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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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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

第1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为了保障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因企业破产而提前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补缴费用时提前退休年限对应的企业缴费部分,由破产企业补缴。

    三、为了减轻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以下办法为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一)预提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以企业破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为基数,按破产企业实有退休人员数以及全部退休人员实际年龄距本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的年限进行预提。企业预提的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并纳入市社保财政专户管理。

    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从企业破产财产变现收入或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预提。国有破产企业,预提资金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足。

    (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不含门诊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60%.四、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在移交社会化管理前由单位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移交后由户口所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如汇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并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算手续等。

    五、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待遇外,享受本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也可参照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标准预提费用并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后,对其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

    六、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并从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七、本文件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第2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摘 要:正确处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传承和发扬的关系,以实现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但是作为文化遗产,其内在的核心价值在于文化精神的彰显,而文化本身更多的体现其社会价值,而非经济价值,这点在文化遗产中表现的尤为显著。文化遗产圈的视角,也许可以为正确处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传承和发扬提供另一个视角。文化遗产圈从理论上可以分为核心部分、半核心部分、部分。每一个部分发挥的功能不同,其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取得也各有侧重。作为遗产文化圈的核心部分――明孝陵建筑群,保护第一,开发第二。作为遗产文化圈的半核心部分,其保护、开发可以同时进行。作为遗产文化圈的部分可以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维修、传承的重要经济来源。

总之,文化遗产凝结了人类的智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沉淀了太多的人文内涵,对其保护、传承与开发的本质是彰显人类的智慧,体现的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当下社会对遗产文化的物质化追求,偏离了文化遗产保护的非物质化的本质,只有平衡文化、社会、经济三个维度,方能进入可持续性的发展道路,实现良性循环。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遗产文化圈;文化整合

一、问题的提出

江苏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摇篮之一,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目前江苏境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就有四项,其中物质文化遗产两项即苏州园林、南京明孝陵;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项即昆曲、古琴虞山派。省内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历史文化名镇3座,2600多处文物点被列入国家、省、市、区级各文物保护单位。以上各方面既体现出江苏是一个文化大省,又体现出江苏在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开发方面具有较大的挑战性。在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中明确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精神。既要充分发扬文化遗产其独特的文化、历史、人文价值,又要充分挖掘其潜在的经济价值,因此,正确处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传承和发扬的关系,以实现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但是作为文化遗产,其内在的核心价值在于文化精神的彰显,而文化本身更多的体现其社会价值,而非经济价值,这点在文化遗产中表现的尤为显著。所以,从文化遗产圈的视角,也许可以为正确处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传承和发扬提供另一个视角。

二、明孝陵以及遗产文化圈的整合

明孝陵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与皇后马秀英的合葬墓。其独特的建筑布局及其背后所蕴涵的中国历史、传统文化成为其申遗成功的重要保障。但是,明孝陵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在保护、开发、传承的过程中存在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彰显不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的问题。

作为国内众多文化遗产之一的南京明孝陵在保护、开发、利用和传承的过程中同样面临其他众多遗产地所具有的问题,即保护、开发、传承的矛盾。具体说来,作为遗产地凭借其代表性的文化特征、秀美的风光,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人参观游览,以提高其知名度,同时亦带来部分的经济收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伴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参观游览人数的不断刷新,对遗产地的人为破坏也同时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面对这样的矛盾,遗产地普遍采用的做法是1、提高门票价格,期冀门票杠杆一方面调节参观人数,以达到保护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门票收入,投入到遗产地的修缮、维护工作中;2、关闭遗产地的某些区域,通过评估,确认遗产地的核心范围,进行有限度的开放,以达到保护的目的。这两种做法看似解决了遗产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但本质上,违背了遗产保护的精神。根据《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相关规定,所谓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以及历史遗迹。无论是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科技的角度都有突出的普遍价值,凝聚着人类的伟大智慧,突出体现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这就是说,文化遗产展现的不仅仅是文物、建筑、历史遗迹表面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彰显其背后的“人”的文化,“活”的活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遗产,体现的是人类文化、文明的共享性。文化遗产的传承需要更多的人尤其是普通大众对遗产的接近、理解与保护,需要的是全民拥有的保护意识与传承意识。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中所阐明的那样:各成员国应开展教育运动以唤起公众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的广泛兴趣和尊重。通过提高门票价格等经济杠杆手段,使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变成少数人的文化旅游目的地,认为设置了普通大众与文化遗产的对话障碍,同时割裂了文化遗产的传承纽带。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对文化遗产的另一种破坏,也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精神的践踏。

如果,我们重新对文化遗产明孝陵进行审视,将视角从个别调整为整体,遗产地调整为遗产圈,幸许可以改变目前的保护现状,形成文化产业链,以实现遗产文化的产业化,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以遗产圈的视角审视明孝陵,意味着不要孤立地将明孝陵看作文化遗产建筑群,而要将其看成是整个文化遗产圈的核心。她是古都南京明朝历史文化的重要体现和标志,也是作为统一王朝明朝深厚文化历史积淀的重要标志。从这个角度看,南京城内所有明代历史、文化古迹都是以它为中心而形成文化遗产圈,进一步以她为中心形成遗产文化产业链,从而理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关系,实现一方面彰显文化遗产地深厚文化品质,另一方面取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使二者取得一定的平衡。

文化遗产圈从理论上可以分为核心部分、半核心部分、部分。每一个部分发挥的功能不同,其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取得也各有侧重。作为遗产文化圈的核心部分――明孝陵建筑群,保护第一,开发第二。核心部分的开发不是指经济效益的开发,而是指社会效益的开发。主要目的是通过架构遗产地与大众之间的交流通道,以实现遗产地文化的普及,倡导普通大众对历史文化、人类文化的尊重,同时体会文化遗产地明孝陵其独特的文化魅力。运用各种现代科技、传媒手段,宣传文化遗产地明孝陵,尤其是背后的所蕴涵的深厚历史文化积淀,以唤起普通大众不仅仅对文化遗产地明孝陵,而且对与文化遗产地明孝陵相关的明代历史,明代遗存,明代文学艺术的兴趣与全方位的观感。作为遗产文化圈的半核心部分――南京明代历史文化遗存,例如大报恩寺、金陵宝船厂、朝天宫、阳山碑材等,其保护、开发可以同时进行。这些遗存为普通大众提供深入了解明代历史、文化的渠道。也提供了一个了解明代南京的重要窗口。作为遗产文化圈的部分――与明代南京有关的,有关部门所开发宣传南京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商业项目,诸如水木秦淮,天子朝拜仪式等可以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维修、传承的重要经济来源。因此文化遗产圈的形成,体现了文化遗产已具有的文化历史积淀,拉近了普通大众与遗产的距离,为促进文化遗产全民保护意识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文化遗产圈的魅力就在于:1、她把许多看似没有联系的文化遗产联系在一起,把状如点点晨星的文化遗产整合了起来,并促成合力;2、节省宣传成本,普通大众通过对遗产地的了解,进而了解了与其相关的文化遗产、激发了其兴趣,使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进入了良性循环实现文化资源的高度整合。

三、构造遗产文化圈的机制

通过对以明孝陵为中心的文化遗产圈的了解,可以看见构造文化遗产圈,其丰富的文物与文化遗产资源是重要的物质基础,全局的文化遗产规划观念是关键,一定的商业传媒的知识与手段是重要的保障。

(一)涵育丰富的文物与文化遗产资源

文化遗产圈的核心是遗产本身的具体形式包括建筑、音乐、技艺等。这些是文化遗产这个抽象逻辑的重要物质载体,也是作为文化遗产或者说文化产业重要的涵育主体。涵育的目的是保护历史文化的内涵而非表面样式,展示的是历史文化的原生性而非变异性,铺开的是历史脉络的完整性而非片段性。如果忽略了对丰富文化与文化遗产资源的涵育,那么诚如范周先生所说:那些古老的血脉,那些温婉的山水,必定充满着悲恸与无奈①。

(二)树立全局的文化遗产规划观念

文化遗产圈是一个整体的概念,链接的几乎所有与遗产地有关的历史、文化、遗存等。这样的链接需要在规划设计上有一个整体的概念,在时间跨度上,考虑历史脉络的完整性,在文化传承上,考虑文化的普遍联系性,在保护上,考虑人文、自然的有机一体性。在充分进行全局考虑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文化遗产的差异性与特色,这样才能比较全面、深入且有保护性的基础性进行传承和开发。

(三)使用适度的商业操作手段

历史文脉与市场经络的承接,需要将深厚的文化元素渗透在市场活跃的因子中。但是绝不能损害遗产地的文化属性与社会属性。商业的操作手段是锦上添花,不能对文化遗产有丝毫的破坏,所以是适度的使用。商业手段的操作要充分尊重遗产地以及遗产文化的内核,尊重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在尊重历史文化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商业操作,可以再度唤醒文化遗产沉睡多年的生命,使其散发出活力。

总之,文化遗产凝结了人类的智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沉淀了太多的人文内涵,对其保护、传承与开发的本质是彰显人类的智慧,体现的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当下社会对遗产文化的物质化追求,偏离了文化遗产保护的非物质化的本质,只有平衡文化、社会、经济三个维度,方能进入可持续性的发展道路,实现良性循环。(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参考文献:

[1] 范周.中国文化产业新思考[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1).

[2] 刘建平,陈姣,林龙飞.论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贵州民族研究,2007(3).

[3] 陈淳,顾伊.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视野[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7).

第3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关键词】 常州方言大赛 地方历史校本课程 开发与实施

【中图分类号】 G633.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72(2013)11-001-01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15年,要使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做好文化遗产青少年教育,而文化遗产的青少年教育又可以从开发与实施地方历史校本课程入手。

一、常州方言大赛与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关系

方言土语是地方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象征着地区和民族的特色文化,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于是,我们通过方言大赛这种竞争的形式来唤起大家对地方方言的重视与保护,并把它融入到学校校本课程之中。笔者认为,常州方言大赛与地方历史校本课程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常州方言大赛是地方历史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过程中的补充与完善。在《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专门开设了《常州地方风俗史》这一校本课程。我们组织与开展常州方言大赛,利用竞争的形式来唤起大家对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视,引起大家对方言的兴趣。通过常州方言大赛,我们收集了大量经典作品,这些经典作品是对《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的补充和完善。以下是本人收集的常州方言大赛中的经典民谣作品《东边牛来咧》:“东边牛来咧,西边马来咧,张家大姐家来咧。 带个嗲花,带个草花,牛郎踏杀老鸦。老鸦告状,告着和尚;和尚念经,念着观音;观音射箭,射着河线;河线唱歌,唱着阿哥;阿哥吊水,吊着小猪;小猪扒灰,扒着乌龟;乌龟放屁,弹穿河底;买块牛皮,补补河底;河里做戏,岸上看戏;长子看戏,矮子吃屁。”

地方历史校本课程又成为常州方言大赛的知识储备和文化基础。我们将根据学校的办学思想和中学生的身心特点,确立《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弘扬和培育学生爱国爱家乡的民族情感和对常州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研究的内容包括:①开发与实施《常州文物保护单位》地方历史校本课程;②开设《常州历史名人》地方历史校本课程;③开设《常州地方风俗史》地方历史校本课程;④开设《常州园林文化的研究》地方历史研究性学习课程;⑤开设《常州地名文化的研究》地方历史研究性学习课程;⑥开展“春秋史学社”地方历史学生社团活动;⑦开展“民国史话团”地方历史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本课程是常州方言大赛的重要知识储备和文化基础。

二、常州方言大赛在地方历史校本课程中的开发与实施

“校本课程开发是指学校教师根据本校的教育哲学或办学宗旨,通过对本校学生需求的科学评估,以自己或与他人合作的途径,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等方式,在校内实施并建立内部评价机制的各种专业活动。”在《地方历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这一课题的研究中,笔者以常州方言大赛作为平台,广泛搜集课题所需的课程资源,如“活动方案的设计”、“比赛的组织与开展”、“专家点评及表彰”、“活动反馈”等等。

以下是首届常州方言大赛的具体实施方案,仅供各位读者 参考:

三、收获与反思

第4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城市文化软实力;常熟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 1)04-0173-05 收稿日期:2010-11-10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当前,随着文化建设在城市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日益突出,许多城市都纷纷制定和提出自己的文化发展目标,力图提高自身的文化软实力。而只有根据城市自身特点来确定文化发展战略,才能使文化的战略地位在城市发展中得到科学定位和具体落实。承继和弘扬城市自身的历史文化遗产,确立文化发展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中的优先地位,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现代城市的转型升级,构建特色化、生态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区域文化。

一、历史文化遗产对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意义

“软实力”(softpower)的概念由约瑟夫・奈最早于1990年提出,其原意主要是针对国际关系中的国家竞争力。此后,该概念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话题。作为其子概念,“文化软实力”多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知识理论、意识形态、价值体系、文化传统等所形成的引领力、凝聚力、同化力、传导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把文化软实力的概念运用于现代城市的发展之中,则进一步产生了“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概念。总体来说,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包括硬实力和软实力两个基本构成部分。硬实力主要指向基本资源、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等支配性方面;软实力主要指向文化产业、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建设性方面。而“城市文化软实力”是城市自有的所有文化资源所蕴含的文化创生力量,代表一个城市的文化凝聚力、感召力、竞争力和创造力,体现一个城市由内到外、由过去到现在乃至未来的传承力和生命力,主要由包括城市景观、文化设施、文化产品等元素的物质文化,文化法规、机制体制、战略规划等元素的制度文化,以及市民素质、民风民俗、城市精神等元素的精神文化构成,其根本指向是支撑城市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性文化力量。有学者甚至把城市文化软实力看做城市经济实力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函数,具体表述为:城市文化软实力=经济实力×(文化凝聚力+文化创新力+文化辐射力+文化传承力+文化保障力)。其本质就是依靠特定的方式,合理配置文化资源,从而实现文化价值与效益的最大化。

加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一方面有利于培育和提升城市的个性与精神,凝炼城市的内在气质和文化蕴含,促进人文城市的构建,进而增强其吸引力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城市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争力。由此,应把文化软实力建设提高到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纳入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评估体系。而文化资源是软实力的主要来源,加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首先要使之牢牢根植于养育它的现实文化土壤。其中,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所具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特定的文化意蕴和文化价值,见证和沉淀了城市社会的变迁与发展,凝聚着一种超越时空的价值内涵,不仅可以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还能够借助文化传播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为社会的进步提供有益的参照。由此观之,历史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软实力构成要素,对于进一步增强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而又特殊的意义。具体而言:

(1)历史文化遗产是“过往时空的提示物”,折射出的是一座城市历史发展的足迹,是其文化底蕴的稀世物证和重要载体,并在不断的积累中彰显城市的文化品位和个性。它告诉人们只能在过去与现在、传统与现代的交会中认识和把握自我,从而拥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和真切的人文关怀。(2)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表意象征,在其精神内涵上,反映着一定区域内共同生活的人们长期形成的文化观念、行为规范、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它作为连接不同历史阶段的物质和精神纽带,是打开人类创造自身历史之门的文化密码,具有重要的文化资源价值。由此,保护和发掘历史文化遗产,可以培育人们厚重的历史责任感,使之积极地关注城市的进步和发展。(3)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不断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历史的依恋和移情也不断充实着现代人的精神空间。“人是悬挂于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文化动物”,历史文化遗产不仅让后人了解先民的生活习俗,也了解他们的奋斗历程,具有重要的精神激励作用,可以增强市民的内聚力,积极培育现代城市精神。(4)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转化为物质生产力,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经济和社会资本。在现代社会,文化生产力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而历史文化遗产在塑造高素质的现代文明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文化生产力还表现在文化产业在当代经济结构中对传统产业的重组和带动作用,成为反映城市经济结构优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可以说,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资源。

总之,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复生的文化资本、精神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是一个城市共有的信仰和象征,维系着城市的核心情感和价值。积极保护和发掘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在于满足人们对昔日文化的怀念,更是从物质和精神层面上延续城市文化甚至生活本身,使世代人们都能触摸到传统文化“不能消失的未来心跳”。

二、常熟的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保护利用

一个地区的文化发展状况,既是由该地区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也是该地区长期历史文化积淀的产物。常熟是吴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早在55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的先民就已经在这里聚居生息。悠久的历史铸就了常熟深厚的历史文化,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由此构成常熟这座文化名城在当展的重要背景和人文条件。常熟境内现有多处原始文化遗址,如距今约5500年的崧泽文化时期的钱底巷遗址、距今约5000年的良渚文化时期的罗墩遗址及西周至春秋时期的吴文化遗址吴王点将台等;常熟是一个人文荟萃之地,历代文学、书画、音律、藏书、金石等方面人才辈出,流派纷呈。这里诞生了位列“孔门十哲”的南方夫子言偃、元四大家之首黄公望、

两朝帝师翁同稣与清末民初小说家曾朴等一大批著名历史人物。严潋(号天池)所创虞山琴派、钱谦益所开虞山诗派、王晕(号石谷)所领虞山画派、林皋所扬虞山印派更是彰显了常熟历史文化的钟灵毓秀,博大精深;常熟人历来有藏书的传统,著名的藏书楼有脉望馆、绛云楼、汲古阁和铁琴铜剑楼等,浩浩历史之卷翻出的是常熟人浓郁的人文气息和儒雅情怀;此外,常熟历史上的城市建设和布局在全国也是独具特色,整个城市沿山筑城,而且城内水网纵横,素有“七溪流水皆通海,十里青山半入城”的美誉。现在保存较好的历史城市风貌有西泾岸、南泾堂、琴川河与南门坛四个历史文化街区,古人的建筑风格和生活风貌依旧栩栩如生地展现在现代人面前;除了人文景观外,这里山水相望、中贯七溪,整座城市与山水园林交相辉映、引人人胜。美丽富饶的常熟凭借悠久历史所赋予的深厚文化底蕴,薪火相承、辉映千秋,展示出吴中风情的独有意蕴。这些文化元素构成了常熟地方文化的个性特色和自成体系的文化架构。

基于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借助明显的区位和经济优势,常熟积极跳出县级市文化发展的小格局、小圈子,致力于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有效地推动了地方特色文化建设。(1)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使得常熟保留的文化遗迹在江苏省县级市中独占鳌头。目前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1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5处,控制保护建筑66处。(2)加大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兴建了一批如翁同稣纪念馆、虞山派古琴艺术馆、白茆山歌馆、常熟博物馆、美术馆、评弹艺术馆等反映地方文化特色,融古典与现代韵味为一体的文化场馆,既延续了常熟的千年文脉,也为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搭建了重要平台,成为人们了解常熟文化的重要窗口。(3)立足地方特色,积极打造地方文化品牌。比如,“一镇一品”工程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地方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并培育出尚湖镇的“戏曲”、董浜镇的“灯谜”、古里镇的“白茆山歌”、虞山镇的“篆刻书画”等一批地方文化品牌。(4)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原则,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促进不同地域间的文化交流。比如白茆山歌作为原生态吴歌代表,曾十进北京城;中国古琴艺术节的举办则吸引了全国各地的艺术家和爱好者;中国(常熟)尚湖国际文化节更是把常熟的民间艺术推向世界宽阔的舞台。(5)以“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为方针,制定出台了《常熟市2010至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促进常熟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积极开拓文化市场,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常熟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荣誉称号。这些成就的获得离不开当地政府和人民对常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和弘扬,显示出常熟较高的城市品位,焕发出江南水乡、吴地风情的特色文化气质。

但是面对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要求的提出,为了把常熟的文化名城建设提升到文化自觉的高度,需要在对城市文化的认知、评价和建构过程中,积极培育常熟人的主体精神,理性认知与把握城市的文化命运和发展前途,从而实现常熟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现代化的和谐共生。从目前来看,常熟在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文化软实力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历史文化遗产时常成为传统与现代相互碰撞融合的试验田,如何解决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现代化、城市化发展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常熟面临的核心问题;二是城市文化的内涵展现还不够充分,对自身城市精神的凝练也相对不足,乃至于市民对于维护和建设文化名城的社会参与度与自觉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较快但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政府在政策法规上的刚性支撑、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等环节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从而构建起全面开发和利用自身文化资源优势的保障体系;四是复合型的文化理论研究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等相对匮乏,人才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同时,常熟自身的文化产业优势也相对不明显,缺乏与其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相匹配的创新型文化产业群,有待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和文化营销战略,做大做强区域文化品牌,切实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

三、依托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葛蓝・艾波林(Dr.Graeme Aplin)认为,遗产是一种“诠释”,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诠释不同。就会使其体现出不同的意义。探讨常熟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仅要考虑它客观性的本体价值,还要关照外部因素对其价值取向的影响,从而作出包括历史、文化、精神、经济和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全面考察。只有如此,才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定位区域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市民的综合素质,推动城市发展的转型升级,孕育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独特地域风格和气派。

坚持思想先行,高度重视城市精神的提炼和塑造。文化观念在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中起着粘合剂的作用,反映了最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基本价值取向。坚持思想先行,就是要坚持用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现实,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培育具有地域和时代特色的文化精神放在文化建设的首位,形成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和灵魂,构建城乡社区群众的精神家园。常熟的历史文化遗产反映了常熟人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代表了常熟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应当承继、发扬其历史文化精髓,凝练和提升“开放、勤奋、精致、创新”的当代城市精神,使之成为支撑现代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标志,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这种精神在文化传播过程中一旦为他者所认同、接受和赞赏,乃至成为构成主流文化或价值观的重要部分,那么发源于这种文化的城市自然就拥有了强大的文化软实力。这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城市吸引力和感召力的重要举措,需要动员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内化为人们的思想认识并自觉践行。

加强遗产保护,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是一个生态性的系统,具有整体性、动态性和共生性,它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生产方式等外在条件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支撑的关系。历史文化遗产体现了文化多样性在现实中的身份标志,不仅塑造城市自身的特色,还是加强不同地域文化间相互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一个鲜明的时空坐标。目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进入整体、活态和可持续性保护的新阶段,应尝试构建自己的地方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

立体式保护。即对区域特色文化进行全方位的科学保护,以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和整体性的特征,同时加强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载体的有形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并维持好文化遗产生存、传承的特定自然和文化环境。为此,需要制定科学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标准,展开对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登记、分级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专项资金和民间融资等形式,为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加强相应的立法,使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有法可依;并注重相关的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提高人们对文化保护区的认识及自觉。总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并通过社会的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氛围。

搭建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们文化活动的开展,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和形式载体。载体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文化工作的重要主题。加强载体建设也是经济文化一体化条件下,体现文化价值、实现文化功能、创造文化氛围的重要手段。要改变把文化作为经济“婢女”的工具化思想和做法,确立文化的独立价值和主体地位。要以城市精神统领城市规划、土地开发、商贸发展以及教育、旅游等各个方面,在景观改造、商贸网点、社区建设中为文化发展预留相应空间,为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营造良好的整体环境和氛围。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常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需要以此为基础,继续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建设领域,平衡城乡文化基础设施,推动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同时,要努力探索文化设施良性运转的内在机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贴近生活的文化活动,进一步形成具有地方标志性和广泛影响力的文化基础设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内容、形式、机制上的全面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

依托人才兴文,积极打造区域文化品牌。人才是文化传承和创新之本,得人才则文化兴,失人才则文化衰。建设一支积极进取、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文化人才队伍,是促进文化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有力支撑。而品牌运作也是市场经济及大众传媒普及的情况下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关节,是提升城市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其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重要无形资产。改革开放以来,常熟在培养和使用本土文化人才,拓展人才柔性流动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更好地为加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今后要进一步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采用学历提升、委托培训、专题研讨、考察取经等方式,促进文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并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同时,要在社会文化活动的举办、景观载体的建设、公用文化事业的运作、文化的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全面导人品牌管理意识,继续推进民间文艺创新,不断开发新的地方品牌和精品力作,使文化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创造和普遍享受的社会大事业,激发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创生力量。

强化策划创新,大力发展地方文化产业。策划是为实现特定目标提出思路对策、进而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的思维及创意实施活动。它以目标为起点,以信息为素材,以创意为核心,展开具体的思维实践活动,是思维与行动、主观与客观之间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新知识、新思想、新方法层出不穷。文化事业的发展要求我们善于跟踪和运用新的知识,这就需要进行有效的策划。策划是知识创新和知识应用最活跃的要素之一。文化工作是十分依赖于创意的实践活动,文化产业是个性化的精神产品的生产。要把高起点的策划作为文化工作的前提和文化活动创新的关键,在组织层面和组织之间大力倡导创新、激励创新,积极推动多学科的知识应用和头脑智慧风暴,为文化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城市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通过政策、资金的有力扶持,整合内外文化资源,实施一批有重大影响、起带头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发挥数字网络技术、现代传媒的作用,推动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要合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立足当代文化市场的主导需求和情感诉求,善于借助影视剧、舞台剧、艺术节、文学创作等形式,叙述社区故事,推广地方文化,提升城市形象,扩大文化辐射力。比如,柳如是与钱谦益的爱情故事、翁同稣的传奇人生、沙家浜的革命历史等,都可以成为文艺创作生产的重要题材。另外,还可以发挥人文历史地理优势,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引领,在融会地方文化特色基础上推陈出新,大力发展参与型、开放式、多风格、精品型的文化生态旅游业、文化演艺业、娱乐休闲业以及文化工艺品产业等,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

第5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关键词]传统村落;新农村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22-0095-04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就已经开始,而真正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还是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的事情,进入21世纪后,先后分五批将181个建制镇和169个村庄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虽然有了上述一些村落受到了保护,但比较起广大而丰富的乡村资源,保护的力度和数量远远不够,而且被作为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的许多地方大多关注了其物质文化遗产的部分,对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不多,因此,许多的村落文化遗产遭受着因为社会转型而带来的巨大破坏。中国广大的民间文化就存在于民间,村落几乎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最后屏障,如果村落没有了,那么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继续生存下去是个严峻的问题。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失去对其生存空间的保护,本身也是不完善的。冯骥才先生早在2006年4月27日的《古村落是最大的文化遗产》一文中就指出:“古村落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注入现代科技的生活含量,也需要改建甚至重建。新建和重建的关系主要是注意文脉上的联系,要注重原汁原味。我们讲原汁原味,实际就是历史的真实性。历史的局限性就是历史的真实性,历史的局限性就是历史的美。”他那时候已经看到了新农村运动可能对传统村落造成破坏,提出了保持乡村的历史真实性的问题。这对当时的村落保护提供了一条正确的思路。也正是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古村落保护在所有文化遗产里,“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古村落这个遗产是最大的。首先,它悠久而博大。历史地看,我们的城市基本上都是从村庄式的小聚落发展起来的。第二,在农耕时代每一个村落都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单元,也是一个文化的容器。第三,我们的古村落不仅有它的历史文化价值、研究价值、见证价值、学术价值、审美价值、欣赏价值,多方面的价值,最重要的一个价值是它的精神价值。我必须大声说的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在农村,文化的根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在农村,少数民族的文化全部在农村。无论从规模、内涵还是价值来讲,古村落是我们中华民族最大的文化遗产”。①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近10年的今天,行走在一线的保护工作者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历史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非遗后时代”②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如果任民间文化赖以生存的传统村落继续衰败下去,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而且在2006年和2007年的政协会议上,冯骥才先生先后提出两个提案:《关于规划新农村建设要提前注重文化保护问题的提案》和《关于建议重要的古村镇抓紧建立小型博物馆的提案》,在提案中,他已经前瞻性地意识到古村落或者传统村落可能遭受到的命运,尤其是文化遗产保护的艰巨性。2011年9月6日上午举行的纪念中央文史研究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国务院总理同一直致力于民俗文化研究的国务院参事冯骥才共同对话古村落保护问题,冯骥才先生关于紧急抢救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呼吁得到了总理的高度重视,2012年4月16日,国家三部一局《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

那么什么样的传统村落值得保护,该怎样保护,冯骥才先生经过长时间的田野考察做出了自己的回答。他认为,关于古村落或者传统村落的标准有四条:第一,有悠久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都被村落记忆着;第二,应该有较完整的一个规划体系,比如较完整的村貌、建筑、街道以及庙宇、戏台、桥梁、水井、碑石等,应该是一个基本完整的体系;第三,应该有比较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存,包括各种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等;第四,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有它的独特性。独特性就是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的价值。如果按这些标准确定是古村落了,就一定要保护,绝对不能破坏,这是原则。③这个标准基本上涵盖了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审美价值,而且重要的是过去的古村落保护着重村落的文物保护价值,这次的传统村落扩大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也是为了防止在对村落进行保护中导致村落的“空巢化”现象。④因为,中国的传统村落千姿百态,要想对每一个地方的传统村落采用统一的保护方法是不科学的。所以,需要政府和专家学者要经常亲临现场,掌握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从而为当地规划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后沟古村位于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因浓缩了黄土旱塬农耕文明的传统,保存了中国北方汉民族自给自足的传统文明,2005年成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古村落调查保护示范基地。经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协主席冯骥才的调查和奔走呼吁,特别是后沟古村被确定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唯一的古村落调查范本后,这里逐渐蜚声海内外。”⑤经过学者和政府的合力,一个几乎被遗忘的村落获得了新生,这就是一个成功的典范。而后沟村保护的经验也同时启发我们,实地考察和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在对山西传统村落的走访中,冯骥才针对山西晋城地区的传统村落又给出了不同的思路。冯骥才在对晋城皇城相府、郭峪古城、上庄古城、砥洎城的现场进行考察后认为,皇城相府是通过一个传统村落进行开发利用的,它本是清代康熙年间名相、文渊阁大学士、《康熙字典》总编纂陈廷敬的故居,当地政府在将原有村民迁出后,进行旅游景区的开发,充分挖掘这里原有的历史文化和民俗内容,吸引了游客,既解决了村民的就业,同时也让村民更加爱护自己的村落,热爱自己的文化,形成了全村人对自己村落历史文化的自豪感,这是一处保护和利用非常成功的传统村落。而且这里建筑风格独特,充满了传奇色彩,建筑大多是明清古建筑,石柱、石雕、砖雕、木雕、牌楼都保护完好,特别是豫楼、河山楼,无论文物价值还是其中蕴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都非常高。皇城相府用自己的智慧保住了自己祖先的遗产,也走出了一条健康发展之路。上庄村是明代吏部尚书王国光的故居,同样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但村落在保护和利用方面缺少方法,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出现明显损伤和危情。冯骥才先生认为,这类传统村落属于有很好的资源却缺乏保护方法和力度的一类。只要科学论证,全面整体规划,传统村落的价值会让更多的村民们受惠。他提出在发展旅游中,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与周边景区相衔接,相互搭台唱戏,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另一个传统村落可以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山河镇洞八岭村的谢家大院为例。冯骥才仔细察看了谢家大院珍贵的明清风格建筑,详细了解当地的民俗民情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尽管当地的民间文化工作者满怀豪情想通过呼吁获得政府的关注和投资,恢复谢家大院过去的繁华,但大院里存留下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已经不多。谢家大院建于明末清初,过去,村中有19个古院建筑群落,形成一套严密的防御网络体系,各院都体现了内外有别、长幼有序的伦理道德观念,层楼叠院,错落有致,集古代传统民居、庙院宗祠、书院学堂、防御工事于一体,建筑风格独特。然而经过抗日战火,被破坏得很严重,已经无法修复,即便勉强修复也不可能复现原本的风貌,况且很多文物都已被文物贩子盗走,目前,村中也只剩下十户人家。针对这种曾经在历史上有过较大文化价值的遗存,冯骥才认为可以建立一所“古村落消亡博物馆”。“谢家大院几乎已成为废墟,但这废墟有一种苍凉美。可能很多人看不出这种苍凉美,只觉得是一堆破房子。可是破房子跟破房子是不一样的,有的东西残破得有历史感,就像断臂的维纳斯。谢家大院就有这样一种特别的美,而且它还有历史的见证意义。”⑥在以非常现代的建筑语言把谢家大院围起来,里面原封不动地保留其废墟状态,任其中的建筑在岁月中倒塌,让人们看到一个村落消失的过程和现场。

在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许多村镇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村镇历史文化遗迹处在放任自流状态,能自觉主动做保护规划的毕竟是少数,致使许多保护规划为申报而做,流于形式而缺乏实际指导意义。目前,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诸多问题。

不关心村落中的人和他们的生存及相关民俗文化,是传统村落保护之一弊。“把关注焦点放在古村落的物质遗存上面,不关心与古村落物质遗存密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关心古村落居民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发展利益等,这种兴趣和思路显然是有偏颇的,按这种思路进行古村落的保护则是有严重缺陷的、不完善的,不能使古村落获得可持续发展,实际上也不能对古村落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完备的开发和展示。完善的古村落保护,不应只重视保护、修复古建筑的物质层面,也应该完整展示、合理传承与古建筑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⑦学者在对著名传统村落浙江落苍坡村的田野调查发现,因为着力于对建筑本身的保护而忽视其中的人的生存以及整个村落的传统文化,导致了保护工作的不利。

虽然有很好的文化遗产,但缺少持续不断的保护资金投入是保护工作第二大弊。本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成功典范的山西榆次后沟村 2011年仅参观的中外游客达8万多人次,后沟古村旅游有了收益,村民生活也有了改善,但新的问题出现了:每年文化遗产的维修费用没有着落。尽管政府分20%多的收益,个体老板有60%多,村里有10%多,但实际上村里拿不到。“政府如果不增加投入的话,就把开发古村落的初衷给忘了”。⑧

更有虽然挂了保护的门牌,却不加保护或者空置的村落,此为保护的第三弊。这实际上更是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渎职。比如“当前徽州古建筑情形最切实的描述就是人走楼空:随着居民的离去,房屋就丧失了其使用价值,建筑就逐渐失去了生命力。诚然,对于现代诸多快餐式或者火柴盒式的建筑,变换内部用途是经济、合理的利用途径;但是对于蕴涵着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文化积淀的徽派建筑来说,任何不加保护地利用或空置,都是对古建筑原有价值的破坏。”⑨

没有经过专家学者的论证和科学规划,随便拆迁和重建导致传统村落面目全非,此为第四弊。过去因为穷,楠溪江古村落被保存了下来;但随着经济发展,当地人富了后开始拆旧屋建新屋,导致一些本来整齐划一的传统村落建筑中时常出现一些小洋楼和其他现代建筑,破坏了整个村落的格调和风格。另外,一些被拆除重建的房屋完全被设计师按照自己的理念规划,完全不考虑该建筑过去的风格和风貌,用个人的眼光取代历史。真正的传统村落保护应该是修旧如旧,是不断地加固,防止倒塌和继续破坏,不是制造假古董、假村落或者假的历史。

在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利益分配时,作为村落主体的村民和开放商等的矛盾也是保护之弊。“在开展古村落旅游资源的同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保护压力。受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在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的发展阶段,江西旅游发展在处理好古村落保护与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时,又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矛盾冲突。2011年7月,婺源以古村落文化和田园风光为主打的几个核心景点——李坑、江湾及汪口景区相继关闭,而更深层次的矛盾却来自长达数年之久的门票收入分红不公、账目不公开等问题,使旅游公司与地方利益纠葛不可调和并最终爆发。此事件的发生也是在旅游的发展阶段一些旅游社区随着当地旅游产业的日益发展日趋要求增权的一种表现方式。在这些古村落,古村落保护政策因限制村民原有权力的行使和部分权利的丧失,限制了村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引起村民与政府的冲突。古村落保护不仅没有带来村民的自豪感,反而使村民以古村落为障碍。由此,古村落,保护在实践中耗损了古建筑遗产、耗损了政府权威、耗损了村民的社区自豪感,造成了政府行政成本和村民建宅经济成本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村民的社会去权。”⑩由此可见,即使在一些已经开始成功运营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也时时会遇到新的困扰。这些困扰在保护工作之初会被各方的热情所掩盖,一旦到了利益分配的时刻,因为对各自利益的需要,而导致的各方较力,损伤的恐怕只有保护工作本身。所以,未雨绸缪地认识到一些问题,在保护之初就将可能出现的矛盾处理到最小,也许是当前传统村落保护应该汲取的经验。

明白了目前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呢?“以人为本”应该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基本原则,应尊重村民权益,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保护传统村落要让村民们意识到,保护它是为村落今后的发展提供平台,会为未来村落发展带来收益。不仅能为当地村民开辟财源,同时也能使当地村民对传统村落资源的价值和资源保护有新的认识。只有让村民主动地参与到村落的保护行动中去,才是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发展的可能。目前,许多传统村落已经古旧,住房条件很差,村民们渴望改善生活条件,住上更为舒心的新房子,这样的情况普遍可见。但如果不进行合理规划,很有可能破坏过去的村落格局。如何能既改善村民生存环境同时又能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建筑格局和风貌,浙江温州岩头镇的经验值得学习。这个镇经过多年摸索,村里实行“村外建新村,村内搞整饬”。“所谓整饬,就是将倾倒的扶正,将新的改‘旧’,将高的‘削矮’。如今,全镇岩头丽水街、芙蓉、苍坡三个古村落的安置新村,诸如对芙蓉古村、岩头镇试行的是股份制公司经营体制。”村与旅游局联合经营模式既保护古村的古典风韵,也保障了居民的住房现代化需求。11村民住在村落附近,同时成为村落风景区中的工作人员,照常生活、工作。这样不但人气没有散,当地的人文遗产也得到了延续。

另外,必须厘清一个概念。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并不相悖。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并不是对立的,它们可以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目前的村落在建设中有些地方已经成功地实行各项现代化建设,遵循适度、隐蔽、环保的指导原则,以不破坏原有的景观风貌为前提。山西平遥的经验就值得学习。

必须面对的是,当前许多的传统村落保护都或多或少地和旅游结合起来。当地政府和学者也都意识到,村民们是依靠自己的土地生存的,如果要保持村落原貌同时又不能让村落成为空巢就必须留住村民的心。否则,因为生计到处打工导致村落再度成为毫无生计的遗留物不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初衷。为此,需要各方从保护的角度同时为村民的未来做安排。提高村庄的知名度,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这是村落吸引人并能在未来带给村民利益的基本手段。王宁先生在文章中指出:“增权(empowerment/empower),是指一定组织的个人或群体为了提高自身内在能力的确认和自立自强的行动,通过外部的干预或帮助充实或提升其权力或权能的过程,向获取权力的社会采取行动并导致社会改变。”将增权概念用到当前的传统村落保护很有借鉴意义。保护是为了“增权”,是为了提高村落的知名度,借此提高村民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因为在村落保护工作中,让村民们享受到保护工作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变化,并从中获得实惠是很重要的。所以,“旅游增权的本质,就是为了探寻可增进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促进旅游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各种有效途径,而不是仅追求短视的表面繁荣景象。因此,考察权力与旅游的内在联系是任重道远的,需要广泛而深入的实践研究。适宜的改革与创新尝试,不是单纯用政府或市场替代社区,而是应当通过制度增权、社会增权和信息增权等具体可行性措施,增强古村落适应市场经济的社区能力,真正促进古村落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12保护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传统村落的文化文明继续传扬,为了让人类获得生存的尊严,所以,首先,要考虑到当地村民的利益。在保护他们村落的时候,应该让他们成为保护工作中积极的参与者,要多方征求村民的意见,不能让村民的村落成了知识分子或者政府想象中的样子。其次,在抢救和保护的同时,还要兼顾村民今后的生活出路,不能在挂牌和论证之后一走了之,那样的论证并不能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持续发展有任何作用。再次,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从内心深处唤醒他们对自己文化的感情,让他们自觉参与到传播和保护生养自己土地的工作中,并成为常态。当然,仅仅是精神的唤醒还不够,还可以从旅游增权的角度,让村民在保护工作中看到村落今后美好的未来,这非常重要。

[注释]

①③冯骥才:《古村落是最大的文化遗产》,《灵魂不能下跪——冯骥才文化遗产思想学术论集》,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②这是2011年11月在中国木版年画国际论坛上,冯骥才面对媒体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近10年后的新时期,这个时期将面临着新农村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的强烈冲击。

④冯骥才在《文化空巢及其对策》一文中指出:在我们为那些不知不觉就会被推土机推去的古村落与城市的历史街区心怀忧患之时,是否知道它们已经出现了可怕的“文化空巢”?这些历史形态犹存的村落与街区,远远看去,似是不错,古建筑一幢幢优美地立在那里,可是如果穿门入户就会发现,历史只是在它的躯壳上,并不在其中。里边的家具什物早都面目全非,看不到任何地域特色和文化细节。历史内含已然不存。

⑤⑧王学涛:《山西后沟古村:古村落保护的喜与忧》,《新华每日电讯》,2012年3月26日。

⑥根据2012年4月5日岁冯骥才先生一同进行田野作业时的现场录音整理。

⑦黄涛:《古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温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作者在文中指出:“著名古村落苍坡村的古建筑景观呈现珍贵的宋代风貌,是传统社会耕读文化遗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苍坡古村成为该地区重要旅游景点,村中古建筑也得到了以当地旅游部门为主导的保护和开发,但近年来该村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其经验与教训值得深入探讨。古村落不仅是古建筑遗址,也是现代农村社区。在保护、展示古建筑的同时,不能忽视、损害古建筑主人即村民的活态文化和生存利益,应该合理传承、完整展示与古建筑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而且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应该由当地村民作为主要实施者,政府管理部门应承担指导与资助责任,而不能代替村民成为保护工作的主体。”

⑨杨乔伟、李保民:《徽州古村落保护的人本思考》,《工程与建设》,2010年第6期。

⑩陈庚:《以居民为核心主体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基于婺源李坑村的实证调查分析》,《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年第5期。

第6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县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智慧和文明的结晶,保护和利用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生存状况堪忧。一些口传心授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一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破坏,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刻不容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方针和原则

工作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县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

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三、开展普查,组织试点,以点带面

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状况。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新的工作,要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办法。把黄桑坪苗族乡作为我县综合性试点乡,在投入机制、组织工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工作中侧重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各乡镇要选择具有独特历史文化价值,特色鲜明,处于濒危状态,急需抢救,工作基础好的项目作为专业性试点,制定保护标准和具体保护措施。

四、建立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县、乡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积极争取我县具有重大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经县、乡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县图书馆、县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

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建立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统一领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文化局。

第7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关键词]金长城;文化引领;高校

[中图分类号]K85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103 ― 02

金长城是中国长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金长城的修建源于战争的需要,是一种军事防御工程,但近代以来,金长城的军事防御作用已经消失,金长城的文化、历史研究、地理生态及其经济价值正在与日俱增的凸显。自从2001年金长城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齐齐哈尔市有关部门在抢救、保护和开发金长城文化资源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金长城文化资源目前的现状还是令人担忧的,金长城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更是任重而道远的。现就高校文化引领作用角度谈一下对齐齐哈尔金长城文化资源的保护及开发的看法。

一、发挥地方高校人文教育优势,探讨金长城文化研究思路

高校作为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集结地,在文化研究与社会参与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事业中,能够以自身的信息、科研、教育等优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开展,这已经得到了国内教育界的认同,各高校也纷纷加入地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序列当中。就黑龙江省地方高校而言,哈尔滨师范大学的金源文化研究、牡丹江师范学院的渤海文化研究、佳木斯大学的赫哲文化研究,黑河学院的界江文化研究都在国内学术界声名显赫,具有很大的学术影响力。作为地方高校的齐齐哈尔大学也具有这样的学术自觉,把金长城文化为代表的齐齐哈尔地域历史文化研究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中。2009年齐齐哈尔大学率先开启了“黑龙江省西部地区文化传承与发展产学研基地”校地合作建设,2010年11月,签署《齐齐哈尔市政府―齐齐哈尔大学文化传承与发展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等5项合作协议,在传承、发展、引领区域文化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目前,校地合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高校文化引领作用在边疆文化、区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得到了有力彰显。

但是关于高校如何真正有效的参与地域文化遗产保护?应该怎么去保护?由高校的那个群体去参与保护?还存在一些争论,国内的研究成果主要侧重于从高校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科研优势发挥、学科体系构建、人才培养培训、高校文化教育传承等角度开展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把高校如何参与地域文化遗产保护问题阐述研究的非常深入,透彻。但这些研究的侧重点主要强调高校及其文化的作用和功能,片面夸大了高校的文化作用,某种程度上自觉不自觉的把一些地域文化,地方文化视为一种濒临灭绝、传承困难的弱势文化,高校参与地域文化遗产保护是“扶贫”,而没有把这些地域文化置于同等地位。

所以结合这一现实,在金长城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地方高校要积极探讨扎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地方高校的优势与金长城文化的资源作为两个独立主体,把双方置于平等的、对称的地位,以文化作为两者的连接点,开展两者的双向互动研究,运用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和文化学等学科的理论及方法,开展地方高校与金长城文化发展上的相互交换和合作研究,探讨地方与金长城文化的双向互动,互利共赢,开展相关文化研究,从高校课程体系的构建、从高校科研力量的整合、从高校校地合作途径的拓展、从高校师资力量的培养,从金长城文化与校园文化的结合,从高校开展专业教育实践教育,以及原生地保护等角度开展金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探讨和研究,是一个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发挥地方高校区域文化引领功能,创新金长城文化保护途径

金长城文化资源的保护是一项巨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能够独立承担的,需要发挥地方政府、学术机构、地方高校、文博机构、新闻媒体等的综合合力。其中高校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传承基地,具有得天独厚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传播优势,能够在金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其教育功能、宣传功能和引领功能。

(一)强化师资力量,构建学科体系

由于一些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教书育人是其首要功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高校的文化引领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高校没有重视地方历史文化教育,没有学科专业作为支撑,专门从事地方文化教学科研的专业教师数量不多,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而且科研方向比较多元零散,没有形成科研合力,对地方历史文化的研究理论成果较多,指导现实的成果较少,不能对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从理论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缺乏媒介。为此,必须从强化师资力量,构建学科体系角度,开展高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教育和科研。

一是为了使金长城文化保护工作高效有序,必须尽早建立必要的学术机构,形成相对固定的学术队伍。研究任务相对集中的单位可以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其它研究单位可以结合自己的学科建设,在相关学科的本专科课程中加入金长城文化遗产相关知识教育,并注意高校之间的互动和配合,如科研方向的选择上,科研力量的整合上,科研项目的申报上,科研信息的收集上应加强各高校之间的横向合作,以更广阔的视角打造高校金长城文化保护、研究体系。

二是高校要建立从事金长城文化遗产教育和科研的师资队伍。为避免科研方向分散,形成不了学术影响力,要充分运用学科交叉,可以从高校的历史、美术、音乐、社会学、语言学等学科中挑选科研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热衷于从事地方历史文化研究的教师,由几个学校或一个学术团体组织起来,确立统一的科研方向,以各学科的理论为支撑,开展金长城文化研究。目前,齐齐哈尔大学的“嫩江流域历史文化研究基地”被确立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已经把金长城为代表的齐齐哈尔地方文化纳入基地研究,组织科研力量,实现学科交叉,积极开展校地合作,开展相关研究。

三是高校有必要开设相关课程,强化黑龙江地方史教学。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是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也是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把金长城为代表的齐齐哈尔历史文化资源纳入到教育体系中,这无疑是对齐齐哈尔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和保护。把金长城文化遗产教育与大学的校园文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养、文化活动、科学研究结合起来。利用专业课程,公选课程和平台课程,并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发和构建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有序、合理、科学的开展高校的文化遗产教育。

(二)运用校园文化,培育文化风尚

高校校园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当今高校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校园文化根植于大学,大学又地处一定的地域,地域文化精神已经内化为大学的精神品格。地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需要高校的积极参与,高校文化建设又离不开地域文化的滋养。实施地方高校文化与黑龙江地域文化的双向互动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展示金长城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在高校各社团开展以金长城文化为主题的图片展、征文活动、摄影作品比赛、书画艺术交流,金长城文化资源保护设计大赛等,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其次,通过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校园载体,鼓励学生参与地域文化研究,开展科研实践,开展文化遗产方面的文艺演出、专题报告、讲座、比赛、设计、艺术展演、社会实践等活动。让越来越多的学生在浓厚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氛围中得到良好的熏陶,调动大学生们身上潜藏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只要把它们激发出来,这批年轻人就会成为金长城或其他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主力。

最后,正确引导学生创建文化遗产保护的社团组织,发挥社团的育人功能、服务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优秀的文化遗产融人到社团的各项活动之中。使校园文化活动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让地域文化去丰富高校学生社团内容,促进社团的积极健康发展,使地域文化在校园里产生极强的影响力,进而成为高校学生活动的一个鲜明特色。

三、利用地方高校科研教育优势,开展金长城文化保护研究

金长城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这项保护工作和传承发展离不开教育学术力量的带动,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多方关注和共同参与。广大高校应当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在地域文化的传承中充分发挥科研教育优势,推动金长城文化的保护与传播。

(一)加强金长城文化研究的科研立项

要在国家和黑龙江省的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立项中将金长城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列入。其他行业系统的科研立项也应当对口资助与本行业相关的或本地区范围内的文化遗产项目。争取国家社科基金的支持,佳木斯、大庆、黑河等地的地方历史文化都争取到了国家社科基金的扶持和资助。齐齐哈尔市的地方历史研究还没有形成强大影响力,目前还没有申请到国家社科基金的支持。

(二)建设高校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以金长城文化遗址的普查、考察、参观、研究为方式,建立相应的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让大学生深入下去,走出去,让他们走进文化遗产地进行田野考察。深人相关市县区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积极 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融入地域文化遗产的氛围中,经受本土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为金长城保护事业搭建人才培养基地和社会实践平台。

(三)举办金长城学术会议和讲座

第8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号)、《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1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空间。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各民族智慧和文明的结晶,蕴含着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又是地域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见证和载体,为后人留存了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促进文化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区的文化生态发生着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传承后继乏人,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意识,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明、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作用。

(三)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区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工作任务

(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在充分利用已有普查工作成效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文字、影像等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把普查成果汇集成册,以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传承参考。

(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组织辖区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理论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科技的运用。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制订和落实保护方案。经区政府授权的公共文化单位等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失。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展示,有条件的街道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区政府批准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要制定科学、严谨的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认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每两年评审公布一批,申报评定工作由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七)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要重视建立以人为本、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代表作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文化机构等已有的研究成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人才的培养。有条件的街道,可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保护以口传心授为主的传承方式,结合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八)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要研究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律,在已经开展普查的基础上,可选择具有独特历史文化价值、处于濒危状态、且工作基础较好的项目作为单项保护试点,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标准和保护措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且较为集中的区域,也可探索实施综合保护试点。通过试点,积极总结符合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的经验和办法。

四、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

(九)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进一步充实调整区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下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统一协调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评审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指导;宣传、发展改革、财政、工商、民族宗教、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教育、科技、旅游、体育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第9篇: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范文

关键词: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德都蒙古”是指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蒙古族以及祁连山北部居住的甘肃肃北蒙古族。广义上包括活跃在青藏高原的蒙古族,其历史可追溯至蒙・元时期。狭义上指17世纪以后迁入青藏高原的蒙古族,其主体是青海蒙古族以及甘肃、地区的部分蒙古族。在没有特指说明时,“德都蒙古”即指后者。“德都蒙古”这一称呼在很多蒙文书籍中都有蒙语记载。在汉语记载中一直习惯用“青海蒙古”或“西海蒙古”,由此一来“德都蒙古”名词就成了蒙古族圈内的自称法,其语义包含“上部”、“高处”、“源头”等自然环境特征,又包含“至尊”、“高贵”、“上等”等人文因素,因此,也被生活在此的蒙古族欣然接受,成为引以为豪的美誉和象征。在学术界,蒙古学研究或藏学研究,都不能绕开青藏高原的蒙古族而谈论历史问题,但由于缺乏一种能够涵盖其历史文化长流,又能集中体现其独特性的概念或视角,长期以来其整体性和延续性被各方有所忽略,大家对其历史文化仍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因此,“德都蒙古”称谓或概念恰好弥补这一点,可作为历史的和发展的角度审视青藏高原蒙古族历史及未来发展的一个切入点和链接线。

由于人文环境的特殊性,“德都蒙古”既较好地保持了蒙古游牧民族固有文化传统,包括语言、习俗、民间文化以及一些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等,又与广大东部蒙古地区有所差异,与新疆的卫拉特蒙古也有不同之处,继而形成特有的德都蒙古民俗文化。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由于社会环境变化,地理环境制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蒙古族与藏、汉等其他民族长期杂居、通婚,使许多风俗文化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形成了具有多元特色的民族文化而沿袭至今。因此,保护“德都蒙古”文化中极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其存在价值和艺术价值,显得紧迫而重要。

本文在梳理“德都蒙古”文化研究的基础上,以海西蒙古族为例来分析“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文献回顾

梳理有关“德都蒙古”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研究,可看出呈现以下特点,从地域上来讲,蒙古族文化遗产的研究并不仅限于内蒙古,而是扩展到青海、新疆等地区;从学科上来讲,不仅限于从历史、宗教、心理和社会等学科的角度来进行,而是与考古、艺术、神话传说等资料相结合,从整个人类文化学和人类早期文明的起源、发展和传播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其成果主要按内容不同可以归纳为四类:

第一类是“德都蒙古”民间文学的研究成果。有贾儒的《青海湖畔传说》(1981年),齐布仁巴雅尔的《德都蒙古民间文学精华集》(1986年,内部资料),才布西格、萨仁格日勒搜集整理《青海蒙古族故事集》(民族出版社,1986年),海龙、乌云其格搜集注释《青海德都蒙古族祝赞词》(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3年),跃进主编《青海蒙古族民间口头文学集锦》(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8年),纳・才仁巴力的《德都民间文学概要》(民族出版社,2014年)等等,这些研究基本涵盖了民间诗歌、英雄史诗、民歌、谚语、传说、故事等德都蒙古民间文学的全部类型;才仁巴力的《论青海蒙古族古代文学发展特征》一文,从青海蒙古族历史文化形成的特点入手,探究青海蒙古族古代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分析归纳其独有特征,从而论证青海蒙古族文学在蒙古族古代文学中所具有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以上这些研究,其价值不仅体现在民间文学和历史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于研究我国多民族的社会变迁、民族间文化关系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有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第二类是“德都蒙古”民俗与文化方面的研究成果。如贾儒的《德都蒙古文化简论》一书中介绍了一些德都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知识,通过对那些似乎比较繁琐的民俗事项和文化规约的论述,在理性层面上对其本质特征和文化精髓有了一个较为清晰、深刻的认识。《德都蒙古民俗与文化变迁研究论集》中汇集了20余位国内学者以汉文发表的关于“德都蒙古”民俗及其社会文化变迁的30余篇论文。从其内容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德都蒙古”饮食服饰民俗、信仰民俗、人生礼仪民俗方面的文章,如艾丽曼的《青海省河南县蒙古族服饰的演变及其文化内涵》、僧格的《青海蒙古族“羊胛骨卜”及其民俗――卫拉特民间巫术调查之一》等。第二部分是“德都蒙古”社会文化变迁与族群认同方面的研究。如南文渊的《青海蒙古族历史发展与文化变迁》,艾丽曼的《论青海河南蒙旗文化变迁的影响因素》,索端智的《文化涵化与族群认同――青海河南蒙古族文化涵化问题研究》,褚琼、徐黎丽的《多民族认同的变量分析――以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多民族社区为例》等文,睦史学、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角度,探讨和分析了德都蒙古社会文化变迁的过程、特点及其影响因素。

第三类是关于“德都蒙古”历史方面的研究成果。芈一之的《青海蒙古史的几个问题》、韩官却加的《青海蒙古族研究综述》、古才仁巴力的《青海蒙古族部落的溯源与演变特征》、青格力的《17世纪中后期的卫拉特与河西走廊》、杜常顺的《清代青海的盟旗制度与蒙古族社会的衰败》等几十篇关于德都蒙古历史研究方面的论文,为德都蒙古文化遗产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第四类是关于“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成果。跃进的《柴达木民间文化――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青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之一《德都蒙古民间传说》(2014年)等。然而这些研究仍与民俗文化研究雷同,仅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分析和研究其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如何保护的问题,未对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系统的思考。

梳理以上成果就会发现,该方面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居多,绝大多数研究着眼点侧重于德都蒙古文化某一文化遗产现象研究,而系统研究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变迁现象、生存现状、保护现状及保护策略等方面的成果甚少。基于此,本研究显得紧迫而重要,其意义可以归纳为两方面的价值。

学术价值:通过对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的调查研究,可使蒙古族历史及文化研究的内容有所拓展,使德都蒙古族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更具有系统性、全面性。

应用价值: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相当一部分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将会弱化,一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如何保护和传承德都蒙古文化,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对指导当地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及其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民族认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等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这也符合国家当前有关实施文化战略部署,更为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节点的青海省增添民族文化亮点及文化旅游产业亮点。

二、“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现状

德都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分布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和祁连县等三个蒙古族文化生态圈。除此之外,还包括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等区域。其种类繁多,且丰富多彩。有民间文学(包括歌谣、神话、传说故事、谚语、史诗)、长调、戏剧以及美术和体育竞技(摔跤、赛马),传统医疗以及节日、婚礼等民俗事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宗教价值、艺术审美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德都蒙古人迁居青藏高原之后,承袭蒙古民族古老的传统文化,而且对周边汉、藏、回、土等民族产生过一定影响。同时通过不同文化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形成了丰富多元性文化。如,以藏文化为主流文化的青海省河南县蒙旗等。除此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城镇化建设,传统游牧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封闭的游牧文化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社会正在经历着变迁,文化遗产也面临消失、濒危、变异、衰退等情况。因此,保护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德都蒙古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就以青海海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挖掘整理收效明显,建立健全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海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是从1986年6月开始。1988年6月至1991年10月间,文化研究人员深入基层,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民间文学,编辑翻译了《海西民间故事》《海西民间谚语》《海西民间歌谣》3本内部资料书,填补了海西蒙古族民间文学汉文翻译的空白,为海西州的抢救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作打下了基础。从2003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背景下,海西州文化部门继续有目地、有计划地在全州范围内对许多民间艺人进行采访,挖掘并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先后又出版了《青海蒙古族民间口头文学集锦》(上、下)蒙文版,《青海蒙古族民间文学研究》(蒙文版),《青海蒙古族民间艺人》《海西那达慕》(画册),《柴达木历史与文化》《瀚海友情》《青海土尔扈特蒙古人》《青海海西蒙古族风俗文化》(汉文版)等民间文化书籍。其中,2009年出版的一书,是一本全面介绍海西蒙古族风俗文化的汉文书籍,对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文史资料。(以上资料来源于2014年7月2日去海西州民族文化中心访谈群众艺术馆研究员跃进教授时获取资料。)

自2008年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开展至以来,按照“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种类”的工作要求,共普查登记13大类、22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56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数据库,完善档册管理,编制保护名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省、州、县四级名录体系建设和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目前,海西州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家级代表作名录的有3项,代表性传承人1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8项,代表性传承人10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17项。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走入学校――汗青格勒传承方式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跃与发展离不开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传承,学校教育是“非遗”传承最为核心和带有根本性的举措。

《汗青格勒》作为海西蒙古族英雄史诗,主要以说唱的方式所表现的“活态”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主流文化的影响,人们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和多样化,对英雄史诗的认知越来越少,尤其是青少年,其生活观念和欣赏观念的差异,他们对传统英雄史诗多少表现出了冷漠和无知的态度。因此,英雄史诗说唱和演唱的民间艺人普遍年龄偏高,出现年龄断层现象,急需保护和传承。

为此,海西州政府于2007年建立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中,州教育局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进校园、进课堂。《汗青格勒》的传承就在海西州各民族学校中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由老艺人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利用学生假期,走进学校授课,培B了一批又一批说唱小艺人,并在舞台上进行表演,表现了孩子们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和时代文明的追求。

(三)民间艺人传授文化遗产的行为――访老艺人曲日青

民间艺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载体,尊重和保护民间艺人,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以及支持和保障民间艺人传承活动的开展,是各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的一项工作。为此,海西州各级政府部门也非常重视,先后申请并成功审批1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蒙古族文化传承人就有10个,其中1名为国家级,9名为省级(见表1)。除此之外,为了及时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海西州群众艺术馆研究员跃进在对海西州民间艺人的简历及学习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搜集整理的基础上,编写了《德都蒙古民间艺人》(蒙文版)一书,书中收录了已去世和年长的老艺人的资料,成为研究民间艺人及民间文化的珍贵资料。为了使现有的文化得以传承,海西州十分重视由民间艺人传授文化遗产的途径。

“孟赫嘎啦”文化节是近几年出现的为了丰富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了传承发展民间文化而创办的新的群众文化节。“孟赫嘎拉”是蒙古语,意为永不熄灭的火焰。这一节日是海西州群艺馆和柴达木报社为丰富牧民文化生活创办的一项创新活动,是以诗歌朗诵为主的文化节,并且仅限于牧民参加比赛。自2002年在都兰巴隆地区首次举办以来,已在全州各地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日益激发了海西蒙古族群众诗歌创作的热情,涌现出―批牧民民间艺人和优秀诗歌作品。文化节也从当初单―的诗歌朗诵,逐年推陈出新,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到如今的长调、说唱以及采词、拉利等不同风格的表演项目。孟赫嘎拉文化节是富裕起来的牧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已经成为草原牧民进行文化交流、继承传统、展示才能的最佳平台,尤其在挽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加强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第十一届节孟赫嘎拉文化节与第六届蒙古族那达慕有机融合,更加凸显出节日的传承功能。

(六)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的结合

传统文化对于现代旅游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特殊的旅游资源,经适度的规划与开发,打造为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吸引游客进行消费,其发展潜力非常大。同时,旅游又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得到进一步体现。通过精心打造高品质的文化旅游产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让更多游客欣赏、体验民族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借此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激发民族自豪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一个更为适宜的生存环境,这是现代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贡献之一。

海西州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城市化率高,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前景也较好。在采访专家跃进时也了解到海西将一些民俗文化作为旅游产品开发,如祭敖包、祭火等文化遗产,成为海西乃至青海省极具有特色的民俗旅游产品。海西州政府以建设“高原旅游名州”为奋斗目标,正在投资建设德令哈德都蒙古文化旅游产业园。它是以德都蒙古族文化为主题,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演艺、民族竞技体育、休闲、体训、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功能大型产业园,主要由德都蒙古族文化博物馆、柴达木岩画公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那达慕和汗青格勒文化墙、蒙古族哈萨克族民俗村、德都蒙古饮食文化产业基地、非物|文化演艺厅、柏树山旅游景区等组成。用充满德都蒙古文化特色的设计,将柏树山德都蒙古族旅游文化产业园打造成集历史文化观礼、休闲娱乐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景区。由此,体现海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也能明确在其保护中政府所发挥的作用。

三、“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可持续发展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研究,主要强调整体性、活态性遗产保护,推广文化生态的理念,彰显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及经济价值。

第一,确立生态文化保护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产业目标、重点项目、传承人培养。以此科学有序推进“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激发和增强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和保护的自觉性,这是保护和弘扬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有效的策略之一,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途径。

第三,根据“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情况,确立遗产各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管理、检测及评价体系,做到保护与发展协调进行,凸显可持续发展理念。

第四,创新“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及发展,推进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保护珍贵的“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五,将“德都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纳入到国家积极推进的重大战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项目中,争取国家层面的投入与保护。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西部项目(16EH194)

参考文献:

[1]贾儒.《德都蒙古文化简论》[M],民族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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