价值变动划分为“计入损益”和“计入权益”两种情况,表面上看满足了SEC推进公允价值应用的要求,但实质上仍给金融机构留有很大利润操纵空间。依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市值会计”存在的意义是将影响损益的公允价值计量证券投资与影响权益的公允价值计量证券投资区别开来,便于金融机构正确评估其证券投资对损益的影响,及时采取恰当应对措施。从这个角度讲,“市值会计”是为金融机构服务的,而不是为投资者服务的。这可能是“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的本质区别所在。

二、公允价值会计与资产减值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指出,如果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要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指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的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使用价值指预期从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中形成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4号《长期资产减值或处置的会计处理》(SFAS144)指出,如果长期资产的账面金额无法收回且高于其公允价值,则发生了减值,减值金额为账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依据IAS36,只有在资产发生减值且“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大于其“使用价值”时,减值会计处理中才需要真正使用“公允价值”。在SFAS144中,长期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使用公允价值的限制条件也比较多。可见,在“资产减值会计”中,公允价值应用受到许多条件约束。

IFRSs和美国GAAP关于金融资产的减值规范与其他资产不同。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IAS39),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减值的根据是发行人或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或违约概率,不是公允价值;另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金额按账面金额与其初始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金额按账面金额与以类似金融资产当前市场回报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进行计量。IAS39中的金融资产减值规范较少涉及“公允价值会计”。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14号《债权人对贷款减损的会计处理》和第115号《对某些债务和权益性证券的会计处理》,贷款发生减值时,应以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贴现的现值计量;以摊余成本核算的证券投资发生非暂时性减值时,其账面金额减计至公允价值。

夏大慰等(2005)依据IFRSs和美国GAAP的资产减值规范,阐释了“资产减值会计”的基本含义及其与“公允价值会计”的关系,指出: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未来可回收金额或者价值低于账面金额时,减计资产的会计处理;它虽然涉及公允价值,但是单向的,即在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金额时确认资产的减值,而在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金额时不确认资产的增加,所以不是“公允价值会计”。公允价值会计强调客观性,反映资产持有期间价值波动的负面影响和正面影响,是双向的反映。资产减值会计蕴涵会计稳健思想,它仅反映资产持有期间无法预料因素对其可回收金额的负面影响,是单向的反映。“公允价值会计”和“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和理念具有显著差异。

三、结论

“公允价值会计”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是计量日或报告日模拟真实市场交易出售资产、清偿负债,从而推导企业当前市场价值的过程,是企业继续持有资产和承贷负债,同时又急于获取市场对其评价的一种操作。“公允价值会计”的宗旨是将企业与市场对接,使财务报告动态、及时地反映企业持有资产和承担负债的价值变动。“市值会计”从属于“公允价值会计”,它的存在说明企业对公允价值计量变动是计入损益还是计入权益具有敏感性,暗示公允价值应用所导致的财务报告波动是其遭遇抵制的主要原因。“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和理念与“公允价值会计”不同,它仅在特定条件下应用公允价值、单向反映资产价值变动,因而不属于“公允价值会计”。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和资产减值会计的基本特征和相互关系可用表2来直观表达。

本文的分析表明,美国金融机构将贷款减值损失的根源归咎于“公允价值会计”是一个严重的概念性错误;《2008美国紧急经济稳定法案》将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混为一谈也是荒谬的。这样粗浅的概念性错误出现在市场成熟、会计制度完善的美国,值得深思!

[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批准号:11BJY018)]

参考文献:

第6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摘 要:随着金融资产相关概念被引入新会计准则,给传统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带来了一些变化,如何准确把握这些变化,是会计账务处理是否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笔者结合对新旧准则的解读及多方参考,在此对金融资产的确认提出一点看法。

1 引言

2006年2月,财政部了新会计准则,其中显著变化之一是对金融工具相关概念的引入。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有我们以前在旧准则中接触过的,也有真正全新的交易和业务。此外,对于初次接触金融工具的非银行会计人员来说,会计准则和会计指南的规定并不十分详细,理解并准确把握其概念、确认与计量有一定的难度,对于那些对会计不是很熟悉的财务报告使用者来说难度更大,而且准确理解金融工具的相关概念是关键。由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内容较多,笔者在此主要对其形成的金融资产进行分析。

2 金融资产的涵义及分类

2.1金融资产的涵义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尽管金融市场的存在并不是金融资产创造与交易的必要条件,但大多数国家经济中金融资产还是在相应的金融市场上交易的。

2.2金融资产的分类

在1993年最新公布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中,从统计目的出发对金融资产作了以下分类:(1)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2)通货和存款;(3)股票以外的证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4)贷款;(5)股票和其他权益;(6)保险专门准备金;(7) 应收/其他应收账款。

SNA中的金融资产;实际是按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资产负债表记录的这些统计对象所有金融资产和负债。对每一部门来说,资产负债表显示的是该部门为筹集资金发生的金融负债和该部门已经获得的金融资产,它提供了有关一个部门金融手段运用程度及该部门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所处地位的双重关系。

一般来说,根据金融资产的经济性质可以将金融资产分为:库存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而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则根据对金融资产投资交易的持有意图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的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3 金融资产的确认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3.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1.1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主要指期权和期货。但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上述三个条件表明,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根据旧准则对长短期的划分,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根据这两个特征可以看出,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如果仅仅是为了随时通过出售获利,则应当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3.1.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金融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不应当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特征:

(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非权益性的投资;

(2)在初次确认时即明确确定一直持有该投资到期才收回,除非有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使得企业无法再对该项投资持有至到期,此时应将其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该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可知,旧准则中的长期债权投资中准则持有至债权到期的应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此外,对于到期时间短于1年的投资,如果满足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其他条件,也应该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因此,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如果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持有至到期,也应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3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账款的概念明确,确认相对容易。

3.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1)贷款和应收款项。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与前面三类金融资产相比,可出售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易于取得;

(2)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

(3)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能是短期持有,也可能长期持有,为了保持计量的一致性,因此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同,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5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按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方式或来源不同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3)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投资是否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及控制的方式或者重大影响分为四类:(1)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3)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4)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分为两类:(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结合前面对金融资产的分析及长期股权投资的不同分类,笔者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与金融资产的确认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长期股权投资在初次确认时即能确定将长期持有。笔者认为此处的长期为超过一年的期间;

(2)如果权益性投资目的是出于对被投资者的长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则该项权益性投资无论是否具有活跃市场和公允价值,均应按相关规定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持有意图并不是为了控制或重大影响,则应确认为相应的金融资产;

(3)对于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权益性投资也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对于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权益性投资应当考虑确认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4 总结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对金融资产的确认有一个较清晰的认识。当然,由于笔者经验的不足,本文的分析还有待改进。此外,由于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南对金融资产确认的相关规定相对比较抽象,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理解性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准确地理解金融资产及其确认,尽快进一步完善相关指南才是关键。

第7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融资结构 资本结构 研究视角

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即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融资结构与资本结构虽然都是研究企业两种资金来源的比例关系,即负债对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但二者存在一定的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一、概念不同

融资结构是指企业全部资金的来源构成及其比例关系,不仅包括资本、长期债务资金,还包括短期债务资金。资本结构仅指资本及长期债务资金的来源构成及其比例关系,不包括短期债务资金。因资本表示长期性质的资金,故流动负债不属于资本的范畴。二者计算公式如下:

融资结构=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本结构=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研究对象不同

1.目前资本结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大企业的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即已经上市的公司。原因有二:第一,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是对外公开披露的,研究数据易于获得。第二,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对投资人、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来说是透明的,使其倍受关注,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如何合理安排公司的资本结构控制其财务风险对上市公司非常重要。

2.融资结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并且贯穿于中小企业的各个阶段。主要原因:第一,短期债务资金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很重要,短期债务资金影响企业的融资结构。第二,中小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其融资结构存在较大的差异,研究中小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融资结构在于找到中小企业各个阶段的主要融资方式,以便对症下药,找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进而达到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

三、研究目的不同

1.研究资本结构的目的在于合理安排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寻找使企业资金成本最低的最佳资本结构,进而达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研究资本结构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挖掘企业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寻找什么样的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内部治理,进而达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2.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目的在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原因有二:第一,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比较困难,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有限,能融到资金已经很不错,很少考虑如何优化融资结构进而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问题。第二,中小企业长期负债较少,大多为短期负债并且商业信用筹资占很大一部分比例,融资成本比较低,债务资本的避税效应不明显。

四、研究方法不同

1.资本结构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上市公司,因其研究数据易于取得,目前以实证研究方法为主,具体做法是选取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作为样本。研究的重点主要围绕着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资本结构与股权融资偏好、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等。

2.融资结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对外界是保密的,故要得到其融资结构数据相对较困难。目前的研究方法以理论分析为主,主要从融资方式和融资政策方面来研究如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影响因素、不同成长阶段下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融资方式演进、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的关系等。

五、未来的研究方向不同

1.资本结构的未来的研究方向:第一,可以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制度背景和产权结构特点,考察公司的控制权主体、产权性质及控制权结构安排对我国上市公司筹资行为的影响。第二,分析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对各成员企业筹资行为的影响,及内部资本市场企业总体及各成员企业各自的最优筹资策略。第三,明确控制权特征、内部资本市场、价值链等要素与公司筹资安排之间的相互关系,考虑非理的影响,建立最优筹资决策模型。

2.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未来研究方向:第一,结合产业集群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考察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与单个游离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不同并分析原因,探索集群式融资的方式。第二,结合创业理论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可考虑将剩余收益与剩余控制权(控制权效用)变量引入融资契约理论中分析创业者或企业家的最优融资契约安排。第三,结合中小企业板块内上市的中小企业进行实证研究,考察中小企业板块内上市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主板市场上上市的企业融资结构的差异。第四,结合民间借贷行为、民间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来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引导和促进我国民间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措施。第五,结合我国企业信用制度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有效的征信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信用监管制度、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风险转移制度(包括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是构成我国企业信用制度的基础。可考虑先从产业集群或科技园区开始来构建企业信用制度,然后推广至全国。

参考文献:

[1]王化成佟岩:关于开展我国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的若干建议.会计研究,2006年第8期

[2]陈晓红刘剑: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融资方式演进研究.中国软科学,2005年第12期

[3]严谷军何江: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变化与中小金融机构成长-温州案例分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

第8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终止确认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一、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也叫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 derivative),这一概念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是指以基础的变量或者产品作为其建立的基础,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何为基础产品?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内容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银行定期存款单等等,同时也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基础的变量则包括利率、汇率、各类价格指数甚至天气指数等。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对于传统金融工具的创新而出现,由于其具有高杠杆性、高波动性等特征,因此自出现之日起就具有“双刃剑”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20世纪90年代集中出现了一系列由于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而带来巨额亏损的事件,其中著名的案例有宝洁公司和吉森公司因使用衍生金融工具造成了巨额亏损。此类事件的出现引起了国际金融市场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伴随者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进一步修订与完善。

二、衍生金融工具终止确认方法论述

会计确认是指会计数据进入会计系统时确定如何进行记录的过程,即将某一会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或利润等会计要素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报表的过程。而终止确认是指将一个已确认的项目从财务报表上注销的过程,具体到金融工具则是指将已经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资产负债表上予以消除。以金融资产为例来说,简单的终止确认可能只涉及直接的转让交易,企业仅需要判断是否仍拥有此项资产就能决定是否应当对其进行终止确认。但衍生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问题也可能十分复杂,因为对于一些金融资产而言,可能由许多部分组成,包含一系列的合约权利,当涉及把此类金融资产分解成若干部分,转让其中的某些部分或者与另外的合约权利、义务一起打包形成新的金融工具时,其自身终止确认的问题也随之变得十分复杂。下文将对国际上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两种较为典型的方法进行论述与比较分析。

(一)风险报酬分析法

1.1994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了第48号征求意见稿(简称ED48),其中采用了风险报酬分析方法。在意见稿中关于衍生金融工具转移时的终止确认条件有以下两个标准:(1)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及可计量性。即金融资产或者负债所包含的风险与报酬在实质上已经转移给了他方,并且对于其所包含的成本与公允价值能够予以可靠的计量;(2)该契约的基本权利或义务已经得到了履行、清偿、取消或终止。通过这个标准可以看出衍生金融工具应以契约的签订为确认基准,但同时也存在一个问题使得各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ED48提出的确认标准纷纷提出了质疑,即要明确判断出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全部转移是极其困难的。

2.在上述征求意见稿的基础纸上,IASC在1998年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IAS39),其中规定的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标准如下:

金融资产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应当对其进行终止确认:

(1)收取金融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已经到期。

(2)此项金融资产已经被转让,而且该转让满足了在第20条当中规定的金融资产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第20条规定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企业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终止确认此金融资产,并将转让中产生的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果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继续确认此金融资产。如果企业既没有转让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判断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如果企业没有保留控制权,它应当终止确认此金融资产,并将转让中产生的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果企业保留了控制权,企业应当按其对此金融资产的继续参与程度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当金融负债不复存在――例如当合约中规定的义务被转让、到期或解除时,企业才可以从其资产负债表中对此项金融负债(或金融负债的一部分)予以转出,进行终止确认。

(二)控制权分析法

随着对于金融工具认知的日益成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3年对IAS39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修订之后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标准成为:“对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条件为只有当企业对构成金融资产或者构成其一部分的合同权利失去了控制时,企业才能够终止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金融资产或该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如果企业行使或者放弃了合同中规定的相关获利权利或者这些权利已经逾期,这都表明企业失去了对这些权利的控制”。这一终止确认方法就是所谓的“控制权分析法”。

(三)两种方法的对比分析

通过上述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两种方法的论述可以看出,随着会计理论与实务环境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于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标准也在迎合实际情况而不断修订与完善,这一点通过对上述两种方法的比较也能够体现出来。

风险分析法在判断是否应当对金融资产或负债进行终止确认时,主要评判标准为与资产或负债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已经转移;控制权分析法则是以对于资产和负债的控制权的获得与失去作为终止确认的标准。控制权分析法作为对风险报酬分析方法的改进,必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当使用风险和报酬分析法作为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时,首先要找出有关金融资产和负债包含的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其次要看与之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全部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很显然在这两点的判断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因人而异,严重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控制权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避免了对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进行判断,减少了主观臆断,使得会计确认更为科学和客观。

参考文献:

[1]翁壮伟,张阳亮.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金融研究,2007(2).

第9篇:负债融资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传统会计;冲击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出现较晚,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进行界定十分困难。美国将衍生金融工具定义为;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义务或合约。我国有关部门的规章称其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种类包括远期,期权,互换和期货,还包括具有这些产品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这就从内涵和外延上揭示了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

一、衍生金融工具特征

(一)强有力的财务杠杆作用和高度的金融风险性

在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交易时,只需按规定交纳较低的佣金或保证金,就可从事大宗交易,以小博大。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的资金便能控制大量的资源,一旦实际的变动趋势与交易者预测的相一致,即可获得丰厚的收益。但是,伴随巨大收益的是巨大的风险,一旦预测有误,出现金融风险,就可能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危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来自于标的物价值的变动,即约定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额,将随着未来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或相应的指数变动而变动。

(二)以合约为基础

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约之日起便基本确定,不需要或只需要少量初始净投资,而交易却要在将来某一时刻才能履行或完成。

(三)产品设计高度灵活

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可以根据客户所要求的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参数进行设计,让其达到充分保值避险等目的。然而,由此造成这些金融衍生产品难以在市场上转让,故其流动性风险也增加。

二 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的冲击

(一)对传统会计确认的冲击

衍生金融工具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合约,衍生金融工具台约的签订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它符合资产或负债定义的本质特征,因而逻辑上要求在表内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是,衍生金融工具合约上的这种权利和义务发生与否取决于未来交易和事项,衍生金融工具台约的特殊性对传统会计确认理论提出了挑战:(I)传统会计确认理论只确认过去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因而财务会计又称为交易基础会计;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的权利和义务来自未来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是对未来事项的确认。(2)衍生金融工具合约上的权利和义务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定义,衍生金融工具项目在表内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逻辑要求对传统会计要素概念提出了挑战。(3)传统会计确认的环境假设是基于稳定的过去事项的会计环境;而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是为了应对金融创新飞速发展的需要。(4)传统会计理论的确认标准之一是相关风险和报酬是否实质转移,这一标准因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和报酬转移判断在实践上缺乏可操作性而受摒弃。

(二)对传统会计计量的冲击

在传统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中,历史成本是计量基础,各会计要素按历史成本记账,记账后一般不再变动,直到相应的资产已耗用或负债已清偿为止。而衍生金融工具在确认时只产生了权利和义务,交易尚未发生,也就无从得到历史成本。加之衍生交易从合约签订到对冲,再到交割或换回原有资产,都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衍生工具的市场价格不可能保持一成不变,并且合约的标的物,如股票、债券、外汇等都是市场活跃的商品,它们的活跃价格也决定了合约价值必然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这种变动在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传统会计报表中根本无法反映出来。如果坚持历史成本,必然使得会计使用者无法获取真实合理的会计信息,所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对传统会计的历史成本计量提出了质疑。从反映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出发,对于衍生工具运用公允价值来做为这类交易的计量属性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陈报,明显优于历史成本,因为公允价值能够反映人们对未来交易的预期,提醒人们衍生金融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收益。可见在衍生金融工具广泛运用的今天,历史成本不可能也不应该是财务会计唯一的计量属性,而应该是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同时并存。

(三)对传统财务会计报告的冲击

现行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的目标就是要向外界提供合理、真实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核心是财务报表,而财务报表通常是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组成。金融创新导致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增加,与决策有用性目标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更进一步地看,强调合理地确认、计量并揭示衍生金融工具很可能会对原有财务报表的结构体系带来一场革命性的突破,包括重新重视资产负债表。改变资产负债表原有的结构,增加直接反映金融资产和负债等,同时重视会计报表的表外揭示,提高表外的质量。转变以往表外揭示是对会计报表项目的“附注说明”,使之与报表本身共同构成财务报表的基本内容,这是弥补通用会计报表揭示信息的局限性,提高财务报表总水平整体层次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衍生金融工具未来发展思考

(一)重构会计确认标准

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会计确认,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其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及其转移程度也存着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决定了衍生金融工具确认的复杂性:在缔结合同时,应当进行金融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根据国际上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目前的核算现状,应采取国际会计准则的初始确认标准,即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台同条款一方时,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二)重构会计计量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不存在历史成本,因而也就不能用历史成本计价。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计价,最可行的办法是按公允价值计价,不论是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的计价,还是在衍生金融工具契约生效后的财务报表日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均可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这样,会计的计价基础就不再是单一的历史成本,而至少是以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双重计价基础,不同的会计计价基础适应了不同的经济业务的计价要求。

(三)重构会计要素

号会计准则中提出的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概念。认为资产是指包括现金,从另一个企业收取现金或另一个资产的契约性权利、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契约性权利以及另一企业的权益性工具,负债是指向另一企业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和在潜在不利的情况下与另一企业交换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以与其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已全部转移给企业作为标准。通过单独设置衍生金融工具特例将其引入会计报表反映的范围。

(四)重构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