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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为了全面提高我镇消防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全国和自治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以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构造和谐环境为目的。
二、工作时间
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做好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镇人民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覃xx同志任组长,镇武装部部长何xx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潘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镇里有关部署、上传下达协调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治理。
1.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防止因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2.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3.继续深入开展沿街商铺等“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4.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
5、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争取安装完成我镇消火栓6个,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6、督促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购置消防器材。
7、强化消防应急演练以及简单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开办专题专栏,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挂牌限期整改。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针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邀请上级消防技术人员到我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各单位企业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分别从政府及镇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初开始,各单位、各村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发现问题,马上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校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学校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一、抽样调查数据统计
此次调研活动调查了新区3个镇、4个街道共37处较大规模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并就宿舍建筑面积、住宿人数、建筑层数、建筑产权性质、消防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二、抽样调查数据分析
(一)建筑面积:37处集体宿舍中有23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占62.2%,其中面积最大的达到40000 m2。
(二)住宿人数:37处集体宿舍中住宿人数超过100人的有22处占59.5%,其中住宿人数最多是新区春丰打工楼,住宿人数达到4500人,但大多数集体宿舍的住宿人数为300至500人。
(三)建筑层数:3层及3层以上的集体宿舍有24处占64.9%,最高的有六层。
(四)建筑性质:37处集体宿舍中有20处为企业自建,供本企业员工居住,政府、企业出资建造的有11处,厂房改建的有6处,调查中没有发现建筑性质为居民住宅的集体宿舍。
(五)消防安全状况:消防安全状况调查内容分为审核、验收手续、防火分区、疏散设施、灭火器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设施、人员安全意识、管理力量、管理台帐9个子项目。调查发现37处集体宿舍中仅有4处(占10.8%)全部符合上述所有项目,其余的集体宿舍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消防手续不齐全、消防设施不完善。统计表明:审核、验收手续、疏散设施、室内消火栓这三个子项目的合格率尚不到60%(审核、验收手续合格率为48.6%、疏散设施合格率为59.5%、室内消火栓合格率为45.9%),防火分区、灭火器设置的合格率也只有66.7%和64.9%。由此可见,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三、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
(一)群体特征:流动性大,人员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数处于“动态”流动之中,所以只能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群体分析来进行宏观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行踪不确定,给具体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个体状况:文化和收入水平偏低,整体消防意识淡薄。外来务工人员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文化水平整体偏低,据20xx年底进行外来人口统计情况表明,农民工1417565人,占外地来锡人员总数的74.5%。另外一项对新区410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的抽样调查显示,大学以上文化仅占2.2%、高中文化占8.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9.3%。文化水平偏低往往导致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不能找到高收入的工作,低收入就直接决定了其生活状况较差。生活状况差往往决定其对自身的消防安全状况关注较少,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连火灾报警电话都不知道,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也较差。
(三)居住情况:居住环境复杂,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处有几种形式:旅店、民居、单位、工地、租赁房。20xx年12月底,**218万名外来务工人员中,居住在旅店的占1.45%;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占7.87%;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占13.03%;居住在工地现场的占6.90%;租赁房屋的占57.60%;其他占13.16%。与此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的建筑比较复杂,且主要为集体宿舍,其中有29.7%的集体宿舍为政府、企业出资建造,企业自筹资金建的占54.1%,厂房改建出租的占16.2%。一些集体宿舍大都分布在离厂较近的区域,便于员工上下班,然而在有限的周边区域里,相对来说集体宿舍的可用建筑占地面积较少,少数员工集体宿舍甚至设置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内,整体建筑较为拥挤,防火间距,消防道路狭窄,一旦发生火灾,影响消防队火灾扑救和人员安全疏散。
(四)社会管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少,消防安全关注度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分布凌散、管理难度大,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在对其管理中虽已纳入消防安全内容,但由于职责不够明确,缺少专门管理力量,平时指导缺乏针对性,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人手紧、任务重,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生产生活场所难以实施经常性的消防监督管理。此外,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较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较低,以及社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关注较少,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的消防管理工作已经是迫在眉睫,我们要把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防范能力、减少火灾侵害作为关爱“新**人”的实际行动。就如何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我们进行了以下一些探讨:
(一)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模式。近年来,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工作机制的推行,将**消防的基础控制和社会安全管理导
向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可以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和公安、民政等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以目标责任考核的形式纳入政府的管理内容之中,或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推动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最终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的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格局。
(二)将外来务工人员列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可以从基础着手,并采取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画册等各种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外来务工人员直观地了解并掌握消防常识,及时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把火灾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内各居委会开展多种外来务工人员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汇演,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观看消防录像带,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图片,在人员密集区域张贴防火标志,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小喇叭和巡逻晚呼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大队消防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到大队进行参观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达到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目的,从而提高整个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大队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作用。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指导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学习和培训,指导企业内部开展黑板报展评、广播宣讲、举办消防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五是充分发挥消防宣传部门教育主力军作用。消防部门应主动走进企业和外来人员集中住宿地,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使外来务工人员学会基本的自防自救方法,并掌握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及内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学会如何发现和整改工作岗位和住宿环境中的火灾隐患,从而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环境。目前,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已有73万余人,集中居住点250多处且相对集中在坊前、梅村、旺庄等地,其中上规模的聚居地有20余处。改善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抓源头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明确此类建筑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在业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过程中,对有关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把关。二是抓过程监督。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将此类场所列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督和指导,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三是抓隐患整改。对防火分区、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政府和相关业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员,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5月21日上午,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领导率技术服务队到福建福欣特殊钢项目工地现场办公,为这一台资在建重点项目“问诊把脉”,提供优质消防服务。
当日上午,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的福欣特殊钢项目工地上,挖掘机、起重机一片忙碌,工人们正在抓紧施工,挥汗如雨地工作着。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黄日全、防火监督处处长马宁带领消防技术服务队到该项目工地现场办公,为该项目建设提建议、解难题。
据介绍,福欣特殊钢项目计划投资达120亿元,全部建成后冷热轧产能将达到年产180万吨,可实现年产值400亿元。目前,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约75亿元,约完成工程总量35%,厂区基础设施已基本建成,炼钢区、退火酸洗区、热轧区三大区正在全面进行主体钢材施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可建成并试点火。
漳州消防技术服务队先后检查了工地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情况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消防技术服务队帮助项目逐一制定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在随后召开的现场办公会上,消防图纸设计、审核成为讨论的焦点。双方对照消防图纸进行反复论证,切实优化了设计方案。消防技术服务队在此间提供了27项消防技术服务,并解决了6处消防设计审核难题。黄日全强调指出,该项目结构复杂,消防设计涉及规范种类繁多,消防部门将严格把关,绝不将工程问题留到以后,成为隐患。他要求项目各方应在消防图纸设计、审核方面同心协力,将这一大型重点项目建设成样板工程、平安工程。
今年以来,漳州消防深入落实苏树林省长视察福建消防部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厦航建强“两支队伍”活动为抓手,出台多项举措推动消防服务水平大提升。全市消防部门组建了12支消防执法服务队,每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均明确了1名专业技术人员跟踪负责。消防执法服务队实行上门服务制度,提前介入项目方案前期审查论证,提前审查设计文件,对消防设计实行前期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优先办理行政许可;在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漳州消防支队对于大型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实施局部消防验收。开春以来,这一系列创新举措已让全市300多个建设项目受益。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14年将消防工作纳入街道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综治考评、文明创建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督导,年终考核,落实奖惩;实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分析和解决制约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组织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大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装备器材进行更新升级。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综治办、城管办、规划办、长效办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督促社会单位、物业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检查、巡查、宣传报告以及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等职责制度。
(四)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及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居住场所的排查整治;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机制,每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全部整改销案。
(五)提高宣传培训成效。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规定》,发挥行业、部门主导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底统一考评。主流媒体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火灾易发高发期提醒提示消防安全。实施“家庭学校消防安全计划”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指导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部署家庭消防安全作业,年内“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到2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加强消防宣传橱窗建设。强化消防知识宣讲普及,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年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六)严格火灾责任追究。按照《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亡人火灾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凡发生一起较大亡人火灾,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发生两起以上较大亡人火灾(含2起),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消防工作不达标。
二、推进消防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
(一)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强化建筑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及施工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合区消防、质监、工商部门严格落实消防产品监管职责,推进消防产品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质量信息公告制度建设,完善消防产品及灭火器维修企业监管平台,实施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打假行动。
(二)突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督促单位落实11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年内街道80%以上的重点单位达标。推动社会单位建立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每天提示、每月考核,季度演练制度,规范消防标识化管理。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技术规程》,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活动,推行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责任卡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按照不少于8人的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年内80%的消防控制室达标。规范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工作,年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检测率不低于90%。
三、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一)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各行政村、社区成立消防管理办公室,确定消防管理人员,逐级备案登记;推行消防专管员制度,各行政村、社区配齐消防专管员;健全网格化分包联系制度,逐一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村组)分包人员,定期开展蹲点指导。完善落实街道办每月,村(居)民委员会每周,网格人员每天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出租房屋和居民楼院等全面检查一遍。开展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培训,年内全部培训一遍。
一、总体目标
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第二年,也是关键性的一年,要通过持续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使全乡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改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1、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各村委会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年内,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
3、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对施工工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要依法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对危险部位、场所临时查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4、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二)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日常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充分发挥属地消防工作领导作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落实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和信息互通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3、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要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街道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三)全面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
1、健全基层群众消防组织。年,各村要成立消防工作小组,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并落实消防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强化村消防宣传工作,做到每栋社区住宅聘请一名宣传员、每个村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乡村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年,所有的村庄都要保证有1条消防水源、1套灭火设备器材。
3、推进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各村庄要成立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或志愿者联防队伍,人数不少于6人,并配备消防机动泵、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4、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年,全乡10%的建制村达到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的标准。年在农村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制定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制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深化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主要是对今年以来全市消防工作进行总结,全面部署火灾隐患普查整改及冬季防火工作。刚才,xxx传达了全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区)、xx、xx的分管领导汇报了xxxx工作情况,xxx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消防工作情况及火灾形势,xxx同志部署了火灾版权所有隐xxxx和冬季防火工作任务,都讲得很好,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保持了xxx无重特大火灾事故,这些成绩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消防形势不容乐观,不得有半点的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居安思危,丝毫不能有松懈情绪。尤其在冬春季节,天气寒冷,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元旦、春节等节日和群众性的庆祝活动相对集中,历来就是火灾多发季节,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始终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问题想在前面,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始终把握防火工作的主动权,做到防范于未然。防火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动员各方力量,狠抓工作落实,确保“xxxx”目标的实现。
二、明确目标,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今年全市的冬防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指针,以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省政府17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损失,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围绕这个目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冬防期间各级要组织开展全社会、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掀起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检查可采取单位自查、系统互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草率应付现象,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照法规规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姑息迁就。各级政府要对本地举办的各类庆祝活动、群众性集会做到心中有数,及早采取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举办的大型群众活动,要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领导,强力推进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改工作。今年列入省政府、市政府督办的xx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年底前必须无条件整改完毕。要督促隐患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必须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工作的领导
冬防工作虽然具有季节性,但它涉及的范围很广,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分析本地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的特点,协调解决当地消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行业、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负责追究制,不等不靠,切实加强对归口行业以及直接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真正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公安派出所要履行职责,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在冬防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积极主动地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冬防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经常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对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版权所有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如果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落实了,部门、行业的消防职责落实了,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了,我相信,不但冬防工作会搞好,整个消防工作也会搞好,火灾事故就会大大减少。
四、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入冬以来,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12月1日,乌市金谷酒店10楼一写字间因人为纵火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平方米,紧急疏散楼内人员200余名;12月4日,仓房沟村三队一居民出租库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近千平方米,损失严重;12月5日,新疆邮电器材总公司库房因违章电焊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54平方米,烧毁大量小商品。12月8日凌晨5点,环球大酒店8楼客房发生火灾,烧毁客房一间,紧急疏散人员150余名。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1•30”关于进一步做好冬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社会公共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责任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冬防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要结合季节特点及本区域的防火重点,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冬防工作责任制为核心,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切实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冬防工作责任网络。重大节日活动来临前,各级政府要召开专题安全会议,要制定具体预防措施,组织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冬防寒冷冰冻期间,市政、水务等部门要将冬季消防水源设施作为重点,要对消防水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普查、保养和维修,落实保温防冻措施,保证灭火用水。对监管不力,疏忽大意,造成重大损失的部门和领导,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区(县)政府部门对辖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库、易燃易爆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场所,要将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保证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棉麻等可燃物品堆垛是否遮盖阻燃篷布;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以及公共娱乐场所是否超员等为重点内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要严肃检查纪律,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来查处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检查中,要认真核定公共娱乐场所的额定人数(公共娱乐场所0.5人/㎡,放映场所1人/㎡),并在其显著部位进行标注,对检查发现超员经营的行为,要立即责令经营单位疏散人员,并依法实施处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出口处设置的防寒门斗,必须设置两个出口,并保证疏散宽度,数量和宽度达不到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集经营、住宿、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采取强硬措施,坚决依法取缔。要认真落实《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建立公安、工商、文化、卫生、旅游、规划、行政执法、市政市容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集中整治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拆除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年底以前整改完毕。公安、安监等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经销点的审批,“谁审批、谁负责”,室内公众聚集场所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的,必须达到独立防火、防烟分区的要求,否则,一律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吸取火灾教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自律
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吸取火灾教训,要迅速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要逐一对单位的建筑布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以及防火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查必须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带队,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确定专人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逻职守。检查中,要将防火巡查是否落实路线、频次、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维护管理到位并运转正常,消防控制室及重点部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要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措施,结合每名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实地演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安全救护水平。冬防期间,凡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要从重、从严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