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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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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第1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垃圾 危害 处理利用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城市“新陈代谢”的速度也随之加快了。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建筑垃圾随之产生。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以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渣500吨至600吨的标准推算,我国现有建筑面积至少产生了20亿吨建筑垃圾。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1]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该怎样处理这些建筑垃圾,是一个越来越值得关注的社会课题。

1、建筑垃圾的组成

建筑垃圾的产生主要集中在生产施工以及装修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混凝土、石灰、砂石、渣土等,不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比较利于处理;但是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会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2、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对生活环境的影响包括以下几点:

2.1 大量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随之增加,由于管理的不规范,从而占用了大量的土地,改变土壤的组成和理化性质,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肥力。

2.2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散发出大量的腥臭味,垃圾中的细菌、粉尘及白色垃圾随风飘散,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3 对水体的污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雨水的冲刷,产生大量的渗滤液,渗滤液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都造成严重污染。

2.4 影响市容

城市建筑垃圾往往堆放杂乱无章,如不能及时清理及转移,将会占用大量的空间,与城市整体形象极不协调。阴雨天气,脏水四溢,恶臭难闻,造成细菌滋生。[2]

3、建筑垃圾的处理利用措施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建筑垃圾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的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从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筑过程中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降低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减少维修及重建工作。[3]

(2)对建筑垃圾要加强管理,合理选择堆放场地并远离城区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1)对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地面进行硬化,设置围堰,防止建筑垃圾对地下水体造成污染;在建筑垃圾周围设置挡护措施,防止坍塌。2)禁止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河流、湖体等地表水中,减少对地表水的污染。3)对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应进行覆盖,并进行消毒,防止细菌及蚊蝇滋生。

(3)对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例如对废金属制品经分类收集后由回收公司回收作为其他企业的原料;废木材除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还可作为造纸原料;混凝土废料经筛分后满足强度要求的可以作为建筑材料,不满足强度要求的可用于铺路;对废砖块及渣土可用于道路工程的填方,既减少了废料在存放过程中占用土地的面积,又减少了道路工程取土对土地的破坏。

总之,建筑垃圾不加强管理乱堆乱放,不仅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而且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只有积极采取措施,才能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资源的再生利用。

参考文献

[1]梁忠凯.论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

第2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绿色建筑;施工监理;措施

1 前言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和工业化大国排放量大,已经成为全球能耗最大的国家之一。而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也逐渐被重视起来,绿色建筑施工也成为建筑行业所广泛推广使用的技术。但绿色建筑在我国的推广却仍存在诸多的障碍和困难。除了认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以及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外,更重要的是与绿色建筑项目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建设管理相应措施的缺乏。

2 落实绿色建筑施工的监理措施

从绿色施工的定义可以看出,实现绿色施工要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二者缺一不可。但定义中将科学管理置于技术进步之前,说明科学管理比技术进步重要,其包含的实质内容也是管理重于技术。下面结合个人的看法及经验论述落实绿色施工的监理方法。

2.1 绿色施工中的成本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通过使用环境工程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运筹管理科学、信息管理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和国内外同行及相关行业的成果和经验,制订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价值工程原理方案最终实现施工项目成本控制。

2.2 遵循减物质化生产原则

减物质化生产原则是一种物料和能耗最少的人类生产活动的规划和管理,是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具体包括:

2.2.1 减量化原则。是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人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进而从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

2.2.2 再使用原则。是要求制造商应该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期,并且包装容器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复、长期使用。

2.2.3 循环再生利用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

3 实施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法

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法对于施工成本的控制作用很明显,优选施工方法是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施工成本、降低能源和材料消耗的关键措施。

3.1 合理使用能源

施工现场能源结构包括:煤、天然气、液化气、电、汽油、柴油等。施工现场的能源管理能保证能源的利用达到最高程度、消耗降低至最低程度,减少浪费,提高效益。

3.1.1 节约电能:降低用电量,节约电能,在施工机械及工地办公室的电器等闲置时关掉电源。安装节能灯具和设备、利用声光传感器控制照明灯具,采用节电型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3.1.2 保养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运转正常,降低能源消耗。实时检测机器的运转情况,确保没有机械的空放。

3.1.3 完善操作:优先采用技术成熟、能源消耗低的工艺设备进行操作,同时配备技术娴熟的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相关操作。

3.2 合理使用资源

3.2.1 合理使用土地资源。

土地是一种特殊的资源,不可再生。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如多建高层建筑、地铁、地下公路等。在设施的布置中要节约并合理使用土地,尽量减少施工用地。土地使用后尽量还原和修缮,不留任何地质灾害隐患。

3.2.2 合理使用建筑材料。

在工程施工中尽量使用生态建筑材料。生态建筑材料是指材料在生命周期各阶段节约资源、节省能源,可循环再生,无环境污染或很少污染的材料。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做到物尽其用,避免人为因素的浪费。

4 绿色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4.1 施工垃圾的环境污染与妥善处理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关于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我国政府提出要通过“三化”措施(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将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有:

4.1.1 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4.1.2 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4.1.3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对垃圾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严禁垃圾无序倾倒。

4.1.4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选择环保型材料和设备,防止二次污染。

4.2 施工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噪声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是噪声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居民的生活和工作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建筑施工噪声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是一种感觉性公害,被称为城市环境“四害”之一。恶劣的噪声常常使周围居民难以忍受而采取措施阻止施工,使一些建设项目被迫停工,甚至有时会发生和法律诉讼。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有:

4.2.1 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4.2.2 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规定。

4.2.3 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l2524.90)。

4.2.4 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具体包括: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4.3 施工粉尘的环境污染

建筑粉尘是地表扬尘的主要来源,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且近年来其对环境空气的TSP贡献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建筑粉尘污染主要是指水泥、石灰、沙石和回填土等建筑原材料在运输、堆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或某些气象因素造成的部分建筑原材料小颗粒散失到环境空气中所造成,也包括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地表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有:

4.3.1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4.3.2 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4.3.3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4.3.4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4.3.5 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4.3.6 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4.4 光污染

光污染在施工过程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电焊过程中产生的强光;另一方面是夜间施工照明造成的污染。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有:

4.4.1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在施工中,灯具的选择应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4.4.2 在组织施工时,钢筋连接应尽量采用机械连接方式,减少其焊接量;钢结构采用工厂化加工,现场螺栓连接,减少现场钢材焊接量。应将钢筋加工场地设置在距居民和工地生活区较远的地方,若没有条件,应采取遮挡措施,如设置遮光围墙等,以消除和减少电焊作业时的电焊弧光外泄及电焊等发出的亮光;还可选择在白天阳光下工作等施工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3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一、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早在的时候,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第4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一、本通告所称建筑物料,是指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以及装饰装修房屋、城市绿化等过程中使用的砂石、水泥、土方、混凝土、涂料等散体物料。本通告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以及城市绿化,河道、市政设施清淤、装饰装修房屋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二、本通告所指的运输车辆主要包括: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商砼企业运输车辆;经营性货场、堆场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途经城区的运输建筑物料、矿石、煤炭(渣)等的车辆。

三、从事建筑物料、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要求车箱板必须牢固密闭,无破损变形;运输时必须采用蓬布苫盖等密闭措施,严禁运输途中撒漏、飘散和扬尘污染;商砼企业运输车辆必须车容整洁,并采取必要的防漏措施。

四、从即日起,市区内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实行限路线、限时间、限车速、限载重的“四限”管理。

(一)建国路、大众街、共和路、花园南街、花园北街、南小街、北小街、翠南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东关大街、长江路、黄河路、同仁路、西关大街、五四大街、冷湖路、昆仑大道(共和路口至同仁路口)、七一路(报社路口至建国路路口)等道路禁止核定载重量4.5吨以上(含4.5吨)的运输车辆通行。

(二)运输建筑物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在上述道路通行时间为凌晨0:00至7:00。

特殊情况需用4.5吨以上车辆以及规定时间外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须到辖区交警部门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三)团结桥以西、柴达木路(湟水路)以东、祁连路(互助路)以南、南山路(南川东路、南川西路、香格里拉大道)以北范围内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其他区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同时,上述区域内禁止运输车辆鸣号。

(四)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装载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五、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车辆临时通行证、建筑垃圾准运证等证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行驶,并做到车容整洁,礼让三先,文明行驶。

六、加强对城区建设工地的管理。城区内所有建筑(拆迁)工地一律围档施工,并保持围档整洁。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和设置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经清洗后方可出场。车辆夹带泥土上路行驶污染路面的,视为遗撒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降噪”措施,严防扬尘污染和噪音扰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与所在地区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签订环境卫生、控制扬尘和噪音污染的责任书。

七、实行工程证件办理部门间相互备案制度。从即日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建筑工地车辆临时通行证”、“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等证件时,须在建设、房产、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同时备案。未取得其他“三证”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必须按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八、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以及从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额度予以处罚。

九、各级城管、建设、房产、交警、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管理,强化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保证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秩序良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第5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

几年来,虽然县城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渣土管理方式没有得到及时改进,工作中处处处于被动。“哪里痒,抓那里”成了渣土管理工作的真实写照,往往在污染已发生才介入管理,造成“时时被动,处处挨打”局面。要实现建筑渣土更高层次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满足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需要,从而不断提高建筑渣土管理水平。

二、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县城由于自然条件和无环城公路等原因,导致大部分建筑渣土在清运过程中必须经过县城闹市区或主要交通要道。而一些建设施工单位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往往忽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的相关要求,随之造成的是工程运输车辆带泥行驶、沿途撒漏建筑渣土污染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此类污染有其随机性和流动性,给渣土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一)设立建筑渣土处置许可制度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一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设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可以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建设工地开工前对其环卫设施、运输工具、包装方式、运输处理等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开工;对其工作和运输时间作出合理的安排,减少扰民,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运输车辆发放建筑垃圾准运证,可以减少偷运和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和保证制度

依据“四部委”(2002)872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谁产生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费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建设工地的施工时间等。同时设立保证制度,使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环境卫生作出一定保证,彻底杜绝其在施工期间对县城环境卫生造成污染。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把建筑垃圾处置等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长期以来,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预算中没有把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导致在工作中经常与施工方发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同时也给工作人员造成了较大的生活压力。

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彻底杜绝建筑垃圾污染行为

(一)加强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协作,对建设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管理的手段前移,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二)加强城管、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作,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39号令)规定,强力打击无证运输建筑垃圾和乱到建筑垃圾现象,彻底杜绝公路边等乱倒建筑垃圾和沿街遗撒建筑垃圾现象发生。

(三)村、居委会应制定有力措施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整脏治乱”工作是一个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工作,不是任何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开展“三创”工作后,“整脏治乱”工作作为一个展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窗口,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经过调研,发现大部分市民在对自己的住所进行一些小装修时,经常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于街道的角落或公路边,成为影响县城市容的“牛皮廯”,而环卫工人所用的运输设备较为落后,无力承担运输处置任务。因此,村、居委会作为当地的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村

规民约或其他管理措施,彻底根治影响县城市容的“牛皮廯”。

五、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筑渣土管理氛围

建筑渣土的管理不仅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必须依靠和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要实现对其有效管理,首先不断加大宣传声势,让建设、施工方和广大市民知晓有关建筑渣土管理的法律法规,认识到建筑垃圾乱倒产生的危害,使之自觉地支持和积极参与渣土管理工作。

第6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绿色理念施工技术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绿色施工技术的优势绿色施工概括起来就是“资源有效利用”,即一是减少建筑材料、各种资源和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二是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材料三是设置废物回收系统,利用回收材料;四是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重新使用旧材料;五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绿色施工也是融合保护环境亲和自然、舒适、健康、安全于一体的建筑。推进“绿色施工”的目的是为人类提供舒适、健康、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绿色施工”要求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能源和资源(土地、水、材料)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建筑施工”是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企业组织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一定的机具和物料,通过一定的工艺过程将图纸上的“建筑”进行实现的生产过程。“绿色施工”实质上是以保持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为目标,对工程项目施工采用的技术和管理方案进行优化,并严格实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和高效、产品质量严格受控的方式方法。“绿色施工”不再只是传统施工过程所要求的质量优良、安全保障、施工文明、CI形象等,要从生产的全过程出发,去统筹规划施工全过程改革传统施工工艺,改进传统管理思路,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施工过程中降耗、增效和环保效果的最大化。我们要引入全寿命周期成本(LCC)的概念。寿命周期成本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国防部提出的,其主要原因是典型武器系统的运行和支持成本占了产品购买成本的75%。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局的研究认为寿命周期成本包括初始化成本和未来成本。我们认为广义的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即是基于全社会的角度,在建设项目的寿命周期内(从构思、决策、土地获取、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翻修、拆除的整个寿命周期)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公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绿色施工是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实施绿色施工,进行总体方案优化虽然相对增加了资金成本,但也降低了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即降低了寿命周期成本,更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组织管理角度的绿色施工技术研究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1、组织管理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2、规划管理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4)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3、评价管理(1)对照导则的指标体系,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评估。(2)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

4、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长期职业健康。(2)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绿色施工从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

施工扬尘的控制(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2)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3)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4)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

噪声与振动的控制(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规定。(2)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l2524.90)。(3)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光污染控制(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水污染控制(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要求(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4)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土壤保护(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第7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城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凡涉及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消纳、处置等内容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洺州镇、贺营乡、方营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垃圾管理

第五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将建筑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混合倾倒。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的,应当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临街拆建、施工工地应当严格使用统一规格、标准、规范的围挡,按要求进行围挡作业。禁止在围挡外堆放材料、机具和建筑垃圾。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原貌。

第九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确保建筑垃圾日产日清,达到不暴露、不积存、不污染、不留死角的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城市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一)建筑材料等堆放在围挡以外的;

(二)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做密闭、包扎、覆盖而撒漏飞扬,污染道路和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将城市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临街建筑工地不围挡施工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者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者超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或者沿途撒落砂石、尘土等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沉淀排入下水道的。

第十八条侮辱、殴打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建筑垃圾收费人员和作业人员或拒绝、阻挠其履行职责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有关行政工作人员及建筑垃圾管理人员、、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一、工作

整治活动,对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章,城市道路干净整洁。,强化工地源头管理,监管、严把审批关,督促工地强化内部管理,市容环卫责任,工程运输行业规范发展。

二、工作措施

1、联合整治行动。各区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查处一批违章车辆,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洒滴漏、车胎带泥上路等违章,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

2、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未规定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3、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严把资格审核和现场核查关,凡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的或者个人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4、年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的记分公示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违反工程运输安全规定、违反市容环卫责任等法律法规的扣分,对扣分规定分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社会公示、一限内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输处置许可证等措施。

5、建筑垃圾安全运输管理联动工作。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或者运输,在安全隐患整改期内,暂缓发放该整改车辆的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暂缓发放该整改新增车辆的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暂缓批准该整改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6、健全在建工地市容环卫责任制度。与全市在建工地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100%,并督促工地方好市容环卫责任。

三、工作

1、摸底检查阶段(3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在建工地逐一统计,台帐。在摸底过程中下列标准检查:

(1)工地出入口硬化,有的清洗设施,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在位置公示。

(2)车辆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遮盖密封。

(3)建设或者施工在开工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将建筑垃圾交给不具备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运输,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的处置。

(4)用于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使用未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第9篇:建筑垃圾管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绿色;环保;环境保护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在施工生产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烟尘、废弃物等,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所以环境保护问题日益成为建筑施工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建筑原料的耗费同样成了体现建筑工程与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志。在建筑施工中要重视环保问题,对环境加以保护,减少施工污染。

二、什么是绿色低碳施工

绿色低碳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环保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三、当前建筑工程中环境保护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散状颗粒物的防尘措施:砌筑用砂子等进场后,临时用密目网或者苫布进行覆盖,控制一次进场量,边用边进,减少散发面积,用完后清扫干净。切割、钻孔的防尘措施:齿锯切割木材时,在锯机的下方设置遮挡锯末挡板,使锯末在内部沉淀后回收。消解石灰的防尘措施:石灰应远离居民区、庄稼、易燃物的空旷地方堆放,装卸不宜在大风中进行,装卸布撒做到轻装、低撒,并及时耕旋碾压,石灰堆放处经常洒水降尘,周围设置彩条布围挡。钢筋接头:大直径钢筋采用直螺纹机械连接,减少焊接产生废气对大气的污染。撒水防尘:常温施工期间,每天派专人撒水,将沉淀池内的水抽至撒水车内,边走边撒。车辆运输防尘:保证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大型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状况完好,表面清洁。(2)噪音与振动控制。降低噪音具体措施:一般设备噪音控制:钢筋加工机械:工程的钢筋加工采用现场加工,现场设置钢筋加工棚,尽量减少噪音。木材切割噪音控制:在木材加工场地设置木材加工棚,尽量减少噪音污染。混凝土输送泵噪音控制:结构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泵送车位置,布置在远离人行道和其他工业区域的空旷位置,采用噪音小的设备。混凝土浇筑:尽量安排在白天浇筑。选择低噪音的振捣设备。(3)废气排量控制。(4)光污染控制。具体措施:设置焊接光棚:钢结构焊接部位设置遮光棚,防止强光外射对工地周围区域造成影响。对于板钢筋的焊接,可以用废旧模板钉维护挡板。(5)水污染控制。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具体措施:雨水:雨水经过沉淀池后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排放:办公区设置水冲式厕所。在厕所附近设置化粪池,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或安排专业队来清理。(6)土壤保护。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沉淀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废旧电池要回收,在领取新电池时交回旧电池,最后由项目部统一移交公司处理,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7)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材料中的木料、木板由胶合板厂、造纸厂回收再利用。非存档文件纸张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废弃纸张最终与其他纸制品一同由造纸厂回收再利用。废旧不可利用钢铁的回收:施工中收集的废钢材,由项目部统一处理给钢铁厂回收再利用。(8)建筑垃圾控制。我们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固体废弃物减量化:通过合理下料技术措施,准确下料,尽量减少建筑垃圾。实行“工完场清”等管理措施,每个工作在结束时,在递交工序交接单前,负责把自己工序的垃圾清扫干净。充分利用以建筑垃圾废弃物的落地砂浆、混凝土等材料。提高施工质量标准,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在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的专业人员更应该遵循实际,切实制定出合理解决办法,把建筑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这一问题有效地解决好,为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而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