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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读艾丽斯・沃克与《日用家当》
艾丽丝・沃克英文名为Alice Walker,生于1944年,是美国著名的黑人小说家、诗人,著名的短篇小说家。由于沃克自身的种族属性,她对于黑人女性十分关注,她的代表作《紫色》已经被翻拍成电影,另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外婆的日用家当》也受到了广大读者的热捧,作品对于黑人女性的性格进行了全面的解读。
《外婆的日用家当》简称《日用家当》,这部短篇小说通过对三个不同黑人女性的性格进行解读,表达了不同的黑人女性性格,深层次地讲述了黑人女性对民族文化的理解与诠释,同时也表达了黑人女性在当今社会的生存,她们对于不同人性理解的创造以及内心世界的追求,同时赞美了黑人对于本土文化的传承以及担负的责任。作品另一个亮点就是这三位女性来自同一个家庭,母亲是一个传统黑人文化的守望者,大女儿迪伊是一个黑人传统文化的挑战者与颠覆者,小女儿麦琪是一个传统黑人文化的继承者。三人不同的性格铸就了她们对于传统黑人文化的理解及诠释,也是她们对于民族的一种表达。
二、《日用家当》中黑人女性性格解读
(一)三个不同的人物性格解读
沃克的《日用家当》中塑造了来自同一个家庭的三个不同女性形象,她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黑人女性形态,故事是由家里的两床被子引起的风波,在这场风波中,大女儿迪伊与小女儿麦琪是矛盾的对立方,母亲出于对女儿的爱,无法正面地表达自我的情绪,同时也是代表了黑人女性对于传统文化的守望,是一个传统的旧社会黑人女性形象。
大女儿迪伊从小接受了白人的文化教育,她的思想与妹妹麦琪相差甚远,同时她的性格十分的火辣、大胆,从她的造型装扮上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传统黑人文化的颠覆者,同时她的身上表现的是黑人女性与白人思想上的迷茫,她十分不满妹妹的行为。她一度认为就是因为黑人传统文化对她的限制,她渴望追求自身的自由,随意地丢弃本土文化。
妹妹麦琪却是一个性格上相对懦弱的黑人文化继承者,麦琪十分不满姐姐的行为,她认为姐姐是对传统本土文化的一种不尊重,但是由于她的性格原因,又不愿意去与人争执。麦琪从小在黑人文化下长大,文章中通过缝被子事件表达了麦琪对黑人文化的连续性以及不断更新的思想十分注重,她能够最终同意妈妈让姐姐拿走被子,但是在她的心理上拿不走的是黑人传统文化的精髓,她认为作为一个黑人女性就必须站在民族文化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她是一个十足的黑人文化的继承者,但是她的缺点也正是黑人女性性格上的懦弱、自卑。她是一个容易被时代忽略、被落寞的角色,但是她在作者的笔下更多的是黑人文化的表达者。
(二)不同性格诠释对黑人传统民族文化的理解
三个不同的性格代表了当时社会中典型的三种黑人女性形象,守旧、继承、迷茫,她们诠释了对黑人文化的理解,也表达出她们对于黑人文化的诠释,她们代表了漠视、自白、颠覆的三种形象,但是她们的身份却是那样的相似,她们来自同一个家庭,却有着不同的性格,这就是当时黑人女性的代表,也体现了黑人女性性格上的冲突及矛盾性。通过对作者沃克塑造的三个不同黑人女性性格的解读,我们对于黑人传统文化有了一定的理解,同时对于黑人女性的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能够感受到民族本土文化对于不同种族的重要性,也看到了不同的性格对于民族文化的排斥,从人性的角度上我们不能去评判不同人们的选择,但是我们对于民族本土文化有一定敬畏,我们希望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不要丢弃我们的民族传统文化,同时不要轻易忘记文化标志对于种族的作用。
无论是黑人女性主义还是其他种族的女性代表,她们都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时代存在的标志。她们应该从意识上存在绝对的独立,她们需要对自己的思想做出不同的判断,她们也需要对自身的存在做出诠释,我们无法去进行评定,但是我们欣然接受每一个女性的存在,希望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女性主义能够成为时代的标志,这也是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一种接受。随着“妇女主义者”的逐渐演变,“妇女主义”出现并被用来表达主流女性主义和黑人女性主义之间的区别,黑人女性主义者认为,妇女主义和“黑人女性主义”同义,是黑人妇女追求生存和主体精神的关键。
黑人母亲对两个女儿的不同表达了同样的爱意,我们能够看到黑人母亲的伟大,同时也能够看到黑人母亲的为难与矛盾,她是一个时代的代表,存在于两个女儿不同的理解中,她希望用自己的守旧来化解孩子之间的矛盾,也希望对传统的黑人民族文化进行保留,她的角色十分重要。当然两个女儿代表的不同角色也是时展的必然条件,我们看到了民族文化对一个人的影响与束缚,也看到了社会对不同人性的打造。
黑人女性学术和文学研究经过20世纪后半叶的深入探索和拓展后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在学术界,黑人妇女也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世界,黑人妇女文化也得到了世界越来越充分的重视,黑人女性主义研究和主流女性主义的区别变为对性别、种族等的内在联系的研究,美国黑人女性主义研究从此变得更为深入,同时交叉学科也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三)黑人女性主义的发展解读
根据现代社会观点来看,黑人女性主义思想是社会平等发展的因素,以实现种族平等,黑人女性主义的兴起,是因为在以种族为主的社会中受到了不平等对待,希望可以和种族一样享有平等的对待、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法律等,将黑人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其他种族女性思想进行提高。黑人女性主义的前提是种族受到压迫、歧视,在一些领域和有不平等的待遇和地位,比如说政治权利、思想、文化、观念、家庭地位等,种族发展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中心,黑人女性只是作为一种附属品存在,所以黑人女性主义思想要将全社会人类的地位实现平等,实现全社会种族平等。她们通过表达对黑人传统文化的不同理解,让人们不断地去接受她们的存在方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性格,这三种不同的性格同时代表了黑人女性的存在,这也是时展的产物,她们的不同主要是因为社会对于黑人种族问题的理解不同,不同的角色对于自己的种族有一定的理解。所以无论是母亲、迪伊还是麦琪,她们的存在都是必然的,但是她们代表的不同性格是她们对于本土文化的一种理解与表达。
黑人女性主义文学得到了飞速发展,黑人女性主义的理论在社会批评的影响下得到了极大的丰富。通常情况下,种族研究只和男性有关,性别研究只和女性有关,这是学术界局限性的明显体现。Bell Hooks(贝尔・胡克斯)等很多黑人女性主义者批评了白人女性把持女性主义运动的现象,将黑人女性主义学者当时的状态指了出来,即黑人女性主义学者仍然处于学术边缘状态。但是,该情况在日益广泛传播的黑人女性主义的影响下得到了日益的改善,并得到了艾丽斯・沃克等女性主义作家的极大赞赏和推荐,从而使人们开始重新阅读和理解佐拉・尼尔・赫斯顿,一位伟大的黑人女作家的文学作品,黑人女性及其文学成就在其推动下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开始在公众文化和文化视野中前进。
从作者的黑人女性角度我们看到:美国黑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和创造才在其日益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受到人们的重新审视和日益广泛的接受,真正登上了历史舞台,虽然其出现和发展较晚,但是其发人深省的文学思潮和批判视角却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黑人女性文学在其影响下开始出现,人类社会种族观和民族观在其影响下进入了一个新境界,传统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议题和内涵在其影响下得到了改变并得到了全新的发展。
三、结 语
沃克的《日用家当》中三个不同的黑人女性代表了不同的性格诠释,也代表了黑人传统文化的不同理解,这是时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时展的偶然结果,站在人性的角度上无法评判不同黑人女性的性格缺陷与不足,因为这是不同性格对于文化的不同选择,但是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是需要继承也是需要发扬的,因此面对不同的人物形象,每一个读者也会有自己不用的理解。对于黑人女性的尊重是时展的新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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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珩.“百衲被”与母亲觉醒――《日用家当》中母亲形象解读[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09).
[5] 崔东琦.《外婆的日用家当》中的女性形象分析[J].芒种,2013(05).
[6] 杜荣芳,胡庆洪.寻找女性的家园――浅析艾丽斯・沃克的《外婆的日用家当》[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9(05).
In the field of curriculum design, ESP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 has always been demonstrated with certain kind of clear purpose of preparing apprentices to fit into their “target academic, professional, or workplace environment”, although under variable settings, its goals and objectives will be slightly different (Basturkmen, 2006, p.140). However, with the ongoing development of critical theories and critical approaches in ELT (Dozier, Johnston &Rogers, 2006; Hammond & Horarik, 1999; Pennycook, 1999; Stephens, 2000; Wallace, 1999), the traditional view about the role of ESP has been challenged. Some researchers, such as, Dudley-Evans (2001) points out that the students’ responsibilities should not be limited to grasp the academic rules simply as “apprentices”, instead they may als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academic process in order to shape or boost “the nature of the course” and the “forms of assessment” (p.x). The main advantages of such “critical instruction” is to raise students’ critical awareness in that it may encourage or stimulate them to reconsider the established norms, and try to change the negative aspects to better position themselves in a target environment (Benesch, 2001). At this point, there are still some questions, for example, how can teachers use the critical approach under the curriculum design? When can it be used? To what extent can teachers use it in a certain classroom? Nevertheless, different contexts promote different strategies. This paper tries to explore the current issues about ESP through a basic aspect―objectives, which is always considered to be one of the primary points for most ESP course designers. It will firstly demonstrat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ESP and ELT teaching, and then provides frameworks for ESP study in order to further analyze one case study in a Chinese context. Finally, it will discuss some potential recommendations which could be possibly applied to my future teaching.
Literature Review
People who are confronting with ESP may initially become a little bit confused by “S” (Specific). Mackay and Mountford (1978 & 1978a) put forward, this so called “Specific” could mean “special”, in contrast with “general”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ELT), ESP particularly emphasizes on learners’ needs and purposes. ESP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categories. One is EAP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 aiming to help students, especially thos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non-native speakers) better comprehend the subject matters at foreign universities. While the other one is EOP (English for occupational purposes). EOP is often studied by learners for a certain kinds of occupational requirement (Qattous, 1995).
Since its nature of pragmatism, ESP course design is followed by a genre-based approach. A lot of attention has been paid by learners on the certain text types within their target discourse communities (Basturkmen, 2006). For instance, Swales (1990) claims that “genre analysis” based on academic and research setting; “text and contextual layers” are academic writing in content courses (Samraj, 2002); “approaching genre”: prewriting as apprenticeship to communities of practice (Guleff, 2002); and Dudley-Evans (2002) declares that “the teaching of the academic essay: is a genre approach possible?” All the above mentioned statements are exploring the possibilities of using genre under current course settings.
According to Basturkmen (2006), very limited papers are working on the respect of the objectives of ESP teaching, and even fewer are exploring the different goals and objectives between general ELT and ESP. Just as Ewer (1981) argues that ESP should shift from “general” to “specific” with more emphasis on the target performance objectives (Qattous, 1995). Historically, the objectives of ESP has been moving from transferring students “linguistics features of subjective-specific language” or cultivate them the “communicative repertories characteristics of target situations” to develop students’ “underlying competence” from their discipline and language (Basturkmen, 2006, p.5). Recently, a critical tendency emerges in some scholars’ research, e.g, Basturkmen (2006), Master (1998) and Swales (1998), this three’s studies are all discussing the role of ESP in the world today. Dominate questions, based on Basturkmen’s statement contain, does ESP teaching help to serve the interests of those target communities through functioning language learners to fit into their different profession, disciplines or workplaces? Should ESP teaching only focus on “hard language functions? What is the importance of “soft” social functions in ESP teaching and learning? Is it true that social functions are less important than referential or instrumental functions in teaching ESP course? According to Clapham’s (2001) presenting question: how can we choose between ESAP (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 and EGAP (English for General Academic Purposes)? Thus, the next thing that people want to know is what is happening in real ESP cases.
There are two frameworks that original developed for examining ELT really influence the ESP study a lot. One is Stern’s (1983, 1992) “general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language teaching”, the other is called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ESP” (Richards & Rodgers, 1986). Basturkmen (2006) also establishes a framework which can not only compare various ESP projects bur also value different issues in the language teaching and learning field.
One Case Study in China
This is a case study carried on in China, which is teaching aviation English in the Chinese context: developing ESP theory in a non-English speaking country (Wang, 2007). This is an experimental aviation language course conducted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f China with the purpose of exploring a more suitable way to ESP teaching in an EFL context. The framework of the curriculum can be summarized into the following formula (Wang, 2007, p.123). In this case, Wang (2007) states that “Grammar-translation” is the dominating method among ESP classes in China and the focusing of these classes is still at the at age of vocabularies and grammar points. Hence, students can seldom use English to exchange information or ideas related with their occupation. Wang also points out that western ESP methodologies are quite hard to be adopted in China due to the different settings between east and west. Therefore, he tries a “contrastive approach terminologies at proper times” (p.126). By using Basturkmen’s (2006) framework, Wang’s curriculum still pays high attention to the words expressions and grammar points of sentence structure. Basically, there is no critical task for developing students’ critical awareness but the activities are based on students’ real needs as well as the actual context. For instance, it makes a comparison with international phonetics and the Chinese phonetic system (Pingyin) has its own characters. For example,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0” is read out /dong/ instead of /ling/; “1” is read out as /yao/ instead of /yi/ in Chinese air communication in order to avoid the misunderstanding during the flight deck communication. Similarly, in English people usually confused with “4” and the proposition “for”, so /er/ is added to form /fow-er/ with the same purpose. During the semantic contrast, a real case is provided to students in 1977. 533 people were dead just because of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phrase “at takeoff”. The flight crew intended to “taking off” but the tower controller interpreted it as “at the takeoff point”, while at the same time, another flight was on the runway. Students not only learn English phrases at this part, but also absorb the bilingual knowledge by comparing between Chinese and English phrases. However, in this case, the instructors provide authentic materials for students and also combine the linguistic skills with students’ professional knowledge very well.
Adaptation to My Teaching Context
I have some experience teaching EAP/ESP courses at a university in recent years. Based on my learning and teaching experience in China, in a college, especially for the non-English majored students, whose 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is really a little bit low. There is no difference between students’ majors or disciplines for they all could be treated as “general English learners” rather than the “professionals” in their fields. In China, the national syllabus for the tertiary level English teaching, which is called College English Teaching. It aims at “cultivating in students a relatively high ability in reading, and a moderate ability in listening, speaking, writing and translation. Thus they will be able to employ English as a tool for exchanging communication…and college English teaching should help students build up a solid language base, master sound language learning skills, and enhance their cultural knowledge,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social progress and economic construction” (You, 2003,p.203). In my understanding, accompany with the goals and requirements stated in the syllabus, there is a so called standardized test: CET (College English Test), promoted by our education government. Yet with the power force from CET, the primary goal in nearly all of the college English classes is examination-oriented, which is only preparing students to pass the CET. Although the textbooks used nowadays in China are improved a little bit both at its topic diversity and content organization, the methodologies used by teachers could hardly fulfill the overall goals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syllabus. Therefore, it still has a deep gap between expectation and reality. Because most Chinese English teachers are teaching students “text English”, but not authentic English or real communicative language. Thus, as I concerned here, in terms of the non-English majored college students, whether the college English teachers could combine English language knowledge 8with the professional academic study together.
Conclusion
In this paper, it talked abou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ESP and ELT teaching, provided frameworks for ESP study, and then further analyzed one case study in a Chinese context. Finally, according to my reading and research in ESP teaching and learning, it pointed out some personal ideas and towards the college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in China, which could be possibly applied to my future teaching as well.
References:
[1]Basturkmen,H.(2006).Ideas and options in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2]Benesch,S.(2001).Critical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Theory, Politics,and Practice.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3]Clapham,C.(2001).Discipline specificity and EAP.In J.Flowerdew & M.Peacock(Eds.),Research perspectives in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4]Dozier,C.,Johnston,P.,& Rogers,R.(2006).Critical Literacy/ Critical Teaching:Tools for preparing Responsive Teachers.New York:Teachers College Columbia University.
[5]Dudley-Evans,T.(2002).The Teaching of the Academic Essay:In a Genre Approach Possible? In Johns,M.A.(Eds.),Genre in the Classroom:Multiple Perspectives.New Jersey:LEA.
[6]Guleff,V(2002).Approaching Genre:Prewriting as Apprenticeship to Communities of Practice.In Johns,M.A.(Eds.),Genre in the Classroom:Multiple Perspectives.New Jersey:LEA.
一、南方白人的身份意识
《恶龙的兄弟》以对话的方式讲述利尔伯恩杀害约翰的事件,从不同的叙述视角反映出19世纪初期南方白人的身份意识。在旧南方时期,白人的身份意识是在与黑人奴隶这一“他者”的对照中形成的。在奴隶制度下,黑人被视为不能与人相提并论的低等种族。因此,对南方白人而言,人的伦理身份首先意味着他们高于黑人的种族地位和社会地位。保持与黑人的社会地位的差异是南方白人保持人的伦理身份的前提。
南方白人强烈的身份意识首先通过R.P.W.表现出来。R.P.W.是诗歌中最重要的叙述者,他在重访事件发生地的途中以独白的形式描述自己的旅程。R.P.W.频繁地使用含有种族歧视意味的“黑鬼”一词指代所有的黑人。例如:斯密斯兰小镇“看上去像是塞缪尔克莱门斯/成长的小镇,不会比它更糟糕。/河流与鲶鱼,黑鬼在树荫下”,“黑色的手抓住石块,黑色的汗留下/黑鬼不怕热,至少不那么怕”,“落基山”大宅是“可怜的黑鬼堆砌的石头”。可以说“黑鬼”是R.P.W.对所有黑人社会身份的认识。在R.P.W.的描述中,黑人的每一次出场几乎都是失语的,没有人所具有的语言能力,“他们不说话”,或者只是“悲哀的,靠着墙蹲坐”,被打的约翰“躺在那里,黑鬼般的沉默着”,而看着约翰的黑人们“呆在他们的角落里,像害虫一样蜷缩着”。可见,在R.P.W.眼中黑人不具有人的伦理身份。
诗歌中,R.P.W.被赋予双重叙述视角,他对黑人的身份认识也因此被构建成诗歌的伦理语境。当R.P.W.以有限的叙述视角讲述自己回到南方小镇斯密斯兰的见闻时,他和其他叙述者一样,是诗歌中的虚拟角色。这个角色是南方白人的后裔,家在肯塔基的“托德郡”。作为南方白人的一员,R.P.W.对黑人身份的认识是整个南方白人的共识。在叙述过程中,R.P.W.常常会转变叙述视角,成为具有全知视角的叙述者。他能够跨越时空的限制回到事件发生的伦理现场,洞悉所有人物行为背后的心理活动并对他们做出评价。希恩(Sean)从种族伦理叙事视角分析R.P.W.的叙述,他指出R.P.W.的全知视角和他的名字R.P.W.——即真实作者罗伯特潘沃伦名字的缩写,使他与诗歌的真实作者联系起来,成为真实作者在诗歌中的代言人。双重叙述视角的设置能够使真实作者“诗人沃伦”透过虚拟的南方白人后裔“R.P.W.”伦理视角真切地体会南方白人对黑人的身份认识。更重要的是,R.P.W.具有种族歧视的描述常常使用第一人称和现在时态,这种叙述方法更是让所有身处现在的读者在阅读中被代入到R.P.W.的身份意识中。这种代入作用,使读者能够以南方白人的伦理视角更加真切的体会南方白人的身份意识。沃伦大胆的通过R.P.W.这一人物的塑造和他的叙述视角将旧南方时期的南方白人,诗歌的真实作者以及读者都置于事件发生的伦理环境中,从而将白人对黑人种族身份的认识变成诗歌的伦理语境。
在这样的伦理语境中,黑奴约翰的身份与利尔伯恩的猎狗尼诺没有区别。约翰被打和尼诺被打的描述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受到相似的非人对待从中可见一斑:“利尔伯恩野蛮地踢打猎狗……猎狗被击倒……它拖着肚子在草地上/匍匐着,……当天晚上,利尔伯恩揍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就是约翰,被打的约翰像尼诺一样“匍匐着”。希恩指出,利尔伯恩对猎狗的态度与他对约翰的态度形成了对应的关系,表现了奴隶约翰在利尔伯恩眼中与狗一样的地位一他的侍从和财产。在南方白人的眼里,黑奴是与家畜一样可以随意处置的私人财产,根本不具有人的伦理身份。事实上,黑奴约翰的地位远远不如猎狗尼诺。当尼诺逃跑后,利尔伯恩又将它寻了回来,而约翰则无处可逃。
由于黑人属于不能与人相提并论的低等种族,因此要保持人的伦理身份,首先就意味着保持高于黑人的社会地位。对于南方白人而言,保持与黑人的差异具有维护身份的伦理意义。在《恶龙的兄弟》中,沃伦将这种身份意识通过诗歌中的各种人物表现出来。利蒂西亚的哥哥对利尔伯恩的黑人奶妈凯特非常不满,他不能接受凯特对利尔伯恩的称呼“亲爱的”,“我的利尔”。在他看来,称呼体现身份,凯特以平等的白人之间才能使用的方式来称呼利尔伯恩是对其身份的侮辱,因此他说:“没有哪个黑奴能叫我亲爱的”。露西去世后,黑人奶妈凯特试图代替露西去爱利尔伯恩。她对利尔伯恩说:“孩子,你的母亲已经去世,/但是我也是你的母亲。”然而利尔伯恩却“停下脚步,猛地转过身,/站住。斜着身子直面凯特的脸:‘好吧,我吃过你的奶,但是现在一’”,“‘但是现在’,他说,‘我要吐出最后一滴黑色的奶,我要把它吐出来一啊,上帝啊,我的母亲已经死了!”R.P.W.这样解释利尔伯恩的行为:“她会去争取他的爱/争取拥有她的利尔/但是敌人,对手,露西刘易斯/拥有武器和威力:/亲生母亲,温暖,善良一而且,是白人”。“而且是白人”表明黑人与白人之间的身份差异。利尔伯恩用“吐”的动作表明与凯特的身份区别,“他吐出她的奶,吐出了她所有属于黑鬼的东西”。在利尔伯恩看来,处于社会底层的黑奴凯特要代替母亲露西的举动是对白人与黑人身份之别的挑战,他用“吐出黑色的奶”的方式,维护自己的白人身份。
南方白人身份意识中另一重要因素是他们对荣誉的特殊认识。怀亚特-布朗指出在旧南方,荣誉是个人对自我身份在既定社会等级秩序中所属阶层的认识(Wyatt-Brown14)。荣誉与个人社会身份密切相关。首先,处于社会底层的黑人被排除在荣誉圈之外,而白人阶层内部,则按照荣誉的大小划分成不同的等级(Gorn115)。换言之,荣誉的大小等同于社会身份的高低。黑人没有荣誉可言,在南方白人生活中的每一天,都会看到处于底层的被侮辱并且无力反抗的黑人,这种经历对南方白人有着强烈的影响,使他们对自己的名声和荣辱非常敏感,对任何微不足道的冒犯都会以暴力回击,以表示他们与奴隶的区别(Boyer,etal363)。因此,暴力成为南方白人维护荣誉,表明自己与黑人身份区别以及维护自我身份的一种方式。
荣誉与身份紧密相连,因此维护荣誉就成为南方白人重要的生活准则,是南方白人人生中“必须学习/唯一值得的一课”。白人以决斗解决争端,决斗中“当枪上膛时这一课教会人生中的唯一是荣誉”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暴力是南方白人身份意识的驱动:“有人在树荫下打斗。是谁,我不曾知道,但传来一声尖叫让你胆颤,如此痛苦如此狂暴后来大伙儿谈论着一个家伙如何被挖出眼睛,打斗时就是这样用拇指挖眼睛”。这是通过利蒂西亚的视角描述的南方白人日常生活状态。艾略特戈恩指出拥有荣誉等同于拥有自由和平等的社会身份,而失去荣誉则意味着沦落到近乎黑人奴隶的境地,因此为了维护身份,南方白人的生活中充满暴力。他们通过扭打中的尖叫宣布彼此平等的地位,在挖眼的打斗中争夺胜利,胜利带来的荣誉使他们获得象征性的满足。因此扭打、尖叫和挖眼都是白人为了争夺社会身份的行为,具有仪式性的象征意义。沃伦在诗歌中通过利蒂西亚的视角呈现出身份意识在南方白人日常生活中的渗透,身份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南方白人的行为方式。
南方白人对身份的界定是奴隶制度下的产物。他们对身份和荣誉的定义使暴力成为维护身份的必然方式。遵循现代社会对伦理的界定,这种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并且通过暴力来维护身份的方式与现代社会对伦理的界定相去甚远,“然而在旧南方”,在这一特定的伦理环境中,这就是伦理(Wyatt-Brown3)。
二、利尔伯恩的身份危机与伦理选择
文学伦理学批评注重对人物伦理身份的分析,因为“几乎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从文学伦理学的视角来看,利尔伯恩杀害约翰的行为与他的身份变化密切相关。在《恶龙的兄弟》中,利尔伯恩身份的变化是一条主要的伦理线索,由于变化引起的身份危机是线索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伦理结,而利尔伯恩杀害约翰的行为则是伦理结的解构,是利尔伯恩为解决身份危机而做出的伦理选择。
利尔伯恩的身份存在于各种伦理关系之中,其中,母亲露西对利尔伯恩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美国总统杰弗逊的妹妹,露西是刘易斯家庭身份等级和荣誉的代表。斯密斯兰小镇为露西树立纪念碑,整个斯密斯兰都以露西生活并埋葬在此为荣。露西体现着利尔伯恩与杰弗逊的血缘联系,是利尔伯恩身份的决定性因素。与杰弗逊的伦理关系使利尔伯恩具有不同于白人平民的身份和荣誉。同时,露西的存在还是刘易斯家庭秩序的保障。在旧南方白人家庭的权力秩序中,女主人是除男隶主之外的最高权威,是男性权威在家庭中的人,维持着家庭中白人和黑人奴隶的等级秩序。诗歌中,露西被奴隶们视为“高等级阶层的代表”,在她的管理下,白人奴隶主与黑人奴隶有序的等级关系是利尔伯恩社会身份的保证。R.P.W.指出,对于刘易斯一家而言,露西就像她名字的寓意一样,是“光”,这个“黑暗的家庭需要光”,不仅仅是指利尔伯恩需要母亲露西的爱,更重要的是,母亲露西的存在关系着利尔伯恩的身份和荣誉。露西是能带给他荣誉和维护身份的“光”。
露西去世后,照耀利尔伯恩的“光”消失了。同时,随着诗歌叙述的进展,利尔伯恩的各种伦理关系也一一断裂:利尔伯恩指责父亲刘易斯造成了露西的死亡,导致刘易斯在失落与绝望中离家远走。利尔伯恩爱丽蒂西亚,但是他的爱却遭到拒绝。此时,利尔伯恩唯一的身份就是刘易斯大宅中的白人奴隶主。在刘易斯离开后,利尔伯恩成为家庭秩序中的最高权威。然而,这一身份也遭到来自黑人奴隶的挑战,利尔伯恩开始陷入身份危机。
黑奴约翰无意间打破露西生前常用的杯子,揭开了利尔伯恩身份危机的序幕。利尔伯恩鞭笞约翰,原因并非约翰打破了杯子,而是因为约翰的反抗,诗歌写道:
杯子没有多大价值打破也是偶然
……反抗是他犯的错
第二天,被鞭笞,利尔伯恩站在一旁
数着鞭打的次数,确保鞭打的力度”。
黑奴约翰只是利尔伯恩的财产和劳动工具,地位同猎狗尼诺一般,而现在约翰居然“反抗”他的权威。像所有的南方白人奴隶主一样,利尔伯恩意图用鞭笞维护等级秩序,从而维护自己的奴隶主身份,但是,他的行动遭到了奴隶的接连反抗。约翰打破杯子是无意之过,而此后接连失踪的杯子却是黑人奴隶有意而为。利尔伯恩一次又一次试图重新建立自己的权威,但是却接连失败。总有杯子跌落,勺子刮损,物件丢失。这一切让利尔伯恩感到:“可怕的事情/发生在母亲身上。……黑色的手污染瓷器,银具,一根黑色的手指粗暴地剔下她脸骨上的血肉”。在利尔伯恩看来,黑人奴隶打破母亲的瓷器就像是在用他们粗暴的手剔下母亲遗体上血肉。每一个打破的杯子,每一个丢失的物件,都是对母亲的亵渎和侮辱。因为露西是刘易斯家族荣誉和身份的象征,所以对露西的侮辱就是对刘易斯家族的身份和荣誉的挑战。
在南方白人的身份意识中,白人是人,而黑人非人,白人高于黑人的社会地位是他们伦理身份的基础。而现在,黑人奴隶的反抗使利尔伯恩地位受到挑战,这意味他将沦落到与黑人一样的“非人”境地。诗歌标题正是对此时利尔伯恩身份危机的隐喻。利尔伯恩与约伯的相似之处并非是他们的本性中都存在着与恶龙的兽性,而是他们所遭遇的相同的身份危机。“恶龙的兄弟”一语出自《约伯书》第三十章,这一章主要描述了约伯的身份变化。约伯的呼号“我已成了恶龙的兄弟/鸱枭的伴侣”道出了他沦落到非人境地的身份变化。约伯身份危机正是利尔伯恩身份危机的写照。露西生前,利尔伯恩拥有至高的荣誉,是他人口中“老杰弗逊的亲戚”,是家庭中拥有权威的白人奴隶主,而现在利尔伯恩的社会地位岌岌可危。南方白人对身份的认识意味着如果利尔伯恩不能重建自己的奴隶主权威,那么他就会失去人的伦理身份,像约伯一样沦落为“恶龙的兄弟/鸱枭的伴侣”。
利尔伯恩的身份危机是在诗歌叙事进程中形成的伦理结,是利尔伯恩必须解决的身份难题。与其他南方白人一样,利尔伯恩采取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荣誉和白人奴隶主的身份。在约翰打破露西生前最爱的罐子后,利尔伯恩刻意命令弟弟埃萨姆将所有的奴隶召集起来,在他们面前用斧头砍死约翰,并将其尸体肢解焚烧。此后,“没有杯子/再被打破。没有勺子消失/宅子里又恢复了秩序……”解除身份危机是利尔伯恩行为背后的动机,杀死约翰是利尔伯恩在身份意识的驱动下做出的选择,肢解约翰的暴行也与身份意识中蕴含的暴力因素密切相关。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回到旧南方的伦理现场,从南方白人的身份意识理解利尔伯恩的行为,则不难发现他的选择具有维护自己身份的伦理意义。按照旧南方白人对自我身份的定义,利尔伯恩如果不能重建自己奴隶主的身份,则意味着他将沦落到与黑人一般的地位。在旧南方的伦理环境中,利尔伯恩的行为是在黑奴的性命和自我身份之间做出的伦理选择。
三、斯芬克斯因子与杰弗逊的伦理反思
诗歌中另一个重要叙述者是美国总统杰弗逊的鬼魂。杰弗逊的独白以及与鬼魂的对话表达了他对人性的理解、对利尔伯恩的批判和对南方白人身份意识的反思。杰弗逊的伦理反思围绕着一个中心意象展开,即在诗歌开篇出现的希腊神话中的米诺陶诺斯牛。
米诺陶诺斯牛首先蕴含着杰弗逊对人的理解。米诺陶诺斯是人的产物,既具有人的外形又具有牛的特征,牛头是其动物本能的表征。杰弗逊说当他看到费城熙熙攘攘的人群时,他第一次认识人,这时他想到了神话中的米诺陶诺斯牛,他喊道:“他是我们的兄弟,我们亲爱的兄弟”。杰弗逊认为人是米诺陶诺斯的兄弟,因为他承认人与米诺陶诺斯一样是“父辈的产物”,人继承了原欲,与米诺陶诺斯一样具有动物本能。米诺陶诺斯的动物本能使他以人为食,而人的欲望和本能也使他们具有走向罪恶的可能性,使他们有时候与动物没有区别,只是“披着披风的猴子,穿着靴子的野兽”。杰弗逊说,“这就是人”,“我知道我们只是人/在我们的错误和成就中被定义”。但是,米诺陶诺斯只是杰弗逊对人具有动物本能的理解,而不是杰弗逊对人的全部定义。除了动物本能,杰弗逊相信人具有理性。他认为罗马时期建于法国尼姆的方形大殿正是人类理性的见证。方形大殿比例协调,是遵从理性而建立的秩序的象征。杰弗逊相信在理性指引下,人能够从混沌中走出,建立秩序,实现人的完善。在他看到人具有动物性本能的同时,他也看到“每一张脸,一张又一张脸上,”有一种“令人敬畏的可能性”,一种人的本能可以用理性来救赎的可能性。他说“当我看到人的罪恶,我理智的说,这只是暂时的悖论/时间会使它得以解决”。杰弗逊坚信理性的存在使人够克服自己的动物本能,成为真正的人。
从文学伦理学的视角来看,杰弗逊对人的理解正是对人身上存在的斯芬克斯因子的解读。斯芬克斯与米诺陶诺斯都是人兽混合体,但是他们的区别在于,斯芬克斯的头是人头而米诺陶诺斯的头是兽的头。人的头是“人类经过长期进化而出现的最初的理性的象征”(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斯芬克斯因子与伦理选择”,代表人性因子,是人的伦理意识的体现。斯芬克斯兽的身体表明人身上动物性本能的存在,是人的兽性因子的体现。由人头代表的伦理意识使人能够分辨善恶,使人在理性引导能够下控制自己的动物性本能,换句话说,“人身上的人性因子能够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人”(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斯芬克斯因子与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不同,米诺陶诺斯的头是牛头,说明动物性本能占据头脑的位置,控制它的行为。在希腊神话中,米诺陶诺斯以人为食,没有善恶观念,是受动物性本能控制的兽。杰弗逊承认人身上动物性本能的存在,但是他相信人的理性,相信理性能够使人得以完善,从而与兽区分开。可见杰弗逊所理解的人是具有斯芬克斯因子的人,而不是米诺陶诺斯兽。
米诺陶诺斯的牛头人身代表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一种变化情况。米诺陶诺斯是欲望膨胀脱离理性控制后的产物,象征着人的兽性因子脱离理性控制的可能性。杰弗逊说,米诺陶诺斯是我们的兄弟,这表明他承认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当动物本能占据了头脑的位置控制人的行为时,丧失了理性的人也就变成了与米诺陶诺斯一样的兽。杰弗逊在法国看到的丑陋的、面目狰狞的人兽合体雕塑,正是失去理性和受兽性因子控制的人的写照:鹰嘴透着难以名状的邪恶,庞大的蛇露出骇人的獠牙。本能和兽性蒙蔽人的理性,使人失去善恶判断,因此石塑女雕像眼睛突兀,不是要看清世界,而是要“使一切失明”。
在利尔伯恩身上,杰弗逊看到了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这种变化。南方白人的身份意识使利尔伯恩丧失了理智,犯下了杀人的伦理罪行。因此,米诺陶诺斯牛也是杰弗逊对利尔伯恩的评价。作为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弗逊推崇人人平等的伦理原则。在诗歌开篇出现的杰弗逊纪念碑上写着:“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弗吉尼亚宗教法案》的起草人,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建人埋葬于此。”这是杰弗逊最引以为傲的成就。《独立宣言》将人人生而平等的伦理原则作为核心,而大学是追求真理和知识的场所,是人类理性的代表。杰弗逊的墓志铭突出了他所遵从的人人平等的伦理原则,以及他对人类理性的推崇。诗歌中杰弗逊起草《独立宣言》时的骄傲,是“整个启蒙运动的骄傲,是人类对自身能够通过理性实现自我完善的骄傲”。而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南方白人身份意识,违背了人生而平等的理性原则,扭曲了善恶的定义,使利尔伯恩在身份意识的驱动下,丧失了理性,为维护自己的身份而夺取他人的性命。在杰弗逊看来,利尔伯恩杀害约翰的暴行使他等同于吃人的米诺陶诺斯兽。因此,当杰弗逊看到利尔伯恩的脸时,他说利尔伯恩“不是新可能的标志/而是可耻时代的预兆”。
一
贝克把黑人文本置于黑人文化的传统之中,置于黑人日常生活的体验之中加以考察。将黑人文学文本重新加以语境化,从黑人的话语实践中透视出文本解读的多种可能性。贝克十分关注黑人的生活体验和话语表达方式,关注黑人日常生活中的表意特征。他把黑人音乐,尤其是布鲁斯音乐,视为黑人本土话语的最典型特征,视为黑人文学文本研究的原始依据和文化源泉。因此,布鲁斯本土语言研究也就成为贝克文学理论体系的切入点或出发点。
布鲁斯作为爵士乐的一种,最早来自棉花田间的农夫和火车工人之中,由黑人的劳动号子与早期宗教的和世俗的音乐相互影响而形成。后来为了谋生,歌手们弹吉他和拉手风琴到处乞讨、演唱,逐步向外传播开来。如布鲁斯的歌手通常站在以铁路的交叉口为象征的背景下演唱。歌词也非常富有隐喻性。如《交叉口的布鲁斯》:“站在叉道口,挥旗让火车走/无人知道我,都从我身边过”[1](p1)。交叉路口的十字标牌象征着人类生活的复杂性,选择的多向性、不确定性和流动性。布鲁斯中的“铁路”常常被视为经济发展和审美发现的潜在可能性,是有意味的象征符号。这种喻意的可能性来源于火车头的驶动性或推动力,因为它预示着无限的运动性与自由性。布鲁斯音乐人在音乐中转换或再生产这种能量的原始动力。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布鲁斯作为一种“民族记忆”音乐在美国开始流行。贝克说:“美国的金融者不仅仅知道铁路有其商业可能性,而且也是黑人音乐的来源之处”[2](p2)。
布鲁斯融合了黑人劳动的歌声、教堂的唱词以及民间的幽默和智慧。布鲁斯抒情歌曲体现了非裔美国黑人的一种亚文化的追求、理想与忧虑。布鲁斯既是音乐,又是语言,它渗透了黑人的内心体验和潜意识,如压抑、痛苦与虚幻、遐想等。布鲁斯极富抒情性、虚拟性、象征性、寓意性、神秘性、互动性和哲理性,具有很高的精神价值或审美价值。同时,布鲁斯也象征着非裔美国黑人民族感的认同。布鲁斯本身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显现了在主流文化中边缘文化的生存状态。贝克说:
非裔美国黑人文化是复杂的、扭曲的,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基质的布鲁斯隐喻表达。基质就是孕育处,网状体,一种化石,一种深藏宝石的洞痕,一种合金中的要质,一种可以重新复制或录制的碟盘。基质是永不停息的输出点与输入点,是生产过程中永恒存在的推动力的交织点。非裔美国黑人的布鲁斯形成了充满活力的网状体,是一种多重复合体。通过这种复合体。我们可以发现非裔美国黑人话语文化的重要特征[3](p3)。
布鲁斯音乐的存在和发展既有它自身音乐的自律性,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他律性;既有音乐的独特性,又有音乐的互文性。从布鲁斯的形成与发展的情形来看,它与文学的本质特征有着共通性。贝克认为文学和布鲁斯音乐一样,都富有隐喻性、虚拟性、神秘性、审美性等主要特征。同时,文学也和布鲁斯音乐一样,只有通过发现与黑人生活复杂性一致的手法才可以扑捉到黑人生活的真谛。拉尔夫·艾里森也认为布鲁斯最能表达黑人经验和黑人视野的复杂性。他把布鲁斯音乐的特点融入到他小说的结构和内容之中。鲍德温运用黑人土语和布鲁斯艺术创作了《索尼的布鲁斯》和《假如比尔街能够讲话》等一系列作品。在鲍德温的作品中,布鲁斯体现了黑人民族的痛苦和历史,布鲁斯使人们获得了启示,使人们认识了自我。
贝克把布鲁斯作为非裔美国黑人的一种典型的文化言说,从而提出黑人文本解读的阐释范式和典律。贝克说,他所使用的布鲁斯具有多重意义,每一种隐喻都包容了美国黑人文化的本土性特征。布鲁斯的诞生标志着美国本土文化的王国里出现了一种具有更强烈的震憾力的音乐,因为布鲁斯表现了黑人精神上与话语权力上的压抑。布鲁斯音乐是对主流文化的一种应对策略。概而言之,布鲁斯是一种文化存在,体现了非裔美国黑人语言的本土特色、审美特色和意识形态的存在。布鲁斯代表了一种社会的存在,体现了黑人民族的存在。可以说,布鲁斯成了非裔美国黑人话语文化的代名词。
二
贝克的布鲁斯本土理论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批评理论。贝克的布鲁斯本土理论体现了他对本土文学的文化哲学反思以及西方当代文论家对他的影响。1980年在《历程的回顾:黑人文学与批评的问题》中,贝克认为“说话的主体”(Speakingsubject)创造了当代评论者阐释话语或符码。但在他现在的研究中,他发现是语言(或符码)在“说”主体("Speaking”thesubject),主体被“非中心化了”。他说: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一直在探寻非裔美国黑人文学(和文化)独特的东西,我确信在独特的主体性中发现了这种特殊性。但是经济基础的客观性和后结构主义理论的出现改变了我的观点。我也确信象征理论和独具特色的象征人类学的思想提供了理解非裔美国黑人表意文化的有效途径。我发现象征的对应物——实际的或物质的缘由,对于理解非裔美国黑人话语是很有必要的。……从主体中心到主体去中心,从绝对的象征性到更具有包客性的表意观点的转变,是由方言本土理论的激剧力量使然。研究这种思想的途径来源于对弗·詹姆逊、海登·怀特与谢尔·萨林斯和其他人的著作的尝试性阅读,因为我从这些学者的观察中获得了不少收益[2](p109)。
贝克认为,方言是一个特定的国家和地区所特有的一种艺术。美国奴隶制的物质条件和非裔美国黑人布鲁士音乐的表意特征的结合,作为一个先在基质,在美国产生了一种强大的、本土的创造力。对经济基础和本土方言的关注,产生了象征型人类学与分析型策略之间的一种张力,弗·詹姆逊称之谓“形式的意识形态”或“作为社会象征的叙事”。詹姆逊关于历史的非文本性的观点表明,社会或“环境”是一种先在的历史或意识形态的“潜文本”。这一“现实”不是外在于文学文本,也不是与文本保持一定距离,而是包含在文本之中,成为文本自身固定的或内在的潜文本。社会往往以“潜文本”的方式存在于作品之中。他以格雷马斯的符号方阵为例阐释这一观点,符号方阵所建构的意识形态的封闭和所表达的二元对立的运作本身正体现了社会矛盾的表征性投射。因此,外部现实与文本合二为一,社会矛盾只能以文本的形式存在或以话语的形式存在,而终极的社会始终是缺席的。
海登·怀特的新历史主义作为一种“文化诗学”,打通了文学话语与历史话语的界线,并使“文学的历史叙述”成为当代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同样,历史话语所禀有的那种“诗性”品质,“以其具有文化意义的形式现实化为一类特定的写作,正是这一类特定的写作,正是这一事实允许我们去思考文学理论和历史编纂(historio-graphy)的理论及实践两方面的关系”[3](p43-44)。贝克说,把詹姆逊和怀特的理论引入非裔美国黑人叙事文本的分析,获得了非裔美国黑人话语中的“潜文本”或“潜文化”,这在以前从未得到有效的关注。
贝克在《美国文学史的重新建构》一文中指出:福科的理论对于美国文学的研究是十分有效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福科的知识考古学认为,知识存在于话语形式之中。人们可以在这种形式本身中追寻其形式的系谱和发现其形式的规则。”[1](p17)福柯认为语言本身就是权力和压抑的根源,“历史”是经过运作活动之后的产物,其中渗透着权力和经济的力量,历史的“统一性”和“连续性”是一种幻想,真正存在的只是断断续续的话语区域。任何史学家的批判任务就是让那些被压迫的异己因素诉说自己的历史。通过福柯,历史又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在文学和文化批评的议事日程里,它使人们能够更直接探讨权力、控制、社会压迫和社会歧视之类的问题。也就是说,它使人们能够更直接地从历史的残酷的、血腥的对抗与斗争中去把握文化。不仅如此,福柯的系谱学所表现的对必然性的否定和对生活中偶然性的揭示也为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开辟了通道。贝克认为,由于美国黑人文本产生于一个长期的土语发源地,而此发源地扎根于奴隶贩运和奴隶制经济的历史现实之中,所以黑人的布鲁斯是被压迫文化的产物,它象征着一种范例的“话语”。布鲁斯是劳动乐曲、团体俗歌(groupsecularsongs)、田间的劳动号子、宗教和声(sacredharmonies)、谚语式的格言、民间哲学、政治批判、下流幽默、哀歌挽唱等许多成分的综合,布鲁斯标志着语言与经济制度、政治等级制度、神学、以及美国黑人生活其它各个方面的交叉。对于压抑其受害者声音的主流文化的语言,布鲁斯形成了一种语言上反应的源泉。布鲁斯呈现的是另一种不同于主流话语的历史文化,它是非裔美国黑人真正的历史文化。它内含了文化支配性权力问题。因而对这种隐含的意识形态是需要作语境化的分析和解剖的。而对这种内化的文化支配权力的解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依托边缘种族的文化传统,依据自己的文本特点将其言说方式予以系统化,以形成对这一文本行之有效的批评模式。三
当今,非裔美国黑人文本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文化中依据内心的感悟和体验,象布鲁斯一样以虚幻和隐喻的形式所构成的。正如亨利·路易斯·盖茨所说:
美国黑人传统自起始阶段起就是比喻性
的,否则它如何得以生存至今呢?……黑人一开始就是比喻大师:说一件事而意指另一件事,这是在西方文化压抑中求生存的一种基本方式[4](p21)。
贝克曾以邓巴(PaulLaurenceDunbar)的《诸神的游戏》(ThesportofGods)为例,详尽分析了美国黑人小说的虚构话语及其超越传统方式的意义。贝克说:
邓巴的文本力求避免对传统叙述模式的简单重复。所以,我们可以说,它表明了在早期的小说中就存着一种颠覆性的意图。它所要颠覆的叙述模式就是所谓的“种植园传统”……他的小说暗含了一种非传统的虚构……尽管邓巴创作《诸神的游戏》的自由度仍在“丈学惯例”的传统之内,然而他的小说的丰富内含则表明,必须超越历史—社会批评传统加以阐释的模式。[1](P137-138)
对这样一种虚幻的小说,显然需要采取相应的解读模式。而且这一解读模式也是具有双重意义的,它既可以超越文学体制或惯例所特有的限制,又可以为理论的生成提供选择。贝克认为:
今天的批评家犹如邓巴本人一样,他们必然受制于体制化的话语世界,但是却可以自由表述以前‘难以想象’的意义。这一思辨的自由表明了一种’无限制’的神话的自由,这也是成功地达到理想形式的重要途径[1](p138)。
黑人美学(AmericanAeathetics)、种族一体化主义(integratism)和重建主义(reconstructionism)等黑人文学批评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黑人的真实的艺术的发展的批评。所以他提出了对黑人文本要进行“重新评定”(reassessment)和“症侯性解读”(symptomaticreading)的观点。所谓“症状性解读”,有两层含义,其一是针对传统的批评话语在小说阐释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批判式解读;其二是依据小说编码和叙述模式所揭示的“症状”来进行解读。贝克说:
一旦“症状性解读”揭示了传统评价话语的问题,人们又如何制订一种强有力的重新评价的方式呢?我的答案是,人们可以采用一种表意的方式,其内含异常独特,依此来打破那些熟悉的概念形成方式[1](p144)。
“重新评价”意味着一种价值决定因素的转变,它引起了人们对熟悉的对象和事件的描述方式的重新审视,使人们通过对过去几十年流行的狭隘的评价方式进行解构,根据“布鲁斯”式的语言编码特点,探索黑人文本中的话语与文化存在的关系,研究黑人作家的表意特征和审美特质。因此,贝克把物理上的”黑洞”引进了黑人文本的重新评价。他说:“对‘黑洞’的思考就是要理解作为重新评价的媒介的这种向性思维是如何作用于意念中客观存在的重新组合的。”[1](p144)
那么,什么是“黑洞”?“黑洞”就是这样一种天体:它的引力场是如此之强,就连光也不能逃逸。根据广义相对论,引力场使时空弯曲。当恒星的体积很大时,它的引力场对时空几乎没什么影响,从恒星表面上某一点发的光可以朝任何方向沿直线射出。而恒星的半径越小,它对周围的时空弯曲作用就越大,朝某些角度发出的光就将沿弯曲空间返回恒星表面。而恒星的半径一旦收缩到一特定值(天文学上叫史瓦西半径),巨大的引力就使得即使光也无法向外射出。
根据科学家的猜想,黑洞很可能是由恒星演化而来的,当一颗恒星衰老时,它的热核反应已经耗尽了中心的燃料(氢),由中心产生的能量已经不多了。这样,它再也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承担起外壳巨大的重量。所以在外壳的重压之下,核心开始坍缩,直到最后形成体积小、密度大的星体,重新有能力与压力平衡。“黑洞”有无比强大的吸引力,把任何通过的物质吸收进去,这些物质似乎就再也不能逃出,在“黑洞”中心的“神秘体”(singularity)内一切物质的体积都被减少到趋于零的程度。“黑洞”没有光,没有空间和时间,但物质是存在的,它是一个高度浓缩的、神秘的天体。人们无法直接观察到它,人们可以对它内部结构提出各种猜想。
贝克把黑人文本比喻为“黑洞”,提出了“黑洞”隐喻说(blackholeastrope),把美国黑人文本重新加以语境化,形成了阐释美国黑人文本意义与艺术价值的基本范式:
1.文本的凝缩性以“黑洞”隐喻说来读解理查德·赖特的《黑孩子》,人们首先会发现赖特不太关心小说的“真实性价值”和情节与故事,他所追求的是体现视角和心智的内化了的布鲁斯话语结构。这些话语结构提供了一种与那“不在场”的最为重要的东西具有同等价值的东西,即话语的差异性或延异。话语是中介,“是一种表现不同体验的有意义结构的必要因素”[1](p146),而话语创造“视角和心智是写作的最基本的功能”[1](p146)。在《黑孩子》中,作者用内省的语言符号所描述的黑人的生活体验就像“黑洞”一样被浓缩到了难以想象的那一“点”。例如母亲的痛苦体验在小说中是一种不在场的或缺席的在场,作者把黑人的布鲁斯生活体验或欲望的痛苦渗透到一种意象之中:“一天晚上,母亲把我叫到床前,告诉我她无法忍受那种痛苦了,她想死。我握着她的手,求她保持平静。那天晚上我对母亲的反应停止了,我的感觉冻结了”[5](p11)。这里的“冻结”浓缩和内化了母亲所有的痛苦:“疼痛”、“贫穷”、“饥饿”、“迁徙”、“奴役”、“压迫”、“怨艾”、“恐惧”、“无意义”、“无地位”、“绝望”等。这里,“黑洞”隐喻说与弗洛伊德、雅各布森和拉康所说的隐喻过程有些类似,即数种潜在含义集中到一个意象上的显示,或将所有刺激来源综合成一个单一的整体,也就是一种原初精神过程的高度凝缩。
2.“黑洞”仪式“黑洞”隐含着非裔美国黑人的地下或边缘生活的复杂体验,一种亚文化的积淀。贝克认为,在黑人的文本中,存在着一种叙事仪式,正如比利时人类学家阿诺德·凡·格纳普(ArnoldVanGennep)所说,任何一个人从一种社会生活中脱离出来,进入到另一种社会,都意味着一个非常激烈的转换时刻,这需要打破文化的稳定性,需要通过一些适当的仪式来实现。比如非洲西部的“割礼”就是使男性真正成为男子汉的一种仪式活动,使个人能顺利地从一种社会地位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地位。处于白人社会压抑下的黑人,常常对自己的文化身份感到焦虑,这种焦虑隐含着黑人在双重文化背景下探寻完整自我的心路历程。贝克把黑人的文本通常用来叙述黑人这种焦虑过程或寻找自我的心路历程的结构形式称为“‘黑洞’仪式”(ritesoftheblackhole)。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仪式程序:
第一种“黑洞”仪式指黑人从白人的支配社会中的隐退。美国黑人对自己文化身份的焦虑往往产生于他们对自己在他性的主流文化中的“零意象”(zeroimage)的认同。他们一旦意识到自己在白人的意识结构中处于一种异类的、消逝的或底层的状态,便开始寻找一个隐退的处所,而那里往往就像一个没有光亮的“黑洞”。如艾里森在《看不见的人》中写道:“我想找到一个常用的梯子从上面的洞口爬出去,可是没有。我得有点光……于是,我开始找纸来做一个火把……”[6](p448)黑人的这种隐退实际上是一种灾难性的,它并不是黑人真正的解救策略。
第二种“黑洞”仪式指黑人经历的一种无身份、无地位、无时间和空间的边缘状态,一种非此非彼的不定状态。通过这种仪式,借助先辈人的智慧,他们隐约地意识到他们在历史上的存在地位,从而激活了他们心中的新的欲望,他们力求通过改写历史来否定白人的主流话语。但是,在此阶段,他们仍然还是感到像“黑洞”的物体一样无法从里面真正地逃脱出来。这一仪式往往是从第一种仪式到第三种仪式的过渡阶段。
第三种仪式,或最后一种仪式是公众仪式或重新聚合仪式。根据前期的地下黑洞的边缘仪式中的痛苦体验,黑人似乎觉得不可能逆回到他们所来自的原始地——白人区,因为他们已被切断了与社会的连接线。然而,在这“黑洞”的中心,留下了他们表述内心体验的布鲁斯话语——一种取代主流话语的言说符码,积淀了他们的欲望、企盼和失望。
从天体学的观点来看,“黑洞”之外还存在着比银河系还大好几倍的恒星类,它们能发射出比亿万个恒星所发的光还要强的光能,虽然有一部分光落入黑洞消失,可另一部分会折射到地球,人们可以观察到黑洞正面和背面的星空。实际上“黑洞”是隐形的。“黑洞”的内部与外部、中心与边缘的运动是异常复杂的。由此可见,“黑洞”的内部运动象征着黑人的自我意识的觉悟和欲望的冲动,“黑洞”的强引力可以把旧的物质变成新的物质,这象征着黑人在压抑的氛围中始终在寻找自己的出路。“黑洞”的外部世界象征着黑人所希翼的具有完整性人格的、和谐统一的理想世界。第三种“黑洞”叙事仪式就是指黑人对自我的完整性与和谐统一的社会群体的一种追寻体验。在这种虚幻的理想世界中,黑人渴望获得新的身份认同,但最终遭遇的往往只是失望。如查里德·赖特的《土生子》就是由《恐惧》、《逃亡》和《命运》三卷本组成的一个完整的黑人神话。拉尔夫·艾里森的小说《看不见的人》也是描写一个无名无姓的黑人青年从南到北求生存,寻自我,但又无法找到自己的社会身份,最后躲进一个地下煤库。他在痛苦和愤恨中反复思忖,终于悟出了他是一个看不见的人或无形的人。社会的本质不允许他知道自己是谁。他时常怀疑他自己是否真的存在,所以他在地下室里打开了1369个灯,把自己的住处照得通明,以证实他不仅是可见的,而且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在地下蛰伏,“蛰伏是为公开活动作秘密准备”,“因为,即使一个看不见的人也可以在社会上扮演一个重要角色。”[6](p544-555)他在地下室听着布鲁斯音乐,就像布鲁斯的演唱者一样,叙述过去的失败、痛苦和忧伤。小说的作者艾里森用象征和隐喻的形式表现了美国黑人的复杂心理。
3.神话渗透贝克认为,美国黑人小说像“黑洞”一样最富有隐喻性和神秘性。黑人小说往往借用神话的诗性思维来增强文本的神秘感。邓巴的小说《诸神的游戏》是一本神秘的小说,一本最好的布鲁斯书。对邓巴的小说的神话与虚构话语的阐释有助于认识布鲁斯小说成就的意义。贝克说,不能把神话和仪式仅仅当作某种世俗行为模式,也不能仅仅把它当作某种警世故事,而应该体味神话高深的神秘性。神话是渗透而不是侵越世俗社会的标准。神话是人类想象的一种审美创造。神话是一种文化模式,一种文化象征形态,这既是对人类从诞生到死亡,从顶峰到深渊的一种想象的概述,也是对所有可以想象的事物的一种形象概述。神话赋予作者以特权,赋予作者以无限的表现自由和象征自由。对于处于边缘文化状态下的黑人作家,更是一种创造自己神话以反叛主流话语传统的一种有效手段。贝克特别强调神话的神性思维,而并不在乎文本中有几个故事是神话。《诸神的游戏》描写了人只不过是上帝主宰的荒诞世界中的一个玩具。神的“意志”(will)力量永远比人的力量强。神的“意志”只存在于神话之中,但影射着黑人在现实中所处的被支配地位。另外,说上帝永远是正确的,暗示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往往会出现差错,人永远无法真正地把握自己的命运。
由于神话实际上是语言的某种基本缺陷或某种固有弱点的产物,所以语言的所指本质上是模糊的。而正是在这种模糊中,在语言的这种”同源形似”的现象之中,存在着神话的根源。神话是语言投射在思维上的阴影。神话的世界在本质上是一个幻想的世界。语言和神话的理智连结点就是隐喻。人们时而又在神话想象中寻找隐喻的真正源泉,有时它直接就被认作是语言,语言以其原本就是隐喻的本性产生神话,并且是神话的永恒源泉。如托尼·莫里森在《宠儿》的开头中就是运用隐喻性的语言创造了生动的黑人神话:
124号恶意充斥。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镜子一照就碎(那是让巴格勒逃绝的信号);蛋糕里出现了两个小手印(这个则马上把霍华德逼出了家门)。两个男孩谁也没等往下看:又有一锅鹰嘴豆堆在地板上冒烟儿......[7](p1)。
在这里,亲情召唤灵魂转世的神话潜藏在可见的话语符号中。美狄亚式的母亲塞丝为了不让宠儿重新沦为奴隶,制造了怵目惊心的杀婴事件。她在寻找黑人的自我界线时,又毁灭了自我的界线,侵犯了另一个自我的生存权力。以上的神秘意象,就是死去婴儿灵魂的报复。这一神话表达了黑人痛苦而又含混的内心世界。当代许多美国黑人作家跟莫里森一样,吸取非洲的神话、传说、智慧用语,极力模仿隐喻神秘的语言表述方式,创造了奇幻的现实主义小说。他们在叙事语言中留下了许多意扰未尽的空白或缺场,既富有神话的隐喻性和神秘性,又具有布鲁斯音乐的那种省略和开放的性质,从而激发人们自由的情感反应和无限的遐想,使人们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
综上所述,布鲁斯本土理论主张一种整体的,动态的,开放性的文本阐释。它把主流批评话语与黑人文学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正确处理民族性与世界性、现代性与传统性、差异性与多样性、本土与西方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效的策略。它是当代非裔美国黑人文学批评的换代与转型的重要标志。贝克吸收西方文学批评理论中的“合理内核”,赋予本土文学批评以新的资源价值。他的批评理论超越了非裔美国黑人文学批评史上如尼尔的神话批评,富勒的社会批评、亨德森的历史美学、盖尔的道德批评,琼斯的现象学和文化批评的局限,逐步走向一种适应非裔美国黑人文本的整体性的文化批评。尽管如此,布鲁斯本土理论毕竟还只是正在途中的一种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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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选取了代表工业革命的福特,我们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让福特这样的企业家如此伟大?
福特为什么要把日薪提高到五美元:任何金钱都不可能让人感动,让人感动的永远是金钱背后的思想。
1914年1月5日,福特宣布将工人日薪金提高到5美元。
这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新闻稿是这样开头的:
1.福特汽车公司,全世界最大最成功的汽车制造公司,将于1月12日做出工业世界中迄今为止,最伟大的有关工人报酬的改革。
2.我们将一次性把工时从九小时下调到八小时,并向每名员工提供利润分成,22岁及22岁以上的员工每一位的最低日收入将是5美元。
这些新闻在当天的报纸上之后,底特律的曼彻斯特大道拥挤到让人难以移动,每个人都想到福特去拿5美元的日工资薪,因为他们现在的收入连5美元的一半都不到。1月12日,这是一个寒冷的冬日,气温接近零摄氏度,但这一天却因为5美元的正式生效,而变得极其炙热。
在南方,长期受压抑的黑人听到在福特可以与白人一样获得日薪5美元,于是许多黑人开始向底特律迁移,他们写了无数的蓝调来歌颂福特:“我要去底特律,去找一个叫福特的人,找一份好工作,不再挨饿!”
“5美元的伟大意义在于,福特公司重新定义了工业资本主义”――福特是全世界第一家认识到,市场化中的利益调节机制,不仅可以调节动力,而且可以调节全社会对于“人”的认识。
福特在日薪金5美元的政策中,有一个特殊规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日薪金5美元。如果你不符合下列条件,那么,无论你多么努力,多么有成效,都不可能享受5美元,而只能享受2.38美元的标准工资:
1.同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已婚者,并乐意照顾家庭;
2.如果你是年龄22岁以上的单身,那么,你要为人节俭;
3.如果你的年龄在22岁以下,若有近亲或血亲获得你的帮助,那么你也可以享受。
这不是作秀式的规定,福特专门成立了一个社会部,去走访应聘者的表现与家庭情况,很少有人能够做得了假。通过这种唐吉诃德式的“战风车”行为,福特非常清楚地向社会声明,福特提高薪酬,是为了体现上帝给予每个家庭的幸福时光。
当有人问福特:一个清洁工如何可以拿到那么高的工资?福特的回答是:通过收集地板上的小工具和小零件,清洁工每天可以为我们节省5美元。从这种思维中,我们清楚地看到福特把自己这一行为,上升到了如何经营公司,如何使企业强大这一层次。这一点,至今仍是经营公司的基本出发点,那就是:员工对工作的热情付出,是一种成本很高的行为,绝对不可能通过强迫得到。
所以,如果你想要员工的付出,那么,你就需要首先对员工投资。就像沃尔玛说的那样,如果你想要员工照顾好你的顾客,那么,请首先照顾好你的员工!而一旦当企业把投资重点,从设备转移到员工身上,整个生产程序将会产生难以想象的效益。换句话说,企业真正强大的是它的员工,而不是它的机器!
事实证明了福特这一伟大思想的正确。
实行这一政策后,“每一个人都把公司徽章别在衣服外面,他们都以成为一个福特人为荣。本来,徽章是进出工厂的一个证件,但无论是星期天还是下班之后,他们一直都戴着徽章,目的是告诉别人,我是福特人!”
哥大的平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历来比较多。、蒋梦麟和等三位北京大学校长都是哥大的博士。1980
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留学生又蜂拥而来。不仅是自己来,而且生儿育女,还要接父母来。呼兄唤弟,扶老携幼,不亦乐乎?
在风和日丽的春日或清风徐来的夏夜,哥大主楼前的广场上,总有中国留学生和他们的家人扎堆。哥大的美国学生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排斥的情绪,有的美国女学生还会逗逗可爱的中国小朋友――小朋友总是可爱的。美国真是一个移民国家,与日本不一样,与俄罗斯不一样,与欧洲其他国家也不一样。
我在维也纳住过两年多,曾经遇到过一位排外的房东老太太,就住在我楼上。只要看到外面草地上有土耳其儿童在玩耍,老太太便会推开窗户狂呼:“警察!警察!”
房子是老太太的女儿租给我的。这位女士解释说,她母亲年事已高,头脑不太正常。可是我有一点纳闷:头脑不正常,怎么见到外国人要喊警察?这不是蛮正常的吗?看老人家的年纪,当年希特勒作为德国元首重返维也纳的时候,她应该已经是可以上街欢呼的年龄了。在哥大遇到过若干从德国和日本转道来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他们虽然在德国和日本已经呆了数年,但还是决定再辗转来美,说是到了美国感觉真好,说是这里有“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那种感觉。
不管你是外国的留学生,还是住附近居民区的黑兄弟,在哥大一带可以感受平等,至少是表面上的平等。哥大附近街头有乞讨的黑兄弟。有的黑兄弟会为你拉开店门,你给钱他会说声谢谢,不给钱的话他也并不恼。遇到年轻漂亮的白人女学生,黑兄弟还会恭维一句:“你身材真好。”白人女生一笑置之,并不高喊“抓流氓啊”。儿子一岁左右的时候笑得很可爱,见到沿街乞讨的黑人他也天真灿烂地笑,黑人也报以微笑。哥大的一个黑人校警还送给我儿子一个大绒娃娃,尽管我们之前,没有交谈过,之后也并没有交谈过。
或许,在这里用“乞讨”一词并不准确。我觉得,哥大附近给钱的和收钱的似乎都很有尊严,并没有“施舍”和“乞讨”的情绪。在美国,“乞讨者”的英文是“panhandler”,不用“beggar”。哥大法学院的人权法专家亨金教授出过一张宪法试卷,上面专门有道问答题:“市议会通过法律禁止沿街乞讨是否违反宪法?”没有说违反宪法,只说有可能违反宪法,但已经把问题上纲上线了。我在哥大求学的收获之一,就是接受了平等教育。不是书本上的教育,而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感受。
美国的傲慢与种族主义
或许,哥大的情况是一种例外,是东部常青藤盟校中自由派的宽容。美国并非全国如此,纽约也并非全市如此。苏州园林内是景随步移,曼哈顿没有这么夸张,但街区与街区之间有很大区分。在中城五马路的繁华大道上,我见过纽约警察给黑人摊贩戴上手铐。我还是不以为然,黑人摆摊是靠劳动挣钱,有什么必要对他们如此严厉?
在移民局办理暑期工作证的感觉也非常不好。进去一批人之后,当班的黑姐妹让大家坐下。我刚刚坐下,黑姐妹又冲这边喊过来。我连忙起身,黑姐妹又冲我喊道:“你,谁让你站起来的?”黑姐妹说她是在喊另一个人。可谁知道她是在喊哪一个人?美国移民局的雇员中有不少非洲裔美国人,受教育水平较低,吆三喝四,颐指气使,让人很不愉快。但受过很好教育的白人会以另一种方式来表现歧视。1997年之前去香港,在纽约的英国领事馆申请签证。英国人话说得无懈可击,但语气腔调中充满傲慢和鄙视。
纽约是大地方,这里的人有可能比较傲慢,自以为是,但他们对外国人是这样,对本国人也是这样。但美国小地方就可能有种族主义分子。
一位在美国小地方生活过的中国朋友告诉我,他就接到过一个电话,对方恶狠狠地说:“你们这些中国佬,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吧。”不过,如果当地没有什么中国人,那反倒有可能受到热烈欢迎。维也纳的一位老华侨对我说起,1970年代,他初到维也纳的时候,街上几乎见不到一个华人。当地居民对他友好得不得了,路上陌生人见到他都要嘘寒问暖,他珍贵得简直像只大熊猫。
物以稀为贵,中国人一多,当地人自然便会厌烦,你遵纪守法他们也会厌烦。所以,有些国内的朋友就开始变了,刻意强调自己是蒙古族,强调自己是少数民族。效果还比较明显,能够换来当地人的不少好感。
如果提到,西方人就更来劲了。我在德国慕尼黑坐出租车,司机知道我是中国来的,就非要告诉我人好。我问他可去过。出租车司机说没有。我没有再说什么,希望他明白我的意思:没有去过。怎么知道那里人好?一次在瑞士坐旅游车观光,当地导游要游客自报来处。我忽然心血来潮,开了个玩笑,自称从来。坐在后面的一位美国游客立刻坐不住了,伸长脖子要看人。下车后美国人士还拉住导游不放,非要打听谁是来的。导游不解,说是哪里来的人?美国人不信,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移民和侨民首先是法律问题
在美国,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
即便是非法移民,其子女也可以享受免费中、小学教育――法律规定的。即便不是美国公民,如果收入低,在美国生孩子也可以享受免费医疗。美国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权利,也保护外国侨民的权利;既保护合法移民的权利,也保护非法移民的权利。总之,美国法律所保护的是人的权利。
每过数十年,美国还“大赦”天下,允许非法移民转为合法移民。如此一来,偷渡去美国的人更是趋之若鹜。即便非法移民不能转为合法移民,非法移民在美国所生的子女,从落地之刻起便是美国公民。
186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出生在美国本土和美国管辖地的任何人都是美国公民。该修正案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通过的,目的是要解放黑奴,因为此前美国黑人并不被视为是公民。谁知阴错阳差,许多外国人利用这条法律也造就了美国公民。法律就是有这样出人意料之外的结果。
法国原先也有类似的属地法,即,只要出生在法国领土上,就是法国的公民。但法国不堪外来人的重负,十多前修改了这条法律。从理论上说,美国也可以修改此法律。但做起来太难,不仅需要参众两院同意,而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同意。更何况,拉美裔的美国公民人数急增,而此类人与非法移民大多沾亲带故,恐怕并不愿意美国宪法有此修改。
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但法律并不总是站在移民、侨民一边,美国历史上也有排斥移民、侨民的法律。比如,美国贯穿东西的铁路的筑路工中有许多是华人,但修完铁路之后华人被大批驱赶回国,甚至惨遭杀害。对此排华暴行,美国法院非但不加以谴责,反而纵容排华行为。
在冯越亭诉美国案(Fong Yue Ting v. the United States, 1839)中,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不管中国劳工在美国居住了多久,如果不是美国公民,国会就有权“驱逐他们,只要国会认为这样做是出于公众需要或有益于公众”。该案中有三位大法官持反对意见。他们愤然指出:“美国是基督教国家中的先驱,这样一个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居然通过了如此法律。任何中国人如果是孔子的信徒,善于思索,则必然会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派传教士到中国来?’”
移民和侨民更是经济问题
移民和侨民是法律问题,但更是经济问题。
美国政府一再表示要制止外国人非法入境,但美国企业和个人却贪图便宜,大量雇用非法移民。沃尔玛就有此问题,就连美国总统提名的部长候选人,也有因为曾经雇用非法移民帮工而被迫放弃任职机会的。
希腊债务危机之后,希腊政府表示经济吃紧,再也无力接纳非法涌入的移民和难民,所以要在与土耳其之间的边界处建一道铁栏栅墙,拦截外来移民。2010年,大约有12万人通过希腊进入欧洲其他国家。据估计,每10个进入欧洲的非法移民,就有9人是通过希腊转进的。
无独有偶,美国得克萨斯州也在边界拉起了铁网,以阻挡来自墨西哥的移民。墨西哥总统对此十分恼火,强烈抨击美国的做法。墨西哥有一句谚语,把美国比做魔鬼,说是“墨西哥离天堂太远,离魔鬼太近”。可就是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宁愿到魔鬼那里去,也不愿留在自己的祖国。或许,大家都愿意去见的魔鬼,也就不是魔鬼了。
想不到,冷战结束之后,西方自己开始筑墙了。德国分裂期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东德”)曾经修筑了柏林墙,人为地将柏林一分为二,阻止东西方的人员自由往来。柏林墙曾经被视为人类历史上的一个耻辱。美国总统肯尼迪访问西柏林期间,在群众集会上发表讲演,说是“柏林墙再高,也高不过人们对自由的渴望”。听者无不热血沸腾,斗志昂扬。可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柏林墙倒了,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自己却筑起了有形或无形的高墙,阻挡人们的自由来往。或许有人会说,今天西方筑墙,是要阻挡经济移民,而并非出于意识形态之争。可是,当初逃亡西德的东德人大多也是出于经济原因而不是政治原因。
尽管美国在高筑墙,但美国仍然是移民大国,在对待外国人方面,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开放的国家之一。德国比不了,日本也比不了。日本老龄化加快,国内劳动力短缺,但日本并不愿意放宽移民政策。
除美国之外,世界上还有其他移民大国。全球五大移民城市美国只一座。五座城市的排名是:阿联酋的迪拜排第一,140万人口中移民100万,占总人口71%;美国的迈阿密排第二,220万人口中移民110万,占总人口59.5%;加拿大的多伦多排第三,240万人口中移民120万,占总人口71%;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排第四,75万人口中移民35万,占总人口47.8%;加拿大的温哥华排第五,移民占总人口45.6%。
全球化的时代,是很多人在全世界各地到处乱跑的好。治理好的国家,那一定是近者悦,远者归。
我们对外国人是比较尊重的
全球化之后,来中国小住和长住的外国人日渐增多,有西洋人和东洋人,还有南洋人和非洲人。在中国的外国人也会有不顺心的事,但总的来说他们应该是比较惬意的。
现阶段我们中国人对洋人是比较尊重的,对触犯中国法律的洋人也是优待有加的。洋人在中国犯法坐牢有专门的监狱。如果是中国人在国外犯法,恐怕是受不到这等优待的。在美国和其他西方主流国家,恰恰是非法移民经常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并且在关押非法移民的地方,所在国自己的法律并不适用。
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我们遇到不快,总喜欢归咎于时间和地点。结果是出也愁,进也愁。其实,许多地方的问题都是相同或相通的。
移民、侨民问题也是这样。谈发展问题,谈移民问题和侨民问题固然重要,但似乎更应该谈贫富不均。今天的世界不是发展不够,而是分配不均。如果国家之间贫富不是那么悬殊,很多人是不会出国乱跑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有句诗:“英格兰,只有我在陌生人中穿行时,才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也说过,任何人在一个不能说母语的地方生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关键词:《兔子归来》;女权运动;女性意识;觉醒
厄普代克是美国近代文坛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不仅在美国本土享有盛誉,在国外也有一群如影随形的批评家们对其作品进行研究。厄普代克一生共创作六十多部作品,并获得过两次普利策小说奖和两次美国国家图书奖,还得过三次全美书评奖。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多产作家。他最著名的小说当属“兔子四部曲”,这个系列掀起了国内外研究的热潮。迄今为止国内有三分之一关于“兔子系列”都局限在第一部作品《兔子,跑吧》上,而对《兔子归来》、《兔子富了》和《兔子歇了》的研究显然不够,尤其是对《兔子归来》的研究和重视程度不及其他三部同系列作品。国内已发表的期刊文章的研究主要是对兔子的美国中产阶级的典型人物形象的分析以及美国三十几年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变迁还有中产阶级的美国梦。这样看来,“兔子系列”的研究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和空间,在对于西方最新文学理论的运用方面,至少国内的研究还是略有不足的。例如生态批评和女性主义,相关的评论文章较少。本文拟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分析厄普代克“兔子系列”中的第二部作品《兔子归来》中的几位女性形象,分析她们在文中女性意识的觉醒,打破固有的女性主义批评家对厄普代克笔下塑造的女性形象的不满。
1.詹妮斯的女性意识觉醒
在《兔子,跑吧》中,厄普代克给詹妮斯的第一个镜头就是“随着一声金属的咔哒声,他打开门,却发现他妻子坐在扶手椅里,端着一杯威士忌在看电视,电视机的音量开得很小。”(厄普代克 2009:7)在第一部作品中,厄普代克把她描述为头脑空空,没有见地,不善操持家务的女性,她年轻时与哈利未婚先孕,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同哈利结了婚。“兔子婚后过着寡淡无味的生活,兔子满眼看到的肮脏、腐朽、破败,想象着回家面对的杂乱无章,怅然中开始了他的逃逸之旅。”(张瑞红,刘含颖,靳相如 2009:33)在詹妮斯失手淹死小女儿瑞贝卡之后,更是激化了两人之间的矛盾。
然而在第二部作品中以往只知道喝酒,昏昏度日的詹妮斯开始转型成为事业女性。“自从詹妮斯在车行干活以来,她就快活地像女童子军,夏天有一半时间都是晚饭吃过才回来。”(厄普代克 2009:9)她经常还对兔子侃侃而谈她的工作,兔子从未见过她如此精神焕发兴致勃勃。两个人日子也变得好过起来。但是当年兔子抛弃她时的残忍与无情,和突如其来的对家庭的再次守候,却造成了对詹妮斯的永久伤害。
事业上的成功给詹妮斯带来了自信,在家庭中有了话语权,并逐渐扭转了她在家中的劣势地位。大环境下女权意识的觉醒,事业的成功和兔子之前带来的不可磨灭的伤害这使詹妮斯为自己出轨的行为找到了理由。表面上,詹妮斯离开哈利去找查理是因为她对于婚姻性生活不满意,自从他们的小女儿意外溺水身亡后,哈里就对婚姻生活,特别是婚姻性生活彻底失去了兴趣,从而使詹妮斯感到很寂寞。(侯静,林琳 2012:72)但是,深入当时美国社会背景就不难发现,这正是体现在上世纪六十七十年代女权运动的催化下,人们价值观的改变。詹妮斯在这部作品中不再是那个只懂得一味服从,在生活中做出让步的女人,而是懂得用一种“反叛”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内心。
长期处在哈利男权意识压迫下的詹妮斯勇于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和生活对象,在厄普代克笔下就是一种新女性主义意识的觉醒。当哈利识破了詹妮斯与查理的私情,詹妮斯并没有乱了阵脚或气急败坏,她冷静的否认,进行自我辩解。当哈利对他进行身体攻击时,詹妮斯甚至还了手。在第一部书中对儿子纳尔逊不闻不问还淹死了亲生女儿的詹妮斯在第二部作品中得知哈利收留了“不良少女”吉尔和黑人斯基特后,她唯恐两人的行为会对纳尔逊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多次劝哈利赶走吉尔。她对纳尔逊的关心体现了女权意识觉醒后詹妮斯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感。在《兔子归来》的后半部分中,当詹妮斯得知房子被烧毁,自己的丈夫被解雇时还是毅然决定回到家中,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詹妮斯女性主义意识的觉醒让她成功的从心理抑郁的家庭主妇转型成独立自强的新女性。
2.游走在斯基特和哈利之间的吉尔
吉尔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是小说中最具悲剧色彩的人物。如果说詹妮斯为哈利竖起了一面现实生活中的镜子,那么对于信仰缺失的哈里来说是吉尔为他开启了信仰之门。(蔡斌 2009:103)和书中其他出现的所有女性不同,厄普代克笔下的吉尔是一个介乎于女人和少女之间的女性意象。吉尔在文中出现时正是美国正在实施登月计划之时,她的出现对兔子来说就像宇航员尼尔阿姆斯特兰登月球打开舱门时的感觉,“这儿完全不同,但很诱人。”(厄普代克 2009:111)吉尔象征着一个新世界,一个未曾开发过的处女地。
丧父的吉尔放弃舒适的生活,从康涅狄格富裕的家中逃出,用自己的方式反抗她所在的原本家庭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追随美国六十年代所谓的自由主义精神。在吉尔的自我放逐的过程中,她过早的接触了社会,认识了黑人斯基特,体验了性,也因此沾染上。而兔子在与和詹妮斯的感情落入低谷之际,在酒吧“意外的”收留了吉尔。双方相处的和谐让吉尔在哈利家继续住了下去,直到九月份斯基特的意外拜访为“平静”的生活带来了波澜。如果说斯基特为哈利带来了他缺失已久的男性气概,那么吉尔也象征着带给哈利的女性和平安宁和温暖的气质。
然而越是美丽的花朵越是凋零的迅速,吉尔的生命就如同那绚丽的花朵过早地凋谢。吉尔丧身火海的直接源头是斯基特,因为生活在哈利家附近的白人至上主义者发现了隐匿在哈利家的斯基特,他们不会允许这样一个黑人出现在所谓的“白人社区”。然而于斯基特认为,在危难之下他无论为何都不会去保护一个白种女性。这不仅是斯基特本身的性格决定的,也是因为社会大环境下白人与黑人之间还有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种族歧视的影响在斯基特和吉尔身上也显现出来。
厄普代克笔下兔子也是一个因为意外事故丧失女儿的父亲,当他面对吉尔这个十六岁丧父的独自漂泊的女孩,两人的遭遇决定了他们的关系就远不止情人那么简单。她对兔子更多的是依恋和父亲般的感觉,兔子对吉尔的感情亦是如此,“这是一种竭尽女儿之道的体贴入微,他曾恳求她藏起来。”(厄普代克 2009:435)在兔子心中,吉尔如女儿般孝顺,很多时候在小说中面对兔子的呵斥吉尔更多的表现出了依恋而不是责怪兔子,两人的对话时常像父女间的对话。作为一个女孩,吉尔依赖兔子,但是更多的是因为兔子给了她家的感觉,在她孤苦伶仃到处漂泊的时候收留了她,而吉尔内心对自己去世的父亲的思念也有一部分转移到兔子身上。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女人,兔子满足了吉尔生理和心理的需求。
吉尔之所以游走在斯基特和哈利之间的原因主要是嬉皮士文化受到女权主义和黑人运动的影响。年轻吉尔思想和行为独立,不依赖于两者中任何一个。作为兔子系列中最特例独行的女性,她是一个有女权主义意识的嬉皮士。然而就像第二部书中登月大环境下的月球一样,吉尔的一切对于兔子一家来说都是新鲜的,她像月球一样不曾被开采,兔子和斯基特就像登月的宇航员。探索月球是美好的,但宇航员终究还是要回归地球。这也隐射了嬉皮士文化中的女性主义并不是主流的女性主义,它只是女性主义探索过程中的一个分支,并不能帮助女性主义取得本质的成功。
3.佩吉与哈利的情人关系
佩吉是继詹妮斯和鲁斯外,书中出现的第三个与哈利有亲密肉体关系的女人。厄普代克用两句话就倒出了佩吉在哈利印象中的形象:“屁股宽大而性感,眼睛大而闪亮,坐在中排老爱把手挥来舞去,因为她以为她什么都懂。”(厄普代克 2009:18)
詹妮斯出走后,哈利发现福斯纳希特抛弃了佩吉。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情愫在他们之间悄悄种起来。当哈利要离开佩吉家的时候,佩吉又叫住哈利,特地告诉他自己晚上一般都在家。作为女性佩吉主动给哈利发出了讯号,这是不同于厄普代克以往书中出现的女性,总是等着男性在性事上先行主动。在对待丈夫离家出走的行为上,佩吉显得比第一部书中的詹妮斯放得开,也更有主见,她完全没有一心黏在福斯纳希特先生身上,而是在他离家之后主动的寻找乐趣。与时俱进的厄普代克把佩吉的形象中也融入进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轰轰烈烈的女权运动,这促成了他笔下佩吉和哈利的情人关系模式。
当哈利再次找到佩吉是因为佩吉的儿子比利看见了黑人斯基特出现在兔子家中,哈利不想因此卷入麻烦,他请求佩吉对这件事保持沉默,而佩吉的心思却不在这个上面,她只是想着怎样诱惑哈利,通过哈利来抚平和丈夫分居后的生理和心理寂寞。佩吉还毫无顾忌又满不在乎的坦言,她与和她工作的小伙子一直都有来往,然而这些在她眼中也只是生理的需要,并没有实质的感情可言。佩吉竭尽手段与哈利发生关系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原因:(1)她确实对哈利存有好感。中学时期的同学总是比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要有熟悉感,更何况中学时期的哈利也算是镇里知名的篮球健将,这让佩吉对哈利有天然的好感。(2)佩吉心中女性主义的存在感。在哈利和佩吉的这段关系中,两人是平等的,只是生理上的结合,并未牵扯太多情感纠葛,她改变了我们对女性的传统看法。佩吉生理和心理上的独立也是她能与哈利保持平衡状态的情人关系的原因之一。(3)女人的虚荣心。佩吉与詹妮斯是好友,她的儿子比利和哈利的儿子纳尔逊是好友。女人之间总是避免不了会有攀比心理,虽然作者没有用文字明确写出来,但是在佩吉与哈利的对话中谈到詹妮斯的时候,她时常拿自己和詹妮斯在兔子面前作比较。在她看来拿下哈利不仅是满足生理和心理的空虚,也是同詹妮斯的较量。
4.独立自主的米姆
作为主人公哈里的妹妹米姆她本想成为一名演员,怎料命运造化下她却成为拉斯维加斯的一名地下。《兔子,跑吧》中的米姆由于从事的工作不大受哈利待见。在他看来米姆虽然是他的妹妹,但是也只是一个出卖姿色靠男人吃饭的女人。而在《兔子归来》中米姆的篇幅虽占的不多,但是她却是挽救哈利和詹妮斯破碎婚姻的粘合剂。
说米姆是智者并不表明她是一个高尚的人,她其实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实用主义者。如果说吉尔让哈利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之道是爱和宽恕,那么米姆教给哈利的则是在这个沙漠般的世界生存下去的规则。(蔡斌2009:104)米姆对他人的事情漠不关心,唯独对家里的事情牵肠挂肚,当詹妮斯和哈利产生了婚姻危机时,米姆从纽约赶来,运用自己懂得的人情世故,以女性的视角出发,帮助哈利分析詹妮斯离家的原因和詹妮斯其实想回到家的意图,这些都是哈利不能凭一己之力做到的。米姆分析詹妮斯的反常行为只是她在释放想要回到这个家的信号。在接触过查理之后,米姆甚至点出了哈利和詹妮斯婚姻失败的原因。查利给予了詹妮斯哈利从未给过她的东西――赞美和肯定。回到第一部,厄普代克笔下哈利对詹妮斯的印象只有酗酒,无能,邋遢,不负责任。虽然人无完人,但是詹妮斯必定有她可爱之处,而哈利却一直没有发现或是不愿承认,导致詹妮斯在这段婚姻中完全不被肯定,缺乏自信,长期处于被压迫状态。而查利就是她的一个转折点。这些都被精于世故的米姆分析地很透彻,但是米姆不会只满足于做一个婚姻分析师,她以实际行动帮助了哈利的婚姻。
米姆是,她认为自己的职业虽不体面,但是她不依靠男人,自食其力,在她看来自己所做的事情只是一份职业,并不能代表什么,就好比上班下班那样平常。他懂得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的规则,她不仅能帮哈利和詹妮斯解决婚姻上的难题,也不放弃追求享乐的权利(和查利的暧昧关系),并且作为纳尔逊的姑姑,她还记得这个侄子的生日,并给他买了一辆童式车做生日礼物,连兔子都不得不佩服的称她为“超级姑妈”。可以看出米姆一直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女性。
5.结语
《兔子归来》中出现的几位女性虽然年龄迥异,来自不同阶层,但各自充满鲜明特点。虽然她们身上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但是她们的女性主义意识却感染着广大读者,激励着更多的女性。她们平凡的生命中透出伟大的人性光辉让我们为之动容。厄普代克用他笔下塑造出来的女性形象狠狠地回击了了那些把他歪曲成“厌女症”作家的人。
在第一部作品中出现过的詹妮斯和米姆在《兔子归来》中改变了之前的旧形象,向新时代女性形象靠拢。而第二部作品中新出现的吉尔正表达了当时美国社会年轻人的状态,她们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成长在女权运动兴起的环境下,无需和体内既成的陈旧观念作斗争,她们生来就是女性主义的拥簇者。而佩吉与哈利精神平等的情人关系也诠释了厄普代克作品中女性意识的崛起。
厄普代克这位与时俱进的作家已经谢世,但是他的作品为我们了解美国社会的历史变迁具有重大意义。文章通过对《兔子归来》中几位女性意象的分析,还原了美国六十、七十年代女权运动轰轰烈烈进行下的美国女性的真实生活状况和思想变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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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底层”一词源自葛兰西,在曹雷雨等译的《狱中札记》中,此词被翻译成“下层阶级”、“下层集团”。但是,葛兰西的底层理论实际仍是无产阶级理论,他通过论述底层在各种统治中的作用而论及底层在自己的政党领导下取得霸权的问题,就是说,葛兰西的“底层”首先是作为一种革命力量存在的,而底层的其他方面是被置后的。几十年后,底层研究较为深入和全面起来,对底层也有了一些学术上的定义,如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在职业类别的基础上,依据对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这三种资源的占有程度,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进行划分。底层很少或基本不占有上述三种资源,其来源主要是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这样,中国要有78%以上的人口都被划为底层。您对这种划分标准有什么看法?
薛毅:任何一个社会,总能分出上层、中层、底层,它是按照资源的分配状况来划分的。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每个人群都可以这样分出底层来,不管你是以中国为单位,还是以上海为单位,或者以某个大学为单位,你都可以看到底层的存在。1990年代以来,人们设想一种合理的分层结构应该是“两头小,中间大”,很多知识分子都赞同这样的社会目标。可是,令人难堪的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走向,与这个目标背道而驰了。上层积聚了绝大部分财富,中层并没有发育完善,而底层的队伍越来越扩大,贫困的人口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这是“底层”这个词在1990年代出现的背景吧。对我而言,这个词是从蔡翔先生的同名散文中读到的。
这个词的出现,对社会的发展模式有警示和批判的意义,也唤起了人道主义情感,新闻媒体对底层贫困状况的报道,会让无数中国人流泪。底层的健康问题,底层社会的污染问题,底层社会被层层盘剥和欺凌的问题,甚至具体到农村大学生没钱交学费而引发自杀的事件,等等,都是让社会震撼的。怎么办?社会良心希望国家能够干预这种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希望在第二次分配中,实施社会公平原则,来改变现有的局面。
在这个意义上,当代中国“底层”这个词,指向的是这样一种人群,他们遭受贫困的折磨,他们需要帮助、需要救济。由此出发,人们会产生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怀旧情感,人们在想象,那个时代,尽管普遍贫困,但是穷人还能生活下去,有尊严地生活下去。从人道主义观念出发,来怀恋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这并不困难。与之相似的,也还是对国家和政府的幻想,希望他们能像以前那样,有所作为。可是,我们是否需要这样想,在医疗、住房、教育这三项传统社会主义时期最核心的福利举措被全面革除的今天,所谓的福利主义,所谓的社会民主主义,所谓的“公正至上”,起到的是怎样的作用?难道我们真的会天真地以为,通过第二次分配,底层的命运会有所改变?
救济穷人,是很好的行为,慈善事业,也不能被反对。这是当然的,是很人道主义的。资本主义发展到现在,慈善事业是很兴旺的啊。一只大的白人的手,握着一只小的皮包骨头的黑人的手,这是一张照片。这照片让人感觉,白人很仁慈,在帮助黑人。
但是,这和全球底层数量的急剧扩大同步发展。西方巨头们预测,未来社会只需要20%的人参与,就能维持世界经济的繁荣,而80%的人将被弃之不用。这80%的人,将落入底层。怎么办呢?布热津斯基说,让20%的人给80%的人“喂奶”,这就是人道主义吧。这是对现有不平等制度的“修补”,这种“修补”让弱者依赖强者,让强者获得一个慈善的形象。
但是,底层为什么会变成底层的呢?工人阶级怎么落到臭老九的位置上,而原来让知识分子忿忿不平的“臭老九”怎么变成香老三了呢?
刘旭:你认为“底层”概念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薛毅:这个词没有历史感。是个非历史性的概念,它比较直观。社会一分层,肯定有底层。底层和底层之间就不太一样,解放时打上海,山东兵进上海之后,说:不得了了,上海的车夫比我们那儿的地主吃得都好!车夫也就吃些油条之类,但是在山东地主也吃不到的。在上海,车夫肯定是底层,他们却比在山东农村的上层吃得都好。也就是说,如果底层和底层作横向比较,其含义就会闪烁不定。最近我在网上看一个来自内地农村的人的发言,他认为在上海谈论底层是很荒唐的,上海有什么问题?上海工人日子挺好过的。确实啊,上海一个下岗工人的生活,和内地农民的生活,好像没法同等看待。
顺便说一下,1990年代,关于阶层的研究,取代了关于阶级的研究。“底层”这个词出场了,而阶级这个词退场了。
刘旭:如果说底层是个非历史性的概念的话,工人阶级应该是个挺明确的概念了吧?从现在来看,中国的工人阶级和日本的工人阶级生活肯定是不一样的,而且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如果这样来看,底层的不明确也是可以理解的。
薛毅:当我们引入工人阶级这个词的时候,它的含义是明确的,它谈论的是在生产方式中这群人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阶级理论谈论的是生产方式,社会分层理论谈论的是资源分配。如果仅仅局限于资源分配的角度谈论社会问题,而不考虑现有的生产方式的问题,那我们就无法揭开这个奥秘了,财富为什么这么迅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里,我们也无法透视社会结构中的权力关系了。社会分层理论非常容易掩盖这其中的权力关系。而一旦权力关系被掩盖后,底层就只是一个需要被拯救的客体了。阶级理论的好处在什么地方?在于它赋予无产阶级以主体的位置和可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无产阶级靠的是他们自己。
知识分子与志愿者
刘旭:我感觉底层问题的解决靠底层自身是没办法的,只能靠外力,从外部进行解决。如果那些志愿者也不去做这些事,底层的情况只会一天比一天差,基本上没有转化的可能。
从印度喀拉拉邦来看,知识分子包括政府,他们把底层的生存状态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现存的秩序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他们才要做一些与现存秩序不一样的东西,他们是针对现存的问题试图寻找一种解决方法。他们并不是在肯定和强化现存秩序,无论从他们的想法还是他们的做法上都没有这个影响。印度人口很多,土地却很少,与中国的情况差不多,他们在对底层进行教育时,主要是让他们了解本地区的资源状况,了解如何利用有限资源维护人们生存,并要保护环境,给子孙留下生存的空间。这就有了鲜明的反全球化倾向,不以所谓的“发展”为目标,不必要非要走美国的发展道路。
薛毅:在中国,一些经常下乡的学者也对当前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反思,他们希望寻找到一个比较适合当前中国乡村状况的发展模式,其中之一就是在生活方式上避免都市化的影响。乡村的生活方式本来就应该与都市的生活不同,不是高消费、高节奏的,这种东西乡村怎么可能有呢,相反,乡村更有条件获得一种自然的、舒缓的生活方式,有好的水、好的食物,而不是每天穿着时髦的东西吃着时髦的东西开着轿车,等等,价值观是不一样。乡村文化更强调互相依存,而不是竞争性的。因为耗尽农村的资源来培养几个大富豪对农村的稳定是没有意义的,把好山好水全糟蹋了,把空气和食物全污染了,换取麦当劳与可乐,换取电视机、手机和电脑,将后者命名为“好生活”,肯定没有意义的。知识分子下乡去影响乡村的政府和老百姓,并呼吁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当然是值得肯定的。我也相信,在这方面,知识分子的追求,不是没有空间的。问题是,这个空间有多大?一个严重的问题是,掌握乡村命运的,并不在乡村,乡村的自主性丧失殆尽了。前几天,去了一次黄河边,从事治理黄河的一位朋友对我说,你们大城市,空气一天比一天好了,天更蓝了,水更清了,但你们把污染的厂家全搬到内地去了,搬到农村去了。这些厂利用了当地的自然资源,留下了污染,但也没有给当地创造出巨大的利润。这时候,你作为知识分子,能对政府和底层说什么?有多少听众呢?
精英主义与底层文化
刘旭:精英主义文化的问题在哪里?
薛毅:精英主义文化与民众接触的时候,最能显示出它的困境。晚年托尔斯泰老是困惑这个问题呢,他想为农民编些教材,但编什么呢?他想为农民办些事情,但不知道做什么。老舍的最后一部作品是1966年写的快板书《陈各庄上养猪多》。文学史家当然会说老舍的伟大就在于他的《茶馆》和《骆驼祥子》,而不是他写的养猪的快板。1980年代以来,有好多篇文章谈起这事,为老舍惋惜,悲叹他居然写这么不入流的东西。这似乎可以用来证明专制社会如何压制了一个作家的天才吧。但我们能不能参照托尔斯泰晚年的困惑,来看老舍呢?托翁的价值是通过《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小说来确立的,而不是通过为农民编读物。但是,为什么他们愿意这么做?为什么他们这个时候遇到大麻烦大困惑?既然写出来的东西不怎么样,为什么他们还这样写?他们到底想解决什么问题呢?知识分子到农村去必然会遇到这个问题。丁玲、何其芳等到延安去的作家都遇到这个问题。过去,总是把他们在延安的问题理解为自由的作家与专断的制度之间的矛盾,但是,这样概括是不能打发问题的,很显然,这里面有作为精英的作家与底层民众的关系问题。
他们的麻烦都在于,他们所秉承的文化,与对象丧失了关系。你写《战争与和平》,你写忏悔的贵族,你写《画梦录》、《莎菲女士日记》,这与老百姓没有关系,与老百姓的文化也没有什么关系。老百姓并不喜欢,它们都是在老百姓的世界之外的。而老百姓拥有的文化你又不懂,你甚至无法接近对象,和对象沟通。你想为他们做点什么,可是你发现你以前所珍爱的也让你沾沾自喜的那套文化并没有给你什么可能,你没能力为他们服务。这个问题到1949年之后持续存在。你会发现,1949年之后,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那些大作家们一个个都写不出东西来了,1980年代以来人们经常把这归结为专制集权的作用。但是,沙皇压制了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创造了更精彩的东西。时期不也这样?同样,你可以想象一个卡夫卡的专家跑到农村去,他该怎么办?讲卡夫卡吗?一个现代主义大作家,跑到乡村去,能干什么?所以这个困境是需要我们重视的。1980年代,我们总结1949年后知识分子的遭遇,总结得太简单了。制造知识分子与专制的两元对立,肯定知识分子,否定专制,却同时把知识分子遇到的有价值的困境,转化为另外一个问题了。
为什么现在必须谈论精英主义的困境,并且要强调这个困境的价值?因为,在这里,底层人、民众,是作为主体与知识分子相遇了。把底层民众作为客体,还是作为主体,那实在是有天壤之别的。好几年来,知识界和传媒在讨论三农问题,“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已经成为共识了。也许是农村的贫困和污染及健康问题太大了,再加上黑社会问题,地方政权问题,都是火烧眉毛的事,但是,人们都忽略了文化问题了。这让人想起西方人道主义者对非洲人的“关怀”,非洲人的穷,非洲人的健康,也总是他们的话题。但他们没兴趣谈论非洲人的文化,非洲人的生活方式,非洲人对世界的观念和想象。这种“关怀”不是很值得反思的吗?忽略了底层人的文化,就等于忽略了底层人作为人的最根本的东西,就等于剥夺了底层人的主置,似乎底层人只需要一点粮食,一点生活必需品,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而尊严和价值无从谈起。前些日子,听说一些搞文化研究的师生们在一起谈中国的希望,结论是底层没有力量,没有知识,是无望的,应该把希望寄托在白领、中等阶层人身上。这真让我大吃一惊。
1980年代始,知识界通过重提“国民性”而把民众的形象客体化了,以至于直至现今,人们一旦要强调农民愚昧、落后,还都要搬出鲁迅这个神来。但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伟大在于,从鲁迅那里开启的,是呈现农民主体形象的写作之路,因为鲁迅之后有赵树理,有周立波,而不是由后者回到鲁迅,继而把农民钉在“哀其不幸”的客体化命名上。只要稍微读一点周立波,就可以感应到他的写作实在是一片新天地。他写农民,如同写自己的父母,写自己的亲戚、隔壁邻居一样,透着亲切感。而客体化的表述中,大概只能出现电影《盲井》似的形象吧。
周立波跑回自己老家,呆了好长一段时间,写了好多故事,其实很好看,很美,可是我们精英主义就不太喜欢。1949年以后有不少文化馆,起到了不少作用,它把民间文艺转化为群众文艺,老百姓也很喜欢啊,里面当然有很多问题,可是老百姓喜欢。宣传队到农村去做的事,精英主义是不太喜欢的,从精英的角度看,他们做的事是很低档的。但文化并不就是文化经典,文化是与人们的生活和呼吸联在一块的,那种和呼吸的空气相似的才文化,没了这个东西人是会死的,是成不了人样的。我活着有无穷的意义,有很多东西吸引我,什么东西让我觉得快乐,我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才是活的文化。有了这种文化,真正的人的世界才能建立起来。这在历史上曾经是一种可能。
刘旭:历史上是怎么做的?
薛毅:与陈映真交谈,他说的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在社会主义时期,以前从来不被当成人看的农民,真的成为人了。他们真站起来了,你不能不把他们当成人来看,你不敢把他们妖魔化。一个普通人,有自己的尊严,而不以富人作为自己的归宿。穷人家的女儿,她不一定希望自己嫁个富人,她有自己的尊严,她根本不可能用尊严来交换什么,我的生命,我的身体,我的灵魂都是不能出卖的。
刘旭:但现在,如果她有改变自己的可能的话,她会交换的。
薛毅: 是啊,一个朋友很沉痛地说,现在,工人丧失的不仅仅是福利,还有他们的尊严。但我们还是有理由记住,在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那种可能。如今,使这种可能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几乎完全丧失了,但是,记忆的力量还是能发挥作用的。
“语言交际能力同时具有几个不同层面:语言知识层面,社会语言层面,实用层面”①。传统课堂教学侧重于对语言知识的掌握,讲授式的教学方式便于传递知识的系统性和透彻性,但忽视了语言课程的特质。语言学习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学习,强调实践性和对学习材料、学习氛围的依赖性,更需要的是一种非程序式的体验学习和情景学习。因此,传统大学法语教学方式至少有三方面可以完善:
(一)文字教材的局限性。目前国内高校大学法语课程所用的教材都是由国内法语教师团队编著的,原版教材较少使用;所选文章文体丰富,记叙、议论、说明等都有涉及,虽然体裁和题材不同,但多为书面语言表达,日常交流中的应用口语篇幅不够;选文更新不够及时,相较于时代的发展、语言的变化有滞后性。
(二)教学模式的局限性。在大学法语教学中,沿袭传统的教学理念,教师一以贯之地对学生进行词汇、词法和句法等语言知识的传授,教学模式无法体现语言教学的特点,把语言教学等同于其他科学学科的教学,结果是学生难以学以致用。
(三)语言环境的局限性。教师过于依赖课本的文字教学,虚拟文化背景的展示,学生无法身临其境地体味语言的运用技巧和使用环境。
将法语原版电影以计算机为载体引入大学法语教学中,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大学法语教材内容的不足,又能弥补传统大学法语教学模式的缺陷,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明显强化法语教学效果。
二、法语原版电影在大学法语教学中的优势
英国语言学家Palmer提出“语言必须在情景中呈现和练习”。他认为,在语言教学中,必须通过真实的交际情景促进学生的语言学习,即语言学习不能离开一定的社会情景。上海新东方学校听力口语培训部主任、电影教学专家邱政政认为,看外文原版电影才能把外国人的思维、文化和语言一起“泡”来吃。
(一)创造真实的语言环境。电影能够彻底、形象地展示语言现象。例如:节奏、重读、连音、联诵、停顿、重叠、犹豫、话语重复等,这些在课本中很难一一表现,由于缺乏真实的听说环境,学生的听说能力成为法语学习的薄弱环节。这些语音现象都大量地出现在电影对白中,电影中的语言材料丰富多彩,既有规范用语,又有俚语、俗语。学生在欣赏电影的过程中,通过反复听说,自然习得纯正的语音、语调和丰富地道的生活化语言,理解这些语言的适用环境,并且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语感,感受不同的重音、节奏、语速等携带的大量信息,从而提高口语交际能力。因此,电影场景构成了最佳的教学场景。
(二)提供跨文化学习的媒介。为了避免将语言学习限制在单纯的语法和单词中,教师要将语言定位在社会文化的现实中,让学生认识到所学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关联。在不离开自己国家的情况下,学生对另一种文化和价值体系的认识通常是很模糊的。在现有教学环节中,学生不能真实地实践所学的语言知识,无法浸没在目标语言所属的文化背景中,电影作为传递媒介,帮助学生“学习当地人如何体现、实践该文化系统,将它融合、内化成常态”②。“一定背景下的一个国家的视觉特点,包括其建筑、习俗、气候、社会组成,都能够通过电影有效地描述出来”(Hill 1991)。学生可以借助原版电影这一媒介,深入了解法国的历史、社会和风土人情,以及人们的语言习惯、手势表情等,从而加深对法语内涵的理解,更好地了解语言与文化之间的依存关系,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促进人文素养的提升。电影区别于其他媒介的最大特质是其兼备娱乐功能和教化功能。“教化与娱乐的和谐与统一始终是一个十分诱人的目标。否认电影的教化功能是不可能的,作为潜藏着意识形态的神话,电影总是通过精心编织的符码向观众灌输意识形态;否认电影的娱乐功能是不明智的,这不仅影响到电影的生存和发展,再说,离开了娱乐,教化功能又何以实现?”③法国电影有别于好莱坞,多注重内涵,不屑拍过于商业化的东西,艺术至上的观点根深蒂固。法国电影关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注重情感世界和人物内心的表达。例如由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无法触碰》,创造了法国电影史上最高票房收入,观影人数与《泰坦尼克号》相当。影片选择了现实社会中的种族组合,白人残疾富翁和黑人贫穷护工的情感因为真诚的宽容,超越了法国社会日显裂纹的深层矛盾,“触摸”到了人们心中最柔软的部位。电影中故事的叙述、情节的发展及人物关系的变迁,都有着许多和中式思维不太相同的地方,使学生通过观影体味这些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思维差异、文化差异,了解西方文化,尤其是法国文化的特点,感知东西方价值观念的不同,同时接收影片在整体上传递出的乐观、平等、博爱的社会正能量。
三、法语原版电影材料的筛选
原版法国电影大多拍摄手法细腻,主题隐晦,对白多俚语且语速较快,学生要完全看懂、听懂难度较大;有些大片虽然情节引人入胜,场面刺激,但对白较少,导致学生过于追求视觉的感官刺激,忽略了对语言学习。因此,用于法语教学的原版电影应从语音、语调、节奏、用词、思想感情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筛选。选择时大体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主题健康向上,内容贴近生活。电影所反映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因此,所选影片应该有益于学生树立积极正确的价值认知,帮助学生以正确的心态解读法国文化生活;同时要尽量选择贴近法国人日常生活的影片,让学生在观看影片的同时,真切感知语言的使用环境和文化内涵。例如《西班牙旅馆》(Auberge espagnole)讲述法国国际交流生在西班牙的学习生活;《天使爱美丽》(Le fabuleux destin d’Amelie Boulin)引领人们穿行于现代巴黎的大街小巷,遇见各色人等,在人们面前呈现一幅生动细腻的生活画卷。
(二)语言使用规范、语音清晰地道。要适合法语语言训练和学习,就要选择语速缓慢、句子完整、语音清晰、难度适中的原版电影。同时,老师还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语言水平,循序渐进地选择影片。初学者可考虑情节简单有趣的动画片,如《丁丁历险记》,高年级学生可选择合适的故事片,如《放牛班的春天》,以教育为背景,语言难度适当,学生易于了解掌握。
总之,选择原版电影要兼顾学生的法语程度和学习目的,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教学需求,选择内容丰富、情节不复杂、语言含量大、难易恰当、语速适中的材料。
电影是兼具时代感和语言性能的传播媒介,是学生学习语言文化知识的有效途径。原版法语电影作为辅助材料引入大学法语教学中,使得整个教学过程变得生动有趣,能激发学生学习法语的热情,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辅助手段。
法语电影内容丰富,语言真切,文化特色突出,贴近生活,只要利用得当,就是大学法语教学的好帮手。当然,使用电影进行法语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花大量时间来观看影片,并设计练习,有时还要查阅大量的资料,但对教师的业务能力的提高是一种极大的促进。
注释:
①Conseil de la Coopération culturelle Comité de l’ éducation Division des langues vivantes Strasbourg(斯特拉斯堡现代语言教育部文化合作委员会议会).Cadre européen commun de référence(欧洲共参框架)[M].Pais:Didier,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