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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市场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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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市场政策

第1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1.1美国新能源政策的主要目标

(1)进行能源开发技术创新,利用新技术开发传统化石能源,提高传统能源的开发效率并降低开发成本,促进传统化石能源供给增加和价格下降。

(2)开发新能源,借助技术突破开发以再生能源为主的新能源,用新能源部分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实现能源来源的多样性,确保在新能源革命中的领先地位,为在新一轮国际经济竞争中胜出奠定基础。作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促进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美国政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并通过政策引导,形成高绩效的新能源政策体系。

1.2美国新能源政策体系的内容

(1)以能源独立为中心,维护经济发展利益,提升美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能源独立是维护经济安全的手段,避免能源过度依赖他国,损害本国经济的独立性和安全,美国《国家能源政策》强调:“将能源安全置于外贸和外交政策的首要位置”,因此,围绕新能源的贸易利益博弈,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美国经济发展利益,防止国际经济竞争力削弱。1973年的石油危机造成传统化石能源价格上涨,技术制约使传统化石能源增产抑制价格上涨难度比较大,成本压力迫使美国向其他国家转移部分制造业,从1974年到2012年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余额达到6964.24亿美元,与此同时货物贸易逆差逐年增长,1974年美国的货物贸易逆差为55.05亿美元,到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8301.09亿美元。美国认为开发和利用新能源,能降低能源成本促进制造业企业回流并减少海外石油进口,增强经济独立性并减少贸易逆差,提升美国国际经济竞争力。新能源政策发轫于尼克松政府的“能源独立”理念,目标在于降低海外能源依存度,巩固和保障美国的经济和政治霸权;1991年布什政府的《美国国家能源战略》,把保障能源安全作为维护经济超级大国地位的重心,放在拓展和建设世界能源市场上;2006年的《20062010年创新战略计划》针对新能源发展,提出要在节能提效、增加国产供给、能源多样化、加强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创新[2]。2008年奥巴马政府明确,新能源是引领美国走出金融危机的引擎,要承担重建经济竞争力的使命。美国新能源政策的形成是一个渐进过程,明确新能源政策的目标是维护美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具体方法是利用技术创新实现能源来源多样化,借助能源安全保障和成本下降避免经济的脆弱性。

(2)以拓展市场需求为中心,利用需求的增长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动力。美国新能源政策注重利用市场力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通过提高强制性能耗标准,扩大新能源产品的市场需求,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美国交通工具消耗了72%的汽油和化石能源,强制能耗标准的提高促进了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加了新能源的消费需求,为新能源发展提供市场支撑。一是持续不断提高汽车能耗标准。2007年《能源独立与安全法》规定,到2020年车辆能耗从每加仑25英里提升到35英里,奥巴马政府提出2016年汽车燃油经济性要确保35.5英里/加仑。强制规定汽车新能源燃料比例,2007年提出2022年汽车燃料的22%来自可再生新能源,形成政策引导性消费。二是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计划,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克林顿政府的“新一代汽车伙伴计划”、小布什政府的“自动汽车协议”和“高科技车辆制造激励计划”、奥巴马政府的“新能源汽车计划”,目标都是要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使新能源产业发展有稳定的市场支持。三是利用政策引导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奥巴马政府推出价值7500亿美元的“汽车折价退款机制”税收抵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使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从2011年的1.78万辆增加到2013年的9.4万辆。美国新能源政策从培育消费市场出发,契合美国能源消费结构,结合政策引导促进新能源消费市场的扩大,利用市场需求刺激新能源产业发展,使新能源产业发展建立在市场需求之上,其政策的目的不是替代市场做选择,而是引导市场的发展。

(3)依靠技术创新和进步增加新能源供给种类,利用产业规模扩张降低新能源价格,形成稳定的新能源供给市场。美国增加新能源供给有两大手段,一是利用技术创新开发化石能源,增加新型清洁化石能源供给,主要体现在页岩气产业的发展,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利用新技术开发包括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以及生物质能源,增加新能源供给的种类,通过产业规模降低成本并带动价格的下降。美国在1934年开始尝试开发页岩气,19781992年突破了页岩气开发的资源鉴定、压裂、水管理等技术,1997年米歇尔能源公司的清水压裂技术成功,技术创新迅速转化为产业并实现“页岩气革命”,页岩气产量从2006年的311亿立方米迅速提升到2010年的2011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达到45%,并带动美国天然气价格的下降,2012年美国天然气价格比2008年下降了80%以上,仅相当于人民币0.4元/立方米,2013年天然气价格大约为欧洲的1/3、日本的1/4[3]。页岩气革命深刻改变了世界能源供给格局,美国由天然气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图1)。增加供给种类也是美国新能源发展的方向,光伏太阳能是重点,贝尔实验室诞生了美国最早的太阳能光伏产品,石油危机后美国制定“光伏十年计划”(19741983年),随后美国能源部制定“光伏研究五年计划”(19871991年)突破多晶硅材料和太阳能电池技术,奥巴马政府支持举办全美高校新能源创业大赛,支持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应用,并将新能源创新中心从2010年的3个增加到2012年的6个,鼓励太阳能产业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在政策支持下,美国太阳能发电成本快速下降,2013年的成本只有1977年的1%,成本下降到0.11美元/千瓦时,而更具有雄心的“SunShot计划”提出,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成本要下降到0.06美元/千瓦时,到2030年要降到0.038美元/千瓦时以下,根据波士顿信贷的研究报告显示,如果太阳能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到2025年太阳能发电将占美国发电量的12%。总之,清洁化石能源和多种新能源出现,增强新能源的市场供给能力,扩大市场份额使新能源产业获得规模收益,并强化对传统化石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在实现能源结构转化的同时,也促进能源价格的下降。美国新能源政策体系建立于石油危机时期,经历多届政府的补充和完善,在奥巴马政府的强化下,形成独具特色的政策体系。美国新能源政策体系最大特点是利用市场力量,从激活消费需求入手来进行推动,促进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和进步,结合美国能源消费特征和世界能源供给选择突破口。在新能源发展过程中,重视宏观政策引导,结合市场功能放大政策效果,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策支撑体系,覆盖了新能源的技术研发、生产促进、消费鼓励等环节。新能源政策制定注重前瞻性和超前性,并能承担时间成本,呈现政策规划起步早、内容全面细致、措施具体易行、目标明确清楚、重视跨期盈利等特征,借助产业发展收益降低政策成本,使美国成为当今世界新能源产业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美国新能源政策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积累了大量与新能源有关的技术专利。2009年的新能源技术专利申请量比2008年多200项,2010年比2009年增长了67%,达到1881项,2011年达到2331项,而在2012年前三个季度已达到2278项。页岩气开采技术突破在2000年前后,目前太阳能技术进步迅速,与太阳能有关的技术专利申请,2009年比2008年增加了60%,2010年比2009年增加了134%,2011年又增加了50%,可以预期未来太阳能产业将迎来高速增长期。二是增强了美国的能源独立性。美国能源信息署估计,页岩气产量增加使美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到2030年将下降到6%,石油进口从2000年的5.1亿吨下降到2013年的2.55亿吨,对外依存度从63.7%下降到50.5%(图2)。三是能源贸易逆差减少。在20世纪90年代,能源贸易逆差峰值时占美国货物贸易逆差的52%和经常项目逆差的85%,2012年能源贸易逆差占货物贸易逆差和经常项目逆差下降到40%和61%。新能源发展投入了大量资金,是新一轮国际经济竞争重点,美国定会利用新能源产业的比较优势,借助国际贸易和投资渠道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通过贸易利益的获取来降低新能源政策成本并提高其收益。

2新能源贸易与美国利益的获取

国际贸易利益(TheGainsfromtrade),按照《新帕尔格雷夫大辞典》的解释,是“与国际贸易和投资收益和损失有关的问题”[4],即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对国民经济福利的影响,体现为国际竞争力和要素收入在贸易前后的变化。国际贸易利益来源于产业竞争优势,核心是要素质量和禀赋结构,需要指出的是,要素种类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技术创新能力和贸易规则影响力也是要素重要组成部分。能源贸易的最大特点是自然资源、技术创新能力的差异影响贸易流向,贸易规则控制力影响贸易利益的分配。与能源有关的自然资源分布具有天然属性,但技术创新能力的培育和生成与政策引导有关,贸易规则控制力与历史制度累积相连。

2.1中美两国贸易利益获取方式比较中美贸易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经济联系之一,其最大的特征是贸易结构变化迅速、贸易规模巨大、贸易利益摩擦频繁且与国际投资交织。中国通过发挥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借助加工贸易释放,获得技术积累和贸易顺差,要素禀赋结构迅速改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正在形成;美国运用自身技术创新能力优势利用完善的市场机制,依靠领先的产业竞争力,并结合对贸易规则的控制,通过产品结合贸易规则来获得国际利益。中美两国贸易利益获取方式存在差异,美国利用要素质量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借助国际贸易制度获得利益,体现为要素收益率比较高;中国要素质量不高但量大,借助要素成本依靠产品价格竞争优势,获得规模经济收益,体现为要素总收入量大。能源产品并不是中美两国主要的贸易标的物,但能源贸易能影响一个国家生产成本和国际竞争力,围绕能源贸易的利益博弈成为近年来中美贸易新热点。美国试图利用新能源实现“再工业化”并促进经济复兴,遏制中国日益增强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希望新能源的发展有助经济结构的调整并减少环境污染,把新能源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双方贸易利益诉求的差异和市场地位的不对等,美国把新能源贸易作为贸易利益获取的新来源,并发动一系列贸易摩擦,试图从中美贸易中获取更多的好处。

2.2美国从中美新能源贸易中获得利益的途径

(1)利用气候变化问题向中国施压,为美国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开拓市场,通过市场扩张获得贸易利益。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占据道义高地,还能实现对中国发展的遏制,增加美国贸易利益的获取,因此,奥巴马比前任美国政府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应对,通过主导节能减排的制度性安排,刺激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增加新能源技术与产品的需求,将美国多年积累的技术比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2010年美国国务院声明:“奥巴马政府致力于领导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并以“负责任大国”强制要求中国节能减排,拒绝中国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以停滞全球减排进展“对中国实行捆绑来对抗欧洲的压力”[5],迫使中国接受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节能减排。2009年宣布,到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比例将提升到15%,2014年又宣布,到2030年中国新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例将达到20%左右。2013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7.6亿吨标准煤,而新能源占比仅为9.8%[6],因此要提高5.2%和10.2%才能实现2020年和2030年目标。仅就实现2030年目标而言,我国的新能源使用增速就不能低于0.74%。经济发展模式粗放和节能技术积累不足,为美国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中国提供契机,而应对气候变化的强制减排和“碳关税”政策,又扩大了中国对美国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需求,挤压了中国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空间。美国利用中国出口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在2009年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规定,中国不能在2020年以前对高碳产品实施减排,届时美国将对中国高碳产品进口征收“碳关税”,胁迫中国进一步向美国开放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市场。根据美国商务部预计,到2020年中国新能源市场将达到1000亿美元,是美国2015年前实现“对外贸易倍增”计划的着力点。

(2)借助与新能源有关的专利技术输出中国,通过知识产权获得贸易利益。根据世界银行低碳发展报告显示,降低电力、交通、建筑、钢铁、化学等工业领域能耗的60多项关键技术中,有70%不为中国所掌握,引进和使用这些新能源技术需要支付巨额的知识产权费用。美国以技术合作为手段,影响中国的判断和选择,为技术专利的输出鸣锣开道。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美两国签署了包括《中美环保科技合作协议》、《中美化石能技术开发和利用合作协议》、《中美能源与环境合作倡议书》、《中美能源和环境十年合作框架》在内的系列新能源技术合作协议,为美国的技术输出和索要高额知识产权费用创造条件。美国利用页岩气技术优势,以“中国储量”为诱饵,增加技术服务对华出口。美国能源署评估,中国页岩气储量为1275万亿立方英尺,技术可开采量位居全区前茅,但技术瓶颈使我国不得不使用美国技术服务。根据《页岩气十二五规划》,资源调查是我国页岩气开采工作中心,而在《中美关于在页岩气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规定中美两国在资源勘探和技术研发方面进行合作,由此,美国相关评估标准和技术专利使用将为美国带来丰厚的收益。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美国政府来自非传统油气行业的专利技术使用费收入将超过1100亿美元,中国将是最大的潜在市场。中美两国在页岩气开采技术上的差距非常明显,美国已经完成对核心技术的专利和标准控制,美国通过知识产权侵蚀中国产业发展利益,在这方面,我国的DVD产业有过深刻的教训。

(3)利用贸易摩擦制约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挤占中国企业的市场份额,获得市场替代的贸易利益。近些年来,利用市场机制和科技金融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7],我国在太阳能和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取得巨大进步,对美国相关企业形成严峻挑战。2010年我国生产了全球50%太阳能电池产品,出口9GW创汇202亿美元,其中出口美国56.3亿美元,《纽约时报》发表评论认为,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步伐已经超过美国。为了帮助美国企业抢占市场,利用中国太阳能产品对美国市场非对称性依赖,2010年10月15日美国对中国新能源产品发动“301条款调查”;2012年5月18日,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认定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对我国出口光伏产品征收31.14%∼249.96%不等的反倾销税;2014年1月23日,再次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的合并调查;2015年又对中国产品征收26.71%∼165.04%的反倾销税和27.64%∼49.79%的反补贴税。贸易摩擦恶化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市场环境,2012年美国的“双反”调查是中国新能源产品在海外遭受第一次贸易摩擦[8],随后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跟进,新能源产品成为我国出口产品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次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系列贸易救济案。中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快速丧失,2012年光伏产品对美出口下降30.5%,价值仅为38.74亿美元,2013年下降到16.76亿美元,光伏产品出口总值从2011年的358亿美元下降到2013年的122.89亿美元。美国对国际市场的中国新能源产品打压,造成我国企业经营困难,2013年中国光伏龙头企业无锡尚德宣布破产,剩下的光伏企业多数经营困难。同时,美国趁机抢占市场,提升企业经营业绩,SOLARBUZZ公司的报告显示,2014年美国太阳能产品价值近200亿美元,预计未来五年年均增长将超过30%。市场扩张刺激美国新能源投资年均增长8%,RECSolar计划在2015年投资5000万美元扩展产能,新建两条300MW的生产能力,美国获得企业规模扩展带来的贸易利益[9]。

(4)利用新能源技术改变市场地位,获得规则控制带来的贸易利益。新能源改变了美国在国际能源贸易中的市场地位,国际能源署预测美国将在2020年前成为世界最大产油国,2030年成为石油净出口国,而2011年以前美国是世界最大石油进口国,现在中国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国际能源市场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前,传统化石能源主要供应者是OPEC、俄罗斯、西非,中美作为能源需求方有共同的贸易利益,美国成为能源供应者后,中美两国在国际能源市场的贸易利益获取将发生改变,对国际能源格局和价格施加影响,成为美国获取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长期国际石油贸易使用美元定价,是“石油的单一使用美元计价”产物,也是美元霸权的基础。天然气贸易迄今尚未形成单一货币定价的全球统一市场,“页岩气革命”强化了美国对全球天然气市场的影响力,为美元统一全球天然气市场定价提供了机遇,美元主导全球能源定价将会进一步加强美元霸权[10],经济实力与美元地位的失衡将会持续,对日益国际化的人民币形成压力,控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金融体系成为美国贸易利益的重要来源。全球能源贸易长期独立于GATT和WTO主导的全球贸易体制之外,国际能源贸易市场地位加强,为美国将能源贸易纳入WTO框架提供机会,而美国对全球贸易体制的控制由于能源贸易的纳入而增加收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国际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市场地位的改变使中国在保障能源安全时不得不忍受部分经济利益的流失,新能源贸易强化美国对能源市场和贸易规则的影响,加大国际经济秩序变革的难度,为美国利用规则获得贸易利益提供了机会和空间。

3对中国的启示和借鉴

美国利用新能源贸易从对华贸易中获取大量贸易利益,其贸易利益获取带来的启示包括:第一,贸易利益的获取要尊重市场规律。美国利用新能源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竞争力的形成,关键在于利用市场经济规律,从市场需求端入手做足文章,在国内外拓展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市场。没有市场需求的产业不可能获得贸易利益,因此,贸易利益来源于市场需求,其获取必须尊重市场规律。第二,贸易利益获取的基础是要素质量。产业核心要素质量的高低决定产品市场竞争力,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是影响贸易利益获取的关键,并决定该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形式,美国拥有新能源产业发展所需的两种高质量核心要素,即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丰富页岩气储量,能通过新能源技术和产品释放产业竞争力获取贸易利益。第三,贸易利益获取方式要多样化。与中国单独依靠产品出口获取贸易利益不同,美国针对不同的贸易伙伴,实行知识产权和商品贸易两种方式交叉使用,避免方式单一带来的贸易利益获取边际效用递减,多样化的贸易利益获取方式能充分发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经济价值。第四,贸易利益获取要系统化。美国获取新能源贸易利益,充分利用舆论道义、市场需求和贸易规则的力量,并结合累积的金融霸权和国际贸易制度,形成内外联动的贸易利益获取与维护机制,贸易利益的来源具有多元性特征,非系统性的做法只能部分获取贸易利益。第五,贸易利益获取要跨期均衡。贸易利益的获取要注重长期均衡和对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美国新能源产业培育支付了短期成本,但获得了能源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升级的收益。应该说美国新能源政策是非常成功的,改变了基于传统化石能源带来的国际竞争力不足,利用新能源发展带来的机会,不但改变了能源结构还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在以新能源为基础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为我国新能源的发展和与新能源有关的贸易利益获取带来有益的借鉴。

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起步晚,在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系列促进政策作用下进步迅速,成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太阳能光电产业和风能设备产业的世界市场上占有率领先。但受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惯性的影响,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具有极强加工出口贸易特征,体现在利用引进国外先进的核心零部件结合我国的加工、组装,形成成套设备出口欧美发达国家。但国内新能源开发不足造成设备需求有限,2009年我国太阳能光电产业产值占全球30%,但新能源包括太阳能在内仅占我国发电总量的0.5%。我国新能源设备过度依赖国际市场需求,造成新能源产业对外贸易摩擦不断和利益流失,国内新能源开发不足造成高污染高能耗,面临碳关税和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传统的新能源发展促进政策存在不足,政策过于集中对新能源设备的生产制造补贴,而对新能源利用缺乏支持,对技术研发投入不足,造成新能源产业缺乏国内市场支撑而过分依赖海外市场的被动局面,贸易利益获取仅局限于出口产品获得规模收益,而在知识产权收益和贸易规则影响方面的收益几乎为零,贸易利益的获取呈现出片段化和零散化,无法形成系统性的贸易利益获取方式。

不过,我国的新能源产业还是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利益获取有限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创新发展思路能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贸易利益的获取。

其一,发展新能源产业要尊重经济规律。贸易利益的获取最终要服务经济增长及产业结构优化,新能源政策是对“市场失灵”的克服,只有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才能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发展新能源贸易的根本目的是获取贸易利益,不是单纯为了出口而出口,要提升政策的贸易利益获取功能。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形式,贸易顺差被视为贸易利益获取的来源,片面的贸易利益观导致注重出口而忽视国内市场开发,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质量提升作用有限。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背景下,我国进口核心零部件出口成套新能源产品设备,被锁定为出口加工平台和价值增值地,形成贸易顺差在中国而贸易利益在外国的局面,恶化了我国的贸易环境。因此,创新新能源出口促进政策,核心在于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贸易利益的获取能力,不能简单依靠出口量的扩张。

其二,市场需求是获取贸易利益的关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需求决定产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获取贸易利益的基础是市场需求,因此,拓展有效的市场需求是获取贸易利益的关键。按照2013年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激活国内市场对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需求,政策引导着力点应倾斜到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发挥国内市场需求的拉动作用,结合国际市场的需求形成有效需求的规模,利用规模经济来增加贸易利益的获取。在巩固欧美发达国家市场占有的基础上,结合全球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需要,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条件和能源结构,开发适应发展中国家需要的技术和产品,形成新的市场需求。要改变国外市场过分依赖少数发达国家的不利局面,借助市场多元化分散风险,形成稳定持续扩大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贸易利益的获取。

其三,贸易利益获取方式要多样化。新能源贸易利益获取,既可以通过产品出口方式获取,也可以通过技术专利输出的方式获得,还能结合国际投资的途径取得。改变我国获取新能源贸易利益过于注重新能源设备出口的不利局面,利用我国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和人力资本优势,开发并形成与新能源有关的技术专利,借助知识产权贸易获得贸易利益。结合我国当前推进的“一路一带”计划,将新能源贸易利益获取与我国企业走出去相结合,借助国际投资带动新能源产品的出口,针对中亚和非洲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把我国新能源产业优势与这些国家的自然资源优势结合,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和风力发电站,借助新能源的开发来获得投资收益,通过投资收益来回收贸易利益,避免单纯产品出口带来的市场摩擦,实现贸易双方真正的互利共赢。

第2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论文摘 要 低碳经济时代,新能源产业是一项重要的发展。发达国家不仅在国家战略层面上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还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化与产业化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空间。我国必须研习发达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策略,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使得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新能源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与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主要是源于新能源的发现和应用。金融危机后,为了使政府能够尽快的走出经济衰退,美国、欧盟等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制度了相关发展策略,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中国也在积极的推进发展新能源产业,其中上海世博会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就是其中一项新的发展成果。

一、目前发达国家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策略

1.美国:积极参与减排,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美国等发达国家号召加进中国和印度等大国。新能源产业要获得巨大的市场,只有世界各国尤其是能源消费大国参与其中,才能够凸显美国在新能源产业上的技术优势,否则这将造成美国制造业竞争能力进一步下降由于能源成本的上升。因此,积极推进温室气体减排,也是为美国新能源技术与产业的发展创造国际市场。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会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市场,这是新能源产业与其他新兴产业不同之处。奥巴马上台后,采取了与布什政府不同的能源政策,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奥巴马强调要在新能源、环保政策方面有所贡献,强调绿色能源与低碳经济。在全球气候变化行动中的态度积极,表示美国政府将在未来10年投入1500亿美元资助替代能源的研究,以期减少50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时,奥巴马承诺要通过新的立法,使美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50年之前比1990年减少80%,并拿抵税额度来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汽车。

2.欧盟:以法律法规保障产业发展,建设统一的区域能源市场

为了实现减排和环保目标,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以《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为代表的环保指令,这些法规既维护了欧盟境内居民健康安全,同时也是一种与反倾销等措施相比更为严格的贸易壁垒。最近,欧盟还通过了一项新的家电更高能效的等级标准,并首次对电视机制定最低能效标准,这些措施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由于国土和人口的原因,欧盟各国新能源产业的市场需求非常有限,发展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最可行的做法是建设统一的能源市场,为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有利的市场条件。此外,在《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中,为了实现可持续、有竞争力和供应安全的目标,提出建立内部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加强对欧盟能源市场的监管,各成员国之间开放能源市场,制定能源技术战略计划并统一对外能源政策。因此,建设统一的区域能源市场,也是欧盟在特殊环境背景下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目前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金融危机后,我国虽然提倡大力发展新能源,但是在如何有效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与发达国家新能源产业在国家战略层面的考虑不同,我们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陷入一方面欠缺长远考虑,一方面又急于求成的局面,显露了一些不利于长远发展的问题。

1.发展目标不明确,创新和核心技术掌握不足

从国家制定的有关新能源的政策来看,只是从宏观上强调要重视发展新能源,而没有具体的确定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转型战略问题,没有列出明确的目标。可以说,我们在新能源发展战略层面考虑不足。另外,中国在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发展规划滞后,产业的发展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再加上不完善的新能源技术标准、资源评价、产品检测和认证等体系,仍然采用发达国家早已不使用的技术,较低的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掌握不足使得我国新能源产业在发展之初就遭遇困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新能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如果要想在新能源研究领域有所突破,就必须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重视创新和核心技术。

2.缺乏完善的新能源政策体系

相关政策之间缺乏协调,稳定性差,新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支持新能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发达国家为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会实施一些激励政策,例如政府补贴、融资支持、税收优惠及贷款支持等。我国目前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激励政策,导致即使新能源技术成果转化的社会效益显著,但是由于经济效益低,从而大大降低企业与政府投资新能源的热情,阻碍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3.市场保障机制尚待完善

我国新能源发展由于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创新和核心技术掌握不足,没有形成连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一方面,厂商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产品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百姓对新能源产品的价值、性能认知浅薄;另一方面,产品质量、性能良莠不齐,这也减弱了消费者使用新能源产品的信心。健全的市场保障机制对行业的发展,尤其对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起着及其巨大的作用,继续完善市场保障机制是必要的。

三、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尽快出台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的保障实施是每一个新行业发展所必需的,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法规,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对新能源产品的市场监管,这样才能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在新能源的法律保障方面做得不够完善。

2.政府应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

新能源行业是个刚刚起步的新兴行业,整个产业规模小,获益能力差,其成长和发展壮大往往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制定有利于我国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应该依据“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技术类型和特点,获利能力和应用前景,从多方面研究和制定相应政策。另外,政府要增加和及时落实对新能源技术开发的资金支持,出台新能源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强宣传,增强整个社会对对新能源的关注度,调动各方面的投资热情,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3.加强基础研究,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创新

我国的新能源技术研究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而且我们国家在新能源领域的研究一直以来是跟着发达国家,产品和设备生产都与国外先进水平有很大的落差。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基础研究,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外高端研究人才;另一方面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掌握核心技术,并推动企业进行创新。对于中国想要长远发展新能源产业,解决能源问题,这是必须重视的。政府应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在办好科研创新机制、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做更多努力。

参考文献

[1]石定环.我国新能源的发展历程及现状.中国制造业信息化.2008(16).

[2]王飞.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研究评述.电子工业专用设备.2010(06).

[3]史丹.发达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态势.人大建设.2010(04).

第3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自2014年以来,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新能源客车也随之升温。市场人士预计,下半年新能源客车市场受益于政策利好和市场需求的激增,将呈现出全面爆发的态势,而其中的行业领军企业,如宇通客车等,在此大环境下,表现尤其值得期待。

专家表示,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出台,新能源客车企业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因为新能源客车易实现商业化应用,其节能效果明显,发展前景可期。

新能源客车加速驶入快车道

据券商研究员解读《意见》指出,新能源客车的地位提升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提出,将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这一指向性较强的政策能够直接改善新能源客车制造商销售欠佳的局面,打开销售量增长的新局面。

在新能源客车研发上大力投入的宇通客车,将以其技术优势和成熟的产品推动行业快速发展,引领新能源客车加速驶入快车道。

政策刺激导致企业发力

下半年除了国家政策层面对于新能源客车大发展给予的支持外,企业自身在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销售方面的努力也成为产业高速发展的保证。而就在前几日,“宇通节能与新能源客车”入选“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作为唯一一个入选的新能源企业,也从侧面说明了宇通在新能源客车方面的领先实力。

宇通客车凭借对客车市场多年的研究和把握,在新能源客车领域积累了相当多的技术储备,于2013年11月底的新能源技术平台――睿控,为新能源客车技术领域注入了新鲜血液,使得宇通新能源车的技术实力远超竞争对手。

另外宇通客车除了继续发力传统强项――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客车领域之外,在未来更具竞争力的纯电动领域,也已开始率先布局,5月推出首款纯电动中巴E7。有分析指出,目前中短途客运市场受高铁等因素影响,大客车需求持续萎缩,而未来轻型巴士将会成为行业的另一主要发力点,而在这个细分市场,宇通用E7抢占先机。E7专门针对公交客车和团体客车市场研发,并于本月开始集中交付。与同长度的柴油客车相比,E7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更低,乘坐更为舒适,综合竞争优势明显。E7的上市将为宇通公司新能源客车销量贡献增量。

第4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战略性贸易政策;研发补贴

中图分类号:F426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1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30-02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简要回顾

20世纪80年代,布兰德、斯宾塞、克鲁格曼等人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前提,以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为工具,分别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关税、配额、出口补贴、生产补贴、研发补贴等保护国内市场的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增长,提高其竞争优势,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谋取规模经济的额外利益,在国际市场抢占市场份额,实现垄断利润从外国向本国的转移,提高国民福利。

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新贸易理论出现前就在不同国家得到了实践和应用,著名的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欧洲对飞机生产的支持政策和70年代日本以半导体等高新技术为目标的产业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最早兴起于发达国家,致使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攫取了大量垄断利润。政策实践取得的巨大成功,证明了政府在国际贸易特定的领域干预的重要性,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如何占有一席之地提供了思路。实际上新兴国家的成功践行也体现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强大生命力。巴西安巴拉航空飞机在世界航空工业市场上是支线领域最有力的角逐者,世界4大民机制造商之一,而巴西飞机制造业的发展源自政府的财政激励、技术支持等一系列战略性贸易措施。战略性贸易思想在印度的运用,也使印度的软件产品出口到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软件出口国。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应用的适用性分析

1、信息完备、独立决策的高效政府

战略性贸易政策强调政府政策对贸易的干预,信息不完全会导致政府决策失误,因此要求有一个信息完备的政府。政府只有在制定政策时,全面充分地掌握诸如行业、竞争厂商、国际市场竞争状况等信息,才能在恰当的时机制定恰当的干预政策。其次,政府制定政策也不能受某些特定利益群体的支配,而应从国家战略角度出发制定贸易政策。从总体上看,我国特殊的政治体制相比西方国家,政府的独立决策能力较强。政府办事效率也逐渐得到提高;我国在经济信息建设上起步较晚,但随着政府职能部门合理化,政府搜集分析信息的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为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2、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已初具规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市场化不断增强。根据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的报告,我国的市场化达到了73.8%,经济市场化程度超临界水平。建立了“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更加的理性化、市场化。市场体制的完善,能够有效保证市场主体在政府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干预下进行利益最大化行为,积极研发创新,参与获取垄断利润的竞争。

3、规模经济标准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规模经济是成功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关键所在。我国是人口大国,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推进,我国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总量十分惊人。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1300万俩,但汽车每千人人均拥有量相比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我国汽车消费需求已开始进入高速增长期。在提倡节能环保的低碳消费经济的大背景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将扛起汽车消费的大旗。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巨大的市场容量,这有利于产业规模经济的形成,有利于我国企业制定的国内标准上升为国际市场所遵从的标准,增强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配套的财政、信贷、产业等政策的实施以及资金、劳动低成本优势的进一步发挥,会给新能源汽车行业带来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

4、市场进入壁垒标准

对一个行业补贴,会使厂商获得超额利润,这会诱使新厂商的进入。而厂商的数量由带来规模经济的固定成本所决定,数量的增加、行业的集中度降低、行业的平均成本上升、企业规模经济下降,一国贸易条件恶化,福利损失。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选择的行业应该是市场进入壁垒较高的行业。新能源汽车是资本密集度和技术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反映了准入门槛的程度。新能源汽车行业具有的特点主要是:前期研发成本高,投资周期长;知识和技术密集,科研人员比重高;产品差异化程度、附加值高等。行业本身的特点和行政性进入壁垒的限制,使得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进入门槛很高。当然,一个行业维持较高的进入壁垒,与行业的集中度也有很大关系,行业集中度越高,越不利于新企业的进入。

5、行业集中度标准

行业的集中度是反映市场结构的基本指标。不完全竞争市场特别是寡头垄断市场的行业集中度要求很高。根据国际垄断和竞争类型的分类,汽车制造业属于极高寡占型,其CR4大于75%,CR10大于90%。虽然在汽车制造某些领域上,我国已具备高度不完全竞争特征,如中国轿车工业2005 年的CR10为72.57%,2006年CR10为73.41%,但整个汽车工业行业集中度偏低,难以带来显著的规模效应,这也是中国难以成为汽车强国的一大要害问题。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虽然我国有150多家整车制造商,但涉及新能源汽车的厂商主要是掌握核心技术的几大汽车制造商,而且各大厂商开发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有所差异。2010年8月19日,16家央企联合发起“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国家队”的进场会促进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之间的衔接,形成产业、企业间的利益共同体,加强行业壁垒,加剧行业集中。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规划应该是培育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6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1-2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3-5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达5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以达到90%以上的集中度。

6、外部性标准

新能源汽车行业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一方面,企业能够从本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技术外溢”中获得知识和技术;另一方面,企业从本产业或相关产业的聚集中获得市场规模效应,主要是通过原材料、中间产品、技术工人、专业服务等途径。实际上,新能源汽车驱动动力能源生物燃料、天然气、太阳能、氢能、乙醇等提高能源转换效率的技术有着很广阔的应用领域,节能、环保技术材料也不仅仅是用在汽车部件上,如新能源汽车最核心的动力锂电池技术在手机、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电子设备、手提电钻、航空航天等行业都是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不仅包括整车(乘用车、客车)企业,还包括动力系统(驱动电机、控制系统)企业、上游原材料(锂、镍、稀土)企业、充电设备配套部件企业。新能源汽车涉及的行业众多,其自身发展能够为相关产业带来巨大的成长空间。

三、小结

新能源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处在行业的初创期,企业前期研发成本高、技术不成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产业配套体系不完备,单单依靠市场动力不足,这就需要政策部门的扶持。政府扶持措施包括:对消费者进行购置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减免,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对生产者进行研发抵税、补贴,提供优惠的信贷措施,降低新能源汽车生产成本。此外,还要积极加强推广力度,规划和扶持充电站建设,增加政府采购,培育国内消费市场,将新能源汽车潜在的市场容量转化为行业的市场规模;促进生产者共建产学研联盟,加强相关产业之间合作,尽快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夯实未来产业发展的基础;继续推行汽车行业兼并重组,警惕地方保护、重复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行业集中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路线图应该是先培育国内市场,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形成产业竞争优势;中长期着眼于开拓国际市场,给予出口产品以生产者补贴,实施战略性贸易出口政策,实行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国际化战略,实现我国汽车强国的梦想。

参考文献:

[1] 保罗・克鲁格曼.战略性贸易政策与新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 邢孝兵.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实践[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05).

[3] 程广宇.国外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分析及启示[J].中国科技投资,2010,(05).

[4] 查尔斯・范・马芮威耶克.中级国际贸易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第5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为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新能源产业得到了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政府制定了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补贴便是当前新能源政策的重要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实施往往形成政府部门对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地方政府出台区别不同厂家的新能源汽车实施有差别的财政补贴,从而形成对行政辖区内新能源汽车厂商的政府保护。在计划经济时期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区划组织经济活动,经济资源不可能通过市场自由流动。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商品、资源在整个社会的流通,形成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推动了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既需要政府特定产业政策的扶持,又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这就为我们出了一道难题:如何在不损害市场竞争力的前提通过政府的扶持来扶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1    地方保护主义下补贴政策的异化

处于产业发展初期的国产新能源汽车价格相对高昂,市场接受度较低。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2013年9月,国家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3年到2015年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补贴。《通知》规定:政府补贴包含两部分,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提供;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通知》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能立即“响应号召”,成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地区。

地方政府为落实《通知》精神随即出台了各自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细则。与中央政策不同,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区别对待不同种类、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北京市仅对小型、微型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属于中央政府补贴范围的插电式混动车型不在其中。北京市政府还规定,只有纳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并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才能享受北京市的地方补贴。上海市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只有进入上海市经信委的《上海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车型信息表》的车型才能享受上海市政府提供的补贴。

对比北京和上海的这两份汽车目录,可以发现:两地政府主要倾向于补贴本地区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外地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较小。如北京汽车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被纳入北京优待推荐目录中,上海生产商上海通用和上汽的产品也最先在上海获批。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由于产地在深圳,因而在北京、上海两地都未能进入地方财政补贴的产品目录。显然,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不仅仅在于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本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予特殊照顾的意图也十分明显。

为了克服因地方政府政策歧视而出现的销售障碍,一些具有技术优势的新能源汽车厂商只能通过新建工厂、兼并或与地方车企合作等模式在其他地区销售。享受本地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因为有财政补贴的福利,也减少了向外地扩大销售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实施歧视性的财政补贴,妨碍了本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公平竞争,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大大缩小,导致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碎片化状态。地方保护主义催生出割据性的汽车市场,国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难以扩大规模效应。各企业独立进行开发,并未形成合力,也造成了很多资源的浪费。由于政府的财政补贴可以直接转换为新能源汽车厂商的利润,在特定背景下,企业必须花大力气去追逐来自政府的蛋糕,弱化了通过技术创新而获利的积极性,影响科研投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中央政府对这一现象应该是有察觉的,《通知》特别强调:在示范城市或区域推广的新能源车辆,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尽管如此,地方保护的影响依然存在,各种显性或隐性的因素仍制约着地区市场的开放度。

2    歧视性补贴政策的租金分析

地方政府在贯彻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旗帜下,有意或无意地将财政补贴投向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保护性政策间接导致产业垄断并且转移了生产者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剩余,形成了新能源汽车政策的租金。

在现代经济学中,租金泛指生产要素所获得报酬中超过其机会成本的那部分,也就是超额利润。租金的产生与垄断是密切相关的,其中有两种重要的类型。一种是组织通过自身特殊的资源禀赋或创新性而形成行业内的相对垄断性,获取超额利润,比如李嘉图租金和熊彼特租金。另一种则是通过形成行业内寡头垄断或者借助政府强制力排除其他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典型的例子便是卡特尔联盟形成的张伯伦租金以及行政垄断。前一种租金的形成在于生产的创新性,能够增加社会福利,随着竞争的增加和其他组织技术的进步,租金会逐渐消失。而后者则是借助市场势力或者公共强制力实现的,特别是政府利用公共政策影响行业资源配置和市场开放度,直接或间接地造成行业垄断,导致租金的形成,如本文中所阐述的补贴政策。

现代公共政策理念中很重要的两点是公共性和效率性。具体来说,公共政策应当以公共利益和价值为出发点,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对于一项经济政策,其推行应当能够维护、促进市场发展的公平性和自由度,保障需求方和供给方合理的利益分配,实现消费者和生产者经济剩余的最大化,减少无谓损失。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补贴对汽车生产商产生了直接影响。

在企业发展初期,中央政府的补贴政策确实有利于产品的销售,从而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但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时所出台的歧视性补贴政策选择性地对不同企业、不同产品进行执行。即地方政府对本地汽车生产商进行补贴的同时排斥外地生产商,实际上人为地改变了不同厂商产品的比较优势,而这种优势的改变并不源于组织特殊的资源禀赋或技术创新。进一步来说,补贴政策通过对价格的影响改变了进入市场的门槛,限制了部分组织对市场机会的利用,从而形成了一种垄断,租金由此产生。

假设在完全竞争且没有政府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中存在两家生产厂商A和B,产品同质且产量相同。每辆汽车生产成本都为P,市场的均衡价格为N,均衡产量为M,此时每个厂商利润为(N-P)*(M?u2)。

如果只对A厂商进行金额为Q的价格补贴,则市场价格降为N-Q。由于短期内厂商无法增加资本以提高产出,所以此时A和B的产量仍保持在M?u2。在此价格上,A的产量得到出清,其利润为:(N-Q-P)* (M?u2)+Q*(M?u2)= (N-P)*(M?u2),与补贴前的利润相比保持不变。

相应的,得到补贴产品的消费者剩余增加Q* (M?u2)。而B的价格不变导致出售量下降,假设为0,则利润也为0。B不仅损失了正常利润,而且成本也无法收回,实际生产者剩余损失为N*(M?u2)。另一方面,由于A在短期内产量的限制,导致一半的需求方无法获得产品,即消费者剩余损失为(N-Q)* (M?u2)。则总损失为N*(M?u2)+(N-Q)* (M?u2)=(2N-Q)* (M?u2)。将剩余总增加数与总损失数进行比对,当N= Q,即单个产品价格与补贴额相同时,总剩余保持不变。

当价格大于补贴额时,总剩余减少;

当价格小于补贴额时,总剩余会增加。

而一般补贴额是小于价格的,因此歧视性补贴政策在短期内会导致总剩余的减少,受补贴厂商只获得正常利润,补贴的福利由获得产品的需求方得到。但这种情况发生的前提条件是在短期内价格不发生变化。

进一步来看,原有的新能源汽车需求量为M,补贴带来价格的下降,需求量可能进一步增加,而此时供给量仍然只有M?u2。所以,这就给厂商A带来了提价的空间,价格增长的额度不超过补贴Q。在这种情况下,得到补贴产品的消费者所增加的剩余Q* (M?u2)会随着价格的上升逐渐减少,厂商A的剩余随之增加。即A获得了原本给予消费者的补贴,消费者剩余转移给了生产者,A由此获得超额利润。这也是歧视性补贴政策在短期的租金。

从长期来看,A厂商会增加资本投入以生产更多汽车,假设达到M+O,其中O为价格下降带来的需求增加量,价格依然为N。此时B被迫退出市场,A的产量即为总产量,假设生产成本不变,此时A的利润为(N-Q-P)* (M+O)+ Q*(M+O)=(N-P)* (M+O),生产者剩余相比以前增加(N-P)* O。而如果A和B都得到补贴,产量仍增加O,则A和B各获得(N-P)* (O?u2)的利润,因此歧视性的补贴政策使A获得了超额利润(N-P)* (O?u2),并且这种超额利润源于B的正常利润。

进一步假设,如果A在垄断市场后增加的产量O低于A 和B 同时获得补贴后产量的增加,这部分产量的差值记为H。由于低于假设中的均衡产量,同时补贴的存在导致需求量的增加,A作为垄断者提高了产品价格,增加的价格记为K。与A 和B同时获得补贴时相比,A的利润增加为(N-P+K)* (M+O)。同时由于价格提高导致已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剩余下降了K* (M+O),再加上由于低于均衡产量带来的消费者剩余下降的(N-Q)* H,总消费者剩余损失量为K* (M+O)+(N-Q)* H。与总的生产者剩余增加额K* (M+O)相比:如果H为0,总剩余不发生变化,损失的消费者剩余完全转移给了生产者,成为其超额利润;如果H为正,除了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剩余发生了转移,总剩余也随之减少;如果H为负,即由于规模效应,垄断市场中单个厂商的产量增加量超过竞争市场中多个厂商的产量增加额,则总剩余增加。而从理论上以及历史经验来看,H一般为正,即单个垄断厂商的供给量达不到均衡水平,因此总的社会剩余是下降的。而且不管H如何变化,消费者剩余K* (M+O)都转移给了垄断厂商,成为厂商的超额利润,即租金。同时,从前面的分析中也可看出厂商B由于没有补贴,其市场份额被A所获得,因此A所获得的一半正常利润正是B的原有利润,这也是歧视性补贴政策的租金。

模型分析的结果显示,歧视性补贴政策会导致区域内行业垄断的形成,符合条件的企业得以获得市场地位和超额利润,这也正是补贴政策创造出的租金。在短期,获得垄断地位的厂商由于产能限制,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只获得正常利润。补贴使获得产品需求方的剩余增加,但也带来了商品短缺。但如果在短期内价格上升,厂商获得超额利润,消费者剩余下降。在长期中,厂商会增加产能,但低于总需求,导致价格上涨,厂商获得超额利润,同时部分消费者剩余转移到了生产方,整体剩余下降。同时,垄断厂商占据了整个市场,获得了其他厂商的正常利润。这两部分剩余的转移就构成了垄断厂商的超额利润,也是政策的租金。但是这种租金并非新增财富,而是既有财富分配发生了变化。尽管短期内影响不大,但从长期来看,容易形成行业垄断,此时补贴对均衡价格已不再构成影响,垄断厂商有激励通过提价从需求方获取超额利润(假设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弹性很小,如果弹性较大,消费会转向传统油气汽车),这也是歧视性补贴政策的长期租金。

虽然在市场经济中,租金的存在必然会吸引其他生产者和资源流入这一行业,带来供给的增加以及价格的逐渐下降,租金也随之逐渐消失,整个行业趋向竞争状态。但新能源汽车业中的这种租金是由公共政策干预形成的,即行政性垄断,而非利用市场地位或新技术获取租金。政策干预虽然没有直接限制市场准入,但政府的财政支出如补贴影响了市场价格,受益企业得以在保持原本盈利水平的同时以低价出售产品。在缺乏政府支持的情况下,没有得到补贴的现有生产者受制于成本,在价格上处于劣势,销售量下降,最后可能被迫退出该地区市场。同样,不在补贴范围内其他新参与者也很难进入地区市场。因此,整个产品市场的供给水平很难提高,甚至可能出现下降,在需求因为补贴得到提高的同时,均衡价格会被推高,租金继续存在并被固化。

为了维持这一状态,既得利益者会对政府进行寻租以维持现有政策,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用于非生产性活动的浪费,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经济资源配置,并带来其他层次上“避租活动”的成本:一部分没有享受到租的人或集团为了避免歧视性的非优惠待遇和正在享受租的人或集团为了保护自己的优惠待遇,都会为各自的目的而支出巨大的“防御”成本。如比亚迪汽车为了在北京、上海等地获得新能源补贴,被迫采取在当地新建工厂,或者通过兼并或与地方车企合作的模式“曲线推进”。这些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无疑大大增加了企业以及社会的成本。同时,这种公共政策租金也导致了财富的转移,直接限制了受政策排斥企业的发展和创新增长的空间,间接带来的市场分割和地方垄断也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业规模效应的增加。

地方政府出台的歧视性补贴政策违背了公共政策应立足于公共利益以及具有效率性的基本理念,因而需要对此进行重新构建。而重构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政府的利益考量,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资源分配,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国有企业与政府间的利益联系。在新能源汽车政策中,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强制规制这种政策工具限制歧视性的补贴政策,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虽然可能有一定成效,但由于未触及到核心问题,地方保护主义会以更为隐性的形式继续存在,如新能源汽车上牌政策等等。

3    限制歧视性补贴政策的制度建构

地方政府的歧视性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所带来的租金效应影响了生产企业之间、生产方和需求方间的利益分配,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总体福利水平的提高和规模效应的出现,还容易引发寻租行为。这种政策租金本质上属于张伯伦租金中的一种,是对既有利益的重新分配,而不像李嘉图租金和熊彼特租金能够有利地促进社会创新和福利增长。因此,从市场公平、自由的角度来说,这种人为地、强制性地重构是不合理的,也与我国目前推行的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和市场化改革理念是相悖的。

在国际贸易中补贴政策常被一国视为具有合理性,其主要考量在于促进就业和推动本国GDP的增长。但对于国内贸易来说,这种合理性并不存在。原因在于,首先国内劳动力流动的便捷性远高于国际劳动力流动,其广度和数量都是国际间流动所不可比拟的。就我国而言,交通、通讯以及政策的改变使庞大的劳动力流动成为常态,所以歧视性补贴政策并不会对国家范围内的就业产生积极作用。租金效应和产业的碎片化反而还可能会制约企业的发展,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国际贸易中补贴政策的作用是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以及鼓励本国产品的出口,以保护本国产业,促进GDP的增长。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作用范围是本国市场,歧视性的补贴间接导致了行业垄断并产生租金,损害了部分本国企业的利益,从长期来看会带来GDP的损失。所以以国际贸易的眼光来审视歧视性补贴政策的合理性是不合适的,地方政府的利益考量和地方间的竞争才是这种地方保护性政策的源泉。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简化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这有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间的关系,限制地方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和能力,对地方保护主义也形成了较强的制约。但分税制下地方的财政激励,以GDP为导向的官员考核机制以及国企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这些诱发地方保护主义因素在现行制度下仍然难以得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地方保护主义的监管是更为有效的手段,建立一套具有权威性、独立性的统一贸易监管机制是较为合适的政策选择。在这一点上,美国处理国内州际贸易保护主义的经验和WTO管理国际贸易的规则值得借鉴和参考。

在美国,由于州政府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州际贸易中地方保护层出不穷,州政府出台各种限制性的贸易政策,保护本地产业。贸易保护政策带来了美国国内市场的分割,不利于资源的流动和企业的壮大。为此美国国会立法宣布贸易保护主义违法,试图通过法律来遏制这一行为。但仅有完善的立法并不够,因为地方政府受地方利益驱动,不能指望地方政府(包括司法)自我约束。为了防止有法不依,美国专门建立了“州际贸易管理委员会”,设计、建立了一套独立于各州并由联邦财政支持的联邦司法体系。联邦司法体系从下至上包括地区法院、巡回法院(或称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所有联邦法官均由总统直接任命,完全不受州政府影响。凡属跨州性贸易纠纷,都由联邦司法体系进行仲裁,从而在制度设计上保证了跨州贸易司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另一个限制贸易保护的例子是在国际贸易中,WTO作为独立的机构,为国际贸易制定规则,同时对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进行仲裁,并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进行监管。一旦有成员国违反规则,WTO接受申诉后会进行调查研究,在认定申诉合理后会要求违规成员国撤销涉嫌贸易保护的政策。如果违规成员国拒绝执行,WTO有权实行贸易制裁,迫使违规国放弃或更改违规的贸易政策。

第6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摘 要:新能源产业是近年来各国致力发展的新兴产业,由于其特殊的行业特性导致不能单纯通过市场的力量来进行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从技术研发到新能源生产全过程,需要国家财政在资金上进行再分配和调节。而其主要手段是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

关键词:新能源;财政补贴;税收减免

1.新能源产业发展状况

新能源是指传统以外的其他的能源形式,是人们利用新的技术将某种资源转化为能源。随着人类对环境的要求以及传统能源的不断减少,因而新的能源开发成为世界各国的首要政务,很多国家提出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开发新能源的奖励措施,这给新能源的发展带来广大的空间。

最近几年,发达国家为了能争夺发展新兴产业的主动权,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其中美国政府为大力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财政补贴140亿美元,并采用减税,政府担保贷款等系列措施;而德国政府为支持电动汽车的研发,拨款5亿欧元作为其研发预算;法国政府更是成立“战略投资基金”,投入200亿欧元,大力支持汽车、航空、防务和能源方面的发展。由此可见,美欧这些发达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种政策充分展示了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视程度。

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抓住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2010年 9月 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这一决定提出了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规划部署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先发制人,抢先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轨道。

2.新能源产业的特点

新能源是介于公与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这种情况就不能只通过市场来分配和调节了,从开发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到生产这一整个过程,需要国家的财政进行资金的运转,具体特征如下:

新能源的生产可以节约资源,消费可以保护环境。传统能源的严重缺乏和消费时带来的环境污染和气候问题日益突出。人类再依赖化石类能源发展的道路显然不容乐观。资源的匮乏和环境的影响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违背了我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方针。

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使全人类广泛受益,这种受益区别于其他的物品,其他物品的受益是在能够依据法律对其权利完全拥有支配权。而新能源产业的投资主体,对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带来的对常规能源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这种受益,人们都在事实上可以共享。这说明新能源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同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的公共性特征尤为突出。

新能源的高成本性。因现有的技术有限,造成新能源生产花费大量的成本,使得不能通过市场来消化。新能源只有依赖新材料,新技术,才能大规模的发展并利用。这使得新能源的市场化和传统能源相比在价格上就失去了优势。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由于资源税和环境税的缺失,新能源发电的环境、资源的“外部收益”在新能源收益中不能得到充分体现,用现行的企业会计成本标准来衡量,显然不具备与传统能源竞争的能力。为此,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政府如果不能积极扶持,新能源很难实现产业化发展。在现阶段,把新能源定位为准公共产品,可以决定新能源的投资、运营和政府扶持模式,这就要求政府不仅要给予更多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评价标准,否则无从体现新能源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

正是由于新能源是一种“准公共产品”以及其生产过程中高成本性,导致了我国新能源上市公司市场生存能力及盈利能力不强,在其成长过程中,政府给予了相当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其中,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成为其盈利的主要手段。

3.政策建议

由于新能源产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关键之处,但由于其产品的准公共性,及其生产过程中的高成本性,决定了单纯通过试场机制,其很难得到发展壮大。基于以上结论,本文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1、技术研发促进政策:

(1)加强“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计划,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

(2)积极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配置和共享。

(3)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

(4)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设立省级新能源产业专业人才交流市场。

(5)建立和完善新能源产业技术交易市场。

2、金融扶持政策:

(1)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

(2)加大资本市场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

(3)加大风险资本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力度。

(4)充分利用其他融资手段,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

3、产业优化与市场服务政策:

(1)推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新能源产业基地,打造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2)培育发展龙头企业,辐射带动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

(3)大力实施重点工程,形成新能源产业发展示范效应。

(4)为新能源项目提供土地支持。(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参考文献

[1] 陈国欣,祝继高.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实证分析.南开管理评论,2004.7

[2] 张雁翎,彭浩然.盈利预测误差的契约性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财经研究,2004.11

第7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新能源产业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的七大新兴产业之一,主要包括核能、太阳能、风电和生物质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不仅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进而应对金融动荡的有力手段。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孕育着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既是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也是抢占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美国政府把未来战略产业的设想纳入宏观规划,并把目光锁定在以新能源为核心的新兴战略产业上,奥巴马政府上台后不久就推出了“美国复兴与再投资计划”,促成《2009年恢复与再投资法》和《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的通过,聚焦于开发新能源及环保节能,通过立法制定能源政策、预算资金倾斜、补贴等多种方式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日本政府也通过激励、政策法规、价格手段等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以及《风电并网技术国家标准》等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兴能源产业呈现出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势态。新兴能源规模不断扩大,在一些重要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政府鼓励政策不断出台,标准逐渐完善,市场逐步健全,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

2011年3月,我国《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上报国务院,预计未来10年我国新能源投资将达5万亿元。国家将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对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重点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多关联等特点,尤其是面临大额资金需求,以支撑初期技术研发至后期的示范推广,而风险资本具有承担高风险、谋求高回报的特点,对新兴能源产业具有较强的偏好,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也呈上升趋势。

1 我国新能源产业的特征

“十一五”期间,我国新兴能源产业尚处于技术攻关和工程试验阶段。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需要经历技术突破、产业化、市场培育等一系列起步和成长阶段,才能迈上健康发展轨道。新能源产业的独特性使其有别于现有的传统产业,对经济结构具有重要影响,其有如下特征:

(1)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的高投入 。新能源产业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人才密集的高科技产业,以重大的技术突破和发展需求为基础,需要持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技术研发的高成本使得新能源企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并且由于技术难度高,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额较大,如光伏产业动辄几亿、几十亿元的投资。因此,拥有核心技术、专利技术的企业在新能源产业链中具有较大的话语权。

(2)新能源产业子行业之间的低技术关联度。新能源产业的覆盖范围较广,涵盖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和核电,行业之间的技术关联度不强。如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技术属于电子科学领域,风能利用更多的是机械科学的应用,因而各成体系,是非常独立的产业。如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源头是硅,有些太阳能企业是从电子企业演变而来的,而风电产业主要属于机械加工业,因此很多风机设备企业是从机械加工业演化而来的。

(3)新能源产业子行业发展成熟度不一致 。社会对新能源行业的需求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政策的不断深化和能源需求与供给关系的日益紧张,新能源的市场需求空间不断增长,刺激更多的企业进入该行业,同业竞争激烈,但是子行业发展成熟度不一致,处于不同的发展周期,太阳能和风能都较为成熟,而核能和生物质能的广泛应用需要较长时间。(4)新能源产业的后期示范推广需要大额资金。从技术开发到后期推广,唯有技术快速商品化才能实现技术能力向竞争实力的转变,新能源产业在初期由于技术开发需要大额资金投入,在后期示范推广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同质企业的竞争、公司扩张等同样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

2 我国新能源产业分布状况及发展瓶颈

2.1 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分布状况

目前,全国范围内上市的新能源企业有87家,风险资本(包括PE和VC)融资企业达到205家。从上市和未上市新能源企业的分布来看,位居前6位的省市均相同,分别为北京、江苏、广东(除深圳)、上海、深圳和福建。北京和江苏两地的上市和非上市新能源企业数量均位居前2位。从整个产业布局来看,目前,新能源上市和非上市的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在3块:北京、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广东珠三角地区。上述3个地区的新能源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分别占据全国的65.5%和62%。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分布之间存在较大的依存度,其中北京主要聚焦于节能环保,依托于北京大城市,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上海同样聚焦于节能环保,浙江和江苏除了节能环保以外,在太阳能子行业中的发展也较为成熟;在广东珠三角聚集的新能源企业中,节能环保同样占据较大比重。节能环保企业更多地存在于发达城市,可以将研究成果迅速应用于庞大的商业需求,对企业发展较为有利。目前,江苏已初步形成太阳能产业集群,代表性企业有无锡尚德、林洋新能源、中电光伏、阿特斯及天合光能等。除了产业集群企业之间的依存之外,由外界条件形成的风能行业主要分布在新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有金风科技等。

2.2 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瓶颈

我国的基础设施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均在快速发展的通道之中,面临庞大的需求和投资空间,在产业结构较复杂的局面下,新能源产业发展依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风险资本在新能源产业的介入程度,影响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目前,各细分产业的主要问题有:

(1)太阳能有产业没市场。我国太阳能产业有13家企业实现海外上市,与快速发展的光伏产品市场相比,我国光伏发电产品的市场应用还很少,目前主要用于解决偏远地区和特殊行业的用电问题,与海外市场旺盛需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有产业,没市场”,对太阳能这一绿色、清洁能源的应用相对滞后。

(2)风电产业同质化竞争加剧,集中化趋势加强,仅华锐风电、金风科技、东方电气3家风电整机企业所占的国内市场份额合计已近60%,买方市场压缩了设备制造商的利润。同时,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工信部公布的《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规范风电行业发展力度增强,提高了公司进入风电行业的门槛。

(3)生物能源产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生物质资源不足、品质不佳、收集困难、难于转化;生物质催化与转化效率低下,过程能耗和水耗高;生物转化工艺难以低成本规模化放大;生物能源终端产品品质不佳、产品标准欠缺等。尽管新能源产业面临上述问题,但是风险资本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增长迅猛。

3 我国新能源产业风险资本介入现状及问题

新能源产业在上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度的同时,受到资本市场的热捧,风险资本在新能源领域的角逐已十分激烈,呈现如下特征及问题:

(1)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以中后扩张期为主。风险资本投资早期和获利期相对较少。早期的新能源企业与风险投资之间几乎没有交集,这不利于新能源企业的快速发展。处于成长早期的企业由于技术、市场的不确定性、高风险性、低估值性等因素,发展前景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风险资本的介入处于观望状况。同时,位于获利期的新能源企业,备受风险投资机构的亲睐,各方角逐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上市不一定可以弥补进入成本,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在激烈竞争的同时保持审慎态度。

(2)风险资本投资数额巨大,政府资助有缺口。由于风险投资阶段的中后期偏好,使得发展初期的企业成长较为艰难,而政府扶持金额难以满足新能源成长的需要。CVSource中新能源企业首轮投资平均数额为800万美元,达到了千万人民币的数量级。相对于政府创新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最高不超过200万的限额,显然单靠政府的优惠扶持措施只能杯水车薪,对新能源企业的成长难有显著影响。同时,由于风险资本追逐较高回报、高成长性的企业,良好的企业项目投资数量有限,大多数企业更多地依赖于银行贷款或是政府方面的创新基金和资金扶持政策,因此,大多数早期阶段的新能源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严重的缺口,而目前政策方面提供的资金扶持额度远远不够。新能源企业的融资需要难以得到满足,风险投资的中后期偏好使得两者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带动风险投资向早期阶段移动成为关键,亟待相应的政策法规出台,以推动风险资本更好地投资早期阶段的新能源企业。

(3)风险资本介入新能源企业以A轮投资为主。上述205家非上市新能源企业中以风险投资进行资金募集的企业有159家,共发生191次投资事件。在159家接受风险资本融资的企业中,A轮投资事件有148件,占77.5%;B轮投资事件有33件,占17.3%;C轮和D轮投资事件分别占3.6%和1.6%。可见,风险投资对于新能源企业的投资仍较多地处于A轮阶段,对于新能源企业的成长及进一步的发展情况还处于观望状态,对于新能源企业未来的预期并不明晰,由此折射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新能源企业的发展、成长至形成成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风险投资在新能源产业细分产业投资的比重不同。最受亲睐的是环保节能产业,其次是太阳能产业,再次是风能产业,然后是生物能源。在新能源产业细分产业的投资具有差异性,环保节能产业相对处于蓬勃发展中,其涵盖的范围较广,从清洁能源、清洁技术、废物处理、水处理到污染控制,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太阳能和风能产业对并网的配套措施具有较高要求,并且也只有在并网配套措施较完善的前提下,太阳能和风能产业才可能保持持续、稳健的增长,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能源并网的对接办法、技术标准都没有完善的政策保障和实际行动。另一方面,太阳能和风能产业的发展虽走在新能源的前端,但企业重量不重质,缺少技术创新,使得发展面临瓶颈期,风险投资对这两个产业的投资正由激情走向理性。

(5)风险机构的增值服务有待完善。为创业企业提供增值服务(Value Added Service),是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投资的重要特点,增值服务指的是风险投资机构除了向创业企业提供资金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参与创业企业的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一系列旨在使企业价值增值的服务。而目前,风险机构与新能源企业的矛盾层出不穷,风险投资家为投资设定苛刻的对赌协议,缺少与企业共同成长的指导和扶持,磨合的过程相对较长,这与企业忽视风险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定位不无关系,企业需完善治理机制,解决与风险资本的持股分歧。总的来看,目前存在较大的两个问题是资金缺口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结构化问题。从实验室发明到发明市场化、产业化乃至新兴产业集群化的过程中,资金链如同生态系统中的“食物链”,一旦出现断裂,将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形成与演化。另外,我国新能源产业整体技术含量不高,难以走出技术困境,未找到真正可持续发展的迸发点。

4 促进新能源产业风险资本介入的对策

基于风险投资的中后期投资偏好,以及目前国家对风险投资的多种运用方式,如创新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基金中的基金等,从政策、制度、提升风险投资效率等方面,对引导风险资本向新能源企业进行早期投资给出如下建议:

(1)以公共风险资本带动私人风险资本,促使新能源企业投资向早期移动。政策的强力支持是关键,政府需要制定详细的引导政策,确保私人风险资本利益最大化,同时降低公共风险资本的投资风险。公共风险资本在政策的扶持上享受优势,但更注重社会效益,而私人风险缺少政策上的保证,却有高逐利性的特质,在政策制定中应着重围绕以公共风险资本带动私人风险资本的思想,使私人风险资本享有相关优惠政策,并且双方协议共同投资,在出资比例上进行商榷,使得私人风险资本尽可能多地得到高回报,而同时公共风险资本也可以减少投资风险。最后,逐步完成由公共风险资本主导到私人风险资本主导转变为由市场投资体系解决新能源企业初期投资不足问题。

(2)对于新能源企业融资不足问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险资本。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引导庞大的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产业,改变风险资本中政府资金占比过高的状况,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民间资本的进入,增强公共风险资本的投资能力,解决新能源企业通过银行的创新基金融资和资金补贴不足等问题。

第8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根据行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6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7万辆,中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最大市场,产销量累计接近50万辆。尽管总体数量不大,但部分车型已经进入了二手车的置换期。

以一辆新车价格10万元、购买两年、续航150公里的新能源车为例,经销商给出的收购价仅为2.6万元。而车龄三年的启辰晨风,其车价仅为原价的20%。而续航里程的长短并不能成为左右新能源二手车收购价的因素。一辆新车售价近30万元、续航里程超过300公里的新能源车,收购价也仅为13万元。如此高的贬值率让新能源车主在卖爱车时无法接受。

汽车的保值率是消费者选购汽车的一个重要参数,如果新能源汽车残值率低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将极大地打击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对新能源汽车推广造成负面影响。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这一问题还在不断被放大。所以解决二手车的渠道问题迫在眉睫,政府和每个新能源车企都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手车商为什么对二手新能源汽车持冷漠和抵触态度呢?缺乏行业评估标准和完善的流通体系是一大原因,而需求量本身小更是直接影响了二手新能源汽车的流通。

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仍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这些城市的周边省市对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还不太高,充电桩建设也不够便捷。同时,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新车销售尚在推广阶段,购买新车的政策很多,因此二手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量非常少。

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因为寿命和安全等不确定性,导致保值率没有通用的计算方法,评估体系缺失。所以,现阶段还没有标准能成为衡量二手新能源汽车收购价的因素。缺乏对电池的准确判断,就无法为车辆准确定价,车商自然便望而却步。在多数二手车经销商拒绝接收新能源车的同时,部分经销商正在尝试收购,但收购价却极低,一辆使用一年的新能源车甚至卖不到新车价格的60%。

在二手车市场里,专门经营二手车买卖的经纪公司直言,“除了特斯拉,纯电动的新能源汽车不收。”特斯拉的残值率是特例,在国内和国外都是如此。一辆三年的特斯拉MODEL S残值率为62%,而三年的日产聆风只有20%。国内新能源汽车多数还处于汽油车改造和逆向研发阶段,质量难以保证,而特斯拉的保值率高这也是和质量息息相关的。可见质量的提升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二手市场的流通。

日前,为了应对当前国内二手新能源汽车无人接手、保值率低的现状,包括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启辰晨风在内的多家新能源汽车厂商,纷纷推出了二手新能源汽车回购计划,并加快制定评估体系。

通过厂商回购计划,二手新能源汽车的收购价格上涨,从而可以有效降低二手新能源汽车的贬值率。收购有价了,卖方积极了。另一方面还能有效促进消费者对于新能源车的购买欲望,而消费的促进也会同步推动二手车市场新能源车的流通。值得注意的是,厂家的回购政策非常局限,只针对本品牌的新能源车进行置换回购,并不利于整体二手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流通。

第9篇:新能源市场政策范文

传统经济也许还处于熊市,但新经济已然迎来了牛市。这是最近市场中弥漫的乐观论调。新能源成为新经济的火车头,随即也成为股市中的一抹亮色。

从去年10月到2009年3月底,新能源主题演绎精彩纷呈。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风电股、核电股、太阳能股累计涨幅基本一致,分别为117.12%、115.58%、121.06%,而新能源汽车股涨幅高达165.98%。

在毁灭中创造。就像历史上的萧条期一样,经济危机往往孕育着一轮新的科技革命和一轮新兴产业的茁壮成长,新能源革命因此被赋予厚望。但这些美好的愿望背后,究竟有多少可以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又有多少企业能真正受惠于新能源的技术革命?这是我们想要去探究的关键问题。

新能源“井喷”

新能源成为近半个月来二级市场最大的亮点。由于财政部及城乡建设部在3月26日出台“太阳能屋顶计划”,太阳能类股票出现大面积涨停现象。美股方面,伴随着指数的大幅反弹及中国政府政策刺激。中资美股光伏指数亦发生大幅反弹,无锡尚德(STP)3月26日涨幅超过40%。

3月中旬正式颁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继续推高了新能源汽车板块,单月涨幅达30.96%。风电和核电板块整体涨幅也分别达22.07%、18.99%。

新能源经济。也就是所谓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链。新能源革命有三个层次:第一,能源的提供方式正在从煤、石油等传统能源走向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第二,能源的运输方式从传统电网走向智能电网;第三,能源的消费方式在发生变化。例如新能源汽车。太阳能、风能、核能以及新动力汽车等相关行业均被囊括,其产业链复杂,覆盖面相当广阔。

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勃勃雄心成为新能源主题的主基调。美国计划新能源发电比例在3年内提高一倍,2015年占总发电比例提高到10%,2025年占比达到25%。中国这个比例还比较低,2020年计划提高到10%。

按照某位行业研究员的测算,风能与核能在中国可能有8倍~10倍的提升空间。中国目前风能已达到1000万千瓦,到2020年有望达1亿千瓦;核电目前达到900万千瓦,2020年计划提高到7000万千瓦;太阳能从零起步,2020年预计达到7000万千瓦。

同时,中国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已经居于全球前列。中国风电产能已经占到全球一半,太阳能产能已经占到全球的44%。

除此外,另一个重要的亮点是电池技术,也被认为是新能源产业链的核心。新能源电动车、客车和轿车的产业化进程加快。有望拉动整个电池链10倍速扩张。根据某券商提供的数据。未来电动车的利润率将达到20%,动力电池的利润率是40%,动力电池材料的利润率最高可达70%以上。也就是说,如果2012年,中国制造100万辆新能源汽车,那至少新增3万吨碳酸锂需求,10万吨电解液需求,空间无疑非常广阔。

这些题材所具有的无限想象力,成为新能源行情“井喷”的源泉。人们开始把新能源行情比作当年的互联网。

政府大力助推

在新能源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府的助推和扶持力量是这一产业链能否良性发展、开花结果的重要因素。事实上,目前新能源行业被列入很多国家的扶持对象。

以太阳能为例,自金融危机以来,新能源已成为各国振兴经济的产业内容之一。多国光伏政策出现有利调整,意大利、希腊、日本最近都提出了新的补贴政策。

而我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也表明了政府对发展太阳能的态度。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出台关于太阳能发电的专项扶持政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此次补贴规模较小,强度较大,意在杠杆撬动。目前全球主流光伏扶持政策分为两类,一类以德国“光伏上网电价法”为代表,由电网企业高价收购太阳能发电;另一类以美国ITC法案为代表。由政府给予项目投资一定比例的补贴。此次我国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属于第二类,可以通过调节补贴总额度来控制补贴规模。适合于早期市场培育。

很多人预测,一旦太阳能技术在5年内有所突破,转化效率进一步增强,其前景将相当诱人。

新动力汽车也是当前政策主要扶持的对象。近期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中明确了布局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具体目标。指出整车环节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同时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

风能、核能等行业也有相应的政府支持,不过由于其发展相对成熟,近期没有太多新颁布的政策。

憧憬还是预期?

尽管呼声雀跃,政策力度强大,但一些理性的声音却认为。新能源概念中憧憬的成分远高于预期。―些公司虽然和新能源沾边,但其未来利润的增长“八字没一撇”,并不具备真实的预期。也有人认为,新能源是估值的难题,其行情有点像当年的互联网,凭的全是“市梦率”,这样的行情就像击鼓传花,谁都希望参与,但谁也不希望接最后一棒。

当然另一方面,在太阳能、风能、核能和新动力汽车中,存在部分具有真实业绩支撑的公司,也存在大量的“伪新能源”公司。在整个产业刚刚起步阶段,最后的胜出者难以预期,辨别新能源公司的真实价值显然任重道远。从这个角度而言。投资新能源是对风险的挑战,也是为巨大收益所下的“赌注”。

在新能源所涵盖的子行业中,太阳能最被看好,新动力汽车的电池材料相关公司也被普遍看好,风能的设备制造公司也是重点。不过在经过此轮上涨之后,这类公司的估值都已经不再便宜,投资新能源可能成为一场预期和估值的“跷跷板”游戏。

目前风能已经处于推向民用的阶段。其成本也接近合理。风电场建设成本约7000元,千瓦,发电成本0.46元/千瓦时。特许权项目上网电价0.45~0.55元/千瓦时,CDM项目出售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收益为0.05元/瓦时,风电场运营已可以盈利。地方政府建立的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可达0.6元/千瓦时。风能是目前仅有的可以投入民用的资源,但风场的资源相对比较有限,和水能一样,其发电量规模受到限制。

太阳能和新动力汽车仍然处于较为初级阶段,具有相当的想象空间。尤其是太阳能,受制于高昂的成本,光电的民用化仍然面临诸多障碍,但人们对于成本下降的预期却非常强烈,这是太阳能企业最被市场看好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