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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五一”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五一”节,现就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点
(一)、检查范围:根据节日期间消费的特点,以五一黄金周期间消费量大的酒类、酱油、食醋、糖果制品、饮料、茶叶、乳制品、肉制品和冷冻饮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突出儿童食品生产的监管。
(二)、检点:各中队要切实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必备生产条件,产品出厂检验情况,食品标签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并结合我局前期开展的《强化食品原材料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乐质[**]30号)及《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活动整治方案》(乐质[**]29号)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中队要从确保食品安全、维护百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对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情况
1、建章立制,制定方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上半年,我科制定了《__质监局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规程》、《__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四定”方案》、《__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工作计划》、《__区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及预案》等一系列方案制度,提高了我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效能,让监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巡查,挖掘隐患,杜绝食品生产安全事故。上半年,我科对全区106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巡查176次,乡镇协管员巡查食品企业75家,巡查次数312次。通过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21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移交稽查查处3件,将食品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我区食品安全。
3、坚持回访,督促整改,确保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到位。上半年,我科对巡查中存在问题都做了回访,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我们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对企业违法违规的情况不放过,对企业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不放过,对企业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不放过。
4、严格核查,突出重点,加强取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我科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细则来核查,主要查企业的原料把关,过程把关,添加剂使用情况及出厂检验,我们查现场,查生产记录,查检验记录。针对巡查、核查企业面广量大,我们安排巡查、核查时,集中有限的力量,抓重点,点,加强取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力度。
5、协同合作,到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边到位。根据我科现有工作量大,人员少的实际情况,想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边到位难度很大,我们只有尽有限的力量,发挥最大的效益,充分发挥“三员”监管网络的力量。要求政府协管员按月报送协管员巡查表,让我们及时了解一些企业的动态,了解一些一直找不着人的企业情况。20__年1-6月份,政府协管员巡查企业数为75家。同时我们还广泛发动群众,利用247位村级信息员,最大限度的给我们提供食品行业现状信息。
6、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和食品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20__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一次对政府21名协管员的岗位培训,要求每位协管员坚持做到细、实、全。细:即在实施协查的过程中,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一个不漏的逐项过堂,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实:即实事求是,是什么说什么,有了问题不掩盖、不含糊,该反映的反映,该移交的移交,严格依法办事。全:即对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不局限于产品,不局限于质量,而是从环境到车间,从卫生到质量的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上半年,我科还两次组织全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负责人、技术员学习相关法规以及技术性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素质。
7、管帮结合,加强引导,努力帮助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上半年,通过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意识,让企业自我要求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8、抓好备案,严格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工业中添加剂品种越来越多,对产品质量影响越来越大,对于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我们提出四个“严格要求”,即严格要求企业对添加剂备案,严格要求企业对添加剂有使用记录,严格要求企业停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严格要求企业向企业或经销商索要添加剂企业相关证照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20__年上半年,新增的食品企业备案5份。
9、年度自查,查纠结合,保证企业具有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20__年上半年共有3家食品生产企业4个产品填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申报表,对申报中反映出的问题,我科一面责令企业自我改正,另一面上门帮扶,指导整改,通过查纠结合,确保企业满足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我们还对两家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实地抽查。经过上述措施,我区上半年年度审查全部合格。
10、规范建档,及时录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新增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我们都能按《江苏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建档,并及时录入江苏省食品加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上半年我科新建监管档案5份。
11、狠抓宣传,源头抓起,从根本上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实现源头管理,首先必须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负责人抓好宣传工作,增强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明确企业法人是食品生产第一责任人。其次抓好三个方面的宣传:①媒体
宣传。我们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②下乡设点宣传。我们利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5.18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机会,下乡设点宣传,送科技、送知识、送法律到农村消费者手中;③上门宣传。我们利用每次去食品生产企业的机会,面对面的宣传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面对面的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我们给企业架高压线,告戒企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必然受到法律制裁。12、探索创新,积极进取,走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20__年上半年,我科创建食品安全监管网上服务平台,为__区企业提供网点宣传、技术咨询、信息通报、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等服务,在食品企业监管服务工作中探索出一条新路。目前,全区现有45家有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加入该平台。
(二)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情况
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的监管既是我们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监管的重点,围绕这一重点和难点,我们采取一分、二合、三专业的措施实施日常监管。一分即分类,针对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分类,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无营业执照的,属工商类,移交工商部门监管,共移交了906家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二类是无卫生许可证的,属卫生类,移交卫生部门监管,共移交了900家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三类是有证照无生产许可证类,属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监管,此类企业共有57家。二合即协调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由区食品安委会牵头,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三专业即,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实施监管,同时组织各部门的专业监管员和专职协管员开展监管,监管中严格把好“三个关口”一个重点。三个关口即发证检验关口、出厂检验关口、监督检验关口。一个重点为证照齐全企业,做到常查常访,严禁无证生产。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事实证明,我们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所做的努力,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一要加强工作力度。目前的力量明显满足不了实际情况的需求;二要群策群力。放心食品和安全食品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持久性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三要既治标,又治本。虽然没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否就说明已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彻底消除了事故隐患,有待于作进一步深刻探讨。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国家和省市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还没有出台,给我们工作和企业发展带来许多难题。围绕以上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探索监管工作的新经验、新办法、新途径,加强监管的有效性,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再作新的努力。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以目标责任状为已任抓落实。分解指标,落实措施,制订课程表方案,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不拖全局工作的后腿,立争提前或超额完成。
(二)以获证企业监管为重点,抓督查。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着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定期举办化验员培训班,解决化验难的问题;定期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弥补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及漏洞;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企业法制管理意识,增强企业守法经营和自我依法保护意识等。
(三)以推进名牌战略为突破口,抓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力,有了质量才有名牌产品的基础,名牌产品越多才有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力争在食品生产企业多创名牌产品。
“牛肉膏”、“一滴香”等事件一方面让消费者对这些物质的安全性产生了质疑,另一方面也让对调味品与添加剂不能清楚区分的消费者更加恐惧。那么调味品与添加剂到底有何区别?添加剂在食品安全方面真的是“洪水猛兽”吗?带着种种问题我们采访了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卫祥云先生。
添加剂和调味品的区别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在解决温饱之后就要求吃好,吃出“档次”,吃出“水平”,而要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就必须“美味”。为了达到消费者的需求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功不可没。
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是一类吗?据卫会长介绍,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的,是用于改善食品品质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种微量的元素,可以起到防腐、防霉的作用。首先,食品添加剂主要作为食品加工用,不能直接入口。其次,食品添加剂在GB2760-2011(调整了原标准允许使用的39个食品添加剂品种,删除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不符合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要求的添加剂种类)中有着严格的食品添加标准,而且对于每天每千克体重允许摄入的毫克数也有严格的量的限制,简称为ADI(Acceptable Daily Intake)一旦超量使用就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调味品是食品里的一大类,属于终端消费品,消费者能够在商店里直接买到。它的主要功能是增加菜肴的色、香、味,增进菜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感官需要,从而刺激食欲,增进人体健康。其使用类型和用量也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口味来决定的。其主要用在餐饮行业、家庭厨房进行调味。
当然,调味品也可以算食品加工的半成品,也可以用在食品加工里面。比如酱油可以作为餐饮、家庭调味用,同时在工厂里生产一些膨化食品时也需要用到一些高档酱油。
小结:调味品与食品添加剂行业是典型的“小产品、大市场”,要求餐饮行业,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大对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从而净化市场环境。
饮食差异决定调味品在国外难分一杯羹
由于中国特有的地域特点及口味习惯的差异,我国调味行业目前仍主要以地方品牌居多,虽然一些企业的产品已逐步辐射到许多区域市场,但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品牌并不多,呈现“诸侯割据、强者不强”的状态。
但是随着外资的引入,专业化、国际化的重组、市场资源的不断集中,调味品行业的集中度正在快速提高,一大批雄心勃勃的企业(李锦记、加加、海天、味之素等)都在为“统一中国”做着不懈的努力。随着行业巨头的全国性战略和较大区域品牌的扩张,在市场中割据一方的“诸侯”们既要面对行业巨头的严重打压,又要面对其他大区域“诸侯”的挤压,为了站住脚跟,更希望能在国际市场上分得一杯“羹”。
那么,国内调味品在国际大舞台的市场占有情况又如何?卫祥云会长为我们做了简单介绍。调味品在国内的增长速度是15%左右,这两年速度放缓,但总体还是比较稳定。大众调味品(酱油、食醋、辣酱)目前市场供求基本饱和。但是调味品的出口量一直都不是很大,超不过10%,而且各国出口比较分散,并且量都不是很大,尤其是发达国家和管理要求严格的国家。这是由各国的饮食特色决定的,美国、印度、阿拉伯国家应用调味品比较少。再加上我国国内市场比较大,有些出口产品的价格还没有在国内销售的价格高,所以调味品出口市场业绩平平。
小结:“民以食为天”。在中国,“吃”已不仅仅是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概念。伴随着中国几千年文明的发展,逐渐形成菜系几千种菜肴,饮食成为中国的一种特有的文化。而调味品则始终是中国菜品口味众多的一个必要因素。正是因为调味品行业在国内有着巨大的市场容量和不可或缺的需求,使其在国内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
为了让食品在视觉、味觉上达到最佳效果,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便非法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被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品种或直接用非食用化学物质代替食品添加剂,如苏丹红、三聚氰胺、柠檬黄、防腐剂、着色剂、面粉处理剂和漂白剂等,将其添加到食品中。
纵观这几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卫祥云会长认为,“事故之源不是食品添加剂本身,社会问题才是罪魁祸首。而且,在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后甚至出现恶意炒作的现象,让本身就对添加剂和调味品区别不清的消费者更加模糊,让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产生了更多的疑问。此外,过去中国发生了不少食品安全事件,这些不是行业管理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法规的问题,而是社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作为调味品协会行业的服务与管理者,卫祥云说:“现在协会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行业政策、制定调味品的行业标准然后开展企业标准化的研究、交流工作,以促进企业标准的完善和发展,通过引导性的行业标准、组织好的调味品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开展行业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方法,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产品的配方、培训高级工、开展服务交流工作,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
小结:不法商人的掺杂做假,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对于不法企业或商人,广大群众处于弱势的地位,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履行职能,加强市场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结后语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也一直是“两会”的热点话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记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
一是必须标本兼治,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和消费者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而让老百姓参与的前题是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准、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水平。只有百姓富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才会关注自身的生活质量,才会由最基本的吃得饱、吃得好,向高层次的吃得安全、吃得营养转变,这样不合格的食品才会失去生存的市场和条件,食品安全问题也就可以得到缓解从而被彻底地消除。
关键词:立法缺失;虚假代言;消费者权益;法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2-0255-01
关于名人做代言的话题,这些年来一直是新闻媒体追逐和讨论的焦点。名人做虚假广告已屡见不鲜,但对此人们多是道德上的谴责,这意味着他们尽享权利,而无法律上的苛责。即是说在目前的法制生态环境下,并未能从整体确立明星代言的法律制度。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包括《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并未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做出规定。因此,究竟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引起了包括笔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讨论和反思。
一、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的规定
虽然我国法律对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已有明确规定,但其主要是针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等的责任规定,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未做任何规定。《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24条中规定了经营者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了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责任。不难看出,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者的三类责任主体,但对广告推荐者的责任没有法律规定。
值得欣慰的是,2009年6月1日起已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虚假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广告法》并未规定虚假广告代言人作为一个自然人主体的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第94条规定了“虚假宣传”的行政责任,根据该款规定,其行政责任“依照《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然而《广告法》中并未有此规定。可见我国法律目前对虚假广告代言的行政责任实质上仍持否定态度。作为食品广告领域的特别法,《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虚假广告代言的立法缺失。
二、完善我国法律规制
明星利用消费者对其的信任误导消费者,从事虚假广告宣传,如确定构成欺诈行为,则必须承担责任,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世界很多国家对此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而我国在相关立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未尝不可以外国相关立法暂做参考。
法国就规定代言广告必须真实、体面,禁止误导消费者,如代言虚假广告或者欺骗性广告,将被判处罚款和(或)两年徒刑,罚款最高额可达违法广告费的一半。美国的法律则将广告中出现的语言作为广告主对商品的明示担保,一旦发现违背担保,消费者可以据此索偿。美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必须是产品的实际使用者或是受益者,广告中有关产品效用的部分必须有事实依据,否则将被重罚。借鉴发达国家立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法律对明星代言责任的规定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提纲挈领式规定。可以规定不得在广告中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
2、重新界定主体。根据上文阐述,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者三类责任主体,对广告推荐者没有过多法律规制。因此,必须立法增加广告责任主体,不仅要包括原有主体,还要包括参与虚假广告宣传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将名人也纳入到法律规则的范畴之中。
3、具体责任的规定和赔偿标准的规定。
三、小结
长期以来,我国立法对明星代言没有规矩可言,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明星代言广告行为的随意性和泛滥化。显然,《食品安全法》并非专门调整广告行为的法律,无法指望其为明星代言立下详尽的法律规定。因此,先行完善《广告法》的修改,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的义务和责任,应是确立明星代言广告法律规制的最佳方案。笔者相信,虚假广告代言法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必将促使我国广告法律制度走向成熟。同时,也有助于形成良性的广告宣传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定点屠宰 检疫管理 食品安全 工作措施
[中图分类号]S 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3―0280―01
1一平浪镇定点屠宰场
一平浪镇屠宰业是本地重要的企业之一,其屠宰发展历史长久,并且发展模式较为完善,发展规模较大,屠宰各项过程较为合理,注重细节质量的保障。同时,当地还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对于这类企业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做好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一平浪镇是我县重要的屠宰发展地区,在一平浪镇辖区内有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分布在一平浪和干海资工矿集中区,还有重点市场和几个小市场。平常大家可能认为我们的检疫工作无非就是盖章,徒有形式且无关紧要,实则我们的检疫工作主要是感观检疫与实验室检疫相结合。通过肉眼观察皮肤有无出血点,脂肪的弹性、亮度,肉的色泽,器官组织及淋巴结有无病变,确实需要送检的都要送到州上或者省上才能进行实验室检验,这对于食品质量的安全与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目前一平浪镇定点屠宰检疫工作
自屠宰业发展以来,一平浪镇一直重视屠宰检疫工作,并且随着国家政策要求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工作。目前一平浪镇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模式的现况:一是实施产地检疫管理。我镇检疫从以往的市场肉品检验改进为定点屠宰场检验,检疫重点是定点屠宰场肉品检验及市场巡检相结合,并且随着检疫工作的转变,形成了由市场检疫转向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为基础,流动领域监督为保障的检疫新机制。二是实施屠宰管理。屠宰场专人清扫,严格消毒,做到有消毒设施,常年正常放药,并有检疫台,照明灯等有效的检疫条件和病害产品及粪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三是实施肉品检疫管理。坚持依法按程序规范检疫,严格把关,确保肉品卫生。四是严格检疫程序。兽医检疫人员要准时上岗,认真做好动物宰前复检工作,并回收产地检疫和运输证及免疫标识。对宰后肉品检疫,严格按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凡因染疫或物理因素造成肉品不合格的,按程序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做相关处理。
3强化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的措施
尽管一平浪镇的定点屠宰检疫工作进行的较为顺利,而且本地的屠宰检疫模式与过程已经相当完备,但是由于国家新的食品安全与屠宰检疫政策的出台,以及现代化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普及,再加上本地屠宰检疫模式并非完美无缺,定点检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存在不完善与漏洞的地方,因此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的持续正常开展,更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仍然需要致力于强化与改进定点屠宰检疫工作。
3.1定期实施屠宰检疫工作培训
屠宰联系工作除了要严格有序地明晰并执行上述的定点检疫工作程序之外,还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重视实施屠宰检疫工作的定期定点的培训。一方面,要实时地关注国家与政府对于屠宰检疫工作的要求与指示,督促从事屠宰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积极地学习与屠宰检疫工作有关的制度、书籍等,设立相应的屠宰检疫工作机关,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效培训,帮助其了解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及时了解接受政府与上级的最新文件与动态,做好屠宰检疫工作理论知识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屠宰联系工作的沟通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屠宰检疫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让他们真正地了解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意识到自己从事工作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不再只做好表面工作,形式主义,而是更加负责任地做好每个工作细节,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屠宰检疫工作的高效快速开展,为一方食品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3.2加强检疫人员管理
强化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的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要对检疫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在完善发展屠宰检疫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我们还要重视对检疫人员的管理。纵观当前我国众多起食品安全事故,究其缘由,除了由于食品检疫体系的不当与漏洞,还有很大程度是因为检疫人员的私人利益,经济利益的过度驱使所引发的错误行为,这都是由于对检疫人员的管理不到位所致。因此,我们要建立细致完善严格的检疫人员管理制度。首先要严格规定检疫人员的工作时间,考勤,休假,请假制度,合理安排检疫人员的工作机制,轮休,轮值,以及各项检疫工作注意事项,制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制度的人员与行为,存在损害屠宰检疫工作,偷工减料的人员,给予极其严厉的惩罚管制,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屠宰业检疫工作不当所导致的各类肉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3.3强化屠宰检疫监管
尽管当前一平浪镇定点屠宰工作进行的比较到位,但是肉类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可忽视,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加大对于屠宰检疫的监管力度。当前的屠宰检疫监管虽然存在,但是明显力度不够,而且监管模式与手段较为落后。为此,我们要完善并且扩大检疫监督的范围,将监督深入到屠宰检疫的各个环节与过程中,扩大检疫监督的规模,不仅要进行宰前检疫,而且要做好宰后检疫,增强监督的力度。此外,我们要积极地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手段,实行电子计算机全程监控,将人工监督与智能机器监督完美结合,实行双重检疫监管,不仅能够提高屠宰检疫工作效率,同时又让不合格的检疫工作无处遁形。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根据《2021年寿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我校于6月份第一、二周,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结如下:
1、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领导。学校把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落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我校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出成效。
3、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活动。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利用橱窗、板报、壁报开辟安全宣传教育栏,着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教育氛围,
一、防溺水工作
进一步完善防溺水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案,端午节放假前按要求规范再一次下发了防溺水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00%回收了家长签字的回执 ,持续开展防溺水“十个一”工作 ,收齐相关资料 。
二、学生身心健康方面
1、学校制定了完整的留守儿童计划、方案。
2、学校开展了留守儿童摸底、登记、关爱方面的工作。
三、校园安防建设
1、校园封闭。
2、严格要求保安履职尽责,提高防范意识。
3、保安件能正常使用、正确使用,一键式报警装置能使用 。
4、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与公安系统真正联网。
四、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1、校园内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
2、安排好值班领导、教师。
五、学校食品安全
1、学校食堂留样规范 ,食堂使用的原料合格,食材接收程序、分发程序、储藏程序规范。
2、陪餐人员提前检查食堂情况 ,提前就餐 ,规范填写陪餐记录。
3、食堂工人按要求着装,按程序操作,做事干净、勤快、利落、服从安排、热情服务.
回顾一年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始终坚持以 “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依靠团结务实的领导集体,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上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得力,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和学生家长的通力合作,取得显著成绩:一年来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出色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现对一年来我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和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统一指挥、协调各班级、部门的工作开展,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任务和要求;由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确。把安全工作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制度健全。
(一)学校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如:“一岗双责”制度、门卫值班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制定各项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一)层层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市教育局签订安全工作、交通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等责任书;学校与分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等,使每位教师都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学校、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预防溺水责任书”和“承诺书”等。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微信、校安平台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班级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全方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与培训。强化了安全意识,提高自救技能。
四、认真组织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消防演练常态化,每月各进行一次演练,每次演练都有方案、小结、图片、视频。
(二)抓好“一日两月”(即: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总结,活动得到落实,如:组织国旗下讲话,各班围绕主题召开了主题班会,出版了黑板报。
1.今年3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是““关爱生命·快乐成长”。学校利用这一契机,对全校师生进行关爱生命教育,召开主题班会、出版墙报、宣传标语、微信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2.六月份是“安全生产月”, 我校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抓住重点,进行了预防溺水、防病控病、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防雷、防煤气中毒、防踩踏、防山洪泥石流等宣传教育活动。
3.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中,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确保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及时更换过期或即将过期的灭火器。经常教育学生无论在校在家,时刻都要注意防火,不带火机火柴来学校,不准在宿舍燃点蚊香,不准在宿舍使用充电器和发热器等。同时,还进行了消防紧急疏散演练和如何使用灭火器的讲解,并进行现场灭火演示。
(三)根据时令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比较突出的有:
1.组织开展了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我校于2019年4月启动“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在国旗下进行预防溺水演讲,并现场进行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签名活动。活动期间,学校向全校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一封信》,介绍了我校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目的、要求和当前预防溺水工作形势的严峻,以及如何预防溺水等;同时转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给学生家长。学校完成了对学生是否会游泳、是否正在学游泳、是否喜欢玩水等调查摸底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监管,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另外,在学校周围的危险水塘边树立警示牌,提醒学生预防溺水,并与教师、家长、学生层层签订防溺水责任书。
2.组织四至六年级学生,在5月8日下午进行《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竞赛。评选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七名。
3.11月是“消防安全月”,我校进行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各班上一节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4.12月是“安全生产教育月”,我校进行安全生产主题班会、出版墙报、LED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对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常规工作落实
(一)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
1.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落实。学校与车主、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
2.建立车辆管理台帐,详细掌握每辆车的车辆检测、驾驶员的资质和购买保险等情况。
3.每月定期召开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员交通安全会议,强调行车安全,不准超速、超载,不准在非指定地点上下客,每一辆车必须按照学校编排好的每一班次的学生名单搭载学生,途中认真管理好学生,确保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每一班次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4.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课和放学前等时间,不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
1.学校安全处认真把好学校食堂进货关,食堂进每一批都必须经学校指定负责的人员进行检验核查货、票是否一致,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像地沟油等不合格食品进入食堂。同时把好食品储存关,很好地防止食物霉变。
2.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流程进行,有效地防止食物交叉污染。
3.学校食堂坚持每天一清洗两消毒,坚持每餐的食物留样达48小时。
4.对学校小卖部的商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杜绝“三无”商品上架。
(三)抓好消防安全
1.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帐,做到每月一检,一季度一大检。
2.利用主题班会、LED显示屏、出版墙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微信、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每学期进行两次以上消防安全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四)抓好内宿生管理。
1.我校安排行政人员进行轮流值夜班,保证24小时有行政人员在学校值班,值日老师和生活管理员分工明确,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抓好住宿生的吃饭和休息的工作。
2.学校每天对学生宿舍的内务管理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宿舍整洁卫生。
3.晚自习和晚修要进行人数清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学生因病或有事需中途离开学校,必须写请假条(一式两份)经学校值日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五)为防止学生在校内外参加活动时出现意外,学校对学生进行了特殊体质调查,并进行筛选,避免特殊体质的学生参加不适宜的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六)各班主任积极利用“清远市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专题活动,效果较好。完成较好的班级有:
六、继续加大安全投入
2018年,我校在安全方面的建设和维修项目共投入经费约二万多元,为安全工作方面的技防和物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七、取得的成绩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师生和学生家长通力合作。本年度交通事故为零、责任事故为零、食物中毒为零、溺水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
八、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由于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家里无电脑、无网络,学生登录“清远市安全教育平台”完成测试率不高。
(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不理想,表现在有些学生在课间上厕所时,喜欢跑着去,有部分学生喜欢在校园追追赶赶。
(三)有小部分学生家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和用摩托车接送学生时,学生没有戴头盔,个别甚至超载。在交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九、今后努力方向
(一)利用“清远市安全教育平台”,切实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专题活动,组织家中无电脑、网络的学生到学校电脑室登录“平台”进行学习与测试。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严打”行动既是确保“两节”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推进转型履行职责的需要,同时还是推动年执法办案工作的抓手,切实增强做好“严打”行动的责任感,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督办落实。
(二)加强领导与协调配合。县局成立“严打”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何卫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书雄、章一英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各基层分局局长为成员,办公室置于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公平交易机构要牵头抓,其他业务机构要主动配合抓,形成拳头和合力,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不买帐、互相埋怨的倾向,防止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合力不强、落实不够等现象。
(三)及时上报情况。一是各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时要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县局将分阶段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各单位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行动结束时每个单位必须上报1-2件典型案例;三是“严打”行动结束时(2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行动期间查处案件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附表报县局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在行动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也请随时上报县局。
二、打击重点
此次“严打”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三类严重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以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大众消费的饮料、奶制品、粮油食品及副食品、肉禽蛋类卤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及腌制品、节日时令食品、裸装食品等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虚标厂名厂址和质量、认证标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违法行为。
(二)以五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酒类商品、家用电器、燃气器具、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伪造冒用认证和名优标志、伪造产地、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以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金融类广告为重点范围,以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商品包装物广告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者借节日促销之机进行虚假打折让利、虚假有奖销售等消费欺诈行为。
三、任务与职责
此次“严打”行动任务为“四个一”,即开展一次大宣传、组织一次大检查、实施一次大监测、查办一批大要案,核心是查办一批大要案,用查办案件的成效展示“严打”行动效果,取信于民。
为了确保“四个一”落到实处,将各职能机构职责具体明确如下:
(一)开展一次大宣传,由办公室牵头负责,通过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和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各基层分局要在办公楼门前树站牌2块、拉横幅1条(内容附后,供参考),使“严打”行动家喻户晓,营造社会普遍关注执法行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执法行动的环境。
(二)组织一次大检查,由公平交易机构牵头负责,以基层分局监督检查为基础,查找问题隐患,纠正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要与执法办案工作相衔接,防止检查流于形式。
(三)实施一次大监测,由县局消保分局配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从前述十三类重点商品中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质量隐患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部分商品开展商品质量抽检。抽检过程中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抽样笔录等固定证据工作,一旦检验结论确认产品质量有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案查处。
(四)查办一批大要案,由公平交易机构牵头负责,各基层分局负责辖区案件的查处。县局要求在“严打”期间查办案件不少于25件,其中,公平交易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2件)、消保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2件)、龙舟坪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1件)、贺家坪分局4件(万元以上案件1件)、都镇湾分局和资丘分局各3件。“严打”行动结束时,将对“严打”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2012年业务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严打”行动在时间安排上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底以前)。
(二)集中行动阶段(月1日至1月31日),组织开展拉网式市场检查,对重点商品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对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责令当事人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