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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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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第1篇: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元旦、春节临近,为了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春节、元旦是我国各族人民的重大节日,也是旅游消费的黄金季节。因此,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量大的特点,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果蔬、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豆制品、大米、饮料、酒类、散装食品、米线、面条、卷粉和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办“年夜饭”宴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等行业。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小作坊、小食品摊点、小餐馆、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防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履行职责,加强监管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环节,采取按环节分段监督,联合行动与各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力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

1、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源头的治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对主要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进行重点监测,并及时有关信息。

2、县商务局: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私屠滥宰高发区域的巡查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屠宰市场秩序。

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整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对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和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治。

4、县工商局:负责在食品流通环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围绕重点品种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食品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把农村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督促企业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收购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

5、县卫生局:负责在食品消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厂矿及风景区食堂、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突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6、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各乡镇政府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利用好“两节”期间这个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良好时机,积极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养成科学饮食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应急,落实值班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责任意识,加强协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帮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__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请各乡镇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并于20__年2月5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工作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2篇: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迎六十大庆,保食品安全”这一主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防止大庆期间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和外地宾客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集中执法力量,突出整治重点,下移监管重心,强化部门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全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环节。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畜禽屠宰环节。

(二)重点品种。小麦粉、粮油、蔬菜、豆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饮料及桶(瓶)装饮用水、冷冻饮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

(三)重点企业。农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农贸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畜禽屠宰厂、超市、餐饮企业、机关团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四)重点区域。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旅游景区景点、农村牧区集贸市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继续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高毒高残农药和违禁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认真做好动物免疫、检疫工作;加强对蔬菜供应基地的安全检测,指导大中型农贸市场建立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点,并帮助其开展农药监测工作,防止不合格蔬菜进入消费市场。

(二)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查力度,保证地产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全面整顿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坚决取缔各类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市场准入管理,上市销售的生鲜食品必须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加强食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落实食品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市场主办者与经营户要签订食品销售质量安全责任状;加大食品市场的抽验力度,重点对食品批发市场和外埠大宗食品进行抽验;加强对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维护牧民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全面推进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研究制定小型餐饮企业准入标准和要求,将小型餐饮企业有效监管起来;严格规范餐饮具的消毒操作,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对在大庆期间承担接待任务的酒店、饭店、宾馆实施严格的监管,重点监控生鲜食品源头,规范索票及购进记录的管理;强化对机关团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学生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监管,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类食杂店、小饭店、“小饭桌”及露天营业的烧烤摊点,防止重特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做好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屠宰环节的整治。深入开展对畜禽屠宰企业的整治,关停并转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屠宰厂(场),合理布局畜禽屠宰网点;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肉品的检验检疫,对问题肉品实施无害化处理。要联合其它部门继续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严禁病害肉、注水肉上市。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活动从年5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初到5月中旬。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开展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执行食品质量卫生规范标准和要求,教育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规范的生产经营行为责令生产经营者严格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到7月中旬。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统一组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增加对问题严重企业和地区监督频次,对屡教不改、故意违法的企业和责任人实施严厉的处罚,使食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下旬到8月下旬。加强食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必须严防死守,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发生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迎六十大庆,保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集中整治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沟通和协作,综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切实提高监管力度。

(四)加强督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工作进度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大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监管部门于每月4日前上报工作小结和专项整治统计报表,并于9月5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群众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第3篇: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市场交易活动趋于活跃,大风、干燥天气越来越多,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进入多发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节日期间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日市场监管工作。

节日期间历来是市场安全事故易发与高发时段,加之近阶段食品价格持续走高、不法分子不惜制假售假获取高额利润,使得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为此,各分局应充分认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统一协调内部职能机构,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市场专项检查和各项管理工作,做到任务明确、监管到位、督查到位、责任到位。

二、突出重点,千方百计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各分局要结合节日市场消费特点,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小食品等重点商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乡村集市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及时销毁假冒产品,以此震慑不法分子、维护市场秩序,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三、强化协作,严格规范春节期间市场秩序。

各分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认真履行职责:一要加强与物价部门沟通配合,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2010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国内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以及蔬菜、畜禽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迫切需要我们严厉打击价实不符、掺杂使假等扰乱食品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配合打击和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二要加强涉危市场主体管理,保障危险品经营安全。重点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管理,凡烟花爆竹批发与零售企业应在登记注册地点销售,城镇农贸市场内与人员密集场所不得摆摊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允许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三要加强与旅游部门沟通配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对旅游商品交易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巡查及对旅游景点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无照经营、骗买骗卖等行为,积极创造安全放心的旅游购物环境。

四、强化监管,致力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安全。

各分局要认真落实履行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一要强化市场内消防安全。积极联合消防、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市场主办者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检查督促市场主办者切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措施,增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要检查督促市场内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人员、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各分局在组织开展节日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请及时上报县局市场合同科和函告本级消防部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隐患,确保市场安全运营;二要强化对市场涉及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监管。地区已长时间没有雨雪天气,使得节日期间暴风雪可能性加大,需要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内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大棚市场主办方加固防雨、雪棚顶,坚决杜绝市场内占道经营等不安全行为,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五、重视数据采集录入,强化市场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