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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8-0156-03
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人类在仁怀繁衍生息。北宋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仁怀置县,属滋州。宣和三年,降县为堡,属泸州郡。元置仁怀长官司、古滋长官司,均属播州安抚司。明为仁怀县(今赤水)辖地,属遵义府。清雍正五年(1727年)随府改属贵州布政司。雍正八年,移县治于生界亭子坝,十一年知县杜诠领帑项一万五千零八十两建城,至十三年新城就。远在汉代,仁怀人民便酿造出令汉武帝“甘美之”的佳酿。1915年,茅台酒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跻身世界三大蒸馏名酒行列。1995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仁怀撤县设市,是贵州省首批建设的20个经济强县(市)之一。
一、历史文化遗产现状
仁怀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是古代川盐入黔的重要驿站之一,也是“四渡赤水”战斗过的地方,更是驰名中外的国酒茅台酒的故乡,因而拥有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一)物质文化遗产
就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仁怀市境内历史文化遗产又具体包括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特色历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四类。目前,可移动文物基本都珍藏于市博物馆内,有国家二级文物2件、国家三级文物2 000余件和近1 000件待修复的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共4处,即沙滩乡的古盐运码头、东门河云仙寺内的商周遗址以及中枢的水仙寺和玉屏寺;特色历史街区共3条,即清代遗存下来的梅子坳老街、三元洞老街和五马老街;文物保护单位共26个,分别分布在仁怀市城区及一些乡镇;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仁怀市最为著名的要数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现已被列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而仁怀也于2004年7月,被正式认定为“中国酒都”。此外,仁怀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境内居住着汉族、苗族、布依族、仡佬族、彝族、白族等9个民族,因而拥有众多独具特色的民族习俗,如后山乡的采月亮、苗族腊染、苗族打牛祭祀活动;有别具风格的地方戏曲,如学孔乡的春台戏;有众多精湛的手工技艺,如喜头镇的擂荼制造工艺、坛厂镇的制陶工艺等。其中,后山乡苗族的踩月亮活动与茅台镇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一同被列入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总体评价
从数量来看,仁怀市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目前已登记的有3 000多件可移动文物、4件不可移动文物、3条特色历史街区、26个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地上地下历史文化遗产仍处于未发掘或未登记状态。
从类别来看,仁怀市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种类比较齐全,涵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特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四类,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又包含近现代史迹、古墓葬、古建筑、古遗址、摩崖石刻等类别。
从年代分布情况来看,境内物质文化遗产(除可移动文物外)主要是清朝和近现代留存下来的,其中清代遗产18处,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11处,此外还有明代遗产两处,商代、宋代遗产各1处。
从位置分布情况来看,境内物质文化遗产(除可移动文物外)主要集中分布在茅台、中枢、鲁班、长岗和五马,其他如茅坝、坛厂、沙滩、三合以及火石岗等乡镇也有单个分布。
从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来看,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四渡赤水纪念塔、茅台渡口纪念碑、鲁班烈士墓、鲁班战斗遗址、长岗住地等9个文物保护单位联合统一申报),贵州省级两个,遵义市级两个,仁怀市级13个。
从保护与开发现状来看,仁怀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力度不够,除鲁班、烈士墓等极个别受到较好保护外,其他都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既没有划定保护范围,也没有派专人进行管理。由于缺乏保护,导致各级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价值不高,开发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二、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文化遗产遭受自然、人为的双重破坏
仁怀市的众多物质文化遗产当中,除了被收藏在市博物馆的部分文物之外,其他都基本处在露天之下,如清代的古盐运码头、明清时期修建的众多寺庙以及时期留下的战斗遗址等。这些宝贵的遗产千百年来经历了无数次的风吹雨打,遭受风化、冲蚀等自然因素破坏严重,部分甚至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
当然,相比自然因素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而言,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破坏可谓更甚。其中,最为明显的要数战争所带来的毁灭性破坏,例如将领石达开与清朝政府的茅台一战使得诸如酒作坊等珍贵遗产一夜之间灰飞烟灭;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运动对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也相当严重,永安寺、天圣寺等寺庙中的雕像、石刻被毁之殆尽。
(二)认识浅薄,保护力度不够
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人认为保护文物、历史街区、古建筑就是保护“落后”,更有甚者还把保护遗产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这些“死物”是在和城市建设抢地盘,阻碍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实,他们片面地理解了城市的现代化,认为只有高楼大厦才是现代化城市的象征,而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城市历史沿承与城市文化品位。
(三)建设性破坏严重,孤立文物保护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这一迅猛潮流中,城市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等难免会与遗产保护发生摩擦。在城市建设用地原本就很紧张的仁怀,这一矛盾更是突出,而二者比拼、争抢的赢家又往往是经济一方。因此,许多尚未挖掘的珍贵遗产永久地埋藏于混泥土之下或是被彻底摧毁;而已发掘的部分历史文化遗产也不得不拆迁而另寻容身之所;几经曲折得以原地保留的也只是孤立保护,周围老建筑全部被拆除,整体风貌极不协调,其中最好的例子要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鹿鸣塔被孤立保护在市医院内。
(四)保护资金短缺
仁怀市境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多为土木类,由于自然、历史原因和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破坏,其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当地人民认识浅薄片面、重心完全偏向近期的经济发展,境内许多历史文化遗产都没有专项的保护资金,基本上处于自然消亡状态。地方政府采取种种措施筹措的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旅游收入、民间捐助等。
(五)文化特色明显,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未能充分体现
仁怀市的文化特色也非常鲜明,国酒文化、文化和古盐运文化便是这一城市的主打文化,也是彰显其城市魅力的最大文化品牌。尽管其文化特色非常明显,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上述“三大文化”均未充分体现出来。首先,在进入仁怀的各交通口岸,除国酒门、茅台巨瓶外,很少有能彰显其文化特色的广告、标语或标志;其次,市政中心地区也没有能充分展现其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另外,在仁怀市内的主要交通廊道和广场上,能体现其文化特色的雕塑和园艺也少之又少,走在仁怀境内的大街小巷上,人们很难感受到国酒文化、文化与古盐运文化的浓厚气氛及深厚内涵。
三、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切实有效地保护好祖宗留下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仁怀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着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在继续大力、持久地面向社会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向市民宣传、展示、普及相关知识的长效机制,比如通过举办免费知识讲座、参观、知识竞赛、开设报刊专栏、专门网站甚至进入学校教材等多渠道、多种方式宣传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贵价值及其保护意义,让每一位市民都了解城市的文化内涵及保护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认识,引导全体市民树立和形成“保护城市的历史就是保护城市的未来”的共识,使全民投入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中来。
(二)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
仁怀市政府必须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的投入,并主要根据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数量、保护程度,保护方式等决定具体的财政支出额度。除财政收入这一来源外,相关部门还应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方式,如以旅游资源开发的形式获取旅游收入;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维护、维修、展览和科研,吸收境内外企业、团体、个人捐资赞助,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等。
(三)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
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应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前提,在此前提下科学地加以利用,充分释放其历史和文化的价值潜能,并以此为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魅力的彰显。如修缮后的文物保护单位可结合雕塑、画展、文艺表演等,进行酒文化、盐运文化、文化的展示;也可以复制文物样品,开发旅游纪念品;也可以利用当地的手工技艺,如喜头镇的擂茶工艺、坛厂镇的制陶工艺等,开发体验型旅游产品。
(四)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地彰显文化特色
仁怀同时拥有酒文化、古盐运文化和红色文化,在具体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三大文化的关系。其一,要突出重点,即重点开发打造酒文化;其二,要体现三大文化的关联性,即做到“酒中有盐(盐运文化),酒中有红(红色文化)”。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第一,仁怀市的文化定位是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国酒都”,而不是“盐都”或“红色之城”,一切工作都要围绕“酒文化”来做文章;第二,对于载有古盐运文化和红色文化的景点、景区,要继续予以保护与开发,但范围只限定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开发;第三,部分酒文化载体中要适当融入古盐运文化和文化,主要体现后二者在仁怀酒文化成长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资源,保护并深入挖掘其中的内涵,传承并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纳入城市规划中,从城市发展战略层面来整体考虑,将更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更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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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投融资已有初步发展,当前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融资渠道单一,缺少专业融资机构,并且融资渠道很不顺畅,与社会资本市场结合松散。解决经费不足问题是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的瓶颈,应当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经典的融资模式;开拓适合当地实际的融资方式或渠道,立足政府主导型融资方式,成立专业融资机构,设立多元化的发展基金组织,直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这样以充足的资金,促进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与保护建设。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地 投融资
历史文化遗产地是独特的历史人文景观,那些经历过历朝历代积淀而幸存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的杰作,是一个地区人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代表或表达着一个地区或城市诞生、发展和消亡的进程。历史文化遗产地代表的是区域形象和财富,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延续区域的民族性、独特性和时代性,这些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不论在我国还是世界上其它国家,很多是以景区景点形式存在,像西欧的法国、意大利,旅游业依托文化遗产所产生的经济利润已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目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地的资源开发建设不足,可观赏性景观建设薄弱,偏远地区基本上呈现潜在的或半开发状态,严重制约了这一产业对地区经济的应有贡献。资金的有效筹措是历史文化遗产地的资源开发建设与保护的关键,因此在稳定原有投融资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的投融资渠道。
研究热点与疏漏梳理
历史文化遗产地在当前更多地成为旅游开发的依托。伴随着观光旅游热的消退,历史文化遗产地转变为旅游资源的开发热点和旅游者的选择目标。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具备着共同的特质,那就是潜在性和陈旧性,怎样把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潜在性、陈旧性转变为旅游文化的资源性,进而把资源的优势转变为资本的财富。这类问题是近年来历史文化遗产地研究比较多的视域。比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合理开发、旅游发展,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通常这些研究主要侧重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思考,以及遗产地旅游开发的规划等。其实无论世界上其它地域或是针对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都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历史文化遗产地破坏、毁损程度严重。这样的话,无论旅游开发也好,保护也好,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经费资金。历史文化遗产地开发、保护的前提就是足够资金的投入,保护不到位、旅游开发不成规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资金的短缺。那么投融资问题就成为决定着历史文化遗产地资源合理开发与系统保护成功的关键因素。而关于遗产地投融资方面的研究,基本上是缺位的,其原因主要在于三点。一是投融资的学者研究侧重于大中型企业的投融资问题;二是研究旅游资源的学者忙于资源的规划开发;三是虽然旅游业融资问题包含了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股权置换、设立基金。但是历史文化遗产属于国有文化事业,关于文化保护的制度,限制了学者从投融资角度去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资金问题。基于此,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就放在历史文化遗产地开发与保护过程的投融资方面。
现实需求与背离
(一)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保护融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包括不同时期特有风貌的地上不可移动的文物建筑,也包括遗留在地下反映不同时代人们生活足迹的遗物。从保护的视角来看,历史文化遗产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单体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历史文化街区;三是历史文化名城。单体文物包括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刻、名人故居和近现代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等。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公布的存留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向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上述三个层面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各自的特点在开发保护过程中其投融资需求也不相同,但就目前来讲融资方面面临的共同问题分述如下:
1.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事业性和社会公益性两个属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融资方式非常有限。一直以来,对政府财政依赖性比较强。文化是本民族历史文化积累和文明发展的标志所在,是地域文化实力的体现,对具体一个地区来说体现了目前和将来的综合实力。因此,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对其管辖也比较严格,市场经济因素影响较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或保护投资也是由各级政府和机构来实施的。处于偏远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地,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当地又没有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缺乏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大投资环境较差,社会资金很难被吸引进来。
2.缺少专业融资机构。历史文化遗产地每一个开发建设保护项目都是在当地政府组织指导下实施的,遗产项目的融资基本上由政府替代,政府充当融资机构,其优势的一面是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可信度,可吸引社会资金投向遗产地的开发保护,并通过约束性政策来规范投资者的经营行为;劣势的一面就是各级政府的财力很有限,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难以迅速扩大规模,并且也给政府带来财政风险,政府融资的效益、抗风险性明显不如专业的融资机构。
3.融资渠道不顺畅。一般来讲,目前尚未开发建设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处于老、少、边、穷地区,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比较落后,整体投资环境较差,加上新开发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回报率低,投资吸引力也就比较弱。一方面,我国金融体制中小融资机构、私企性质的融资机构难以进入,另一方面,政府管理层面融资观念认识滞后,也很少有社会资金被正确引导到历史文化建设中去。投资者得不到投资项目,遗产地项目拥有者寻找不到投资者,社会资本和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缺少一座能沟通的桥梁。
4.与资本市场结合松散。历史文化遗产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政府财政主导型融资机构和银行主导型融资中。近年来特别是对银行贷款资金和国家扶贫抉择资金依赖性较大,在国内历史文化遗产项目中很少直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比如像股票上市、债券发行基本上很少触及。在国际上,由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历史较短,除了少数规模大、知名度高的历史文化遗产,最近几年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取得一定的保护经费之外,大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拥有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利用国际援助的意识比较薄弱,经验也相对缺乏,基本上只是依赖本土的投融资力量。
(二)国际典型融资方式
历史文化遗产融资在国际上运营已经很成熟,比较常见的典型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5种方式:
一是BOT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建设―经营―转让。也就是政府在给予某些公司项目建设的特许权时所采用的方式。这一方式是部分私人合伙人或者某些财团自己融资开发建设取得许可的项目,在合约规定时期内进行经营,期满后再将此项目转让给政府。
二是TOT融资模式。主要适用于已经建设成功投入运营的项目。这一方式程序是转让―经营―转让。这类需要融资的机构多数是公营机构。项目所属机构把已经建设的项目特许权移交给私营机构经营,接收经营的私营机构根据对所接受项目在今后若干年内现金流量的评估核算,一次性付给公营机构费用。经营期满后,再把项目移交给原公营机构。
三是BTO融资方式。这一方式主要程序是建设―转让―运营。也就是由政府或政府机构与投资人发起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允许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建成以后,按照协议规定,政府或机构一次或分次付款,把项目所有权收购回来,并组织运营或管理。
四是ABS融资方式。这一方式主要是指国外债券和国内证券市场。ABS的资产拥有者或企业或银行,通过特设信托机构和其它相互关联的金融机构,将其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有稳定的现金流入转变成资本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销售给投资者。
五是PPP模式。这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与其它几种不太相同的是对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新的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强调项目的选择、政府角色的转换、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设计、建立建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形成有效的监管机构。
这些国际上的通用融资方式,运营成熟,利弊清晰,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建设,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拓展及对策
历史文化遗产建设保护中,资金的融入需要选择多种融资方式,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主要依靠国家有限的公共投入和一定的经营性收入,特别是贫困偏远地区,很难获得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投资的青睐。因此,一段时期内,争取国家政府的投资还是必要的。为了使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保护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在巩固稳定有效投资方式下,还要积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政府主导型融资。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成份较多,通常主要是为社会提供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对其调控的力度和空间都很有限,在自身积累比较微薄的情景下,很难支持保护开发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因此争取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融资方式应该占一定的地位。虽然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多元赞助方式在历史文化事业的发展中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可是就历史文化遗产建设保护的公益性而言,社会投资的各种形式投入,其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通常受投资者的主观偏好、利益维系的影响,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设进程中不会按照社会需求的轻重依次来投资。所以,比较来说,政府财政投资方式更具有倾向性和稳定性。因此,在开拓社会各种融资方式的同时,应当让各级政府的投资占有一定的地位。
成立专业招商融资机构。把政府主导型招商引资转化为市场主导型的招商引资。专业化的融资机构来组织运作相应的商业化事业,针对性强,成功率高,成本也相对低一些,也能够把政府从具体复杂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到服务型转换。组建资产经营类管理公司,可以推动潜在资产的资本化,既可有效地促进区域内融资运作,又可站在区域整体高度进行资金的运作与管理。
设立发展基金。各种各样的发展基金是国际上用来筹集文化遗产事业资金的有效手段。非盈利性的半官方或民间基金组织,可以最大限度地吸纳政府、企业、财团和个人等多方面的资金投入。在国外,像美国大部分博物馆能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就与基金引入方式有关,一个文化项目往往有多种基金配合运行。遗产彩票基金是一种永久性的理想融资方式,英国、意大利基金彩票已成为最大的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资组织。当前我国历史文化方面的基金会形式运作尚在尝试之中,应加大引导力度,促进基金会的形成。
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通过企业上市、项目或资产重组、联合投资、发行债券等形式增加旅游投资,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主要有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和资产出让四种方式。
采用国外典型的融资模式。国际上比较典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有前文所述的BOT、TOT、BTO、ABS和PPP模式。在运用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初期,可以先采用PPP模式,起步再向TOT过渡,最后采用BOT融资方式。这样分步借鉴实施国外融资模式,可以降低尝试过程中的风险,比如PPP模式既不涉及经营权的转让,又不存在产权和股权问题,TOT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涉及股权和产权问题,可以避免BOT中所包含的大量风险与矛盾,比较容易使双方达成协议。不管是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和私人资本都有机会参与投资,历史文化遗产的融资渠道会更广泛,取得效益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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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市建设 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规划 城市文化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个没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自然风情,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为什么今天许多人仍然喜欢去朝拜中世纪的城镇,仍然热衷于去看那些古城堡、古遗址,主要不是因为它们美,而在于能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和文化。“在中世纪的城镇里,清晨公鸡长啼报晓,屋檐下鸟巢内的鸟儿叽喳而呜,广场新钟楼发出的和谐钟声,它们宣告一个工作日的开始。那种情趣、那种和谐,充分显示出那个时代的文化和那个时代平静的城市生活。城市的贡献和作用就在于它能保存、留传和发展历史文化。
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内涵和外在表现明显区别于其它城市的个性特征。城市的危机在于趋同化,失去个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特色内涵的重要集中表现,可以表现独特的城市民俗风隋,它是超越国界和民族的,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不但已成共识,而且已成法律。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就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就是财富,就是创造与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城市特色反映着城市社会现实,是构成一个城市社会文化的和物质环境的总特征。城市特色不光局限在美学意义,更重要的是要具有社会意义。一个城市的特色,标志着它的社会能力和水平;城市的存在,表明它对自然和社会的适应能力得到社会的承认。历史上有些城市衰落了,究其原因就在于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城市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变化后条件的要求,丧失了生存优势的结果。城市文化气质与内涵既可以从社会精神文明方面来考察,又可从物质环境协调优美、交通井然有序来考察。尤其是建筑风格更容易表现城市的个性,凝聚城市的历史传统和风貌,是独特的人文环境的物化形式。
3我国城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
3.1建设性的破坏
有的城市在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不切实际地进行大拆大建。实质是打着开发建设的旗号,进行的历史大破坏,其结果是导致有些历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韵味。城市要发展,势必要拆迁一些失去历史使用价值的老建筑。但是不能不加考究就把一些历史建筑用推土机铲掉、用大铁锤毁掉。有的名城一边在大搞“故城寻梦”活动,一边在大拆旧城,让人一筹莫展,不知何处“寻梦”。
3.2法制不全,执法不力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多管齐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因为文化遗产是稀缺资源,具有唯一性、独特性和不可再造性,它的价值是难以用金钱来估量的,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和监督机制来加强对遗产的保护。
4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层次和基本要求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大体分三个层次:
(1)保护城市文物古迹。例如临沂的王羲之故居,银雀山竹简汉墓等。保护了这些文物古迹,就是保护了它的历史环境。只有保存了历史的环境,才能更好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2)保护具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条件是有真实的遗存物,要尽量多保存原真的东西;有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城市历史上的典型特色;有一定的规模,能够造成一种环境,使人从中感受到历史的气氛。保护历史街区的原则是要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保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
关键词:鄱阳湖 生态经济区 文化遗产保护 公众参与 领域及方式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社会发展的见证,是不同民族生活的历史记录。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文化遗产种类多、数量大,保护工作异常艰巨。虽说近来文化遗产保护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但该领域的条件设施和保护现状,相对于艰巨的保护工作着实令人堪忧。目前文化遗产受自然或人为破坏的程度非常严重,鄱阳湖地区的状况也不容乐观,这完全偏离了其打造国家级生态经济区的目标。文化遗产是本地区、本民族乃至全人类的无价资源,其脆弱性与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保护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一、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源起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滥觞于美国[1]。1853年,Ann Pamela Cunningham为保护乔治・华盛顿的故居――沃农山住宅,发起成立了妇女联合会。此举在全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促进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思想的发展。普通民众认识到自己也可以是文化遗产的保护者。如今,沃农山住宅已成为弗吉尼亚州著名的旅游景点。1877 年英国成立了古建筑保护协会,该协会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支持,并最终促使国家开始将古建筑保护纳入立法的范围。
二战后,在其他各国,由于大规模的重建,使得城市中原有的历史环境迅速消失,人们才逐渐意识到历史文化的重要性。由此,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民间呼声,开始出现并不断高涨。公众开始自发组织成各种民间团体,参与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动当中。这股力量引起了当局的重视,并逐渐得到承认,成为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坚。
二、国外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经验
发达国家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起步较早,其经验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挥了巨大作用。国外公众主要依托一些公共组织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这些组织包括教会、学校及民间社团。
在开启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之先河的美国,公共组织的贡献首先在于促进了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立法工作,比如说《国家公园体系法》是在约翰・缪尔及其所属协会的共同推动下通过的,《历史遗址与古迹法》则得益于历史建筑调查组织以及平民保护组织的不懈努力。此外,他们还履行了其它组织无力实施的一些重要职能:教育国民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接受重要遗产文化和遗产地的馈赠,对遗产文化和遗产地进行科学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确保遗产保护计划的实施。
日本人则认为文化才是全体国民共同的财富,对它们的保护和管理应该由全体国民共同参与。日本的文化财产保护社团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由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为文化遗产管理事业指明前进的方向;另一类由文化遗产的所有者和爱好者组成,主要负责文化遗产的修葺、展示、保护和传承。
在法国,除教会和学校外,还有大大小小近两万个社团,它们组成了一支庞大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力量,其作用获得政府的肯定,也促成政府加大了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为防止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可能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法国文化与交流部向各省派驻了建筑师驻省代表处,监督各省的城市规划,同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了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培养保护人才,法国还成立了专门的遗产保护管理的专业。
总之,“民间组织参与已经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必然趋势,民间组织由于自身的非营利性使其能够在遗产保护的过程中更加注重遗产的非经济价值,从遗产的根本属性入手,更中立、更客观地参与到遗产的保护工作中。”[2]
三、国内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分析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在国外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同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由于起步较晚,在各个方面都显得有些迟滞。
1. 存在民间社团,但影响范围有限
国内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社团等公共组织,在数量、结构等方面同国外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限制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造成组织结构松散、影响范围不广的原因主要在于:(1)相应政策缺位。对于历史文化遗迹的修缮保护,中央和地方政府尚未出台相应的免税等优惠政策。目前我国只对几十家慈善基金会实行捐款税收全免政策,而其他组织则仅仅享受3%的抵税优惠,这无疑挫伤了社会各界为文化遗产保护捐款的积极性。(2)监督权力缺失。历史文化遗产长期以来多由政府全权管理,尚未赋予民间社团等公共组织以监督遗产保护的权力,这就使公共组织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3)自身运作欠佳。由于资金和人才的双重匮乏,民间社团无力扩大项目规模和提升运作能力,从而降低了内部成员及社会人士对组织的认同度,这也影响了它的生存和发展。
2. 得到法律认可,但参与程度不够
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公共组织虽然其法律地位得到了确认,但我国的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众参与的表述过于笼统,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很大的随意性。反观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法律,关于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要明确得多。在我国,很多时候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主要集中在向社会征求总体规划意见阶段,而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维护时期,公众基本上处于被悬置状态。
3. 拥有参与热情,但保护意识不强
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公众虽有较高热情,但囿于组织机构的缺陷和法定权力的缺失,公众的热情往往难以持久。公众通常更关注切身利益,只愿意享受文化遗产带来的好处,而不愿承担保护的义务。公众的保护意识不强还表现在,对非居住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则普遍缺少应有的关爱。这不仅给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带来了危害,也直接影响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可行性建议
在构建和谐世界与和谐社会的当下,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民族生存和人类发展的宝贵资源。鄱阳湖地区拥有国土面积5.12万平方公里,几乎占江西省总面积的30%。该地区是古代文明的发祥地,古色文化、红色文化、绿色文化遍布各地,文化遗产极为丰富。鄱阳湖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偏离其打造国家级生态经济区的目标,更离不开地区民众的广泛参与及区域社会的通力合作。
1. 健全组织机构,扩大影响范围
民间社团是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织形式,同国外和国内其它发达地区相比,鄱阳湖地区相关组织因为自身机构等方面的缺陷,其影响辐射面不大。为此,应深挖原因,采取措施以纠偏补缺:(1)出台相应政策。鉴于目前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免税政策的缺位,各级地方政府应依据中央有关精神,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各种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以充分调动区域社会为修缮历史文化遗迹而捐资出力的积极性。(2)给予实际支持。民间社团等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之所以机构不够健全,除政策性原因外,资金和人才的匮乏也不容小视。这不仅制约了该类组织的文化遗产保护能力的提升及保护规模的扩大,还限制了其社会影响的扩展,更成为其生存和发展的瓶颈。政府部门在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应在财力和人力方面给予实际支持。
2. 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参与程度
为提高鄱阳湖地区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效性,不但要确认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更有必要吸取国外法律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明确之优点,以弥补相关法规表述过于笼统之不足,赋予这些民间组织以实实在在的监督保护权。此外,国外文化遗产保护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他们认识到“完全靠自上而下的调整结构是不够的,要将公众利益、公民参与置于文化遗产管理的关键地位”[3]。因而,应在鄱阳湖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各个领域,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文化遗产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3. 加强教育宣传,增强保护意识
保护我国文化遗产,“其本质就是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凝聚力”[4]。各级政府应本着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态度,站在历史和未来的高度,除了做好健全民间社团、完善法律法规等工作,还需加强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以提高民众对历史文化资源之价值与特性的认识,克服短视主义、实利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局限,增强人们保护人类一切文化遗产的意识。
参考文献:
[1][2]张顺杰.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及对中国的启示[J]. 法制与社会, 2009, (32): 233-234.
[3]章剑华. 当代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时代性[J]. 艺术百家, 2006, (7):1-3.
关键词:京杭大运河;杭州段;历史文化景观;遗产廊道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08-59(5)
作者简介:贺俏毅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江凯达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郭大军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职工程硕士
遗产廊道(heritage corridor)这一概念源自美国,意为一个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性景观。遗产廊道保护是一种区域性的遗产保护战略方法。对它的保护通常需要历史文化、自然、经济三者并举的综合性保护措施。
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分为三个层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后者针对单体文化遗产,前两者针对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其范围分别涉及城市、街区和单体文化遗存,但未涉及区域性的遗产保护。像京杭大运河这样流域性广且历史遗存丰富的文化遗产,在对其进行保护规划时,将其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或历史文化名城来对待都是不适宜的。因此,结合运河申遗,杭州市对主城区段的京杭大运河的保护从构建遗产廊道的角度,编制历史文化景观概念规划。本文希望通过对该规划编制思路和内容的介绍和分析,为我国其他遗产廊道保护规划的编制提供参考。
1 京杭大运河杭州段概况
京杭大运河全长1794千米,流经浙、苏、鲁、冀、津、京六省市,是至今还流动的文化遗产。京杭大运河杭州段(以下简称运河)位于最南端。元代以来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由于杭州德胜坝以北的运河河道是西湖水外泄的通道,而运河水位与市内河道水位的偏差,所以元代张士诚在西湖水入运河的水口筑坝隔水,即德胜坝,京杭大运河也止于此。1970年,运河延伸到艮山港。从1983年开始,又从艮山港延伸到钱塘江的三堡船闸处,于1989年沟通了运河和钱塘江。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运河杭州主城区段,南起三堡船闸,北至石祥路,长约14公里,流经拱墅、下城、江干三个城区(见图1)。两岸用地横向根据历史遗存及道路走向,两侧平均约500米左右。规划用地约16.41平方公里(见图2)。
2 规划思路诉求
遗产廊道的保护规划注重整体性,从系统的整体空间着手,保护遗产廊道内的所有文化和自然资源,并促进经济发展。其规划重点是保护文化景观遗产、保护遗产廊道内的自然环境和促进旅游开发。虽然运河的历史文化呈现出多样性,但在同一地区或同一地段仍表现出某些共性。规划首先通过历史文献研读和现状调查分析,对运河文化进行分类解读。再结合物质和非物质历史文化遗存现状体现的文化内涵,依据点、线、面、体统筹规划的原则,将运河的文化空间分为四个尺度,即运河文化整体意象空间、运河文化分区、运河文化片区和运河文化节点,以此形成运河历史文化景观的空间体系。同时,确定与历史文化景观的空间体系各层次相应的规划策略,指导下阶段规划和具体工程的建设。在此基础上,规划构建连续性、多样性的绿地系统,并将原先零散的文化遗产通过解说系统和游道组织成为区域整体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发展。
3 现状调研与分析
运河文化分析
杭州作为运河最南端的水运枢纽,历史悠久,见证杭州的成长与变迁,奠定了城市格局,繁荣了城市经济。运河的开通,融会了南北各地的特色物产、饮食服饰、风情民俗、官民礼仪等,形成了绚丽多彩的杭州运河文化(见表1)。这些都是运河历史文化景观存在的内在基础。
运河的物质文化遗存
运河两岸现有历史文化街区两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文物保护点2处,历史建筑5处,另外还有多处工业遗产和老字号。
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存
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存也是运河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的空间表现形式组成了运河历史文化景观的一部分。通过历史文献阅读、历史学者走访和现状调查研究,总结运河两岸非物质文化遗存包括民间习俗(如蚕花会、祭机神等)、民众生产生活方式(如运河戏曲、茶馆、饮食等)、民间故事、以及与运河发展相关的历史人物(如张士诚、吴越国钱氏等)。
4 规划原则和规划结构
规划原则
(1)保护历史文化景观的原真性
(2)保持历史文化景观的延续性
(3)强化历史文化景观的可识别性
(4)坚持保护优先,维持保护与发展的均衡性
规划结构――“一廊三区八片八点”
4.1 “一廊”――运河文化整体意象空间
从运河的整体空间尺度出发,发掘运河的代表性文化,即体现开放、兼容和庶俗的文化特征和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团结帮助的精神。
4.2 “三区”――文化分区
结合运河历史发展过程和运河两岸历史文化资源存在状况、地理环境以及居民聚居特征等因素,根据在运河整体内部所表现出来的主导的、共性的文化在空间上呈现的一定程度的集聚,可将运河化为三个文化分区,即历史的运河,现代的运河和将来的运河,分别承担运河的复兴、崛起和腾飞的目标。
■历史的运河――复兴
运河石祥路至老德胜桥,该段是历史上运河经济、文化集中的最典型的地区,它集中了运河的大部分历史文化遗存,应将其建成展示运河传统风貌的历史文化长廊。
■现在的运河――崛起
老德胜桥至浙赣铁路线,以西湖文化广场、武林广场为重要节点,展示现代商业、娱乐、文化的城市风貌。应以武林广场及其周围商贸等公共建筑为背景,以已建河滨公园为基础,发挥活跃商业经济和休闲功能。
■将来的运河――腾飞
浙赣铁路线至三堡船闸,周边区域是“城市东扩”的主战场,是城市重点改造和发展的区域。运河景观应结合东站枢纽地区的建设,重点展示城市未来的建筑和风貌,并体现江河交汇的气势。
4.3 “八片”――文化片区
在每个文化分区内尺度稍小区域,其表现的文化特征更加趋同,主题更加鲜明,存在的历史文化遗存形成更强烈的集聚,从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文化片区。根据这些表现形式,本次规划将其分成八个文化片区,以分别表现不同特色的运河文化(表2)
4.4 “八点”
在充分挖掘运河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运河沿线形成八个重要景观节点。它们是更微观的文化空间。它们具有专门的功能和特定的地点,是居民开展日常性文化交流及活动的场所,环境优美、建筑体量突出、有良好的区位及景观条件,是片区或街坊的公共活动中心。其文化特色随着文化片区的改变而相应变化。
5 规划策略分析
运河两岸整体城市设计导引
运河两岸整体城市设计导引对运河两岸景观进行整体性把握,保持景观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导引分别对运河整体的景观视廊、建筑高度和形态,道路界面、水界面(包括驳岸和港埠)、色彩、标识系统和相关配套城市家具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
运河分片城市设计导引
对上述八个片区的城市设计导引是规划策略的重点部分。根据每个分区特色进行分开指导,同时强调片区内部的景观协调和片区间的景观衔接。城市设计导引的主要内容包括定位各片区的景观特色,确定需要保护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和工业遗产)的空间范围和保护措施,发掘非物质文化遗存并提出保护措施,并对各片区的建筑风格、高度、立面和颜色,运河沿岸开放空间和绿地形式等提出具体城市设计导引。
6 绿色系统构建和旅游组织
一、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含义和意义
历史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人类活动的痕迹,蕴含着政治、经济、艺术、建筑、技术、社会活动和环境演变等大量的丰富的历史信息,然而在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中,文化遗迹历经破坏、重建、修复和改造,很多历史信息不断变化甚至丢失,成为当代人无法解读的“密码”,留下诸多无法弥补的遗憾。有鉴于此,中华民族素来即有记录历史的优良传统,从实物载体的木简、纸质文本的典藏到数字媒介的立体化记录,从传统的舞台展示、书本传播向3D动画、全景全息呈现方式发展,体现了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所谓历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就是利用以计算机图形学、图像处理和虚拟现实技术为核心的综合信息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加以数字化建模、虚拟修复、辅助管理、数字展示,以互联网为平台,拓展文化遗产在虚拟空间中的时空延展性。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手段,另一方面也前所未有地改变了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目前,世界各国为了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将文化遗产转换成数字化形态的技术革命正方兴未艾,文化遗产数字化也成为将民族文化遗产和资源转化为新兴文化产业的一个关键环节。与其他保护方式相比较,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优势:首先,数字化方式可以使文化传统得以有效保护和展现。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可以使现代文化和人类学家能够描绘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图谱”,甚至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再现和复原久已失传的文化遗产。例如百多年前毁于英法联军之手的圆明园,这一久负盛名、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和国际影响力的遗址群,要想全方位实物复原,必将耗费巨额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克服众多的科学技术难题,但是如果采用数字化方式去呈现,就可以在不改变既定现状的前提下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得以网络化的复原。又如像敦煌莫高窟这样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长期以来饱受“假日经济”游人过多、温湿度难以控制而导致壁画毁坏严重等困扰,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当地文物管理部门与美国梅隆基金会签订了协议,拟建立“数字化虚拟洞窟”,这一技术突破实现之后,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会足不出户在网路虚拟的现实中游览敦煌莫高窟而不必造成对实体文物的损坏。其次,数字化方式有助于多元文化的传播和交流。数字多媒体技术具有即时性、海量性、全球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利用网路的即时有效传播,可以在将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遗产和资源永久保存的基础上,使得世界各国的人们都能平等共享。例如,中国多个省市博物馆、文化馆先后建立了以“360°环视扫描、虚实结合场景、三维空间虚拟”为特征的数字化全景式艺术体验平台,人们只要登陆相关网站,足不出户,就可以逛数字博物馆,看数字艺术展,倾听各种讲座,免费在线学习各类优秀教师讲授的精品课程,让普通市民随时都能在线欣赏精彩纷呈的文化盛宴。再次,数字化方式符合文物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传统方式的文化遗产保护中,实物修复与重建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砖瓦、陶瓷、金属等结构材料、装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造成对自然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浪费,甚至会使地方财政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通过数字技术修复和还原文化遗产,虽然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但它不用消耗林木石材等自然环保资源,只需投入由电子计算机所承载的新兴网络信息技术,这种可持续的资源使用方式更符合中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时也代表着人类社会未来资源利用发展的走向。复次,文化遗产数字化可以使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文化与经济高度融合所催生的“文化经济”,不仅会加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提升,而且还能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快速发展。经过文化遗产与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即使民间文学、舞蹈、美术等“许多以往不被认为具有经济意义的文化形态,经由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所负载,进入经济学家和投资人的视野”,从而被赋予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经济价值;以往被认为处于经济生活“边缘”的文化事业机构,特别是一向依赖于公共资助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将可能被接入经济开发的中心地带。
二、对黑龙江省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的若干思考
黑龙江省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边疆省份,历史文化资源极为丰富。诸多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为保护挖掘与利用创造了先决条件。2004年黑龙江省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省重点少数民族及汉族文化遗产资源区域普查基础上,初步梳理出57项重点保护、挖掘与利用的资源,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已进入旅游文化产业行列,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整体来看,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能力和水平尚处在初级阶段,保护形式单一。一是缺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有些城市和地区,片面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文化建设,文化遗产的隐性价值和房地产开发的眼前利益相比,后者更符合相关部门的政绩需求,因此,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和规模的扩张,城市在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不切实际地进行大拆大建,忽视了对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的保护,其结果是导致有些历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韵味。二是开发形式较为单一。目前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的主要途径是政府主导之下的旅游开发,不可否认的是历史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的确可以为旅游部门增加直接的收入,但是在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中除了旅游之外还应开辟多种途径,应该在保护的基础上,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增加,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必须结合起来,极端的采用政府主导开发或市场主导开发都是不可取的。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以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开发作为契机,带动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的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首先,文化遗产数字化将激发黑龙江省旅游业发展的新机遇。开发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要综合考量旅游开发的历史、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地理位置、资源状况等主客观情况而灵活选择。目前来看,旅游业与信息产业的深度融合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趋势,与旅游相关的各种网站也成为网络经济中“异军突起”的一支重要力量。黑龙江省也应抓住基于数字技术的“文化之旅”的网络商机:一方面,深入挖掘省内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并赋予其旅游开发的价值,继续推动传统意义上的旅游业的信息化发展,使出游感觉更加方便、舒适,费用也更加低廉;另一方面,在数字化信息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将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建立虚拟旅游世界,彻底改变旅游服务模式,从根本上提高旅游活动质量。现实旅游业和新型旅游业的关系是:现实旅游依赖于虚拟旅游,虚拟旅游依赖于文化意义链接,文化是旅游业贯穿始终的关键环节,技术附着于文化,文化通过技术来体现。在虚拟旅游空间中,游客将旅游的对象物以及旅游活动本身与历史事件、文化观念联系起来,形成对于旅游吸引物的意义理解。这样的“旅游活动”与当代“素质教育”的基本主题有内在的联系,它能提高现代人的文化素养、还有助于人们形成现代文化眼光,从而对现代人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其次,文化遗产数字化将激发现代教育发展的新机遇。目前,“数字化形象被认为是传播文化资源的第一步”,渗入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技术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信息内容以及对信息内容的需求成为推动技术发展的关键因素。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研究结论,“教育产品是目前需求最大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产品”,关于新型共享知识手段的大量创造都应围绕文化内容而展开,文化内容应该在信息构成中占有重要席位,因此“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实现上述教育发展新机遇的关键”。由于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在虚拟现实空间中再现真实的历史地理信息,并且能够与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的文字资料、文物图像实现“链接”,甚至辅以不同领域中专家学者的咨询与解说,传统的课堂教育与广义的文化信息资源实现普遍链接的条件已经具备,传统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界限将彻底打破。在数字技术教育产品市场需求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大量可接触和不可接触的文化遗产正在转化为最有价值的教育产业资源。因此黑龙江省也要加快教育产品信息化的发展步伐,通过多媒体、图像处理、虚拟现实等多种技术实现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使之成为“教育强省”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必须体现深刻的文化内涵。任何一项文化遗产数字化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进行,但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依靠人的灵感、创意和想象力,借助数字技术的手段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再提升。黑龙江省已有部分数字化艺术馆、博物馆资源,内容单薄,有些仅能提供一些没有解说词的糟糕图片,或者只有一条解说词的一系列照片,因此淡化或模糊了文化内涵。因此,应用数字技术保护好中国的民族文化遗产,应在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展现文化本质和内涵,唯有如此,才能使人们为古老博大的中华文化所折服,才能激发和培育民族认同感,从而增强中华文化的社会凝聚力和创造力。
作者:朱子娟单位:齐齐哈尔大学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K29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4-9340.2016.01.006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我国的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是国家综合实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数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质和精神遗存。下面结合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就如何做好保山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谈几点感受和看法。
一、保山历史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保山地处古亚洲大陆与东南亚、南亚半岛接合部,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边地主要的人类聚居区和对外交往通道。由于开发早、历史长,各个时期遗留的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这些遗产,就其存在形式来讲,主要包括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型。
(一)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及经费投入状况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物质形态遗留下来的各个时期的不可移动文物如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近现代纪念性设施及可移动文物如石器、青铜器、瓷器、字画、文献资料等。保山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08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8个,市级45个,县级237个。在三百多个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古建筑类222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8个,市34个,县级175个。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知的不可移动文物有隆阳太保山玉皇阁、汉庄古城、腾冲国殇墓园、和顺图书馆、龙陵松山抗战遗址、施甸清平洞等500余处,可移动文物有昌宁战国铜鼓、铜盒、铜钺,腾冲西汉铜案和隆阳徐悲鸿字画等10000余件。随着国家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日益重视,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投入的经费也地日益增长。特别在文物古建筑保护方面,2014年云南省文物局和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共计投入780多万元,好几项文物保护工程得以有效落实。隆阳区国保单位玉皇阁、省保单位光尊寺和梁金山故居;施甸县省级文保单位邓子龙靖边遗迹群;腾冲县省级文保单位英国领事馆旧址,县级文保单位药王宫、镇邑关桥、护珠寺、龙川江铁索桥修缮工程;龙陵县市级文保单位苏帕河朝阳风雨桥修缮工程等已完成。还有部分文物修缮工程正在进行中,如省保单位保山抗日江防遗迹群、惠通桥,市级文保单位腾阳会馆、打鱼村水月寺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类型及保护人员编制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非物质形态遗留下来各个时期的传统艺术形式如民歌、音乐、戏曲、舞蹈、杂技、美术、雕塑和传统工艺技术如冶铸、制陶、雕刻、纺织、刺绣、编织、造纸、印刷等。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知的传统艺术形式有隆阳汉族洞经、彝族擦大钹、德昂水鼓舞,腾冲佤族清戏、傈僳族上刀杆、汉族皮影戏,施甸布朗山歌、龙陵阿昌族登窝罗、昌宁苗族踩花山等上百种,传统工艺技术有隆阳金鸡制陶、乌铜走银、沙登甄子、永铸铸铝、潞江傣锦,腾冲土法造纸、藤编、玉雕、制药和昌宁苗族刺绣等数十种。而保山市自上世纪80年代始,相继设立了市、县文物管理机构,构成了市、县(区)两级文物保护网,在乡镇文化站工作职责中设有文物保护内容。全市现有文物管理机构12个。市级设有文物管理委员会,2006年还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文物保护执法纳入其工作范畴。文物保护工作者102人,其中隆阳区文管所7人,施甸县5人,龙陵县14,昌宁县3人,腾冲县文管所及所属各文物管理所共计55人,市文管所(博物馆)18人。以上历史文化遗产,是保山市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体现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精神和物质产品,是各族人民数千年心血和智慧的结晶。做好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是我们今天繁荣文化事业,振奋民族精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根基和源泉。
二、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现状
保山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最早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的重视支持,经各级文化部门的几十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气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效果。
(一)文物古迹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首先,在物质文化遗产即文物古迹的保护方面,从上世纪八十年代逐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四项成效:一是经过1981和2008年两次大面积的文物普查以及一系列的专题文物调查发掘,先后发现和揭示全市地上地下各类不可移动文物500余项,并逐项进行了系统的实地测查和登记存档,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市现有的文物家底。二是在基本查清其历史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其内涵价值的不同,先后推荐公布了隆阳和腾冲两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金鸡、板桥、蒲缥、和顺、姚关、象达六个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太保山玉皇阁、汉庄古城址、和顺图书馆、绮罗文昌宫、松山战役遗址、板桥光尊寺、腾越会馆等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1个,为日后进一步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广泛的调查征集,先后收集各类馆藏文物1万2千余件,其中包括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国家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200余件,为日后更深一步的研究和宣传展示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利用现有的业务技术力量对已知的各类文物史资料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先后编印出版了《保山史前考古》、《哀牢文化研究》、《中国远征军滇西大战》、《保山碑刻》《保山历史文化词典》《保山文化史》等十余部文物地方史书稿,整理发表各类专业文章约300万字,初步确立了保山市的文物考古和地方史研究体系;五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逐步建起了以保山市博物馆为中心,包括腾冲滇西抗战纪念馆、李根源故居、艾思奇纪念馆、龙陵抗战纪念馆、龙陵日军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在内的多个地方历史文化陈展基地,有效推动了当前全市社会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的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果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从2004年成立市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并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几项成效:一是根据省市要求组织了全市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先后查清全市五县区11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11个,整理调查报告297份共120余万字,记录曲谱313首,拍摄照片4600余张,录制影像资料65份,基本摸清了全市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二是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及时申报公布了一大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包括具有重要价值的腾冲皮影、佤族清戏和昌宁苗族刺绣三个国家级保护项目和乌铜走银、腾冲玉雕、滇滩傈僳族传统文化区、龙陵蛮旦阿昌族传统文化区等18个省级保护项目。并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55人、市级传承人148人。为推动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开了全新的局面;三是根据保护开发的需要,实时整理出版了《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隆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一批专业书稿,为今后进一步的研究开发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组织指导各县区对其中有价值的项目如腾冲玉雕、背幺刺绣、隆阳金鸡制陶、乌铜走银、龙陵纸伞、黄龙玉雕、施甸彩扎、昌宁苗族刺绣等作了进一步的开发利用,有力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差距和不足
纵观上述情况,几十年来,虽然我们在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绩,但从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地方经济文化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仍有一些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三点:1、保护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全市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主要是由文化部门一家来做,其别是“非遗”一块,市县两级都只是在文化馆内设有一个办公室,人力物力都十分有限,无法适应保护开发工作长期发展的需要。另外,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舆论和氛围没有形成,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够,人、财、物方面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倾斜。2、文化遗产保护体制不完善因文化遗产保护体制不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执法力度有限,远远适应不了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其中尤其是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方面,面对当前全市各地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乱拆乱建和盗掘破坏文物现象不断发生的现实,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时常处于一种十分无奈的境地。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政府部门没有对相关项目投以足够重视和开发利用。3、人员、经费投入与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人员、经费投入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的差距严重制约着保护工作的及时有效展开,其中尤其是重点文物和非遗频危项目的的抢救保护,时常因经费不足、人才缺失而让人扼腕叹息,留下许多不应有的遗憾。特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由于多元文化和强势文化的冲击和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民间艺术门类市场疲软,文化艺术项目缺乏支持,传承人员出现断层现象,在艺术表现方面仍然停留在粗放的原生态,缺乏创新。
四、保护市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
鉴于以上问题,要使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够稳步健康发展,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解决问题:
(一)以政府为主导,倡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从意识上重视保山市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及发展前景的规划,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特别是要从领导层面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在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把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通盘考虑,只有在思想观念上得到转变,才能在行动上付诸实践。可在全面摸清本市的文化遗产现存情况的基础上,确立一批具有较大历史研究价值、特色突出鲜明并处于濒危状态且急需抢修保存的文化遗产项目,建立起科学并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建立保障体制,加强法制化管理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5年以来,国家相继颁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显示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宏观管理的加强。[1]在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强调把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联合各相关部门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业绩的一项重要标准加以实施,同时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保山市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办法,由市人大公布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依法保护,坚决制止各类破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法现象发生。
(三)加强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加强保护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为保护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创造坚实的条件。确保保护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要注意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文化环境保护,其中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要特别强调其所需要的传承空间和场所以及传承人的观念更新,在目前市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编制,有效承担起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同时利用文字、图片、数字化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有效的记录,建立起全面系统的档案和资料信息库。[2]更重要的是,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内涵,遵循其演变规律,不可一味寻求经济效益而改变其面貌和精神。同时,要加强对县乡两级文化馆站的业务培训扶持,协力做好当地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参考文献:
[1]陈钧贤.温州畲族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对策[J].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
关键词:邯郸历史文物旅游开发
一、邯郸市历史文化简述
邯郸位于河北省南端,太行山东麓,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处。1994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战国时期,邯郸作为赵都城长达158年之久,此后邯郸又作为汉代赵国都城400余年。绵绵7000多年的历史铸造成了邯郸历史文化层次————磁山文化、赵文化、石窟文化、“曹魏”建安文化、广府太极文化、梦文化、磁州窑文化、成语典故文化。据多年考古调查,邯郸历史文化遗存极为丰厚,有文物古迹多达1500余处。其中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即磁山文化遗址、赵邯郸故城、赵王陵、响堂山石窟寺、磁山窟(包括磁县漳河流域和矿区滏阳河流域),北朝墓群(128)邺城遗址、娲皇宫、129师司令部旧址。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7处:主要有丛台、黄粱梦吕仙祠、张庄桥墓群、清泉寺等。有市级文保单位近300位处,县保文物150余处。这些文物涵盖古遗址(磁山)古墓葬(赵王陵)、古建筑(黄粱梦)、石窟寺(响堂山)、石刻、古文献、革命纪会旧址等多方面的内容。成为邯郸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
二、邯郸历史文物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1.资金紧张,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有限;2.宣传力度不够,文化遗产价值未充分体现;3.旅游开发层次较低,缺乏文化内涵;4.旅游资源开发为单向开发;5.开发主体单一,以政府主导型为主。
三、邯郸历史文物旅游开发的对策建议
针对邯郸历史文物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开发时应考虑到长远利益,明确历史文物旅游资源首先是“文化遗产资源”,然后才是“旅游资源”,在开发的同时要注重保护,必须制止破坏性的商业行为,使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可持续利用。针对保护方面资金不足的最大难题,要从旅游收人中划出专项资金用于其维护工作。另外还要创造条件,争取将该历史文化遗产列人世界遗产备选名录,这样既能使该资源获得全面的保护,还提高了知名度,使地区性旅游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对外知名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邯郸历史文化。如政府与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密切协作,利用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期刊杂志、宣传画册等等传播手段,印发有关体现当地磁山文化、赵文化、石窟文化、“曹魏”建安文化、广府太极文化、梦文化、磁州窑文化、成语典故文化及民间文化传统,展现当地自然风光的旅游册;在国内主要城市设立办事处或代办点,积极参加国内各种旅游交易会,邀请国内外记者进行考察、拍摄专题片、进行专题报道;通过举办大型活动,如永年广府太极文化节、成语典故文化节、梦文化节、磁州窑文化节、响堂寺庙会等活动,不断扩大邯郸历史文化价值的影响力,提高旅游的知名度。
3.编制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把旅游地资源、客源市场、旅游服务与旅游设施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以三者同步规划为其指导思想,对旅游业发展作出战略构思。在市场定位上,根据旅游业发展现状,以周边地区为发展重点,着重面向晋冀鲁豫四省地区以内的游客,采取阶段性发展的步骤,逐步扩大影响;在景区规划上,应以磁山文化遗址、赵邯郸故城、赵王陵、响堂山石窟寺、娲皇宫等国家重点文物资源为核心,全面整合旅游资源,形成颇具特色的文化遗产旅游专线,打造旅游品牌。在项目开发上,充分利用优越自然环境,挖掘当地的风土人情,使文化遗产游与自然风光游、民俗文化游等其他类型的旅游资源相结合,针对过去历史文物古迹旅游知识性强而趣味性弱的情况,加强其参与性与娱乐性,把以观光为主的单向旅游开发逐步发展为观光、度假、疗养、娱乐等多种功能并存的双向旅游开发。延伸旅游产业链条,使旅游资源真正转化为旅游经济。4.突出地区特色,加大开发力度。旅游的本质在于其吸引力因素,因此,应遵循特色原则,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和精神底蕴,突体现文化遗产一定时间和地城范围内的唯一性和垄断性价值,同周边的地区形成优势互补.如磁州窑文化旅游开发应收集磁州窑各个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建设磁州窑博物馆和陶瓷会展中心,利用手工制陶参与性、互动性强的特点,开展传统陶艺制作旅游项目等,为保护磁州窑文化遗产,弘扬磁州窑文化,发展陶瓷旅游提供了更好的载体;而响堂山石窟开发就应将其与周围的风月关、老爷山摩崖石刻、寺后坡、皇姑庵、水浴寺、小鬼道等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响堂山南北朝佛教文化旅游专线,并根据元宝山风景区与南响堂寺石窟一衣带水的地理位置,以滏阳河水为媒介,结合文化遗产与自然风光资源,建设成为集文化、山水、生态为一体的综合旅游景区,提升其整体吸引力。
5.搞活发展机制,加大投资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文化遗产部门对历史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旅游部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旅游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鼓励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发旅游资源和经营旅游业,制定各种优惠政策,进一步调动民营资本、区外资金投资文化遗产旅游的积极性,并与驻区大企业、区外旅游企业联合开发的旅游资源。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支持景区附近的群众投身旅游产业。如鼓励赵王城景区附近左西村、引豹村、张庄桥村、小屯等村的群众在景区周围发展旅游商贸、服务、游乐等项目,为旅游业的发展增加活力和后劲。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人才的培养。旅游的发展必须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予以支持,其中占重要地位的有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旅行社及导游素质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镇化;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布局
中图分类号:E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背景
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出台了GB50357-20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并对新时期城镇化快速推进提出了更新的要求,新时期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就要重视规划布局,发展和谐旅游经济型生态街区文化,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历史文化城镇的格局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二、现代快速城镇化下历史文化及古建筑等面临的问题及分析
1、旧有街区规划建设及布局不合理,调整和改造难度大,缺乏发展空间。
比如黄姚古镇原有的城镇布局较为封闭,交通规划及住宅街区规划不合理,不具备可拓展空间,既影响原有建筑的保存,也不易于新建历史文化遗产迁移区,这样既新城镇布局调整增加了难度,也严重制约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发挥。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界限的划定不规范,新区规划建设严重影响历史保护区风貌。
在邕宁部分古镇村落城镇化建设时,由于历史文化节诶去保护界限的划定不规范,文物古迹或者历史建筑的现状用地边界不明晰。不重视街道、广场、合理等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筑物用地边界和外观界面的影响,兴建了部分大型现代化建筑,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风貌的自然景观边界风貌。
3、交通瓶颈问题突出,缺少规模化旅游效益。
部分城镇在进行城市道路规划时,大面积拆除原有古建筑,对旧有道路格局大肆破坏。在城镇内缺乏应有的交通管制和交通规划,使得城镇车流完全不经规划混乱穿越历史城区,汽车尾气及载重车辆等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建筑造成了较大破坏影响。
4、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生活配套设施不足,旅游资源配套不充分。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区域中,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设计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站等与原有的城镇风格不统一,部分枢纽变电站、配电站、高压线路等随意拉设,影响景观效果。
5、,部分木质建筑容易发生火灾等事故。
部分城镇及历史保护区域内,,比如凤凰古镇就经常发生火灾焚毁事件,此外还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品,且附近的工业设施也会对历史遗产保护区域内造成大气、水体和噪音污染。
三、对历史保护比较成功的小城镇规划案例
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较为成功的小城镇规划有山西平遥、云南丽江、周庄、同里、南浔、乌镇和西塘等古城古镇的保护规划。而由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负责编制的《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与发展规划》近期也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原则通过,该规划将为扬美古镇的近期建设和长期发展提供依据。
在最新的扬美古镇保护和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构造荷塘月色景致的想法。扬美古镇将打造为以古镇街市、金滩碧水、奇石怪洞以及优美的田园风光和悠然的乡村生活体验为特色,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古镇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的历史文化名村。通过保护扬美古镇山水滩镇相融的历史格局,打造沿江景观岸线,建设扬美老街传统商业街区,发展特色旅游经济,形成四大文化景观主题。
四、新形势下的新城镇规划建议及措施
1、明晰建设层次,落实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古镇建设区域内的详细规划方案审批。
比如美古镇的规划及建设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扬美古镇保护规划,主要包括扬美古镇本身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及村落周边的部分农田、水域等用地范围,规划面积为69.41公顷。第二层次是扬美古镇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是在扬美古镇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基于古镇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对扬美古镇本身及将来的城镇发展建设区进行具体的规划控制,规划面积104.2公顷;第三层次是扬美古镇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是在第一、二层次规划基础上,对扬美古镇中确定的核心保护区及周边重点区域进行的详细设计,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扬美古镇核心保护区范围以及共和街、永安街、和平街、新民南街周边,包括村落周边的部分农田、水域等,规划面积21.85公顷。
2、严格按照规划方针,严格保护原有历史建筑,并对危房旧房进行及时修缮,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灾设施。
美古镇含客家文化之奇丽、集明清民居之佳构、显明清商埠之繁荣、具岭南家园之风韵、古镇保护规划的主题特色。因此在规划中主要保护扬美古镇山水滩镇相融的历史格局,打造沿江景观岸线,营造美老街传统商业街区,发展特色旅游经济。古镇现存明清古建筑共700多栋,包括明代民居、进士屋、举人屋、黄氏庄园等规模较大、保存较好、特色浓郁的民居宅第多处。
因此,应对本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加强建设维修,在审批规划及建设方案时,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红褐色及其他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同一控制。建筑功能主要为居住建筑或开发为民居展览馆和民居旅馆。针对寺庙、祠堂、私家园林这几类建构筑物的周围,应控制为民居形式的平房或绿化带防火隔离带。
3、治理当地水域环境,严格控制建设边界的生态自然保护。
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协调区内的水系建设保持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周围作为绿化景观区域,严格控制新建设的发生与蔓延。严格禁止侵占水源地,保护美镇田园之间的视线通率,突出古镇的外部环境特色。
4、加强古镇周边道路网络建设,水陆多渠道畅达,发挥旅游资源的最大优势。
美座落在左江下游,三面环江。自南宁分别陆路、水路、铁路到达扬美,其中公路两条,一条是沿西乡塘路经五里亭、西乡塘、石埠、老口,摆渡后,经智信村到扬美,另一条是自南宁市区经沙井,江西乡、智信到达扬美。水路是自南宁市区乘船溯江而上,经三江口拐至左江,再溯流而上即达扬美。
为了加强古镇交通畅达程度,需要加强古镇周边交通网络建设。例如美古镇就应当加快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建设,同时启动从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接江西镇至扬美古镇景区现状的四级路提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为打造邕江水上旅游,发挥扬美古镇临江水上旅游优势,市交通局根据国家交通部批复的《南宁港总体规划》,正在启动规划内的扬美旅游码头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扬美古镇景区水上旅游交通,丰富景区旅游内容
五、结束语
对原有的历史文化结局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并且规划新型的历史文化街区,是新时期城镇化快速推进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重点研究方向。只有依托城市化发展以及远景规划的蓝图,充分考虑当地旅游经济发展的潜力,以循环型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历史文化古镇的规划,才能实现历史文化古镇实现环保、生态、和谐发展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 王景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与规划[J].城市规划.2004年第10期
[2] 张祖群.汉长安城的文化、经济价值分析与遗产保护[D].西北大学.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