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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趋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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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趋势

第1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关键词:事故 调查 病例 采样

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直接关系者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社会生产力的损失,严重的影响到社会的安宁和稳定。为了能够给公众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空间,我们广大卫生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对待,毫不放松。

一、准备工作

(一)人员组成。我们要根据事故情况成立调查组,通过运用食品安全、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和实验检测等各个方面的知识,让调查组人员的组成能够更趋于合理化。

(二)物资储备。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见下表:

参考资料各种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等。

(三)事故举报案件的接收。办公室人员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举报案件后,1.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对通过对案情的详细登记,为我们下一步的医学诊断做出准备,并积累好材料。2.通知报告人保护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和呕吐物及可疑智能高度食物以备取样送检。3.将食物中毒报告情况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一)诊断核实。我们通过医生的医学手段检查,对现有的问题进行核实,同时解决掉可能发生的问题,确保流行病不会发生。

(二)病例访谈。在经过了前期的诊断之后,我们对首末病例进行了跟踪和访谈,以确保其临床表现能够正常记录,并对其发病情况进行详细跟踪,以保证今后类似的问题的预防。

(三)确定病例。我们在制定病例的时候,务必要提高其可操作性,让病例的可参考性更强,这样将更有利于我们材料的积累,其内容为:1.日期;2.地区;3.人群;4.症状和体征;5.临床辅助检查阳性结果;6.特异性药物治疗有效;7.病因检测结果。

(四)病例检索。调查工作人员应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病例检索,并用一览表记录病例发病时间、临床表现等信息。

(五)个案调查。包括病人和同餐进食而未发病的人员都要进行调查,调查应提前设《食品安全事故个案调查表》或现场根据中毒性质(聚餐引起、学校食堂发生、社区发生)制定调查表。100人以下全部调查,100以上可随机抽样调查。我们工作的重点为:1.人员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2.发病时间、症状、体征、用药情况;3.由于食物中毒必须以吃了致病食物为前提,所以调查应以进食史为突破点,调查患者中毒前72小时的进食情况,将72小时的进食食谱全部列出,一般以发病前24小时为重点。询问时应耐心、细致,对病人进食食物名称、进食时间、地点,发病时间等应填写清楚,最后让被询问人签字。

三、食品卫生学调查

(一)访谈相关人员。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询问本次活动是否在你单位就餐;就餐人员、时间、桌次;所有食物、酒水是否由你单位提供;原料何人采购,是否索证,何人加工;发病情况如何,现在采取了何种措施;收费情况。2.厨师及其他知情人员:询问厨师自身健康状况(上感、皮肤病、外伤、痢疾、伤寒等);食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存放空间及安全情况与卫生状况,加工前食品样本;烹炒方法及过程;加工后食品的安全性及备餐时间、条件;所用餐饮具消毒情况如何等。3.事主:询问本次集中就餐基本情况,包括活动名称、经过,就餐时间、人数,发病情况(人数、症状、救治情况以及发展趋势等)。

(二)有关资料查阅与分析。在加工过程中,对可疑食品进行进货、存储、烹饪、备餐的全方位检查,以保证其在食品安全方面能够让消费者放心。

(三)现场勘查。包括原料的包装、储存情况;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及运转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生熟食品容器混用情况;成品的储存、备餐情况等。

(四)样品的采集。我们在进行样品采集过程中,要做到如下几点,总的原则是:务必做到准确、精细且具有代表性。

1.有剩余食物:对剩余食物进行密闭无菌封存,同时进行检测前的安全采集。2.无剩余食物:通过对器皿的专业检查采集,把灭菌水采集到试管内,进行封存。3.锅、桶、盆、砧板、抹布、刀等样品的采取,可以用专业的采集棉进行采集封存。4.罐头等某些定型包装食品,可直接检罐头或空定型包装。5.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咽喉涂抹样品。呕吐物可注入灭菌容器内,避免混入杂物;排泄物(粪便)放入便盒,避免干燥,要及时送检;式子中毒病人进行式子采样,采样式子置于灭菌盐水内。

四、资料的整理分析

根据前期的检索、采样,对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同时按照专业的方法对所积累资料及临床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综上所述,在食品安全调查阶段,我们要善于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证据采集,以保证为我们在后期的分析中能够提供有效的案例,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完成我们的工作任务,还给公众一个健康的安全的空间。

参考文献:

[1]刘净.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若干问题研究[J].法学杂志,2010,(11).

[2]薄守省.论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人[J].政法论丛,2010,(02).

[3]刘水林.从个人权利到社会责任――对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整体主义解释[J].现代法学, 2010,(03).

第2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根据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案办理情况调研的要求,下面,我代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区政协调研组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上阶段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简要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大源头管理力度,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2003年以来,我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03〕108号)要求,从消除食品源头污染和建立农产品种养安全屏障入手,多措并举,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绿色农产品认证和“绿剑”系列行动,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农产品无公害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区已有9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面积达2.94万亩的12个农产品种植基地被认定为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个绿色食品、7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报之中。创建了院桥等10个乡镇(街道)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在富山乡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已在面上推广。查获各类不合格农资产品2589箱,整顿农资市场165个,立案16件。

(二)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严格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已有18家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为主线,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货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百货公司、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两家商场进入了全市首批大型商场商品准入工程行列,今年吉华超市有限公司有望进入这个行列。目前,全区共有3家大型超市、3家市场和588家食品小商店实行了商品准入制度。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区组织人员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抗击非典、阻击禽流感期间,“海塘”“麦莎”台风灾后,开展了大规模的餐饮安全大检查。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112家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销毁各类假劣食品2000余公斤,查处案件36起。今年5月份,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毒奶瓶”事件,全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用包装容器专项整治。通过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的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四)探索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理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涉及农业、发展计划、经贸、质监、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2003年,我区成立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两年来的运作,初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强化沟通联系,整合执法力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今年6月份,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我区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推进高效运行、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我区的建立。

(五)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在节庆日、纪念日、宣传周(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环境。2004年以来,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84期、受培训群众达14512人次,发放资料6万余份。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我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但是,与其他地区一样,食品安全隐患并没有根本消除,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在局部地区特别是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是:

(一)种养殖生产过程源头污染依然严重。目前,我区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有限,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户分散经营矛盾没有根本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随意性较大,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尚未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且受经济利益驱使,一部分农户还暗中使用违禁农药或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收农产品上市;少数饲料厂、养殖场、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等,导致农作物中农业投入品残留量超高,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整体水平不高。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呈“低、小、散、多”状态,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偏小,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稳定性较弱;有些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还存在超范围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三)食品流通环节农村消费安全问题突出。我区现有各类农副市场34家,经营模式基本依靠摊位批发,交易方式较为落后,一批食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规模企业尚未形成,品牌经营、连锁经营发展缓慢。目前占食品流通市场主体的主要是一些集贸市场和小型商店,特别是由于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四)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卫生状况较差。我区现有饮食服务业1078家,集体食堂99家,总体卫生水平不高,很多餐饮业加工场所不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使得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难以施行。

三、下阶段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打算

根据全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今年以及今后几年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把好源头关。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358绿色行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建设。

(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把好生产关。突出抓好食品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区域,强化日常监管。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年内基本完成肉制品等10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

(三)强化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把好流通关。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加强农贸市场的整治与改造,积极创建绿色市场。对全区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配备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设施,完善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和监测制度。

(四)加强餐饮业消费环节监管,把好入口关。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全面实施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饮食店的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街头流动饮食摊点、摊贩。强化对餐饮业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卫生监测制度,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突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把好农村关。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重心下移,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民、未成年人和低收入者的身体健康。

(六)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把好惩处关。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假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中。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不仅重要,而且艰巨复杂,它具有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长产业链,涉及面广,中间环节多,超出了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一)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为了顺应形势需要,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统一协调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综合考核中设定食品安全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加快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三)整合现有部门检测资源,强化食品监管技术支撑。我区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散,开展项目不多,要通过整合现有力量,对各检验机构进行合理分工,依托各自优势开展相关项目检测,减少检测资源重复建设,加快技术设备的升级;克服部门检测同化的倾向,实现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减少多头重复抽检;同时重视软件方面的建设,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食品监管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四)积极推进“三网”建设,构建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构筑“现代流通网”。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抓手,逐步形成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二是加快构筑“监管责任网”。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三是有效构筑“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监管网络和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3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 ;可追溯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8-0356-02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衍生为“一个曝光率居高不下”的民生问题。2011年先后发生了“皮革奶”、“香蕉乙烯利”、“西瓜膨大剂”、“瘦肉精”、“毒豆芽”等20多起影响广泛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损害,也引发了消费者对不良生产经营者的严厉谴责,以及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强烈不满。因此,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研究建立政府监管的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且刻不容缓。为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现状、问题、国内外的研究进展、研究趋势及建议展开讨论,以供参考。

1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现状

可追溯性是风险管理的新理念,是指一旦发现危害人类健康的安全问题时,可按照从原料上市至成品最终消费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必须记载的信息,追踪流向,召回问题食品,切断源头,消除危害[1]。可追溯性最初是由法国等部分欧盟国家提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为此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对食品可追溯性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ISO 8402、欧盟委员会将可追溯性分别定义为通过记录的标识追溯某个实体的历史、用途或位置的能力或追踪食品(饲料)在投放市场的各个阶段,包括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的能力[1-4]。从国际食品安全发展动态来看,欧盟为应对疯牛病事件,将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成分具有可追溯性,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也纷纷在国内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追溯性提供给其透明的产品信息,消费者有权利做出知情选择。在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新的形势下,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结合农产品的产销特点,应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保证。社会各界应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2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1全国性统一的信息平台尚缺乏,追溯系统之间未能实现信息共享

目前,不同的追溯查询系统只是在一定区域实现了农产品的追溯管理。各系统之间互不兼容的现象大有存在,这给消费者、政府部门的需求带来巨大不便。追溯查询系统呈现出碎片化状态,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务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分中心。

2.2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缺乏,追溯体系可持续发展受社会参与度低的制约

诸如记录信息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无法作为地方监管部门跟踪执法的依据,加入追溯系统的企业或合作社的负担增加,且回报不理想,甚至还要承担追究责任的风险,消费者也缺乏对追溯产品的了解等,造成追溯系统采集的信息未能满足相关利益者的要求,使相关利益主体缺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意愿,进而导致推广应用追溯系统比较艰难。

2.3追溯软硬件配置缺乏,市场难以消化实施主体建设运行成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公共品属性,政府应该组织并承担初期的平台搭建和示范应用成本,使通用性、灵活性和便捷性的信息采集终端得到有效的开发,并且使实施主体免费享用。在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完全由企业投入并维护运行追溯系统不现实。

3国内外的研究进展

3.1可追溯体系的内涵

目前,尚未有关于食品可追溯性的定义的统一权威定论。在承认产品的可追溯的基础上,美国学者Elise et al[3]和丹麦学者T·Moe[2]各持观点。前者认为食品可追溯性是指在整个加工过程或供应链体系中跟踪某产品或产品特性的记录体系,并根据可追溯体系自身特性的差异设定了3个衡量可追溯体系的标准,即宽度、深度、精确度。后者认为产品路线和有效追溯的范围组成了可追溯体系,理想的可追溯体系应该包括对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的追溯,可追溯体系按照实施范围不同可划分为企业间可追溯体系和企业内可追溯体系。

3.2可追溯体系的实施模式

实施可追溯体系可有效保障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为此,各个国家的农业与食品行业都开始重视和开发食品追溯系统,以完善其对食品安全的管理。Schwagele系统介绍了欧盟对整个食品供应链可追溯性的要求,提出食品生产领域的记录采集和储存方式,建立的畜产品可追溯系统主要应用在牛的生产和流通领域[4]。牛肉属于价值较高的产品,个体标记相对较为容易,其生产及包装特点决定了基本部位产品可以做到个体追溯[5],这与一些价值较低、混合包装的产品只需追溯到生产批次不同。Smith认为美国食品工业已经发展应用一般性的食品追溯系统,并在畜禽产品上启动了国家动物标识系统。欧盟常采用EAN·UCC编码技术,此外还有电磁卡技术、电子标签(RFID)技术和DNA技术等,利用失效模式影响及危害度分析(FMECA)对追溯系统的各个环节运行进行监测[6]。杨明等[7]认为可追溯体系的建立过程应包括内部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外部追溯体系的建立及可追溯体系的网络化建立。徐焕良等[8]认为肉品追溯系统则分为车间追溯和宰后至销售的全程追踪。吴晓萍等[9]以对虾产品为研究对象,建立了从对虾养殖到销售的全程质量监控和追溯。徐成德[10]全面分析了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状况,认为实践中还存在追溯系统不兼容、追溯信息供给和使用效率低、追溯技术较落后、追溯成本较高、相关利益主体缺乏参与意愿等问题。

第4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误区一

自制面点在冰箱冷冻就不会坏

现在很多人会在家里包饺子、馄饨,吃不完就冻在冰箱里。大家认为,温度这么低,细菌没办法繁殖,即使过几个月再拿出来煮熟食用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专家提示:冰箱冷冻只是一种临时保存手段,长期储存的自制面点,其营养、味道、口感都会大大丧失,还可能存在有害细菌,因此,每次制作水饺、馄饨不宜过多,如需冷冻保存也不宜时间过长。

误区二

保质期越长添加的防腐剂越多

当面对保质期时间比较长的食品时,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一定加了许多防腐剂。事实上,有很多保质期长的食品中,是完全没有食品防腐剂的,比如糖、蜂蜜、方便面等。我们经常购买的冷冻食品中也是不含食品防腐剂的。

专家提示:冷冻食品中是没有食品防腐剂的,但长期冷冻保藏的食品会出现营养流失、氧化、风味丧失等变化,影响食物的品质,因此,冷冻食品也要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

误区三

吃微波炉加热的食物会致癌

微波加热会改变食物分子结构、产生致癌物质、食物的营养价值会流失、微波辐射损伤大脑……这些说法相信大家都曾看过,甚至有人因此弃用了家里的微波炉。

专家提示:关于微波炉“致癌”的说法都是谣传。但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有些塑料容器经微波之后,会释放出有害物质,所以,建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可微波加热”的塑料容器,或使用陶瓷、玻璃容器。

误区四

四季豆只要断生就可以吃

四季豆又名扁豆、芸豆、刀豆、梅豆等,是大家经常购买的一种蔬菜。有些人喜欢吃四季豆爽脆的口感,因此觉得只要在锅里炒一炒,一断生就可以吃了。

专家提示:四季豆中含有两种毒素,分别为皂素和血球凝集素。只要加热至100℃以上,使四季豆彻底煮熟,毒素就会被破坏。烹调时,四季豆宜炖食,使其外观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吃起来没有豆腥味,这样就不会中毒了。

误区五

常温酸奶不如低温酸奶质量好

近年来,超市中出现了不需要低温保存的常温酸奶。很多人认为,常温酸奶不如常见的低温酸奶质量好,营养价值不高。

专家提示:低温酸奶、常温酸奶的营养价值基本相同,区别只是有无活的乳酸菌,消费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选购。

误区六

野生牛肝菌可以放心吃

牛肝菌是很多人心目中的“最美味蘑菇”。有些食客就是看中了它纯野生,无法人工培养的特性,认为其是天然健康的好食材。

专家提示:牛肝菌种类繁多,而且有很多具有肠胃毒性和神经毒性的品种,会导致剧烈的肠胃反应,或引发幻觉,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应慎重选食。

误区七

去年买的雪糕今年还可以吃

炎炎夏日,很多人会一次性购买很多雪糕冷冻在自家冰箱中供家人享用。打开冰箱,您是否会发现还有去年购买的雪糕呢?不少消费者觉得,反正雪糕一直放在冷冻室里,即使过了期也可以吃。

专家提示:一般家庭中冰箱的冷冻温度达不到雪糕的保存要求(-22℃),冰箱里也可能滋生不怕冷的致病菌,应定期对冰箱进行清理、消毒,不宜一次购买过多存放在冰箱中,购买的雪糕最好尽快吃完。

误区八

冰淇淋里的食品添加剂太多了

第5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0年2月)

学习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2月-2010年4月)

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4月)

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第6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理念,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确保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三条线”标准(保持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条线”,保持散裸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保持自制销售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条线”),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规范,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达到“两个100%”。即: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落实率达到100%,货帐对应,可追溯性强;食品经营单位持照率达到100%,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并按照统一标准悬挂。

1、对食品经营者实行一户多档制。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件、购销双方保障合同)和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并保留进货凭证和销货凭证;监督食品零售业户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明、购销双方保障合同),保留好进货查验记录(“一票通”凭证),做到货、档、帐对应。

2、对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严把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凭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行身份实名登记,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1)实名登记的范围。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销售人员身体健康(未患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消化道传染病);食品销售人员穿戴整洁。(2)健康证明的取得。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卫生疾控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3)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查体证明从事食品销售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调离工作岗位;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3、对集贸市场熟食制品摊位实行证明登记制。对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销售熟食制品的业户,按照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的要求每天进行一次证明登记。

4、落实标牌公示制。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销售的散装食品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加强指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指导督促食品经营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销售不合格食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加强引导,促进食品经营单位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引导食品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向消费者公布《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和纠纷。对经营户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2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群众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氛围。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和措施。

(二)创建试点阶段(年10月21日—年11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乡镇(社区)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2—3个乡镇(社区),开展创建试点工作。

(三)规范提高阶段(年11月16日—年11月30日)。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分环节、分阶段实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的标准和规范制度,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50%以上的乡镇(社区)。

(四)初评迎查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评标准,并组织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以良好的成效迎接市的考核检查。

(五)深入推进阶段(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市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经营。

1、加大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对证照不齐全、超期的,责令限期办理证照;对拒不改正、拒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取缔。

2、加大对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督查力度,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强化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做到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职责“四到位”,确保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合法,经销的食品质量合格。

(三)依法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开展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

2、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销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和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3、开展围绕学校、车站周边及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稳定,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形成市、镇(街区)两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与预警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进一步指导乡镇(社区)内的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加强规范建设与运转,适时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建立并不断完善群众、联络站、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申诉举报联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防控互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7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区“两会”精神,围绕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区”的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深入发动基层、动员群众,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查处和侦破一批涉及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使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增强消费信心。具体目标是:

食品生产经营者整体持证率达到70%以上;大宗食品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万人以内;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建档率达到95%以上,地下“黑窝点”基本得到清除;各街道分别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1处以上;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立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通过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方式,加大抽检力度,提高综合监控能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清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整治任务

(一)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

整治重点: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1.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严查、严打在蔬菜、果茶生产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添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

2.继续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为重点,对禁用物质实施查禁和监管,严防向牛、羊等养殖领域扩散和蔓延。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奶站整治,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收购站点。

3.继续以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和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督促水产养殖企业严格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依法、科学使用水产用兽药及加药饲料,建立规范的养殖销售档案。集中开展用药执法检查,依法清缴禁用药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整治重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登记制度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黑工厂、黑作坊、黑业户。

2.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3.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断改进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帮扶基础较好的小作坊尽快转型,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小作坊生产报告承诺制度,建立小作坊基本信息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机制,列入监督抽查计划。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食品流通环节。

整治重点: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严格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2.突出批发市场及周边、小食杂店,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食品集贸市场管理和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抓住流通环节运输、仓储、销售等重点部位,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

4.加强流通环节食用油监管,突出散装食用油的清理规范,维护流通环节食用油安全。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餐饮服务环节。

整治重点: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

1.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台帐登记及验收制度,监督企业建立餐厨废弃油脂及废弃物定点回收制度。

3.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和小饭桌、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餐饮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经营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区教体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旅游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重点领域。

整治重点: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非法入市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活禽、生猪、肉牛、肉羊等畜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查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品销售等行为。

2.加强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严格猪、牛、羊、禽类入市备案管理制度;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和业户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销售提供追溯小票等管理制度,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农业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食品相关领域。

整治重点:无证照从事食品包装物生产、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占路经营和非法早夜市的整治力度。

1.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消毒工艺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行为。

2.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3.依法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4.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广告监管,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保健食品功能疗效的行为。

5.清理取缔食品摊贩占路经营行为及非法食品早夜市。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创新监管模式,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行“四分三连一前置”监管模式。

1.分类管理。根据《市大宗食品购销路线图》,基本掌握全区大宗食品供应来源的基本信息,为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奠定基础;同时,按照风险程度对区域内食品进行分类管理,强化对高风险

品及质量不稳定食品的监管,实施源头控制;针对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梳理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作为,分类管理,相互补位,有效消除监管盲点。

2.分层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管“一专三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社会监管作用,形成区、街道(部门)、社区“三位一体、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组织监管体系,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防线;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部门和街道监管职责并责任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责任明晰”的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3.分区管理。针对农村大集、非法早夜市、批发市场周边食品经营业户、游商浮贩等的临时性、流动性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通过分区、分时段、“零点”执法等方式,实现重心下沉,消除监管死角。各街道要加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力度,年内确保完成集中园区一处以上,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入园生产,实现小作坊的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入市,提高食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4.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经营各领域,根据企业环境卫生条件、生产资源条件、原辅材料控制能力、产品检验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相关人员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济户口档案,落实分级管理制度,根据A、B、C等信用等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实现扶持一批,升级一批,淘汰一批,着力提高食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通过分级管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分类管理、分级评价、信用披露、责任追溯和失信惩戒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监管机制。

5.实行“连锁、连保、连控”。

一是推行“连锁”经营。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街道连锁超市和社区放心店建设,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内,着力抓好17处新型农家店的建设布局。各街道要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在社区发展生鲜连锁超市、便民连锁菜店,方便群众消费。

二是建设“连保”服务区。探索建立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于一体的社区食品经营综合保障区,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推行10-15户一组、组长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食品生产经营相互连保机制,建立团队责任制,强化各经营企业(业户)的自律意识。

三是探索“连控”机制。建立由街道牵头,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农技服务站、兽医站等政府派出机构及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等组成的群防连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基层食品安全隐患,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

6.实现“责任前置”。加快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采取专家风险分析与部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分析,在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布控,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责任前置,严防死守,把好食品入市关口,最大程度地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快建设以职能部门权威检测机构为龙头、企业检测室(点)为基础、社会第三方为支撑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抽检力度,建立覆盖重点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体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的抽检力度,尤其加大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情形情况下的专项检测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和交流,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卫生局。

(二)实施居民绿色消费保障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积极培育壮大新兴快餐连锁行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绿色早餐工程,扩大绿色早餐的覆盖范围和惠及人口,不断提高早餐行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放心的后勤保障;拓展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覆盖面,深入开展“绿色消费社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服务业发展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监分局。

(三)实施学生食安保障工程。以学校餐饮保障为重点,加快推进“阳光食品工程”实施步伐,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扩大网上招投标规模,促进供需单位加强日常对接;建立健全供方严格准入、校方严格把关、各方广泛监督相结合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新模式,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培育壮大新兴配餐帮厨、快餐连锁行业,发展学生营养餐等系列工程,切实解决在校学生的午餐难等问题,力争在校学生放心午餐覆盖率达到100%;完善“黄牌警告、红牌退出”机制,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基本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学生的餐饮消费安全。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教体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参照猪肉市场监管模式,探索牛、羊肉备案入市管理,在标准化农贸市场全面推行“场厂挂钩”三方协议约束制度,进一步完善肉类流通可追溯系统。鼓励规模生猪入市备案屠宰企业加快“放心肉”专卖店建设。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农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构建“智能食安”电子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食品安全电子化综合监管系统,优化整合零落分布在多部门的证照信息、检验检测结果、行政处罚记录、现场巡查记录、举报投诉情况等资源,并将监管终端覆盖到街道、社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卫生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发动(5月底前)。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周密安排部署,制订严打整治方案,通过集中动员、媒体宣传、社会发动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部署,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二)拉网排查,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6月底)。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并及时录入“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对食品安全网格化点位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7月1日—10月底)。根据拉网检查结果确定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以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点位为重点整治目标,制定周密计划,落实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整体持证率达到70%以上。

(四)考核验收,巩固成果阶段(11月1日—11月底)。区政府根据各街道各部门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目标不能及时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评议考核。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整顿工作纳入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主要领导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各街道要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队伍,发挥其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问责。

(二)协同配合,严格执法。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多方力量,采取摸底调查、群众举报、协管员报告等形式,深挖案件线索。重点对食品生产集中区域、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与其他区市交界区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从快、从严、从重处罚。要强化证据意识,及时固定收集相关证据;要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及时移送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要认真做好有关技术支持工作,对公安机关办案中涉及的鉴定等方面需求,积极予以支持,及时提供鉴定检测结论报告,依法严惩犯罪分子,防止以罚代刑。

公安分局要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提前主动介入,及时摸排案件线索,简化程序,快速立案,迅速组织力量侦破;特别对重大案件,要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提高案件查处效率;要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实行挂牌督办、案结销号;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公布整治结果;同时,建立以“专报、通报、见报”为主要形式的“三报”制度,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制度落实到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排查消除隐患,切实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同时,要制订具体的检查验收办法,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的整顿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定期分析形势、评估效果,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全责,切实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全面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四)着力治本,确保长效。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现状,深刻查找问题,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与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实施全面推进和落实。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示范街、示范店等创建活动,不断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推动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施违法违规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依法实行全行业禁入。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研判,积极作为,及时出台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结合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正确认识当前我国食品行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管所处的发展阶段,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树立消费信心。

第8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一、总体思路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科学监管,服务“四个”率先,紧紧围绕迎世博600天行动,以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巩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自律;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达标街镇达到60%以上。

(二)开展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

(三)巩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成果,规范“四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四)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提高食品质量检测合格率。

(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农村、学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镇

今年,我区首次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申请创建的街镇要加强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制度,健全监管信息网络,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今年将在前两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街创建活动,每个街镇示范街创建不少于一条,制定、落实创建目标、措施,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真正发挥示范街的作用。

街镇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区城管大队等部门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成果

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发现机制,完善长效管理制度,防止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现象回潮。

巩固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整治成果。严防整治过的经营户死灰复燃,城区、城镇主要街区、道路消灭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逐步解决农村、外来人口集聚地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

疏堵结合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对流动早点摊,各街镇可以有计划地引进放心早点车,规范早点经营行为。加强对建筑工地附近食品流动摊位的整治,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各类食品摊点。

街镇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的组织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责任部门,区城管大队为流动食品摊点整治责任部门,区食药监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

积极创建标准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产加销一体化步伐,推广农业标准化、档案农业和安全实用农业新技术,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进一步加强对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使用的监管,加大对源头农药残留、瘦肉精等的检测力度;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加强畜禽产地检疫,控制动物疫病,加强道口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确保入沪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

区农委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有关镇政府、监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添加剂现象;加强对取证企业日常巡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台帐,扩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检范围和数量,不断提高检测合格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小作坊的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培育食品生产名牌产品和名优产品。

区质量技监局为食品生产监管责任部门,区食药监分局为保健食品、盒饭、桶饭生产监管责任部门。

(五)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监管

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卖场食用农产品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猪产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完善重点农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

加强对重点食品监督抽检,督促批发市场、标准化市场开展生猪瘦肉精和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提高进场农产品质量合格率。

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打击擅自添加药物、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加大市场抽检力度,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和广告行为。

加强流通环节中酒类、散装食品、熟食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无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区食药监分局为农产品、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区商务委为酒类监管责任部门,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区城管大队等部门依法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六)加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以“夜鹰行动”为抓手,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饭店为重点,全面开展餐饮单位分类分级管理,推广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完善进货食品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打击经营违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项目部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各类食堂进货食品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开展中小学食堂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监管。

加强对农村办酒户监督指导。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申报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厨师的培训,做好消毒药物发放和指导工作。

区食药监分局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区卫生局为农村家庭办宴卫生指导责任部门,区总工会、区建设交通委、区教育局配合做好相关环节监管工作。

(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开展对社区、农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对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各类人群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企业诚信自律。

对社区人群的宣传以街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以监管责任部门为主组织实施。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作为街镇的重要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部门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考核管理,完善问责制度

健全区、街镇两级食品安全考核督查制度,层层延伸责任、层层落实措施,健全监管网络,完善管理制度,推进重点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问责制度,结合行政效能监察,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必问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

各街镇和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媒体、网络、资料、宣讲等形式,对干部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心;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第9篇:食品安全趋势范文

关键词:生鲜农产品;渠道迁徙;PPM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113-02

近几年来,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占据着媒体的热点头条:“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蘑菇遭漂白事件”……因此,百姓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到“菜篮子”的安全性、专业性上。生鲜农产品一般包括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以及花卉等七大类生鲜初级产品,习惯上将其称为“生鲜三品”(果蔬、肉类、水产)。如今消费者不再满足于生鲜农产品的数量供给,而是追求品质、卫生及食用的安全。目前生鲜农产品销售渠道以农贸市场为主,它的优点是新鲜度高、品种多,但是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农贸市场这一渠道开始突显出它的劣势,如食品摊位流动性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卫生条件差等。所以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农超对接”的模式开始普及。超市相对于农贸市场,食品的品质、卫生、安全性得到了保障。然而超市作为大型综合性零售商场,生鲜农产品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商品,而且超市数量较少、分布分散,不满足人们购买生鲜农产品对便利性的需求。

本项目提出了对“生鲜农产品专卖店”的探索,它作为一种新型的流通渠道,对生鲜农产品从源头的采购到最终销售都具有专业性,并且可以落户到小区,具有便利性、新鲜度、安全性和专业性。因此,本文引入PPM模型,对生鲜农产品渠道替代因素进行研究。

一、文献回顾

PPM理论源于推拉理论,自1995年Moon将“锚定”的概念整合到推拉理论后,构成了在社会学领域中应用范围极广的PPM模型[1],同时该模型在被提出之后,也被应用到了人力资源的激励研究、人口城镇化研究和市场学中的营销研究中去,都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消费者行为领域,PPM模型也是一种研究消费者动机和消费者行为关系的有效途径,即将影响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因素围绕“推”和“拉”及“锚定”三种因素来研究。

目前已有两篇文献将该模型成功引入到消费者行为的研究中,Bansal等人研究的是消费者在不同服务提供商之间的迁徙[2];Chui等人研究了渠道迁徙中“渠道搭便车”这一现象[3]。本文借PPM模型来分析消费者从农贸市场或超市迁徙到生鲜农产品专卖店的影响因素及内在机理。

二、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PPM模型,消费者的渠道迁徙意向受到推力作用、拉力作用和锚定作用的影响。消费者在购买生鲜农产品的渠道选择中,受到消费者自身、购买渠道以及消费者所处环境的影响。具体来说,在推力作用中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影响下的安全因素以及消费者自身特征自我效能两个方面,在拉力作用中包括生鲜农产品专卖店的便利性,在锚定作用中包括消费者感知的迁徙成本和主观规范两个方面,以下做具体分析。

(一)推力作用

推力因素是指那些在原居住地对人们的生活质量有负面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刺激人们离开原来的居住地[1]。本文推力作用指的是刺激消费者离开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因素,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环境下的安全因素以及消费者自身特征自我效能两个方面。

1.安全因素

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刺激着消费者的神经,加大消费者的风险感知。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理念发生变化,对健康、安全的食品有更多的需求,愿意支付更高的成本来购买有保障的食品。而农贸市场这一渠道开始突显出它的劣势,如食品摊位流动性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卫生条件差等。对于日常需求大的生鲜农产品,消费者急需有保障的渠道购买健康、安全的食品。

2.自我效能

自我效能指一个人在特定情景中从事某种行为并取得预期结果的能力,它在很大程度上指个体对自我有关能力的判断,即如果人们自认为有能力改变某种情况时,就越容易表现出某种行为[4]。拥有较高多渠道自我效能的人认为他们是选择渠道的专家,能够很好地选择使他们获得最大满意的购买渠道,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情况下,消费者想了解安全食品信息的主观意识和大量曝光的食品安全信息使得消费者更能感知到各种渠道所存在的问题,因此对于选择更好的渠道有更强的自我效能。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安全因素的推力作用对消费者迁徙到生鲜专卖店购买食品有积极的影响。H2:消费者自我效能感强对其迁徙到生鲜专卖店购买食品有积极的影响。

(二)拉力作用

拉力因素是刺激迁徙者迁向目的地的因素[1],Bansal等也在研究中指出拉力因素是目的地吸引人们迁入的因素[2]。在消费者迁徙到生鲜农产品专卖店过程中,拉力作用指的是吸引消费者选择生鲜专卖店的因素。本文主要指的是生鲜专卖店的便利性。

Forster在研究中指出用来解释消费者渠道选择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渠道的便利性。农贸市场和超市数量较少、分布分散,不满足人们购买生鲜农产品对便利性的需求。生鲜农产品专卖店相对农贸市场和超市,规格较小,可以扎根于各个生活小区。消费者可以在做到不出小区就买到生鲜农产品。以往消费者赶去农贸市场或超市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农贸市场生鲜品种类繁多但是安全、卫生不能保证,而去超市更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寻找合适的食品。因此,生鲜农产品专卖店具有渠道便利性,能够同时满足消费者对安全性和便利性的需求。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H3:生鲜农产品专卖店的便利性对消费者发生渠道迁徙有积极的影响。

(三)锚定作用

Moon将锚定作用引入到推拉理论中,所谓锚定作用指的是阻碍迁徙者从迁出地迁出的因素[1]。本文消费者渠道迁徙的过程中,锚定作用指的是阻碍消费者迁徙到生鲜农产品专卖店的因素,包括迁徙成本和主观规范两个方面。

1.迁徙成本

Burnham等人指出迁徙成本是消费者从一个服务提供商迁徙到另一个服务商时所产生的一次性费用[5]。因此,本文将消费者渠道迁徙的成本定义为消费者从农贸市场或超市迁徙到生鲜农产品专卖店时所产生的一次性费用。当消费者感知到一项活动的成本增加时,他们参与这项活动的行为就会减少。Zauberman在研究中指出如果顾客在迁徙中感知到的迁徙成本较高,他们就会有较高的渠道锁定,会更加倾向于待在同一个服务提供商而不会发生迁徙[6]。

2.主观规范

主观规范是指个人对于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感受到的社会压力,亦即在预测个人的行为时,那些对个人的行为决策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对于个人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发挥的影响作用的大小[7]。消费者在选择生鲜农产品专卖店这一渠道时,主要受到家庭成员、周边邻居的影响。当家庭成员支持其选择新渠道时,则对消费者产品渠道迁徙行为有积极影响;当周边邻居也在使用新渠道时,消费者所感受的社会认同感上升,压力下降。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H4:迁徙成本对消费者发生渠道迁徙行为有消极的影响。H5:主观规范对消费者发生渠道迁徙行为有消极的影响。

根据上文的分析,本文以推拉理论为基础,借助于人口迁徙中的PPM模型,提出了如下研究模型,如图1所示。

三、营销启示

本文对多渠道的企业理解消费者渠道迁徙行为以及引导消费者在新的渠道消费进而制定不同的渠道营销策略具有指导意义。

第一,消费者进行渠道迁徙首先是因为新的渠道具有较高的吸引力,生鲜农产品专卖店要做好供应链管理,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满足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性的需求;做好市场调研,选址要准确,方便顾客购买。第二,消费者的自我效能感影响渠道迁徙,因此生鲜农产品专卖店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品牌,加大消费者对于这一新型渠道的质量感知,提高自我效能。第三,影响锚定作用的主要的渠道间的迁徙成本以及消费者的主观规范,因此企业一方面要积极的降低渠道间的迁徙成本,保证生鲜农产品的质量,以降低消费者的经济成本,建立品牌和宣传专卖店的健康安全理念以降低消费者的学习成本、扩大专卖店影响力。

参考文献:

[1]B.Moon.Paradigms in migration research:Exploring “Moor-

ings” as a schema[J].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1995,19(4).

[2]H.S.Bansal,S.F.Taylor.Investigating interactive effects in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in a service-provider switching con-text[J].Psychology and Marketing,2002,19(5).

[3]H.-C.Chiu,et al.The challenge for multichannel services: Cross- channel free-riding behavior[J].Electronic Commerce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2010,10(2).

[4]A.Bandura.Social foundations of thought and action: A social cognitive theory[M].Englewood Cliffs: Prentice-Hall,1986:523-525.

[5]T.A.Burnham,J.K.Frels and V.Mahajan. Consumer switching costs:A typology, antecedents,and consequences[J].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200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