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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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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1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1、处置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乱处置、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屡禁不止。

2、工地管理不到位。建筑、拆迁等工地没有配备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比较普遍。

3、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沿途抛洒滴漏的现象特别严重。

为解决这一管理难点问题,我县在今年4月份,县城管执法局挂牌成立后,为践行该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环境革命”理念,实现“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该局把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创新思维,扎实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将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纳入了行政许可范围。为增强许可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试行办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第47次会议讨论通过,于今年平均月份正式颁布实施。

为确保《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试行办法》的有效实施,县城管执法局专门组建了城管执法大队四中队,具体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他们以贯彻执行试行办法为抓手,认真履行职能:一是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利用电视、报纸、过街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试行办法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的知晓面,确保试行办法的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工地档案。即在施工、拆迁工地开始施工时就介入管理,按照工地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度、审批状况等,对工地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资料档案;三是加强与拆迁办、招标办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和沟通,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四是规范施工、拆迁工地的管理。通过宣传试行办法,要求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车轮带泥上路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大了巡查和查处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立案查处了一批沿途抛洒滴漏和其他一些违反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为。

第2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早在的时候,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新晨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第3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早在2006年的时候,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2005年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2003年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2007年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第4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今天上午,市城管局在这里举行别开生面的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密封运输启动仪式,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为宜春城市管理和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城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宜春中心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垃圾的污染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城区道路的主要污染源。为此,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并结合宜春实际,出台了《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封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可以说市委、市政府对加大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态度非常坚决,要求非常明确,希望同志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尽力尽责,做好工作。

一是要管住源头。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暂行办法》,加强施工场地的标准化管理,确保市区所有施工工地设置冲洗台,进出场地路面硬化,配备冲洗设备,并落实专人负责对进出场地所有车辆进行冲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特别是在运输途中要加盖密封,杜绝扬尘和撒漏,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垃圾对城区道路的污染。有关部门应对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进行资格审验,符合标准的,发给《准运证》,并向施工单位推荐;对一些不符合余土运输条件的车辆要予以淘汰。同时,要严格控制超载造成的路面污染。

二是要强化监管。要按照暂行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检查。余土管理部门要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实行日夜巡查,特别是对大工地、城郊结合部进行蹲点守侯,做到只认车不认人,一经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查处,决不姑息。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运输保洁责任状》,落实责任,确保城区路面不被污染。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实行责令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屡罚不改的,坚决取消其清运资质。新闻媒体要加大实施密封运输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中来。

第5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关键词】绿色建筑技术;施工管理;措施

引言

能源对各个国家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能源问题也是当今世界备受关注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更影响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实现的重要因素。根据前人的研究不难了解到建筑能耗在我国能源损耗量上占据了35%左右,由此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在减少建筑能耗以及保护环境方面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绿色建筑技术的施工管理是为实现减少建筑能耗的保护环境的必要条件,但不尽如人意的是,当前人们对绿色建筑技术施工管理认识的不足,导致绿色建筑理念不能很好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构建绿色建筑技术施工管理进行探讨,以期规范施工,为绿色建筑使用者谋求更多的利益。

1.绿色建筑技术的内涵及其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

1.1绿色建筑技术的内涵

绿色施工技术通俗来说就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借助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以及对施工操作的规范化来实现文明施工、减低噪音、减少粉尘、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合理利用等目标的一种施工模式。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绿色建筑施工技术发展为建筑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它不仅能给企业带来效益,还能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在降低建筑能耗、控制施工质量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给社会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1.2绿色建筑技术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五点:

第一, 控制尘土飞扬。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对扬尘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对进出车辆进行严密的封闭处理;在施工现场专设洗车区域;在拆除建筑物时应进行适当的洒水、围挡等防护措施。第二,施工用地的节约。在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周围进行了解和合理布置管线,以在遵循施工用地最小化的原则上进行施工用地设计,保证合理紧凑的布局。第三,施工地区的土壤保护。绿色施工技术对土壤的保护是通过及时在裸土区域种植速生草,以保证植被的合理覆盖,防止土壤流失和受到侵蚀是现象发生。对于临时施工中受到破坏的植被,应当及时进行补植。第四,水污染的防控。绿色建筑技术在水污染防控方面的具体措施有很多,如设置化粪池、沉淀池;监控排水污水,进行严格污水检测;严格密封隔水层等等。第五,减少施工垃圾。绿色建筑技术要求施工应严格遵守减量化的原则,尽量减少施工垃圾的产生;对于必要的施工垃圾进行回收分类处理,以实现对施工垃圾的再利用;拒绝建筑垃圾长时间囤积,集中和统一将建筑垃圾运出施工现场,放置到指定的地点。

2.当前绿色建筑技术下绿色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现状

2.1 缺乏绿色施工意识

由于进行一线施工的员工大多文化素质不高,缺乏足够的绿色施工意识,在施工过程中不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和节约施工资源。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者思想僵化、认为施工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是常态,因此缺乏足够的绿色施工管理意识,缺少责任心。

2.2 受建筑工程企业利益影响严重

建筑工程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无可厚非,但是一味的追求企业利益而忽视了绿色施工,那么势必会影响到施工管理的质量。不少施工企业为了减少建筑投资成本,一般不适用价格较高的绿色建筑工程材料,因此对绿色建筑施工技术的落实也就仅仅停留与表面,绿色施工管理流于形式。

2.3 监管力度不足

当前绿色建筑技术施工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当前,我国在绿色施工管理方面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使施工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约束力。不少施工单位仅仅用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来指导和规范绿色施工管理,这显然是不能起到针对性的作用的。

3.构建绿色建筑技术下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措施

为了改善当前绿色建筑技术的施工管理的不足,应积极探讨如何构建相应的施工管理措施。这需要从建筑方关系、制度建设、具体落实施工管理、加强管理工作和转变管理方式等方面入手探讨如何开展相应的施工管理措施。

3.1 统筹建筑方与其他相关方的关系

统筹建筑方与其他相关方的关系,尤其是要处理好建筑方与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具体建筑施工单位以及负责监理的单位的关系,以形成一套立体有效的管理系统。将来自这些关系方的管理人员编制到这一套立体的管理体系中,以实现全方位的管理。针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施工人员缺乏足够的绿色施工意识的现象,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相应的绿色建筑施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以提升整体的绿色施工意识。另外应该正确引导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施工人员科学合理应用绿色建筑技术,使其管理行为和施工行为规范化,将绿色建筑技术落切实落实到位。

3.2 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

构建科学合理的、完善的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是为今后的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指导规范和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在遵循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还应结合相关的环保认证来指导具体的施工管理工作,并在结合具体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这套施工管理制度的顺利和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还应当吸引和培养人才,组成一支绿色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队伍,并定期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更新和提高管理知识和技能。最后通过绩效考评来保证相关的施工管理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对于违规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给予严肃的处理。

3.3 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要点

要解决任何矛盾都应该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因此在进行施工管理时,应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要点。对建筑施工人员给以重视,着重对其进行强化管理,坚决杜绝违反绿色建筑技术操作的行为的产生。通过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要点还有利于施工管理人员对管理目标的进一步明确。

3.4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在管理方式上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范和要求,与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现状保持一致,满足当前节能环保的要求。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从施工材料和资源的节约、施工能源节约、施工现场环境控制等方面入手。将施工的各个环节融入资源节约和环节保护观,以保证施工管理的绿色化。另外还应该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技术进行创新,使施工技术往绿色化、环保化方向发展,帮助企业实现成本的降低,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5 实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

施工管理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与时代同发展。为了改变传统施工人工管理在人力资源和环境资源山的巨大浪费现象,应当转变管理观念,吸收先进管理经验,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如将信息技术管理应用到施工管理中来,实现对现场器械以及施工信息的及时监控,合理安排建筑材料和资源、资金资源、施工垃圾处理等,为施工管理者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绿色建筑技术落实提供即时的依据。

4.小结

事实证明,构建和落实绿色建筑技术施工管理措施能有效实现资源节约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给企业节约施工成本,还带来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绿色建筑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必将是今后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重点,只有通过对实际施工经验的不断总结,结合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1] 贾德昌. 推广绿色建筑 促进节能减排――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在北京召开[J]. 中国工程咨询. 2008(05)

[2] 熊君放. 绿色施工在“绿色建筑”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J]. 施工技术. 2008(06)

[3] 刘国强. 组织管理和环保角度的绿色建筑施工技术研究[J]. 科技创新导报. 2010(25)

[4] 刘晓妹,付凌云. 绿色施工与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研究[J]. 科技广场. 2009(08)

[5] 白芙蓉. 绿色施工及建筑企业的实施策略[J]. 生态经济. 2009(09)

[6] 邱焕龙. 21世纪建筑发展的方向――绿色建筑[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26)

第6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心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发挥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有些方面甚至缺失,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造成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六难”。

1.便民市场少,流动摊点入市难。

经统计,目前中心城市共有各类长期经营摊贩约2500户,夏秋蔬菜瓜果上市季节,城区周边约有1000户农民也会进城销售自产的蔬菜、水果,经营摊贩总数达到3500户左右。而城区经审批设置的便民市场只有6处,只能容纳摊点700户。除去入市经营的700户摊贩,夏秋季节,约有2800户摊贩无处归置,其中,有1000多户在自发形成的20处马路市场长期占路为市、占道固定经营,另有800多户沿街叫卖、流动经营。这些摊贩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影响市容市貌,市民反映强烈,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但由于摊贩的主体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区周边农民等弱势群体,如果全部强行取缔,会切断其经济来源,使生活陷入困难,影响社会和谐和大局稳定,也会给市民群众生活采购带来不便,这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

2.环卫设施不完备,垃圾收集处置难。

城市垃圾主要分为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城市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目前,中心城市只有1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填埋场,而无专门的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场。中心城市现有餐饮门店1300多家,每年产生餐厨垃圾约9100吨,因为没有专门的收集车辆和收纳场所,无法做到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大部分餐饮门店都将垃圾就近倾倒在垃圾斗、雨水井、排水渠,致使油污污染路面、杂物堵塞下水道,破坏了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中心城市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10000吨,由于没有建筑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无处倾倒,城区单位、居民、农民产生的建筑垃圾,大多在夜间躲过巡查,偷偷倾倒在路边和田间地头。面对这些情况,市、区执法部门不断加大管理处罚力度,但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固定停车场少,乱停乱放根治难。

截止2011年5月,全市有机动车辆9.6万辆,其中崆峒区3.4万辆,如按每天市区50%车辆出行、各县10%车辆进入市区(不包括外地来平车辆)计算,中心城市每天车流量最少在2万辆以上。据调查统计,城区现有固定和临时停车场69处、停车位2285个,其中:固定停车场49处、停车位1805个;临时停车场20处、停车位480处,停车位总数只有出行车辆的十分之一,大部分车辆无处停靠,加之部分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淡薄,大量车辆违法侵占人行道、便道,违章停放,压损道牙、人行道路面的问题十分突出,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交通安全,破坏了公共设施,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

4.公共厕所少,市民群众入厕难。

中心城市现有公共厕所55座,其中水厕37座、旱厕18座,收费的22座,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2.11座,远远低于每万人拥有公厕3.13座的全国平均水平。现有公厕中,旱厕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环境污染大;水厕蹲位少,收费高,标志不明显,且限时开放。同时,公厕的布设不尽合理,主要街区、广场、物流中心公共厕所布设少,造成大量流动人员入厕困难,一些市民群众随地便溺,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5.环卫力量薄弱,环境卫生提升难。

中心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主要由区执法局下属的环卫处和三个街道办、柳湖乡、崆峒镇、西郊开发区承担。环卫处现有在职环卫工人462人,其中一线清扫保洁人员213人,负责84条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清扫面积223.3万平方米,同时承担中心城市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任务。柳湖乡、崆峒镇、西郊开发区、三个街道办承担43条道路的清扫保洁,清扫面积132.6万平方米。目前还有2010年以来新增的华明路、兴北路、临泾路等19条道路77.7万平方米,没有明确划定清扫单位,而是采取临时指定的方式清扫。就环卫处来看,人均每天需负责1.05万平方米清扫保洁任务,比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0.45-0.55万平方米高出近1倍。按照全天候清扫保洁的要求,环卫人员每天需工作13个小时,但临时工月工资只有710元,仅与崆峒区最低工资标准持平。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造成招工困难,一线环卫力量严重不足。就街道办和相关乡镇承担的环卫工作来看,由于缺乏统一管理,清扫不能统一标准,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比较突出(以上数字不包括崆峒镇、四十里铺镇和工业园区的路面)。

6.机制不顺畅,工作措施落实难。

按照“市建区管”的工作要求和“两级政府、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工作格局,街道、社区应是城市管理的主体,但由于城区涉及的乡镇和街道社区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城市管理的职能较弱,主体作用发挥很不充分,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短腿”。同时承担城市管理主要职责的市政、环卫等职能部门均为财政定补单位,工作经费困难,为了维持基本运转、保障职工工资发放,只能靠收取摊位费等各种规费弥补经费不足,造成管理与收费不分、管理与处罚不分,存在重收费轻管理、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弱化了管理职能,影响了管理效果。

二、今后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经过认真调查分析,认为主观上存在职能部门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客观上有建市时间短、城市功能不健全的问题。属主观问题的,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解决,属客观问题的,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

1.关于便民市场的问题。一是我们将按照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经营,规范管理,逐步取缔的思路,近期会同区执法局在非主干道路、背街小巷合理划定摊点集中区,允许马路市场暂时存在,并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适当收取占道费、卫生保洁费,维持日常管理和保洁,解决“有市无场”的问题。二是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在今后规划编制中,把便民市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列为公益用地,提前预留。在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注重配套建设便民市场和便民超市。并按照城中突出便民超市,城郊突出便民市场两个层次合理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通过政府减免商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开发商代建或在开发项目中配建,建成后移交相关管理部门管理,避免挪作他用,逐步解决马路市场的问题。

2.关于垃圾收集处置的问题。一是建议崆峒区政府尽快研究,选址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尽快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同时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填埋场,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二是建议由市、区两级财政研究,购买配置5吨餐厨垃圾收集车2辆,实行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从根本上解决餐厨门店乱泼乱倒的问题。三是建议市、区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环卫工作的投入力度,逐步建设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清扫车,提高环卫保洁机械化水平。

3.关于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一是建议在今后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规划配套建设固定停车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棚,从根本上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二是我们将会同崆峒区执法局、交巡警大队在东西大街、解放路、新民路、广成路、世纪花园门口、广成花园门口、广场周边、东西汽车站站前广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合理施划部分临时停车位,并由区执法局负责日常维护及停车管理,缓解车辆出行高峰的停车压力。三是建议崆峒区政府督促区交巡警大队,增加一线执法管理力量,加大车辆的疏导和违规查处力度,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4.关于公共厕所少的问题。一是建议规划部门在今后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规划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按照全国设置标准,在主要街区、广场、物流中心等人口密集区,逐步规划补建公共厕所20-30座。二是建议崆峒区政府加大公共厕所旱改水力度,力争一两年内完成目前现有的18座旱厕改造任务,提升公厕档次。同时采取财政补贴、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等措施,将建成和新建的公厕全部免费开放,以方便市民群众和来平游客。

5.关于环卫力量不足的问题。建议市、区政府增加环卫经费,由区执法局再招聘环卫保洁人员210人,加强环卫保洁力量,适当提高环卫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将乡镇和街道办负责清扫的43条道路132.6万平方米和未明确清扫责任单位的19条道路77.7万平方米,全部纳入专业清扫保洁范围,交由区执法局下属的环卫处清扫保洁,实现统一管理和城区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区环卫保洁的盲点和死角。

第7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污染;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 abstract 】 from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practice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nalysis, how to carry out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paper

【 keywords 】 municipal engineering; Pollutio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引言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市政工程主要以道路、桥梁、管线工程为主,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几方面,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与市政工程打着交道,它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造福于社会。

一、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是市政工程施工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它是指施工现场因各种作业、车辆运行、地面风蚀等原因扩散到空气中的各种粉尘。这些施工扬尘的产生往往对施工现场及附近区域造成一定程度的大气污染,在市区居民集中的区域施工时甚至还会出现污染纠纷。

2、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其特点是:噪声源相对稳定,噪声的产生时间有较大的波动性。施工噪声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构件加工场,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施工机械。

3、施工水污染

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和由于施工场地的地面冲洗水、降雨所造成的地表径流和流失的浆料进入水体等所造成的。这些影响会使施工场所附近的水质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固体废气物的管理和处置

1、施工废料的管理和处置

(1)加强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建筑废料管理的法制环境

我国政府完全应该借鉴国内外有益的经验,加快法制的建设,明确建筑市场不同主体对废料管理的法律责任,推出建筑废料减量化管理的措施指引,鼓励废料的回收利用。同时,制定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并将其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

(2)不断改善施工工艺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利用技术进步来减少或避免建筑废料的产生。调查中发现,深圳市的部分承包商已成功突破了不抹灰、不找平,直接刷涂料的技术难关,通过严格控制施工精度、加快模板周转,保证了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减少了抹灰,有效减少了建筑废料的产生,增加了使用空间,提高了工程质量。

(3)实施建筑废料的分类与分拣

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废料进行分类清理、分类放置,是提高废料回收利用率的有效手段。调查显示,凡是在施工现场实施了废料分类放置的,均大大增加了回收利用的比例,减少了浪费,现场整洁文明。

2、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

(1)建筑垃圾就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建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活动主要有: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2)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3)建筑物内施工废料、垃圾、粉尘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密封式输送,严禁凌空抛掷。

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的要求

ISO14001中文名称是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于1996年9月正式颁布。ISO14001是组织规划、实施、检查、评审环境管理运作系统的规范性,该系统包含五大部分和17要素。五大部分指:(1)环境方针,(2)规划,(3)实施与运行,(4)检查与纠正措施,(5)管理评审 。这五个基本部分包含了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和建立后有计划地评审及持续改进的循环,以保证组织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提高。17个要素是指: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与其他要求,目标和指标,环境管理方案,机构和职责,培训、意识与能力,信息交流,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文件管理,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监测,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等。

四、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1、做好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熟悉其施工工艺过程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实行分类管理。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者应熟悉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及资源的使用及类型、源项等),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区分所建项目为环境污染型还是生态破坏型项目,分析所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性。作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者要参与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在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中要始终贯彻环境保护预防为主、“三同时”及清洁生产的原则与理念,应优先采用对环境保护最有利的施工工艺与施工方法。

对编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环境管理人员应熟悉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各项内容,遵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及建议开展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工作。

2、编制好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书

《环境管理计划书》是用以指导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管理的具体指导性文件。《环境管理计划书》的内容应包含。(1)项目概况。主要为项目建设工程概况及项目环境特点。(2)编制依据。(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及重要环境因素。对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要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识别与评价,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要制订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控制。(4)环境目标与指标。要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要求,制订出具体可行的环境目标与指标。环境目标与指标的制订尽可能定量化,及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5)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岗位职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及岗位工作人员,人员岗位职责应清晰明确,并能确保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资质。(6)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措施应包含有: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建筑垃圾控制措施、生活垃圾控制措施、危险废弃物控制措施,水土保持的控制措施,对需要编制专项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还需编制专项的水土保持方案,易燃易爆品、油品、化学品的管理措施,施工机械、机器具、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措施。(7)环境管理资金。环境管理资金是确保项目建设环境管理有效进行的基础。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对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须明确确定。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须与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要求相匹配,并确保环境保护资金的到位及专项专用。(8)环境应急准备与响应。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要针对项目建设施工活动的特点、强度与过程及所处环境的特点与敏感性,制订环境风险的防范与减缓措施,编制环境风险的事故应急预案。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须关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贮存、使用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着火、爆炸。(9)环境监测与检查。环境监测与检查是《环境管理计划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根据项目建设施工特点确定环境监测因子、监测时间、监测频率以及对监测值超过所应达到的标准时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编制环境检查计划,加强对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环境保护的检查与及时整改。(10)环境培训。编制环境培训计划,加强对员工的环境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及增强员工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使员工能在工作、生活中自觉维护与遵守各项环保规范。

3、环境监理监测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引进环境监理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第三方的环境监理,不仅可以加强对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还可以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有效地促进环境管理工作。

4、做好环境管理文件档案

做好项目建设环境管理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可以有效地对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为项目建设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确实有效的凭证,也可为同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参照。在环境管理文件的归档与建档工作中,特别应关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资源能源的利用数据、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数据的整理与归档。

结束语

为防治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应加快对施工期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研究,建立和健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制度,使市政建设项目全过程受到环境部门的监控。

参考文献

【1】骆国良,李维权.市政工程施工与保护环境协调发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1)

【2】余永强.市政工程建设环境协调发展研究【J】.中华民居.2010,(11).

第8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一)指导思想。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和“四城同创”工作要求,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注重创新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构建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体系,加大多元投入城市管理的力度,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步伐,优化城市服务功能,为把我市建成中心城市、北翼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和湿地生态旅游城市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原则。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托城市建设构筑的载体基础,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管理定位,健全和完善市区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城市功能高效运转,形成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调整城市管理职责范围,逐步下放管理权限,强化市级的统筹职能,明确区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合理界定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的管理职责,明确各级的事权、财权和行政许可权,充分发挥区级政府、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工作下延,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健全完善城管执法机构,增强区级管理力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形成“综合执法、统一指挥,市区联动、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体系。

坚持政企分开、有序竞争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以费养事的要求,加大城市管理作业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改革力度。积极推进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厕所保洁等城市维护作业物业化、公司化、市场化,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城市维护成本,提高维护效率,形成“政府主导、政企(事)分开、管养分离、市场运作”的城市管理新机制。

二、明确城市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各级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

市级主要职责。对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编制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实施;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拟定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跨区、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和事关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协调;对各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市管道路、桥梁、河道、公共场所等的市容环卫管理服务(市直管范围见附件)、负责市直管道路及市区规划红线宽40米以上(含40米)的城市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区域组织综合整治和实施管理。

区级主要职责。根据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对辖区管理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结合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落实责任,监督实施;组织街道、社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城市管理责任全面覆盖;组织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为街道开展日常管理创造条件,将城郊结合部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除市管外的道路、桥梁、河道、公共场所等的环卫保洁工作,负责辖区内市管道路以外的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街道主要职责。根据区级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负责结合所辖区域管理实际情况实施;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加强街道城管力量建设,接受区城市管理局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与本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派驻中队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依法处置涉及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

社区居委会(含城中村,下同)主要职责。健全和落实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抓好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及时监督、制止和举报社区内发生的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做好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共建和谐社区。

(二)各级城市管理事权的划分。

环卫工作

市级: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环卫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市区环卫管理有关的措施、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环卫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对市区环卫业务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负责环卫作业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运作;负责制定统一的环卫作业标准、劳动定额和质量考核制度;作为市管道路、河道和公共场所综合保洁的发包方;负责大型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在市规划局和城南规划分局报审的住宅区环卫设施的验收;负责生活垃圾、粪便和建筑垃圾的终端处理;负责城中分区垃圾中转站以上生活垃圾清运和粪便收集等环卫管理服务工作(城中分区范围内中转站以下垃圾一级清运分三年时间逐步移交给区级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计划,按作业任务量和质量考核情况核定分配经费;负责组织重大活动的环卫服务保障。

区级:制定本区环卫发展计划;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环卫日常作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辖区内除市管道路、河道、公共场所以外区域和区内后街巷道、沟河、城郊结合部的环卫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区管环卫作业任务的发包方;负责垃圾池、垃圾房、果壳箱、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辖区内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在区规划分局报审的住宅区环卫设施的验收;负责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环卫责任区的确定和监督;负责辖区内除市直管范围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管理。

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市级: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市区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城市户外空间资源储备制度,规范城市户外空间的资源化利用和管理;负责市直管道路及市区规划红线宽40米以上(含40米)的城市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有偿出让、设置审批和执法管理;负责市区规划红线宽40米以上(含40米)城市道路两侧沿街标牌、标识设置审批的前置审查。

区级:负责属地范围市管道路以外的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有偿出让、设置审批和执法管理;负责区管理道路两侧沿街标牌、标识设置审批。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工作

市级: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市区的建筑渣土管理办法和措施,制定工程建筑渣土处置计划,统筹安排工程回填建筑垃圾。负责在市规划局和城南规划分局报审项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和执法管理。

区级:负责在区规划分局报审项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和执法管理。

违法建设管理

市级:负责市直管范围及城中分区规划红线宽30米以上(含30米)的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区级:负责辖区范围及城中分区规划红线宽14米以上至30米以内的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流动摊点疏导安置点设置工作

市级:负责市区范围内流动摊点临时疏导安置点的设置管理。

区级:负责区域范围内流动摊点临时疏导安置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级:负责串及等主要河道划定区域内的城管执法。

区级:负责辖区内市管河道以外沟河的城管执法。

(三)各级行政审批权的行使。

行政审批权依法由市级行使,为与管理重心下移相适应,对部分审批事项设定范围下放由区审批,市级通过建立备案、考核、年审以及违规责任追究等制度实施监督。涉及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应当通过拍卖、招投标等方式作出决定。

市级的审批事项为:户外广告及标牌、标识设置审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环境卫生设施迁建方案批准;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辖区饲养家禽、家畜批准。

下放区级实施的审批事项为:辖区范围市管道路以外的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区管道路两侧标牌、标识设置审批;在区规划分局报审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的审批;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批准(不含设置流动摊点疏导安置点);在区规划分局报审项目的环境卫生设施迁建方案批准;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批准。

三、深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一)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市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组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恢复亭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对区负责。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区级城管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年度执法考核、重大保障工作的应急调度、指挥。

(二)实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心前移。各区城管执法局设若干执法中队,同时向各街道派驻执法力量,负责所辖区及街道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在街道配备专职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充实街道城管科力量。街道为派驻的执法队伍提供办公场所,执法队伍配合完成属地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

(三)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维护和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的基础,各区要根据城市规模和辖区管理任务配备相应的管理执法力量。要按照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快队伍规范化建设进程,严格编制管理,所有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年内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全部达标。

(四)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分局对应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司法保障工作,属地公安机关要协同配合各区城管执法机构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妨碍城管行政执法暴力事件的发生,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强化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投入保障

(一)健全管理经费投入机制。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要随着城市建设加快、规模扩大、任务增加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应适度稳定增长,使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对城市管理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市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二)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费随事转,以费养事”的原则,由市财政、城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承担的事权安排经费。原市级财政安排的城中分区部分管护经费,要随着城市管理职能的逐步下放而划转到各区。划转的管护经费要根据当年的定额标准和下放范围等不同情况予以核定,以后每年按下放任务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基数,由市城管局考核拨付。各区要重点保障环卫、执法管理等方面的资金。

(三)建立市、区经费共担保障办法。强化城中分区市级扶持力度,城中分区今后新增日常运行经费由市、区按比例承担;新增服务于城中分区的垃圾池、垃圾房、果壳箱等一般环卫基础设施由区承担,市予以适当补助;新增用于城中分区的管理执法人员人头经费由市、区按比例承担。

五、完善城市管理领导、协调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市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管委),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城管委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城管委在市城管局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对城市管理重大工作进行牵头会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城市管理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城市管理方面重大工作的协调与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能,强化管理,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城市管理整体合力的充分发挥,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各级通力合作、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网络。

(三)加强检查考核。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将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级分解责任目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市城管局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方法,规范考核程序,严格实施奖惩。各区也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实行考核奖惩。

第9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范文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城市管理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强化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努力打造“畅通、靓丽、文明、和谐”一流宜业、宜居城市环境。

(二)阶段性目标

近期目标即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市内建成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规广告招牌,无渣土污染,无违法占道乱停乱放乱窜马路乱吐乱扔及不文明施工现象,切实解决“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中期目标即按照“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档次、管理高水平”要求,重点理顺城管体制机制,完善执法保障体系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步伐,着力构建“大城管”格局,建成一流幸福宜居城市。

长远目标:即通过5年的努力,逐步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机动车道、人行道综合完好率达到97%亮化设施完好率达到95%率先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

(三)基本原则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统筹安排、标本兼治,监管分离、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密切协同,建管并重、相互促进的原则。

三、强化措施,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一)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示范路创建,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按照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专业市场建设的同时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引摊入市,还路于民;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切实解决无序占道停车特别是学校周边“堵点”阻碍通行的问题;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站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黑的违法经营;加大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车主文明出行;加快停车场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各单位向公众开放停车场,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放需求。

(二)加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分门别类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科学合理配备垃圾容器,高标准建设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加大对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严格落实各临街单位和门店的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出店经营、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丢乱扔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合理规划建设大型洗车场,取缔违规经营的零星洗车场;转变收费方式,切实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加大对临街餐饮业的监管力度,合理选址,规范“早点”夜市”经营;加大城区生产、生活、商业等各类噪声、油烟污染整治力度,杜绝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游园、公园环境卫生及秩序的管理;重点治理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辖区公路、内河、过境铁路周边的卫生死角。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力度,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

(三)加强临街立面美化亮化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按照“一街一品”一路一景”原则,制定建筑立面改造规划,对临街陈旧、污损的建筑物立面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饰刷新;实施屋顶平改坡工程,合理确定坡屋顶颜色基调;积极实施管线入地工程,未设于或不能设于地下的架空线路应排列整齐;对临街违章搭建的建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设施进行整治拆除;统一空调外机悬挂安装标准,实施美化遮挡;维修破损路灯,大力实施临街楼宇“轮廓式”亮化工程,对临街店面亮化进行提档升级。

(四)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经营管理的通知》潜政发〔〕20号)规定,明确户外广告范围,健全市场运作机制,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样式、色彩协调”原则,对户外广告进行规范管理,引导户外广告规范和科学设置。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逐步取缔跨街广告、路灯广告。

(五)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大工地源头管控力度,对临街施工场地要采用刚性封闭围栏,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施工进出口道路要硬化,合理配备冲洗设备、沉淀池;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封闭、覆盖运输,杜绝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等现象;施工场地清洁、物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现场有明显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

(六)加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区整治与管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居民区的生活环境,合理配置环卫、健身、宣传等各类公益设施,完善道路、绿化、路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加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区综合治理,抓紧修订完善《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行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社区物业化管理。逐年安排综合治理任务,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的改造和社区化管理。

(七)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违法建筑巡查管控工作,健全防违控违责任网络,对违法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控制。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基层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形成有效防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功能,加快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一)制定并落实城市管理专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加强与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对接,重点抓好公厕垃圾收集、清运与无害化处理系统城市绿地城市交通及标志集贸市场夜市”停车场洗车场废品回收点户外广告小街小巷数字化城市管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强化对城市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管,确保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二)提高城市污水与垃圾处理水平。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现有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营运效率;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新区及老城区城市排水、垃圾清运等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与引进社会资金的力度,完善建筑垃圾专用处理设施;认真研究和开展污水再生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相关工作,集中收集和处理城镇污水,规范生活与建筑垃圾清运行为减少污染,减少废弃物产生量,保护江河水系水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三)加快园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增绿工程”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和“林荫停车场工程”抓好城市“拆墙透绿”屋顶添绿”沿街补绿”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各类型生态小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围绕“道路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市政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大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力度。

五、改革创新,建立科学、长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一)推行“城管进社区”城市管理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五级联动”和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要求,形成以社区行政区划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市城管委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制度、行业政策和专项规划,确定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工作计划、考核办法、作业标准,组织考核、评比和奖惩,对涉及全局性、方向性、整体性以及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城区办事处负责落实市城管委制定的管理制度、政策;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办事处分解的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各临街单位、业主积极参与各项城市管理活动,联系、配合各执法专业队伍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推进城管数字化、法制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城市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明确各地、各专业职能部门职责,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形成责任明确、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开展城市管理重点项目调研,加快修订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完善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认真制定本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标准和奖惩办法,市城管委将通过经常性的明检、暗查和数字化平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排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奖惩兑现。

(四)推行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离”思路,进一步转变“政府包揽、垄断经营”城市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开放作业市场,走专业化、企业化运营路子。先期选择一条示范路作为试点,将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渣土清运等,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开,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管养维护工作,然后在城区其他街道逐步推广,形成统一管理、市场服务、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五)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管机制。按照“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思路,充分发挥市民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与城管执法队员、公安干警形成“三位一体”市容监督管理队伍。城管执法队员负责对城市普遍存在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乱贴乱画等行为纠章处罚,城管协管员协助执法。公安干警依法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处罚,力求通过教育、处罚,引导市民形成爱护城市环境卫生遵守社会秩序良好氛围。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城管部门设立公安派出机构,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防止妨碍执法的暴力事件发生。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政府将城市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数字城管”等工作需要,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采取与水费捆绑、由自来水等部门征收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全省编制的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护工作费用的定额标准,划拨相关工作费用,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六、规范管理,打造依法行政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一)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参照全省推行的7+1基本模式,整合城管、环卫、公安、交通、工商园林、市政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城管执法人员,缓解城市面积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与城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应按照规定明确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符合条件的纳入参公管理范围。

(二)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城管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后,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制定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促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城管执法工作必要的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要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城管执法科技含量和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不断改善城管执法单位办公条件,规范城管执法文书和标志标识管理。

七、强化保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城管委对城市管理的决策、协调、监督、考核职能。各地各部门要在市城管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专班专人、落实工作经费,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提高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城市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城市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城市管理知识培训,定期举办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专题研讨班,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及做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