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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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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

第1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引言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建筑行业开始越来越重视对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建筑行业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越来越多而且也越来越不明确,所以这就需要利用合同来对这些不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让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避免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持建筑行业市场的稳定。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业的经济往来中一种利用合同形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经营质量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的合同管理就是企业将自己作为当事人而确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订立与履行、变更与解除、转让与终止、审查与监督以及控制的相关行为的总称、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审查、监督以及控制是整个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模式。合同管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是一种全过程的、系统的以及动态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过程就是一种通过洽谈与草拟、签订与生效开始到失效的整个过程,系统性管理就是对于涉及到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通过全系统与部门对其进行系统管理,而动态性对合同的整个履约过程的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对于各种变化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合同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变更、补充、中止或者终止的相关行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对项目施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规定来开展,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若疏忽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则会使得工程进度与质量失控,增加施工风险。若能够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则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同时还能够为各类施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类别

3.1控制型风险

基于控制程度来划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则可以分为可控型风险与不可控风险。对于可控制型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采取规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关流程,来解决合同争议以及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而最大限度上确保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不可控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签订时,受到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签订或者履行等,对此则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3.2管理风险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往往在来不及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及报价测算的状况下,便进行了投标,由于没有切合自身能力进行投标,一旦中标,承包人将会面对很大的经济风险。同时,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往往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市场经济的性质决定业主占领主导地位,而经验不足的承包人往往不具备良好的恰谈技巧。因此,在制定合同条款时承包人注意不到文字细节,导致在项目一开始承包人便处于不利地位。加上承包人合同的管理组织没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致使在合同的分析、谈判及履行上得不到良好的监督管理。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4.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

如果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这是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来制定合同,对于有的特殊的施工合同,还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制定合同,采用相应的标准制定合同,可以充分提高合同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也能避免一些经济纠纷的产生。在进行建筑工程合同内容的制定时,相关的合同拟定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对自己所负责的工程要有一定的了解,必须让合同的内容具有一定的预见性,而且所拟定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必须有着清楚详细的解释,以免产生歧义或者日后产生纠纷。

4.2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开展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相关工作单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能力,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对于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实施者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保障有章可循。在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过程中,要对具体的建筑工程责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制度、相关工程的进度款审查等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来。在相关合同签订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要对具体的工程内容与具体的负责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对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地说明与解释,通过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体的管理质量。

4.3适时合理应用法律手段

承包人在面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可以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化解工程中出现的风险,降低损失。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应以协商解决为主。在协商解决未果的状况下,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在有效的时间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往往会借助自己在市场中的有力地位,对承包人有意或无意地进行压榨,经常会出现部分款项没有结算,而拒不认账的状况,针对诸如此类的状况,如协商未果,在证据充分的状况下,承包人应及时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对此则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人员队伍的建设,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进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赵金晶.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探析[J].山西建筑,2017.

第2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引言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工程管理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新方法和新技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确保合同各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此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对风险纠纷进行有效避免

科技与经济的推动使得市场的流动性与变化性在不断加快,高标准的生产要求使得一些建筑企业过于重视其建筑产业的生产水平,忽视了对企业的管理,对合同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出现各种纠纷时,由于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导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解决纠纷,在影响建筑施工进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合同的有效管理可以对各种风险进行提前规避,避免纠纷的发生。因此,应当对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1]。

2.2有效提高施工效率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运营。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核心位置,可以有效掌握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施工状态,保证建筑施工工程的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3有效规范工程各涉及方的行为

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行为都可以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进行规范。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及权利,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遵守,建筑工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管理好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有效的对建筑行业的诚信以及恶性竞争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规避,有益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存在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文件内容不严谨,存在一定风险。在建筑双方进行合同签订时,未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没有进行全面考虑并在合同中列出,导致在出现责任和利益纠纷时双方都僵持不下。其二,所列合同的条款不完整、不清晰,导致在后期理解上容易出现偏差。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到位,对风险防范的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导致在合同条款的理解上出现偏差风险。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一定要用词准确,不能使用模糊词汇,否则在后期出现利益及责任划分时,会导致不必要的争议,甚至为公司带来严重损失。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

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考虑两方面,即工程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和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

4.1工程合同签订的风险识别

第一,要注意工程合同的主体,合同主体的合格是合同成立有效的前提条件;第二,要注意合同条例中用词的严谨性,否则容易使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要慎重考虑措辞的严谨性,例如,“在2017年10月1日前交货”和“在2017年10月1日前必须交货”,这句话用词不当,使限制范围出现漏洞产生歧义,应该改为“在2017年10月1日前全部交货”;第三,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缺漏,一般违约责任很容易在条款中漏缺;第四,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为无效条款,无效条款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第五,对于境外的合同,要注意文字、国情等带来的差异,对疑问进行追问,并在合同上明确澄清,以免给企业带来损失。

4.2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识别

第一,在进行合同履行的风险识别时,要注意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进行及时的书面修改。一般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的内容和主体会随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这就要求合同履行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变更意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第二,要遵守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该发送的书函等进行及时发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进行自我保护。第三,注意签证确认的及时办理,签证作为履行条约的关键行为,可以为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第四,在进行工程拖欠款的诉讼中,要注意诉讼时效,例如,在诉讼时间超过两年后,损失方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损失将无法挽回。第五,要注意在发生纠纷时,确保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一般只有证据的原件、与事实相关、来源合法、有证明效力的证据材料才会被法院采纳。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5.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拟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首要问题就是重视合同内容的拟定。在进行合同内容拟定时,必须按照合同范本的标准模式进行拟定,对于特殊情况,要根据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进行拟定。在合同拟定中,采用相应的标准可以提高合同自身的规范性及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合同拟定人要对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了解建筑工程项目,在内容拟定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有一定的预见性,每条条款都必须清楚且详细,没有歧义。

5.2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

通过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建筑合同管理的落实性。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建筑企业对合同的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纠纷。在管理制度的建立中,要重点注意进度款审批制度、合同的交底制度以及责任分解制度等,这些制度有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果,也将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使管理员更好地为企业工作。

5.3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和奖惩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难免会出现违约行为,这就会给另外一方带来损失,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对于违约行为带来的损失,必须由违约方进行补偿,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度与建设质量,一定的奖惩制度是必须要建立的。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延误工期的问题时,要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此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对于工程进行中有突出贡献的,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5.4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

在建筑工程出现风险时,要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例如上文提到的索赔制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所发生的风险进行了转移。但是,要确保索赔制度全面发挥其效果,就要求合同拟定及管理人员具备全面的索赔知识系统,对合同拟定有丰富的经验。

6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工程各环节的管理都是以合同作为主要标准。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工程建设双方的经济利润,需要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使其更加适应我国社会的发展情况。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包含了建筑工程中不同环节以及不同人员的责任,对于施工的整体进程非常重要,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从而有效实现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

第3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 建筑企业; 合同管理; 水平; 提升; 要项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8. 041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8- 0072- 01

1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制定的保障管理

建筑企业的施工活动都是在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的,因此,对于施工活动的工程造价管理也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杜绝不合理的造价管理活动状况的发生。一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国关于招标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经济法及部分单行的法律法规,而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暗箱操作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招标行为公平公开的特性。这种暗箱操作的实现方式之一,就是通过擅自改动招标制度或是选择不公平的招标方法来进行。由于招标工作是对投标方做出评价的关键,因此对招标的公平进行非常关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能设置任何不公正条件,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度。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那么这个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局都颁布了一些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好的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和语文水平不一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对于自行草拟的合同文本,我们应当在审查时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岐义。

2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工作

履行建筑工程合同,不论是传统工程合同或工程合同,只能就合同规定的工作范畴、说明、质量、时程、成本等办理,不得逾越合同规定范围。履行合同时,只要发现实际执行情形与合同规定不吻合,就应根据原因不同确定是否变更,若只影响合同条款或工期或成本的一部分,仍需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传统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时,合同文件已包含细节设计说明、材料∕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衡量合同变更完全以合同内容为基础。有关设计说明及材料∕设备技术规格的修正由设计单位办理,施工厂商则配合提供报价及工期变更资料,分别属于两件合同的作为,可相互制衡。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时,考虑合同变更的文件仅包含业主提供的业主需求及功能规范,以及厂商投标时提交经业主认可的投标设计∕技术建议书,但尚欠缺可供合同变更比较基准的细节设计说明、材料∕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厂商的设计义务在满足业主需求及设备功能条件下,从认可的投标设计、技术建议书开列材料∕产品的商标或型式开始,进行基本或纲要设计,直至完成细节或详细设计说明,得据以施工、或供应、安装为止。建筑工程合同赋予厂商设计义务,其有权在不影响原定需求、质量与功能原则下,对设计作适度调整。厂商可能因备标时间短促,未进行完备考虑而在设计阶段需再加以改进投标设计,或者基于成本考虑,欲采用用最低设计标准或选用较低标准的材料及设备,其本质与细节或详细设计认可后的合同变更不尽相同,但过程与合同变更流程相类似,虽因发生在设计发展阶段,如前所述仍宜当作设计变更处理,完成必要的设计变更程序。

3 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保障机制

(1) 搭建专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执行部门。合同管理首先应构建工作推动及督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相关规范的审议、备查及督导落实工作制度的执行;其次构建工作分组,负责合同管理规划、推动及督导小组各项行政业务;最后构建专业的合同管理小组,负责推动及执行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2) 编制详细的合同管理工作开展要点与制度安排,保障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科学的程序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往往涉及到较大的范围,不仅要求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参与,而且还需要员工等的大力配合。在这种背景下,建筑企业必须制定出较为严格与详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从而以严格的制度化程序来确保各部门的工作可以协调进行。

(3) 强化教育培训及宣导。为增进合同管理人员对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实务的了解,使其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中足以发挥监控可靠,合同管理部门应针对各层级的工作人员规划不同管理课程,包括新进、资深甚至主管合同管理人员,均可按其所需地参与培训,以确保企业妥善运用经费及提升预算执行绩效,发挥较高的效益。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考虑借助外部专家协助审查,一方面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借助与外部专家的交流学习,导入合同管理新思维,间接获得合同管理技术方法,提升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另外,还应了解先进国家的相关法制内容,并参考国际通用的和合同管理准则及规范,为合同管理人员打造较为系统完善的培训课程法。

主要参考文献

第4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1.2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2.3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第5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 建筑工程 项目施工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1.1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 要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建筑市场机制逐渐完善, 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1.2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求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求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就会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将造成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的作用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本质上讲,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实现某一标的,围绕标的的质量、价款、数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协商一致,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先约定,是对未来将要发生的实现标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责任的一种设想。

合同风险是由于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合同纠纷是合同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不同的理解。由于上面所述的原因,合同风险、合同纠纷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经过努力,合同风险、合同纠纷可以规避、预防和减少。

2.1 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发包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

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还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电力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 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包括工期、质量、价格等目标。

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工程结束的具体日期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

工程质量、工程规模和范围,详细而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等。

2.3 合同双方总目标一致,但利益又不一致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现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力。签订合同,则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

但从宏观经济目标角度看,合同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由于利益的不一致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限制和制约对方。

2.4 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平衡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

承包方则必须按图纸和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双方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约束。

3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意识淡薄

3.1.1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不利于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3.1.2 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

3.1.3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 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3.1.4 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建设市场。

3.1.5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3.2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控。

3.3 专业人才缺乏是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3.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加强与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4.1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 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2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4.3 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步伐,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 不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岗位都是极其重要的岗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 针对目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建议尽快建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方可上岗。

4.4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5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直接导致了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6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合同管理中,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机构,并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转变思想观念;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 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第6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企业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契约形式进行,因此严把合同关,重视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企业合同管理是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尤其是入世以来,大量外国建筑工程企业涌入国内,而国内建筑企业无论是在资金、技术还是合同管理水平等方面竞争力都较弱,这对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形成了巨大冲击。同时,国内建筑工程企业要想在国际舞台上一较高低,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对此国家以及建筑工程行业也有所认识,但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偏低仍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软肋。因此,国家和建筑工程企业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 我国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国家对建筑业的宏观调控有待加强。市场经济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

一方面,我国建筑市场飞速发展。2013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159313 亿元,同比增长16. 1%。2014 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69400 亿元,同比增长15. 3%。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而且是买方市场,发包方和承包方地位不平等,业主即发包方占据主导地位。业主完全可以凭借其优势地位迫使承包商接受相对苛刻的合同条件。体现在合同内容上就是签约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合同文本大多由发包方制定,发包方不可能为自己设置过多约束,更多强调承包方义务,而承包方由于不占据主导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不对等的条约。例如实践中承包商需要向业主即发包方提供履约保函,但并没有要求发包方提供相关的预付款保证。如果款项没有按时拨付工程款给承包商,就有可能导致承包方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又导致了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拖欠等问题。

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引导略显不足。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体系仅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 -0201)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 GF-2011 -0216)四个合同文本为核心构建的示范合同体系。但这四个示范合同文本仅涵盖了施工、承包、招标及设计四个方面的内容,尚未涉及融资、售后服务等,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程类型多样化的需要,尤其不能适应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

2.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建筑领域的法律规定不了解,对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部门职能定位存在偏差,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不懂得通过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以及如何在合同履行阶段控制风险,从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少企业认为签订合同只是走过场,在签订后将其束之高阁,导致合同在中后期履行阶段容易出现问题。一般来说,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同时不注重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企业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储备不足。遇到纠纷时临时聘请律师救火,而律师并未全程参与,对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并不能客观全面的了解,不一定能够很好地解决纠纷。

3. 企业对合同履行过程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具体表现为在合同签订层面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具体履行的时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说的签订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具体履行到哪一环节并没有人跟进; 在合同变更的事项出现时,具体经办人不能和相关执行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更不用说及时地签订变更协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处于被动地位。

三 完善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完善建筑业市场的宏观调控。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在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应当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那些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加大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可以仿照打击欠贷不还老赖的做法,公布黑名单,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资质、一定时间内不准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等措施来处罚。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阻碍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另一方面,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国内建筑企业也参与到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无缝衔接。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而言,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仅限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针对不同缔约方,应当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整的合同体系。合同承包方式也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 采购- 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2008 年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 模式。

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这有助于解决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融资难问题。国际建筑市场的风云变幻迫切需要我国建筑行业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融资方式。

2. 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团队。

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类人由于经常接触合同,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

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首先应当加强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其次应当注重合同管理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或组建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而不是在发生纠纷时,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门充当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只有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才能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

最后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进行智力投资。可以通过选送一批有潜力的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等多种途径储备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业施工分散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经营、管理和领导能力的强弱,对项目运营状况有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要慎重选拔和任用项目经理,加强对项目经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电,使其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好合同关,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 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关预警机制,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管工作。

一是在发现合同存在瑕疵,有可能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时,具体经办人员应当视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补救的措施,如签订补充协议。

二是在对方超期完工、延迟付款等情形时,应及时由具体经办人员向对方提出书面催缴通知或书面还款协议,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第7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纠纷;对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出现很多的法律纠纷。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需要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一旦发生问题也可以根据合同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处理。本文就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法律纠纷对策进行阐述。

一、合同管理的意义

(一)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各行各业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建筑领域同样如此。如今,建筑工程合同双方会根据合同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这种方式可以规范建筑行业的各种行为,保持建筑市场的经济稳定性。让市场经济对建筑行业市场管理进行宏观调控,能够让建筑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二)行为规范的要求

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其责任与权利进行界定。合同管理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行为,同时,一旦在建筑工程中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纠纷的处理。我国建筑行业各项制度虽然已经逐渐完善,但是仍然无法避免一些非法竞争等不好现象的发生,一些人会因追求利益而铤而走险,这时,需要通过合同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避免纠纷的发生,将合同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最终保证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项目管理的要求

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具有很重要的规范作用。建筑方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对施工中所要使用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如若在建筑工程中不能明确各种责任义务的归属,可能会导致建筑方无法对工程中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管理,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各种现象的发生。因此,合同管理对项目的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法律纠纷

(一)质量纠纷

承包方和发包方需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从而保证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但是,一旦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则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负起相关的责任,否则可能会出现双方推卸责任的现象。第一,发包方如果在设计过程中出现失误,或是在施工环境、设备及材料管理方面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第二,承包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合理的运用各项施工技术,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存在缺失,或是施工规划中存在失误等也都可能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二)工期纠纷

工期纠纷同样可能与合同双方相关。这种纠纷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时有发生,工期的延误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而由哪方来承担责任或是双方责任承担比重如何界定则是人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发包方未能按期提供工程所需的各项物资、设备等,或是事先未能就场地拆迁等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而产生的损失需要由发包方负责。而工程具体的施工组织管理出现失误以及技术方面的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交工则需要承包方负起责任。除此之外,建筑工程的工期可能受到各种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情况承包方和发包方并不能进行控制。

三、防范对策

(一)严格评审

工程出现问题时,需要按照合同进行相关的责任界定。如果制定的合同内容不合理可能导致其无法发挥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责任的功能。因此,在相关人员对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时,需要对其中每一项条款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时通过专业人士对合同中的漏洞以及责任归属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修改,从而保证当建筑工程发生问题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以及保证责任界定的公平合理。

(二)严格调查合同方的资信问题

在工程的所有工作开始之前,评估人员需要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实力进行调查。评估人员需要保证发包方的运营状况良好,同时,也要明确其相关的责任负责人,并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解,最终确保发包方符合建筑工程的各项要求。另外,评估人员对合同双方的审查工作中,需要对企业的实力和资质进行了解,最终选择可靠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进行合作,从而减少工期延误以及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发生,从根源上避免纠纷的出现。

(三)加强监督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导致发生质量以及工期延误等问题时责任的界定工作比较困难。因此,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对建筑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做好记录工作,以文字或是各种现代手段对合同双方的行为进行记录,这种做法保证当问题发生时,能够依据这些记录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责任进行界定,避免纠纷现象的产生。同时,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对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对合同细节的完成状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同时协调好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为建筑工程提供一个良好的建设条件。在建筑工程出现变动时,需要监督管理人员对变动的内容进行记录,避免之后产生法律纠纷。另外,还有一种因特殊情况而引起的纠纷,即“黑白合同”。这种情况是当事人为避税等原因签订内容不同的合同而导致的纠纷,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这种情况的控制,当问题发生时按照最新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为准。

结束语

当建筑工程出现问题时,需要通过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现法律纠纷时,可以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合同内容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因此,在合同制定时需要保证其合理性以及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约束效果,才能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最终保证建筑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

参考文献:

[1]张晓玲.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法律纠纷的防范[J].建材发展导向(下),2013(4):310-310.

[2]鲁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J].今日湖北(下旬刊),2014(8):45-45.

[3]金光磊.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其法律纠纷预防[J].金田,2011(11):189-189.

第8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gral part two, is in the relevant governmental departments under supervision, the construction unit by invited many, according to legal procedures, the justice and equality standards according to the process of selecting good construction uni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market established market is not standard, and the tender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the negligence of the problem, we should tak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measures to ensur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of rapid and stable development.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project bidding scope and significance, and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bidd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当今建筑市场中必备的条件,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开放式的合同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就是为了承、发包双方实行承诺保护双方利益的表现。

1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1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是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预期的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与结构做基础而进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它是在政府的管理部门的监督下, 由发包方制定建筑工程包括工程价格、质量、时间限制为主要的准则, 邀请众多施工单位参与进来,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实行公平、公正、开放性的竞争,而最终选择最具有优势特征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

1.2 合同管理的含义

所谓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指的是在承发包双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而明确制定的双方所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质量、费用管理的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指导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中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处理施工中的纠纷,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了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2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之间的存在问题

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因为它符合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已经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它对当今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有着引导、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虽然这几年我国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招投标工程作出了一系列的规范和防治措施,相对于之前较为健全,但是我国很多的相关管理单位对建筑施工的单位管理还是不够严格完善,对承包的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监督不到位。甚至有的没有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竟然也可以中标。这种违反常规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私下的协议、幕后交易的事情随处可见,可见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2.1 评标的方法没有结合实际情况

所谓的综合评标法就是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结合总体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但是这种评标的方法并不太符合实际情况的评标方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评标办法和标准可能五花八门,很难统一和规范;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置的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造成不公,引起质疑和投诉;还比较容易发生“最高价者中标”现象,引起对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质疑。

2.2 合同内容不够充实,投招标的结果没能真正体现在合同上

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意识淡薄,管理的措施太过疏松。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有些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招标文件的管理审核不够仔细严格,导致其中的很多条款并不完善,这样会为之后的签订合同、合同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烦。

2.3 管理机构的机制不够完善

管理机构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没有注意落实实际行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下,为了能顺利的承包建筑工程的任务,私下的协议、幕后交易不断的出现。一些承包商还被迫签订了一些不平等的条约,使管理机构的一部分人员在中间利用职位谋取了利益。

2 .4 缺乏合同意识

缺乏合同意识, 法律观念淡薄。许多承发包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极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观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观念,并且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积极地配合,往往造成了工作的拖延。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许多承发包的监管和管理意识淡薄,政府的监管部门的各方面措施也相对的落后,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去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导致之后给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大麻烦,没有保障好承发包的切身利益。

3 针对出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建议

3.1.完善评标方法

在评标的时候要结合实际采用合适的评标方法来评标。一定要在评标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对承发包负责。顺应时代的进步,逐渐改进和探索更符合大众的招投标方法,这样才能更好的使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两者相结合。使承发包在赚钱利润的同时更好的完成了工程的质量和提前工期的完成时间。

第9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索赔;合同风险

中图分类号: U28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with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market competition are growing, each construction unit is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ir management level, so as to realize the economic benefits and social prestige double improve. As the key link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was also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ttention, only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site management, can effectively solve the contract risks, and maintain its own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is paper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meet the contract risks are analyzed, and the enterprise dissolve the contract analysis of specific 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claim for compensation; Contract risk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建筑业科学管理系统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和全面履行,为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法定保护和基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施工图纸、标准文件、规范、合同规定、物价变化、施工进度、气候条件和现场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施工过程会发生延误和变更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通常会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所以,如何对现场索赔进行完善的处理,是建筑工程施工能否顺利进行的决定因素,也是协调各方关系的关键,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的合同管理,提高合同风险的化解能力,才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利益,以免受到经济损失。

一、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合同风险及解决对策

1、对合同风险的正确认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合同风险包括由经济技术导致的风险、由工程成本变化导致的风险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本身存在的风险几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合同风险形成一定的正确认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才能够有效地化解各项合同风险。首先,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程序,所以,合同实施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执行合同的周期也较长,建筑施工项目通常会受到社会环境、技术装备、施工方法和地质等因素的影响,从而给项目施工过程带来无法避免的变化和风险。由于大部分合同风险都难以实现有效的控制和准确的预测,因而合同风险给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有时也是无法避免的。其次,建筑工程合同的价格高、工程量大,对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产生的影响也通常较大。在现代建筑工程市场上,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加大,建筑合同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润越来越少,一旦合同管理过程出现任何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而且,在较大的项目中,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数百项的变更,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所发生的变化,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和控制管理工作。

2、合同风险的解决对策

在对合同风险形成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各个建筑施工单位还要在合同订立的同时,根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进行严密的分析,从而形成对于各项合同风险的有效解决对策。由于建筑施工合同是项目实施双方对于其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力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所以,项目参与双方需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同时,就对工程双方的责任、奖惩方法、工程保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结算和付款方式、物资供应、工期、工程内容和范围以及合同的性质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进行认真的推敲和研究,力争实现权利义务明确、程序和内容合法、用词严谨、条款完善,从而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果一旦发生任何合同纠纷,合同签订双方需要根据双方的协议或合同规定进行仲裁,或是由其中一方到人民法院申请权益保护。

二、建筑工程施工索赔问题及其处理方法

1、索赔问题分析

索赔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订合同的一方对因对方未正确履行或是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或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所导致的额外支出或损失提出的补偿或赔偿要求。形成对索赔问题的正确认识需要综合考虑工程施工成本、工程进度、合同条款的运用与分析等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正确计算工程成本。成本分析中,对工程成本的差异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且有效的,引起成本差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成本差异是由承包商的自身技术、预算失误或管理不当所导致的,则这一差异能够通过合理细心的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然而,如果这一差异是由承包商以外的其他因素所导致的,则承包商可以在对差异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必须准确记录工程成本,并保留财务核算凭证。承包商需要将累计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析和核算,从中找出索赔理由,并准确及时地提出索赔要求,用科学客观的财务核算凭证作为索赔的证据和基础。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索赔的处理

当承包商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或索赔要求已经被提出时,施工单位要进行适时地索赔,承包商可以在综合考虑工程的施工进度和事件发生次序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中的索赔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并尽快提出索赔申请。首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一旦发现潜在索赔机会,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工程师和发包人发出书面形式的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申请,明确陈述索赔事件对工程的影响、理由、依据、发展动态、事实情况及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其次,承包商要在提出索赔申请以前,将索赔所需的各项资料进行准备和整理,主要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定、由业主许可的实施计划、各种签约、合同文本和附件、招标文件等,国家相关法律,会计核算凭证,市场行情分析资料,运输记录、订货凭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凭证等,工程交接记录,各项技术鉴定报告、检查验收报告和工程照片,气候报告,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实际施工记录,会议记录,指令指示文件、业主变更通知单和往来信件等。再次,要从证据、索赔数额计算、索赔论证和索赔事件总述四个方面来编制索赔报告。总述部分要阐明事件发生的过程和时间,以及承包人为索赔支出的开支和具体索赔要求;论证部分作为索赔报告的核心,其作用在于说明索赔的权利和理由,这也是决定索赔成败的基础;索赔数额计算主要在于说明索赔数额的多少及其计算方法;证据部分要注意所使用证据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对于能够影响索赔成败的关键部分要进行确认或补充说明。承包商要对索赔申请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认真的阐述和论证,提供充足的资料和证据,充分论证索赔理由以及自身的索赔权利,从而保证索赔事件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功。最后,承包人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文件以正式的书面形式交给业主。如果其他干扰事件会对工程产生较长时间的干扰,则承包人要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在合适的时间将索赔申请提交给业主,一旦超出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索赔申请将会失去法律效力,承包人也会丧失自身拥有的索赔权利。

三、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索赔与合同风险管理问题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问题,也是最为系统、细致和复杂的程序,虽然这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建筑工程投资的事后控制过程中,但是却在建筑工程进行事前控制时就开始了,也体现了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参建方对于风险对策组合、风险评估和风险识别的认识与决策。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合同风险管理需要严格遵循“以尺度为界限、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文本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从而达到保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连华.浅析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与索赔[J].铁道建筑技术.2010(21):123

[2]安丽英.如何有效加强施工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0):54

[3]林琪.施工索赔与合同挫折[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