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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中国当今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通过对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空间分布特征、属性特征、系统构成的分析,提出目前农村规划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应采取系统保护的原则,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并就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一、前言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定历史时期各种文化的载体和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体现,是非常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和凝练。然而,在中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在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那些表面陈旧、破烂的古建筑、古民居、古桥梁、古水道正面临着很大的危机。在许多农村规划中把成片的古建筑群定义为“空心村”,把旧村落整片街区划为拆迁改造区,即使有几幢祠堂被保留下来,其周围的历史空间环境已被所谓的“现代建筑”空间所取代,以往古老的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荡然无存。
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古老的历史文化传承,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处理建设和保护的矛盾,已是摆在世人面前刻不容缓的必须加以思考的问题。本文就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属性特征、系统构成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就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提出了若干措施和方法。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
二、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
所谓农村历史文化遗产泛指村落地域之内地上地下所有有形遗存和无形文化积累。本文狭义只指有形的不可动的历史文化遗存。①地球上任何一个地物的地理信息,都有它的空间位置信息和属性信息。空间位置信息在地理信息中是用图形、图像表示,称为空间数据,也称为地图数据、图形数据、图像数据;而属性信息则是用数值、文字表示,称为属性数据,也称为文字数据,非空间数据。空间数据对事物最基本的表示方法是点、线、面和三维表面。
用这个理论来描述、分析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信息和特征,符合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结构模式和管理要求,有利于将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农村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分类登记、跟踪管理和保护。
所谓“点”是指该事物有确切的位置,但大小、长度可忽略不计。④这里特指以单体建筑形式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古墓葬、古树名木等。单体建筑虽然有长度、宽度和一定的占地面积,但是和整个建筑所处的空间环境面积相比,其大小、长宽可忽略不计,只表示该事物所处的确切位置。这个点暂且用这个单体建筑的中心点来描述。所谓“线”是指该事物的面积可以忽略不计,但长度和走向很重要。此处我想把“线”扩展到线所包含的要素及离开这些要素一定距离的邻近区,又称缓冲区。如古商业街及两侧古建筑,古河道及两侧生态保护区。有二个缓冲区共同形成的区域称为古村落的历史文化街区。
所谓“面”是指该事物具有封闭的边界、确定的面积,一般为不规则的多边形。这里特指古村落的整个建成区,即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文化传统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整体具有较高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基本风貌保持完好的古村落建成区。
目前,全国分二批已有36个类似的古村落被评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各省、市(县)级的历史文化各镇(村)则更多。历史文化名镇(村)是中国传统农业大国的历史文化产物,古村落之多,地域分布之广世界罕见,是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中的精华所在,是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
“三维表面”是指该事物在一定地理范围内边界比较模糊,在空间上可能是逐渐或连续变化的,突变只是个别的,如不规则的地形表面。这里特指村落建成区之外的与这个村落生产生活有紧密联系的耕作区和外部地理空间环境。这个空问环境不但与村落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其中也散落着许多古建筑、构筑物、古树名木等历史文物,是历史文化遗产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1964年5月25日一31日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即威尼斯)。该指出“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
因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在空间上呈点、线、面和三维表面的形态分布,点、线、面、三维表面构成了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个空间信息。有的村落只有点状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如只留下一两幢祠堂,其四周的历史空间已荡然无存。有的村落只有线状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如只留下一两条商业街。有的古村落则整体保存的比较完好。因此,对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应园地制宜地进行分类、评估和保护,对不同形态的历史文化遗产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正确地处理保护和改造的关系,使农村规划、建设既有自己历史风貌特色,又有新农村的朝气和活力。
三、历史文化遗产的属性特征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历史文化的客观遗存,具有历史性、物质性、社会性、经济性和文化性的本质特征,它是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共同发展的产物。历史性首先表现的是时问性,特指过去时间里发生的事件或做的东西。现在发生的事件或完成的工程,不管有多伟大,都不能称其为文物。这是文物区别于其它物质的本质区别。
物质性首先表现在它的客观存在性。任何一个历史文化遗产,都是以一种有形的遗存表现出来的,是客观存在的,一且失去了客观存在性,也就不能叫做文物了。因此,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其次,物质性表现为文物的人为性。城市、乡村的生态环境是人工化的物质环境,现存的绝大部分历史文化遗产都是古人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的人工物质的遗存。因此它具有物质的人为性特点。另外物质性还表现为它的自然性,除了人工环境之外,城市、乡村依托自然环境而存在。因此,历史文化遗产也不可能脱离自然生态环境而独立存在,而自然环境中的自然景观、古树名木等本身就是自然性的表现。
社会性主要表现为它的承载性。任何文物都承载着生产这一文物之初的人类需求,社会互动、社会管理和控制的信息,承载着人类社会活动的特定历史过程,反映着一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类活动的物化和见证。
文化性首先表现为它的创造性。历史文化遗产的诞生本身就是一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文化的诞生和创造,是新的科学技术的伟大实践,许多历史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工艺品,它们的制造方法和水平,至今看来仍具有很高的科技水准,因此它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先进文化的创造和发明。其次文化性表现为它的传承性。历史文化遗产一般都是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的杰出代表,它记载着当时先进科技文化的信息,它的遗存使得古代的科学技术和方法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是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坚实基础。
经济性则首先表现在它自身的经济价值。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可以说每一件历史文化遗产都有一个衡量价值的尺度标准。虽然不能像一般商品一样进行流通和买卖,有些历史文化遗产更不可能以一个确切的价格来衡量,但客观上它具有一定的价值。其次经济性表现在它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能为人类经济建设服务,并通过第三产业为社会创造价值,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四、历史文化遗产系统的构成
(一)历史文化遗产物质系统的构成
历史文化遗产的物质系统按区域的分布可分为两个子系统,即以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物质系统和以历史文化名镇(村)为核心的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物质系统。这两个子系统中按其物质所占空问的大小都可以分成点状历史文化遗产、线状历史文化遗产、面状历史文化遗产和三维表面状历史文化遗产,现把系统归纳如下:
(二)两大子系统的区别
1.规模上的区别。二大子系统相同类型的历史文物,首先在建筑体量上有较大的区别,其次是不同保护等级文物数量规模上的区别。大部分受保护的高等级历史文化遗产都处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中,仅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名镇(村)数量看,历史文化名城目前总共有101座,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只有36个。
2.质量上的区别。两大子系统相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明显的质量上的区别。城市系统的质量一般都高于农村系统的质量。这不仅体现在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建造工艺水平的高低,还体现在文物主人生活质量上的质的区别。
3.所处的生态环境区别。城市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都处在一个大型的人工物质环境之中,相比之下其外围的自然生态环境则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工业化、城市化的特征,更多地体现为社会生态环境和经济生态环境。而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则更多地处于一种自然的生态环境之中。自然生态环境和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联系得更加紧密。表现出一种休戚相关的共存关系。
4.文化内涵的区别。农村系统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文化内涵的单一性。主要体现以农村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内涵,而城市系统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文化的复杂性。它包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社会要素信息。见证着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变迁。
五、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采取整体保护的原则,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注重保护性开发。通过开发利用,达到进一步保护的目的。
(一)点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点状历史文化遗产按保护的重要性分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类和改善类三大类。保护类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区别在于后者已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被各级政府确定为文保单位,而前者是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但尚未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改善类是属于应保留的一般性历史文化遗存。文物保护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保护类文化遗产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办法;改善类历史文化遗产以保存、修缮或复原外形、内部更新改造为主要手段。
(二)线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线状历史文化遗产按保护的重要性分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区和改善区。保护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区别在于后者已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前者是有一定比例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空间保留得比较完整,但尚未被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改善区是里面零星的分布着一些较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其空间环境关系也具有整体保留的价值,是整个村落历史空间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历史文化保护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保护区参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方法;改善区重点对空间、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及零星分布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改善。
(三)面状历史文化遗产——古村落建成区的保护
对建成区的保护应采取严格控制措施,严格保护现存的空间格局。严格保护古村落的整体风貌。严格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民族风情、地方文化和特有的风俗习惯。
1.修旧如旧。对古建筑的修缮要实行保护性修缮,做到修旧如旧,即是濒临倒塌的房屋也尽量保护好内部主体构架,外部围护墙体修复应尽量恢复原来的古旧风貌。
2.修新如旧。对在原址重新修建的房子,在高度上尽量与周围建筑空间尺度相适宜;建筑风格应和古建筑相协调,包括色彩、门窗、立面风格等做到修新如1日。
3.不要随意改变街巷的空间格局。街巷的空间格局是古村落空间格局的最典型的反映,是古村落最主要的公共空间之一。在街巷里的一些构筑物如过街楼、牌楼、轿厅等都是空间分隔的生动手笔,也是古村落空间最美的表现,要切实加以保护。
4.加强生活设施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人依宅生,宅依人存”,“人宅相扶”。一旦古建筑投有人的居住,就失去了灵气,就会慢慢败落。因此。再旧的房子,也希望有人住、有人管、有人修,关键是加强旧住宅生活设施的改造。旧房子只要加以改造,仍然能满足现代人的生活习惯要求,满足现代人物质文明的需要。
5.开辟新区,保护古村。随着古村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增加,古村落空间肯定不能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发展的需要,同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许多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也必须跟进。因此,在保护古村落的原则下。开辟新区,将新居住区和旅游服务设施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功能上相衔接,空间上有过渡,使古村落新区和老区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四)三维表面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建成区外围耕植区的改造与保护
这个区域是古村落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自然空间环境,是生活在这个空间里的人创造生活、改造生活,寄托着无限美好希望的地理空间场所。同时也是整个村落人刨造文明,进行文化交流的最主要的空问环境。因此,在这个空间中,除了耕地之外,还会有很多庙宇、祭坛、凉亭、宝塔及弥补风水不足的建筑、构筑物(如上水口、下水口等处的构筑物和建筑物)。这是古村落和周围自然山体之间的一个过渡空间,是构成整个村落文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中间地带。
①加强这个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保护。许多庙宇、祭坛、凉亭、宝塔等年久失修,有的甚至已濒临倒塌,但不要随意拆迁,那些还留存的建筑物、构筑物要用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修缮。
②加强这个区域的环境整治。在耕作区往往会有许多茅厕、粪坑等与农作有关的构筑物。有机肥尽管是农作的主要肥料,但对于历史保护区和以旅游开发为主体经济的古村落。拆除这些设施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现代的复合肥完全可以代替有机肥,或者把粪坑进行地埋处理,采用化粪池的技术方法进行改造。
③保护耕作区原生态的地形地貌。耕作区原生态地形地貌的保护,关键是农田不要园田化,水渠、水沟只作疏通,不要硬化处理。已主要从事旅游业为主的古村落更不能把这些耕地进行抛荒。因为农耕文化是古村落世代最具生命力的活文化。应世代相传,形成古村落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自然生态区的保护
自然生态区的保护,以不改变自然山水、空闻格局为原则。
①山体实行封山育林,加强自然植物多样性和动物多样性保护,防止泥土流失;尤其对古树名木要进行登记造册、动态跟踪。对因遭矿石挖掘或因自然崩塌而造成破坏的山体要实行人工保护和培育措施,使之恢复自然生态的生命力。
②加强自然地质灾害的监测,如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对自然地质灾害要进行全面调查,一旦发现,必须采取地质保护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③加强水体的疏浚、加固、拓宽、改造。对于流经保护区的溪流,原则上不改变其河床的位置。但对易造成山洪隐患的地段,要实行拓宽改造,采取加高、加固措施。在改造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古桥的保护,加强古石坎的保护,加强具有造景功能的堤坝保护,加强两岸古树名木的保护。
(五)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
1.风俗习惯的继承和发扬
风俗习惯主要包括“吃、穿、住、行”等习惯,它是儒家文化在礼俗层次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以“礼、乐”为核心内容。叭‘吃”主要反映地方的饮食习惯和文化;“穿”主要反映地方的服饰特色和衣料的特殊制作工艺;“住”主要反映地方的房屋建筑风格。包括建筑形制、建筑装饰、建筑结构、建筑色彩、建筑立面、建筑材料等,是地方特色最具形象化的表现;“行”则主要表现在村落的各种节日活动,中国民间有“七时八节”的节日活动之说,其中尤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现在又增加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各种节日里的不同纪念活动构成了礼俗文化的核心内容。这些活动雅俗共赏,内容健康,营造出“诗、乐、礼、孝、义、忠、信”的环境氛围和文化精神,是构成现代农村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2.传统手工艺的继承和发扬,开发旅游产品
中国自有文明史,便有手工艺的痕迹。据《礼记-曲礼下》所载,在商朝,王室中已有“六工”,即“天子之六工,日: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至周代已由原先之“六工”发展到“八材“、“八艺”,实现了从“工”到“艺”的升华。随着时展技术进步,工种越分越细,艺术水平越做越高,到宋代,官府手工场文思院所辖工种已有四十二作之多。
这些工艺技术从宫廷走向民闯,并在不同地域成流成派,自成一体。共同构成了记录中华文明史的手工艺艺术宝库。而这些手工艺一般世代相传,在某些地域成为了一大产业,零散的手工艺家也多以手艺为生。因此,手工艺不但是中华文明的象征,更是中国产业构成不可或缺的重要技艺,是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应不断地继承和发扬,并作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世代传存下去。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建筑;规划设计;城市建设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年发展历史文明古国,具有众多历史文化遗产,而社会总是向前发展进步的,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这使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作面临了巨大的挑战与问题,而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必定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产生矛盾。通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建筑规划设计相结合,就能有效的协调他们间产生的矛盾。城市现代建筑的建立是需要空间的拓展,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则需要的是保留原有的建筑或者建筑风格形式。现代化的城市要建立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要同步进行,可以说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难以相容的,却必须要协调好找的更好让他们相容的方法。这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规划师们在建筑规划设计时从多方位思考,让历史文化的传承与现代建筑结合,既体现出这个城市历史文化韵味,又不失现代城市的美感。
1.现代城市建筑与历史文化遗产规划设计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立足于与建筑规划设计中,如何让这种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对于设计师来说是建筑创作中富有挑战意义的命题。
(1)在建筑规划设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时,应尽量保持原筑的原始完整性,让其原有的面貌得以展示在人们的视野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设计,使其整体艺术性更突出。所以我们在规划设计前期,就要对该历史文化遗产进行认真考察,实地了解。特别是那些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遗迹,即使是一面残墙,我们都必须认真的对待。在规划改造时,我们可以利用现代的技术为历史文化遗产还原色彩或者以某种形式突出,这样的突破都能出现既传统又现代,更能够体现出该文化遗产的内涵。
(2)在建筑规划设计历史文化遗产时,由于种种原因原有构筑物并不能保留下来的时,我们要更多的考虑其原有风格的延续,以另一种形式让该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展现,因为有时这种场所保留了太多人们的记忆和感情,跟能展现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印记。所以我们在建筑规划设计时要把这种情况考虑在内,在建设新的建筑物时融入原有构筑物的风格,保持风格上的延续性,从而使人们能够很快的接受和认可它。
2.在建筑规划设计中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是一个新老文化交汇之地,而城市的建筑则是文化遗产的载体,是这一个时代一个时代不同文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人们了解历史变迁与展现人类文明进程的一道窗口。在现代化的城市建设中,如何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建筑规划设计的结合,使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具有中国本色与当地特色,这是建筑师们必须承担的工作。
首先我们要清楚在城市建设中我们能享受利用的权限。才能科学合理的保护文化遗产,深刻发觉和保护它们具有的文化传承、社会意义、经济价值及环保等方面的多重意义。并与现代建筑规划及人居环境结合起来,以保证其意义具有可以持续生存发展的生命力。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为保护而进行保护而已,更应该科学的认识到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重要意义,因为其是中华文明的传承另类展现,更是中华精神的载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个体的问题,而是应该把其范围影响扩大,把点与点连接,让名城、名镇、名村的价值意义充分体现出来,更能体现出中华民族文化精神面貌。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结合规划时,必须先研究清楚该最基本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个性特点,以便更好的保护文物古迹风格,使其的 精华得以保留及体现在古迹中。同时要注意历史文化遗迹周边的环境要与之协调的问题,在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时,就要考虑到当时历史文化街道与当时的环境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规划一条老街风貌,每一个历史文物的形成,都是有特定的环境,例如:一个小吃老街的形成,是因为除了那里的小吃较多较好吃,而且当时周边有片空地,可以方便停车。而在新的规划时,由于该地段处于黄金地段,周边的地段基本都建立了高楼,停车的地方较少也不方便,到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停车费用又太高,导致该小吃街渐渐的落寞了。同时也要保持历史文化遗产的风貌,风貌是反应城市形态的一种形式。研究历史文化遗迹的基本要素就是要把握住历史文化名城有了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周边环境以及传统风貌。
3.树立正确的建筑规划设计理念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的脚步也越来越快,针对城市恶化了的旧城区环境也被提上了城市建设的日程。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是保证其能与建筑规划设计结合在一起能有后续发展。并要明确: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的目的是保护,而不是利用。所以在规划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时,要树立正确的建筑规划设计理念,科学理性合理的规划,并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证历史文化遗产保留原有的民族特色并让其可持续发展。
(1)在现代的城市建设中,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就必须从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做起。我国通常是以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来划分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容。合理对历史名城进行城市规划应冲以下几方面着手: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长期的规划、合理的保护原则及有效的措施、保护范围大小的确立及历史文化街区。注重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以主次原则区分保护程度,在主要部分要有核心内涵在里面。例如:一个历史文化街区可以划分为若干个主次区域,历史文化街区周边次要区域的建设就可以是该街区历史文化风貌要的延续,在主要核心区域则必须保留突出历史文化街区的内涵。
(2)在对城市规划布局的时候,要理性合理的对待老区的升级及新区的统筹开发,根据及社会、经济、人居环境等发展的需求合理的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城市向外扩张过快的总体趋势。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提高其使用率。并保护好基本农田,推荐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使公共交通的发展更有序。合理改善人居环境,同时使历史文化得以良性的发展。
(3)在一些地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保护整治历史文化遗产的规划中,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同于旅游资源过渡开发,本末倒置不仅没有能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还使其因过渡开发而受损或者流失了原本的内涵,并且在实际上也给历史文化遗产带来了诸多问题。例如一些城市打着开发保护的名义,把原有的历史文化遗产拆了重建新的,在短时间内取得了经济效益,致使全国很多地方竞相模仿出现了开封的“宋街””,承德的“清代一条街,沛县的“汉街”等等,但是也导致了这些原有许多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沦为“假古董”,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误入歧途。甚至有些地方将历史街区的原居民全部搬迁出去进行老城区改造,以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方式进行运作,以取代经济效益和利润为目的,但是改造历史文化遗产目的是在保护,而不是以盈利为目,这种方式终究是难以奏效的,不能混淆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目的。
4.结语
总之,在社会快速现代化的建设中,我们必须坚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民族精神文化的传承,因为其是一个民族发展印记的体现,是增进民族团结及国民教育基地,更是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建筑规划设计的结合是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遗产保护规划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01-27(7)
2008年国务院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条例》的落实工作得到不断深化,各项制度化建设在有序进行。《条例》颁布两年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司组建了历史名城处,开展了一系列围绕制度建设的政策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2010年年初,《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及申报文本要求》文件正式下发,为各地积极开展的申报名城、保护名城等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标准和指导。同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研究专题均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并公布了征求意见稿。在地方层面,围绕《条例》的深化落实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经验。整体观察2008年到2010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域,《条例》对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起到了统领作用,《条例》颁布前出台的诸如《紫线管理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都在陆续进入修改的程序,各类制度建设的加强无疑将使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向前跃进了一大步。与此同时,全社会保护规划实践的认识也在继续不断提高,各方面社会力量也逐步在保护工作中显示出不容忽视的作用和影响。
当然,在现实工作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周干峙院士在2009年9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年会上指出,当前时期规划工作的困惑和难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行政干预过多,二是土地开发机制混乱,城市用地开发实际上常常由开发市场主导,开发规划随着“市场”转。因此,旧城改造的压力一直很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破坏性建设现象时有发生。这种问题已经困扰我们多年。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2010年1O月刚刚公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中再次明确提出文化事业大发展和大繁荣的重大课题,这将意味着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在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正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对于保护工作者来说,及时总结才能不断提高。本文将重点围绕《条例》的深化落实,对名城保护规划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简要的经验总结和进行审慎地反思。
1、名城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2009至2010年是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制度化建设关键之年。依照相继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名城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轨道。在《城乡规划法》和《条例》统领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着手对已有的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系统梳理,构建起比较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本法律法规体系,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规划编制得到更好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使《城乡规划法》、《条例》的严肃性得到了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对于一系列重要的部门规章有机会地展开前期的课题研究,下面我们列举完成的两项重要的政策研究课题。
1.1 《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及申报文本内容研究》
《条例》颁布施行后,城乡规划司为了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做到有章可依、使审查的行政工作更加透明,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所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及申报文本内容研究》(以下简称《研究》)。《研究》以建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具体评估要求,规范名城申报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地方政府积极展开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为目标;把坚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正确导向性作为研究的核心,着重强调把对名城认识的全面性,对历史文化街区质量的重视,对保护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作为评价名城的重要价值标准。
《研究》从真实性、完整性、历史文化价值的独特性、管理的有效性出发,依据《条例》第七条的四个方面“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存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价值”和保护管理措施要求分层次地进行深化、细化,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定性、定量的综合性评价。《研究》中提出的基础数据内容和要求为名城保护管理信息化和建立备案制度奠定了基础,向提高管理有效性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此外,《研究》还对申报文本内容与形式进行了做出了研究,这样可以使名城申报、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也有利于促进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在进行行政决策工作中确立正确的保护思想和工作方向,在保护和整治的行动中采取正确的保护方法和措施。
1.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
保护规划的实施及监督管理是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重要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本节简称《管理办法》)的研究遵循“以《条例》为基准,适当扩展和延伸”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研究针对目前规划审查缺乏,难以保证规划质量和可操作性:跟踪监督及濒危确定缺乏,对命名后过度开发或破坏没有控制等主要实际问题,重点在审批及备案管理要求、实施及保护措施管理、保护监督管理及濒危评定等方面进行深化。《管理办法》还对监督管理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多管齐下的长效监管机制,以及完整的濒危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中规院名城所等机构还有多项直接针对政策制定的科研课题,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规范》等均在同步开展,《条例》颁布后名城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已经成为一个显明的趋势。
2、地方层面落实《条例》开展的保护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总体上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的保护工作。地方结合落实《城乡规划法》和《条例》的要求,制定深化落实《条例》的各项实施细则、保护管理规定和办法,编制保护规划,成立保护管理机构,开展对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街区的各项保护与整治工作,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1 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城
在过去的两年中,尽管经济危机的阴影尚未消散,但国内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却是逆势而上。2009年年中国务院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坚定了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决心。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地方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向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 报要求的城市数量是空前的。
截止到2010年年底,有16个城市进入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程序,申报数量之多申报时间之集中是1982年公布首批国家名城以来从未有过的现象。这些城市包括:陕西省佳县、湖南省洪江市、四川省会理县、江西省瑞金市、新疆维族自治区伊宁市、江苏省宜兴市、山西省太原市、安徽省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江苏省泰州市、新疆维族自治区库车县、山东省蓬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广东省中山市、河北省蔚县、云南省会泽县等。
从申报城市的情况看,申报城市能够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特色和传统风貌,确实应当采取及时措施,积极地加以保护。但不无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在1980和1990年代、甚至于最近10年,将较高价值的历史地段以发展地方经济和改善居民生活为名拆毁掉了,或者为了发展文化旅游,采取了不当的改造和整治手段,破坏了文化遗存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使历史文化价值大打折扣。一些城市过去的建设已经使高品质的历史文化街区遭受了严重破坏甚至荡然无存,现如今希望能够用实际的保护行动加以挽回,从中也令人深刻地意识到文化遗产是无法再生的资源。历史文化街区是承载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和特色的关键载体,历史文化街区的数量和规模固然重要,但街区的品质才是关键中的关键。从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热潮中可以看到,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并不困难,但提高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加强对正确保护方法的学习才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2.2 保护实践的一些进展
随着系统保护和依法保护理念的深入,地方越来越重视保护立法工作。越来越多的省市陆续出台或修订相关的保护管理规定、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技术导则等地方性保护法规和技术规范,一些省市逐步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门管理机构,特别是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更大范围的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地方的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国名城保护近30年的实践证明,历史文化街区是名城保护的重点,有无完整和一定数量的历史文化街区既是成为申报名城的基本条件,也是保护名城的基本要求;同时,历史文化街区始终是名城保护的难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工作牵一发而制千钧,存在着认识上、方法上、政策上的诸多难点需要破解:同样,历史文化街区也是名城保护的亮点,越来越多的名城意识到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是彰显城市特色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因此,历史街区保护是实施名城保护与衡量保护实效的核心问题。
2.2.1 北京旧城保护
北京旧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深化,虽然对旧城保护的方法依然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论,但在什刹海地区、南锣鼓巷地区、前门鲜鱼口地区和大栅栏地区多种模式的实践探索取得了多种经验,由此,北京市政府在2007年开始的“修缮、改善、疏散”的政策,也开始发生微调,提出了“疏散、修缮、改善”的新思路,既是针对北京旧城保护核心矛盾的一种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向,同时反映出政策对落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的风险的考量。
在北京旧城保护诸多研究与实践当中,清华大学吴良镛院士领导的科研团队以“北京-2049”为题拓展北京旧城保护方面的研究,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和更加长远的时间跨度上,对北京旧城的保护与发展进行分析研究,所提出的“积极保护、有机更新和整体创造”旧城保护思想值得关注。
2.2.2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是苏州古城内保存最为完整、规模最大的历史街区,是我国最早开始保护的历史街区之一。自2003年实施街区保护以来,坚持“政府主导、渐进改善、永续发展”的保护思路,贯彻了正确的保护理念与方法,建立了街区保护实施与管理的机制。由于街区的保护整治在历史风貌保护、社会结构维护、实施操作模式等方面采取了正确的方法,受到专家和社会的共同认可。2009年苏州平江路被评为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
平江街区保护实施的主要经验在于:一是探索新形势下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重点,以解决街区自身的问题;二是在历史环境整治中以正确的保护理念决定和指导保护工程技术;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专家领衔、社会参与”的实施合作模式,以此贯彻正确的政绩观和保护观,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遗产保护的广泛共识。
从总体上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逐步认识到,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不仅仅意味着一种荣誉和文化资源,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的发展观念在逐渐转变,从以往单纯将历史文化遗存视为包袱,到现在将其视为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一种公共利益和公共资产,对其进行保护与合理利用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是历史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和条件,应“强调对旧城和村镇的更新,不能大拆大建和大撤大并,要采取有机更新的办法,避免各种利益驱动的改造活动及其所带来的建设性破坏,才能够实现历史传承、经济繁荣、环境适宜与社会和谐的目标。
3、配合名城申报的规划实践
3.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受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等力量的推动,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和编制工作在全国推开,这些城市包括了宁波、保定、荆州、桐城、北海、太原、伊宁、佛山、中山等。我们观察到,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和编制工作,依照《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条例》扩大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城乡统筹、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历史建筑等),对如何协调文物保护规划(尤其是大遗址、古城墙、文化线路等)和解决开发压力等方面,在理论方法和实施操作层面展开了具有一定深度的探讨。
3.1.1 《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该规划实践的特点在于重新审视北海保存较为完整的中西合璧特色的老城区,通过研究分析其城市起源、自身的发展演变、历史文化遗存状况,及与中国近代城市发展史、同期同类型城市在城市功能、形态、风貌等方面的比较,认识到北海老城的历史文化价值不仅在于保存有历史建筑集中连片的“历史文化街区”,更重要的在于它是近代通商口岸城市的珍贵实例。其城区范围区别于传统中国城市明确的城墙围护,是开放生长的滨海地区近现代商埠格局的范例。在这个认识基础上,进而对其城市历史格局的整体保护、展示和风貌延续做出保护规划,重在表现出这座历史城市发展脉络清晰、演变时段完整、要素保存完好的宝贵特点。这个规划有力地支持了北海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可喜的是,2010年11月初,国务院批复北海成为我国第11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3.1.2 《太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太原这座历史城市在从1980年代开始,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道路上一波三折。早期城市决策者担心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桂冠会成为城市发展障碍的 正确理念和方法。
4.2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交流活动
2010年5~10月我国成功举办了上海世博会。展示、论坛与活动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三大组成部分,三者都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世博会核心主题展开,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保留有大量近现代工业遗产的世博园区,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的内容随处可见。展示主要是各展馆举办的关于城市历史文化的展示,如捷克布拉格城市案例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例、以“古城保护与更新”为主题的苏州案例馆等。论坛有“城市更新与文化传承”主题论坛、“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开发”论坛、“城市历史文化建筑的功能再造”论坛、上海石库门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论坛、俄罗斯馆举行。城市环境的和谐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视频会议等。此外,园区还开展了各项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有关的活动,如各项以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国家馆日活动、表演等。这些内容丰富、引人入胜的展示、论坛与活动借助世博会这一特殊平台,组成了一次难得的国际历史文化保护交流与合作的盛宴,其作用和影响相信极其广泛和深远。
早在2005年,我国山西平遥古城与法国普罗万市缔结为友好城市,首开两个世界文化遗产城市合作交流之先河,中法双方还共同发表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平遥・普罗万》宣言。继2008年4月浙江乌镇中法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和2009年7月中法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保护与发展研讨会之后,2010年10月,首届中法文化遗产保护交流活动周在平遥举行。交流活动包括梁村、西宁堡生土建筑保护和创新工作营、梁村中法建筑与城市遗产保护联合设计成果展览等,中法两国专家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展开广泛的交流。
4.3 媒体和民间人士在历史文化保护中的作用
随着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各类媒体对历史文化保护的报道、关注也在逐渐加强,同时也对各类威胁保护的不当开发建设活动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南京老城南”和“天津五大道”便成为社会的焦点。
2006年16位学术界和文化界著名人士曾吁请停止对南京老城南的最后拆除。2009年4月底,29位南京当地学人再次联名签署题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告急》的信函,对在金陵古城内仅存的几片历史街区启动的大规模改造工程提出批评,认为:“再这样拆下去,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就要名存实亡了!”新华社主办的《隙望》杂志两次报道了南京老城南的事件,引起社会和专业界的关注和议论。
而天津五大道拥有1920~1930年代建成的英、法、意、德、西班牙等不同国家建筑风格的花园式房屋2000多处,其中风貌建筑和名人故居有300余处,被公认为天津市最具特色的建筑文化景观。2008年开始的“聚客锚地”开发工程使五大道核心保护区的大量珍贵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相继面临灭顶之灾。2009年5月,10位文化遗产保护界著名人士,联名签署《关于整体保护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紧急呼吁书》,对“聚客锚地”工程提出质疑,呼吁立刻停止对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
两个事件都惊动了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制止了拆迁活动。这是文化遗产幸运的一面。但从另一面我们也看到,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地方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此外,2009年由中国文化报社、中国文物报社联合主办了“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评选活动不仅有专家评审,还有网上的公众投票环节。媒体积极参与到历史文化保护活动的组织中,充分唤起了公众认知历史文化价值、积极参与保护的热情。2009年6月选出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包括北京国子监街、平遥南大街、哈尔滨中央大街、苏州平江路、黄山市屯溪老街、福州三坊七巷、青岛关、青州昭德古街、海口骑楼老街、拉萨八廓街等。2010年,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揭晓,包括了无锡市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传统历史文化街区、上海市虹口区多伦路文化名人街、扬州市东关街、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苏州市山塘街、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罗西亚大街、北京市烟袋斜街、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古街历史文化街区和福建省泉州市中山路。从两批名单的比较中可以发现,在这项由媒体发起、专家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活动中,除了一些已经很知名的历史文化街区外,第二批开始将一些有历史文化价值、但保护整治行动尚未展开的历史文化街区纳入,或许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这些城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多少少起到促进的作用。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规划 葛沽
我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首次提出对“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予以保护”,拉开了我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序幕。
当前我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主要采用物质空间保护的模式,对历史文化街区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不够,造成了许多历史文化名镇感觉像仿古的建筑群落,缺乏精神文化的内核,难以再现其曾经拥有的旺盛生命力。本文从葛沽镇实际情况出发,在历史文化遗存破坏较为严重的现实条件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保护核心,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引导物质空间的复原,以此达到延续历史文化名镇旺盛生命力的目标。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特征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保护非物质义化遗产公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定义为“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005年,中国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其定义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从以上定义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文化表现形式,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以及与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或文化场所)这三个方面,而其内涵包含了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多样性价值等,外延扩展到“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1.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特殊的遗产,它特殊本质规定性决定了它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特征,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是以一种变动的、抽象的和依赖于人的观念和精神存在,物质形式只是其外在的、必要的载体,而不是非物质文化的内核;其次,非物质文化具有过程性, 它的生成和传承直接表现在人类具体实践过程中,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发展,也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具有动态性的;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其存在形态而言,不仅有着不同的形态,就是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地域形态也不相同;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其文化内涵基本上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直接传达给受众(或物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是其最重要特征之一。
2 葛沽古镇现状与特色
葛沽镇位于天津市津南区东北部,地处京滨综合发展轴与东部沿海发展带的交汇处,是连接天津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的枢纽地带。在历史上,葛沽曾以海防重镇,海漕码头,文化昌明,名胜繁多,景色宜人而闻名遐迩,有“北国小江南”的美誉,2006年葛沽被评为天津市市级历史文化名镇。
2.1 历史格局
葛沽于宋代建镇,距今已有千年,是中国北方古镇之一,根据文献考证及清代道光廿十六的镇区图纸可知,镇区历史格局可以概括为:①水流三带,柳影九桥;②九桥十八庙;并分布巡检署,千总署,税局等官衙及大量民居建筑。然而在期间大量历史文化遗存给损毁,虽然80年代中对部分遗存进行了重建和恢复,但由于长期以来未得到有效的保护,造成古镇风貌破坏较为严重,历史格局已基本不复存在,仅有药王庙、郑家大院、张家大院、津东书院、苏家五号院、万字会、邓岑子贝壳堤、康熙行宫、碧樾行宫遗址等历史遗存散布在古镇内。
2.2 非物质文化遗产
葛沽镇是历史上华北“古镇”之一,自明代就是天津地区著名的水旱码头及贸易货物集散地。由于漕运发达,该镇居民多以船业为生。明永乐年间,当地富商与官府出面,在春节至元宵节期间,把海神娘娘(妈祖)塑像放入官轿,用人抬着沿街观灯,此举引得大批船民前来进香祷告,乞求海神娘娘保佑船民出行平安,最终形成了宝辇花会这一民间祭祀活动。与物质遗存不同,经过几百年的沿袭、创新与发展,宝辇花会形成了以娱神、娱民为内容,以民间花会为载体,含有历史、民俗、艺术、信仰、商贸等诸多文化内容的大型妈祖祭祀活动。整个活动从组织安排到花会表演构成一系列完整系统。古镇花会分为两大类,一为座乐,一为耍乐。座乐指八架宝辇、二架宝亭、八处茶棚、十道法鼓,耍乐指高跷、龙灯、竹马、旱船、渔家乐、海会、小车会、中幡、梆子腔、十不闲等以歌舞、秧歌、杂技、戏曲、语言为表演形式的花会。宝辇花会会规缜密、曲仪考究、气势恢宏、场面壮观,葛沽宝辇成为名扬海外、世所罕见的民间花会艺术珍品,葛沽镇也因此于2003年被国务院文化部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2008年“葛沽宝辇”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保护性规划主要思路
葛沽古镇的发展由于种种因素,无论是历史格局还是传统风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辇花会却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和延续,因此作为葛沽古镇的保护规划中应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延续历史文化古镇的生命力,在非物质要素保护和延续的同时,来带动对现有历史遗存的保护,并通过其逐步恢复古镇的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最终实现对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
葛沽历史文化名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承载其活动物质空间载体,因此在物质形态的保护规划中,应该保证其所承载的非物质文化活动相脱节。也就是说,在保持风貌的完整性、传承其历史的真实性的同时,必需保持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性和推动性。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化名镇的生命力,在规划中应引入下列原则,以指导古镇建设“有序、有据”地进行。
3.1 整体保护原则
整体性保护体现在物质遗存与非物质遗存的整体性保护方面,物质遗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和传承的空间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又赋予物质遗存以生命力,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因此在物质空间保护过程中,除了综合考虑村镇、街区、巷道、院落、建筑等各个层面的保护问题,更重要的是综合考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非物质文化的关系问题,从全方位制定古镇风貌的保护策略,在保持古镇风貌的统一、完整的前提下,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和发展。
3.2 动态保护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以此在物质空间方面也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保护与更新,在注入现代化需求与现代化生活节奏的时空下,谋求古镇传统风貌的多元表达方式,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获得更多推动其创新发展的动力。即在传统风格的物质空间中,融入新的使用要求,在发展中保护古镇的风貌,完善古镇的功能,使其能够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与传承的要求。
3.3 重点性原则
在坚持整体性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对重点区域局部改造的方式具有灵活性、有利于公众参与、有利于资金流动以及建筑环境质量的控制,从而能够迅速形成初步效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一个空间平台,为其传承和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在历史文化名镇更新改造工作中,抓住最能够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特质或者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区域,进行重点改造是历史文化名镇更新改造中较为常用的手法,也是最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协调局部与整体关系的方法。
3.4 公众参与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此在其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离不开人,因此在历史文化名镇更新改造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这些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参与者的想法。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是根植在大众的日常生活中的,只有这样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规划应该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当地居民谋求发展的自觉行动。大家的集体参与,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物质空间载体这些历史上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推到一个新的境界。
4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葛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对策
4.1 分层次展现古镇的传统风貌
规划依据宝辇花会会道、水流三带格局和历史建筑和文保单位的分布,将古镇区域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筑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三个层面分别进行保护,并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渗透在保护规划的每个环节中。
4.1.1 古镇核心保护区层面
这是整个保护规划的核心和重点。北侧紧临海河南岸,南侧以南大街为基准向南扩展约80米的街坊范围,西侧以水流三带的西沟为基准向西扩展约100米的街坊范围,东侧以水流三带的东沟为基准向东扩展约100米的街坊范围。核心保护区域中包含历史上的九桥旧址、十八庙中十六座庙宇的旧址和现状宝辇花会茶棚中的四个茶棚。
首先,对整体空间肌理进行梳理,重点是以宝辇花会会道作为空间组织的核心,保证传统巷道的宜人尺度和传统的文化氛围,强调四大茶棚之间的空间联系和会道各个空间节点的控制,同时将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有机的组织在这一空间体系当中,形成以弘扬古镇的传统文化特征的步行游览线路。即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创造前提条件,又能引导古镇传统风貌的恢复。
其次,对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要严格进行控制,对一至二层建筑在保留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筑形式与郑家大院民居风格相统一,采用坡屋顶建筑。对现状体量大、风格与古镇强烈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尤其是在一些重要历史遗迹上的现代建筑,要逐步进行拆迁重建,新建建筑以院落式为主,为清至民国末年华北民居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对历史遗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恢复重建,以此提升核心区的整体形象和空间品质,为文化的展示提供了一个平台。对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采取抢救性整理,在保护过程中,对这部分内容加以重视。
4.1.2 建筑控制区层面
依托葛沽古镇现状道路肌理,划定古镇建设控制区范围:北起古镇核心保护区界限,南至津沽公路,西接顺利一条、建华一条等现状胡同,东到古镇原有护城河。其中,历史上十八庙中两座庙宇的旧址和现状茶棚中的四个茶棚在此区域内。
该区域要注重与核心保护区的衔接和延续,尤其是在宝辇花会会道两侧的建筑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对四大茶棚等空间节点要严格按照历史风貌进行控制,使其能够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空间体系当中。其他区域在建筑在满足现代生活功能要求基础上,控制其体量和风格,使其能够与核心保护区保持一致。
4.1.3 风貌协调区层面
依托葛沽古镇原有护城河、老城墙的位置,划定古镇建设协调区范围:北临古镇建设控制区界限,南至津沽公路,西接古镇原有护城河,东到古镇原有护城河。其中,历史上的护城河和四座古城门:西营门、东平门、南靖门和南定门在此区域内。
风貌协调区是为保证整体风貌和环境的完整而划定的环境风貌协调区域。要做好区内建筑与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之间合理的视觉景观过渡。建筑功能以居住和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公共建筑为主。建筑服从“体量小、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实行控制。
4.2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塑物质空间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它们往往无法触摸,难于把握,容易被忽略,甚至受到损坏不易觉察。因此,解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脆弱的传统方式,需要通过有形的载体来实现对其安全有效的保护。而存在于历史文化名镇中的历史格局、街巷空间、历史遗迹等,作为一种文化空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尤为重要。
葛沽镇的宝辇花会具有500多年历史,是极具地方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街巷空间是宝辇花会会道的重要物质空间载体,正是在这一载体中展示其无穷的文化魅力。因此在葛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中,将花会会道作为整个古镇保护的核心,不仅力求保留原来的街巷走向、尺度,而且对于两侧建筑风貌也进行严格的控制,以力求原汁原味的展示宝辇花会的文化魅力。而对于承载宝辇的另一物质载体——茶棚,经历了拆毁——重建的过程,当前由于得不到很好的保护,逐渐破损和荒弃。在保护规划中除了对其进行必要的修复了和更新之外,还将其与社区发展结合起来,使其在平时作为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通过赋予其新的日常功能以保持其生命力。
4.3 塑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表现在精神层面,具有无形性,而其保护和传承需要一种物化的形式在展示,才能使其具备长久而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在保护过程中就需要通过塑造景观将非物质文化展示在大众面前。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展示,一方面是通过相关活动的策划,在宝辇花会的进行过程中将自身的文化魅力展示出来;另一方面就是在古镇的空间中塑造出与宝辇花会有密切联系的物质景观。在规划中主要在一些空间节点,比如祭祀中心、主会场等标志性的空间节点运用雕塑作为主体景观以及以壁画的形式展开一幅宝辇文化景观长卷,使人们从中切身感悟到宝辇悠远的历史渊源和浓郁的民俗节庆氛围。
4.4 以产业性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保护
要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到活态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靠口传心授,而许多项目的传承人,都是七八十岁高龄,并且人数屈指可数。没有年轻人来传承“绝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变成博物馆中的展览品,而不是活灵活现的原生态。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植根于产业化的拉动作用,借助于产业化载体,特别是现代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双重拉动,使其在实现文化价值的同时,也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价值,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在葛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性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创造出各种物质空间,并赋予这些空间旅游、接待、休闲、文化等功能,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金,同时也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保障,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运作的二元互动和良性循环,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4.5 以地段设计导则的管理手段推动规划的实施
对于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中从总体到局部单元,都相应地制定了措施。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和引导建设,规划没有现实意义了。因此,建立保护规划与建设管理之间的联系很重要。
根据古镇范围内保护要求的不同,规划采用的是引入地段设计导则的方法,把规划与控制管理衔接起来。使不同区域或地段在面临改造、重建等情况时,有所依据和指导。就像控规图则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一样,我们利用地段设计导则,分析评价地段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保护的措施和改造的依据,并给出一个较为理想的地段空间示意。
这种用图则的方式,分项分类对各个建筑的高度控制、建筑风格、色彩、材质、街巷空间、沿街围墙、景观要素、配套设施进行说明和规定,并分为控制性和引导性两个方面。高度和配套设施为控制性的要求,而街道空间和建筑风格、色彩、材质,则属于引导性要求,以为居民参与保护改造,提供了一个容易理解和操作的媒介。
5 结语
葛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规划,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核心,通过对古镇的历史格局、建筑风貌、景观环境的更新改造,把历史的文脉牢牢地镶嵌在古镇的空间形态中,同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性发展创造条件,营造出一个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物质空间环境。把握隐含在物质空间下的文化要素、精神要素,保持历史文化名镇的旺盛生命力,这是保护规划始终关注的问题,但随着时代的进步、认识的发展,还需不断研究探索,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遗产共同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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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无形文化遗产;特征;策略
Abstract:After discussing the status of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historic cities in china and tendency of heritage protection at home and abroad, the paper firstly concluded that though being at the initial stage,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historic cities was in a good social environment presently.Then based on analyzing the character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hich can be generalized as activity ,vitality and diversity,the paper put forward three principles and a set of methods about it’s protection in historic cities,the former including principles of integrated protection,dynamic protection and widespread participation.At last,a real case was shown to explain the strategy mentioned above.
Key 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character;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2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8-26(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我国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1982年开始建立至今已经公布117座历史文化名城,为城市遗产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无形文化遗产,也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将无形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①。
无形文化遗产和有形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丰富的遗产,如何合理有效的保护无形文化遗产是在名城保护需要认真面对的重要课题。
1保护现状和困境
虽然在名城保护制度建立伊始就将无形文化纳入到其保护对象,当时直到今日,与物质遗产相比,名城保护中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现状主要表现为:
1.1所受到的关注程度与其重要性还存在巨大差距
无形文化在名城保护中还处在一个比较边缘的地位,如在名城保护规范仅仅在保护内容要求上对无形文化遗产有所提及,缺乏详尽的技术规定支持,更没有对应的保护层次。
1.2还处于重点保护、抢救保护地阶段,保护对象和深度还有相当的局限性
目前,多数情况下能够纳入保护体系的无形文化还以知名重点遗产为主,并且只能笼统的提到大类,大量遗产还被拒或遗漏在保护体系之外;同时,在保护深度上往往只能够提出原则性的保护建议,执行重点的抢救性保护,难以达到有效保护的目标。
1.3现有的保护方法没有充分考虑无形文化遗产特性,实施效果欠佳
目前对无形文化遗产往往倾向于静态的博物馆式保护,或者孤立的割裂式保护,前者没有考虑到无形文化的活态性,后者忽略了其空间属性,对无形文化和名城保护均无法难以提供有效指导。
1.4展示利用中存在过分雷同的倾向
通过合理利用造福地方社会经济是遗产保护重要目标,但在很多地方处于低端层次,往往简单抄袭其它地方的展示方式,甚至直接出售其它地方的文化旅游产品,造成千城一物的局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和宣传起到负面影响。
要改变这种局面,实现对历史文化名城和无形文化遗产两者的共同、有效的保护,除了提高全社会的认识水平外以及理顺名城管理体制外②,更重要的是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确定一条合理有效的保护路径。
2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虽然历史文化名城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存在上述问题,其形成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同样其解决也难以一蹴而就,但现阶段很多有利因素的存在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很好的契机:
2.1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
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都有巨大的财力支持遗产保护事业,保护费用开始日益增多;同时经过20多来各界对保护不懈努力,以往仅仅是曲高和寡的保护的事业得到越来越多普通民众的认可,具备大规模进行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2.2近几年,无形文化遗产已经成为遗产保护的热点
国际上, 2001年联合国宣布了包括昆曲在内的19个人类口头及无形文化遗产代表作,到2003年《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得到了缔约;国内,也于2006年6月公布了中国公布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2.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文化已经成为城市最后一块价值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发掘的特色资源
对其的正确保护和合理利用是全面保护城市资源、延续历史街区活力、促进名城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
3无形文化特征
要选择和制定合理的保护策略,需要首先研究无形文化的特性,明确保护要求,才能制定适合无形文化的保护策略。
无形文化遗产与有形文化一样都是人类创造遗留下来的财富,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无形文化的创作、表达都离不开物质性载体和空间,很多有形文化往往就是无形文化的物化成果,两者互相交融、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文化遗产体系。
虽然存在紧密联系,但无形文化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活态性,其创造和形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人类不断更新和叠加的历史文化记忆③,其在形成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变化,保留最为经典的部分,扬弃落后的成分,添加创新的元素;二,生活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传承必须以人为主体,如果没有广大民众的参与,其生命力必然会逐渐丧失,同时这里的民众是具有共同属性的群体概念,只有特定民族社区的民众,才是特定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无可替代的能动主体④;三,多样性,每一种无形文化在传承过程中会由不同的传承者根据自身个性进行丰富完善,并形成不同特色和流派,从而形成丰富和多样的遗产内容。
4名城保护中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根据上述特征,在名城保护中对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以下策略:
4.1整体保护原则
由于物质空间载体与无形文化遗产具有紧密联系、互相渗透的特点,将两者保护相结合,通过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提高历史地段的品位和活力,并通过历史地段和历史环境的保护给无形文化创造一个最接近原生态的生存环境,实现历史遗产的整体保护。
4.2动态保护原则
无形文化遗产许多都是活化石,静态保护只会使其日益萎缩,因此在保护中应当允许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在发展中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保存其核心和精华,同时使其得到延续和发展。
4.3广泛参与原则
引导多种力量参与到非物质遗产保护中,尤其应当引导和发挥民间机构作用,激发民间文化、艺术、工艺的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在非物质遗产保护中的积极性,实现非物质遗产的动态保护。
5基于上述保护策略的无形文化保护方法
5.1研究区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
研究、挖掘地方无形文化,了解区域整体文化特征,确定价值比较尺度,并通过对地方无形文化挖掘和整理,确定遗产保护的内容和主要对象。
5.2调查无形文化遗产的保存状况
了解和确定上述有价值无形文化遗产的现存状况,包括面临的主要威胁、延续性等,以此确定保护等级、方式和时序。
5.3研究无形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状况
包括无形文化遗产需要的空间载体类型、两者的紧密程度、物质空间的保存状况等,确定无形文化遗产和物质空间的可行结合方式。
5.4综合分析利弊,选择事宜的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大致包括:保护历史环境、加强研究力量、资助社会机构、培养传承人、建立规章制度、创造展示空间、修葺现有空间载体等等。
基于上述策略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案例――以绩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例
5.4.1绩溪基本情况
绩溪古为歙县属地,为古徽州“一府六县”之一,是孕育徽州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徽州和安徽之源⑤。绩溪拥有数量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和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座集传统风貌、历史文化于一身的皖南古城,现在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5.4.2徽文化情况简介
徽文化是以历史上的古徽州府为核心,经由徽州商帮和徽州士人向外传播和辐射,进而影响其他地域文化进程的一种区域性历史文化。徽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徽州人在文化领域里多方建树,徽文化在商帮、宗族、理学、医学、画派、文书契约、朴学、版画、篆刻、戏曲、教育、刻书、科技、建筑、三雕、村落及民俗、方言、民间工艺和全国菜系之一的徽菜等多个领域创造了丰硕的文化成果等。今天,在古徽州“一府六县”范围了仍旧保留下了大量的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
5.4.3绩溪无形文化遗产的特色
绩溪的无形文化遗存基本涵盖了上述所有类型,根据对徽州历史文化的研究和比较分析,我们认为绩溪的无形文化中名人文化、传统工艺、传统民俗和绩溪徽菜方面具有特色和突出价值。
名人文化:自古以来,“大江之东,以郡名者十,而士之慕学,新安为最;新安以县名者六,而邑小士多,绩溪为最”(《江南通志》)。代表人物有:越国公汪华,抗金名将胡舜陟,抗倭名臣胡宗宪,清代徽墨大师胡天注、胡余德、汪近圣,红顶商人胡雪岩,著名学者,湖畔诗人汪静之等等。
传统工艺:绩溪作为徽州文化重要发祥地之一,在徽州工艺的发展和形成中起到过很重要作用,产自绩溪的澄心堂纸、瓷器、徽墨、三雕或在徽州工艺史中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代表徽州工艺的最高水平。
传统民俗:绩溪至今仍旧保存着大量的鲜活民俗,其中徽戏在民间繁衍延续不断,,其他仍有保留的民俗还包括祭祖大典、庙会、秋千台阁为代表的传统庆典活动,以及以绩溪徽剧、舞狯、舞龙灯、马灯舞、拍寒山为代表的传统民间曲艺等。
绩溪徽菜:徽菜发源于徽州绩溪,徽菜起源与绩溪的民俗活动“赛琼碗”⑥密切相关,代表作有岭南“十碗八”,岭北“一品锅”等,几百年来,绩溪的徽厨与徽商一起走出大山,成功地打造了徽菜品牌,使徽馆名震大江南北, 2005年,中国烹饪协会授予绩溪“中国徽菜之乡”称号。
5.4.4绩溪无形文化遗产的保存现状
根据现状调研统计,上述代表性无形文化遗产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名人文化:绩溪具有一定历史影响力的名人逾百人之多,目前仅有胡雪岩、胡开文、三个专门纪念馆和一个综合性名人档案馆,其中,名人档案馆是附属县档案馆中,规模很小,仅仅收集档案文件。此外,大部分名人故居空闲或被非法占用。总体来说是其状况是数量不够,缺乏陈列和宣传的物质空间载体。
传统工艺:澄心堂纸遗址和瓷器窑址环境有待整治,需要博物馆或者展览馆展示发掘成果;徽墨,现有上庄胡开文纪念馆一座、上庄墨厂和华阳墨厂两座,但展品内容有限、徽墨产品比较单一,其制作工艺的展示有待开发;徽州三雕的传承乏力,与市场结合度不够,缺乏一个集中展示制作工艺和产品的空间。
传统民俗:境况堪忧,其中各种庙会已经在全县内禁绝;祭祖大典、舞狯、秋千台阁、舞龙灯、马灯舞、拍寒山等在部分地区还有所保留,但活动举办的数量和频率逐步减少;徽剧方面还保留着伏岭业余徽剧团。总体来讲,文化生态环境受到现代文化和外来文化的侵蚀是徽州民俗面临的最主要的威胁,此外传统空间载体的消亡也是加速其衰退的重要因素。
绩溪徽菜:作为重要的徽菜原材料基地和徽厨培养基地,徽菜材料和徽厨向外输出处于无序状态,水平良莠不齐;绩溪传统赛琼碗等活动具有很大社会影响力,应当得到恢复;徽菜的餐饮文化氛围不高,简单采用现代建筑和装饰,缺乏徽州地方特色和品味。
5.4.5绩溪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绩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要,制定以下措施:
名人文化:
①保护历史文化名人的故居、故地和纪念物等物质遗产,收集和整理与名人相关的书信、族谱、照片等文书档案;在古城内选择古宅改造为绩溪名人博物馆,作为综合展示和研究场;修缮现存的名人故居或故址,作为专项展示场所。
②资助民间组织绩溪徽学会,由其负责名人思想研究工作及名人博物馆日常管理和运作,提供资助和召开名人研讨会的方式加强对名人文化的发掘和名人思想的研究,发挥名人效应。
传统工艺:
①对已经失传的传统工艺,首先加强工艺遗址的保护,使记载工艺历史信息的载体得到完整留存,结合资料研究,挖掘和整理传统制造工艺。具体包括:保护澄心堂纸古遗址,整治遗址环境,恢复兴建传统手工制纸作坊;保护徽州瓷器古窑址和周边环境,重点规划展示湖里遗址,选择一栋湖里村古民居改造为瓷器博物馆;
②对至今仍有传承的工艺,应当加强对工艺的科学记录,同时加强对新工匠的培训保证传统的传承,还应当引导和鼓励传统工艺与市场经营行为的结合,增强传统工艺的生命力。具体包括:对徽墨,构建上庄徽墨展示基地,扩充胡开文故居及其纪念馆和改造上庄镇办墨厂展示徽墨制造工艺;对徽州三雕工艺,灵活采用原址保护和异地保护的方式保护三雕遗存,在县城三雕博物馆傍利用现有建筑改造民间工艺制作展示街,作为三雕工艺的集中传承、展示之地。
传统民俗:
①与物质遗产保护相结合,正确保护和恢复这些传统民俗的活动空间,包括祠堂、寺庙、戏台等,延续祭祖大典、庙会等传统民俗的活动空间。具体包括:规划龙川胡氏宗祠、湖里周氏宗祠作为宗祠文化展示场所;保护传统公共空间,引导恢复祭祖大典、庙会、秋千台阁等活动。
②结合历史建筑保护,以多种投入形式适当建立专项民俗保护和展示场所;通过对传统曲艺人才培养和日常演出的资助使传统曲艺得以传承和延续,定期组织重大传统节庆,使传统节庆得到保护同时为传统曲艺和其他传统民俗营造活动氛围。具体包括:设立绩溪徽学会曲艺分会;选择改造历史建筑兴建绩溪曲艺博物馆;修复和整治湖村章氏祠堂、上庄古戏台作为展示活动场所;加强民间曲艺原生态保护,选择重点村落作为传承基地。
绩溪徽菜:
①结合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农业发展规划保护好徽菜的原材料的保护;建立徽菜馆和徽厨等级评定制度,保证正宗徽菜得到展示和推广。
②将旧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徽菜传承结合起来,实现餐饮文化氛围提高和旧城区复兴良性互动。具体包括:结合整治东大街环境,调整两侧用地功能,改造现代建筑和利用部分历史建筑,作为徽州饮食文化的集中展示区,并且在该区域内定期举办绩溪赛琼碗、徽菜美食节和徽厨比擂集中展示徽菜精粹。
其他无形文化遗产:
①文书古籍:规划宅坦作为古村落谱牒、古籍的展示基地;选择改造历史建筑作为档案馆新展示场所。
②历史地名:研究恢复已经更改的古城传统地名;新区道路命名中注意历史元素的运用。
③传统商业文化:规划古城内县剿丝厂搬迁后,规划为传统商业展示区。恢复百年老店章鼎泰、周益昌、泰来布店、太和烟店等老字号。
注释:
①文化场所为联合国网站上公约中文版的译法,其英文版对应单词为cultural spaces,也有翻译成为文化空间。
②中国的遗产管理体制属于多头管理,在名城保护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隶属于文化部门管理范畴,城市格局、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由隶属城市建设部门,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文物部门,影响了名城保护的效率和效力。
③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刍议.江西社会科学.2006(01),P33-37。
④贺学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与原则.民间文化论坛.2005(06),P73。
⑤徽之来源有多种说法,其中地理之说均源于此地。一为山水之名,因在绩溪县境内有徽岭与徽溪,故得名徽州;一为地方之名,因在绩溪县境内另有大徽村。康熙年间置安徽省,取名于“安庆”、“徽州”二府之名,故绩溪亦成为徽州、安徽地名之源。
⑥绩溪县胡家、西坑村等一带,农历正月十五至十八纪念汪华,举行祭神烹饪比赛,俗称"赛琼碗",每年一次的“赛琼碗”集中展示各家各户烹制色、香、味、形、意、饰俱佳供品,琼碗摆在神庙正殿案桌上,共24行,每行12只,该活动绵延数千年创造了丰富多样徽菜品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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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遗产廊道;保护规划;生态基础设施;大运河
在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宝库中,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但这一重要的遗产种类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目前我国的遗产保护体系中尚不包括有关区域战略性的内容。这一体系由于缺少这部分内容而产生的弊端已经凸现在包括大运河在内的一些重要线形文化遗产保护中。
遗产廊道(heritage corridor)是发端于美国的一种区域化的遗产保护战略方法,同时在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思路的保护措施。本文认为,重视遗产廊道的保护可以为包括大运河在内的我国的遗产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一 遗产保护区域化的历史趋势
在历史保护领域中,对历史环境的关注很早就开始了。早在1931年由国际智力合作所通过的《雅典》就提出“要着重保护它风景如画(pictur— esque)的特征”。1964年的《威尼斯》则更进一步提出了要保护“城市的或乡村的环境”。随着城市规划学科加入到遗产保护领域中,人们开始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来认识。《马丘比丘》、《内罗比建议》、《华盛顿》等重要文献的制定,表明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实际上已经扩大到整个历史城镇。
遗产保护区域化趋势表现在把自然和文化遗产合二为一。早在1968年,美国就召开了“世界遗产保护”白宫会议,呼吁保护世界的自然风景区和文化遗产,这是官方公开发表的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合二为一最早的文件之一。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正式把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一起作为具有普遍价值的遗产加以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合二为一是这一权威公约的突出特点。公约中有一条“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后来作为“文化景观”单独列入遗产地范畴。在1984年的世界遗产会议上,人们曾就这个问题做过讨论,许多专家认为,在今天的世界上,纯粹的自然地已经十分稀少,更多的是在人影响之下的自然地,即人与自然共存的区域,这些区域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重要价值。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西方国家都开展了区域化的遗产保护。以法国为例,在1983年法国就制定了《建筑和城市遗产保护法》,对包括建筑和城市在内的文化遗产加以保护。1993又在该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法》,提出了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保护区的概念,对包括建筑群、自然风景、田园风光在内的区域加以保护。
同时,在我国,运河作为工业文化遗产(industri— al heritage)的研究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产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为此组织了专门的研究 (1996),并形成报告提交给ICOMOS。
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的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作为一种遗产形式正在因为其崇尚的“交流和对话”理念而进入人们的视野。1993年,西班牙的桑地亚哥·德·卡姆波斯特拉朝圣路被列人世界文化遗产名单。1994年,在西班牙政府的帮助下,在马德里召开了世界文化遗产专家研讨会。现在,ICO— MOS下边设有专门的机构CIlC(The ICOMOS Inter— 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ultural Routes,国际古迹理事会文化线路科技委员会)负责文化线路类遗产的研究和管理。
遗产廊道主要发展于美国,是一种在遗产保护区域化进程中采取的方法。该方法在保护中强调遗产的文化意义和自然价值,强调文化遗产保护和自然保护并举,是一种追求遗产保护、区域振兴、居民休闲和身心再生、文化旅游及教育多赢的多目标保护规划方法。
二 绿色通道与遗产廊道
遗产廊道的出现和绿色通道的发展成熟紧密相关。绿道在美国有很长的发展历史。其概念由 Whyte于1950年代首先提出,1987年在美国户外空间总统委员会上官方首次使用这一概念。这一委员会认识到几年之内美国将有80%的人生活在城市中心,而远离自然,因此提倡把自然引入城市,以方便市民游憩之用。保护基金会(The Conservation Fund)在同一年发起了美国绿道计划,现已经发展了或正在修建的绿色通道加起来有600条之多。
不同的研究者对绿色通道的定义不尽相同。其中Little认为绿色通道是能够改善环境质量和提供户外娱乐的廊道。包括五种基本类型:城市河边绿色通道;以道路为特征的游憩绿色通道;生态上重要的廊道绿色通道;风景或历史线路绿色通道;综合的绿色通道系统或网络。可以认为,绿色通道是连接开敞空间、连接自然保护区、连接景观要素的绿色景观廊道。它具有游憩、生态、美学等多种意义。而 Little绿色通道定义中的第四种主要就是遗产廊道。
遗产廊道是绿色通道和遗产保护区域化结合的产物,是一种线形的文化景观,在这些景观中人与自然共存,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尽管其价值未必能够突出到列人世界遗产名录,但是因其代表了早期人类的运动路线、体现着一地文化的发展历程而具有文化意义。一般来说,遗产廊道是“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性景观,通常带有明显的经济中心、蓬勃发展的旅游、老建筑的适应性再利用、娱乐及环境改善。”
遗产廊道首先是一种线性的遗产区域。它把文化意义提到首位,可以是河流峡谷、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也可以指能够把单个的遗产点串联起来的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线性廊道。它对遗产的保护采用区域而非局部点的概念。它又是一个综合保护措施,自然、经济、历史文化三者并举,是一种多目标的保护体系。
一定尺度上的遗产廊道同时也可以成为战略性的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lnfrastructure)。遗产廊道不仅保护了那些具有文化意义的线形遗产区域,而且通过适当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旅游开发手段,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使得一些原本缺乏活力的点状遗产重新焕发青春,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为城乡居民提供游憩、休闲、教育等生态服务。这一点对于那些经济发展落后、人地关系危机严重的地区来说尤为重要。
遗产廊道的保护规划除了像一般的绿道规划那样强调景观生态过程,强调土地覆被、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适宜性等因素以外,更重视的是对文化因素的保护和旅游开发的组织。就文化因素来讲,它强调对具有历史意义的植被如古树名木的保护,同时也注重历史气氛的烘托。
三 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的必要性
1.问题分析——从大运河的保护看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目前,作为一个重要的人类工程遗产和遗产廊道,大运河的保护基本处于失控状态。造成大运河保护现状的本质原因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次还有一些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这些法规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三个层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后者针对单体文化遗产,前两者针对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这种体系架构实际上未涉及区域性的遗产保护。像大运河这样长达上千公里且价值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对待显然是不适宜的,更不可能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来对待。现行文化遗产保护的正式架构中实际上没有此类遗产的地位。
目前针对大运河的保护仅仅是区段性的,地方政府出于旅游开发的目的,对个别河段进行厂景观整理。这样的保护,对大运河这样的文化遗产保护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若要从根本上保护好大运河这样的文化遗产,还是需要引入遗产廊道式的区域保护体系,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改革相关的保护架构,最终实现多目标的多赢保护。
2.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的必要性
(1)以此保扩大量珍贵的线形文化景观遗产
在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中,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或类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是极为丰富的一个种类。在这些遗产中包括世界闻名的丝绸之路、大运河,更有着像剑门蜀道等为数众多的在地区文化历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线形文化遗产。然而大量的对这种线形文化景观的保护目前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保护这种线形文化景观,就需要建设我国的遗产廊道。
(2)以此建设前瞻性的生态基础设施
在人口负重与土地资源贫乏的背景下,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可以说是危机四伏。正如区域和城市开发的可持续性依赖于前瞻性与高效兼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等)一样,区域和城市环境的可持续性也取决于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生态基础设施是区域和城市所依赖的自然系统,是区域及其城市能持续地获得自然服务(Na— ture's Services)的基础。这些服务包括提供新鲜空气、食物、体育、休闲娱乐、安全庇护以及审美和教育等等。它不仅包括习惯的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而且更广泛地包含一切能提供上述自然服务的城市绿地系统、林业及农业系统、自然保护地系统。遗产廊道是构成生态基础设施的内容之一,无疑将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以此进一步发展文化旅游
建设遗产廊道,将使原先零散的文化遗产成为区域性的整体,通过系统的解说、游道组织,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这一点已经被大量的事实所证实。美国很多地方遗产廊道带来的旅游业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的亮点之一。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必将使得大量的文化遗产焕发活力,必将促进文化旅游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我国建设遗产廊道,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紧迫的。我国遗产廊道的保护规划应如何进行,本文就大运河为实例做简要讨论。
四 遗产廊道保护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简要探讨——大运河整体保护研究的初步理论框架
1.遗产廊道建设的理论基础——大运河的价值认识
(1)大运河的文化意义
大运河北起中国首都北京,南至杭州,是世界上最长的人工运河。它开凿于中国诸侯割据的公元前 5世纪(春秋未),拓展于中国封建王朝即将走向强盛的7世纪(隋),贯通于少数民族统治的13世纪 (元)。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里,它一直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南北物资运输通道,并同时作为区域水系骨架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是该地区形成众多城市的主要因素之一。
大运河是中国南北经济和文化交流历史,地区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历史的重要记录、见证和载体。其文化意义不仅体现为构成运河各遗产元素的文化意义,更体现为作为整体的大运河文化线路的文化意义。其价值载体不仅包括实体型的文化遗产,还包括构成运河文化线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大运河的当代区域景观生态战略意义
大运河的当代景观生态战略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它是对区域生态结构有着广泛影响的半自然生态系统;第二,它是运河区域城乡生态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大运河有着丰富的湿地生态系统存留,这些湿地生态系统有着重要的景观生态战略意义。
2.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大运河整体保护研究的初步理论框架
(1)分析问题——大运河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大运河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另一方面是南水北调工程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就快速城市化进程的影响而言,主要有快速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对遗产廊道保护的不利影响。包括对构成运河之各遗产元素及组成本身的影响,对其历史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各元素历史空间关系的影响等;同时,还包括对运河景观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对作为景观基质的农田的影响、对运河及其支流廊道功能和景观结构的影响、对区域景观格局的影响等。其机遇则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城乡居民的休闲需求,这些需求和经济发展本身必将促进遗产保护上的投入,为大运河遗产廊道的保护提供了有利机遇。
南水北调给大运河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更带来了保护的机遇。大规模调水使得建设高效和具有前瞻性的遗产廊道成为可能,不仅能够有机会对断流和生态功能瘫痪区域进行系统的生态修复,而且有可能对作为遗产廊道的大运河进行系统的保护。
(2)解决问题——大运河整体保护战略对策
在必要的历史地理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和景观生态学研究(研究的理论框架见表1)的基础上,提出大运河整体保护战略对策,并在以下两个层次上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战略与实施导则。
第一个层次是遗产廊道宏观尺度上的保护战略,包括遗产廊道范围的划定、廊道区域内诸遗产元素的判别、廊道遗产元素空间关系的重建等;同时制定所涉及的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战略,包括已列入或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遗产、历史街区与历史文化名城等。这一层次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运河文化线路的价值认识和评价,以此为基础进行运河诸遗产要素历史空间关系的重建,即运河文化线路的识别和判定。
第二个层次是遗产元素尺度—亡的保护设计导则,包括如直接涉及的单体和群体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导则的制定,并结合具体运河道提出断面保护设计导则、护岸设计导则、游道设计导则等。这一层次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诸遗产元素的价值认识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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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语
在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我国的类似遗产还远远没有得到重视。借鉴遗产廊道这一历史与自然保护并举的遗产保护思路和方法,完善和建设我国的遗产保护体系,保护我国以大运河为代表的丰富线形文化景观遗产,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
[作者简介]
李 伟(1972—),男,汉族,陕西咸阳人,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保护与景观规划设计;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指出:现代的博物馆是征集、保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的实物,并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机构。美国博物馆协会认为:博物馆是收集、保存最能有效地说明自然现象及人类生活的资料,并使之用于增进人们的知识和启蒙教育的机关。
可以看出,人类不论创造多么辉煌的文明,都无一例外地将被历史的烟尘所逐渐湮没,我们需要寻找这些文明踪迹的途径,其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博物馆。
保护文化遗产 博物馆责无旁贷
文化遗产包括有形的文物和无形的工艺、民俗等,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资源,它们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载体和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具有时代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具有符号和象征作用,与人类的文化感情、群体认知密切相关。国务院公告曾明确指出,文化遗产可以让中国人找到一种共享的、群体特有的归属感,并由此形成代代传承的对这种身份归属的记忆、自豪和自尊。正是这种特定群体的文化认同感,保持了从未中断的继承性,让中国成为没有失去历史根源、唯一尚存的最古老的文明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也很严重,文物被盗,文物古建筑、遗址、历史街区等传递城市文化精髓的灵魂被毁,一些古老的习俗和工艺逐渐消亡,这就使得保护文化遗产的任务日益艰巨。
2008年世界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人人有责”。这充分说明,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某个人和机构单纯可以做到的事情,它需要社会最广泛的人员参与,需要动员全社会的人共同关注,从而达到保护、传承与弘扬文化遗产的目的。博物馆作为宣传媒介的载体,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博物馆必须通过形式多样、主题明确的展览方式让公众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目的、作用,提高公众对保护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从而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例如,法国设立的“文化遗产日”就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欧洲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目前,全法国已划定了91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达四万多处,有一万八千万多个文化协会保护和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将其封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无法藏身于世外桃源的。法国政府采取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敞开大门,使之成为人们了解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窗口。“文化遗产日”是法国人的首创,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所有博物馆向公众敞开大门,公立博物馆免门票,像卢浮宫等著名博物馆和历史古迹也在免费开放之列。就连私立博物馆门票也都减价,它们可以得到税收优惠。在法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影响下,欧洲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也蓬勃地开展起来。1991年,欧洲理事会确立了“欧洲文化遗产日”,同年欧洲其他数十个国家陆续举办这项活动,有了第一个“欧洲文化遗产日”。从此,“文化遗产日”成为全欧洲的节日。1999年9月,欧洲委员会推出了主题为“欧洲,共同的遗产”的大规模宣传活动。2003年,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的“文化遗产国际研讨会”上,奥地利总统亲临大会并致辞。现在,四十多个欧洲国家每年都在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仅此可见,法国设立的“文化遗产日”不仅对法国,而且对整个欧洲社会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积极延伸博物馆工作内涵
如今,我国的博物馆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博物馆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就博物馆的发展而言,似乎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博物馆的定义也在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内容,而物质文化遗产是近年来中国文化领域备受关注的论题,在上海举行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第七次亚太地区大会上,已有不少专家专门讨论过遗产概念的进化过程。特别是强调文化遗产保护 “已从有形的文化遗产,扩展到无形的文化遗产”。这就使得博物馆所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广泛,参与保护利用的任务愈来愈艰巨。
21世纪的博物馆是几千年来人类智慧最灿烂的绽放地,也是人类文化的守护者,它理应处于城市生活的中心而不是边缘。当下博物馆对全球文化的使命,就是推动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对话。现代博物馆它们位于大城市,面对极度多样化的人口,包括新老移民,全球旅游者,因此应该保持更加开放的文化姿态。僵硬的、保守的文化遗产策略只能伤害人类文明。“网络时代,全球各博物馆之间在文物真迹、学术研究、社会教育、文化商品开发上的竞争已成一种态势”。但如何扩大合作,更好地共享和弘扬人类共同的文化艺术财富,需要博物馆管理者们的智慧。对于当代博物馆来说,利用网站向公众展示展品,与世界进行文化交流,正在日益变得重要。但是,在现代化进程迅猛推进的当今,博物馆还承担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使命。比如,近年来开展的故宫维修工程,显示出中国对于文化多样性的尊重。
文化遗产保护的落脚点
――让公众享有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类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文物是以它本身的价值和对它的研究成果及展示传播来发挥作用的,博物馆就是这样一个面向大众的平台。2001年第国际博物馆会议对博物馆有如下新的定义: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营利的永久性机构,并向大众开放。它为研究、教育、欣赏之园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证。大会决议明确指出:新世纪博物馆面临两个挑战:经济挑战和社会挑战。当今社会对博物馆的期望越来越高,博物馆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不断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旧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方式逐步被现代方式所取代,这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而在博物馆里,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古人的岩画,时至今日依然显示着先哲智慧的文献典籍;而一件件民俗用品,更是向观众栩栩如生地展示了无论是逐水草而居的马背民族还是农耕先民的智慧。这些无不让观众在参观中,在回忆里产生民族自豪感,增强自信心,从而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徜徉在历史的海洋中,无声的文物让公众有种久违的回家感觉,这就是博物馆。
论文摘要:运用哲学中“互补方法论”的研究成果就当代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问题给出更加综合全面的方
法论指导原则。以“系统论与还原论”为基础,提出了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观念以及在保护过程中建立“复合层次性保护结构”的方法。
“认识世界,解决问题,一刻也离不开方法”。哲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各种方法之后,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方法论思想。但是把这些方法论研究的成果摆在一起相互校正,我们常常发现从不同的视角出发,难以避免地会提出内容或形式恰好相反(互斥)的方法论思想或体系。在逐渐认识到这一规律后,哲学界提出了“互补方法论”研究。其主要思想就是“在宏观和多重视角下,在原来相互排斥的方法论之间发现彼此观点上的互补性,通过比较和澄明使各种方法论之间保持恰当的,必要的张力,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更加全面完整的解决之道”。它的提出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相当高度的产物,只有当人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把握现实的能力比较发达时,才能产生对不同的方法,对它们的应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哲学反思的必要和可能。也就是说,它并不是提出某种方法论的问题,而是解决了我们对于各类看起来都“言之有理”的方法论的认识态度和认识方法的问题,它的思想使我们的研究工作避免了方法论上的“先天缺陷”,其运用将是广泛的。
“系统观和还原论”就是一对互补的方法论思想。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以分析为主的思维方式和以综合为主的思维方式”交替出现。近代科学的进步,是依靠经验的和机械论的思维方式达到的,分析还原论是主要手段。而现代科学的发展,却将系统观指导下的“以综合为主的整体”思维方式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基础。“互补方法论”原理,认为系统论和还原论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它提出,“真正的系统观应该是与还原论互补的,它不排斥并且还借助谨严精细的分析手段,还原论是研究的基础。在充分利用还原论的基础上,促使系统观上升为主导思想。”
我国历史遗产保护过程中面临一些认识上的问题。根本上来说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客观全面评价历史遗产的价值,协调绝对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认识矛盾。通过“互补方法论”的运用,可以获得认识与方法上的跃进。
1系统整体性与历史遗产“整体保护”观念的形成
目前我国的遗产概念在对一些重要环节和内容的理解上,由于价值认识的不完整,而出现了概念的脱节,使保护体系存在明显的缺失。最主要的就是对建筑遗产中“艺术价值与历史信息真实性价值,社会主流历史价值与平民、大众历史价值”的理解。可以说,我国到目前为止,获得官方认同的仍然是“文物古迹的艺术、教育的价值以及精英文化价值”。这种认识基本忽略历史遗产中作为建筑物质实体而存在的特征,割裂了它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把它们当做古董冷藏起来。这种人为的割裂和分解导致我们的保护观念滞后,进而造成保护方法和政策措施的片面。以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应该建立“整体保护”的意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整的认识历史遗产综合价值。1987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起草了《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在第二章保护原则第二条价值中详细列出了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见表1)
2)从保护的硬件来看,参照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的形成,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应该包含:有形遗产保护和无形遗产保护两大类。有形遗产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建筑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名城保以及它们中的精华“世界遗产”四大层次。建筑遗产包括: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
在我国就建筑遗产而言,除了《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内容(文物建筑)之外,还应该包括一般性历史遗存,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概念。其实早在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 )已经通过《保护民间建筑的国际》明确了对一般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适时的将“文物古迹”保护概念拓展为“建筑遗产”保护概念,有助于完善遗产的系统。
3)从软件来看,由于许多历史古迹、文化遗产是与它的环境同时存在的。从文化信息来说,保护历史遗迹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历史信息。单体文物建筑所传承的历史信息是有限的,许多信息则承载于古迹周围的环境、区域的街区形态和结构,甚至包括在城市的景观风貌中。所以,我们必须以整体保护的观念看待历史环境保护。张松先生在《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中谈到,“历史环境保护,是从文物保护出发,保护与此有关的建筑、建筑群、街巷、广场和历史街区,……历史环境保护不是要绝对地保护某些特定的建筑,而是要从整体上保护城镇特色”。
4)从保护脉络上看,保护遗产从保护建筑艺术珍品,如宫殿、教堂、官邸、寺庙等建筑艺术精品,发展到保护反映普通人生活的一般历史建筑,如祠庙、会馆、民居、作坊等;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建筑,到保护建筑物周围的历史环境,再发展到保护成片的历史街区,直至保护完整的古城,这也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发展脉络。
2系统的层次性与保护结构的建设
富于生命力的系统都一必须建立“复合等级结构”的体系,因为组织性的维持和发展,有赖于一个连续的等级结构。我国历史遗产的保护在层次化建设方面也有待加强。
1)在遗产保护学科建设上,“遗产保护学”已形成一门专门的综合性强,跨“文、理、工、管”的新兴交叉学科。早在1973年印尼著名的婆罗浮屠(千佛坛)维修工程中,在修复设计之前,进行筹备工作涉及的学科就包括:航摄照片分析,考古学,建筑学,化学,保护技术,工程地震学,基础工程学,工艺学,园林规划,微生物学,气象学,岩相学,物理学,土壤力学,测量学,地球摄影测量学;而修复过程中还涉及到修复材料学、修复技术工艺学、修复经济学及修复施工管理学等一系列相关学科。
21世纪,各国遗产保护学发展迅速,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具有“学科交叉性进一步突出,向着跨学科综合性的模式发展;基础保护科学理论进一步系统化以及实用技术与科学理论交融发展”三大特点。
在基础理论层面,保护活动的复杂性使得一系列文化精神的再领悟成为可能。21世纪的修复活动进人哲学高度思维的阶段,特别是“建筑的地域性受到重视,使保护学与地域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社会科技条件等相关学科关联”。(摘自O.N普鲁金《21世纪文物建筑修复》)
在保护方法上,比如说:新的建筑修复方法将不断在新材料、新技术的帮助下得以完善;历史建筑再利用设计方法研究已明显脱离了单纯的文物修复范畴,设计手法日趋多样化,丰富了当代建筑创作的语言,成为当代建筑设计的重要分支。
在实用技术方面:拓展对文物建筑损坏机理、过程、产物、结构、缓蚀机理、作用过程等方面的研究,并逐渐形成专门理论体系。根据保护领域对材料性能的要求,拓展文物保护的材料、方法及技术。
在相关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面:“从对纪念性建筑的关注开始,朝着关注城市和城市生活的方向发展,挖掘历史建筑本身深层的与城市发展脉络相通的生活结构问题”,是现代城市规划和历史遗产保护理论双方面都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在遗产管理方面:从遗产保护中法律建设、管理机制的完善到以城市发展角度进行“城市策划以及城市特色区域开发更新”等城市课题都将深人遗产保护研究。
2)管理机制的“多层次,多途径”。既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体系化管
理;又有社会专家社团以及市民良好的公众参与途径;还要有宣传机构的舆论监督等。
在西方保护遗产已经从“很大程度上依靠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保护体系转变成一套由行政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的社会化体系组成的综合保护体系”。
在法国,当巴黎的民居面临毁灭的厄难时,巴黎人挺身而出,在报上写文章,办展览,成立街区的保护组织(如历史住宅协会、老房子协会等等),宣传他们的观点。巴黎人认为,正是这些老屋、老街,构成了”历史文化空间”。在城市修复古迹的活动中,年轻人的历史文化敏感度提高了,保护古迹的意识增强了。这是一种文化熏陶,也是公民教育的一环。
3)保护与再利用方式的分级化。就历史建筑本身,就包括多个层次(见表2)
3“还原论”方法论对历史建筑保护方法研究的指导
我们认识事物的目的不仅在于解释还在于应用于社会的操作性研究,“前者致力于对社会活动及其产物的理解,探究其中的意义;后者着重为社会活动提供预测,评价和方案。”历史遗产保护具体到实际的操作层面,我们就要借助于还原论方法。
通过对保护历史遗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分别思考,我认为如果将这些问题纳人一个大系统中间的子系统来看,可以把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原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文物建筑综合价值量化评估登录方法的探讨;保护资金多渠道方法的探讨;历史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公共参与和民主决策以及建筑设计与技术层面的有关古建筑修复技术研究;新老建筑相结合的设计方法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这中间通过周密的调查,掌握大量的数据资料,运用数学工具进行定量分析,可以获得多种更具适应性的方法。
比如,针对我国传统历史遗产保护理论中有关文物建筑保护分级管理原则在指导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建立综合价值评估体系的基本构想”。
该构想指出,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将“决定和影响历史性建筑综合价值的大量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复杂因素层次化,条理化,并能够区分它们各自对评价目标影响的重要程度,并对评价的因素进行恰当的,方便的量化处理”,将得出我们在保护和再利用不同历史建筑的时候有完整的价值判断标准,它不仅可以决定历史建筑的保护级别,还可以针对性地运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不同的开发经营模式。发挥社会上各种可利用的资金和人员力量让全社会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具体评估内容基本包括以下部分:
1)历史遗产内在价值评估,包括:按“历史价值,建筑美学,艺术价值,科学修复价值”的高低进行分档打分,归人一定的等级。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评定。
2)历史遗产社会价值评估,包括:按本身所处地区,是“中心城市,一般乡镇,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或者农村”等地理位置条件打分;按该文物在城市历史中所处对比历史价值,保存文物现状和多少打分;按文物在现在城市规划布局中是否纳人“重点历史保护规划区及建筑设计相关的历史城市规划因素”打分等。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和市民代表共同评定。
3)再利用可行性价值评估,包括:区域地块土地旅游,商业利用价值调查,建立评估体系。对原有结构可靠性和结构适应性进行评估;再利用设计方案效益比较评估(按建筑预设计效益评估方式操作,加强对比性);再利用建设成本对比性评估以及加改建部分与文物建筑的适应性评估等。
【关键词】 常州方言大赛 地方历史校本课程 开发与实施
【中图分类号】 G633.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72(2013)11-001-01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15年,要使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做好文化遗产青少年教育,而文化遗产的青少年教育又可以从开发与实施地方历史校本课程入手。
一、常州方言大赛与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关系
方言土语是地方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象征着地区和民族的特色文化,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于是,我们通过方言大赛这种竞争的形式来唤起大家对地方方言的重视与保护,并把它融入到学校校本课程之中。笔者认为,常州方言大赛与地方历史校本课程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常州方言大赛是地方历史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过程中的补充与完善。在《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专门开设了《常州地方风俗史》这一校本课程。我们组织与开展常州方言大赛,利用竞争的形式来唤起大家对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视,引起大家对方言的兴趣。通过常州方言大赛,我们收集了大量经典作品,这些经典作品是对《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的补充和完善。以下是本人收集的常州方言大赛中的经典民谣作品《东边牛来咧》:“东边牛来咧,西边马来咧,张家大姐家来咧。 带个嗲花,带个草花,牛郎踏杀老鸦。老鸦告状,告着和尚;和尚念经,念着观音;观音射箭,射着河线;河线唱歌,唱着阿哥;阿哥吊水,吊着小猪;小猪扒灰,扒着乌龟;乌龟放屁,弹穿河底;买块牛皮,补补河底;河里做戏,岸上看戏;长子看戏,矮子吃屁。”
地方历史校本课程又成为常州方言大赛的知识储备和文化基础。我们将根据学校的办学思想和中学生的身心特点,确立《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弘扬和培育学生爱国爱家乡的民族情感和对常州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研究的内容包括:①开发与实施《常州文物保护单位》地方历史校本课程;②开设《常州历史名人》地方历史校本课程;③开设《常州地方风俗史》地方历史校本课程;④开设《常州园林文化的研究》地方历史研究性学习课程;⑤开设《常州地名文化的研究》地方历史研究性学习课程;⑥开展“春秋史学社”地方历史学生社团活动;⑦开展“民国史话团”地方历史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本课程是常州方言大赛的重要知识储备和文化基础。
二、常州方言大赛在地方历史校本课程中的开发与实施
“校本课程开发是指学校教师根据本校的教育哲学或办学宗旨,通过对本校学生需求的科学评估,以自己或与他人合作的途径,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等方式,在校内实施并建立内部评价机制的各种专业活动。”在《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的研究中,笔者以常州方言大赛作为平台,广泛搜集课题所需的课程资源,如“活动方案的设计”、“比赛的组织与开展”、“专家点评及表彰”、“活动反馈”等等。
以下是首届常州方言大赛的具体实施方案,仅供各位读者 参考:
三、收获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