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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彝族传统体育;文化生态;重构
中图分类号:G80-05.74.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11)03-0183-06
随着世界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受到“更快、更高、更强”为理念的西方现代体育文化的日益侵蚀。面对强大的外来体育文化输入,注重“礼、谦、和谐”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显得极其脆弱和呈“逐渐萎缩”之势。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曾经辉煌的文化“瑰宝”在全球化、现代化的体育文化语境中举步维艰?如何改变这种“文化弱势”局面,由弱到强,最后形成与西方体育文化互补、美美与共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以往的研究常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困境归因于学校体育教育的缺位、民族传统体育健身群体的结构断层、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乏等等。事实上,以上观点都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没有发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日益衰落问题的真正根源。笔者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云南彝族传统体育发展的现状调查、分析发现,导致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生态遭到削弱和破坏。如何保护并重构民族文化生态,重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辉煌,本文欲做一些积极的探索。
一、云南彝族传统体育文化介绍
云南彝族现有人口405万余人,大部分居住在山区,部分居住在高寒山区,少数居住在平坝和河谷地带,是云南省人口最多,支系较多,分布地区较广的少数民族。彝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指彝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中积淀下来的,充分体现了彝族人民特有的勤劳勇敢、勇于开拓、积极进取等一系列可贵的精神品质,反映了彝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过程。彝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地域性
文化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与生存息息相关的地理环境。彝族人祖辈主要居住在深山区,因此,彝族传统体育项目必然反映出山区文化的特点,如打陀螺、磨担秋、打石子等项目,都表现出鲜明的山区地域文化特点。-
1、节庆性
彝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具有鲜明的节庆性特点。据《云南游记》记载,以冬月十五为元旦……是日也,全家均不工作,男女老幼,悉衣新服、登山会饮、佐以歌舞。彝族的传统节日“插花节”、“密枝节”、“三月会”、“火把节”、“十月年”……以其独有的感召力和内聚力吸引着十里八乡、成千上万的彝族儿女以摔跤、秋千、磨秋、爬油杆、杠术、烟盒舞……等千姿百态的体育活动,欢庆节日。
2、功能性
彝族传统体育的功能很多,可以大致概括为:健身功能,人们利用一定的时节,采用一定的游戏方式去野外玩耍,进行身体活动,不仅有益于身心健康,而且对培养少年儿童的意志品质,发展个性,开发智力都有极大作用;交流功能,“在竞技场上那些身手矫健的彝家小伙,成为众多异性追逐、爱慕的目标,”体育活动为彝族男女青年相识、相爱,提供了―个很好的机会。整合功能,通过体育活动,居住在各个山寨的彝族人不仅相互交流,而且,部分彝族体育与宗教祭祀紧密联系在一起,每当举行祭祀时候,漂流在外地的彝族儿女都要赶回家乡,参加这些传统的体育活动,彝族体育把同彝族人紧密的凝聚在一起。
二、彝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生态失范
失范理论最早是由法国经验主义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意指集体生活的整个领域绝大部分都超出了任何规范的调节作用之外。对于彝族传统体育文化而言,失范是指现代世界的变革过程迅猛而深入,它们大大扰乱了彝族传统体育文化赖以生存的的生活方式、道德、和日常规范,却没有提供明确的新价值观。这种失范在云南彝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方面表现如下:
(一)彝族传统体育活动参与群体的萎缩
彝族传统体育是群众性体育,它产生于集体,活动的开展当然离不开客家人的广泛参与。但是,近年来,彝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群众参与,却呈明显萎缩之势。据笔者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和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调查发现,彝族传统体育群体参与现状是:第一,只有部分老年人坚持参与彝族传统体育活动,如跳月、跳歌、踩高跷等;第二,出现部分职业化群体。如男性青壮年的舞龙、舞狮等,他们在闲暇时间,有领头人组织训练,主要是参加一些节庆表演。而对于绝大多数彝族^、来说,更乐于参加现代体育项目。
(二)彝族体育组织管理的松散
彝族人是以一寨为本位,开展体育活动。体育活动是由山寨里的“长老”或精英来组织和主持。开展体育活动主要是节庆、祭祀活动和山寨之间的相互竞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彝族青壮年劳力纷纷外出打工,彝族山寨逐渐呈空心化趋势。彝族传统体育陷入难以组织的困境。
(三)彝族传统体育价值观念日益淡化
传统的彝族人是以“村寨”为生活面向,非常注重自己或家庭在当地的影响。为此,在一些涉及影响村寨声誉的彝族传统体育比赛项目上,彝族人非常的投入和支持。但是,受现代城市化浪潮的冲击,彝族人纷纷走出大山,到城镇定居或工作,随着他们居住的环境发生变化,他们的体育价值观念也随之变化,他们更多的是青睐所在地的现代体育项目,如篮球、足球等。
三、彝族传统体育文化生态失范的原因分析
(一)生活方式的巨变
彝族,作为山地民族,绝大部分都居住在高寒山区,尤其集中在金沙江南北两岸海拔1500~2000米的大小凉山。那里山高水险、交通阻塞,形成―个相对封闭的自然与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艰难,使彝族人民既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又要有强健的体魄和敏捷的身手,还需要一定的调节身心发展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内容,来满足族人的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诸如:摔跤、秋千、磨秋、踩高跷、爬油杆、杠术,舞狮、舞龙、跳火绳、陀螺、跳月、跳歌、烟盒舞、射箭、射弩、斗牛、赛马……等千姿百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但是,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推进,现代彝族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少数民族社区教育
在讨论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时,如果以现代都市社区教育的基本特点为标准,那么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在内的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基本要素带有更加浓厚的原始色彩,也就不能称之为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教育了。但是如果跳出现代都市社区教育的基本范式,不把社区教育看作是现代社会的产物,而是以历史发展的视角审视我国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则会发现它和西方早期的社区教育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很强的自发性;在教育对象及教育内容上,是一种全民性的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传承活动。
(二)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基本特点
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一带,且以农村为主。受历史发展及地理环境的限制,生产力相对落后,以村寨为轴心的生活空间相对闭塞。因而,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实质上是一种以村寨为单位,以家族、部落为纽带的较为原始的或是自然状态下的民族村寨教育,与由政府牵头组织施教的都市社区教育相比,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其基本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从教育内容来看,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一种为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而展开的教育活动。为强化下一代民族文化认同,各少数民族都把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文化中最为核心的部分作为社区教育的主要内容。叶忠海在《21世纪初中国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一书中对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内容作了如下的分类:第一类是民俗教育,包括物质、社会及精神民俗在内的教育;第二类是生产技能教育,主要包括农耕、狩猎、采集、捕鱼及手工技艺等传授;第三类是宗教教育,在少数民族中,并非全是玄虚、迷信的成分,也包含了一些早期人类生产实践积累的经验,比如天文、地理、医学等方面的知识。第二,从教育功能来看,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主要在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即文化传承功能。为了维护古老的社会习俗,规范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举止,必须通过社区教育传授传统知识体系,强化传统价值取向,这是一个民族或社区个体得以生存,群体得以延续的需要。第三,从教育组织形式来看,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一种自发形成的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第四,从教育手段来看,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通过家庭祖传、师傅带徒等一对一方式或是民间习俗、礼仪、节日、宗教活动等一对多方式口耳相传、言传身教来实现文化传承的。
二、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内在逻辑
(一)传统教育传承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文化的变迁
教育一直是文化传承的主要手段。传统的教育传承模式主要包括“家庭教育传承”和“学校教育传承”。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传统的教育传承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当代文化传承的需要。因而,这也为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传承模式的探索与推广提供了契机。
1.作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模式———“家庭传承”面临现实冲击现代市场经济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蔓延不仅催化了传统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且也导致了少数民族传统家庭结构的变化。人们不再满足于以传统生产方式获得的收入,而更多地选择走出相对封闭的村寨,外出谋求更好的发展,由此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留守儿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为了适应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必然发生相应的变革,家庭的功能也随之受到影响。孩子因缺乏传统文化内涵的熏染和父母文化行为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文化传承的断层现象。
2.学校教育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方面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
学校教育作为一种有计划、有组织、针对全民性的教育活动,对一个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起着关键的作用,但这种保护与传承更多的是针对官方认可的主流文化或是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汉族文化而言的。尤其在当今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校教育所采用的教材大多取材于主流文化,而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所积淀下来的那些优秀的、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却很少被人们重视,也很难融入主流文化,因而被囿于偏僻的农村乡间,更是很少登入学校这“大雅之堂”。于是在学校教育中,少数民族学生本已获得的民族传统文化不再得到强化与发展,而日趋淡化。由此“,文化断层”现象便理所当然地出现在学校教育中,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传统文化的保护得不到强化,传承后继无人。
3.社区教育能够补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学校教育的不足
无论何种文化,都是在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多为农业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以家庭、社区、村寨为基础环境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体系等在文化上的反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存在是依赖于特定的“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其传承也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如果只是在学校教育中一味的讲授,而不接触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文化事例,就很容易出现学校教育传承流于形式的现象。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对“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理念的实践,“它一开始就把文化的传承教育同生产生活、风俗仪式及休闲娱乐等连接起来,符合社区成员的发展需要、资质协调社区内外的支援、灵活多样的文化内容使社区成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大舞台”。由此可见,少数民族社区教育能够有效地协调民族经济发展与民族文化传承间的冲突,很好地补充现代学校教育在这方面的不足。
(二)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优势
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在逻辑 不仅在于应对外在环境变迁的压力做出的传承路径选择,更在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内在相通性。与现代意义上的都市社区教育相比,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通过民间习俗、礼仪、节日、宗教等传统文化活动来实现的,而传统文化活动所承载的传统文化正是社区教育的主要内容,从而也赋予了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浓厚的民族文化特性。
1.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一种“自发性”的民间文化活动
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处在东北、西北、西南等边疆地带。深受历史、地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对于很多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设施难以保障的前提下,作为上层建筑层面的教育事业,除了官方提供的学校教育外,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几乎不存在。因此,就当前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经济水平、教育现状而言,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各种自发性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得以开展的社区教育,将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存在。
2.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一种“全民性”的民间文化活动
“人类物种生命的延续是靠个体完成的,一个民族的精神生命的延续是依靠民族整体传承实现的”。这就决定了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实践者是广大民众。因此,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是文化的“草根性”,其传承人应是那些最具民族乡土气息的广大民众。从这层意义上来讲,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诉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特性不谋而合。因为,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通过礼仪、节日、宗教、丧葬等多样化的形式,不分贫富贵贱、男女老少,对社区内的全体民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目的在于确立并强化社区成员民族文化意识,满足他们身心发展的需要。从组织形式上来看,集中体现出“全民性”的特点;从教育目标上来看,主要在于通过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强化民族认同,增加民族凝聚力。
(三)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意义
1.在选择、创新的基础上维护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成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不断与自然、社会生态环境博弈形成的生产生活经验的总结,是植根于这个民族体内的精神内核。党和政府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强调:“要正确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挖掘、阐发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从这里可以看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并非是全盘接受,也不是丝毫不变的代际间复制,而是在选择与创新的基础上对民族传统文化基本元素的传承。少数民族社区教育除其所有特殊性,就其本质而言,终归是一种教育,而教育对文化最为基本的功能就在于文化的选择与创新。
2.有利于实现文化代际间的传承
希尔斯认为:“至少需要经历三代人两次延传,文化才可以成为传统”。由此可知,代际间的传承对于文化的繁衍尤为重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最大的阻力就是来自世代之间的隔阂。在外来文化、市场经济带来的思想观念影响下,传统的家庭结构、生产方式土崩瓦解,“空巢家庭”、“留守儿童”等社会现象的出现严重阻碍了代际间信息的交流。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最大优势是内附于传统民族文化活动,为社区内所有成员代际间的充分接触、交流创造了时间、空间上的可能。因此,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愈合现代化冲击带来的文化传承创伤,增加年青一代接触自己民族文化的机会。
3.有利于服务民族经济的发展
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一种类型的经济,如果它要求一种与这个伦理道德相违背的民族精神,那么这种经济就不会发展;反之,如果一种经济与这种伦理道德相一致,那么它将兴盛起来”。这是对民族经济与文化发展间的互动需求所做的最为精辟的阐释。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可以保存和整合民族文化资源,同时也可以培养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本土人才,在经济与文化的互动上起到桥梁的作用。
三、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传承传统文化现代反思
(一)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原则
1.传统性与现代性相结合的原则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避免的。随着城乡一体化格局逐渐形成,多元文化间的交流越加频繁,每一个民族都将会面临一场现代化冲击下的文化重构,都要在现代化与传统性之间做出恰到好处的选择。这种重构性的变革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当展的需要。一方面,“原真性”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存在的前提,在传承的过程中要注意维护表现形式与文化意义的内在统一;另一方面,必须要认识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传承也并非是原模原样、丝毫不动的延续。只有结合时代的要求,融入时代精神,与时代文化性和谐,才能源远流长,焕发活力。因此,承担着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重任的社区教育,一方面要继续强化传统文化价值观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社区成员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树立民族文化自觉;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也要主动的融入主流文化,加强现代科学知识和系统人文精神教育,通过社区教育的手段实现现代性与传统性间的平衡,即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重构。
2.民间性与政府性相结合的原则
必须承认目前有些地方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是一种较为原始的、自然状态下的民族村寨教育,是一种非正规的、不成熟的社区教育。引入现代教育理念,完善基本教育设施,结合现代教育手段逐渐实现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现代化,这不仅是少数民族社区教育自身持续、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时代需要。在当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大面积濒危的态势下,更需要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因此,少数民族社区教育要适当引入政府行为,加快实现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现代化。同时要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开展系统的政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及社会其他文化保护机构的合作路径。
3.自发性与规划性相结合的原则
自发性是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内在属性,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但这并不意味着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就不具备组织、规划性。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统筹规划”“、长远计划”必将成为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发展的时代需求。只有让源自民间的自发性与来自政府的计划性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才能确保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既能反映少数民族的特色与意愿,又能在现代化的传承过程中不失其原真性。
(二)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未来发展的思路
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发展要置身于少数民族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构建大背景下,统筹兼顾,既要肩负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重任,也要为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
1.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目标
在实施社区教育之前,要高瞻远瞩规划好社区教育要达到的目的,这包括社区教育本身的目的以及社区教育本身之外的目的。目标之一:发展农村多元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社区教育属于上层建筑层面,它的发展必须以民族经济为支撑。一方面,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在发展规划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的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实情;另一方面,社区教育要把服务社区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教育对经济的促进功能,结合当前民族旅游产业发展,实现民族社区多元经济发展。目标之二:提升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而又自由发展,这是社区教育本身目的所在。随着民族社区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可能,社区教育要致力于提升个体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等,有效促进社区成员身心全面发展,培养社区成员归属感及认同感。目标之三: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尤其是濒临失传的传统文化。这是社区经济及社区内个体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文化多元发展的需要。社区教育要充分发挥文化传承的优势,促进民族传统文化更好地传承。
2.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主体
“以乡镇、村寨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社区民间社团的参与力和社区成员的主体力”。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发生了一定的变迁,现代语境下的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模式除了传统的村寨型教育模式之外,还包括了民族城镇中的以街道为主体的地域型教育模式,以民族社区内学校为主体的辐射型教育模式,以及以社会为主体的社区学院为实体型的教育模式。因此,它的管理体系已不是过去自由、粗放型的乡规民约下的村寨自治,也不是强加政府行为并全权负责的单一主体管理,而是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管理趋势,参与的主体也更加趋于大众化、社会化。
3.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重点内容
一方面,文化遗产并非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以特定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为前提的。因此,为更好地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之相关联的其他领域也应纳入社区教育的范畴;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现代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其中重要的一项便是社区教育内容的现代化。结合当前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应积极开展以下几类教育培训。其一是生产生活技能培训,诸如竹编、木雕、蜡染、刺绣等技艺培训。此外,还可根据社区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开展导游、餐饮服务的培训。其二是现代农业科技教育培训。考虑到许多少数民族农业生产还停留在传统农业阶段,甚至不乏原始农业阶段,要加大力度推广现代农业科教教育。这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繁荣的经济基础。其三是生态和环境保护教育。自然生态环境是传统文化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对社区成员进行自然生态观教育,强化自然生态保护意识,切实巩固民族文化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又一重要内容。其四,除以上之外,少数民族社区教育还应包括扫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及妇女生育保健教育。
4.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手段
(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
地理生态被破坏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巨大,想要短时间内的实现城镇化是不可能的,农村人口仍旧还会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城镇化进程中高速公路、铁路的建设使原本联系密切的村落被隔开,政府规划失控等城市空间布局不规则,许多文化赖以生存的地理生态环境被分割开来,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需要多个村落或者集体之间紧密联系,共同支撑,地理生态上的分割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发展失去了空间,现代通信科技并不能促进传统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因此,城镇化导致地理生态格局的改变,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环境。
(二)外来文化的冲击当今社会上
很少能看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们喜爱的是篮球、足球、跆拳道等国外的体育竞技项目,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他们所喜欢的体育项目都很少会是太极拳等传统体育活动,随处可见的篮球场、足球场、跆拳道兴趣班让中国本土的民族体育显得十分冷清,武术馆、象棋馆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日常生活中只有一些老人会打太极拳健身,而传统武术、摔跤、龙狮等项目则只会出现在一些民族节日的表演中,表演者也都是一些业余团队,他们的演出极具功利性,根本没有领悟这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现代竞技体育不断发展,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造成巨大的冲击,人们从事的体育项目,大多是出于功利、名誉,就算体育表演也充斥着商业化的气息,没有从根本上继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内涵和精髓,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不到弘扬与发展。
(三)学校教育落后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
是传统体育走向规范化、普及化和科学化的必经之路。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的体育教学缺乏自己的特点,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都是从苏联时期引进过来的,不管是大学体育教育,还是中小学体育,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西方的现代体育项目,很少涉及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教育改革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有了起色,但是还是缺少理论指导,相对于现代竞技体育项目,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依旧十分缓慢。为了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国家教育改革中将民族体育教学纳入到学校学科建设中来,经过多年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学不仅在科研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而且民族传统体育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也得到了完善。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被广泛的引入进来,极大的丰富了学校的体育教学的内容。但是,相对其他学科建设,民族传统体育不能严格的按照学科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学也只是初步建立了应有的门类和框架,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基础和独立的学科结构,研究方法不明确。此外,外国的体育文化流入对传统体育教学造成冲击,像韩国的跆拳道,已经成为吸引学生注意力的热门体育项目。
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
(一)正视发展困境
认知传承的意义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我国许多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开始走向消亡,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和发展困境。在功利思想盛行的今天,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或多或少的带有功利性,这使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传承中变了味,许多传统文化的功能完全消退。而我们强调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不仅仅是指其内容上的保存,更注重的是其蕴含的精神的延续。因此,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我们要正视现在的困境,认清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本质意义,端正态度,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创新传统文化发展途径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不仅仅是保护,更重要的是创新。为了更好的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必须加快文化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首先,应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次,要结合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利用国内国际市场来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实现民族体育项目“走出去”和“引进来”,吸引外国人学习民族体育项目,借助外国的成功经验,保护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后,创新体育管理制度,由以前的行政手段向借助市场、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的管理制度转变,切实提高体育文化的管理水平,发展传统体育文化精髓。
(三)重视学校教育
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很多现代竞技体育项目都是通过学校传承发展而来,学校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普及化的中介。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其纳入到学校的教学过程中。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使教材具有民族性的特点,这是对学校体育教学的一个补充。重视理论基础的完善,切实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建设。
三、结束语
【关键词】苗族;侗族;传统工艺;开发与保护
中图分类号:J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6-0252-03
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是苗侗民族特有的工艺,其历史悠久,技艺精湛,并代代相传,有完整工艺流程,采用自然界天然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苗侗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是苗侗历史和文化的载体,蕴涵了苗侗工艺文化,是苗侗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苗侗民族传统科学技术观、价值观和审美观,不仅具有很大的文化价值,同时还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经济价值等。苗侗民族丰富的传统工艺文化资源,广泛渗透在苗侗民族世代生活之中。
一、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源现状
苗侗民族是两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创造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在贵州省的清水江、都柳江流域,以及黔东南一带,苗族侗族分别聚族而居、和睦相处,由于生活习惯、语言、服饰的不同,传统工艺又各有特色,因此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资源,其物质和精神文化形态完整、内容丰富、多姿多彩、特点鲜明、底蕴深厚。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文化多为族群集体潜意识行为,通过口传心授、世代相传,并在族群中约定俗成。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主要是指苗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苗侗民族基本的识别标记和文化基因,是维系苗侗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源泉之一。
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的苗族,多居住在高山地带,以农业为主,种植棉、麻,自己纺织。苗族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手工艺主要有刺绣、挑花、蜡染、剪纸、银饰制作等。苗族服饰多达二百多种,其艳丽的色彩、繁复的装饰承载了丰富的民族历史文化内涵,显示出鲜明的本民族艺术特色。服饰图案内容上,大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各种活生生的物象,具有表意及识别族类、支系的重要作用;制作技艺上,苗族服饰中至今保存了中国服饰发展史上的编制型、织制型、缝制型、拼合型和剪裁型等五种类型;用色上,对比强烈,色彩浓郁、厚重艳丽,一般为黑、红、白、黄、蓝五种。苗家银饰的工艺精美、华丽、考究,一直以“大、重、多”影响着自身民族的审美观,组合部件多的有数百种,繁复重叠,呈现出繁缛之美。
苗族蜡染风格古朴、粗犷、奔放,纹样多以变形的动植物为主,既抽象又不失具象。蜡染除大量用于服饰外,还用做被面、床单、枕巾、帐沿、手巾和挂包中。丹寨地区的苗族祭祖时,穿着特制的蜡染衣并挑起数丈长的皤,皤上的蜡染纹样多为复杂的龙纹。黄平地区苗族蜡染工整、细密、精致,构图严谨,面积较小,图案是由经过高度提炼和程式化处理的人物、动植物以及几何纹样相互组合而成,记录了苗族祖辈们对原始生活的认识和理解,表达了苗族祖先对本民族图腾标志的特殊情结。这些图案上幽远、神秘的符号记录了苗族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精神。
F州省的黔东南州也是全国最大的侗族聚居地。侗族的传统手工艺文化丰富多彩,民间手工艺主要有刺绣、织锦、彩绘、剪纸、藤编、竹编等。刺绣图案花纹形象生动,色彩绚丽;侗族银饰有颈圈、项链、耳环、手镯、戒指、银簪、银花;纺织品有侗锦、侗帕、侗布。侗族擅长建筑,木结构建筑精巧,形式多样,鼓楼、风雨桥、吊脚楼是侗族的主要建筑。鼓楼下部分呈方形,瓦檐呈多角形高耸于寨中,飞檐重阁形似宝塔。
苗侗民族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传统手工艺文化,体现了苗侗民族独特的审美价值、艺术情趣和文化心理,由此折射出苗侗民族原生态文化特质。
二、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发展面临的问题
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承载着苗侗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由于社会发展,苗侗族人民很多生活习惯发生了变化,传统手工艺的地位也跟着发生变化,在传承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后继乏人。苗侗传统手工艺产品历来是自然经济形态下广大苗侗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品,然而,随着各种工业产品的出现,在性能和价格等方面的种种优势,使苗侗传统手工艺品受到冲击。当今多数苗侗传统手工艺人收入不高,市场前景不好,无法靠技艺谋生,一些传统手工艺人的子女不愿继承老行当,很多工匠也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像他们一样靠手艺吃饭,因此,苗侗传统手工艺普遍出现后继无人的状态,面临着传承困境。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泥哨代表性传承人吴天和,自幼随父学习泥哨技艺,并独具特色,由于泥哨技艺无法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他的儿子和孙子都不愿像祖辈一样传承技艺,老手艺苦于后继无人;再如雷山土陶、三穗竹篾等传统手工艺也面临着技艺传承的困境。由于缺少继承人,市场逐渐萎缩,手工艺作坊从以前的上百家缩小到现在的寥寥几家。
家庭传承曾经是苗侗传统手工艺传承的重要形式,但现在这种方式越来越少,家族传承断档情况严重。有的手工艺非常复杂,学起来费时费力,当今的苗侗青年也一样追求高效快速,不再自觉喜爱,他们情愿放弃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传统技艺,离开家乡进城务工或外出求学,很少有年轻人再愿意继续跟老艺人学习和从事传统手工技艺。
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苗侗民族传统社会中曾经作为衡量一个女子是否优秀的刺绣、织锦或蜡染等传统手艺,在如今已经显得不再重要,大多数80、90后苗族侗族女孩已经不再跟随母亲、外婆、奶奶学习刺绣、蜡染了,除了少部分在大学学习外,多数苗侗族女孩初中毕业便离家外出打工。这些因素让苗侗传统手工艺濒临失传的险境,令人担忧。
(二)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人社会地位不高,文化不自信。因为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收入低,地位不高,还很辛苦,加之外来文化的渗入和影响,很多苗侗手工艺人内心不自信,觉得是过时的技术,迫于生计,在日复一日的生产中变得有些麻木,对自己的手艺已没有了感情,他们只注重传统的技艺,而技艺背后的民族文化内涵却没有认真了解,只知道是祖辈传下来的。不够了解自己所从事的手工艺背后的文化价值,所以当他们遇到现代文化的冲击时,就盲目地效仿,放弃了本民族自身的文化和传统。一个民族一旦失去了自己的传统文化,其后果不堪设想。
(三)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生产上面临的窘境。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作坊具有生产规模小、加工时间长、产品生产周期慢等特点,与机器生产相比造价高昂,随着现代制造业的飞速发展,大量价廉物美的新产品涌现在苗乡侗寨,如苗侗群众生活必须的各种竹编、土陶器件已经被不锈钢、塑料器件代替了。传统手工艺人因生意不好纷纷转行,目前只剩一些苗侗老传统手工艺人还在坚守,他们有的是对自己的手艺充满激情,将它作为一种乐趣延续下去。如丹寨杨武的土陶,曾经的辉煌已不复存在,现在只剩几家土炉生产作坊,勉强维持生计,老工匠们也不愿开发新产品。而银饰行业的年轻工匠既想发展保护好自己祖传的技艺,又想赚钱谋求更大发展;刺绣行业大量引进绣花机,使得手绣产品与机绣产品的价格相差了很多倍。面对传承与发展,这些因素往往使苗侗民族传统工匠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长此这样下去,传统的文化资源就会慢慢丢失,也将丧失一个弘扬苗侗传统手工艺的文化市场。
三、加强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源保护的措施建议
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作为蕴含独特的文化艺术,是苗侗族先祖们勤劳智慧的体现,作为后人有必要做好保护传承工作,在快速消费、破坏式创新的今天,如何保护、传承和发扬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不让它们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失传,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要提高民间手工艺人自身素养和民族文化自信,提升民间手工艺人的社会地位,重新审视其价值,充分利用好苗侗民族手工艺文化,重视传统手工技艺的发展,弘扬其艺术和文化内涵,将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结合。
(一)多形式的保护发展方式,建立有效的扶持和激励机制,加强州、市、县有关部门、行业的联系。苗侗民族民间传统工艺文化保护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近年来尽管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对苗侗民族传统工艺保护发展做了许多工作,但是面对日渐消失的民族传统工艺文化,政府及相关文化部门协同工艺行业协会、企业、家庭作坊、传承人等,根据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濒危程度和历史文化价值,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应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全局出发,对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文化资源进行充分研究,深入挖掘,从整体性、抢救性、生产性出发,把传承、经营与产业化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建立完善的保护发展体系,遵照市场规律要求,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和高效的运营机制,进行保护、合理开发。借助专业协会和专家力量,加大挖掘、整理、研究、宣传力度,让保护工作成为苗侗民族人民自觉的行动,使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建立相关扶持和激励机制,采取一定的补助、扶持措施,保护好民间传统手工艺的优秀项目、传承人和优秀作品,挖掘培养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
政府对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生产、经营企业和传承人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鼓励苗侗青年传承人创业,他们思维活跃、视野开阔,愿意接受新鲜事物。这样既能推动苗侗民族文化产业的繁荣,又能促进苗侗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二)做好宣传教育传承,开展丰富多彩的苗侗民族民俗节庆活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因为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但是作为一项历史悠久的民族传统技艺,为不让它们失传则需要我们去保护。加强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文化的教育,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后继有人。一是把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文化引入学校教育,组织民间手工艺传承人进校园,开设民间手工课程,渗透到一些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之中,对学生进行民族素质教育;二是利用传习所、文化站、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讲座,让苗侗年轻一代了解和欣赏本民族的民间工艺,延续苗侗民族信念,维系苗侗民族感情,参与传统手工艺保护工作。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培养苗侗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要充分挖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潜力,在苗侗传统节日中,利用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开展有价值的庆祝活动,使之成为了解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绝活、弘扬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的“窗口”,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欢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文化。
(三)争创文化品牌,保护苗侗民族民间传统工艺文化的多样性,走产业化发展之路。苗侗文化是苗侗民族的身份象征,保护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多样性,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对于正在逐渐消失的苗侗传统手工艺,我们应保持其独特的文化特色和地方特色,对有价值的苗侗民间传统文化项目进行保护的同时,开发其历史文化价值和市场价值,创造条件,使其成为村、镇、县的一个文化品牌。在打造文化品牌的同时,进一步挖掘苗侗特色鲜明的文化艺术形式,推出适当的文化活动、文化宣传、文化旅游的项目,促进品牌的形成。
苗侗民族民间传统工艺虽然具有原生态和本真性,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引导传承人,让传统手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尽可能发掘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让某些不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手工制品重新适应人们的需要,有的项目可以从实用性向观赏性转变,从而打开市场。用传统技法、纯手工做出来的产品虽然价格昂贵,但传统手工艺的价值如果被社会广泛认可,使传承人获得高额报酬,他们就能将苗侗传统技艺传承下去。同时引导年轻手工艺传承人与现代科技、工艺元素、流行时尚相结合,在图案的造型、设计、原材料运用和制作技艺方面努力创新发展,在生产中不断调整,研发出与现代生产生活相适应的产品,被市场认可,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
以品牌为基础,向民族产业化发展,与苗侗传统村落及旅游景点相结合,促进苗侗民间传统手工艺文化消费。整合资源,产销结合,厂店合一(前店后厂),集中传统工匠和产品,以门店为依托,集中展卖形成规模,激活传统手工艺传承人的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提高民间传统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和效应。
当然,在手工艺生产中,必须保持苗侗手工艺产品的特点,不能盲目追求机械化生产。苗侗民族有很多传统技艺项目生命力比较强,只要把握创新和市场就能做到继承传统、追求创新和推进产业化。
四、结语
苗侗民族民间传统工艺文化有着苗侗民族的精神特质和独特的艺术气息。创新乃苗侗民族传统工艺文化保护、发展的必由之路,长期的思想禁锢和种种束缚,使生活在贵州边远山区的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人缺乏创新意识、创新意愿和创新的能力。合理开发和利用苗侗民族民间传统工艺文化资源,不断总结传统民间工艺保护与利用的经验,挖掘一批传统民间工艺项目,将其发展为民族特色手工艺产业,寻求有现实意义的保护措施以及创新发展的策略,培养苗侗民族传统手工艺创新传承人才,为地处边远山区的苗侗族人民提供在当地就业的机会和条件,不用为了生存而M城打工,从而也避免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问题,这对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有一定的作用,引导他们向创新和振兴传统工艺方面做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展示平台,让更多人了解、关注苗侗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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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族传统文化;引进;小学音乐教学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学生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强,这加大了外来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影响。因此,急需将民族传统文化引进小学音乐教学,实现民族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一、合理选择教材
音乐教师应掌握学生的基本文化修养,明确学生的兴趣爱好,熟悉民间音乐。我国历史发展漫长,文化博大精深,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其中民族传统文化尤为突出。民族传统文化涵盖剪纸、武术等多种艺术领域,不仅深受国民喜爱,也得到了外国人的广泛青睐。
伴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更加突显了民族传统文化在音乐教学中的地位,新课标中明确规定,应在音乐教学中合理引进民族传统文化,旨在通过民族音乐的学习,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怀,加深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理解。民族传统文化包含民俗风情、生活习惯等内容,是开展民族文化教育的有效途径。音乐教师应紧紧抓住这一时机,围绕学生,合理选择教材,带领学生开展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在音乐教材中适当深入传统文化。
二、加强课堂教学
鉴赏、自我展现、创造以及文化知识共同组成了音乐教育,然而,在教学实践中,部分教师只围绕其中某个或者某几个内容开展教学活动,导致教学活动单一、教学内容枯燥,背离了新课改要求。
我国地大物博,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我们应充分利用当地人文资源,有效融合当地资源和小学音乐教学,实现音乐教育的全方位发展。
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引进民族文化,并不等同于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只是对现有音乐教学的补充和完善,教师以及学生应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尊重学生主体性,合理应用现代教学手段,全面提升音乐课堂教学效果,改善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将民族传统文化合理引进音乐教学中。例如,在学习《阿西里西》这首歌曲时,首先在伴奏音乐的带领下,将学生带入音乐世界,利用多媒体听赏歌曲,让学生大胆猜测这首歌曲描述哪个少数民族,然后组织学生朗读歌词,听着音拍节奏轻声哼唱,切身体会音乐形象,相互评价,最后随着电子琴的节奏分组演唱。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有效锻炼了学生的音乐鉴赏力,并初步认识了彝族这个少数民族,教学效果良好。
三、注重课外积累
教师作为音乐课堂教学的参与者与指导者,要注重引导,将民族传统文化合理引进音乐教学,为实现这一目标,仅仅依赖课堂教学是不够的,还应注重课外积累。
从多个层面出发进行锻炼。在班级内部成立剪纸小组、古筝兴趣小组等,还可邀请著名艺人开展专题讲座,观看名家演出,以此来增强学生的感受。因学生有个体差异,不能确保所有学生均能成为著名表演艺术家,但均应熟知民族传统文化,这有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可围绕民族乐器或者民族歌曲等开展竞赛活动,以此来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学生们更加热爱民族音乐,增加了知识积累,并得到了文化熏陶。
四、构建社会平台
深化民族音乐教育,增强民族意识,民族传统文化的引进是一项长期工程,单纯依赖课堂教学是不够的,还应注重校外支撑,积极创设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着重加强民族音乐方面的练习。教师可带领学生进行社会演出,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丰富生活阅历,提高精神追求,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增强心理素质,满足学生的自我表现欲。
艺术素质是评判学生综合能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并影响着学生的全面发展。小学作为音乐学习的基础阶段,应将民族传统文化合理引入小学音乐教学中,深入挖掘,积极传承,我相信,通过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传承民族传统文化。
【关键词】行政保护;商业保护;特别知识产权保护
一、行政保护
我国2011年颁布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属于典型的行政或者公法保护。该法的目的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进行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予以支持。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无疑为那些濒临丢失的民族传统文化、弱小的民间传承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行政或者公法保护。这种公法性质的行政保护是区别于私法性质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如,该法第44条中的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显然,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主体经济权利、精神权利方面,行政保护是不足以保护的。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地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而对于对于民族传统文化主体来说,其权利的保护只字未提。而且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现象发生:传承人的演绎创作作品侵犯了原权利人的权利。相反,知识产权作为典型的私权保护,主要是通过以事先许可为内容的专有权制度控制权利客体的各种使用行为,涉及明确的具有财产内容的经济权利、精神权利。
二、商业保护
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保护多是遵循着一条商业运作的线索。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牵引,企业、个人的投资,专家、群众的加入和参与,是商业运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例如,《印象 ·刘三姐》的商业运作。广西文化厅的牵引,桂林广维文华有限公司的投资,张艺谋、梅帅元等导演、编剧的加入,当地民族群众热情的参与,使其不断发展为一个集现场演出、景区游玩、旅游休闲、图书光盘出版物销售等多种文化形式、多种媒体互动的综合经营项目,是典型的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运作。然而,这种商业保护模式只能从间接角度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直接保护的还是投资方的利益。现行知识产权法对此商业化作品也是有明确保护,对其中涉及的民族传统文化也是“爱莫能助”。而且其中的问题并非直接、间接保护那么简单,同时隐含着民族传统文化商业保护模式同样化、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发展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对与我国构建民族传统文化特别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言既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考量。
三、特别知识产权保护
上述的行政保护、商业保护都不能从专有权角度保护权利主体的经济权利、精神权利。而知识产权类型的私权保护能够从根本上保护权利主体专有的权利。换言之,一方面,对民族传统文化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利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是存在困难的,尤其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特征不符合现行知识产权法中客体的特征,需要构建特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民族传统文化提供特别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是必要、可行的,在国际上已有的相关保护立法例中,多数也采用了这种方式。在众多的社会规范中,法律无疑是最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也就势在必行。在界定“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之前,必须界定“知识产权”与“特别保护”这两个内容。此处的“知识产权”应是最广义的概念,比如,WIPO就以该方式界定知识产权,指“由工业、科学、文学与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产生的法律权利”。“特别保护”的界定应在知识产权背景下进行。因此,可以把传统文化的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界定为:为克服传统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法律难题,在广义的知识产权法框架中针对民族传统文化而设立的一种新型、独立、特别的立法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有两种:一是特别版权模式;二是新型特别知识产权模式。特别版权模式,即改革现行的传统知识产权法,在其中加入专门规定民族传统文化的特别保护规则。从2012年3月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8条中可以看出,我国采取的是新型特别知识产权模式。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条例》仍处于酝酿过程中,笔者希望上述分析的问题能够得到较好地解决。
参 考 文 献
[1]杨鸿.民间文艺的特别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立法例及其启示
[M].法律出版社,2001(3)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流失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2-127-02
自古以来,各少数民族就同汉民族一起生活在祖国广袤的土地上,这片沃土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各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在这里相互交融,共同推动了中华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但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兴的经济文化给少数民族地区凝固的生活秩序注入了无穷动力[1],随着对外联系的媒介如交通、通讯等的改善,尤其是电视、网络、电话、手机的流行,各少数民族地区接触到了各式各样的“文化盛宴”,一些思想前卫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对这些新鲜、时髦的文化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和浓厚的兴趣,这样一来,少数民族的许多本土文化就丧失了大量原有的受众群[2]。
一、传统文化的定义、分类和作用
所谓传统文化,是指保持在每一个民族中的由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文化,是每个民族的“固有文化”,它包含着有形的物质文化,但更多的体现在无形的精神文化方面[3],尤其在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心理特征、审美情趣等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
徐万邦先生在其《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一书中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分为以下几个门类:一是衣食住行方面的生活文化;二是婚姻家庭和人生礼仪文化;三是民间传承文化,包括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歌舞、民间游乐等;四是科技工艺文化;五是信仰、巫术文化;六是节日文化[4]。不论以上哪一类传统文化,都是一个民族的历史遗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展现,都与各民族息息相关。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结果,各少数民族的文化都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的存在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容,对中华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对其民族成员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对于维护民族团结起着重要作用,比如语言文字,它不仅是本民族内部交流的重要工具,还是维系本民族的重要纽带。另外,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是这个民族历史、生活环境、价值观念等的载体,是进行民族研究的重要资料:藏族同胞“早穿皮袄午穿纱”,反映的就是其居住地青藏高原早晚温差大的多变的气候环境;看到碉楼,我们想到了羌族;的布达拉宫,是研究唐蕃关系史的重要文物。
二、传统文化的流失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民族文化的趋同现象日益突出,现代文化正以惊人的速度冲击甚至取代少数民族文化,使其失去它固有的特色和个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多样性宣言》特别指出:“目前世界上文化物品的流通和交换所存在的失衡现象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威胁”[5],近年来,国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措施明显增多,但结果不尽如人意,民族传统文化流失、甚至被破坏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地缓解。
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流失速度较快的是语言、服饰、建筑等几个方面。在云南元谋县,民国初年县城附近的傣族居民仍通行傣语,后来历史变迁,官军驻进了村寨,并要求当地人讲官话(汉语),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该地区能讲傣语的仅限于几位70岁左右的老人,中年人大多也就略知几句日常用语,而青年人则已将讲傣语视为历史上的事情,前后不到一个世纪,一种民族语就面临消失的可能[6]。对于像白族这样没有自己文字的民族,因为没有文字,所以也就不能进行双语教学,除了照顾到学生的接受能力会在幼儿园用白语授课外,小学和初中都是要求普通话授课,这样一来,白语的功能也就仅限于学生与学生或者老师与学生课下的交流与沟通[7],白语的传承遭遇困境。
少数民族的服饰基本上是纯手工制作,同时还要配以大量的刺绣、银饰、珠宝等装饰物,因而制作的周期相对来说较长,花费精力较大,相比较于市场上的服装而言,这成本就显得有点高了,甚至有的条件较差的少数民族还穿不起自己的民族服装,所以选择了汉服。同时,许多少数民族服装由于装饰物较多,穿起来不如汉服那样简洁,所以大多少数民族同胞们在平时都选择穿汉服,只有在重要的节日或庆典时才穿上民族服装。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各少数民族自身的努力下,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也逐步富裕起来,随之而来的是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民居被一幢幢钢筋混泥土楼房所取代[8],蒙古包等富含民族特色的建筑只有在偏远牧区或者旅游景点才能得见。而纳西族、独龙族等民族传统的木楞房也因为需要耗费太多的木材,对森林危害太大而逐步被舍弃,成为一道历史的风景。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精华并没有文字记载,只是依靠一代代人用民歌,史诗等形式口传下来,而现在许多少数民族青年愈来愈多的选择外出打工,这样一来就远离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致使传统文化面临“后继无人”的危险,同时,这种口传文化也很容易因为传人的突然去世而失传。尤其是长诗,它不仅要求演唱者知识渊博 、反应敏捷 、记忆力超强 ,而且还要有驾驭语言的天资,以及能言善辩和卓越的艺术表现力[9],所以其传承相对较难,流失也就最快。享有盛誉的《玛纳斯》演唱歌手艾什玛特•买买提能演唱7部《玛纳斯》,但是他只给后世留下了其中两部的演唱纪录就辞世了。
三、解决传统文化流失问题的对策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潘鲁生说过:“我们没有理由不像保护生态平衡、 保护珍稀动植物那样保护我们的祖先为我们留下的文化,保护正在遗失的传统。假如有一天我们身边的传统文化真的消亡了,我们会不会像忍受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一样忍受文化的枯竭,忍受文化生态的失衡呢?”。[10]祖先留下的优秀文化遗迹不能流失,我们应该行动起来进行挽救。
(一)在少数民族中间大力普及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重视民族意识的启蒙,以此来增强少数民族大众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使他们自觉主动地重视自己民族文化的传承
“只有当一种文化为它的拥有者赢得心灵上的鼓舞和安慰时,这种文化才能得以自觉传承。”[11]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持,其主角还是少数民族自身,只有少数民族从内心渴望传承自己的文化,认同自己的文化,各传统文化才可谓是后继有人。由于历史、社会经济等原因,相对于汉族来说,少数民族一直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不少少数民族都对汉文化持着一种盲目的向往心理,认为只要是汉族的就是好的,而自己本民族的东西则是落后的,所以他们往往在外来先进文化的影响下选择摒弃自己民族的文化,因此,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比较重要。在民族地区,国家应该重视民族文化尤其是优秀文化的普及和教育,让少数民族从小就感受到国家对自己民族文化的重视和本民族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提高少数民族传承自己文化的自觉性[12]。
(二)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进行优待,大力培养优秀民族文化人
民族文化传承人是民族文化的活化石,各少数民族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可通过资金扶持(每月给予这些传承人一定的财力支持)等手段鼓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同时对所有掌握民族稀有传统文化的人给予技术、物质、资金支持,以便于他们更好地把民族优秀文化传扬下去。另外,还可以建立一些专门的培训机构,免费培养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从而壮大传统文化继承者的队伍。
(三)民族地区教育机构应根据本民族特色编制乡土教材,开设相关课程,并用本民族语言进行教学
传统文化流失的一个原因就是许多少数民族在自己的生活中很少能接触到自己本民族的东西,相反,他们每天所见所闻的更多的是外来的文化,日积月累,对外来文化越来越熟悉的同时,对自己民族的文化却越来越生疏。编制乡土教材,就是为了各少数民族有更多的机会了解自己民族的文化,乡土教材应该编入本民族的历史、、节日文化、服饰、建筑、风俗习惯等传统文化内容,而在教授相关课程时应要求老师用民族语言上课,让学生从小熟悉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和语言,进而喜欢上她,这样更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持。
(四)在静态保护的基础上,应该加强动态的传承,同时积极发展多渠道的传播途径
为了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我们应该“动静结合,多管齐下”:重视民族服装、民族史诗等文物的收集整理工作,成立专门的博物馆收藏;建立民族文化村,对少数民族的建筑、服装等传统文化进行重建,并通过发展旅游经济的方式来把这些文化元素保持下来;组建专业团队,对少数民族的诗歌、民间文学等进行研究整理;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专门的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让少数民族在接触现代文化的同时,温习自己传统的文化;可以根据少数民族的史诗、传说等制作电视剧或电视节目,让这些古老而优秀的文化在其民族成员面前完整地呈现,比如广西推出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融合了桂林山水、壮族风情、民间歌舞等元素,吸引了众多的游客前来观看[13]。
四、结语
现代化进程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相比于那些偏僻闭塞的民族地区而言,经济较发达的民族地区往往传统文化流失也更快。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也只有通过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才能摆脱贫穷落后,走上富裕的小康之路,但同时,任何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是在历史长河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现代社会中,传统文化作为历史的积淀,仍然负载着一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凝聚着一个民族的自我认同,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对本民族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民族地区的发展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本来就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发展的同时,也注重优秀文化的继承与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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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旅游城镇化推动了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然而,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部分民族地区文化逐渐衰落,因此,必须加大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的力度。本文首先对旅游城镇化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在探讨旅游城镇化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影响的基础上,最后提出旅游城镇化背景下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旅游城镇化;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
一、旅游城镇化
旅游城镇化是受旅游业发展引发或驱动的城镇化现象和过程,属城镇化多元发展和旅游业成熟发展的共同作用结果和综合表现,一般发生于城镇(市)旅游热点区域或旅游景区。就民族地区来看,旅游城镇化可与发生地或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无显著关联,主要受旅游吸引物和其它旅游经济要素影响,且表现出嵌入效应。
最早提出旅游城镇化相关概念的是澳大利亚学者帕特里克・马林斯(Patrick Mullins),他于1991年提出“旅游城市化”(tourism urbanization),认为旅游城市化是20世纪后期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基于后现代主义消费观和城市观的一种城市形态,是一种建立在享乐的销售与消费基础上的城市化模式。在我国,关于旅游城市化的概念,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有的学者在借鉴国外旅游城市化理论的同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旅游城镇化”。所谓旅游城镇化是指以旅游产业发展,特别是以旅游为主导或支柱产业发展为目标,引发的城镇化现象,或者说以旅游为主要动力的城镇化现象。该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其中在少数民族区域尤其突出。
对于旅游城镇化来说,主要的内容包括景观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地域城镇化、社会观念和生活方式城镇化等几个方面。而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城镇化虽然也具有上述几方面的形式内容,但在内涵上有一定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以及观念文化城镇化等几个方面的不同。城市文明是一种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开放文明,同时旅游是一种多元文化文明的交流现象,因此,观念文化的城镇化对少数民族具有更隐蔽、深刻持久和更重要的影响,因为它可以在居住分散且地域更广阔的少数民族间进行。
二、旅游城镇化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影响
1、城镇化文明对民族地区传统价值观念和体系造成巨大冲击
为适应旅游城镇化建设的需要,贵州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对当地进行经济开发。一方面带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增长,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但同时也导致自然苗族村落逐渐消失在城镇化的建设当中。在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中,无数苗乡侗寨被拆迁,诸多农田被占据,广大苗族民众被迫从土地上走出来,融入到城镇化或城市化的生活之中。
城镇化文明对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传统价值观念和体系形成巨大冲击,城镇化建设带来了许多新的科技知识,大大改变了民族地区居民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同时,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也逐渐边缘化,少数民族文化正逐渐走向被同化并衰落。
2、产生了旅游城镇化与民族村寨文化保护的矛盾
旅游城镇化在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民族村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造成负面影响,引发一系列城镇化与民族村寨文化保护的现实矛盾:钢筋水泥的现代建筑与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矛盾;现代城镇生活方式与少数民族传统生活方式的矛盾;少数民族青年人生活方式的趋同化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矛盾;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急功近利引起的文化变异与原生态民族文化保护的矛盾等。
三、旅游城镇化背景下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承与保护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基,是一个民族特征的体现,是一个民族内部认同外部区别的标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源泉,是人们实现返璞归真、探本索源、开拓创新的最为生动、具体、准确、全面的最佳模式,民族文化越鲜明,民族特征越突出;而民族文化的淡化、消失,则意味着民族形象的模糊和一个民族的消亡。城镇化并不仅仅意味盲目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民族文化和生态需要得传承和保护。因此,在推动城镇化的同时,理应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1、准确把握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
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旅游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都有哪些,怎样加以利用;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哪些要素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发展的潜力,怎样才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哪些优秀成份能够继续把民族的象征传承下来,哪些文化因子容易或能够和现代城市文化相结合;哪些文化无法在现实社会情境中生存,从而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2、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
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能推动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因此,应深挖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内涵,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业,利用少数民族风情文化资源,开发民族风情文化旅游,努力提高旅游产业品味,这不仅能增加民族地区就业机会,使民族地区居民收入增加,同时也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是主题选择应有独特而强大的吸引力。必须是选择本民族传统而特色的文化,不要照搬照抄其他民族主题,景点要有美丽的外观,更要有深刻的内涵,充满文化底蕴。二是景观、演出节目、编排设计均应具有特色,让游客物有所值。三是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要高标准。
3、必须保持民族特色
城镇化进程在许多方面引发争议,其中民族地方特色的丢失争议最大。与传统城镇化不同的是,少数民族旅游区域的首要功能是旅游,民族文化本身是核心旅游资源。因此,必须始终追求和坚持,并通过城镇化突现和展示民族特色,确保民族文化脉络延续。丧失民族性就丧失了旅游吸引力,也就丧失旅游城镇化的主动力。
4、传承各民族的活态文化
在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中,除了有形的物质文化以外,还有无形的精神文化,如民族的民间文学、特色艺术、价值观念、风情习俗等。它们一般是未被文字记载或音像记录的尚未定型的文化事象,主要存储于少数民族成员的头脑和思想意识中,依靠口头传承,一旦承载的个体消失,这些文化也将随之消失。同时其本身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当中,即在外部具体环境的变化下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在思想意识上,要在少数民族居民的思想意识中树立保护民族活态文化的自觉意识。民族传统文化是全人类的宝贵财产,其保护、发展与进步是人类共同的责任,而不仅仅是哪一个政府部门负责任的事情。有关部门要在宣传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和文化价值上加大力度,使每个公民真正具有保护民族传统活态文化的主人翁意识。在行动上,不仅要保护活态文化存在的载体,还要加大对活态文化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陈鹏.贫困地区旅游城镇化发展模式探索,城市化杂志2010年07
随着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失去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和土壤,作为“创作动力”的民众实际生活功用也在逐渐衰亡或变异,导致传统艺术传承出现断层,传统技艺后继无人。尽管政府和社会已意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但是目前的文化遗产保护更多的是重申报而轻研究,重理论而轻实践。随着大众审美观与价值观不断更新,许多民族艺术作品传统表现形式墨守成规,缺乏创新度和时代感,难以引起现代人的共鸣。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少数民族年轻一代对本元文化缺乏自信和文化自觉。从整体看,广西民族文化艺术产品市场化程度低、民族品牌意识淡薄,导致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低下,在市场化经济大潮中难占一席之地。
二、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置入高校教育的重要性
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广西大量珍贵的民族文化正在流失或消亡。将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置入高校教育体系,无疑是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入口。2002年召开的“世界文化遗产年”大会,就明确提出将民间文化艺术作为人类文化遗产引入高校教育中。2014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也指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培养中华优秀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推动文化传承创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基础作用。”可见,将广西各族传统文化艺术置入高等教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利用高校教育平台构建广西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可以推动地域文化传承创新,将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新层面,同时也能引导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从而增强学生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优秀的民族文化艺术亦是现代艺术教育和艺术审美不可多得的重要资源,能启迪和丰富各种艺术创作,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为广西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和各类人才培养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广西民族文化艺术在高等艺术教育中的传承和发展
(一)实施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加强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教育可以增进民族地区青少年的文化认同感与文化自信。从高校美术教育的层面看,实施多元化的培养模式是培养美术师资、设计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首先,广西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艺术资源,地域风格鲜明,为各地方院校特色艺术课程的开设提供了可能。学校美术教育是本土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主渠道,因此,课程教学特色的形成尤为重要。各地高校应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土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教育资源,开设专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拓宽民族传统艺术教育的覆盖面。其次,培养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乃至热爱,而任何一种热爱,都需经过持久的培育,才能够源远流长,发扬光大。这就要求任课教师不仅要具备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理念,具备良好的民族民间艺术素养,还需熟悉、了解本土文化艺术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动向,才能充分引导和完善课程教学。同时,要尽可能突破教师界限,把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请进美术课堂,讲授技巧。再则,可以在高校建立民族艺术研究所,成立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组织工艺美术“研修班”,采用相结合的传承人培养和技法传承模式,使当下的民族艺术教学能时刻跟上时代步伐。在信息化、多元文化的当代社会,开展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教育并不只是传播本民族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更应该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开展有关民俗艺术和民族传统造物体验的教育。通过下乡写生、艺术采风、社会调查课程等使学生亲身感受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魅力,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变得更丰富、更生动。可以多举办民族主题的艺术展演活动,譬如最近由广西文化厅、广西博物馆和广西艺术学院共同组办的“美术与时尚”设计展,就是面向全区高校大学生的广西民族文化创意实践活动。这些课外活动对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民间艺术环境,了解本地区的传统文化以及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对广西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本是高校的重要职能之一,各地方高校在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学术研究的同时,可以兼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对地方文化遗产进行有形性保护与无形性保护。广西诸多高校都建立了地方文化研究基地,如河池学院建有“桂西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资源研究基地”,其学报还专门开设了广西少数民族研究的栏目;广西艺术学院有“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歌研究展示中心”;广西民族大学有民族研究中心、壮学研究中心、瑶学研究中心;贺州学院有“广西东部族群文化研究基地”等,这些高校研究机构为地方文化艺术的科学研究、课题开发理论研讨提供了学术研究平台,获得了颇丰的研究成果。在开展研究实际工作中,课题研究者必然要通过文字、摄影、摄像以及录音等形式,记录民族民俗文化或是传统技艺的过程,有的还要选择历史见证人、传承人、民间艺人为访谈对象,拍摄相关纪录片和编写相关著作。而这些记录、保存的方式恰是对传统艺术和技艺传承人的一种文化研究与保护。正是借助高校良好的科学研究平台,使广西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研究可以同步进行,并以最新的研究成果促进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在传承和保护中不断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新领域。
(三)广西民族文化艺术在产学中的应用与发展
随着创意经济、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在开发应用上,广西各高校可以结合本地艺术资源的综合优势,在美术绘画、视觉传达、工业设计、装饰艺术、服装设计等应用型专业中开展产学合作,以广西民族民间文化为题材,以各种不同材料为载体,系统开发广西地方特色的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如钦州学院与当地的坭兴陶企业合作,设计制作出了一批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坭兴陶礼品;玉林师范学院与广西北流三环陶瓷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如能将绘画艺术表现与日用陶瓷设计相结合,必将大大提升北流陶瓷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在民族品牌这一块,广西艺术学院服装专业教师以“广西民族织绣图案”为主题,以现代审美的视角解读少数民族服饰艺术,融入以“壮族花边”为载体的服装设计中,设计制作了一系列现代女性礼服,得到柒牌服装企业的高度认可,作品获得“首届中华立领杯”时尚中华创新设计赛金奖和特别配饰奖,并被选送到法国展出。总之,民族地区高校艺术教育,只有坚持以教学带动生产的教学方针,在追踪国际最新时尚潮流的同时,主打民族艺术的口号,立足将民族设计艺术与创意文化产品进行完美接轨,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资源所蕴含的市场价值和开发价值,才能将其所获成果为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服务。
(四)广西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与服务社会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