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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我国第十个“5.12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高港区养老机构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以“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和在院老人的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灾害事故应对能力。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区安委会《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将安全教育纳入各养老机构日常管理,每次院民大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内容;在养老院内设立安全专栏,在居室、走廊、餐厅、活动室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职工、院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二是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区民政局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区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门卫值守、内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防范。
三是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根据《泰州市高港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规程、应急准备等,正确组织疏散,提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目前,口岸、刁铺、白马等镇街已邀请区消防大队在敬老院内开展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的排查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民办养老机构平稳运行。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民电〔2017〕96号)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办发明电〔2017〕x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要严格落实社会养老机构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深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机构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不发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整治排查。各地、各单位要召开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动员部署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认真对照整改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市民政局将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春节、元旦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加强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演练。各地、各单位要指导监督各社会福利机构制定、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尤其在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开展以初起火灾补救、安全疏散和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演练活动,要让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使人人都能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原则,全面提升我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全面排查分析研判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宣传发动力度,调动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周密安排排查整治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人,工作不留死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
(三)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彻底排查隐患问题,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并落实排查工作责任制,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形成问题台账,逐一整治到位;不能立即整治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治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特别对重点隐患部位要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排查内容
对局机关各股(室)、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救助管理站、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拉网式排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大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一)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存在消防、食品、环保等安全隐患;建筑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设置的基本标准。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消防、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食品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健全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是否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4.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燃气管道、液化气瓶和灶具,是否存在违规用气用电现象。
5.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7.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是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8.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9.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
(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房屋建筑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有无违规改建。
3.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是否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组织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是否开展消防设施隐患排查。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7.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是否按照殡葬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9.是否配备专业的森林防灭火器材;是否定期对森林防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配备专业扑火队员。
10.是否定期组织森林防灭火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地质灾害疏散演练。
11.是否与当地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
12.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
(三)救助管理站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否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
2.是否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安全》(GB/T29354-201)和《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安全规范》等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统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
(四)民政服务对象保障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是否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流浪精神疾病人员等弱势群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五)极端气候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内容
是否制定极端气候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应对极端气候的各项防范措施。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本人自愿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含)前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曾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
4.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
二、工作任务
组织、协调开展我区超龄人员的参保工作;做好申报管理、资格审核、参保缴费、连续工龄认定、相关数据库建立以及待遇发放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参保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办理流程、印制相关资料。
2.召开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区做好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相关工作进行布置。
3.开展参保宣传工作。制作完成宣传资料,通过区电视台、报刊、人力社保网站开展宣传。
(二)实施阶段
1.登记申报。申请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人员备齐个人资料在本人最后一个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向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无主管部门向区经信委申报办理);已领取养老待遇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和超龄人员,申请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人员向区社会保险局申请。
2.审核公示。经单位主管部门(已领取养老待遇,申请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由区社会保险局)初审后签署初审意见,将相关材料送区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参保办理。经单位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区社会保险局为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计算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完清缴费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区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已领取养老待遇,申请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人员年3月前的连续工龄经区社会保险局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区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其核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四、职责分工
区经信委、区商委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超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送审核工作小组复审,对复审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将各阶段相关资料送达超龄人员。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对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作出审批意见;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对超龄人员参保条件和待遇支付进行审核等。负责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包括超龄人员参保核查、补缴金额核算、养老待遇核定,委托金融机构实施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对街镇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日常业务操作培训、指导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对已参保超龄人员的缴费、待遇支付等资金划转和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超龄人员出生时间、城镇户口登记时间进行确认;同时负责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档案规定进行界定。
区监察局负责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区办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核实。
区地税局负责对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划转工作。
各街镇负责超龄人员政策咨询以及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张贴等具体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区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档案局、区办、区工商分局、原企业主管局等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社保局),在规定时间里集中办公,负责对超龄人员参保资格、连续工龄的审核确定。
(二)机制保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及审核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因实际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快报制度。工作启动后,各单位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15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于每天17时前上报至领导小组。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度。由区办、区公安分局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整体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编制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积极应对,科学处置,认真贯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国庆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国庆节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防控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市卫生局:负责节日期间全市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置、病人救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市甲流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收集、汇总、上报甲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承担市领导小组节日应急值守工作。
2.市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节日期间联防联控工作。
3.市委宣传部(新闻办):负责协调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报道和防控知识宣传。
4.市经贸局:负责协调节日期间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生产、购置和统一调配。
5.市教体局:重点做好学校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开学后的防控工作,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甲流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
6.市公安局: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与甲流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市卫生局做好疫情相关信息查询,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必要时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7.市财政局:负责节日期间紧急防控经费的落实,保证节日应急处置需要。
8.市交通局:负责对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旅客甲流疫情监测,及时报告流感样病例,配合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人员的运送。
9.市外事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涉外人员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处置工作。
10.市旅游局:负责落实节日期间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甲流疫情防控管理,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旅行团队游客和星级饭店入住客人的甲流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趋势和相关信息,提出旅游建议。
1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节日期间对甲流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等质量安全的监管。
12.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保障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应急处置指挥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通信畅通,承担紧急情况下的通信保障任务。
市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明确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三、应急值守
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保持通讯信息畅通,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甲流疫情。各部门应急机动队做好车辆、应急物资的准备,安排好人员轮休,确保24小时待命。
四、监测预警
(一)全市各医疗机构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甲流监测工作。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学校、宾馆、景区、交通工具、养老院、看守所等单位或场所出现可疑聚集性甲流疫情,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在必要时建议市政府预警信息。
(二)各基层单位(包括学校、社区、企业、农村)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联络员重点做好辖区内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甲流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学校严格实行晨检制度、因缺病课追查报告制度和甲流疫情统计报告。企业负责本单位员工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要特别关注有基础性疾病者、老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及时发现流感样症状患者,并立即报告。
(三)特殊单位(敬老院、看守所等)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流感样病例与聚集性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大型活动主办期间,主办单位专人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接待宾馆和旅行社每天对入住人员和旅游团队进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
(四)交通部门分别对乘坐交通工具人员及车站等场所进出人员,实施发热流感样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热流感样病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通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信息报送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获知甲流疫情信息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制中心报告。市疾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并向市卫生局及金华市疾控中心报告。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金华市卫生局。
重大敏感事件,如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是出现学校、医院、看守所、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市卫生局要在接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金华市卫生局报告,并逐级上报到金华市政府,其中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应报告完整个案。
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甲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本辖区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人)做好甲流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响应的原则处置国庆期间甲流疫情,主要分大型文艺活动、公路和旅游、学校等四个甲流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七、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
(一)疫情处置
市疾控中心接到发热流感样病例报告后,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防控工作指导。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出现学校、医疗、看守所、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必要时可向金华市卫生局申请援助。
(二)分级分类救治
对符合标准的甲型H1N1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由辖区责任医生负责,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疗进行治疗。旅游团队可在当地宾馆实行,由旅游部门落实;需住院治疗的甲流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必要时,市卫生局可建议市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流病例;甲流重症病例要在市人民医院集中收治,由市卫生局组织相关学科临床专家组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120急救中心配备专门医务人中、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负责甲流病例的转运。
(三)医疗感染控制
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规范发热门诊,对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接触发热流感样症状患者的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药品储备。市府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分别落实相应应急药品、应急物资储备。
(二)通信保障。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做好节日期间应急通信保障,特别是应急值守、相关领导、应急救援队的重点通信保障。
(三)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负责我市甲流防控经费的投入,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甲流疫情处置等经费。
按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的通知》,区政府组织发改、卫生、财政、民政、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全区的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药物供应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并根据《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鲁政发〔2009〕90号),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126个行政村、68个社区,总面积336.86平方公里,人口62.6万,其中区属人口35万、农业人口16万。20*年,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现有区直医疗卫生机构3处(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镇卫生院2处,职工688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66处、村卫生所1*处(在岗社区、乡村医生588人),先后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区、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全区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规范优化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流程,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20*年,全区医疗保险参保47098人,其中在职人员37019人,退休人员10*9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848万元,个人帐户1215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677万元,当年社保基金结余3*万元,基金结余率7.5%;累计滚存结余374万元,结余率7.34%。
(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区新农合作制度从20*年开始试点,20*年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筹资从20*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达到了人均筹资100元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推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调整印发了《2009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加强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同时,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报销比例,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区的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定点医院与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2年正式启动,参保范围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区医疗保险处统一调度使用,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实行网络结算,患者出院时,只负担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保局结算。转诊转院的患者,须根据转往医院所在区域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即:转往本省省属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5%;转往省外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10%。然后再自负最高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
20*年,为降低困难企业负担,全区推出了住院统筹,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20*年为推进全区企业改革,我区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2324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20*年度,全区实际发生住院人数4655人,已出院人数为4367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883万元,人均住院费用8892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内住院费用3428万元,人均7850元,占医疗总费用的88.3%。统筹基金支付2464万元,为住院费用的63.46%,统筹内费用的71.9%。个人负担率为36.54%和28.1%。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认真总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年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政府两次举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对121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1号),允许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随时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政办发〔20*〕45号)的规定执行。我区已多次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试点工作座谈会提供现场。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按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求,20*年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局,具体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下沉工作,设立街道镇卫生监督机构5处,聘任街道镇卫生监督员15人,把卫生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村,并聘任63名社区卫生助理员,1*名村卫生监督助理员,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监督体系。(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开展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成功实施了省级“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社区结核病控制”等项目,为全省城区结核病控制提供了经验。申报了省级心脑血管病防治示范县,目前已通过省卫生厅中期评估。全面开展艾滋病防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常规检测和自愿咨询监测工作。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从20*年6月份起实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分发、免费接种。从20*年5月份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新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分发、免费接种。
(3)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突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目前,通过省、市、区卫生部门认定的A级单位9个,B级单位36个,C级单位813个,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得到切实改观。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规范持证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布局,通过年度校验督促全部达标。先后针对无证私自行医、药店非法坐堂行医、超执业范围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空挂单位对外服务等开展了专项治理,净化了医疗市场。积极开展“星级社区”、“星级道路”、“星级店铺”创建活动。结合泰城综合整治活动,制定了餐饮、公共场所、商店等星级创建方案,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经过多年建设,全区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区、处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面,以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镇村两级医疗单位为框架构建了全覆盖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完善了急救中心建设,配齐了“120”救护车和基本医疗救护设备。(1)建立组织,完善预案。区政府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设立了流行病学、消毒技术、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放射事故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八个专业技术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霍乱、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十一运会保障、救灾防病等各种情况下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技术小组,做到人员、物资、技术、培训四到位。健全完善《*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区突发霍乱应急预案》、《*区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禽流感应急预案》、《*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方案》、《*区2009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区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十一运会保障等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案。(2)健全机制,及时处置。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处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全区设立了4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疫情值班电话为主线,各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公共卫生监测点为依托的传染病及突发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应急专用物资、器材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医院急诊科和重症监护ICU建设。(3)强化演练,提高能力。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队伍各专业小组专题培训,对49个公共卫生监测点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对各处镇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霍乱腹泻病防控等应急演练。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区域位置和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状况,对城区的区级医院着力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培植了“中医治未病”、“中医骨伤”、“中医中风”等一批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专科;两个镇卫生院分别列入了全省乡镇卫生院“360工程”和“1127工程”建设单位,新建和改建了业务用房,优化配套了医疗设备;五处街道卫生院(防保站)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通过转型,建成了高标准的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大村级卫生所的改貌配套建设力度,结合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村卫生所改貌建设,对新建的村级卫生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每建成1处符合标准的新卫生所,区财政和镇财政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形成了区、镇、村共同参与卫生所建设的良性投入机制。目前,全区1*处卫生所全部达到“五室分开”和设施配套要求,6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群众的就医环境大大改善。随着医疗机构设施的不断完善,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农(居)民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社区)”。二是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政发【20*】125号)等文件,理顺了处镇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处镇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由区人事局进行核定,其机构、人员上划区卫生局实行统一管理;处镇卫生机构实行主任(院长)负责制,主任(院长)是本单位和所辖一体化管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的法人代表。主任(院长)实行选聘制;实行卫生服务机构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体制。对区直和处镇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深化基层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制定岗位薪筹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级聘任制度。推行以“三制、四管、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定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使他们才有所用、老有所养,切实解除了广大基层义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他们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而奋斗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遵循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律,突出抓好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目前,全区所有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的转化。鼓励多种形式的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四)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20*年成立区监察、卫生部门及各处镇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和区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在全区全面推行药品集中采购供应,实行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器械统一采购供应制度。区药品采购供应中心竞标采购药品后零加价配送至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修订完善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办法,实行药事委员会例会制度;不断加强药品质量的监控,有效的降低药品采购价格,杜绝假劣药品流入,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目前,我区有定点医疗机构23家,其中处镇卫生机构8家(6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药店47家。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上,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利用“协议”的形式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环境、设施、药品品种及质量、服务质量、专业人员配备、医疗费用结算、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针对医疗费用出现的问题,随时抽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三是建立走访制度,认真听取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严重违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有效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参照省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我区的医药卫生事业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太低。*区老企业多,老职工多,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高,而且地域狭小,市直、岱岳区、*区三家共管,扩面难度很大。如20*年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为1100元,企业人员缴费基数为920元,基金筹集水平不高。
二是公共卫生职能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需增强。公共卫生的补偿机制尚未得到真正落实,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高,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实验室装备落后,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影响了公共卫生机构对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体系,政府补偿不到位,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下降,服务意识不强、群众看病不方便、用药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等。新农合筹资水平偏低,农民医疗保健消费水平偏高,要求回报概率大,且直接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人数偏多,小病大治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压力较大。
四是基础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城区外的医务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有较大比例的医务人员认为待遇不高,尤其是聘用制护士收入偏低;卫生系列职称晋升相比其他行业难度大,取得资格后由于受职位所限多年得不到聘任。
三、几点建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解决目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在牢牢把握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切实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重点改革,使改革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目前,几项医疗保险制度并存,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和转换,存在重复参保、重复享受、财政重复补贴、机构重复设置,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建议整合医疗保障资源,建立大医疗保障体系,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在整合制度的基础上,整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整合机构的基础上,整合管理服务平台和网络结算系统,扩大基金的共济范围,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城乡医疗保障资源的使用效率。
2、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建议尽快实现市、省级医疗统筹,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异地结算,逐步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根据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科学的、多层次医疗政策,建立医疗三险衔接、接续制度,加快参保人员医疗异地结算的步伐。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面:一是完善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整体效能,按要求专项安排落实各项救助经费,建立临时救助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管机制,发放率达100。**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2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4036万元;扎实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一年以来,我局严格加强低保资金监管使用,会同财政局、纪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等部门认真组织对农村低保的季度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到乡进村入户调查。1—11月,风景区共清退57户115人,各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新增85户,116人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原则。建立健全了低保准入机制、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动态管理机制、监督考评机制,规范了低保管理工作。三是实施台帐管理和加大宣传力度方面:在4月底低保台账录入完**,完善了财务台账和业务统计报表,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数据,数据统计上报准确、及时。按季度足额兑现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6.5;加大城乡低保的宣传力度,使城乡低保工作家喻户晓,3月份完成管委会永久性大型宣传标语4幅,乡村116幅(乡8幅,村108幅),发放宣传小册子8000余册,挂图28幅。通过多种形式和经常性宣传,90以上的风景区人民群众也相应了解了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对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地低保工作会议,继11月28日地区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后,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低保扩面提标的方案进行讨论,在12月2日召开了风景区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会上,熊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低保工作提出了要求。对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有效地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会上,财政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就各自职能部门分别作了要求。二是确定了xx风景名胜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196元,确保保障对象有饭吃、有衣穿、有水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喝、能用上电。三是加大入户调查摸底力度,确保调查收入的真实性。风景区收入调查核实正在进行中,为了保证调查收入的真实性,成立了风景区低保调查指导组,对农村低保调查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督促,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
以上会议精神我局务必在春节前完成,让景区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一是按季度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风景区共有五保户435户,543人,**年共发放五保金30.688万元。二是**年发放社会临时救助金49万元,棉衣20件,棉被8床;三是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0万元,一次性补助金30万元,粮差补贴9万元,优抚对象定补资金51.5368万元。四是**年冬令救助及春节慰问567户600人,发放慰问金23.01万元,慰问衣被28件。五是建立了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医疗保险救助制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及时帮助困难群体解决临时特殊困难,临时性救助工作严格按程序申请、审核、审批的原则落实。
(四)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落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在4月底,按时完成管委会,4个乡及54个村应急预案的编制。在5.12国际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中,由国土、安监、教育、卫生等部门汇同民政部门在管理区仁和乡开展了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二是按照灾情统计制度及时查灾、救灾、报灾,抓好防灾、备灾、减灾工作。认真落实了“减灾示范学校”试点工作,明确四个乡中学为避灾场所,大水乡中心校为风景区减灾示范学校。
(五)优抚工作方面:一是根据(民发【**】67号)文件精神,按照提高补助标准足额发放了全年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51.5368万元。认真做好军人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包保责任制,对重点人员实行了化解和稳控,到目前为止未出现越级上访案件。二是**年10月底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制度,两个制度均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医疗救助工作正逐渐走向制度化。
(六)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方面:一是**年4月制定下发了《**年村务公开工作要点》。为风景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务公开指明了方向。二是**年6月中旬,由民政牵头,纪工委、财政等部门参与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就存在的问题,管委会提出了整改督查通报,使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三是按照《**节地委组织部、**节地区监察局、**节地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排查工作的通知》(**署民【**】81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风景区组织部、监察局认真对景区所托管的四个乡54个村按照“难点村”的9条认定参考标准进行仔细排查,经认真细致排查后,认定风景区无“难点村”。四是婚姻登记工作由专人负责,依法登记,在辖区内没有出现违法登记和使用假证的现象。到目前为止向四个乡共发放了500对结婚证、50对离婚证。已登记结婚证432对,离婚证6对。五是地名数据库录入完**,地名标志设置已制定好。完成地名标志设置8块,根据景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安排,在大方局的支持和配合下,完成了景区方家坪大草原和移山湖景点的更名工作,完成了将普底乡化为一镇一乡的初编上报工作。
(七)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方面:一是积极开展和实施“重生行动”和完善“微笑列车”、“孤残儿童帮扶计划”。**年4月,为7位残疾人作了假肢安装手术。二是福利彩票发行已向地区民政局申请。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各乡、村已成立老年协会,建立老年人花名册,并于“九九”重阳节搞了一次老龄工作宣传活动。四是认真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制定了居家养老实施意见,且试点在大水乡大田村。
(八)加强民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一是学习培训方面:一年以来,抽派了三名干部分别到南京、湖南、贵阳等地就居家养老业务、殡葬管理业务、自然灾害管理业务、财务等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干部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各乡落实了低保工作人员。三是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结合“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增强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风景区民政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新“当家”,人员差数大。我局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编制28人(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机关9人,社会保险事业局为8人,社会救助局11人),现到位的人员只有12人(其中有1人属借调)。
(二)社会救助局人员没有到位。根据《关于各县(市、区)低保工作机构更名和增加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地机编【**】72号)文件精神:设立xx管委会社会救助局局,为xx管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增加的11名人员中8人下派到管委会所辖4个乡镇工作(每个乡镇2名)。截至目前,只到位两名,其中一名被借调到文广局,四个乡均没有到位。
三、**年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
、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建设,做到“应保尽保、分类实施、应退则退”的原则。
、继续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
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老龄工作,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完善和充实社会救助局工作机构人员匹配。
、做好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和人员匹配,适时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灾后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稳定。
、做好未成年人流浪中心、儿童福利院、残疾人服务中心、敬老院建设、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等拟建项目相关工作。
、按照省、地、风景区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新的农村低保工作政策。
(二)工作重点: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加大对保障民生配套资金的监管力度。
、认真落实城乡低保、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政策,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和人员匹配,适时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灾后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稳定。
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民生保障能力建设,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一是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水平。加大城市低保提标扩面力度,提高我区在全市位次,低保人数达到9000人,月人均补差到210元;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成立低保入户调查小组,坚持入户调查和“公示制”制度,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出台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政策,创新医疗救助方式,扩大医疗救助面,探索“一站式”医疗救助模式,完善区、街一体医疗救助体系。三是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加快救助直通车建设。落实临时救助资金,规范城市困难群众救助办法,继续抓好困难家庭子女上学、住房、医疗等专项救助工作。四是提高救灾减灾水平。扎实做好灾害应对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搞好防灾减灾宣传。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增强全面减灾意识,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五是提高城市“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实现城区“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的全部集中供养;出台区孤儿救助办法,以保证孤儿基本权益。六是提高慈善募集救助水平。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完善街道、社区慈善机构。统一制作配发捐款箱,协调全区慈善捐款活动开展。深入开展以“慈心一日捐”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慈善资金劝募活动,广泛募集慈善基金,争取全年慈善资金募集量比上年增长10%。探索设立慈善专项救助基金,扩大慈善救助范围。
二、以更多的创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持续促进基层民主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村改居”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确定落实“村改居”有关政策的步骤和时限要求,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沟通,确保“村改居”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社会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规范完善相关组织,对社区进行优化布局,调整理顺社区组织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三是抓好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化建设进程。四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好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选择两至三个街道进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总结提炼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区范围推广。五是继续提升社区基础设施档次。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力争年内社会办公服务用房达标率达到98%。六是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建设社区综合数据库,与街道在线共享,全面掌握社区情况。建成社区管理短信平台,实现对特定人群的短信群发,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宣传、服务居民功能。七是提升社区队伍素质。加大社区干部队伍培训力度,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小时。八是实施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订详细工作方案,选举出一支作风正派、清正廉明、心系群众、有经济头脑的基层领导班子队伍。
三、以更好的举措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持续贯彻双拥优抚政策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双拥进社区、军民共和谐”活动,扩大双拥共建对子,创新双拥工作形式,组织人员走访驻部队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区”。二是创新退役士兵安置方式。继续实行“重点安置,全面推进自谋职业”的安置改革办法,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加大自谋职业安置改革力度。三是落实和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体系。加大优抚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社区普遍建立优抚政务公开栏。深化“贴心民政看优抚”活动,做好优抚对象轮休工作。四是建立完善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应急预案,做好年“两会”和“十”期间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四、以更优的管理服务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一是依法合理审批。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自身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二是分类从严管理。要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为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办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打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三是督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把社会组织年检与日常监督、绩效考评、信用建设、执法监察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生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五、以更实的工作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持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是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采取专业经营模式,由区福利中心作为管理方,与民营老年机构签订经营协议,限期开展养老业务。二是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全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按照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模式,积极推进社区托老服务,设立3-5处社区托老服务场所。三是积极为老人办实事好事。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探讨建立我区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为老年人多办实事。出台对困难老人救助政策,继续为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金。举办全区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人精神生活。开展“银铃安康工程”,为老年人赠送或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这种无视社会力量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的做法必须改变。我们说,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要扩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要扩大政府规模、拓展政府权力、增加公共支出,而是意味着政府要在公共治理中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将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在市场机制、社会参与和政府自身强化服务功能的基础之上。具体地说,要想真正提高政府的应急管理水平,就必须优化公共治理结构。其主要思路:一是治理主体要从过去的单一的政府变为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各方面有序参与的有机整体;二是治理规范要由过去单纯的国家法令和政策变为法令、政策、社会道德和公民的自主契约等共同发挥作用;三是治理价值目标要从主要考虑效率和稳定到公平、民主、效率、稳定并重;四是治理手段要由过去单纯强调法治变为法治、德治和社会公民的自觉自愿合作相互补充;五是治理流程要由过去单一的自上而下变为上下左右互动。只有这样,政府的应急管理功能才能得到加强,管理水平才能得到提高。
关于充分发挥公民社会组织作用问题
认为,社会是政府赖以存在的基础。作为政府要想脱离开各种社会组织而发挥其功能作用是难以做到的。因此,从长远看,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的根本保障就在于培养出众多强大高效的公民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和政府的行政行为相比,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在应急管理中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一是公民社会组织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平时它们可以成为及时疏导社会不良情绪的“减压阀”和提示突发事件到来的“预警器”;而当突发事件真正到来的时候,它们还可以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紧急救助。由于它们是非官方性质的,所以很容易在公众中产生亲和力,更容易得到公众的积极响应与配合。而政府则可以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以便更好地进行全面的指挥与调度;二是公民社会组织中蕴藏着多方面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知识、技能等方面的特长,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时会收到更大的效果;三是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民间外交的形式与世界各国的相关团体建立联系,并可以得到国际上在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支持与援助。在这方面表现得最活跃的要算红十字会组织了,一旦有的国家发生了地震、水灾等重大灾情时,各国都以红十字会的名义予以援助。这是仅以国家间的官方合作所难以做到的;四是公民社会组织还是推动政府改革的强大动力源。这突出地表现在对应急管理过程的全方位地监督,在应急管理结束之后独立地评估。这是政府机构自身很难做到的,对于政府减少决策上的失误是大有好处的。
关于平时做好应急预案问题
一是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尤其是要消除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真正保证全民都能享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权利;二是建立上下沟通机制。长期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制度使社会的信息传递呈现出鲜明的“纵式结构”的特征,这就使得信息的传递成为单向的。尤其突出的是由下向上的信息传递渠道极为狭窄,使下情难以上达。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作为政府,应当广泛地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起制度化的上下沟通体系,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领导机关,并得到及时的处理。
关于应急管理的专业化、法制化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