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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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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1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把全域无垃圾治理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按照《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在“优化、补齐、规范、提升、协调”上持续用力,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任务指标,着力巩固拓展治理成效,健全完善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以优秀成绩通过省、市级验收。

二、主要工作

(一)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1.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围绕省全域无垃圾验收、小长假、旅游高峰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三边一部”、无主楼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渠林带等关键部位,持续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陈年垃圾全面清理,省级卫星无人机巡查反馈的非正规垃圾点逐渐消除,以视野之内无垃圾的标准,彻底整治环境“脏、乱、差”等卫生死角。

2.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城乡垃圾区域网格化管理和日常监管,将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监管责任划分落实到街道、社区、镇村干部头上,做好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达到网格化全覆盖。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坚决查处水域渠系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等问题,改善和提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落实铁路沿线“双段长”责任制、公路沿线“路长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靠实各级段长责任,保持路域良好环境面貌。

(二)完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

3.配套垃圾处理设施。深入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对镇村组环卫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4月底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点整治,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主导,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为补充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落实收运设施、收运环节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环节监管,确保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各环节衔接畅通。

5.因势利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垃圾分类收费制度》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的要求,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和资源化利用率。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综合整治

6.提高农膜、尾菜、秸秆回收利用。建设完善专业化地膜回收点、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完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7.加大畜禽污染治理。配备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七种粪污处理方式,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8.加强农村固废管控。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

(四)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9.提升城镇整体形象。完成城镇、村庄风貌整治任务,镇村主要街道完成“亮化、绿化、美化”,道路、公路、村镇主干道沿线,街区、村庄或房前屋后、空地等区域无临时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无农业垃圾堆放和焚烧,无污水排放。河道、沟渠、沟道无漂浮或垃圾堆放,无污水排放。

10.积极推进“风貌革命”。以拆危拆旧治乱、整治农户后院、狠抓“三清一改”为重点,加大村庄风貌改造力度,突出区域民居特点,70%以上的村庄建成清洁村庄。

11.抓好村道路改造。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改善,有序推进各镇村道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

12.加强河湖水源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落实河长制,提升河道湖面管理水平。

13.深入开展村庄绿化。扎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工作,见缝插绿、拆违还绿、集中补绿,大力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打造乡村美丽风景线,全面实现“一园三带"示范建设三年目标。

14.分类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8388座,普及率达到小康监测指标。除空心村整体搬迁村外,行政村卫生公厕全覆盖。

15.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6.加强城乡物业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小区“小广告、牛皮癣”,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创建,加大各类居民小区日常保洁力度,改进物业服务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日常保洁等,为业主营造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推进全县物业管理服务上台阶。

17.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运行、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交通秩序、小区物业、污染管控、集贸便民市场管理、犬类管理等十个方面的精细化整治行动,持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优化管理服务,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完成县城出城口提升改造任务,打造关键部位优美环境。修整改造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加快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停车泊位规划建设,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大力整治“马路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持续规范建筑垃圾管控,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18.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高频次、全覆盖、无缝隙、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进单位、进家庭、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网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和文明素养,培养良好习惯,引领文明新风,鼓励群众参与垃圾治理。同时,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鞭策后进,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工作落实。

第2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邢台市;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对策

作者简介:翟兰英(1972-),女,河北威县人,邢台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环境规划与评价。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0.3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0-75-02

一、农村垃圾处理的基本状况

(一)农村垃圾的分类。由于农村的经济生活水平、物品消费情况等存在差异,垃圾种类和数量差别较大。按垃圾的来源,农村垃圾可分为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和产业垃圾。据对邢台市所辖村庄的调查,农村生活垃圾居于首位,所占比例为49.3%,其次是农业生产垃圾,占32.4%,建筑垃圾占10.7%,产业垃圾占7.6%,在农村垃圾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引起部分地区政府、村民的广泛重视,一些相对应的农村垃圾处理系统管理方式也应运而生[1]。自2012年来,邢台市借鉴四川丹棱等外地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初步形成了农村垃圾处理的“邢台模式”,使农村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较多的问题。

1.农村垃圾处理简易,造成二次污染。在邢台市农村垃圾处理中,大部分村庄选用废弃的坑塘或自然洼地作为垃圾的贮存场或填埋场,这种简易处理不符合垃圾填埋场科学设计的要求,由于大部分垃圾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其渗滤液会污染水环境。另外,垃圾焚烧没有采用焚烧炉,农村垃圾在简单的焚烧过程中会散发出恶臭和浓烟,造成续发性大气污染。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精细程度不足。目前,农村垃圾的分类处理尚处于混合收集与分类收集相结合的阶段,缺乏详细分类,村民只把能变卖的废弃物收集起来,其他大量不能变卖的分情况处理。据调查,有65.3%的居民能把生活垃圾堆放到固定垃圾池,17.1%的村民选择随意丢弃;而进行分类集中后处理的只占到17.6%。可见,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情况并不乐观。

3.农业秸秆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邢台市是主要的粮棉生产区,每年农业秸秆产生量巨大。据调查,邢台市每年农作物秸秆总产生量为815.04万吨,其中丢弃量l5.71万吨,田间焚烧量1.8万吨, 还田量549.04万吨,堆肥量9.58万吨,作为饲料29.36万吨,燃烧90.62万吨,作为原料94.07万吨,其他用途8.36万吨[2]。可见,农业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较低。大部分村庄的农业秸秆没有统一规范处理,存在乱放乱垛现象,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村民对垃圾有害性知识了解少,环保观念较差。邢台市农村居民对垃圾的影响虽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其环保意识提升较小,垃圾处理还停留在方便、省事的层面上。据调查,有些村民仍直接把垃圾堆放在垃圾池之外;居民中52.9%的不太了解塑料袋的危害;78.1%的居民对国家“限塑令”政策持理解态度,但仍在继续使用;大部分农民对环保方面的报道关注较少,说明环保教育缺位。

二、影响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建立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完善。完善的经济立法制度是处理农村垃圾的基本保障。我国制定颁布了多种环境保护的法律,但针对垃圾处理的则相对较少,而具体到农村垃圾处理的几乎没有。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专门针对农村垃圾处理的法律规定,在现行法律中,只是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农村垃圾处理缺乏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二)资金来源不足,难符合实际需要。资金投入是农村垃圾处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动力。农村垃圾处理所需资金巨大,一方面多数农村的农民收入不高,农民出资处理垃圾不现实,另一方面县政府虽把农村垃圾处理资金列为专项补贴资金,但长远出资会存在困难,尤其是对一些贫困的县、乡、村来说,拨款投入相当有限。对垃圾处理这样基础性投入大、收益率低、投资风险高的项目,一般企业大多不敢投资,只介入一些易于回收利用的项目,难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三)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良好的工作机制。农村垃圾处理受地域限制较大,往往容易造成行政管理服务主体缺失。许多地方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不够,容易形成农村社会事务组织主体缺失。垃圾处理作为一项社会事业,在组织动员不足的情况下,村民对公共事务和公共产品不关注,不配合,而形成参与主体缺失。这三方面的主体缺失,最终导致再好的工作模式也无法落实到位,影响到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

(四)村民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积极性。出于农民自身教育水平、国家宣传力度、传统习惯等原因,村民的环保意识不同,大部分村民的环保意识较为落后淡薄,而环保知识的普及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已成为制约农村垃圾处理建立长效机制的主观因素。

三、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的对策

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需要各地农村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外的相关成功经验,运用垃圾处理最新理论和成果,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第3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2016年上半年以来,__市以“双创”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市上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全市3584条道路实行常态管理,132辆机械化清扫车以司机轮班、车辆循环作业的方式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7.01%,__主要街道逐渐显现路面本色。同时,延长保洁时间,主要街道保洁时间在16小时以上,一般街道包括小街小巷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道路卫生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优化生活垃圾清运模式,有力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区环卫部门和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共同研究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长期存在的噪音、臭气扰民,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的老大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增加夜间垃圾清运班次,延长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开放时间,真正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效解决因垃圾暴满引起病媒生物孳生问题,有力促进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是建立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今年5月,我市将全市水域卫生管理移交四个区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实行属地管理,按照《__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对岸线总长160.16公里,水域面积4910万平方米的城区海岸线及内河(湖)、城区外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起草《__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立长效的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四是开展高铁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根据《2016年__市高铁沿线__段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规划了整治内容和进行了责任分工,针对沿线垃圾、沿线建筑工地、沿线空旷地、沿线建筑物立面、沿线广告、电线杆进行全面整治,使高铁沿线环境面貌大有改善。(二)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作业PPP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环卫综合管养水平。

根据孙新阳书记对环卫工作“转变思想、提升管理、改善设施设备”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环卫现状和发展需求,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PPP综合管养模式试点工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卫生作业水平,为我市实现“双创”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美兰区环卫PPP项目正式签约,标志环卫PPP模式在__全面铺开,预计每年投入8.96亿元。目前,各区均已完成业务交接,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全面接管城市道路及其可视范围内(含公共活动场所、三无小区、空旷地、闲置地、街心街边公园、小游园等)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收集清运(包括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公共厕所运营管理、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与更新管理、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工作。

(三)依托数字城管信息平台,环卫监管工作有新突破。

为了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项目作业质量的监督考评,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卫生监管水平,今年5月,市环卫局从基层各单位抽调120人专门成立了__市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评队伍,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环卫PPP一体化综合管理的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水域环境卫生、公厕保洁以及城区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公厕及环卫设施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并依托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平台分类立案、派发处置,对案件处置进展及结果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管,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得到处理,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三无”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三无小区”是我市双创工作的难点,也是我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我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三无小区”环卫基础设施和配套投入,不断完善收运体系,使“三无小区”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秀英区环卫部门协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投入100多万元对金滩路省储运公司、丘海一横路冷冻厂等“三无小区”进行整治,建成示范单位。龙华区环卫部门为全区61个“三无”小区配备了密闭垃圾桶,并安排人员定时上门清扫和收运垃圾。美兰区环卫部门对现有的125个“三无小区”的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正常收集、清运,其中38个道路条件允许的小区采取“桶车清运”的方式,44个清运车辆无法进出的居民小区则采用电动车进行清运,确保登记在册的“三无小区”垃圾清运实现全覆盖。

(五)抓好法定节假日的环卫保障工作。

上半年以来,清明节、五一小长假、端午节等一系列假期接踵而至。据

统计,节日期间全市环卫系统共投入出动35830人次,重点加强港口、车站、机场及城区主要干道和景区景点、繁华闹市区周边的清扫保洁,同时对广场、商业繁华区、公园、海滩等人员密集区域和重要部位进行巡查监管,主要道路实行24小时保洁,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白水塘、江东两垃圾转运站,颜春岭垃圾焚烧厂等单位节日期间不休息,全员上岗,确保节假日期间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__市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对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五有标准”,继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

上半年以来,各区相继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对陈年积存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累计共出动4.5万人次,垃圾运输车辆2000台,共清理农村存量垃圾12.6万吨,彻底解决了我市农村长期存在的“垃圾围村”现象,为下一步农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开展双创工作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合计5094万元,其中秀英区投入1090万元、美兰区投入1361.42万元、琼山区投入1387.12万以及龙华区投入1255.46万元。

(二)农村垃圾清运工程稳步推进。

为加快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至今年6月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分别在全市22个镇建设了46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覆盖全市22个镇247个行政村。配备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234辆,联体垃圾压缩转运箱16个,垃圾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拉臂车)38辆,桶装垃圾运输车31辆,垃圾桶8883个,清扫车133辆,推桶车429辆,电动保洁车441辆,1505辆手推保洁车等专用机械设备62辆及建设垃圾板房,并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覆盖全市2153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较好解决了这些镇、村居民群众的垃圾投放和收运问题。目前,已建成垃圾收运体系的村镇,垃圾清运、处理率达都到了80%以上。

(三)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制。

各区、镇人民政府要在已完成收运工程的镇、村,按每500人口配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齐专职保洁员,全面落实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全市农村共配备保洁人员1829人,建立起了农村保洁机制,配全环卫设施设备和清扫保洁员,同时在经费保障方面做出了安排。到目前为止,全市所有自然村均配备保洁人员,农村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垃圾有人收,道路有人扫。

(四)稳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今年各区选取秀英区海秀镇儒益村、石山镇施茶村,龙华区城西镇苍东村、龙桥镇道贡村,琼山区红旗镇苏寻三村、云龙镇长泰村,美兰区三江镇上云村、苏寻三村等8个行村作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遵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将垃圾按A类、B类、C类3大类进行分类。A类为易腐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利用就地处理。B类为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利用。C类为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A类、B类、C类”分类办法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专用桶,并标注明显的分类识别标志。农户自觉完成垃圾初步分类后,有专人统一归类、收集。

(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开始形成。

市环卫局起草了《__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__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定期对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各区政府反馈,要求各镇政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农村环境卫生考评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一是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二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厕、垃圾转运站数量尚未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是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发展还不够平衡。

四是垃圾分类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五是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屡有抬头。

(二)下一步主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依托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按照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作业质量标准和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推动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垃圾收运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一是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以及春岭垃圾场浓缩液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建成,并实行PPP管理模式运行。二是督促各区环卫局及PPP企业加快推进37座生活垃圾收集站、80座固定公厕和51座移动环保公厕项目。同时完成一批老旧收集站和公厕的升级改造。三是积极推进江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置场项目落地动工建设,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一是抓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质量管理。我市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处于较低水平,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还是保洁人员不足和责任心不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对保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各区、镇按照规定配足保洁人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高补贴标准,把目前保洁人员的兼职身份逐步过度为专职身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农村保洁制度落实和作业质量标准的检查考评,促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卫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和使用行为,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使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4、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方面:继续抓好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将分类试点每个区要扩大到10个。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新模式,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采取政府、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模式,确保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取得新突破。农村方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内容,按照省规定的 “A类、B类、C类”三种分类办法,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

资源化、减量化。5、继续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遏制脏乱差现象。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为创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4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公路包括乡通村公路及其沿线的桥梁、涵闸等配套建筑物及标志、公示牌、站亭站牌、绿化、路肩、错车道等附属设施。

一、养护管理机构

1、镇公路管理养护站为本镇道路管理职能部门,按照《镇道路管理养护制度》执行全镇范围内乡村道路的监管、养护工作。

2、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的道路管养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乡村道路养护的指导工作,并防止和制止超载超限车辆通行。

3、各村安排1—2名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的老党员作为道路监理员,负责监督本村养护人员责任路段的养护工作。

4、道路养护人员由各村在低保人员中筛选产生,根据道路里程确定人数,一般每公里选聘一人,实行一年一聘,要具备勤劳肯干、不怕吃苦的基本素质,每天必须对责任路段清扫一次,及时处理路面、路肩垃圾,确保道路畅通。

二、养护管理职责

(一)、农村公路管理的目标是“护路产、保畅通”,管理的重点是严防超限超载,特别是要坚决纠正恶意超限超载(单车载货超过50吨以上、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1.5倍以上)行为。对恶意超限超载的,一律先驳载、再放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范围为:公路路基、路面、路肩、桥涵、边坡及公路建设控制区内的安全设施、绿化和附属设施。从路边沟或坡脚线外缘起向外不少于10米的区域为公路建设控制区范围。在公路控制区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1、破坏硬质路面,任意耕翻种植、取土、挖塘等;

2、堆放物料、晒粮晒草,倾倒废渣、垃圾、废液等有害的污染物质,焚烧各类废弃物;

3、车辆超载通行(限载标准按路面设计承载能力确定);

4、建设各类建筑物和设置各类不符合规范或未经批准铺(架)设的管线;

5、破坏割裂交通标志和附属设施;

6、在路面上空乱拉未经批准的横幅、电线等,妨碍公共安全及影响整体形象的。

(二)、农村公路两侧路肩宽度一般不少于1.5米,做好硬化或植被保护工作,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或假植各类花木。

(三)、搞好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加强绿化管理,在两侧路边沟外各植树l-2行,路旁树木的砍伐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做好补植、更新工作。

(四)、保证农村公路路基坡脚线外排水沟通畅,做到路田分开,确保雨止路干无积水。

(五)、及时修复所辖村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公路发生毁损的地段,大力宣传相关法规,激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养路、护路的自觉性。

三、奖励和处罚

(一)爱路、护路人人有责,镇公路管理养护站实行统一考核,按年度对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村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区域范围内道路完好率高,道路管护成绩显著者;

2、养护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者;

3、敢于同违法违规、毁路占道行为作斗争,在重大自然灾害过程中,保护公路工程免遭损失者。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教育,并限期整改。对造成公路及设施较大损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道路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所辖区域农村公路未达同类型道路平均使用年限而出现严重损坏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5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一、坚持高点定位,强化观念引领。环境卫生整洁,关乎群众健康幸福,折射社会管理水平,影响整体发展大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按照“目标引领、观念先行”的思路,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营造声势、谋求共识。一是用新目标引领。在城市发展定位上,明确提出把县建成一流中等城市的目标,以创建为抓手,年全面启动了“三创四化”活动,今年又启动了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通过抓城市创建、保城市环境,促城市发展;在农村卫生环境上,明确提出实现“可视范围内不见垃圾”的目标,通过开展洁净大行动,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高起点、高标准的目标定位,让全县上下对城乡卫生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二是用新观念引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全县开展为期两年的思想观念大讨论,总结了规划建设观、大众公共观、生态环境观等“十大观念”,提炼了“厚德从善、崇文重教、诚信守法、尚勤敢超”为内容的“县精神”,编撰了“六鉴”,并组织百村千场“新观念面对面”宣讲活动,让观念深入人心;旗帜鲜明地喊响“抓环境卫生就是抓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抓民生、就是抓发展”的口号,真正把整洁行动作为大事来抓、实事来做、硬事来管;特别提出了“城镇客厅理论”和“农村公园理论”,要求把城镇当作自家客厅来装扮、来呵护,把村庄当作公园来规划、来建设,为开展整洁行动积聚了强大的内生动力。三是用新方式引领。在利用会议、舆论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推行以言传身教为主要方式的规劝活动,由县级领导带头,机关干部、群团组织、在校学生、离退休干部广泛参与,开展上街进村规劝,当场纠正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扔垃圾、商户占道经营等行为。每年全县参与规劝和清扫行动人员达10万余人次,发放“门前三包”温馨提示等各类宣传资料30多万份,纠正不文明行为10多万人次。通过领导带头,抓反复、反复抓,促进居民文明习惯的养成。

二、开展“三创四化”,美化城市环境。实践证明,城市创建活动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抓手。年,我们紧跟株洲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启动了以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创四化”活动,纵深推进整洁工程。一是加强城镇规划。把规划作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第一菜单”来抓。围绕“一流中等城市”目标,投入2000多万元资金,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等顶级设计机构,完成新一轮县城、20个乡镇总规修编,实现城乡建设规划全覆盖。同时,加大城区重要片区、节点和村庄建设的控制性详规编制,修订和完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给排水等专项规划,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新建一片,完善一片,从源头上减少脏、乱、差现象。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程,硬件建设是基础。近年来,我县累计投入15亿元,改造街巷122公里,街面“刚改柔”75万平米,改造城区下水道58.6公里、自来水管网55公里,新建公厕45座、垃圾中转站10座,新增公共绿地35万平米、路灯2560盏、果皮箱2500只、侧挂桶3160只。同时,加大休闲广场建设和市场改造力度,湘东大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完毕,商业步行街、洣江风光带、文化广场等市民休闲购物场所相继投入使用。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城市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机结合。三是加强专项整治。投入120万元,开展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公路和铁路沿线、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清除积存垃圾4.5万吨。投入30余万元,着力整治“五小”行业,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了“五小”行业卫生状况。扎实开展拆除违章建筑、治理城镇“牛皮癣”、整治街道占道经营、规范户外广告、整顿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夜宵摊市等整治行动,共拆除违章建筑和厂棚11000余处,清除违规户外广告2150处、总面积38900平米。特别是年,投入3000多万元,实施“穿衣戴帽”工程,对县城主要道路门店统一制作店牌、清洗临街墙面、规范空中管线,抓好标志性建筑亮化、美化,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

三、推行“四分模式”,整治农村卫生。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先后改造硬化乡村道路2575公里,水泥道路通村到组率达到98%,“三清四改”18万处,治理矿区生态环境和企业污染点5000多处,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但农村地区卫生习惯改变难、垃圾处理难、长期坚持难、经费保障难等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一现实,我们探索了以“四分”为主要内容的新办法,实现了农村环境卫生由点的治理向面的治理、由突击性行动向经常性保洁的转变。一是分区包干。将村级卫生区划分为村级公共区和农户责任区,村级公共区包括主道路、主水系、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和村级市场等,由村集体出资,聘用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农户责任区指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晒坪、水沟、绿化区等,各农户按要求落实了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大清扫,并注重经常清理,保持日常整洁。二是分散处理。由于农村地域宽广、人口众多、住居分散,垃圾处理设施比较滞后,垃圾实行集中处理的能力不足,成本过高。我们采取就地处理的方式,原则上要求每家农户配备一个垃圾池,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分户分类收集,并通过“回收、堆肥、焚烧、填埋”四种方法,化整为零,就地从简进行处理。厨余垃圾实行就地堆肥还土;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专门存放,由废品回收人员集中回收;对于回收难度较大的“白色垃圾”,采取焚烧后填埋处理。目前,全县农户配备垃圾池13万多个,普及率超过了80%,垃圾投放基本做到了入池。三是分级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洁净行动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500万元用于支持镇区创建,500万元按每个村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贴到村,用于村庄洁净行动;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对重点村、中心村、贫困村给予适当支持,弥补村级经费不足;村组和村民自筹一部分资金,负责村级公共卫生区的日常保洁,基本形成了财政下拨、部门支持、乡镇配套、村组自筹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投入模式。四是分期考核。强化激励措施的运用,实行月抽查、季考核。县考核乡镇镇区,并抽检到村,每季考核排前三名的乡镇,在享受县财政资金扶助的基础上,奖励3—5万元;排后三名的乡镇,取消县财政资金扶助,同时处罚3—5万元。考核结果通过县电视台向全县公布。乡镇考核村,参照县考核办法,进行1000—3000元不等的考核奖罚,考核结果通过公开栏向全镇进行公开。村考核组,并延伸到户,各村对各组的卫生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评比,予以100—200元不等的考核奖惩,考核结果在全村进行公示。对各农户采用“大评比、小奖励”的办法进行激励,按清洁、较清洁和不清洁评定等次,评比结果张贴到户,或在各组公示,对清洁户给予价值10—20元的小额物资奖励。

第6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切入点,紧密结合生态镇建设,按照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我镇环境面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美丽新。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场镇、各村、组(自然村)。

(二)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1、加强场镇保洁工作,净化场镇环境。重点治理场镇卫生死角、垃圾池、污水处理点等地点,街面卫生坚持“一日一扫,全天保洁”保障场镇街面清扫率达到100%。

2、加强容貌整治,改善环境秩序

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画乱贴、乱拉乱挂等严重影响场镇容貌的“三乱”行为,规范招牌和各类宣传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清理路边有烟烧烤,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维护场镇环境秩序。

3、实施绿化工程,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落实管护责任,对场镇的绿化带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适时补植绿化树,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各事企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督力度,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水、污水的不合理、不达标排放,对造成污染严重的事企业单位进行通报,严格控制重建或加固户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对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的进行处理与清运。

4、规范交通秩序,保证道路通畅

严格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将机动车停于划好的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在场镇上随意掉头,违者将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派出所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规范广告牌匾,确保道路整洁。

5、加强垃圾管理和清运工作

以村、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名保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日常工作为:组上公共区域和组道以及沟渠卫生、门前摆放、垃圾池清理和分类垃圾),保洁员要做到每天2次保洁工作,每2-3天对户垃圾池进行一次清理并把户垃圾池(房)的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池内进行分类处理;每个村落实3名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以及主要交通沿线两边和沟渠白色垃圾、塑料垃圾瓶、玻璃瓶以及门前摆放,村保洁员每天要做到3次保洁工作,每2-3天负责把垃圾房内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处理池内并进行分类,每10天把分内垃圾处理池的分内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把不可回收的垃圾用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县上压缩运走。

(三)村组环境综合治理内容

1、治理柴草垛。柴草垛迁到村落外,摆放到适宜位置,做到码放整齐,井然有序。

2、治理粪堆。清理摆放到院落内的粪堆、垃圾堆,统一迁到院落外,集中、有序堆放。

3、治理院墙。清理和修缮农户的残缺院墙,清除墙面上的乱涂乱画,做到美观实用。

4、治理庭院。打扫室内外卫生,清除院内垃圾,规范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每个农户院内设置一处临时垃圾存放点,禁止将垃圾乱扔乱抛。

5、治理村落卫生。清理镇村结合部,村落出入口、居住小区、小路小巷的卫生死角,做到垃圾处理日产日清;清理露天厕所,改进农户家庭厕所,做到“有墙、有门、有坑、有盖、不渗、不漏、不外溢”。

6、治理人居环境。在村组道路两侧、庭院内、空闲地、公共绿地种花、种草、栽树,建立绿化带、绿化点、美化点,做到路边、墙边、沟边有花有树,不留死角,实现村落绿化、美化、香化。

7、治理道路、河流环境。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周边的建筑垃圾,确保道路整洁。对镇区域内河流水面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三、时间与步骤

1、展开阶段(年3月29至5月底)。镇、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和先进典型,做到层层发动,家喻户晓。

2、深化阶段(年6月至年8月底)。全面开展我镇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我镇居民素质,实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民风文明新气象;

3、提高阶段(年9月至年11月底)。结合整治工作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容貌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

4、总结阶段(年12月)总结全年城乡环境所取得的成就和不足。

四、组织落实和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我镇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全局性、突破性的工作。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内。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局面。各村党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根据“脏、乱、差”地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治任务。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失效,严禁形式主义;按照方案要求,与村(居委会)签订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将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z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7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1、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持有土地管理机关批准核发的宅基地使用证,在批准的位置和面积范围内建房。

2、属于新建房屋的,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村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相关要求,经村民小组、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逐级审核后上报审批。宅基地批复下达后,必须经街办、国土资源所、村委会、村民小组,四邻代表到场,现场定桩放线后方可建房。房屋建成后,应在三个月内按申请宅基地批复程序,经验收核线后逐级申办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件。

3、属于旧房翻建的,需在建房之前向鱼化国土资源所递交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待各项资料审核无误后、由国土资源所、村委会、村民小组、四邻代表四方到场核线确认后方可建房。

4、凡新建、改扩建或翻建房屋,必须经鱼化国土资源所、城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施工建设。未经审核备案一律不准动工,擅自动工建设,办事处会同村组依据本办法强行制止,并予以处罚。

二、自建房屋建筑设计管理要求

1、自建房屋必须符合办事处对辖区的长远规划要求,符合所在村村庄建设规划,并与村容村貌和谐统一。

2、村民建房必须有具备建筑资质的专业人员或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经村委会房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报办事处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3、自建房屋的设计结构必须安全可靠,确保楼体高度、地基承载力等指标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从根源上保证自建房屋质量过关,切实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4、村民建房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层,确实需要加盖超过三层的,须经村两委会审核同意,报办事处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由具备专业资质级别的机构进行建筑设计,并组织施工建设,自建房屋最高不得超过六层。

5、自建房屋不得侵占公共、集体道路、道沿,以及他人四邻的面积和空间;房屋挑檐不得越过集体或其他村民宅基地空间,确保集体和其它村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三、自建房屋规范施工和安全管理要求

1、鱼化国土资源所、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农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村民房屋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2、村委会是村民自建房监管单位,应教育村民增强建筑安全意识,并指定专人担任建房安全巡查监管员,及时将建房信息报送统建办。

3、正式施工前,由办事处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签订(村委会、房主和施工方)三方建房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位房屋建设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关系。

4、施工队应具有施工资质,并向统建办和安监办提供资质证书,经审核备案登记后方可与村民签订建房协议。

5、施工队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施工安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以及因施工引发的一切事务:如属包工不包料(小包)形式,房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施工队负责人具有同等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6、施工队对建筑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在指定场地限期堆放,材料堆放要做到整齐摆放,不影响群众正常出行,因施工建设确需延期堆放的,应及时到村委会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最多可办理两次,期限届满,建房户需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剩余建材,如不按期清运的,村委会将组织清理,所需费用由建房户承担。

7、施工队必须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沿街抛撒,并且定期给施工现场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影响环境卫生。

8、施工队非特殊原因不得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由房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施工方在拆、建房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警示牌、防护网等设施,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防护器材,同时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自建房屋施工申请办理程序

1、房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由房主所在的村民小组审核、实地察看后报村两委会。

2、两委会审核同意后,房主需携带村两委会签字盖章的建房申请书、施工队资质证明、与施工队的建房合同和施工图纸到办事处城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审核通过后到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办公室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3、签订完安全生产责任书后,到城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缴纳建房管理押金,领取建房许可通知书。建房户及施工队均须缴纳押金,施工队按整个工程造价的15%缴纳安全施工保障金,房主按工程造价的3%交纳建房管理押金。

第8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垃圾;危害性;可利用性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waste is built (structure) construction, repair, demolition of buildings in the process, mainly for the solid waste, including waste concrete block, asphalt concrete block,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scattered mortar and concrete, brick, wood, bamboo, metal slag decoration waste, all kinds of packaging materials and other waste.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view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waste and it is produced in the construction site, which is recovered as a building material, is an effective means of construction waste recycling. Following is a systematic exposi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waste; hazard; availability

中图分类号:R124.3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没有引起很大重视,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蓬勃发展,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与日俱增。目前,我国每年的建筑垃圾数量已在城市垃圾总量中占有很大比例,成为废物管理中的难题。本文分析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和可利用性,并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管理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与想法,通过对建筑垃圾的分类整合,使本来已是废料的混合物变成巨大的资源,最终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建筑垃圾的界定与特点建筑垃圾是指构造物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根据产生源不同,建筑垃圾可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是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而拆毁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无污染的无机物(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 占90 %以上。无机材料,具有耐酸、耐碱、耐水性,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同时具有稳定的物理性质的特点。建筑垃圾的这些性质决定其经过处理是一种很好的再生建筑材料。废品(包括金属、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木料、塑料、玻璃等) 可能具有污染物的废弃物分拣后可作为再生资源利用。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属最清洁的垃圾,只要合理利用就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 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对我们生活环境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广泛性是客观的,但其模糊性和滞后性就会降低人们对它的重视,造成生态地质环境的污染,严重损害城市环境卫生,恶化居住生活条件,阻碍城市健康发展。

2.1 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2.2 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一些腐败的垃圾散发出阵阵腥臭味,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2.3 对水域的污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2.4 破坏城市软环境,影响市容 城市建筑垃圾占用空间大,堆放杂乱无章,与城市整体形象极不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混有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如不能进行适当的处理,一旦遇雨天,脏水污物四溢,恶臭难闻,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

2.5 安全隐患 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3 建筑垃圾的可利用性处理方式

3.1 无机物的可利用性处理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使用。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也可直接用于加固软土地基。其原理是利用建筑垃圾中的无机材料形成散状材料桩,通过重锤冲击使桩与桩间土相互作用,形成复合地基,进而达到提高地基承载力地作用废砖石和砂浆与普通水泥混合,再添加辅助材料,可生产轻质砌块;废旧水泥、砖、石、沙等经过配置处理,可制作成空心砖、实心砖、建筑废渣混凝土多孔砖等,其产品与粘土砖相比,具有抗压强度高、耐磨、吸水性小、质轻、保温、隔音效果好等优点。

3.2 废品的可利用性处理 废钢筋、铁丝、电线和各种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粉碎成碎屑后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废竹木、木屑等则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废塑料可采用减压法提炼成油,作为燃料使用,或再生加工成排水管,还可代替某些水泥制品;碎玻璃可以加工成再生玻璃或某些装饰材料。

4 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措施,保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1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 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没有合适的技术方案,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无从谈起。尽管国外建筑垃圾的再生技术被认为是成熟的,但这恰恰是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所以,在国内尚没有大力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时候,就应该首先花大力气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工作。实施符合我国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战略和技术方案,仍需要有针对我国实际的科研工作基础。科研工作主要应集中于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收集和利用的方法,再生建筑材料的市场化措施,开发简单的分析方法用于鉴别再生材料与环境的相容性等方面。

4.2 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制度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一个复杂的废物循环利用过程,在此过程中,须同时处理好两个重要的环节:(1)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2) 回收后的再利用。这两大环节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建筑垃圾不进行分类回收也就无法利用,分类回收后不进行相应的利用也就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同样也不能进行资源化。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方面,应禁止填埋还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有义务的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设备或者委托第三方来利用其建筑垃圾。要强调产生垃圾的单位首先自己要有解决资源化利用的条件,或支付较高的处置费用委托其他单位帮助处置。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

第9篇: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顺庆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管理监督者,区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是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决策机构,对全区小城镇规划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出台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批准小城镇规划建设发展方案;监督区建设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区建设局是全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指导小城镇组织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的管理;负责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和方案审查;负责小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一书两证”核发工作和施工许可以及房产证核发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指导城监中队执法检查业务;负责依法查处违章建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本乡镇规划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区建设局编制小城镇规划,并按照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小城镇镇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第二章小城镇规划管理

第六条区建设部门会商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

第七条区人民政府成立规划委员会,负责审批小城镇的规划。

第八条区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坚持切实可行,有利发展,着眼未来,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九条区建设部门坚持规划审批“一书两证”制度。各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房屋及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十条各乡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十一条在小城镇规划区内兴建房屋及构筑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严格规划许可审批后,经区建设局放线方能开工。

第十二条小城镇建设必须由有资质的房产开发公司进行综合成片开发,禁止零星散乱的小块开发和集资建房。

第十三条区建设局必须对全区小城镇各项规划建设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建设,随时掌握建设项目单位执行规划情况。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须持政府法制机构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依法行政。

第十四条城乡统筹实施的新村建设,必须由区建设局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

第三章小城镇建筑施工管理

第十五条在顺庆区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区建设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六条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需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七条建制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的私人改建房屋,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严格施工许可审批后方能开工。

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区建设局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四章小城镇房屋产权管理

第二十条小城镇房屋实行产权登记制度。区建设局是各乡镇房屋产权户籍登记管理的主管单位,负责各乡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农村农户宅基地上自建住宅的产权户籍登记管理,负责办理管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涉及其他房屋权属的换证、注销、交易、继承、赠与、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事项。房屋所有人或者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人,应当到区建设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不得交易。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屋所有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房产抵押以及涉及其他房屋权属的换证、补证、注销、交易、继承、赠与、租赁等相关手续,由房屋所有人或者国家授权和经营管理人,持有效手续、资料、证明文件,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出具证明,办证、补证。

第五章小城镇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小城镇规划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

他设施。

第二十三条强化小城镇环卫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加大小城镇卫生监管力度,清除卫生死角,推行垃圾集中封闭储运。

第二十四条镇容及环境卫生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有偿服务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征收垃圾清运费用。

第二十五条小城镇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若有违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其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区建设部门按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1、擅自占道经商;

2、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肥料、柴草及其他杂物;

3、损坏或者砍伐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

4、向道路及公共场所抛撒杂物、排放倾倒污水;

5、损坏小城镇的公共设施;

6、擅自在街道两侧建筑物上悬挂、涂写、张贴广告和宣传品;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损毁小城镇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以及邮政、通讯、军事、防汛、输变电、输油输气管等设施。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上述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区建设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必须按政策规定标准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减、免、缓。所收资金全额上缴区财政,实行专户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