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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城市;规划;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我国是一个资源短缺的国家,可我们在生态建设上做得还不够。以往,我们只是一味地在造高楼,忽略了城市的内在——生态性。不过目前,国内也已提出了建立生态城市的目标,而生态城市规划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途径,国内很多城市都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生态城市规划,这些都意味着我国环境可持续发展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中国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仍处于初始发展的阶段。生态城市规划是人类文明演进的标志,是规划理念的升华,是环保意识的觉醒,是发展观念的变革,是今后城市规划的目标和方向。
1.生态平衡与城市规划问题
目前,生态平衡已成为当前国内外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自然界中,诸如森林面积减少、沙漠扩张、草原退化沙化、水土流失,气候旱化、洪水泛滥、环境污染及人口膨胀等,都是生态平衡失调的表现。人工、自然生态系统,如农田生态系统或城市用林生态系统生物种类较少,食物网、食物链比较简单,遇到自然灾害或人为干扰,很容易使其结构破坏,影响整个生态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一般人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较低,即生态阀值比较小,只靠本身的自我调节能力维持有序的耗散结构、达到稳定的平衡状态。在城市化过程中,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发生变化甚至破坏,特别是原有的生物群落大为减少或者不再存在。为了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与防治污染,必须把建立适宜的城市面积园林绿地系统列入规划之内。
2.城市生态建设规划的内容
城市生态建设与规划就是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日照和交通条件,维持原有的生态系统,减少对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实现对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充分利用再生资源;采用新型的自然清洁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和生物能等,以及各种节能措施,有效地减少能源消耗;减少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排放,并利用生态技术实现“三废”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循环再生利用。
2.1可持续城市生态空间规划
主要是城市土地的生态规划,其内容主要包括:城市土地各要素与土地结构单元之间的关系分析、根据城市土地适宜性,制定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土地利用生态分区及其结构和功能分析、进行土地利用的生态设计等;
2.2可持续城市生态关系的调控
根据目前学界的观点,这是一种软规划,是在对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背景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生态控制论原理对城市系统的生态关系和生态行为进行辨识、模拟和评价,找到城市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一些关键因子、机制和机会,从而不断调整系统的结构和关系,增强系统的活力。
3. 城市生态规划的原则
城市生态建筑设计既要为人创造一个舒适的局部环境,又要保护好外部的客观大环境----自然环境,也就是要对自然环境索取的能量和物质要少,而且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小。
3.1以环境为本
环境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环境质量的优劣又是从人类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来评价的。在能源和物质材料的选择上,贯彻减少使用、重复使用、循环使用的思想,用可再生资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包括节约土地等。
3.2将自然融入城市
充分利用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维持原有的地理环境,以保持原有自然环境不被破坏,并得以延续。
3.3合理布局,节能、低耗、无污染。
在规划设计时,要力争做到布局合理,并综合考虑城市的地理特征和水、气、地质等条件及长远发展的要求。减少城市中产生的固体垃圾、污水、有害气体的排放,将妥善处理有害废弃物并入城市生态建筑设计中,同时减少光污染、声污染等等。
3.4强调整体效果
科学配置,完善城市生态的类型和布局,最大限度提高系统生态总量,发挥城市生态环境的最优效益,实现生态系统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充分提高整个城市的总体功能。
4.城市环境保护策略
4.1大气污染整治
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因此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规划的远景目标应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扩大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加大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依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建立城市立体绿化体系。提高城市绿化率大力发展植物净化。例如城市绿化建设、森林公园的建设等。包括房地产建设中的水景住宅也成为景观的一大热点。在道路街头绿化设计中,注重植物的多层次配置,乔灌花、乔灌草的结合,分隔竖向的空间,创造植物群落的整体美。城市绿地(包括林地、草地)是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和美化环境的重要因素。
4.2水环境污染整治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改善河道水质,使其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首要任务之一是提高河水中的溶解氧、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从而削减河水的污染物。对受污染的河渠水体进行治理修复是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市区河道的治污工程,量大面广,需要的投资大,寻找先进实用、造价低廉的技术迫在眉睫。人工浮岛作为水体净化的重要手段,在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利用人工浮岛修复河道污染,成本低、能耗小、治理效果好,对环境污染小,其对城市河道水体修复后所带来的不仅是直接经济效益,同时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极为可观。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碧水已远离了城市居民的生活,人工浮岛生态修复河道污染,使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与久违的碧水近距离接触,这必定大大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5. 社会文化生态规划
城市文化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文化功能的发挥决定着城市的品位与内在价值,也是增强城市竞争力、吸引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何将城市的特色资源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创造出一种独具特色、内涵丰富的城市文化,这是搞好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历史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失去即成千古遗憾。既要保护原有文化资源,又要体现时代特色,做到在协调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协调,不断创作出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有整体美感的城市建筑群。
首先是要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程度是生态城市体现对人关怀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应包括对人从生到消亡整个过程的关怀,这既体现对人在正常生活状态下的关怀,更能体现人在需要帮助时得到的关怀,同时,也要体现在社会性、自然性灾难时有安全保障。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应包括每万人医生数、社会保险普及率、每万老人“托老院”数、社会安全应急措施完善程度、特殊人群受益率等。其次是健全社会管理机制。社会管理机制健全是保证生态城市稳定、民主、安全的重要方面,没有完善的社会管理机制,生态城市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可能顺利运行。
尽管我们在城市与区域统筹规划、城市与乡村统筹规划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由于城市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法都未曾编制实施细则,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深度没有统一的要求,县(市)域总体规划又因受县(市)行政辖区偏小的限制,跨县(市)域的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措施很难协调一致、落实行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力度、实效不够理想。正是由于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滞后、实施不力,另一方面,各地生态损害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环境问题凸显,统筹城市与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就成了非常急迫的任务。城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统筹,还基于以下几点共识:
(1)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如果没有人,自然界依然继续存在,而人的生存与发展却离不开自然。所以,无论是城市、村落、区域,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地方,都要敬畏自然,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2)城市与区域客观存在着基本的统一性。诸如资源开发利用的共享与互补,城市与区域之间各项功能的紧密联系,生态环境要素动态变化的无边界性或边界不稳定性,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跨行政区界的扩散。因此,城市与区域建设生态文明的一致的目标和通过统筹规划建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联动协调机制是城市与区域的共同利益。
(3)城镇化不能只考虑各级中心城市的扩大与发展,不能只向“三农”与环境索取。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在提高城市自身质量水平的同时,积极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支援“三农”,带动区域发展,反哺生态环境。
(4)评价城市的宜居性,不仅是指城市居民的住房状况,而是包括居住、工作(就业)、学习、医疗、交通、游憩等多种功能效率和民众的满意度,还有城市与区域的水源与空气的清洁度,是否有利城乡居民的身心健康。
(5)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是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求全国上下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全国的、区域的、综合的、专项的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对生态环境进行联建、联防、联控、联治,并持之以恒,不断提高。城市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规划的主要途径:第一,贯彻执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省级、地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第二,跨省(直辖市、自治区)行政区界、跨市、县行政区界的各类区域性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相互衔接;第三,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要和全国、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各类区域性规划相衔接;第四,科学编制分布于广大区域的乡规划,村庄规划,充分利用各具特色的地理环境为当地和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发展做贡献;第五,建立和完善能支持上位规划指导下位(后续)规划、宏观规划指导中观微观规划的体制与机制,以利发挥规划系统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作用。
2主体功能区规划
2010年12月21日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它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这一规划,非常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应该在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充分体现,即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大框架,按全国一盘棋原则,科学确定省域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须与国家层面的四类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的内容简述如下:
2.1优化开发区域
提升杭州作为长江三角洲南翼中心城市功能;提升沪杭(上海———杭州)发展带的整体水平;培育形成湖州—杭州—绍兴—宁波—舟山发展带;调整太湖周边地区产业布局;宁波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的经济中心和国际港口城市;增强嘉兴、湖州、绍兴、台州等节点城市的集聚能力,加强城市功能互补;加强太湖,杭州湾等地区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杭州湾陆源污染物排江排海和太湖地区污染物入湖,加强海洋、河口和山体生态修复,构建钱塘江、太湖、京杭运河、天目山—四明山以及沿海生态廊道为主体的生态格局。
2.2重点开发区域
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强化温州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连接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枢纽的功能,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平台,强化防台风能力建设,加强雁荡山等山区和沿海港湾,近海岛屿保护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地保护,保护好瓯江、飞云江、鳌江水生态廊道。
2.3限制开发区域
国家层面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是指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为其他功能,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区域。浙江省属于“长江流域主产区”,其农业经济和主要农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在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须划定几个农产品主产区,为保障农产品的供应安全,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城镇化开发。
2.4禁止开发区域
国家禁止开发区域,是指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址等,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浙江省境内列入禁止开发区域有53处,其中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处,面积985.15km2,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处,面积1572.1km2,国家森林公园35处,面积1988.74km2,国家地质公园4处,面积519.7km2,上述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3各类区域规划
各种类型的区域规划,包括全国城镇化规划,全国、省、市(地)城镇体系规划(含城镇群规划、都市圈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等,以往的各类区域规划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不够突出。常见一些规划文件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列为区域基础设施或县(市)域支撑系统之一,内容亦不够深入,实施不力,效果不大,有待改正。根据浙江省地理环境和防灾减灾要求,需要编制跨县(市)域、跨市(地)域的流域规划,如钱塘江流域规划,瓯江流域规划,甬江流域规划。通过流域规划,有效推进干流与支流、上中下游水生态和全流域自然环境得到切实保护。要科学设计、合理布局水利、水力工程设施,增加江、河、湖、库蓄水能力,保证水源质量,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浙江省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26万km2。面积大于500m2的海岛有3061个,约占全国海岛总数的40%。大陆岸线长达2200km,多深水港湾,渔业资源、滩涂资源、油气资源、海洋能源资源丰富,国务院已批准“舟山群岛新区”,舟山群岛的开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保护好浙江省近海与海岸生态环境不仅对本省沿海与海岛人居环境、海洋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也是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负起应有的责任。因此,需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嘉兴、杭州、绍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市的市域总体规划和沿海各县(市)的县(市)域总体规划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列为重要内容,有些县(市)还有必要采取联合行动,例如乐清市需与乐清湾沿岸的温岭市、玉环县、洞头县协作、编制乐清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城市规划
城市是国家与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理应是生态文明中心。然而,由于较为普遍存在对城市化与城市的认识误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建设资金与技术条件等多方面的限制,却频频出现令人担扰的现象———人口城镇化率越高、城市越大,生态环境就越显恶化。通过科学的城市规划扭转城市———区域生态恶化趋势,其要点是:
(1)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与全国、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区域性规划的衔接与协调。要认真对待这些规划对各个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环境指标的规定性要求。
(2)科学预测城市所在地区对城市化速度、城市化水平、城市发展规模的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测算近期、中期、远期、远景达到的城市化水平和各别城市适度人口规模(合理规模)、最终规模。城市化是区域的城市化,而不是把“农转非”人口全部或大部分“化”到中心城市、让中心城市无限扩大。事实证明,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城市规模盲目膨胀的中心城市往往是生态环境压力最大的城市,所以,真正成功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协调、城乡协调、市、镇、村聚落体系“三结构”(即职能结构、规模结构、空间结构)协调和生态文明的区域规划。中心城市在区域中的首位度(即第一大城市人口数/第二大城市人口数)和“四城市指数”(即第一大城市人口数/(第二大城市人口数+第三大城市人口数+第四大城市人口数))应恰如其分。热中于城市规模攀比,通过撤村建居、撤乡建镇,并乡扩镇、撤镇建街,撤县建市、撤市建区等变更行政区划建制,快速扩大城市规模,追求城市规模最大化,是城市—区域生态病频发、日渐加重的渊薮。
(3)城市规划区范围该有多大,应与城市环境容量和城市适度规模相适应。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很有必要划分宜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确定城市规划区内合理的城乡用地结构。中等规模以上的城市都应有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郊区。为了城市生态安全,须严控城市郊区化,住宅郊区化。应禁止在郊区劈山、填湖,侵占农田、湿地、森林公园与风景区,为富人建造高价豪宅———“山景房、江景房、湖景房、拥有私家湿地房产”等严重侵害生态空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4)要永远保留建成区内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江、河、运河、湖、塘、井、泉等水体,不能借“整治”之名缩小甚至填塞水域。根据当地气象气候特点(特别是风象特点)保留或加大从城区通向郊外的通风绿廊(生态廊道)。采用国家标准关于城市绿地规划的上限或超上限指标,尽可能大幅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在城市空间日趋水泥丛林化的今天,小块绿地、小公园、狭窄的绿化带、小面积的湖泊、湿地,已起不了城市“绿肺”的作用。很有必要把城区的绿化与郊区、区域的绿色生态空间相连接,形成足以起生态安全作用的绿地系统,并列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受到法规的保护。
(5)合理规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乡用地结构和城市建设用地结构。通过老城区有机更新和新区科学规划设计,建造真正意义上“宜居”的住区和有利居民身心健康的公共空间。
(6)加快产业转型,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调整能源结构与交通结构;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完善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理的管理,提高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变废弃物为再生资源。
(7)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与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
5乡村规划
【关键词】城乡规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孟州市
将区域自然—经济—社会所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以自然环境特征和资源条件为基础,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性差异,依据复合生态系统结构特征与动力学原理,对区域生态功能进行分区。在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前提下,有效保护区域生命支撑系统,促使区域经济、社会与自然系统朝着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关系协调的方向发展,各功能区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为把城乡建成自然环境优美、人居环境适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宜居区奠定基础。
一、生态功能分区
(一)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
为保护区域生命支撑系统,除已经建立的古城湖风景区、蟒河公园、锁蟒湖风景区、黄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外,将水源地及分布在市域内的重要丘陵划定为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留地形式加以保护和恢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留地的面积率。具体范围包括:
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孟州市区正南,通过移民大道与207国道相联,距小浪底水库18公里,距洛阳40公里。面积约16万余亩,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4万余亩。保护范围:核心区为大坝以南;过渡区为大坝以北,吉祥路以南;实验区为吉祥路以北至大堤以南。
锁蟒湖风景区:位于孟州市西北部赵和镇境内,位于孟州、沁阳、济源三市交界处的蟒河中游,因地势宽阔低洼,形成天然湖泊。保护范围:核心区为芦苇滩,向外依次为过渡区和实验区,并沿锁蟒湖向外200米。
自然保留地:把境内的西部丘陵地区坡度大于25°的地区和黄河湿地滩区,总面积约105.6km2,划定为自然保留地。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强化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和维护原生态的湿地景观,使地带性山地植被类型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脉络。
水源保护区:把分布在境内的主要水库,列为全市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地,禁止设置排污口。在水库周围设立缓冲带,实施高标准绿化,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
(二)景观生态建设区
为保持区域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将市域内的西部丘陵、交通道路、河流水库等划定为景观生态建设区,作为生态廊道分等级实施绿化工程,提升全市生态资产的保有量,美化孟州大地景观。
西部丘陵育林绿化带:沿着市域内西北部地区,恢复建设集生态防护、旅游观光、生产生活于一体的立体生态景观,构成基干林带、果林、观赏风景林等综合绿化林体系。
交通网络绿色廊道:将市域内交通网络按等级进行绿色廊道建设,绿带宽度和种类配置与交通功能相适应,力求与道路沿线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起到联系区域景观生态斑块的功能。
地表水系景观带:境内拥有的老蟒河、新蟒河10余条溪流及大小水库构成区域地表水系生态景观,保护水系水质,建设滨水绿带,增添区域生命气息,完善区域生态系统的血液循环功能。
(三)人文遗迹保护区
孟州历史悠久、人文遗迹众多。为有效保护境内历史文化遗迹,延续城市发展的历史轨迹,丰富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将韩愈陵园、段西文化遗址、古城湖、马桥、快活林、十字坡和古县衙等人文遗迹,岳云宫、观音堂、金山寺、城隍庙、宋家祠堂、冯异冢等宗教、宗室地区,连同周围的缓冲区一起划定为人文遗迹保护区。
韩愈陵园:国家AAA级景区,位于孟州市城区西北6公里处的韩庄村,座北朝南,洛常公路北侧,紫金山之阳山半隅。重点保护范围:自大门向南扩180米,向北扩100米,向东扩100米至耕地,向西扩140米至沟边。一般保护范围:自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南扩100米,向北扩140米,向东西各扩50米。
古城湖:位于孟州市西北13公里处的槐树乡桑洼村古城。保护范围:古城墙(省级文物保物区),沿顺涧湖区向外100米。开发利用情况:正投资修复。目前,北门楼、天王望都阁、古官道、临水榭、东周文化苑、狩猎园已经修复和建成。
(四)生态农业区
将分布在境内的乡村及农、林、园、牧、渔等农作区,划定为农村与农业生产区。其主要生态功能为城镇之间的隔离带,保持城市开放空间,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居住地。对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遵守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农业用地和各类生态用地。对农业生产实施反哺,建立优质水产、无公害蔬菜、观赏花卉、园艺休闲观光等现代化特色农业生产基地。
二、环境功能分区
(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分区
II类水环境功能区:市域内的白墙水库、顺涧水库,划定为II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
III类水环境功能区:市域内的其他小型水库,作为农业灌溉和备用水源,全部划定为III类水质功能,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IV类水环境功能区:除划定为V类功能区外,境内其他河流包括老蟒河、新蟒河、涝河和猪龙河流域等划定为IV类水环境功能,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V类水环境功能区:市域内的污水排放沟渠划定为V类水质功能,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质标准。
(二)空气环境功能分区
一级环境功能区:包括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一级标准。
二级环境功能区:包括市域内所有城镇建成区和乡村地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功能分区
1、类功能区:包括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区标准。
2、类混合区:包括市域内所有城镇建成区和乡村地区,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混合区标准。
交通干线:市域交通干道、城区大定路、黄河大街等主要道路两侧,执行国家《交通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88-93)中的标准限值。
三、生态保护与控制区策略与措施
(一)市域可开发区域
1、市域可开发区域分四类:一般城镇建设区(即城镇建设用地),一般集镇建设范围,中心村建设范围,超低强度建设范围。
2、在超低强度开发范围中,容积率不得大于0.2,建筑密度不得大于15%,建筑高度不高于2层,檐口高度不超过8米,绿地率不得小于65%。
(二)生态保护区与生态控制区
1、生态保护区域包括所有的库区水面和黄河湿地(西部丘陵地区),除超低强度开发范围以外的环水库、湿地500米范围,以及现有的和规划的林地(包括苗圃)。
2、生态控制区域为镇域范围内河渠水体、农田、果园等规划的非可开发用地,以及沿水库、湿地的超低强度开发范围。
3、在生态保护区域内,禁止任何新的开发建设项目,除市政设施以外的已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应该逐步迁出。
4、在生态控制区域内,除正常的村镇建设活动以外,禁止新的开发项目,特殊项目需严格审定。
(三)环水库自然景观控制区
1、为环绕白墙水库、顺涧水库,除划定的超低强度建设区和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外的200米范围内地区。
2、环水库自然景观控制区内禁止任何新的开发和建设项目。
(四)黄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控制区
1、为环绕黄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除划定的超低强度建设区和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外的200米范围内地区。
2、湿地自然保护控制区内禁止任何新的开发和建设项目。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积极发展生态型社区,结合社区居民点改造,加大改水、改厕力度,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定点排放,改善社区居住卫生环境;大力发展庭院绿化,美化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环境。
(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广低残留、高效、低毒农药,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尽可能减少施用化学农药;对生态农业的废弃物可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类有机废物经收集后送至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利用发酵产生的沼气做炊事燃料,沼渣作为有机肥料供应农田替代化肥使用;农业生产的秸秆除一部分,如小麦秸秆和玉米秸秆直接还田外,其余可部分制作青贮饲料以饲养动物,部分用于覆盖温室大棚,起增温节能作用。
问:“十三五”期间,海南在环保方面的具体规划内容是什么?
答:海南省已出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涉及到的主要工作部署包括开展对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的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主体;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等。
目前,海南省正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体制改革、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改革等,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证试点改革,要求排污企业必须做到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并已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等系列制度。希望在“十三五”期间,能够建立起一套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环保,环保责任落实掷地有声,各个主体协同共治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
此外,“十三五”期间,海南环保投入将前所未有,预计资金投入相比于“十二五”期间会有50%以上的增长。
念紧环境违法“紧箍咒”
问:“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后,我省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怎么样?
答:2017年,全省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7宗,累计罚款2369万元,较2017年增长50%。今年仅第一季度对环境违法企业罚款已经达到了1324万元,预计全年将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主动作为,不断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发挥新环保法“钢牙”作用。
“环评”≠“缓评”
问:有网友认为,在重大项目面前环评往往变成“缓评”,如何看待这一说法?环评制度的价值和作用如何体现?
答:“环评”不是“缓评”,环评是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的。
首先,我省实施“多规合一”改革以来,我们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管理,对所有园区都要开展规划环评。在这一过程中,规划环评起的是预防作用,哪些产业能进、哪些产业不能进、环保基础设施如何布局等等系列问题,在规划环评这个环节就要解决。
其次,项目环评具有并正在发挥前置把关的重要作用。在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的条件下,环境影响评价也在简化,但简化并非弱化,对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坚决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环评,如果项目未批先建,环保部门将依法处罚。近两年多来,全省环保部门通过环评否决了500多个项目。与此同时,对那些没有污染的项目,我们按照新修编的环评法,由原来的登记表改为了备案管理,大大简化了这类项目的审批。
织好核电监测网让公众放心
问:昌江核电站周围的环境怎么样,海南环保部门是如何开展辐射环境检测的?
答:我省环保部门在核电站周边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目前,其周边10公里范围内建立了9个监测站,对环境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其周边30公里范围内建立了53个监测点位,对周边陆域大气、水、土壤、生物,以及近岸海域、海洋生物等的放射性水平进行监测;在昌江建立了前沿实验室,保证样品可以及时送检。
从监测情况来看,昌江核电站运营到现在,环境空气以及周边的大气、土壤、水、海洋生物、地下水等,没有受到核电站的任何影响,请公众放心。
管环保不能患“分裂症”和“拖延症”
问:海南省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在部门协调方面还面临着哪些难点?
关键词:“两型社会”;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226-02
小城镇位处大城市和农村的结合部,一方面为农村提供生产要素,一方面传递城市的辐射力,在推动中国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建设“两型社会”进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近年来,湖北省提出“两轮”驱动、“四化”同步和一元多层次战略,把加快发展小城镇作为农村工作三大战略之一,小城镇发展驶入快车道。2012年,湖北省城镇化率达到53.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比2000年高出了12.8个百分点,至2011年底,全省有城镇818个,其中省辖市12个,县级市24个,县城40个,建制镇742个,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小城镇已成为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支撑。同时,小城镇规模偏小,布局过密、过散,城镇功能弱等问题日渐显现,尤其是采取片面追求速度和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小城镇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阻碍着小城镇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与“两型社会”要求格格不入。因此,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已刻不容缓。
一、湖北小城镇生态环境现状
(一)居住环境质量低
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大部分城镇都是沿公路、沿江河而建,缺少绿化用地,城市功能不齐全,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低。多数房屋采光通风条件差,交通噪声超标严重,监测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14个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范围在46.8(咸宁市)~56.1(恩施市)分贝,这些城市昼间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居民文教区标准,不符合居住标准。而且由于缺乏配套的基础设施,小城镇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十分单一,治安问题也比较严峻,这些问题制约着城镇发展的同时,也影响了城镇居民住区环境的质量。
(二)耕地面积严重不足
湖北省作为农业大省,耕地面积5 023.88万亩,人均耕地0.87亩,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人均1.4亩的2/3,土地资源形势不容乐观。一直以来,湖北省耕地总量呈持续递减态势,1961―1995年,湖北省耕地共减少945千公顷,其中“六五”、“七五”、“八五”十五年间年均减少耕地25.2千公顷,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耕地面积。与此同时,这十五年间湖北省人口年均增加65.78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总人口,而全省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均仅0.002公顷,只及全国人均水平的1/3[1]。耕地不足直接导致小城镇建筑物比较密集,缺少绿化带、绿化覆盖率低,生态环境质量差,这又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的一大因素。
(三)水污染严重
小城镇的工业以乡镇企业为主体,规模普遍较小,工业三废处理设施匮乏,缺乏环保意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不仅污染了小城镇自身生态环境,而且严重污染了河湖水体。2007年,湖北省45条主要河流的102个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良好并且符合I一Ⅲ类标准的断面共计86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84.4%,水质较差符合Ⅳ类、V类标准的断面占7.8%,水质污染严重为劣V类的断面占7.8% [2]。多数小城镇,特别是处在山区的小城镇,其功能主要为当地商业的集散地,以饮食、农、林、牧加工业主,基本没有污水处系统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少部分小城镇建有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但由于其设施落后,利用率很低,甚至根本无法有效处理污染。
(四)缺乏环保设施
大部分小城镇环卫设施短缺,道路清扫保洁疏于管理,甚至没有专门的环卫机构和专业的环卫队伍,没有系统、标准化的垃圾处理设施,所有垃圾都是简单堆积,长期得不到清扫,更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导致垃圾围城的现象十分普遍。2007年,湖北省固体废弃物产生量4 683.43万吨,达标排放率70%左右,生活垃圾产生量673.2吨,无害化处理率只有41.9%[2]。小城镇里几乎随处可见塑料包装物和农膜所导致的“白色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城镇景观,制约小城镇的发展和其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人们的健康也造成了极大威胁。
二、湖北小城镇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统筹规划,环保规划滞后
湖北省大部分小城镇是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建镇之初,缺乏统筹规划,或者规划的整体性、协调性差,缺乏长远眼光,不同规划间相互脱节,导致规划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无法发挥。很多小城镇发展规划中没有考虑环境保护,有的即使列入其中,其内容大多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和长远性,缺乏合理的功能分区,给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建设带来很大阻碍。
(二)缺乏环保意识、环保宣传不力
经济效益是衡量考核领导政绩的最重要指标,小城镇领导往往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片面追求“项目立镇”、“工业强镇”、“商业活镇”,而忽视 “环境兴镇”的重要性,不顾小城镇环境容量小,盲目引进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技术,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严重污染,治理污染需花费的资金往往要比这些企业的产值多几倍。同时,小城镇环保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方面城镇环境管理中普遍存在无机构、无编制、无人管的问题,只有少数兼职的城镇环保人员,常存在小城镇环保机构执法的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够强,许多群众往往会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而对自身破坏或影响环境的行为缺乏自我约束[3]。
(三)环保投入不够,设施匮乏
小城镇环保投入主要依靠企业自身,乡镇企业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资金不多,融资渠道少,由于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场等治污投资周期长,具有滞后效应,导致乡镇企业几乎没有资金投资环保。据统计,2011年湖北省有污水处理厂102座,设计处理能力520.89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为41.73%,比全国平均水平77%低36个百分点,距离国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四)经济结构不合理
小城镇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仍然是主流,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保护的思想仍普遍存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这种粗放型经济增长代价是能源和资源高消耗、低效率,产生的大量“工业三废”是环境污染主要来源。
三、湖北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和“鱼米之乡”的美誉,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这是湖北人的宝贵自然文化财富。湖北小城镇规划要研究省内各地的自然及历史文化特点,结合当地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扩散规律,根据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功能布局,把居民区规划在环境质量良好的区域,将生产协作关系密切的企业实行园区式布局,实行乡镇工业污染的集中控制,减轻城镇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努力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4]。
(二)增强环保意识,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区域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与作用,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的原则。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三是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再思考”的原则。推广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等节约型生产技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促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关系,保证环保资金稳定有效投入。
(三)加强环境治理研究,实行科学保护
深入开展小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性科学研究、生态环境应用科学技术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理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研究、生态环境评价预测研究等等,建立科学完善的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用科学的环保技术手段和创新的环境保护理念,指导环境保护实践,根据环境演化规律治理环境污染,逐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效率。
(四)环保机构进基层,监督机制要完善
目前,我省环保机构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改善小城镇生态环境,首先,要将现有环保机构因地制宜地延伸到小城镇。其次,由于环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知识面广,应选配素质高、技术能力强、职业道德高的人员从事环保工作,同时要各方筹措经费,保证环保机构各方面正常运转。另外,环保工作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成立群众性的环保监督组织,设置环保监督员,建立完善的环境举报机制,在保护举报者的同时要对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多方协作,建设生态小城镇
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政府、企业、社会要共同协作,解决小城镇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建设生态小城镇。生态城镇化是一种无污染、环境好、消耗低、有绿色的城镇化模式,这种城市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使居住其中的人们享受回归自然的生活。建设生态小城镇是小城镇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
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湖北省小城镇的发展速度很快、发展前景光明,但存在着许多与环境不相协调的问题。我们要看清目前形势,共同努力,树立环保观念,科学规划,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湖北小城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最终迈入“两型社会”。
参考文献:
[1]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Z].
[2] 蔡苇,张业明.湖北省环境污染现状与对策[J].学术论坛,2009,(13):64.
一、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
(一)加强“生态类”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全年审批审查各种各类“生态类”环评书表、立项文件等项目40多个。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审批制度与程序要求,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时效性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强化服务功能,避免了不规范现象的产生。使“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前期审批审查工作基本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中运行,起到了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破坏和污染的作用。
在建设项目验收方面,根据今年环保工作会议有关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的要求和我局下达的相关文件,尤其是赤环发[85]号文件“关于对20__年以来市环保局所审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的精神,积极采取综合措施着重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通过结合“污染减排”督查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指导、督促旗县区环保局加大工作力度,促使具备验收条件的相关企业依法委托验收,同时,根据具体项目的环境影响大小、环评类别和审批机关等不同情况,将影响小污染轻的项目委托旗县区进行验收,全面推动验收工作的展开。根据市监测站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进度,积极组织具体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截止目前由自然保护科组织验收的项目已达25个(下半年17个)。
通过一年来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开展,使项目验收工作得到切实的加强,验收项目的数量20__年的11个上升到目前的25个,实现成倍增长。同时,通过各方的努力,在相关企业和行业中确立了环保验收的正确理念,改变了其原来存在的环保验收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各旗县区环保局对项目验收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初步扭转了重项目前期审批,轻后期验收的被动局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由重审批轻验收向全程管理转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而且,在具体业务方面,与相关的内部单位形成良好的业务沟通协调配合关系,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相关“生态类”项目的验收工作
今年,自治区环保局在我市共组织了三个项目的验收工作,这三个项目分别是,阿旗天山镇自治区级优美乡镇建设,元山区山前镇自治区级优美乡镇建设和宁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其中宁城县生态示范区的验收是自治区环保局受国家环保总局的委托来进行的。
为了配合好自治区验收小组的工作,我局做了积极的准备工作,了解掌握有关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对部分重要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验收小组验收期间,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全员出动全面配合,保证了三个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小组对我市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了肯定,尤其对宁城县在创建第九批全国生态示范区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感到满意。
另外,我们还按期完成了国家级优美生态示范村的申报工作,从全市共优选了五个村级单位向自治区上报了相关申报材料,保证了计划工作目标的实现。
在争取生态环保资金项目方面,也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效。达里诺尔湖全国湿地保护工程二期832万元已经到位;阿旗全国湿地保护工程项目争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投资1698万元(国家投资1358万元)的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初步设计;争取自治区环保局生态保护基金达30万,占自治区环保局生态保护基金总额的30%。具体情况为:宁城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奖励金10万,喀旗锦山镇城南村国家级优美生态村创建奖励金10万,克旗全国生态县建设启动资金10万。这些项目资金的争取到位,对推动我市生态保护的发展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在克旗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召开了__市第三届高等级自然保护区年会
本届年会在与会同志们的精心组织下,与以往年会一样举办的相当成功。共有8个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选派了代表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我市各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方方面面问题,如科研创新、有效管理、生态旅游发展等都作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年会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对我市今后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定位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初步确立了由原先的数量发展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发展思路,这一理念的提出,可以说对今后我市如何建设保护区、怎样管理保护区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四)组织人员,参与编写了《__市农牧业功能区规划》
目前,该《规划》的文字编辑意见征求稿已经完成。看过的人,都会发现这部重要的政府部门规划是我市非环保类规划中渗入环保理念最多、包含环保内容最丰富的一部指导性规划,也是一部与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密切联系的规划,有相当的专业水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我局参预该项规划编写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我局参编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们还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减排督查活动,认真完成所承担的督查任务;圆满完成由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与韩国有关方面在克旗热水主办的“中韩西北部生态保护——内蒙示范村项目”项目指南编辑研讨会的组织与接待工作;主持矿山清理整顿工作、参加全市矿山秩序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在调研基础上,认真完成人大代表提出的“贡格尔河季节性断流”等环境问题的书面解答工作;参与由自治区环保局代表国家总局主持的达里湖中加合作项目后评估工作。这些工作都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的深化。二、环境监测工作又有新的发展
(一)仪器装备进一步得到加强
今年,通过努力又获得的国家应急监测资金259万元,经政府采购,装备应急监测车一辆,购置便携式色-质谱联机(gc-mas)一台。获得土壤监测专用猎豹越野车一辆,购买一帕杰罗v-73越野车一辆,还购买了放射性监测仪,数码相机、测距仪、噪声测量仪等小型设备,建设安装了新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站,更换了局域网工作站,全年固定资产增值达到410万元。在自治区各盟市级监测站中走在前面。
(二)监测工作进一步深化
今年全面完成了水、气、声各环境要素及污染源的监测任务,获例行监测数据14358个,机动车尾气监测21133辆,获监测数据29221个。今年为建设项目所做的现状监测和委托性验收监测任务较重,获得监测数据7045个,共获得监测数据50624个,位列自治区盟市级站前列。!
关键词 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对策;山东寿光
中图分类号 S27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351-01
山东省寿光市是远近闻名的“中国蔬菜之乡”,随着蔬菜产业的发展,寿光市城市建设逐步加快,品味逐步提升,2006年并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2007年又踏上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征程。由于旧城改造不够彻底、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为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的瓶颈。
1 寿光市农村人居环境现状
1.1 农村环保设施薄弱,菜农环保意识不强
由于受传统耕作习惯的影响,菜农们只重视短期效益,缺乏必要的环保意识,破坏了人居环境,如粗放灌溉方式、农膜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生活污水污染等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1.2 原有的城市规划已经落后于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的标准
从总体上来看,寿光市的土壤处于清洁的水平,具有大力发展绿色蔬菜的清洁土壤条件;就空气质量而言,目前农村优于城市[1]。随着寿光市城市建设的大力发展,原有的部分城市规划已落后于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如部分原有的农户稀少的工业区现已发展成为农户聚集区或居民生活区等。因此,企业污染影响了新农村的环境。少数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已经不能适应生态型新农村的标准,村镇绿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也尚待改善。
1.3 国家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尚且不足
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的污染源、污染范围、污染能力以及危害性都具有不确定性,且治理难度大,给环保监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因此对其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环保标准和法律体系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对策
2.1 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通过发放环保法律手册、张贴宣传画、进行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广大农民中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同时适当地采用经济刺激手段,鼓励农民从自身做起,保护生存环境。
2.2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防治环境污染
政府应投入大部分资金建立喷灌系统,进行科学灌溉;相邻村镇建立污水、粪便处理中心,变废为用,节省能源,减少污染[2]。
2.3 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监管力度
由于农民群体知识水平较低,多数只看重眼前利益,政府应逐步建立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环保制度,针对农民群体灵活开展工作,引导农民尽量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的使用,最大限度地监管环境[3]。
2.4 着眼长远,统筹兼顾规划城乡建设
将污染较严重的工厂、企业,如防水卷材生产、化工企业等,迁至羊口工业园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耕地和菜园;农村向城镇化发展,成立居民生活区,并建立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景象。
2.5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通过组建老年学校、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免费教农民科学种田、种菜等相关技术,丰富其业余生活,提高农民的群体素质,从而提高其环保觉悟,使其自觉地保护人居环境。
3 结语
通过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寿光市在蔬菜产业发展突飞猛进的同时,农村文化产业得到了提升,农民的素质也逐渐得到提高,农村环保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农村规划布局愈见合理,人居与自然协调发展,逐步达到了生态型新农村的标准[4]。
4 参考文献
[1] 成世才.山东寿光蔬菜基地生态地质环境现状及选择性种植研究[D].青岛:山东科技大学,2010.
[2] 延妍.论述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及对策[D].大连:大连交通大学,2010.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
具体指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且持续改善;臭氧(O3)浓度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要求,以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部“2+26”城市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工作。持续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保证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加大对全街道企业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专业结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督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家居产业集群规范整治,引导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和喷漆中心,督促企业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做大做强铝质家居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强化标准、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建园区、搭平台,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家居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引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和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实施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地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产厂区内一律不得出现燃煤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积极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加强煤质管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市场监管所、供电站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统筹开展车、油、路协同治理和非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公路站、交通安全办、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4.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秸秆禁烧、各类垃圾焚烧等烟尘污染的监督执法。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机扫、冲洗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过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加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按清单要求停产限产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二)深入推进碧水行动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系列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氮、磷、硫酸盐排放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环保所、各管理区、水利站、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黑臭水体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水利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耕地为重点,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各类设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卫所、各管理区、农业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各管理区、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环保所、卫生院等参与)
4.打好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和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入我街道。(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现有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环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环保所、各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林还果、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建设工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有效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水利站、农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安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配合部门要对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
2014年5月6日上午,在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下简称中新生态城)总体规划公告新闻会上,记者获悉,规划方案从城市定位、经济职能与规模,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生态社区建设等方面详细阐述了中新生态城的规划细则,勾勒出这一生态之城的发展蓝图。
“这是继2014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一个生态城的框架协议》后,中新生态城总体规划方案首次揭开面纱。”中新生态城管委会副主任蔺雪峰告诉记者,“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将在泰达中心酒店一楼大厅以展板的形式向公众展示规划方案,真诚欢迎大家为中新生态城总体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生态城:不仅是宜居的生态之城,更是实现生态经济的创新之城
中新生态城选址天津滨海新区,东至汉北路——中央大道(规划中),西至蓟运河,南至永定新河入海口,北至津汉快速路(规划中),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据测算,中新生态城的地理位置距离滨海新区核心区15公里,距离天津中心城区45公里,距离北京150公里,距离唐山50公里。
优越的地理条件让中新生态城在诞生之前就已经拥有了良好的发展优势,而人们更加关心的是,中新生态城将以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实现“生态城”的特殊意义,将用什么样的创新模式成为未来中国城市发展的“样板”。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可以在刚刚浮出水面的规划方案中找到。方案清晰勾勒了中新生态城未来的发展轮廓,其建成后,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空气质量、水环境、人均绿化面积等方面的指标将位居全国前列;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尊重本地自然生态条件,采取适宜的生态修复和重建手段,恢复自然水系、湿地和植被;将建立覆盖范围广阔的绿廊系统,构建“水库—河流—湿地—绿地”多层次的生态网络格局……种种措施和目标,都是为了契合中新生态城的建设宗旨——生态、环保、节能、自然、宜居、和谐。
然而,中新生态城的发展目标不仅仅是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城,更重要的是贯彻生态经济理念,通过建立新型的国际技术和经贸合作机制、建立与生态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等政策措施,以科技创新引领,构筑高层次的产业结构,构建国际一流生态型的产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体系,成为国际生态环保技术的策源地、总部基地和引领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蔺雪峰向记者介绍,中新生态城建成后,将以生态环保科技研发转化产业、绿色建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作为主导产业,成为我国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等技术自主创新的平台,国家级环保教育研发、交流展示中心和生态型产业基地,参与国际生态环境发展事务的窗口。
中新合作:“中”区域优势与“新”发展模式的完美结合
2014年4月8日至9日,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苟利军在新加坡考察了该国住宅垃圾处理系统、社区管理体制、民众俱乐部和污水处理综合利用情况,并与新加坡有关方面交换了生态城建设的意见。记者在翻阅中新生态城总体规划方案时发现,今后,这些已经在新加坡逐渐完善的城市公共设施,也将出现在中新生态城中。
比如,中新生态城将以节水为核心,注重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循环利用,建立广泛的雨水收集和污水回用系统;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处理与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探索气力输送系统收集生活垃圾等先进环卫技术,科学管理固体废物,逐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这些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大多借鉴了新加坡的成功经验。”蔺雪峰说,“同时,中新生态城树立的‘生态社区’理念,也是借鉴新加坡‘邻里单元’理念而产生的。”据了解,生态社区包括基本社区、居住社区、综合片区3级,将混合安排多种不同类别住宅形式,满足不同群体居住需求,建设适宜不同收入群体和境内外人员居住创业的和谐社会。
另一方面,作为中新两国继苏州工业园后的第二个政府间合作项目,中新生态城之所以能够落户天津,源于天津拥有诸多利于中新生态城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首先,生态城选址范围内用地为盐田、盐碱地和湿地,属于水质性缺水地区,符合不占耕地、在缺水地区选址建设的原则,恰好也符合中国目前土地、水资源和能源紧缺等现实条件。其次,生态城东侧的北疆电厂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成后将为生态城提供多种支撑。北疆电厂与生态城项目配套建设,将形成一个资源利用最大化,废物排放最小化,经济效益最优化的典型生态新城,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聚焦生态城建设现场
为了配合中新生态城建设,周边配套设施也在紧锣密鼓地建设当中。生态城东侧汉北路正在改造,绿化工程也已经展开。作为紧邻中新生态城的交通要道——彩虹大桥已于2014年4月15日开始整修,不仅取消了收费,而且还配合中新生态城增加了适当的装饰。按照规划,彩虹大桥整修完成后,将在该桥600米范围内建设生态城门区景观,突出中新两国的文化特点,体现国际性、生态性的理念,成为中新生态城的重要门户。
二、津沽环保行:2014年“亲民绿化”唱主角
2014年6月12日,记者跟随“津沽环保行”参观了南京路、津滨大道等几处市区主要干道。据了解,为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绿化休闲场所,天津市园林部门将进一步推动落实“五一三一〇”城市绿化布局,即:城市居民由任意点出发,500米半径范围内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头绿地,1公里半径范围内有5000~10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3公里半径范围内有区域性公园,1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市级公园或大型风景区,让市民群众充分享受城市绿化成果。
2014年底前市中心建成10座公园
园林部门的人士称,在津城进行绿化覆盖的同时,该市要建设梅江、侯台、柳林、南淀4处风景区,并于2014年内在市中心建成红桥竹园、南开绿水园等10座公园,还将在市内六区外的各区县建设12座300亩以上的区级综合性公园。
此外,园林部门还将对市区街头小游园进行改造,让更多环境优美、设施齐备的街头小游园出现在市民身边。
绿地升级环保植物为首选
目前,该市绿化面积达到115亿平方米,今后五年每年要新增2600万平方米,全市绿化面积要达到13亿平方米,2014年天津要建成生态城区,到了2014年要达到人均公园绿地12平方米。园林部门的人士表示,在绿地升级过程中,将广泛选用刺槐、皂角等具有一定抗污染性的植物,这类植物对烟尘、有毒气体、有害金属颗粒产生的空气、土壤污染及噪声等有降低作用。
墙面绿化5处尝试无土栽培
由于夏季有墙面绿化的建筑比同等条件下没有绿化的建筑室内温度低1~2摄氏度,因此,2014年该市城市道路两侧要实现沿墙体20公里的绿化种植。在垂直绿化中,爬山虎将为墙面绿化的首选。
此外,在奥运期间,该市还在浙江路、卫津路、南京路等处首次尝试种植无土栽培(使用特殊基质材料培养)的绿墙。
三、滨海新区环保工作突显节能、生态和绿色
天津市市政府2014年6月4日召开“迎奥运、促环保”新闻会,天津市作为2014年北京奥运会的协办城市,将采取多项举措保障空气质量良好。滨海新区的环保工作将向纵深开展,突显“节能”、“生态”和“绿色”,并从严管理。
滨海新区制定的《天津滨海新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体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4年)》,实施了规划环评和新区发展战略环评,加快了新区环境预警体系建设;新区加快治理铁矿粉、施工扬尘和煤尘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14年,滨海新区全年累计达到或好于二级良好水平天数314天,占总监测天数的860%,比2014年增加27天。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新区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总体评价分别为“较好”和“好”。
根据市政府制定的《天津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新区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和油气回收治理有序展开,更新公交运营车辆和更新出租车辆工作已全面展开,开展了迎奥运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运输撒漏专项执法治理活动。为加强监测和预警能力,新区各组成区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2014年,该市万元GDP能耗达到110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9%,降幅居全国第二。其中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保税区天保热力公司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开发区5号热源厂锅炉烟气脱硫改造等污染减排工程,保证全市超额完成2014年减排任务。新区环保部门通过产业聚集、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监测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企业投资申报过程中,新区实施严格的环境审计、审核,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并在所有的污染源单位都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保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新区循环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等政策措施继续深入实施,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大港石化、汉沽电水盐联产、海河下游现代冶金等4个循环经济示范区正在抓紧建设。
四、天津:影响环保项目4月起均进行环境评价
天津市政府批转了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