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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要完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各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体系,组织专业配套、技术强的安全监理队伍实施工程项目监理。加大对监理项目部、项目总监的监管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
3、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各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按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专款专用。参与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协调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
二、实行三色预警制度,加强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监管。
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实施红色、黄色、蓝色三色预警制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红色预警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对黄色预警项目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对蓝色预警项目由施工企业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及时复查销案。对红色预警施工企业列为全年重点监控企业,从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投标资格等方面予以从严要求;对黄色预警施工企业,约谈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蓝色施工企业,加强对其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
三、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对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做到入场前确定到位,施工前论证到位,施工中治理到位。加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强化日常检查,严肃查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工程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2、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禁使用已淘汰型号的起重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制度。所有在建一律不得使用没有出厂合格证的龙门架,一经发现有使用的必须拆除整改,所有在建工程使用的龙门架和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检测合格证悬挂在架体上。
3、加强高处作业管理。一是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设备(吊篮)的安全管理,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新购买的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有效。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提高安全防护用品质量。三是加强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管理。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亮点引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1、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超前防范、源头控制、过程监管的原则,建立定期拉网检查、重点不断抽查、暗访督查的检查制度,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扫除监管死角,强化跟踪整改。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建立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文明施工、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及伤亡事故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申请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
3、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优质优价、标化奖励”暂行办法》,向县政府汇报研究制定企业“创优创标”政府层面奖励意见,积极提高施工企业“创优创标”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4、加强安全预警信息管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通过短信群发系统等渠道,及时指挥各相关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坚守工地,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意识,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1、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全面组织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加强管理人员信用考评和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教育,严肃查处无证上岗作业等违规行为。
2、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培训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施工现场要通过开办农民工夜校等措施,有针对性的采取讲课、播放VCD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广大一线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技术技能等知识培训教育。要加强一线农民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区、作业区等场所张贴人性化安全生产警示用语,使广大一线农民工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和提高。
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采取明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坚决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或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查处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严格动态管理。对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程序申请暂扣或吊销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禁止参加新建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q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针对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客货运输仍处高峰、春节后企业陆续复产等因素,以及低温、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部署后的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预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安全防范,督促整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推动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冶金、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对生产生活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油气输送、城市燃气、电力、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要继续深化煤矿安全“八查”,重点发现、惩治煤矿企业违法经营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管理和日常巡检,避免非计划停车和大幅度调整生产负荷,对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作业前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确认。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组织做好临时零售点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等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深刻吸取浙江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
四、严格高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把关,确保平稳有序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后企业陆续复产复工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停产停工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停产停工企业复产复工前都要制定严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后才能复产复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自行停产停工的,安全检查和验收报告经本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复产复工。被责令停产停工、长期停产停工的煤矿企业,在先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复产复工。凡在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一、督查时间
20*年*月初至*月底。
二、督查内容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三、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20*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在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实施跟踪监控。
市级督查按以下组别开展工作:
(一)专项督查组:
1.煤矿安全督查组。由市煤炭工业局商*煤监分局组织实施。
2.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3.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由市公安局商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4.铁路安全督查组。由西安铁路局支线公司组织实施。
5.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组。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组织实施。
6.消防、民爆器材安全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7.电力安全督查组。由*供电局组织实施。
8.农业机械安全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9.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二)综合督查组:
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四、督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
(二)精心安排,务求实效。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和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情况紧急的,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市级有关部门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区县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和领域,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赣市府办电[2007]19号),为提高督查检查的针对性,确保督查检查实效,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分工
市交通局、市海事局联合组织两个组负责渡口渡运安全督查。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联合组织两个组负责全市爆破作业安全督查。
市安监局负责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督查。
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安监局联合组织三个组负责春运安全督查。
二、督查内容
煤矿:顶板事故专项防范措施,煤矿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安全质量档案管理,人员培训,驻矿监管员制度等执行情况。
非煤矿山: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作业推广和使用情况,矿山是否存在非法承包分包情况,水患及地压灾害防治情况,采矿方法是否规范。
渡口渡运安全:渡口附近有在建桥梁工程、采砂船舶、吊机、水电工程、水势水道人为改变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的情况。渡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乡镇派驻的渡口安全员到岗到位情况,大风、大雾、夜间、超警戒水位等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一律停止渡运的规定的执行情况,“三无”船舶非法载客渡运打击处理情况。
爆破作业:水利施工、公路土石方施工、隧道施工等非矿山类的爆破作业活动,是否纳入监管。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春运安全: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司机的监管情况;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的整治情况;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督查工作要按煤矿和非煤矿山、渡口渡运、爆破作业、春运安全检查表逐项进行核查(见附表)。
一、指导思想
围绕“迎国庆、迎全运,查隐患、保安全”这个中心,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敏感时期安全生产要求和我系统实际,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认真分析冬季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规律,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确保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国庆60周年和十一届全运会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时间安排
本次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11月上旬),围绕国庆节、全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在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两严七定四派驻”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值守工作再检查、再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针对冬季雾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实际,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集中检查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再巩固、再落实,严防年底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忽视安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反弹,确保实现全年事故控制指标。
第三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确保不出现问题。
四、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内容
(一)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冬季来临,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进入旺季,要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和储存环节的集中整治力度。对烟花爆竹库房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改”,严格查处超核定量储存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民爆站点和涉爆物品的管理,严把资质证照关,确保持证上岗、持证经营,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水平。
(二)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严禁建筑施工企业超资质范围、超强度、超能力施工。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突出抓好高处坠落、坍塌、触电、起重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冬季防冻防寒防滑工作,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和检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确保冬季建筑施工的生产安全。
(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要重点整治宾馆、超市、市场、夜总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对人员集中场所和锅炉、电气、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作为排查的重点。要加强宿舍冬季用电、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管理,在夜间防盗的同时,要考虑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四)九小场所安全。要突出抓好小商场、小餐馆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等“九小场所”排查摸底,健全“九小场所”安全监管台帐,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抓好火灾隐患整治,确保及时消除。
(五)加强应急工作。针对冬季雾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多,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实际,各企业要密切注意气象变化,严格监控影响生产安全的恶劣天气状况,并建立相应的预警体系,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具有针对性的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职守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结合我司的实际工作,公司决定在2011年的六月“安全月”活动中,由公司团委、安生部、办公室等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一系列安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 活动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的云电安全价值观,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通过一系列安全活动,大力营造全司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 2011年安全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系列安全活动,公司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生部,并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1、认真领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7月2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马凯副总理、许达哲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把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作为全系统当前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严格履职,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
2、制定检查表。镇安监站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和重点行业全面“体检”要求,分别制订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和检查表,检查表应详细列明检查事项、检点和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治理,彻底整改隐患,督促企业将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3、加强综合监管。镇安监站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职能,督促指导各行政村(居)、镇直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齐抓共管、真检实查、动真碰硬,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强化监管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1、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严禁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从轻处罚、久拖不办。针对跨行业、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2、全面开展“一乡一月一案件”活动。各行政村(居)要在镇安监站的指导下,组织推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检查表,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对表检查,逐一过筛。对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要刚性执法,严肃办案,严格实施“四个一律”措施,确保辖区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有效整治。
3、集中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大检查期间,镇安监站要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对辖区内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全镇通报,并上报县安委办。
4、严肃事故查处。在大检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组织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三、严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严格落实领导带队督查制,要求全体党政领导带队督导,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以查问题、促整改为重点。8月中旬,镇党政领导带队深入各分管的行政村(居)或分管行业领域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动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对高风险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治理隐患灾害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学生用车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隐患大检查:
(一)非煤矿山:要突出非煤矿山尾矿库“病库”和“头顶库”、采空区治理,是否存在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三)建筑施工:检查是否存在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四)交通运输:打击农用车载客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五)烟花爆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整治违规摆放、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六)学生用车:检查是否存在非校车接送学生,整治严重超载超速等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在大检查工作中,要求各行政村(居)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大会、广播、提示牌、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群众要自觉配合检查、整治等工作,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设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大检查扎实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陈洪江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镇安委办主任由分管领导黄斌峰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舆论宣传、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落实“一单四制”。对综合督查督导、执法检查发现的重
大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清单并实现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3、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把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镇政府对各行政会(居)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创新大检查工作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成效突出,受到上级部门督查通报表彰的,按考核有关规定加分,对责任不落实、方案不严谨、措施不到位、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按规定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工业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2013年10底前,4个白酒生产企业、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实现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县经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经济股,由李高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总体要求,结合经商系统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考评验收和持续改进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制定印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相关企业要正确认识和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结合自身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编制创建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岗位职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宣教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企业负责人和自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各相关企业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有关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使各生产作业的多个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阶段:自评申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相关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向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评审定级。
第四阶段:考评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我局协同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省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对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形成考评报告,并根据考评分数授予相应的安全生产等级证书和牌匾。
第五阶段:持续改进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使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创新举措,只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企业真正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我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必将进一步好转。
(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增强达标信心,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监督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和行政监管责任,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内容及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特种设备、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
(一)消防领域。检点:集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建筑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电力设施和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商场、市场、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器材等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制定集镇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情况;农村沼气使用和管理。对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上报。
(二)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领域。检点: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对客运车辆超员、三轮车违法载客等情形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汇总上报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船舶监管,重点检查自用船舶非法载人、私自加装电力捕捞设施等情况;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客渡船冒雾冒险航行”等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领域。检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作业现场。检查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检点: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等安全事故发生。
(五)烟花爆竹领域。检点:整顿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行为。进一步强化经营门市“三合一”治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六)企业及特种设备领域。检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等“五落实五到位”是否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职业病防治”等专项治理方面是否认真开展,整治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取缔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七)公共安全生产领域。检点:各村(社区)、医院、学校、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管控;对较大危险因素进行排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台账情况。
(八)汛期和地质安全领域。检点:做好各类水利设施,特别是水库、河堤的动态监测;完善安全度汛方案,密切监控雨情汛情,及时落实抗洪抢险措施;对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迎汛,严防溃坝事故发生;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居民区、学校、医院、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科学划定危险区,落实专职监测人员;强化落实主动避让措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迅速有序组织人员撤离。
(九)食品安全领域。检点:从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存储、销售、食用等环节进行安全排查;从群体性聚餐的报告、食材质量、现场环境安全等环节进行排查。
四、集中整治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风险因素要严格开展识别评估,按照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对每一事故隐患,要按照闭环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对每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20日——7月31日)。组织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排查上报阶段(8月1日——8月20日)。全镇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镇安办根据上报安全隐患,分类梳理汇总,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下发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检查治理阶段(8月20日——9月15日)。镇安办牵头,8月1日起组织对全镇各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和集镇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员工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等,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隐患治理。
(四)督查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20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对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强力推进全镇安全社区创建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水平,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未雨绸缪,紧密联系本地、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迅速动员、部署和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
(二)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对存在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同时不断建立常态化机制,要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