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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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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第1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最近我们发现,有些企业在编制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先聘请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然后请有资格的事务所复审并出具报告。而某些已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在执行证券业务时,不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不尽勤勉尽责义务;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在接受证券业务委托后,不派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到实地查验,而是让其尚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分支机构代为查验后进行复审,并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各类专业报告;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擅自为其他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进行复审确认,甚至出现“卖牌子”的现象。为保证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准则;同时考虑到在主管部门实施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确认制度之前,某些企业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已聘请了一些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工作,现做如下规定:

    1.1993年4月1日前,已聘请无资格的事务所和人员完成初步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或已聘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从事审计与资产评估两项业务的公司,可以再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进行补充工作后,由其出具有关专业报告。

    2.1993年4月1日后不得再发生上述行为。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对其他事务所在1993年4月1日后出具的各类专业报告进行的复审或确认一律无效。

    3.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必须委派本所(不包括未取得资格的分所)业务骨干和辅助人员按照专业准则的要求到现场查验。出具的各专业报告必须由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主办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特大型企业的审计、验资或盈利预测工作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有资格的事务所合作完成外,一般企业的证券业务应由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独立完成。

    5.有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可聘请其他事务所协助其完成部分工作,或替其他机构培训部分专业人员。但该事务所必须独立完成重要查验程序及全部项目中60%以上的工作量,并对出具的报告承担全部责任。

第2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摘 要 随着目前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逐渐深入,政府的职能开始转变。以往的“大政府”逐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改革政府的财务报告也是当年我国改革的重要一项。政府财务报告是一个政府一年来政绩的具体体现。而改革政府财务报告,是一个国家提高财务透明度,加强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我国由于实行长期的计划经济,对于财政的管理一直比较落后于其他国家。严格讲, 我们现在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及其报告制度。目前的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本文就目前我国财务报告的暴露出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政府财务报告 存在的问题 改进建议

一、目前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主体缺失

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的界定是确定报告内容的关键因素。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共部门委员会在《第11号研究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中确定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的范围有四种方法:资金授权分配法、法律主体法、政治受托责任法以及控制法[1]。我国采取的资金授权分配法,即报告的主题与预算的主体是一样的。但是由于自身的缺陷,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起正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实际上一直执行的是政府预算会计报告。这就导致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不是具有全面性,同时也没也不能反应政府活动的全貌。比如未能将政府的全部的预算内、外活动状况充分地披露,政府财务报告中社会公众是报告的主题,而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却忽略了这一主要的群体。

(二)政府财务统计和核算的方式不合理

由于我国的预算会计长期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这个制度本身就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很多的与预算收支没有直接管理的会计信息被忽略了。比如,我国的国企和地方政府拥有和占有股份的企业的资产、收支和负债情况都不列入国家财政的核算范围,也不上政府财务报告。同时一些当前发生但没有实际支付的地方政府债务是没有在预算会计表中反映出来,这就形成了一种“隐形”的政府债务。这一点经常在地方政府的社保基金的缺口中得到反映。也加剧了政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面偏窄,不能反映全貌

首先,目前我国政府每年的政府财务报告仅仅包含了预算会计报告和财政收支的决算报告。以往的很多的地方政府的统计机关仅仅是将本级政府预算会计报表和所属各级政府(包括同级行政及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预算报表汇总上报。而地方政府的相关的社保基金、国有企业等在内的重要的收支情况并没有包含在内。而政府的预算确又包含在内了,这就导致了中央无法详细的理解各界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的相关情况,同时政府财务报告的前后主体矛盾。我国一直存在一个巨大预算外的收支情况,这个方面目前无法统计,更无法监管。所以,我国目前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由于下级政府统计部门常常存在隐瞒不报或者虚假数据的情况,这也大大影响了政府财务报告的质量,普通人民群众对于政府的财务公开力度和内容自然也就是不满意了。

(四)政府对于财务报告的意义未能正确认识

政府做出的财务报告仅仅是为了给国家制定下一步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做出的参考。也对相关政府的机构的收支情况做出了解。但是下级政府的数据,常常存在虚假的问题,政府报告的权威性也因为财务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而大打折扣。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起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鉴证制度,实际操作中该审计的内容未审计,以及审计结果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这些都为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埋下了隐患。这就导致了人民群众无法对数据的有效性做出一定的认识,更无法对政府行使有效地监督。政府的财务只有真实可靠才能反映出政府正式的活动情况,这才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尊重和保护。

(五)政府财务报告的公开性亟待提升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只是提人民执行管理权的组织。现阶段,我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公开性较低,人民获取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渠道不畅。加上审计核算的工作是由政府内部的审计部门完成的,这就导致了普通人民无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公开政府财务报告是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赢得公众信任的有效方式,同时政府也应该立法,将政府财务公开列为一项政府应尽的社会职责。总体而言,我国政府的财务报告公开程度低,透明度差,公众获取财务报告的渠道狭窄,且信息不全面。

二、对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进的相关建议

(一)明确政府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

政府财务报告是面向国家所有的公民的一份财务报告,它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给国家的制定相关的经济计划,为其决策层的决策做参考。而是应该包括全体公民,让公民了解国家的相关财务情况。政府应当定期向公众提供全面并且真实的财务信息,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同时包含各项资金的用途和目的以及是否达到了预计的目标要求;包含国家相关国有资产和社保基金的相关详细信息;也要包含政府采购的相关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

(二)改进政府财务报告的会计统计方式

改进政府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在具体的实际作用的方向上改变现在的收付实现制,引入权责发生制。。现阶段我国预算会计报告主体的确定以按规定分配的公共基金为标准,只涉及到各级政府及同级的行政和国有事业单位,即预算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度之后,所用的政府财政预算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率和政府未来的职责和来年的预算是绑在一起的,这样的可以游侠的规避潜在的风险,分析资金的使用效率。国外很多的国家普遍采用这一制度,取得很好的效果我国政府会计也应逐步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这样不仅与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也能为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提供保障。

(三)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

要切实界定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即政府财务行为的实际执行人。界定了实际的执行人才能确定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报告核算时包含的相关内容。现阶段我国预算会计报告主体涉及相关的等级政府部门的财政情况,不能反映整体的财政状况。未来财政改革方向应当包含不仅包括预算单位,同时政府公用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等预算外资金也要成为报告主体。政府会计除了应继续核算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外,还应核算国有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政府债权债务、社会保障基金等不反映为预算收支的政府资金运动。

(四)提高政府财政报告的权威性,将政府报告提到一个专业的高度

作为一份财务报告,其首先要保证的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前面提到,很多的下级政府的财政机关存在捏造数据的情况 ,这必须要严厉的查处。要切实的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利。开放第三方的监督机构,建立起全面的政府审计机关,并将审计机关从政府的相关部门中独立出去。

(五)增强政府的透明度

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上就已经不足,在公开性上更缺乏。要确立一种政府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公布财务报告的制度,要明确详细的内容。最重要的是降低普通群众获得财务报告的难度。改变以往的都是政府说了算的情况。强化民众的监督能力。

政府财务报告是反映一个政府的开支和收益的重要文件。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目前还不是很健全,需要进一步的改革。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的范围,将以往在审计外的地方基金和相关的政府债务统一纳入政府的监管范围。提高对外的透明度,为民众监督政府提供方便。事实证明,有监督的政府的清廉状况更好点。并以财政审核制度有效的防止职务犯罪和贪污情况。

第3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重点和难点

从八十年代近至今,为了加强政府的财政管理,国际上掀起了一轮会计改革,许多国家建立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2010年底开始实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目前,各省份都已经开始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但是,由于涵盖范围广,数据采集难度大,现行制度的脱节和会计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使报告的编制带产生了困难和障碍,各地区的政府财务工作人员只有全面认识和分析这些暴露的问题和情况,才能在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找到解决办法,创新工作方式,更好地将这一制度进行全面贯彻和落实。

一、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意义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够将府财务运行状况、工作绩效和工作完成情况的通过综合性年度报告的形式反映出来,它的编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一)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的经济资源及收支状况,摸清政府的“家底”

现今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政府“账本”,越来越重视政府的在财政方面履行责任的能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建立,公开了政府的账本,对政府的经济资源以及资产和负债状况进行梳理,透视了政府的“家底”,促进了预算制度的公开和透明化,有效推进了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促进作用。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的管理的加强和公共资产配置的优化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制度能够有效的进行后续计量,政府公共资产的摊销被明确计算和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也得到清晰反映,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评价资产的使用效率,对公共资产进行养护和改良,以延长其使用年限,优化公共资产的配置。

(三)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的负债问题,防范财务风险

经济的发展会导致政府的债务规模增加,因此,对政府的负债情况进行核算,即规范了债务管理,有助于防范财务风险,同时也对于政府未来的预算决定和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提供依据。

(四)有利于增强政府绩效和政府的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政府发生了各个方面的费用都可以通过编制报告反映出来,体现了成本费用和成果之间的关系,有效的降低了资金运行成本,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对于政府的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

二、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点分析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会以各种方式进行融资举债,因此造成政府的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影响了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因此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点是准确的披露政府的债务。

针对这个重点,编制报告的过程中,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负债的计量标准划分的政府债务,并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合并确认和计量。已经纳入合并范围的政府债务,要准确计量应收应付的金额,为方便财政部门汇总和抵消,并在报表中单独列项进行标注。对于无法计量的隐形债务,应该用附注的形式在报告中标注,以达到全面、完整、准确的披露政府债务的目的。

三、地方财政部门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难点

(一)缺少统一的会计准则,对综合财务报告产生制约

在新制度实施之前,现行的以反映政府的预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反映政府的综合财务信息为主要内容,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因此在反映的内容上和报表格式上都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造成了数据的偏差和遗漏,现行的会计制度与综合财务报告产生的脱节现象,制约了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数据采集难度大,不能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

虽然新的会计制度明确要求基建会计要并入政府会计,进行统一核算,且明确设立了 “公共基础设施”这一资产类科目,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着阻碍和困难:政府的资产信息分散,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建造年代较早、过去档案管理不完善、计提折旧标准不一,以及设施的种类、差异较多等多种原因,造成公共基础设施材料不全,历史成本无法核算,综合财务报告的数据采集难度很大,数据的准确性有待考察,因此不能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

(三)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

综合财务报告使用的核算方法是权责发生制,相对于过去的收付实现制难度增加,地方政府会计从业人员对权责发生制的相关业务还比较陌生,且目前地方政府的会计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重视度不足,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给编制和合并财务报告工作带来了很多挑战。

四、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会计体系,建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库,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该《准则》分总则、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预算会计要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附则6章62条,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会计主体,明确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至此,政府会计体系基本完成框架建设。各地方政府应该尽快抓好落实,要求各部门在年终编制由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组成的财务报告,通过逐级层层汇编,形成整体综合财务报告,减少财务报告中数据的遗漏和偏差。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库,规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方便及时准确的采集数据,以增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逐步开发和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信息系统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信息量巨大,涉及的数据资料繁多,且很多数据需要合并和转换。仅用人工进行编制,耗时耗力,错误率高,效率低下,因此,应开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信息系统,运用电子信息化方式进行信息的汇总和合并,实现各个部门之间,以及总账系统和各个决算系统等软件之间的对接和取数,提高编制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加强会计理论知识的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会计理论知识培训,优化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着力培养熟悉政府财务会计,又通晓财政财务管理的人才。

五、结束语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高了政府的财政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构建了一座重要的信息沟通桥梁,各级财政部门应该重视和完善权责发生制度,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为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晓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问题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

[2]邱正全,蒋奕文.常山县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实践与思考,2016

[3]孝感市财政局国库科.地方财政部门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难点与对策,2015

第4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常也叫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各级政府为了科学、准确、完整地计量和反映当期政府财务应收应付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收入费用表和当期盈余与预算节余差异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根据报告内容对政府财务状况进行的相关分析等。从报告的试编情况来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应用,是公共财政管理的正确举措。

二、我国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现状

(一)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现状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从2010年底起正式开始,政府选取了广东、浙江、哈尔滨等省市进行了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为了夯实试编基础,各级财政部门力争广泛收集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并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努力使其价值得到准确体现。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清理核实政府部门的资产负债、编制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报送、公开和分析等环节。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就是要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努力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各个环节。从各省市试点的情况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在探索路径、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正式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东省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的成效

财政部于2010年底启动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选择广东省等11个省份参与试编省级层面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2011年试编范围扩大到23个省、直辖市;2012年试点延伸至地级市。2015年底,广东省地市一级试编工作试点地区覆盖面达到100%,2016年底,广东省实现市、县(市、区)试编工作全覆盖,到2017年广东省全省市、县全部纳入试编范围。

一是基本掌握了试点地区政府的基本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从而使得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不仅可以全面反映资产状况、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还可以促进资产负债管理、预算管理和?效管理有机配合。二是通过试编工作的进行,各级财政部门为正式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初步了解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报内容、编报方法和编报要求等;三是为政府会计工作培养了人才,通过权责发生制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中的合理应用,组织新制度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了相关试编人员对政府会计工作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为政府会计改革积累了力量。

三、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面临的困难

(一)组织协调难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表是以多套财政和部门的报表为基础,通过转换、抵销、调整、合并后形成。单一个地级市而言,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工作要汇总财政部门内部的各个科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市级预算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这些资料来自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企业,而且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是良莠不齐的,所以资料本身的质量就不同。另外资料的计量口径也不全部相同,编制要求也不完全相同,这就给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如果对相关组织协调工作不上心,那么编报进度和编报质量将会堪忧。

(二)资产核实难

政府资产顾名思义就是归政府所有和支配的各类经济资源。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此基础上,可以将政府资产定义为除了法律明确界定的个人私有财产以外的所有经济资源。再加上我国地大物博,政府资产范围又如此广泛,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之前也没有将矿藏、河流、土地、道路等国有资产列入政府会计核算范围,各级政府的信用资产和知识产权也没有估价入账,因而政府资产价值很难准确反应。

(三)报表转换难

政府综合财务报表指标是根据多种报表中的数据转换而来的,数据衔接、调整工作、抵销关系错综复杂,而且由于综合财务报表尚处于试编状态,因而报表转换存在极大的困难。例如,往来款项由于没法落实到具体单位而不能一一抵销。省厅为了指导单位做好转换、抵销、调整等试编工作,专门下发了将所有需要转换、抵销、调整的决算报表汇总在一张表上的政府综合财务报表汇总表,采取转换金额、调整金额、抵销金额三者叠加的方式在金额栏中进行处理。以上情形,为报表转换工作带来诸多阻碍。

四、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策建议

(一)促进政府会计改革,夯实报告编报基础

一是要研究建立对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总会计都适用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加快构建完善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二是明确政府会计核算主体,清算核实政府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尽快带头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清算核实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等,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归入会计核算体系。

(二)统一报表编制口径,完善报表编报体系

一是规定国有企业的划分标准。财政部最好明文制定出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划分方法,使各地的划分标准相统一,进而使得改革方向更加明确。二是统一财政收入报告口径。如果财政收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既违背了谨慎性原则,又有可能高估财政收入,还会导致收入调整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受到质疑,未入库税收收入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去除已入库以前年度税收,增减数据没有现成报表,可靠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难免会减弱。

(三)提高编制人员素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第5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一)财务报告内涵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78年11月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1号中提出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但并未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概念作出区分,只在列举财务报告的内容时认为:“常见的财务报告,其中包括财务报表、其它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中心部分,它是企业向外界传递信息的主要手段,某些有用的信息用财务报表传递较好,而某些信息则通过财务报告提供比财务报表更好”。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89年7月公布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认为:“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程序的组成部分,全套财务报表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作为报表组成部分的附表、其它报表和说明材料,财务报表还可能包括基于或源于上述报表并应随之一同阅读的附表和补充信息,不过财务报表不包括董事会报告、董事长陈述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以及可能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中的类似项目”。而在1997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中则认为,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和说明性注释。

(二)政府财务报告内涵在政府会计领域,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认为政府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必要的补充信息、附表、统计表。公共部门委员会(PSC)在1991年3月的研究报告第1号《中央政府的财务报告》中将财务报告定义为,满足主体外部使用者共同的信息需求而编制的通用财务报告,并指出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其他财务信息如业绩计量和预算的信息也可以包括在财务报告中。上述各方表述体现出政府财务报告的几方面关键因素:首先,政府财务报告主要由政府财务报表、报表附注、附表以及其它必要的补充信息组成;其次,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内容;最后,财务报告应包括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由此,笔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财务会计的最终成果,是为了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营结果,为社会公众及相关信息使用者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情况及进行相关的政治的、经济、社会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相关的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体系,它包括财务报表、报表附注、附表以及行政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主要内容,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内容。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现状我国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一则三制”对于政府财务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是各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定期书面报告,是各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预算的基础。第六十二条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投入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它附表,其他附表有基本数字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以及所附会计报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存在问题首先,我国政府当前并未单独提供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相关政府财务内容大多是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向外公布;其次,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报告体系、行政单位会计报告体系和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组成,相互割裂,各成体系,不能提供政府整体的会计信息;再次,由于政府会计体系混乱,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就比较混乱,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主要提供预算信息的同时又夹杂着反映当期资产负债情况的一般财务会计信息;最后,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来构建的。将收入和支出两动态要素混在资产负债表内,导致了资产负债表的名不符实。此外,我国政府会计报告体系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信息,而对于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情况等一般财务会计信息则关注不够,不能满足相关信息需求者的多种倩息需要。

三、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经验

(一)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层次构成美国政府财务报表按不同使用者的需求,财务报表由四个层次构成:浓缩、总括的财务报表;通用财务报表(概括性合并报表);按基金类型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单个基金及账户组报表,每个层次的财务报表都附有财务报表附注,并可以单独对外报送,除此之外,还包括由行政管理层编写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大量非财务信息。而在1999年6月,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第34号准则公告改变了以往的报告结构,从政府整体和主要基金及其他基金双重视角进行报告。整个报告由两个层面组成:政府层面将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来列示有关信息;基金层面对那些主要的基金单独编报基金财务报表,非主要的基金则合并在一起编报基金财务报表。而美国政府财务报告按照编制的时间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中期财务报告是以内部使用者为服务对象的,一般不向外界披露,综合年度财务报告则是面向各种各样的信息使用者,因而它的编制必须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政府的年度财务报告由介绍、基金报表、对财务报表的注释、必要补充信息、附表、文字解释以及统计报表组成,其中财务报表是核心,财务报表具体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与基金余额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等。

(二)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演进直到1975年美国财政部编制并公布了第一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最初的联邦政府财务报告以预算为基础,且不需要经过审计,只需要财政部聘请民间机构对源头数据及其收集程序进行独立审核。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务报告改革取得了很大发展。美国财政部、预算管理局和美国审计总署共同成立了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the FederalAccountingStandardsAdvisory Board,FASAB),由该委员会负责制定联邦政府会计准则。其中FASAB的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主体与披露》(Entity and Display)要求,作为联邦财务报告主体的每个联邦机构、项目和预算账户均应提供本级财务报告,联邦政府还需要编制整个政府的合并财务报告,应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产负债表、净成本表、净资产变动表、经营活动报表、预算资源表、融资报表及项目绩效衡量报表等。此外,1994年的《政府管理改革法案》还要求从1997年起开始执行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制度。

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完善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政府财务报表体系政府的财务资源主要来源

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采用基金会计模式可以更好地贯彻专款专用原则,使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预算资金的界限更加清楚,便于加强政府财务资源管理,我国政府会计可以根据复式预算的要求和政府承担的财务受托责任情况,从加强财务资源管理和规范政府财务行为的需要发出,按照公共财政和复式预算要求设立相应的政府基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运营表以及预算收支比较表,以加强对预算的核算和监督。同时,还应建立基于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甚至完全权责发生制的权益基金和受托基金,这些基金由政府管理和运作,承担相应的受托责任,也必须作为政府会计的对象加以核算和报告,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运营表及相应的附表。此外,我国应建立基于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甚至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并以各一级政府为财务报告主体的一般政府财务会计报表体系。

(二)完善政府财务报表附注在实务上,报表附注也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对象,因此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是一个整体。但报表和报表附注内容的质量特征有一定区别,表内项目的文字和数据都来自日常记录经过初次确认、再次确认后对外报出,两次确认都必须遵循会计准则制度,而报表附注中既可用文字表示又可兼用数字表述,也可仅用文字说明。财务报表附注的编制形式灵活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六种:一是尾注说明,这是附注的主要编制形式,一般适用于说明内容较多的项目;二是括弧说明,此种形式常用于为财务报表主体内提供补充信息;三是列报备抵与附加账户,设立备抵与附加账户,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能够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意义的信息;四是脚注说明,指在报表下端进行的说明,它主要对表内项目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方法等以及表内无法反映的重要事项所做的补充说明;五是附表,有些无法列入财务报表主体中的详细数据、分析资料,可用单独的补充报表进行说明,它反映会计报表构成项目及年度内增减来源与金额。此外,对于有关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可采用适当的报告形式。

笔者以为我国政府财务报表附注应包括以下主要附注内容: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如会计报表是采用的收付实现制还是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或者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对政府会计准则的遵循声明;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表内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或有事项的说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以及其他未在表内列示而需进一步说明的信息等。

(三)行政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6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一)有助于建立透明的会计信息制度

权责发生制度预算和在预算会计中应用可以有效提高会计管理的精确性,有助于帮助决策者认识政府的长期持续能力,并能够通过预算数据来了解财务状况。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可以加强对于公共资源的管理,对于财务状况进行管理工作。此外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有效的降低了会计管理的成本,反映了科学的财务变动状况,真实揭示了财务状况中的服务成本、工作效率、预算成果等信息,有效降低了预算中的信息风险。

(二)有助于较强对于预算活动的成本计量

当前我国的部分单位的预算会计体系并不完善,从而影响了单位的财政运行状况。权责发生制度侧重于配比基础上的服务成本,对于预算活动而言,其具有完整、可比的成本指标,这也是衡量预算会计的重要参数指标之一。因此预算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对财务现金管理进行细化,实现现金资源的全面优化,同时还可以对现金资产的运行状况进行持续管理。在权责发生制下,资产成本可以更好的确认持有资产成本,加强对于资产成本的有效控制。

(三)为会计信息使用人员提供便利

随着预算会计的发扎,事业单位的投资主体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会计信息使用人员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会计制度无法满足正常的使用需求,从而影响了使用人员的正常工作而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其更加关注于预算会计管理中的信息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从而提高政府单位预算会计的竞争力,以适应经济的飞速发展,提高信息使用的数据需求。

二、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策略

预算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对于其应用策略要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在我国经济转型期间,各种经济建设制度还需要进行完善,其预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在权责发生制度的应用中需要建立完整地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和财务报告体系,提高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

(一)建立新型的政府会计系统

建立新型的会计制度有助于实现预算会计制度的革新,为政府单位提供完善的预算信息。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依然有传统计划经济的色彩,其预算会计制度也不能满足财务工作需要,尤其是现象的总预算会计和核算内容不能准确反映政府的资金活动状况,从而对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带来了困难。因此要加强对于政府单位资金运动的管理,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外的先进经验,实现会计体系管理部门的重构,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并建立和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准则和制度并存管理。

(二)优化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基础

权责发生制度的推行需要较长的时间,同时需要建立良好的应用基础,因此我国的权责发生制度在应用过程中要秉持“局部”到整体的原则,分步骤进行制度的推行。首先要在当前收付实现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形成权责发生制度和收付实现制度的两者并存,并在应用过程中逐渐实现权责发生制度的替代。其次要修正收付实现制度的基础上,确定权责发生制度的首要地位,逐步进行工作制度的转变。通常而言要选择应付款项、应付转移款项、利息费用、政府员工养老金等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为权责发生制度提供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建立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政府报告是一种全面的财务状况核算方式,也是对于政府综合信息的一种规划性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转变,传统的财务报告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的预算会计需求,这就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的改革,逐步完善其财务报告的内容。将权责发生制度运用到政府财务报告中,可以和国际的政府财务报告相接轨,提高政府和国际间的交流工作,这就需要逐步建立新型的政府财务报告,规划相关的报告编制准则,包含预决算情况的信息、国有资产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的信息,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结束语

第7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关键词】会计目标 会计基础 财务报告

中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全国统一执行;美国分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两大部分,分别执行不同的制度,由不同的机构制定。美国有两个政府准则委员会,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为联邦政府会计准则制定机构, 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为州和地方政府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本文着重从政府会计的目标,核算基础,财务报表三方面比较中国的预算会计制度和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会计制度,从而提出对中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建议。

一、中美政府会计的比较

会计目标的比较。中国的政府会计目标将重点聚焦于服务宏观经济管理和政府预算管理,与中国不同的是,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评价政府绩效是美国政府会计的主要目标。我国的政府会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但实质上与美国政府履行的受托责任不同,是一种片面的受托责任,主要是为了预算管理,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中美两国在政府会计目标上存在的差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为主要的还是由于两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方面的不同以及相异的已是形态所造成的。虽然中美两国政府会计目标处在不同的层次,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公共财务资源,实现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最终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评价政府的绩效,从而做出更好的政治、经济决策。

核算基础的比较。中国预算会计中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只有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主要是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大部分业务。收付实现制很好地满足了预算管理的要求的同时也及时准确地反映预算资金的使用和控制情况。由于服务于不同的目的,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会计所采用的预算基础与核算基础不相一致。在预算方面类别调整为权责发生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选择主要是根据各国的经济业务的性质确定的。美国政府会计注重经济业务的实质,而中国强调实际发生要与预算一致。

财务报告的比较。在财务报告主体方面,与美国不同的是中国的报告主体与记账主体是一致的。美国将和财务相关的所有机构尽量规划到其财务报告主体中,一方面是为了反映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系统。期末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国的仅为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报表的一个汇总,而美国的是合并财务报告,即美国采用包括基金和政府两个层面的综合报告模式,其形式是分别出具的。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审计监督机制尚不完善。中国预算会计只是审核后汇总得到财务报表。并且,所谓的审核重点是检查报表数字有无差错,报表内相关信息是否按照既定规定编制。除了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之外,中国的审计报告也应做到公示公开,增加其透明度。

二、对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具体建议

明确政府会计目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充分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明确其会计目标成为政府会计的首要改革任务。现阶段,实现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管理是我国政府会计的目标,此目标的制定属于决策有用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政府会计的目标应逐步转为受托责任观,在实现预算管理的同时,应加强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只有目标的明确才能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指明方向。中国应站在财务的角度实行中国的政府会计体系,做好预算控制,管理政府财政资源,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使政府按照法律规范,做出正确的经济、政治决策,提高办事效率。政府会计最高目标的实现能够促进政府更好地为公民提供服务,使公共财务资源得到更好的分配,改变其管理方式,提高其使用效率。

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国政府会计应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的编制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实现政府受托责任的目标,同时也能解决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存在的预算资金结余不实、资金闲置等问题。借鉴美国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预算管理的方式,编制基金财务报表等,期末再按权责发生制调整合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西方国家的改革经验,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有选择地,由易到难地分步进行改革。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预算管理的需要,以及资产负债确认范围增大带来的经验要求、成本效益等,循序渐进的模式同样也适用于中国,即在改革的过程中,初步小规模引入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发展完善后逐渐引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最后再过渡到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整个改革过程可以先进行试点改革,在发达的地方尝试,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最后在政府中运用。

建立政府层面财务报告。为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充分反映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中国的预算报表体系已不能满足需求,应逐步建立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并规范财务报告的格式。财务报告反映的内容更广泛,涵盖了政府的所有财务活动,为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提供了便利,同时政府也能做出更好的决策,是重要的信息来源。由于数据图表可以使报告更具有可读性,能更直观简洁地反映出政府财务的发展趋势,所以改革时可以借鉴美国财务报告体系可以加入统计图表部分。在此基础上,不断促进审计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使财务报告取信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同时更具公正性、客观性。

第8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的大环境下,我国政府现有的会计制度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这对于实行政府财务信息的公开、简化办事程序等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使政府会计制度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就要根据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进行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笔者提出了该课题的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法、观察法等论文研究方法的运用,实现找到有效推进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提高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所谓政府会计,《政府会计研究报告》一书中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政府会计是指对政府及其相关事业单位的财务使用情况、相关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计量、确认和报告的财务体系”。政府会计的完成目标、具体内容以及执行方式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其特征都是相通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共性――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其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体现出了公共性的基本特征;专用性――政府的任何一项财政收支都是专款专用,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截留或者挪用;非营利性――和公共性一样,政府的财政资金都是不以盈利目的的,政府多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都应该是无偿的。

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是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的:公共选择理论――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角度讨论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内容就是政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各类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应该如何进行更加合理的分配、如何制定相应的规则制度来保障分配的公平性的问题,其目的就是为了实行政府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这种理论里所体现出的非市场性的本质特征也与政府的公共服务性相一致;新公共管理理论――这一理论旨在创造新型政府模式,建立“市场化政府”,将企业的管理方式适当地引入到政府中来,尤其注重绩效目标管理、成本核算等以实现政府财务信息的公共透明,这也是政府会计改革的一大目标。

三、当前我国政府会计制度的现状

笔者通过对其所在城市的地方政府的会计管理部门实习接触中逐渐了解到我国政府现行会计制度的现状,发现还有很多问题存在。

(一)规范化、标准化的会计管理制度较为缺乏。笔者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又结合相应的文献资料分析得出,当前我国基层政府规范化、标准化的会计管理制度较为缺乏。规范化的会计制度就是政府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南针”,没有一个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标准就会使会计工作人员感到无所适从甚至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意愿开展政府会计管理工作就会给一些素质较为低下的人员带来可乘之机,不仅不能使政府的财务制度实现公开化、透明化,还会遗留一些坏账、死账等严重问题。这对于政府的形象树立和职能转变都是极为不利的。这种现状的存在于当前我国政府所推行的“反腐倡廉”的精神实质也是极为不符的。

(二)会计核算工作的局限性还普遍存在。当前,我国政府会计工作还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方式,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出当前现金的收支情况,但是却不利于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整体财政情况,对于全面的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所体现出的种种局限性不利于政府财务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财务报告还没有实现规范统一。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都要设立会计这一基础工作岗位,财务报告是为会计工作中较为重要的一个内容,其内容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对于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会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对于会计管理工作缺乏长期的沟通交流,导致财务报告各式各样、内容各异,没有实现规范统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给财务报告审查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困难,数据的不全面、分析的不到位等等问题也增加了工作的重复性。这种现状的存在于政府“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的基本要求是相悖的。

四、有效推进我国政府的会计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会计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我们要进行深入的探究和思考,找到有效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对策措施。

(一)明确会计管理工作的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的会计管理制度。任何一项工作都要在依赖规章制度的指导作用下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会计工作也不例外。我们在对政府的每一笔财政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都要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并以此为指导开展工作。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制定健全的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会计工作人员都能有一个具体、规范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促进会计工作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实现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的公开化、公正化和透明化。

(二)推行“责任制”,落实职责分工。政府的各项工作都要切实落实责任制,明确每位行政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财务会计工作无小事,因此,更应该明确每位会计的职责,避免当问题发生时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政府各部门还应该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每一笔财政收支都能经得住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验,真正实现政府财务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这对于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也是极有帮助的。

(三)引入统一的规范化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规范统一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内容。在规范统一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中,既要体现会计岗位的基本职责,又要对支票、现金以及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定规范的制度,将财务报告的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细化,这样才能将会计工作内容和成效尽可能全面地呈现出来。同时,规范统一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也使审计部门的工作更加清晰、快捷、高效,有利于会计集中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的使用范围,以便于政府的各项财政信息能够为广大公众所了解和接受。

(四)完善政府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政府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上级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会计工作的监督,首先,可以增强政府会计工作的标准性、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免滥用职权挪用资金、损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出现;其次,还能够防止政府会计工作相关信息遭到不必要的泄露而损害国家利益。

五、结语

第9篇: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范文

关键词:预算会计 权责发生制 政府财务报告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预算会计的“产品”,就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它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助于分析和评价政府的受托业绩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信息,信息使用者可以据此做出相关决策。政府财务报告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重要的信息沟通桥梁,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内容有政府财务报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构成。

一、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报告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是1997年确立的预算会计报告模式。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包括财政总预算单位、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它们以财务报表为主要形式,提供政府的财务信息,主要有财政总决算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但这些报表只能简单反映政府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不能全面反映一个政府所有的资产、负债及费用,不便于政府作出重大经济决策的决定。具体来讲,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

(一)预算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提供的信息范围过窄

在我国,由于地方政府尚不能自行决定发行国债筹集资金,也就不需要评定信用等级,因而外部信息使用者对政府财务报告的需求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范围过窄,仅局限于有关预算资金活动提供的信息范围过窄,仅局限于有关预算资金活动。

(二)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不完整

我国预算会计报告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附表、会计报表说明书。虽然有覆盖上百万预算单位和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会计体系,以及层层汇总上报的会计报表制度,但从总体上看,预算报告体系比较单一。缺乏有分析性的预算执行报表和系统性的财务报表,以及具有注释性、解释性和分析性的附注说明,难以全面揭示政府受托责任中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三)没有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因不计提折旧、不进行资产重估等,也存在与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没有反映政府受托管理国有企业产权和收益权的信息,造成占用、使用和管理状况不明,导致国有资产长期流失。负债方面的确认和记录亦不完整,包括公共部门雇员养老金等在内的许多跨年度义务未确认为负债,或有负债不予记录、确认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披露。没有全面反映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债务。没有提供完整的绩效信息,也未提供评估财政绩效所需要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关于服务成本方面的信息。汇总合并造成信息不全面,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的业绩和受托责任。

二、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意义

可以全面反映一个政府所有的资产、负债及费用情况,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揭示社会保险、雇员养老金等政府长期承诺形成的负债,避免了隐性负债藏而不露的问题。机构管理者也难以将其自身应承担的当期成本转嫁给继任者,有利于政府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提高政府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政府对其负债全面地加以揭示,既有利于今后的预算决定,也有利于政府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

(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有利于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下,可通过资产的摊销和计提折旧来反映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更新要求。这些信息对于资产管理及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是十分重要的。收付实现制对资产的管理集中在是否投资于新的资产。权责发生制下政府对资产的管理不仅是增购资产问题,而更应重视如何对现有资产进行养护、改良以及延长其使用年限,对使用年限长的基础设施尤其如此。

(三)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完整地反映政府部门运行成本

权责发生制方法在配比基础上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具有期间可比性,也可与外部竞争者比较,从而有利于鼓励竞争,有助于决定服务项目的收费和定价。同时基于真实成本基础,在管理上就可以要求公共部门以产量(产品或服务)或经营成果来衡量其工作绩效,从而有助于政府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为政府会计改革的全面推行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有利于推行政府会计改革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暴露出来。

提高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真实性,强调相关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确定会计信息“有用性”的质量标志,是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具体表现。它在会计准则概念框架中居于重要地位。

现在我国推行阳光财政,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以提高财政的透明度,一是政府与公众这一特别受托责任主体的驱使。我们应该意识到政府这一实体与企业的不同所在,它的责任委托方的性质特别,是最具广泛意义的公众群体。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势必要求对这一重要信息来源施加高要求。同时财务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政府及其活动的其他方面往往会影响到财务方面并最终通过财务报告反映出来。正是由于这一特殊性,政府就不能同企业一样可以较高程度的满足各种利益群体的要求。尽管提供信息的渠道也日益多样化,但是对于大部分公众,所能拿到的依然只有政府财务报告,甚至只有政府财务报表。所以,对公众来说,政府财务报告是公众作为委托方用来评价受托方的业绩的唯一重要来源。

综上所述,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人,现行预算会计报告模式的弊端日益显露,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推行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张琦.公共受托责任、政府会计边界与政府财务报告的理论定位[J].会计研究,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