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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化遗产保护文物遗迹规范管理执法机制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文物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启动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对文物遗迹的保护和管理力度,推动了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在城乡一体化进程快速推进过程中,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审视城市文物保护规划管理工作,成绩是肯定的,但从与时俱进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物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日益凸现
一是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导致建设性的破坏。个别地方在制订城乡建设和基本建设规划时缺乏文物保护意识,随心所欲,乱搭乱建,使一些古遗址、古建筑等环境风貌遭到不同程度地破坏;二是存在着急功近利等商业化倾向。有的地方为了满足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尤其在旧镇(村)改造中,在文物保护区域内盲目审批建设项目,拆毁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导致一些历史文化遗产丧失传统风貌和特色;三是个别单位法人违法的行为屡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对历史文化的挖掘、宣传、展示不尽人意
我国文物遗迹较多,底蕴深厚,保护利用具有较大潜力,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开发不力。一是品牌意识较差。一些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文物遗迹,由于缺少自我宣传和挖掘整理,至今乏人问津。二是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不够紧密,造成一定程度的各自为政。三是文物与经济的结合不够紧密,重经济轻文化、重建设轻文保的观念和现象仍普遍存在于区域发展中,经济与文化、文物间缺乏整体规划和紧密合作。
(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国务院早在1997年就明文规定:要将文物保护做到“五个纳入”(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目前个别城市对文物保护和管理的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与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需求还远远不足,就拿一个市来说,除文管办正常的人员经费以外,专项文保经费安排甚少,大部分镇(街道)还没有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至涉及文保单位维修的工作迟迟得不到落实。
(四)文物执法机制不够健全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文物价值认知度的提高,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从事非法盗掘和买卖活动,使许多文物史迹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由于管理力量薄弱,反应能力差,执法管理常常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
二、几点对策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总书记在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作了精辟的阐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造福人类的千秋功业。同样,保护文物,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既是传承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大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重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整合文物资源。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重要文物资源加以重新整合,有条件的要积极争取申报全国和省级文保单位,努力提升我市文保单位的规模和档次。二是梳理文化类型。要在三大文化的背景下,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挖掘整理徐福文化、宗教文化、名人文化以及商帮文化等特色文化的亮点。三是确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对文物景点的保护和开发要做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切忌盲目开发,分散经营。
(二)合理规划,增加投入
要着重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凡涉及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履行报批手续。要加大对文物保护开发的投入,两级财政对文物的投入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递增。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机制。
(三)挖掘内涵,打造精品,努力提高展示力和影响力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数量多,部分遗产层次较高,但在如何保护开发利用以及展示上还做得不深。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的关联,打造出符合地方的精品,而不是翻建旧品,用文化内涵与历史文化遗产为契合点打造精品。
关键词:区域视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巍山
Abstract:The tradition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onservation planning methods tend to ign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ocations of conservation area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and additionally, incline to cut off the connection between conservation areas and the locality of its history and culture. The regional perspective which is thinking and analyzing from a larger scale can be an effective way to overcome those disadvantages. Based on case study of historically and culturally famous city of Weishan, this paper employs regional perspective and its framework to explore the new methods for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and reaches a conclusion that construction of the spatial network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sites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onservation work.
Key words:Regional Perspective;Historically and Culturally Famous City;Conservation Plan;Weishan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2)-05-67(6)
1 引言
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生产与生活实践过程中留存和积累的优秀历史文化遗存,是人类聪明才智的物质结晶,同时也是人类探索自身文明发展的线索以及沟通古今文明的媒介。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和地区延续历史文脉、彰显地域特色、提升文化竞争力和增强区域认同感的重要空间载体,其保护与规划管理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开来,成为文化遗产管理与调控的重要公共政策工具,并呈现尺度上的巨型化、类型上的新颖化和范围上的扩大化等趋势。[1][2]如目前国内开展的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业遗产和20世纪遗产等新型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以及跨区域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等。
经过近10年的发展,保护规划已经成为中国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程序。[3]由于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背景和转型期政府企业化的治理倾向,保护与发展规划一方面成为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空间管制策略,另一方面也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实行城市营销、发展创意产业或以保护的名义进行开发建设的“合法依据”。目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大多采取划定控制保护范围及制定管理要求的技术路径,这种方法容易忽视保护区与城市空间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易于隔离保护区与地区历史文化脉络格局的联系,导致保护与发展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引发传统城市空间格局的丧失、历史文化景观的破碎化、历史遗产的孤岛化等问题。因此,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不能局限于保护区本身,而应当从更大范围的空间战略层面即区域的视角进行分析与研究。本文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巍山为例,探讨区域视角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路径与方法。
2 研究对象与基本问题
2.1 地区概况
巍山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南部,东连弥渡县,南靠南涧和凤庆两县,西邻漾濞和昌宁两县,北倚大理市。巍山风景名胜荟萃,文化遗产众多,多种民族宗教文化共荣,是云南省迄今为止保留较完整的古城之一,国家级大理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旅游组织评选的云南省最具国际旅游吸引力的七大景区之一(图1)。
2.1.1 具备悠久历史南诏国发祥地
巍山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是云南省设置较早的郡县之一。历史上南诏王皮逻阁在巍山完成统一六诏的政权,建立了王城蒙舍城,创造了云南先民最为辉煌的古文明。巍山作为南诏国的发祥地,其供奉南诏始祖的祖庙至今仍然吸引着全国范围的彝族同胞来此寻根祭祖,延绵着悠久的历史文脉。
2.1.2 多元民族、宗教文化共荣的格局
巍山历史上是民族迁徙融合的地方,彝族、回族、汉族、白族、苗族等多个民族在此聚居,相互融合,和谐共荣,创造了独特而灿烂的民族文化,民族民间文艺活动十分兴盛;唐宋以来,巍山的信教徒便修建了大量宗教寺庙,经过历代的修复重建,大多仍然保留至今,全县共有道观、佛寺、清真寺、基督教堂、天主教堂和民间寺庙近300座。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原始宗教等多种宗教文化并存,其中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汉族、彝族、白族、苗族、傈僳族等世居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信仰其他宗教。
2.1.3 历史文化遗产荟萃,古城格局与风貌较为完整
巍山聚集了大量的文物古建、古民居、纪念建筑以及优秀的近现代建筑,城市历史遗存丰富。巍山古城不仅以城内至今仍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享誉国内外,还以著名道教圣地巍宝山风景区、南诏垅圩图城遗址、南诏蒙舍城遗址、明代著名诗人陈佐才石棺墓等古迹名胜而闻名。巍山古城始建于明初,目前仍然保持了600年前建城时的棋盘式格局,大多数民居仍然保留着明清时期的格局与样式,街面的各种店铺、作坊和小食铺依旧具有古老的风貌。
2.2 基本问题
巍山历史文化名城格局、风貌和建筑等保存较为完好,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1)城区发展空间资源较为短缺,新旧肌理相互冲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逐渐激化;(2)古城与建成区间用地相互交织,历史文化名城的完整性和原真性面临威胁;(3)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供需矛盾突出,城区服务功能不高;(4)部分古建破损严重,需要进行保护性修复;(5)文化遗产资源缺乏系统性梳理研究和保护发展规划。
3 区域视角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中国的城市规划自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变革的内容是突破“就城市论城市”的束缚,树立了从区域的视角认识和规划城市的观点。[4]区域观已经成为城市定位、产业布局、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寻求解决方案、协调地区发展矛盾与冲突的战略视角,并推动了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经济区发展规划等诸多新颖规划类型实践和研究的兴起。区域视角主要是在更大空间范围进行分析问题,对不同空间尺度和层次的具体问题及其相互联系的关注是区域视角的重点所在。对于文化遗产保护而言,区域分析视角主要有遗产区域、发展与保护协调区域(图2)。
3.1 遗产区域
遗产区域的概念和视角,是从文物单体到历史街区、名村、名镇、名城,再到跨区域线性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等的保护。改变传统只关注保护区的方法和视角,通过对更大范围历史文化网络体系的分析,寻求遗产地自身特色、地位和作用,确定保护与发展的定位与方向,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构建文化遗产网络体系,整合不断零散化和破碎化的文化遗产资源,更好地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与历史文脉。跨越京、津、冀、鲁、苏、浙、豫、皖等六省两市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就是区域视角规划文化遗产的案例。[5]
遗产区域分析主要包括以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的区域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历史文化遗产网络、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体系的分析。前两个层次范围一致,可以根据遗产区域的重要性从国家、区域和地方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并与地区历史文化遗产构成面和点的关系;主要分析地区在区域旅游发展格局中的功能,以及根据历史文化资源的特色、稀缺性、重要性等分析地区历史文化遗产在遗产区域中的特色、地位和影响。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则从斑块、廊道和节点进行整体保护框架的构建。
3.2 发展与保护协调区域
在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遗产保护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遗产保护规划与其他规划在空间上冲突与协调问题时,需要脱离聚焦保护区的一般思路,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寻求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的思路与方案,以达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例如解放初北京旧城保护的“梁陈方案”[6],平遥和丽江在保护规划和城镇规划相互结合,[7][8]拉萨布达拉宫的保护[9]都渗透着区域分析视角的思路。
发展与协调区域分析主要是在地区范围内协调历史文化保护与空间发展的冲突与矛盾。文化遗产集聚区应避免与空间发展重心交叠,因此在确定空间发展重心和方向时可以从外部、内部两个层次出发。外部层次关注区位、区域分工格局和地区对外主要联系通道等因素,内部则关注历史文化保护框架、现状功能结构、资源分布、交通结构等要素,通过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分析与权衡以确定空间发展重心和方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确立从构建历史文化网络体系、斑块廊道节点控制引导、保护分区控制规划等进行,并通过空间管制措施为基础来协调保护规划和其他空间发展规划。
4 区域视角下的巍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证研究
4.1 名城保护与空间战略框架
本研究尝试运用区域的视角,从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和区域空间发展格局出发,研究并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巍山的保护体系和空间发展战略框架。
4.1.1 区域发展环境特征分析
4.1.1.1 区域空间结构发展态势
为改变省域“东重西轻”的经济发展格局和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云南省提出把大理建设成为滇西中心城市的战略举措。然而由于自身环境容量和自然生态保护的制约,大理市紧缺的土地资源无法为这一区域战略目标提供足够的空间载体支撑,也加剧了苍山洱海生境保护与城市快速发展的矛盾,直接推动了以大理市为中心、以周边六县组成的半小时经济圈战略的产生(图3)。从区域层面上看,大理州的空间发展战略重点将在依托现有城镇发展的基础上,向祥云、宾川、弥渡和巍山地区进行拓展,缓解大理市发展空间不足的困境,也从更大的范围内整合发展资源,实现中心地位和功能的提升。作为半小时经济圈的组成部分,巍山将进一步承接大理的产业转移,改变较为封闭的农业经济发展形态。
4.1.1.2 区域历史文化遗产网络
线性文化遗产是国内外遗产保护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10],丝绸之路、大运河、茶马古道、古蜀道等线性文化遗产是中国千年文化发展的缩影与轨迹,这些遗产廊道的交汇共同构成中国文化遗产的宏观框架体系。巍山是历史上滇西北重要的商贸集散地和通道节点,同时也是茶马古道和西南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在国家构建跨区域巨型文化遗产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4.1.1.3 区域旅游文化发展格局
巍山是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区、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通往川藏和南亚的滇西旅游文化走廊以及滇西北世界遗产与民族文化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云南省推进旅游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十大旅游文化名城之一。
4.1.2 确定保护总体目标与定位
从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在区域历史文化遗产网络中的地位和自身的特色与优势和在区域旅游发展格局中的作用出发,分析巍山作为遗产地的功能与可预期的定位:国家级线性文化遗产的重要节点,大香格里拉国际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河源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南诏根源文化、府卫双城文化、马帮文化和多元民族、宗教文化融合特征的文化遗产地。
4.1.3 整体空间发展战略框架
解决历史文化名城巍山保护困境的关键是处理好由于行政、经济、文化等多重中心和古城空间相互交叠的格局而导致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从区域视角出发,可以从三个空间层次进行思考:①大理州域层面,交通网络的完善促进大理半小时经济圈雏形的形成,巍山作为经济圈的组成部分应当进行发展重心和空间结构的调整以参与区域的联系、分工与协作;②县域层面,土地和水资源的不均衡分布需要巍山从县域层面尤其是坝区范围进行发展资源的优化配置;③县城层面,古城保护与县城多重中心之间的矛盾需要解决。
结合区域空间发展态势和古城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要使古城得到最好的保护,又不致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随着建成区圈层式扩展而激化,最关键的是向北部的大仓永建迁移城镇核心功能即行政中心。这样的保护思路,①可以依托大仓永建的区位优势纳入大理半小时经济圈发展战略,促进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形成;②巍山北部坝区的空间发展资源相对充足;③大仓永建可以通过引大理洱海水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限制;④强化了古城区位的边缘化趋势,减小古城周边用地的开发,同时避免新区发展对古城历史地标或景观节点的景观视廊造成破坏。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针对现有古城提出“内控外迁,重塑中心,一脉相连,新古辉映”的空间发展战略框架。
内控外迁:以原有古城为中心,逐步进行行政商贸中心的外迁,向西向北拓展新区,控制保护古城;
重塑中心:在西部新区形成服务古城的新行政文化商贸中心;从县域层面上,在北部大仓永建建立新的县域经济中心。
一脉相连:南北线沿古城与北部新区形成一条景观轴线,象征古城文化、景观、交通、用地的延伸与拓展,在空间上是连接古城与新城的纽带,在时间上成为连接古今的纽带;
新古辉映:内外部新城与旧城通过景观通道的沟通串联,形成新古辉映、古今相连的空间格局。
形成“一核一轴三廊三区”的总体布局结构:“一核”是指依托行政、居住、旅游商业中心形成的综合服务中心;“一轴”是指南北向沿红河源路形成的南北发展轴;“三廊”是指古城南北街通往北部形成的景观廊道、西部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和南部增长边界的生态绿廊;“三区”是指东部古城保护区、西部旅游居住功能区和北部综合服务新城区(图4)。
4.2 名城保护的空间体系
历史文化名城巍山保护的空间体系也相应地涉及三个层次:①作为节点在区域历史文化遗产网络和旅游文化发展格局中的特色和地位及其相应的保护内容;②县域历史文化空间网络;③古城历史文化空间网络的构建。
4.2.1 整体格局与环境风貌的保护
基于对巍山作为遗产地的区域定位,古道要冲、瓜江垒玉、一水抱城、和府卫双城是巍山最为彰显地域特色的人文景观格局。无量山和哀牢山山脉的地形条件促使巍山成为历史上滇西北重要的商贸集散地和通道节点。红河古称阳瓜江,弯弯曲曲的水系宛若“瓜藤”流于巍山坝区,与沿线犹如“瓜果”的村落构成景致优美的“瓜图”,而正是这幅“瓜图”孕育了巍山文化。山水城相互依存,红河与古城则构成一水抱城的景观格局。巍山整体格局与环境风貌保护主要包括对山水城格局、巍宝山风景区等自然环境风貌和巍山古城整体格局的保护。
4.2.2 历史文化空间网络的构建
巍山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但分布也较为零散。点状的遗产资源难以从整体上彰显巍山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巍山的相关历史文脉需要在城市空间历史演变的过程中得到延续和传承,通过历史文化斑块,历史文化廊道,历史文化节点等要素构建巍山历史文化空间网络体系。
县域历史文化空间网络体系,主要由一级文化斑块(县域北部永建回族穆斯林聚居文化斑块、中部的南诏国根源文化斑块和南部的巍山古城与魏宝山文化斑块)和一级历史文化遗产廊道(自南向北的红河)组成。
古城历史文化空间网络体系,主要由二级文化斑块(土知府城、蒙化卫城等)、串联二级文化斑块的景观性廊道和文化遗产廊道(历史轴线、道路、街巷、古驿道、古河道等)和历史文化节点(文化斑块内部的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地标和视觉开阔的景观风貌节点)组成。
对历史文化斑块内部实行分级分区保护控制,并整合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周边用地,延续传统文化风貌;对历史文化廊道通过廊道控制保护沿线的景观风貌;对历史文化节点通过周边环境风貌、建筑风格和高程等和景观视觉廊道的控制进行保护,节点本身的保护按照控制体系进行。
4.2.3 保护的规划控制体系
按中观和微观两个层次进行保护。中观包括巍山古城、东莲花村等历史文化保护区,按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风貌协调区进行保护;微观层次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的保护,通过对其保护级别、保存状况、历史价值、艺术与科学价值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抢救型、重点型和一般型保护类别进行保护。
5 结论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呈现区域化、巨型化和新型化等趋势,遗产地的保护规划必须思考其在保护与城乡发展的关系、遗产地在区域文化遗产网络体系中的特色和定位,这是避免遗产破坏、地域文化趋同和提升区域文化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地区本身历史文化空间网络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同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一样,历史文化也应当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进行规划建设,而不是沿袭传统保护区孤立化的规划策略。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和城乡规划全覆盖逐步推进的发展时期,由于行政部门缺乏协作机制,遗产地规划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与城乡规划发生管制空间交叉错叠和冲突,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区域的视角去寻求解决的空间途径。
参考文献:
[1] 俞孔坚,李博, 李迪华.自然与文化遗产区域保护的生态基础设施途径―以福建武夷山为例[J].城市规划,2008, 32(10):88-91, 96.
[2] 单霁翔.关注新型文化遗产――文化线路遗产的保护[J].中国名城,2009(5): 4-12.
[3] 吕舟.论遗产的价值取向与遗产保护[J].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09,2(1): 44-56.
[4] 崔功豪.城市的问题就是区域的问题――中国城市规划区域观的确立和发展[J].城市规划学刊,2010(1): 24-28.
[5] 姚迪.巨系统文化遗产保护的探究及现实困境的思索――以大运河保护规划为例[J].城市规划, 2010,34(1): 48-51.
[6] 王军. 城记[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
[7] 周俭,张松,王骏.保护中求发展,发展中守特色――世界遗产城市丽江发展概念规划要略[J].城市规划汇刊,2003(2):32-38.
[8] 李文墨.城墙保存完整的历史名城保护之比较研究――以平遥、荆州、寿县、兴城四城城池为例[D].上海:同济大学,2006.
本研究以广州(我国最早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例,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尝试从多角度、深入地探讨现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经验与问题,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为新形势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出谋划策。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 保护规划 管理体系 广州
中图分类号: G27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新形势下,城市面临土地资源紧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迫切要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虽然得到不断重视,但在城市建设及改造仍快速推进的现实背景下,往往面临新的问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涉及多个层次,包括了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物质层面的研究,也保护城市特色等非物质层面的研究。广州作为我国最早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关政策有较早的探索,已初步建立了以物质层面为主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但在城市快速发展更新的背景下,历史文化的保护仍出现诸多新问题,值得总结探讨,并对未来的名城保护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1、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1982年,广州成为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1999年3月,《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自此,广州逐步建立起从市域到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多尺度、多层次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包括了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四个层次的历史文化保护(如图1)。
图1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作者自绘,资料来源:广州市规划局名城保护处。]
在政策法规方面,在遵照国家层面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年)等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体系:《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3月1日起实施,现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正在修编;《广州市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2014年2月1日起实施,为街区尺度、建筑单体尺度的历史文化保护提供依据。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特点
2.1保护规划及政策日趋完善
市层面的法定规划及政策法规从2012年起相继出台,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规划及政策法规从不同尺度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行了控制。2013-2014年,《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广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通过市名城委的审议,在报省政府审批的同时向社会公布,虽未真正受到法律保护,但可以通过公众监督保护。对文化遗产单体尺度的保护,更有可实施性。同时,《广州市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 《广州市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第五条。]建立了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市、区联动的保护机制,即“以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为属地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日常巡查、现场保护主体的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制度”,并将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这样的保护责任机制更能驱使政府落实保护,而不仅停留在宣传的层面。
2.2媒体及公众参与逐步强化
多个媒体关注广州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快报》对此进行了长期的跟踪报道,据初步统计[ 根据《新快报》新浪微博2011年8月以来包含“历史保护”的微博数量进行统计。],从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新快报》对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报道达198条,平均每月报道5-6条。在媒体积极跟踪历史文化保护现状的同时,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古建筑保护、城市规划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也借助网络、报纸等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出谋划策。
2.3保护工作可实施性日渐增强
结合广州市第五次文物普查,对全市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线索进行全面摸查,为落实名城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普查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信息核对,为推选确定历史建筑名单、实现对历史建筑单体及周边地区的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普查通过建立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数据库,将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线索信息融入规划审批体系,使规划编制及审批过程能便利地读取相关信息。这样的信息系统建设,有利于将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规划审批更好地结合,从规划控制的层面落实保护,使保护工作更具可实施性。
2.4保护工作面临更多的利益主体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往往涉及有一定历史的地区,与地区更新改造密切相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然与旧村、旧城的居民以及开发单位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复杂的利益主体相互作用下,名城保护工作出现一定困难。政府希望达到地区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双赢,旧村、旧城的居民希望实现自身的利益,开发单位希望通过地区开发达到收益最大化,社会公众希望保护历史文脉、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在多个主体利益不一致的现状下,出现了业主抵制历史文化保护的问题,也阻碍了文化遗产的保护的推进。最典型的是2013年大塘村民拆毁初步列入文化遗产线索的老房子,沥窖村等城中村居民联合向政府反映其反对将自家房子列入文化遗产线索的诉求。
3、新形势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建议
3.1更加注重立法及政策制度的先行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有法可依,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加快《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同时应尽快出台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的配套文件。
现有的历史建筑名录通过市名城委审议后,还需一系列的完善工作,如落实建筑主体和保护范围界线、坐标、地形图等,该名单需经省政府审批才正式公布生效。漫长的报批周期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起弱化的作用,因此,应考虑简化历史建筑的报批程序。同时,对于比历史建筑保护效力更低的传统风貌建筑,暂时有相关的政策法规,也需进一步完善。
3.2保护理念上应与时俱进
倡导以历史文化保护为前提,对地区进行有机更新。在物质更新层面,应在保护整治规划中对有价值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并且考虑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退让、控高,保护地区肌理,周边建筑色彩、体量等相关的景观控制要求。同时,在具体地区的保护规划中,应注重恢复地区的活力,因地制宜地对地区产业定位进行研究,通过引入产业盘活地区经济,通过环境的改造、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建筑的活化利用等多种手段提高地区的价值。另外在社会文化层面,应注重城市文化的再生,历史文脉的延续,以及培育有活力、有文化认同的社区网络。
3.3保护制度设计应更全面,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新时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涉及多主体的利益,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有更周全的考虑。尤其对于产权私有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应在明确业主保护责任的同时,明确相关的权利,引导业主愿意进行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考虑建立对文化遗产线索的修缮资金申请、修缮规划要求、完善补偿机制等,多方面制定细则,保障文化遗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需进行更新改造的地区,应考虑对开发主体进行规范,如在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线索征收过程保障业主的权益、在开发建设中严格落实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及活化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认定,并且迫使开发主体更细致地考虑地区的改造需求,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前提下进行地区的开发规划设计及改造。
参考文献:
[1] 李燕, 司徒尚纪. 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的进展[J].人文地理, 2001,05: 44-48.
历史文化遗产
利用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得好,可以为本地区带来源源不断的旅游收入.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本文从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现状出发,阐述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如何利用好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来说,合理的利用既是保护,也是促进传承。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在大力开发旅游的浪潮中被摧毁,利用和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在发展中保存历史成为矛盾的焦点,如何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开发、利用,使保护与旅游开发形成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成为一个巫待解决的问题。对于辽西地区(指位于辽宁辽河平原以西与内蒙古河北接壤的辽宁西部地区。在行政区划上包含了锦州、朝阳、葫芦岛、阜新、盘锦五座城市)来说,经济比较落后,更应该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使其作为重要的资源,这对加速当地经济发展,改变当地落后面貌,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扩大辽西地区知名度,实现辽西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原则
1.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是相互依存的,保护也是发展。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旅游开发的物质前提,脱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旅游开发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保护的目的并非单纯只是为了保护,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旅游开发则可以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恢复,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发展赢得资金,形成保护、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应在遵循严格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可持续发展理论,进行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可根据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类型特点,开发辽西走廊游,以辽塔为地理坐标,以闻名的古建筑为旅游吸引物,让历史文化遗产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2.文化性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不能脱离文化这个主题,每项旅游产品的开发都要注重深层次文化内涵的挖掘。经济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对文化服务的要求随之提高,要重现辽西地区的历史风貌,要重点突出其历史文脉,保持其文化特色,发展与辽西地区文化特征紧密联系的旅游产品。特色是旅游业发展的灵魂,失去了特色也就失去了其吸引力的源泉。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原则。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应坚持走“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之路。在辽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方面,政府已经在资金、法规、制度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今后,政府还要根据历史文化遗产的现状,对历史文化遗产所处的环境加以改善。在对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中,政府应注重市场化运作并采取措施调动群众参一与的积极性。
4.区域利益原则。区域利益原则强调在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中,要首先给本区域和区域内居民带来实际的利益,并且把他们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来考虑。这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因此,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必须充分考虑区域内居民的利益,把居民的意愿和建议纳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中,使之制度化和法律化,并以区域的整体利益作为衡量和评估旅游开发项目和发展决策的重要标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与本区域内的居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在居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下,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才能顺利成功地进行。
二、如何利用好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
1.对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进行规划,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发展。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正处于保护开发的初级阶段,需要大量的规划、设计、开发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因此辽西地区应在各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适合各市开发与管理的机构,负责、协调、管理各市所有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活动,同时应强化市场运作,对各市历史文化遗产进行项目开发。
(1)朝阳遗产资源丰富,应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朝阳共有旅游资源7个主类,15个亚类,34个基本类型,70多个单体资源,以品种多、种类全、品位高、特色强而成为国内同类城市中旅游资源相对丰富的城市。其中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释迎牟尼、锭光佛舍利,古生物化石,是带有垄断性的旅游资源。朝阳可以围绕牛河梁红山文化、古生物化石文化、佛教文化和三燕文化进行建设,叫响“东方佛都”、“化石王国”、“文明圣地”、“三燕古都”四大文化品牌,促进旅游业的大发展。朝阳地区史前人类遗址较多,可将牛河梁遗址、东山嘴遗址、鸽子洞遗址、敖包山遗址、安杖子城址、北洞等遗址连成一线,带领今人去感受古人的文明。另外,在前面所列的辽西地区历史文化遗产构成分类中,朝阳的每一处古建筑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都可作为旅游景点,为人们所观赏、所感悟。
目前,《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旅游景区规划建议书》已出炉,规划中指出,在保护遗址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牛河梁遗址庙、坛、家、陶、石、玉等文物古迹资源和自然资源,规划科学考察园区、中华母祖祭拜圣地园区、红山文化村落园区、绿色生态园区、休闲娱乐园区,将其建设成为全国唯一的中华母祖祭拜圣地和中华文明起源遗址公园。《建议书》的出炉,标志着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将迎来大力挖掘、保护、发展的新时期,它将成为朝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品牌和亮点。
(2)发挥资源优势,开发建设好“锦绣之州”。锦州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人杰地灵,且有多处独具特色的景观,锦州应把旅游业作为全市经济的支柱产业加以发展,把锦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设施齐全、服务一流的旅游集散地,并成为旅游产品特色强、品位高、辽西地区旅游中心城市和全国旅游强市。锦州可以重点建立旅游度假区:以渤海湾、笔架山为依托,建立滨海旅游度假区;以医巫间山为依托,在北镇建立休闲度假村,让游人回归 自然。另外,红色之旅也是锦州发展旅游的重要项目,可以进一步整合锦州红色旅游资源,努力建设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的精品工程。
(3)将葫芦岛打造成国家级旅游文化名城。葫芦岛市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丰富的文化积淀,完全可以打造成国家级旅游文化名城。葫芦岛可以开展海滨休闲游,依托“海”资源,抓住海滨特色,把市场定位在休闲度假游上;还可以开展以兴城古城、文庙、祖氏牌坊等古建筑,以袁崇焕、洪承畴、吴三桂、祖大寿等历史人物为依托的历史观光游、科普教育游,以便切实做好古城、沿海景观带的旅游开发工作。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仁怀市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8-0156-03
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人类在仁怀繁衍生息。北宋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仁怀置县,属滋州。宣和三年,降县为堡,属泸州郡。元置仁怀长官司、古滋长官司,均属播州安抚司。明为仁怀县(今赤水)辖地,属遵义府。清雍正五年(1727年)随府改属贵州布政司。雍正八年,移县治于生界亭子坝,十一年知县杜诠领帑项一万五千零八十两建城,至十三年新城就。远在汉代,仁怀人民便酿造出令汉武帝“甘美之”的佳酿。1915年,茅台酒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跻身世界三大蒸馏名酒行列。1995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仁怀撤县设市,是贵州省首批建设的20个经济强县(市)之一。
一、历史文化遗产现状
仁怀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是古代川盐入黔的重要驿站之一,也是“四渡赤水”战斗过的地方,更是驰名中外的国酒茅台酒的故乡,因而拥有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一)物质文化遗产
就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仁怀市境内历史文化遗产又具体包括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特色历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四类。目前,可移动文物基本都珍藏于市博物馆内,有国家二级文物2件、国家三级文物2 000余件和近1 000件待修复的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共4处,即沙滩乡的古盐运码头、东门河云仙寺内的商周遗址以及中枢的水仙寺和玉屏寺;特色历史街区共3条,即清代遗存下来的梅子坳老街、三元洞老街和五马老街;文物保护单位共26个,分别分布在仁怀市城区及一些乡镇;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仁怀市最为著名的要数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现已被列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而仁怀也于2004年7月,被正式认定为“中国酒都”。此外,仁怀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境内居住着汉族、苗族、布依族、仡佬族、彝族、白族等9个民族,因而拥有众多独具特色的民族习俗,如后山乡的采月亮、苗族腊染、苗族打牛祭祀活动;有别具风格的地方戏曲,如学孔乡的春台戏;有众多精湛的手工技艺,如喜头镇的擂荼制造工艺、坛厂镇的制陶工艺等。其中,后山乡苗族的踩月亮活动与茅台镇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一同被列入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总体评价
从数量来看,仁怀市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目前已登记的有3 000多件可移动文物、4件不可移动文物、3条特色历史街区、26个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地上地下历史文化遗产仍处于未发掘或未登记状态。
从类别来看,仁怀市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种类比较齐全,涵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特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四类,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又包含近现代史迹、古墓葬、古建筑、古遗址、摩崖石刻等类别。
从年代分布情况来看,境内物质文化遗产(除可移动文物外)主要是清朝和近现代留存下来的,其中清代遗产18处,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11处,此外还有明代遗产两处,商代、宋代遗产各1处。
从位置分布情况来看,境内物质文化遗产(除可移动文物外)主要集中分布在茅台、中枢、鲁班、长岗和五马,其他如茅坝、坛厂、沙滩、三合以及火石岗等乡镇也有单个分布。
从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来看,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四渡赤水纪念塔、茅台渡口纪念碑、鲁班烈士墓、鲁班战斗遗址、长岗住地等9个文物保护单位联合统一申报),贵州省级两个,遵义市级两个,仁怀市级13个。
从保护与开发现状来看,仁怀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力度不够,除鲁班、烈士墓等极个别受到较好保护外,其他都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既没有划定保护范围,也没有派专人进行管理。由于缺乏保护,导致各级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价值不高,开发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二、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文化遗产遭受自然、人为的双重破坏
仁怀市的众多物质文化遗产当中,除了被收藏在市博物馆的部分文物之外,其他都基本处在露天之下,如清代的古盐运码头、明清时期修建的众多寺庙以及时期留下的战斗遗址等。这些宝贵的遗产千百年来经历了无数次的风吹雨打,遭受风化、冲蚀等自然因素破坏严重,部分甚至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
当然,相比自然因素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而言,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破坏可谓更甚。其中,最为明显的要数战争所带来的毁灭性破坏,例如将领石达开与清朝政府的茅台一战使得诸如酒作坊等珍贵遗产一夜之间灰飞烟灭;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运动对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也相当严重,永安寺、天圣寺等寺庙中的雕像、石刻被毁之殆尽。
(二)认识浅薄,保护力度不够
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人认为保护文物、历史街区、古建筑就是保护“落后”,更有甚者还把保护遗产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这些“死物”是在和城市建设抢地盘,阻碍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实,他们片面地理解了城市的现代化,认为只有高楼大厦才是现代化城市的象征,而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城市历史沿承与城市文化品位。
(三)建设性破坏严重,孤立文物保护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这一迅猛潮流中,城市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等难免会与遗产保护发生摩擦。在城市建设用地原本就很紧张的仁怀,这一矛盾更是突出,而二者比拼、争抢的赢家又往往是经济一方。因此,许多尚未挖掘的珍贵遗产永久地埋藏于混泥土之下或是被彻底摧毁;而已发掘的部分历史文化遗产也不得不拆迁而另寻容身之所;几经曲折得以原地保留的也只是孤立保护,周围老建筑全部被拆除,整体风貌极不协调,其中最好的例子要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鹿鸣塔被孤立保护在市医院内。
(四)保护资金短缺
仁怀市境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多为土木类,由于自然、历史原因和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破坏,其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当地人民认识浅薄片面、重心完全偏向近期的经济发展,境内许多历史文化遗产都没有专项的保护资金,基本上处于自然消亡状态。地方政府采取种种措施筹措的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旅游收入、民间捐助等。
(五)文化特色明显,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未能充分体现
仁怀市的文化特色也非常鲜明,国酒文化、文化和古盐运文化便是这一城市的主打文化,也是彰显其城市魅力的最大文化品牌。尽管其文化特色非常明显,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上述“三大文化”均未充分体现出来。首先,在进入仁怀的各交通口岸,除国酒门、茅台巨瓶外,很少有能彰显其文化特色的广告、标语或标志;其次,市政中心地区也没有能充分展现其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另外,在仁怀市内的主要交通廊道和广场上,能体现其文化特色的雕塑和园艺也少之又少,走在仁怀境内的大街小巷上,人们很难感受到国酒文化、文化与古盐运文化的浓厚气氛及深厚内涵。
三、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切实有效地保护好祖宗留下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仁怀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着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在继续大力、持久地面向社会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向市民宣传、展示、普及相关知识的长效机制,比如通过举办免费知识讲座、参观、知识竞赛、开设报刊专栏、专门网站甚至进入学校教材等多渠道、多种方式宣传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贵价值及其保护意义,让每一位市民都了解城市的文化内涵及保护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认识,引导全体市民树立和形成“保护城市的历史就是保护城市的未来”的共识,使全民投入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中来。
(二)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
仁怀市政府必须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的投入,并主要根据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数量、保护程度,保护方式等决定具体的财政支出额度。除财政收入这一来源外,相关部门还应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方式,如以旅游资源开发的形式获取旅游收入;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维护、维修、展览和科研,吸收境内外企业、团体、个人捐资赞助,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等。
(三)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
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应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前提,在此前提下科学地加以利用,充分释放其历史和文化的价值潜能,并以此为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魅力的彰显。如修缮后的文物保护单位可结合雕塑、画展、文艺表演等,进行酒文化、盐运文化、文化的展示;也可以复制文物样品,开发旅游纪念品;也可以利用当地的手工技艺,如喜头镇的擂茶工艺、坛厂镇的制陶工艺等,开发体验型旅游产品。
(四)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地彰显文化特色
仁怀同时拥有酒文化、古盐运文化和红色文化,在具体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三大文化的关系。其一,要突出重点,即重点开发打造酒文化;其二,要体现三大文化的关联性,即做到“酒中有盐(盐运文化),酒中有红(红色文化)”。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第一,仁怀市的文化定位是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国酒都”,而不是“盐都”或“红色之城”,一切工作都要围绕“酒文化”来做文章;第二,对于载有古盐运文化和红色文化的景点、景区,要继续予以保护与开发,但范围只限定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开发;第三,部分酒文化载体中要适当融入古盐运文化和文化,主要体现后二者在仁怀酒文化成长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资源,保护并深入挖掘其中的内涵,传承并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纳入城市规划中,从城市发展战略层面来整体考虑,将更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更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潘君瑶.岷江上游的历史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开发研究――关于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岷江上游文化旅游品牌的八点建议[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3.
[2] 秦趣,谌洪星,冯维波.基于景观功能分区的山地滨水型城市旅游开发研究――以贵州省仁怀市为例[J].六盘水师范高等
摘要:基于对中国与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对比分析,期望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经验作为参照来认识自身的不足,使我国能吸取经验,并根据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方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动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领导者的认识还有些欠缺与模糊。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发现一些古镇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进行保护,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作为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旅游业的不恰当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虽然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高,但理论的探讨却并未用以指导政策的制定。目前虽有许多专家不懈地为保护振臂高呼,尚且不能有效扼止破坏的强势,如若保护不主动,其后果可想而知。另外,还有些操作中的问题。
从现状分析,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出现许多问题,主要是:1)认识上的问题,人们普遍不能认识到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部分城市的决策者。2)方法策略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在如何协调保护和利用关系的认识上不完善,在狭隘的地方、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在制订政府策略时本末倒置,导致出现了许多旅游发展过头、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丧失、居民利益受损等结果。3)管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职能部门不清。中央部门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权限重叠,规划局、建委、文管会、房地局之间互相责权不明,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矛盾百出等问题。4)规划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的保护规划偏重宏观控制,缺乏操作性,缺乏和管理手段的衔接,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5)技术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对适合各种风格和类型的建筑的维护、修复、整治的研究和实践,出现许多画蛇添足、修旧如新的案例,甚至出现大量假古董。
二、西方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1)保护方法。西方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基本上遵循《威尼斯》中的规定,即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尽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识别性的保护方法等。关于新、旧建筑的关系,西方虽然经常运用对比的手法,但大体上仍以协调为主。这种协调并非追求建筑风格的完全统一,而在于建筑形体之间的相互搭配,体量和比例的有机组合以及良好的空间关系。2)保护观念。许多欧洲国家在战后都经历了为解决住房短缺而进行的大规模重建时期,以及为改善内城环境而进行的大规模城市改造时期。这种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原有社会结构被破坏,城市中心活力丧失,城市风貌变得呆板、单调。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各国对城市历史遗产都开始采取一种比先前更为谨慎甚至保守的态度,即强调适度发展,限制再开发,希望通过鼓励人们返回市中心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旧城风貌;在增强旅游业活力的同时,重视开发本土市场。3)保护制度。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套涉及立法、资金机构、官员等方面的较为完整的保护制度。这套制度在保护管理中得到全面的体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使自上而下的保护约束和自下而上的保护要求能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空间中相互接触和交流,并经过多次反馈而达成共识。在这样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下,民间自发的保护意愿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成为具体的保护参与,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各个种类和层次的保护机构以及部分纳入了法制轨道的监督与咨询机制。比立法、诉讼等强制手段更为有效的则是恰当的引导,做好有关法制与规划的衔接,特别是利用经济手段来调动保护的积极性并保证规划意图的实现。
三、关于加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思考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整个民族的保护意识。2)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法律的各种行为和个人。法律条文中对奖惩的规定要明确,可操作性强。3)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4)加强技术实力,提高保护规划技术方法,培养高素质的规划人才,加强对保护规划的研究,使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从而得到有效的技术保证。5)提高城市管理者对保护的认识,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使城市管理获得更好的权利保障。
四、在保护内容方面的调整
1)从单一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的保护到无形的文化保护。2)保护目标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遗产的认识和利用。3)在保护方法方面,从原来的专业保护到综合保护,保护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西部城市依据其所处的区域优势,经济结构以矿产等能源产业为主导。进入经济发展新时期,外部环境发生了快速演变,传统的工业型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多数城市面临着开采过度、能源枯竭、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如何寻找经济发展新突破,创造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中西部城市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
中西部城市人文历史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其数量庞大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源远流长的灿烂文明。如果能够对这些遗产加以有效活化再生,完全可以形成文化产业链,实现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无形之中又可解决就业等民生问题。因此,对于中西部城市发展来说,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要远远地超过其他行业,是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彰显文化,形成城市品牌
中西部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其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打造文化产业聚集区的良好基础。如果可以深入开发历史文化遗产,打造系统的历史文化标识和文化延伸相关产品,必将更好地传承历史,形成特色文化,打造形象名片,进而形成城市品牌,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区域的整体知名度、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推动行业聚集
文化产业是最具有联动性的新兴产业,因其往往既是旧文化在新历史条件下的活化,又是新形势下新文化的催生过程。以历史文化遗产为切入点,以文化创新为途径建立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可以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其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能充分推进现代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实现新旧文化融合,延伸文化产业链:其二,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可进一步反哺历史文化遗产,解决其保护资金不足、缺乏定期维护等难题,实现保护为先、合理活化再生的循环模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提升区域影响力
文化产业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可持续发展性。因地制宜、结合中西部城市自身历史文化特色,以文化产业集聚区为开发模式,可显著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带动区域商务、商业与旅游有机结合,促进相关配套产业、关联产业、衍生产业的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地方创造财富,引领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再生的成功模式
近年来,中西部城市结合城市发展状况,以城市自身历史文化遗产为基础,以文化产业集聚区形式,打造了一系列文化遗产延伸产品。既不影响遗产的保护,又发挥了其社会、经济效应,最大程度上解决了城市发展中的产业升级、就业难等问题,探索出一条历史文化遗产活化与当地经济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园区
西安曲江是盛唐长安文化荟萃之地,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瑰宝,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近年来,曲江新城以盛唐文化为品牌,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开发建设了一系列以盛唐文化为内涵的项目:大雁塔景区、大唐芙蓉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等。五年时间,成果不菲:实现现代服务业主导经济发展;古城遗址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了“开发性破坏”:拓宽了就业渠道,最大限度上解决了民生问题。不仅为其他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也为如何合理活化再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兑现城市价值提供了范本。
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
作为七大古都之一的开封市,近年来充分利用自身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建立起了以绘画作品为原型的大型仿古主题公园一清明上河园。具体操作为:以宋代文化为拓展点,延伸建设了宋代文化科技馆、宋代名人馆等文化特色建筑;以民间故事为基础,创编了“包公巡案”、“梁山好汉劫囚车”等节目定时现场演出。成功打造了宋代文化园区,实现了多个双赢: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并举:文化建筑与实景演出并立: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并重。可以说,活化历史文化遗产,已成为开封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活化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产业战略格局整体而言,还处于发展成长阶段,仍是当前需要大力培植扶助的新兴产业。
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传承在思想认识、开发模式、创新发展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完善。
意识薄弱,活化程度不高
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中西部城市拥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五千年文明发展的脉络,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而中西部城市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目前还较为薄弱,没有充分认识到遗产活化对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一些地方将历史建筑拆除,然后兴建仿古一条街,还停留在将文化遗产作为普通旅游资源开发的层面上,非但没有保护原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反而大大降低了其价值。
观念守旧,思想僵化,机制不活
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再生,是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双赢之路,可以有效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如能系统加以合理规划运作,可以成为城市再生的基础。然而中西部城市在活化文化遗产、重点打造文化产业园区的过程中,还存在观念守旧、思想僵化、机制不活等一系列问题,尚未形成文物部门与有关部门的有机合作,使得相当一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势必影响到历史文化遗产的推介和活化。
开发模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
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性是其之所以成为“朝阳产业”的主要原因。中西部城市在进行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虽然拥有历史文化遗产数量庞大的优势,但开发模式整体来说还停留在拆旧建新、浅层次的旅游开发上,导致历史文化遗产失去其遗存价值,造成了不必要的“破坏性开发”。机制创新上,目前也较少统一规划,活化运作方式偏于单一,创新性不足,亟待进行专业引导和规划。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融入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解放思想,破除束缚,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引导
中西部城市管理者要打破旧观念,破除束缚,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对于以文化遗产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应从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要支持和鼓励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引导文化遗产项目落地实施,发挥文化产业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带动提升作用。
一产上可与古代耕作相关遗址相结合,打造文化旅游,开展相关体验活动:二产上实现与制造业的结合,形成相关文化延伸产品生产线:三产上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积极引导相关文化创意、影视等产业入住集聚区,促进优秀文化传承与延续,实现城市经济健康发展。
加大投入,创新形式,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协调发展
在转变观念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的资金投入,从政策上予以倾斜。积极创新产业形式,形成文化遗产相关的产业链,把历史文化遗址保护与旧城改造、旅游发展、文化产业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对相关产业、衍生产业的带动作用,重点打造城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西安、开封目前已取得一定成绩,中西部城市可参照其发展模式,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实现文化遗产活化与城市经济互促的新模式。
拓宽渠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
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要注重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建设文化产业载体,构建历史文化遗产推介平台,构筑文化发展新优势。要积极寻求与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文化对接,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提供渠道。
上海世博会期间兵马俑在中国馆的陈列展出,就是一种中西部城市利用东部沿海城市平台积极推介自我的联动模式。既满足了东部城市文化资源的需求,又为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外推广提供了平台:宁波徐福文化园的开发建设,从一个民间故事延伸出一条文化产业链,充分体现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切入口小、经济效益高的特点。这些都是中西部城市可以参考的模式,值得借鉴。
内容摘要: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投融资已有初步发展,当前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融资渠道单一,缺少专业融资机构,并且融资渠道很不顺畅,与社会资本市场结合松散。解决经费不足问题是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的瓶颈,应当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经典的融资模式;开拓适合当地实际的融资方式或渠道,立足政府主导型融资方式,成立专业融资机构,设立多元化的发展基金组织,直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这样以充足的资金,促进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与保护建设。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地 投融资
历史文化遗产地是独特的历史人文景观,那些经历过历朝历代积淀而幸存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的杰作,是一个地区人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代表或表达着一个地区或城市诞生、发展和消亡的进程。历史文化遗产地代表的是区域形象和财富,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延续区域的民族性、独特性和时代性,这些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不论在我国还是世界上其它国家,很多是以景区景点形式存在,像西欧的法国、意大利,旅游业依托文化遗产所产生的经济利润已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目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地的资源开发建设不足,可观赏性景观建设薄弱,偏远地区基本上呈现潜在的或半开发状态,严重制约了这一产业对地区经济的应有贡献。资金的有效筹措是历史文化遗产地的资源开发建设与保护的关键,因此在稳定原有投融资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的投融资渠道。
研究热点与疏漏梳理
历史文化遗产地在当前更多地成为旅游开发的依托。伴随着观光旅游热的消退,历史文化遗产地转变为旅游资源的开发热点和旅游者的选择目标。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具备着共同的特质,那就是潜在性和陈旧性,怎样把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潜在性、陈旧性转变为旅游文化的资源性,进而把资源的优势转变为资本的财富。这类问题是近年来历史文化遗产地研究比较多的视域。比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合理开发、旅游发展,历史文化遗产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通常这些研究主要侧重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思考,以及遗产地旅游开发的规划等。其实无论世界上其它地域或是针对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都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历史文化遗产地破坏、毁损程度严重。这样的话,无论旅游开发也好,保护也好,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经费资金。历史文化遗产地开发、保护的前提就是足够资金的投入,保护不到位、旅游开发不成规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资金的短缺。那么投融资问题就成为决定着历史文化遗产地资源合理开发与系统保护成功的关键因素。而关于遗产地投融资方面的研究,基本上是缺位的,其原因主要在于三点。一是投融资的学者研究侧重于大中型企业的投融资问题;二是研究旅游资源的学者忙于资源的规划开发;三是虽然旅游业融资问题包含了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股权置换、设立基金。但是历史文化遗产属于国有文化事业,关于文化保护的制度,限制了学者从投融资角度去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资金问题。基于此,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就放在历史文化遗产地开发与保护过程的投融资方面。
现实需求与背离
(一)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保护融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包括不同时期特有风貌的地上不可移动的文物建筑,也包括遗留在地下反映不同时代人们生活足迹的遗物。从保护的视角来看,历史文化遗产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单体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历史文化街区;三是历史文化名城。单体文物包括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刻、名人故居和近现代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等。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公布的存留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向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上述三个层面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各自的特点在开发保护过程中其投融资需求也不相同,但就目前来讲融资方面面临的共同问题分述如下:
1.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事业性和社会公益性两个属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融资方式非常有限。一直以来,对政府财政依赖性比较强。文化是本民族历史文化积累和文明发展的标志所在,是地域文化实力的体现,对具体一个地区来说体现了目前和将来的综合实力。因此,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对其管辖也比较严格,市场经济因素影响较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或保护投资也是由各级政府和机构来实施的。处于偏远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地,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当地又没有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缺乏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大投资环境较差,社会资金很难被吸引进来。
2.缺少专业融资机构。历史文化遗产地每一个开发建设保护项目都是在当地政府组织指导下实施的,遗产项目的融资基本上由政府替代,政府充当融资机构,其优势的一面是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可信度,可吸引社会资金投向遗产地的开发保护,并通过约束性政策来规范投资者的经营行为;劣势的一面就是各级政府的财力很有限,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难以迅速扩大规模,并且也给政府带来财政风险,政府融资的效益、抗风险性明显不如专业的融资机构。
3.融资渠道不顺畅。一般来讲,目前尚未开发建设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处于老、少、边、穷地区,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比较落后,整体投资环境较差,加上新开发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回报率低,投资吸引力也就比较弱。一方面,我国金融体制中小融资机构、私企性质的融资机构难以进入,另一方面,政府管理层面融资观念认识滞后,也很少有社会资金被正确引导到历史文化建设中去。投资者得不到投资项目,遗产地项目拥有者寻找不到投资者,社会资本和历史文化遗产之间缺少一座能沟通的桥梁。
4.与资本市场结合松散。历史文化遗产筹资渠道主要集中在政府财政主导型融资机构和银行主导型融资中。近年来特别是对银行贷款资金和国家扶贫抉择资金依赖性较大,在国内历史文化遗产项目中很少直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比如像股票上市、债券发行基本上很少触及。在国际上,由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历史较短,除了少数规模大、知名度高的历史文化遗产,最近几年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取得一定的保护经费之外,大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拥有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利用国际援助的意识比较薄弱,经验也相对缺乏,基本上只是依赖本土的投融资力量。
(二)国际典型融资方式
历史文化遗产融资在国际上运营已经很成熟,比较常见的典型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5种方式:
一是BOT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建设―经营―转让。也就是政府在给予某些公司项目建设的特许权时所采用的方式。这一方式是部分私人合伙人或者某些财团自己融资开发建设取得许可的项目,在合约规定时期内进行经营,期满后再将此项目转让给政府。
二是TOT融资模式。主要适用于已经建设成功投入运营的项目。这一方式程序是转让―经营―转让。这类需要融资的机构多数是公营机构。项目所属机构把已经建设的项目特许权移交给私营机构经营,接收经营的私营机构根据对所接受项目在今后若干年内现金流量的评估核算,一次性付给公营机构费用。经营期满后,再把项目移交给原公营机构。
三是BTO融资方式。这一方式主要程序是建设―转让―运营。也就是由政府或政府机构与投资人发起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允许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建成以后,按照协议规定,政府或机构一次或分次付款,把项目所有权收购回来,并组织运营或管理。
四是ABS融资方式。这一方式主要是指国外债券和国内证券市场。ABS的资产拥有者或企业或银行,通过特设信托机构和其它相互关联的金融机构,将其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有稳定的现金流入转变成资本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销售给投资者。
五是PPP模式。这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与其它几种不太相同的是对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新的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强调项目的选择、政府角色的转换、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设计、建立建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形成有效的监管机构。
这些国际上的通用融资方式,运营成熟,利弊清晰,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建设,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拓展及对策
历史文化遗产建设保护中,资金的融入需要选择多种融资方式,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主要依靠国家有限的公共投入和一定的经营性收入,特别是贫困偏远地区,很难获得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投资的青睐。因此,一段时期内,争取国家政府的投资还是必要的。为了使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保护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在巩固稳定有效投资方式下,还要积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政府主导型融资。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成份较多,通常主要是为社会提供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对其调控的力度和空间都很有限,在自身积累比较微薄的情景下,很难支持保护开发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因此争取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融资方式应该占一定的地位。虽然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多元赞助方式在历史文化事业的发展中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可是就历史文化遗产建设保护的公益性而言,社会投资的各种形式投入,其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通常受投资者的主观偏好、利益维系的影响,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设进程中不会按照社会需求的轻重依次来投资。所以,比较来说,政府财政投资方式更具有倾向性和稳定性。因此,在开拓社会各种融资方式的同时,应当让各级政府的投资占有一定的地位。
成立专业招商融资机构。把政府主导型招商引资转化为市场主导型的招商引资。专业化的融资机构来组织运作相应的商业化事业,针对性强,成功率高,成本也相对低一些,也能够把政府从具体复杂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到服务型转换。组建资产经营类管理公司,可以推动潜在资产的资本化,既可有效地促进区域内融资运作,又可站在区域整体高度进行资金的运作与管理。
设立发展基金。各种各样的发展基金是国际上用来筹集文化遗产事业资金的有效手段。非盈利性的半官方或民间基金组织,可以最大限度地吸纳政府、企业、财团和个人等多方面的资金投入。在国外,像美国大部分博物馆能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就与基金引入方式有关,一个文化项目往往有多种基金配合运行。遗产彩票基金是一种永久性的理想融资方式,英国、意大利基金彩票已成为最大的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资组织。当前我国历史文化方面的基金会形式运作尚在尝试之中,应加大引导力度,促进基金会的形成。
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通过企业上市、项目或资产重组、联合投资、发行债券等形式增加旅游投资,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主要有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和资产出让四种方式。
采用国外典型的融资模式。国际上比较典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有前文所述的BOT、TOT、BTO、ABS和PPP模式。在运用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初期,可以先采用PPP模式,起步再向TOT过渡,最后采用BOT融资方式。这样分步借鉴实施国外融资模式,可以降低尝试过程中的风险,比如PPP模式既不涉及经营权的转让,又不存在产权和股权问题,TOT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涉及股权和产权问题,可以避免BOT中所包含的大量风险与矛盾,比较容易使双方达成协议。不管是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和私人资本都有机会参与投资,历史文化遗产的融资渠道会更广泛,取得效益也会更好。
参考文献:
1.林晨.遗产地的保护和实现开发与旅游发展[J].山西建筑,2010(1)
2.王星光,贾兵强.中原历史文化遗产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SWOT分析[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3.单霁翔.关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0(9)
4.赵恒伯.我国旅游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4(12)
但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正在消失或遭到破坏。
大量消失的古村落
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古村落的价值和地位尤为突出。但在国人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发展经济时,大多数古村落就如行将就木的老者,与世无争,渐渐远去。
大自然的无情打击,房屋主人无力修缮和迁居,政府缺少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等已成为制约古村落保护的瓶颈。古村落的保护也并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村民更对世代居住的古村落习以为常,未将保护自家村落、传承自家文化视为己任。受到“重视”的古村落因独具特色,多数也已成了旅游开发的“摇钱树”,遭受着超负荷运转带来的破坏。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不久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速度之快令人咂舌。他援引官方公布的数字说,过去10年,中国总共消失了90万个自然村。
即便是已经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古村落,情况也不容乐观。位于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的后沟古村,浓缩了黄土旱塬农耕文明的传统,2005年成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古村落调查保护示范基地。7年过去了,如今,在这个古色古香的村落里,一座座崭新的红砖瓦房拔地而起,与古风古韵格格不入。
人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城镇化率已超过一半的今天,代表着往昔农耕文明的古村落是时候退出历史舞台了呢?
传统村落的保护刻不容缓
古村落和古民居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了历史的传承,为了保住子孙的文化根基,传统村落的保护刻不容缓。
把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保护古村落并不意味着拒绝发展。有效保护古村落需要法律的保护,也需要规划的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扎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街区、乡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新农村建设应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纳入农民新村及村镇建设规划。通过规划,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止乱建乱盖和拆除周边的建筑,才能还原和保证这些文化遗产具有良好的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