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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敏感事件 军校学员 思想引导 长效机制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各种影响国家安全稳定的敏感事件频发。这些事件会随着新闻媒体的爆炸式报道和互联网的即时性传播,迅速传播至军校学员这一特殊群体。而军校学员具有军人与大学生的双重身份,是维护党的领导和国家的安全稳定的军队后备骨干力量,同时也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搞和平演变、实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对象,绝对不能产生思想动摇。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科学有效地做好学员面对敏感事件时的思想引导工作,逐步在军校内部建立和完善对学员思想引导的长效机制。
一、信息收集机制
信息收集机制是指在敏感事件发生后,各级部门和思想政治教育者要积极关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举行各种会议,与学员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敏感事件和学员思想动态的最新进展。收集的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去伪存真,最后制作成简报,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反馈敏感事件和学员的思想波动,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军校内部要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触角的信息收集网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首先,积极探索网络信息的收集机制,创新收集手段。学校安全部门要注意信息收集,和地方网监部门定期沟通,发现问题后及时传输到学校有关部门。其次,要建立多层次、覆盖整个校园的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在军校管理的各个层面广泛发展信息员,培养对他们对敏感事件的敏锐性。再次,要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通过加强基层思想引导工作,使防范重心下移。各基层单位,都应当制定定期的排查制度,在敏感时期集中力量对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
二、影响预警机制
影响预警机制是指在应对敏感事件的具体过程中,要对事态的发展和学员可能出现的思想问题及时做出前瞻性预测,主动出击,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影响预警机制,是在对学员各样思想信息的分析、检测和评估的基础上,对偏离思想政治要求的思想趋势以及偏离的程度所作出的早期预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使错误的思想消除在萌芽状态中。比如社会上存在的对敏感事件片面的思想认识,错误的舆论和宣传,低落的思想情绪,有害的社会思潮等等,以及它们可能对学员产生的思想冲击。归结于一点,就是针对学员的思想现状及不良发展趋势进行的预警。一旦发生敏感事件,思想引导要及时介入,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每个人从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角度认识敏感事件,统一学员的认识。
三、应对处理机制
军校如果要对敏感事件迅速而及时地做出反应,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一套反应灵敏、快速高效的应对机制。
一要制定完整的工作预案。预案要明确应对学员思想引导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实施步骤,确保敏感事件爆发后,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迅速展开工作,避免面临敏感事件时各职能部门缺乏思想准备,指挥不灵,工作无序,各自为政。
二要努力扩大军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树立大政工观念。应对敏感事件,需要大量的思想政治教育者,仅仅依靠军校的各级干部、教员、党员是不够的,必须积极引导学员思想的进步,使经过教育的广大学员从思想引导的受体转化为思想引导的主体。
三要充分利用宣传的主渠道。学校有关部门要抢在学员群体意见形成前在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综合信息网站、校园BBS,对敏感事件进行报道,通过事实情况的“第一时间”报道来实现对舆论发展的导向能力。
四、效果评估机制
效果评估机制是指敏感事件结束后,细致分析思想引导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应对学员思想波动的全过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减少和避免同类敏感事件对学员的冲击。
只有做到认真总结经验,才能把应对敏感事件常规化,也才能够真正提高针对敏感事件做好学员思想引导的能力和效果。要认真反思,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改进;要认真检讨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对存在缺陷的地方加以修改、完善;要以事件为活生生的“教材”,培养学员对敏感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学员应对敏感事件的能力。
例如因涉及国家和问题引发的结束后,军校要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在全校学员中开展形式政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将学员关心时政、爱国的精神引导到搞好学习和工作上来,激发学员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热情和斗志。
总之,如果在广大军校内部建立起针对敏感事件对学员思想引导的长效机制,就可以及时有效地消除敏感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化“敏感事件”为“转机”,化“敏感事件”为“契机”,极大地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稳固性,促进学员思想稳定和校园和谐。
【参考文献】
[1]谢立鹏,杨坚毅.高校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应对探究[J].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07.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是否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是否建立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3.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司法局部署开展“以实干论英雄”主题活动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行动职能,紧紧围绕五大专项工作,通过“三比三看”,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法律服务经济发展环境;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实现整体向前移位。通过此次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本位,转变作风,突出实干,促使全局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和发展环境大改善。此次活动将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五大专项活动,做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实现“三个率先”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活动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统一思想(5月初)
召开全局“以实干论英雄”主题活动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安排,打好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学习贯彻市委书记“再鼓实劲、再抓落实”工作推进大会讲话精神,依托普法网、宣传栏、媒体等载体,及时刊发活动信息,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讨论献策、查找差距(5月至6月)
各科室(所)要结合实际,紧扣大局,开展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思想、作风、服务、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将行动落实到“三比三看”中。一是“比实劲,看激情”,各级干部紧紧围绕“转作风、优服务、破难题、促发展”这一主线,通过互学、互比、互帮,始终保持实干兴业的工作态度;二是“比实招,看能力”,围绕各项考核指标和专项工作目标,广泛发动各级党员干部通过比实招来增强执行力,确保一批事关全局的重点难点工作迅速启动,保证实效;三是“比实绩,看排名”。在全局开展比学赶超、敢争上游的工作竞赛活动,与排前的单位比,与设定的目标比,看超额完成多少,向前移位多少,差距缩短多少。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具体实施(6月至12月)
各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及时梳理各方建议,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责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努力破解难题,争取更大成效。
(一)开展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行动
牵头科室:基层工作管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
参与科室:相关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完成时间:全年
主要任务: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发挥职能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具体措施:
一是做好重大战略项目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围绕重大产业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前期报批和招商引资等四项工作,做好各项经济活动前期法律论证和后期法律服务保障。围绕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四个翻番”目标、推进“三个率先”等战略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预防和化解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二是构建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完善推广“法律体检”、“四个百”法律服务工程等成功做法,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下基层服务不少于2次。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0%以上。健全完善三级援助网络体系,组织开展“促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提高“12348”法律咨询专线对接平台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力争办理1000件援助案件。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临街一楼接待窗口接待和服务能力。公证服务向经济转型和海洋经济发展等新领域深入,做好海洋开发、海洋渔业、海洋贸易、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涉海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公证事项。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大律师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注重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实现已报结案件和顾问单位回访抽查满意度100%。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争取完成十二五规划末期律师万人比达到2.5的目标任务,大力促进律师队伍发展。
(二)开展平安建设专项行动
牵头科室: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参与科室:相关科室(所)
完成时间:全年
主要任务:紧扣区委、区政府的“平安”建设,加大对社会重点人员的管控,发挥人民调解维稳功能,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突出做好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稳定、公共安全等工作。
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对社会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全面构建“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管控模式,实现2名以上社区矫正人员的行政村村级矫正站全覆盖。加强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经费保障。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示范所”建设为契机,促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推广指纹报道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设置“电子围墙”,实现科技化管控。坚持和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制度。制定《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行为。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城市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推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政策。力争建立1家以上全区性的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地,全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和脱管失控率分别控制在0.4%和1.3%内,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二是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稳功能。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交通事故、非法集资、大型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完善“人和调解中心”建设。实现全区人民调解“五调联动”组织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坚持落实补助经费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协会,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认真部署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化解活动。一般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医患、交通等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夯实平安建设的司法行政基层网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整体提高,全面提升司法所的综治能力。今年全区争取实现1个五星级司法所,2个四星级司法所的建设目标。强化“瘦身强基”工作,机关人员向基层流动,财政资源向基层倾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网络向乡镇、社区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司法行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格局。
四是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及舆论引导。完善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收集、研判,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性舆情事件。做好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季度舆情分析。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疏导公众情绪。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网站、微博、报刊的管理,严格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做大正面宣传流量,放大主流舆论声音。
(三)开展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专项行动
牵头科室:基层工作管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
参与科室:相关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完成时间:全年
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开展的“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同时通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预防、减少和调处社会矛盾,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运用法治手段开展“三改一拆”行动。
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与宣传工作。围绕“三改一拆”,开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配合各部门深入群众,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营造“依法改拆”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进法律维权与保障工作。成立专项律师顾问团,提供专家型服务,对各项工作进行法律评估,特别是对宅基地管理、违章建筑拆除等矛盾易发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方案。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企业做好应诉工作。开展“三改一拆”公证服务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重点办理违法建筑过程中的财产清点保全证据类和自行拆除过程中当事人认为应申办公证的事项。
三是做好拆迁过程维稳工作。及时收集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和群众关注程度较高的法律问题,做好群众咨询服务,防止出现因群众对政策、法律理解不全面或错解出现的社会矛盾。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及大调解网络体系优势,依托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织调解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拆迁户开展调解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联动、联控、联调,及时做好化解工作,防止拆迁过程发生、民转刑事件。
(四)开展法治环境创建专项行动
牵头科室:法律服务管理科
参与科室:相关科室(所)
完成时间:全年
主要任务:开展法治环境创建专项行动,有力推进全区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确保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化“法治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和机制建设,城镇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聘任率要达到100%,切实构建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提升村(社区)依法自治达标率。重点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推广“法治新农村”工作机制,实现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倒摘牌机制。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文化基地”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区创建活动。
二是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贯彻落实《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打造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宣传平台,进一步深化“百万农民学法维权”活动。
(五)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科室:政工科
参与科室:全局各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完成时间:全年
主要任务:紧扣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庸、懒、塞、散、贪、赌”等7类违纪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率。
具体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规定”、“六个严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改进作风、文风、话风,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把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成为坚定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切实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着力加强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
二是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通过个别走访、实地考察、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等途径进行广泛调研。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村入企”和“双服务”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调研制度,察实情、听实话、办实事,总结经验、引领示范、推广铺开。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部位入手,抓住清理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完善公开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阶段:督查推进,评议总结(11月至12月)
详细分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目标倒逼责任、用时间倒逼进度。在各专项活动、重点工作上落实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全过程参与,全方位落实,千方百计完成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以实干论英雄”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所)、中心、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各科室(所)、中心、处和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重抓落实,确保各项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关键词】石油企业;维稳;长效机制
企业稳定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头绪繁杂、待定因素众多的工作。对于有着40多年历史传统的石油企业,这一工作的复杂性更为突出。特别是在企业深化改革,社会矛盾层出凸显,各方面利益格局调整,各类矛盾复杂交织,都可能成为激化矛盾的因素。我们必须以对社会、对企业和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方法体系,为职工群众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因此,如何做好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并建立健全这一工作的长效机制,来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已经成了企业的经营、发展进程中的首要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性质
首先,正确分析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复杂性。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集体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工资改革、保险调整、福利变化、“家属工”、“五七工”、待业子女等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都可能成为“群体”上访的诱因,引发不稳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瓶颈”。
其次,清醒看到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艰巨性。企业稳定的工作对象,有的是企业职工子女,有的是企业离退休职工、还有的是企业随矿家属,在企业参加过集体劳动,这些人大部分曾经是企业建设者,对企业有亲情有感情,并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出过贡献。他们为了个人利益而群集上访,问题处理不当,容易形成惯性和连锁反应。
再次,深刻认识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特殊性。由于大型石油企业所处地位和历史作用,影响力大、敏感度高、波及面广,引起方方面面乃至国际关注,使企业稳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企业稳定不能保证,企业改革、发展不能拓展,势必造成无可弥补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最终损害的是企业的形象和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还有,深切认知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严峻性。由于企业改制,为了实现长期战略目标,长庆油田企业职工由生产辅助单位向一线生产单位转岗分流成为不争的事实,这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转岗人员多,无疑潜伏着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可能,失去稳定就会给企业带来沉重代价。没有稳定环境,则将一事无成。
由此可见,企业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稳定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异常严峻,维护稳定尤为重要。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把维护企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做实。
二、注重矛盾化解,提高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针对性
矛盾存在,是影响企业稳定的根源,必须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实际,着力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实践证明,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解决职工就业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由于石油单位近几年的快速稳步发展,给企业职工子女就业带来了机遇,每年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基本上能够解决回油田就业的大中专职工子女。另一方面,在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下,为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利用油田职工生产生活基地调整的机遇,使得符合条件的有再就业意愿的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实现了100%再就业,为企业稳定夯实了基础。
二是发展成果惠及弱势群体
群众利益无小事,多年来,从油田公司领导到基层单位,都密切关注油田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员工群众需求的问题,特别是如何把发展成果惠及弱势群体的问题。每年,油田都能在原来帮扶解困政策全面落实的基础上,根据调研结果和政策实际,及时建议调整和督办落实,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再就业劳动报酬和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劳动家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员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康疗养费和节日慰问费标准,职教、幼教退休人员待遇,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进行适时调整或跟进。
三是落实政策,增强职工归属感
各项优惠政策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依据和法则。针对长期以来矿区家属反映的医疗和养老参保问题,我们积极向集团公司反映情况,并在陕甘宁三省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属地制定了家属参保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召集座谈会解答劳动家属诉求问题,协调落实家属参保费用等有关政策问题。经过努力,目前油田家属医疗保险参保2.7万人,养老保险参保近1.6万人。油田家属医疗养老问题的解决,让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石油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了员工家属的企业归属感。
四是规范工作,依法办事
在各类群体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识淡薄,信“闹”不信“法”,甚至片面认为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寻求保护,往往抱有“法不责众”的观念,为达到目的,采取“闹访”、“缠访”、“群访”,影响稳定。并有个别人,为了达到目的,制造声势,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借机制造事端,恶意煽动闹事。对此,一方面,要规范行为,引导其反映问题逐步走上法律和理性的轨道。对于应该按政策落实的问题,积极按政策予以落实。另一方面,对于人的无理要求,妄图通过闹访等违法违规行为来达到目的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三、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有效性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通过规范管理,依法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工作营造一流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务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
1.扩大“限摩规电”管制区域范围,进一步巩固区城区“限摩规电”工作成果。
2.严格查处摩托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在管制区行驶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杜绝摩托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在管制区行驶、停放。
3.有效遏制城区摩托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四、扩大限摩规电的区域范围
(一)限行车辆类型
限行的摩托车为二、三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简称“超标”电动车)。
(二)扩大的区域范围
1.大道:东起大道珠江桥东侧,西至大道与郴江路交叉路口。
2.青年大道:东起青年大道与滨河路交叉路口(西河桥),西至青年大道与郴江路交叉路口。
3.锁石路。
4.根据城市发展和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在大道和青年大道沿线及相关区域路段逐步开展“限摩规电”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吴文明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袁大忠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欧阳海波,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局长肖松柏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邓满成,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樊忠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田国海,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常务副支队长彭文斌,公安分局副局长王爱民,以及市交警三大队、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岭街道办事处、南塔街道办事处、白鹿洞街道办事处、观山洞街道办事处、王仙岭街道办事处、望仙镇、坳上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维稳组、宣传摸底组、源头整治工作组、联合行动组、督查组。
(一)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邓满成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对“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评价等。其他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与办公室联系。
(二)维稳组: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田国海任组长,具体负责“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实施工作期间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宣传摸底组: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樊忠明任组长,白鹿洞街道办事处、岭街道办事处、观山洞街道办事处、王仙岭街道办事处、望仙镇、坳上镇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筹开展“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及大道沿线乡镇(街道)的宣传摸底排查工作。
(四)源头整治组:由工商分局局长何建民任组长,此次扩大区域内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按照属地原则,由分管领导担任辖区“限摩规电”组长,实行行政区域“限摩规电”责任包干。区综治、经信、工商、城管和行政执法、税务、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的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销售源头和占道经营。
(五)联合行动组: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邓满成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田国海,公安分局副局长王爱民,市交警三大队教导员张永忠,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常务副支队长彭文斌,区运管所所长邵小辉,王仙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邓剑清、白鹿洞街道办事处主任蒋艳飞,观山洞街道办事处主任林才桥、岭街道办事处主任邓生华,南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静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路面查扣及日常“限摩规电”规范管理工作。
(六)督查组:由区监察局副局长罗高明任组长,牵头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人员,对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从2012年5月28日开始。通过调查摸底、印发《通告》、开展宣传教育等,宣传扩大城区“限摩规电”区域范围的相关政策、规定、意义,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6月6日后。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深入推进“限摩规电”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整章建制阶段:工作实施与规范管理机制同步进行。
七、工作措施
本次“限摩规电”管制工作的重点区域在岭街道办事处、白鹿洞街道办事处、观山洞街道办事处、王仙岭街道办事处、望仙镇、坳上镇,关键在基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配合、协调、策应。
(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由维稳组负责,主要任务:
1.在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中出现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时,负责组织公安分局出警,及时将违法人员带离现场,严格处理。
2.在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中,出现“限摩规电”工作对象闹事、非法聚集、干扰办公秩序等情况时,及时组织辖区派出所出警进行处置,并组织政法综治部门跟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对涉及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接访,防止越级上访或扩大事态,并认真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落实息访息诉工作措施。
4.组织制定处置工作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性和。
(二)严格开展源头整治。由源头整治组负责。大道沿线乡镇(街道)要普遍设立扩大“限摩规电”管制区域的宣传橱窗、宣传栏或黑板报,持续深入开展《通告》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教育管理,登记拥有摩托车和超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的人员信息,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入户调查,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清查,重点要做好租住在本辖区出租房的“限摩规电”工作对象的教育劝返工作;对拥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的辖区居民要责成其限时处理;对不听从教育劝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租人员,要及时向联合行动组通报,果断查处。
质监、工商、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进行集中清理。对在“限摩规电”区域内销售电动车的商家进行检查,禁止在区辖区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经销商和商家要进行严格查处。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占道销售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三)开展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联合行动。由联合行动组负责,根据各执法主体部门的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用好、用够、用足法律法规,开展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联合行动,主要工作任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不听劝阻强行进入交通管制区行为处罚款一千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行为处罚款五百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于拼装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
4.对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证明、涉嫌盗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对于在城区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除由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罚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对于在城区内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依据《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由区城管部门依法处理。
7.对于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四)落实配套管理措施。由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实施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主要工作任务:
1.对确属生活困难的“限摩规电”工作对象,人社、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介绍就业和解决低保等优扶帮助措施,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就业。
2.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改善城区交通出行结构,推广低碳交通出行方式。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全区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要将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提升到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社会治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来对待,牢固树立“严管是尽职、宽管是失职、失管是渎职”的理念,依法实施高标准管理。
(二)加强宣传。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的深远意义、管理规定和成效,抢占舆论制高点。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策划,要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教育态势。网络新闻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要密切关注舆情动向,主动引导,疏通民意。确保宣传不熄火、不断线、不冷场,营造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
(三)落实责任。要形成“限摩规电”严格管理的工作常态。各个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子方案(于2012年6月2日前,上报区扩大城区“限摩规电”管制区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量化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包干行政区域出现“限摩规电”工作对象没有及时教育劝返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助力车没有及时发现或没有限时处理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