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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桂花;生长习性;栽培育苗
桂花是我国传统的十大名花之一,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芳香和观赏性花木,原产地在我国的西南、华东等地区,现在长江以南各省都有桂花的种植。
1 桂花的品种特性
桂花大多数为多年生的小乔木或者是灌木,一般桂花树的高度可达到10m以上,并且桂花树的树皮多呈现出灰白至灰褐色。其枝叶比较繁茂,树冠的形状呈现为圆球形、扁圆形等,分枝性强,并且其分枝点比较低。桂花的须根和侧根都比较发达,并且其主根不是很明显,单叶对生且有光泽,为革质。桂花由于品种的不同从而使得在花冠的颜色上也有所不同,主要有橙黄、柠檬黄、金黄等颜色,桂花的果实在幼时为绿色,成熟的时候为紫黑色,呈椭圆形状。桂花的花期一般为中秋节前后,过期一般为次年的4~5月。
2 桂花的生长习性
桂花的生长习性是比较喜温性的树种,喜欢湿润且有阳光的环境条件,成年的桂花树需要良好的光照和通风条件才行,特别是对于桂花的花期而言,光照条件要求会更高。同时,干旱以及积水较多的环境,会对其生长造成很大影响,它不耐污染、不耐涝,对土壤的要求也很苛刻,喜酸性土壤,最好是深厚、肥沃、排水性良好、微酸性的土壤最佳。桂花虽然对粉尘有一定的吸附能力,但当它们处在烟尘污染比较严重的环境下时,会影响其开花。
3 栽培育苗
3.1 育苗要精细
作为雌雄异株的树种桂花,为了能够保证其繁殖成活,桂花的育苗一般不会采用种子繁殖的方式来进行育苗,而是采用嫁接、压条、扦插等方式。在这几种方法中,扦插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因为其方法比较简单,成本比较低,繁殖效率高且效益高,适合于大规模的苗木生产。桂花扦插最好时期一般是在春秋2季,并且在5~6月期间进行扦插是最好的。因为在这一时期,桂花枝条中所含的水分比较多,其中,分生组织的分生能力处在最强的时期,这样就大大提高了扦插的成活率,过早或是过晚,对桂花进行扦插都不利于其成活。桂花苗床地也要尽量选择地势相对平坦,阳光充足,能够接近水源的地方,并且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以及用砂壤土,对土壤进行适当的消毒是非常必要的。
3.2 选择合适的时期移植
对于桂花扦插苗成活以后,一般是在第2年的时候进行第1次移植,并且要栽种到露天的苗圃地中进行培养种植。对于栽植的时期一定要把握好,一般是在早春时期,这一阶段桂花苗的根系比较发达,特别是须根很多,增强了其本身生长的适应性,使得移栽能够更好的成活。对于扦插苗进行起苗时一定要注意多带一些泥土,尽量使得根旁的土团不分散,这样不仅保证了根系的完整性,还能保证根系水分不被流失。特别要注意遮阳,从而能够促进其更早的长出新根,成活以后可适当增加光照,桂花种植尽量不要太深,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平地上进行堆土栽植。
3.3 桂花生长肥水的管理
桂花在生长过程中开花多,相应的需肥量也很大,但是在施肥的时候要注意薄肥勤施,在桂花的生长期间要根据桂花的生长状况对其至少每年施2次肥。在冬季施基肥时要以饼肥和厩肥为主,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枝叶的生长和花芽的分化,从而保证春梢的生长。在桂花春季发芽的时候,要尽量追施1次速效性的氮肥,促使花芽不断分化,在夏季要施一些农家肥,从而能够保证秋花的枝叶繁茂。桂花不耐涝,田地中如果有积水很容易造成其根部的腐烂,从而使得花叶脱落,最终导致整棵桂花树的死亡,所以在其生长期间一定要注意田间的及时排涝。对于新种植的桂花一定要保证田地浇透水,并且要有条件的对桂花树冠进行相应的喷水,更好的保证其生长环境中空气的湿度,在开花的时候一定要对其浇水,进行适当的控制,否则桂花可能会出现落花的现象。
3.4 防治桂花的病虫草害
桂花的病虫害有很多,如干枯病、白粉病、红蜘蛛、褐斑病等等,对于桂花病虫害的防治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把农业防治作为防治的基础,综合物理、化学等各方面进行相应的防治,在进行化学防治时,要尽量做到使用无公害的农药。要加强对田园的管理,扫除落叶甚至是进行烧埋,对田园进行清洁,最大程度上地减少病源。其次还要加强栽培管理,适时施一些钾肥和腐殖肥,不断地增强桂花的抵抗力,定期对桂花进行修枝,使得田间的透风和透光条件得到相应的改善。最后对于田间的杂草也要进行相应的清理,从而能够抑制病虫害滋生。
参考文献
目前中国化妆品是由政府多部门联合监管,主要的监管部门是卫生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卫生部(MOH)。负责与化妆品卫生相关的监督管理。包括制定化妆品卫生标准、规范和制度;新原料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等工作。自从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属于卫生部后,这些职能全部都转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AQSIQ)。负责化妆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包括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批;口岸检验检疫管理;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制修订各项标准的管理等。
相关的主要法规有:
1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 年9 月26 日国务院批准, 1989 年11 月13 日卫生部令第3号。它是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条例定义了化妆品,明确了监管部门及职责,规定了化妆品许可制度。随后1991 年3 月27 日卫生部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05年5月20日进行了首次修订。目前SFDA正在着手修订这两部法规。
2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年版)。是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与2002年版本的相比它有很大的变化。①对化妆品原料的要求: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增加了13种限用物质;增加了1种限用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增加了4种限用防晒剂;删除4种、增加3种限用着色剂;并首次加入93种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②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③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一种是人体法,一种是仪器法。④增加了有防水功能的防晒产品的测定方法和标识要求。
3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2009年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与前一版相比,①对国产和进口化妆品有明确的定义,“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内完成的”是国产产品,否则是进口产品。②对提交的材料的要求,所有首次申报的产品都必须提交“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要求配方师在产品设计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可能由原料或生产过程中带进去的风险物质,在原料的选用及生产工艺等方面都要考虑保证成品的安全,这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成品安全的考虑。
实际上《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版已经了征求意见稿,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监管部门对原料要求的放松。2003年出台的《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单》基本上还是监管部门参考的已使用原料名单。如果配方师要在配方中考虑使用一些新原料的话,首先必须向监管部门申报新原料。这体现了监管部门从原料的源头监管化妆品成品的安全。目前SFDA已就新原料的分级申报了意见稿。
一、欧盟reach法规的主要内容
reach法规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令或法规,而是一个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综合性法规。它对出口到欧盟的化学品提出更严格的环保、安全要求,以规范欧盟市场上化学品的制造、使用和流通。主要包括注册、评估、许可、限制及数据共享。
(一)注册。对现有广泛使用和新发明的化学物(包括部分可分离中间体),生产商或进口商在生产或进口时,需通知政府主管机构,说明生产或进口该物质的用途,并提交相关文件。文件应包括对该化学物质毒性和生态毒性等特性的介绍、生产或进口的用途、对人类和环境的暴露量、预计产量、对该物质的分类及标识建议、安全数据单、对使用方法等进行的初步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建议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等。政府主管部门将把上述信息输入中央电子数据库进行注册,颁发一个注册号并对已注册物质中需给予特别关注的事项和特性进行实地考察和自动筛选。
(二)评估。由主管机构对所有产量超过100吨的化学品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和信息核对;对降解速度慢并可能在自然环境中累积的或具有基因诱变或剧毒等危险特性的或其分子结构易引起关注的化学物质,即使其生产量或进口量低于100吨,生产商也应测试产品对人体和环境的长期影响。
(三)许可。对可能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份,如cmr(致癌、诱导基因突变或对生殖有害的)物质和pops(低降解有机污染物)物质,政府主管机构应对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式给予具体授权。
(四)限制及数据共享。对部分化学品或配制品进行限制,除非在遵守限制条件下,才能被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必须对注册产品进行多种检测试验,检测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对首先完成注册而产生的产品数据信息向潜在注册人共享,但潜在注册人必须向前期注册人支付百分之五十的费用才能共享数据和完成注册。
reach法规一改过去仅由政府承担化学品安全的责任,要求化工产业承担与其产品安全相关的责任,化工产业应负责收集相关化学品的数据进行评估,并保证只生产或销售按指定方式使用对用户及环境均属安全的化学品,还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证明使用有关化学物质的效益大于为消除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而引发的成本。
二、欧盟reach法规对我国化学品贸易的影响
与欧盟之前的同类指令相比,reach法规影响的范围更广。从表面上看,reach法规是个化学品法案,影响的是化工产品,但由于几乎所有商品都使用化工产品作为原料,因此,它的影响几乎波及到我国所有出口商品。仅从目前看,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商品,主要包括化学原料及制品、化纤、橡胶、塑料、纺织、轻工、电子、汽车、家电、制药、涂料等十多个产业,涉及904个税则号,其中出口量超过1000吨以上的有215种产品,超过100吨以上的有474种产品,超过10吨的有230多种,有500万种现今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商品受到影响。另外,reach法规所涉及的不仅是化学品的生产商,还将这一责任进一步延伸到整个生产链,包括生产商和进口商在内的化学品下游用户、3万多种化工产品以及使用化工产品的下游产品都将受到影响。reach法规的出发点是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但在保护环境的意愿下,确实对我国化学工业及相关产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阻碍我国化学品的出口。欧盟是我国化学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2004年,我国对欧盟出口石油化工产品1728万吨,出口额140亿美元。其中,单个品种出口量在1000吨以上的产品出口总量1094万吨,出口额22.2亿美元;100-1000吨的出口量322万吨,出口额31.6亿美元;10-100吨的出口量260万吨,出口额55.4亿美元。从对欧盟出口化工产品的结构看,我国生产的化学品中危险化学品量大面广,种类繁多,多数为大宗、低值、原材料性的、生产过程污染较严重的产品(如农药制剂中高毒农药占30%)。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中国向欧盟出口这些化学品和几千种化工下游产品将面临注册、评估、许可的问题,且必须通过欧盟境内的生产商或进口商进行注册。而且reach法规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标准和高昂的检测费用,这些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我国一些中小型企业根本无法支付如此昂贵的检测费用,难免导致化学品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欧盟市场。
(二)进口产品成本增加,影响下游相关产业发展。欧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品来源地,特别是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据海关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从欧盟进口石油化工产品991万吨,进口额159.2亿美元。其中,单品种进口量在1000吨以上的进口总量645万吨,进口额20亿美元;100-1000吨的进口量219万吨,进口额23.7亿美元;10-100吨的进口量111万吨,进口额29.3亿美元,涉及1066个税则号。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的化学品生产商或出口企业必将把其高额的注册、评估费用打人产品成本,因而提高出口价格,这无疑增加了中国企业进口化工产品的成本。这不仅影响中国化工产业的发展,而且将导致相关下游产品成本增加,效益下降,影响纺织、医药、轻工、电子、汽车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打破国际化学品贸易平衡,导致化学品国际贸易市场的大转移。中国与欧盟化学品贸易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欧盟是我国化学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也是我国化学品进口的主要来源地。从与欧盟的化学品贸易结构分析,我国从欧盟进口的主要是精细、深加工的化学物质,如染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且多数为依赖程度较高的不可替代产品。而我国出口的主要是低附加值的化工原材料和中间体。 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较高的注册评估要求和注册评估费用将打破现有贸易格局,迫使中国企业重新开拓欧盟以外的市场,建立新的贸易渠道,而新市场的开拓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入,市场的转移将会严重影响我国化工产业的发展。同时,欧盟化工企业也将由此失去许多获得中国廉价化工原料的机会。
(四)削弱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我国目前出口到欧盟的化工产品多为大宗、低值、原料性的、生产过程污染较严重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无机盐、涂料、染料、橡胶制品、有机中间体等领域,具有资源密集和劳动密集优势。随着产品注册等成本的增加、开发费用的减少及欧盟对评估、许可审批时间的延长,将有一半产品的优势逐渐丧失,大大削弱这些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能力,并将导致我国上千家企业因出口受阻而关闭。2006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从业人员500万人,仅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就有200多万人,比欧盟化工行业全部直接从业人员还多。据我国有关方面估计,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可能会导致我国企业20万人面临失业。
三、我国企业应对reach法规的策略
要减低欧盟reach法规的负面影响,实现环境改善与贸易增长的协调,除政府的引导外,更重要的是立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挥自身作用,提高企业的绿色产品竞争力。
(一)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和减少废弃物,是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非常直接和行之有效的方法。绿色供应链是把环境融入到整个供应链中,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降低整个生产活动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危害,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企业不能单靠技术来解决环境问题,还需要从管理角度人手,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模式为:
1、绿色设计。企业在产品设计之初就应以环境资源为核心,在产品及其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设计中,充分考虑产品实现分解或再生的能力。要从源头上防止限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尽量选择可回收、可循环再使用的材料和零部件。
2、绿色采购。在采购原材料过程中,要精心挑选供应商,不能仅考虑供应商所提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期、品种等常规因素,还需考虑选择重视环境管理的供应商,以保证所购买的原材料达到绿色或环保要求。
3、绿色生产。对生产过程而言,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少和降低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国家环保总局在2005年12月13日出台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这标志着国家环保总局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正式纳入全国环境保护制度中。
4、绿色物流。企业应在运输、保管、流通加工、包装和装卸过程中,尽可能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如,在满足运输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选择可重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仓储过程中尽量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搬运过程中尽量避免因运输不当造成产品损毁,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
5、绿色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废料和运输、搬运、仓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损坏件,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结束后被用户淘汰的产品均需要回收处理。在生产流程中报废的产品拆卸后,零部件可经处理后再利用。没有使用价值的电器产品首先要人工拆卸或分解,对可利用的零部件进行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的零部件按材料分类进行回收。有害物质要经专门工艺进行处理,其他混合物经破碎、自动分拣等处理。工业残渣则焚烧转化为热能加以利用或送填埋工厂等。
(二)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开发绿色产品。一方面,要依靠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尽快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另一方面,要及时采用先进的国际技术标准,并对先进技术标准进行消化、吸收并予以采用和提高。欧盟reach法规实施后的初始阶段,原先企业出口的产品由于一时难以达到欧盟的要求,reach法规对企业来说是起了负面作用,短期内对欧盟市场的出口数量会下降,此时企业面临艰难的选择:要么采取新的技术、标准,进行研发创新,重新塑造绿色产品,挽救失去的欧盟市场;要么消极等待,不采取任何措施,从而失去这块市场。而失去欧盟市场就意味着出口企业要么选择进入国际其他市场,要么只好面临生产萎缩,甚至破产倒闭。但企业如果选择进入国际其它市场,会面临进入困难或遇到其他的壁垒,因而这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企业唯一的机会和选择就是知难而上,积极应对欧盟reach法规,如果企业能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改进生产方法和加工工艺,运用新技术、新能源、高标准,使产品逐步达到欧盟reach法规的标准要求,出口量的下降趋势将随着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推出而逐渐扭转。
关键词:园林规划;小品;造景;园灯;体量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he progress of the society and people life level unceasing enhancement, people's cultural concept got the update, people constantly improve internal living environment at the same time, also desire to have a comfortable and harmonious external environment.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s a form already seeping into the landscape planning and design, and began to be more and more people's attention. It can not only provide people with a good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to improve the landscape artistic atmosphere has a pivotal role. This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functions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nd then illustrates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garden sketch design, finally,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sketch design key points are expounded.
Key words: landscape planning; Sketch; Landscape; Garden lamp; dimension
中图分类号:TU986.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园林小品的功能
(一)造景功能——美化功能
园林景观小品具有较强的造型艺术性和观赏价值,所以能在环境景观中发挥重要的艺术造景功能。在整体环境中,园林小品虽然体量不大,却往往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二)使用功能——实用功能
许多小品具有使用功能,可以直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要,如亭、廊、榭、椅凳等小品,可供人们休息、纳凉和赏景。园灯可以提供夜间照明、儿童游乐设施小品可为儿童提供游戏、娱乐、玩耍所使用。
(三)信息传达功能
一些园林小品景观还具有文化宣传教育的作用,如宣传廊、宣传牌可以向人们介绍各种文化知识以及进行各种法律法规教育等。道路标志牌可以给人提供有关城市及交通方位上的信息。优秀的景观小品具有特定Ⅸ域的特征,是该地人文化历史、民风民情以及发展轨迹的反映。通过这些景观中的设施与小品可以提高区域的识别性。
(四)安全防护功能
一些同林景观小品具有安全防护功能,保证人们游览、休息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并实现不同宅间功能的强调和划分以及环境管理上的秩序和安全,如各种安全护栏、围墙、挡土墙等。
(五)提高整体环境品质功能
通过园林小品和设施的设计来表现景观主题,可以引起人们对环境和生态以及各种社会问题的关注,产生一定的社会文化意义,改良景观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艺术品位和思想境界,提升整体环境品质。
园林小品设计的一般要求
(一)巧于利益耐寻味
园林小品不仅要有形式美,还要有深刻的内涵。只有表达一定意境和情趣的小品,才能具有感染力,才是成功的艺术作品。因此园林小品的设计要巧于构思。
预示性园林小品
预示性园林小品一般设置在绿地入口位置,游人一见便可预知公园的性质及内容。例如在韩国科学院一方形小院内,设置有一座呈几个学者姿态的雕塑,来者一望便知这里是“学府”。
故事性园林小品
故事性园林小品是把历史故事、传奇故事、寓言等巧妙地做成雕塑等,使游人在欣赏雕塑艺术的同时受到教育。
文艺性小品
文艺性小品则把文学、艺术、书法、诗词等经典作品雕刻在各种石材上增加游兴,使文艺与自然风景结合起来,令游人在游园过程中得到艺术与文化的熏陶。
(二)造型设计要新颖
园林小品具有浓厚的工艺美术特点,所以一定要突出特色,以充分体现其艺术价值,切忌生搬硬套和雷同。
无论哪类园林小品,都应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当时社会的发展特征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既不能滞后于历史,也不能跨越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讲,园林小品必须是这个时代的人文景观的记载。
(三)人工与自然要融合为一体
作为装饰小品,人工雕琢之处是难以避免的,而将人工与自然浑成一体,则是设计者们匠心之处。如在自然风景中、在古木巨树之下,设以自然山石修筑成的山石桌椅,体现自然之趣。
(四)体量要合适有度
园林小品作为园林之点缀,一般在体量上力求精巧,不可喧宾夺主,失去分寸。如园林灯具,在大型集散广场中,可设置巨型灯具,以起到明灯高照的效果,而在小庭院、林荫曲径旁边,则只适合放置小型园灯。不但体量要小,而且造型要更加精致。其他如喷泉、花台的大小,均应根据其所处的空间大小确定其体量。
(五)功能技术要相符
园林小品绝大多数具有实用功能,因此除满足艺术造型美观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实用功能及技术的要求。例如园林栏杆的高度,应根据使用目的不同有所变化。又如园林坐凳,应符合游人休息的尺度要求;又如园墙,应从维护要求来确定其高度及其他技术要求。
三、园林小品的摆放要点
园林小品是助游兴的非生物性物体,赋有一定的含义,其作用只可赏而不可用,应适当地安置在植物、道路广场、休息建筑物之中或附近,供游人欣赏。常见的摆放位置有以下几处:
(一)视点中心处摆放小品
园林中引人注目的地方称为中心或焦点,是放置小品的适当位置。视线的焦点是人为制造的结果,小品的选择要恰如其分。选择时应注意小品的性质、形象、色彩、体形等是否适应这个空间,是否能与空间的气氛协调起来。
若是全园的主景所在,不能在此设置小品,而需在此设置大型景物,如喷泉水池、雕像等。若是小型的闭锁空间、道路交叉口处或屋前的小块空间,可用日规、小雕塑或一个盆景等加以点缀,将空间变的有趣。
(二)道路或透视线的尾端摆放小品
在两条路T 字形交处,在这个端头可适当摆放小品,这样可使游人感到前面有景可赏,同时预示这里是尽头需要转弯。放置适合的小品可按道路宽窄、人流多少及该处的环境要求而定。
(三)道路转弯处的小品摆放
园路改变方向时,在这段曲路(或直角)对着直路的位置上可以酌情用小品点缀,一个雕塑、一块奇石都很有趣,使游人从远近慢慢欣赏;为增加景色,可以在小品四周搭配花草。
(四)各类公园、游园的入口外面摆放小品
小品放在各类公园、游园门口外面,当今大多为开放性的园林,应放置预示性小品点出园内主题。
四、园林建筑小品的设计要点
顾名思义,园林建筑类小品指的是一些小型的建筑设施,这些设施具有照明 、展示、导游、装饰、服务及管理等作用。常见的建筑类小品有:园椅、栏杆、园林展览牌、园林景墙及窗门洞、园灯等。
(一)园灯的设置
对于园灯,因其属于园林中的照明设备,夜间主要起到照明,点缀黑夜景色的作用,白天起到装饰的作用,因此,在设计工作中,一定要把照明质量和光源作为考虑重点。在园林内,需要设置园灯的地点很多。
园林出入口不仅需要园灯,广场、道旁、桥梁、建筑物等也需要设置,因此要考虑全面,不能厚此薄彼。另外,设置园灯时还要依据不同的环境。对于广场和水面,因其空间范围比较大,可选用发光效率高的直射光源,灯杆高度不能设置相同,这样比较单调,应广场大小而变动。对于道路两旁,应设置照度均匀的园灯,以4~6m为好,间距以30~40m为宜,距离适中,不可太近也不可太远,采用散射光源,避免直射光源对行人眼睛造成伤害。对于在广场和草坪中的雕塑、花坛、喷水池设置的园灯,因其装饰要求较高,可采用探照灯、聚光灯或霓虹灯。园灯样式繁多,但要遵循简洁大方的原则,其造型尽量以简单的对称式为主。
(二)栏杆的设置
在园林中,栏杆主要起到防护、分隔作用。不同类型的栏杆,造型不一样,但是都要遵循与环境协调的原则。
在高度方面,栏杆的高度根据环境的不同和功能要求,变化范围比较大,一般设置在15~120cm。例如,防护性栏杆,高度可达85~95cm;而在悬崖上装置栏杆,为了满足其高度超过人体的重心的要求,一般应在110~120cm左右;坐凳式栏杆凳的高度以40~45cm 为宜。
不同材质的栏杆,应用的环境也是不同的。例如:室内多用木栏杆,室外则多采用砖、石建造的栏杆;钢制栏杆具有轻巧玲珑的优点,但是因其易生锈,所以防护比较麻烦,应考虑用铸铁取而代之;钢筋混凝土栏杆优良特性比较多,不仅坚固耐用,而且可以预制花纹,维护和管理都比较方便。掌握了这些不同材质的栏杆的不同特点,才能合理配置利用。
(三)宣传牌、宣传廊的设置
这类的园林小品主要是起到在园林中对游客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普及科学知识与技术的作用。因此,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这类设施多设置在游人较多的地方,例如:广场的出入口,大广场、道路交叉口等。但是,在设置宣传牌时,不能可妨碍了行人来往。因此,应将其设置在人流路线之外,同时牌前应留有一定空地,为观众参观展品提供宽阔的空间。对于宣传廊,为了达到很好的装饰效果,应在板框附在支架上,板框外一般加装玻璃来保护展品。对于其中的灯光设备,为了避免直接光源发出眩光的缺点,应用毛玻璃遮盖,使光线散射,设置时应将其隐藏于挑檐内部或框壁四周。
结语
综上,园林小品的历史源远流长,景物虽小却妙趣横生。园林小品设计无规可循,设计形式灵活多样,作为专业的园林设计人员,应敢于探索,刻苦钻研,精心进行艺术加工,在遵循园林小品适用、坚固、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的基础上,设计出宜人的园林小品。
参考文献
[1]胡长龙.园林规划设计[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在教育资源相对落后的皖北的中药科技学校在全国大赛中屡创佳绩呢?是中国药材之乡的天然优势,还是另有成功法宝?记者走进这座花园式学校,对其进行了专程探访。
医药经济的发展提供契机
亳州市位于安徽西北部,是中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交易地,有“华佗故里,药材之乡”的美称,一年一度的中医药博览会就在这里举行。
近年来,针对皖北地区工业基础薄弱的现状,安徽省启动了“百家民企进皖北”等对口帮扶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期间,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也取得了巨大进展,优势企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亳州新兴特色产业迅速兴起,中药种植、中药加工、饮片提取等特色产业从小到大、快速扩张,生物医药、照明新光源、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药制药、中药饮片加工、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电子技术产业企业达530家。特别是康美药业落户亳州,使全市中药材生产、加工、营销体系基本形成。无论是培育中药及保健品、生物生化制药及制品、动物疫苗和诊断试剂,还是发展生物医学材料、临床诊断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设备,都需要一大批中药、酿造、管理、销售、服务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与此同时,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1.36%,为城镇医疗服务行业提供就业岗位14万个。
这些利好因素,不仅为亳州中药科技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就业提供了大量机会,更为学校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完善基础设施 提升办学实力
进入亳州中药科技学校汉魏风格的新校区,记者眼前一亮:学校建设规划把教学区、实训区、图书办公区、生活区、运动区等功能区以华佗救世的“宝瓶”串联成了一个整体,展现出了浓厚的医药文化底蕴。
学校现有新两个校区,共占地300亩,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5700平方米。开设了中药、中药制药、药剂、护理、助产士、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饭店服务与管理等16个专业,在校学生7000余人,教职员工260名,建有校内实训基地5个、实验实训室98个,绝大多数教学设备与企业生产同步,办学硬实力显著提高。
学校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技能人才之路,办学软实力显著增强。学校先后与25家骨干企业(医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通过订单式培养、冠名办班、工学交替、互为基地、产学研等多种方式,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的“一体化”课程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实习实训融通合一。同时大力提倡“用心、用脑、用情”教育学生,努力让每一个学生“成人、成才、诚信”。
学校还根据职业技能培养需要,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探索不同专业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方法和途径,提高校企合作水平与产学结合层次。各实训室积极引进企业资源,与企业共建、共管,提高了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在生产性实训基地条件下改造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融“学习性”于“生产性”之中,探索“学习型的生产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满足了学生顶岗实习的要求。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确立了“以人为本,特色定位,服务诚信,需求一流”的办学理念,提出了创建以中药为特色的国家级中职名校的发展目标,制定了“加大投入,提高办学硬实力;改革创新,强化办学软实力;服务经济,扩大办学影响力”的发展战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学校发展不断攀上新的台阶。
创新教育模式 成就“一枝独秀”
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充分利用作为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协会、安徽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和亳州市药业行业协会成员单位的优势,按照“整体设计、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协调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总要求,重点建设中药、中药制药、护理、机械加工技术(医药机械方向)4个专业。通过示范校建设,在改革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办学模式及创新教学内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改革评价模式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创新,带动学校招生、就业、综合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学校注重改革培养模式,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由此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学校立足中药、护理类特色定位,加强与地方中医药行业交流合作,实现校企资源优势共享,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从而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
此外,改革教学模式也是学校的举措之一。学校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终身发展为目标,在职业活动的情境中开展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以行动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实施“做中教、做中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专业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坚持环境育人,形成与企业文化相接轨的校园特色文化,将学校的实训场所以工作间的标准来布置,将学生以工人的形式来要求,将实训教学以企业的生产流程来管理,使师生关系变成师徒关系,让学生与企业实现“零距离”接触。
学校的创新教学是以深化教学内涵为主要内容,把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作为切入点,深化培养机制、专业建设、校本教材以及教材展示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在课程体系建设上,突出以职业能力为主线、以职业活动课程为主体,注重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相结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使用和研发能够反映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和职业岗位资格要求,有利于学生就业、创业和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的课程资源和校本教材。
学校依据教育评价机制,结合行业评价标准改革评价模式,以贡献和能力为主要依据,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评价机制。在学校评价模式上突出以贡献为导向,在学生评价模式上以能力为核心,以学分制和分级考核为依托,课程考试与资格鉴定相结合,实现“双证书”毕业制度,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强化师资队伍 提供有力保证
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为目标,按照学校办学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扶持一批积极进取、发展潜力突出的青年教师,培养和稳定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引进和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规模适当、结构优化、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
学校修订并完成“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和“专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以教师专业成长三年规划为目标,通过岗位培训、课改培训、技能培训、学科带头人培养等平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建成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教学团队。
在重点建设的专业中,培养和引进专业和项目建设带头人,聘请行业专家,培养骨干教师,建成由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人才库,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倡导“修师德、练师能、树师风、铸师魂”,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教师培训、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教师动手实践能力,严格执行新引进教师具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等制度。
学校先后派出50多人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接受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设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
目前,学校已引进本科以上人才43人;从企业(医院)聘用学校急需的专业性强的教师45名,并建立兼职教师档案。专任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126人,占93.3%;研究生学历13人,本科学历21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6%;高级职称75人,占32%。学校有省级教坛之星2人、省特级教师1人、市特级教师2人、市级学科带头人8人,市级骨干教师18人,市级教坛新星2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市级优秀教师3人。
合力共建赢来硕果满枝
全校上下一心,同舟共济,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多项事业均取得骄人成绩。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学校、亳州市文明单位、亳州市全面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2011年6月,学校申报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获得成功。
在2012年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安徽省级复赛中,学校获一等奖8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5个;在国家级复赛中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在2013年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安徽省级复赛中,获一等奖13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21个,学校荣获安徽省优秀组织奖;在2013年安徽省第三届国家级重点和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上,学校获金牌8枚、银牌5枚、铜牌3枚,男子团体第一名、女子团体第三名、总分第二名;在2013年全国中医护理技能大赛中,学校获团体三等奖和3个个人一等奖。
【关键词】文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合理歧视
一、WTO规则的文化含义
文化是一个模糊不定的概念,在国际法领域,与文化相关的宣言和公约数量不少,但并未被共同接受的定义。而作为具有潜在广延性的文化释义的典型例子,《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前言将文化定义为“社会或一社会群体独有的一套精神、物质、智慧和情感方面的特征,除文学艺术之外,还[包括]生活方式、合居形式、价值体系、传统和信仰。”文化释义的广延性,使得任何形式的国际贸易或贸易政策、措施均可以合理地被解释为带有文化特征。
然而,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的WTO规则并未对文化的含义作出界定。但如欲在WTO规则项下对文化进行界定,可参照DSB案例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解释;同时,鉴于对WTO的规则不应进行“临床隔离”式的解读[1],脱离国际规范或国际法。因此,可找出表明文化(特别是文化产品)的价值和表明为保存该价值需要政府干预的国际或多边非贸易机构、协议或者声明。
二、WTO成员采取的文化措施
WTO成员政府可能出于三个主要原因制定区分来源的文化政策措施,无论它对自己的理由是否适用这些措辞来阐述或甚至赋予概念的形式:(i)它从对话的意义看待文化①;(ii)它从博物馆的意义②看待文化,但不愿意限制创造力和文化的演进;(iii)它更多关心的实际上是保护本地的文化产业而不是本地的文化。
WTO成员针对文化产品所采取的文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三、WTO框架下文化产品的保护
WTO成员国所采取的文化政策措施可能违反WTO协议中所规定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如某一WTO成员国的文化政策措施被诉,其是否可以引用例外条款或其它与文化产品相关的国际条约进行抗辩?
(一)WTO协议例外条款之适用
关于保护文化贸易的WTO协议的规范主要体现在GATT第4条之电影放映配额;GATT第20条(a)款和(f)款;以及GATS第14条(a)款。成员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之中,可能援引上述例外条款,作为其采取的文化保护措施的理由。
WTO协议对于文化保护的规定范围较为狭窄,无法涵盖文化问题的各个方面,且各条款在运用时也存在诸多限制,导致文化多样性在WTO框架内,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GATT第20条与GATS第14条之例外规定可谓是WTO规则中保护文化产品的较为有力的条款。专家组认为“援引这两条的成员应当证明以下两个要件:(1)有关措施应是为了保护公共道德或维持公共秩序而实施的;(2)有关措施应是保护公共道德或维持公共秩序所必需的”。而对于“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均有严格的界定,而对于“必需”也有程度上的要求。援引这两条例外作为抗辩理由的成员国还须提供证据证明,使得这两条的适用充满不确定性和困难。
(二)其它国际公约能否作为违反WTO的抗辩理由
如申诉方指控另一个成员方为履行其它与文化产品相关的国际条约的义务而违反了WTO协定项下的义务,此时,应诉方能否以其他公约作为抗辩理由?
以其它公约为违反WTO提供抗辩的成员,需要克服两个障碍。第一,它需要证明,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解决WTO争端中有权适用WTO协定中没有具体讲到的国际法。第二,它需要证明,有关的冲突规则的意思是,在不一致的情况下,要求或允许受质疑的措施的文化多样性公约的条款优先于禁止该措施的WTO条款。[2]
对于第一个障碍,按照DSU之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只受理根据WTO协定提出的申诉,并未具体说明是否可在审理WTO案件中适用国际法。一般而言,上诉机构虽然并未排除适用国际法,但其一直持“谨慎”之态度。例如,在阿根廷-纺织品和服饰一案中,阿根廷辩称,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间的一项“备忘录”要求阿根廷实行受到美国质疑的征税,订立这条要求得到了美国的默认。[3]上诉机构裁定,阿根廷既没有证明在备忘录之下有一个“具法律约束力”的义务要求实行受质疑的征税,也没有证明在备忘录和WTO的有关条款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 [4]因此,上诉机构无需确定备忘录与WTO相关条款之间的优先关系。
对于第二个障碍,即成员国须证明文化多样性公约的权利和义务优先于WTO条约中规定的禁止歧视义务,更是难上加难。
四、WTO规则中文化产品保护之改善
WTO规则仅为文化产品提供了极为有限的保护;WTO成员方在引用例外规定及其它国际公约作为抗辩理由时也面临现实困境。因此应完善WTO规则中对文化产品的保护,以保护文化产品。
如一个成员希望给来自与自己文化相近的成员的文化产品以优惠,可以通过采用客观的标准,如语言,对有关的产品进行区分。另外,由文化政策措施产生的贸易限制和扭曲,应当减到最低。按照这些原则制定的WTO规则,会有效地平衡其成员的不同的贸易和文化价值。[5]如按照下列原则改进WTO协议,则可有效地平衡其成员的不同贸易和文化价值。
1. 合理歧视原则。如一成员国希望给来自其他成员方,但与自己文化相近的文化产品特殊优惠,则可通过采用客观的标准,如语言,对有关产品进行区分。仅在此情况下方能在不违反WTO协议项下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前提下,对其文化多样性进行保护或保存。
2. 贸易限制最小化原则。由文化政策或措施而产生的贸易限制和扭曲,应当降到最低。如对贸易产生严重限制或扭曲,则可能违反WTO协议项下的义务。
此外,在DSB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对成员国所采取的文化政策措施,应从采取的目的、形式和效果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为真正目的为保护和保存文化产品、对贸易自由限制无限制或限制较小的措施提供豁免。
注释:
①所谓“对话”意义上的文化,着眼点在未一个社群的成员在形成本社群的特征和价值的过程当中提供相互交谈的机会。
②制定一项措施照顾带有博物馆意义上文化元素的文化产品,而不特别要求产品或产品生产中的任何参加者来自任何特定的地方或国家,是有可能的。因此,一项保护博物馆意义上的文化的措施,便不需要区分来源从而具有法定歧视性。
【参考文献】
[1] 美国-汽油案上诉机构报告。
在开放中带来的是西方先进的科学和先进的理念,同时不可避免的是西方文化的入侵。植物世界和动物世界对外来生物没有防御能力,同样的是西方文化进入中国,便有不可阻挡之势,“文化安全”已成为国人忧心之事。
有了问题,才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几年提出的保护传统文化、守望精神家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寻找中华元素,其实都是在讲一件事、做一件事,从不同角度把继承和发展中华文明作为历史使命而交给了每一个炎黄子孙。
对传统文化、文化遗产、中华元素的研究还刚开始,从理论上建立表述体系,是我们进一步实施传承、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前提。本文试就中华元素的形成规律、文化品格和基本构成作初步的分析。
中华元素的形成规律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历史上创造的文化的总和,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中传承下来的精华部分,文化元素则是传统文化或者文化遗产的基础构件和象征符号。
和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一样,中华元素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和复杂的过程。
文化并不存在于作为本体的经济形式之外,从史前文化到农耕文化到工业文化,文化都依托着一定的经济形式。在社会进步中,经济形式的任何变异和演化,都会导致文化的相应变异和演化。
作为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中最稳定部分,中华元素的形成过程反映为积累性和变异性的统一。
中华元素的积累性
每一代人都会在继承前人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添加新的内容,这是文化的积累性。
中华元素积累的动力是多方面的,经济进步而引起的需求的增多,科技发展而导致的生产能力的提升,异族或异域文化的流入而造成的审美意识的变化,都会使文化出现积累。
中华元素积累的形式可以是内涵型的也可以是外延型的。
内涵型的中华元素积累是在原有的中华元素内部增加内容。中国式园林的窗棂是中国建筑的象征符号,是典型的中华元素。我们已无从考证最早的窗棂出现干何时,但可以确定的是,经过一代代民间工匠的创造,窗棂从式样图案到制作工艺都是在不断丰富、积累着的。
外延型的积累是增加中华元素的种类和内容。旗袍被视为中国女性的国服,是中国服饰的象征,这个典型的中华元素原来是满族妇女着装,仅仅是在近代上海经过改造,尤其是引入西方服饰理念才改造完成的。这个中华元素经历了从无到有的产生、积累过程。
中华元素的变异性
中华元素出现或形成后,并不是恒定不变的,会发生变异或者蜕化、消退等状况。
作为文化元素,变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发展而引起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是根本原因。除此之外,技术进步,外来文化的影响,审美意识的更新都会对之发生影响。
和积累性一致的是,中华元素的变异性也表现为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
内涵型的变异表现为某一中华元素的外壳没有变化,但其内容发生变化,作了更新、替换、减退或其它变异。玉器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象征,作为绵延几千年的中华元素,玉器从史前社会的巫神祭祀玉,到夏商周三代演化为代表王权的礼玉,再到汉唐以来更新为佩带的饰玉,在造型、纹饰、用途上都发生了变异。作为中华元素外壳的玉器还在,但其内容已发生了根本变化。
外延型的变异表现为某一中华元素的消失或改变。文化现象的内容,都会因时过镜迁失去存在理由而消亡。从唐五代就开始出现的妇女裹足,流行了一千多年,这是中国农耕社会中妇女地位低下而形成的社会现象。这种扭曲文化现象随着清王朝的覆灭、现代文明的冲击而消失了。小脚在一百年以前也曾被外国人当作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符号,也算得上是“中华元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这些文化现象,我们已不能简单地用现代人的眼光和是非标准来对之作出评判,从而否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曾经是中华元素的身份
在文化的积累性和变异性的双重作用下,有些内容出现了,有些内容淘汰了,但也有些是相对稳定并延续至今的,这就构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中华元素的基本内容。
中华元素的文化品格
作为传统文化的构件和符号的中华元素,是在被人们认同中确定的,和整体上的中国传统文化和整体上的中国文化遗产有所区别,具有自己的文化品格。
1 中华元素的固化性
在人类发展的漫长历史中,文化是不断流变着的,受不同时代经济水平的制约,文化形态会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史前文化中的许多习俗今天看来是残忍、不人道和不可思议的,但对于人类衍生的一定阶段是必需的。
在人类文化中,也有些并不受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影响,作为人类生存的共同法则而流传下来,这是一些被“固化”了的文化,成为文化中稳定的部分,中华元素就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千百年来能传承至今的被固化了的内容。
具固化性特征的中华元素,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其在产生之初可能有很大不同,但其基本表征还是被维持着。
“过年”的理念和习俗是非常典型的中华元素。每年冬春之交的“年”是农耕社会的遗存。经过不断的变异,旧时代繁缛的仪式大多被遗忘或简化了,但其基本内容如吃年夜饭、发压岁钱、拜年、舞龙灯、过元宵等还在沿袭着,并“固化”到不会再抛弃的程度。
2 中华元素的标识性
千百年积累的传统文化是浩瀚的大海,庞大到任何人都无法全部认识和熟知的程度。被称得上或被世人接受的中华元素的内容,必须具备标识性的特征。
中华元素的标识性具有两方面的要求,其一是在同一文化系统中具有代表性,其二是在不同文化系统中具有特殊性。
中华元素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具有代表性――中国文化系统中方方面面的内容浩如烟海,大多数或绝大多数是普通的不具有标识性特征的,只有个别的内容是具有标识性的,一看便知是代表中国文化的。从饮食来看,中国人的主食、副食、饮料不计其数,但只有除夕的水饺、元宵的圆子,端午的粽子和中秋的月饼是具有代表性的,一望便知是中国式的,是公认的中华元素。
中华元素在世界文化系统中具有特殊性――各国文化系统中有不少内容是共同的,作为中华元素就应在世界文化系统中具有特殊标识,即是中国式的,也就是说,不应包括那些各地区、各国家共有的成份。世界各国的文化系统的区别,在于其各自地理环境、经济模式、风物人情的不同,都有着代表本国或本地区的标志性文化元素,如美国的牛仔服和可口可乐、苏格兰的格子裙、日本的和服和樱花等等,一望便知是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要素。
中国的文化系统中有许多内容是千百年来流传至今的独特元素。新石器时代开始,遍及中国南北的史前文化中都出现了龙的造型,经历代的衍化发展,形成今天我们所见到的龙的形象,讲到龙,就会联想到中国,使“龙”成为中华元素中最突出的代表。
3 中华元素的正面性
人类历史上遗存下来的文化是不可能全部保存下来的,随着 社会和自然的变化,很多东西都自行消失了。在遗存下来的传统文化中,也不是能全部继承和光大的。
传统文化的出现有着复杂的社会基础,有着正面的、积极的和健康的内容,也有负面的,消极的和颓废的内容。
多少年来,西方人对中国缺乏了解,出于猎奇的心理,将留辫子、拿烟枪视为中国人的形象,从他们眼中来看,这就是唯一代表中国文化的元素,这昆然是荒唐和不符合事实的。
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如何从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选出正面的、积极的、健康的中华元素,是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对传统及文化进行鉴别的标准包括很多方面,可以是传统的道德和是非标准,可以是中国人的审美观,可以是中国人的心理需求,也可以是法律规定。事实上也正是如此,社会上看到的,流行的中华元素的内容反映的都是忠孝礼义内容,真善美的内容,吉祥喜庆的内容等。逢年过节的大红灯笼,中国结,花灯,锣鼓等等都是中国式的文化元素。2008年北奥运会的开幕式和一系列活动中展示的正是这些正面的,积极的、健康的中华元素。
中华元素的基本构成
中华元素是个复杂的集合体。出自不同的理解,都可以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项内容命名为中华元素,中华元素这样一个约定俗成且无严格科学定义的概念,内涵上的不确定性必然带来外延上的宽泛性。
中华元素是个文化范畴,但其内容又超出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概念。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精神文化)三方面构成。
1 物质文化方面的中华元素
从文化元素角度看,物质文化泛指表现文化的实物,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人类劳动的结果,如建筑、器物、艺术品及人类对自然界改造的痕迹等。这些物质文化方面的中国元素如经常被人们提到万里长城、中国式园林、中国刺绣、明式家俱、中国陶瓷、蓝印花布、中国菜点等。
另一类中华元素的物质文化的内容是自然物,但经人类长期接触、使用或观赏,被赋于了文化意义。如花卉中象征富贵的牡丹、象征孤傲的梅花、象征清幽的兰花、象征品格的松柏等。看到这些植物的图景或装饰,联想到的就是它们的象征意义,这样就使之成为文化的表现外壳。
2 精神文化方面的中华元素
文化在精神方面包括思想、意识、观念等方面的内容,从文化元素的层面看,主要反映为道德观、价值观、审美观等方面。
道德观――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在道德层面建立了博大的体系,对不同人群的行为规范都提出了道德标准,以维护社会秩序。如忠孝、礼义谦耻、尊老爱幼等都具有中国式文化的特征。
价值观――中国文化的主体是在农耕文化,商品经济来充分发育的结果,使价值观更带有东方式的朴素。从孔子开始就“罕言利”,提倡轻财重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固有一死,或重干泰山或轻于鸿毛”,“不饮盗泉,不息恶术”,等,对财产、对人生、对名誉地位都有一整套的要求。
审美观――长期农耕社会的经济环境,使中国人在审美的价值取向上更注重务实、健康、向上的审美观。中国年画中的五子登科、无锡泥人的“大阿福”是农耕时代对人口增长需求的反映。带有喜庆色彩的红色灯笼、红色中国结、红色彩球,都是对生活红火的向往。
在中国文化的审美观中另一部份内容是文人的品格反映,寒江独钓、高山流水、青灯黄卷、茅舍孤舟都是文人画中经常出现的题材,反映了他们的孤骄的心理和审美意识,是一种典型的中华元素。
3 制度文化方面的中华元素
文化的制度层面包括节庆、风俗、民规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形成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地域色彩。这些方面反映的中华元素如:
节庆――中国的传统节庆如新年、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都有相应的仪式、庆典。
风俗――风俗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些做法,如立春吃春饼、夏至吃蛋、七月初七乞巧、十二月初八吃腊八粥等。
贵阳市云岩区城市管理局指挥中心“百姓拍”APP信息管理平台,因业务发展需要,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指挥中心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原则上要求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性别不限,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工作地点:北京东路-中天.未来方舟(附近有住处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程序
(一)本次报名时间: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二)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及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电子档。(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档或扫描件,资料请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百姓拍”信息员+姓名)
(三)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笔试、面试、测评和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投递简历请留详细联系方式,面试及测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人:叶 青 /13608518033 杨俊泽/15761672733
联系电话:0851-85558617
五、贵阳市云岩区城市管局指挥中心“百姓拍”APP信息管理平台表示,本次劳务派遣员工招聘实行笔试、面试淘汰制,报名者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六、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级别补贴+岗位补贴+绩效+夜班补助+全勤)
试用期二个月;
转正后购买“五险一金”,上六休一,享受年休假;
工作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北京东路(中天.未来方舟)
关键词:住房价格指数;特征价格法;中国
中图分类号:F293.3
一、引言
以住房价格问题为核心的住房市场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发展与社会和谐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多个城市出现的住房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以及由此引发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足、住房价格泡沫累积、住房金融风险加大等社会和经济问题不仅引起了全社会的空前关注,也引发了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密集干预。与此同时,国内外学者也纷纷引入各种理论和计量分析工具,尝试对住房价格上涨原因做出解读,进而为相关调控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任何围绕住房价格问题的分析、研究和调控政策制定,无疑都需要以对住房价格水平和走势的准确把握为前提。作为我国的官方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持续开展主要城市房地产价格调查统计工作,现已形成 “商品房平均价格”(以下简称“平均价格”)和“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指数”(以下简称“70指数”)两大房地产价格指标体系,并均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标作为其核心。但是,近年来这两项统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屡屡受到学术界和公众的质疑与批评。首先,这两项统计数据本身即存在巨大差异。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传统一线城市2005年3季度至2010年2季度间①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走势为例(图1),“平均价格”给出的年均名义增长率分别为25.8%、13.1%、15.6%和13.9%,而“70指数”则仅为10.5%、3.1%、6.4%和5.2%,不足前者的一半。这种统计数据 “打架”现象显然使得数据使用者无所适从。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这两项指标被普遍认为明显偏离公众对住房市场运行状况的感知,特别是被怀疑存在对住房价格上涨幅度的严重低估。尤其是“70指数”,消除通货膨胀影响后前述四个城市在2005年3季度至2010年2季度间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均涨幅分别仅为8.5%、0.5%、3.7%和2.4%——显然很难将其与“住房价格问题”联系在一起。2010年初的“1.5%”事件②,更是将上述批评和质疑推向了顶峰。
在此背景下,进一步改进住房价格统计指标,实现对住房价格——尤其是当前最受关注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水平及其变化轨迹的及时、真实、准确度量,为政府管理和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相关分析和研究提供高质量数据基础,成为当前我国房地产经济学界和统计学界研究者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作为一种尝试,本文以住房价格统计方法为关注重点,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证明特征价格法是我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统计最适宜的方法,并利用全样本真实交易数据,在国内首次开展了覆盖全部35个大中城市的同质性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编制,以期能够实现对当前我国住房市场运行状况——尤其是所存在的住房价格问题有一个更准确认识。
二、我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统计方法的理论分析
概括而言,住房价格统计主要涉及两个关键性技术问题,即基础数据源选择和价格统计指标编制方法(以下简称“价格统计方法”)设计。其中,基础数据源选择基本遵循统计指标编制的一般原则,即在一定的可行性条件约束下,满足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等基本要求(吴璟、刘洪玉,2007)。基于这一原则,全样本真实住房交易数据被公认为住房价格统计的理想基础数据源。同时,随着2004年以来各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逐步建立完善,此类数据目前在我国也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可获得性。因此,以真实交易数据取代开发企业填报数据或抽样调查数据,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住房价格统计在基础数据源选择方面的总体趋势,并已经被明确列入2011年2月国家统计局的新版《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中。
相比之下,住房价格统计方法设计则更为复杂和困难,也远未达成共识。住房和住房市场所固有的空间固定性、高度耐久性、高度异质性、交易不频繁性和非集中性等特点,使得住房价格统计不能简单套用普通商品和金融资产价格统计的一般方法,而必须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住房高度异质性是住房价格统计中需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住房是一种最典型的异质性商品,不同住房单元在区位、邻里、物理等属性方面都可能存在显著区别,而这些属性恰恰是决定特定住房单元价格的关键要素。这就意味着,以市场中观察到的住房单元交易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统计时,其结果事实上同时受到住房价格变化和住房特征变化的双重影响。这违背了价格统计中应当遵循的“同质可比”的前提条件,可能导致“非同质性误差(non-constant quality bias)”。这就决定了住房价格统计过程中有必要进行“质量调整(quality adjustment)”,即控制不同样本(住房单元)之间的质量差异,进而在同质可比前提下考察纯粹的住房价格变化。
根据如何在住房价格统计中实现质量调整,可以将现有住房价格统计方法划分为三大类。下面首先从理论上对其在我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统计中的适用性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