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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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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

第1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企业付款委托书范文一:

xxx企业:

贵司与我企业签订的办公楼扶手合同,合同号为20xxTL02204,现委任贵司将x万元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xxx

账户: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太平支行

如按此账户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与贵企业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企业承担。

特此委托!

xxxx企业

xx年x月x日

企业付款委托书范文二:

企业:

依据月日贵企业及人企业, 企业签订的《合同解除协议书》的约定: 企业应在企业,收回赔偿金**万元(**万元)。请贵企业将收到的赔偿金**万元(**万元)按委托人的要求付至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委托书。

帐户。

委托人承诺:贵企业付款后,因本委托书引起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皆由委托人承担,与贵企业无关。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企业付款委托书范文三:

企业:

兹委托贵司把xxxxxxx企业的xxxxxx工程款汇入以下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2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房屋转让协议书一

甲方:李xx,工作单位:

乙方:高xx,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洛阳市北方企业集团家属区的房屋( 栋 门 号)转让给乙方所有。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该房屋由乙方全额出资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的所有权和永久居住使用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二、 该房屋的全部出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足额交纳。如果乙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甲方有权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出资后将该房屋转让其它人。

三、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因借用甲方名义购买房屋,所以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万元。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主张其它任何权利。自此后该房屋的所有利益和风险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除支付本协议所涉全部出资20%的违约金外,还应当双倍返还经济补偿金。本协议所涉房屋升值部分的利益归乙方所有。

六、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转让协议书二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 (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共有权证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 余款 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 %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 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第3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关健词】 仲裁条款独立性;政治民主;法律进程

仲裁条款是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将以后可能发生的一切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仲裁协议书也叫作“专门的仲裁协议,”一般是指在国际贸易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将此争议交付仲裁的专门协议。

一、中国的立法及判例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中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中国仲裁法与其他上述的国家不同,直接规定仲裁庭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的管辖权,进一步保有对主合同的管辖权。应当注意的是,关于对主合同或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决定不具有一般法院拘束的效力,仲裁庭的管辖权,其本质上是从当事人的意思得出,而不是赋予的。从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中看以上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首先确定中国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的关键,不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纠纷的性质,即属于合同纠纷还是属于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其次1986 年中国已经加入《纽约公约》,而该公约是适用于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也即侵权损害赔偿是可以仲裁的。最后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由于合同关系而导致出现侵权、违约行为非常普遍,如果仅仅由此就判定合同中仲裁条款无效,当事人订立仲裁条款的目的根本就不可能达到。

二、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的影响

1.仲裁协议独立性对民主政治的影响。首先社会结构的现代化为人的现代化提供了社会基础。其次社会结构的现代化也是政治民主化的有力支撑。社会结构现代化带来了社会底层的减少,这恰恰也是非民主、非法治的社会根基瓦解的过程。

2.仲裁协议独立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效率是经济活动的最高价值追求。在内容上,仲裁协议也不同于普通商事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界限并不明显,发生争议后,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既有权利的成份也有义务的成份。仲裁协议的这种特殊性质使得欺诈、胁迫方很难甚至无法通过协议获得利益。仲裁协议也不例外,协议无非是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该条款本身对双方当事人是同一的,一般情况下,也就谈不上不公平。而仲裁协议的履行 ,也即解决纠纷是由中立的仲裁庭来完成的,仲裁庭的仲裁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规范,并接受国家司法权的监督和控制,公正性毋庸置疑。

3.仲裁协议独立性对法律的发展。我国仲裁法应与国际进一步接轨,弱化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干预,完善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取消重复司法监督的规定,将司法审查的范围限定在程序方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裁决因素的范围以内,以节约司法监督成本,提高仲裁的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仲裁立法没有必要一定要按照中国法院的层层把关、层层设卡的模式,对仲裁员施加种种严格的管理措施。应改变既往的思维模式,还仲裁以本来面目,使其民间性得到切实体现。

按照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上,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本身是一项独立的契约,其作为与合同仲裁其他条款不同,仲裁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能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根据合同法上的原则,合同成立的最重要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作为现代仲裁的重要理论。包含内容有:第一,它认为仲裁庭是它自己管辖权的裁量者,有权就自己的管辖权即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作出决定。其体现了人的现代化,政治的民主化以及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在政治民主社会的作用。第二,仲裁协议可以阻止普通法院对同一争议行使管辖权。对仲裁庭来说,它扩大了仲裁庭的权限,使得仲裁庭对其自身管辖权问题可以“第一个发言”。这样使社会生活中的经济纠纷能够快迅,简捷的解决,从而节约当事人的争端解决成本。第三,它减少了法院介入仲裁程序的可能性,推迟了法院介入仲裁的时间,减少法院对仲裁的干预和影响。就仲裁程序而言,它加速了仲裁程序,防止了当事人的恶意延宕,提高了仲裁效率,使仲裁便捷的特点真正得以发挥作用。促进法律现代化的发展,为我国的仲裁法与国际法进一步接轨作出了改善。

参考文献

第4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2017常用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贵金属经营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2、乙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所在区域内拥有一定的投资客户资源和投资咨询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运营事项

1、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 设立 ,相关注册手续由甲方提供,乙方办理;

2、该分公司可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拓展甲方公司相关业务;

3、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需与甲方签署居间协议,相关服务费标准以甲方协议为准;

4、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的居间服务费由乙方自行支付。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则甲方从乙方的盈利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代为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该分公司与开发的居间商之间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分公司不能对外签署任何合同或从事超出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活动。该分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代表处、营业部等),该分公司各种印章及营业执照正本等相关证照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 成本及利润

1、 该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由乙方决定,甲方可派员监督乙方日常运营。该分公司的经营费用、人员工资、广告费用、差旅费用、场地租赁费用等相关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分公司的一切对外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该分公司与其员工发生的用工纠纷以及工伤事件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分公司对外、对内民事纠纷一概由乙方负责处理,负债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果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等,需以甲方的名义作为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主体的,乙方可以用甲方的名义参与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或者从乙方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按照乙方承担百分之____的比例相应从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5、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盈利(xx贵金属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不包含在内)由甲方占百分之___,乙方占百分之_____,按月进行利润分配,结算时间为次月____日之前。次月结算时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的客户如造成该分公司发生交易亏损,甲方从已收到的盈利部分退还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客户交易盈利额度的百分之____给乙方,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甲方已收到的盈利额度,如有不足则由乙方补足。该分公司的交易盈利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公司银行账户。该分公司银行账户不得有非甲方允许或授权的资金往来,如发生不明资金往来则甲方有权力不予支付乙方的盈利及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6、该分公司及其所属员工不得开户进行交易;

7、该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与甲方按相关注册当地政策。如当注册地政策变更,则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按变更之后标准执行,甲方可以代为扣缴。

第三条 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

(1)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存入起始风险保证金____元人民币。自双方签署完成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指定账户缴纳的风险保证金额度最低为_____元人民币。当风险保证金不足_____元人民币时,乙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至______元人民币,逾期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缴纳或者追加风险保证金时,甲方有权不再为该分公司的新增客户开户,直至乙方交纳完所需的风险保证金后方可开立新客户;

(3)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低于_____人民币万元时乙方无需追加风险保证金。当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超过_____元人民币时,每增加_____元人民币客户资金净值乙方需追加______元风险保证金。当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亏损____%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风险告知,邮件或传真发出,视乙方已经收到风险告知,此时乙方须向甲方追加风险保证金以确保该分公司名下客户交易的风险在乙方可控制及承担的范围内,如乙方未追加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无能力追加风险保证金,则当乙方缴纳给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亏损_____%时,乙方不再享有该分公司名下客户的收益获得的权利,亦不可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_____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风险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正常情况下解除协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在弥补甲方损失后,由甲方退还乙方。非正常解除或者非正常终止协议则按照相应条款执行;

(5)该分公司注册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工作日内没有客户入金交易,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该分公司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指导意见,防止违法行为、违规操作的发生。如果该分公司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相应利益;

3、对该分公司进行专业培训,(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为该分公司按照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协助该分公司进行市场推广;

5、对于客户反映的该分公司违规行为,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及严肃处理;

6、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本协议取得经营管理 的权利;

2、该分公司享有开发居间商与开发客户的权利;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4、积极宣传甲方形象,为甲方开拓市场;

5、为客户保密,积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6、应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7、不得与居间商或者客户串通,以任何形式损害、侵占甲方或其他客户利益;

8、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

9、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要清晰、合法,如产生纠纷,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对于该分公司与客户间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该分公司在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时必须充分揭示贵金属的风险,所有宣传中必须在明显位置列明贵金属交易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风险提示;

11、该分公司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需在媒体平台或公开场合向客户宣传、介绍甲方及其业务时,需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并完全使用甲方提供之宣传内容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对发生的任何不实宣传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该分公司不当宣传或行为致使甲方受到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或其他单位的处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处罚。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12、该分公司负责代收《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xx贵金属交易所存联,并于每月__日前将上一月资料邮寄至甲方,甲方收到该分公司寄送的《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xx贵金属交易所留存联后,与当月实际开户姓名、数量进行核对,如有信息不符,三方协议缺失的,限期要求乙方进行情况说明,并补齐。如逾期不能补齐,按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会员合规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13、该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各项规定,因该分公司违反规定而造成甲方受到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或其他单位处罚,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第六条保密条款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对自己所获知、了解或掌握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资料等商业机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接收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如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电子邮件等。

第七条 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暂停交易、互联网系统故障及通过互联网未经许可的存取、盗窃交易敏感性数据、他人恶意地对网站攻击病毒等事件及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信息传递中断等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且不能合理控制的事件)发生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合作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已经仔细阅读并业已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承认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及责任: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以随时终止。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视合作情况续签协议,如乙方可以按要求完成甲方指定之工作目标及内容,则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续约,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剩余风险保证金;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经核实后有权终止协议;

6、双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作好相关交接手续;

7、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

8、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需要完成甲方规定的基础任务如下: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需完成三名新客户的开发(___万人民币客户入金有效)或____手(单边)交易量;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完成两名新客户的开发工作,或每月完成_____元人民币客户入金(客户全部累计入金有效);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则取消其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资格,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获得该分公司名下客户及该分公司名下居间商的收益的权力,同时在甲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分公司不得从事或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没有限期改正,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所有协议,并且该分公司名下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客户如需提取现货,甲乙双方按照《xx贵金属交易所黄金交收管理办法》和《xx贵金属交易所白银交收管理办法》共同办理;

4、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第十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形式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 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相关附属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常用的服装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 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 合伙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 万元,计 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 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 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大项开支实行公开制度________元以上必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七 . 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第5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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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6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产坐落、位置、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为: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余款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金。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见证人:(盖章)身份证号码:

第7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全过程

1、合同的内容和特点

(1)合同的内容

本文所指合同是特指建设工程合同,它是合同的一种,是业主就工程项目建设与承包商为实现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关系而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包括谈判、签订、执行、解除等过程,合同一旦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整套文件,它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有关保函和备忘录等。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具有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的特点,其内容复杂,条款多、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合同的多变性及特殊性等。

2、当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相背离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设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把工程项目按专业拆分后再招标,最终都使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

(2)使用合同文本不规范

①签订合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随意修改合同标准文本内容。签订合同时,将对自己一方不利的条款随意删节,或过多增加补充条款,导致合同内容失去公平,由此引发合同纠纷;增加的条款简单,用词含糊,双方责任不清。条款笼统,没细化,出现纠纷后,责任方不明确,各说各的理。应修改的变更的合同条款没有修改、变更,合法文件没有得到及时的确认。

②不合理、模糊条款在合同中存在。如合同造价总包时,不列风险系数或风险系数包含内容不明确,发生变更、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时不便于确定,造成纠纷不断。

(3)工程开工不报建或未办理完善的施工开工手续,即签订合同或不签订合同先行设计或施工,若因工程停建而需重大更改,双方经常出现补偿损失的合同纠纷。

(4)“明暗合同”、“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建设方在政府招投标市场办理好招投标手续,签订了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施工合同后,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又要求和承包商签订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暗合同”。而承包商有时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也经常为迎合业主要求,存在执行着“口头协议”、“私下合同”。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

3、加强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3.1充分认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除安全管理及三大目标控制外另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为无论业主签订的任何合同,都与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有关,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直至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任何环节疏忽,都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唯一和有效的手段。

3.2合同签订过程要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

(1)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2)重视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谈判不仅规定了合同的主要内容、目的,更限制着订立双方的职责范围。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合法、利益之和最大化,彼此合作,互惠互利,客观标准。要充分运用法律的原则,要使合同的技术条款满足国家规程、规范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标准,工期满足国家合理工期计划,同时满足工程控制造价的需要。

(3)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凡是涉及到计价、工期、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明确约定,条款用词需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合同一经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只能按双方签字的条款执行,即使某条款不合理也要先按合同办,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补充或修改,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能。所以签订一个完整、严密的合同,是取得成功的第一步。

3.3做好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1)设计阶段的全方位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时间长。就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来说,对项目的功能、效益、总体水平和投资影响最大的就是设计阶段,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并非只是对设计工作的监督,而是通过综合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和合同等各方面的措施,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早期有效的控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在现行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单价合同在国际上广为流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工程量清单是单价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工作实例:

表中,括号外工程量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括号内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经业主复核后计算的,括号内的单价是按定额综合单价估算的。若此错误的工程量清单发给了投标单位,且被投标方发现,就会使用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量少计时投标方可把单价调高,投标方不仅降低了投标报价,取得中标资格。由于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单价合同,通过增加工程量最终获取超额利润。如此问题,一旦被投标方发现和利用,则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可见,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关键,是确定合同价款、计算工程变更价款、追加合同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和处理索赔的依据。准确、全面和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既有利于工程费用的管理,为合同订立提供可靠依据,也有利于业主对工程系统目标的控制。

3.4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跟踪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合同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就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

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承(发)包商均可因合同变更等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索赔,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4、建设项目合同中的风险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

4.1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项目现场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等存在技术风险;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以及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像通货膨胀等存在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善、不严密,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而导致的风险;合同条款过于苛刻而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合同签定前应尽可能充分预见风险,

风险的对策通常有四种即: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分散与分离。

4.2变更管理

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合同管理应在各环节把好关,有些因素在合同中可以具体明确规定。例如:某项工程投标合同造价为2500多万元,结算时则达到2700多万元,其中200多万元为工程变更签证。如原外墙立面钢筋混凝土线条施工难度大,投标报价相对较低,承包方以难以保证立面效果经设计、业主同意变更为GRC半成品线条,工程造价明增约20万,同时施工方也成功规避了损失和风险。对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有效管理,就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则可将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造价达到最有效的控制。

4.3索赔管理

常有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索赔管理中首先必须增强索赔意识,在合同分析、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另外索赔讲究的是要有证据,所以平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积累;索赔要求要客观、合法、合理。在分析好了索赔事件的原因和理由之后,要及时提交索赔报告。索赔管理要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文档管理结合在一起,在制定项目计划时就应明确规定索赔程序,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索赔是合同双方均有的权利。

风险管理、索赔管理、变更管理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始终。应将它们的检查、监督、与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等过程融合在一起。

第8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 司法鉴定 程序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st the judicial authentication process of building as the construction units concerned economy dispute resolution last way is to guarantee th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s concerned judicial tools. He to the cos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ield problems disputes in an objective, fair and accurate judgment, for the judgment of the court and provide the "expert evidence". Accurate grasp and deal with the judicial authentication process to identify program to solve disputes,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cost maintenance both parties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resolve conflicts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cost the judicial authentication proced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随着建筑业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还不够完善,加之建筑承包市场竞争激烈,一直处于一种卖方市场。承包商在签订建设合同时大多处于一种被动的局势,合同签订时就种下了建设合同纠纷的种子。而在建设过程中承包单位管理不善、签证不规范、发包单位付款不及时等问题是埋下双方矛盾的重要因素。一旦双方对分歧问题不能协商解决,进入到司法程序,多会委托专门机构作司法鉴定。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经验,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鉴定程序及应该注意的问题谈谈个人观点,供大家共同探讨。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程序

鉴定程序始于法院委托止于对鉴定意见书质证采信,鉴定的一般程序是:法院委托―接受委托并签订委托协议书―提出鉴定计划―接受委托资料―查看资料是否齐全―委托人补充资料或现场查勘―委托鉴定内容的定性分析―数量及价格计算―内部复核―出鉴定意见书初稿―委托人及当事人对初稿提出异议―根据初稿异议作出回复并修正鉴定意见书―出报告并交付委托人―鉴定意见书质证采信―遗漏问题补充鉴定―归还委托资料整理档案。

程序的不当可能影响到鉴定意见的效力,也会在形式上造成涉案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客观公正性的怀疑。所以在鉴定过程中首先要保证鉴定程序合符相关法规、条例的要求。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2.1法院委托

法院委托鉴定既可根据当事人的鉴定申请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也可以由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将专业问题的分析判断交由专门机构处理,并提出专业意见。在鉴定过程中我们必须清楚委托人始终是人民法院,鉴定申请人或案件当事人只是与鉴定有关的涉案当事人。

2.2签订协议书

当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随机抽选到鉴定单位后,将司法鉴定委通知书发给鉴定单位。受托单位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材料、鉴定事项、时间要求后,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执业人员情况后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的便与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签订委托鉴定协议书,约定鉴定内容、时间、鉴定费等。不接受委托的要书面说明理由。

2.3制定鉴定计划

鉴定单位根据委托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鉴定计划安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安排、提交报告的时间等,并报送一份给法院,接受监督。

2.4接受委托资料及查看

法院将法庭质证后的与鉴定有关的证据材料、书、答辩状、庭审调查笔录交给鉴定单位。鉴定单位查看完委托资料后,根据鉴定需要让委托人补充鉴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或现场查勘补充完善。由于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程序并不完全了解,他们提供给法院的证据也许并不全面,在这种情况下,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定人就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要求当事人补充与鉴定相关证据。鉴定过程中会出现证据欠缺、证据有异议需要现场查勘的情况,鉴定单位在进行现场查勘之前应先通知法院鉴定技术室,由法院工作人员组织案件当事人参与、见证查勘过程,并在查勘记录中签字确认。

2.5委托鉴定内容的定性分析

案件中需要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事项通常是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矛盾比较尖锐的事情,而事件本身肯定也是错综复杂,所以对这类问题首先是要定性,然后根据定性结论计算工程量和造价。在事件定性时会遇到诸如:承包合同本身的有效性;合同主体的有效性;事件的原因、责任人是否明确,有无对应证据支撑;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索赔程序等。我们在工程质量问题赔偿案件的司法鉴定中经常会遇到,工程质量是否有问题需要委托专门的质量鉴定部门作出结论;然后根据质量鉴定结论由设计单位出维修补救方案;而造价鉴定单位则根据补救方案作出费用计算。对这些定性问题有的需要法院来先行确定,所以在定性前将这些应由法庭审理、先行确定的问题告知司法技术鉴定室,由法庭审理判定,作为造价鉴定的前提。

2.6计算、复核

根据委托资料,鉴定人员按司法鉴定操作规程要求及专业规范要求计算工程造价,然后履行公司内部复核程序,保证鉴定意见的客观、公正、准确。

2.7鉴定意见书初稿及异议

对于案件比较复杂,工程数量较大,工程造价较高的司法鉴定,先出一个鉴定意见书初稿交给法院司法技术鉴定室,由其转给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在接到初稿后15天内有异议的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没有异议。若当事人提出对初稿的书面异议,鉴定单位应根据异议作书面回复,涉及到工程数量计算、定额套取、费用计算等技术性问题的,可由法院组织当事人、鉴定人核对计算数据。这样有利于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减少鉴定意见书庭审质证的时间、争议问题、遗漏问题、遗漏证据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况发生,把庭审质证的重点放在定性问题和鉴定单位对当事人书面异议回复后仍有异议的问题上。

2.8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通知(2007年11月1日司发通【2007】7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包括:封面、声明、正文、附件。正文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等;案情摘要:记述合同时间、施工时间、当事人主要争议及主张等;鉴定程序及鉴定依据;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定性分析、方法说明;鉴定意见及鉴定意见成立的限制条件有关说明;附件。

2.9出庭质证

对鉴定意见书质证是法庭对证据采信的一个过程,出庭质证是鉴定人的基本义务之一,他可以帮助法官及当事人解除对鉴定意见书的疑惑之处,有利于案件的审理。鉴定人应尊重法官对鉴定意见书全部或部分采信的采信权。

3结束语

第9篇:解除经济纠纷协议书范文

甲方(借受人)公司名称:

甲方(借受人)公司地址: 电话:

甲方(借受人)法人代表姓名:

甲方(借受人)法人代表联系地址:

甲方(借受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姓名: 电话:

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当事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用途

经过甲方、乙方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借款,作为甲方在 公司中的合法经营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之后,甲方应该向乙方出具借条。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双方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需将借出借款支付给甲方,逾期为违约。违约金甲乙双方同等。

第三条 利息支付和本金收回

3.1 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2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限之内总共支付乙方借款额________%的年利息金额。利息总金额为(大写): 。这些利息总金额可以分四次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约定分别在以下日期: 进行支付,每次支付利息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甲方提前归还本金的,利息按日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部分。

3.3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当日偿还乙方借给甲方的所有本金。本金具体金额见本协议第一条。

3.4甲方承诺甲方公司不论盈利亏损,不论倒闭注销,均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支付约定的利息金额并偿还本金。否则,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3.5乙方若需要在借款期限内收回全部本金或者部分本金,需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法人代表在接到通知之后必须在四十天之内偿还乙方提出的收回本金的金额和相应的利息。收回的本金金额的利息结算至上三个月,甲方不再支付本三个月及以后的利息,只支付剩余的本金利息。

3.6本协议条款规定的所有甲方向乙方归还的本金和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均按照协议条款规定日期打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

银行卡号:**********************

户名:************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2 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3 在本协议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甲方有改变住址、经营方式等行为时,应最迟于改变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保证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清偿。

4.4 甲方公司如果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甲方保证在五日之内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4.5 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七日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

4.6 甲方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如实告知乙方生产、经营、公司财产等情况。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对甲方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甲方有危及乙方债权情形,乙方有权通知甲方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提前收回本金和相应利息。

5.2 若甲方有偿债能力减弱可能之情形,乙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5.3 若发生借款或利息逾期,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前立即收回所有借款本金以及借款期限之内的利息总金额。

6.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前立即收回所有借款本金以及借款期限之内的利息总金额。同时,乙方有权对其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按日加收 %计收罚息,直至清偿完毕为止。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7.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7.2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7.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有下列第 (大写)种方式解决(二者选其一):

壹、向借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

贰、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受人)、乙方(出借人)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9.2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人签字、盖章、捺印,并且乙方签字人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受人)(签字/盖章/捺印) 乙方(出借人)(签字/捺印)

右手食指手印: 右手食指手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2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释 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乙方与卖方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指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期限

借款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 期归还。

第六条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执行。

2、借款利息按月计付,结息日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规定利率。

第七条 借款划拨

在办妥本合同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帐号 )内;甲方同时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委托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一次性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售房存款帐户(帐号 )内。

丙方同意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作为全权人,保证为乙方办理完产权证及抵押登记。在丙方为上述保证与甲、乙三方签署《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产卖契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专用帐户内;丙方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账号:  )内。

第八条 借款偿还

1、乙方应按期足额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每一个月为一个偿还期,每月第________日为乙方的每期还款日,首期还款发生的次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获得甲方贷款之前必须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或办理银行卡(卡号 _______________),每期还款日前,乙方应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入不少于一期的应还借款本息。甲方于每期还款日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直接从该存款帐户中扣收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款项。如果款项不足扣划时,甲方给乙方_________日的宽限期,期满帐户存款仍不足扣划时,则该期应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

(1) 等额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等额还本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2)递减还款法: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6、提前还款

乙方若提前还款,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还款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 乙方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的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3) 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借款余额以及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还。

(4) 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后对剩余的部分可以调整还款计划,即还款期限缩短,每期还款额不变或者还款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选择期限缩短的,按调整后总的借款期限确定利率档次计收以后的利息。

(5) 若乙方提前偿还全部欠款而此合同项下的借款尚在阶段性保证期内,丙方的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7、逾期还款

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偿还:

(1) 乙方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但在存款日至划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及其复利。

(2) 乙方到甲方的信贷部门领取欠款清单,再凭欠款清单到营业柜台交付现金,从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计收逾期利息及其复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它约定项下就购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的按期偿付及保证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乙方。

2、核收和保管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和其他所需文件。

3、在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欠款后,甲方与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交还乙方。

4、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而由丙方代为清偿乙方欠款的,甲方须将与抵押物有关的证明文件转交给丙方处理。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并存入不低于30%的购房首付款,同时授权甲方从此帐户内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对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物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无论何种原因及何人的过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让、舍弃、托管、重复抵押、以抵押物清偿其他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在丙方履行了阶段性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欠款后,乙方同意甲方将抵押权转让给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的约定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7、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丙方义务

1、丙方为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甲方依《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卖契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托在 月之内办理完毕以下事项:

(1)代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代收代缴土地出让金。

(2)代乙方办理正式产权证,并保证将其移交给甲方收押。

(3)代乙方办理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收到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5日内将该证书交与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月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还款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万分之 罚息,并对逾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为偿还,丙方偿清全部欠款后,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在抵押登记生效后:乙方连续三个月或任何一期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逾期三个月的,甲方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以偿还乙方欠款。

3、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任期间: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帐户中扣除_______%的保证金且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后丙方仍有义务继续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直至将产权证、他项权利证移交给甲方,其阶段性担保责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条 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后六个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理费、过户费等甲方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登记

(1) 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丙方或乙丙双方共同以本合同、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低压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须交予甲方收执和保管。

贷款人: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