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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应急救援 队伍建设 战训工作
作为我国自然灾害最严峻的省区之一,云南省在近几年来,大力加强了应急救援体系及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截止目前,云南省和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全部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支队和大队,部分县区所属乡镇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分队或者中队。随着应急救援体系的完善和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充实,使得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的综合抢险救援能力得到大大的升级,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因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构成成份(消防加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及政府部门临时招聘的应急救援合同制成员)复杂,没有受过专业和定期的培训,对综合应急救援专业知识学习了解的不足,以至于造成在火灾或者自然灾害发生时,抢险救援效率不高、相互配合协调不够、自身素质不强、救灾救援能力偏弱等现象出现。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对如何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训练和学习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综合素质,这不仅能有效发挥这只庞大队伍在抢险救灾中的能量,而且对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战训工作的现状分析
对于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教育,可以说每个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区域都相应的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教育活动,在局部地区以致在一定范围内营造了培训教育的氛围,大部分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在综合应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上有所提高,但从整体上看,这项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都还远远不够,目前,因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组建时间晚,这支队伍成份复杂,整体素质还存在参差不齐,良莠不整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偏远乡镇才刚刚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依然处于综合应急救援战训的盲区,偏僻边远、各项软硬件配套的缺乏以及专业师资力量的匮乏直接导致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和教育成为一片空白。究其原因,其一,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培训教育没有列入计划,缺乏保障、没有统筹,更不要说系统性、经常性,深入持久地开展专业性培训;即使在开展培训教育时往往热衷于一阵风、搞形式、走过场,缺少实专业性内容,造成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教学有名无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安全常识、救援能力并没有从根本上有所提高。其二,各级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由于力量薄弱,主动引导,积极参与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和教育还没有形成机制,缺乏联动协调性。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后,很多地方政府把训练教育任务完全推给消防部队,可由于消防自身自身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繁重,以及部分消防队员专业知识的不足和教学场地、器材的匮乏、没有可参照的经验等,造成纸上谈兵;而地方的党委政府认为综合应急救援培训主要是消防机构的事,对消防机构存在严重的依赖,对抓与不抓训练教育感觉与己无关,而目前,消防部队以及消防机构由于人力有限加之功能太多,承载的任务太繁重,全面组织实施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教育存在客观的困难,即使抓,也只是片面的、局部的,因此会造成顾此失彼无法照顾全局的局面。其三,综合应急救援培训教育没有形成一定的机制,很多地方由于没有可参照的模式,致使思路狭窄,形式简单,教育训练内容片面,使得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教育无法开展。也由于政府部门没有进一步主导,各相关部门缺少统筹协调,地方重视的程度不够,相关部门不能很好沟通汇报,因此,从人力、财力、物力还是其它方面投入到综合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上的很薄弱,致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教育工作形单影只、追求片面、力量薄弱。其四,纵观当前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训练教育真实情况,往往是形成舍近求远,往往是与消防部队相隔距离较近的应急队伍训练相对开展得多,而偏远的乡镇的开展得很少,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开展亦或有的部门成立了这支队伍,却没有专业的训练保障,包括专业的人力物力和装备,这使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战训工作上处于名存实亡的现象。
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教育,全社会都应该高度重视
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包含了各类灾害的抢救预防,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训练教育,不仅关系到抢险救援工作,更关系到我们国家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的壮大与发展,关系到民生的安危,因此,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教育应该作为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基础工作,从全方位大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训练教育,提高队伍熟练掌握综合应急救援知识、熟悉灾害处置方法,增强他们的体能和技能,不仅能有效增强他们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更能增强他们处置各类突发性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能力,所以,加大对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训练教育,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部门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各级政府、社会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教育,应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建立完善教育训练制度,制定教育训练内容和训练方案,充实教育训练师资力量。目前,我国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还不十分完善,各种教育条件还不十分完备,所以给这项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这就要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客观上的困难,将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教育工作纳入各项安全工作之中扎实、深入、持久地统筹好、开展好。从源头上增强这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综合应急能力,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还关系到这支队伍的壮大发展。
目前,各级成立综合应急救援力量时间短,各项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抢险救援的能力还处在参差不齐的现状,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宣传教育机构,一定要站在全面发展、全面提高的新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强化落实,把这项工作做到每个细小环节上,把强化综合应急救援战训工作当作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政府要加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应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训练教育工作职责。公安消防机构要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等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教育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增强人们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司法、科技部门要将综合应救援法规和相关知识列入普法和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教育、劳动部门要把综合应急教育纳入义务、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使综合应急救援知识成为学生及广大青少年知识结构、从业技能的组成部分,从关注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发展事关社会进步的历史高度统揽该项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消防主管主抓、各部门共同支持、单位各负其责的综合应急训练教育机制。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长效的教育训练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劳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编制相关教材和宣传资料,配备相应的配套器材、设施、场地,为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教育训练创造条件。
三、只有政府主导,消防主抓,才能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训练教育
各级政府在防治与减轻各种灾害事件中所表现出的行为、效能,已经成为评价其施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在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战略中,我省在积极抢抓机遇的同时,全面将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融入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建设之中,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理念,充分依托公安消防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起覆盖全州、上下衔接、反应灵敏、协调联动的省、州、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网络,实现了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跨越式发展、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的目标,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边疆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但是,在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实际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一个需要长期投入的事业,只有把其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之中常抓不懈,才能确保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得到不断的建设和发展,而要发展好,建设好这支队伍,教育训练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开展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教育,各地可以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教育训练内容和科目进行,既要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还要有针对性、持久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训练教育活动。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消防机构的引导下,不同地区要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从实、从严开展针对性的教育训练。因为各地地理状况,灾害发生的情况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在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教育时要紧密结合当地的实际,紧密结合辖区情况和灾害救援特点,科学确定训练科目,按照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的原则,改进和加强救灾训练工作。在训练教育的内容上,既要强调知识性,又要强调可操作性,使训练教育的内容既通俗易懂,便于理解和掌握,更能使综合应急训练教育贴近灾害实际,贴近实战需求。在教育训练的形式上,既要注重课堂教学,又要突出训练的可操作性,注重让他们进行必要的综合应急救援技能操作和抢救能力训练,感受“实战”体验。同时,在训练中要充分发挥消防师资这一教育训练基础龙头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学习,要充分利用各种综合应急救援模拟设施和抢险救灾影视资料,加强对这支队伍的训练教育,增强他们对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感性认识和救灾能力。强化体能训练和对装备器材的熟悉掌握,解决“会操作,懂应用,救得了”的问题。积极开展救灾战术合成训练,提高综合应急力量协同作战能力。加强心理和适应性项目训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心理和生理素质,以适应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建设模拟训练基地,加大“面向实战”课目的训练,编制地震、泥石流、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的训练教案,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使执勤训练、救灾救援行动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灭火救援实战需要,消防业务部门要在加强综合应急救援技术、战术的研究和训练,创新训练方法上下功夫。要针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所承担的急、难、险、重任务的特点,强化单兵、班组、中队的救灾业务训练,建立轮训制度,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性灾害事故的能力。制定出台由消防、公安、地震、安全等单位参加的协同训练保障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多警种、多部门共同处置灾害事故的组织指挥体系。
在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教育的同时,要积极构建运行协调体系。应该结合各级各部门实际,将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任务数字化、专业化对接分配到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考评、督导、奖惩”等机制,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灾害和社会安全事故四类事故,分别建立一般、较大、重大、特大4个等级应急救援分级响应和联动机制,明确每个等级每个类型的响应主体、出动程序、出动力量和时限要求,保证了应急救援出动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区域的地理、交通和灾害事故特点,将其划分成等级协作区,相关区域发生事故,州、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直接调度指挥救援,确保联动性和协调性。
四、只有不断强化保障举措?才能更好的推动应急救援战训工作持续发展
强化管理保障。各级政府均把应急救援战训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网络体系。实行政府应急救援战训工作跟踪问效制。坚持“重奖重罚”,每年采取实地检查考评的方式,对应急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考核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中成绩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实行黄牌警告。对未完成应急救援基本训练任务的,或者应急救援正常业务经费未达到标准,训练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1.2特种设备范围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4适应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露,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或12小时以下的;
(6)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迅速,运转高效。
2.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总指挥长,质监分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为副总指挥长,区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全区特种设备较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区指挥部职责如下:
(1)及时向区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使用情况。
(2)组织起草有关具体的应急预案,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事故预防及救援措施。
(3)负责在全区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预警,在出现本预案范围事故时启动预案。
(4)负责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组织使用单位、专业抢险机构和有关人员对事故处理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该项工作的总结、表彰和处罚的建议工作。
(7)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时,配合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2成员单位的职责
(1)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2)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事故区域内的社会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该区域内的社会秩序。
(3)区建设局负责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救援预案。
(4)区交通局负责协调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5)区卫生局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
(6)环保分局负责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露提出处理建议。
2.3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分局,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质监分局主管副局长
副主任:质监分局安监科科长
成员:质监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安监科全体同志。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隐患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处理工作。
(2)按区指挥部命令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安全预警、预报工作,向公众和媒体事故信息。
(3)向区指挥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情况,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调。
(4)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
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学校、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质监分局要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3预警信息采集
质监分局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辩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
(5)其它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质监分局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区指挥部。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应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事故概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1)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2)质监分局报告区指挥部启动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内容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开展救援工作。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建议。
(4)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的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质监分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4.8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区指挥部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分局和区建设局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5.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由所在地政府批复,并报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质监分局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技术储备与保障
(1)质监分局应当根据我区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当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安全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
(2)质监分局应针对多发事故特点,制定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制度。
6.2宣传、培训和演习
(1)质监分局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质监分局要组织或者督促有关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质监分局应当组织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3监督检查
质监分局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运
质监分局应当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并报市质监局备案。
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质监分局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基本情况
市有采石企业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去年9月份以来,由于全运会、国庆60周年、元旦、春节等大型活动或节日相继到来,多数采石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应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场每家均不少于1名专职应急救护员,并且都与市4支区域性的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护协议。
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合力量,成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
为提高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我们按照“布局合理、反应灵敏、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原则,在采石场数量相对集中的4个镇街,对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进行区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镇、柴胡店镇、南沙河镇、东沙河镇等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救援队长由镇副安监中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自辖区内采石场的大型工程机械、救援装备予以登记造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救护队伍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各应急救护队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由救援队员及采石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相关事故案例,学习安全规程,开展巡回检查,协调救援演练,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签订协议,明确队企之间的救援关系。
为了激发救护队伍的积极性,我们按照“就近结对、有偿服务”的原则,积极敦促所有采石场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全部于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家采石场也于今年与木石镇非煤矿山救护队签订了协议。各救护队根据每个采石场的规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费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采石场据实支付。
(三)跟踪指导,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结合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新办证工作,我们对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逐一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救援人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同时,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8月,被收录到《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四)未雨绸缪,搞好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
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认真组织,精心制定预防性安全检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专业人员深入各采石场进行预防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三违”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采石场和镇安监中队,及时监督整改。对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则由安监中队、采石场及专业救护队联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方案,报市安监局批准后,由采石场抓好落实。超级秘书网
(五)加强演练,提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
为督促采石场强化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们先后在木石镇、柴胡店镇、东沙河镇分别举办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做到了组织指挥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演练程序到位,全面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检验了应急联动指挥工作机制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护队的抢险救灾能力。
安顺位于东经105度13分至106度34分,北纬25度21分至26度38分。影响安顺的主要断层有南东向乐平断层(安顺轿子山至平坝乐平)、上田坝断层(安顺至平坝天龙)、平坝断层(安顺市双堡至平坝白云一线)和北东向火烘断层(镇宁沙子至紫云四大寨),受贵定6.0级潜在震区和普安-晴隆5.5级潜在震源区影响较大,区域内的第四纪早、中更新世断裂上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环境。
二、我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现状分析
2.1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
我市正式出台了《安顺市地震应急预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完善了地震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以市、县(区)两级政府预案为核心,相关部门、企业预案为补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2.2地震监测台站的维护
一是继续加强对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特别是机房及周边观测环境的检查力度并不断扩大保护范围的检查,确保观测设备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督促学习;三是加大对台站周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2.3地震的预报速报
对全市九个县(区)的地震灾情速报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共288名,其中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4个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的地震灾情速报员设到每一个村,其余县(区)设到防震减灾管理部门。
2.4地震应急救援指挥
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近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作出安排部署,结合安顺实际,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2.5地震应急救援保障
(1)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加强应急救援通讯设备、运输车辆、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设施的登记管理工作。(2)加大应急设施采购力度,陆续购置无线通信设备、救援工具、应急帐篷等小型应急救援设备。(3)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顺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通知》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规划方案,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标识牌并逐步配套完善使用功能,制定应急避难场所日常和紧急使用管理办法。(4)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依托安顺市消防支队组建的安顺市地震紧急救援队和依托安顺学院师生组建的安顺市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通过防震减灾演练,进一步锤炼业务素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完善地震灾害救援人员及志愿者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建立安顺市应急救援队伍专家信息库。
2.6地震的培训与演练
在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期间,分别组织了不同程度的应急演练,通过不断的实战演练,锤炼了一支意志坚强、协调有序、救援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我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思考与对策
3.1抓好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制定好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可以临危不乱,最大可能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及时更新问责,并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市、县、乡政府部门必须牵头制定当地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二是已经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的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传达和学习贯彻,同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三是各地地震应急预案必须根据实际的需要不定时更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
3.2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专业技能的学习;二是建立地震灾情速报体系;三是争取建立自己的台网中心。至少再建设2个地震监测台站,根据3个台站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出地震三要素,更利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开展。
3.3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健全
一是加强地震应急通信系统建设,争取配备便携式卫星电话等先进的通信装备,保证应急通讯信息的及时传输,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平台软件、硬件的配备,按照应急实战特点和要求,建立完善指挥通信、应急协同、决策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平台体系,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综合协调功能;三要强化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建立地震应急系统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各个职能部门信息平台与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对接,实现基础数据信息共享。
3.4地震应急救援保证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建设。落实地震应急储备专项资金,完善储备管理制度.有效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统筹规划应急所需物资;(2)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设。组建一支“ 一队多用、 一专多能”的市级灾害紧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灾装备;(3)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地震公共事件的信息、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心理辅导、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4)加强地震应急难场所建设。科学合理地设置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适应社会公众应急避难需求,并挂牌标注提醒市民;(5)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志愿者队伍,为专业救援力量做补充,争取与我市共青团、红十字会联合成立地震救援志愿服务队。
3.5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大力开展以及对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数量也急剧增加,因此,对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研究已成为目前项目管理及施工层面急需做好的内容之一。
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尽可能地将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施工作业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伤亡降低到最大限度,把握人本原则,加强和改善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的防护水平,加强自我防护教育,培养自我防护意识。2.精心准备,装备精良。切实落实风险预防理念,坚决贯彻专家指导原则,不断提高救援装备及技术水平,改善和增强救援水平,确保救援工作的严谨、及时、科学、高效。3.重视预防,专心备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工作,把预防潜在风险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要重视事故前的各项准备,做到预案、人员、装备时时到位。4.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真实、准确,现场及有关应急指挥人员、专家、救援力量等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构建
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2.各小组职责分工。2.1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1)在甲方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指导下,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特点制定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置方案,同时负责预案的修改完善和上级报备工作。(2)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预防措施,负责各专项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配项目实施中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3)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从而能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4)在突发由项目经理部能够处置级别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条件规定必须赶赴事故现场的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设备、物资等到场进行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并能够根据需要实时向甲方汇报应急处置现况等相关事宜,并能够有效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紧急情况处理和救援工作。(5)有计划地组织项目成员开展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员工的应急处置水平。2.现场应急管理处置小组的职责。(1)医疗救助组:掌握基本的医疗救护手段,能清晰判断受伤者状况,同时能够处理简单伤情和对伤者进行护理并能保证重伤者能够优先得到专业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够协助外部专业救援机构转送伤者到相应的医疗机构。(2)安全保卫组:对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进行安全保卫,适时支援其他组的工作;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保护事故场地,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持事故现场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保障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无阻,高效引导抢险救援人员、设备的出入;保护伤亡者的个人财产不受侵害;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完全封闭直至收到上级的解禁命令。(3)技术保障组: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人、财、物的征集、调拨和调配工作;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各种物资供给的保质保量;负责救援物资和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5)应急恢复组:做好伤(亡)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事故受害者在医疗、护理等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做好现场施工恢复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四、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管理过程的实施
1.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及信息报告。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专项督查,做到对危险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1.1危险源监控。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制定管理方案,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实行实时监控,确保危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同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将监控管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2)应在重大危险源和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部位设置必要的防护、监测监控和报警设备,并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发现异常,及时预警。(3)落实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账,随时了解、通报、跟踪、更新危险源情况。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发出相关预警。(4)保证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控检测的投入,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检测和保养,确保状况完好。1.2预警分级。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预计可能造成的危害状况,预警级别对应分为I级(可能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可能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可能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Ⅳ级(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1.3预警信息。项目部应探索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对潜在事故风险较大的工程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对自然条件、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判,推断出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并以此为依据及时相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可能触发的时间、可能影响区域范围、预警级别、对应警示事项以及相关处置措施等。不同层级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准确且及时地向多对应的上级机关、单位报告所发生的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情况。1.4预警信息的与解除。项目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的或解除之前应当经过充分地核实,依据相关规定、相应职权进行、调整和解除。蓝色预警应经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认后或解除,蓝色预警级别以上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并报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或解除。预警信息与解除的形式有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知、电话通知等。1.5信息报告。(1)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图。图2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2)项目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第一,轻伤事故发生之后,伤者或者正在事故现场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第二,重伤、死亡以及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施工所在地建设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机构,同时应直接或者逐级向企业负责人进行报告。2.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2.1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可将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即: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根据相应职权划分,能够处置该事故对应级别的单位应当即刻启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当启动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时,低级别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同时启动,且当预案启动后,应立即开启具体实施方案。2.2应急响应程序。2.2.1应急指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如若当地政府部门或上级机关为此事故启动更高级别预案并及时到场后,即转为接受政府部门、上级机关的指挥,并全力配合各项救援工作的开展。当发生特别I、II、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对应启动I、II、III级响应,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由主管单位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协调足量的资源和力量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统一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紧密合作,迅速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当发生IV级安全事故后,项目建设方或项目实施方(事故单位)要能够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责任和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应及时上报。2.2.2应急行动。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公安、消防、医疗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之前迅速启动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以赴将精力集中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上,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困人员,竭力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努力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如若必要应联络监理方和建设方管理处协调临近项目的应急救援力量。与此同时,项目实施方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的井然有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取证。如果由于抢救伤员、疏导现场交通等原因,涉及到必须移动现场相关物件时,一定要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2.2.3资源调拨。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中,项目实施方应充分认识高效处置的重要性,全力调动自身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储备开展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可向上级单位或邻近项目求援。2.2.4应急避险。在事故应急救援的过程中,应急指挥机构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现场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实时监控事故现场动态,有效规避风险,保障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2.2.5应急扩展。当项目安全生产事故不能被有效控制或者态势进一步扩大时,现场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当地政府以求尽快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并撤离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或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可酌情采用高一级别。2.3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结束。当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趋于停止或已经消除,被困人员全部脱离危险,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事故现场得以完全控制,环境评价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相继消除之后,经政府部门或事故现场最高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宣告完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场地,应急救援行动即结束。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当按要求做好事故上报并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文件资料,同时撰写并提交事故情况汇报及总结。3.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等通报事故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传递按照“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执行。4.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期处。项目应急救援方案及程序实施完结之后,应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二次发生,并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的保护,按照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相关安排,积极安抚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同时尽力做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及赔偿工作,努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免被居心不良者利用或扩散。在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勘察鉴定并同意后可以恢复生产活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深刻总结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及经验教训,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
五、结语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如火如荼地开展,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也也越来越高。项目生产安全作为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处置策略进行研究,对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周志洁 单位:.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海鹏.基于结果导向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模式研究[J].管理观察,2016(13):62-65.
*年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立足事故预防、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体制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进一步提高救援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而努力。
*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事故救援方面: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现场指导和资源协调调度,进一步提高事故救援整体效果。应急预案方面:进一步健全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强化预案演练,提高预案质量,发挥预案作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省、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实现所有省(区、市)建立应急指挥机构、70%的市(地)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际协调应急机制,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机制。体系建设方面:矿山、危险化学品国家级基地项目立项,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项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启动建设。法制建设方面: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
*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共47项):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制定推进方案,交流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年实现所有省(区、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重点县和重点企业设有专门机构。
2.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间以及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与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国家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间的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传递和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有效。
3.理顺和建立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责权统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挥、有利施救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地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装备储备、培训演练等功能,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区域协调联动能力;制定国家投入形成的矿山、危化品基地资产管理办法,以资产管理为纽带,强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对有关部门之间应急协调配合的内容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协调功能,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情况沟通和支持合作,增强合力,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同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
5.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海洋、地震等相关部门协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和救援机制;加强值守应急,及时掌握重特大险情信息和情况,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提供保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与矿山等专业中心的工作机制。
7.加强医疗救护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矿山事故、化学事故医疗救护网络,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医疗救护体系。
二、加强预案管理,提升预案质量,完善预案体系
1.通过落实责任、逐级推动、典型引路和示范指导等措施,进一步健全针对各类事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推广预案管理典型经验,深化预案管理。
2.加强预案的报备、审查和协调工作,贯彻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衔接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案评审标准,规范预案管理程序,完善预案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提高预案管理水平。
4.加强预案宣传、培训,编制预案简明手册和预案管理教程,使各级应急管理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真正了解预案、掌握预案。努力推进预案常态化管理。
5.按照“突出重点、不求大求全,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修订预案。切实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提高救援效果,减少因盲目施救扩大事故。
三、落实“*”规划,推动科技进步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明确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抓紧国家级矿山、危化、排水基地立项和建设工作;组织对57个国家级基地进行中期评估;组织编制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同时,各地及基地所在企业要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搞好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区域作战能力。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与速度,实现建设目标。
2.各地及骨干救援队伍所在的企业,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制定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标准,按照体系建设规划提出骨干队伍规划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加快步伐、早日达标。
3.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组织编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重点解决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问题。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国家、省、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资源,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4.按照《“*”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针对煤矿瓦斯事故救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特点,选择国家级救援基地,制定建设标准,启动两个方面救援基地示范项目建设。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
四、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搞好事故救援和预防工作
1.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快响应、早出动,强化组织指挥,依靠专家决策,科学制定救援方案,有力有效施救,尽力减少损失。要加强事故救援指导协调工作,对较大以上事故要跟踪了解救援情况,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调动资源和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和特殊作用,积极投入到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当中,除参加本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外,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配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到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参与排查治理隐患。
3.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职责;选择重点区域,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基础上,实现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互联互通,在监测监控基础上建立预警体系。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安委办[*]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自然灾害隐患排查、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5.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赋予其职责,明确检查内容、标准、程序和奖惩制度,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重点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6.积极参与各类安全检查和督查,在检查督查中注意发现总结应急管理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在调查中了解有关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1.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中增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普及,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
2.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出台的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和促进;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体现应急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3.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着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调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矿山救援基地建设标准》、《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管理办法》、《国家投入的应急救援资产管理办法》等与条例相配套的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管理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通过检查督查,促进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着手调研制定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员劳动保障制度、政府应急准备金制度、企业救援队伍提供社会服务、预防性检查等相关工作经济补偿办法和企业、社会物资用于应急救援的补偿办法等应急管理有关经济政策,为应急管理工作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
6.贯彻落实《突出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申请建立应急救援奖励基金,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激励机制。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整体水平
1.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监督,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工作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推进。
2.掌握社会应急资源,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各种应急资源数据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救援案例库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数据库、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业务建设,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3.建立事故救援正反两方面案例的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及时对参与救援的每起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定期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对矿山、危化、海上搜救、隧道施工等事故救援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分析和评估,找出规律和特点,注重用经验指导工作,用教训推动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总结评估和事故趋势分析工作。
4.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资质管理,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通过资质认定,促进素质提高;出台和完善标准,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提升各类救援队伍尤其是中小队伍的标准化水平。
5.推动矿山和危化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按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地在工业园区和企业集中地区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与国家级基地和骨干队伍共同形成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织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与没有专职队伍的危化品企业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都有救援保障。
6.努力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落实基层乡(镇)、村和中小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有人管,又会管、管得好。
7.办好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选拔优秀救援队伍参加第六届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拓宽宣教渠道,创新宣教形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办好应急指挥中心网站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动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刊、专版、专栏和摄制专题节目,编印知识读本、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知识。
2.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各种媒体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制度;分层次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研讨班、讲座会。
3.认真搜集总结和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路和典型示范作用。
4.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培训教材,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救援队伍指挥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骨干力量赴发达国家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内涵,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易发期”我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特点,认真探寻和把握规律,强化理论创新,指导工作实践,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为统领,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理论和政治思想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高业务素质。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
5.搞好评优表彰工作。认真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救援队伍及其指战员的选树、表彰工作,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一、预案编制的原则和目的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的危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工作,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
(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灾难
(3)火灾事故灾难
(4)烟火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5)农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灾难
(6)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灾难
(7)集镇市政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灾难
(8)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镇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同志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镇应急管理所、交管站、文化站、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警支队、卫生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信息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交通组、资金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1、现场指挥工作组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现场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抢险救援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应急救援队及涉及事故村救援小分队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通信信息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镇文化站工作人员
职责: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组织联系救援队员,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联系其他组织或部门参与救援工作。管理和协调信息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4、医疗卫生工作组
组长:
成员:卫生院急救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5、治安交通工作组
组长:
成员:派出所民警、交警队民警、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6、资金物质保障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民政办、镇财政所、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
成员:镇民政办、镇司法所、事故单位
职责:负责处理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指导伤亡人员及家属的赔付工作:指导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五、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所在村委会、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镇政府其他相关镇直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镇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六、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业人员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等情况;
(4)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5)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七、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全镇范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由镇救援指挥部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帮助。
八、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3)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人员、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九、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协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规程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报告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等镇直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企业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县级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企业自身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⑴发生死亡3人以上;
⑵发生或可能发生受伤20人以上;
⑶发生或可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机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遵化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遵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遵化市人民政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技术机构,以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职责:处置特种设备重特大突发安全事故,研究决定全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相关应急工作,根据预测预警信息,判断评估突发事故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连锁反应,下达工作指令等。
2.3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救援应急演练;启动救援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协调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配合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出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及对救援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意见。
2.4有关成员部门职责
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通知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根据事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统一行动。
⑴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⑵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救援预案。
⑶交通局参与协调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⑷环保局参与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露提出处置建议。
⑸公安局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⑹消防大队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⑺教育局参与协调教育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⑻卫生局参与协调卫生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⑼旅游局参与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⑽电力公司参与协调电力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⑴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⑵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⑶重要区域使用的特种设备;
⑷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⑸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⑴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⑵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⑶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⑷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⑸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⑺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3预警信息采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⑴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乡镇和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⑵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⑴特种设备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半小时。
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市政府。
⑶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⑴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⑵由市政府决定启动救援应急预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市政府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⑶市应急指挥部组建现场救援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听取事故单位汇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实施现场救援工作。
⑷专家组赶赴现场,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⑸对于事故仍在继续扩大,不能及时有效控制,特别是重大毒气泄露事故,要立即上报唐山市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4.3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⑴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⑵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⑶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⑷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⑸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⑹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⑺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市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当地政府负责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7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4.8新闻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信息的工作。具体新闻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4.9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遵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⑴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⑵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⑷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⑸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局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5.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
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与有关部门、相应的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各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值守。
⑵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及时反映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状态和事故预警。
⑶质量技术监督局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设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网络。
6.2技术储备与保障
⑴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
⑵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针对多发事故,制定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
6.3宣传、培训和演习
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抢险电话。
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组织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4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市政府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6.5监督检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车辆等设备、设施。新晨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根据特种设备本身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管理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评估、计算、分析,确定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或者某一种设备在某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活动。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更新。修订后,报市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关键词:抢险救援;装备;技术现状;发展方向
引言
近年来,山体滑坡、泥石流、塌方、地震等各类事故、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世界各国在不断完善突发应急事件的救援反应机制的同时,都高度重视抢险救援装备领域的建设。抢先救援装备作为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重要物质基础,装备水平的高低是影响救援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结合当下国内外抢险救援的基本现状,对未来我国抢险救援装备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做了相应的分析和探讨。
1 抢险救援装备基本分类
根据适用性、功能、使用状态等的不同,抢险救援装备的类别也不同。
(1)根据适用性分类,抢险救援装备可分为一般性抢险救援装备和特殊抢险救援装备。一般性抢险救援装备主要包括:个体性防护装备,如照明设备、防护面具等;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铁锹等;通信类,如卫星电话、对讲机等。特殊抢险救援装备主要包括:危险品泄漏控制装备、电力及医疗抢险装备、特种通信装备等。
(2)根据功能分类,由于装备的功能不同,可将抢险救援装备分为:预测预警类装备,如报警设备、安全警示标识等;个体防护类,主要有呼吸防护器、坠落防护装备、头盔等;通信和信息类,如防暴通信设备、卫星通讯和传输设备等;灭火类,如灭火器、消防车、破拆设备等;医疗救护类,如急救箱、伤员转运设备等。工程抢险类,如起重机、挖掘机、照明灯等。
(3)根据使用状态分类,应急救援装备可按使用状态分为日常和战时应急救援装备。日常应急救援装备主要指的是在常规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状态下,仍在运行的应急通信、监控设备等。如大气检测设备、水质检测设备、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等。战时应急救援装备主要指的是在已发生险情的情况下,所投入的应急救援装备,如消防车、抽水泵、灭火器等。同时,在日常和战时应急救援装备之间,也没有严格的区分界限,有的设备在日常和战时状态都在投入使用,如水质监测设备。
2 国内外抢险救援装备技术现状
2.1 国外发达国家抢险救援装备技术现状
综合世界各发达国家抢险救援装备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分析,主要特点是种类齐全、数量足、功能齐全、性能可靠等方面。在以美、日、俄罗斯等为代表的国家中,其融合各类高科技的应急抢险装置层出不穷,如美国在应急医疗方面,所有装置都能实现托盘空运,远程机动性强,基本实现应急医疗设备的模块化、小型化和机动化。日本作为一个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其整个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设备的建设都非常完善,可实现空中医疗救援和地面野战医疗救援协同进行,同时,大量的空中直升机和地面救护车、抢险通讯车、工程保障车等一应俱全,形成空地一体的应急抢险保障体系。
2.2 国内抢险救援装备技术现状与问题
(1)研发能力弱,大宗设备多以进口为主。在抢险救援装备的自主研发方面,我国起步较晚,直到2003年,我国科技部才开始这方面的立项与研究,而且整个研究也是相对分散,没有形成体系。从汶川地震的救援过程中不难发现,我国在地震救援设备部分基本可实现自研、自产,但是,对于大宗设备而言,由其是高科技设备,大多需要进口。如我国的声波/振动收索仪就是从美国进口、光学生命探测仪源于德国等。
(2)功能单一,集成化程度低。在应急医疗救援设备领域,呈现出的不足是功能单一、集成化程度较低。设备之间联系不紧密、存放较为分散,难以满足快速运转、及时救治、连续监护等要求。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加之对于应急设备的研发仍处在技术积累阶段,对于应急医疗救援设备的研发、设计还需要实际经验的积累,从而导致个救援设备之间出现零散、功能单一、集成化较低的现象。
(3)能耗大,不利于现场使用。对于伤员较大的救灾现场,救援设备会高频率、超负荷运转,能耗较大。特别是在水、电、气“三无”的情况下,难以保证救援工作的正常、持续开展。
(4)生命搜索定位。在一些大震巨灾应急救援方面主要受到一些技术性的障碍。如生命搜索定位。由于大震巨灾会导致山体地质改观,加上余震不断,会破坏救援现场产生波动,从而改变现场的信号传播介质,影响电磁波、红外波等信号的传播。这会导致以光学、声学振动微波等技术为基础二发展起来的生命探测定位仪受到严重干扰,无法正常工作。
3 我国抢险救援装备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
3.1 注重提高部队抢险救援的个人防护能力
提高抢险救援部队的个人防护能力,需要重点抓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新工艺在个人防护装备上的应用和研究。其中,基于纳米防火涂层和新材料复合工艺,可以研制出阻燃、耐腐、防毒性较好的新型防护服;结合人体工程美学理念,设计处安全、轻质、舒适的头盔运用人体智能降温技术,研发耐高温、高热装备,为救援人员提供实时的体温监测、能量补给装备系统。
3.2 注重抢险救援技术装备的专业化、高效能
提高抢险救援装备的专业化和高效能,应当重视装备技术的自主研发与创新。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的检测、预警装备的研究;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各类抢险救援工作中的应用,研发信息专业化、功能集成化装备。
3.3 建构物废墟复杂条件下的生命搜索技术
在一些建构物废墟复杂条件下,严重依赖于生命搜索技术。这类技术对人体发出的信号频谱,具备极高的响应灵敏度,对人与动物发出的信号频谱具有较强的分辨率。因此,应当高度重视对这类技术的攻关,研发具有高分辨率、高信噪比、抗干扰能力较强、性能稳定、便携等特点的生命搜索定位装备。在2015年12月深圳山体滑坡事故中,武警水电部队迅速开展营救,机械和人工作业同时进行废墟清理、开挖,并结合生命探测仪进行24小时轮番搜救,达到了快速抢救生命的目的。
3.4 灾情评估、指挥决策及废墟周边安全状态监测与预警等技术
灾情的评估、指挥决策以及废墟周边的安全状态监测和预警,高度依赖现场声像、环境参数等信息的快速获取和传输技术。研发集信息获取、灾情评估、周边环境监测与预警、救援指挥等于一体的技术系统,并结合低空飞行系统进行影像采集,为方案的制定、装备的配置优化、环境安全监测以及精细化救援工作的展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3.5 应急通信技术
当下,应急通讯技术在各类救援现场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是地震救援。目前,我国的地球同步轨道卫星通讯技术主要有VSAT技术系统和BGAN技术系统。这类技术具有稳定性强、全天候、盲区小、便携性强、高机动性等特点,通过集成多种通信技术系统,可以解决大震巨灾初期的公共通信障碍、现场指挥和后方支援的语音通讯需求。主要的途径有:利用车载卫星与Internet系统之间的连接,实现指挥和救援数据的交互;通过架设临时通讯基站,并接入移动公网,实现救援现场的临时应急通讯。
4 结束语
当前,我国正努力抓住经济改革发展的机遇,全面认识和把握好应急突发事件救援装备发展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重要地位。加强对整个抢险救援装备、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推动我国抢险救援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