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消防食品安全培训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校园安全,为庆祝建党100 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及时发现整改、防范化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的风险隐患,严防涉校涉生案件事故的发生,依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2021〕27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179 号)要求及实验中学2021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我校结合实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汇报如下:
1、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实验中学扫黑除恶、反校园欺凌、食品安全与卫生综合治理等组织机构,确保全体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稳定环境。
2、学校安防建设情况
实验中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完整;按照省厅、地教育局及学校自身需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保安员不存在超龄和无证上岗的问题,安全防卫器械器材配备到位;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达标,校园门口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达标,并且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落实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有派出所执勤人员,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并且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3、校园周边治理情况
校安卫办联合辖区派出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对校园周边网吧、KTV、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治理,对校园周边等重大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做好校内外人员互相扯皮,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和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实验中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和体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和重要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
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以及消防应急预案;落实“双重机制”及“四个一”要求,完善清单与台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的畅通。
5、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结合地区和季节特点,成立食品安全与卫生综合治理机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学校食堂、商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严密防范夏季食源性疾病,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保证芊芊学子的饮食健康。
6、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 排查,对于危化品的使用建立台账、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 对危化品仓库进行整改升级,加装防水防爆隔离门,实行双人双锁制;按装监控探头,升级通风换气系统,确保危化品存储的可靠性,杜绝隐患的发生。
7、防溺水落实情况
学校安卫办联合政教处,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相关安全常识;强化家校沟通,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以致家长公开信形式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
8、防校园欺凌落实情况
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题教育,聘请专家对学生进行防欺凌主题讲座,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防范学生欺凌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9、防灾减灾开展情况
学校准备充足的校园防汛排涝设施设备;并且对易倒塌的校园内树木、宣传版、墙体附着物等进行加固处理;建立学校防汛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防汛应急物资;按要求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0、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
每月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记录台账,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一、健全机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成立了县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文斌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建立后,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科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分片包干,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
二、加强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召开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周末学习日等集体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组织观看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全年悬挂安全生产标语5幅,培训人员1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认真履责,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全县3家福利机构,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体系,设置了安全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同时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深化整改,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节大日前,要求各福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在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了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二)强化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制定并下发了《县民政局洪涝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职责要求开展洪涝灾害救助工作。对防汛办下发的汛期通知,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汛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局营运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驾驶人员对《道路安全法》的学习、教育,并对驾驭人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要求驾驶员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违规超车,不超速行驶等。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以及进行科学合理的排班、轮班。
(四)强化敬老院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敬老院24小时值班制度;
2、专门聘用人员,负责敬老院的安全管理;
3、消防设施、器材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均对管理人员和敬老人员进行消防和用电安全培训;
4、召开食品安全大会,对敬老院进行食品安全宣传,要求定点、集中采购食品,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确保食品安全。
(五)加强机关安全防范
今年,我局对办公区域进行了修整,更换了部分消防设施,大大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同时与供电局进行联系,更换了部分线路,改观了线路老化、过载发热现象。进一步强化门卫值班和守楼护院工作,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工作中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预防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了对机关办公楼、车辆安全、消防设施安全的自查、排查。
(六)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全年实行24小时值班制。特别是国定节假日期间,除了值班人员外,要求全局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制,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出现安全事故。今年清明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300余人到县陕西坡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进一步确保了在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办公室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确保办公室安全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及酒店《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现总结如下。
首先,利用班前会、培训等有效形式将近期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况、原因和教训,传达到全体员工。
其次,突出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食品卫生、消防设备安全、劳动人身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突发季节性安全等安全重点开展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着力解决部门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强化安全基础,确保安全有序、可控。
(1)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及索证索票制度制度。一是对未做到的米面索证索票,进一步加紧对供货商的催要工作,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对员工食堂出现老鼠,采取多种措施消除鼠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如:将咬损的仓库木门下端贴上白铁皮,防止老鼠进入,同时在老鼠可能出现的地方放置粘鼠板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全面排查整治劳动人身安全隐患。加强对员工的劳动安全意识培训,如:在员工食堂是否穿防滑鞋,恶劣天气的行路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3)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杜绝派车不规范,违章不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现象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办公室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区紧急会议精神,区政协办公室积极行动,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防安全自查措施
1、区政协办公室于11月20日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了思想重视、认真排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等三方面要求。根据分工,办公场所安全检查由分管主任牵头负责、各科长具体实施;公共设施等外部环境安全检查由分管主任牵头负责、行政科长具体实施。
2、组织对食堂和警卫室值班人员及租赁经营单位、车棚维修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力量到位。
3、迅速对机关大院的电线线路、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以及厨房、机房、警卫室、车棚等场所等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摸,尤其是消防设施、电线等重点部位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
二、自查总体情况
经检查,区政协机关消防安全情况总体上保持良好。一是思想上重视,各科室高度重视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将防火安全工作放在当前的首要位置。二是制度上规范,严格落实机关安全责任制,抓好机关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夜间值班。三是技术上落实,已全面更换了单位的灭火器,并检查消防栓等设备,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作。
三、下一步打算
四川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根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川办发〔20xx〕49号)的精神,结合全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省 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活动适用本细则。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第三条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同)按照属地监管、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受理和审批的行政许可机关。
第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每月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逐步推行统一的餐饮服务许可监管信息系统。
第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示下列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事项相关的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依据及具体条款;
(二)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程序、期限;
(三)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所需申请材料目录;
(四)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资料的示范文本;
(五)餐饮服务受理机关的通讯地址、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七条 餐饮服务许可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在选址和建设时,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消防等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相关部门核准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由工商、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核发的单位登记证明等);学校食堂需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三)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五)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六)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提交所属类别的《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自评表;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合格证明;
(九)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或自取水源的,需提供水质安全检测报告;
(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十一)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十三)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变更核准证明;
(四)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改变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更改事项说明;
(四)更改后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五)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第十五条 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四)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准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或者准予办理变更手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准予延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不变。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公开声明书,并于遗失后6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已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影像资料证明;
(三)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情形的,应当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因不在岗被书面责令整改两次后,第三次仍不在岗的;
(二)擅自改变制作加工场所布局流程、主要设备设施发生改变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不再符合餐饮服务经营要求,经书面责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改正的;
(三)未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书面责令改正后,不在限定时间内改正的;
(四)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不全,被书面责令整改两次后,第三次仍不全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终止的;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的;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申请注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样式要求印制和填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
(五)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六)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
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
(七)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
(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十)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中,由 四川省卫生厅移交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原省卫生厅按照历史沿革直接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有效期5年,自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014年9月30日-10月7日。
二、成立组织
本次检查活动由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有:县政府办、旅游局、交通局、卫生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
三、检查对象
全县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饭店、旅行社。
四、检查内容
重点是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丰富旅游产品、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纠纷和问题等方面。
1、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检点:安全工作组织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各种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记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旅游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水上游船、游艇及大中型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状况及安全措施;景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餐饮卫生;设施设备合法运营证件,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景区(点)秩序等。
2、旅游饭店检点:依法查处哄抬房价行为;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汽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厨房设施清洁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情况。
3、旅行社检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旅游用车制度是否完善及落实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旅游、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和违法违规从事旅游客运等行为;是否投保旅游责任险;业务档案是否规范健全,包括:团队旅游合同、租车合同、游客名单、游客意外险保单、导游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强化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观念,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根本,狠抓安全工作落实,确保一方平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特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施**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落实。要围绕“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广大职工、群众以班、组、村社或街道为单位,利用班前、班后会及黑板报、宣传栏目、标语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制订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加强领导、监督检查
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不仅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把安全生产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和各级干部考核。
四、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突出主题,强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并成立领导班子,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着重开展好以下宣传活动:
1、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2、安委会主任在镇广播站发表围绕主题活动的电视讲话。
3、扎实办好6月中旬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另发)。
4、镇广播站每日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知识。
5、报导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先进项目。
6、宣传报导今年开展专项整治措施、计划及整治活动情况。
7、曝光重大安全隐患。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大力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好转。
五、抓好节假日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对“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根本,狠抓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落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平平安安地度过欢乐、详和、喜庆的节日。
六、巩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建设
为了更好的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搞好安全生产“规范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一是继续落实“安全示范乡镇”的安全责任;二是继续健全乡镇安全生产制度;三是继续开展宣传,强化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组织村社和业主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是继续排查并及时整治隐患;五是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
七、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的开采,严格按规定实行台阶式作业,杜绝“一面墙”和掏“神仙洞”的开采作业方式。全面推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确保所有采矿企业依法持证开采。按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继续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非煤小矿场,严厉查处已关闭的各类非煤小矿场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建立矿山安全投入及监管机制,规范矿山企业爆破器材管理、发放和使用行为,严禁私自转让爆破器材。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行业要求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严格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准入关。清理、取缔未经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坚决关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滞后工业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做好安全评价工作,责令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
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大力宣传《交通法》,重点整治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货车载客现象。
4、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抓好各类船舶的安全整治工作。强化船舶管理“四级”责任制和“四落实”;强化讯期水运监控,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自用船只载客,实行水上客运监管部门安全检查抄告制度。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继续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凡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封堵,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锁闭的,必须限期整改。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团体和经营业主,均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学习,必要时应组织演练。
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制,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取消、降低资质等级。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立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
7、中小学危房安全专项整治
按国家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要求,落实中小学危房整治工作责任,对全镇中小学校舍、办公用房、礼党等进行排查,进一步摸清全镇中小学现有危房数量,做好分类整治措施计划,严防超负荷使用发生事故。做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8、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烟花爆竹产品实行归口经营管理制度,由县供销统一规划,设置配送点和零售网点,并进行规范管理,取得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确定专车送货到各配送点。二是规范烟花爆竹配送点的储存、经营。三是规范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经营行为,切实做到定点进货、定点销售、亮证经营、专库储存、专柜销售、专人管理,并完善防火设施,严禁无证销售和违规销售。四是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凡是经营烟花爆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五是与各经营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六是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七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森林防火
一是领导到位。各村(社区)完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明确人员组成,做到组织精干、工作得力。二是人员队伍到位。落实森林防火无缝隙覆盖,确保无森林火灾的要求,做到责任区衔接无死角。三是火源管理到位。坚持疏堵相结合,必要时采用强制手段,严格依法控制野外用火。提倡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变上坟烧纸为植树献花。要坚决执行禁止在林区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消除火险隐患。重点部位、重点时期要有领导带队,做到“死看、死守、死盯,看死、守死、盯死”。四是责任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特别是林区住户、经济林承包人、及人员密集单位等签订责任书,使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全面消除火险隐患。五是值班到位。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护林员等,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六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的做好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真正树立起爱林、护林的防火意识,使“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10、食品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流动宣传车、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知程度,使群众自觉维护食品安全。二是集中整治: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镇域内的食品行业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分片监管:采取划分区域,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措施,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九、加大查处力度、加快隐患整改进度
各检查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按照“查处一个事件,治理一批隐患,保一方平安”的要求。在检查中突出一个“严”字,一个“细”字,以确保本单位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把检查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清除安全隐患后才准生产、经营,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否则必须采取停产整改措施,对既存在安全隐患又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的,将上报县政府按要求责令其停产停业及关闭处理。
公开公布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我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区教育党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对话谈心活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与教职员工谈心,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牵头股室:办公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三是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牵头股室:督导室、监察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三)不断完善风险隐患防范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部位、环节、群体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春、秋季开学前,紧盯三防建设、校舍建筑、教育教学设施、消防取暖、食堂食品卫生、交通校车、实验室及危化建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各个方面,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行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春、秋季开学后,紧盯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以及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等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模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同时,按照日巡查、周排查、月报告制度要求,每月上旬报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和学校重点关注学生排查帮扶工作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联动机制,开展“安全你我他、师生家长共排查”“风险隐患大家防”等活动,鼓励引导师生、家长、社会公众举报隐患、反映问题,营造人人关心校园安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的良好氛围。(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职业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学分,进行系统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分级分批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牵头股室:教育股,校安办、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落实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安建设方案,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区教育区“校安工程”校园监控建设,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推进行动计划按步骤实施。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验,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牵头股室:校安办、电教馆、项目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2020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培训全覆盖。学校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并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牵头股室:资助中心、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3.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加强校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牵头股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牵头股室:项目办、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5.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6.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省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安排,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本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底)。各学校按照本方案和本学校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地、本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各地、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学校要每年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教育局校安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主要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年初,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和剖解存在不足,及时部署新年度安全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各条线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街道办事处与各条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2份、消防安全责任书22份、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书22份,街道办事处马雪峰主任与5位分管副主任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各条块与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583份、消防安全告知责任方(出租人)296份、承租经营方750份、食品药品安全告知承诺书420份,发放区安全生产告知书297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监管对象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深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当重视,上半年先后3次在班子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确部署,有效确保了各条线、部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同时,我们还着重抓好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预审和告知工作,督促指导新进企业落实好各项前置工作,第一时间确保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街道共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17次,其中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会议2次,安全工作例会4次,“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次。九个方面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基层队伍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等会议5次,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精神等各类专题会议4次,其中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参加5次,分管领导全部参加。及时印发各类文件和工作材料19种750余份,确保各项阶段性工作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二、加强监管检查,确保节日和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网上填报工作。累计督促企业完成网上注册315家,隐患填报1025家次,发现隐患971条、完成整改969条,累计投入整改经费51万余元。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安监办共检查、复查企业单位54家78次,开具现场检查记录54份,发现一般隐患123条、整改隐患123条,责令立即改正47条,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开具复查意见书22份,相关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①开展“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刻吸取“2.16”开关厂火灾事故教训,街道安委会召集14个集中出租区域负责人、属地社区主任、安全员以及消防大队、两个派出所、城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5月11日,街道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相关企业、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社区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讲评了各区域推进落实情况,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丁主任及各责任部门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文博公司龙山路出租区重大消防隐患问题,安委办专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推进整治落实,目前,该区域住户已基本清理完毕,室内外违章格档及房屋门窗正在拆除中,预计本月底可全部完成人员清理和房间拆除工作;其他各区域整改推进情况良好,预计6月份可完成验收结案工作。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办先后组织专项检查40多次,检查有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5家,查处超量存放、异地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17次,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销点5个,3月初,对全街道11个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回收了销售许可证件,对4家长期经销户逐一进行了上门告知,进一步规范其储存和销售行为。③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普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安全例会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普查表格和专项整治考核细则,目前,企业排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企业有5家。④开展汽车4S店、汽车修理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完成10家单位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⑤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燃气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燃气供应点和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安监办对10个民用燃气供应点进行了普查,对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由社区负责,结合商贸企业底数调查,下发“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300份,收回回执288份。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召集各商、住区域物业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各社区安全员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市、区质监部门电梯安全负责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6月将完成全街道所有商、住及生产企业电梯基础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⑦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重点督促涉及危害的企业开展网上申报,今年已完成新增申报备案企业13家、累计41家。⑧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查处非法“三合一”场所3处,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四)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上报区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兴源钢结构1台行车),街道发文确定本级挂牌督办企业5家(特种设备单位3个、较大火灾隐患场所1个、“三合一”场所1个),目前,已有4家单位完成整改,预计6月份可全部完成摘牌销号。
(五)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明确上报2013年拟达标企业30家,组织企业自评员参加市级培训,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告知书”和“2013年创建工作意见”100份,完成走访规模企业30家,逐一和企业老板进行了告知和相关政策宣传。重点督促已启动的20家企业,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配合咨询公司快速推进创建工作。与未启动的8家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基本确定启动时间。对2家自行组织创建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华意德恒温和华盛印刷),先行开展软件建设。
(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①全面开展监管对象普查工作。由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贸企业、商旅服务业及个体工商户底数调查。截止3月25日,共完成统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576家,其中个体工商户832个,相关核对和录入工作于4月中旬完成,为更新监管数据库,摸清培训底数打好基础。②开展社区安全工作座谈。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次序,逐一对社区主任、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座谈,研究解决各社区在工作中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能力。③组织4个社区(桃源、梁溪、荣巷、新峰)和1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恒源模塑)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区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④街道召开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专题会议,印发安全社区创建标准,部署9个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指导今年上报区级示范的2个社区(荣巷、新峰)开展创建工作。⑤现场指导恒源模塑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⑥按照4月份街道安委会成员会议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履职报告的上报工作。⑦组织全体安监办人员及相关社区安全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区消防大队给街道配备专职消防协管员1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收集整理辖区内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及重点企业单位信息;完善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简介及照片);设置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职责”的类别,并制定具体内容;录入维护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包含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装备配备情况、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并报消防机构备案;录入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建筑基本情况、建筑入驻情况、单位毗邻情况、消防设施、图纸信息、单位危险品等建档工作;开展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安全报告备案(包括人员备案、维保合同、消防设施维保备案、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情况等)。
三、加强宣教培训,提高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监管水平
(一)结合检查进行宣教。始终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职工教育培训等活动内容作为检查台帐资料的主要课目,不失时机地在受检企业中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责任、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着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结合会议进行宣教。结合社区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别在青龙山、勤新等工业集中区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宣讲4次,234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共45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荣巷社区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社区50多位居民代表和辖区内工、商企业法人代表约40余人参加学习。
(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①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员培训1次,参训企业215家,另有60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市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②组织开展行车操作工培训1次,参训人员71人;③组织危化品从业单位负责人、采购员及保管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2期,共计51人参加了培训。④组织企业安全员任职资格复(新)训班一期,参训单位107家。⑤组织消防安全补学补训22家,今年共完成组训339家,重点防火单位参训率100%。
(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街道、社区组织指导17家消防重点企业和场所开展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组织开展其他宣传活动。①各社区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分别组织居民小区开展以消防及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11场次,受教育人数380多人;②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补充通知要求,街道拟发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各社区及相关条线部门工作任务。③组织开展标准化咨询公司送安全文化活动。3家咨询公司共完成征订各类宣传挂图145份、1160幅,目前正在各标准化创建企业中张贴和悬挂。④制作各类安全宣传展板20余块,供各社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展示。
四、加强专项整治,消除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一)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安委办印发《2013年区生产(仓储)租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各类专项整治及排查治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54份,检查监管单位367家(处),较好地摸清了各条线监管对象底数,及时消除和解决了各类事故隐患。
(二)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从2月初开始,街道先后2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街道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对新年度首批确定的6家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目前,相关隐患除2家仍在整改之中外,其他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街道安监办已着手办理相关单位审核验收和结案工作。
(三)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辖区12家常压热水锅炉(茶炉)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质监局关于简易升降机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隐患能够立即排除。
(四)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共处理和解决燃气供应、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举报案件5个,查处商业“三合一”场所3家。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安全情势分析和存在问题
6月份以后将进入高温多雨季节,高温中暑、台风、雷击、淹亡、触电、燃气泄漏、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季节性伤害事故发生机率增大,企业忙于生产、疏于安全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会有所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纵观上半年安全情势,表面上看来基本稳定,但安全工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厂中厂”等“边缘地带”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差,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等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高层建筑和商业用房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水平低下,相关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的管理和治理力度不足。三是建筑、拆迁任务还很重,安全监管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四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据库有待进一步完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无证作坊此消彼长,监管查处难度明显增大。六是监管队伍力量配备、工作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继续抓好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九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夏百安活动”和国庆节日等重要活动期间、上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之机,切实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工作,促使主体单位正确履行安全主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企业本质安全。街道、社区两级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抽查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场所和零隐患单位,确保重点监控全覆盖。继续重点实施好“厂中厂”等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如期达效。狠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的督促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做好排查和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对2个已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实施整改和整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二、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11.9消防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各召开工作例会之机,督促各社区、工业园区完成不少于2次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20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高层住宅小区完成相关应急救援演练。安监办计划下基层举办4期安全义务宣讲会,确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