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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意见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据对全镇7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情况的调查,主要有以下问题:
1.财务会计岗位及人员存在的问题,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设出纳岗位,会计只是临时指定一人做账,且会计人员大部分是合作社的成员,会计专业知识及技能较低,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占92%以上。
2.会计核算不规范,由于会计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在会计核算也只采用较简单的方式进行,未能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更无法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去执行。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规定的盈余分配方式中的按交易量分配方法,据对全镇23个村(场)7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均无按交易量分配合作社经营盈余,只有个别要申报示范合作社的才补办。
3.未设置成员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调查显示,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采用的是不验资不年检的办法,因此大多数成员不知道也不关心股金的份额情况,造成了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成员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4.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无力,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但从目标前情况来看,由于合作社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性质,乡镇经管站未介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二、鉴于上述调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第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本文从乡镇经管站的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乡镇经管站要增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岗位和人员编制,所需经费应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并规定在指导过程中不得向合作社收取任何费用,防止变相摊派,增加合作社的负担。
2.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在指导过程中应分别进行指导、培训,如今年省农业厅就对全省的省级示范社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培训,南平市也对全市的示范社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培训,在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对会计基础知识进行更深层次的培训,让所有的合作社财务人员都能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同时鼓励合作社的财务人员通过参加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更好地为合作社提供会计服务。
3.建议所有的合作社均设立独立的财务人员,即出纳和会计。合作社可视自身的规模大小及工作量业务量的大小设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但会计和出纳不得一人担任。
4.建议合作社有条件的实行会计制度,合作社可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专门的会计机构记账。在条件成熟的乡镇,也可由乡镇经管站会计记账,以快速提高会计专业水平,更好地执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5.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中规定的盈余分配办法,设立成员账户明细账。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方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分配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对盈余分配做出特别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农村财务 规范化 管理体系 乡镇政府
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近年来,农村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正常运转,所以建立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体系在当前已是刻不容缓。
一、农村财务管理规范体系建设的目标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体系的建设目标应是:建立责权利明晰、科学民主、运作规则完善高效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体系。
所谓“责权利明晰”,主要是指农村财务关系所涉及的国家、集体及农民个人各主体,财务管理各层次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经济责任界定、权力划分、利益分配等要明确,责权利关系要对等。所谓“科学民主”,是指处理农村财务关系所建立的基本规则和操作规程要建立在科学的理论之上并符合民主财政和民主财务制度建设的方向。所谓“运作规则完善高效”,是指农村财务管理的运作程序和方法的制度安排要全面完整,要有较高的运作效率。应当说,“责权利明晰”是基础,“科学民主”是核心,“运作规则完善高效”是保障。
二、制定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制度
当前急需制定和完善的制度主要包括:
1.《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消了乡统筹和村提留,原《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关于乡统筹和村提留的财务管理规范和会计处理制度必须加以修改,以适应新的财务与会计环境。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995年12月国务院曾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于19%年9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提出了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的基本要求,但目前仍然停留在《通知》的形式,没有形成专门、完善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应结合新的税费制度的要求,尽快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农村集体组织资产的民主管理制度、承包经营制度、资产流转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资产报告制度等,以规范集体资产的管理行为。
3.财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目前虽然已有1997年农业部、监察部联合制定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督促和规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行为,但应结合这次税费改革的要求,尽快对《暂行规定》加以修改完善,使其成为正式规定以指导和约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行为。
4.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及乡镇政府的财务监管制度
目前,村级会计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类:一是由会计主体单位自我管理;二是由乡镇政府统管统派;三是多元主体管理,即主管部门、村经济组织、会计服务中心对会计人员进行多重管理,各主体共同参与会计人员管理,都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究竟应该建立怎样的管理体制,虽然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来确定,但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尽可能地提供这样的指导性规范。可以考虑在相关制度中提出几种主要模式的运作框架,以指导和规范村级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安排。
三、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一是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四、乡镇政府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职责
乡镇经管站代表乡镇政府行使对村财务的管理权,是村财务的直接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方针、政策,保证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发展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服务。
乡镇政府介入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方式主要是指导和监管。这种指导和监管要渗透到村级财务的决策、控制和内部监督的全过程。而指导和监管的重点是程序或过程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管。
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并通过会计人员体制的设计实现对村级组织的财务监管是乡镇政府介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方式。在许多地区存在着“一任村书记(村主任),一任村会计”的不正常状况。通过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村级财务的控制作用。
对村级组织进行审计,是乡镇政府机构对村组织进行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由于大多数村级组织的管理制度缺乏健全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村级组织的审计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对没有实行财务双代管的村组织更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五、农村财务管理的主体
根据《**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8月14日**县纪委召开的《2009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正建设工作会》会议精神要求,我们对全县20个街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年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计,现总结如下:
一、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2009〕120号)。通知明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更好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能够促进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巩固“三农”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构建农村和谐的要求,是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成员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重点。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2008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重点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小组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小组。接受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发现贪污挪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通过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以下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村组干部由于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这次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其中: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其他违规行为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目前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部分村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我县农村财务实行委托和电算化管理以来,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由于少数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因而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这次审计中同时查出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合理开支入账25笔9541元,违规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加强。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少数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一些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三是民主理财小组未能履行监督职能。全县共有民主理财小组2214个,其中村314人,社1900个,有的民主理财小组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按要求参与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小组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四是公款私存情况仍然存在。少数村由于过去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因而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造成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2008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目前为止,经清理小组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基本水费等集体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违规经办集体经济业务。按照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业务只能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但少数村的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业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今后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各项制度。各镇必须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使之尽快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2、强化审计监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搞好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此,要把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监督。按照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审计三分之一的村组,原则上三年内对所有的村组要轮流审计一遍。对审计中查出的一般经济问题,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120号)。通知明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更好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能够促进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巩固“三农”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构建农村和谐的要求,是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成员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重点。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重点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小组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小组。接受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发现贪污挪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通过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以下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村组干部由于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这次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其中: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其他违规行为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目前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部分村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我县农村财务实行委托和电算化管理以来,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由于少数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因而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这次审计中同时查出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合理开支入账25笔9541元,违规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加强。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少数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一些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三是民主理财小组未能履行监督职能。全县共有民主理财小组2214个,其中村314人,社1900个,有的民主理财小组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按要求参与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小组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四是公款私存情况仍然存在。少数村由于过去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因而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造成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目前为止,经清理小组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基本水费等集体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违规经办集体经济业务。按照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业务只能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但少数村的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业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今后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各项制度。各镇必须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使之尽快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2、强化审计监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搞好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此,要把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针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监督。按照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审计三分之一的村组,原则上三年内对所有的村组要轮流审计一遍。对审计中查出的一般经济问题,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一)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性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但对农村集体的一些自有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管理则有些松散,资金核算不完整,存在着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现象。(二)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特别是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公益用房、上级部门投入的设备、社会捐赠的资产等,未纳入会计帐内登记管理;有的资产购建时手续不全,使用多年仍未入账管理。(三)资源管理不健全。村级的资源发包后,经过多次流转,村里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不愿或不进行资源清查,对于农村村级资源性资产的位置、类别、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登记不够规范,造成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乱,有的改变了土地用途,有的合同期未进行续签,损害了集体利益。
二、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成因
(一)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政府认为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村民实行了自治,不便于管理;三资情况复杂,不愿意管理。对于农村三资管理,虽也普遍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但是由于乡镇工作繁杂,往往乡镇三资管理工作人员一人多岗,承担多项职能工作。
(二)农村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由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培训不力,会计人员工作水平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更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农村三资管理的不规范。
(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群众监督乏力。目前的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热心集体事业,造成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审计等外部监督乏力。缺乏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很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期未进行审计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揭示和纠正。
三、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少数乡镇党委不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乡镇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责任制。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农经部门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定期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二)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制定“三资”管理监督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到村级领导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由乡镇责令其负责人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构建三资管理监管系统,加大惩治力度。纪委监察部门、财政、审计机关,应当把三资管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三资管理的有关法规来执行,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村干部及“三资”管理责任人员违纪行为的查处;各部门应设置农村“三资”专门或兼职管理机构及人员,既发挥各自优势,又统筹协调推进。
一、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西吉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统一设置账簿凭证,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产资源处置程序,规范村级会计流程,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全面核算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工程项目等会计事项。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统一设置会计科目,使财务数据各年度间纵向可比,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态情况,找出各年度间变化波动,各村之间存在的差距,以指导后年更好、更快发展。
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确保财务审批权及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事项必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乡镇全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会计”“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达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设备、有招标大厅、有规章制度、有三资台账、有档案橱柜”的“六有”要求。制作机构牌匾,让“三资”管理制度、招投标流程图上墙。机构要切实提高农村会计服务水平,明确岗位职责,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内控监督。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建立会计核算账簿。
三、规范银行基本账户设置
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村内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外,杜绝其他账户。机构要建立资金内控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账户时,必须在指定金融机构预留村集体的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主要负责人章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人章三个印章。支取资金时必须“三章”齐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由村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四、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统一印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各乡镇要在建设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摸清资产底数,全面登记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台账,实行产权登记明细化。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平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按照招标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分别建立乡镇、村两级平台。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3年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招投标。小额度和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动通过村交易平台实施招投标。平台建设为全县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处置。
五、健全完善举措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要明确对部门要求。通过组织宣传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村级使用县水务、卫生、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各类项目资金以及经费等所需报账凭证的要求,特别对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的票据使用,明确统一要求,促进村级财务票据使用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县农经部门应加强与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达成共识,科学指导溪镇农经站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检查力度。
六、化解村级债务控制新债发生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建议县财政按奖补政策及享受次数由少到多对全县各村进行排名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项目已完成但未列入奖补对象的村予以倾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充分利用帮扶机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化解新建项目产生的债务。二是加强项目审查。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办公益事业,尽量避免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建设。
七、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二是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严肃性。
八、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二是切实加强乡镇从事村级财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九、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043-1
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目前,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农村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不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二是土地权益和“三资”处置成为农村群众举报的热点问题,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三是一些村组的财务制度不落实,执行效果不理想。四是农村土地流转、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高发,问题比较突出。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准确把握“三资”监管的工作定位
我们必须将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作为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力促集体经济“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牢固树立群众第一的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取得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地措施,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 具体指导,依法管理
各县市、各职能部门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以指导,准确把握委托权限,正确处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农民群众民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保障规范运作,有效监督。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4 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首先,要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和财务公开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其次,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第三,要完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资源登记薄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5 切实提高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
细化集体分配制度。一是完善村级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联动预算机制。二是完善股东分红制度。建立股东分红增减机制,严控超额分红和变相分红;细化资产交易制度。建立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交易行为透明化、集体收益最大化;细化财务监管制度。一是规划建设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二是加强农村审计和责任追究;扎实推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台账建设。要认真运用清产核资的工作成果,按村设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资源登记台账》和《银行存款登记薄》《现金出纳登记薄》《产品物资材料登记薄》等“三账三薄”进行台账登记,达到“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入清等“五清”。二是抓好债务控制。各镇街进一步做好村组增资减债和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市村组负债率控制在22%以内。三是抓好薪酬管理和账款追收。
6 要强化措施,确保落实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乡村,加强调研指导,开展监督检查。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标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单项工作有具体目标要求,整体工作有绩效评价标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注重调动和发挥村纪检小组的监督作用,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思想教育,确保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心系群众廉洁奉公。一是注重对农村干部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注重正反典型教育的连贯性。三是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性。(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农村“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一是抓好制度完善。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分红管理意见和修订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制度。二是抓好制度创新。参照麻涌、常平试点经验,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信息监管平台。三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三)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三资”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需纳入民主监督范围、进行公开并接受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二是加强培育典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典型。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7 加强培训
关键词:农村财务;会计;管理调研报告
结合永平县农村集体资产的清理要求,我对杉阳镇农村财务管理及会计管理现状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镇农村财务管理及财务人员现状
杉阳镇共有12个村委会252个村民小组,村组级的会计业务全部由我站负责管理,各村委会设立出纳1人,村支书或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我站设立专职会计,负责全镇各个村委会的会计核算业务,整个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由村级和镇级共同完成。
村账镇管的财务人员分为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财务负责人,出纳各12人,90%为高以下文化程度,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杉阳镇现行农村财务管理及财务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杉阳镇村账镇管属小集中核算财务管理模式,财务人员中,会计人员从业素质及业务技能较高,能熟练的进行会计核算,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但是,出纳人员是由村委会副主任兼任,没有专业的会计知识及技能。
三、杉阳镇认真开展培训、贯彻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2004]1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培训要求,杉阳镇从2004年起,每年组织全镇财会人员及村委会账务人员进行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3天的会计业务知识培训。
四、杉阳镇村集体财务管理核算手段(会计信息化)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及电算化管理,是新形势下规范农村财会管理,提高农村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党群干群的重要举措,杉阳镇12个村委会252个村民小组会计核算全部采用会计电算化。
五、杉阳镇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及财务人员现状及存在问题
1.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是部分村委会领导缺乏对财经规章制度的了解,存在患得患失思想;二是财务人员对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遵守不够好,财务处理随意性大;三是部分村委会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认为财务管理是财政、审计部门的事,缺乏当家理财,用好用活单位资金的主动性。
2.全镇会计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专业财务人员缺乏、变动频繁、会计核算模式急待改进、完善。
会计资源在全镇各村委会配置不尽合理,人员多,资金流量大且会计核算复杂的村委会得不到专业且强劲的会计人员。
杉阳镇财务人员大多数半路出家,专业人员较少,多数兼职且无证,财务人员缺乏财经法规法纪及会计知识,导致会计核算的技能和水平难以提高。
近年来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及会计信息的公信力下降,财务人员及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得不到体现,财务人员变动频繁,大多数人不愿意从事具体而繁杂的财务工作,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资金使用效益低,财务信息反馈滞后。
(1)财务档案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就调查了解的12个单位中,财务档案立卷归档管理较好的有10个,占83%;有的单位财务档案随意堆放,这样很容易造成财务档案的丢失,致使财务档案失去连续性,进而影相关经济活动的继续开展。
(2)财务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村委会民主理财不健全,出现财务监督缺位;有的单位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形成事实上的假公开。
六、对新的管理模式探索和建设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提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不但要有财务重要性认识,而且要有财务管理日常化、规范化、法制化、安全化的认识,各部门要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并强化《会计法》所赋予单位领导、会计、出纳的职能、职责,并将这些规章制度贯穿于财务工作的始终,一丝不苟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整合会计资源,完善现有会计核算模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保障财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行最新会计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
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准确反馈财务信息。
【关键词】 农村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1.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做得不扎实
在不少地方的农村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普遍不扎实。主要表现为:在不少村级组织中会计和出纳岗位没有分开设置;有的村会计凭证和账簿保管不善,损坏、丢失严重,个别村甚至连正式的会计账簿都没有;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 有的村违反有关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总账与银行存款总账没有分开设置; 有的村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不及时记账、算账、对账、结账,导致账目漏记、账实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
1.2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缺乏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地方虽有一些所谓的制度,但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在现实中,不少地方的农村财务收支大多都是村支书或主任“一支笔”审批,往往是村干部一个人说了算,存在着极大的个人主观随意性。
1.3集体资金管理失控、开支混乱
在不少地方,由于财务制度本身的漏洞,再加上财务人员把关不严或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金管理失控、开支混乱现象严重。有的收入不入账,坐支现金;有的巧立名目,以招待费、交通费、电话费、报刊费、考察费、工作补贴等乱支乱用;有的采取“大头小尾、虚报冒领、重复报销”等手法套取集体资金。
1.4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缺乏内容
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现实中这项工作的开展并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公开不及时。不少村庄没有能够做到定期公开; 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有的村只把收支余额进行公布,没有逐笔逐项公布,更有甚者把一些重要的收支内容隐瞒不公开;财务公开的形式单一。对群众的意见不采纳,对反映的问题不及时整改。
1.5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农村基层组织的财会人员一般都是就地选用或由村干部指定。这些人往往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岗位培训就上岗工作,其中的大部分人员缺乏应有的财会方面相关知识,无法胜任财务会计工作。
2.解决对策
2.1提高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要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
2.2建章立制,规范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要进一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根据各村实际,由镇农经站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用,委派到各村;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如民主理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集体收入分配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工作;将“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要保证财会人员工作的独立性,认真听取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村干部不准兼任会计、出纳。
2.3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乡镇要建立有权威性的审计组织,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检查。由镇农经站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财会人员和村干部行政、法律责任。
2.4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要充分运用媒介,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举办培训班、进行宣传广泛提高认识;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财会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针对部分农村财会人员年龄偏大、素质不高的问题,将一些年富力强、爱岗敬业、业务精通的社会人员选拔到会计岗位上来;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置,要由乡镇农经站进行考察选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