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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劳动保护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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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劳动保护法

第1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动部、财政部文件,劳力字〔1992〕27号)等法规和文

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二、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也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使用童工情节恶劣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使用童工的有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和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罚款具体项目标准为:

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

1、《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一)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四)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出具假证明的。

3、《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一)对单位使用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二)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数次、长期使用或一次使用多名童工及数次出具假证明的,加重罚款三倍。

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

1、《劳动法》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

第2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同志们:

今天是调整后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内容十分重要。刚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民政局结合自身职能,就200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述职。xx同道代表领导小组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工作回顾和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夸大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同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看。党中心历来十分重视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同道指出:“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果断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景长环境。”“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题目。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题目得到明显好转”。在今年召开的湖北省青年工作会议上俞正声同道指出:“要大力维护下岗失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残疾青少年、辍学流浪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正当权益,努力为青少年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市委书记黄关春同道多次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分要齐抓共管,以关爱、帮扶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实际困难。这些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的关爱,体现了对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关注。

2006年,全市各地、各部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领导小组的同一部署,狠抓落实,预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势依然严重。在今年全省综治委全会上通报的全省地市州的群众安全感暗访调查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危机感普遍排在十个突出题目的第2至5位。xx市排在第2位。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市刑事案件作案职员中14—17岁未成年人分别占全部犯罪人数的23.4%、17.6%、22.6%;的未成年人分别占19.1%、14.5%、18.9%。07年上半年轻少年违法犯罪又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团伙(-范.文库天天更新的免费)化、智能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盲目性、模仿性、冲动性、偶发性的基础上,又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是闲散青少年等群体违法犯罪凸显。闲散青少年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54.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今年3月,发生在xx的系列胁迫在校学生卖***案,龙某等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为社会闲散青少年。二是14至17岁青少年犯罪状况日益突出。今年6月17日发生在xx县王店镇某中学致2名初中生被刺伤的校园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是年仅14岁的7年级学生。三是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城区进室盗窃、偷盗机动车等以侵财为目的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四是因非法网吧、等不良因素导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五是家庭题目和失学辍学题目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仍将呈高发态势,诱发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因此,我们必须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从构建和谐xx的高度,从控制和消除“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进手,加夸大查研究、协调配合、区域联动,进步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学校和社区是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和就业的重要场所,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的重要阵地。学校、社区的主管单位和有关部分要从领导、组织、机构、措施等方

要充分发挥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功能。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功能,引导青少年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青少年思想活跃、思维灵敏,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也最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和腐蚀。教育部分和学校要发挥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以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孝文化的宣传,帮助青少年进步辨别是非善恶妍媸的能力,树立为人处事的基本道德和明礼取信的基本准则。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司法机关的联系,进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全市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要达到100%,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四落实”。学校要配合司法部分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青少年主动学法、知法、遵法、用法。配合政法等部分加强青少年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阔别犯罪。联合公安等部分围绕治安防范、心理健康、习惯养成等主题,宣传自护知识,进步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对边沿学生的帮扶,避免其过早流进社会形成闲散职员。学校要指定教师对边沿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在学习、生活、心理上进行关爱。要进行耐心细致地教导,端正其品行,激发其学习热情,消除其自卑心理,促进他们迅速转化。

要严格落实规范中小学校开除、劝退学生的相关措施,对处分条件及审批程序做出严格规定,防止和减少辍学、失学人数的上升。避免未成年人过早踏进社会,对社会治安造成潜伏影响。四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同家长的联系,填补监管空缺和盲点。学校要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服刑职员未成年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关爱。要经常将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通报家长,并通过“家长学校”对子女的教育方式、方法给予指导。

充分发挥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功能。一是加强“四无”社区创建,不断优化青少年景长社区环境。往年,团市委联合公安、教育、民政、卫生等10家单位开展“四无”社区创建活动,全市第一批8个省级创建社区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还将有4个社区要纳进创建行列,希看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开展“百岗百区千千结维权行动”,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同社区、题目青少年结对,实现维权岗的预警和预防作用,落实关爱、帮扶措施。二是加强社区教育,进步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社区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的教育资源要向社区延伸,通过开放教育阵地,为社区学校提供师资等方式,服务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需求。三是加强社区青少年事务治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社区青少年治理档案。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治理。做到社区殊青少年群体的生活有人问,思想工作有人做,发生题目有人管,碰到困难有人帮。对残疾、下岗以及因父母服刑、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困服务,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社区综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矫治其不良行为。四是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满足青少年景长的基本需求。加强社区青少年教育培训。要联合劳动、教育、工商等部分开展职业培训、职业先容、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辍学、失学和学习有困难的青少年完成学业。

通过在学校和社区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履行职责,形成协力,进一步进步预

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参与性和广泛性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题目,预防和打击相结合,部分联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加强对涉及青少年案件的协调。公检法司部分要坚持联席会议和通报制度,在侦查、、审判、交付执行过程中加强合作,一方面加大对青少年正当权益的维护,另一方面积极拯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公安部分要加强对侵害青少年正当权益案件的侦查和打击力度。运用青少年维权岗做好对被处非监禁刑、刑释解教和有稍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加强禁毒工作力度,结合“6、26”国际禁毒日,通过培训班、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加强对重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切实构筑青少年反的社会防线。检察部分要贯彻“教育、感化、拯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宽严相济”原则,探索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办法,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协助做好对依法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少年法庭,抓好庭前、庭审、庭后教育,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审判工作。司法部分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监狱和劳教工作方针,进步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质量。

加强对青少年弱势群体救助。民政部分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加大困难青少年低保覆盖面。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治理,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分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机制。采用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关爱孤残儿童。

加强对青少年就学就业帮扶。教育部分要认真开展“春雨工程”。加强督促县市区、乡镇基层落实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关爱措施。督促“两免一补”政策落实,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共青团、妇联要深进实施“希看工程”、“春蕾计划”,帮扶救助青少年就学。建设、劳动保障部分要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劳动保护法律规宣传和就业指导。针对当前进城务工青年正当权益受侵害的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文化市场整治。教育、公安、工商、文化部分要深进实施中小学校“校园净化工程”,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文化、工商部分要继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吧,下半年将组织相关部分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

通过开展“零点行动”、聘请网吧义务监视员等措施,从技术和监视层面解决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突出题目。

加强预防工作社会化参与。要结合预防工作实际,将工作机构向基层延伸,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维权中心、青少年维权岗同基层的联系。加强预防工作队伍建设,调动广大青年志愿者、社区离退休老同道等社会气力参与。

加强预防工作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的气力,广泛深进宣传各地、各部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特别是通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评选活动,在社会上积极推广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强化示范引导,形玉成社会都积极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领导,转变作风,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各地、各部分必须树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大局和全局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推动预防和维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地、各部分主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同道,一定要秉持对国家前途、民族命运高度负责的正确态度,胸怀关爱子女和兄弟姐妹般的真挚感情,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题目。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气力,切实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预防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将预防工作经费纳进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

2、开展调研,积极创新。各地、各部分要深进基层,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留守儿童关爱、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题开展调研。要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快12355服务热线向12355服务台的过渡,通过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社区服务等实践手段,促进预防工作开展。

第3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为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顺利实施*-*年《*市妇女发展规划》、《*市儿童发展规划》(简称“两个规划”),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程度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只有占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得到全面发展,社会才能更加和谐。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事关*的对外形象,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发挥政府主导,创造实施“两个规划”的良好环境

“两个规划”是各地实施、检验、考核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要积极围绕“两个规划”实施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主动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增加对妇女儿童卫生、教育、环境方面的投入,加强妇女儿童教育活动设施建设,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部门职能,形成推动“两个规划”工作合力

各级政府部门承担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职能,要自觉对照“两个规划”指标分解责任书,制定部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方案,将指标列入工作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齐抓共管,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多部门、多层次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两个规划”纳入依法行政的范畴,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等法律及相关地方法规政策措施,履行好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教育、环境以及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加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监督。

五、整合社会资源,协调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困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缓解妇女就业矛盾,推动妇女创业,培养妇女人才和选拔妇女干部,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程度;二是消除性别歧视,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理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违反女工劳动保护规定、非法雇用童工、妇女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维权联席会、法律援助中心及“110”三八维权服务台等维权机制;三是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的支持,把解决“三农”问题、扶贫开发与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继续抓好“春蕾计划”、“希望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帮助贫困儿童特别是农村失辍学女童就学。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使农村妇女儿童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实施“幸福工程”,帮助贫困母亲治贫、治愚、治病;四是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素质教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内容以及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和优秀儿童代表,营造浓厚的关爱妇女儿童舆论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讲座、培训等形式,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广泛宣传,推动各级领导、群众及学生自觉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进步理念。

第4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德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规可以追溯到1947年7月11日在日内瓦签订、自1950年開始实施的《手工业和流通业劳动监督第81号国际协议》。从那时開始,德国就全面、系统地開展了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工作,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联邦立法、各州执法的工作运转模式,已经历时60年。

1 “双元制”劳动保障体系

德国依照欧盟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双元制”劳动保护体系,即通过国家法律和工伤保险的自主法律对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进行约束和调整。前者是建立国家法律后,各州在此基础上建立联邦州的法律,由各劳动保护部门进行国家监督;后者是由工伤保险部门自主立法,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并自主监督法规的实施。二者互相配合,通过合作成立联邦职业保护战略联盟。

联邦设有专门的劳动社会部,各州设有劳动局,有州级执法专员3500人,专门负责职业安全与健康相关工作。法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包括9个农业系统、27个公共系统、13个工商业系统,2007年6月1日起,他们合并为目前的法定工伤保险机构(DGUV),共有约6000名工伤保险监管专员、2000余名心理专家和众多的人体工程学专家。全德国参保人数总计为7500万人,其中包括1707万入托或上学的未成年人;参保的工商企业和机构380万家。与此同时,德国还有许多与职业安全和健康相关的联盟和研究机构,为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 良好的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监管体系

德国政府对于企业的监督管理来自2个方面,一是企业依照《劳动保护法》缴纳工伤保险费。2009年平均缴费金额为工资总额的1.31%,最低缴费金额约为0.8%(例如行政管理部门),最高缴费金额约为8%(例如建筑、采矿行业)。二是重罚机制。德国的事故成本非常高,如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经法院确定为责任事故后,企业在下一年度将要大大增加保险费:反之,如果连续多年不发生工伤事故,则会减免保险费。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的问题,所以企业乃至全社会安全意识非常强,事故率和死亡率非常低。

德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1 工伤保险机构的作用

德国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是使用一切适当的方法,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以及由于工作原因对健康造成的损害;二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三是保证在事故发生时有有效的急救措施:四是减轻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导致的后果。工伤保险的原则是“先预防后康复,先康复后赔偿”。为了保证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他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咨询和监督、培训和进修、工作场所检测、工作危害调查、科学研究、定期体检、制定规章制度、工作危害评估等。

2 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

德国的《劳动保护法》对雇主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雇主有保证员工安全与健康的责任和义务。雇主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考虑提供先进、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要对各岗位的危险性进行安全评估,分析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企业(雇主)设有安全保护机构,必须设置安全工程师、企业医生、安全员和工会人员、急救抢险队伍(由消防队和企业医生组成),安全工程师和企业医生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分工详细、培训、监督到位。

3 注重咨询与安全科学研究

无论是政府管理机构还是保险机构,咨询研究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譬如联邦各州劳动保护局和各行业工伤保险部门,都将50%以上的工作精力用在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咨询,了解安全防护,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用25%的精力对咨询的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从技术、设备及管理上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个行业公会都有自己的科研人员,通过咨询和科研,对事故的防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 将教育培训作为预防事故的根本性措施

在德国,由政府出资设立职业学校,以培养技术工人和专业人员。学生在校期间除学习理论外,还进行实地训练。由于国家在教育上的高投入,使德国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产业队伍,从根本上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较好地解决了人的不安全因素。

启示与建议

分析我国目前的现状,不难看出我们在以下几方面需要借鉴德国的经验。

(1)责任追究的形式。我国目前十分重视对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德国作为资本主义国家,企业属于私人所有,在发生事故后对责任人员并没有追究,但是由于事故发生而大大提高的保费使企业主不得不重视安全生产。我国正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如果在运用事故责任追究的同时,辅以经济手段制约,可能比一味追究责任人员责任更为有效。

(2)保险公司的作用。我国目前保险公司的作用只是事故后的赔偿,这一点不同于德国。德国的保险公司承担了事前监督和事后康复、赔偿的多重作用。

第5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1、着力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五五普法工作一启动,学校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以行政、各年级、团委为主体,以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特别是政治课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按步骤,有条理地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度。学校通过校园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形成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提高了全校师生对“五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普法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巩固师生的普法意识,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二、不断学习,明确重点,实现“五五”普法整体推进

1、不断学习《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教职员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学习做好表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后,学校行政着力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落实到日常学习中去,特别是对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领导干部们在吃透相关法律精神的基础上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教职员工普法教育学习明确职责。组织教职工重新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学习竞赛后,教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了,也更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责任。教职工中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案件,大家更增强了教好书育好人、做好示范表率的信心和决心。

2、加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立足课堂,让法制教育进头脑。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让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通过政治课、班会课等课程以及其他各学科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中去,让学生法制观念和意识逐步提高,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成熟健康理。

按照实际,让法制教育分层次。学校针对学生年龄实际和个性特征,在法制宣传教育上非常注重层次性和针对性。比如初中二、三年级学生通过班级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一届新生重点学习《佑君中学德育守则》让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有一个初步了解,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积极努力学习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

加强合作,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对促进学生法律意识和行为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学校各年级在期初或期末都会发放《告家长书》,争取家庭的配合,监督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学院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用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来切实加强学生法制学习,用积极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三、拓宽渠道,丰富活动,提高“五五”普法教育效果

1、加强制度化建设,为普法教育夯实基础。我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普及了法制教育,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行依法治校;对学生打架斗殴、赌博、偷窃、彻夜上网、考试作弊、擅自离校等方面都作了相关规定,对违纪学生都制定了相应处理意见。引导学生由制度转化为自觉行动,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了违法乱纪行为,为普法教育夯实了基础。

2、请进来,走出去,以丰富的活动实践着普法的承诺。每学年由学校法制副校长主讲,以知法守法为主要内容,联系社会生活,结合大量的案例,使学生受到深刻的教育;邀请交警大队走进校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交通事故图片展、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影片、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等形式给广大同学上了生动的一课,使“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帮助广大同学牢固树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警钟长鸣的安全观念。

3、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校内活动,让普法教育深入人心。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竞赛活动人人参与,认真学习,用开卷笔试的形式深入学习了这些法律法规,并运用于自己的实践,为学校依法治教打下扎实的基础;团委、学生会精心开展各类活动切合学生实际,从生活点滴中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自救的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的发放也让师生知法、懂法,从而守法,用法。

第6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刚才,向红同志传达了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秋满同志就我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作了工作报告,请同志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同时,会议还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实施六周年。六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作为促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全县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直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工作的各级领导以及为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就进一步抓好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总理在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广大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新一代的生产力。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中自然包括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两性的平等和谐发展,儿童的健康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努力消除人与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公平均衡发展。

(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本身包含着妇女儿童的发展,没有占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的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县的全面小康。另一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需要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不仅是我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提升国民素质、实现人才强县的重要途径。妇女承担着人类再生产的重要社会责任,同时又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和终身教师。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未来社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谁拥有人才,谁就拥有未来。因此,妇女的整体素质如何,儿童能否健康成长,不仅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升,更关系到一个地区的长远发展。总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各级、各部门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出发,着眼长远,切实把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工作抓到实处。

二、努力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妇女儿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保障合法权益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着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妇女儿童综合素质。在激励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同时,促进妇女自身发展进步;在注重培养儿童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造就一代又一代的现代化事业接班人。二是坚持男女平等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要以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为重点,切实保证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力和机会,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关注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共同发展。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保障妇女参政权。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发挥广大妇女的生力军作用,提高妇女特别是基层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加强妇女人才和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切实把它作为各级党政人才和干部培养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和管理社会的能力。重视妇女干部的选拔,健全机制,把优秀女干部选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保障妇女经济权。经济权是确保妇女人格独立和自身发展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重点保障妇女对各种经济资源的平等占有权,特别要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平等的土地经营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权利。加强对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的就业能力。依法保障妇女平等的就业机会,坚决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为广大妇女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扩大就业领域,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要加强非公企业落实“四期”特殊保护,保障女职工享有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权利。

(三)切实加强妇女儿童教育。要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他们,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他们,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他们,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切实落实好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书本费的政策,并逐步扩大范围,确保农村儿童特别是女童、贫困家庭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重视做好学前教育,积极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进一步构建以学校为龙头、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平台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力做好对失足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不健全家庭和贫困家庭子女等的关爱工作,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监督,净化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切实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把妇幼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7--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做好妇科病和儿童高发病预防查治工作,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五)切实健全权益保护机制。要将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纳入“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维权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为受害妇女提供紧急庇护、矛盾调适、心理疏导等服务。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舆论宣传,倡导少生优生的社会新风。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关注特殊家庭儿童和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六)要切实推进农村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农村妇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认真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贫困孕产妇救助、计划生育奖励制度,使农村妇女儿童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实、更好的服务。以落实优惠政策为重点,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看病贵、上学难问题,确保贫困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三、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优先的重要理念,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妇女儿童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第一,工作部署要“到位”。各镇、各部门在制定规划、部署工作、安排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要,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职责范围,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稳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法制保障要“有力”。当前,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处在经济转轨、结构转换、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妇女儿童工作必然会随着形势的变化,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保障妇女儿童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要结合“五五”普法活动,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保护女工权益,严禁非法雇用童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形成合力要“有为”。各镇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妇女儿童工作,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认真开展工作;每年应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状况,认真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推进“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合力;要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7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我街道在上半年开展了街道干部学法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定。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了搞好法治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了依法治理基础。

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街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普法培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了《刑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五五”普法读本剩余内容及其它法律法规知识。在八月份还组织了机关干部的普法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法讲座,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我们还征订了《物权法》读本,为下一步的学习做了准备。

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等“六进”活动。为进一步推动街道居民学法活动的开展,我们在社区广泛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和创建社区“家庭零暴力”活动。3月7日下午,街道在太平村社区举办了创建“家庭零暴力”讲座,讲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为什么会产生家庭暴力、如何在家庭暴力面前保护自己以及制裁家庭暴力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就大家在工作中的实际需求讲解了与女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家庭纠纷、婚姻等相关法律知识,还现场对代表们的一些现实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受到了广大妇女的好评。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张挂展牌20块,为3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了咨询帮助,实实在在为相对弱势的妇女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在妇女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各社区、各单位也积极通过板报、宣传栏、座谈会、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5月31日,街道司法所、关工委、妇联、计生办、团工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弘扬‘四自’精神,共创文明社区”社区行活动,我们在燕华花园社区举办了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为160多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配发宣传资料700多份,受教育者达1200多人,悬挂展板20多块,解答了社区群众在房屋产权纠纷、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家庭暴力、劳动工伤、妇女、青少年维权等问题,效果良好。根据区司法局部署和今年普法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对基层普法的“六进”活动,共完成普法教育32场,辖区内18209人受教育,发放资料21712份,咨询3857人。

着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效果。年初,街道制定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教育计划,根据计划内容,我们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反法制警示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定理想道德信念。开展了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案例分析会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并结合暑期特点,举办家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我们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看法治教育片和军营一日游活动,举办了56期法制讲座,辖区2783人次受到了教育,学生上课覆盖率达98%。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配备了8名法制副校长,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任务。在学校开展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工作,全年开箱94次,收到学生来信930件,解答学生提出问题892次。学生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辖区无青少年违法犯罪,受到了社区、学校、家长的欢迎和好评。7月21日,由市文化局、区禁毒办、区治安大队、xx派出所和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共同组织在“别样年华”歌舞厅进行了主题为“珍爱生命,关爱自己,杜绝娱乐场所黄、赌、毒”的法律宣传。

二、以创建平安街道,促进社会稳定。

以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建设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办事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每月进行排查疏理,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妥善化解和处理。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主动、及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2007年全街道共调解各类纠纷226起,调解成功226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都达到100%。我街道幕府山庄社区调委会还被评为江苏省“人民优秀调解委员会”。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街道2007年刑满释放人员13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7年全街道累计接收57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已解除矫正27名,有30名在矫正,无一名重新犯罪,矫正秩序持续稳定。建立健全了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拓展了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了个案矫正的效果。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全部规范化,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全面强化了帮教组织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紧抓社区矫正的重点环节,规范“接收”、“解矫”程序,落实矫正对象分类帮教,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确保了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三)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地区稳定

突出重点,搞好服务保障。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双拆”,任务繁重,点多面广,涉及户较多。为了确保地区稳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由司法所牵头组织街道机关各科、室深入社区,宣传新拆迁政策,明确“双拆”范围和标准,消除群众疑虑,争取广大群众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经过思想发动、组织协调、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拆迁任务。9月份,吉祥村社区陆家洼地段及幕燕风景区拆迁,工程的进展直接影响任务的完成。街道本着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思想,专门组织了司法所、办、城建科、农副科、经济科等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第一线,上门做老百姓思想工作,了解可能发生纠纷矛盾的重点人和重点户,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通过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到10月底工程基本顺利完成。

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排查凋处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加强“两会”、“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街道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力量做好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分类调处各类纠纷,重点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中的重点人头,集中排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学区划分、农民撤队等纠纷。为了确保“四会一节”期间的社会稳定,9月份,我们在全街范围内组织进行了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认真疏理,切实做好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仔细地反复查找出可能影响地区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努力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矛盾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十七大的顺利召开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载止目前,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9起,调处率100%,成功率100%,劝阻群体性上访15起215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或者措施不力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了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处罚机制。法律服务所全部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财务手续齐全,并实行风险告知、首次接待、事中联络和事后回访制度。截止目前,法律服务所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2家,案件41件,非诉讼案件6件,解答法律咨询24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65件,参与司法行政37次,为全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与此同时,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查处工作,对群众投诉法律服务人员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工作制度,并由专人接待,登记在专门的投诉登记簿上。对每一起投诉,我们认真调查取证,做好认定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给投诉人。街道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栖霞区对困难群众实行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按照“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取信于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148法律援助知识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为部分“双失双下”困难职工家庭和“低保”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29张,切实解决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法律援助人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件,开展送法进社区12场次,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取得明显实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四、2008年度工作要点

一以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继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抓好“五五”普法教育,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发挥大调解中心的优势,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

第8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并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主体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早在100多前年,梁启超先生在深刻总结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就提出了“新国必先新民”,“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的论断,强调要建成民主法治的“少年中国”,必须先着手改造国民性,培养造就一代“新民”。现在,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又要切实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既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的普法力度,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更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国家始终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就是要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公民意识基础。

其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素质教育的核心之一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学会做人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护法,学会依法办事,既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又要学会依法规范自已的行为、依法履行作为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因此,是否具有现代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律素质,是衡量学生基本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有效方式。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的态势,形势比较严峻。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原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缺少对法制尊严的敬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世界著名法理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预防犯罪,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实践证明,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可以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可以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也是一项“希望工程”,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应该下大气力抓好,也必须下大气力抓好。

明确学生法制教育的任务和要求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现代公民意识,而不是要求学生学习和熟知所有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成为法律专家。

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都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要适当加大对《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对多元文化、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权利的尊重与平等意识。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学、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治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辨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扎实做好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能为进一步开展好大学生法制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且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其心灵如同一张白纸,如果能在其心灵中从小就种下现代法治文明的种子,就能为中小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

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德育规律,按照将德育融入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的科学方法,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作用。

全国“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2007年颁布的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更是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

中小学学科内容中,无论文科还是理科,乃至体育学科,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法治精神、人类优良思想品德等内容或因素,而且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学科课程中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学科教学本身就应当挖掘和拓展这些内容的教育。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加强和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要通过加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深入系统挖掘中小学学科内容中蕴含的法制内容或法制因素,形成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指南,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具体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在中小学相关学科乃至全部学科中启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学科教学中适时、适度渗透法制教育,是学生最容易、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法制教育形式,既能使学生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学到法制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又能使教师通过备课和教学提升法治素养,还能有效解决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难题,能实现学校教师“全员育人”的目标。

二是加强中小学思品课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中小学思品课,并强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中的法制知识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中小学校,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增设法制教育或公民意识教育课程。

三是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制教育。专题教育具有主题鲜明、针对性强、题材鲜活、教育面广的特点,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重大事件,积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国旗下的讲话、党课、团课、主题班会、主体团(队)会、征文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和宣传栏、板报、漫画、小品、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可以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组建法制宣讲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巡回宣讲。

五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局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综治、司法、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电信、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手净化社会环境,共同抓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六是建立健全中小学法制教育监督评估考核制度。任何一项重大教育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不加强监督评估考核,不建立健全监督评估考核制度,都是难以落到实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情况,纳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纳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纳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的内容,切实建立健全年度评估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质评价制度,将学生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情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在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对大学生、中职生的普法教育,使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校园法治文化是重要的育人环境,是无声的普法教师,对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素质能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荣八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内容,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第9篇:未成年劳动保护法范文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卫生、安监、环保、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依法行政,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建立健全危害告知制度,组织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建立组织

镇成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副镇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办。

三、工作重点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对全镇所有存在有毒化学品(包括剧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及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列的物质)、粉尘、物理因素的化工、冶金、建材、制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等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及毒源普查工作

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剧毒化学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名录》、《植物毒素目录》、《动物毒素目录》及作业场所的有关情况,对全镇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普查,摸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底数及毒源分布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及毒源数据库。

(二)重点抓好源头管理

新、改、扩建及技术引进、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报告审查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安全卫生的规范、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依法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1、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的设立与日常管理;

(2)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3)职业病危害管理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等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与教育;

(6)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核;

(8)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

(9)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10)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消除;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12)设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13)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资金投入;

(14)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台帐资料。

(四)明确职责,全力搞好整治和普查工作

1、卫生部门职责:

(1)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粉尘、化学品毒性及其他作业场所危害鉴定工作;

(4)负责有毒化学品(包括剧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及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列的物质)、粉尘、物理因素生产及使用企业的调查工作,完成动植物毒素中毒的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有关部门的调查资料,完成毒源数据库的建立。

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照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

(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调查工作。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

(1)负责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未成年工和女职工以及使用童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对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以及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会职责:

(1)依据《工会法》,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依法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3)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提出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环保部门职责:

(1)环保部门应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五、工作步骤

1、排查自查阶段

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整治普查工作的要求进行认真地排查自查,认真填写好《市生产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信息化情况调查表》。

2、整改提高阶段

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整治情况及毒源普查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检查结论,督促用人单位整改达标。

3、考核迎检阶段

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专项整治达标及毒源普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为此,要精心准备,切实做好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企业和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此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