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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社会发展迅速,合同已经进入到各个领域,只有充分重视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降低企业施工的风险,才能增加企业的利润。合同的管理不能仅仅注重合同的签订前管理,更要注重签订后的管理,要及时对合同进行补充,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的主题不当。合同中对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合同的主题都要有所标注。
1.2合同文字描述不严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使用准确的文字,不得使用容易产生误解的文字,避免签订合同后造成争议。
1.3标准合同文本。要使用标准格式的合同,可以参考合同的示范文本。
1.4合同应及时进行完善。合同在最初制定时难免有不合理额地方,要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变更。
1.5重视合同资料的法律效力。改正或者签名的资料原件一定要保留好,这是最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唯一性、单件性、建设周期长、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工程认证多、价款支付繁杂、施工期间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自身的特征:合同的“标的物”数额较大,内容条款较多,履行期间较长,合同的涉及面较广等等。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包扩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以及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施工企业来说,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3.1积极开拓市场,做好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转为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获得施工任务也从靠政府计划安排变成了通过招投标去获得取。市场竞争的机制的逐步完善,必将引来企业竞争的加剧,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立足市场,通过投标来获取施工任务。
3.1.1.组建强有力的投标团队。聘请业务精练、具有招投标实战经验、了解建筑市场的人员组成投标团队,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还应成立攻关队伍。
3.1.2.熟悉招标文件并编制切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不仅要完全符合所投项目的施工要求,而且还要在节省费用、缩短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体现出企业的特色和优势。
3.1.3.合理报价。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和工程特点,合理地、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
3.2推行项目经理管理模式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科学合理的明确责、权、利,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全面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4.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签订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
4.1建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合同管理必须要有一套协调、务实、科学的制度体系,从而使合同管理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首先,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办法,主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管理原则、工作流程以及罚则等,切实解决“合同多头管理,实际无人管理”的问题;同时,有必要在管理办法中明确本单位一些重要合同管理措施,比如重大合同的标准、签约权限及程序等;其次,要根据合同管理的各环节,制定操作性强且切合企业管理实际的管理细则,如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合同履约监控管理办法、合同印章管理办法、合同代表授权管理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合同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管理办法、合同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定上述细则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注意与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各个细则之间的衔接对应;二是程序要具有可操作性,既要满足防范风险的需要,又要尽量简洁明快;还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和现场项目管理需要,制定有关操作指引和指导意见,比如制定调价索赔操作指引,制定加强合同档案资料保管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指引、意见和上述管理办法、细则,共同组成了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另外,为了让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有比较直观的了解,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上述管理办法、细则指引、意见等,制定流程图,使工作程序更加直观、清晰,便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2树立合同观念,增强合同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造价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处处以法律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合理规避、转移风险
一般来说,施工过程都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都会不可避免的遇到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必将引起合同变更。出现了合同变更事由,施工企业要及时与监理、甲方进行变更确认,以便获得相应补偿和赔偿。同时,还应通过参加工程保险等社会保险方式把一部分风险合理转嫁出去。再则,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材料价差调整方式和依据、付款方式、合同纠纷的调解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4.4会签评审合同文本
作为合同管理部门,会签评审合同的重点主要放在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其他方面由合同承办部门、相关业务部门起草、会签评审把关。一是制定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评审合同的职责、合同会签评审流程,以及合同评审意见的反馈等。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因此合同评审有必要实行多级会签评审制度,如某项目部要签订合同,首先由该项目部相关部门对该合同进行评审,然后提交项目部的上级管理单位各部门进行评审,通过多级把关,防范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二是认真评审每份合同。要重点审查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主体资格不当则影响合同效力;要防范合同条款挂一漏万,特别是注意防止漏违约责任,实践中许多项目部不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认为合同双方关系很好,不会产生纠纷,一旦发生争议不利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避免合同文字不严谨、用词不准确,从而产生歧义,不能完全体现双方的真实意志;要关注支付条款,建设工程工期长、金额大,如果付款条件不明确或不严苛,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就很大,甚至不得不垫资施工,因此必须审核付款条件、比例;另外,要关注主合同、从合同关系,原协议和补充协议关系等。合同评审后,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应当督促评审意见的落实,基层项目应当对上级单位评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反馈,从而保证合同会签评审制度的闭合性。需要强调的是,合同评审切忌流于形式,实践中不少企业的合同评审都存在滞签、倒签现象,甚至会签评审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这些都要通过有关罚则给予坚决处理,从而保证管理制度得到严肃执行。
代建工程建设期的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和代建合同,并结合自身建设管理经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有章可依。首先由代建单位将制定的工程分标方案及招标计划、招标方式等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建单位按批准的招标计划进行各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各项目的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流程如下:①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②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③报建设单位批准;④按建设单位的意见确定招标文件;⑤由招标发售标书、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⑥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将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人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发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的流程如下:①经招标确定承包人;②代建单位、承包人协商起草合同草稿;③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项目责任人签字审查;④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转送相关部门、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次会签和审定;⑤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定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报建设单位审批;⑥建设单位审批后,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批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并将修改后的意见反馈给承包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⑦由建设单位授权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承包人法人签订合同,加盖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2实施合同的动态管理和变更管理
工程的结算主要实施量价分离的管理模式,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上报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代建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量审核,再由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价格审核。由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审定金额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并付款。在项目进行中,对于每一个项目的结算情况与合同进行实时对比,对项目的结算情况实施进行监控,当某项结算金额与工程的进展速度相比异常时,马上原因分析,及时控制,确保将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之内。对于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变更问题,需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并对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及时进行审核,以避免日后纠纷。变更流程如下:
(1)对于不涉及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或增加较少预算费用(5万元以下)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等差错更正、原材料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澄清问题等,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四方(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商定变更方案,并办理工程变更现场办公记录(以记录工程量为主)和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以记录技术变更为主),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涉及到费用变更的,由变更单位随后将变更单价及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审核后交由代建单位合同部门审核后列入进度报表中结算。
(2)对于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变更的项目,预算费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并经代建单位组织审查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如设计单位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有不同意见(不同意变更或提出不同变更方案),可提出书面说明报至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研究确定最终方案。并将经过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审核的变更单价等审核变更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3)对于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等变更项目,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相关方案和费用,经代建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或专家讨论研究通过,并经上级部门同意或设计审查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
3及时正确处理各项索赔事宜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招标时承诺的时间交付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或者由于招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承包人招标人需采购的设备,或者由于水文气象条件改变、设计变更、地质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按原有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增加或减少了资源投入,都将造成索赔的发生,因此,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所能提供的各项条件进行慎重考虑,执行过程中确保所承诺条件按时提供,并严格控制变更。若有索赔事件发生,要及时处理,做好现场的签证审核工作,及时界定清楚原因,按照合同原则,分清责任,合理补偿。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参建单位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高速公路发展也与日俱增,其建设管理过程受到了广泛重视,高速公路建设因涉及多方参与,因此,完善的合同管理对于实现项目全方位把控有着重要意义,能够保障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但就目前而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所以,加强合同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1、高速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1.1、动员预付款。动员预付款作为一种没有利息的贷款,是物业主应该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费用。国际标准规定的动员预付款的开工费用范围是合同费用的0~20%之间。但是在我国,受相关条件的限制,个别省份动员预付款的款项采用合同价值的10%。监理人员要对承包人已经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在确认无误后,再结合银行的担保协议向物业主提供合同金额的证明。物业主对其内容经过确认之后需要支付预付款的70%,等招标文件裁明了施工所需的入场设备之后物业主就应该付清余款。1.2、变更费用。合同在签订之后会因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而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种,根据条件不同,费用变更的支付方式也就会有所不同。费用变更的款项受个人意见影响,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如果双方为费用变更而僵持不下,受费用变更相关规定,就需要暂停对费用的支付。因此,很多工程在费用变更时会延长审查时间,并且制定了严格的费用变更制度。
2、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
2.1、把握好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权限。合同管理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以及业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方式来规范各参建单位的行为。所以,对施工合同进行管控,能够有效强化高速公路建设。而对于高速公路建设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在开工时业主需要支付承包方合同金额的10%作为动员预付款。(2)因高速公路建设的特殊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影响建设的不可控因素,导致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调整,因此,原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就需要做相应的调整。比如,受市场经济变动影响,材料价格产生波动,因此,就需要对合同中所涉及的材料费用做相应的变更。如果要在保证管理效果的前提下解决合同费用变更的问题,就必须暂时停止费用支付,在通过分析审批之后再进行支付费用,从而确保费用变更的合理有效。2.2、在合同签订时需要确保各项程序要求落到实处。要想保障合同管理中的每一部分内容都能够很好的得以实现,就需要从根本入手,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合同内容,确定其真实有效。因合同中所涉及的项目比较广泛,就需要对合同的构架、范围以及界限进行周密的检查分析。(2)签订合同后,为了保障合同能够正常履行,就需要项目经理执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以此来保障合同的合法权益。2.3、在管理过程中应当对于一些细节部分加强注意。合同管理中,需要对每一部分的细节做到认真对待。(1)项目中标后,承包人应该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如遇需要更换施工人员的情况,应取得业主与监理部门的同意。(2)项目经理需要实时掌控整个项目的进度以及项目质量情况,对项目中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制止或者予以解决,同时,项目工程师需要驻场监管整个项目的实施。
3、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体制欠缺,不同部门的合同管理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在具体施工中,执法力度不够,项目各参建方对合同执行不到位,存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同时,监理单位针对此情况也没能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从而出现应工程原料等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3.2、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管理难度。合同对项目各参建方的利益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但是,很多施工单位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甚至于有的企业为了牟取私利,不按正常规定流程签订施工合同,从而导致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难以顺利开展。3.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有些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为了应付项目部门的检查,出于各种原因,他们便依据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同时还会在私下签订一份符合双方利益需求的“阴合同”,这两份合同在内容上严重不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为后期合同执行埋下了隐患,对工程目标的实现造成严重影响,从而使得建设单位蒙受巨大损失。3.4、合同模式单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模式单一化的现象不利于项目建设的发展,对于合同本身来说,单一化使得合同内容缺乏全面性,仅仅能满足一般公路工程的需求。一旦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出现多元化发展势态,就会导致合同签订无章可循,这样一来,很容易使承包人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纠纷。
4、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4.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与执行。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当下,要想更好地体现出项目合同管理的价值,就要完善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使得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工作有据可依,以此来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还需要对项目各参建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使得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能够依附于法律的轨道而有效开展。4.2、科学分析合同的特点特征。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分析合同的特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环节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但因合同涉及范围广、条款多以及合同量大的特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涉及到多个部门,这就需要对各个部门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同时,合同的顺利执行还需要其他辅助合同的支持,从而来协调施工的进度。尤其是采购合同,其中的工料环节,因涉及到业主、承包人、供应单位以及运输方等多方关系,这就需要在执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开展跟踪管理,严格把控施工过程,从而保障工程质量。4.3、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在执行合同管理工作中,应该依据行业内合同管理的效益、特点,以及高速公路管理的特点,再结合项目管理的方式、工程项目类型以及施工方的需求,不断完善合同的示范文本。对合同示范文本要求要做到内容全面且格式规范,明确工作职责以及操作流程,推动合同示范文本广泛使用,从而提高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4.4、制定相关档案管理办法。在项目建设开始时,相关建设单位就应该依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来制定符合该项目要求的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各参建方档案的内容及质量,同时要对各单位所负责的档案收集、整理、编制、装订以及保管等工作的内容加以明确,从而对档案的分类整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以此来满足工程交工与竣工验收的需求。 4.5、加强资料检查与监督力度。项目建设方不仅要制定出关于该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同时还需要对设计方、监理方以及施工方等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从而确保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积极主动了解整个项目情况,对于项目的具体环节以及隐蔽工程做到有效把控,并且在相关监理人员和工程人员的协助下对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的资料进行同步指导,一旦发现项目材料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应该及时修正。将档案从收集到归档的整个过程作为对项目的考核,对每个阶段的工程开展做到档案资料的严格把控,遵循“奖先罚后”的原则,从而强化各参建单位对档案资料的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在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顺利开展的核心依据,合同管理的有效开展能够合理控制造价、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可靠。此外,合同执行双方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确保合同内容公平有效,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要求,从而使得合同发挥其真正价值。
作者:符俊凡 单位: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参考文献:
[1]程雨.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7,(18):214.
[2]温妮娜.刍议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变更与工程索赔管理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6,(09):309.
【摘 要】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行为,做好合同的备案管理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合同备案管理虽然也取得一些成效,但合同备案管理的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加强合同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要求合同管理必将应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建筑市场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 the record
Tian Li-zhen
(Ningxia Yinchuan Construction Industry Management Office Yinchuan Ningxia 750001)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a complex system, we must have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sign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tract to do the record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resent management contract for the record although some success, However, the management of deep-level record contract has not fundamentally solve the problem.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contract records is a market economy. Construction to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market mechanism, requiring application of contract management, legal and economic instruments will regulat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standardizing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Key words】Construction;Contract records management;Construction market
1. 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行政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有效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解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说,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就是保证施工合同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2. 施工合同备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2.1 法律意识薄弱,对履行合同备案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后,不主动办理合同备案的比例数量比较大,回避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合同条款填写不认真,内容不准确详尽,不完备,语言表达不严谨,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2.2 建筑市场不规范管理,造成实施合同不合理。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隐患。
2.3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制度不建全。企业只顾到市场承揽业务,却不注重合同签订的是或草率签订,结果在遇上纠纷时没有协商调解的依据,虽然对合同签订重视但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而仅仅把它看做是一个过程,有一些单位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还有企业缺乏一套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革、中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管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2.4 采用的合同文本不规范。还有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5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
2.6 在工程建设中合同履约阶段,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而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2.7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只是把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直接由一般的办公人员办理。合同管理人才的匮乏,极大地制约着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的提高。
2.8 忽视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三角债现象存在。在工程发包时有些部门重视对“承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而忽视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尤其对工程支付能力的审查不够,导致施工许可手续已经办完,工程款仍无着落,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些施工单位为急于承包而不惜贷款垫资,致使工程旧帐未了,又添新帐,三角债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工程质量难得到保证。
2.9 合同管理部门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监管不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经济合同,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很大,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加大监管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出台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但对备案后的合同跟踪监管及项目施工过程的变更、结算等问题未明确规定,无法真正起到监管的作用。
2.10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的是承包商。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对策和思路
在当前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出现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得更加规范和卓有成效。我认为当前应侧重考虑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3.1 要健全法制体系促进施工过程系统化保障。对一项工程说,工程造价在合理确定之前是合同价款,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承发包双方根据各自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并极大限度地应用这些信息确定合同价款,并通过价款确定的方式、调整的方法等一系列约束性条款最终形成结算价款,施工全过程管理不仅要有法律、标准规范的保障,还应有相应的利益制约机制。施工合同作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需要平衡信息不对称关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权益制约机制。
合同法等法律体系在工程中的具体体现,是承发包双方必须遵守的准则,谁触犯谁就受罚。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是形成施工合同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下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了承发包方行为或不行为的后果,缺乏其行为或不行为的利益制约机制。施工合同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也需要良好的信用机制,将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系统化保障,组织全员、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对用户全面保证质量、成本和工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在最终形成的“法制、标准规范、利益”三方制约的保障体系中,施工合同必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2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3.3 规范合同备案管理,抓好合同鉴证,健全合同管理的约束机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经济合同,对经济秩序影响很大,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施工合同备案,对合同备案进行鉴证,加强合同履约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建立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单位进行纠正和查处,查明承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以及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把关,使合同具有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对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款要予以更正,严重者建议退回重新签订。2009年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施工合同备案,共完成981个单项工程,合同备案率达到施工许可证发放的100%,通过监管,提高了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4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首先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因为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其次,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为了使合同顺利履行,施工合同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5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3.6 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应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熟悉合同条款,增加对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对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岗位管理,结合施工合同管理的实际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全区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内在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步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不能出具岗位资格证书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备案鉴证。
3.7 综合协调,加大对发包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力度。进行工程建设,不论是先建设后付款,还是边建设边付款,或先付款后建设,都应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和方法,按时拨付工程价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计划的顺利进行。为严肃、全面的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防止工程款的拖欠和违约合同的出现,加大对发包主体资格的审查,是当前规范建设市场的一项紧迫任务。建设各职能部门业务要互相通气,程序相互制约。如:工程发包时应审查建设资金是否真正落实,是否提供了履约担保或履约保涵,施工合同备案应查验发包方是否执行了合理的工程造价政策及招标手续,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应查验施工合同是否备案。只有坚持协同作战,管理才有力度,效果才能明显,建筑市场才能规范。
3.8 抓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及合同履行,追踪合同条款落实。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筑市场。建设项目承发包处于自身利益考虑,造成施工合同的发包单位与中标单位不一致,承包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对这种主体不明确的合同不予备案,对低于成本价的合同不予备案,不符合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合同不予备案。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建设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合同履约管理尤为重要,否则合同只会成为一纸空文。要做好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参加建筑市场深入施工现场,追踪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加大施工合同的监管力度,并对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出意见。
3.9 进行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规范合同文本格式。施工合同备案系告知性备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合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条款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全或不明确的,合同格式未采用标准示范文本,不予备案,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监管,有助于仲裁机构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承包方式和合同形式,同时制定适应不同承包方式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均衡各方的利益和风险,适应市场环境,养成以合同为依据履行义务、权利,以法律途径来对不合理要求的习惯。
3.10 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需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施工合同备案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的唯一性和合法性,当政府进行工程监管或出现合同纠纷时,以此作为判定的依据.由于施工合同备案制度管辖范围的非合理性扩大,造成建设单位为了顺利备案而分别签订内容相距甚远的“黑”、“白”合同,导致在许多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备案仅仅是为了取得施工许可证而进行的手续。这使得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偏离了设立的初衷,由此形成的“黑白合同”又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直接原因之一。同时“黑白合同”也大大增加了司法审判的难度。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施工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因此,对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需要通过法律形式进行规范是社会各界对立法的期盼。
3.11 要明确合同备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对于经常性工作,必须明确与之响应的工作流程,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人员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4. 结语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工程建设日益走向市场,不仅出现了工程单位跨地区、跨行业、跨系统竞争承揽工程。通过实践和总结,逐步意识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合同是项目双方之间关系存在的书面依据,是双方争执判定的法律依据。整个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的签订管理和履行管理,只有完善合同管理及合同备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加快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合同管理行为,对推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 利益 风险
近年来,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翟镇煤矿坚持从依法管理合同,规范企业行为入手,积极探索加强合同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突出预防为主,注重行为规范,逐步形成了"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审查、审批,各负其责"的合同管理体系,维护了企业利益,推动了企业健康发展。矿井先后获得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确保合同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机构建设。成立矿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书记任组长, 总会计师、矿长助理(分管法律)任副组长,涉及合同业务的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合同的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是一种法律行为,规范其行为是企业参与竞争,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尤为重要。为此,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管理工作中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以及有关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则,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约束机制。抓好合同管理,必须齐抓共管,建立良好的合同监督管理约束机制。一是实施合同审查监督,所有签订合同的项目,法律事务办公室、纪委、经营管理部、财务部,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监督。二是实施招投标监督,凡招投标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三是实施效能监察管理,每年列出计划,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其中合同的签订、履行被列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对合同的合法、有效运行起到监督作用。四是实施合同验收付款监督,凡合同项目完成后付款前,必须由法律事务办公室、工程环保部、纪委等相关人员现场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合格,并各自在合同验收付款通知单上签署明确意见后,财务方能付款。五是实施全方位监督,通过开展不定期的合同自查和矿组织的合同管理检查等形式,实施监督管理。
二、严格程序,促进合同规范运行
--规范合同审批程序管理。为落实合同审查、审批责任,实行分级归口办理,分级审查、审批制度,不论是报集团公司审查审批的合同,还是矿自己审查审批的合同,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均按照规定的审查审批程序办理,即每份合同都应附上合同会签审查表,由业务主管部门、纪委、法律事务办公室逐一提出审查意见并整改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方能正式签订合同。没有按程序进行审查、审批的合同,法律事务办公室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规范合同签订行为管理。严禁工程先开工,其他交易行为先履行,而后补办合同的行为,确因生产、安全急需和抢险救灾,需要先开工或先履行后补办合同审查审批手续的,必须事先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向矿法律事务办公室报告,否则,不予审查补办合同。
--规范合同经办权限管理。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经办合同的授权范围,凡违规越权经办合同的,法律事务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
三、把住关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严把合同签约关。一是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资信、资金状况、履约能力等方面全面了解和审查,对主体资格不合法,资质资信、资金状况、履约能力差,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出现较大问题的,终止与其签订合同。二是推行招投标办法。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严格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三是加大重大合同审查力度。对这类合同,高度重视,除自身进行严格审查外,还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矿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更加规范、完善。四是对金额较大的项目,采用示范合同文本,避免因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出现失误。
--严把合同协议关。凡是涉及安全的工程建设、设备改造、安装等合同,合同经办部门都必须制定该项工程的安全协议,并经生产技术部、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送交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查,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严把合同结算关。一是注意合同履行结算中基础资料的收集、分析、归档。不仅收集好合同文本,还要及时收集合同履行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如合同变更书、附件、传真件等。二是加强合同履行结算中的验收和付款管理。没有书面合同、未经相关部门及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查的合同,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合同验收付款通知单"手续的,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四、狠抓基础,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买卖合同
二、供用合同
三、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租赁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七、承揽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为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作用,促进××热电公司“节约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损失,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4月份立项开展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
晋能集团总法律顾问于2014年3月配备到位。在企业法制实践中,集团总法律顾问按照省国资委“依法治企”要求推动企业法制工作,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高度重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制度化建设,建立了一套比较科学、规范、适合企业实际经营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了集团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法律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落实。
制定下发《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规范了合同审查、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等事项的管理程序;严把合同关,使法律审核成为经营管理的必经环节,对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决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企业依法经营决策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实现对集团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100℅;积极推进集团法律事务部主动承担集团诉讼工作,为集团节省费用,挽回财产损失,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企业诉讼风险;直接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改制、资产处理、战略规划等重大决策过程,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其依法合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能力。经过努力,2014年集团公司在全省企业中唯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关键词:和谐工程管理
一、基本思路
工程项目管理既是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规范项目管理行为,落实考核和评价项目管理成果的机制;坚持创新,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改进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管理组织
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其承担职责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建立应遵循的原则有:组织结构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组织成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组织应确定各相关项目管理组织的职责、权利和应承担的风险,组织管理层应按项目管理目标对项目进行协调和综合管理。组织管理层的项目管理活动应符合: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管理,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对项目管理层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服务。
项目组织应树立项目团队意识,应满足的要求有:围绕项目目标而形成和谐一致、高效运行的项目团队;建立协同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各方共享的信息工作平台,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和有效地传递;应有明确的目标、合理的运行程序和完善的工作制度;应注重管理绩效,有效发挥个体成员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成员集体的协作成果;公司领导应对项目团队建设负责,培育团队精神,定期评估团队运作绩效,有效发挥和调动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在实践中,建设单位由副总经理牵头分管工程施工组织和工程质量监控,由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现场建设管理工作。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管理,组织并落实工程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方案、测量与计量等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分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并落实工程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控制和改进、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分解管理。
三、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狠抓“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四项管理,实行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
(一)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卓有成效地推进工程建设进程。一是健全完善项目法人治理结构,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二是加强管理,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处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职工工作岗位责任制的目标管理体系;三是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四是加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管理,实行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进度达到计划目标,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施工安全;五是争优创先,开展文明工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二)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单位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掀起安全文明施工。
加强对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检查、支持、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报批制度、安全检查(检测)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系;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民爆物品管理,爆破取料管理,道路交通及车辆运输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区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大检查,狠抓防范,严查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未然,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设资金管理
建设单位应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加大力度通过银行贷款、地方自筹、招商引资等多项渠道,千方百计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需要,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建设资金保障。
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严控工程投资。一是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目标,拼抢进度、确保质量、狠抓安全,降低投资风险;二是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职责,控制工程造价;三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价采购,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四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结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控制工程投资;五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约机制、运行制约机制、行为制约机制等三项长效机制,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六是对于比较复杂的工程,应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跟踪管理,必要邀请政府审计部门介入。
(四)严格遵守招投标制度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标申请报批程序、指定媒介招标公告程序、投标资格预审程序,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招标、评标,优选择定的施工、监理队伍,确保其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职责。
(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
监理公司因承担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任务,应设置工程监理项目部,按需要现场派驻结构、装饰、绿化、计量、造价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国家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职能,及时下达《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单项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及监理指令等方式实施工程监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强化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积极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作用。
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工程监理站,实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监理站应实行总监负责的管理制度,监理站人员组织机构采取相应的管理形式,监理地质、测量、计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监理组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六)切实加强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并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实施职责与岗位分离的内控制度。合同采购方案的拟定、履行与审批分离;合同洽谈的主持与合同审查、审签分离;工程计量、结算与申报、复核、审核、审查、审批分离;工程结算与财务支付分离。所有合同的订立和结算均按照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复核、建设单位业务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查、集体洽谈审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签的层层签证把关程序规范运作。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制度,对合同类型、主要内容、内部审签程序、结算依据、价款调整、结算程序、资金支付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明确界定,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全面合同管理,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做好合同基础管理
完整、严谨的合同条款是履约的基础工作,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参照相关行业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过程中,应抽调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则,参考相关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完成招标文件。招标工作结束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中对相关问题的澄清和答疑,合同条款参照相关行业标准示范文本拟定。对工程建设安全、进度、质量、造价、计量与结算等重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实践证明,一份内容全面、条款清晰、界定明确的合同文本,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将合同履约纠纷减少至最低限度。
3、强化合同履行管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合同相对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发生纠纷。建设单位在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责任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合同相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七)加强工程进度管理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组织方案实行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实施旬、月施工计划管理,按月下达施工进度计划,认真执行每周现场例会制度、每月工程例会制度,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计划目标的完成。
(八)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质量管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由一名副总经理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设立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配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各施工单位均建立、健全项目经理为首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成本控制;
一 建筑行业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施工过程中变更多的现象,造成此问题出现的原因也很多,首先是设计单位设计工期紧,对细部考虑不够周全,建施、结施图纸不对应,甚至个别图纸还存在“打架”现象,另外施工单位由于投标报价时间较短,图纸答疑时针对图纸问题发现不全,造成施工中边变更、边施工的现状。因此,做好二次经营策划及分部分项施工前策划就显得尤为重要。做好二次经营策划及分部分项施工前策划,并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随时查找工程量及清单漏项,针对由建设单位承担风险的子项及时同建设单位协调,针对查找出的清单工程量小于实际施工工程量,或部分做法清单描述与实际有差异,如按照清单施工,工程质量则无法保证等问题,及时同建设、监理或设计单位沟通,办理签证或进行图纸变更,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减少成本,增加项目收入。千万不能盲目施工,不进行收支对比,造成入不敷出的现象出现。
二 做好成本控制的几项措施
2.1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文本,避免法律损失。
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造成自己蒙受损失时应有的索赔条款不能成立,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必须细致周密地订立严谨的合同条款。由于承包合同价是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支出,并将实际支出值与控制目标值进行比较,随后作出分析及预测,对各种干扰因素加强控制,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实际情况,对成本控制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始终处于最佳状态并切合实际。建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签订各种的合同和协议,要落实专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招议标过程管理制度,在确保施工进度及质量的情况下,控制项目支出。按公司限定的招议标价格区间及合格供方名录内自主选择最优供方。在合同签订时,按公司范本签订,及时完成合同审批手续,尤其是主体劳务合同,对施工内容及计算规则等细节描述全面、具体,避免漏洞,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适的增加、修改等,同时加强执行合同的监管力度。防止重复用工、返工损失造成的人工费超支,严格控制其它非生产性用工。
2.2 材料成本的控制
在建设项目施工中,材料成本一般占工程成本的50%以上,是影响利润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控制材料采购成本也是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以消耗定额为计算依据,实行“量价分离”,施工前,将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精确计算后实行限额领料。对于超量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查明原因后才能另补领料单补领。若属劳务超约定损耗,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对超出部分进行扣减。同时加强材料的计划管理,减少材料的库存成本及运输成本。对于材料数量不足、质量差等情况,要进行索赔;坚持余料回收,改进施工技术,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减少仓储及摊基损耗。
2.3工期成本的控制
由于内外部环境条件及合同条件的制约,保证合同工期和降低工程成本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工期成本”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之一,保证工期,往往会引起项目成本的变化,目前项目普遍存在为盲目敢工期、要速度。造成工程成本额外增加。在建设项目中,要缩短工期必然增加工程直接费,因为要缩短工期,则要重新组织施工,加大劳动强度,加班加点,必然降低人工效率。无故拖延工期,将增加人工费及机械租赁费用的开支,也会引起直接费用的增加,同时还增加了管理人员费用的开支。因此,从工期成本控制上要效益。如何处理工期与成本的关系,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工作,对施工企业来说,工期并非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过对工期的合理调整来寻求最佳工期点成本,把工期成本控制在最低点。工期成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项目部为了保证工期而采取的措施费用;一方面是因为工期拖延而导致的业主索赔成本,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施工环境及自然条件引起的,也可能是内部因素所造成,如停工、窝工、返工等所引起的工期损失。一般来说,工期越短,工期措施成本越小;但当工期短至一定限度时,工期措施成本则会急剧上升。而工期损失则不然,因自然条件引起的工期损失,其损失额度相应较小,通常情况下不予赔偿或赔偿额度较小,该部分工期损失可不予考虑。因施工项目内部因素造成的工期损失,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积累会逐渐减少。综合工期成本的各种因素,就会找到一个工期成本为最低的理想点。这一点也就是工期最短并且成本最低的最优点。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工期成本的两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即工期措施成本和工期损失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确保工期达到合同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期成本,切不可为了提高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盲目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增大项目成本,导致项目亏损。
结 语 总之,工程成本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而通过全过程成本控制,能够更有效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管理。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成本管理办法,要根据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如项目质量成本管理办法、工期成本管理办法、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材料使用控制办法等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应责任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支出,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加以控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利润目标的实现,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周天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