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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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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

第1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XX县交通运输局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2月11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交通运输扫黑除恶专项运动员部署会议”,即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将会议精神及本单位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XX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政法委组织的“扫黑除恶”宣传一条街活动中,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泌阳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1000余份,在车站和公交车设置LED宣传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全县交通运输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县交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局直各单位每周五上午12点前对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操纵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第2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向洁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阳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国华及朱、杨春华为组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于4月2日和6月28日分别召开南庄坪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市审计局督导南庄坪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对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明确重点打击目标。同时,还利用宣传手册、街道横幅、广播电视、微信、 QQ等多种方式,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二)加强排查,突出管理。对单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排查,严格执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度,查出问题的,积极整改,追究责任。同时,对村户、街道、进行全面摸排,采取专业巡逻和义务巡逻的方式,对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认真听取街道办主任和村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每个月进行一次摸排情况汇报,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必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的参加积极性不强,农村的知晓率不高;

二是排查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社会乱象仍然存在。

第3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院坚强领导下,我院持续深化“一一四四”总体思路,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优势,强攻弱项,补齐短板,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现将部分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基本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动员,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条幅4幅,设立举报箱一个,机关LED大屏幕滚动宣传“扫黑除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快捕快诉为抓手,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能,绝不在检察环节上怠误战机,及时有力的惩治和震慑犯罪。今年截至目前,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XX件XX人,批准逮捕XX件XX人,确保“扫黑除恶”活动落到实处,打到痛处,有效的震慑了相关黑恶势力犯罪。同时,以广泛宣传为支点,积极扩大“扫黑除恶”社会效应,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材料XX余份,宣传手提袋XX多个。

(二)、存在的问题

首先,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政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通报平台还未完全运行,因此了解案件,掌握案情较为被动。其次,目前案件线索渠道单一,虽然设置了扫黑除恶专用举报箱,开通了专用信箱,但是效果甚微。渠道的单一导致我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上较为被动,这也导致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再次,目前在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方面还没有彻底运行,导致在扫黑除恶的适用标准上存在一定偏差。相应协作机制的不完备导致公检法的打击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打通夯实协作机制,高举法律监督利剑,形成打击合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广辟线索来源,深入乡村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发现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对承办案件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力争从案中发现线索。三是通过与公安、法院等其他执法单位的联动,积极有效发现处理各行各业涉黑涉恶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司法体制改革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XX个,在职XX人,其中入额检察官XX人,助理检察官XX人,书记员XX人,司法行政人员XX人,法警XX人,工人XX人;有事业编制XX个,实有XX人;另有地方行政人员XX人。按照省市院的指示精神,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围绕保障检察职权的合理配置与有效运行展开,基本思路是在大部制的模式下实现检察工作的扁平化管理,通过减少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一种紧凑、干练的扁平化组织结构。我院制定了《XX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统一实行大部制管理,共设置8个职能部门,即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案件管理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司改责任制落实情况

1、员额比例、岗位确定科学合理。按照上级院要求,我院2016、2017两年分别入额检察官XX名、XX名,2017年年底转隶监察委XX名,现实有检察官XX名,人员构成符合我省司法改革相关规定。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非业务部门人员按照规定已经转岗到业务部门,实行定岗定责。

2、入额遴选不存在“论资排队”“迁就照顾”的情况。我院严格按照入额检察官遴选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科学量化、民主测评等方式逐项打分,排出名次,最后确定拟入额人选,报上级院审批确定。

3、员额检察官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全部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均已进入办案角色。并按照规定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等检察官的办案量,每年对其办案情况进行考核,均已达标。我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试行)》和《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试行)》。根据规定替换了原有的签发法律文书的方式,员额检察官均按照以上两个新的规定签发法律文书。通过明晰检察官职责权限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同时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

4、建立了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基础的绩效制度。我院根据省、市院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XX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XX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和《XX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建立考核档案,逐步进行科学化管理。

5、我院建立了新型管理机制,对所有员额检察官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遇到复杂疑难案件我们组建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检委会制度办理案件。案件管理检察部每年组织精英骨干对各部门所办案件进行评查,并实行办案通报制度,督促案件质量的提升。

6、我院已经完成所有员额检察官的等级套改,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等级按期晋升。

7、认真落实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办法。我院应经完成员额检察官的工资套改,工资发放得到落实。绩效考核奖金也按照规定发放到位。

8、我院建立了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制度,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截至目前,我院没有此类事情发生。

三、“一问责八清理”整改情况

根据市院督查、各县区院交叉督查、我院自查,年初共查找整理出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工作规范、理论学习、人员清退等七个方面共XX个问题。经过认真整改,现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工作规范四个方面已整改到位。工作纪律、理论学习已建立各项制度,整改初见成效,但需要长期不懈。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一一四四”总体思路,继续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4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强势推进。

1、健全机构。在省、州和长白山森工集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专项斗争工作组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按照局领导分管战线,落实了工作责任区。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下设综合工作组、案件督办组、法律政策组、执纪问责组和宣传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由政法委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2、认真落实。林业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局属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在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职工大会上详细讲解扫黑除恶知识,将省、州、长白山森工集团的指示精神和林业局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部贯彻传达到职工群众中去,同时认真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使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敏感性,坚定了打赢这场专项斗争的信心。

二、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1、高度重视。局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2018年5月份以来,我们召开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会议2次,组织局级专题学习6次,召开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3次,召开局党委常委专题会议3次。要求全局上下做到以下三点:宣传工作要做到铺天盖地,职工群众要100%知晓,覆盖率要达到100%,党政工要齐抓共管,切实巩固专项斗争成果;要以扫黑除恶为契机,将破坏、蚕食林地情况调查清楚,要依法依规保护好森林资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好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各个林场紧紧围绕上述要求,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督导人员与基层单位的15名代表分别进行了入场谈话,搜集案件线索。

2、大力宣传。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林业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林场广播、宣传专栏、白河林业、微信等宣传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机关办公楼、美人松宾馆、民心家园、各基层单位制作大型宣传标语56幅,宣传板块80幅,灯杆旗150幅、宣传横幅200条、宣传栏30块。在全局范围内发放传单5000余条、《致全局广大职工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封信》3000封,应知应会手册300本。制作了1500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海报,在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制作了专题幻灯片连续滚动播放,并在林业局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进行广泛转发宣传。在省、州宣传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5篇,在《白河林业》发表专项斗争工作稿件9篇,在白河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发表报道13篇。同时设置了举报箱17个和公开举报电话1部,使宣传工作真正做到了声势浩大、铺天盖地。在两次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上,林业局认真传达落实省林草局和长白山森工集团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提高全局广大职工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识,在全局范围内再次开展大规模专项斗争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整改问题。

1、直面问题。局专项斗争督导组先后两次对15个基层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发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视不够,影响了职工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识。二是宣传力度不够,重点地段、标致性建筑和区域宣传标语不够醒目。三是线索排查方法单一,只注重报表,入户调查不到位,存在死角。

2、全面整改。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局扫黑领导小组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局机关办公楼、美人松宾馆、民心家园等重点部位增设宣传标语80幅、横幅130条、灯杆旗60套,各基层单位组织宣传队入户1300户,发放宣传单1300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二是全面提高基层的重视程度,在局场两级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的问题,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并对中央第13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部署安排下一步的工作。尤其是在基层单位的专项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对照问题,全面认真查摆不足,并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兑现承诺。局扫黑办为此还专门举办了全局专项斗争培训班,聘请法院、公安局相关人员讲课,提高了全局基层领导干部的认识;三是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入户调查,对全局职工群众和外来人员的3500户居民发放入户调查表3500份,入户率达100%,无一漏户。

第5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工作汇报,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现将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16500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车站、幸福饭店乱点乱象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形成集团,参与人员结构复杂,甚至有宗教寺庙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打击难度增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6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一、基本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9家、融资担保公司12家、区域性股权市场0家、典当行16家、融资租赁公司0家、商业保理公司1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0家、投资公司147家、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0家、社会众筹机构1家、地方各类交易场所0家。11类机构共计185家。

二、检查内容

企业相关证照、资本状况、经营情况、企业资金情况、企业治理和内控情况、报表报送情况、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情况、涉黑涉恶情况、相关合同和凭证情况、股东身份信息情况。

三、发现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

全市共9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有8家2018年未开展业务。个别小贷公司存在不良资产占资本金比例高于80%、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借款人的借款余额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5%、向股东放贷、股权转让无批复、法人更换无报备无批复、制度不健全、股东涉嫌违法被拘、为股东关联方发放贷款、股东被列为失信人员等问题。

(二)融资担保公司

个别融资担保公司存在营业执照住所与经营许可证地址不一致2017年年审需整改问题至今未整改、发放贷款、2017年需整改问题至今未整改等问题。

(三)典当行

个别典当行存在经营地址与营业地址不一致、单笔不动产典当金额超过注册资本10%、存在当票利率与合同利率不一致的情况、人员已联系不上等问题。

(四)商业保理公司

我市1家商业保理公司:深圳盛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存在经营范围内无资产交易、授权书仅授权总公司待推介,无分公司授权书(分公司为负责人,总公司未作授权)等问题。

(五)社会众筹机构1家

新疆弘毅迁善众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我办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虚假地址,目前正在联系该企业办理注销手续。

(六)投资公司

因投资公司数量过多,截至目前,我办抽查了14家企业,其中8家均未开展投资业务,2家已准备更换企业名称,4家未能联系到企业人员。

四、初审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州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全面检查的通知》(巴金办〔2019〕3号)文件检查标准,我办结合我市实际,经综合考虑,建议取消银兴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放贷资质;建议XX金杨农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信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阜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华夏通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日升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温商昌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众利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限期整改。

(二)融资担保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州2018年度融资担保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巴金办〔2019〕4号)文件年审标准,我办结合我市实际,经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新疆财众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海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家公司年审通过。

2、巴州万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巴州中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巴州汇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年审不通过。

3、巴州昌泰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巴州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疆冀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疆鸿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疆泰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疆鑫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千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通过。

(三)典当行

根据《关于加强全州小额贷款公司等“7+4”类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检查标准,我办结合我市实际,经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部分无业务企业注销典当许可证。

2、积极督促证照不一致企业尽快完成申报变更。

3、督促企业补全相关制度。

(四)投资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全州小额贷款公司等“7+4”类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检查标准,我办结合我市实际,经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无投资业务的相关企业尽快完成更名工作。

2、向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XX市经侦大队报送相关检查资料协助调查。

五、上级交办的扫黑除恶举报线索排查

上级交办扫黑除恶线索共10条,我办联合市公安局进行核查。

(一)核查情况

1、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XX分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未发现有放贷行为。但涉嫌超范围经营网络借贷中介服务。

2、中腾信信息咨询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未发现有放贷行为。但涉嫌超范围经营网络借贷中介服务。

3、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XX分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未发现有放贷行为。但涉嫌超范围经营网络借贷中介服务。

4、成都利信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未发现有放贷行为。但涉嫌超范围经营网络借贷中介服务。

5、XX合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未发现有放贷行为。但涉嫌超范围经营网络借贷中介服务。

6、中盛普惠(北京)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XX分公司:位于人民东路百川大厦5楼。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未发现有放贷行为。但涉嫌超范围经营网络借贷中介服务。

7、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XX分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但涉嫌从事放贷中介业务。

8、太平洋保险财产保险公司个人保证保险事业部,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不存在放贷行为;经营范围含信用保险一项,也不存在超范围经营。

9、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中心支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不存在放贷行为;经营范围含信用保险一项,也不存在超范围经营。

1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该公司无放贷资质,经营中不存在放贷行为;经营范围含信用保险一项,也不存在超范围经营。

(二)处理结果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腾信信息咨询公司等7家公司均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未在金融部门备案从事网络借贷中介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已由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责令限期内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取缔。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7+4”类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二)按照州金融办要求,督促融资担保公司对2018年年检初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

(三)对“7+4”类机构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尽快整改到位。

(四)制定我市“7+4”类机构监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以及“7+4”类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各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7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尊敬的*主席,各位委员,领导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县民营建筑企业发展、运营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现有民营建筑施工企业6家,分别为**县城关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县民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西堡镇永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亚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睿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县城关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法人为王焱,资质等级为三级,近三年生产总值分别为6000万元、8000万元、4000万元,年均收入近200万元;**县民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法人为张钰,资质等级为三级,近三年生产总值分别为1800万元、1200万元、700万元,年均收入近90万元;金昌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法人为曹绪庆,资质等级为二级,近三年生产总值分别为1600万元、1200万元、5700万元,年均收入近200万元;甘肃睿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法人为张生得,资质等级为二级,2017年生产总值分别为300万元,2018年、2019年无中标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民营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新开项目逐步减少。因房地产市场“退烧”,我县建设项目逐年减少,今年前三季度全县仅有新开工项目30项,较前几年有明显减少。

二是企业资质等级较低。我县6家民营施工企业中,除甘肃睿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房建二级资质外,其他4家均为房建三级资质,资质低、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差、管理模式落后导致民营施工企业可投标项目少、行业竞争力弱、企业成本高、获利点高,利润较差。

三是个别项目资金不足。因个别建设单位资金不足,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资金回笼较慢,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个别资金薄弱的民营建筑企业被拖垮。

三、推动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措施

针对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我认为

其要突破发展瓶颈,政府和企业本身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转型发展为突破点破题开局。民营建筑企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管理机制,尽快升级资质、增加项目。政府应引导民营建筑企业向公路、水利、装配式建筑等领域拓展,提高技术复杂与高端项目的竞争能力。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支持民营建筑企业组成战略产业联盟,发挥各自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优势,实现“抱团发展”。在申报市级文明工地、“镍都奖”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民营建筑企业指导服务,同等评审认定。

(二)以减轻负担为切入点纵深推进。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招投标监管单位在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严格落实简易计税规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依法就易发生争议的计税方式条款形成一致意见,不得单方面强行确定重复、违法的计税方式,确保建筑业纳税人各项营改增政策得到落实,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二是规范保证金收取、使用和返还制度。除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民营建筑企业收取其他保证金。施工企业可依法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函形式或现金

缴纳保证金,建设单位应当将保证金缴纳方式载入招标文件供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不得拒绝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投诉时效期满无投诉的情形下,依法向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没有发生或不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情形的,在接到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申请后,人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三是严格工程结算制度。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三)以营造环境为关键点持续发力。一要规范招投标行为。招标办要严格审查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得对民营建筑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对招标人存在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按时返还投标保证金、拒收商业保函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录建设单位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政府应支持民营建筑企业采用PPP模式进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依法实施“建营一体化”,不得违规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二要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修改完善建筑市场动态核查和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民营建筑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采用同一诚信评价标准,不得设置歧视、排斥

民营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防止任意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经营的建筑企业实行自我承诺免于检查,为诚信经营的企业提供信用支持。建立主动整改、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改机制,对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平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效果好,消除不良影响的,可向实施记录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不良行为信息公示。三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阻扰施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强揽渣土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法治氛围。

第8篇: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转发了《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6月16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县整改报告和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民法典为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坚、方言神曲》微视频,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用并报送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协助县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社保中心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县机要和保密局、档案局、交警大队、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制定下发《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个单位46项、第二批10个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对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决清单,及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审核《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协议3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定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等11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方式、步骤及时限要求,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了公布。开展行政复议调研,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份。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统计,并督促在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布2019年度数据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制定《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等4个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制度规范,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情形,并对全县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2日圆满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评审。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