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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处理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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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处理管理办法

第1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二、应急情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三、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第2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2006年12月16日,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的“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正式启动,首期经免费培训后考试合格的50名农民回收工获得了“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农民工中有了“持证上岗”的废品回收“正规军”,这本是一件规范行业发展的好事,然而业内却传来一片质疑之声。事实上,自从之前一些城市着手推行“持证收废品”制度,对废品回收行业持证上岗的争论便从没有间断。“持证收废品”究竟是否必要?缺乏资金和文化的拾荒者是否会因此面临“下岗”的危机?本刊记者就此深入行业内部进行调查。

被人为抬高的门槛

杭州的废品回收站老板李强这半年日子很有些不好过。自从2003年到杭州从事废品回收行业以来,妻子守着一个小废品收购站,自己走街串巷收废品,每个月也能有两三千元的收入。然而从2006年起,杭州市开始推行挂牌收废品的制度,收废品者想要进入居民小区,必须取得该小区的专职收购员资格,换上统一的绿色背心,骑着印有收购标记的绿色三轮车,胸前挂上写有个人信息的小牌子,持证上岗,并只能固定在某个社区收购。

一夜之间,李强发现,以前自己经常进出的小区进不去了。“不是没有想过走正规途径,自己承包某个小区。”李强对记者说,“但是这里面名目实在太多,说是废品收购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但是由于选择权最终掌握在社区的手里,像我这样没有背景的,自然选不上。”

从那以后,李强只能放弃了以往自己熟悉的“地盘”,重新游走在大街小巷。然而这也同样具有风险性,在“持证上岗”的制度开始实施后,没有统一的服装和身份牌的他,要时刻小心执法部门的清查,因为“被查到了肯定要罚钱”。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一些市民看到他没有身份牌,便以此为借口抬高价格,李强算了一笔账,持证上岗制度实行以来,自己收购的成本提高了30%以上。而那个简陋的废品收购站,也在一次次的“整治”中生意日渐冷清。

自杭州市从2006年下半年推行持证收废品的制度以来,像李强这样的“破烂王”普遍陷入了经营上的困境。绝大部分废品回收站老板和个体拾荒者都向记者表示,现在的持证上岗制度实际上是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据杭州市有关部门统计,拱墅区设立专职收废员后,废品收购队伍减为原来的1/3。而一些收购站老板则认为,实际数字还会远远大过这些。门槛高了,从业的人少了,钱是不是更好赚了呢?李强给出的答案恰恰相反。“拾荒者交了钱来干这一行,这笔钱肯定会在‘出手’的时候加进去。”持证上岗,规范管理本来是好事,但放在废品回收这个行业,究竟有没有这个必要?

不被认可的“职业化”

废品回收是一个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在这样一个行业内推行持证上岗是否有此必要?通过调查记者发现,不但业内人士大多持反对的态度,外界对此也有一定的不同意见。

“要取得职业资格证就必须参加培训,这最少要几百元的费用,再说培训完了要考试,合格才能拿到证书,如果通不过,钱不就白交了吗?”湖南长沙一位姓马的废品回收行业从业者这样对记者说。据了解,经济上的困难,是从业者对持证上岗的最大疑虑之所在。另一方面,废品回收从业者有没有必要接受培训也是包括行业以外人士质疑之所在。“一些行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主要原因,就是让从业者达到满足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但是收费品本身就是一项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质疑,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常务副会长何方明介绍,事实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是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在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的“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中,对首期农民回收工进行培训期间,相关专家讲授了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橡胶、废化纤、废钢铁等重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国家相关的政策与法规等。但一些从业者对于这样的解释并不以为然,他们的依据来自于自己多年收废品的实践积累出的一套行业内的“土知识”。“什么东西能卖钱。一眼看上去就能知道。”

不仅是从业者,一些市民对持证收废品也并不买账。“井盖还是会少,东西还是会丢,只是废品卖不上价钱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城市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后,无证的拾荒者依然存在,只是他们把收来的物资转手卖给有从业资格的回收者,再由这些回收者卖给收购站。而一些取得了从业资格的收购者,为了控制成本的上升,不得不一再压低收购价格。

然而,即使是这些取得了资格的收购者,对废品回收的“职业化”也颇有怨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废品收购员告诉记者,为了取得杭州市某社区的废品回收业务,她不得不答应社区提出的诸多条件,负责社区内的垃圾集中,路面的清扫,垃圾筒的定期清洁,都增加了经营的成本,而在价格方面,由于签订的协议中已经写明了各种主要废旧物的价格,如果随意加价,被投诉后有可能被取消承包资格。除此之外,在废品回收行业内部本来就有一定的“领地”,每个人都只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做生意,她所承包的社区本来是别人的地盘,由于社区并不对没有资格的拾荒者负管理责任,而要求承包者自行驱逐,导致她根本无法避免别人在自己的承包区内抢生意。

废品回收行业持证上岗,如同在从业者中筑起了一道围墙。墙外之人抱怨纷纷。墙内之人也难满意,这种局面究竟因何造成?

模糊的行业标准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从业者表示,废品回收行业“持证上岗”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和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有关。

一位自称为王兴的废品回收商向记者讲述了他的迷惑。2003年,王兴从山东老家来到河北石家庄从事废品回收经营,由于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很快建立起自己的回收站。2006年下半年,王兴听说有关部门在开展旧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签发“培训证书”和“旧货从业人员上岗证”,便参加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拿到了证书。2006年底,王兴在朋友的邀请下离开石家庄到长沙开展废品回收经营,然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告知必须重新参加市里组织的培训才能够拿到营业执照。在石家庄拿到的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签发的证书,到长沙却没有了作用,当面对再次培训的要求时,王兴怎么也不愿再参加。

由于废品回收行业目前还没有

一部全国性的行业法规和行业标准,各地大多按照当地的具体标准来执行。如何规范从业人员的言行,可收购的物品范围包括哪些,怎样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怎么避免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由哪些部门来行使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权……这些事关行业发展的问题都难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2006年底,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的“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正是对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的一种尝试。然而作为一个行业性的民间组织机构,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能够完成这一行业整合的重任吗?由协会颁发的资质又能否得到各地方部门的认可?2007年1月,记者根据王兴的讲述以废品回收从业者的名义拨通了长沙市工商部门的电话,得到的却是模棱两可的答案,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记者,必须经过当地的培训才能拿到上岗证书,而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清楚,应该可以”。而记者也注意到,“服务新农村、培训农民回收工”活动所谓的“免费培训”只是针对首期50名农民回收工,以后若想通过培训拿到职业证书,依然需要交纳一定的培训费用。

一场非法的管理?

在持证上岗似乎已经成为废品回收行业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的过程中。各种争论不但没有平息,反而向更深的层次愈演愈烈。提高废品回收行业从业门槛是否只是为了有关部门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多的声音开始对各地推行持证收废品制度的目的性提出质疑。

广东省佛山市2004年8月起开始实行《佛山市废品回收管理办法》,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收到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办法》规定,在佛山从事废品回收、经营包括流动收购,要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持证照依法经营。然而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的无证收购者和收购站,对持证上岗的要求都表示并不知情。

在佛山街头拾荒的一位姓郑的老人对自己遭遇处罚表示无法理解。“在这里拾荒几年,从来没有人告诉我要办证。这究竟是为了管理还是为了罚钱?”

在对废品收购人员的管理方面,目前执法部门的主要手段就是经济处罚,这对于行业的规范能带来多大的作用,一直为从业者所质疑。

除了对拾荒者管理的目的性之外,政府的执法资格也渐渐成为争论的焦点之所在。政府是否有权禁止无证拾荒,是否有权对废品回收行业的从业资格做出限定?一种声音渐渐浮上台面,现在各地政府对废品回收行业进行的管理,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2006年下半年,河北省石家庄市便就废品回收从业资格问题展开了一场“破烂王”争夺战。

第3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 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二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十三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十七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办法》第十八条所称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三条 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 《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xx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 《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发票主要作用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的不断扩大,发票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税收征管及财务管理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由于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既有填制单位印章,又有经办人签章,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发票代码等,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它为工商部门检查经济合同,处理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调换、退货、修理商品,公安机关核发车船牌照,保险公司理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所以消费者个人养成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2、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正确地填制发票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只有填制合法、真实的发票,会计核算资料才会真实可信,会计核算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才会准确、完整。

第4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四害”(指鼠、蚊、蝇、蟑螂)是多种疾病的传播媒介。为预防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卫生环境,进一步巩固创卫工作成果,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根据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省病媒生物防制督导评比标准和办法》和《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宣传,全民动员,开展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控病媒生物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提高群众性除害防病能力。经区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除四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职责

区卫生局是全区除四害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除四害工作的计划部署、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除四害工作管理,根据区卫生局的布置,做好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职能部门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做好除四害的环境治理,控制四害孳生和繁殖,规范全社会除四害行为,密切配合全区除四害开展与巩固工作:

区住建局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结合防治四害孳生繁殖措施的综合因素进行规划建设验收,下水道要密闭化,进水口要有防蚊、防鼠装置;加强道路、下水道(含内街)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加强建筑(含停建、待建)工地管理,落实除四害措施,消除蚊、蝇孳生地;落实公园、绿化带和马路沙井等除四害措施。房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把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接受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管理。同时要完善下水道等卫生基础设施,落实除四害措施。

区城管局要做好和路面保洁,健全垃圾、粪便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清理和取缔无证照、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摊档,加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的除四害工作。

区卫生局要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除四害措施和防鼠、防蝇设施的落实工作。

工商分局要加强集贸市场管理,落实除四害措施,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完善食品摊档的防鼠、防蝇设施。

区农水局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村镇的灭鼠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剧毒杀鼠剂和高毒农药监管工作;负责河涌清淤和堤坝的灭鼠工作。

二、工作重点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区“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监测和杀灭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重点单位:包括饭店、宾馆、尤其是中小餐馆,食品加工、生产、销售、储存场所,超市、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屠宰场、医院、学校食堂、粮食仓库、铁路、畜牧养殖、废品回收等有关行业。

重点部位:包括居民区的外环境、垃圾道、楼道、污水井、绿地花坛等;各类公共区域、闲置空地及倒闭企业、河坡、下水道、收水井、公园及公共绿地、垃圾转运站、铁路沿线、车站等;各单位内外环境、仓库、食堂、更衣室、宿舍等。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还可根据自己掌握的“四害”活动频繁地区确定灭杀重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除四害”工作作为预防疾病流行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卫”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落实到位。

(二)科学用药,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除四害”相关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投药,做到街不漏片、片不漏户、户不漏室、单位不漏外环境,确保投药到位率和覆盖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要求,精心组织,集中行动,务求“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

(三)改造环境,完善防护设施。“除四害”应采取改造环境,控制“四害”孳生地及杀灭等综合防治措施。易招引或孳生“四害”的行业或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四害”的繁殖。要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应防治工作:一是定期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各种积水,控制蚊虫孳生;二是垃圾收集、运输应做到密闭化,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粪池、粪缸应严密封盖,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四是设置完善的防鼠、蚊、蝇设施,堵塞鼠洞;五是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四)科学操作,强化有偿服务。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科学性、长期性、专业性的工作,为使全区除四害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经常化轨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全区城乡推广除四害有偿服务,本区境内的公共环境、单位、住宅小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饭店、宾馆等的除四害工作,因单位无条件自身开展消杀工作,可由区消毒杀虫专业服务站实行有偿消杀服务,有偿消杀服务要科学操作,保证服务质量。

第5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入境维修物品 检验监督

一、入境维修物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现状

入境维修物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涉及到实施行政行为主体的检验检疫机构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即开展入境物品维修业务的企业。

根据调查,入境维修物品与当前检验监管规定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区内部分企业,以“退回”或“召回”的名义,开展对本企业出口产品的维修。其入境维修业务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物品绝大部分属机电、电子信息类物品。二、以“进料成品退换”“区内来料加工”或“区内进料加工”的贸易方式开展这项业务。三、维修量较大,维修时间较长。四、产品完成维修后,均全部出境。五、凡更换的原进口报废零部件全部运往境外。调查获取的信息还显示,今年先后有数家境内外企业分别就开展维修业务,拟建立通讯工具、汽车柴油系统等第三方维修外包企业、进行过相关检验检疫政策的咨询。由此可见,维修业务有相当的市场需求,也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

当前,企业最关心的是:维修物品进出是否有成文的规定,非自产的相同物品可否入境维修;这些物品如涉及旧机电、入境验证等,其相关手续能否简化。

二、制定入境维修物品检验监管政策的建议

解决入境维修物品在政策、检验检疫、监管、环保、企业准入等方面的不完善,控制和降低入境维修物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本着发展经济和企业的需要,鉴于特殊监管区域独特的地理位置,应该在特殊监管区域试行开展物品入境维修业务。循序渐进,积累检验检疫监管经验。

二、按照有效监管,进出便捷的原则,引导企业入境维修业务健康发展。

三、依据维修物品和维修完成品的特点,制定入境维修物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策,使检验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落实对入境维修物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

四、准确定义入境维修物品的概念,明确《禁止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内的物品不得作为维修物品入境。同时充分利用现行的《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中的政策。

五、对涉及旧机电、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入境维修物品,采用备案的方式,免于装船前检验或认证;制定、实施专门的入境维修物品电子账册管理制度。

六、采取入境维修物品检疫处理和查验,以防止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流入;建立和实施出境维修完成品抽查制度。

七、明确入境维修物品和维修完成品的存放、出入境流向全程监控要求;规定上述物品均不得进入仓储物流企业,以防止逃避监管,流入国内市场。

八、入境维修物品经使用入境原材料、零部件维修后,对其更换件、报废件,形成来源、去向出入一致的监管制度和方法,形成闭环。杜绝因此产生的报废件,特别是电子垃圾对我国环境的污染。

九、按照《关于出口加工区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出区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处理入境维修物品原使用的属国内采购的更换件、报废件。

十、规定维修入境物品企业特定的准入条件;明确第三方维修服务外包企业不得包含贸易功能。

第6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大学暑期实习心得体会一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1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大学暑期实习心得体会二

在这个火热的七月,我们暂别象牙塔中舒适的生活,带着青年人特有的蓬勃朝气,走入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期社会实践活动一直是我校大学生投身社会、体验生活、服务大众的真实契机。

暑假放假,经过一番准备,我便来到台州临海的杜桥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社会实践。我的实践时间从7月17日到7月31日。作为一名大一学生,就快要步入社会的我带着学习和好奇的心情去迎接第一天的实践,在这之前我是一点实践经验也没有。虽说只是实践,但生活的方式却已完全不同于学校里的生活,从早上6:20到晚上20:30,一直有大大小小的活动在开展着,对留守儿童进行义务家教,进小区和街道收集废品,卖到废品回收站,用筹集的钱购买书签,在书签上写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标语,在街心公园设点,拉横幅,标注携手关爱留守儿童,邀路人签名,发放写有关于关爱留守儿童标语的书签。进行全民总动员的游戏,从培养孩子团队合作精神、信任他人、学会独立、互相帮助等几个方面设计活动内容。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这次实践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刚开始去的时候,还真有点不习惯。很多东西都不懂,幸好有叔叔、阿姨们的耐心帮助,让我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掌握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在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在这次实践中使我深深体会到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使大学生投身改革开放,向工农群众学习,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

又是一个美好的盛夏,愉快的假期就在眼前,暑期社会实践的任务也随期而至。很快,下午的工作结束了,说不上辛苦,只感觉收获不少,以至于现在写这篇小记得时候还心有余悸。人生的旅途漫漫,即无法预见将来也无法改变历史,只能抓紧现在,抓紧脚下,一步一步地踏实前进。真的要从那个姐姐身上学到点什么,正像她说得,不要给人生留下遗憾,不要到失去了才后悔当初!我们现在正是人生中最艰苦的时刻,但每个人又必须坚持,必须清楚,如果不好好珍惜现在,将来就要面临更艰苦的岁月。我很高兴也很荣幸有机会加入社会实践基地,我是一个乐于实践乐于展现自己的人,对于社会实践这种提高自己素质、培养自己能力、服务社会、服务学校的活动十分积极,十分向往。因此,我很希望能给我一个加入的机会,来品味这种美好与喜悦,从而展现自我,体现自己的价值,为这样优秀的集体争光添彩

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又是一个美好的盛夏,愉快的假期就在眼前,暑期社会实践的任务也随期而至。在这个火热的七月,我们暂别象牙塔中舒适的生活,带着青年人特有的蓬勃朝气,走入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一直是我们投身社会、体验生活、服务大众的真实契机。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尽管我遇到了很多我以前没有见过的问题,也有很多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常也感觉很无助,很尴尬,但是有了一个团结向上的团队,一切的问题都以不在是问题,一切的不知道也都会变成知道,正可谓的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做事。我们队每个人都是强悍而又谦让的人。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半天,但我还是深深的了解到了只有在不断的团结合作中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就算自身实力在强大,没有同伴,没有朋友都是不可能在的这个社会中有立足之地。

这次的社会实践,让我有着很大的感触:人的一生中,学校并不是真正永远的学校,而真正的学校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一天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从实践中得到锻炼。

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这些在校学生能更好的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

就此,我找到了能值得我我终生受用的四点:

1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

2在社会中要有自信。

3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胆怯的心态。

4在工作中要不断地丰富知识。

第7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加强成本核算分析、管控水平的促进和提高,加强成本核算的事前、事中控制,加强ERP程序控制,提高成本管理意识,从根本上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为产品成本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

二、目前公司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2013年成本管理的工作计划,对现有的成本核算进行梳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ERP中仍存在不规范单据,非工单产品领料现象较频繁,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RP中存在不规范单据主要体现在物料的出入库的事务类型选用不准确和装配工单实物领用与ERP单据核销不同步从而采用非工单产品领用的形式进行销账。2011年非工单产品领料金额为2911.41万元,2012年非工单产品领料金额为2522.76万元,2012年共完工入库584台,平均每台影响材料成本4.32万元。主要体现在木箱、塑料制品在ERP上未挂产品结构树;电器、开关箱和轴承已挂产品结构树,但实际领用的品牌和具体型号与挂树不符;装配工单领用的零件实物与单据不同步,先领用实物待装配工单完工入库后再以非工单产品领料进行领用销账等。非工单产品领用在财务核算上纳入间接材料费用核算,使得每一批装配工单的产品成本中的材料成本与工缴成本不真实,严重影响产品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存货管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

A、车间虚库及库房实物管理仍存在账卡物不符现象。因种种原因导致实物与单据不同步,库房物料收发存在ERP系统中汇报不及时,导致了账卡物不一致。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存货的盘亏现象严重。2012年公司本部以各种形式消化处理的存货盘亏金额为230.91万元,削弱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B、存货的报废、遗失金额较大,质量损失成本较高。2012年公司本部的存货报废、遗失金额为321.32万元,对公司的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利润的影响较大。

C、工单的在制物料在各工序的收发存在ERP系统中汇报不及时,因生产计划或设计更改等造成的关闭工单或取消工单较多。工单的实物流转与在ERP中的汇报时间不一致,影响存货资金占用的准确性和产品成本的核算。2012年经财务部审核取消的关闭工单和垃圾工单共532张工单,涉及金额金额为117.3万元,其中料费金额为94.8万元、工费为22.57万元。

D、存货资金占用过大,库龄2年以上积压物资所占比重大。2012年12月底存货资金为17503.18万元(净值),库龄二年以上存货占总存货的为688.8万元,占存货总金额的3.9%;2013年1月存货资金为17219.44万元, 库龄二年以上存货占总存货的为781.56万元,占存货总金额的4.54%。

3.车间管理人员对车间成本精细化核算关注度不高,可控成本费用未得到有效控制

4.对主要完工产品的成本分析力度不够,分析方法有有创新

三、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的措施

1.加强对ERP单据的日常监督

财务部将由专人定期对材料、零件的领用出库单据及其他出入库单据进行审核监督,审核原材料和零件的领用与相关业务的发生是否匹配,事务类型是否准确等等,对发现的问题在月末处理前尽早暴露、尽早解决。3月份财务部将对ERP出入库的事务类型进行全面清理,规范ERP库房各项入出库事务类型,做到入出库财务事前或适时控制,确保会计科目核算的准确性和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

2.加强装配工单定额领料完成率,严格控制非工单产品领料

为了保证产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从2012年第11批主机起工艺部对包装物已实行挂树,主机装配实行按装配工单定额领用,装配工单由调试完成入库改为封箱完成入库且装配工单100%领料才允许完工汇报入库。2月份信息部已对完工汇报的程序进行了更新。对于轴承等因公差不匹配或返修机的非工单产品领用实行严格审核,并按2013年的非工单产品领用指标实行季度考核。2013年公司本部的非工单产品领料的指标为700万元,较2012年实际发生的2522.76万元降低72%。

3.加强存货管理

A、加强库房账卡物一致管理和工单的实物和单据汇报同步管理。2013年财务部将按惯例每月对库房实物和工单进行抽查盘点,半年度和年终实行全面盘点,形成每月抽盘小结、年中和年末盘点总结并向物流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并对存货的盘亏、遗失根据《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规定》和公司相关的存货管理制度按月向公司层面提交考核意见。财务部对当月抽盘中存在的问题与物流部等职能部门沟通并追踪解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质量损失成本,建立有效的考核管理机制。2013年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存货损耗、如何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进行追综管理是财务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财务部针对存货的报废、遗失和盘亏数据统计和考核办法提出一系列的改进设想,有望进一步落实。

B、加强对在制工单关闭取消的管理。财务部将于2月-3月到公司相关部门熟悉了解计划部门工作流程和期量标准维护方式,对工单的投放完成将实行监督管理。每月财务部将和生产部对在制工单中的关闭工单和取消工单或垃圾工单进行清理。并由生产部对关闭工单和取消工单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财务部对关闭工单和取消工单进行分析落实,对已经领用原材料的关闭工单进行跟踪分析,并由生产部走OA流转由相关领导审核进行清理。

C、加强对积压物资和账销案存物资的管理。为了有效降低公司的存货资金的占用,财务部将按季度对库龄2年以上的积压物资和账销案存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意见,由财务部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层决策。并加强对积压物资处置后账销案存物资的跟踪管理,报废物资按管理流程进行相关的交接手续入废品库。

4.根据2013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车间成本精细化核算管理,对各车间投入产出进行分析,加强各车间可控费用指标及其他成本指标的考核

2013年财务部将按季对车间可控费用如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维修费用等进行分析,提出降低可控费用建议。车间领导可以制定本车间的成本指标和考核方案并进行层层考核。成本考核工作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员工身上。让每个员工心里都有成本的概念,减少浪费,从自身做起。从而从根本上实现生产过程控制,降低成本。

5.加强产品成本费用的分析

2013年将加强对完工产品成本结构的分析,改进、创新和提高产品成本分析方法并从财务角度提出有效降本方案措施。要加强和深化产品成本分析,通过分析找出生产流程和成本管理中的漏洞,做到产品成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对成本中心进行管理考核,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定期进行全面分析,建立以每月成本核算为基础,每季度将对1~2个主机产品的成本费用进行全面分析。

第8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second-hand market can allocate resources rationally, expand employment, promote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second-hand goods circulation, and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e number and variety of used goods are growing; second-hand goods industry has great development potential.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China's second-hand market such as inadequate markets, shortage of talent, lack of supervision, lack of macro-management, hysteresis of theory, inefficient management, old-fashioned concept and so on. Only through the standard formulation, coordination of industry associations, a variety of second-hand trade form and change of consumer concept can we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econd-hand market in China.

关键词:旧货;旧货市场;价格评估;价值实现

Key words: second-hand goods;second-hand market;price evaluation;value realization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6-0130-02

作者简介:薛红燕(1980-),女,河南南阳人,讲师,研究方向为消费者行为;闫朝阳(1981-),男,黑龙江大庆人,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三公司,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方向为物业管理;王成(1969-),男,黑龙江绥化人,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0 引言

旧货的销售和消费实现了节能减排的低碳目标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研究我国旧货市场的发展现状,对于更好的规范旧货行业秩序、发展旧货行业、方便人们生活、发展低碳经济有积极的意义。

1 旧货的含义

旧货是指已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处于储备、使用和闲置状态,保持部分或者全部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旧货既包括旧生产资料又包括旧生活资料,同时也包括闲置机器设备、库存积压商品等。旧货一般不需要进行复杂的加工或根本不需要加工即可满足再次消费。旧货不同于废品,废品是指那些为特定的消费目的而流通的商品,它原来规定下的使用价值经过消费已经不再存在,但却有其他用途的使用价值包括在废弃的物资中。[1]旧货和旧品也不相同,旧货是旧品中可用来出售用作原有使用价值或新价值的产品,旧品主要是指使用过的物品。现实生活中,有些物品虽未使用,但由于存放时间过长或新产品的普及而出现无形价值消耗也转化为旧品。旧品的处理方式大致有六条:一是作为垃圾抛弃;二是作为废品出售,成为再生品的原料;三是作为捐赠品,无偿送给亲友和社会福利组织;四是作为商品重新进入商品流通;五是加工制作成新品、日用品、玩具、工艺品等;六是收藏未来能增值的旧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旧品数量和质量都有提高,多数旧品会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旧货。

2 旧货市场的功能

旧货市场是我国市场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大力拓展旧货市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2.1 合理配置经济资源 虽然我国整体国力较强,但人均收入较低且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和职业差距,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激烈的商业竞争,形成数量庞大的闲置和积压物资,居民家中的大量旧品也成为旧货的主要来源。旧货市场有利于完善市场体系、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实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

2.2 促进旧货流通的产业化 发展旧货市场,可以增强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直接与旧货市场相关的行业有修理加工业、运输业、信息业等,这些产业的发展还能带动包装业、餐饮业等一系列行业的发展,有利于经济的繁荣、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3 增加就业岗位 旧货市场的发展能够促进就业。政府应鼓励支持更多的人特别是下岗职工走进旧货市场去就业。如西安旧货交易中心首批摊位全部租给本市下岗职工;成都旧货商品交易中心对参与招商的下岗职工给予20%~25%的场地费用优惠等。目前我国旧货流通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很大,能创造出较多的就业岗位。

2.4 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各种各样的旧货交易形式,不仅满足了消费者需求,还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发达地区(或较富裕的人们)通过捐赠或廉价出售旧货给不发达地区(或较贫困的人们),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2.5 符合低碳要求 我国人均资源匮乏,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一次性消费”和“过度消费”使本来就有限的资源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旧货的循环消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旧货处理对环境的压力,有利于低碳社会的建立。

3 我国旧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旧货市场在我国历史悠久,早在宋元年间就有了旧货行当。期间,旧货市场被限制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旧货市场得到快速发展,经营形式和经营场所都实现了多元化。目前我国旧货市场的发展还存在诸多与环境不适应的方面。一是旧货市场数量不足,搬运、登门收购人员不足,居民卖旧货难。二是居民有羞于出售的陈旧观念。三是缺乏高素质的旧货商人。目前我国的旧货收购者主要是一些流动商贩,他们多数缺乏处理旧货的专业知识,也无必要的资本。四是旧货市场缺乏监管,一些旧货市场旧货少,新货多;真货少,假货多,鱼龙混杂。除此之外,下面三个大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旧货流通领域的发展。

3.1 理论研究滞后 概念不清是旧货流通领域研究的突出问题。多学者对旧货、旧品、废品的概念存在混淆现象,对旧货市场、二手市场、跳蚤市场、物资回收市场的概念模糊。不少学者在谈及旧货市场的时候又用跳蚤市场,又用二手货市场,又用积压品市场,在概念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概念的清晰界定是基本要求,理论界应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

3.2 宏观管理缺失 目前,各省市旧货业归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多数情况下,旧生活资料部分归属商贸流通部门,旧机动车和旧生产资料部分归属计委、公安部门。政出多门,管理多头,缺乏对整个旧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行政手段制约发展。旧货市场因为其经营商品的特殊性而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在旧货市场的审批上严格但管理松散,致使有的旧货市场藏污纳垢。

3.3 经营管理低效 旧货市场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货源管理不严格、营销观念淡泊、旧货质量评估和价格鉴定缺少标准、买卖中的不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不遵守行业规范、不落实旧货标识制度、服务体系不健全、无证上岗等,提高旧货市场管理水平利于整个旧货行业的健康发展。

4 多措并举发展我国旧货市场

西方发达国家旧货市场的管理和监控、专业化连锁化经营和无形旧货市场的趋势都值得我们学习,但国外流行的跳蚤市场或庭院甩卖形式不符合我国国情,在借鉴国外经验的时候,我们要充分考虑本国国情。

4.1 实现旧货业的归口管理 旧货业宏观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政出多门,目前,各省市的旧货管理归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上的诸多漏洞制约旧货业的发展。政府应明确一个独立的主管部门下设专门的机构管理各类旧货,避免多头管理的局面。当然,旧货业的归口管理也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和研究。

4.2 加快行业规范的制定和完善 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旧货流通的法规只有《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1998)、《二手车交易规范》(2006)、《旧货品质鉴定第一部分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第二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2006),旧机电设备鉴定要求、旧办公设备签订要求和旧通讯设备鉴定要求以及旧货市场涉及的有关商品零售贸易、卫生检疫、防止销赃、货源登记、价格签订、售后服务类别和售后时间等方面的规定,都应该及早予以严格规范。我们在某些方面也可参考别国做法,如西班牙对商店收购有价值的和较大宗的商品均实行登记制,卖者要声明所卖物品是合法取得的,要签字,连同本人身份证以及与商店的购销合同等复印件材料,送交警察局盖章和备案,买卖活动才生效,我国目前仅要求身份认证的旧货货源登记制度显然不够严密。

4.3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日本行业协会的管理模式很值得我们借鉴,日本的行业管理都是靠行业协会来承担,政府部门只是制定政策,许多事务性工作都由大小几万个行业协会来承担,包括企业的关、停、并、转等,就要先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中国旧货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中和在旧货市场的发展导向上应该强调专业性旧货市场的审批和建设,在相关法规和文献的出台上也要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4.4 倡导多样化的交易形式 我国要鼓励发展多样化旧货交易方式。首先要实现旧货经营的连锁化和专业化,鼓励具有丰富经营经验的旧货市场和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在城市和农村开设销售网点,形成规模经济;其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广播等旧货交易形式,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推出实名制认证。第三是积极实施收旧换新活动,商场以旧换新在我国比较常见,企业以旧换新可以更节约成本,简化回收过程,充分发挥旧货及零部件的价值,韩国对以旧换新和补贴回收旧货的企业的经验值得借鉴。最后要鼓励建立社区慈善商店,居民把家里旧货经浆洗或擦拭之后,出售或无偿捐给商店,然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标价,出售所得可进行捐赠或直接将旧货捐赠给社会弱势群体。

4.5 建设全面的旧货业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严格的上岗认证管理制度,按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旧货业的主要从业人员如估价师和鉴定师都要有上岗证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各地要加强对旧货从业人员的培训,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旧货市场对咨询师和估价鉴定师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除了中国旧货业协会组织培训外,要充分利用地方培训机构在全社会展多方参与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旧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职业素质和保障旧货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4.6 加强旧货市场的自我管理 旧货市场的自我管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政府部门的相关规范严格实施,二是依靠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营销策略来提高经营效率。这里详细阐述常被旧货市场忽视的营销策略。首先要扩大产品组合。一些发达国家的旧货产品组合宽度很广、经营品种众多。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调整旧货经营范围,旧货企业也必须抓住机遇,适时扩大自己的产品组合。其次要科学定价,旧货市场上的产品价格一般采用需求导向定价,尤其是以理解价值定价及折扣定价为主。旧货定价需考虑折旧程度、磨损程度、新品行情、加工成本等诸多因素,但往往因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故旧货价格鉴定的规范需要严格界定和实施。同时要采取一些措施方便消费者出售旧货,比如开设免费班车,开辟专门的公交线路,在社区内开设固定的收购点解决居民卖旧货难的问题。

4.7 转变居民的旧货交易观念 居民羞于出售和购买旧货的观念阻碍了旧货市场的发展。我们要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宣传入手,使人们认识和了解发展旧货市场的意义,逐步转变陈旧观念,积极出售旧货,扩大货源,转变惜于出售的局部节约意识为旧货流通、物尽其用的社会节约意识,转变“旧货是废物“的观点为“旧货是商品”的观点,树立旧货市场经济意识,促进旧货市场的发展。

第9篇:废品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TP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297-02

1 我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必要性

“废旧轮胎”是指被替换或淘汰下来已经失去轮胎所应具备的使用价值的轮胎,以及工厂产生的报废轮胎。尽管废旧轮胎被归类为“废品”,但是其潜在价值非常可观,有“黑色金矿”之称,是一种放错位置的原材料。因此,利用好废旧轮胎,不仅能够解决废旧轮胎的占用土地污染环境的问题,同时能为国家节约大量的橡胶资源。

1.1 废旧轮胎堆放占用土地资源且污染环境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我国废旧轮胎的数量也日益增长。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不少废旧轮胎流向土法炼油者手中,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通常废旧轮胎被称为“黑色污染”,是指其不熔或难熔的高分子弹性材料,具有很强的抗热、抗生物、抗机械性,并难以降解,据说废旧轮胎的降解需要上百年时间。长期闲置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更威胁着环境。

废旧轮胎的体积庞大,而存放它们通常采取露天堆放,经常出现堆积如山的景象,不但浪费大量稀缺的土地资源,更影响土地的经济收益。同时,也为蚊虫滋生提供了场所,是疾病传播的间接帮凶,而且容易引发火灾,在火灾过程中会产生很多致癌物质、多环芳烃,严重污染了环境。一旦污染了地下水源,将危及周围所有生物的安全。

据北京市工业有害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专家介绍,废旧轮胎除了恶化自然环境之外,还破坏植被生长、影响人类健康、危及地球生态环境,若长期露天存放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生存环境,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是工业有害废弃物中危害最大的垃圾之一。

1.2 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直接影响国家安全

世界橡胶研究组织IRSG统计,2003年,我国年橡胶消耗量为280万吨,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橡胶消耗大国,2005年中国消耗橡胶440.6万t,占世界消耗量的21.3%,其中进口天然橡胶132.9万t,占世界天然橡胶消耗量的21.2%,70%以上的橡胶靠进口;2006年我国消耗橡胶555万t,同比增长约为12%。橡胶是国家的战略储备物资,我国橡胶资源对外依存已由1997年的44%提高到目前的70%以上,已超过石油、铁矿、木材等的对外依赖程度,橡胶产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受到了严重挑战。

我国橡胶行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好转,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2003年前10个月,我国橡胶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858.26亿元,同比增长17.92%,近几年也呈持续增长的趋势;橡胶是一种高分子弹性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制造轮胎、胶管、胶带、胶垫、电缆及其他橡胶制品,在各种橡胶制品中,轮胎是消耗橡胶量最大的制品,占我国耗胶量的50%左右。2005年,我国轮胎产量达到3.18亿条,废旧轮胎产生量超过1.12亿条,而废旧轮胎能够产生大量的废橡胶,因此实现我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充分利用废旧橡胶再加工生成胶粉和再生胶具有重要意义。

1.3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能节约资源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废旧轮胎翻新是目前世界上最常用的处理旧轮胎的方法,生产一条翻新胎需要的石油只占生产一条新胎所需的1/3,天然橡胶消耗量占1/2,而且生产翻新胎因为利用原来的旧胎体所以不需要消耗钢材。以普通的载重胎为例,翻新一条轮胎可以节约橡胶9kg、炭黑4kg、钢丝帘布3.4kg、石油18kg、钢材1.75kg。

一条轮胎经过多次翻新后起码相当于2~3条轮胎;而翻新一条旧轮胎所消耗的原材料只相当于生产一条同规格新轮胎的20~30%,价格仅为新轮胎的20~50%。最先进的翻新工艺是环状胎面预硫化法,该工艺翻新的轮胎质量可以达到新胎质量的90~100%,翻新的轮胎可以按照新胎同样的速度行驶,在安全、性能、舒适程度上都不亚于新胎。

预计到2010年,全行业可为国家累计节约石油、橡胶、钢材等各类资源约676万t,价值1016亿元,其中累计节约橡胶资源约413万t,价值496亿元。

2 我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可行性

2.1 广阔的市场和充足的旧胎源

近几年,我国公路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大大增加,高速公路已超过4万km,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高等级公路建设已超过20万km,公路总里程超过200万km。这是我国汽车保有量呈逐年增加趋势的原因之一,根据2003年至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汽车的保有量(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增长率见表1,其中2009年汽车保有量的数据是预测数据。

表1 2003-2008年汽车保有量和增加率

年份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量万辆2400280033003586422949755500增长率/16.717.98.717.917.610.6随着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废旧轮胎已成为新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源;而且轮胎产量也多次刷新以往的记录,创历史最高记录。

2004年废旧轮胎的产生量约1亿条;2005年废旧轮胎产生量约1.3亿条;2006年废旧轮胎的产生量约1.5亿条。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预测,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000万辆,废旧轮胎的产生量也将达到2亿条。同样,随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三大轮胎生产国,需要生产更多的轮胎,2006年,我国汽车轮胎消耗量高达2.8亿条,居世界第一。

2.2 国家的支持

2.2.1科技和法律

旧轮胎回收利用方面的两项国家标准《载重汽车翻新轮胎》GB9037-2007、《轿车翻新轮胎》GB14646-2007和一项行业标准《工程机械翻新轮胎》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这三项标准不仅为轮胎翻新行业提供了新的技术规范,更认可了轮胎翻新行业的价值。2008年4月初,“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废旧机电产品和塑胶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开始课题申报,其中涉及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项目占到30%。

2.2.2 经济优惠政策

2001年5月1日,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但是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的注册地在东北三省,可以享受所购进的机器设备中所含增值税款准予抵扣的政策,这一政策从2007年7月1日起将扩大到中部6省26个城市。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流转三税”作为税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享受了优惠减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相应地享受减免优惠。

2.3 技术相对成熟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即从旧轮胎翻新,到废轮胎生产再生橡胶和胶粉,再到最后的热裂解,将废旧轮胎“吃干榨尽”。

据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介绍,我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很快,有的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一是先进的预硫化轮胎翻新设备国产化率达到90%,胎面胶也从5年前主要依靠进口到目前基本满足国内需要,并且还有部分出口;二是常温法精细胶粉成套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经出口美国、俄罗斯、土耳其、加拿大等多个国家;三是再生胶生产技术有了新的突破,相继开发出了加压捏炼法丁基橡胶再生新工艺和复原橡胶生产技术,实现了再生胶发展的一次重大革命;四是废轮胎低温裂解技术获得成功,可以生产出燃料油、炭黑以及高附加值的柠檬油精等产品;五是胶粉以及高附加值的胶粉产品在公路上的应用获得成功。胶粉改性沥青被原交通部列入部长行动计划,要求在全国的高等级公路上推广应用;胶粉整体跑道获得了世界田联的认可,现已大量出口国外,并被应用于奥运场馆;用胶粉或再生胶生产的胶板等橡胶制品已经大批量出口欧洲、北美地区,年产值超过上亿元。

3 我国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对策建议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已经和循环经济联系在一起,本着“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已经被国家列为循环经济的重点发展领域。面对新的机遇,给出以下的建议和对策:

3.1 取长补短,开拓废旧轮胎循环再利用的新领域

因为原形改造、翻新废旧轮胎所占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比例小,不能使全部的使用价值得到充分合理地应用,所以应该善于发掘废旧轮胎的潜在应用领域。如废旧轮胎可以作为隔音消音材料。法国ACIAL公司开发的一种降低噪声装置,能将噪声汇集到由半条轮胎组成的吸声体上,能吸收85%的噪声,还可以制成高速公路的隔音墙等。

我国废旧轮胎可以制造成再生胶和胶粉,且在这两方面我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所以我国可以尽量发挥这方面的优势,争取广阔的国际市场。

3.2 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废旧轮胎回收、循环利用的知识

在现有条件下,轮胎的使用者不了解轮胎的磨耗极限,只是一味地使用轮胎到轮胎完全丧失其使用价值,而失去翻新的机会,浪费了大量的能源和资源。

因此,政府派专门的人员在社区进行巡回系列讲座;在一些高等院校设立废旧轮胎循环再利用的相关课程,研发废旧轮胎再利用的技术和新应用领域;印发废旧轮胎循环再利用宣传手册,在当地媒体上播放废旧轮胎相关知识,尽可能使每一位公民对废旧轮胎循环再利用都有知情权,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

3.3 对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行业实施补贴和鼓励政策

对废旧轮胎回收处理的费用政府可以予以补贴,来鼓励这一行业的发展,如美国处理一条废旧轮胎政府补贴一般为1美元以上;加拿大每销售一条新轮胎加收3加元的附加费,该费用集中用于废旧轮胎的回收与利用。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补贴的费用可来自轮胎制造者,在其销售环节收取污染处理费;也可以来自轮胎的使用者,每购买一个轮胎增加适当的处理费。

3.4 加快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发达国家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有力地支持了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有效防止了废旧轮胎对环境造成的“黑色污染”。如美国的《资源与回收法》和《轮胎回收利用法》;法国的《废弃物及资源回收法》。

我国的《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已经起草多时,经过修改,现已上报主管部门,废旧轮胎利用行业之间应该联合起来向有关部门要求尽快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相信很快我国也会在“管理办法”的支持下,形成健康有序的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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