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

第1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考核机构

考核组成员由区监察局、区创卫办、区政府督办室、区环保局组成,区监察局牵头负责。

二、考核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坚持重点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性指标与量化指标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区领导批示件办理与区环保局督办任务相结合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依据

1、《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书》。

3、区领导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批示件。

4、区环保局临时下达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和督办单。

四、考核对象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区级相关部门。

3、涉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市级垂直单位、部门。

五、考核分类

按照责任单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量实行分类考核。

1、实行定期考核。涉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建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煤炭局等共12个单位。

2、实行单项工作考核。涉及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区物价局、区广电局、市城建监察二大队、市城建监察四大队等6个单位。

六、考核计分

1、考核计分采取百分制,由二部分组成,即考核组打分占80%,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打分占20%。

2、加减分累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一次加5分,通报批评一次减5分;受到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一次减2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1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督办单未完成的每项扣1分。

七、考核奖惩

(一)奖励

1、实行定期考核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在考核中奖励前三名,第一名奖10000元,第二名奖5000元,第三名奖2000元。

2、实行单项考核的各相关部门在考核中各奖励前三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

第2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1、加快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年初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会,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一是细化相关考核实施方案。成立全市生态创建组织机构,编制生态创建实施意见和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和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考核;二是推进生态市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开展生态市规划修编,目前初稿已完成省级评估。市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均在按计划进行;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制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督查方案,对各县区生态创建和重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全力推动县区生态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全市89个涉农乡镇中有22个乡镇、街道建成污水处理厂,10个乡镇街道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64个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四县均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市开发区已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验收,赣榆县青口镇获得国家命名,另有9个乡镇和4个村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现场考核待命名,建成省级生态乡镇24个,省级生态村33个,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力度空前。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成立市级工作机构,各县区也积极组建相应机构和队伍,筑起层层“防火墙”。二是制定政策措施。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印发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出台落实秸秆初加工执行农用电价文件。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召开全市动员会,开设专题网站,编印工作手册,开展人员培训,推动农户签定禁烧承诺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等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市里成立7个巡查组,县区、乡镇成立109个督查、巡查执法队伍,实行24小时全方位网格化监控。今年秋季,我市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在苏中、苏北几市保持唯一。

3、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年初我市制订详细地减排计划,与各县区、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对县区的业务指导,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到目前为止,列入年度计划的36个工业生活类减排项目完成32项,其中16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全部完成。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有16个按时形成减排能力;未能按计划形成减排能力的有4个项目,我市安排9个应急减排项目将视情况弥补未完成的减排量。省政府要求的107个农业减排项目基本完成,淘汰黄标车1302辆,还需淘汰1069辆。

4、积极做好环保审批服务。今年我局共承担26个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任务,目前4个责任主体项目中宝通镍业项目已顺利通过省厅审批;环球铜业一期年产20万吨再生铜项目环评已审批,二期项目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待项目立项后上报审批;LNG项目、精品钢基地项目审批权限在环保部,目前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环评尚未开展。22个配合服务类项目中15个项目环评已批复,盐河组团开发、赣榆港区、徐圩港区、花果山大道(开发区段)城市主轴功能带建设等4个项目的半数以上分项目环评获得批复,其它3个项目因处于开展前期工作阶段未编制环评报告,尚未完成环评手续。在做好重大事项服务的同时,我局也认真做好日常环评审批服务,2012年我局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评单位备案登记率100%、“三同时”项目验收合格率明显提升。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115个,总投资额度约500亿,并否决15个重污染项目。

5、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密水质监测。蔷薇河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4小时监控水质状况,汛期对海州水厂、茅口水厂等4个主要断面进行日测日报,每周对市区4个主要断面和蔷薇河上游5个重要断面水质状况进行监测。二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督查。今年先后关闭了7家污染严重的石英砂酸洗企业,取缔了近10家作坊式石英砂酸洗企业,同时定期对26家重点涉氟企业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2家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7家违法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今年争取20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污染防治资金用于东海县白塔埠镇、平明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处理建设,同时利用污染防治资金15万元全额补贴东海县尾水通道市区段运行电费。

6、持续深入突出问题整改。今年初我市组织召开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县区继续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开发园区环境专项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专项督查、环境监察专项督查等行动,加快推进去年遗留的17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10个,还有7个正在加快推进(主要是卫生防护距离、管网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梳理、排查出各县区32个突出环境问题,以市政府目标任务书形式下达。根据环保部督查化工区反馈问题,我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将以市政府整改目标任务书形式下达给各相关县区,明确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加大监管督查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7、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召开全市淮河流域暨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有序推进流域治理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我市列入全省年度实施方案中的6项污染防治项目已全部完成;编制“十二五”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出台《市“蓝天工程”五年行动方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到整个市区建成区,加快开展PM2.5监测,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蓝天工程目标任务并于12月率先在全国规范性;积极开展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印发《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噪声污染自动监控系统,提高噪声污染监管能力;在全市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行动,全市共审批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178件,处置利用危险废物8133.86吨。重点推进铃木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和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建设;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认真做好田湾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积极参加“淮海—9号”核应急救援行动实兵演练。积极向国家、省环保部门争取各项污染防治资金,争取省级环保引导资金1440万元,补助新海城区污水管网四期工程等项目,争取中央淮河资金补助3510万元用于徐圩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全年争取上级资金1亿元,同时做好市级防治资金的分配,全市安排资金607万元,共补助21个项目。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污染减排压力较大。上半年我市完成情况在全省位列中等,其中二氧化硫完成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未完成任务,氮氧化物不降反升。受我市排污总量基数较小,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基础设施滞后等因素影响,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难度较大。二是秸秆禁烧工作存有隐患。今年我市秸秆禁烧力度空前,特别是秋季禁烧效果显著,但综合利用有待加强。若不能很好解决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不仅会造成使明年的禁烧工作面临反弹,同时将给地表水污染带来更大隐患,并再次出现大面积污染环境现象。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加强。重点是相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三、2013年工作重点

2013年我市环保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坚持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为总要求,继续遵循“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指导思想,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着力破解影响科学发展的环境瓶颈,全力助推沿海崛起,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好的自然之美、生态之美、绿色之美,努力建设天蓝、水清、山绿的美丽港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环保综合决策,逐步打造美丽港城。一是推进机制创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节约优先、环保优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不断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二是优化发展方式。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提高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加强规划环评,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审批联动机制。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扎实推动绿色增长。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环保倒逼作用,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形成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港城,打造美好家园,实现永续发展,需要从全社会层面争取广泛参与。我们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让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自觉行动。

第3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市201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1071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2009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2009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10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2010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10.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市环保局牵头,获鹿镇配合,进一步规范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山尹村镇、寺家庄镇、白*乡、黄壁庄镇、上寨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大河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曲寨村10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10.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第4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查评时间

3月15日左右。

二、查评内容

据邮政办发[2007]65号、66号文件,围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清”(清洁庄园家园、清洁河道河塘、清洁道路环境)、改厕及“一池三改”等重点工作,对各乡镇、园区进行逐项查评,并实行百分考核(具体查评内容及考核办法见附表一)。

三、查评方法

查评采取集中组织、分组进行、明确内容、统一标准、逐项评分的方式进行。查评工作由市新农办牵头,环保局、城管局、农林局、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参加,组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查评组进行查评,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将参加相关片查评(具体查评部门、查评对象见附表二)。市查评组进行查评时,先听取乡镇工作情况汇报,后进行资料核查并查看现场。查评实行百分制计分评分,查评结束后,由市新农办召集各查评组集中汇报查评情况,并汇总查评结果,报市政府并向全市通报,得分计入年终考核结果。

四、查评要求

第5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虞政办发〔2014〕151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按照《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进闸排涝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东进闸排涝河,起点驿亭西陡门至终点新东进闸,全长21.8公里。其中驿亭镇约0.6公里,小越镇约4.5公里,谢塘镇约3.9公里,百官街道约2.0公里,盖北镇约2.2公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约8.6公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管理,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东进闸排涝河新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单位为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科技局为联系部门,区农办、水利局、环保局、农林渔牧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政协办、党校、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审计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服务业发展局、围垦局、港务局、城改局、公积金中心、国土局、供电局、联通公司、民生银行、人保公司等为分段联系单位。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⒈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作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负责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以及河岸内滩涂陆域的日常保洁和沉船打捞工作。

⒉区科技局为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收集报送等联系工作;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实施单位上报计划,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开展督促考核。

⒊区农办负责农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网建设,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纳管;负责指导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沿线农村环境整体建设。

⒋区环保局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水质监测的设点和定期检测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计划的编制,着重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⒌区农林渔牧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渔簖的管理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订;负责原国营农场水面保洁工作。

⒍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河道违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关部门及乡镇水面保洁等工作;负责水体置换工作。

7.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8.区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9.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0.区国土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1.水务集团配合建设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设。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分段联系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支持,确保东进闸排涝河治理工作绩效。

四、内容及措施

⒈加强对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把水污染项目落户。持续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对重污染行业产业转型升级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排序和分行业排序,对排名靠后的企业依法实施排污权指标削减和限期整治等综合措施,倒逼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依法采取高额罚款、追缴超标排污费、停产整改、媒体曝光、人员拘留等严厉措施,不断加大对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清除沿线排污口。

⒉加快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纳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线畜禽养殖和水面养殖场所。限期清理关停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岸100米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整治限养区内主河道两侧200米及支流纵深500米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限养区内存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配套农牧循环处理设施,实行生态养殖;存栏2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应结合“三改一拆”专项整治逐步实施关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百官街道、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盖北镇等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六小行业”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两侧河道环境。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两侧200米各类违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渔业养殖设施、垃圾集中收集点、厕所,及时清理河面打捞上来的垃圾堆放点。

⒍切实加强河道保洁管理。进一步健全东进闸排涝河河道长效保洁机制,东进闸排涝河水域范围和主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由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区财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保洁长度汇总表见附件3〕。

7.确保河道安全畅通排涝。按计划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河道清淤常态化管理,实施河道沉船打捞、鱼簖、鱼网(鱼箔)、船屋整治任务,保障河道排涝顺畅。

8.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体水质监测。在东进闸排涝河沿线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监测点,加强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五、时间安排

⒈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状况和沿河河道环境情况的调查。

2.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2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⒊综合整治阶段(4月25日以后)。根据《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和分工要求,逐年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环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炜常委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陈荣荣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⒉严格执法,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宣传,增强全体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东进闸排涝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⒊规范制度,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东进闸排涝河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并建立起“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分解表

2.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段污染源数量明细表

3.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保洁河道长度汇总表

4.东进闸排涝河2014年—2016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表

5.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任务表

第6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局部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传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县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生态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省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生态”的战略,紧扣“应先行、走前头、争上游”实践载体,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促进我县生态良性循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宜居型的城市组团。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县“四绿”工程达到市要求,60%的乡(镇)街道、30%的村(居、社区)完成市级以上系列生态创建。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三、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80号)的要求,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支流(内河)水质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安全。

1、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为重点,加强干流沿岸村镇及各乡镇境内所有支流(内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支流(内河)的水质。

2、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县、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年底,各级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饮用水源地地界标志、宣传告示牌及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重点要抓好溪源宫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治理和三溪口水库的围网建设、生活污染治理及关闭取缔福清调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及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快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各地政府在年6月底前完成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卫生评估、水源地划定及规划编制并上报;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将全县畜禽养殖总量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并依照所下达的养殖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地政府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青口片陶江流域及支流两侧、荆溪镇荆溪、桐溪上游、上街溪源宫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和出现回潮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山区、半山区乡镇要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无序盲目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至201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县直各部门在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前,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4、加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猪存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头,且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制定县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全部取缔现有分布在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年底前,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敏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营、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底前南通、青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荆溪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要求,对选址规模进行进一步论证,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完善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上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汽车城内所有企业污水、上街旧城区和南屿片区的污水管网接驳工作,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以上。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县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县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年各乡镇(街道)建成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80%乡(镇)和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地政府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县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因地制宜,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工业区管理;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业集中区整治方案,并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全县乡(镇)、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2、加强工业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对列入工业污染整治重点的重金属、造纸、制革、制药、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加工(包括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列入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严肃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水的减量化、再循环和再利用。

3、加强医疗行业的污染治理。年建成青口、上街、南屿、荆溪和鸿尾等五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卫生系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

4、加强制砖行业的污染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粘土砖厂拆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全县违规违法的53家机砖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我县交通干道两侧土砖窑。

5、强化矿山污染整治,实施总量控制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关闭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及时公布年石材开采总量,达到逐年递减10%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个矿山企业;责令矿山企业配套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内设立矿山开采企业或开采点。

6、加大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力度。县水利局负责监督落实河砂开采的整治,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在禁采区开采以及无证照开采河砂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河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地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业化肥施用控制方案,化肥施用强度应逐年递减5%以上;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应小于250公斤/公顷。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药施用方案,重点解决农药施用量、农药流失量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药施用强度应小于3公斤/公顷。

4、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从年开始,农膜使用量及流失量均要逐年递减15%,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5、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从年开始,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0%,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县农业局在年底前,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1、加强乡(镇)、村绿化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全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方案,启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四绿”工程的要求抓好落实。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县水利局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4、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全县从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市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在年底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完成县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完成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建设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制定生态创建实施方案,作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落实创建责任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年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省级、16个市级生态村。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环保所(站),村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县、乡(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项目,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3、逐步提高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农村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监测和监控能力。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35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资金投入实施编制预算;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创建建设规划,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镇)街道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县环保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划定、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农村环保三级管理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协会建设,生态创建等实施指导;县水利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监测实施指导;县卫生局对全县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督监测实施指导;县农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化肥农药控制、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普及清洁能源等实施指导;县畜牧渔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指导。县建设局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实施指导;县爱卫办对全县农村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实施指导;县经贸局对农村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农村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矿山整治和植被恢复实施指导;县林业局对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指导;县科技局对全县农村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实施指导。

(四)完善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应适时提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乡(镇)街道及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增强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各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列入重大科技专项,用于农村环保科研和开发的资金应逐年提高2%。

2、加大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县科技、环保、农业、建设、畜牧渔业等部门每年应推出一批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政府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1、规范环境监测职能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工业行业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土壤环境、水土保护流失区监测,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湖库环境监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水域的环境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展改革局同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加强农村引进项目的政策把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环境监控中心,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有计划按步骤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水质、空气自动站,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监察能力建设,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第7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突出治污减排,圆满完成了上级安排的任务目标

去年底,经上级考核认定,全年共实现cod净削减量为800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95%,列潍坊市各县市区第一;实现so2净削减量为1400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40%,超额完成责任目标。在已建成银河、舜河两大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6万吨的基础上,分别扩建二期工程,*镇建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去年共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新建设的4处乡镇污水处理厂,相州、*、舜王已破土动工,*土地调整和地质勘查已到位并完成工程招标。这4处污水处理厂将在今年11月建成运行。密州、龙都、*、皇华4处乡镇(街道)通过铺设排污管网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金安热电、恒阳热电、润生淀粉、良丰化学、泰盛化工、兴贸玉米、同路、龙光、等8家热电企业全部建成炉后脱硫治理工程,并安装在线监控与省市联网,实现全程监控。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对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800余台锅炉等进行取缔。

二、严格执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去年以来,先后组织环保、城管、市政、水利、建设、畜牧等部门4次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河的53个入河排放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对16个雨污混流排放口落实了部门整改责任制。去年7月份,组织七部门联合对市区饮用水源地三里庄水库、青墩水库、莎沟水库、引涓干渠周边的工业企业、养殖户、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了《诸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到乡镇(街办)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同时全面加强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监测,对*的*、九台、古县等断面严密监控,对两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和古县断面的监测,达到每天一次,确保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按照省级环保部门关于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城市空气质量和重点河流监管的“四个办法”的要求,对新星纸业、兴贸玉米、润生淀粉、金安热电、恒阳热电、泰盛化工、良丰化学7家国控、省控企业每月监察不少于4次,对10家潍坊市控企业进行旬查,对全市69家重点企业本着从严从细、不留死角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察频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去年以来,共开展环保专项行动8次,对13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79万元,对23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政策,对土小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在去年排查和取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反弹。全年共排查土小企业20家,对死灰复燃的5家小电镀厂采取断电措施予以取缔。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所有项目都进行了现场勘察,去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48件,环保验收20件。

三是加强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实施的“三级五大网络”要求,在环保局建成了“环境监控中心”,对10家水污染治理设施和7家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目前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并入“三级五大网络”,使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联网,实行在线监测、远程控制,环保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抓好综合整治,生态市建设突破实质性进展

一是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农工办、环保、发改、农业、林业、规划、市政、城管、卫生、水利、财政、国土、经贸、畜牧、广播电台、统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标准,统筹整治农村“脏、乱、差”。按照“三清”(清理粪便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宽带网)、“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美化)的要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定了“村集、乡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办法。在进一步提升城市两大水厂运营质量安全的同时,抓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扫尾和提升改造,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以水土保持、退耕还林为重点,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加强了对全市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二是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创建“生态市”的决定,加强创模工作。目前,在创模考核指标的32大项指标中,已有26项达标,向国家环保部报送创模申请的相关材料已经定稿,正在编制创建规划。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工作。去年以来,皇华镇已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正在实施创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6处乡镇已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成9个绿色社区、5处绿色学校。

第8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 成立组织

为彻底解决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责任意识,镇政府年初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17年和2018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污水、污泥存在直排现象,镇、镇、海龙镇等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力度。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一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整合规范煤炭经营,杜绝劣质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 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第9篇: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各社区: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杭委办发电[20*]19号)关于《*市20*-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我镇生态镇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特制定如下迎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铸就品质新生活、建设和谐新*”的战略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协作,联合创建”的原则,采取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的办法,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生态镇建设与环境保护”达标工作,提升我镇品位。

二、创建目标

根据*区人民政府与*镇人民政府“20*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杭生态办[20*]24号关于《*市生态乡镇(街道)验收考核办法》。区生态办要求我镇20*年度通过市级生态镇建设与环境保护验收(达到市级标准),为2010年度全区申报省级生态区目标(达到省级标准)的创建整体部署打好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态镇建设与环境保护达标工作,镇成立迎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并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做好创建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25日—9月5日),召开各社区主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征集意见,落实迎接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各社区要悬挂宣传横幅(每个社区3条以上),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有条件的社区做1—2块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完善工作机制,部署迎接考核验收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20*年9月6日—10月31日),镇将根据年初生态创建工作部署要求,会同区环保局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社区作巡回检查。各社区要切实对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对照,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到生态镇的标准,抓紧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落实,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进行全面总结,确保所有措施和报送档案资料达到考核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