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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年度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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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年度计划

第1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市科普基地的申报、推荐、评审、命名。

第三条科普基地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重要载体,是科普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科普基地由市科委命名。

市科普基地分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培训基地、科普传媒基地和科普研发基地四类申报。

第四条在本市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任何组织均可申报市科普基地。

第五条市科普基地命名条件:

(一)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为社会组织或公众个人提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活动的机构。科普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及相应的设施和器材,并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2.组织参加各类大型科普活动;

3.科技馆、博物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观测台(站)、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及活动内容;

4.具有科普活动策划能力,并能利用多种手段和载体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有专人讲解或指导。

(二)科普培训基地是指专门针对*地区科普管理人员、科普业务人员、科普志愿人员开展科普培训的机构。科普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教育或培训机构;

2.具有五名以上开展科普培训的教师;

3.从事过科普培训,并取得一定成效;

4.有针对科普培训的教学大纲、教材及课程计划。

(三)科普传媒基地是指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科普传媒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四)科普研发基地是指专门从事用于科普活动的设备、作品、教具等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的机构。科普研发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方向和年度研究开发计划,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2.研究开发人员总数8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应不低于60%;

3.每年投入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应达到50万元以上。

第六条市科普基地由所在区县科委组织推荐。

申报单位应于每年9月底前向所在区县科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科普基地申报书》;

(二)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三)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复印件;

(五)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六)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区县科委根据申报单位的情况,提出客观、公正的推荐意见,并于10月中旬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报市科委。

第八条市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定。

评审采用会议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基地的评审专家为5-7人。

第九条市科委于每年年底前将命名的市科普基地名单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并向申报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第十条市科委对经命名的市科普基地申报的科普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同时择优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普基地。

市科委每年定期组织各基地科普工作人员的培训与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市科普基地每年应向市科委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市科委每两年对市科普基地进行综合考核,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市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市科普基地命名,并收回证书和牌匾:

(一)一年内未能开展科普活动或连续两年未向市科委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的;

第2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1、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对不同人群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对城镇居民,结合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婚育新风家庭、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制作街道灯箱广告、喷绘画、设立“人口”栏目等多种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促进生育文化建设;对流动人群,印制可读性强、适用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如纸杯、塑料脸盆、水桶年画等,定期将计划生育服务进各户,将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宣传品等送进千家万户。

2、逐步建立健全计生系统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对社区工作者的跟班轮训制度。每个社区工作者每年到服务站跟班培训两次,社区计生人员主要学习计划统计工作、政策法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生殖健康服务技术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技术等;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3、进一步规范人口学校建设。结合全镇服务网络建设,采取“同炒一锅菜、各敬各的神”的办法,建立并规范乡镇婚育新风示范基地,在建设高标准的人口学校的同时,将社区人口学校建设纳入镇建工作之中。

4、加强艾滋病的宣传报道工作。面对新形势下艾滋病工作的新情况,着重加强对艾滋病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如何预防艾滋病。并以此为主线,广泛宣传生殖保健科普常识。

5、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适应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需要,进一步组织培训班,定期对计生工作者进行电脑培训,提高计生工作者应用信息管理的能力,为实现计生系统的电子政务打好基础。

第3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

㈡研究部署全县人才工作;

㈢主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

㈣协调指导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活动;

㈤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人才政策的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

㈥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审查。

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㈠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受召集人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根据议题内容可以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列席;

㈡领导小组例会议题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宏观管理问题;讨论关系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和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审查“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审定各部门拟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可提出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提交领导小组讨论。提出议题的单位要准备好书面材料。

㈢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并负责督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㈠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㈡负责提出全县人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领导小组例会的准备工作;

㈢负责草拟、修改、制发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对来文提出拟办意见。根据领导小组批示意见予以协调和督办;

㈣负责人才工作的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分析、研究全县人才工作现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人才工作动态;

㈤拟订“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批;

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㈠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工作;会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㈡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统计局、县科协)

㈢负责传达中央关于人才工作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抓好全县(本系统)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全县(本系统)人才现状和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人才的发现、推荐和培养、使用工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㈣组织专家咨询机构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咨询服务。(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协)

㈤选拔和推荐国家和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享受省政府、市专项津贴专家;做好县管优秀专家,“全县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奖励和管理工作;做好新世纪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县科学技术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协)

㈥采取多种形式与县管以上优秀专家保持经常性联系。了解专家的基本情况,掌握专家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向专家介绍当前形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倾听他们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专家针对当前经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献计献策,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帮助专家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后顾之忧,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㈦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单位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政策,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在“三支队伍”中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各类人才走健康成长之路。(县委宣传部)

㈧负责调研和协调全县人才工作中涉及党政机关和事业机构的人员编制问题;负责协调落实全县人才工作中与编制有关的具体工作。(县委编办)

㈨负责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和奖励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人才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引进、技术交易以及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合作;组织科技人才参与全县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咨询等活动。(县科学技术局)

㈩负责筹措和管理“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安排和核拨专家管理经费和“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不断改善县管以上专家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和措施。(县财政局)

(十一)协助县委组织部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职业(执业)资格考(测)试、职称评聘、继续教育,指导各分会定期开展活动;负责县人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和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信息化进程,建立县级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4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环境,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和“服务强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甬党〔20*〕14号)和区委《关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服务强区”的意见》(甬东党〔2009〕1号)精神,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足5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通过认定和复审时各补助15万元。原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过复审时给予补足3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在通过认定和复审时各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对经市信息产业局认定首次列入市级重点软件企业的,给予补足10万元。对列入市级信息化试点单位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列入市级信息化示范单位的,给予补足10万元。

对新列入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二)积极培育服务业创新试点和示范企业。重点围绕“六大经济”,开展服务业创新试点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对具有良好创新机制、先进创新模式、较大创新投入、明显创新绩效的企业,择优认定为服务业创新试点和示范企业。对通过认定的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认定为示范企业的,给予补足10万元。

(三)加大对企业创新成果的支持力度。鼓励发明创造与知识产权保护,对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每件分别给予1万元、0.2万元、0.1万元补助。对获得软件产品登记的,每件给予0.5万元的补助。对高新技术产品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市名牌产品或市知名商标的,在享受区内其他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补助。

二、引导产业自主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四)实施研发(创新)投入补助计划。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按照产业领域每年分别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企业研发(创新)投入补助。对每年年初上报研发(创新)项目至区科技局备案的企业,根据当年实际研发(创新)投入,按比例予以补助,补助基准比例根据当年安排的资金及经核定的企业上报的研发(创新)费用总和确定。其中,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和基地在外的工业企业投入补助比例按基准比例上浮20%、节能减排类研发项目和科技合作类项目的投入补助比例按基准比例上浮10%。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实施创新成长升级扶持计划。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和都市工业企业利用现代技术开发新产品或改进生产、服务流程和经营模式,企业实现快速成长或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据项目创新性、投入经费、绩效等综合情况,经评审后列入年度企业创新成长升级扶持计划,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六)实施市级以上项目经费配套和支持计划。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与信息产业项目,对获得上级经费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给予经费配套。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每项给予10万元补助。列入市科技局新产品试制计划的每项给予0.5万元的补助,每年每家补助不超过6项。

三、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增强创新服务能力

(七)加快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能力提升。对通过技术研究开发和集成应用,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提升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经评审后予以立项。立项时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立项后三年内每年按绩效评估考核一次,并视考核结果按不超过项目实际追加投入的20%给予滚动补助,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加快社会科技服务资源的整合。加快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等服务企业科技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与引进,对主营上述业务且注册资金分别达到100万元、200万元以上且一年内营业额不低于20万元的新注册机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创办经费补助。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对专利权质押贷款、技术交易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给予相关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每家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年安排适量的科技合作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合作网络及网上技术市场建设的支持。

(九)加快创新人才的培育和集聚。对新认定的市级IT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列入市级“IT人才驿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四、推进公共领域科技进步,优化社会创新环境

(十)鼓励社会事业各领域创新。在推进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前提下,鼓励学校创建科学教育示范(实验)基地,加强科学教育研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对获得科技领域相关奖项的,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关键技术和特色医疗技术科研攻关,突出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对获得科技领域相关奖项的,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开展软课题研究,对列入区重点调研课题的,给予补助,经专家评选获奖的调研课题,给予奖励。

(十一)加快科学普及事业发展。鼓励科普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活动,鼓励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活动,鼓励科技人员之家建设活动。对纳入年度计划按标准新建的科普场所和设施,按实际投入30%给予补助。新列入的市级科普示范社区,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对新列入省级、国家级科普示范社区的,分别补足5万元、10万元。

(十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鼓励各管理领域开展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增强电子政务应用实效。建立电子政务项目专家评估制度,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经费投入额度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于列入计划的项目,在立项时与通过验收后按经费预算额各拨付70%与30%。

(十三)加大科技创新表彰和奖励力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各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市创新特别奖、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设立区科技创新特别奖、区科技进步奖。获得江东区科技创新特别奖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获得江东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获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

(十四)积极营造科技活动良好氛围。鼓励举办各类科技宣传和合作活动,不断拓展科技合作活动范围。对专项科技宣传和合作等活动,按预算范围内的实际投入予以列支。

五、附则

(十五)本意见所指企业为统计和税务关系在江东的企业。

(十六)本意见规定的上级经费配套项目,已获本级同类补助的,视作配套,差额补足。除初创期企业外,本级财政科技经费配套额一般不超过企业项目执行期所在年份的实际贡献(实际贡献是指企业当年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区留成部分总额)。符合本意见内的不同支持条款和区其他政策的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执行。单个企业当年所享受本级财政科技经费补助的总额度,一般不超过企业当年自身投入的50%。本意见中涉及“不低于”、“不超过”都包括本数。

第5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作为一名在科级岗位上的国家公务员,回顾一年来自己所走过的历程。始终能够按街工委办事处的要求,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管好科室,自觉履行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职责。

坚定树立起自己的政治理想信念,思想政治上。坚定全面推进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谐社会的信心,忠于街道事业,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能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主题、琢磨、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认真思考和参入研究一元街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投入特别时期的雪灾、抗震、迎奥运重大工作。

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方面。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生活上廉洁俭朴,经济上公私分明,工作上秉公办事,严格约束自己,积极参加机关廉政建设,不占用公物,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参入执行机关“五不准”等规章,保证科室工作有序的进行。

第6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一、加强“一案三制”建设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级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加强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工作,指导督促乡镇、部门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2.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重点推进农村及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3.调整充实县应急委成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规范值守应急工作

1.进一步规范值守工作。抓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落实,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节假日和特防期值守工作,随机抽查值守情况。

2.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服务范围。严格按照《县突发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加强和改进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安全报送。

3.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规范预案启动程序,加大部门协作力度,依法依规处置突发事件。

三、强化监测预警工作

1.着力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大预警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体系,有效提高预测预报能力。

2.着力健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督查机制。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

3.加强隐患点监测工作,努力构建全覆盖的监测网点。

四、创新宣教培训工作

1.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强化应急管理知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深入推进应急知识“五进”宣传活动。

2.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组织全县相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依托县行政学院,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乡镇、部门应急管理知识长效培训制度,加强学校应急知识教育工作。

五、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专业队伍管理,积极提升基层志愿者队伍救援能力。

2.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演练长效机制,着力抓好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各应急救援队伍和预案主责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物质储备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管理,探索规划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布局。

4.充分发挥应急维稳基金在突发事件处置、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质储备、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六、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1.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县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2.充分发挥小型应急移动平台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和趋势分析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本年度突发事件工作评估和下年度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工作。

2.加大应急管理执法力度。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不力造成突发事件发生的,依法对其实行经济处罚;政府工作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突发事件发生的,依法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问责。

3.强化应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的监查力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年度计划、总结、应急演练、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等资料的备案制度,认真开展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中应急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倒扣分制度。

第7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

(一)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医院定期考核委员会,制定《医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方法》、《院医师定期考核细则》、《院医师业务综合考核、技能考核内容》、《医师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标准》,制定并完善了《质量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作质量标准、管理方案、使医疗护理活动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在常态督查医疗质量、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危重病人的管理、侵袭性操作和输血病历的管理以及三级查房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

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预防、自救技能演练,参加市安全消防培训,开展院内防火安全等知识培训,结合日常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落在实处.

(二)人才培养、科教研工作方面。

上半年与北京佑安医院合作全面完成护士长免费进修轮训项目,选派3名医生外出进修,参加省、市继教培训及外出考察学习31人次,举办全院业务学习12次;报批了安徽省省级Ⅰ类继续教育项目”肝病治疗进展”及市级Ⅱ类继教项目:“结核及呼吸疾病诊疗新进展”及“传染病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市传染病法律法规培训班及市级II类呼吸系统继教培训班已成功举办),举办了医院“现代护理管理中的护理文化建设”讲座;《探讨γ&T对肺结核患者免疫问答的影响》被市批准科研立项。一至五月发表CN刊号论文十二篇.

(三)推进学科建设,搭建医院新的经济增长点

按照医院年度计划,上半年血液净化透析中心正式成立,开设了肝病专家门诊及中西医结合肝病门诊、肝硬化专病门诊、脂肪肝专病门诊,扩大了门诊规模;积极推进了规范化结核病门诊建设以及与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的合作建设;康复中心在20*年底试运行的基础上,*年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管理,进入正常化、规范化运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成功开展了肾透析、液体氧疗等治疗项目,推广肝脏组织学检查及超声介入治疗,上半年共完成血管内介入治疗31人次;超声引导下肝穿34次,成功实施超声引导下无水酒精的固化介入治疗(肝癌无水酒精固化治疗27人次、肝肾囊肿无水酒精的固化治疗5人次);积极拓展体检中心业务范围,向省卫生厅申请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现已通过验收。

同时为满足临床需求添置了西门子B超、呼吸机、监护仪、人工肝机、血液净化仪、血氧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价值106万元.

二、全面启动医院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形象建设年”活动

一是结合卫生局“形象建设年”活动,充分调研,认真论证制定了《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从20*年开始实施,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逐步深化医院文化建设:20*年为医院文化建设启动年,重点突出医院形象文化建设;2009年为医院文化建设推进阶段,重点突出行为制度文化建设,规范行为,完善制度;2010年为医院文化建设深化阶段,重点突出精神层文化建设,提炼医院核心价值观。二是从提高职工对医院文化建设认识入手,组织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先后前往济南传染病医院、山西运城二院、开封传染病医院等医院学习调研文化建设,感受文化氛围;同时对全院职工加强培训,召开研讨会,努力在全院形成文化建设的氛围。三是医院对全院标识统一制作,在院内安装更新了科室标志牌、院区指示牌、主体建筑标志牌、门诊楼层分布指示图等,为患者来院就诊提供良好的指引功能;对院区绿化重新规划调整,扩大了绿化面积,为病员提供良好的视觉和休息环境。四是深入开展“亲情护理服务”护理文化活动,倡导“一新、二温馨、三勤、四个主动、五个到位、六个一、七字理念、八声服务”,所有护士重新配装,凸显色彩文化,讲究服务礼仪,规范举止行为;同时,狠抓落实“亲情护理服务”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每周考评,每月总评,病人满意度均在98%以上。五是围绕医院文化建设开展读书活动、演讲比赛等,激发职工的创造潜能,增强忠诚度,形成医院的凝聚力,促进个人与医院的共同发展。

三、积极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和抗震救灾工作

(一)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及时建立并迅速启动了应急机制,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二是完善制度,落实人员,第一时间开设了30张专用床位,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三是开展专题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预防、发现、诊断、防治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五是建立高效的后勤保障系统,确保物品供应及时充足。我院共收治11例住院病人,经过规范治疗、特殊护理,11例病人均临床治愈出院。

(二)5.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医院第一时间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捐款,积极组织党员缴纳“特殊党费”(其中程婷婷同志缴纳2000元“特殊党费”),合计捐款近3万元;此外,医院走访慰问抗震救灾救援队员家属,组织人员参与卫生系统组织的分诊病人搬运工作;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主动报名市抗震救灾青年医疗卫生支援者服务预备队,并递交了请战书、决心书80余份.

此外,*年上半年医院进一步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新农合

和医保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推行核算单元多元化机制,年初大力表彰了*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突出贡献人员,最高奖励个人1万元,充分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上半年与卫生监督所合作加强了传染病依法收治管理的宣传推进工作;加强医疗收费管理,获*年“蚌埠市物价诚信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深化节支管理,节能减排增效,调整中央空调的使用,添置格力分体空调近100台。

第8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二五”期间民防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民防融合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人民防空法制建设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民防空工作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在巩固2011年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2013年的民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关心重视民防工作,营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防、支持民防建设的法制环境。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民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升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防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继续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为抓手,采取不同形式向不同受众大力宣传人民防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为维护民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领导重视。明确主要领导为普法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学,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民防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每年度工作计划和每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形成“半年一汇报、全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二)机构运转规范。要不断健全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成立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三)目标责任要明确。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民防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并把责任目标分解到各职能科室,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

二是组织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坚持学法制度。以新的一年为新的契机,深入开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活动,落实省市法制考核内容要求,每季度局党委中心组根据市普法办要求组织全局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不少于四次;领导干部每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廉政准则》以及人防各项法律法规等;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一次。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坚持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更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2次40学时。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法制培训,新进人员必须通过执法培训和考核,才能颁发执法证、取得执法资格。

三是多措并举,宣传民防法律法规。我局要进一步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全民民防法律法规意识,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和已开设的民防网站,开展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及时更新民防工作动态,在《中国人民防空》、《民防》、《民防信息》、《民防》以及各条线杂志上刊稿量要继续保持全市前列。二是结合民防知识教育展开,在全市大、中、小学生中积极开展民防基本知识的同时,大力宣传民防法律法规。三是加大《人防法》、《省实施人防法》等法律法规在政府部门中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使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明确人民防空的立法目的,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战备知识,提升做好民防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四是征订《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发放至市四套班子领导、相关部门及七镇两区的主要领导和各中小学的三防教师,让各级领导和学校教师及时掌握人防最新法律常识和最新工作趋势,2013年度计划征订1200本。五是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民防图片展板向市民展示民防事业走过的辉煌历程并潜移默化地宣传民防法律法规知识。六是结合“5.13”解放日鸣放防空警报,并举行疏散演练及普法教育活动,今年计划在市行政中心组织一次以机关工作人员为主的疏散演练,让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与其中,扩大机关工作人员在宣传民防知识过程中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七是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民防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提升民防法律法规知识在学生中间的知晓率。八是开展民防广场主题文艺晚会,以宣传人防法律法规为主题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通过在市中心和各乡镇的巡回演出形象生动地普及人防法律常识。九是以“民防工作进社区”为契机,通过“十个一”为载体,利用社区图书室、宣传橱窗、电子液晶显示亭、教育光碟等现有资源,继续加大民防法律法规在社区居民中的宣传力度。十是结合民防科普馆的建设,不断开辟新的宣传阵地,进一步形象生动地宣传防空防灾知识和民防法律法规,让市民边看边学边体会,不断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第9篇:科普宣传年度计划范文

(一)我市农村环境现状与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乡镇规划得到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能源建设、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步伐加快,测土施肥、秸秆还田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农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环境监管能力极为薄弱,农村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垃圾任意排放,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地区饮用水水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农药、化肥的不合理施用,使食品安全令人担忧。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成为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广大农村地区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让农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农村的具体行动;是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缩小城乡差别的具体措施。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村、镇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逐步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作为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大力宣传、认真落实。要在充分尊重农村意愿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技术、物资和资金支持,发动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2、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在原有规划、计划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统筹安排农村环境建设资金和项目,重点保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需要。

3、综合整治,和谐发展。坚持发展科学发展观,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同时,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县域经济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

4、重点突破,总体推进。在环境优美镇、村创建上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引导和推进一批具有较好基础的镇、村首先达到环境优美镇、村的标准。

5、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点内容,重点抓好村容、村貌、卫生、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镇规划和环保能力建设。项目的安排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先解决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到2015年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到2010年重点完成以下六项任务。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首先,要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划定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其次,要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第三,要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第四,要杜绝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化肥农药对水质造成污染。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土地退化和矿山植被破坏的生态修复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严格控制因不合理开发导致新的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加强封山禁牧、封山育林。

2、强化乡村污染治理

(1)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根据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

(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重点保护的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要规范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要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堆肥等工艺处理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给予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村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实行集中防治。

3、开展村镇创优活动

要积极开展村镇环境创优活动。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环境优美村的标准。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的提高自然环境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经济。

(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2)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积极开发绿色、环保、高附加值产品,推进乡村工业生态化,提高乡村工业档次和效益。新建乡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4、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市直部门包扶,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等综合措施,在全市广泛开展清垃圾、清柴垛、清路障、清宅侧、清违建和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圈及村屯绿化等“五清、五改、一绿”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提高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通过秸秆气化为村民提供燃气。

(2)推行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作。开展太阳能、民用炉灶、炕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6、推进农村环境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监管,适当加强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四、重点工程

(一)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

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已纳入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全市建设20个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环境优美村。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

建设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在县(市)进行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各建设1个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同时,开展水源地周边截污、工业污染治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等工程。

(三)再生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建设5个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各县(市)要组织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选择经济适用技术,开展农村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各建设1个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

(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5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各县(市)要根据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的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各类环境技术模式,各建设1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五)乡村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5个乡村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各县(市)推行清洁生产,建设和完善乡村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各建设1个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六)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建设5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工程。各县(市)要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各完成1个(有机杂粮、野生茹、干鲜果品等)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七)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1、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2、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3、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做到达标排放。4、村庄道路要硬化平整,道路两侧栽树种花,要清除柴草堆、物料堆、垃圾、残土堆、粪肥堆,无散放的畜禽。

(八)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完善8个县(市)区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1、加大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基础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初步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2、加强农村环保科研能力建设。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与资源化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力度。3、深入开展科普与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农村环保技术知识讲座,组织当地农民观看科普挂图、展板、宣传资料等,向农民传授农业环保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自觉保护农村环境,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要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卫生、民政、交通、建委、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政策措施与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政府补贴、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工作资金,形成合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要作为环境优美村镇的配套工程进行安排,根据国家规定,从排污费中解决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工程建设,确保农村环境保护有稳定的投入,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调整。

(三)科技支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解决实施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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