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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执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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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第1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第一条为加快工业经济建设步伐,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实际,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引进,高效率运作的原则,使之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公益设施配套齐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功能完善。

第三条人民政府为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内企业的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基本生产条件,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年月日起申请进驻我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企业和投资兴办其他公益事业的内外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政策条件

第五条凡申请入驻我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企业必须为工业企业,且首期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让金),企业投产后年度销售收入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进驻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首期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所需生产用地按60元/平方米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人民政府按所需生产用地60元/平方米计算给予企业生产资金补助。如企业投产后,前三年度年平均销售收入达不到5000万元以上的,人民政府将收回给予企业的生产补助资金,企业同时还要按生产资金补助的2倍向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

第七条人民政府负责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内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九条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并实行公示制和“依卡收费”制度,收费目录以外的一律免收。

第十条申请入驻企业凡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和战略意义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由投资者同政府协商单独签订更加优惠的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第十一条进驻企业必须与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入园协议,详细约定工程进度、补助生产资金返还时间、达产时间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二章服务与管理

第十二条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在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高效配置。

第十三条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新建项目实行申报制,由投资者备齐相关材料,向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后报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再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合同实施。

第十四条对新建企业实行政审批项目“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度。具备入驻条件的客商在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投资办企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提供所需资料,经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由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助企业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审批(或报批)手续。按规定需经国家或自治区审批的项目,由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协助企业到上级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对入驻企业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入驻企业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人民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时,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政人民府的委托及时会同有关方面尽可能协调解决。

第四章附则

第2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关键词 企业 规章制度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5.9 文献标识码:A

建立企业规章制度并形成体系,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相悖为原则,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为依据,以保证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顺利、有效运转为目的。一套好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剂,并具有助推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的作用。

一、规章制度范畴

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度,用于某个专业方面业务管理活动,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将这些规则以文字表述,经专门的程序审批,并以书面形式,即成为企业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以表达形式进行分类,分别包括:制度、规定、办法、条例、程序、细则,通称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或统称制度。

从广义概念分类,规章制度还包括企业的定员和定编,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岗位职责、质量标准(如Iso9000、Api)、管理标准(如HSE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规程等。

从更宽泛的范围分类,规章制度还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告,虽然这些文件具有临时性,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将在后续实施或执行过程逐渐形成规章。规章制度甚至还包括生产线上的工艺文件,如工艺指导书等,这些文件是规章制度的派生性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外延表现形式,具有强烈的严肃性和不二的执行性。

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而言,还可按职能管理范围来对规章制度进行划分,如本单位的行政事务(XZ)、党群工作(DQ)、经营企划(JQ)、人力资源(RL)、计划财务(JC)、市场营销(SX)、生产安全(SR)等若干大类的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地

企业规章制度产生或建立,必须因事而立、因岗而立、因责而立、因权而立。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制订、会签、审批和印发。

(一)规章制度立项。

规章制度订立立项就是要解决为什么要订立该项制度的问题。

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章制度的产生和建立基本上“因事而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因事设岗,因岗生责,因责衍权,或者在现有岗位之下因事生责、因责生权。就“事”而言,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工作任务或业务事项,该事项具有长期性、可重复性和规律性,所以,必须对该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因此就有了为此订立规章制度的意义。只有订立针对于该事项的规章制度,就能解决为什么要做此“事”、谁去做此“事”、什么时间去做此“事”、在什么地方去做此“事”、怎样做此“事”的问题,俗称“5W”(why、who、when、where、what),即五个为什么。

建立规章制度订立立项制度,就是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怎样为规章制度订立进行立项,实际上就是要用书面回答“5W”问题,让该项规章制度的订立具有充分的理由,即解决好必要性的问题,能够让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审批人信服,然后批准制订并该项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制订。

经过规章制度立项程序后,订立规章制度就有了合法的依据,事务部门据此拟订规章制度草案。起草人在拟稿之前,应该深入基层或现场进行调研,研究在该项制度立项宗旨的前提下,具体要解决哪些问题,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应采取什么措施予以应对,赋予哪些具体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等等。

经过调研后形成该项规章制度的腹稿,然后围绕“为什么(目的)、干什么(管理对象)、谁去干(责任单位和职责)、怎么干(方法和程序)、何时干(完成期限)、干到什么程度(工作标准)、如何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如何处置(反馈完善)”等八个方面编写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基本模式如下:

(1)导言: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和依据;(2)本制度适用范围;(3)本制度主要责任单位和职权;(4)本制度管理方法、规定或执行程序(包含什么情况下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5)本制度实施的检查和考核;(6)本制度说明: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或矛盾回避、解释权、修订时态、废止和保密;(7)本制度起草、审核、批准;(8)本制度日期和生效日期。

规章制度文本格式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章”、“条”、“款”。有的规章制度文本的“款”,不用数字列序表述,直接重置一个段落即可。当“款”下的内容或层次过多时,则可以直接将此“款”拟订为单独的“条”。

规章制度起草完毕后,起草单位应将规章制度草案报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由职能管理进行初审,初审内容:有无立项依据、文本模式和格式是否规范、方法程序是否合理、与其他规章制度有无冲突或矛盾等等。初审的同时,职能管理部门还应针对此规章制度草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搜集修改建议或不同看法,然后形成修改意见,将规章制度草案返回起草部门进行修改。

(三)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地过程由文稿会签、领导审批、办公室核稿、文件印发、学习宣传等程序组成。规章制度过程既是规章制度取得合法身份的过程,也是规章制度能否正常出台的过程;既是规章制度宣传造势的过程,也是规章制度顺利实施的铺垫过程。规章制度拟稿责任部门应在立项、调研、拟稿的基础上,将规章制度立项的指导思想贯穿整个文稿会签过程。

经相关职能部门再审合格后的规章制度文本,应按规定的公文程序进行会签,由拟稿责任部门负责申办会签事宜。参与文稿会签的职能部门,或者是规章制度内容所牵涉到的职能部门,或者是前置或后置管理部门。规章制度文稿经职能部门会签完成后,按文件层级管理程序和要求,报领导审批。

领导审批同意后,拟稿责任部门应该将文稿会签资料的电子文本一并送厂长(经理)办公室,由厂长(经理)办公室按文件程序挂号、行文、排版、付印、发文。

发文可以有两种形式进行,一是由厂长(经理)办公室按公文管理规定直接向有关单位发文,另一种是由拟稿责任部门,也就是由相关职能部门代为发文,但事前必须与厂长(经理)办公室进行沟通,取得厂长(经理)办公室地授权,职能部门文的签收资料应在事后反馈给厂长(经理)办公室保存。

三、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实施规章制度管理,就是为了更有效地实现规章制度拟订的目标,追求规章制度管理的最佳效果,使企业以尽可能少的管理资源,尽可能多地完成预期的生产经营目标。规章制度管理由一系列管理过程组成,分别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由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如有的企业由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也有的由厂长(经理)办公室负责。不论是哪个部门负责,都应该主导企业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协调和平衡。

(一)规章制度的计划管理。

规章制度的计划管理是对规章制度未来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安排。

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实施前,首先要确定一定时期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目标,其次要对规章制度管理现状和环境进行分析,然后拟订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方案,最后形成规章制度管理计划,以指导一定时间内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一般于年初时,向所有职能管理部门提出本年度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征集各职能部门本年度管理意见,搜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差异,针对现有规章制度实施差异有什么纠正规划。除此外,还要了解各职能部门所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哪些实施环境发生了变化,是否需要增补、删减、修订、废止,是否需要建立新的规章制度等等。

(二)规章制度的组织管理。

本文所指的组织是指在归口职能管理权限内,依权限安排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和活动,并在其中起牵头、引导、指挥、协调的作用,一般表意为动词。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在规章制度计划基础上,按计划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有步骤地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对应管理。如规章制度实施情况检查、规章制度执行环境检讨、规章制度差异修订、新规章制度立项和等等。保证管理程序正义并顺畅。

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者的角色,处于该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管理者的目的是要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是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就是说规章制度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运行。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者负责为达到组织目标,对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进行必需的组合分类,授予其实施检查、调整、修订的工作职责,协调规章制度所牵涉到的各方关系,确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时间要求和工作责任,并进行督导检查,促进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规章制度的指挥管理。

这里的指挥是指基于规章制度管理职责所获得的管理权限,在此权限范围内,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有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权力。虽然不能像上级对下级那样具有发号施令、调兵遣将的绝对权力,但是,依据管理职责和职权,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是可以对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明确安排、提出要求、进行指导、相互沟通、解决冲突,以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规章制度的指挥管理者,如同棋局中人,真正的高手既在局中而又在局外,所谓在局中,是指与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神韵相合,能够随着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节奏而起舞,而在局外是指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能够看到并看清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的一切状况,并对这些状况进行分析诊断,合理“用药”。

(四)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

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就是通过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地上下左右沟通、通气、疏通、调理,使得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达到动作协调、和谐一致的标准。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作为规章制度管理的主导部门,其协调作用就是正确处理规章制度体系内的各种关系,为规章制度体系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实现。

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是规章制度管理过程中带有综合性、整体性的一种职能,其功能是保证规章制度所调整和规范的内容之间,以及规章制度对应职能部门之间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发生矛盾、不重叠冲突,以建立规章制度之间和对应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默契配合和谐、保持整体平衡。

(五)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

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就是按规章制度管理既定的目标和标准,对规章制度体系的运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反馈、考核、纠偏(组织制订防止再发生措施),使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能按计划顺利进行。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处于规章制度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能够反映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计划是否合理,能够反映规章制度订立是否合理,能够反映规章制度执行实施是否顺利,能够反映对应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是否正常,所以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管理环节。

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是规章制度控制的行为主体,规章制度体系和规章制度执行与实施是控制对象。规章制度地执行与实施需要对应的职能部门的控制管理力度,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调整对象的自觉性,但由于管理者和执行者的差异性,一些规章制度往往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这就要求规章制度地监督有实效、检查有保障、反馈能及时、考核更合理、纠偏要到位,如此即能保证达到规章制度控制管理的目的。

规章制度的有效控制管理,除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之外,还应该有相应的控制工具,如制度文本编号、监督检查表格、检查反馈报告、考核公告、纠偏措施等等都要形成相对固定的格式,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控制管理模式,实行规章制度控制的统一管理。

企业规章制度门类多,数量大,条目杂,不是每个人都能了然于胸,要想快速了解本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检索工具。现在计算机基本普及,为快速了解规章制度内容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所以,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一套规章制度检索软件,保证规章制度的控制管理。

由于企业规章制度数量多,且不是所有规章制度在一个时间内订立完成,往往都是单项。从实用性角度出发,规章制度职能管理部门应建立单项规章制度归集制度,根据时间或单项规章制度的数量,组织将单项规章制度汇编集结成册,这样即方便管理,不易丢失,而且还利于查阅,随时翻看。

四、规章制度完善管理

规章制度从立项、起草、会签、的过程是规章制度的前期管理活动,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反馈、考核、纠偏为规章制度的后期管理,通过规章制度的后期管理,再对规章制度进行检讨、修订、调整,是规章制度的完善管理,

规章制度地检讨即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也可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当发现问题后,规章制度职能部门应该分析这些问题:即是规章制度本身的问题、实施环境的问题,还是执行人的问题。检讨规章制度的问题,就是为促进规章制度更新、完善,更有实用性。

第3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关键词:企业制度 执行力 问题与对策

企业制度执行力,是指企业各管理层次、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把制度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行为中,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实现企业战略方针计划和预期目标的能力。全面提升企业制度执行力,是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优化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决定性作用。下面就企业制度执行力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企业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企业制度执行力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政策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存在着执行不到位、贯彻不彻底、落实打折扣等问题。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企业规章制度、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办事随意性大,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强调特殊性,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执行上存在的偏差没有感觉,也不觉得重要。还有一些管理制度下发之后就被束之高阁,从来没有真正执行过。由于没有坚持制度,以及制度落实不力而造成管理漏洞、形成风险隐患,企业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制度执行力弱化、缺失,是企业制度建设需要解决的重中之重。

二是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滞后、修订不完善或本身有缺陷。起草制度、制订计划的企业责任单位和部门,对制度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和特殊情况分析预测不够,缺乏清晰、严密的程序运行规定,存在先天缺陷和漏洞,关键控制环节缺失,或没有受控,给他人特别是给自己留有很大的执行和操作空间。有的过于繁琐不利于执行,有的条文不严谨,缺少针对性和可行性,不利于执行。

三是制度教育不到位。一些企业只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教育,企业管理人员对制度学习和理解不深刻、不透彻,存在着对上级下发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文件精神不知道、不清楚、不查找、不研究等问题,制度执行和落实起来的有效性不高,导致员工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影响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质量和效果。正因为制度教育不力,当然也就谈不上更好地运用和执行政策了,企业难免出现一些不符合上级要求和违背政策法规的事情,严重的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

二、全面提升企业制度执行力的对策

再好的企业管理制度,如果不能认真执行,不能贯彻落实,只做表面文章,最后必将贻误企业的发展。要全面提升企业制度执行力,就必须用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把事做正确,切实强化企业内控管理,防范岗位风险,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一,必须用正确的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任何制度都是靠人来执行。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工作主动、负责的员工来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这就涉及到用人的问题。如果用错了人,就不可能做正确的事,更不可能把事做正确。为此,必须切实依靠企业全体员工模范地执行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在把工作交给某一个员工之前,一定要确认这个员工是不是能够有效地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如果确认能够胜任,接下来就要授权并充分地给予信任,使他们能够有责任感和权力去执行企业规章制度。这样做,有利于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氛围,既能够提升企业的执行力,又能够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4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关键词]人事制度改革 工资分配制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多以来,就现行法律制度体系下,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完善企业用工方式,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规章制度,防范企业用工中的风险,降低企业自身的用工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才是每一个企业的当务之急。那么,如何才能真正构建起企业自身的劳动人事制度呢?我们认为,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制度必须做到:把好入门关、守好证据关、锁好出门关。也就要求企业从员工入职到日常管理再到员工离职都要有完善的制度进行规范。

一、员工入职管理制度

员工的入职管理,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如何招聘新员工以及员工招聘来后如何办理入职手续。这就需要我们企业建立和完善招聘与录用制度。

首先,要进行完善的是招聘制度。必须确定招聘原则与各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注意《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在招聘流程或程序方面要注意招聘成本的控制与风险化解;在招聘工作还要注意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尤其是要注意在招聘制度上不要出现就业歧视的问题,否则有可能招来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

其次,就是要完善录用入职制度。录用制度上要明确各岗位的录用条件,并注意与岗位的任职资格相结合及对录用程序要合理设计。

最后,就是要把握好员工入职的五个环节控制:(1)身份:也就是该员工现在的状态,是已离职、还是失业、还是想找兼职,这是确立劳动还是劳务关系的基础;(2)信息:劳动者背景与联系方式的留存;(3)公示:也就是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员工进行公示,这是执行企业管理的证据前置程序;(4)合同: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参照依据;(5)试用:判断应聘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二、员工的日常管理制度

员工的日常管理制度,我们追求的目标是“守好证据关”。主要要求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注意收集关于员工行为表现的各项证据,防范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风险。这主要是通过劳动合同、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日常行为记录这三个基础环节来实现。

1.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常见问题是劳动合同疏于管理,例如,员工离职而人事部门不知,劳动合同到期而没人管。新《劳动合同法》明确了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要遵循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确定负责的职能部门、权限、订立的时间、试用期设立制度等,要注意的有要及时订立合同,不能单签试用期协议等。

对劳动合同的续签制度,要明确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及续签制度的合理程序,注意避免续签的口头形式,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续签。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终止的条件和情形都要结合法律规定。

2.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企业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的实施基础,是企业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可见,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该司法解释我们也能总结出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规章内容合法;第二、制定和通过要经过民主程序;第三、要向劳动者公示。

以上是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程序上的要求,但是一个完整的规章制度,在设计上必须充分它的实用性,这就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要有哪些制度?(2)要控制什么问题?人力资源制度的形成过程是一个极其漫长的无止境的过程,是经过吸收了不同企业管理失误、裁决案例而不断修正建立起来的。制度中的每一句话中都将暗示着某个曾经发生仲裁的案例或法律条款。(3)要人治还是法治?客观问题压迫着人力资源管理者很自然地执行第一步与第二步,但往往就在第二步中停住了,没有意识到第三步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为了杜绝问题的再现,人力资源管理者就必须思考,凭借自己的阅历,将常规性的、可程序化的工作与问题,形成企业的用人管理规范,以减少许多人治的风险。

另外,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也是一张废纸。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做到:执行标准-平等对、执行过程-保留证据、处理程序-全面履行等方面就是一个非常完善的规章制度。

3.员工的行为记录

如果说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一种预见式管理,那么员工的行为记录则是一种反应式管理。员工的行为记录将是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证据,尤其是在利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无须支付补偿金”这一条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因此做好员工的行为记录,对于管理员工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

第5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关键字: 电力管理,建议措施,重要性

本文主要针对电力企业管理,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个人的经验,分析加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1 分析加强电力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多年来, 电力企业在其发展进程中,不断创新管理理念, 努力夯实企业基础性管理工作,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也展现了许多管理亮点经验, 彰显了企业管理活力, 这为电力企业实现“十一五”跨越式发展开了好局、起好了步。然而企业基础管理的牢固程度直接影响企业持续改进、持续发展进程。俗话说得好:“基础不牢, 地动山摇”。如果企业基础不好, 那么企业只是空中楼阁, 基础不牢, 企业上的台阶越高就越危险。因此, 对电力企业来说, 强本固基就显得尤为重要, 电力企业成功的必要条件就是要抓好基础管理。这不仅是电力企业管

理重心下移、从末端强化精细管理要求;也是电力企业提升管理执行力的要求;更是电力企业深化改革、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迫切需要。老子曾经说过:“天下难事必做于易,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这句话道出了基础管理的真谛, 深刻地揭示了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基础管理蕴含的难度和深度。多年来, 虽然各行各业都在强调加强企业基础管理, 电力企业亦不例外。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长远思考, 在电力企业管理创新之路上, 电力企业领导决策层和广大员工已经对基础管理工作重要性得到进一步认识, 并开始加大对管理创新的审视和思考,“着力加强电力企业基础管理, 增强电力企业”软实力已经被列为电力企业当前要突出把握的关键主题之一。

2 透析电力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瓶颈

从目前电力企业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分析来看, 电力企业基础管理仍然存在制约其发展的工作瓶颈, 突出表现为管理精细度和管理执行力等软实力还不完全适应电网硬实力和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 这具体表现在管理较为粗放、职责还不够明确、纵向横向接口还不够到位, 管理流程还不够标准、规章制度还未成体系; 另外, 员工参与管理、改进管理意识薄弱, 工作责任心不够强, 对管理工作流程和脉络模糊, 虽然制订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但制度执行随意性较大, 执行力衰减, 甚至不按规章制度办事; 而且过程管理、闭环管理、细节管理没能得到根本体现, 更是缺少监督环节等等。纵观发生在电力企业的工作失误、安全事故, 无一不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就是基础管理不坚实、不到位, 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没有完善责任传递机制, 部分生产人员工作责任意识淡薄, 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执行规章制度刚性不足, 缺乏“严、细、实”工作作风所导致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很多更重要的问题无法清楚地把握, 加大管理难度, 进而阻碍企业持续改进、持续发展进程。

3 突出基础管理主题 实现基础管理创新

那么, 就电力企业而言, 如何突破基础管理“瓶颈”, 突出管理主题, 推动工作上层次、管理上台阶, 使“软实力”与“硬实力”更加协调匹配呢? 在当前“强本 创新 领先”成为电力管理主旋律的背景下, 结合电力实际管理运作情况, 笔者认为可有针对性地从以下方面入手。

3.1进一步强化员工管理意识和不作为意识

常言道:“事在人为”, 管理亦如此, 员工参与管理、精细管理、改进管理的意识薄弱, 工作主动性不高, 执行力不强, 毋庸置疑, 管理水平怎能提升? 因此, 在当前“强本、创新、领先”成为电力管理主旋律的背景下, 电力企业当务之急还在于进一步转变员工管理观念, 强化员工管理意识和不作为意识, 使员工真正树立“严、勤、细、实”和“管理无小事”的工作作风, 成为工作严谨、效能突出的表率。

3.2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企业标准管理体系, 提升基础管理能力

规章制度建设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重点, 但是也是管理的难点。由于规章制度涉及企业职能管理的方方面面, 职能交叉多, 执行难度大, 不易管理, 另外, 规章制度的时效性、操作性、创新性也不够强。因此, 必须对执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持续改进, 不断进行整合、优化、充实、完善, 逐步形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科学、规范、有效的企业标准管理体系。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3.2.1强化规章制度管理。首先, 在宏观层面要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统筹管理。其次, 在中观管理层面, 需要积极发挥职能管理部门的能动性, 定期地对本职能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评估和修订, 不断完善其管理职能。第三,在制度的微观管理层面, 做到对具体一个制度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即要对构成制度生命过程包括立项、起草、审核、颁布、实施、监督、评估、修订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实现制度生命的更新和延续。

3.2.2优化规章制度内容。首先, 在宏观层面, 主要考虑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必须要与当前管理重点相匹配, 才能有效保障管理目标的实现。其次, 在中观层面, 主要考虑构建支持企业各项职能管理的制度集合, 并进行有效分类。第三,在微观层面, 对具体一个制度进行规范和优化, 一是从形式上如从格式规定、结构清晰、文字准确等方面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 二是从内容上如从权责明确、内容完整、流程合理等方面对规章制度进行融合、优化, 使之更具有时效性、合理性、适用性和操作性。

3..3加强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建设真正建立企业内部监督、考核的长效机制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执行。因此, 要在健全和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同时, 尤其要健全责任监督、考核制度。这方面主要一是通过实施“安全问责、管理问效”的方式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贯力度以及执行监督检查的考核力度, 使企业员工树立制度高于一切, 严格遵章守纪的观念, 提高他们执行规章制度、遵守现场作业规程和程序的刚性约束, 进而增强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严谨性、科学性, 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通过注重过程管理、闭环管理、细节管理, 用更卓越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 不断细化、优化、完善管理单元和责任的方式, 按照制度规定、规程规范要求, 加大对每一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事件、事故、缺陷、投诉等不符合, 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监督考核, 真正把各项工作做严、做细、做实, 不断完善, 闭环管理, 持续改进, 真正做到“措施到位、执行到位、考核到位”。

3.4完善基础数据工作

基础数据管理是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状态的第一手资料, 是企业信息化的基石, 是业务处理和管理决策的依据, 可以说, 基础数据管理是企业最基础管理工作之一。因此, 规范基础数据工作要建立五项制度, 即指标数据制度、指标数据分析制度、指标数据专报制度、指标数据交流制度、指标数据责任考核制度, 以确保企业员工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做到填写认真规范、分析透彻有理、传递畅通及时、反馈整改完善、归档完整保管。

4 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的同时,电力行业的发展也有为重要,为了是电力企业迅速,必须有一个好的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安全供电,所以电力企业的有效管理至关重要。

5 参考文献

第6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 安全管理 执行力 要素与途径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0(b)-0082-02

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影响下,我国电力事业蒸蒸日上,为社会生产生活奠定基础。电力系统无论是电力生产还是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永远是第一要务。鉴于电力设备的高危性,做好电力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对电力企业的保障,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强化电力安全管理的执行力,是提高电力安全管理的基本关键点,因此,在电力企业管理中应用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途径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确保电力企业管理质量的提升。

1 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概念与重要意义

1.1 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概念

执行力在管理领域解释为,利用现有的资源实现预期目标的能力,也就是指为实现预期目标可行的操作能力。而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是指为实现电力资源安全化管理,企业安全管理所具备的能力或可达到的程度。执行力是企业电力安全管理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的前提,是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确保电力企业平稳发展的首要条件。高执行力在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低执行力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会降低安全管理的效果。

1.2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电力企业的电力设备具有高危性,给人们日常管理和生活都埋下安全隐患,所以,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执行力能够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设施布置到位,在电力安全管理中注重细节管理,是保障电力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的基本条件,也是确保社会各行各业需要用电的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据相关报道显示:我国某月份因电力安全问题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达到6起,死亡人数达到9人。类似于此的报道近乎每年都有,因此,只有认识到加强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性,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才能真正地做到对电力工人生命的负责,对用电人员生命的负责。

2 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因素分析

2.1 人员因素

近些年,电力系统已经相继建立了许多电力安全管理规范,但在人员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因人员因素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人员安全意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主要是电力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电力安全管理意识,很多次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由于电力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意识失误形成的。其次,人员操作失误是影响电力安全的主要因素,主要是电力人员操作技术不娴熟或违规操作造成电力安全事故,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管理人员不精心检查等都会造成电力安全事故[1]。

2.2 制度因素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我国电力企业属于国有企业,虽然已经相继出台了很多电力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际管理落实中,很多电力安全管理部门的执行制度只是一个摆设,特别是电力安全管理的很多操作细节规定都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所以工作人员也没有真正地按照执行制度条文进行实施,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失去了制度的约束意义[2]。另外,有些安全管理执行制度还是很多年前规定的,管理制度严重不符合当下电力企业的发展,不利于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加强。

2.3 结构因素

电力安全管理的整个人员结构不合理,让很多电力管理制度不能够真正落实,出现电力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者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流程缺乏规范性保障,不利于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开展的过程、对象和结果。明确的执行结构,可以让电力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人员清楚自己在整个结构体系中的位置,在电力管理中指导自己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的目标。同时还能保证电力安全管理的各项执行命令能及时下达到下属机构,采取针对性的对策进行改进和管理[3]。

2.4 监督因素

企业中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制度实施的重要因素,也是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策略。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也能够对电力安全管理监督提供保障,能够有效地保证电力安全管理的高效执行。施行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监督是对电力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约束,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实行与贯彻,如果监督不力,就会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3 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措施

3.1 强化安全管理思想

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思想。加强电力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树立起安全管理思想,首先,让电力企业员工认识到只有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工作人员以及用电人员的生命安全,树立起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意识,为此企业需要开展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4]。其次,电力企业要重视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培训,有计划地完成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的培训工作,增强电力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最后,企业需要组织员工学习从事各项工作具体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管理预防工作,让员工进行安全管理经验的积累,从而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的执行力。

3.2 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企I制定规章制度后,为了发挥规章制度的作用,就需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对电力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电力企业应该深入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为了保证制度实施,企业管理层应做好宣传工作,在制度施行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其次,电力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一味地沿用传统规章制度,而是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细化,在各个岗位上进行严格管理,制定工作人员操作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执行力。最后,落实每个员工的工作责任。加强员工的安全管理理念,提升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提高。

3.3 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电力企业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着电力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注重电力企业员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的树立与形成,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目的是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以精益求精的严谨态度,高标准、高要求约束自己,做好电力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且严格细化管理,落实责任,精心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每一项工作,使企业得以持续、安全、健康、稳定和快速发展,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企业较强的执行力[5]。只有养成好的安全管理习惯,才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时时刻刻指导操作的精细化进行,确保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强化。

3.4 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

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手段。电力企业的绩效考核机制是影响电力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方面,所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以确保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加强。一方面,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让员工日常工作在绩效考核监管下及时发现问题并能解决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安排专人完成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一项绩效考核内容,对员工操作行为以及日常行为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完善企业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融入企业安全管理中,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励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其晋升以及奖金待遇。同时,电力企业也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电力安全管理中的失职员工进行一定的惩戒,追究其责任,让企业管理与员工利益直接联系起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执行力[6]。

4 结语

执行力将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将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力企业只有认识到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性,从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升执行力,采取强化安全管理思想、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以及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在电力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内容管理等方面做好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强化,在管理工作中加大贯彻力度,一丝不苟地切实执行,那么电力企业一定会做大做强,为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 闫朝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影响要素与应对建议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3):76.

[2] 赵向阳.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要素与解决途径[J].中国科技纵横,2015(13):164.

[3] 胡浩.分析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要素与途径[J].经营管理者,2012(17):180.

[4] 乐小华.分析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要素与途径[J].科技c生活,2010(17):192.

第7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任何法律都存在着一定的规则真空和制度空白,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亦是如此。在“死板”的规定之外,利用一些灵活条款,不失为解决制度和规则真空的有效办法。

兜底条款

“兜底条款”的设立是为补充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缺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而出台的概括式或推断式规定,它将其他条款所不包括的或难以包括的、目前无法预测的内容都涵盖在内。

劳动规章制度一经制定,它的固定性就意味着其具有相对滞后性。同时,由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受主观认识的局限,无法准确预知制度所要规范的所有情形,一旦某些应该受到处罚的行为并未在制度的一般性条款中进行明确规制,就无法对该类违纪行为进行合法制裁,甚至可能侵害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破坏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因此需要通过某些兜底性条款,尽量减少因规定制定者的主观认识能力不足而带来的制度缺陷,也能够保持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使执行者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精神和原则,对于一些新情况,使用模糊性语言设定出的具有较强涵盖力的兜底条款予以解决,从而杜绝“法有漏网、罪可免惩”的现象,以适应企业情势的客观需要,而无需修改规章制度。

兜底条款一般都以“其他……”、“……等”形式出现的。如:“……其他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员工之间具有造谣、辱骂、欺凌等影响团结的行为时……”由于兜底条款需要执行机构的解释,在兜底条款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矛盾或字义模糊等情况时,就需要选择兜底条款对具体行为进行定性,但需注意解释方法,例如:

同类规则

如何在兜底条款的模糊性基础上合理适用并准确界定“其他”或“等”的兜底内涵是相当重要的。遵

守“同类规则”是兜底条款采用文义解释方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普遍用来对概括性用语加以限定的解释规则。比如:“员工具有盗窃单位、客户财物,或者其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可以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适用“其他”这一概括性用语时,就应当遵循前述规定中“实施盗窃单位、客户财物”等同类事项的严重程度和行为性质来进行范围限定。

最有利于劳动者

《劳动法》阐明了对劳动者进行权益保护的立法宗旨,因此,应将公平与正义纳入兜底条款的价值内涵中,在确保企业及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受严重损害的前提下,应以“最有利于劳动者”作为对兜底条款适用的规范目的。当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兜底条款进行解释,却可能得出几种不同的结论时,应当选择最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结论,将个人自由、人权保障的正义理念作为法律适用的最佳效果。

民主程序限定

兜底性条款的存在可能会造成制度条文过于宽泛、模糊等问题,如果企业不注重兜底性条款适用的科学性,使兜底性条款与规章的确定性产生冲突,很容易引发纠纷。因此,要尽量避免兜底性条款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对其适用要有更加严格的限制。

如:在描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时,一般采用列举式表述。为避免遗漏,可在列举常见情况之后注明:“具有其他违公德或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单位声誉的行为,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认,且公司工会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处以工资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于“其他违公德或职业道德”这样的规定过于宽泛,为了避免处分过于随意导致劳动争议,还有必要增加“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认,且公司工会未提出异议的”这样的程序,让更加民主、更加权威的机构来确认员工是否确实违反了该项规定。

弹性条款

由于规章制度的调整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使得制定者必须为一个动态的对象制定规则。当以现有时空环境为参照体系的规则制定出来后,时空和环境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要求制定者为未来制定非常精确的规定,未免过于苛刻。因此,规定的制定者可以设立不确定(模糊)性规定解决这一问题,这种不确定性规定即弹性条款。

弹性条款就是企业没有进行明确的行为模式规定的一种制度规则。这类条款具有模糊性,其内涵和外延都无法确定,具有相当的弹性和伸缩性。一般立法中尚不可能逃避弹性条款,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更是如此。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的行为,是依靠HR的经验积累列举出来的常见行为。将来变化的客观事实是HR无法预料的,若片面强调规章制度的统一性、稳定性,则只能以牺牲正确性、适应性和企业与员工利益作为代价。为了尽量减少这一代价带来的损失,增强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劳动规章制度制定者应以弹性条款的方式,把“合拢工程”交给裁判者。

弹性条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弹性假定,一类是弹性后果。

弹性假定

成文的规则始终是抽象和固定的,而个案则是纷繁复杂而且变化多端的,弹性条款的弹实际上沟通了抽象的制度规定和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设定一些弹性规则,能够避免对劳动行为的僵化认定,因此,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中都有“造成严重影响”、“带来严重损失”、“情节特别恶劣”等弹性条款。

这些条款虽然在理论上很好理解,却很难在执行中通过证据判断违纪行为后果和程度。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奖惩制度时,尽量避免这类弹性条款。在不可避免的前提下,应对后果和程度进行描述,最好能够做出细化和量化的规定,以便实际操作,如:“因严重违反操作给公司带来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等。这样的尺度和标准既明确,又直接,易于执行。

弹性后果

如果多名员工触犯同一条劳动规章制度,而他们的犯错情节有轻有重,后果有大有小,显然不宜用某条规定“一刀切”,应考虑员工各自的违纪情节、主观恶意和认错态度,做出有差别的处分。

合法生效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设置合理的罚款规定。例如:“职工迟到超过30分钟,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职工在工作场所吵闹引发群体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处以警告、记过处分” 。上述示例中,“20元以上100元以下”、“处以警告、记过处分”就属于弹性后果,究竟处以何种处分,由有权处

分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定夺。

对于劳动规章制度设定的处分,公正原则必须是绝对的,对弹性条款的解释,也要遵循“同类规则”等解释方法。弹性条款的弹性幅度一定要能小则小,不能赋予处分机构过大的权限,否则将导致处分随意性过大,引起被处分员工的不满,甚至引发争议。

授权条款

当然,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还可以使用授权性条款。授权性条款是附则的常见内容。如果是拥有子公司的集团公司或者是拥有分公司的总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授权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实施细则,以解决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性问题。

劳动规章制度还可以授权一些职能部门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解决劳动规章制度需要解决但难以解决的财务、质量和技术等方面的规范问题。如,劳动规章制度可以规定:“本公司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制定产品质量管理规定,规范产品质量管理责任” 。

由于授权条款是将本属于劳动规章制度范畴的内容授权给其他部门或下属公司来行使,那么,如何确保被授权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已制定生效劳动规章协调一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授权范围的限制

被授权机构行使的只能是从属的、派生的规章制度制定权。被授权机构在行使所授之权时,要受到授权制度的制约,必须符合授权规章所规定的目的、内容、范围和标准,接受委托者的审查和监督,而对超出授权范围的规章制度,在劳动仲裁或法院审判时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一方面,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要注明授权规定,明确授权对象、内容、范围和标准,尤其要明确的是,被授权的机构没有再度授权的权力。另一方面,被授权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写明授权制度的详细名称,指出制定规章制定的权力来源。

授权制度的生效机制

尽管在授权时就已赋予被授权机构独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自,但为了确保被授权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其他劳动规章制度具有同样的效力,被授权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应符合劳动规章生效的要件,包括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核心要件,也包括需要具备规章制度篇章结构、表述逻辑、语言规范等形式要件。

授权制度的统一性

如果劳动规章的主要内容由人力资源部门撰写,而另外一部分则由授权机构加以规范,就可能导致制度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因此需要保持授权制度的统一性。

首先,授权法必须包括授权目的、理由、内容、范围、时限、审批备案制度、授权制度的从属地位等基本内容,尽量避免不协调和不一致。

第8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社会正不断发展进步,现代人们的法律也意识越来越强,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法规不仅是规范日常社会行为的重要工具,更是在规范社会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企业各个方面的发展。国家要有法律法规制度,以此约束公民的行为,树立价值标准;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规章制度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企的基础。而依法治企关键在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只有企业员工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在工作中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才能保证依法治企顺利实施。

规章制度首先能够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规则,建立评判对错的价值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使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得以保障。

依法治企就是企业内部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制定一系列规则和要求,展开其经营管理活动,让企业的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的规章制度。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造实力一流企业的有效途径。

一、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然性

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适应新时期下管理企业的要求,实施依法治企能够有效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治企是一个企业进行长远发展的第一要务,它能够避免短期行为决策对企业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企业依法决策的需要。目前的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市场客户变化的需求时,常常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对企业技术革新、市场营销等相关目标做出重大改变,而这些决策上的改变常常涉及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因此,在企业决策时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

(二)企业进行依法经营管理的需要。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上需要参考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依据,在经营过程中要依法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其制度内容要体现出对特殊人群的法律保护,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企业财产管理。这都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才能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二、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依法治企能够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依法治企能够保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就能够保证企业员工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依法治企能够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完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能够有效的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性,就能够很好的保证企业的领导、员工各个阶层按照规章制度依法办事,这样企业在生产上才能不断的完善提高,这样社会对于企业的认可度也将不断的提升,因此在企业的发展中,企业能够依法管理就能够实现和谐稳定的发展目标。

(二)依法治企适应了市场变化的需求现阶段

随着社会意识形态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更新,随着改革开放越来越深入,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经济活动以及各个经济利益主体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越来越多,只有不断完善法制建设的企业才能够在市场中做大做强,进而形成一定的规模,实现规模化效益,获取利润。企业只有维护好自身在广阔的市场中的形象,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

(三)依法治企能够维护企业权益

依法治企在一定的程度上是为了改进企业现行管理制度,同时也具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企业进行内部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外部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进而获得最大经济效益,这就需要企业从法律层面严格要求自己,然后才能顺利开展外部经营活动。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正常维护。

(四)依法治企能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活动,都与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提高企业法治程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促使企业形成依法治企的经营模式,转变企业经济利润增长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也是一个员工具有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表现。

作为新员工,初入一个陌生的职场环境,学习和执行规章制度尤为重要。它是让你全面了解一个公司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它不仅仅是向你陈述公司的价值观,了解企业文化,同时让你更直观更清晰的了解在公司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帮助你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迅速地融入团队,愉快地开展工作。

作为入职后的老员工,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明晰工作流程和工作权限,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和高效,减少和避免工作的错误性。遵守工作程序,也能充分保护员工个人的利益。同时,提升自身职业化,促进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与发展。

作为公司管理层,要想更好的管理和领导员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更应该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做好监督和监管工作,指导、引导、纠正员工的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保证团队稳定性,提升团队竞争力。

规章制度是公司经营的准绳和纪律,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制度是严肃的。公司每一项制度的推行、实施都有赖于每一位员工的努力。我们倡导人性化的管理,因此,规章制度在建立建设过程中,也会随着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使之更具有推行性,更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虽然我们的制度具有约束性,但更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和执行,任何无视或违反制度的行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处理,同时,公司也欢迎每位员工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善策,为公司提出可行性管理措施的行为,也会受到嘉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管理的公平和公正,公司才能更加健康有序稳健的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规范”和“制度”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都会有它的规章制度。

提到规章制度,我们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关于罚款的规章制度,这样想就太狭隘了。其实我们的规章制度还包括了每个部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流程等。

提到规章制度,我们很多员工还会想到被人管理,受人约束。都觉得很无赖,为什么要选择遵守规章制度,可能有的员工认为我是不想被罚款或是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其实这样的想法都是非常错误的。

我们只有遵守规章制度、尊重规章制度,我们才能够学到规章制度,我们也只有学到规章制度,才能够利用规章制度来管理别人,才能够让别人支持我们的规章制度。

所有将军都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所有的企业家都是从员工里面走出来的。今天我们都羡慕我们的区域店长、区域总监、经理和副总。但和他们在一起工作中走出来的,为什么有的一直没有进步,甚至有的已经离开了德宝。同样的工作环境,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作为企业中的一员,做为一名员工,不论你是谁,都应该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个人的职业素质,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公司才能长期健康的发展,作为一个员工就能长期、稳定的享受这份薪水。

不遵守制度,公司各部门之间相互不协调,领导各自为政,员工上班迟到早退,不听指挥,公司不能正常运转,无法获取利润,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又从何而来?小到一个家庭都有家规,家庭成员都得遵守;更何况一个公司。

只有当我们都有心去遵守规章制度与流程,才能够去主动的学习我们的规章制度与流程;

只有当我们主动的去学习了规章制度与流程,才能够写出对应的规章制度与流程;

只有当我们能够写出规章制度和流程时,我们才会利用我们的规章制度与流程;

只有当我们会利用规章制度与规范流程之后,才能够去管理别人。才能够证明你已经学到了更多的管理知识。

只有当你学到更多的管理知识的时候,我相信你的职位将有所提升;

当你的职位有所提升后我相信你的薪水才会提高。当你的薪水提高后,你的生活才会发生改变。

综上所述,只有企业的全体员工坚定不移的去执行依法建立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只有在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下合法经营,企业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只有把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企业才能做大做强。

第9篇:企业规章制度执行范文

前些日子一些朋友在留言簿上提到如何写企业规章制度的话题。Zhou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的实践中上借鉴“立法的技术”,这是有启发性的经验,不知能否加以总结,写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但是,从更全面的立场上去看,如果把“规章制度”看作是企业内部的“法”,这个思路却是局限的。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讨论。

从规章制度到文件

“规章制度”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比较狭隘。我们从企业的“文件”这个角度来考虑,企业内的文件包括程序性的,约束性的,技术性的等不同类型,与“法律”相比,在企业的文件中,只有“规定性”的那一部分比较类似,在制定方法上的可借鉴性也多一些,例如考勤制度,着装规定等等,这部分,也是最适合称为“规章制度”的。数量更多的企业内部文件,例如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指引,作业方法与标准,各种技术文件,标准或规范等等,都不适合用“规章制度都”这个词来概括。

制定企业文件与立法

除去那少数的“规定”部分,企业的文件由专门部门制定,这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最多见的问题,就是“本子与实际脱节”。针对这个问题,一个很好的思路就是,尽可能由执行(包括管理与被约束或实施者)自己或直接参与编制,而不象“法律”那样,要立法、执法分离。

基本上我把大部分的企业“文件”制定看作是管理者自身对应当什么,怎样做的总结与回答,而不是由一群“只说不做”(请不要把这个词简单看做贬义)的人以立法的立场做出来的企业“内部法”。制定企业内部文件的过程,就是探索总结企业如何管理,如何运做等的过程,写下来,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而且,这是一个滚动的,无止境的过程。

企业的文件,某种意义就是为“改变”而做,这和“法”也许不一样,不知大家是否体会过个中意味?

远一点的话题

这里可以引发出一系列很深刻的话题,例如社会的“民主制度”与企业制度的比较。又如,可以用“民主”的精神与方法来制定一个企业的“分配制度”吗?(“公有制”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回答)。关于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话题,但难免会沾染一些有“政治”色彩。我宁愿讨论更实际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话题

写多少最合适?这是所有认真“写”过企业内部文件,尤其是管理文件的人都会遇到的,争论最多的一个基本问题。写得过细,可能成为繁文碌节,但过于简单,又可能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管理者而言,要在这个问题上把握适度的分寸,其中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看相关员工的素质,还是那句话:

对高素质的人群,少给规则,多讲原则;相反对低素质的人群,多给规则,少讲原则。

好与不好

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好,什么样的不好?讨论这个问题不能离开企业本身在市场中的表现。从学习的角度,不妨改变一下思路,不是去问哪些企业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和效果(这很容易落入文赎主义的陷阱),而是去寻找、研究那些在市场中表现优秀的企业,看他们是怎样运用“规章制度”的?

从局部,技术性地看,文件“好不好”的基本度量,主要看它被执行的效果和程度。如果将执行后的效果,纳入到总的管理表现/绩效的评价中去,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被执行的程度——与实际运做符合的程度”是一个重要的,可直接拿来度量文件好不好的硬指标。以我的经验和理解,这是一个非常实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也是企业实践中,实际有效的方法。

关于这一套方法和思路,在ISO9000中体现得很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