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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开始换证
自3月30日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功能列表中增加“换证打印”栏。该功能适用于2006年申领而未报关的、有效期超过2007年3月31日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换证。
依据商务部产业司《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发证机构将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换发许可证。
换证时,企业应提供原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正本),以及加盖经营者公章的申请表;换发的新证备注栏内应注明原许可证号和“换证”字样。此外,新证的有效期和原许可证有效期相同。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商务部会同其他五部门于3月29日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5月1日起,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者可能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者,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办法》同时对再生资源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的各项权利义务作了详细规定。
依据《办法》,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办法》还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4月26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的《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下称《目录》)在2007年4月26日起正式实施。
该公告规定新增补商品在2007年4月26日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经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8年4月5日前执行完毕。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将不予延期,按内销或海关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目录》,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新增补商品到期无法出口需申请内销的,企业须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06年第52号公告》规定,根据海关税款缴款书日期的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
商务部出台措施加强加工贸易管理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集中整治废品回收市场,强化废品回收管理,规范废品回收秩序,努力实现废品回收站点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安全稳定,提升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促进废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回收站设施,解决废品回收站周边环境卫生及乱堆放问题,达到符合安全、净化、亮化、美好环境的要求。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负责本区域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排查摸底、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及消防防火等管理工作。
五、整治重点
1、废旧塑料瓶、纸箱废纸等易燃物随意无序堆放。
2、电线乱拉乱接。
3、没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随意电气焊切割钢材。
4、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极易引起火灾、触电等事故。
5、有无取得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备案证、县社部门备案证及环保部门证明,要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安全生产,消防设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
【关键词】县供电企业;资金;集中管理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县级供电企业在推行资金集中管理之前,资金分散占用,监管力度不够,使用效益低下。
问题一:公司内部多级法人体系所形成的资金分散以及多头开户现象,导致资金失控、沉淀严重,使用效率低下。
问题二:公司发展的不平衡性,必然存在内部一些企业盈利较好,资金大量闲置、沉淀未充分利用,而一些企业由于资金缺乏要筹资。一方面资金闲置造成浪费,另一方面融资产生费用,这给公司带来双向浪费。
问题三:由于结算体系和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原因,公司电费欠交严重,导致公司沉淀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十分重要。
针对以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级供电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为了适应省市公司推行财务集约化管理的要求,及时调整资金管理模式,推行资金集中管理,统筹管理好企业的存量资金,集中使用好企业的沉淀资金,压降不合理的资金占用,适时监控资金流动,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效益最大化,从而有力保障公司发展及电网建设资金需要,增强了企业整体经济效益。解决以上问题的实践过程描述如下:
首先,公司为实现资金需求平衡,强化银行存款集中管理,实行统收统支的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是解决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资金闲置和资金缺乏问题。为建立和完善适应集团化运作的组织管理系统,县级供电企业应积极取下属多经单位的独立经营权,成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取消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清理公司不必要的银行账户,实现“一行一户”,所有银行账户全部纳入到财务部统一管理,把一些闲散资金清理出来统一集中到资金池中,统一管理,还可盘活存量资金,调剂银行信贷资金,减少外部融资成本,并且要求乡镇供电所等派出机构一律不得开设银行账户,进一步实现银行账户的有效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次,加强资金归集的安全运营管理。县级供电企业应修订《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审批控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为资金风险控制提供操作依据和制度保障,确保公司资金的高效归集。公司日常收入的资金尤其是电费资金,每日都要实时到达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的银行帐户,避免中间环节的截留和资金的沉淀,形成电费回收的闭环管理,加快资金的回笼速度,防范资金收入的管理风险,保持“一个资金池”,有效促进资金收入的集中,使资金集中度达到100%。
财务部作为资金的调配中心,负责公司总体的资金筹划和运作。资金集中后,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强化资金集中支付安全管理。财务部每月应根据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部门上报的支出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预算用途中。所有支出,尤其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月度资金预算进行拨付,无预算不得拨付,以平衡资金需求,从而确保资金的科学使用,并且尽量通过企业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实现高效率的财务信息化,减少支票、现金等手工支付方式,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同时相应的银行支付手续费以及付款的时间成本都可大大的节省,真正实现绿色、高效的办公。并且,每周财务部资金专责应及时编制资金周报,以便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随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而可以有效的防范资金风险。
第三,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应收账款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及时进行电费回收,对公司极为重要。
为强化电费的回收管理,县级供电企业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及应收账款考核办法,制定应收账款领导责任制,建立反映用户实时欠费的预警平台,对欠费实行分级管理,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关注不同的欠费额度用户,对于欠费的原因进行实时掌握,并协同管片电工收回欠费。公司要特别关注专变用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财务状况,而且对企业用电信用实行动态评价管理,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积极采取果断应对措施,使电费回收风险处于可控、在控状态。对于陈欠电费,公司应成立清欠小组,制定合理的清欠政策。通过制定清欠绩效考核办法,与工资、绩效挂钩,充分调动清欠人员及时清理应收账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回收应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对死账、呆账,公司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核销处理。
县级供电企业应利用金融机构便捷的网络系统,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搞好银企关系,促进电费回收管理模式的创新。公司可以在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实现储蓄批量扣划回收电费:客户到银行或供电营业厅签订委托扣款三方协议书,每月电费自动从用电客户银行账户存款中扣划,及时回收电费,同时可以降低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成本,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建设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2.《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指导意见》;
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6.《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7.《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三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市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为1.82万平方公里。规划对象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回收亭、流动回收车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2011-2015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发展目标
第五条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充分规范整合和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质量和水平,构筑回收网点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的格局,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规划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依据再生资源产废量、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环境保护等优化网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保护环境、便民利民。各类回收网点设置既要方便购销、又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确保合理的服务半径,方便交售、便于运输。
第七条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初步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网络为基础,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使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所有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逐步形成网点布局合理、回收方式多元、功能健全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集约化和产业化。
第三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内容
第八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集散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社区回收亭、流动回收车、再生资源信息平台等七部分内容。
第九条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通过行业布局调整和传统产业整合升级,打造具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为一体、产业化、生态化、可持续的综合产业基地。规划在高新区千河工业园占地面积171亩,建设我市西部丰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形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精深加工运营管理规范的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其信息技术、培训服务、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第十条区域集散交易市场
按照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用于集中回收、交易、初加工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回收的再生资源。市场应具有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服务中心“五区一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两处,一处在陈仓大道底店路口,占地100亩,另一处在金河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00亩。
第十一条分拣中心
按照新建与改造、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原则,规划建设集中对再生资源进行分类、挑选、清洗、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分拣中心,实现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的有机衔接。分拣中心具有完善的交易区、分拣区和储存区,实现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废纸张、废玻璃、废橡胶及其他类物品的分类存储。在城区及九个县分别规划建设占地20-200亩以上的专业或综合加工分拣中心11个。
第十二条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
遵循统一规划、安全环保、规范服务原则,在大型社区和人口密集地区,以社区居民数或住户数为依据,设置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和回收亭;在居住分散的社区设置从属于回收站(亭)的流动回收车,统一管理,构建城市再生资源最基层的回收网络。
1.回收站(点)
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大型社区或居委会设立一个回收站(点),即常住人口平均每10000人设立一个回收站(点),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社区回收亭
社区回收亭以居民户数为依据,每1000—1500居住户(常住人口5000人)设置一个回收亭,每个回收亭10—15平方米,服务半径500—800米。
3.流动回收车
流动回收车是从属于回收站(点)的流动业务网点,主要为不适宜建固定回收亭,居住分散的社区提供废旧物资回收服务。每个社区或居住点常住人口2000人左右设置一辆流动回收车,全市规划设置898辆。通过对现有流动回收车整治规范,实现统一外观,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再生资源数据统计、供求信息、市场监测分析、行业规范管理、政策、政府监管系统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畅通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信息交流渠道。规划由市丰茂物资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市再生资源信息平台,为回收站(亭)、交易加工中心、回收企业、工商企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远程监控,远程回收数据登录交换、电子记账、电子支付、电子统计系统等,并与全国再生资源信息网点链接,为客户提供信息、预约回收、网上交易等全方位信息化服务。
第四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是“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中重要的专业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把《规划》实施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第十六条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项目实行用地优先安排,地价适当优惠等政策,并对税收地方留成和财政规费给予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七条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规模,提升经营能力。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关键词]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重庆汽摩业 发展对策
欧盟对EPR的定义是:生产者必须负担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制造或处置的责任。是将产品弃置阶段的责任完全归于生产者。因为生产者对产品的设计、原料的使用拥有控制权,因此生产者该对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制造及处置负责,迫使生产者必须改进产品的设计和原料的选择,例如,需要尽量使用易回收的材质或产品,从而降低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一、重庆市汽摩的现状
经重庆官方统计2006年全市生产各类汽车51万辆,主要生产微车、重型汽车和改装车。据测算,平均生产一辆汽车,需消耗约3吨材料,其中钢材2.5吨,生铁0.1吨、有色金属0.135吨、塑料0.33吨等。由此测算,重庆市每年单生产汽车就需钢材153万吨、生铁约5.1万吨、有色金属7万吨、塑料16.8万吨。仅汽车制造就需要如此之多的材料,如果再加上摩托车的制造,所需材料就更多了。
二、重庆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基地EPR实施项目分析
重庆政府应委托实力较强的企业来承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在城区建立一个拥有先进技术的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基地。
由于是整个重庆市的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市内相关企业众多,覆盖面广,联合经营的方式最适合重庆市的情况,由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公司负责,以参股的形式联合重庆钢铁企业、重庆公交企业、重庆运输企业以及重庆船舶运营企业,组建成立“重庆报废车船回收拆解专业集团”来具体实施。
该公司年拆解能力为20万辆,重庆年均6000-8000辆汽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汽车标准,正好可以解决重庆的报废汽车,该公司是专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方面具有相应的回收网络,专业的拆解设备,专门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实行联营的方式组建“重庆报废车船回收拆解专业集团”可以通过以资本为纽带实现成员之间资源优势互补,强化拟建专业回收拆解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来看,是实施联营的方式的供需联合。该公司回收拆解的废钢经过一定的加工处理可以直接供应给钢铁企业。公交企业、运输企业及船舶运营企业将报废品送交给该公司进行回收拆解。大家都是被废汽车供应链上的重要主体联合。成员之间相互协调和合作为报废车船回收拆解过程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从事是主体的构成上来看,这是可行的。
同时也符合国际当前EPR下逆向物流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绿色环保,节约资源,也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按照重庆市政府的发展趋势来看,重庆市正在建设商贸物流中心,政府鼓励各种形态的逆向物流的壮大,在政策上也是可行的。
通过运用资金、购置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报废车船拆解设备、购置专业处理废油、废塑料、氟里昂等设备,通过建立电子商务中心和搭建信息平台,对程序进行控制管理,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重庆市的现状来看很有不要建立一个规模适度、管理先进、符合环保要求、具有先进技术的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基地,从重庆市的状况上来说也是可行的。
三、对策措施
重庆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业基地,不但能从源头上杜绝报废汽车违规超期运行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符合我国及联合国倡导的绿色环保、循环经济、节约资源、再生利用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是适应重庆打造“中国汽车名城”、“中国摩托车之都”的中国西部重要增长极的需要。
1.市政府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支持。如将该行业定位为公益性、环保型产业,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公益性事业方向引导企业发展。国家对这个行业也应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如给予适当的税费减免。还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2.市政府强力推行汽车报废制度。对公交车、出租车实行较严格的强制报废制度。由于私有车和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差别很大,我国对各种车辆实行不同的强制报废制度
3.强化车辆年检制度,促使车主适时更新。汽车报废由强制报废转为以检测车辆技术状况为主的用户自主报废制度,要以科学、严密、公正的车辆年检制度作为基本条件。
4.加强电子商务的建设。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来管理报废汽车的逆向物流,包括实现旧零部件的订货和销售,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现代化管理方式。
5.市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如从购买新车售价中筹集专用基金,用于报废汽车的后期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治理项目;从市环保专项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支持鼓励报废汽车回收更新。
6.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贯彻《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自觉性。
7.鼓励有实力的专业公司投资基地建设。目前在重庆具备投资报废汽车拆解基地建设的当重庆市物资集团。
四、结论
本文从重庆市汽摩现状入手,分析了重庆市现阶段报废汽车拆解情况不容乐观,为了促进重庆汽车逆向物流的发展,建立重庆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基地十分有必要,对政府委托实力较强的企业来承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在城区建立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基地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对重庆市实施EPR提出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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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废弃药品;药品回收体制;回收物流;物流管理
一、废弃药品回收物流概述
我国逆向物流起步较晚,尤其医药行业回收物流的应用更为落后,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及较完备的运输管理系统,既造成了消费者及厂商退货困难,也对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药品的回收主要是指对家庭过期药的回收,由于消费者对废旧药品对健康及对环境的危害认识不深,以及企业对回收废旧药品积极性不高,导致出现废弃药品回收不规范的现象。
二、国外的废弃药品回收模式
国外常用的回收方法“谁出售,谁回收”,且早已成为惯例,商品生产者须在生产销售前考虑到回收处理的方式和成本,药品也不例外。在英国,随便乱扔药品会被记大过,过期药品一定要放进一个标有“过期药品”的垃圾袋中。德国药店是处理过期药的主要部门,并统一焚烧过期药。法国则在1992年4月就颁布法令要求制药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其所生产药品的废旧包装。不难看出,药品的回收处理是生产厂家不容推卸的职责。
三、我国废弃药品回收模式
1.企业回收
企业回收模式主要是依靠大企业带头,如白云山药业和广药集团是国内最早设立免费更换机制的医药企业,自2005年3月白云山和广药集团最早在广州推出免费更换自有品牌过期药品的服务,之后相继在上海、湖北、山东、海南等地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活动,但基本都在大城市,农村地区基本没有。虽然废弃药品回收在我国已经出现,但回收的主体却不同,有的是药厂、有的是零售药店,没有统一的规定。
2.不法商贩回收
现在许多医院、诊所及小区都贴满了很多高价回收过期药品的小广告,不少市民贪图小利,将家里的过期药品卖给这些不法商贩或非法医疗机构,这些药品经过重新包装之后,流入农村或基层的药店和医疗机构。有统计显示,目前农村市场三分之二的过期药都是从城市家庭小药箱流出来的。农村成了家庭过期药的集散地。这些废旧药品有些是违禁药品,质量很难保证,有些已经失效,对患者的身体造成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的不良影响。也有人借公费医疗之便卖药赚钱,从而就形成了我国废旧药品市场的恶性循环。
四、废弃药品回收物流存在的问题
1.废弃药品回收体制不健全
首先,我国对于废弃药品回收物的体系建立是由政府强行执行还是企业自主回收至今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到目前为止在我国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废弃药品回收机构。因为废弃药品回收药品企业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尤其对于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由于不能对药品进行循环再利用,企业所投入的成本更大。因此很多药品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逆向物流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2.废弃药品回收物流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很多企业都致力于药品正向物流系统的建立,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对逆向物流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药品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回收物流系统。物流信息系统和运营管理系统尚不完善,造成退货和回收困难及混乱的局面。从源头到末端的物流没有衔接起来,企业整个药品逆向物流系统不能得以有效的运行,亦难达到挖掘新的利润源、增强客户满意度及提升企业形象等目的。
3.药品回收物流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关于药品的回收物流管理法规并不完善。2007年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对回收物流中的药品召回流程制定了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但是只限于企业药品召回。对于家庭废弃药的处置,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从2001年12月1日起实行)中,提到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近来浙江台州、绍兴、北京市西城区卫生部分别出台过一些相关规定,但未对相关单位责权利、居民责任、回收渠道等执行细节做明确的法律规定,致使家庭废弃药品成了我国药品管理中的“真空地带”。
五、废弃药品回收物流发展建议
(一)借助先进科技建立物流信息网络
物流信息不论是正向物流还是逆向物流及时准确物流信息都是至关重要的,而逆向物流的不确定性、不及时性,无疑对这个信息系统要求是比较高的。在我国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建立一个及时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还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虽然发展的比较晚但是有强有力的科技做后盾,完全可以从一个较高的起点起步,做好废弃药品回收管理。
(二)国家政策有力的支持和刺激
政府应承担起引导(下转第57页)(上接第54页)和监督的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并进行宣传。此外还可由政府牵头建设符合我国实际的信息网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也会越来越多的感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压力。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势必会越来越注重物流特别是逆向物流所能为企业带来的收益。逆向物流势必成为企业的重要利润源,为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收益。
(三)进一步加强药品研究及生产过程管理
进一步加强药品研究、生产过程管理,从药品的研究来看,为了能有效地降低逆向性物流,产品研究应该充分考虑逆向物流的需求,使其便于将来的回收、再利用、自然分解。
(四)加强企业和消费者对药品回收物流的认知
目前,有很多药品企业及其消费者对逆向物流的认识不足,因此,加强其回收物流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以各种舆论工具为推动力量,如电视、报纸、广播、广告、小品等媒体形式,通过向社会宣传药品回收物流的必要性和作用等。使企业意识到建立废弃药品回收物流系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壮大,也让消费者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六、结语
本文研究的废弃药品回收物流管理,不仅强调对废弃药品的回收,关键是减少回收物流活动中的资源消耗及环境污染和对回收后的资源的充分利用。管理好废弃药品回收物流,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增加社会利益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但是回收物流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对废弃药品回收物流的过程的管理,要做好药品行业的回收物流管理,还需要不断的去研究、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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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 通过对2014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处置情况的调查分析,总结目前深圳市医疗机构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处置情况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可行的监管建议,促进医院的规范化管理。
[
关键词 ] 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输液袋(瓶);处置;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b)-0160-02
根据《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和《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的文件精神,明确规定[1-3]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但近几年媒体陆续曝光了河南省、山西省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甚至个别机构、人员存在非法买卖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为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深圳市卫生监督局立即组织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处置情况进行了一个月的现状调查。该研究通过对深圳市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处置情况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具体的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2检查方法
主要采取汇总表格、调查本底的形式,设计了《医院及公立门
诊部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处置情况汇总表》、《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处置情况汇总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处置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的月产生量、现行处置方式、回收企业名称、回收合同文本,是否专人管理,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等。
2 结果与分析
2.1监督总数
该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2682家。其中医院1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77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家,采供血机构2家,门诊部443家,诊所1323家,其他医疗机构195家。其中有2485家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产生了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
2.2 结果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在2485家诊疗活动产生了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医疗卫生机构中,97.5%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人管理;95.2%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主要分布在为院感办、后勤科、总务科、护理部;44.4%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回收公司签订了文本合同。
全市2485家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月产生量约为89000公斤。现行处置方式有以下6种形式:①27.5%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后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②20.1%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后卖给回收废物的个人。③20%的医疗卫生机构分散在各部门按照生活垃圾处理。④19.9%的医疗卫生机构交由深圳市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按医疗废物处理。⑤12.4%的医疗卫生机构交由固废中心处置。⑥2家医疗卫生机构交由塑料加工企业加工。
3 存在问题分析
①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合同的部分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无经营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中无“再生资源的购销”、“吊瓶加工”、“回收塑料”等许可范围。这类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是否有处理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的能力存疑。
②调查中的20.1%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集中后卖给回收废物的个人和20%的医疗卫生机构分散将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在各部门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存在被不具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回收后用于重新加工制作用于原用途的风险。
③55.6%的医疗卫生机构未与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存在使用后未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被回收后用于重新加工制作用于原用途的风险。
4 监管建议
①根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贸信息委关于提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名单的复函》(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4]79号)内容[4-5],深圳市经信委并没要求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在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而是通过共享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来代替备案,因此建议可由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中选定经营范围中有回收再生资源资质的企业来开展回收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输液袋(瓶)工作。
②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医用一次性输液袋(瓶)使用后处理的规范管理。要求辖区内各级医疗单位将使用后未受污染的医用一次性输液袋(瓶)统一定点交由符合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同时要求定点回收单位健全回收网络,及时回收。对回收的物品处置后废塑料的去向、数量、时间、经办人进行登记备查。
③医疗卫生机构应进一步落实好《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4]123号)文件的要求[6],要求医疗机构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出售一次性输液袋(瓶),确保所回收一次性输液袋(瓶)不得用于原用途,确保其利用不危害到人体健康。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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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Z].广东省人民政府,2003.
【关键词】废旧汽车 逆向物流 对策研究
1.引言
逆向物流是指出于重新获取价值或做适当处理的目的而将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及相关信息由供应链下游的消费一端返回上游的生产一端的过程。然而对产品循环使用的逆向物流控制研究,却是在近十多年里才开始被孰知和展开的。我国对汽车逆向物流的研究起步较晚,其定义可概括为:汽车逆向物流是以保护环境和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标,根据实际需要,对汽车产品、资源和相关信息从供应链下游到到上游的回流的过程,包括退货逆向物流和回收逆向物流两大部分。其中,回收逆向物流是指将已经失去经济活动价值的原使用物品进行回收、检测、处理,并由汽车营销商送回制造厂或专门的处理中心所形成的物流活动,如报废汽车的处理;退货逆向物流包括不合格产品的返修、退回以及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等由汽车销售商转移回来而形成的与常规产品流向相反的物流活动,如汽车召回。
对于报废汽车来说,如果不能及时拆解和回收,汽车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报废汽车在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由于缺少相关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也使得报废汽车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出发,废旧汽车的回收不仅可以使企业制造汽车的产品原料降低,还可以给汽车制造企业带来理想的经济效益。
2.我国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现状
我国的废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初走上正规管理,90年代获得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1985年颁布了《汽车报废标准》,1990年颁布《报废汽车回收实施办法》,2001年颁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方案》,2006年颁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08年颁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等政策法规。
但从现阶段我国废旧汽车回收现状看,形势不容乐观。2007年应该报废的汽车数量为300万~600万辆,但从2006年的数据显示,仅有38万辆车被拆解。目前我国正规的拆车企业有1 000多家,从业人员5万多人,其中60%~70%的企业年拆解回收量在100辆以下。回收拆解企业处理能力低,就会产生报废汽车倒买倒卖的现象,扰乱了车辆报废市场,造成无序经营和市场混乱,导致我国每年实际回收报废汽车的数量较少,回收率较低。
另外,我国废旧汽车回收的环保要求低,对拆解场地没有要求,不易处理的材料如废油、塑料、橡胶等随意堆放、倾倒、燃烧,对于无价值的废弃物仍采用掩埋的方式,严重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资源。而且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低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从事汽车回收行业的人员中,企业技术人员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1%,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7%。
3.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汽车将会大量进入每个家庭。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国内废旧汽车的数量将会急剧增加。但是我国在对废旧汽车处理的思想和方法上还不够成熟,因此,我国汽车逆向物流仍然处在初步阶段。长期以来对于废旧汽车和零部件的回收一直缺乏高效的回收流通渠道,再加上环保知识宣传的力度不够,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危害社会安全。目前,我国汽车逆向物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3.1缺乏对逆向物流的认识
与汽车正向物流的效益相比,在短时间内不能表现出汽车逆向物流的效益。致使汽车逆向物流没有得到汽车企业应有的重视,多数企业还不愿意在开发逆向物流信息系统方面投入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国民的资源节约和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对汽车逆向物流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由于缺乏环保意识,对废旧汽车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了大量的二次污染,给社会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
3.2政策法规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逆向物流系统
在美国、日本和德国均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汽车制造商有回收废旧汽车的义务,并规定了对废旧汽车的回收标准和回收率以及对拆解企业的具体要求。我国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废旧汽车管理法律、法规,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不够完善,致使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责任不明确,行业管理混乱。此外,即使是目前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得到有力实施,这是我国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汽车作为一种比较复杂的机电类产品,其逆向物流系统要求有相当高的柔性化,一些国内企业着眼于企业的短期收益,不愿在逆向物流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建立上花费资金,所以未能形成有效的逆向物流信息系统。
3.3回收处理技术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
我国对废旧汽车拆解业的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技术装备落后,拆解手段原始。回收拆解企业主要靠出售废钢铁获利,采取破坏性拆卸手段,废料成分混合,再生利用价值低,造成零部件回收利用率低、回收利用的附加值低。逆向物流在各个方面都需要配备专业的设施、设备甚至需要更为专业的人员和处理技术来满足社会和消费者严格的要求,所以针对汽车逆向物流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的缺乏成为了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发展的瓶颈。
3.4 废旧汽车回收市场混乱
在国外发达国家,已经通过法律规定了汽车制造企业有回收废旧汽车的责任与义务,回收渠道也很规范和严格。并且,废旧汽车的逆向物流已成为许多制造商对于企业的另一重要利润源泉,形成了完善的逆向物流系统。我国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大多数都是个体经营模式,离汽车回收产业化发展水平还有很大距离。再加上回收企业资质认证控制不严格,造成了恶性竞争,进而增加回收成本,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我国在废旧汽车逆向物流这方面的投入资金业较少,使得不能建立起完整的逆向物流信息系统。
3.5汽车逆向物流网络匮乏
虽然绝大部分汽车企业都有自己的物流设施,但是当前汽车逆向物流服务仍处于分散、割裂、封闭和无序竞争。目前我国没有全国性的回收网络,只有分散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网络。由于缺乏报废零部件回收体系,正规回收再制造企业缺乏稳定的废旧物资供应,导致回收利用生产线“吃不饱”,企业无法获得规模效应。
4.实施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对策性建议
发达国家先于我国遇到汽车回收问题,它们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我国,随着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汽车逆向物流备受重视。针对我国汽车逆向物流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4.1提高国民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好时机,我们应抓住机会,加大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宣传力度,争取让所有老百姓都了解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作用和意义,提高国民对废旧汽车逆向物流重要性的认识。废旧汽车的合理回收利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向消费者、汽车制造企业以及汽车回收企业宣传和教育,让其意识到废旧汽车的回收利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他们才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共同努力提高我国废旧汽车回收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全面的宣传教育,让更多人意识到报废汽车逆向物流中所蕴含的巨大商机,鼓励更多企业积极投身到这一行业,尤其是增加我国废旧汽车拆解企业数量,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实现高回收效益。
4.2健全废旧汽车逆向物流法律法规及管理体系,提高优惠标准
目前,我国废旧汽车回收管理正处于逐渐加强阶段,我国现有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在执行中对规范回收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仍然存在不易操作,准入门槛低等问题,因此建议修订这些法规,加强对废旧汽车企业的监管,防止废旧汽车流向社会。首先,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使我国报废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逐渐使国内消费汽车根据法规达到指定的限用物资和回收循环再利用率;其次应该提高报废汽车拆解利用企业认定的环保门槛,保证企业有充足的技术和资金来满足环保要求;最后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政策补贴,如税收、贷款方面对实施汽车逆向物流的企业进行倾斜,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3 加强废旧汽车回收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废旧汽车在运送到拆检中心后,要对油箱中的汽油进行处理,可以将一类油放在一起储存起来。将发动机内残存的油和冷冻液集中后进行再生利用。回收报废汽车的零部件,经过拼修,翻新和改进设计后也可以再利用。大部分汽车材料,特别是钢铁材料可以通过重熔的方式来回收。那些不能有效回收的材料不能随意丢弃,以防污染环境,可以对这些无用材料进行填埋处理。
废旧汽车回收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是有实力的大型汽车制造商的责任,这些大型企业应积极参与进来,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研发出污染物产生少,资源利用率高的技术与设备。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思想减少环境污染,便于回收利用。
4.4 建立汽车逆向物流网络和有效的逆向物流信息系统
国外的发达国家废旧汽车的回收系统都是一个网络,而我国是分散性的回收区域,没有形成完整的回收网络。把单个汽车生产公司、汽车销售公司、二手市场和废旧汽车回收公司等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建立起来,形成一个设计,销售、回收的网络。这些企业间必须加强合作,完善汽车逆向物流渠道,对仓储、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有效整合,同时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降低逆向物流成本,大大创造了经济价值。
我国废旧汽车的处理技术还相当落后,与发达国家相差很大,并且资源利用率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号召有能力、有实力的大型汽车制造商参与到废旧汽车逆向物流的技术改进进程中去。由于我国自身的回收技术有限,我们应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工艺与技术,尤其应提高对于废弃物回收利用物流技术方面的创新的重视。其次,要加强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和推广。此外,必须提倡绿色回收,这就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使他们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不能因为回收利用率提高了,就影响到生态环境。这就需要所有人们共同努力,使我国废旧汽车逆向物流向着经济、环保方向健康发展,对于实现我国汽车产业链向绿色、环保、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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