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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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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方式

第1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关键词:个体经营场所 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措施探讨

前言:个体经营场所的不断出现促使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由于其小而散的特点,消防工作往往是其工作的盲点,一旦发生火情,控制极难,近年来,关于个体经营场所的火灾引发的事故频频见诸报端,成为消防安全共组的重点,本位就对如何加强个体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谈一些建议。

1.重视消防监督的意义

随着近年来的商场火灾频发现象的增加,所造成的伤亡现象愈加严重,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对商场火灾的防治赋予了高度的重视,对其危害性与严峻性给予了正面应对,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商场消防安全治理也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了成效,在各大商场内都会贴有一定的宣传和广告,宣传消防和安全的重要性,最近,商场火灾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商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但其消防工作却没有及时到位,成了安全的盲点和漏洞。由于个体经营场所的分布广泛,缺乏组织性,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经营管理不到位,在防火安全问题上也没有及时的建立统一的规范,并没有建立一个规范性的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从整体的形式分析来看,我国的个体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消防监督和管理,而且,我国的个体经营场所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从整体情况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的个体经营场所在消防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火灾隐患存在于无形中,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从整体来看,要充分结合我国现在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建立并逐渐完善个体经营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

2.个体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点

个体经营场所的火灾特点相对于成片的商铺,发生大火灾的危险性小,但是其自身存在着诸多的危险,例如发生频率高等。

2.1 周围环境差 防火器材缺乏

个体经营场所相对于成熟的商铺,建筑质量不过关,多是利用原有的居住住宅改造而成,距离居民楼较近,有的甚至穿插在居民楼中间,这种现象较为普遍,我国大多数个体经营场所都自行安设了防盗措施,即防盗门窗,但是其防火设备却极度缺乏,从走访的情况分析,我国大多数个体经营场所没有任何防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起来极为困难,而且无法及时处理,往往会造成人员的伤亡。

2.2 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从目前我国的从业人员组成情况来看,从经营老板到从业人员,整体上的防范意识淡薄,人员组成成分复杂,但从总体来看,这些人中大多数人的文化素质低,知识结构简单,意识中对于利益与效益看重比例较高,缺少防火的意识,更加没有参加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防火安全培训,对基本的灭火和火灾逃生知识不了解,消防技术差。从个体经营场所的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大多数是由于人员的意识疏忽,处置不当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的。

2.3 物品堆放复杂,易燃易爆物品多

个体经营场所呈现经营地狭小,综合经营现象多,物品种类多,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没有分离,仓库和销售地点集中,物品随意堆积性强,部分物品本身易燃,一旦引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猛烈无法阻止,造成惨剧。

2.4 用电混乱暗藏隐患

从个体经营场所的现象分析,我国的个体经营场所多还用作生活居住以及货物储存,在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下,个体店铺为了招揽顾客会安装大量的照明灯,还有就是为了招揽顾客还会在夏季安装风扇、空调等电器,在提供居住的私人场所还会安装电饭锅等家用电器,增加用电量,人们为了节省开支,不会进行电源的重新安装,而是采取私接电线的形式,部分个体经营者对用电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极易造成危险引发火灾。

3.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3.1 各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建筑的安全质量

个体经营场所的发展是依赖我国近年来政策的支持,政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管理部门应该积极的改进现有的经营建筑的安全质量,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并且同时与城建部门、规划部门以及消防安全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好多部门的关系,做好环境的改善工作。在建筑的改建、新建过程中冲分考虑到防火间距、消防通道、耐火等级、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问题。只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营造出好的经营环境,提高经济效益。

3.2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用的发挥

从个体经营场所所涉及的部门分析,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管理作用,从根本上改善火灾频发的现象,公安派出所要对自己负责的辖区内的全部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从业人员的情况有一定的掌握,对其进行必要的防火安全教育。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其管理意识,加强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利用社区的宣传优势,加强经教育,及时检查、并向消防机构反馈个体店铺存有的火灾隐患、不安全因素,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管理。

3.3 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防火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大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监督部门要与社会力量共同配合,促进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托社会力量进行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争取全民懂消防,全民做消防。

3.4 消防执法做后盾

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消防执法不可懈怠,要坚决严惩消防违法人员,抓住典型,严厉查处,对其责任要严厉追究,借机宣传其违法行为与造成火灾的原因,让人们从具体案例中吸收经验,提高安全防火意识。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了安全防火的重要性,个体经营场所在安全防火上仍存在诸多的隐患,需要全社会协力配合,共同促进经济的进步,全民经济环境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术, 1991, (01)

[1] 廖能宏. “应付”的代价[J]. 安徽消防, 1996, (08)

第2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浙地税?〔1996〕59号)收悉。关于个人经营房地产应如何征收营业税等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个人以各购房户代表的身份与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地主”)签订联合建房协议,由个人出资并负责雇请施工队建房,房屋建成后,再由个人将分得的房屋销售给各购房户。这实际上是个人先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取得房屋,再将房屋销售给各购房户。因此对个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其营业额为个人向各购房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另一方面,个人与地主的关系,属于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的行为。对其双方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17条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第3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个体经营户的特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极大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个体经营户也成为支撑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之一。近年来,笔者发现个体经营户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数量多。以北京市东城区为例,截止到2012年底,个体经营户达24764个,与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57568个)相比,个体经营户占到了整个普查单位数量的1/3。其中,东城区行政区内著名的百荣世贸商城、永外城文化用品批发市场、万鹏文化用品城便是个体经营户的聚集地。二是变化快。个体经营户不同于法人单位,其规模较小,经营的随意性较大,店铺业主的更换也很频繁,有的商铺一年内很有可能转手三四次,换户率达40%。三是情况杂。个体经营户有市场内的,有市场外的;有自营的,有出租的;有合伙经营的,也有家庭经营的,并且经营业主大多为外地人,人员流动性较强。四是差异大。个体经营户之间的投资数额、经营商品的种类、门市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存在较大差异。

个体经营户的上述特点,一定程度上也给经济普查工作增加了难度,即部分个体经营户配合程度不高。这主要是因报表涉及财务状况引起的,他们担心有关部门掌握情况增加税赋;个体经营户的主要负责人不经常在经营现场出现,而雇佣人员又不了解情况;个体经营户在只有一个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却存在着多点经营的问题,致使申报面临实际困难;个体经营户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难以判断。

摸清了个体经营户的特点后,笔者结合在普查试点工作后的几点体会,提出如下建议。

选聘人员看仔细

选聘普查人员,是做好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的组织保障。笔者认为承担个体经营户的普查人员,首先要能熟练地使用PDA(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对于东城区而言,网格管理员从一开始就使用PDA,PDA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加之他们对本地区的情况又比较熟悉,可以说是最佳的普查员人选。但是我们也要考虑到,由于部分地区个体经营户相对较为集中,以下“三员”的选聘还需重视。

普查指导员。选聘文化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熟悉当地基本情况并具有感召力、亲和力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既有利于提升普查业务能力,又有利于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这部分人员由街道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

辅助调查员。在商品交易市场内,每个楼层、每个区域都有对应的楼层管理员,他们对所负责区域的商户比较熟悉,且具有较高的影响力。通过和市场管理负责人的沟通、协调,笔者认为可以将市场管理员吸纳到辅助调查员的队伍中,由他们陪同进行普查工作,这样既可以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又可以做到不重不漏,还保证了普查质量。

普查员。一方面普查员可以从社区居委会干部中选聘;另一方面还可以公开招聘一批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担任普查员,例如实学生等。由于普查员队伍的流动性较大,因此在选调普查员时要有“预备队”,以备人员流失时及时增补。

宣传工作要做好

经济普查涉及个体户的经营状况,特别是一些相对敏感的问题,如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用工情况及生产能力等,这使得一些个体经营户对此存在抵触情绪。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笔者认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注重培训环节。一要坚持“讲清楚”。授课人员应是普查机构的业务骨干,不仅对单位核查业务熟悉,对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融会贯通,还要具有一定的讲课能力,既要自己讲清楚,还能让普查员听明白。二要坚持“实地练”。进行实地模拟训练,提高普查业务登记水平。三要坚持“严格考”。要增加对普查人员的考核环节,列出具体内容综合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普查人员不能上岗。

另外,提供以下三种宣传方式供大家借鉴。一是集中宣传。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内,利用大字幕、流动字幕及反复广播的形式进行经普宣传;充分利用短信,进行告知和提醒;在市场附近设立宣传点和咨询台,开展经济普查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二是会议宣传。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单位协调、沟通,召开商品交易市场相关领导及部分个体经营户代表的座谈会,讲解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取得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发放告知书。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入户登记前,首先要了解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入户登记时,应向个体经营户发放“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向普查对象说明经济普查的意义,应如实申报普查数据。

普查质量需强化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核心,针对个体经营户普查的内容,应加大数据质量的控制力度。

科学划分普查小区。首先要考虑普查小区的工作量。原则上按150个单位划分一个普查小区,如果个体户比较分散,可以对普查小区再划分得细一些,这样能充分保证调查员在调查期内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做好调查登记和普查表的审核工作。其次要尽量保证各个普查小区间不重复、不交叉、不遗漏、全封闭、全覆盖。最后要选好标志建筑,安排好普查路线,使小区内所有应接受调查的对象不遗漏。

第4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公交化是农村客运发展的一个方向,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帮助农村居民出行,提高乘车质量有很大帮助。我们理解的田园公交即农村客运公交化。”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说。

在他看来,城市公交由于其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运营,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管理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方案,对田园公交的开展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根据吴洪洋的梳理,与田园公交相比,城市公交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公交具有很高的可达性、接近性。公交线路网可以覆盖到城市中较狭窄的街道以及相对远的郊区,同时小型公共汽车也逐渐发展起来,缩短了居民出行的步行距离,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出行。

2)城市公交针对居民在交通安全、快捷、节约出行时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要求,已经向多层化方向深入发展,同时以电力为能源的交通工具逐渐被采用,此外,快速有轨电车和轨道交通的建设速度也明显加快,在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的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居民出行的效率和满意度。

3)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计算机和无线电通信技术被普遍地应用于城市公交体系,在城市公交行业信息监管、智能调度、出行信息服务等方面都具有相对成熟的应用,为城市公交调度、规划和运营管理提供了方便,同时也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公交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便于公交公司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为城市公交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技术保障。

4)各种先进基础设施设备的引进和安装,城市公交线路状况的改善、场站建设的完善及功能的加强、公交站点设施的完善及配套功能的加强,一方面提高了城市公交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广大居民出行的需求,提高了出行满意度。此外,随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布局的不断优化,城市公交越来越受到青睐。

5)城市公交由于其社会公益性,其发展一直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支持,不仅包括政策支持,更包括一系列的财政支持和补贴。此外,在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支持下,城市公交也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可以说,城市公交在国家大力倡导公交优先发展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发展迅猛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和支持。如果能把城市公交的这些经验和做法推广到农村去,将会给中国数亿农民带来实惠和好处。

农村客运亟待公交化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客运班线普遍服务水平不高,由于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同属道路旅客运输,但分别执行不同的法规标准,城市公交执行原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地方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而农村客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各地方性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因而两者在服务水平方面差距较大。与城市公共交通相比,现行农村客运公交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线网密度不高、线路冷热不均,且田园公交线路路网布设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道路通行条件,通达性不高,线路间衔接不畅,换乘不便,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出行需要。此外,农村客运线路由于受地域、人口、交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在时间和空间上形成客流量的不均衡,冷线热线反差很大,造成客运车辆大多挤在客源多、道路状况好、经济效益高的热门线路上,而支线、冷线无人问津。

2)经营主体多、小、散、弱,经营行为不够规范、服务意识总体较差。且经营主体多为个体户,虽然采用了联合承包经营模式,但这种联合承包经营的模式,主要是通过线路为依托,车辆产权为纽带,将原来分散经营的个体车主利益捆绑形成的一种松散型运输组织。企业在车辆产权上只是形式上的所有者,在线路的运力调整上根本没有发言权,从而导致了企业对线路运行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失效。如此一来,群众反映的“司乘人员态度恶劣、乱收票价、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行等”各种情况就时有发生。作为管理部门,对个别人员、个别行为的查处,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3)客运票价偏高、发班间隔较长、车辆状况不好。由于现行客运公交的经营主体多为个人,营运企业在票价的制定和管理行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经营者为赚取利润往往不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票价,特别是对于中途上下车等违规行为,收费标准更是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另外,在是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出现车满才走的情况,并且沿途捡客现象严重,这就导致了每班车之间的时间间隔加长,单班运行时间延长。

4)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混乱,非法运营运猖獗。农村客运管理由于点多、面广,有限的执法人员难以顾及全面,一些非法经营者从事运营屡禁不止。尤其是地处偏远的冷线,由于正规经营成本大而不愿经营,为非法营运者的存在留有空间。乡村客运站点严重滞后。作为农村客运网络结点、让农村人民群众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乘车、候车场所的乡镇客运站严重不足。乡镇客运站点建设的滞后,致使农村客运缺乏有效运输组织,客车在村镇内多为乱停乱放、乱揽客。

5)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质量差。农村客运的从业人员主要是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文化水平低,没有经过专门培训,职业道德水准低,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农村客运市场准入条件较低,普遍存在经营主体多,经营规模小,运输组织松散,竞争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存在着争客、抢客、甩客、抬价、杀价、串线经营等无序竞争现象。

为此,农村居民对农村客运运营服务意见较大,不少地区农村居民要求将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因此,业内关于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运营的呼声日益高涨。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就是用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方式改造和代替现行的农村客运班车的运营方式。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则是指道路客运经营者经许可同意,使用设有站席的客车在设置途经站点多、发班密度大的农村客运班线上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同时具有公益性质与商业性质。公交化成为农村客运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把城市公交的先进经验带入农村

“为改变农村客运现存的各种问题,需要对农村客运进行公交化改造,把城市公交的先进经验带入农村客运。”吴洪洋认为。

根据吴洪洋的研究,综合起来概括,农村客运可参照城市公交: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由多、小、散、弱的个体经营转化为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的模式;管理方式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管理;服务模式采取“五定六统一”模式。

这些先进经验具体包括:

1)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由多、小、散、弱的个体经营转化为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走公司化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管理。运输车辆由运输企业出资购买,车辆产权属于运输企业所有,车辆有关证照注明的所有者为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对所有运输车辆负有全部的管理和安全责任,客运线路经营权归企业所有。司乘人员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并由企业统筹安排工作。车辆营运收入全部上交企业,由企业统一支配,按相关规定发给司乘人员工资;是承包车主的员工按照与企业签订的承包合同领取应得收入。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客运力量。在运力布局上要充分确查本地区农村客源的流量、流向、流时的规律性变化,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避免“弃冷线、争热线、挤干线”的做法。通过线路的合理布局,分流运力、平衡运量、提高通达能力。

3)服务模式采取“五定六统一”模式,即定点、定线、定车、定时、定型;统一车型、统一标志、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票价。

4)加快场站建设,积极发展以农村客运为主体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积极抓好农村客运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给农村群众的出行提供便捷、优质、周到的服务,必须加大农村客运站场的建设力度,在乡镇、行政村和主要路口建设农村客运站场。农村客运站场规划要与农村集市、商贸中心和行业管理用房相结合,兴建一站多能,一站多用的客运场站。

5)明确管理部门。政府应该明确公交化的农村客运应该归哪个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和义务,并制定营运企业应该遵守的法规。对于城市公交免缴的各项规费,农村客运进行公交化改造后可参照执行。实行田园公交是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出行、促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田园公交也应该与城市公交融为一体。

第5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一、当前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据统计,我县城镇专卖店、、超市经营的纳税人有98户,经营方式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原来的商店增加营业面积扩展而成的,规模不是很大,但品种齐全,批零兼营,大多是自己经营。有的是直接租用原来的商场,专卖店、大多是租用2到3间门面经营,有的是投资新建商场,聘请大量员工。

一是“双定”征收。主要是针对专卖店、以及家庭式的自主经营为主的业户,名义上以超市经营,其实,也就是原来的个体商店,只是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新瓶装老酒”,自主经营,自收自付,无账可查,税务机关只能根据其地段、生意好坏实行定期定额的“双定”征收办法,一般一定一年不变。有的采取成本测算法,通过成本加费用加合理利润倒推算出营业额,然后,核定其税额。这种方法简单,但不能准确核定其应纳税额、也不公正,征纳双方容易相互扯皮。

二是“查定”征收。针对有一定规模,大多数是合伙经营,有据可查,但账务不健全的小超市和专卖店、商。通过相关数据核定一个月的营业额,从而推算出全年的销售收入,然后根据淡旺季平均核定全年的税额,按月缴纳。这种方法进行评估不准确,税收流失较大。

三是“查账”征收。针对经营比较规范的超市,采取记录超市后台管理服务器上的销售来结算税款,这种结算需要超市的积极配合,超市收银台实行统一收款按期结算。例如:君发商贸1-4号收银台与公司出纳一天一核对,十天一结算,从各柜销货款中提取管理费。各项税费由公司统一缴纳。这种作法无法保证超市后台管理销售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方面增加了经营者的税负,同时,也给税源管理、日常巡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是“电子”定税。无论超市、、专卖店大小,统一规定,对不同的地段确定不同的系数、将营业面积等相关数据输入电脑确定其税额,并通过张榜公布,领导审批,下达定额税款通知书,确定全年税额,按月申报缴纳。这种管理办法虽然科学,但也参杂了一些人为因素,不一定准确公平,容易引起上访事件。

二、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难点

无论对超市经营,还是对专卖店、商的征管,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都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收入”核定难。城区和集镇超市、专卖店、大多数是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由于经营方式灵活,很难确定其真实的销售收入。1、销售额很难掌握。农村集镇超市、专卖店多是个体经营方式、项目多变,进货渠道“灵活”,隐蔽性较强,现金结算居多,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真实的收支情况,对其“应税收入”难以准确掌握。2、专卖店、超市经营电脑账目保存不全。超市、专卖店购进货物一般都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有的专卖店、超市是当天结算,当天删除,有的资料保存一个星期,有的最多保存一个月,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核查。3、做假账现象普遍。有的、专卖店、超市的电脑可以随意修改,数据不真实,有的超市账外不开票收入占应税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个体私营者在进货时索取专票到超市抵扣税款,有关业务往来抵账以物易物等隐形收入均不作销售收入,有的是不使用正规发票而使用其它销售凭证不具实申报纳税等等。这些收入税务机关很难核定,偷逃税收相当严重。

二是“税收”管理监管难。如今,超市行业已基本脱离手工或单机收银方式,而使用的是百年软件和正同软件,服务器(后台)/tamisv2.0版机(前端)的网络销售管理系统已成为超市主要采取的收银及管理手段。他们使用的管理软件似乎在软件中隐藏了避税功能,此功能在各软件公司的体现方式各有千秋,但最终结果都一样,那就是隐瞒真实的销售金额来达到直接偷税的目的,如使用最高管理权限进入超市管理软件的系统设置中按住指令的同时快速双击指定区域就会出现隐藏功能,此功能在输入最高权限密码后就可以直接调整超市公开数据的一定比例,可以随意将收入扩大或缩小多少倍,这样,被隐藏的销售收入就可以人为操作变小了。这只是其中的秘密之一,软件启动运行时还有特殊的程序,可以自动生存二套账,在查询功能上也有很多“玄机”,这已经是业主内公开的秘密。这些让税务人员防不胜防,给税收日常巡查、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是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难。税控收款机软件操作方便,成本费用较低,一台机器要使用多年,一个超市至少要配1-4台机器,如果全部更换成税控装置的收款机。1、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很难接受,工作难度较大。一台新的税控收款机少则6000多元,多则1万元多元,一个超市、专卖店、纳税人按1-4台测算,以前的全部废弃掉,损失过大,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成本。2、安装税控收款机控制销售收入后,超市的毛利润率平均不过15%左右,本身就是微利经营,如果按4%据实征收,超市税负过高,挤占了超市利润,无利可图。3、对专卖店、商的纳税人安装税控收款机,品种单一,成本过高,具实反映经营情况,因此,一些超市、专卖店、商对安装税控收款机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真正全部推行难度很大。

四是“租赁经营”确认难。当前,很多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有的直接将柜台出租给第三方,收取一定的场租费,有的是统收统付,税费由超市统一收取,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无法区分那些是租赁区,承包给个体经营,那些是超市统一管理的,在纳税问题上,双方互定盟约,相互推诿,逃避纳税检查,无法认定是否承包,其实,无论是那一种形式,税收并没有缴纳。因此,也没有被税务机关所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对专卖行业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超市、、专卖店现有税收管理现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是推行税控收款软件。推行税控收款机,是国际通行对现金使用量大的专项管理,是实施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当前,一些税控收款机虽然开发出来了,但是,技术不成熟、不配套,也没有统一,税务机关实际操作困难。税务系统要开发统一模式的税控收款软件。一是数据要有“可控性”。确保数据只能读写,不可删除、修改,而且规定“税控卡”的数据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后系统才能继续运作,否则,系统自动锁定

,从而确保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准确的销售收入。二是存储信息要有“永久性”。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一种“税控黑匣子”,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其中存储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收入的准确性。三是巡查要经常性。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或损毁税控装置的,可依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是分类管理。1、对规模较小的超市、专卖店税收管理。一方面实行“双定”征收办法,同时安装税控装置进行监控,如果定税额数小于税控卡记录的开票数,则按税控ic卡记录纳税,并按有关程序对定额进行调整。另外也可按超市、专卖店的规模、大小、按行业规定实行最低税负率,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地段确定各行业的最低税负率作为系数,然后根据经营面积实行科学的“电子定税”,张榜公布,群众评议,领导审批,最后下达定额通知书,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2、对规模较大的,要强制安装税控装置,实行规范管理。一方面对超市、专卖店收款系统软件进行备案,以便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软件的性能,当软件变更或者系统数据重新安装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应视为非法销毁数据,同时,建议在超市、专卖店推行商品销售收款税控时,对超市商品的条形码管理系统也加入税控装置,把超市、专卖店商品的进、销、存都进入税务管理的视线,以防止经营者通过进货渠道弄虚作假、骗抵税款的现象。3、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要建立健全账务,办理一般纳税人,同时,安装税控收款机,实行双向监管。对销售达到一般纳税人规模又不申报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对其一般纳税人标准征税。凡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超市、专卖店、的纳税人,必须携带税控ic卡办理纳税申报、并确保税控ic卡记录的所有开票都申报纳税。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产生数据报表的检查,经常性地开展突击日常巡查,以防止纳税人随意备份,修改,删除数据,有效防止超市、专卖店、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4、对租赁柜台或场地的业户进行清查,账务健全的可实行查账征收,无账可查的,实行完全承包经营的,按个体户管理办法实行“双定”征收,可有效防止管理“真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第6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关键词:村镇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082-03

自2007年3月试行村镇银行以来,至2010年6月,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214间,村镇银行已成为各种民间资本的追逐的对象,同时也成为各地方政府树立金融政绩,解决融资难的一个主要手段,事实上,在村镇银行的发展中,有着民间资本对金融行业不熟悉的盲目投资,也有着因不了解金融经营风险而来自的地方政府盲目引导。笔者认为,在我们真正认识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并找到一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后,村镇银行将成为各地方政府需要整理的首要金融机构。在下述的论述中,笔者将通过对村镇银行的经营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来论述。

一、村镇银行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风险

1.居民、村民缺乏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形成村镇银行吸储难:目前在村镇银行设立的地方,其针对的主要客户群体是居民、农民,而居民、农民的储蓄观念比较传统,特别是部分地区国内邮政支局、农信社等基层金融机构间歇性地会发生挤提事件,使居民、农民对一般商业银行(特别是非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发起人的村镇银行存在一定偏见,村镇银行在吸纳存款时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缺乏令当地居民、中小企业的信任,吸储难度较高,容易对村镇银行的放贷等经营业务和资金流动性、资本充足率造成不利影响。

2.由于农信社、城商行、邮储银行的客房户群体与村镇银行存在一定交叉,村镇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几率较小,如发放信用贷款,又由于缺乏相对的风险评估体系,总体上存在风险偏高的现象。

事实上,从国内现阶段的金融机构布局来看,在基层农村、乡镇,基本上都有农信社或邮储银行,对于基层的传统金融服务需求已基本满足,在信贷方面,在见险可控的情况下,基本上满足条件的需求客户都能贷上款。特别是近年来,邮储银行在小额贷款方面的创新,已使部份需求客户通过信用款贷上了款,就村镇银行而言,由于基资本金较少,使其抗风险能力少,且相对于邮储银行、农信社来说,还存在人才缺乏、经营沉淀少、风险评估体系尚未能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村镇银行在抵押贷款上的竞争、信用贷款上的竞争都相对于落后于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等基层金融机构。

例如,广东计划设立村镇银行的某县,尽管全县总体的存贷比较低(存贷比49%),但对中小企业容易发放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来说,存贷比已达到74%,接近监管上限,并且从当地了解的情况来说,有抵押物的人基本上都在银行贷上了款,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对象和民间借贷对象,都是一些无法提供抵押物的客户,因此,村镇银行进驻,如无产品上的优势,与四大国有银行竞争,特别是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竞争,发放抵押贷款的几率会较小。

村镇银行在信用贷款,也将面临较高的个人违约风险,据该县银监局统计,在该县,个体户和个人经营贷款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农信社身上,相对于全部贷款来说,其比率较低,2007年占9.47%,2008年占5.68% ,2009年占3.56%,但就相对于不良贷款中的占比来说,其占总不良贷款的比率基本在35%左右,是产生不良贷款的主要来源。村镇银行如果定位中小个体工商户,则个人违约问题是其信用贷款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3.村镇银行同时将面临信用环境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村镇银行面对的客户基本是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客户群与信用社相似,但广东某县为例,该县四大国有行都无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基本上集中在当地农村信用社,2007年至今都占全县不良贷款总额的98%以上,至2009年底,农信社不良贷款占全县不良贷款总额的99.8%,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占信用社总贷款余额的9.76%,因此,村镇银行经营的信用环境仍有待提高、改善。

4.政府导向的政策风险,某些行业短期内可以在政府主导下快速发展,但由于政府导向或支持政策的取消,使村镇银行支持的这些行业内的小企业可能倒闭,加大村镇银行的风险。

5.结算渠道不畅顺引起的经营风险,虽然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该文件却未能明确是直联方式加入还是间联方式加入,也未能明确“符合条件”的具体是什么条件,因此,实际落实比较困难,例如,广东某村镇银行就遇此问题,据了解,其今年3月开业至今,结算渠道是以某国有大银行为行进行结算,暂无自己的结算渠道。

6.人才缺乏、贷款调查手段落后或信贷调查无针对性导致的经营性风险。作为村镇银行,是近两年的新兴事物,其经营人员或贷款调查方法主要来自于发起行,但发起行的经营理念与客户群体又与村镇银行有一定的差异,如对将这些经营方式移植于村镇银行,显然不适合于村镇银行的经营。

作为村镇银行的经营定位,主要是针对小额贷款,事实上,小额贷款因其所面对客户的特殊性,有着一整套不同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调查、贷款风险评估方案,而这些,对于国内银行来说,仍是一个探索阶段,而作为村镇银行,无论从其经营人员的构成上,经营经验的积累上,资本积累上,都无法承受对这些探索的风险,所以,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么走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要么是走不太成熟的小额贷款之路,但无论何种方式所带来的经营风险,都是村镇银行无法承担的。

二、国内村镇银行的经营定位与原银监会设想相背离

从银监会来说,当初设立村镇银行,其主要目的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居民的基本金融需求,特别是融资需求。但是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目前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设立地与经营方式与银监会当初的设想相背驰。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资本的逐利性,沿用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使村镇银行的经营偏向城镇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现阶段,国内村镇银行的股东构成模式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或信用社作为发起行,但不是绝对控股的股份制村镇银行;第二类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或信用社作为发起行,并由发起行绝对控股的股份制村镇银行;第三类是发起行全资控股的村镇银行。

从上面三类村镇银行的股份构成中,我们不难看出,作为村镇银行的主要资金构成,是商业银行的资本、或民营资本,而现阶段,作为村镇银行在经营上不能享受与信用社同样的所得税减征50%的税收优惠,更无法享受国家其他任何补贴,放在村镇银行身上的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解决欠发达地区的融资难,这与构成村镇银行的资本的逐利性是相矛盾的。另外,村镇银行的经营人员、经营方式大部分是从现有的商业银行迁移或移植而来,使其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面向中小企业或零碎客户的需求。例如,广东某村镇银行的人员构成,除部分一线员工外,基本是来自发起行或大型商业银行,同时其所开放经营的金融产品基本上是发起行的复制。因此,资本逐利性和缺乏村镇银行独有的经营方式,使村镇银行的经营方向和客户定位群体与银监会最初的设想背道而驰。

2.村镇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弱小,使其不能支持融资困难的企业。虽然,国内的议论普遍认为存在国内小企业融资难、农民融资难等困难,但笔者认为,事实上,有实力的小企业、个人、有抵押的小企业、个人并没有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最多也是存在融资额度不足的问题,究其原因,近年来银行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对一些有风险的行业或企业加强了风险的管理,并且从自身的风险承受力考虑,限制了部分企业的融资额度,或限制了部份企业的融资,从而形成了普遍认为的融资难。因此,从实际上来说,未能从商业进行融资的企业或个人,要么是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要么是企业本身处于产品研发阶段,具有不确定性,要么是企业所在的行业具有极大的风险性。所有这些这些特性都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理念相背驰,因为银行毕景不是风投机构,其所追求的是稳健的利润。何况,对于只有几亿注册资金的村镇银行,其本身抗风险的能力就非常弱。以国内经营较为成功的中山小榄村镇银行为例,其三农贷款也仅仅占总贷款的16%,而且这些三农贷款基本上都是三高农业贷款,相对来说,这部分三农贷款在商业银行的融资也相对容易。

3.政府观念的错误认识,使村镇银行设立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其设立点和服务范围与银监会设想相背离。政府观念的错误认识,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对村镇银行经营定位的错误认识,认为村镇银行的经营类似风险投资,贷款条件比国有商业银行宽松,认为有了村镇银行就一定能解决所辖地区中小企业、居民融资难的问题。二是对银行业经营的风险认识不足,过高地评估了村镇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三是认为设立村镇银行是政绩的体现。事实上,村镇银行经营的方式不仅是银行的经营方式,而且可以说是银行中的承受风险最受弱的银行,其经营的不稳定,容易引起一系列的民众问题,也不一定能解决所辖地区中小企业、居民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如将其认为是政绩的体现是政府观念的错误认识。

4.发起行利用设立村镇银行,变相异地开分支机构,使村镇银行的设立点和服务范围与银监会设想相背离。由于银监对对商业银行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有相当严格的要求,而村镇银行的要求较为简单,使部分商业银行通过在异地开设村镇银行,达到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的目的,这势必形成在选址、经营方式、目标客户群等方面与村镇银行的设立点和服务范围与银监会设想相背离,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解决中小企业、三农融资难方式的探讨

银监会当初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融资难,金融服务欠缺的问题,所以,对村镇银行设立的准入门槛也相对较低(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100万元),正如前面所述,村镇银行在经营中,由于民营资本的引进,政府观念的认识错误,民众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度等问题,使村镇银行的经营要么陷入困难,要么与银监会的原初衷相背离,如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旗下的村镇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是目前经营得较为成功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是8 000万元,其所坚持的是“贷农、贷小、贷散”的市场定位,但实际调查中,发现其与当地的农村合作银行与城商行仍是主要的竞争对手,换言之,仍不能真正解决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村镇银行的设立不能成为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真正的有效办法和手段,相反,由于其与普通商业银行一样的经常方式(吸储、放贷),如出现经营风险,则会出现影响储户资金安全、接受贷款企业不能正常使用贷款资金等一系列问题,深远之,则有可能产生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成为当地政府、发起人、参股股东的包袱,成为当地政府要小心处理或清算的金融企业。使当地的金融企业形象受损,这些在前期的城市信用社关闭和部分商业银行清算中已有先例。

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加以实施:

1.通过税收优惠手段,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金融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的金融需求。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使本来就欠缺金融服务的地方更加缺金融服务,而部分地区,同于经济欠发达,边农村信用社等基层金融机构也加入了退出行业,究其原因,主要是这部分地区有金融需求,但管理成本大,利润小,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手段,鼓励商业银行在这部分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如可以规定商业银行在某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办理多少中小企业贷款,可以获得减免部分税收。

2.通过设立政府保证金,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商业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大,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设立政府保证金,与商业银行共同联手,创新金融产品,放大保证金的作用,在政府作为保证人、并有贷款保证金到位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三农贷款。

3.探讨贷款保险制度,鼓励保险与银行业联手共同承担贷款风险,分享收益。事实上,现在大部分商业银行在对无抵押的中小企业贷款时,往往要求担保公司的参与,而担保公司的费率普遍较高(广东现阶段的费率约是一年其贷款额的3%,并需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和反担保),因此,在中小企业普遍接受担保公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探讨引进保险公司,与银行共同开发银保产品,在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情况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村镇银行由于其规模、资金来源、经营管理方式、风险承受能力、人才等一系列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相反,可能会因为经营的不慎,引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要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村镇银行的发展不是一条长久之路,而通过税收政策、财政手段、银行联合等一系列的措施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方法。

参考文献:

第7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关键词:特许经营;现状;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一、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现状

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或契约连锁。美国商务部将它定义为:主导型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的使用、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加盟店则交纳一定的营业权使用费,承担规定的义务。

虽然特许经营模式进入我国并不久,但是已涉足快餐、方便店、服装业、百货零售业、酒店业、美容业等领域,可以大致归类为三种不同形式,且优劣各异。

(一)我国特许经营发展模式比较

1、产品特许经营权。我国许多企业在需要扩展市场时通过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商品的专利权,授权另一区域的企业(通常是特定区域)生产及销售该种产品。产品特许是特许经营模式的主要形式之一。

2、商标使用权。一些企业作为商标拥有人容许另一家企业作为受许人在一定情况下使用其商标于受许人所生产的商品上。这种模式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产品或技术商标的特许还不普遍,主要表现为明星将其名字、形象特许商家使用。

3、营运模式特许经营。企业作为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个完整的经营模式,其中包括商标的使用、提供销售商品或服务、经营手法、品质控制、市场策划、选择经营地点以及其他必需的服务等。最为常见的是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业。

从三种“特许经营”模式的资金要求来看,前两个所需要的资金较多,非一般以小本创业的个体经营者所能负担,至于第三种“营运模式特许经营”,资金需求相对较少,集中在零售方面,对个体经营者较适合。

(二)我国特许经营的特征

1、发展迅速、规模有所扩大,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增长点。根据商贸局的统计,截至2006年上半年,特许连锁经营涉及行业60多个,特许经营商达2,320多个,加盟店数量8万多个,整个市场以40%~50%的惊人速度迅速成长与扩张。连锁经营实现的销售额近几年来每年以40%以上的增长率增长,超过全国社会消费品增长率约30个百分点。

2、新的先进管理技术手段、促销策略、经营方式被特许经营广泛使用。特许经营打破了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工商、农商、批发商、零售商之间的关系,本着“共学一个技术,共做一个产品,共享一个品牌,共获丰厚利润”的观念使其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尤其是一批品牌专卖店,以厂家为龙头,与商相结合,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在全国已形成连锁经营网络。如上海桑塔纳、一汽大众、李宁体育用品等等,同时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3、特许经营向多业态、多行业领域拓展。从业态上看,我国的特许经营从以超市、便利店为主,发展到专卖店、精品店、仓储式商场;从行业上看,特许经营从零售行业向餐饮、生产资料生产扩张,从有形商品经营向服务市场经营扩展,几乎覆盖了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目前,我国国内的特许经营已在图书、洗染、冲扩、汽车租赁、维修、家政服务、健身娱乐、美容美发等领域发展。

4、特许连锁经营更多开始向城镇发展。连锁企业在城市市场相对饱和的情况下,通过特许经营开始由城市向周边地区延伸,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等比较发达的地区,一些连锁企业有半数以上的店铺开在县级以下的乡镇,如上海联华超市、广东东莞美佳超市等。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通过特许连锁经营方式利用自己的商誉、经营技术及商品采购优势向周边地区扩展。

从这四个特征可以发现,当直营连锁店发展到一定规模,形成自身品牌后,将会转向特许经营为主拓展市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特许经营是在更大范围内吸纳社会资本,实现低成本经营规模的一种方式,尤其对中小企业发展更具吸引力。因此,特许经营必将成为最具增长潜力的连锁经营模式。

二、中国特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目前已基本具备了发展特许经营的基本条件,也蕴涵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客观地分析,中国特许经营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其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中国特许经营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特许经营问题。尽管商务部在2004年12月31日颁布了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并已于2005年2月1日正式实施,但这还只是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并不是法律条例,因此没有强制性。而且还不够完善,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虽然商务部于2005年3月发出了《商务部关于加强对特许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但这只是一个通知性的文件,起不到法律的威慑作用。

2、缺乏对特许经营的了解和认识。如有的企业以为按照总部提供的方案将店面装修一致,店内的商品陈列保持一致就是特许经营,或者以为特许经营就是统一经营商品、统一供货,而没有认识到特许经营更重要的是使用特许人的商标、专利技术等经营资源。又如,有的总部甚至对自己的无形资产没有进行有效的商标注册和法律保护,就开始发展加盟店,当加盟出现侵权现象时,总部却无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缺少知名的企业、品牌和成熟的、可转让的技术和管理模式。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需要有知名品牌、专利技术或先进、成熟的管理技术作支撑。如果没有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和产品作支撑,没有消费者对产品以及服务品牌的认同,特许权就毫无使用价值。而在我国,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少;而且很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落后,信息技术、物流技术落后,服务质量、人员素质比较低,特别是缺乏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特许经营人才;并且缺乏有

价值的可转让技术,没有形成经得起市场考验的过硬的管理体系。

4、市场机制不健全。改革以来,我国的市场机制有了很大进步,但仍不健全。目前,我国不仅缺乏对特许经营的政策扶持,而且普遍存在的行政壁垒和市场进入障碍,严重地限制了特许经营的发展。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就是地区封锁,行业条块分割严重,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了特许经营规模效益的发挥,使生产要素在市场上的流动存在着各种障碍。

三、促进特许经营发展的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国家有专门针对特许经营的法律,如韩国1986年颁布的《批发、零售业振兴法》第五章对连锁化事业做了专门规定;美国于1997年7月颁布了《特许经营与创办新企业的公开义务与禁止事项》的法令,已有22个州颁布了公开法,14个州颁布了特许经营登记法。没有专门的特许经营的法律,特许经营的健康成长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法律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刻不容缓,政府部门应该继续努力,争取特许经营法律条例早日出台。

2、加强宣传。创造有利于特许经营发展的良好氛围。特许经营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社会各界对特许经营了解不多,对于特许经营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特许经营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宣传、发展和规范特许经营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等等。同时,对守法经营的特许企业给予表彰,对违规经营的特许企业及时曝光,创造发展特许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3、政府部门应改变对特许经营的支持方式,并加强对特许加盟的监管。政府对特许经营的支持应从目前的贴息贷款、税收减免转向为市场法规的建立和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形成上。同时,应加强对特许加盟的监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应联手对特许加盟进行动态管理,在工商注册、交纳税费时,对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不允许频繁变更法人代表、企业实力弱、网络稳定性较差的企业采用加盟店经营模式,帮助受许人尽量避免特许加盟的风险。

4、加快发展特许经营协会。国外特许经营协会是加强和约束特许经营道德行为规范的有力组织,只有成为特许经营协会会员的企业才有资格开展特许业务。我们也应学习借鉴美国和欧洲等特许经营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尽可能地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成立自己的特许经营协会,把原来政府的一部分行业管理职能让协会担当起来,使其起到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冯成伟.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发展对策研究[R].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9.16.

[2]王坤良.特许经营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经济论坛,2007.15.

[3]张勇.特许连锁经营在我国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

[4]郭淑娟.我国发展特许经营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池州师专学报,2007.2.

[5]方世建,汤静.我国特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07.5.

第8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关键词:土地流转;河间市;问题;对策建议 

1河间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河间市隶属于河北省沧州市,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0万亩,辖区20个乡镇,615个行政村,总人口78万人。河北省河间市地处华北平原,盛产多种粮棉瓜果,尤以金丝小枣、天津鸭梨等著名,多种农副产品供应京、津市场,有30多种产品出口到2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河间市已形成了以电线电缆、保温材料、汽车配件、建材、花卉、餐具为主的六大支柱产业,乡镇企业已有5个跨入国家级先进行列。可观的土地耕种面积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在促进农业就业人口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同时,也促进了河间市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 

2个体经营与规模经营之间效益的差异 

个体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农业生产活动,其受到种植规模以及经营方式的限制,导致农村农业发展的经济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在个体经营模式下,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特点是高风险、低回报。规模经营是在一定的适合的环境和适合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经营管理、信息等)的最优组合和有效运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因为土地是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能够降低边际成本,促进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农场化生产方式可以进行集约化生产,在农业生产要素如化肥、农药等方面的每亩投入要低于农户的家庭式生产方式,而且农场化生产方式可以采用大规模机械,这进一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因此农场化生产方式的每亩净收入要远远高于农户的家庭式生产方式。农户将土地承包给农场,既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还可以通过外出务工或经商等方式获得其他收入,有时土地租金只是维护农户与农村关系的一个纽带,很多农户已经开始向城镇化转移。 

3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河间市土地流转现状,我们可以看出河间市当前的土地流转存在着土地流转相关机制建设不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土地流转面积占比较小,缺乏新型农业人才等问题。 

3.1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 

一是农地流转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对“集体”这一概念的内涵界定较模糊,导致所有权权属模糊不清。相关法律也未具体规定土地流转的最低期限、土地流转权益的保护办法、纠纷解决机制和法律责任等,可操作性较差。另外,河间市及其下的各乡镇政府,也较少真正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流转政策和法规,缺少规范的土地流转操作规程。制度的缺失反映到社会现实中,表现为农地流转违规操作时有出现。 

二是农地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和引导农村土地集中和流动,是促使土地流转顺畅进行的重要条件,然而河间市各乡镇尚未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缺乏完备的市场运作制度和完善的市场交易规则,市场信号失真,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资产评估缺乏依据,亟待建立土地流转的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从而影响了土地流转顺畅有序地开展。 

3.2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河间市亦是如此,这就造成土地流转无法形成规模,达到集群效应。土地流转没有统一的市场价格,大部分是人为规定的,变动性比较大。另一方面,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专门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对土地流转进行科学的管理、认证和指导,没有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中介组织,政府的许多政策农民根本不知道,政府与农民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4政策建议 

4.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是提高河间市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必然要求。由于河间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富差距比较大,土地对农民而言不仅是一种经营手段,更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主要依靠。因此,做好农地流转的首要问题是解决河间市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4.2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 

建立土地流转的有形市场,可以更好地促进土地高效有序集中。目前,河间市大部分土地流转市场属于无形市场,流转双方均需要较高的搜寻与考核成本,且操作不规范。针对土地流转无形市场交易成本较高的情况。河间市政府可以效仿山东省滕州市的做法,建立起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河间市各个村庄随着市场的发展,应该逐渐有具体的交易场所,逐渐形成完善的价格机制、谈判机制与管理机制。 

第9篇:个体经营方式范文

一、兰州牛肉面经营现状

根据实地调查和查阅兰州统计年鉴发现,全市目前有兰州牛肉面经营馆(店)1,099家,遍布全市所辖的三县五区,从业人员达l万余人,年营业额突破10亿元,每天大约有70万人享用牛肉面。全国各地兰州牛肉面馆有5万多家,从业人员56万余人,年营业额近l66亿元。兰州牛肉面行业已逐步进入了升级换代的新的发展阶段,先后涌现出金鼎、金强、占国、马记、马子禄、牛家兄弟、牛肉面大王等被广大市民普遍认可的品牌。牛肉面的发展在带动周边产业(如牛肉面碗清洗消毒公司、纸巾制造公司、蔬菜调料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就业率。目前,甘肃省共有15家消毒碗公司,30多条生产线,每天处理消毒碗20万只左右,每年大约创造近1,000万元的收入。

在外地,真正的兰州人经营的牛肉面馆相对较少。比如,在上海市,70%的店却是由青海人经营,20%由河南人经营。而且由青海人经营的面馆还呈与日俱增的态势。相比之下,兰州人经营的兰州牛肉面大部分仍停留在甘肃省内甚至是兰州市内。

(一)就经营方式来看,以个体经营为主。个体经营是指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市场上存在诸多品种的牛肉面店,主要包括金鼎、金大碗、伊真、马子禄、厚梁等。少数是连锁式或合伙制经营,绝大多数以个体经营为主,占据了89.4%(其中包括加盟店)。(表1)

(二)就经营者动机和目的来看,以保守经营为主。半数以上经营者出于养家糊口的目的创建牛肉面馆,仅有少数面馆的经营者旨在做大做强,做出自己的品牌,但同时面临诸多挑战阻碍了其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如牛肉面行业激烈竞争、投资风险、自身能力有限等。(表2,表3)

(三)就经营规模来看,小规模经营为主。调查的数据显示,在选择面馆的规模中,63.15%的店占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过小的面积会容易造成吃饭高峰期的拥挤,而过大的面积则会增加成本;另一方面,小规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卫生条件和就餐环境的改善,使得拉面馆整体水平和档次普遍偏低。(表4)

(四)就员工素质来看,普遍偏低。经营者自身的基本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均为农村进城的流动人口,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有65.63%的经营者反映其内部管理体系很不完善,亟须改进;56.25%的经营者反映在服务能力方面亟待提升。

(五)就声誉来看,知名度高,但美誉度不够。兰州牛肉面的知名度可谓家喻户晓于国内,名声大噪于国际,但是无论是兰州当地人还是到此的观光旅游者,或是外地消费者对其当地的牛肉面的评价都不是很高,更是对牌子上的“正宗”二字感到怀疑。甚至有些面馆成了“脏、乱、差”的代称。

二、兰州牛肉面产业化经营比较优势

产业化经营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趋向于集约化经营。虽然分散的中小企业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但集约起来,则可上质量、上规模、出品牌,形成产业化经营,带动一方经济。在所调查的25家样本店面中,个体经营者占据了绝大部分;而且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营管理理念落后;知名度高,美誉度不够;作为餐饮品种已经成熟,但作为产业却很幼稚,处于成长初级阶段;行业门槛低,导致经营者竞争异常激烈;安于兰州经营的多,愿意走出去的少;在全国尚未形成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不符合市场化的要求。可见,个体经营的方式和经营者的素质并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是制约兰州牛肉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原因。

(一)兰州牛肉面的营销环境分析

1、社会文化环境。陇上名吃兰州牛肉拉面是一种别具特色的风味小吃,史书上最早的记载是在清光绪年间由一位叫马保子的回民创出的品牌。兰州牛肉拉面已成为甘肃叫响全国、走出国门的三大名片之一。1999年12月同北京烤鸭、天津狗不理一起被国家国内贸易局确定为中式快餐三大试点推广品种,被誉为“中华第一面”,是餐饮业的一朵奇葩。2007年兰州市政府已将牛肉面的制作正式列入了市政府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政治法律环境。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为兰州牛肉面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带来了难得机遇。2010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47条意见涉及甘肃省和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是甘肃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契机,必将促进兰州牛肉面产业化经济的发展。

3、市场需求环境。首先,兰州每天有七八十万人次以牛肉面为早餐或午餐,其中有超过80%的人以早餐为主。正是有了牛肉面的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兰州东部黄土高原的养牛产业和西部河西走廊的面粉加工业;其次,城镇居民外出和外来旅游者就餐消费呈稳定增长态势,对快餐食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背景下,快餐食品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大,兰州牛肉面势必会从快餐业的迅猛发展中分得一杯羹。再加上当地人的饮食习惯,兰州牛肉面的产业化发展指日可待。

(二)兰州牛肉面产业化发展的比较优势

1、新时期的国家政策促进了牛肉面的产业化经营发展。国家加快服务业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利好,为兰州牛肉拉面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兰州牛肉面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带来了难得机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2010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47条意见涉及甘肃省和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是甘肃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契机,必将促进兰州牛肉面产业化经济的发展。

2、历史文化沉积和品牌声誉为产业经营奠定了基础。近百年来,兰州牛肉面“一清、二白、三红、四绿、五黄”的特色及经济实惠的优势吸引了众多消费者。据统计资料显示,兰州牛肉面馆仅在国内的销售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肯德基和麦当劳连锁店在全球的总和。兰州市有关部门甚至将兰州牛肉面技术和牛肉拉面师作为境外劳务输出的一个重要项目。从1979年至今,甘肃民间已累计向韩国、日本、美国等国输出了5,000多名牛肉拉面师。

3、连锁店的出现及发展规模的壮大。1997年马兰拉面开创了牛肉面的连锁先河。紧接着“金鼎”、“牛家兄弟”、“马子禄”分别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影响力和各自的特点兴起了兰州牛肉面的品牌连锁“革命”扩张之路。连锁店的优势至少包括三方面:一是在规模效益上,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与配送形成了成本上的集约。二是在品牌优势上,享受品牌的知名度和整体广告宣传带来的经营效应;提供统一的店铺管理模式,经营思想,服务规范,产品技术,更容易取得消费者的信赖。三是在科研力量上,产品的后续发展有了足够的市场,为行业竞争提供了保证。兰州牛肉面连锁店的出现并相继的壮大,使得兰州牛肉面在餐饮业中有了真正品牌化的经营运作,为实现产业化经营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4、“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注册成功将促进产业化发展。随着“金字招牌”的商标注册成功,在兰州乃至全国市场亮出了兰州牛肉拉面的形象标识,对整个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兰州市政府制定了以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为重点,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企业实施”为原则的牛肉面发展新模式来整顿兰州乃至全国的拉面行业体系,建立起了集科研开发、技术培训、生产加工、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为一体的覆盖全国的牛肉拉面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加工、配送、销售、标识、管理、服务等“六统一”的连锁经营店,进一步促进兰州拉面产业化发展。

三、兰州牛肉面产业化经营制约因素

(一)兰州牛肉面的先天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为拉面行业是竞争市场,该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兰州拉面准入门槛低,进入和退出市场相对容易,对资金、技术、管理人员、场地等方面的要求都不高。同时,兰州拉面行业的社会化组织程度低,自我保护能力不强,难以实现行业内公平有序的竞争;二是因为兰州牛肉面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位。我国地域之间的差异导致口味偏好不同,必然对产品存在不同的需求。传统的兰州拉面属重口味麻辣的西北口味,而我国传统的“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口味划分使得兰州拉面应在不同地域配菜类型上多做研究。

(二)兰州牛肉面产业化经营缺乏发展动力。目前,市场上兰州拉面馆大部分仍是个体经营者或家庭经营。其经营规模小,行业进入障碍较低,企业实力薄弱,经营保守,理念落后,易于满足现状。普遍缺乏规模扩张、经营升级的动力和欲望,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化经营。要实现产业化经营,必须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善于运用现代企业的经营方式,用企业家的管理才能来发展壮大企业。而兰州牛肉面却极少有这种现代企业的观念,对外扩张能力薄弱。这不仅体现在其发展规模上的资金短缺,更体现在经营者的素质和意识上的淡薄。现代管理人才的严重短缺制约了牛肉面产业化的进程。

个体经营也导致了兰州牛肉面馆普遍存在服务状况和经营环境欠佳的问题。表现在就餐卫生条件极差,操作间、进食间混在一起;服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服务人员素质低,未持健康上岗证等。美誉度亟待提升是兰州牛肉面馆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三)缺乏真实可行的牛肉行业规范和标准。甘肃省有关部门虽在2003年颁布了兰州牛肉面等级标准化评定,旨在保证质量、卫生,规避不正当竞争,推动连锁模式的发展步伐,促进产业化经营,促使拉面馆的优胜劣汰,使兰州牛肉面经营秩序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等。然而,该举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却没完全得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在于政府忽略了消费者偏好、消费者收入问题,牛肉面的消费群体定位主要在中低收入阶层。而消费者更注重的是其饮食习惯和价格,而不是所谓等级化标准。不同等级形成不同的消费群体,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的行业导向作用。

(四)技能培训滞后。目前,兰州拉面馆以家庭作坊模式为主,存在的普遍问题是专业人员缺乏、操作技术标准化程度低,多数经营者主要靠经验来控制生产流程,操作随意性强,品质和口味差异很大。培训的滞后导致了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人才的缺失,严重制约了在外地开店规模的扩张及连锁化发展和企业品牌的全国推广。

(五)缺乏政府的大力支持。兰州牛肉面作为一张特定的城市名片,代表了兰州的城市形象。同时,作为能够大量解决就业,推动消费增长,带动上下游相关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景极为广阔。因此,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持极为迫切。但是,长期以来,政府只是从特色餐饮的角度考虑兰州牛肉面,而没有从产业化发展的高度予以足够的重视,配套政策缺位,扶持资金薄弱,缺乏有效的、具体的促进措施和办法。在调查中发现,只有一家面馆有过政府的优惠政策,其他均未享受过。在与经营者交流过程中了解到,目前政府对牛肉面的营业执照和卫生执照的审批办理管得很严,每办一个证都得花几万元,这对刚开始创业的人是笔很大的开销,也让有些创业者可望而不可及。

四、兰州牛肉面产业化发展SWOT分析及战略选择

(一)兰州牛肉面产业化发展SWOT分析。(表5)

(二)推进兰州牛肉面产业化经营的建议和对策

1、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促进牛肉面产业化发展。政府要充分认识牛肉面产业在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牛肉拉面产业化的发展,要以切实可行的实际行动支持牛肉面产业化发展。鼓励经营者扩大规模,面向全国开办连锁店,实现行业优化。

政府应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兰州牛肉面连锁经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按照区别对待、调整结构的要求,在严把信贷关的同时,对企业效益佳、市场前景好、能够带动就业的给予贷款融资支持,帮助解决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政府应在全国甚至全球加大“兰州牛肉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减少在对外扩张过程中的阻碍;加大法制力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这一金子招牌;对外省滥用“兰州牛肉面”的行为加大监察力度;积极向经营者宣传维权意识,鼓励已有一定竞争力的牛肉面馆“真正走出兰州”。

政府出资培养一批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人才,并制定相关的人才吸引机制,防止“人才外流”,用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武装企业。

2、规范行业标准。牛肉面在多年的发展中,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性的质量技术标准。一切都是靠着经验而做。所以,应该由政府牵头,定制出牛肉面行业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技术标准。而且还应该加大对行业标准的检查力度。对于不符合这些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停业整顿,以保护好“兰州牛肉拉面”这一金字招牌。

3、连锁店应加强带头作用,加大产品开发力度。界定其产品的各自市场定位,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因地制宜地在各省市推行其产品;应加大各自广告宣传的支出,改变保守、易于满足的思想意识,用现代的管理理念发展壮大自己;加大与其他企业的交流合作,用产业化发展的理念扩大经营。

4、建立一个快餐式的现代服务业。一个现代饮食产业,良好、优质的服务是必需的。而现在兰州的牛肉面馆除了部分走高端客户群的面馆之外,绝大多数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肯德基、麦当劳之所以广受好评,与他们优质的服务不能分离。所以牛肉面馆参照肯德基、麦当劳等的服务模式,建立自己的服务体系,争取更大的盈利空间。

5、建立牛肉面培训机构。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建立牛肉面的培训机构,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指导培养新人才(包括拉面师、调味师等)。鼓励吸引外地学客来兰州学习。采取校企联合的方式,注重发挥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优势,组建“兰州牛肉拉面研发中心”,为兰州牛肉拉面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着力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牛肉拉面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梁波,王兆寰.兰州拉面走上品牌发展之路[N].西部时报,200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