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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污水处置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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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污水处置方案

第1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保障人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暂时贮存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扩散。要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经消毒毁形后,方可集中处置。

四、各级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但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毁形后集中填埋。

六、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领取许可证申请,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2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县环保局牵头办理事项共7项,主要是环境保护方面,分别为:

(一)设有环境保护机构,有科学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和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县环保局于2010年编制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同时,每年对《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近三年未发生重和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二)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60%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县环境监测站2013年、2014年对县城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96%。建成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县环境监测站2013年、2014年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辖区内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属于卫生防疫部门检测)

(四)县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根据县环境监测站2013年、2014年年对全县境内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沧江水系右甸河功能区划为III类,上游新寨桥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下游小街桥及九甲桥断面水质综合评价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怒江水系枯柯河水功能区划为Ⅳ类,柯街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湾甸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5分贝。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辆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根据县环境监测站2013年、2014年对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多数区域符合区域环境噪声功能要求。城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连续声级值为40~50dB(A)。

(六)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泥及产生的噪声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标准》(GJ3025-93)的要求。通过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制糖行业中低浓度废水处理工程、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工程减排项目,工业废水、固体废物、烟气排放率均达控制指标。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废气及产生的噪声经2013年5月云南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结果表明,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水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废气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限值,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12348-2008)二类区标准。排放的污泥经2013年1月保山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出厂标准限值。

(七)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K66-2005)要求。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县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规范有序;医源性污水的处理和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县工业污染物排放统计资料表明,工业危险废物全部由工业企业自行安全处理处置,无危险废物排放;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送往保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处置,无医疗废物排放。

第3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医院污水;常用处理工艺;发展趋势分析

【Abstract】Based on years of hospital sewage treatment engineering design work experience,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classification, collection and hospital sewage discharge, the current hospital wastewater treatment requirements, the introduction of several common technology in recent years in the hospital sewage treatment, a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and the prospects of hospital sewage treatment technology of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Key words】Hospital sewage;Commonly used treatment process;Development trend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 U664.9+2

1医院污水的特点和分类

医院污水是指医院、疗养院等排放的被病原体污染的水【1】,主要来自门诊部与住院部的化验室、手术室、解剖室、药剂室、放射室、厕所、洗衣房、实验室及浴室等。

1.1医院污水的特点

(1)水量波动大:医院污水的水量与医院的规模和病床使用情况息息相关,医院规模越大,日排水量越大;同样规模的医院则空闲病床数越少日排水量越大;日接诊人数越多日排水量越高。医院污水排放主要集中在早上6-9点,中午11-2点,晚上6-9点,其余时间排水量较少,尤其是晚上12点至次日凌晨4点用水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2)成分复杂:医院污水中通常含有酸、碱、悬浮固体、BOD、COD和动植物油,尤其是含有大量的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和放射性元素等,成分较复杂,需进行特殊处理。(3)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因此,医院污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诱发疾病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1.2医院污水的分类

不同性质的医院其污水性质有所不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将各类医院按性质分为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两类,与卫生系统对医院及医疗机构的划分方法有所差别。传染病医院指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和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综合医院为不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院和各类非传染性疾病的专科医院【2】。

2医院污水的收集与排放

医院的规模和性质不同,所排放的水质不一样, 医院各部门的功能、设施和人员组成情况不同,所以不同部门产生污水的性质和污染因子也各不相同。因此,需根据各个医院的规模、性质和部门设置情况,对污水进行分类收集。

图1医院污水收集、处理与排放流程图

3执行标准

相关标准及规范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针对医疗机构废水的治理要求日益趋于严格,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要求新、改、扩建的医院必须按照规定,将污水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早在1963年卫生部就颁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卫生机构污水污物消毒处理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国展开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设备的研发工作。1983年首次提出《医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J48-83),随后1996年国家环保总局对《医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J48-83)进行了修改,并纳入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国家质监总局2001年的《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从200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代替GBJ48-83,同时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部分标准值【3】。2005年又对GB18466-2001标准进行了修订,《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取代了《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并一直沿用至今。

4污水处理工艺

在医院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时,需根据医院的性质、医院的大小规模、污水排放的流向以及医院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和处理要求,选择经济、技术可行合适的处理工艺。目前,较常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主要有以下几种。

4.1厌氧沼气处理+消毒处理

沼气处理加消毒处理法为传统的医疗污水治理方法。其工作原理系通过深化厌氧原理,将粪便等有机物质在厌氧条件下,经过微生物的发酵作用而生成的一种可燃气体排放或利用。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质即水中的有关污染物质,即建造生化处理效果比化粪池更稳妥的沼气池,便其达到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目的。

图2厌氧沼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医疗污水经36h厌氧沼气处理后,再经简易手提碳钢格栅拦截水中较大的固形物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水量、均衡水质。调节池出水由水泵提升进入消毒池,经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

4.2化学强化处理+消毒处理

化学强化处理工作过程为通过投加混凝剂原理,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质即水中的有关污染物质,使其达到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目的。对于综合医院污水处理可采用化学强化处理加消毒的工艺。通过混凝沉淀(过滤)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图3化学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医院污水经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设置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进入接触进行消毒,接触池出水达标排放。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处置。

4.3 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

生物接触氧化法工作过程为通过加挂密集填料,驯化培养而聚集的优势微生物群体,池内生物浓度可达400-500mg/L,在生长过程中利用周围环境中的营养物质即水中的有关污染物质进行新陈代谢,达到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目的。

图4好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流程图

医疗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格栅拦截水中较大的固形物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水量、均衡水质。调节池出水由水泵提升进入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池内反应,经好氧生化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沉淀过滤单元实现固、液分离后进入消毒池,经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

4.4普通流化床处理+消毒处理

普通好氧生物流化床工艺简短的工艺内利用Ø10颗粒PVC载体内外丰富的生物群完成并去除BOD、COD指标;NH3-N指标也同时在载体内部缺氧条件下,利用载体外部污水中的碳源进行反硝化达到脱氮的目的。由于生物流化床内生物浓度高达1000-1500mg/L,接触时间由传统的数个小时缩短至4小时之内。

图5流化床处理工艺流程图

4.5高分子生物流化床+消毒处理

高分子好氧生物流化床工艺可在较短的时间(1.5-2小时)内利用高分子多孔颗粒载体内外丰富的生物群完成并去除BOD、COD指标;NH3-N指标也同时在高分子载体内部缺氧的条件下,利用载体外部污水中的碳源进行反硝化达到脱氮的目的。由于好氧生物流化床内生物浓度高达50000mg/L,接触时间由传统的数个小时缩短至1.5-2h。智能好氧生物流化床工艺可在普通方案基础上更加完善了系统控制全自动化功能,确保系统生化指标及余氯指标均能稳定达标。

图6高分子生物流化床处理工艺流程图

4.6几种常用医院污水处理工艺优缺点分析

表1几种工艺方案优缺点对比分析表

工艺方案

5医院污水处理未来发展趋势

5.1医院污水作为中水回用是必然趋势

我国水资源日益缺乏,节水、水资源循环利用将会涉及到各类用水环节,医疗机构也不例外。在重新修订的《建筑中水设计规范》中医疗机构(除结核病、传染病等)的污水作为中水水源由原来的“不宜”修正为“不限制”,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污水经处理后进行回用将会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5.2对污水处理的要求

医疗机构污水的回用势必要求污水处理工艺也要同步提高,在更高程度的去除COD、BOD等生化指标的基础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艺也向满足脱氮除磷的方向发展。

5.3对废气处理的要求

对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活性炭过滤和紫外消毒是未来发展趋势。

5.4对污泥处理的要求

对规模较大的医院,污泥不仅需经浓缩、消毒处理,还需经压滤机脱水、干化成泥饼后外运处置。

5.5对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要求

根据工艺流程、工程规模及管理水平确定自动控制水平。(1)各种污水处理电气设备在总电控柜上进行集中控制,采用PLC可编程序控制器,自动控制机械设备的定时工作、自动启动和互相切换。 (2)消毒剂的投加量应根据在线余氯测定仪的测定结果自动调整。(3)采用工控机进行集中监控。在工控机显示器上能显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各设备的参数、设备报警及维修记录等画面并打印报表。操作人员在控制室内通过操作站键盘及鼠标即可完成整个工艺系统的启/停控制、设备运行状况的监视及异常工况的处理。

5.6对在线监控系统的要求

鉴于医院污水的传染性,为减少运行人员对现场的接触,降低传染机会,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中应采用较高水平的自动化设备控制。对规模较大的医院,要求完善流量在线监测仪、COD在线监测仪和余氯在线测定仪已成未来发展趋势。

总之,社会不断进步,处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机构污水的处理要求也日益完善。选用投资省、处理效果好、运行管理自动化、占地面积小的污水处理工艺是未来总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刘道根、黄种买、王红萍,医院污水处理典型工艺及技术发展趋势[J].安徽化工,2004,131(6):36-38

第4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执行力建设

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局广泛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环保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有关精神和实施方案,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部署,认真组织理论学习,积极开展讨论学习。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惠及民生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整改措施,对全体环保干部职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切实把县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变成具体的行动,有效地推开和推进工作。要在继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行力建设,二是在保增长的基础上,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解决好环境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创新型社会建设,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高度重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工作要求,重新修定了处置群体性上访工作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共接待投拆23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把帮扶和关心落后地区人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政府相关要求及时进入包村单位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帮助包村单位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帮扶对象,实施“城乡结对共建”工作,上半年共支援帮扶单位化肥6吨,现金2000元。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节能减排

今年上半年,我县结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先后投入8000多元,制作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及图片1500余份,发放环保手提袋1000个,制作宣传横幅10条,在县城主要街口竖立大型宣传广告牌2块,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20余条,组织编印环保宣传册500余册,以“减少污染,行动起来”为主题,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使“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不断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确保2009年减排目标的完成

1、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把企业准入关口。环保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制度。一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又不具备污染治理能力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决策源头上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做到一企一档,规范管理,在创模工作检查中,我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受到检查组的好评。

2、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一是围绕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了减排目标责任制。二是督促重点减排企业按照下达的减排任务,完善并落实目标责任制度,指导重点减排企业跟踪和掌握国内同行业治污减排先进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目前,美洁公司碱回收项目已投入试运行,中段废水深度处理项目已启动,预计6月30日前完成。磷肥公司、美洁公司、兄弟彩兴公司锅炉改造效果明显,即节省了锅炉用煤量,也减少了SO2的排放量,磷肥公司废水整治项目2月底投入运行,减少废水排放80%以上。三是为了实现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科学管理,对全县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6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自治区环保厅、银川市环保局监控平网,26家企业按照规范化要求整治了排污口,为掌握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局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进行分类,确定13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充分利用COD在线检测设备,加大检查频次,杜绝了偷排现象的发生,也使环保部门获取了大量实时数据,为我县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提高了执法效率。

3、巩固“创模”成效,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稳定、全面达标排放。我局于3月30日邀请市监测站技术人员对我县重点烟尘排放企业的烟尘进行检测,大部分企业都实现了达标排放。对于个别企业由于锅炉改造技术上出现超标排放的,我局下发了现场监察单,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4、医疗机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为了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杜绝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危险废物,提高集中处置率。我局制定了“2009年医疗机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先后2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县内6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要求医疗机构出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清单,认真查阅处理记录,有效控制医疗机构乱倒医疗垃圾的行为,全县医疗垃圾得到了安全有效的处置。县医院、中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纳入医院扩建项目中一并实施。

5、开展全县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春季专项检查。为保障春灌和黄河供水水质安全,加强水资源保护,我局多种措施并举,多方位,多时段加大对重点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排入“银新干沟”和三、二支沟的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春灌用水安全。

6、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查处力度。以高、中考噪声监管为平台,我局加大查处力度,五月初开始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查处噪声污染投诉问题,加强执法监管,防止噪声污染,严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作业的企业,噪声扰民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1、3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县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严格控制了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协助各乡镇制定了农村面源污染及秸秆汽化利用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方案,我局还委托有关部门完成了黄河前套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奠定了基础。

2、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2009年3月份金贵镇被评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金贵镇银河村、立岗镇兰光村被确定为2009年自治区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庄。

3、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1-5月份我局根据区、市普查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深化数据审核,按照“不漏、不重、不错”要求,采用“入户填报、分类指导、现场核查、集中会审”方法,坚持“一套数据,纵向分析、横向评价、对比分析”的审核原则建立了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安要求完成了229个工业源、398个生活源的入户调查、普查表格的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5月初先后通过了区、市核查组核查。目前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了表彰和普查成果阶段。

4、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2009年上半年、根据区、市环保局《关于做好农村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安排,1-4月份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参加技术培训,筛选水源地,共确定水源地5处,7眼井,涉及4个乡镇,一个农牧场,保护区总面积3000亩,保护区耕地500亩,已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环保局汇总。5月份先后制定了《县农村水源地的划定方案》、《县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实施计划》、《县农村水源地应急预案》,草拟了打桩定界图纸,计划打桩定界工程费用,现已上报自治区环保厅、银川市环保局申请水源地保护打桩定界专项资金。

5、为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总体水平,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农业污染防治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证农产品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在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提高污染防治的能力和生态建设水平。从县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编制了“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通过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县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下一阶段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抓目标落实。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严格进行检查考核。二是围绕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特点,确定重点,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认真解决每一起污染纠纷。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第5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一、确保完成总量减排指标。今年市政府下达的8个减排项目进展顺利。其中4个水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1062万元,巨力集团、六合微粉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中水回用2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近期内将发挥减排效益;食品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与施工方签定合同;新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开始进行土木工程建设。4个大气治理减排项目计划投资890万元,六合微粉、大酒店已完成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更换燃气锅炉,集团、开发区人民医院原有燃煤锅炉已拆除,正在更换燃气锅炉。

二、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工作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环保分局将《复核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任务进一步细化为26大项、138小项,并明确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头上,重点为垃圾处理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现场准备以及辖区内所有企业的“一企一档”,34家固废、危废处置利用的“一厂一档”,15个绿色学校的“一校一档”和9个绿色社区的“一区一档”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创模复核工作。

三、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加大了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污染源的蔓延,今年以来,累计对90余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处理环境36件次,下达限期治理3份,立案处罚1起。采用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全区29套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严厉查处擅自停运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排污行为,排放废水水质达到半岛流域标准,严格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标准,截止到现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100%。市政府考核我区的大圩河丁家屋子、白浪河柳疃桥两个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第6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治理村镇生活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为主要内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美化农民居住环境为基本手段,强化农村节能减排,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相关力量,形成纵横交错的推进网络,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基本解决农村环境及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的推进态势。

3、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4、以人为本,造福农民。通过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环境权益,使广大农民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生活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

二、行动目标、范围和完成时限

(一)目标及指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严重影响农村和农业生产的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到2015年,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具备条件的乡(镇)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清洁能源使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每公顷1.2公斤以下;生态乡(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各乡(镇)、村、屯。

(三)完成时限

联合行动从开始,到2015年结束。5月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和工作部署。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2012年5月至201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纳合行动范围内的各单位将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完成综合整治的基本工作任务。2015年年末进行总结验收。未达到《黑龙江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的,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不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

(二)逐步解决生活污染,改善村屯环境质量。在农村各类人口聚居生活区域,制定生活环境保护制度,做到柴草出村或合理有序堆放,沿街植树绿化,边沟清洁整齐。建制镇按国家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居住分散、经济落后村庄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在人口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

(三)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要在2013年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开展禁养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要进行畜禽粪便清运处理,确保在发展生产时不污染周边环境。生产者不能实现处置的,实行指定代为处置的方式解决污染问题。推广利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试点。到2015年,全县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工业污染,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农用土壤的污染。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五)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生物肥料、低毒农药、可降解地膜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份额比例。

(六)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环境有破坏或有影响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加大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开展草原保护、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扩大造林绿化面积。严禁坝内开荒。

(八)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各乡(镇)要在做好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基础上,将各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COD(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纳入全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科学核算减排基数,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方案。建立、完善和严格实施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领导,成立泰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喜福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编制并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预算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立项与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县科技局负责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组织拟定农村科技奖励政策和成果推广;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广种植养殖业废弃物沼气发酵利用技术;县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建设;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水系整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修编,指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改造;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村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的行业指导;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县法制办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例会,根据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或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研究部署今后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实用技术,推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

第7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第8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全国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但手足口病仍处于较高发病水平,部分地区还暴发了肠道埃可病毒30型引起的病毒性脑炎疫情。目前已进入盛夏季节,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防控形势不容乐观。此外,近期德国等国家发生了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疫情,由于我国对外交流人员往来频繁,存在输入性疫情发生的风险。为进一步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地区肠道传染病流行特点,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特别是针对近期德国等国家发生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疫情,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感染防控方案(试行)》要求,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防范该病输入和传播。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

各级疾控机构要重点强化对托幼机构、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等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认真做好对海、水产品和养殖场所的标本采集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病原学监测,切实做好霍乱、手足口病及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感染等肠道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中国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地的支持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

三、加强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切实作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一旦发现霍乱及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感染疑似病例,当地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切实落实传染来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管理及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等措施。特别是要做好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疫情一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预案,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医疗救治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改善危重病人救治的设备、设施条件。必要时,可指定医疗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救治机构,进行重点肠道传染病重症病例的集中收治,最大限度提高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实施标准预防,做好病例的隔离治疗,科学掌握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五、加强疫情的联防联控

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农业、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及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对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落实晨检、巡查、缺勤登记、病例报告、消毒、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和健康教育等防控工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控工作的指导,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健康教育和轻症病例的随访等工作,指导患者家庭和相关人员做好防护,减少疫情传播。

六、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大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措施及饮用水卫生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源性、介水性传染病和学校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通报教育等相关部门。各地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将食品中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纳入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依法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七、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

各地要发动全社会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消除蚊蝇孳生地,做好改水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搞好家庭、居民区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切断肠道传染病传播途径。

八、做好技术和物资准备

各地要不断强化对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早安排、早部署,作好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等应急物资准备。

第9篇:医疗污水处置方案范文

成立应急指挥体系

成立满族自治县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极端天气灾害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极端天气灾害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等有关重要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

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县长傅兴超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县长张少久和纪立功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住建、水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按各级防汛抗旱等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在建房屋工程及相关设施的应急防范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按县城区防汛抗洪工作预案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定学校预防灾害指南,组织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关注极端天气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抢险救灾相关道路畅通。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应对极端天气灾害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情调查,组织转移、安置、救助、慰问灾民及救灾捐赠,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及时上报相关监测数据、信息,提出应急处置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车辆及相应人员安排,疏导相关道路,确保畅通。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县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备管理工作;组织紧急粮食加工、运输、供应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县气象局负责收集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及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供电分公司负责应急供电及灾后供电保障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军队及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预警信息;积极报导应对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建立本乡镇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应急指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极端天气灾害对本辖区所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对超出处置能力的灾害,及时上报县政府或县政府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治理污染源,为应对可能到来的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准备。

(一)整治河道环境卫生

1.实行河长、段长、片长负责制。各大河系河长对整条河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段长负责协调、督导、检查责任区内环境治理任务落实情况,片长具体负责所包河段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包括疏浚整治乡镇、村、组河道,清除河底淤泥、河岸杂物垃圾、河面杂草漂浮物等,确保达到底清、面净、岸绿目标。

2.实施河道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县水务、国土、安监、矿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巡回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阻水设障等违法行为。按照“谁堆积、谁清除”的原则,对侵占河道堆放尾矿、矿石、建筑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责令限期清理到位。

3.实施尾矿库专项整治。对直接建在河道内的尾矿库,责令限期清除;对侵占、挤占河道的尾矿库,责令另择新址再建;对河道安全构成威胁的,责令限期采取加固措施。

4.严格河道采砂管理。严禁各乡镇和村组擅自对外发包、开采河砂;对形成的砂坑及时回填,找不到当事人的由乡镇负责回填。

(二)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1.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村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重点整治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环境卫生,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五无”卫生标准。

2.建立垃圾处置机制。逐步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环卫体系,实行农村垃圾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3.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大力推进“绿色家园、绿色河道、绿色村庄”建设,加快农村道路、田园、村庄绿化,力争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为主要内容的“四改”工程,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改建水冲厕所,严防污水入河。

(三)整治县城环境卫生

1.彻底清理整治各部门、各单位、各门店的室内外环境卫生。落实周五卫生日、“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制度,全面清除各种垃圾、污物、白色污染,消除死角死面。

2.组织居民对生活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清除院落、楼道内堆积杂物,铲除卫生死角。彻底清理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公路两侧等重点部位的积存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3.保持公厕、果皮箱、垃圾转运等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4.做好县城区主次干道特别是迎宾路、祖山路、燕山路等主次干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5.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整治,切实做到围挡作业、挂牌施工、出入口硬化、物料堆放整齐、无扬尘污染,确保建筑垃圾日产日清。

6.改善城市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县住建部门对县城区污水管道、检查井和排洪管、沟进行彻底排查清理,解决老旧小区污水外溢、排水不畅等问题,确保污水、垃圾不入河。

7.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在极端天气下两场(厂)的安全。加快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

极端天气应急响应

(一)监测预警

县应急办根据县气象局上报的极端天气预报信息或突发极端天气灾害等情况,按相关规定进入应急工作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提请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安排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警报及提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通知各自下属单位进入戒备状态,加强值守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二)预警行动

1.应急准备。县应急办要与指挥部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信息以及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已有预案、工作程序和相关设备、器材及所需应急资源进行检查。

2.预警启动。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四级响应(蓝色)、三级响应(黄色)、二级响应(橙色)或一级响应(红色)。

(三)应急响应

根据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工作需要,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相关应急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交通疏导、卫生医疗、物资资金保障、新闻宣传等具体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相应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县宣传部门面向社会发出警告和提示,开展宣传活动;县住建、水务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到重点部位巡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用防暴雨、冰雹等灾害应急物资,使用防洪抓钩、防洪编织袋等防洪工具,及时疏通堵塞的排水沟、封堵泄洪的堤坝,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无阻;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责任。

指挥部办公室将相关信息汇总后,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在接到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入戒备状态,要求主要领导到岗,确保通信畅通。同时,按照市、县政府关于信息报告的规定,较大(三级)以上极端天气灾害信息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应急终止

极端天气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生产生活运转恢复正常后,按相关程序规定适时宣布应急程序终止。

(六)恢复重建

极端天气灾害应急程序终止后,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现场清理等工作,恢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