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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起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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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起源

第1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关键词】法经济学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著作权保护模式 特殊立法保护模式

一、概念辨析和保护模式简介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expression of folklore)这一概念来自1982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的《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损害的国内法示范条款》,其中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被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其为传统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语言表达,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和谜语;(2)音乐表达,如民歌和用乐器演奏的音乐;(3)动作表达,如民间舞蹈、戏剧以及游戏、典礼、仪式的表演和其他表演;以上三种,无论其是否归纳为某种物质形式。(4)有形表达,如艺术品,尤其是壁画、彩画、雕刻、雕塑、陶器、赤土陶器、镶嵌工艺、木制品、金属器皿、珠宝、编织、刺绣、纺织品、地毯、服装、乐器和建筑形式。”[]然而在学术界,有很多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相近或相关且同样具有争议的概念。其中“民间文学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在学术界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最相关而又最具争议的两个概念。为厘清本文所要分析的实质内容,笔者首先对这三个概念进行简要的辨析。

尽管从全球范围来看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从产生至今也不过才半个多世纪,但因其引起的广泛争议导致不同国家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立法模式,比如:特别授权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又称版权保护模式)、邻接权保护模式、公有领域付费模式、特别立法模式等。而其中最受关具有影响力的当属著作权保护模式和特别立法保护模式。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著作权保护模式由来最早且采用的国家最多,其实质是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视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之一,直接采用本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进行保护。该种保护模式多年来备受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同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作品——有着不可调和的区别,例如在作者问题、独创性问题以及保护期等问题上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同作品都不可一概而论。特殊立法保护模式是指在著作权法体系之外,重新构建一个新的专门用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是WIPO和UNESCO在1982年制定的《国内法示范条款》中所提倡的立法模式,其创新之处在于采用公法和私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进行保护。由于特殊立法保护模式保护模式不仅能够弥补著作权保护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作者群体性方面的不足,而且能够促进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开发及其经济利益和精神权利的实现,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接受该种保护模式并着手建立本国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体系。

二、效率标准、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和利益平衡目标

效率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指的是在一种状态下总成本和总收益之间的关系”,是衡量资源配置水平的标准。而“所有法律活动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事实上都是在发挥着分配资源的作用,因此所有的法律活动都要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即效率最大化为目的。”一直以来,法学家们都认为作为社会意识存在的正义是法律存在的唯一基础,法律就应当是如同“獬豸”一般的正义的化身。但是以波斯纳为代表的法经济学家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法律的存在基础不应该仅仅是正义,追求效率同样应当是法律存在的根本理由,法律就如同市场一样是一种资源的配置机制。因此,“用效率替代正义作为法律的基石”是可行而且必须的。

传统经济学中以帕累托最优作为效率的标准,但是帕累托最优是以完全信息,充分竞争和交易成本为零为前提的,然而“法经济学研究的社会是存在交易成本的社会”,因此帕累托最优无法继续作为效率的衡量标准。为此,波斯纳将卡尔多——希克斯标准作为法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效率标准,并且通过“运用卡尔多一希克斯效率标准前后一致地全面分析了几乎全部的部门法律制度”,并指出“财产法即在于为人们有效利用资源提供激励”。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解决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法律通过对权利进行合理配置来实现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使各个主体在既定的利益格局体系下达到一种和平共处的均衡状态。因此将经济学应用于法律分析中,就必然要考量各方利益的平衡问题,并将利益平衡作为立法的目标之一。本文基于法经济学视角分析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模式,因此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出发,以效率为标准,对著作权保护模式和特殊立法保护模式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最终以利益平衡为目标来确定著作权保护模式和特殊立法保护模式的优劣。

三、效率分析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它可以被无数的消费者使用而不发生折损。此外,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消费也不具有排他性,因此想要阻止没有支付对价的消费者使用也面临重重困难。因此如果创造、传承和利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群体不能通过市场交易得到足以刺激其继续从事相应事业的话,那么相应群体的动力将会大打折扣,形成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公共地悲剧”,这不利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传承、保护和使用。

在著作权保护模式中,法律通过授予独占产权即著作权来刺激作者创造更多作品,来解决知识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然而这种解决办法同时又会导致另一类经济的无效率:给作者独占的著作权,将使其成为供给知识产品的垄断者,这将导致垄断市场的效率损失。因此,在作者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将产生两个经济结果:一是作者由于著作权而得到垄断利润;二是作者通过市场垄断力带来的效率损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保护模式的权利主体只包含了作者的利益,也就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起源群体的利益,而在国家利益和相关权利主体利益的保护上明显不足。同时由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特定群体内不特定个人连续创作,并在长期流传过程中不断丰富创新而成,因此著作权保护的激励机制大打折扣。由于相关权权利主体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导致其其整理、改编和使用的动力受损,这也有碍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传播,并且不利于更多财富的创造。

四、成本——收益分析

在经济学的分析领域,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等知识产品的使用和转让等制度的设定,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对其进行分析。这些制度通过改变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相关权利的分配方式,可以降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交换的交易成本,更加充分的实现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效用,给社会带来了经济收益,这就是“收益评价”。同时,由于社会对相应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会产生相应的执行费用和监督费用,因此会产生相应的“成本评价”。

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外部不经济将导致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的不同,社会成本将是私人成本与外部成本的和。在私人成本一定的情况下,社会成本的大小将由外部成本的大小决定。而在降低外部成本方面外部成本内部化是一种有效而又简便的方法。在著作权保护模式中,国家和相关权权利主体独立于起源群体之外,三者的权利边界难以厘定,特别是国家和相关权权利主体的权利边界缺乏界定。而在特殊立法保护模式中,能够更加清晰的界定国家、起源群体和相关权权利主体的权利边界,并确认自由使用的有效区域,减少了自由使用带来的外部成本,使起源群体和相关权权利主体更加容易的交易各自的法定权利。

五、利益平衡分析

分析目前学术界对著作权保护模式和特殊立法保护模式的比较不难发现,目前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客体的特殊性上。

首先,国家利益指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作为一国文化财产的一部分,是一国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的一种财产性权利。因此,国家利益应当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利益分配中有所体现。发展中国家重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从发达国家使用其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过程中获得收益。但这种经济利益的获得不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而应当通过相关税收取得,具体可以通过相关主体的个人所得税合企业所得税来获得。同时,对于迫切需要保护的部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应通过相应的税收减免来激励其保护、传承和创新。

其次,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特定群体内不特定的个人连续创作的产物,群体内的任何一个个人都可能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贡献了自己的智力成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被其创作群体看作维护该群体文化统一性的重要手段,并在该特定群体内通过口耳相传的传统方式代代流传。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逐渐进入市场,成为交易的对象,并创造了巨大的商业利润。而一直以来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起源群体的精神利益以及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持有人和传承人的物质利益都缺乏有效的保护。

第三,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相关权权利主体在发展和传播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上有着不同程度的作用,而且在利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创造经济价值方面有着无法比拟的作用。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历经沧桑流传至今,有的内容混乱版本多样,有的甚至几近失传后继无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收集者和整理者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不仅投入了劳动,还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固定了下来,这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传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付出了时间和精力,有些甚至还产生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因此他们应该享有由创造性活动产生的物质利益。此外,在当下的商业社会中,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所面临的危机大部分是因为它们不能很好地适用商品市场发展要求的结果。因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想要不断传承并发扬光大,就必须进行市场化的商业性利用,并由利用人获取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以进一步激励其商业性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以,法律应当明确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相关权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而更好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促进其发展和传播,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六、总结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在保护传承的同时,应当注意开发商业利用,在注重开发商业利用的同时,还要注意各方利益的平衡。唯有如此,才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通过激励各权利主体的积极性来保护传承和促进创新。本文首先经过著作权保护模式和特殊立法保护模式的效率分析以及成本——收益分析得出结论:相比较于著作权保护模式,特殊立法保护模式在激励机制和成本控制上都有明显的优势。进一步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各方利益的分析得出结论:在构建完善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体系时,特殊立法保护模式比著作权保护模式能更有效平衡各方利益。综合全文的分析,今后我国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进行立法的时候,为实现各方利益的合理配置,应将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结合起来,采用特殊立法保护模式,重新构建一个专门用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J. Michael Finger and Philip Schuler:Poor People's Knowledge, A copublication of the World Bank 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2]魏建,黄丽君,李振宇著.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J].人民出版社,2004.

第2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关键词

主体论文艺学局限超越新整体论文艺学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艺学承担着重新建构自身的使命。正如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一个时代也应有一个时代的文艺学。要建构真正属于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艺学,就必须对二十世纪的中国文艺学进行系统的反思和总结。在二十世纪中国本土学者所提出的文艺学体系中,主体论文艺学无疑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它的诞生使中国文艺学的主流形态由自然本体论和社会本体论转向以人为中心的主体论,意味着中国文艺学基本上完成了现代性转型。但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对于对现代性的反思在中国学术界渐成潮流,主体论文艺学作为现代性理论家族的成员也成为反思的对象,在更广阔的理论视野中显露出其局限。本文将通过分析主体论文艺学的局限来证明超越它的必要性,并探讨新的文艺学体系的可能形态。

一、主体论文艺学的局限与超越主体论文艺学的必要性

一个理论的意义空间也就是它的局限。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获得正式命名和系统阐释的主体论文艺学植根于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性语境,是现代性实现自身的具体方式。所谓现代性是相对于前现代性而言的:前现代性将人性置于对自然性和神性的从属地位,而发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现代性则使人从世界体系中凸现出来,把人当作征服—认知—观照着的主体,所以,现代性的核心是人的主体性,弘扬人的主体性乃是现代性理论家族的共同特征。从文艺复兴时期起,现代性便成为西方现代文化的灵魂,笛卡儿、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等大思想家经过数百年的努力完成了主体性理论的建构。自五•四发端之日起,现代性也正式成为中国人追求的目标。弘扬主体性的文艺学思想在五•四时期的文艺家那里就已获得了鲜明的表述,鲁迅、、郭沫若、周作人都曾是阐释和歌颂主体性的主将。(1)虽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主体性思想在中国的发展曾受到过阻滞,但对于现代性的追求、弘扬、阐释仍是二十世纪中国文艺学的主旋律,而主体论文艺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获得正式命名和系统阐释则使之达到了。

从根本上说,主体论文艺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获得正式命名和系统阐释是主体性思潮自身进展的结果,然而具体的历史处境却使得它以反思1966—1976年间形成的神本主义/物本主义文艺学为出场的机缘。刘再复发表于1986年的专著《文学的反思》是主体论文艺学的最重要文本,在这本书中,对主体论文艺学的提倡与对期间趋于僵化的文艺学体系的批判是合二而一的。他认为1966—1976年间中国文艺学的最大悲剧是主体性的失落,具体表现为:崇尚物本主义/神本主义,信奉机械决定论,把人看作“被社会结构支配的没有力量的消极被动的附属物”(2)、“阶级链条中任人揉捏的一环”、“政治经济机器中的齿轮或螺丝钉”(3)。为了克服主体性在文学艺术中的失落,就必须建构主体论文艺学,完成文艺学的两个转型:从物本主义/神本主义的文艺学转变为人本主义的文艺学;从以机械决定论为核心的文艺学转变为以主体的自由为归属的文艺学。这双重的转型被刘再复归结为一句话——“给人以主体性地位”,具体来说就是:

我们提出要给人以主体性地位,就是要在文学领域把人从被动存在物

的地位转变到主动存在物的地位,克服只从客体和客观的形式去理解现实

和理解文学的机械决定论。(4)

给人以主体性地位,就是使人在整个文学过程中摆脱工具的地位,现

实符号的地位,被训诫者的地位,而恢复其主人翁地位,使文学研究成为一

个以人的思维为中心的研究系统。(5)

我们强调主体性,就是强调人的能动性,强调人的意志、能力、创造性

,强调人的力量,强调主体结构在历史运动中的地位和价值。(6)

经过转变以后的文艺学重新变成了人学——主体学。完整的文学艺术创造过程被视为由三类主体组成的体系——作为创造主体的文学艺术家;作为文学艺术对象主体的人物形象;作为接受主体的读者(或观众/听众)。对这三种主体而言,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内在宇宙:它既是文艺创造的内在源泉,也是文学艺术必须表现的中心的中心。刘再复因此要求文学艺术家要向内(灵魂/性格/精神)、向深(深层精神主体)、向我(个性)拓展“人学”。(7)推论至此,主体论文艺学的基本结构已经显现出来。我们可以据此对主体论文艺学进行总体性的价值评估。

主体论文艺学获得正式命名和系统阐释基本上完成了中国文艺学的现代转型。这种转型造就了巨大的可能性空间,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涌现为激动人心的解放性力量。然而在二十世纪末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的后现代视野中,主体论文艺学和它所隶属的现代性理论家族的局限开始暴露出来。我认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主体论文艺学至少有以下欠缺和局限:1、它建构在虚构的人学图式、历史图式、精神图式上;2、它所信奉的“人学是文学”命题在生态主义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已显露出其狭隘性,蕴涵在主体性原则中的传统人文主义——个人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也成为超越的对象。

“主体性的失落”是主体论文艺学的一个基本命题。它所要说的是:人本来是有主体性的自由的人,但后来主体性失落了,人变成了非人。由此而产生图式是:人=作为主体的人=个性化的人=自由的人。由于人在这里是个体的同义语,因而问题出现了:在人类已有历史的大部分阶段内,大多数个体都并非作为个性化的自由的主体而存在,难道他们不是人吗?显然,主体论文艺学所说的人并不是指所有实存过和正在实存过的人,而是一种理想原型。用一个预悬的人的理想原型去衡量人类历史,就会把某些阶段的实在的人类史当作非人的历史,所以,人—非人—人这个图式的虚构性是显而易见的:根本不存在非人的人类历史,只存在人类历史的不同形态。实际上,如果真的把上述逻辑贯彻到底,那么,一切实存过和正在实存着的人类史都会被认定为史前史,因为所有实在的人都不可能完全符合人的理想原型。这样,人—非人—人的三元图式就转变为非人(从古至今)—人(未来)的二元图式:“人类社会,今天仍然处于‘前史’时代,这种社会是有缺陷的。处于这种社会状态的人,还不能充分地全面地占有人的自由本质,作为客体的世界,还不是真正人的对象,它对于人还只有有限的价值和意义,它还不能把人应有的东西归还给人。”(8)人=理想的人,历史=理想的人变为现实的人以后的历史,因此,符合主体论文艺学尺度的人和历史都是传奇化了的,而现实的人和历史则被判定为“非人”和“前史”。削足后足仍不能适履,便称足为非足:主体论文艺学的人学—历史学图式的欠缺至此已经充分显露出来。既然所有实存过和实存着的人都处于“前史”状态,那么,文学艺术的本体论功能就只能是在此岸建造乌托邦,变成此岸的宗教:“如果说,宗教在彼岸世界把人应有的东西归还给人,那么,文学艺术则是在此岸把人应有的东西归还给人。”(9)为了实现这种宗教式的归还,刘再复要求文学艺术家在创作中完成三重的人学还原:把不自由的人还原为自由的人,把不自觉的人还原为自觉的人,把不全面的人还原为全面的人。(10)然而,经过这三重还原,人岂不是又变成了高、大、全的神人了?文学艺术不是又变成新型神学了吗?如果要求文学艺术家都必须在创作中完成这三重还原,那么,文学艺术家将会再次丧失主体性,从而回到主体论文艺学所极力批判的“前史”状态。这大概是主体论文艺学的阐释者没有预想到的荒谬结论。主体论文艺学之所以会陷入自我反驳的逻辑困境中,是因为它预设了人的理想图式:自由,自觉,完整,拥有作为主体的人的全部本质。这种对于人的圣化源于现代性理论家族所信奉的人类中心主义,主体论文艺学的局限归根结底派生于现代性的局限。要从根源处追查主体论文艺学的欠缺,就必须对现代性本身进行反思。

现代性的根本图式是主体—客体二分法,由此二分法又派生出人—自然、目的—手段、中心—边缘等诸多二分法。因为主体在这里指的是人,所以,现代性图式在具体化为人学图式时就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乃是人道主义的极端化,它在将人推到最高主体和绝对中心位置时忽略了其他存在物的独立性和价值:人是目的,所有非人存在都是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手段。中国的主体论文艺学推崇人道主义的初衷是以它来反抗将人视为“政治或经济机器中的齿轮或螺丝钉”的庸俗社会学,但由于受现代性的内在逻辑支配,它将“人是目的”这个结论推向极端,自身也变成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文艺学。由此产生了主体论文艺学的一个根本局限:忽略人之外的存在物的独立价值,而把它们当作纯工具性存在。刘再复在批判物本主义的文艺学时认为物本主义的错误是“本末倒置,既见物不见人——人服役于物,而不是物服役于人,人本身没有足够的价值”(11),他要求颠倒物本主义的文艺学:“不应把人的存在视为工具,好象他与内在目的无关。这就是说,作家在表现人的时候,要把人当作人,把人视为超越工具王国的实践主体,而不是把他当作自然存在,当作牲畜、草荠、工具。总之,人应该是目的性因素,而不是工具性因素。”(12)但是实现人的主体性就一定要以牺牲物的独立性为前提吗?人与物的关系是不是注定是目的—工具的关系?如果把人当作绝对中心和终极目的,把物当作服役于人的纯粹工具性因素,那么,人与物、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关系必然是一种紧张的、暴力的、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其直接后果只能是物乃至自然界的毁灭,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生态危机。由于人与人的关系直接受制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对待自然的态度与人对待人的态度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因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充满暴力的情况下,彻底的人道主义也就无法实现。雪莱对此早有断言:“人既使用自然做奴隶,但是人本身反而依然是一个奴隶。”(13)海德格尔讲得更为透彻:与“物的毁灭”一同发生的是“人的本性之死”。(14)二十世纪是人的主体性获得空前实现的世纪,也是有史以来生态危机最为严重的世纪,是人与人斗争最为惨烈的世纪,而生态危机与人文危机的共生性说明极端的主体主义并不能真正保护人的福祉。所以,我们有必要重申下述真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伟大是由大地托举的”(15),属于人的一切都最终依赖于造化的神力和机缘,因此,人不能将自然界视为纯粹的工具,而应以敬畏和感恩的态度对待自然界。刘再复在写作《论文学的主体性》时显然未认识到这个真理,他对庄子的一段话的误读便是明证。这段话是:“舜问乎丞曰:道可得而有乎?曰:汝身非汝有也,汝何得有夫道?舜曰:吾身非吾有也,孰有之哉?曰:天地之委形也。”(《庄子•知北游》)此对话显然言明的是天地对人的在先性,人乃是天地之委形之造化,然而刘再复却由于其人类中心主义视野将之解释为:“庄子在这里感叹的是:人往往为外物所役,因此,身不由己,不能做主。这种情况表现在主体性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16)由这个解释可以看出:他已由“见物不见人”的极端走到了“见人不见物”的极端,他所推崇的“文学是人学”乃是一个人类中心主义的命题。此类文学观念虽然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产生了巨大的解放效应,但是其欠缺也是明显的:世界上不仅仅存在人,还存在日、月、星、山川、河流、植物、动物,存在天与地的交感与宇宙的秘密话语,所以,将文学定义为与自然失去了原始联系的人学既削弱了文学的丰富性,又看低了文学的价值。进而言之,将文学与更广阔的存在割裂开来必然使作为人学的狭义的文学丧失方向。刘再复所倡导的文学的三个还原如果不以对世界整体的感恩和敬畏为前提,就根本不可能实现:1、要把不自由的人还原为自由的人,必须实现人与其他存在的和解,否则,永远与其他存在处于紧张的对立状态,人如何能实现自身的真正自由呢?;2、要把不全面的人还原为全面的人,必须知道“全面”的含义是什么,而人的全面发展显然应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解,否则,处于物我对立状态的人谈何全面?;3、要把不自觉的人还原为自觉的人,涉及到人“自觉”以后做什么,其中包括是自觉地将世界当作工具性体系,还是将之领受为家园。这些问题只有在超越了主体论文艺学的基本原则后才能解决,所以,主体论文艺学的欠缺和局限本身就证明了超越它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主体论文艺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获得正式命名和系统阐释后曾引起了短暂而热烈的反响,但未产生其提倡者所预期的长久效果。造成这种状态的根本原因是;主体论文艺学隶属于现代性理论家族,而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现代性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反思的对象,各种各样的后现代学说开始取代现代性理论,成为新的主流话语。尽管内容庞杂的后现论并不都是理所当然的真理,但是现代性的二元对立逻辑(主体—客体二分法)和由此逻辑生发出的生态危机和人文危机,意味着它将被真正后现代的后现代性所超越。这注定了八十年代中国的主体论文艺学只能是个短暂的过渡。

二、从主体论文艺学到新整体论文艺学:一个必要的导言

主体论文艺学分有人类中心主义的根本欠缺:将人设定为面对整个世界的主体,忘记了人乃是在世界中的存在(Being-in-theworld)。要超越主体论文艺学的人类中心主义图式,我们就必须重新领受世界的原始结构:人在世界中,意味着他生存于天地之间,因此,人永远是天—地—人三元整体的构成,把世界理解为天—地—人三元结缘而成的整体是对世界的最恰当言说。老子在《道德经》中将天—地—道—人称为域中四大,实际上说出了由域中四大结缘而成的世界结构:“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17)此处的道脱离了天、地、人而又被当作独立本体,实属虚构。海德格尔在著名论文《物》中写道:“这种大地和天空、神圣者和短暂者纯然一元的转让的反射活动,我们称为世界。”(18)这便是广为人引用的世界四重结构说,与老子的域中四大说是同构的。然而,正如脱离了天地人的道是纯然的虚构,神的唯一属性也是并不实在地存在,所以,世界是而且只能是天—地—人三元构成的整体。《周易•系辞下传》对此有明晰言说:“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19)天—地—人三元整体的存在是人的实践的前提和支撑,故而我们所居住的世界绝不能仅仅被理解为人化自然的结果,而是天—地—人三元互动本身。以此原始而全新的世界观来审视文艺学的历史,便会发现:前现代的以天道主义/神道主义为核心的文艺学与现代的以人道主义为中心的文艺学都是片面的,最完整的文艺学体系乃是将世界领受为天—地—人三元整体而又承认人的主动性的新整体主义文艺学。因此,文艺学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归纳为:天道主义/神道主义文艺学(前现代)人道主义/主体主义文艺学(现代)新整体论文艺学(后现代)。

前现代文艺学明确地将人道归结为天道/神道,虽正确地认识到了人不过是世界的一部分,但未能领受到人在文学艺术创造过程中的能动性,有把人的人道放得过低的毛病。主体论文艺学把人推到了最高主体的地位,固然激发了人在创作中的主动性,却忘记了下面的事实:1、人是世界整体的一部分,将人道抽离于整体性的世界之道,既不符合世界的原始结构,也会使人道找不到最人道的发展方向;2、主体—客体的二分法将世界中的非人存在物都当作客体/手段质料,因而在对物的物性的忽略中伤害了物乃至整个世界。我们可以通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首普通的中国民歌看到无限制的征服对世界的伤害程度:一脚踢倒山/一拳捅破天/张口吞宇宙/革新地球翻/以大山做鞍/以大河做鞭/挺起胸膛/征服自然。(20)走向极端的主体主义在二十世纪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和人文灾难,因而不受限制的主体主义是必须超越的,但这超越不是回到前现代文化去,而是要为人的人道找到最确切的位置。那么,人的人道的最确切位置是什么呢?1、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其主动性也是由实在的世界结构所支撑的,他上受惠于天,下托福于地,因而其主动性不能朝着破坏其基础的方向发展,而应赞天地之化育,守万物之生机,这是天道—地道—人道三元辨证关系对人道的最基本规定;2、既然人是天—地—人三元运动中的一元而又有主动性,那么,他在“赞天地之化育”和“守万物之生机”的同时也有权力发展自己的主动性。所以,新整体主义文艺学是对前主体论文艺学和主体论文艺学的共同超越,指向全新的文艺学形态。

新整体论文艺学是个开放的概念:所有真正超越了主体—客体二分法而又承认人的主动性的文艺学都是它的可能形态。从目前可以预见到的范围而言,下面三种文艺学将构成其主流形态:1、生态文艺学;2、新道论文艺学;3、存在论文艺学。

1、生态文艺学

生态论文艺学是新整体论文艺学在当下的主要形态。它从反思人类中心主义所造成的灾难出发,系统地批判了人类中心主义,要求超越主体论文艺学所推崇的人类至上观念和征服自然的学说。它认为人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不能将人凌驾于生态系统之上,而应以生态系统整体的平衡为终极价值尺度,以生态伦理学代替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约束人的行为。文学艺术家必须结束对征服自然的歌颂,发现生态系统整体的和谐之美,倡导人与生态系统中的其他成员友好共处的生活方式。在中国,建立生态文艺学的工作已经开始,鲁枢元教授多次撰文阐释生态文艺学的基本观念。(21)曾文成教授则出版了《文艺的绿色之思——文艺生态学引论》(22)可以预见,二十一世纪将是生态文艺学渐成主流的世纪。但是我们在倡导生态文艺学时也应注意到:生态文艺学的视野还局限于生态/生命领域,其根本原则是维护生态平衡和敬畏生命,而生态系统不过是自然界和宇宙的一部分,所以,生态文艺学的视野虽然比主体论文艺学广阔,仍是有视野局限的文艺学。

2、新道论文艺学

新道论文艺学是东方文艺学可能的后现代形态。这里所说的道既不是纯然的天道或神道,也不是在文艺复兴以后处于至高无上地位的人道,而是天道—地道—人道三元统一的道。天道、地道、人道由于人的实践而交道,乃是文学艺术产生的机缘。有天—地—人三元的交道,人才能知—道、说—道、弘—道,才有文学艺术。由于我们所讲的道是天道—地道—人道的三元统一,所以,后现代的道论文艺学不是对中国古代的道论文艺学的简单复归,而是肯定人的主动性的文艺学体系。它与中国古代的道论文艺学有根本的区别:(1)中国古代道论文艺学中的道主要指的是天道,所谓体道、明道、弘道的终极目的是认识天道并因而赞替天地之化育天行道,新道论文艺学则认为人道是不能归结为天道的本体性存在,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和尊严,充分肯定人在赞天地之化育的前提下自我筹划、自我创造、自我生长的能力和权力;(2)传统道论文艺学的理论视野集中在人道对天道的倾听、遵从、弘扬上,对社会之道即世道的具体结构的探讨几乎是空白,缺乏社会本体论这一维,而新道论文艺学则致力于自然本体论、社会本体论、人类本体论的统一。虽然这种意义上的道论文艺学作为体系尚不存在,但其观点散见于国学功底深厚而又具有当代意识的文艺学家的论述中。由于新道论文艺学的独特性,其建构过程固然要吸收西方文艺学的逻辑建构方法,更要发现汉语自身的可能性空间,因而它的成功建构将使中国文艺学超越后殖民语境。

3、存在论文艺学

存在论文艺学乃是新整体论文艺学另一种已经诞生的形态。由于存在(Being)是一切存在者(beings)之存在,人不过是诸存在者之一,所以,存在论文艺学自在地意味着对主体论文艺学的超越。(23)它的基本逻辑前提是:人与其他事物最原始的关系不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是一种存在者与另一种存在者的关系;人之独特性在于他能够主动筹划自身的存在并让其他存在者重新结缘,成为存在的发明者和守护者。所以,文学艺术在其更高阶段必然要从“人学”进展到“存在学”,与此相应,文艺学要完成从主体论到存在论的转型。存在论文艺学在西方的最大代表当推后期海德格尔。这位诗人哲学家在《诗•语言•思》等后期著作中建构出存在论美学,其中也涵括了存在论文艺学的始初形态。他认为对存在的遗忘是西方乃至整个世界的现代性危机的根源,因此,拯救之路必须从回到存在开始。回到存在的前提之一是超越主体—客体二分法,恢复人与世界最原始的关系,重新发现人的人性和物的物性。现代性理论将物当作对于主体而言的客体,当作质料和资源,忽略了物的独立和自足品格,无法认识物的真正物性,自然也无法为人的人道找到最确切的位置。那么,物的物性从根本上说是什么呢?海德格尔通过细致的诗意之思指出:在任何一个世内存在物中都居住着大地和天空、神圣者和短暂者(人),所以,物是天—地——人—神四元的聚集。(24)不仅物是天—地—神—人的四元聚集,而且,世界也是天—地—神—人四元的统一:“这种大地和天空、神圣者和短暂者纯然一元的转让的反射活动,我们称之为世界。”(25)从这种全新的存在论—世界论—人论出发,海德格尔得出了艺术作品的本性是“存在者的真理将自身设入作品”(26)、“人言说在于他回答语言”(27)、“话语是嘴的花朵,在语言中大地朝着天空开放”(28)、回到本性中的人将致力于“守护中的参与”(29)、“诗意是人类居住的基本能力”(30)等美学和文艺学观点。尽管后期海德格尔的学说有将人的主动性定位偏低的局限,但总的来说它指出了建构存在论文艺学的基本思路。

上述三种形态的新整体论文艺学都是对主体论文艺学乃至现代文艺学的超越。由于它们的诞生,以主体论文艺学为典型形态的现代性文艺学已经暴露出致命欠缺,因此,重写文艺学成为文艺学家们在新时代必须完成的使命。本文作为对主体论文艺学的解构和新整体论文艺学的导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概略地论证重写文艺学的可能途径。

1、文艺起源观

被主体论文艺学所认同的文艺起源论——如游戏说、巫术说、劳动说——都是从人的活动出发探讨文学艺术的起源。这固然没有错,但人的活动依赖于天—地—人三元的总体运动所造就的机缘,所以,仅仅着眼于人的活动而忽略三元的整体运动,就不能在最本源的本源处理解文学艺术的起源。没有天—地的二元运动,就没有人,自然无所谓文学艺术,同样,只有天—地的二元运动而没有人的劳作,文学艺术也就失去了其直接创造者。因此,对文学艺术起源的最恰当言说只能是:天—地—人的三元运动是文学艺术最原始的起源,人的活动作为对天—地—人三元的创造性聚集乃是文学艺术诞生的直接动因。前现代文艺学虽然承认天—地—人三元运动是文学艺术产生的根源,但对人在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地位过低(如柏拉图的回忆说和刘勰的原道说都把人放到从属的位置),主体论文艺学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把人的主体性当作文学艺术的绝对源泉,忘记了天—地—人三元的整体运动对于文学艺术产生的本体论意义,所以,前现代文艺学和主体论文艺学都应该被超越,代之以全新的文艺起源论——以承认人的主动性为前提的天—地—人三元互动理论。

2、文艺本质论

“文学(艺术)是人学”乃是主体论文艺学的基本命题。它的含义是:文学艺术是由人创造、以人为中心、为人而存在的活动。这个定义虽然对超越神本主义和物本主义的文学本质论有积极意义,但其人类中心主义的偏狭视野使得它未能揭示文学艺术更本质性的本质:文学艺术从根本上说是天—地—人三元运动的文学艺术化,因而文学艺术大于人学,人学不过是文学艺术的一部分。文学艺术不仅仅大于人学,而且大于生态学或纯然的自然本体论,因为文学艺术乃是表现天—地—人三元运动的整体学。

3、文学功能论

以主体论文艺学为典型形态的现代性文艺学对文学艺术的看法是人本主义的。无论升华说、美育说、实践说、自由创造说或自我表现说,其着眼点都是文学艺术对人的意义。这种文艺功能观在更广阔的文艺学视野中显露出其欠缺:见人而忘物,忽略了人不过是生态系统乃至宇宙的一部分,因而孤立地谈论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解放,把文学艺术的功能定位得过于偏狭。既然人不过是天—地—人三元运动的构成,那么,守护—参与—表现此三元运动必然是文学艺术的总体功能,亦即,既要实现人的人道,又要赞天地之化育,守万物之生机,将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宇宙关怀、存在关怀统一起来。与此相应,文学艺术家不仅仅是社会的良知,也应是“天地之心”或“宇宙的良心”。

本文从上述三个方面展示了重写文艺学的可能途径,其目的并非是言说新整体论文艺学的典型,而是对某种可能性的预演,由于不存在一个绝对在先的文艺学供我们重写,所以,这里所说的重写实质上是建构。建构新整体论文艺学的具体行动会产生我们现在意想不到的可能性。这正是建构的魅力所在。我们为正在诞生中的新文艺学命名和正名,意在于呼唤更多的文艺学家走上建构新整体论文艺学的大道。

(1)如鲁迅作为的主将,就极力颂扬文学创作乃至日常生活中的主体性,推崇“发挥个性,为至高之道德”、“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主我扬而尊天才”等个体—主体性原则。见《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46—56页。

(2)(3)(4)(5)(6)(7)(9)(10)(11)(12)刘再复《文学的反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出版,第46页,第55页,第46页,第50页,第54页,第58—59页,第91页,第92页,第47页,第66页。

(8)(16)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

(13)伍蠡甫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集》,中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出版,第77页。

(14)(18)(24)(25)(26)(27)(29)(30)海德格尔《诗•语言•思》,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104—106页,第158页,第159页,第158页,第36页,第183页,第183页,第193页。

(15)徐刚《绿色宣言》,当代文艺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32页。

(17)《道德篇》,湖南出版社1994年出版,第54页。

(19)《周易》,湖南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336页。

(20)《中国青年》1960年第15期(当时《中国青年》为半月刊)。

(21)参见鲁枢元《走进生态领域的文学艺术》,《文艺研究》2000年第5期。

第3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论文关键词 民间 艺术 作品 法律保护 权利主体

民间文学艺术是现代文明产生和不断发展的源泉,其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伴随人们从远古走到了今天,可以说是一个区域、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它反映了一个社会的传统特征,是该群体世代相传并不断发展的艺术文化的体现,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拥有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民间作品种类繁杂,形式多样,是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之一,因而,对于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势在必行。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点分析

(一)创作主体的群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往往表现为在一个地域或几个地域所共有的文化现象,是一个群体,经过长时间的传承、模仿、创新而完成的全体智慧的结晶,时常会出现原作不明、起源未知等现象,因而很难判断其来源的准确性,它属于一种文化的沉积,在不断的积淀中渐渐形成一种风格、一种别于其他的艺术精华,但却无法追溯它的创作源泉,它是由群体创作、由群体完善、再由群体赋予升华并传承下来的群体性艺术,因而,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必将属于产生这一艺术现象的艺术群体。

(二)地域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源于劳动人民之中的,他的产生是源自于劳动人民生存空间的生活实践中,其独特的地域环境决定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差异性和非广泛性,从这一方面看,法律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缺失也是情有可原的。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域的审美情趣、生活方式及心理特征都有不同的特点,因此也奠定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多样性以及其蕴涵的历史渊源性。为此,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具体而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继承性及变异性

民间文学艺术在形成的过程中,并不是一代人能完成的,而是通过几代人的不断创作、发展传承下来的,同时,人们在传承的过程中,加之了由于时代的变迁等其他客观因素而导致非本质上的变异,在保持其核心风格和特质的同时,加入一定的创新和改变的因素,也是一定形式的加工、修改和完善。然而,在民间文学艺术传承的过程中,由于方法的不正规,没有一定的固定模式和方法,且易受到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和主观思维的转变,致使其发展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了民间文学艺术在传承过程中发生了客体的不确定性的转变,直接影响了法律对其版权的保护效益。

二、我国法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

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著作权法》及相应的配套性法规,但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还没有用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其保护办法。2001年修订后的《著权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从2001年到现在的2012年,11年过去了,迟迟不见国务院颁发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法规,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国际立法大多是以著作权或邻接权来考虑的。虽然,著作权法在一定意义上的作品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一定的相似和交叉点,但是,著作权法定义的作品有其特定的作者,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很难确定,这是著作权法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最大的不同,这一不同就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法律上的保护制造了很多难题。另外,民间文学艺术很难有固定的完成形式,它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发展,不断的发展变化着的,通过不断的演变和发展,来展示其自身的生命力所在,这种不断自我更新的发展模式显然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有区别的。

此外,邻接权保护模式也是现在被认为保护民间文学作品的有效方式。邻接权的保护多数是对表演者而言的,它只能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全面的保护整个民间文学艺术的群体,只能是一种间接的保护,不能阻止其他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重复利用,无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原意及发源地人民的利益。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立法难度

就目前情况来看,法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也并不全面,其存在的原因有很多。一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自身存在难以规范和保护的问题;二是与知识产权本身性质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是密切相关的,而民间文学艺术则是以传统为特征的,因而,在对其法律保护上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有一定的区别,已有的知识产权理论和法律制度尚难以满足民间文学作品保护的需求;三是立法本身具有一定的难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主体的确定问题

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中,较为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其权利主体的不确定性,它所承载的是一定的地域内全体人民的智慧结晶,体现了浓厚的群体性特征,其权利主体的组成部分往往是一个国家或者某一地区的群体,即使在初始状态下是由个人创作的,但在其发展的历程和传播的过程中,逐渐会加入新的元素,就不再是个体的创作成果。而知识产权保护法或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往往有着明确的主体,通常归属于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独创性的认定问题

通常的文学作品能够被著作权法或者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是由于独创性可以作为客体纳入保护范围的条件,这种独创性体现在该作品在完成时就已基本固定,不易改变。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来讲,它的生命力就源自人们不断的传承和发展,使其进步、升华,因而,这样创新性不再具有独创性这个特点,从而进一步影响了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期限的认定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形成离不开它的延续过程,也是它不断成熟、改进、完善的过程,无法准确的判断其创作时间及完成时间,在其不同的生长阶段都会被赋予新的元素和时代特征。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一般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的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是一个较为清楚明确的期限,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来说,是很难划分及确定的。因此,无论是用版权或者邻接权保护模式,都存在“知识产权法对权利的保护都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这样一个弊端,不能全面有效的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法律保护。

(四)相关权利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

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权利保护的同时,也会或多或少地涉及到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问题,在制定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同时,也不应当侵犯其他相关主体的权利。例如,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改编、整理、加工及进行的再创作人员,因其在原作品的基础上,也进行了选材、构思、创新活动,对此也应当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尊重、认可和保护,也应当将其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五)侵权标准的界定

由于我国立法上的空白,在酝酿法律草案时,可借鉴外国的相关成功经验,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侵权行为:一是能识别其来源,但未标明来源的;二是必须经授权才能使用,但未经授权使用的;三是使用能引起公众混淆其来源的表达形式表现出来的;四是歪曲、篡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表达形式,损害其权利主体利益的。以上四种侵权行为的确定,不论主观是否是故意或过失,只要有行为,就可以认定为侵权。

(六)“跨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认定

由于有相当一部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都经过了几代、几十代甚至上百代人的传承,因此,有时很难正确的判断出某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最初源自于哪个国家或哪几个国家。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对一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主张权利,应当如何界定呢?笔者认为,这是个国与国之间的争端问题,应当按照国际法上的相关规定,通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双方或多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解决。如果上述方法未能解决,可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法解决国际争端。

四、构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法律制度

(一)权利主体的归属

我国民法上的权利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形成则来自于集体,不同的主体参与了发掘、创作、整理、完善、提高、传播、保存等不同阶段。因而,只能从宏观上进行大体的认证,这一工作是具有一定难度的。此外,还应注意被认证的权利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修改资格,而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展中,权利主体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要注意权利主体的转移和继承,并注意在传承的过程中,保证其完整性。

(二)权利主体的内容

1.创作权。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应该属于国家。除此之外,还应赋予被认定的创作团体一定的收集、整理创作权。

2.表明使用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使用及传播的过程中,需表明其来源和创作群体,并为其注明出处等,在这基础上获得表演、展示、使用的权利。

3.修改权。权利主体应具有修改或是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也可以允许收集、整理和传播者具有修改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确定,有助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传承的过程中吸收新的创作元素以达到改进、提高、完善的目的。

4.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一权利的应用可以保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表达和使用时,保持其完整性,不能被删节、歪曲、篡改等。

5.经济权。当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被应用于经济领域时,我们不得不考虑其经济权利的归属问题,在此,应该明确注明哪些权利主体享有相应的经济权利,及其是否具有财产转让或继承的权利,以确保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正当合理的经营下进行传播。

第4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在我们的课本中和平日所涉猎的杂志中,里边的选文可大致分二类:文章与文学。文章包括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杂文等。文学包括了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而在这儿

所谈的就是诗歌。

诗歌起源于中国。在唐代时发展到鼎盛时期。那时的文人无不吟诗作赋。凡是做学问的人,都要学写诗歌。所以,当时诗歌在社会上流行甚广,乃中华之国粹。读书人不会做几首诗是会被人耻笑的。我们今天的语文课本上所学诗大抵都是从古代的优秀诗赋中选来的,而现代诗极少。诗歌的发展为什么会随着我们社会文明的发展而倒退?几近封杀。这种精练,感情强烈,节奏感强,语言优美的文学艺术。为什么会在文坛中淡化?值得我们深思。

作者队伍在缩小。文坛中的诗人,在不断减少,没有李白,杜甫,白居易此类作诗大家。人们不重视诗歌,没人去专业地作诗。试想若诗仙李白迄今在世,他的生活会怎样?整醉如泥,写诗发牢骚,恐怕要处于现今社会的低层了,哪里有他适己容身之处?现代在变革,中华国粹在被人们淡忘,文学艺术在抖动,在碰撞,变为文明的碎片。蒙昧---野蛮—文明,人类演变三部曲依旧上演。心不在诗,岂能作诗?

国家不重视诗的发展。大家可以发现,在我们的语文考试中,都有习作,但习作的要求是,一行刺眼的大字“除诗歌外,文体不限。”多么冷酷的命题?多么无情的命题老师?多么干涸的作文?

第5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关键词] 影视;文学;辩证关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影视已经逐渐成为现代人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而且影视技术的不断提高,例如3D技术的发明及推广,人们越来越享受这一场又一场的视觉盛宴。不可否认,影视艺术具备非常强的直观性,这样的直观性会让观众觉得充满了亲和力,远没有传统的文字中的那种神秘性。在人们追求效率的时代,影视这样的艺术方式更加能够传递给观众各样的感情和信息。电影和电视的普及,就像一场视觉革命,给人们的生活和世界各地文化的传播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具备强大力量的新生血液。人们不再从一个一个的铅字上去领会自己没有见过的风景和其他人的喜怒哀乐,因为影视艺术可以让他们直接欣赏到那些美好的景色、曼妙的声音和那些我们所不认识的人的或喜或悲的人生。我们可以直接幸福别人的幸福,悲伤别人的悲伤。电影和电视,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向人们述说它的优越性,它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视觉上和文化传播上的革命,想要打破文学的单一的传播形式。

确实,影视的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所绽放出的光辉似乎已经掩盖了文学的头上的皇冠的颜色。但是,乔治•布鲁斯东认为,影视与文学是两条各自无穷发展的直线,二者相交于某一点,在这个点上,二者合二为一;但是,当它们离开这一点继续前进时,就会沿着各自不同的发展轨道前进。[1]文学是不可能被影视所取代的,文学有其自身的强大之处,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积淀和丰富的内涵统统是作为新生力量的影视所无法取代的。

但是,把影视与文学置于对立的立场上互相争夺谁可以发号施令也是不可取的。从我国的自身情况来看,我国的影视艺术与文学艺术是互相结合在一起的。因为我国悠久的历史,我国的文学艺术水平在世界范围内相当高,这就给我国的影视艺术提供了非常多的素材,这些素材往往就是电影或者电视剧本的起源。我国的经典作品四大名著,既是经典文学作品也是经典的影视作品,并且进行多次翻拍,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很多的优秀电影作品都是出自于经典的文学名著,例如,国外的《乱世佳人》《巴黎圣母院》《母亲》等,国内的《围城》《霸王别姬》《赵氏孤儿》等。

一、当代影视与文学的共同之处

(一)二者都是来源于生活,以人为表现对象,反映和折射现实社会

在社会这个大集体中,人是个体,是具有特殊性的个体,是构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主体。同时,从广义的人的角度来说,人又是一个范围广大的概念,是具备思考能力和感知能力的社会主体,具备自然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其社会性。影视和文学这两种艺术形式都是以人这个社会主体为主要的表现对象。通过反应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社会下的不同阶层人类的不同反应,以此为基点反应当时当地的社会的不同特性。较大范围内的较为复杂的社会性现象,涉及人性、经济、社会、环境、道德、历史、美学、感情等各种内容,即是影视和文学艺术所要共同表达的根本性的内容。[2]它不是可分析的,也没有对错之分,他是人类生活中的各种内容的综合反应,是一个整体性的,是感情和理智的融合,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影视和文学艺术在表现这些社会现象和社会感情的时候具有很强的灵活的特性,可以根据需要和需要表达的侧重点不同而从容地选择合适的表现方式和侧重点。影视可以通过剪辑和镜头切换来展现不同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而文字可以在字里行间通过不同的表述方式给读者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二)影视和文学都是一种流动的艺术

影视和文学艺术的流动性主要是通过时间流逝、故事进展、情节和人物的外在反映来展现的。无论哪一个故事,无论是影视还是文学,主要的故事讲述都包括主体、客体和媒介以及相关的叙事因素来构成整个内容的。二者通过对每个故事的描写和展现都给读者创造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一个在现实世界中观众和读者所接触不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存在充满了神秘感,可以给人一种想要探索和了解的意义。在电影、电视和文学作品中讲述的每个故事、每个人物,它们在一个主题展开不同方式、不同角度的叙述,给观众和读者以不同的期待。而且越来越多的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不约而同地借鉴了电影中经常使用的表述方法。例如,通过不断拉近的镜头来渐渐地看清故事的环境等。

(三)影视和文学都通过故事和感情表述

文学艺术通过一个个的文字和其所代表的内涵来讲述故事,影视通过一个个不同的画面和远近不同的镜头来讲述故事。二者都使用叙事这个表现手段来吸引观众。选定了一定的主线,就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给观众讲述一个个可能引起观众的共鸣的故事,或喜或悲,触动了观众的某一个瞬间和感情,心的距离拉近,好感即油然而生。同时,每个故事中所表达的感情也是吸引观众的主要因素,《风声》中的忠、《集结号》中的勇、《让子弹飞》中的义、《山楂树之恋》中的爱,这些感情无一不牵动着观众的心,而这些优秀作品往往都是经典的文学和影视的优秀结合。

二、当代影视与文学的不同之处

(一)表述的方式不同

影视艺术有声有色,有直观的记忆,是具体的,角色的外表、秀丽的风光、人民的生活,都是可以让观众实实在在的看见的;而文学艺术的表述是通过文字展现的,读者必须在自己对文字的理解的基础上,去想象每个抽象的画面,具备很强的间接性,不同的读者所想象的画面完全不同。但是,相反的,影视虽然具备直观性,可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人物、故事和结局往往局限于某个具体的、特定的情况,演员是谁,这个角色就长得这个样子;可是文学艺术不同,同样的一句话,“这个女孩长得很漂亮”,每个人脑海中浮现的画面都是不同的,没有局限性。另外,电视由于有很多的肢体性语言和画面,可以让不同语言的观众都理解,但是受文字的局限性,文学艺术往往是带有很强的民族性色彩,即使可以翻译成别的语言,很多情况下也是无法表现其中的精髓的。

(二)传播的媒介不同

文学的传播媒介是具有间接性的文字和语言,影视的传播媒介是具有直接性的影像和镜头。[3]前者所塑造的形象,存在于读者想象,大家互不相同,往往很难表述清楚让别人看见,但是它就是清晰地存在,特色鲜明。后者通过镜头塑造的形象,可以直接诉诸视觉,具有直接性,但是每个人的形象统一。例如,小说《哈利•波特》中,每个读者都有一个自己心里的哈利,但是看完同名电影后,每个人心中的哈利就是演员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所以说,二者一个直接,一个间接;一个具体,一个抽象;一个单一,一个多变。

(三)表现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受空间的特性的限制,二者的表现对象不完全相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人的内心世界,影视要想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也必须通过可见的镜头来表现,需要有画面和外部造型以及动作,可是有很多的内心世界不是可以通过这些直观的表现手段来表现的,它们往往是无形并且抽象的。所以,在表达内心世界的时候,文学相比于影视具有一定的优势,是最可以描绘其精髓的媒介。

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中,良好的想象力的发挥可以帮助读者迅速而准确的反映在大脑中,这些信息在大脑中生成一幅幅的画面并且重组,进而形成完整的形象。而影视的欣赏过程中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各种叙事要素通过直观的镜头在银幕中展现给观众看,具有很强的直接性,不需要大脑的重新反映的重组。所以,受这些特性制约,二者各有不同的受众,这取决于观众的自身性格和诉求。

三、当代影视与文学的辩证关系

(一)文学是影视发展的温床

之所以说文学是影视发展的温床,是因为文学作品是当今影视剧本的主要基础和源泉。剧本相对于一部影视作品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对剧本的高要求就直接导致了对编剧的要求,而创作一个优秀的剧本是很费时费力的,并且优秀编剧人才更是稀缺。[4]因此,自人类历史有记录以来的无数的文学作品为剧本创作提供了一条捷径。从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中选择合适的自己需要的故事进行改编,这是现在剧本创作的主要方式,原创的剧本所占的比例非常少,尤其是在我国的影视界。就像张艺谋认为的,中国电影的繁荣要建立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且,现在中国电影事业的逐步发展中,优秀的小说从根本上为电影创作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现在中国电影的几个优秀导演,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等,他们的优秀作品绝大部分都是以小说为基础改编的剧本。

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的过程中,我国的影视界有两种基本的思路。第一种是基本忠于原著,这在我国的老一辈的艺术家的观念中根深蒂固,编剧无论怎样的修改和加入自己的元素,但是都必须有一定的原则和底线,及不能损伤原作的主题思想和原作自身的独特风格。在这样的情况下,改编后登上荧幕的电影和电视对原著具有非常强并且可见的依赖性,基本上包含了原著中的较为全面的内涵和意义,甚至是主旨。另一种就是现代小说的改编,现代小说改编的历史中,前期的主要包括张爱玲、琼瑶、金庸、海岩、王朔等小说大家,后期也包括一系列的网络小说。这其中的佼佼者是导演张艺谋,他的电影绝大部分都来源于小说,但是却又和小说相比可以表达出不同的感情和故事,给人以不同的感受,让小说的读者和电影的观众都叹为观止。

(二)二者相互吸纳并且成长

影视和文学艺术从某种角度来说都是叙事的艺术。二者在叙事过程中互相借鉴叙事手段、人物情节表现方式、结构技巧。电影吸纳了小说的叙事要素,如精彩的故事情节、感情丰富的人物形象、独特的叙事视角,或者倒叙、插叙等不同的叙事手法,还有生动细腻的局部描写,这些因素都是构成一个优秀的电影作品中不可或缺的亮点,一部电影只要在其中一方面做到优秀,就可以称之为一部优秀的作品。

不可否认的,无论电影电视有多么深刻的内涵、精美的画面、优美的音乐或者别的可以吸引观众的各种魅力,其真正的、当之无愧的精华是要倚重于其文学基础的。所以,无论未来科技发展得如何,影视和文学这两种艺术形式一定会更加的互相融合和共同进步的。

[参考文献]

[1] [法]马塞尔•马尔丹.电影作为语言[M].吴岳添,赵家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03.

[2] 张玉霞.论影视艺术与文学的关系[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8,24(06).

[3] 李幼蒸.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80.

第6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实际问题与二元一次方程组

同步测试题

班级: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

一、选择题

(本题共计

8

小题

,每题

3

,共计24分

1.

一套《少儿百科全书》总价为270元,张老师只用20元和50元两种面值的人民币正好全额付清了书款,则他可能的付款方式一共有(

A.2种

B.3种

C.4种

D.5种

2.

小王只用2元和5元的两种货币支付一件价格为27元的物品,他付款的方式有(

A.1种

B.2种

C.3种

D.4种

3.

已知甲数的60%加乙数的80%等于这两个数的和的72%,若设甲数为x,乙数为y,则下列方程中符合题意的是(

A.60%x+80%y=x+72%y

B.60%x+80%y=60%x+y

C.60%x+80%y=72%(x+y)

D.60%x+80%y=x+y

4.

甲、乙二人相距6千米,二人同向而行,甲3小时可追上乙;相向而行,1小时相遇,则甲、乙二人的平均速度各是(

)

A.3千米/时,4千米/时

B.4千米/时,2千米/时

C.2千米/时,4千米/时

D.4千米/时,3千米/时

5.

汽车从甲地驶往乙地,若速度为45千米/时,则要迟到30分钟;若速度为50千米/时,则可提前30分钟到达,则甲、乙两地相距(

A.500千米

B.480千米

C.450千米

D.420千米

6.

在少年杯数学知识竞赛中,为奖励成绩突出的学生,主办方计划用200元钱购买A,B,C三种奖品,A种奖品每个10元,B种奖品每个20元,C种奖品每个30元,在C种奖品不超过两个且钱全部用完的情况下,有多少种购买方案(

)

A.12种

B.15种

C.16种

D.14种

7.

八年级1班生活委员小华去为班级购买两种单价分别为8元和10元的盆栽,共有100元,若小华将100元恰好用完,共有几种购买方案(

)

A.2

B.3

C.4

D.5

8.

如图,分别用火柴棍连续搭建正三角形和正六边形,公共边只用一根火柴棍,如果搭建的正三角形和正六边形共用了2023根火柴,并且正三角形的个数比正六边形的个数多6个,那么能连续搭建的正三角形的个数是(

)

A.229

B.281

C.287

D.293

二、填空题

(本题共计

8

小题

,每题

3

,共计24分

9.

小强同学生日的月数减去日数为2,月数的两倍和日数相加为31,则小强同学生日的月数和日数的和为________.

10.

一个两位数,比它十位上的数与个位上的数的和大9,如果交换十位与个位上的数,所得两位数比原两位数大27,这个两位数是_________.

11.

解古算题:今有甲、乙二人持钱不知其数.甲得乙半而钱四十八,乙得甲太半而亦钱四十八.甲、乙持钱各几何?题目大意是:甲、乙两人各带了若干钱.如果甲得到乙所有钱的一半,那么甲共有钱48,如果乙得到甲所有钱的23,那么乙也共有钱48.则甲带了________钱.

12.

学校计划购买A和B两种品牌的足球,已知一个A品牌足球60元,一个B品牌足球75元.学校准备将1500元钱全部用于购买这两种足球(两种足球都买),该学校的购买方案共有________种.

13.

秋天到了,花溪区高坡乡美景如画,其中露营基地吸引了不少露营爱好者,露营基地为了接待30名露营爱好者,需要搭建可容纳3人或2人的帐篷若干,若所搭建的帐篷恰好能容纳这30名露营爱好者,则不同的搭建方案有________种.

14.

某工厂去年的利润(总产值-总支出)为200万元,今年总产值比去年增加了20%,总支出比去年减少了10%,今年的利润为780万元,去年的总产值为________万元,总支出是________万元.

15.

甲、乙两拖拉机厂,按计划每月各生产拖拉机a台,由于两厂实行技术改革,结果本月甲厂完成计划的110%,乙厂比计划增产6%,则本月甲厂生产拖拉机________台,乙厂生产拖拉机________台.

16.

陕北的放羊娃隔着沟唱着信天游,比他们养的羊数.一个唱到:“你羊没有我羊多,你若给我一只羊,我的是你的两倍”,另一个随声唱到:“你要给我一只养,咱俩的羊儿一样多”.听了他们的对唱,你能知道他们各有多少只羊吗?答:________.

三、解答题

(本题共计

7

小题

,共计72分

17.某服装店现有布料26米,需裁成男士和女士的两种中式服装,已知男士每套用料2.4米,女士每套用料2米,则各裁多少件恰好把布用完?

18.

目前节能灯在城市已基本普及,今年云南省面向县级及农村地区推广,为响应号召,某商场计划用3800元购进节能灯120只,这两种节能灯的进价、售价如下表:

进价(元/只)

售价(元/只)

甲型

25

30

乙型

45

60

(1)求甲、乙两种节能灯各进多少只?

(2)全部售完120只节能灯后,该商场获利润多少元?

19.

小明和小亮做加法游戏,小明在一个加数后面多写了一个0,得到的和为242;而小亮在另一个加数后面多写了一个0,得到的和为341,原来两个加数分别是多少?

20.

某工厂去年的利润(总收入-总支出)为300万元,今年总收入比去年增加20%,总支出比去年减少10%,今年的利润为420万元,今年的总收入、总支出各是多少万元?

21.

李华家到学校的路是一段平路和一段下坡路.已知李华在平路骑自行车的速度为240米/分钟,在下坡路骑自行车的速度为320米/分钟,在上坡路骑自行车的速度为160米/分钟,若李华从家里到学校需20分钟,从学校到家里需30分钟.请问李华家与学校的距离是多少?(不考虑其他因素)

22.

在鞍山外环公路改建工程中,某路段长5280米,现准备甲、乙两个工程队拟在20天内(含20天)合作完成,已知两个工程队各有20名工人(设甲、乙两个工程队的工人全部参与生产,甲工程队每人每天工作量相同,乙工程队每人每天工作量相同),甲工程队1天、乙工程队2天共修路400米;甲工程队2天、乙工程队3天共修路700米.

第7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1、对联起源于秦汉时期以前,我国民间就有过年悬挂桃符的习俗,所谓的桃符,就是把传说中降鬼大神的名字,分别写在两块桃木板上,悬挂在左右门两边,用来驱鬼压邪。

2、对联,是我国一种独有的文学艺术形式。对联历史悠久,始于秦汉时期以前,盛于明清,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笔宝贵财富。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在探讨希腊神话文学性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希腊神话对英美文学在各个方面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神话是关于神及神奇的故事,是远古人类用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对自然和社会所作的拟人化的叙述和想象,是对于事物的起源、远古生物与神们的行为,以及他们和人类的关系的生动的叙述和记录。希腊神话则是古希腊人最初的意识活动的成果,是古希腊人关于神的故事英雄传说的总汇,它艺术地概括了他们自然和社会的认识,集中了他们的经验和理想。作为西方文学源头的希腊神话。表现出了难以估量的艺术性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恒久地照耀在文学的星空。浸洗着一代又一代文人的心灵。 

    一、希腊神话的文学性特征 

    希腊神话作为一种初始性文学,有着独具的艺术魅力,在艺术表现、故事情节和审美特征都具有后世文学所无法模仿的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说:“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希腊艺术的前提是希腊神话。也就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这就是希腊艺术的题材。” 

    1、独具一格的艺术表现手法 

    在艺术表现的手法上,希腊神话聚集了很多的浪漫主义元素,比如在奥林帕斯神系中,这些神的形象个性鲜明,甚至具有与人一样的爱、恨、情、愁的七情六欲。他们充满着善良友好,也充满着仇恨、容忍和斗争,这些形象真实地再现了人间生活的共性。神话中所运用的夸张、想象、浪漫的艺术手法,将每个神都描绘成一个丰富而独特的人的形象。宙斯是个残暴和花心的形象:普罗米修斯是个反对专制、坚强不屈为人类谋幸福的勇士:赫拉外表端庄但是充满嫉妒心;阿伽门农勇猛十足但是刚愎自用;雅典娜则是个美丽且有智慧的英雄美女。希腊神话中的神和其他比较发达的宗教中的神不同,他们和世俗生活很接近。希腊神话里的神很像氏族中的贵族,他们爱享乐,很任性,嫉妒心、虚荣心和复仇心都很强,好争权夺利,甚至贪图美色。 

    2、富于哲理的故事情节 

    在故事情节上。希腊神话既富于哲理又十分的唯美。这些故事包括了关于开天辟地、神的产生、神的谱系、人类的起源、天上的改朝换代和神的日常活动甚至情感和伦理故事。有的故事充满了仇恨和暴力,有的故事充满了正直和善良,有的故事则充满了忍耐和退让,这些故事情节生动鲜明,委婉曲折,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水平。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将众神的巨大情感体验转变成栩栩如生的具体形象。 

    3、和谐统一的审美特征 

    在审美特征上,希腊人对美有着极大的热情,以美为重的观念深入人心。这种热爱生活、追求艺术的美学观在神话文学中表露无疑。可以说,希腊神话兼具精神与物质、人与自然、世俗与神圣、感性与理性、幻想与现实的统一所实现的和谐之美。希腊神话不仅向人们展示了众神混乱、恐怖、凶暴、邪恶的一面,也展示了自然界庄严美妙的一面。在民主自由和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希腊人不仅发现、孕育和创造了美,而且也创造了神。在希腊人的心目中最完美的人就是神。因此希腊人尊重人。把人提高到神的高度加以肯定,神和人是同形同性。希腊神话也因此而具备着独具一格的中和之美,形成了独特的审美境界,成为人类文化中最为值得珍视的遗产。

    二、希腊神话对英美文学的影响 

    西方人“言必称希腊”,西方文化的摇篮是希腊的文化,而希腊文化的摇篮就是希腊神话。在文学的历史长河中。希腊神话绚丽古朴纯美的艺术风格犹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可以说,希腊神话是人类文学发展的源头之一。尤其是欧洲文学发展的基础,对英美文学的发展和进步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1、为英美文学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希腊神话是人类文学发展的源头之一,也是欧洲文学的发展的根基之一,希腊神话中故事不断出现在后来的荷马史诗及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及戏剧作家阿里斯托芬、中世纪诗人但丁、近代的欧洲的大批着名作家的作品中;赫西奥德的《神谱》是以长诗的形式系统叙述希腊神话的最初尝试;诗人品达罗斯等人和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们的作品中也叙述了神话故事。亚历山大里亚时代以后出现了一批编写和叙述神话的作家,产生了研究民间创作的兴趣。在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伟人的论着中也经常看到希腊神话的影子。 

    2、为英美文学家提供独特的思维方式 

    希腊神话所崇拜的、所赞美的,不是无所不能、严以律己的万能者,而是各具个性的众神,希腊神话创造出来的神或英雄形象常常包含着深刻的哲理,闪烁着思想的光辉。比如尤利乌斯潜入特洛伊军营杀死色雷斯国王瑞索斯,他使阿喀琉斯与阿伽门农重新和好。尤其是后来献计木马,使希腊联军取得了特洛伊战争的胜利,在故事中,他的每一个重要行为中都包含着深刻的哲理。希腊神话这种注重个性的写作手法深深的影响到英美文学的风格。欧洲文学中的热爱现实生活,积极追求自然和人性美,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力量等思想,以及不断进取的乐观主义精神,推崇人的感性经验和理性思维,注重个人情感的渲泄。都能在希腊神话中找到它们的源头。 

    3、为英美文学作品提供丰富的故事来源 

    希腊神话中的人本精神,以动人的故事和深邃的思想内涵,讴歌爱情、称颂善与恶的斗争、赞美神奇美丽的大自然。颂扬英雄品质、刻画个人的痛苦与斗争,一直以来吸引了广大读者,发出惊人的力量,令人百读不厌,成为英美文学艺术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源泉。甚至有很多英美文学家们都纷纷用神话故事为创作题材。 

    三、结语 

    希腊神话是希腊社会发展早期阶段的产物,是因为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而未能形成文字的一种口头文学艺术。对于英美文学而言,自文艺复兴以来,希腊神话受到英美文学家的普遍关注,作品中常常会出现希腊神话中的神、英雄和典故,不仅如此,希腊神话更影响甚至涤荡了一些作家的心灵,激发了他们的灵感,培育了他们的自由意志和自我意识,从而在作品中得以更奔放的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以丰富的哲理和曲折的剧情在文学史上划下了绚烂的符号。 

    作为英语专业的教学人员。笔者发现学生在欣赏英美文学作品时,往往会产生语言和文化障碍。而要真正理解和欣赏英美文学,就需要深刻地了解希腊神话。提高文化素养。因此,在英美文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向学生介绍相关的希腊神话背景,从而帮助学生深刻理解英美语言的文化内涵,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平。 

    参考文献: 

    [1]郑敬高,欧洲文化的奥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刘城淮,世界神话集[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1999。 

第9篇:文学艺术起源范文

普通的蜡烛在正常环境下大概能够燃烧6到8个小时。

蜡烛,是一种日常照明工具,主要用石蜡制成,在古代,通常有动物油脂制造。可燃烧发出光亮。此外,蜡烛的用途也十分广泛:在生日宴会、宗教节日、集体哀悼、红白喜事等活动中也有重要用途。在文学艺术作品中,蜡烛有牺牲、奉献的象征意义。

现代一般认为蜡烛起源于原始时代的火把,原始人把脂肪或者蜡一类的东西涂在树皮或木片上,捆扎在一起,做成了照明用的火把。也有传说在先秦上古时期,有人把艾蒿和芦苇扎成一束,然后蘸上一些油脂点燃作照明用,后来又有人把一根空心的芦苇用布缠上,里面灌上蜜蜡点燃。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