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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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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

第1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消防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消防工作重点,确保圆满完成2007年度全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刚才,县公安局史局长宣读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消防大队蔡大队长就2007年度消防目标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政府还与各乡镇签订了“三合一”整治工作责任书。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迅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下面,就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工作重点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了两起影响较大的“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一家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据查,着火建筑物为六层,其中一层为材料间,二、三层为车间,四层以上为员工宿舍和食堂,一至六楼共用安全出口,并用铁栅栏封死窗户。10月23日,苏州吴江一羊毛衫整烫店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0万元,同样是生产、住宿场所共用安全出口。上述两起火灾事故均发生在“三合一”场所,反映出了这类场所经营者忽视消防安全、消防管理不到位、易燃可燃材料多、安全出口不畅等问题仍很严重。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监管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拿出具体工作办法和措施,尽快动员部署到位。要广泛发动街道、村(居)、社区等多方力量,深入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要依法严格督促整改,将住宿人员全部搬出;不能保证整个场所内不住人的,必须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整改,落实相关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住宿人员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无照经营、超员生产的,工商等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绝不能遗患成灾。公安、工商、国土、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要组成“三合一”综合整治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分类开展整治、指导,督促、帮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落实防火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整治结束前,县政府将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验收通过一个、投入使用一个,杜绝敷衍走过场和等现象发生。对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补课”。同时,在整治的基础上,要研究和落实“三合一”长效管理措施,将有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技术要求贯彻到建筑设计、规划、工商管理和消防审核等环节,有效预防新的“三合一”场所产生。

二、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侍书记、赵县长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都能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了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不断提高,全县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个别乡镇、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仍然落实不到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重招商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一些重大火灾隐患不断滋生、不能及时整改消除。今年1-10月份全县发生火灾28起、直接经济损失17余万元。火灾事故的发生,既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年初,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已经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下发了《泗阳县200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将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了消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为检查各地消防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县政府将于12月下旬组织目标考核。此次考评将对量化的指标采取查阅统计报表、检查台帐资料、调阅案卷、随机抽查单位现场等方法进行,对不能量化的考评内容以实地检查、查阅有关工作资料等方法进行考评。在严格考核基础上,县政府将评选出今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以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第2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划分网格,建立健全消防监管组织网络

在已有网格化管理架构基础上,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乡镇、街道行政辖区为单元划分“大网格”,以各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各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场所组成的责任片区为单元划分“小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2年,全市80%的乡镇、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3年,全市95%的乡镇、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4年,全市100%的乡镇、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落实责任,实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

(一)落实各乡镇、街道“大网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办、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队等负责人参加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的消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督促、指导“中网格”、“小网格”开展消防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等部门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同时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二)落实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网格”管理责任。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社区(村)要依托警务室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由社区(村)分管负责人牵头,社区(村)、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及社区民警参加,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社区(村)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三)落实各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场所“小网格”管理责任。各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居民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参加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主要负责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同时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四)落实基层有关部门管理责任。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办、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队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范畴,齐抓共管。综治工作站、治安巡防队要发动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安全生产办公室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文教中心要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三、完善机制,提升基础火灾防控能力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要组织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办、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队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活动,同时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加强防火检查。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每月要组织“两委”、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及社区民警,对居民楼院、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村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要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同时,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壮大基层火灾防控力量。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保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建设,因地制宜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消防泵、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自行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装备器材,保障队伍战斗力;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乡镇村庄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五)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对三级网格内的单位信息、火灾隐患排查处理、宣传培训情况等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及时采集更新、登记造册,特别是小场所、小单位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账,建立电子“户籍化”档案。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

四、强化保障,确保消防网格管理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坚持典型引路,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拓宽经费保障途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二)强化协同配合。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网格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网格内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能力。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基层综治工作站承担消防工作职能。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严格工商行政审批,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消防前置许可而未取得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平安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办公室开展消防工作。

第3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乡镇(丹凤城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健全县、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和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标准

各级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彻底,宣传教育培训经常,消防管理严格。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县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领导组织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寿阳县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总指挥:(政府副县长),副总指挥:(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县教育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安监局、规划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等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二)工作责任

各乡镇政府(丹凤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各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行政村、社区排查范围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九小场所以外的单位,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乡镇(丹凤城区管委会)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

公安局负责本辖区各派出所、消防大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派出所排查范围为“九小场所”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大队排查范围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消防大队要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

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行业系统排查范围为本行业内具体单位,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行业消防安全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丹凤城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寿阳的重要内容,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构建和谐寿阳的总体规划,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建立以各乡镇(丹凤城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为核心作用的联席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新局面。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对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措施,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开展统一行动,进行集中处理。

第4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切实提高城乡消防工作水平,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全力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依照公安部和辽宁省、消防平安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平安感为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不时提升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组长由副市长孙强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加文、消防大队大队长付久成担任,成员为市消防平安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付久成兼任,电话、传真:

三、工作目标

2012年,通过三年努力。消防工作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消防平安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不时夯实,覆盖城乡的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平安素质普遍提升,全社会消防平安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高,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将其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落实消防经费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任务,保证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发展;明确政府分管领导和消防平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工作中存在重大、突出问题;依照属地管理原则,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治理,确保如期消除隐患;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有针对性地安排布置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细化工作职责,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大政发[2007]10号)中明确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及任务”要求。量化工作指标,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依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平安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平安源头控制。并组织开展本部门消防平安检查,积极整治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消防平安措施,确保消防平安。

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供可靠依据。要认真贯彻执行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做好2011-2015年消防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水、电、路等基础建设、维护等同步实施,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要根据全市消防站、消防装备建设规划有关规定,制定外地区2010年至2012年每年度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详细计划,有计划、有方法地逐年加以落实。完全解决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平安突出问题。

突出位置,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乡镇(村屯、社区)政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政绩等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和政务督查内容。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签订或下发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年年底,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或有关行业系统的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外地区消防平安总体状况进行评价,并落实奖惩制度。

(二)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

认真开展单位组建消防组织、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遵守各项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颐养消防设施、记录消防档案簿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等各项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要依照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消除,切实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

建立专职消防队,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要督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其他单位要建立义务、志愿、保消合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确定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要点,落实经费、装备、通讯器材等保障措施,组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承担扑救初起火灾任务。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其中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场所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确保发生火灾时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要力争在2012年前完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由上岗培训证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解决人员更换频繁、操作顺序及设备性能不熟悉、日常管理制度不落实和建筑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等问题。

特别是要抽调一定数量的部门主管人员、保安人员、员工,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要使单位的每名员工熟练掌握火场逃生的方法、顺序、路线、突况处置及注意事项等基本自救技能。组建疏散引导组和平安防护救护组,承担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救护受伤人员等任务,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平安疏散,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设置消防设施布局标识、认知标识、操作使用标识和警示标语,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要按照“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要求。规范其内容、式样和悬挂张贴位置,使其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方便易懂。要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需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达到懂基本消防知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规范,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程的基础上。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依照“十有”规范,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级综治网络。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平安指导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等消防平安自治组织,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要成立消防平安领导组织,2011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确保完整好用;全市乡村社区要采取依托治安岗亭或物业用房等办法,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社区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颐养。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道路、人畜饮水、电网、沼气、信息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规范装置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要结合“房改、电改、水改、灶改、路改”工程,组织村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撤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实行消防平安联防制度,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居)民委员会要制定消防平安村规民约。定期开展消防平安宣传和消防平安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农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平安监护。社区内的小场所要采取区域联防方法,开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村屯要推行“七户”联防或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的方法,实施消防平安检查和提示。

整合资源、一队多能、覆盖城乡”原则,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专群结合。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村、社区要依托现有治安巡逻队、民兵预备役、青年志愿者,组建义务或志愿消防队伍,并赋予保安人员消防保安职能,配备必要装备器材,开展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2010年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征招和派驻工作;2011年,80%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依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2012年,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依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明确各警种职责,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进一步深化消防、治安、巡防、刑侦、内保、保安、警务督察、政治部、纪委“多警联勤”抓消防的工作机制。用足用好督导检查权力,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消防平安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强化主动作为、狠抓主责履行、确保主业开展、彰显主力作用”要求,不时推进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巡防民警要负责参与包括火灾、各类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的先期处置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以平安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加大对火灾隐患分类指导整改力度。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严防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对于超技术规范要求的新异特建筑,从严审核,慎重开展性能化评估,坚决预防发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辅助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解决消防监督警力缺乏的有效途径。强化监督执法信息化应用能力;主动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依据、顺序、进度、结果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维护公民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合法权益;实行阳光执法,细化各类执法规范,严密执法顺序,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照相关规范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设备,发挥科技效能,提高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消防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和创建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标兵的布置要求,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分级、分批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业务培训。

立足贴近生活、贴近实际,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以提高公众消防平安意识和素质为目标。不时创新工作模式,开展大众化、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大力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户外视频等各种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介,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要以开放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载体,举行消防夏令营、体验火场逃生、消防竞赛等主题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设立的固定消防宣传栏目,通过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多种形式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科普知识和火灾预警信息,开展在线咨询,实现消防宣传教育信息的资源共享。要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平安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着力抓好本行业、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多元化消防培训。

不时探索、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中出现的体制性、机制性新问题、新情况;推行警务公开,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大胆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廉政告知函制度,开展文明高效执法,缩短审批时限,做好指导服务,对符合有关要求工程的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实行简易顺序,加强施工期间技术保证服务,指导单位使用符合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消防产品,对社会单位和群众免费进行消防平安培训和免费自动消防设施检测。

五、工作方法

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要依照组织部署、树立典型、全面推进、阶段检查、总体验收五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参照市政府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模式。建立本单位的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组织机构,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和细化工作规范,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二)树立典型。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培育树立典型。至少建立1个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典型及各类型社会单位的典型代表。

(三)全面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在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外乡镇实际,依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工作思路,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扎实深入开展。

(四)阶段检查。市消防平安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构筑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各地及时改正。其中2010年11月中旬前完成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五)总体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规范自我评价合格后。由市政府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逐级考核。2012年底,市政府要对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国家相关部门及省政府、政府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全面安排,统一指挥,周密组织,狠抓落实。要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力争在国家有关部门及省政府的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二)强化指导。加大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指导力度。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蹲点帮扶,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式的指导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行业、系统都能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大力借助消防宣传“五进”等载体,全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工作规范和时间要求,形成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构筑社会平安“防火墙”工程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宣传构建“防火墙”工程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又要加大对各种消防平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第5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保稳定、促发展为中心,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基本措施,充分调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通过强化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开展争创无火灾单位、社区和村屯活动,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

二、标准化管理内容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从消防工作责任、消防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防控、消防安全检查、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的具体措施,也是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标准化管理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要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为政府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实施。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职能,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落实。

各单位和社区、村屯是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各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内容抓好落实,切实承担起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标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要依法从严监督,通过检查和抽查等办法,及时发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考评和奖惩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对所辖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考评,并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评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对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争创“三无”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力、火灾4项指标增幅较大,特别是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争创“三无”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民心工程。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大抓实力度,做到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全力实施。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争创“三无”活动与平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保障措施,把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变成各单位的自觉行动,真正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6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对集中连片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决突出问题,牵头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经费,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本行政区域(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硬件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协勤和保安力量,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制订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的主要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分工情况)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县国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配合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作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组织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县建委。负责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推荐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诚信档案,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县市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供水单位建设、维护建筑室外市政给水设施,保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负责对摊位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扑救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县商委。负责对大型商贸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抓好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县国资委。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工商局。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时,依法对有关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消防部门抄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九)县安监局。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综合监督内容,并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责任考评。负责构建安全保障机制,检查督查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消防等部门处理。

(十)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消防道路。在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中,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防火间距等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播放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公益消防广告。

(十二)县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重点、整治效果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四、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目标、措施,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对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为凸显的重点、难点问题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督查办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五、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厅及其包房是否安装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社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9〕50号)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现代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问题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强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业主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县政府督查“四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月(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消防安全知识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向政府或*、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联合执法机构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做到件件举报有着落。

第7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社区、各村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为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科学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目标。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__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人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曹先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的整体协调、组织、指导工作。

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机制。

以镇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治办、__河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机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委会和居委会为消防安全自制管理主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村(社区)“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

人员略

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以街道、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要确定由街道主任、委员、村组长等组成的消防安全联格员,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一)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镇消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门联合监管机制。__河派出所、工商所、民政、镇安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__河派出所要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建设的督促指导;社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所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镇安办要将消防工作

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二)落实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镇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__河派出所。

(三)落实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镇政府每季度组织镇安办、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各村(社区)社每月要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成员,对居民小区(楼院)、辖区单位、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各级网格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街道、镇要依托镇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社区和行政村要以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为主,组建志愿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街区、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每个网格要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图版、张贴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特别是在边远地区、高山住户,更要加强群众消防宣传教育。

(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派出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

(五)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应急处置预案等。

(一)加强人员培训。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定期对社区村社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派出所及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等“三级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格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

(二)实施督导考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督导考评方案,明确督导考评的形式、内容和奖惩,督促基层防控力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励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放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地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各相关部门、社会单位、行政村、社区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

第8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1~12月份,淅川县消防大队在大队长李宛军的带领下,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14次,下发文件22份,检查单位165个,填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0份,停产停业企业20家,提出整改建议437条,审核图纸3份,立案110起,行政拘留3人,收缴罚款31万元。

严肃队伍管理

2008年,淅川县消防大队始终把“三争优,走前列”活动贯穿到全年的每项工作中,并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把每项工作细化到每个人,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政治教育学习方面,淅川县消防大队采取集中学习、写心得、讨论等办法把学习内容贯穿到每个人。通过教育学习,干部、士官的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

淅川消防大队派专人参观学习有关警营文化长廊建设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制作了富有淅川消防大队特色的警营文化长廊,进一步完善了部队警营文化建设,丰富了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内涵。

在队伍管理上,淅川县消防大队常抓不懈,克服了没有现役中队、大队人员少的现状,制定了学习、考勤、车辆管理等多项制度,并对中队制定了积分考核、奖惩、请销假等规定,做到了有章可循,事事有人管,处处有着落。

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职责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办事,纠正经常性管理工作不经常的问题,落实日常生活制度、严肃警容风纪等各项工作。在安全防事故上,大队官兵人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形势分析,有效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淅川消防大队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科学安排训练内容和时间,制定月训练计划、周训练安排,定期分析研究大练兵活动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大练兵活动重大事宜。同时,中队制定了严格练兵奖惩措施,与每名官兵签订目标责任书,调动了广大官兵的练兵积极性,中队协同作战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2008年,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消防大队官兵用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约束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去,并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消除火灾隐患

2008年年初,在淅川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副县长赵金秀代表县政府与17个乡镇(办事处)、县直一级单位签订了防火安全责任书,继续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存在有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进行了曝光,从根本上消除了单位存在的麻痹和侥幸心理。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淅川消防大队开展了“铁拳5号”、“中原风暴1号”、网吧消防安全治理、易燃易爆专项治理、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活动。

在活动中,淅川消防大队改掉以往独打独干、孤身奋战的被动局面,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召开会议,并与工商、文化、安监、商业、广电等部门沟通,联合执法,分工负责,分区域包干,对城区、乡镇各类场所进行“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平时查与突击查、白天查与夜间查、全面查与重点查、边检查与边整改相结合,淅川消防大队集中对各类场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淅川消防大队不定期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或限期整改。对辖区内被省市挂牌督办的2起重大火灾隐患签订了隐患整改督办责任书,并报请市防委进行销案。

执法规范化 监督制度化

结合安阳规范化试点经验,淅川消防大队建立健全了警务公开、勤政廉政、行政执法、便民利民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实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淅川消防大队将消防行政许可项目及程序、廉政监督等措施公布上墙,同时聘请警风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08年以来,淅川消防大队未出现监督人员和执法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

2008年4月份调整后,中队班子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年轻化,平均年龄只有25岁,在管理方法和经验上还存在不足,中队一班人埋下头来,针对中队人员流动量大、年龄差距大等问题,及时修订了《淅川县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管理规定》,完善了考勤标准,使中队的管理趋于正规化,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安全工作是部队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中队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百日安全竞赛”和夏季安全防事故工作中,全体官兵能够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使中队的3个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2008年以来,部队安全形势趋于稳定,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确保案件质量,办理案件做到“五有”。淅川消防大队要求办理每起案件必须做到“五有”,即有深入细致的调查、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有准确的定性、有合法的程序、有按法定要求制作的文书,从而增强了消防行政执法的责任感。

落实便民服务十条措施,服务社会单位。为了贯彻河南省公安厅向社会单位公开承诺的八项实事,淅川消防大队制定了十项措施要求,并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消防大队先后接待困难群众30余次,受到了社会的良好评价。

定期对派出所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完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淅川消防大队充分利用《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契机,对内勤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引起公安民警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淅川消防大队人员针对2008年开展的9个派出所网上执法试点,现场指导派出所消防民警工作,并协同民警办理消防处罚案件,提高了民警办理消防执法案件的能力。

普及消防知识

2008年11月9日上午,淅川消防大队首先组织社会宣传车辆20辆沿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在中心文化广场设立咨询台,摆放消防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展示特勤器材装备。淅川县副县长王培理等亲自到场参观,并对以后的宣传活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整个活动现场人山人海,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大大提高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了消防社会化进程。

针对农村消防宣传比较薄弱的环节,淅川消防大队把重点放在贴近农村生活实际、人性化教育和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的宣传上,积极利用下乡执法检查等时机,向边远乡村开展“送消防知识上门”、“送消防安全到家”活动。

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淅川消防大队一改以往老套乏味的宣传方式,采用悬挂消防宣传标语、游行车辆、图片展、分发资料以及现场咨询五种形式,让群众在不知不觉中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第9篇:乡镇消防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一、坚持政治建警,进一步提升班子和队伍建设水平

(一)大力加强大队党委班子建设。按照提高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和建设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党委班子建设标准(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按照创建学习型班子的要求,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大队党委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一个好班子、争当一对好主官活动,争做严守纪律的表率,全面提高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综合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龙头核心作用。

(二)大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公安消防部队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是认真开展和谐警营大家谈活动,进一步加强官兵之间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建立新型和谐战友关系,构建和谐的警营环境,激发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和爱岗敬业热情,进一步促进部队安全稳定,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部队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已任,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警、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在群众中树立公正、廉洁、诚信、严明的执法形象。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xxx各部门的协调行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三)强化官兵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坚持用科学发展管武装官兵头脑,抓好忠诚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大力开展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活动,继续开展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和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基础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使广大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广大官兵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始终煅造官兵在各项工作中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实施分层施教、分类排队、分工负责、分析提高和改进教育方法的四分一改教育模式,强化两个经常性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专题教育,筑牢官兵思想行动的坚固防线。

二、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一)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一是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和《昭通市公安消防部队六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巩固六化标杆单位建设成果,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确保大、中队顺利通过达标验收。二是以养成促管理,进一步规范大(中)队组织管理指挥流程、内务、库室、营院、礼节礼貌、接待流程、台帐等的规范,牢固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把抓养成贯穿于一切活动,培养官兵良好的行为举止,严格的纪律作风,完善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训练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使大、中队正规化建设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制定《xx县消防大队干部、士官、战士量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干部、士官、战士实施量化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部队四个秩序正规。四是坚持思路方法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器材装备创新和管训手段创新,使部队正规化建设在不断创新过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二)深入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狠抓安全防事故五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层层签订《预防行政责任事故(案件)领导责任状》和《保证书》,严肃事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官兵没有受到警示教育不放过。二是继续强化8432安全防事故(案件)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抓好集中教育整顿,认真开展安全月、安全竞赛活动,创新5月、10月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和方法,通过教育整顿活动,确实查找出部队在管理教育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狠抓整改和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休假、公差、8小时以外等零散人员的监控管理,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继续推行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制度,制定完善《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规定》,通过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内部督察工作,加大对部队执勤值班、管理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严肃查处督察中发现的问题。

三、坚持大练兵,进一步提升部队服务民生能力

(一)进一步夯实战训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深入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一是强化六熟悉工作,每周安排一次六熟悉,每季度对辖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普查,制定完善《交通水源手册》,每月定期组织对城区周边乡镇道路的熟悉工作。二是强化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高层、地下、化工、化学灾害、建筑倒塌、交通事故、人员密集所等七个预案,结合职能任务、部队装备好辖区灾害特点,年内提请区政府开展一次多部门、多力量的社会联动灭火实战演练,大队对每个文字类重点单位组织开展演练1次,夜间演练达30%,并修订完善《灭火作战预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战训基础资料、重大危险源统计、重点单位统计、灭火演练统计、业务训练与考核登记,实施纸质、电子文档统一。完善灭火救援基础资料库,实行网络资源共享,为灭火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规范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行动。修改完善执勤备战制度,落实指挥长和大队领导、大队参谋、中队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大队指挥员遂行作战指挥制度,全面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工作。严格灭火救援程序,建立和完善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和重大节事值勤保卫程序,实现灭火救援战斗和值勤保卫行动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认真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坚持每战必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战评结果应用。继续推行灭火救援服务评议回执制度,规范灭火救援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意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继续坚持全员练兵、全面练兵、科学练兵,完善训练标准,规范训练内容,创新训练方法,优化训练管理,量化训练考核,强化训练保障,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建立科学、完善的练兵长效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三台合一接处警建设平台,启动xx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警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大队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建立完善警务信息动态或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依托地方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增强官兵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信息化在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当中的应用水平。

四、争取支持,进一步提升大队后勤保障能力

一是力争消防业务经费取得新突破。加强向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的协调沟通,加大经费筹措力度,确保大队业务经费达到《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人均3.5万元标准。二是借助昭阳大发展这一有力时机,确保大队危旧营房改造任务在年内启动,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加强xx县第二消防中队建设。三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加大处置化学灾害、水域灾害事故等特勤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进一步优化大队车辆装备机构。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党委理财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消防部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

五、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构建

(一)继续深化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按照《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和《xx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创建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按照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二是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内容,将消防安全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一并检查、评比、奖惩。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认真贯彻《xx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大力推行村村消防队工程,实现义务消防队覆盖率达100%,大力推进农村房屋财产保险,确保覆盖率达到80%。四是继续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在83家重点单位已经完成了20%的标准化、标识化管理的基础上,20xx年全部达标,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制度、逐级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投保率,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六是继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改造布局合理,北部新区、工业园区的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发展,一步到位。

(二)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大队消防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继续巩固09年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查改消防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五大执法机制31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密执法程序,规范网上执法程序,完善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消防法律文书制作、上报、审批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带动大队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和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