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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垃圾;施工过程;再利用
【中图分类号】 TU-023【文献标识码】 D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3-053-0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的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建筑垃圾产出处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建筑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垃圾是在对建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是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根据建筑垃圾的产生源的不同,可以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顾名思义就是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当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而拆毁建筑垃圾就是在对建筑物拆迁拆除时产生的建筑垃圾。长期以来,建筑行业都是采用传统方式施工的,原料消耗大,加上管理落后,从而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虽然已开始进行新型建材的开发和利用,但规模和数量还非常有限。建筑垃圾分布广、规模不一。随着建设工程而不断变化,建筑垃圾产生时间也不确定。虽然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产生的垃圾总量基本是固定的,但事先不能准确预测到各产生建筑垃圾点的时间及数量。一方面,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统计,导致对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处理处置、回填利用等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另一方面,处理方式落后,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置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费了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费用。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遗撒的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整体来看,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⑵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⑶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⑷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1.1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易产生安全隐患。目前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郊区,坑塘沟渠多是建筑垃圾的首选堆放地,这不仅降低了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也将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1.2建筑垃圾对水资源污染严重。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垃圾堆放场对地下水的影响则主要是垃圾污染随渗滤液渗入含水层,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 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1.3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目前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1.4建筑垃圾占用土地 降低土壤质量。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垃圾与人争地的现象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大多数郊区垃圾堆放场多以露天堆放为主,经历长期的日晒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中,造成土壤的污染,从而降低了土壤质量。
2建筑垃圾处理的对策和途径
2.1建立完善机制,优化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应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对建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的数量状况,进行定量定性综合调查统计,依此制定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并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这样才能真正引起人们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的足够重视,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的源头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要依托环卫部门,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利用市场经济杠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监督,并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建筑垃圾各个方面的情况,为相关规划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应综合考虑城市建设的空间特性,结合城市其它相关设施设置足够数量的受纳场,保证建筑垃圾完全合理处置。
2.2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凡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在建筑过程中让原材料得到最大限度地合理、高效、持久的利用,并将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从而形成高利用、低排放的新型建筑模式,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取得了更大的经济利益。这些都需要政府、环保、建筑建材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采取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创办建筑垃圾的加工企业,大力开发和推广再生材料产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对建筑垃圾的再利用。
2.3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和开发。国家和建筑施工企业应投入资金,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应该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降耗的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从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考虑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采用尽量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使用环保型建筑材料,考虑建筑物将来进行维修和改造时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的再生问题。
2.4探索在施工中控制建筑垃圾的方法。
2.4.1从施工人员角度减少建筑垃圾的方法。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技术人员要熟悉图纸,实施现场监管,做好各道工序的验收,做好建筑材料的预算,减少由于过剩的建筑材料转化为建筑垃圾的概率。操作人员要尊重建筑工人,建立健全的制度,让工人们认识到浪费建筑材料对个人及整个社会的危害性。材料员要严把质量关,多与施工管理人员沟通,认真审批进料单,避免材料进料过多而造成的浪费。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改设计方案等降低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减少不必要的维修、加固甚至重建工作。
2.4.2从管理方法方面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在施工现场中,施工人员大多数以民工为主,他们普遍素质不高,施工技术水平偏低,这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将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在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因建筑施工质量返工引起的垃圾量比例较大,而且造成材料浪费。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工地,垃圾组成比例略有不同,而垃圾数量因施工管理情况的不同在各工地差异很大。如采用商品砂浆,将钢筋制作外包给专门的钢筋加工中心,就能大大减少混凝土这种建筑垃圾和废钢筋的产生。可以采用分包的方式将单项工程承包给个人,承包者为了保证效益就会想办法降低建筑垃圾的产生。
2.4.3从施工工艺方面减少建筑垃圾。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采用可以循环使用的钢模板代替木模板,就能减少废木料的产生;采用装配式代替现场制作,也是减少建筑垃圾的好办法;采用产业化的生产方式,房屋的构件可以在工厂批量生产,减少了传统施工现场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可以节约建筑材料,减少建筑垃圾。
2.4.4优化建筑设计,推广绿色建材。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采用轻骨料砼隔墙板、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钢丝网架水泥夹芯板、石膏空心砌块等,均可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2.4.5对建筑垃圾的处理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2.4.5.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该如何处理就需要有组织进行协调解决,各建筑施工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渣土设置与管理专项方案,对工地内建筑渣土的产生、防尘措施、处置等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2.4.5.2提高建筑垃圾的技术处理水平。城市建筑垃圾一般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技术处理。尤其是对建筑垃圾做混凝土骨料必需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堆存的技术国内企业还少有研究。城市相关部门应尽快帮助协调并依靠企业技术研发解决在建设垃圾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
2.4.5.3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及回收利用率较低,建筑垃圾大部分被运往垃圾填埋场堆放或填埋,不但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而且对土壤、水源、植被等自然环境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同时,在运输过程中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对于那些分拣出来不能利用的垃圾要合理处置,把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2.4.5.4政府要为建筑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建筑垃圾废料不是商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只有经过加工处理再利用后才会产生新的价值。在建筑垃圾的回收处理利用过程中,常常使处理单位无利润可图,缺少了积极性,直接影响利用工作的进行,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某种渠道在利用过程中给予经济补助。
2.4.5.5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规。近年来,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虽已有清醒认识,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的条款还不完善。所以,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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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奖惩制度。
2.5走回收循环再利用之路。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
2.5.1建筑垃圾中砖、瓦经清理可重复使用,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替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垫层等,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2.5.2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也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
2.5.3废金属、钢料等经分拣后送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经分拣、集中和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
2.5.4废玻璃分拣后送玻璃厂或微晶玻璃厂做生产原料,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2.5.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基坑土及边坡土送烧结砖厂生产烧结砖,碎石经破碎、筛分、清洗后做混凝土骨料。
2.5.6建筑废渣透水性好,遇水不冻涨,不收缩,是公路工程难得的水稳定性好的建筑材料;在潮湿环境下,建筑废渣作基础垫层,强度变化不大,是理想的强度高、稳定性好的建路材料;建筑废渣也可以应用在铁路的路基、软弱土路基处理、粉土路基、粘土路基、淤泥路基和过水路基等等方面,可以用作改善路基加固土;另外,建筑废渣可用于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的稳定土基础、粒料改善土基础、回填土基础、地基换填处理和楼地面垫层等,还可用于机场跑道、城市广场、街巷道路工程的结构层、稳定层等。
二、完善大城管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定期召开市城管委会议,对城市管理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进行调度。
三、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按建设部标准建设,并进一步拓展覆盖区域和管理项目,以此为依托,建立高位监督、监管分离、标准统一、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考核体系。
四、积极探索占道经营治理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制定路面管理标准;继续与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依法查处固定门店出店经营,拟定流动摊点管理办法,对沿街占道经营实行规范化治理;探索市容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组织在市区部分道路进行市容管理市场化运作试点;扎实推进早餐摊点和夜市排档整治提升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并强力推进。
五、开展违法建设整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市、区联动,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防控体系,在调查摸底基础上,适时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
六、严格建筑垃圾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开展经常性督察考核,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管理,严查泼撒行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和工地出入口市容环境、施工围墙(围挡)管理;启动建筑垃圾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七、继续推进户外广告整治。编制完成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对存量户外广告分类处置,推开公共资源广告位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启动店招店牌整治改造工作,选择3条道路进行试点,由设计单位实施对店招店牌进行改造,力争元月底完成,适时全面推开,争取明年完成城区主要道路改造工作;启动城市道路路名牌规范设置工作,参照先进城市的样式,在城市主次干道设置路名牌。
八、环卫管理提标扩面。完善市本级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对城区周边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情况的督察,督促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加强对中标作业公司的管理、考核、监督,将部分老旧小区清扫保洁纳入市场化范围,督促各区推行生活垃圾转运、公厕管护和化粪池清淤市场化运作;编制完成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和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
九、开展城市管理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拆除长期性占道经营设施,清除城郊结合部垃圾,处罚乱扔垃圾行为,整治重型车辆超载泼撒。
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出台收费管理办法,调整征收方式,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纳入水费中代征,促进足额征收。
【关键词】汉中;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建议
一、国内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及建筑垃圾的危害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在城市加快建设的同时,伴随着建筑垃圾的大量产生。垃圾围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建筑垃圾围城。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在15.5亿吨左右,占城市垃圾总量得40%,其中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在8亿吨左右,但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到5%。而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首就要占用大量土地,如果按照堆高5米来计算,1万吨建筑废物占地2.5亩。此外,建筑垃圾对土壤、地下水也会造成一定污染。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和油漆不仅难以降解,还含有许多有害的元素,长埋地下会造成地下水污染,还会破坏土壤微生态结构。特别是许多建筑垃圾中含有一些重金属,如果被直接埋到填埋坑里,也就相当于埋下了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汉中作为国家和陕西省两个南水北调的重要水源地,水资源配置在流域和区域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汉中市的建筑垃圾的合理处理极其重要。
二、汉中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汉中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现状
汉中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建筑垃圾的管理等工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清理辖区内市政道路及小区范围内的无主建筑垃圾。在运输管理方面汉中市运管处给汉中市符合条件的5家建筑垃圾专业运输公司颁发了经营许可证,119辆密封加盖专营车辆的正式上路运营。据调查,汉中汉台区2011年的年开工工地项目80余处,产生各类建筑垃圾约3350万吨。目前没有建成专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市国土局、汉台区政府正在筹建中的建筑垃圾消纳场4个。
(二)汉中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健全
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文件,本领域的法律空白正由部门或地方法规、规章填补,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汉中市仅靠《汉中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②执法管理手段不足。尽管针对建筑垃圾运输中的抛洒和乱倒问题,市容环卫执法部门也采取了很多强制性执法手段和措施,但由于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是一项系统管理工作,当前仅对其中的运输环节进行执法管理并不能凑效。
2、中转、运输系统设置不规范,环境污染较严重
①城市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处理难,导致运输成本急剧上升;②专业运输车辆不足导致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渣土的飞扬撒落,影响了市容与大气环境;③清运市场混乱。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最低价中标的规则使价格恶性争夺市场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企业甚至以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赚取非法利润。
3、处理方式落后,有效利用率低
目前,市内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只经过初步分拣出废金属。经过初步分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去处主要有:就地用作回填土方,但所占比例很小。这导致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直接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种简易堆填耗用大量的土地征用等费用。此外,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水污染等问题又造成了较严重的环境污染。
三、汉中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一)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尽快建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进行科学分类处置,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是当前有效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重要前提。这方面政府可直接投资建设和进行运营管理,也可在做好场地规划,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解决了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后,就可以进一步对其进行分类处置,综合利用。
(二)借助相关技术变废为宝
由于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混凝土、砂石、砖块、渣土等,经过处理后可以用做工程回填。并且工程渣土中,经过简单处理土质较好的“熟土”,可以用于城市绿化土地,整理造地,堆山造景等。此外还可以引进建筑垃圾制砖设备,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制砖厂。这样不仅净化了环境,节约了资源,还能制造就业岗位,增加财政收入。
(三)严格市场管理
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市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政府应加强准入管理,并通过适当的调控措施保证合理的运力,以改变任何车辆都可随意进入而造成的恶性竞争和为降低成本的随意超载、抛洒、乱倾倒的现状。只有获得运营权的车辆才能运输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所有建设工地必须由具备运营权的车辆运输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四)制定出台我市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规定
加快地方性政策法规制定,是有效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保证。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散体建材及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加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明确有运输经营权的货运车辆从事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并由城规、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加管理,依法加强对违规从事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货运车辆及业主的查处,使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倾倒、处置全程纳入有效监控管理,以减轻进而杜绝建筑垃圾对城市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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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建筑垃;再生资源;利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排放量已达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以上,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而堆放和填埋则需耗用大量的征地及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工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又加重了环境污源。另据资料显示,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混凝土结构等建筑类型的施工材料统计分析,每一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中,会产生500-600吨建筑垃圾。按此推算,我国每年仅建筑施工就产生超过4000万吨的建筑垃圾,严重地浪费了建筑材料。由此可见,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成为社会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1.建筑垃圾的分类
按建筑垃圾的来源进行如下分类:
1.1土地开挖:分为表层土和深层土。前者可用于种植,后者主要用于回填、造景等。
1.2道路开挖:分为混凝土道路开挖和沥青道路开挖。
1.3旧的建筑物撤除:分为砖和石头、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和灰浆、钢铁和非金属的几类。
1.4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即工程中没有使用调而多余出来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即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木材、金属、纸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2.建筑垃圾的开发和利用
2.1再生建材重新利用
建筑垃圾中废混凝土块在处理工厂中,去除混入混凝土块中的砂等,采用破碎机械破碎,用筛子区分粒径大小,就能作为再生骨料或再生碎石使用;施工中散落的湿砂浆、混凝土,可通过冲洗将其还原为水泥浆、石子和砂进行回收,英国已经开发了专门用来回收湿润砂浆和混凝土的冲洗机器;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在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废金属、钢料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经在加工制成各种规格的钢材。
2.2作为建材产品直接利用
用建筑垃圾加固软土地基。它的基本原理是:利用起吊机械将短柱形的重夯提升到一定高度,使之自由落下夯击原地基,在夯击坑中填充建筑垃圾(使粒径为4―6cm)进行夯实,以使建筑垃圾能托住重夯,这样建筑垃圾即在地基内形成一个坚实的短柱,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地基的承载能力,降低了地基的压缩性。这种方法不仅使城区改造中拆除的大量建筑垃圾变废为宝,降低了工程造价,保护了环境,而且实践证明,切实可行,能够满足房屋结构的设计要求。另据报道称可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代替部分水泥拌制混凝土,其和易性得到改善、收缩减少,强度略有降低(早期强度降低较多),适用于不需要混凝土早期强度的工程。
2.3用垃圾建造房屋、发电
美国爱达荷州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它用回收的废物建造了一幢330平方米能够利用太阳能的住宅:墙壁是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造的;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钢料是从建筑工地上回收来的;所用的板材为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而旧报纸、纸板箱则成了屋面的主要原料,并作为墙面的绝缘体,使房屋能更有效的利用能源。这种新型住宅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荣获了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颁发的“住宅风格奖”,而且被正式命名为“资源保护屋”。日本最近研究开发出了垃圾复合发电技术和块状垃圾发电技术。块状垃圾发电是将回收的建筑垃圾除去金属和砂土,加入熟石灰等,制成圆形的块状,供专用的垃圾发电炉使用。这种块状垃圾平均每公斤产生的热量为普通标准煤的一半。
3.目前存在的问题
3.1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化水平不高,绝大部分依然是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3.2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全国每年产生的4000多万吨建筑垃圾,需几万人去分拣,由于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工人待遇低,专业分拣的人员又很少,所以大多数可以回收的资源白白浪费掉了。
3.3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缺乏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能力,设备落后。垃圾处理多采用简单填埋和焚烧。既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们健康。有些城市甚至不做任何处理,导致环境问题加剧。
3.4建筑垃圾处理投资低,法规不健全,建筑工人环境意识不高。
3.5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落后,大量的手工操作,是产生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因。
4.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措施
为了促进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有必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4.1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没有合适的技术方案,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无从谈起。尽管国外建筑垃圾的再生技术被认为是成熟的,但这恰恰是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所以,在国内尚没有大力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时候,就应该首先花大力气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实施符合我国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战略和技术方案,仍需要有针对我国实际的科研工作基础。科研工作主要应集中于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收集和利用的方法,再生建筑材料的市场化措施,开发简单的分析方法用于鉴别再生材料与环境的相容性等方面。
4.2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制度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一个复杂的废物循环利用过程,在此过程中,须同时处理好两个重要的环节,一是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二是回收后的再利用。这两大环节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建筑垃圾不进行分类回收也就无法利用,分类回收后不进行相应的利用也就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同样也不能进行资源化。国内有一些城市和社区也曾经试行过建筑垃圾分类投放,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同时也因没有解决好分类收集后建筑垃圾的利用问题,因此,最终没有很好地坚持下去。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方面,应禁止填埋还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有义务的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设备或者委托第三方来利用其建筑垃圾。要强调产生垃圾的单位首先自己要有解决资源化利用的条件,或支付较高的处置费用委托其他单位帮助处置。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
4.3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 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是一项政府行为,不少发达国家均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比如,欧共体的FAST规划,把资源的再生利用与信息、生物技术和就业并列为四大课题之一。前苏联也完成了“完善在国民经济中利用再生资源”的立法。日本在垃圾资源回收方面也居于领先地位,町田市成立了一个废物再利用文化中心,把废物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提高到民族新文化的高度等。中国目前相关的法律及对策还很不健全,因此中国各级政府应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出一套从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清运到分类、利用的相关法律和优惠政策,来引导和约束公众行为。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管理上,由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实施意见,政府办公会可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如交通、财政、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制度,这样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否则,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4.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让会与建筑垃圾打交道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建筑垃圾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同时提高建筑工人的环保意识,并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最新技术和工艺方法介绍给大家。
4.5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监督执法工作。一旦颁布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法律,就应该通过严格的监督执法来使法律得到确实的遵守,做到令行禁止,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总之,建筑垃圾作为各种建材产品废料的混合物,未加处理直接填埋,不仅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而且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唯有采取积极措施,才能确保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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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俊峰 时丽 我国城市垃圾管理基本思路 宏观经济研究[J] 2000(4),39-40
一、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一、抓好道路建设。加快镇内主干道建设,逐步硬化村道公路,加快入户文明路的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完善建好道路标志标牌,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实现城乡道路畅、洁、美。
二、抓好市场建设。加快完善好两个农贸市场配套设施,逐步将市场功能分区;加快建材、修配、农资、废品收购点等专业市场的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达到秩序化、规范化。
三、规划停车场建设。加快建设货运停车场,着力缓解停车难。
四、抓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完成镇垃圾填埋场建设,确定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二、深入开展“五乱”治理
一、解决“垃圾乱扔”问题。加大城镇区日常清洁保洁力度,逗硬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垃圾日产日清。引导小区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逐步规范物业管理,优化物业服务,全面推进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社区居委会加大“门前五包”落实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区域清洁卫生评比、考核、量化打分、定时公示。环卫所加强清扫保洁、清运、督察队伍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增添环卫设施设备。加强集镇、街道和村社环境卫生管理力度,确保城乡环境干净整洁。
二、解决“摊位乱摆”问题。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强力整治街巷乱摆乱卖、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骑门摊经营等问题。加快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化改造,科学规划农贸市场等摊点秩序,严格管理主干道环境秩序。科学规划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网点,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
三、解决“车辆乱停”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道路标识标牌,规范交通标识标线,新建临时停车场,实行车辆“三限”管理。加大城乡交通执法力度,清理规范公路占道堆码,彻底整治修车、洗车店铺,切实改善交通秩序。
四、解决“广告乱贴”问题。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样式、统一规格原则,对临街面和大型户外广告制作商规范设置户外广告,集中规范主干道店招店牌。督促责任单位和经营业主加大小广告清理力度,集中清除城区“牛皮癣”,拆除破损广告、过期标语,全面改善城区广告形象。
五、解决“工地乱象”问题。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实行围栏封闭作业,严禁占用道路和公共留地堆放物料,严格弃土弃石废渣管理,严禁建筑工程车在街道带泥行驶,洒落建筑垃圾。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垃圾污水规范化处理。逗硬查处违法违规建设,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三、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改造
围绕打造“山水生态休闲旅游城镇”目标,坚持“四注重、四提升”原则。
一、结合实际完善城乡风貌塑造规划,推进城郊结合部风貌整治,提升城镇整体形象,加大主干道村(居)风貌整治力度。
二、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实施以川北民居为特色的风貌改造,努力建设“五好一新”的新农村。
三、建立城乡风貌改造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实施风貌改造的积极性,使城乡风貌改造步入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四、建立风貌建设维护机制,巩固风貌建设成果。
四、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坚持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抓点示范、逐步推广”的思路,以增添设施、清扫店面、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推进村庄环境治理工程,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工程,加强村庄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全面推广“统一收集、集中分类、生态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探索村民环境卫生自治办法,开展示范农户创建活动。加大示范创建考核奖惩力度,对各村社农户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工作延伸到村社和农户,通过抓典型、树典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努力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五、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素质
一、深入开展“七进”活动。在机关单位开展卫生检查大评比和机关职工违章大曝光活动,在农村开展环境整洁示范户评比检查活动,在企业和工厂开展节能降耗减排和美化环境活动,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和家校共建文明环境活动,在社区开展居民自治和门前“五包”检查评比活动。每月确定工作重点,每月开展一项活动的要求全面提升居民素质。
二、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宣传活动。继续举行“不文明、不卫生”陋习评议活动,在全镇开展“三乱”、“五乱”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使文明生活方式逐步深入人心。
三、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组织和动员镇级机关干部走上街头带头参加文明劝导,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以干部示范带动推进全民素质提升,充分发挥社区文明劝导队伍作用,开展经常的文明劝导活动。
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平台。对好人好事和先进的做法给予表扬和宣传,对不文明言行和环境治理开展不力的单位和村社给予通报和批评。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镇环境综合治理标准》、《镇乡村农户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和《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治理工作常态化、持久化。
第二条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下统称渣土)处置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淤泥、余渣及其它废弃物的排放、中转、运输、回填和消纳活动。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渣土处置管理工作。
(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受纳场所监管工作,受理渣土运输企业申报,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审验,发放《渣土运输卡》,对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及渣土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公安部门职责:负责核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统一设置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标识,对无牌、套牌、涂抹车牌、拼装运输车及超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建设行政部门职责: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必须做到: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有硬化地面、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市建设局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四)交通部门职责: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及未办理营运证的车辆进行查处。
(五)工商部门职责:对未取得渣土准运证的运输企业从事渣土运输且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吊销其企业营业执照;
(六)环保部门职责:对渣土处置中产生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相关街道办事处: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在街道辖区内实施渣土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或施工单位处置渣土的,应当委托具有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企业运输。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第五条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因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委托具有渣土准运资格公司的小型车辆,采用袋装或者密闭的方式,及时清运。
第六条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渣土运输企业法人资格;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取得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四)运输车辆总载重量不少于200吨,机动保洁车不少于1辆,冲洗车不少于1辆,允许配置3至5辆小型运输车;
(五)运输车辆在本市登记报牌,车况完好,车型、装备等符合要求,采购和安装经城市管理执法局确认符合渣土管理要求的GPS定位系统及相关监控设备;
(六)车辆必须按规定改装,做到加盖密闭;
(七)有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停车场所。
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应当向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城市管理执法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行政许可,向申请的企业颁发渣土准运证。
城市管理执法局应当将核发渣土准运证情况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取得渣土准运资格的企业需运输渣土的,应当持与建设或者施工单位签订渣土承运合同,向城市管理执法局申领单车《渣土运输卡》,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渣土运输卡》按运输渣土的车辆数量发放,一车一卡,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渣土准运证号码;
(二)渣土的种类、数量;
(三)运输车辆类型、号码;
(四)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
(五)卸放渣土的受纳点。
前款第(四)项内容由市公安局核定。
第八条建设施工场地应当设置规范的净车出场设施,运输渣土的车辆离开施工场地前应当冲洗车辆,后挡板不超高,车轮、车身不带泥,净车出场。
运输渣土的车辆应当定期清洁保养,保持车况完好。
运输车辆应当适量装载,随车携带《渣土运输卡》,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运输途中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第九条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
第十条建筑垃圾固定受纳场:由市规划、国土、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市政府负责建设并委托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监管。
临时受纳点:由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与土地产权单位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持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书面确认意见,向城市管理执法局报备渣土临时受纳点。原则上不得在城区设渣土临时受纳点,已设立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一条渣土受纳点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善通畅的道路;
(二)具有相应的摊铺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照明、消防等设施;
(三)按规定采取封闭措施,必须有洒水等防扬尘措施;
(四)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建设工地、规划开发用地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的,应向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申请,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安排调剂。
第十三条未取得渣土准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运输渣土的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未冲洗车辆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责令施工企业改正,限期清洗路面,按每车次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暂扣违法运输车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补缴,并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予以处罚,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暂扣运输车辆,并予以处罚;
(一)运输车辆未取得《渣土运输卡》进行运输、倾倒的,每车次处2000元罚款;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渣土运输卡》的,处500元罚款;
(二)运输车辆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三)未使用密闭车辆运输的,处5000元罚款;
(四)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渣土,造成路面污染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路面严重污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受污染的路面,由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运输企业限期清洗。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设立临时受纳场受纳渣土,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设立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处1万元罚款;个人设立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处3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建设或施工单位将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其他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建设工地未设置临时围墙,未按规定组织卫生清扫保洁等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罚。
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切入点,紧密结合生态镇建设,按照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我镇环境面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美丽新。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场镇、各村、组(自然村)。
(二)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1、加强场镇保洁工作,净化场镇环境。重点治理场镇卫生死角、垃圾池、污水处理点等地点,街面卫生坚持“一日一扫,全天保洁”保障场镇街面清扫率达到100%。
2、加强容貌整治,改善环境秩序
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画乱贴、乱拉乱挂等严重影响场镇容貌的“三乱”行为,规范招牌和各类宣传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清理路边有烟烧烤,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维护场镇环境秩序。
3、实施绿化工程,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落实管护责任,对场镇的绿化带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适时补植绿化树,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各事企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督力度,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水、污水的不合理、不达标排放,对造成污染严重的事企业单位进行通报,严格控制重建或加固户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对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的进行处理与清运。
4、规范交通秩序,保证道路通畅
严格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将机动车停于划好的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在场镇上随意掉头,违者将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派出所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规范广告牌匾,确保道路整洁。
5、加强垃圾管理和清运工作
以村、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名保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日常工作为:组上公共区域和组道以及沟渠卫生、门前摆放、垃圾池清理和分类垃圾),保洁员要做到每天2次保洁工作,每2-3天对户垃圾池进行一次清理并把户垃圾池(房)的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池内进行分类处理;每个村落实3名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以及主要交通沿线两边和沟渠白色垃圾、塑料垃圾瓶、玻璃瓶以及门前摆放,村保洁员每天要做到3次保洁工作,每2-3天负责把垃圾房内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处理池内并进行分类,每10天把分内垃圾处理池的分内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把不可回收的垃圾用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县上压缩运走。
(三)村组环境综合治理内容
1、治理柴草垛。柴草垛迁到村落外,摆放到适宜位置,做到码放整齐,井然有序。
2、治理粪堆。清理摆放到院落内的粪堆、垃圾堆,统一迁到院落外,集中、有序堆放。
3、治理院墙。清理和修缮农户的残缺院墙,清除墙面上的乱涂乱画,做到美观实用。
4、治理庭院。打扫室内外卫生,清除院内垃圾,规范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每个农户院内设置一处临时垃圾存放点,禁止将垃圾乱扔乱抛。
5、治理村落卫生。清理镇村结合部,村落出入口、居住小区、小路小巷的卫生死角,做到垃圾处理日产日清;清理露天厕所,改进农户家庭厕所,做到“有墙、有门、有坑、有盖、不渗、不漏、不外溢”。
6、治理人居环境。在村组道路两侧、庭院内、空闲地、公共绿地种花、种草、栽树,建立绿化带、绿化点、美化点,做到路边、墙边、沟边有花有树,不留死角,实现村落绿化、美化、香化。
7、治理道路、河流环境。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周边的建筑垃圾,确保道路整洁。对镇区域内河流水面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三、时间与步骤
1、展开阶段(年3月29至5月底)。镇、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和先进典型,做到层层发动,家喻户晓。
2、深化阶段(年6月至年8月底)。全面开展我镇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我镇居民素质,实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民风文明新气象;
3、提高阶段(年9月至年11月底)。结合整治工作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容貌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
4、总结阶段(年12月)总结全年城乡环境所取得的成就和不足。
四、组织落实和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我镇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全局性、突破性的工作。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内。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局面。各村党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根据“脏、乱、差”地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治任务。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失效,严禁形式主义;按照方案要求,与村(居委会)签订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将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z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乌鲁木齐建筑垃圾的现状
乌鲁木齐作为城市建设的中心城市,随着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建筑、拆迁工程、旧区改造工程不断开工,造成建筑垃圾的不断增多。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确保城市的品位和形象不断提升和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以及保护自然平衡确保后代人的利益。已成为城市管理者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目前,乌鲁木齐市注重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建立和完善管理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技术指导,并且加快制定和完善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出土和消纳“平衡”状态,而是围绕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二、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建筑行业都是采用传统方式施工的,原料消耗大,加上管理落后,从而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乌鲁木齐市年产建筑垃圾几百万吨,如何处置、减量、利用,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建筑垃圾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够。
(1)建筑工程层层承包,垃圾运到哪里不管不问。甲方盖楼,包给乙方,乙方再包给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由丙方从社会上召集,甲方只考虑工期、质量,对建筑垃圾运到哪里不管不问,造成运输车主随意倾倒垃圾。
(2)利益驱动,运输户“多拉快跑”。按规定,建筑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场。但一些施工单位为尽快清理掉建筑垃圾,方便施工,早日完_T=,规定运输车辆拉一车垃圾结算一次运费。在这个“规定”诱惑下,许多车主为多挣钱、节省油,在运输途中将垃圾随意找个地方倾倒。
(3)“杂牌军”多,“正规军”少。目前,我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近3000辆,其中约有80%的车辆为私人所有,这是造成运输市场混乱车辆不易管理的重要因素。
2.乌鲁木齐市垃圾资源化技术较落后,资金不足。垃圾处理费用主要来自于政府,金额有限,而建大型的卫生填埋厂或焚烧发电厂均需大量资金,从而造成城市垃圾资源化基础设施差。
3.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善。依据国务院412号令《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决定》、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政府令第107号《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及乌鲁木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了城市垃圾清运许可实施方案,整个审批过程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按照逐级审批、逐级负责、各司其职的规定,使整个审批程序高效、透明。结合先进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开发了《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软件》,从申请登记到最后的办证都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控制,强化了管理,体现出程序化、规范化、快捷化的管理大大提高了T作效能。同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的管理。通过努力,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环境不断改善,得到了市民的称赞。
4.资源化意识淡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随之改变,资源的回收观念淡薄,回收难度大。
三、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的解决对策
1.切实加强规范市场机制,增加监管、组织力度。目前,乌鲁木齐市为了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给市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并且为了满足当代人的利益的同时维护后代人的利益,仅仅围绕减量化、再利用的原则,提升城市形象,于2005年11月成立了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为了更好地履行协会工作职责,促进、规范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渣土运输市场环境,又于2005年l2月14日,成立了渣土运输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有序的渣土运输市场。主要包括:一是基本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将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纳入渣土运输专业委员会统一管理。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渣土专业委员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行业自律公约、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技术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整合运输市场,根据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渣土运输企业备案实施方案的实施,所有私人车辆必须挂靠到乌市环卫协会渣土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将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私人车辆不允许进行渣土运输。三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依据,如申报材料齐全,车辆必须保证密闭、车况良好,施工地做到进出口硬化、有防污染、降尘设施等。四是充分发挥乌市环卫协会的作用,给乌市环卫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有利的信息,如:绿化回填、商住楼地基回填、道路回填等。由于合理的调配,使建筑垃圾充分地得到了利用,并且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确实做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严格执行协会章程,加强行业同仁之间、地域之间的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拓宽思路,开阔眼界,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深化乌鲁木齐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及渣土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市场走向正规、走向良性发展,形成规范、有序的建筑垃圾运输市场。乌鲁木齐市将建筑垃圾的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形成的建筑垃圾市场全部掌握在协会手中,统一进行合理调配资源,一是利用工程弃造荒山、道路两旁、小区、园林的绿化,使乌鲁木齐变成绿草如茵,树如盖,繁华似锦的美丽景观的城市;二是将地基开挖的戈壁土用到道路维修、建设和楼房的基础回填;三是将既不能回填又不能搞绿化的建筑垃圾处置到临时建筑垃圾场进行砂坑填埋,恢复地貌后从新建设,恢复了城市土地的原貌。由于合理的调配,使城市建筑垃圾得到很好的利用,充分体现了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
2.加强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过去城市垃圾的混合回收,加大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难度,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应在居民区,商业、文化及娱乐中心放置不同标志的垃圾容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奖惩措施来保证居民自觉地分类放置垃圾,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
3.大力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提供资金保障。面对建筑垃圾的挑战,许多科学家提出应全面应用高科技,变废为宝,向垃圾要效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在很大程度上与资源化技术有关。科技的进步可增加可利用废物的种类及其利用深度,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垃圾资源化技术的研究,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提供硬件支持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置;现状;思考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桐乡市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各类建设工程、修缮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大幅度增加。同时,近两年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如火如荼地开展,也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增加了建筑垃圾消纳的负担。因此,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科学管理,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规范化、科学化处置展已经成为目前桐乡市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垃圾的主要来源及危害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份的含量虽然不同,但基本上都是由土、渣土、砂浆、混凝土、砖石、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废弃物等组成。
随着桐乡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房地产开发、地下人防工程建设、道路改造、厂房建设、农民新村开发建设及店面装修等,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量日趋加大,尤其是现在的房地产建设大部分会建造地下人防工程,由此产生大量建筑废土。这些建筑废土除用于工程回填和低洼地填平外,剩余部份去处成了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的一个难题。同时,“三改一拆”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也加剧了建筑垃圾处置难。据调查,仅桐乡市区每天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约350立方米,建筑垃圾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比重越来越高。
建筑垃圾虽然没有生活垃圾那样的恶臭,但它带来的危害却不容小觑。一方面,建筑垃圾的倾倒或填埋不仅严重影响一个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而且占用土地,污染了土壤、空气和水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装运建筑垃圾进行违法乱倾倒的车辆大多都是重型自卸(后八轮)货车,城市道路路面被超载超重车辆碾压后,往往不堪重负,损坏严重,增加了道路维修负担。
二、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及处置水平
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自2008年7月起,桐乡市根据建设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该市管理实际,制订了《桐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处置等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垃圾怎么管、如何处置等问题。同时,明确了城市建筑垃圾由城管部门负责审批、执法和管理,并在城市管理局设置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环保、物价、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推诿的机制弊端,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2.加强建筑垃圾处置配套设施建设
自2008年该市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以来,先后在市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1处,配套相关处置设施,承担起城市建筑垃圾的消纳和处置工作,并指派人员实行24小时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良好。此外,在市区各社区建立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用于临时收纳房屋装修垃圾,并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到建筑垃圾消纳场。
3.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
一是建立处置核准制度。严格建筑垃圾出入审批手续,建筑工地、房屋装修、道路挖掘等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城管部门提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进行有效管控。二是建立运输单位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专业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准入制度和资质年检年审工作。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须符合“不少于20辆核定载重质量5吨以上的自卸车辆,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GPS全球定位系统”等条件,且必须按照核准的运输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目前,该市已有6家企业、253辆运输车辆取得运输资格。建筑垃圾必须交给已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运输经营单位和运输车辆运输。三是实施数字化管理模式。在建筑垃圾专业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全球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对各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活动实施全程监控,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4.严格执法管理
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锁车设施等执法装备,加强对市区各类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拆房、市政、交通、水利等)的管理、处置和执法,同时加强对各镇、街道处置建筑垃圾的管理和指导。城管、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乱倒建筑垃圾、抛洒污染路面等行为从严查处。针对夜间建筑垃圾乱倾倒较多的实际情况,专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夜间巡查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举报电话,及时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今年以来,该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案件达200余起。
三、当前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去处难
尽管桐乡市先后建设了1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但由于各个消纳场先后饱和或用于土地项目建设,无法实现循环使用,每个消纳场的“寿命”仅半年左右,便逐个关闭。目前仅存一处,位于绕城北路外,由于路程远、运输成本高,造成使用率低下。与此同时,随着市区周围的不断开发,土地资源紧张,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越来越难。建筑垃圾无正当去处也造成了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多发。日趋加大的建筑垃圾量和由于选址难而导致日趋减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产生的矛盾已经成为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一大难点。
2.道路遗洒、扬尘情况普遍
由于运输渣土带来道路遗撒、扬尘情况屡见不鲜,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工地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对出入口和工地内道路硬化程度不高,造成运输车辆带泥运输;二是运输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装载建筑垃圾过程中会装的过满,在车上形成“小山”(即“尖头车”),极易造成道路遗洒、扬尘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规范。运输车辆的类型有重型自卸货车、中型自卸货车、轻型自卸货车、低速自卸货车、变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等。除重型自卸货车配有盖板外,其余的都没有密封措施,容易造成路面遗洒。在桐乡市的运输车辆中重型自卸货车所占的比例仅为20%,大部份车辆陈旧,挂外地牌照,且大部份车辆都仅挂靠在运输公司,流动性、随意性大,不便于相关部门管理。
3.跨区域建筑垃圾处置难
近年来,因桐乡市周边地区地铁及其他工程的陆续开工建设,产生了大量工程沙土,桐乡市大麻、洲泉、崇福、石门、河山等镇陆续涌入大量的工程车倾倒沙土,甚至从最初的直接偷倒发展到从农户手中承包土地进行倾倒,严重污染环境,毁坏耕地,破坏国家土地安全。以该市某镇为例,2014年以来,共教育和制止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21起,其中跨区域倾倒行为8起,占38%。由于此类现象所处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体制不明确、跨区域沟通协调机制缺位等原因,导致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处置困难、久罚不治。
4.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落后
目前桐乡市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简单,仅仅对渣土、砂石、陶瓷等进行简单分类,主要以填埋为主,部分废料、废土用于工程填埋和企业制砖,处置能力和水平比较滞后,用于循环利用的不到总量的1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高,加速了消纳场的饱和,占用了大量土地,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四、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几点思考
1.加强源头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
严格审批,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车辆的监管,适当提高准入门槛,执法部门督促运输公司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执法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从开工前条件审查入手,做到文明施工、出场车辆不带泥、不造成对干道的扬尘污染,抓好“净车”出场源头管控和“两点一线”过程监管。同时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运输、超载抛洒、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2.完善跨区域协调机制
完善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法规,理清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申请的审批主体,探索研究在一个地点申请受理多个县市级主体审批方案。建立跨区域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情况。
3.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循环利用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集中粉碎后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国外大多数国家将建筑垃圾看做重要的再生资源,实现了建筑垃圾的高回收率和循环利用。因此可以借鉴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黄土、工程渣土、塑料和拆迁垃圾材料等进行科学分类、分区堆放,引进再生技术,为制砖厂等企业提供原料,切实提高利用率,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政府应加快出台鼓励政策,对于再生建筑材料的企业应给予奖励或资金补助,积极探索建筑垃圾处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