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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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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

第1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__〕125号),结合我市校车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300辆已配置的校车全部投入正常运营;到2015年底,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更加科学,所有需要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都可以乘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镇村公交客车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三、主要制度

1.准入与退出制度。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严厉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故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制度。

2.驾驶人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已经聘用的要予以清退。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3.安全乘车制度。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当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护送至乘车站点。鼓励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4.线路备案制度。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分别报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选择校车行驶路线时,尽量避开复杂和繁忙的路段。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日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线路上或区域内运行,禁止跨线路、跨区域接送学生,禁止除长途接送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

5.定期检测制度。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

6.运营监督制度。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制度。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并报警,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管理,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成立由政府负责人为 组长的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督查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完善校车运营服务方案,方案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市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

2.严格职责分工。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财政、交通、安监、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校车安全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每年组织对运营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运营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辖区内发生学生上下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2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2013年1月,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其中对校车使用的许可制度、驾驶员资格的审批制度、学生上下学乘车等重要内容都做了安排部署。目前甘肃省14个市(州)均制定了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寄宿学生乘车信息档案,开通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周末接送班车,共开通运营线路3117条,为30多万名需要乘车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提供了校车服务。

(一)甘肃省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运行的基本模式1.河东地区校车安全管理运行模式庆阳市汲取教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购买专用校车,成立校车运营公司,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形成校车管理“河东模式”。2.河西地区校车安全管理运行模式酒泉、武威、张掖等河西地区通过政府补贴运营单位车辆的方式,由各县(区)运输公司统一安排所属车辆开通周末接送班车。在目前经济实力与诸多现实情况下,这种模式仍然是一种比较实用和经济的模式。3.学校自备校车安全管理运行模式甘肃全省现有392辆自备校车,主要集中在中小学校和一些幼儿园,各中小学与幼儿园均建立起了驾驶员资质审核、运营线路登记备案、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学生乘车信息台账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4.校车工程公共客运加挂“学生用车”模式甘肃省教育部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重点是建立以各县运输经营企业为主体的公共客运模式,由学校提出需求,客运公司在上下学时段统一调配车辆,确保学生用车并加挂“学生用车”标牌,享受校车权利,其他时段摘牌参与正常线路营运。资金筹措由各级政府补贴、税收管理减免、运营公司优惠、家长合理负担的方式进行。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省城。

(二)甘肃省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的相关政策及其机制2012年9月13日,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甘肃省政府决定建立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和督促地方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重要问题;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④。2013年1月5日召开的甘肃省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将根据学校分布、乘车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2013年1月16日,甘肃省14个市(州)均制定了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寄宿学生乘车信息档案,开通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周末接送班车,共开通运营线路3117条,为30.3万名需要乘车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学生,提供了校车服务⑤。

二、教育经济与管理视角下的甘肃省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运行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教育督导是指对教育工作进行视察、监督、指导、建议的活动。具体讲,教育督导机关和人员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督导的原则和标准,使用科学的方法,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通过精密的观察、调查和考核,进而做出审慎的分析和评价,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改进意见,使教育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的活动⑥。根据教育督导的内涵、工作任务、职责、目标要求等,教育督导应该对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安全问题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进行因地制宜的指导;督促各中小学与幼儿园对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州县相关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就甘肃省而言,教育督导对四大校车运行模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指导,在对校车安全督导方面,真正做到法制化与科学化,确实保证全省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安全运行。

(二)充分发挥教育财政政策的作用,并加大其投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在甘肃全省,如有许多乡镇有高中、初中,有的村有小学,由于甘肃全省地域广袤,特别是农村的学生居住分散、而大部分学生距离学校偏远,交通工具成为保障入学公平的重要手段。但是,好多学生没有可乘坐的校车,也不通公交车,由于出入不便成了上学难的首要问题之一。因此,解决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及安全问题刻不容缓,校车及校车安全自然就成了农村地区教育教学的基本需求。鉴于甘肃省的校车现状、交通道路、环境等问题,拟提出教育财政解决此类问题的政策建议:第一,财政倾斜政策原则。对于甘肃省来说,大部分市州县区是“老、少、边、穷”地区,相当一部分县属于“国扶县”,财政相当困难,建议中央应追加校车专项投资。与此同时,因为甘肃陇东的绝大部分地区,山大沟深,梁峁错综,就是因为路途遥远、难行,给孩子上学造成很大的不便。因此,国家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甘肃省、特别是甘肃陇东地区的道路建设。第二,地方分担原则。甘肃省虽然是欠发达地区,但是就全省各市(州)县(区)的财政收入差距较大,因此,采取省市(州)县(区)四级分担原则,或外加乡镇五级分担的原则,彻底解决校车数量少、质量差的问题。甘肃省的四级或五级分担原则应该按照各市(州)县(区)的财政收入情况进行比例分担。财政好的市(州)县(区)应该加大投入力度,省上则少拨付;财政收入一般或者差的市(州)县(区),省上应加大拨款力度,地方上则少拨付。

(三)及时加强教育信息交流与沟通美国管理学家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管理科学化的根本特征在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科学决策包括决策系统、智囊系统和信息系统三个部分。其中的决策系统是关键与核心,智囊系统和信息系统是为决策系统服务的支撑系统。同时,对于教育信息的分析有助于发现教育工作中的偏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从而促进教育事业的正常、协调发展。尤其在教育活动中,要将出现的危机信息,即有突发性、不确定性、破坏性、不可预见性和不可控制性,并且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强烈的反应的信息,及时纠正或消除⑦。根据教育信息的本质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传递全省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安全的一切相关信息,特别是借助学生、教师、校车司机、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大对校车不安全因素及其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力争将校车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在萌芽状态就能够发现和及时处理。

(四)不断提高学校质量管理学校质量管理是指对学校各项工作质量的管理,从而有效地实现学校工作目标⑧。中小学与幼儿园的校车安全问题是学校全面教育质量管理的重点之一。只有将全省中小学与幼儿园的校车安全提到教育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其绝对安全,真正做到全省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安全尽善尽美、万无一失,才能达到全面教育质量的要求。全省中小学与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是学校全面教育质量管理的中心与核心问题。将校车安全纳入安全质量标准的范畴,改善全省各市(州)县(区)乡镇村等各级各类学校质量管理,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第3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安“芯”系统 引领中国校车发展方向

宇通经过前期的精心研发,在展会当天了“安芯校车智能管理系统”,并最终形成了“安全产品+安全管理+无忧服务+安全教育”四位一体的360°专用校车安全解决方案。

此次最新的安“芯”校车管理系统,是宇通基于车联网技术的校车管理系统,它通过安装汽车上的多媒体系统、(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对车辆的行程和位置进行监控,同时通过登记学童的上下车时间,学号和上车人数,上传记录与中心核实学号、人数,确保学童安全到校上课和回家。开车前和行程中,通过核实每一个到站人数或学号、人名,及时发现各种异常情况,如非排定的驾车司机驾车,学生未上车、下车或错站,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或用短信通知相关责任人或学生家长。有了安“芯”校车管理系统,采购单位可实现校车运营过程的有效监管,实现学童安全出行。

360°全方位安全典范打造校车领军品牌

早在2005年,宇通便成立了业内第一个专门的校车研发团队,致力于为中国学童提供专业安全的交通解决方案。以后相继推出“阳光巴士”学童校车、国内首款长头专用校车产品ZK6100DA。在ZK6100DA之后,宇通又推出了ZK6662DXA、ZK6726DXA、ZK6602DXB9多个型号的长头专用校车。2010年,宇通专用校车ZK6662DXA9荣获“BAAV2010年度最佳客车安全装备奖”。2011年,53辆宇通专用校车在拉萨投入运营,宇通校车在世界屋脊上验证了其卓越的性能。到目前为止,宇通专用校车已在甘肃、广东、吉林、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运行。

在安全产品解决方案上,宇通全系列校车采用最优的原材料,在设计上采用半承载的车身结构,整体纵梁式底盘,以有效抵制碰撞时产生的变形;在安全保障方面,宇通校车上设置了发动机舱自动灭火弹,出现异常情况能自行爆破,防止火势蔓延,争取逃生救援时间,并在车顶、车窗等处设置了逃生出口,最大限度地保证孩子的生命安全。在主动安全方面,宇通校车基于对人体工程学的研究,在操控系统上做了优化,让驾驶员的操作精准有效,并能减轻驾驶过程中的疲劳强度和紧张程度。不仅如此,宇通校车上还设置了安全预警系统,对校车的不良状态进行全面自动监测,并及时提示驾驶员及校车管理者,进行主动避险,防止意外发生。

在服务解决方案方面,宇通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可提供从售前、售中到售后的全方位贴心服务;更拥有领先行业的密集服务网络,以小于90公里的服务半径,让服务响应更迅速。同时,为了确保校车服务,宇通可根据当地需求状况为校车制定特别服务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服务站、加强服务站的技术培训和客户服务工作、提高配件供应及时性、协调配套厂商提高服务及时性、加强客户走访、免费检查、建立驾驶员服务档案等。

勇担公民责任 推动校车工程持续发展

第4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进入南非市场,马来西亚建立KD工厂,签约智利经销商,并计划十月通过ADR认证进入澳大利亚市场。

依靠着继承英国LDV纯正血统的产品和上汽集团背后强大资源的支持,2011年才刚刚起步的上汽Maxus大通取得了不错的开局。

2012年,上汽Maxus大通为了更快地发展,开始进一步拓展和丰富自己的产品品类。

一方面,它们希望抓住2012年校车市场可能爆发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面对占据了欧系轻卡60%细分市场的城市物流市场,上汽Maxus大通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主打物流运输的运杰版。

2012年已经成为了行业公认的校车元年,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新校车国标相继出台后,巨大的市场潜力将会被释放,校车市场已经成为了所有客车生产企业的必争之地。

因此,单纯的产品竞争已经不能够确保企业具有足够的竞争力。而从行业的发展趋势看,车载信息系统和车联网的应用已经成为了市场竞争的新方向。

在大中型校车市场,宇通客车、苏州金龙、厦门金龙等企业都相继推出了校车安全管理系统。

而物流行业对车载信息系统的需求也变得更加强烈。

随着物流网概念的提出和城市物流向着高效的方向快速发展,企业不仅要为物流企业提品,还要提供科学、高效的物流解决方案。

陕汽重卡在2011年已经率先在重卡领域推出其天行健车联网系统,通过智能配货、车队精细化管理、行驶记录等10大类移动增值服务和互动服务,颠覆传统的行车、管车模式。

东风股份也正在轻卡行业利用车载信息系统为物流用户进行提供更多的城市物流解决方案。

2012年4月的北京车展上,上汽Maxus大通成为了在轻客领域尝鲜车联网的第一人。

4月23日,上汽Maxus大通推出InteCare行翼通全网智能价值解决方案。

InteCare行翼通是上汽集团与中国电信联手开发的人车互动技术,其开发不仅得益于电信运营商的大力支持,更凝聚了上汽集团多年来在车载信息服务上的经验积累。

这套系统不仅具有碰撞自动求助、一键救援、远程诊断等功能;可以为用户提供了乘员数量及信息管理、载货数量及信息管理、3G影像传送、油耗及驾驶员管理等远程实时数据管理功能;还可以为用户提供24小时在线助手、实时路况推送、一键导航等功能。

有了车联网系统的支持,上汽Maxus大通在市场推广上可以变得更加游刃有余。

第5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健全制度,是校车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校在有关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始终坚持制定各项校车管理制度,使我校校车的整治工作健康发展。

    1、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校车管理工作是上级领导高度关注,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我校成立了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蒋纯良校长担任;工会主席姜德春担任副组长。

    2、确保制度上墙、管理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确保校车安全运营的有效前提和根本保证。自专项工作整治以来,我校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考核方案》、《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3、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在规范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与校车司机、随车人员签订《校车行车安全工作责任书》,对在没有按规定行使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4、学校领导根据季节的变化定期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会议,如雨季来临时的路面状况要引起重视,冬季冰雪路面的注意事项,是否及时更换雪地胎等,强化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的安全意识。

二、排查隐患,加大整治校车违章力度。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定期检查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组织相关人员随时进行抽检。

(二)常规检查:要求司机坚持做好出车前常规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超载、超速,在行车途中要求学生扣好安全带。

第6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校车;问题;交通安全;措施

一、引 言

近些年来,农村学校的合并整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增多,城市求学人数的不断增加,使校车应运而生。校车是指用来集中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汽车类载客机动车辆。校车接送的不仅是可爱的孩子们,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然而,一件件校车交通事故,甚至是重大的恶通事故,使一些孩子过早地折断了他们飞翔的翅膀,留给人们无尽的伤痛。校车的安全管理必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二、当前校车交通安全的现状

当前,学校采取的校车运营模式一般有以下几种:学校自行购买校车;学校临时或长期租用客运单位客车;家长组成的包租、拼组的车辆;租用社会上私人车辆;学生自己搭乘社会上的营运车辆。纵览这些校车运营模式,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首先是缺乏资金支持。因为资金的缺乏,所以许多学校对校车的安全运行不够重视,把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到学校教学设施的改善,却不愿投到校车的更新、维护,许多校车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修护,车况问题严重。为了降低校车成本,很多学校用“无资质校车”、“报废校车”、“黑校车”运营,而社会上的专业客运企业考虑到运输成本,学生人数多,运输时间紧凑等因素,也不愿意将车租给学校使用。

其次是校车超载超速。出于降低成本和营利的考虑,许多校车往往肆意超载超速,“无资质校车”、“报废校车”、“黑校车”更是如此。同时学校的安全宣传不到位,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大。

最后是驾驶员的素质整体偏低。从已经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中总结事故的发生的原因,除了黑车的超载、车况差之外,还有一个就是驾驶员的资质差,驾龄短、交通安全意识差、违规驾驶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校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原因

(一)校车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

首先,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重视。教育机构直接接触学生,对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大多是在放假前由各班班主任叮嘱几句,这点在农村学校尤为突出,缺少具体的交通安全讲座等针对性较强的教育。其次,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做到应尽的监督职责,忽视校车的规范这一行政许可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关注的是教学活动中用到的设施设备,对这方面进行较为严格的行政监管和规范。而校车却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管,所以部分民办学校的不规范校车也“合理”的存在。最后,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家长对超载的校车也是默许的态度,因为学校较远,孩子能坐到校车上学放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长的负担。然而对于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很多家长表示有担心,但是觉得只要校车驾驶员多留心多注意,应该不会出问题的。

(二)校车运力不足,整治受阻

一般学校的学生接送车是核载6至19人的普通客车或面包车,并且一个学校通常只有一辆校车。而实际情况却是,合并整改后的学校,学生数量几乎都是几十甚至上百人,一辆校车的运载力怎能承受。缺乏合理的校车运营渠道,具有客运资格的客运企业因利润低不愿加入到校车行列,而其他形式的校车都不具备客运资格。校车的运力不足显而易见。

校车建设属于城市交通的一部分,也是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农村更为明显,当众多农村学校的学生有校车需求时,社会却不能提供足够供给资源。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对廉价的校车都有同样的需求,农村地区对价格方面更为敏感,所以在现实中,极少的利润空间导致合格的、安全的交通工具无法承担校车角色。然而对校车进行严厉整治,会使运力骤减,不少学生不能按时回家,会让更多的学生无车可坐,部分学生和家长对此不满意,对于交警的检查敷衍甚至欺骗,使校车的整治受阻,无法获得实际情况,不能向政府提出相应解决建议。

(三)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校车安全问题纷纷出台相应措施、办法,旨在保障校车的安全,避免悲剧的发生,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现行的校车立法大多是属于校车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管理规章的范畴,因其立法层次较低,处罚依据弱,对违法的校车交通行为,很难构成强大的威慑力。且现实中还存在大量非法校车,对此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的界定和处罚办法。

(四)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共管机制

政府部门作为核心部分,其态度直接影响周围相关部门。政府部门不重视的态度,教育、交通、安监、公安、消防、运管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程度也受到影响,责任划分不明确,各部门之间对校车交通安全这一块都是推诿的态度。所以对于解决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没有强有力的推行解决措施,也就不能真正的解决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

(五)缺乏统一的校车标准

由于校车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新校车的标准。新的校车标准在校车的颜色、标识、座位间的距离、车窗的高度等方面都有了详细的量化标准。强制规定,校车内不能站立学生,每个儿童座位都应该装置安全带,临通道的儿童座位应该装置座椅扶手等。未达到新标准规定的校车不准上路,一旦发现,必受严惩。

目前,国内没有专门生产校车的厂家,要想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且要满足大量的校车需求,还是存在许多局限。校车的高昂造价和各地的经济条件相矛盾。所以,要想短时间内取代国内所有不合标准的校车,存在很大的难度。

四、应对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的措施

由于我国校车交通安全问题频发,从综合治理的角度来看,由政府主导,联合社会各行政职能部门,确定校车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堵上校车交通安全的漏洞。

(一)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走进校园,加大对学校老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在日常教育科目中增加交通安全教育科目,使老师和学生能认识到校车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自我防护、保护意识。其次,学校对校车驾驶员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监督驾驶员必须定期到交管部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及时了解各种交通法规,防止出现思想现象,为学生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最后,加大对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力度,让孩子拒乘“黑车”和超载车辆。

(二)由政府主导,加大对校车的财政投入

由于学校的整改合并,许多学生上学路程变远,校车的需求也就日益增大。政府作为学校布局调整的负责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损害了一些学生的利益,有必要为这些利益受损的孩子们做出补偿。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这些地方的学生都需要校车。但是这些学校,大部分都没有独立购买校车的能力,资金不足的问题突出。学校作为非营利组织,无力单独解决这一问题。由政府主导,对专用的校车进行部分财政补贴,帮助学校配置专用校,从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学生的交通问题。

(三)政府大力扶持“公交化”校车运营

提高校车的运营能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公交化”运营。例如辽宁省宽甸县的山区校车运营,就是由政府主导,和当地知名运营公司签订合同,公司专门成立一个叫做校车安全办公室的部门,专门负责校车的运营,政府承担一切费用并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有些类似与发达国家的做法,就是由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这样,全县专门向厂家定制的12辆校车,却承担了10多个乡镇5000多名学生的接送任务,运行四年来从未发生事故。对我国的乡镇农村学校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四)确立政府是责任主体,加快校车立法进程

校车的安全运行,政府是责任主体,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教育、交通、安监、公安、消防、运管职责要明确,相互配合协调,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此外,《中小学校校车立法》迫在眉睫,校车的优先地位要尽快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明确规定政府责任、技术标准、违法处罚办法、财政支持等各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校车优先”实施办法,确保校车的优先权,出现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严惩,统一全国校车技术标准,从外形到颜色,全国中小学要统一使用。

(五)填补国内校车制造空白

目前,我国专门生产校车的厂家还没有,校车制造技术也是存在盲区。车辆制造企业应该看到目前中国这块空白市场的潜力,借鉴国外校车制造经验,制造专门针对学生使用的校车,加大校车研制开发的投入,尽快填补中国的校车制造空白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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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道路交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从根本上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整治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电[]400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教明电[]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传[]225号)、《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字[]136号)、《关于转发奋战一百天防事故保畅通促和谐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传[]173号)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运营资质、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况不合格、租赁非载客汽车及非法改装、改型载客汽车、“黑校车”、“黑出租车”,以及用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摩的”等其他车辆非法搭载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四、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在以前工作基础上,要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迅速摸清辖区学生乘车情况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逐校、逐学生掌握实际需求情况,特别是家长自租、合租以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具体情况,全面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大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要立即停用,严禁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接送学生,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没有营运资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况的,要及时向教育、公安部门报告。

(二)严格规范车辆管理。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严格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批,坚决取缔无资质、不合格、不达标的接送学生车辆。县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门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责任人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交通安全员,严格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各项监管措施。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教育管理,严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严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高峰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县交通局要加大对运营车辆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家长自租、合租运营车辆的登记、备案、检查等全程监管机制,特别要加强节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极端特殊天气等载乘学生运营车辆的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确需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足问题,县交通局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协调联动”的原则,对现有车辆资源合理调配使用,确保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要。同时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整合车辆资源、为学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见。一方面,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切实用好存量。坚持“学生优先、儿童优先”的原则,统筹整合县城公交、客运等车辆资源,方便学生上下学;另一方面,加紧制定相关规定,努力促进增量。严格校车安全标准和准入制度,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接送学生的需要。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报纸、课堂教育、板报橱窗、设置警示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两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到各学校、幼儿园,利用交通安全宣传画、交通事故图片画、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断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到不乘坐超员和非法营运的车辆,并及时主动向公安、教育部门举报。县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便学生阅读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同时,县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在学校门口增设斑马线、缓速牌、车辆禁行等安全标志,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年月日至日)。规范完善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排查,会同县教育局深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严格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查驾驶人的资质,建立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档案信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上路。建立校车违法抄告制度,县公安局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转递通知书》,对于超员超速行驶的接送学生车辆,检验不合格或车辆在近期内连续发生交通事故的,强制驾驶人停车进行整顿,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门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动机制,采取边治理、边宣传教育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相互协调配合,开展集中行动。县教育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从源头上把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聘用驾驶员要在及时报告县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后,经机动车检验合格和驾驶员培训合格后方准上路。县公安局要积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对有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规定的、无牌无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一律禁止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重点加强对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预防交通拥堵,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交通安全。加大对乡镇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县交通局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超员卸载车辆提供必需的运输保障,确保学生正常上学。

二是提供接送学生车辆保障措施。对于符合营运条件、车辆检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由县教育、公安等部门核发“接送学生车辆专用证”,车辆统一“专用车”颜色,公安部门在车辆疏导中,要按照“接送学生车辆与公交车同等优先”原则,优先放行专用车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月的8日、18日、28日为全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行动日重点治理无营运资质、无牌无证、超员、三轮车接送学生、私自改装车型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对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学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隆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史连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三个部门抽调,全面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宣传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结合“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各学校要开展“争做文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评选活动,培树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驾驶人,带动接送学生驾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县公安、交通部门对两次以上违法的客运车辆,要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8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将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渠道不清楚的,按照属地管理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原则,锁定责任,强化督查,严格标准,实施问责,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各区要结合实际,以“不发生无行驶证、无号牌等证(照)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因超载、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因中小学生(幼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外出教育活动乘坐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为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中小学生(幼儿)各类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要经常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指导,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把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之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对影响安全乘车的不规范行为,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查,把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不间断地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乘车管理督查工作。对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37号令),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暗访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条督促整改;对多次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开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二)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查处和违法违规运营行为集中整治。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以路面查处、学校周边查处、守点守线查处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突出加大对偏远地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的管理力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对广大师生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组织广大师生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开展以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规定、管理员工作职责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每年春、秋季开学前,要以校(园)为单位,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讲解文明过马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每个中小学生(幼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

(四)坚持校车“户籍化”管理。对符合校车条件、但未申报办证的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要督促其尽快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37号令)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证;对不符合校车条件但仍在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要予以严厉打击。坚持实行签订安全责任书、校车安全管理员跟车、校车日志、乘车安全管理、中小学生(幼儿)定点定时上下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核定的时间、线路运行。

三、突出重点,着力消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问题。全面取缔无证车、超载车和农用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要通过增加车辆、增开营运线路、有条件的区开通中小学生(幼儿)接送专车等办法,解决好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问题。同时,针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幼儿),可在成本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乘车票价。鼓励达到校车安全条件的营运车辆,在约定时段从事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接送,从源头上规范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幼儿)的接送车辆。

(二)着力解决城区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问题。针对中小学生(幼儿)这一特殊群体,要进一步研究对策,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方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坐公交车。要加强运营中小学生(幼儿)公交车辆资质审核,确保行车安全。

(三)着力防范春游、秋游和各类集体活动乘车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出游,必须事先加强安全教育,并制订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幼儿园)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承载中小学生(幼儿)出游的道路运输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与出行线路相符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出游,严禁车辆在出游途中超载、超速行驶。学校(幼儿园)在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外出活动时,应当事先与具有三级以上经营资质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签订包车运输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关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四)着力解决校车安全管理问题。要对全市所有校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不定期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暗访,严厉查处超载、使用故障车、聘用无证(照)人员驾驶校车等问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校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时,必须有教师或者保育员在车中监护,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幼儿),严格杜绝超载现象。

四、明确职责,形成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工作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全面协调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有关规章制度。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负责对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档案,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校(园)长负责制。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对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相互间沟通联系,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开设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交通安全地方课程。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幼儿)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乘车责任意识。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中小学生(幼儿)乘车方案。督促各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等行为。继续坚持“一校一警”制度,安排警力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人员较为集中、交通相对拥挤的路段、路口维持交通秩序。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城市道路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标线。积极配合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重点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运力调配工作,合理安排线路,增开车辆或者增加班次,解决中小学生(幼儿)接送问题。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校车安全和校车服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校车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第9篇: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方案范文

构建“四大体系” 编织安全“天网”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地处京畿重地,安全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的十以来,我们着力构建“四大体系”,编织保障1 500万名师生生命安全“天网”,取得明显效果。2013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省教育厅连续13年获得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2016年位列第一。

一、构建工作体系。我们确立了事前预防治未病、事中排查治理治微病、事后应急处置治重病3个层面的工作体系。近年来,我们搭建了“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管理工作平台”,并以此形成了“互联网+网格化”的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管控模式,按照工作性质或区域,每所学校划分若干安全网格,网格责任人每天查隐患,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我们又设计了与之配套的手机终端“象牙塔”,“指尖上的监管”成为探索学校安全监管方式的又一创新。去年6月以来,全省共排查治理隐患两万多起,防范了多起事故发生。

二、构建制度体系。按照责任明确、运行规范、奖罚分明、管理精细原则,建立了包括责任制度、工作规范、奖罚制度、工作标准四方面制度体系。2013年以恚制定实施了30多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办法、规定和标准,对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妥善处置学生伤亡事故、事件、案件及由此引发的,转移和化解学校风险,推行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维护学生权益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责任保证。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死亡数量最多的溺水事故,我们以省政府名义制定了《预防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责任主体由一家扩大为17家,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小学生溺水存在的预防难、追责难的“两难”状况。

三、构建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夯实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基础。我们设计了星级“平安校园”建设、校园警卫室建设、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校园110一键报警等十多项工程、项目,逐项建设。目前实施进展较为满意的是校园警卫室建设,全省100%的高校、80%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了一校一室,做到了名称、标志、装备、警栏、职责“五统一”,学校治安联防基础能力得到明显强化。

四、构建保障体系。努力在组织领导、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和体制机制四方面给学校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我省已在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较好突破,针对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上存在的缺乏统一协调、工作机制不完善、应急体制不健全等问题,出台了《改革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对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岗位职责等提出了具体改革意见,通过机构重组、职能重设,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运行更加顺畅有力。

以科技防范为引领 破解校园安保难题

湖北省公安厅

近年来,我们以督办问责为切入点,以科技防范为引领,着力破解涉校隐患整改难、校园安全防范难等难题,筑牢安全管理藩篱,确保了全省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一、坚持党委和政府支持,强化保障力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文,将公安内保机构、中小学重点单位保卫机构“两个全覆盖”纳入政府工程。截至目前,17个市、州、直管市公安内保机构全部组建到位,80%县市区公安内保大队组建完毕,确保了校园安保工作有专门机构抓、有专门人员管。同时,把学校安保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省财政每年投入3 000万元用于校车补贴,投入6 000万元用于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近年来,各地财政共计追加校园安保经费近10亿元,85%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安装了视频系统、配备了专职保安员和防护器械,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视频监控、专职保安员全覆盖。

二、坚持联合挂牌督办,强化隐患整改。去年以来,省公安厅会同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先后对8地9所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35处重大涉校安全隐患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全部按时整改到位。2016年4月,省公安厅暗访发现安陆市第一中学因未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不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以及校内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等问题后及时挂牌督办,安陆市将其列为“十大挂牌督办安全隐患之首”限时整改。团风县团风中学围墙被常年破坏、附近居民经常搭建固定或移动楼梯进出校园等问题被挂牌整治后,长达20年的“老大难”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三、坚持严处,强化教育警示。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破涉校案件1 221起,刑事拘留122人、行政拘留327人。同时,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倒查问责。黄石市公安局对检查发现的216处安全隐患,依法依纪对10名相关政府分管副区长、教育分局主要和分管领导以及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免职1人、行政记过2人、警告3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人,倒逼校园安保措施落实落地。

四、坚持科技应用,强化防范能力。省公安厅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依托“公安云”等大数据平台,大胆探索建立“社会投资、一键报警、多方联动、群防群治”校园安保工作新机制,实现了“小投入、大联动”格局。武汉市在中小学大门处推广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和身份识别读卡系统,防止不法分子混入校园。黄石市采取社会投资模式,在城区116所幼儿园建设智能安全接送系统,家长或亲属进入幼儿园必须进入系统“刷脸”确认,监护人20秒内通过手机接收“刷脸”结果。黄冈市依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系统,实行网上每日一提醒、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2016年以来共排查学校983所、整治隐患1 523处。

织牢三道“防护网” 全力打造和谐平安校园

安徽省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学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始终坚持群防与专防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内保与外保相结合,着重织牢三道“防护网”。

一、以加强“三防”建设为重点,积极织造校内安全防护网。将“三防”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和年度综治考核,不断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一是俗寂浔盖课锓馈Q细癜凑丈霞队泄匾求,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市、县两级同步为1 086所中小学及教学点配足配齐相关防卫器械和消防设施,完善学校及周边防控设施,物防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二是专业力量固人防。大力推行“政府出资、部门管理、学校使用、公安指导”的校园安保模式,目前全市投入3 200多万元,配备专职保安1 236人,市直和5个县市区已实现专职保安人员全覆盖,计划今年底,所辖8个县市区所有学校全部配齐专职保安。

三是规范管理升技防。在重点部位安装高清监控探头,实现所有学校监控视频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网,确保实时监控和监管。目前,全市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学校784所,占总数的72%,今年底全市所有学校将实现全覆盖。

二、以规范校车管理为抓手,着力织牢交通安全防护网。自2012年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市县政府每年拿出4 200多万元用于补贴校车服务,共配备标准校车586辆,开通线路613条,日运送学生2.13万人,实现了全市8个县市区校车全覆盖。

一是创新校车运营模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财政补贴、部门监管”的本地校车运营和管理模式,妥善解决了校车统一配备、新老运营方式转换、校车运营资金补贴等诸多问题。

二是创建指挥调度平台。校车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导航系统,建立校车指挥调度平台,对校车运行线路、速度、位置、实载人员等信息实时记录、全程跟踪;实行学生上下车刷卡,准确记录上下车时间,同时还可根据家长需求,将乘车信息及时发送到指定的手机号码。

三是创立校车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家长各自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完善校车运营实施方案、校车安全应急预案、校车运营“三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对校车进行一次安检、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培训、对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辆校车均配备一名教师担任照管员,上下学随校车到村口接送学生。

三、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根本,切实织密安全工作责任网。落实宣传教育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日常教育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范围,将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交通事故和防食物中毒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以“三化”模式推进“护校安园”建设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

近年来,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护校安园”工作部署,协调教育部门联动,以底线思维抓校园安防,以改革创新解机制难题,以群策群力推联合治理,强力推行标准化警务室建设、一键式报警和视频联网建设、校园辅警配备、驻校民警选派,进一步创新发展了校园安防治理规范化体系,近3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及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事件和案件。

一、以“校警无缝对接”实现校园安防专业化。按照省厅治安总队对葫芦岛试点提出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现了校园安防专业化。

一是改革公安安保力量工作机制。驻校辅警直接由公安机关招录,共招876名辅警,并依托政府经费保障,全部由政府开工资。二是建立公安教育护校安园工作会商机制。会同教育部门、城管部门建立护校安园工作会商机制,先后解决了校门前摆摊、叫卖、上下学高峰交通管理等5类18种校园安全问题。三是完善硬件建设。不断做强警务室,保障驻校民警、辅警能够依托警务室有效开展校园警务各项工作。建设校园警务室370个,2016年提前发现控制警情526次,调解纠纷1 174次,始终把握护校安园工作主动权。四是提高宣传教育成效。开展“法制进校园”“安全大讲堂”等宣传教育活动1 126次,普及人员近40万。开展各类校园反恐防暴演练等活动128次,师生应急基本技能普及率达到100%。

二、以“视频无缝巡查”实现校园安防常态化。为确保校园安防治理实现未雨绸缪,针对本地特点,依托科技手段,加大视频巡查力度,以“零死角”标准保持校园安防常态化。

一是全市每个校园、幼儿园的重点部位全部列为公安视频巡查平台的“画面必查点”,并坚持每日巡回监察。二是在全市370个校园警务室内外安装视频,并接入公安指挥平台“一键式报警”点,实现校园安防扁平化指挥。三是将校园、幼儿园周边491个重点部位列为武装巡逻、社区巡逻勤务必到点,实现了校园、幼儿园警务勤务的“点对点”指挥和突发警情的快速反应处置。

三、以“管理无缝联动”实现校园安防社会化。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沟通协调,初步形成了“管理无缝对接”的社会化模式。

一是党政部门无缝对接。市委书记孙轶先后3次对护校安园工作作出批示,市长王力威组织召开现场会,党政12个部门13次召开联席会,把护校安园工作直接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警务工作无缝对接。将护校安园工作纳入市局指挥系统,直接指挥校园巡逻、交通疏导、隐患排查等工作。2016年,先后4次由于指挥及时,有效化解了校园警情。三是责任落实无缝对接。实行属地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兼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强化落实学校自身校园安全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密切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效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发生。

内外联动建设师生满意的平安校园

华中农业大学

近年来,华中农业大学始终以建设师生满意的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坚持强基固本、内外联动和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校园安全稳定、和谐有序。

一、压紧压实四级责任。纵向实行“四级”责任体系,学校、二级单位、系科及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横向树立“大安全”观,将校园安全分为12类,明确归口、责任到人。切实将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及时传达各级安全会议精神、部署安全工作,班子成员坚持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校园安全状况,定期平安校园建设通报。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开展校园综治工作考评,落实“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

二、完备完善管理制度。学校制定了《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等校级层面安全管理制度10项、二级单位制度42项;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事故灾难”等6项分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突能力。2016年,学校开展全校范围综合安全检查7次,专项安全检查或抽查65次。

三、配足配强保卫力量。一是倾斜政策,专门开辟保卫干部直接对外招聘专业人才通道,近5年新进研究生学历保卫干部9名。二是破格选拔,打通工勤人员事业发展通道,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可聘任到管理岗位并兑现相应待遇。三是整合力量,统筹保卫专职队伍、保安外包队伍、楼栋值班队伍、物业保安队伍、大学生文明执勤队伍和大学生安全自救协会6支队伍,形成有效合力。

四、建全建优安防设施。学校加大投入,着力建设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消防设施系y和交通管理系统。目前监控探头达4 103个,实现校园重点部位高清覆盖率100%;校园所有出入口实行门禁道闸通行,教学科研大楼和学生宿舍楼刷卡进出;微型消防站、消防车、联动消防报警器等一律按规范到位,信号灯、卡口测速、标志牌、隔离栏等一律按需求配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