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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工作考核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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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工作考核方案

第1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具体措施

(一)科学划分网格

以县医院为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全院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深化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消防“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以各主管院长为第二级网格划分单位(中网格),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各科室作为第三级网格(小网格),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清剿火患”有关要求对全院各科室展开集中筛查隐患苗头,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县医院(大网格)任务。具体负责统筹全院各网格排查小组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职责,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2、主管院长(中网格)任务。负责各分工科室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利用每周例会对各科室进行调度和点评,把每项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定期对本网格内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各科室主任(小网格)任务。负责整理上报本网格内的基本数据,督促本科人员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整合处理上报本科室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本科室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各种消防隐患存在。

第2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以地理位置为界限,统筹区域内营销资源,为客户提品或服务的全新营销管理模式――微区域营销,弥补了目前营销模式的漏洞。通过细化市场、将市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建立若干个微区域团队,整合微区域内的资源,既能发挥微区域内的协作效应,又能根据每个网格的不同属性,因地制宜地进行差异化营销。

中国移动N公司是一家地市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拥有2500多名员工、600万客户。2013年开始,N公司对微区域营销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年来,新入网客户增长率较实施前提升了10%,客户流失率下降了5%,终端销售额增加了25%,客户满意度提升了10%,集团客户服务单位增加了7%,员工流失率降低了6%。

设计思路

首先,对市区市场进行网格化划分。

开展客户分布、网络资源、渠道资源等信息搜集梳理,是绘制网格地图、开展精细化运营的基础。N公司首先通过实地调研进行现状摸底,明确区域所包含的客户类型。根据调研结果,将客户群体划分为类,分别为:AB类集团客户、CD类集团客户、社区家庭市场、专业市场、商务楼宇、工业园、个人客户、校园客户。可将区域划分为三大网格,分别为:主城网格、区县网格、乡镇网格。同时,判断每一类客户群体分别归属于哪一种网格区域,绘制成表格。

然后,根据区域内资源,遵循“网格内资源均衡”的原则,进行网格划分。在行政区域划分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特征因素,如客户价值、客户类型、属地等划分出的若干客户群集合,以客户聚类的方式实现渠道对区域市场客户的无缝覆盖。结合公司内部渠道设置情况,具体划分步骤大致分三步。

第一步,片区划分。按行政区域和基站覆盖特性,将原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

第二步,微格划分。根据行政区域图在片区内以街道、主干路线或者河流及标志性建筑为边界,结合直属营业厅数量、辐射半径和区域内预计的客户密度等因素,进一步将片区细分为若干个微格单元。

第三步,客户归属。再根据客户的入网地归属、话务量集中地归属和业务办理地集中地归属等,将客户细分到各个归属片区,将城市划分为几个各方面资源较为均衡的区域市场。

同时,需要考虑某个区域的特殊情况,在某类客户群集中的区域设置专门类型的客户区域,发挥网格中主要客户类型的区域性特性。

按照上述划分标准来制定网格,就能最终实现无缝覆盖。聚类客户网格类型包括商业楼宇网格、工业园区网格、住宅小区网格、行业客户网格、散户网格和待建工地网格。

其次,按照网格内客户的特点组建专业团队。

微网格区域内组织和团队的配备,需要分析划定网格的市场潜力和竞争情况,进而决定网格化运营人员的结构。网格区域人员的配备需要考虑以下六大方面问题:第一,预测和规划,包括市场规模、市场份额等;第二,商机管理,包括商机在哪里、机会价值等问题;第三,威胁管理,关注威胁的来源、威胁的性质、威胁的大小等;第四,标准方案支撑,包括营销方案库、个性化方案等支撑;第五,网络资源规划与配置,例如资源类型、资源数量、资源优化配置等;第六,人力资源管理,如人员配备、渠道协同、前后动等。

根据网格市场资源情况,N公司构建了“1+N”的团队运作模式。“1+N”团队运作就是要保证营销的无障碍进入,保证信息情报及时获取。根据网格规模(客户数量、收入)、客户类型以及竞争程度来配备相应的人员。

在无法改变现有渠道管理模式的条件下,“1+N”团队运作模式通过将实体渠道、直销渠道的人员集合在驻点上,以相应的捆绑考核措施将不同渠道的人员捏合在一起,为了责任区域内的业务收入与客户发展的同一目标,激发各方的工作热情与工作创新能力,良好沟通,有效协作,完成业务发展指标,实现公司收入和个人收入的增长。

专业的市场网格经营团队主要包括四种角色:网格经理、聚类市场客户经理、营业员直销经理。他们组建起团队对网格内的客户进行走访和服务,及时发现新增客户的需求和存量客户的需求,协同团队进行客户竞争和业务拓展,做好服务防止客户流失。人员数量根据网格的规模和竞争形势确定。例如,每10个商户企业客户配置1名聚类客户经理,每100名客户配置1名社区经理。

网格化经营责任制实行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捆绑考核方式。团队业绩以网格内的业务收入、业务发展、基础管理、市场占有率等为指标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可由公司统筹制定。个人业绩由所属渠道对团队成员进行个人考核,考核办法参照现有各个渠道的KPI考核办法实行。

最次,市场网格经营团队针对微区域实施差异化营销。营销要点有三个方面。

第一,全面了解属地市场环境。每日统计并向网格内的人员通报客户构成、常驻客户数、语音客户数、流量客户数、竞争对手过网客户数、重点营销案常驻用户办理量等大数据的发展量及环比、同比情况,可挖掘客户需求、客户习惯等重要信息。

第二,及时掌握竞争对手最新动态。通过下发每日通报,超预警值指标在每日通报中及时预警,便于及时制定属地应对方案。

第三,利用网格平台系统的数据支撑,制定属地区域个性化营销方案。

数据支撑

网格平台系统可实现四大功能。第一,超细分。使用基站网格化管理工具对管辖区域进行超细分。第二,大数据。在超细分基础上,实现对区域大数据的及时通报。第三,精管理。分公司以大数据为依据开展分级管理,合理下达和分解指标,客观开展绩效考评等。第四,微营销。属地区域通过实时掌握大数据和竞争对手动态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使用网格平台系统,N公司建立了实时、闭环的精细营销模式。构建网格平台系统,包括平台视图(图1)和信息流程。

N公司通过明确信息收集内容,根据信息制定了网格市场运营流程(图2)。

进一步规范市公司-县级分公司-网格的作业流程,明确各流程节点和职责(图3)。

简化运作流程,只需要四个节点、六个程序。如图4所示。

配套措施

微区域营销管理模式需要企业内部管理各方面的配套措施提供支持。

第一,优化组织架构,实施扁平化架构调整。

N公司成立了“自营渠道运营中心”,属于N公司的下设三级机构,主要负责市区自营渠道集中运营。自营渠道运营中心下设四级机构,分别是“自营渠道室”、“终端运营室”、“高校运营室”、“运作支撑室”。此外,还设立了营销中心,是N公司的下设三级机构,负责市区社会渠道(含末梢)的集中运营、家庭宽带谈点和营销、CD类集团拓展、负责市区网格化运营。营销中心下设四级机构,分别是“社会渠道一室”、 “社会渠道二室”、“营销执行一室”、 “营销执行二室”、 “营销执行三室”、“综合支撑室”。

第二,优化流程管理,提高效率。

围绕集中化运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对渠道相关工作流程进行重新设定,缩减流程损耗,降低人员需求,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

第三,明确指标考核,实行差异化考核。

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以标准化产品管理为核心建立统一考核模板,向渠道网点及人员下达量化指标,并根据不同区域市场实施差异考核。

第四,统一营销管理,打造新的竞争优势。

以效益提升为目标,集中营销管理,实现统一的营销指标下达、统一的营销案解读、统一的资源规划、统一的促销活动安排、统一的传播口径、统一的执行步调安排,打造新的渠道竞争优势

第五,统一宣传管理。

围绕终端销售核心,根据《营业厅宣传展陈指导手册》、《社会渠道展陈规范》等相关要求,统一负责厅店宣传展陈的规划和布置,有效提升渠道网点的终端销售氛围,实现渠道“一个声音”的统一传播效应。

第3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今年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明确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及近期工作进展情况,xx同志就《2016年xx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作了说明,xx县、xx县及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就相关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大家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讲得都很实。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总书记、总理多次对食药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多次强调食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最近,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xx书记、xx市长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体制改革,落实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市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尚未消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当前的食品安全工作,我提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

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实现新机构的有序高效运转,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保障。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完成的比较好,但仍有个别县没有彻底整合到位,表面上是一套班子一个公章,但实质上不是一个队伍,还是各干各的。有的是机关整合了,但执法机构和基层单位没有整合;有的部门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三定”方案,内部机构职责至今没有理顺;有的部门存在多头执法,没有形成工作合力;xx区还没有按要求设立畜禽屠宰执法队伍。另外,在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上,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正在抓紧建设中,县乡两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还比较滞后,有限的检验检测资源还分散在农牧、卫生、食品和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受机构编制、人员编制和经费的限制,难以形成检测能力。监管体制机制不理顺,人心不稳,责任不清,监管不力,将给食品安全工作埋下非常大的隐患。所有的县市年底前必须整合到位,整合不到位的,市政府要对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年终考评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二、要扎实推进“三小”登记备案工作。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登记备案管理,是省政府年终考评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从目前的“三小”登记备案情况看,我市完成率为64%,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六。从县市区完成情况看,各县市区严重不平衡,有的进度慢,差距大。进度较快的xx县、xx县、xx区、xx县、xx县,完成率都超过了80%;进度较慢的xx区、xx县、x县,完成率不足40%,其中xx区、xx县不足25%。从这次督导情况看,凡是基层监管机构没有整合到位的,“三小”登记工作明显落后。这项工作落后的县市区会后向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认真查找原因,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年底前完成“三小”登记任务目标。

三、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

我市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起步较早,2014年就初步建立了网格化监管的格局,但由于基层协管员待遇、信息化管理手段等没有跟上,从目前看,我市网格化监管整体水平不高,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解决。有的县工作虽开展起来了,但认识还不到位,特别是乡镇一级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有的地方协管员队伍管理不到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不足以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有的县只把网格建立起来了,制度印发了,人员配备了,责任也明确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开展工作。下一步,要大力推进网格化监管,在完善职能、合理划分事权、提升监管能力、落实协管员报酬、发挥人员作用上下功夫,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网格的科学管理,实现信息共享。要进一步明确各网格责任主体的职责、奖惩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任务,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要抓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10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xx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在xx区、xx县、xx县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利用1年半的时间,到2018年6月份,全市初步建成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四个试点县区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于12月底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把追溯体系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市农牧、食品和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全市、先进适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同监管、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确保部门间相关追溯制度有序衔接。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追溯建设,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食品的认知度。

第4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把握监管主体环节,做到“片区清、人员明”。把握监管主体环节,就是要明确谁去监管、监管何处的问题。按照市场主体分布情况和地域特点,以行政村、街道为基本单位,将全市划分为65个经济户口“网格”,使每个经济户口“网格”的辖区范围、市场主体数量和监管任务都大体均衡。同时,每个“网格”对应设立一个监管组,按照新老搭配、强弱搭配、刚柔搭配的原则,每个“网格”监管组配置2~3名干部,负责对该经济户口“网格”内所有市场主体的监管工作。经济户口“网格”化的实施,要求每位监管干部必须全面掌握商标、广告、合同等监管手段和监管内容。

(二)把握监管客体环节,做到“户口清、状态明”。把握监管客体环节,就是要对监管对象的情况了然于胸,并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把重点监管对象和后延监管对象从众多的市场主体中区分出来实施重点监管。为此,通过信息化,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收集市场主体数量、规模、运行情况等信息,充实完善信息资料库。在推行“网格化”过程中。虽然监管对象没有发生改变,但监管内容却由整体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按照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情况,将6300多户重点监管对象和1000多户后延监管对象作为监管重点对象,加强了对13个危化重点行业和食品行业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

(三)把握监管实施环节,做到“任务清、责任明”。实施“网格化”的经济户口管理,其目的就是要促进监管任务的进一步到位和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其核心在于“任务清、责任明”这一环节。把握“网格化”经济户口管理的实施环节,就是要将涉及巡查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直接落实到各“网格化”巡查监管组,使责权利在“网格化”责任区中得到有机统一。同时,随着行政执法问责制的推行,使每位监管干部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也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创造了条件。实行“网格化”经济户口管理,对监管干部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责任、监管义务有了明确的界定,解决了监管干部“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了因工作不到位而追究行政责任的概率。

第5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2011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县先后在镇等13个乡镇推行实施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社会管理、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充分肯定。为了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理顺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确保实现县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承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精神,现就深化“网格化”工作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

实践证明,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平台,是密切党群干部关系的重要载体。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卢林同志向市委庄重承诺,今年上半年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尚未纳入试点工作的乡镇要立即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在今年6月底以前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乡镇,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机制,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构

调整充实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县委副书记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同志、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同志任副主任。

经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县编委已经批准成立县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县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人员由县委政法委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尽快选调到位,负责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日常事务。各乡镇要比照县委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尽快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开展需要。

三、理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网格化”考核管理措施

各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县政法(综治)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由县双考双评办、督办督查局制定考核细则并具体落实。县综治办研究制定对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社会管理创新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核措施,特别是加强对牵头负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单位的考核管理,推动服务管理工作延伸落实到“网格”内,实现“零距离”服务管理。

为真正实现网格工作室服务社区群众的作用,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服务到位,根据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精神,整合到网格工作室的乡(镇)干部、社区(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治安协勤人员、计生协管人员、低保协管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治安(禁毒)协管员、志愿服务人员等,实行双重考核管理。工作实绩表现由所在乡镇和网格工作室进行考核,占考核分值的60%,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占考核分值的40%,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奖惩和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的依据,具体考核管理办法由县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下发并组织实施。

四、深化探索创新,科学定位“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能

由县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研究提出“网格”划分设置参考标准,制定县、乡(镇)、社区(村)、网格工作室等各级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服务事项,下发各乡镇参考实施。

积极探索将服务群众的社区(村)管理职能下放到网格工作室的模式,逐步实现群众办事在网格工作室一站式办结。在镇探索试行“网格”升格为社区试点工作,依托“网格”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要将网格工作室固定办公服务设施、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网格工作室固定办公场所建设,逐步解决网格工作室办公场所狭小简陋、功能设置不完善、占用公用通道、安全措施不够等问题。

加大对网格工作室人员的培训,年内由县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举办1-2期“网格化”工作内容的专题培训。

五、加强信息采录,加快推进“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

市委政法委统一规划建设的政法系统内网已经建成运行,各乡镇已经顺利接入,网络管理人员已经由县委政法委组织进行了培训;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发的全县“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镇19个“网格”光纤专网已经建设完成。以上条件为推进网格信息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各乡(镇)和网格工作室要加大对辖区内各类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已经开展“网格化”试点工作的乡镇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全部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其余乡镇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部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第6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合公共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委派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传送至处置部门予以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和考评的工作模式。

责任网格是指按照标准划分形成的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的管理区域,是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地理基本单位。

部件是指窨井盖、消火栓、电力杆、电话亭、防汛墙、道路护栏、公交站亭、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垃圾箱、行道树、加油站等与城市运行和管理相关的公共设施、设备。

事件是指占道无照经营、非法占道堆物、毁绿占绿、违法搭建、非法客运、无证掘路、餐饮油烟污染、非法行医、非法食品加工等正在发生的影响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暴露垃圾、道路破损、墙面污损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状态。

第三条(管理原则)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遵循条块联动、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实时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和单位职责)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本市城管执法、交通港口、规划国土、房屋、路政、环保、水务、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环卫、道路和绿化养护、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

第五条(信息共享和执法对接)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应当预留接口,逐步与其他管理领域实现信息共享。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与现有的联合执法体系的对接机制;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联合执法体系予以处置。

第六条(经费保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公共服务单位因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处置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应当纳入本单位现有的经费渠道予以解决。

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工作量数据,可以作为所需经费的测算依据。

第二章规划、工作标准与信息系统建设

第七条(规划)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的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

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对象、区域、标准、流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市新城、新市镇建设应当同步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

第八条(网格化管理内容)

对公用设施、建设管理、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卫生等管理领域内可以通过巡查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标准的制定)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应当明确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和事件的具体类别、名称及其说明、责任分工、案件分派规则、处置要求、处置流程、处置时限等内容。

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应当明确系统功能与性能、运行环境、编码体系和基础数据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信息系统建设)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建立市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记录、监管全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情况。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用于部件和事件问题的受理、分派以及处置情况的监督,并可以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分平台。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配备本部门、本单位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处置信息终端,用于接收部件、事件问题的分派信息和反馈处置情况。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维护要求)

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守全市统一的要求。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明确维护要求、维护方式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巡查、发现和立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进行日常现场巡查。

网格监督员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等方式,即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予以立案。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能够当场处理的轻微问题,网格监督员应当当场处理,并即时将处理信息报送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

对于本市相关服务热线等渠道转送的市民投诉、举报问题,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属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部件或者事件范围的,应当予以立案。

第十三条(网格监督员的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网格监督员的管理,并为网格监督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交通工具和休息场所。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全市统一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网格监督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案件分派)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案件内容和职责分工,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件分派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

案件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负责接收分派的案件信息。

第十五条(案件处置和反馈)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收到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分派的案件信息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并将案件处置结果反馈至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工作的,应当及时告知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传送的照片、录像等信息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第十六条(核查和结案)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收到反馈的案件处置结果后,应当安排网格监督员对案件处置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案件处置结果符合处置要求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予以结案;不符合处置要求的,应当将案件退回并要求重新处置。

第十七条(案件信息管理)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案件的巡查、立案、分派、处置、核查、结案、督办等信息如实录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和泄露。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分析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案件信息,并作为提高城市网格化管理效率、改进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科学决策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特殊案件的处理

第十八条(联合执法)

对于网格监督员发现或者现场核实的情况复杂、需要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置的案件,区(县)网格化管理机构可以将该案件信息及时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特殊案件的分派和处置)

对于属于跨区(县)行政区域或者市级有关部门管理情形的案件,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案件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予以分派。

对案件处置存在争议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案件处置的协调;必要时,可以直接指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案件督办)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案件处置工作,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案件进行督办。

第五章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评价)

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区(县)人民政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应当对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处置工作定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

第二十三条(考核)

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下列考核的依据之一:

(一)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以及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三)相关的行业管理考核。

第二十四条(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向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举报。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经核实的举报,应当作为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阻挠网格化管理行为的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恐吓、威胁或者伤害网格监督员的;

(二)破坏、抢夺网格监督员的工作装备、交通工具的;

(三)阻挠网格监督员正常履行巡查、发现职责的其他行为,依法应予处罚的。

第二十六条(网格监督员的违规处理)

网格监督员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网格监督员工作规范和实务操作流程,致使部件或者事件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对其作出处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单位违规处置行为的处理)

公共服务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或者区(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应当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安排网格监督员进行巡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予以立案的;

(三)案件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怠于履行特殊案件的上报或者处置协调职责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专业网格化)

本市尚未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专业管理领域,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专业网格化管理平台,并接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7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和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我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1名协调员组成。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网格化”监管就是在全县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监管网格,按照地域和部门职责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入相应网格内,明确各级网格的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员。形成一个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立体监管体系。根据我县实际,将安全生产网格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为县政府;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三级网格为各村(居)和各企业单位。形成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构建以县政府为节点的“县级网格”。按照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编制《县安全管理一级网格责任表》(附件1),划分安全管理责任范围,落实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负责网格化管理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考核。

(二)构建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理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部门和乡镇(街道)特点明确部门包保乡镇(街道)情况(附件2)。按照“整体规划、全面覆盖、规范标准、责权一致、持续完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节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教体、公安、住建、国土、交通运输、安监、经信、质监、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的整体执行能力。

1、构建以各部门为节点的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本系统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附件3),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

(2)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基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部门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构建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主体的“乡镇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参照附件1、4、5),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工作。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建立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到生产经营单位或村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管区的负责人是本管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构建以各村(居)和各企业为主体的“乡村和企业网格”。以村书记或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建立本村或企业的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乡村和企业内部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台账,并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及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系统建设、解决运行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抓好推进准备工作,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是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网格化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二是规范网格化管理队伍。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确定一名协调员,并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网格化推进工作,并于前将协调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各部门编制本系统纵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编制相应的横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开展网格化建设推进业务培训指导,启动全县安全生产普查,完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信息普查内容。

(二)推进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推进工作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普查为有效手段,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采取“行业为主和属地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工作,于前将单位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普查表(参照附件3-6)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政府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情况作为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份开始,县政府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督查、调度、抽查等形式,检查各成员单位监管的规模以上企业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完成年度推进目标。

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企业基础信息、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做好信息普查,严格监管。将网格化推进工作落实到专人,细化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力度,完善监管内容,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县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网格化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以“网格化应用”考核为抓手,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撰写普查分析报告,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县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每一个领域,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所分管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8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1、xx镇“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政法委主任、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xx镇“大联动”工作中心及功能组

xx镇“大联动”工作中心,由**同志任主任,**同志任副主任。中心设在xx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联系电话:**。中心由7个功能组组成,由分管副镇长负责全面协调。

二、街面网格化管理

(一)网格覆盖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统筹地理位置、人口分布、工作难易程度和各支协管队伍实际情况等客观因素,将全镇划为7个大巡管网格责任块,再细分成若干个小网格,由市容城管力量和治安巡逻力量负责每个小网格;各大小网格明确一位责任人,同时编制辖区网格力量分布图,按图统一指挥各网格板块管理力量协同巡管。

街面网格化巡管力量由市容城管力量、治安巡逻力量及各职能部门重叠组成。市容城管力量由9支队伍组成,其中体制内队伍4支,包括镇城管中心城管队员、城市监察分队队员、市容协管员、城市网格化监督员;市场化队伍5支,包括城管公司、道路保洁、车辆停放管理、黑色广告处理、绿化养护。治安巡逻力量2支,分别为各派出所巡逻民警和各派出所社保队员。职能部门包括: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房管办、城市监察分队。

(二)职责对接

白天以城管力量为主,综治力量为辅,牵头单位为城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部件(街面、门面、立面“三面”管理)和事件(乱设摊、乱倒垃圾废物、乱贴黑色广告和跨门营业“三乱一跨”和违章搭建等行为)的管理,兼顾搜集无证无照、非法行医、违章搭建、群租、地下工场等违章违规信息以及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扭获现行犯罪嫌疑人等。

夜间以综治力量为主,城管力量为辅,牵头单位为综治办和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主要负责辖区内夜间的治安和稳定工作,兼顾管理乱设摊、乱堆物、跨门营业、乱倒渣土、夜排档、乱张贴、乱停车等行为,必要时可通报城市监察分队。

(三)工作衔接

1、时间连续。城管力量主要工作时间为6:00—22:30,治安巡逻力量主要工作时间为22:00—次日6:30。其中每早6:00时—6:30时、晚22:00时—22:30时为巡逻交接时间(各责任网格可根据条线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上下班时间),要求在指定地点(如平安岗亭)完成交接工作,办结交接班手续,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早6:00时、晚22:00时为责任交接界点。

2、问题联治。巡管人员对于街面出现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其他难以解决的事件,要采取措施及时阻止事态严重化,在第一时间通知网格责任民警或拨打“110”,及时汇报镇“大联动”工作中心,由联动工作中心调度力量迅速处置。对应网格的民警、辅警及其他网格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及时就位,及时处理。巡管工作人员发现违反城市管理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如超出职能范围,可先对行为人进行管理,暂扣物品,出具由联动中心开出的《xx镇“大联动”执法移交单》,24小时内移交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房管、城市监察等执法部门,各执法部门接收后必须依法进行处置。

3、协调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信息,讨论和分析市容、治安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提高街面巡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一次,版块层面每季度一次,各责任小网格每周一次。通过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信息,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建立投诉协调机制。针对网格化巡管工作所引发的投诉,由矛盾调解组全面负责处理,定期在联席会议上通报给各成员单位。

4、信息流转。巡管工作人员根据网格内的具体工作实际,填写相关信息表,及时准确地将各类信息上报至网格负责人,由网格负责人逐级上报至镇联动中心进行处理。重要信息和各种隐患信息要即时上报,相关部门及网格责任人必须保证信息上报流转渠道畅通。

5、教育培训。在实行队伍整合以后,根据城管及治安巡逻力量的工作职责,由联动中心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题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对巡管员的技能培训,提高网格化巡管员的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四)考核激励

在镇“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附件5),负责各大网格考核的协调工作。

“大联动”工作的考核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原则,逐步由组织考核向社会考核转变。考核内容要与责任块的工作内容吻合,同时以奖为主,建立激励机制。

三、小区网格化管理

(一)网格对接

以居(村)委会为网格单元,辖区内共分为54个责任块,其中居委责任块51个,行政村责任块3个。每个责任块根据小区或村民小组户数和人员实际,分为若干小网格。主要整合10支队伍,分别为:社区民警、社保队员、综治社保队员、社区综合协管员、就业援助员、社区助残员、物业保安、房屋协管员、文化协管员、公益保洁员。

(二)工作职责

1、采集信息:集中收集、整理、分析小区内下列各类基础信息,认真填写《xx行区城市综合管理基础信息采集表》,并录入信息平台。

人口信息:包括基本人口信息、来沪人员、特殊人群(老弱病残孕、统战人士、少数民族以及刑释解教、吸毒人员等)、就业情况等;

房屋信息:包括房屋租赁、居改非、人户分离、违章搭建等;

环境信息:包括卫生环境和治安环境。

2、排查隐患:根据xx行区社区平安趋势评估的10大内容,定期对各类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信息上报:由居(村)委主任在现有的工作队伍中指定一名信息员,梳理汇总各类信息,统一上报至镇综治工作中心,地址:**,电话:**,政务网邮箱:镇综治办──综治工作中心。常规信息一周一报,重要信息和各种隐患即时上报。

(三)运行机制

1、居(村)委主任负责管理小区网格化队伍,在打破行业壁垒、整合队伍的基础上,强化居(村)委条线干部和网格化成员的合作,协同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小区、行政村网格化巡管工作实行每周例会制度,会议由居(村)委主任主持,各条线互通信息,对接和协调工作;

2、实行“统分结合”的工作方法,在共同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础上,由条线负责人承担信息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9篇:网格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坚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继续以“转思路、抓作风、快速融入改革转型”为主线,严格执行国家生育政策,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开拓创新,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整体突破,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尽责和美,服务建设全面小康。

二、工作目标。

市级“保先进位”、积极创模,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责任指标。即出生人口总数控制在7.9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2.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财政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通湖区、沅江市、资阳区、南县保持全省模范,桃江县、安化县、赫山区保先进位。

三、主要措施。

2014年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深化改革转型、强化基础建设年”。认真研究部署,立即启动1234人口计生工作规划。

1.围绕一个方针。即转中求新、新中求稳、稳中求进。

2.坚持两个严格。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依法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整治、依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组织开展病残儿鉴定。二是严格服务管理。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简化发证办证程序、开展三查四术和孕前优检、创新药具管理、两扶一免及时准确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