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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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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1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一、征收范围:凡在新县城环卫服务区域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均应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镇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镇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二、征收标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共分五个大类,具体征收的项目与标准详见附表1;其中: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费征收标准详见附表2。

三、征收办法: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为新县城市管理局,征收方式采取代征和直接征收相结合的办法。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四、减免政策:对军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

凭合法证件,经县城市管理局审核,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低保户,凭县民政部门有效证件,经县城市管理局批准,减半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包括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各个环节的费用。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原环卫所收取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同时取消。鉴于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中未含业主生活垃圾处理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生活小区业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也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2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或单位、住宅小区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县环卫局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我县城区内清运公司的设立及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县房屋征收办负责房屋征收阶段的安全监管,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局共同负责清运阶段的监管。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积极倡导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政发〔〕10号)的规定,按建筑垃圾处理费2元/立方米,建筑垃圾代运费根据运距按市场价确定。

第五条县环卫局根据建筑垃圾的类别,及时确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统一组织协调清运公司进行清运。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向县环卫局交纳建筑垃圾代运费、处理费。清运结束并经县环卫局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由县环卫局分别与县财政局及清运公司进行结算。县环卫局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必要时可委托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等相关部门代为收取。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抛撒或者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县环卫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根据县环卫局核定的数量交纳建筑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代运费由单位或个人与清运公司商定价格后交纳。县环卫局负责发放准运证并负责管理、组织清运,根据清运情况与清运公司结算代运费。

第八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向县环卫局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交纳建筑垃圾代运费和处理费,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征收后的残值处理,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由县房屋征收办、环卫局、城管执法局共同参与房屋征收招投标活动,现场为中标人办理清运手续。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征收垃圾,建筑物房屋征收中标单位和个人,向县环卫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未交纳建筑垃圾代运费和处理费的,不得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合同。

对建设施工垃圾,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到县环卫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等的建筑垃圾,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部门及街、区向县环卫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

处置手续。

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单位和个人向县环卫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第九条县环卫局管理的清运公司运输建筑垃圾车辆,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二)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四)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并置于明显位置,接受监督检查,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要确保车辆密封行驶,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第十条县环卫局要统一规划设置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场地,加强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场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以及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实施打围作业、封闭施工,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对工地要洒水降尘,驶出工地的车辆要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从事道路或管线施工的,要对施工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扩散污染道路。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未及时申请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批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存放建筑垃圾的,由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县环卫局、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建设、规划、房屋征收、公安、交通、环保、房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3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争创全省最佳生态园林卫生县城”目标定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创新发展、创业富民”为宗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推进我县城镇管理工作朝着精细化、长效化方向发展。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这里,我代表局党委向荣获年度先进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大家向一年来为城管事业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就工作作如下报告:

(一)严格管理、力求长效,市容市貌环境在发展中改观

一是市容市貌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采取集中整治和各中队日常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区主要街道,重点部位的乱摆乱放、乱拉乱挂以及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进行了不间断的清查清理,基本实现了无占道经营、无乱拉乱挂等有碍市容观瞻现象的发生。此外,我们对校园周边主要街道、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活动,以确保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整洁,交通秩序井然。为遏制垃圾广告、乱贴乱挂现象的蔓延,我们抽调了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队员,采取夜间巡查,白天清洗的办法,狠抓了城区垃圾广告的整治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全体城管队员,对垃圾广告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涂刷和清理。开展了多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未办理审批手续和破旧不堪的广告(店招)牌匾实施统一拆除,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户外广告(店招)的管理、审批工作。一年来,共开展了市容市貌综合集中整治27次,专项整治35次。二是县城基建工地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为切实加强县城各基建工地的管理工作,杜绝违章占道摆放建筑(垃圾)材料的行为,我们严格了建筑工地施工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做到在建工地施工必须设置围档作业;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建筑余土余渣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对建筑余土余渣清运定路线、定地点,使其规范操作,全年处罚乱倒建筑垃圾行为11起。

(二)多方想法、精养细护,市政养管水平在巩固中提高

1、环卫保洁水平进步提高。按照环卫作业“早晚二大扫、全天保清洁”工作要求,严把环卫清扫保洁质量考评关,加大了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迈上了新台价:一是改变了工作方式和管理机制。按照清扫要彻底,保洁要经常,清运要及时的工作要求,推行了定人、定岗、定责任的全天候16小时清扫保洁制,确保了16小时内都有人员在清扫保洁,消除管理作业上的“盲区”。同时,细化目标责任,建立和健全了环卫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每时流动检查、每日小检查、每周大检查的工作考核监督机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清扫保洁质量不断提升。二是认真做好了市市容局市容环卫考核检查工作。精心组织人员完善相关方案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有条件的地段还实行了精细化作业。由于狠抓了环卫日常管理,在市市容局组织的半年市容环卫目标管理考核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市市容局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三是添置了木艺果壳箱。对文峰路、解放路、前进路金日段加密设置了大理石材质的果壳箱,对东门路、沿河西路、广场以及滨河景观带设置了新型木质果壳箱。四是举办了第二届环卫作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环卫工人业务技能,在全县环卫工人中,形成了“人人争先进、个个创业绩”的良好工作氛围。

2、路灯亮化维护成效明显。一年来,路灯所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全力做好路灯安装和维护工作,共抢修电缆7处,维修更换路灯部件200余件,特别是在对县城迎宾大道郭家沙排洪港处和大宇学院处过桥电缆因发生短路而损毁抢修工作中,抢修人员不怕困难,加班加点,及时进行了更换及修复,保证了迎宾大道亮灯。在11月份,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路灯所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对我县17条小街小巷进行了路灯安装和改造,方便了全县广大市民的出行。此外,在春节前后还对县城各主要街道路灯进行了一次全面检修维护工作。同时,坚持每天晚上路灯巡查制,对发现问题及市民反映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处理。

3、园林绿化管护成绩显著。一是完成了对冰冻损害树木进行了整枝、补植修剪和除草工作;二是全年对街道行道树施药防病虫害三次,刷白一次,并定期对其他绿地进行维护,对树下花坛进行了多次垃圾清除;三是参加了全市举办首届“杜鹃花”和第六届市花月季展览,由于我县园林部门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巧妙布局,辛勤养护,分别荣获南昌市首届杜鹃花展览组织奖二等奖,室外景观造型奖二等奖,布局艺术奖二等奖。

4、城区交通管理规范有序。狠抓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大力实施“畅通工程”,每天坚持做到流动巡查,新增、补划城区行车标识标线2.2公里和车辆停放泊位87处,先后开展综合及专项整治活动50余次,共查处、纠正违章车辆213余起。全力做好春运期间交通维护工作,专门制定了《安义县城管局春运期间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工作方案》,投入人力500余人次,加班加点确保春运期间县城交通秩序良好和环境卫生整洁。

5、新区精细管理迈上新高。在精细管理基础上,我们不断深化管理方法和措施,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个人,对管护作业实行严格工作标准,要求对市政设施每天擦洗两次、做到了垃圾不落地,路灯园林及时修复,使新区精细管理朝着长效化、标准化、规范化迈进,管理水平迈上了新高。同时,多次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迎检任务。

(三)强化效能、勇于所为,城管队伍建设在规范中发展

1、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学习。一是选派人员参加了三次市执法局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城管论坛讲座。二是定期组织全体队员学习城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升了城管队员“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勤制度》、《队容风纪制度》,规范了执法队员的着装,强化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上下班四次签到制度,制定了行政处罚操作规程,严格了执法秩序和 处罚标准,从而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优化了执勤机制。实行了错时管理和弹性工作制,在8月份至12月份实行中队轮流早中晚班执勤制,减少了管理空档,维护了市容环境。实行了城管交警机动车违章联合处理机制,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联合整治,加大了处罚力度。

4、进一步发挥了职能作用。一是完成了各项迎检任务。一年来,我局积极履行县委、县政府交给各项迎检任务,每次都周密细致安排部署,共完成各类迎检任务70多次,在工作中,局领导亲临工作一线,全体城管队员、城警队员和环卫工人忘我工作,不辞辛苦,保证了每次迎检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完成一系列重大极难检重任务。在去年抗冻救灾工作中,我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精神,日夜奋战在抗冻救灾第一线,清除积雪,清运断枝,疏导交通,抢修路灯,为我县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洁、交通秩序良好通行、园林良好生长和路灯照明付出了辛勤汗水,为我县抗击冰雪灾害胜利做出了贡献,在去年3月份和今年2月份全县重大森林扑火工作中,我局救火队员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敢于胜利城管精神,时刻战斗在扑火一线,为我县重大森林扑火胜利做出了贡献,并且得到县委、政府积极肯定和高度赞扬。

(四)措施有力,创新不断,城管队伍形象在持续中提升

一是开通了城管短信服务平台,利用发送短信形式,把一些城镇管理法律法规,整治工作告知发送给全县广大市民,提高市民参加城管工作热情;二是启动了“城管志愿者”活动,近期将举行启动仪式。三是完善了城管“110”和“城管网站”信息收集制度。对市民反映问题,做到了及时收集、及时反馈;四是加大了城管动态报送力度,由原来每月一期改为每半月一期,报送范围扩大至县委、县政府每位领导。

(五)在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城镇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与广大市民的期望还相距较远,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市管理办法仍有欠缺。管理模式习惯于扫荡式的集中整治、管理方法“堵”得多“疏”得少,城镇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由于我县城管市场化运作处于初期阶段,市场化运作条件还不够成熟,要达到以城养城、以路养路的管理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城管投入严重不足。由于经费紧缺,装备设施差,养护设备严重缺乏等原因,导致许多市容环境管理工作难以到位,制约了我县城镇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四是个别干部职工全局观念差,工作大局观念不强,为了小团体和局部利益,工作推诿扯皮,损害整体利益。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尽心尽责地完成,对该自己解决的问题不认真去解决,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甚至小问题搞成大问题、失职失察,上班不坚守岗位,不能正确对待组织和个人。五是创新意识不够。工作因循守旧,标准低,同时,总觉得自我感觉良好,对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缺乏新的思维方式。

(六)未来工作安排

在20__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化困难为力量,紧紧围绕“创建卫生县城”目标和“新城管、新理念、新形象”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管理工作,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推进我县城镇管理朝着精细化、长效化方向发展。为此,20__年城镇管理的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狠抓两项建设,力求三个突破,打造四大亮点,实施五项整治。”按照上述目标和总体思路,20__年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一个中心,奋力推进“创卫”工作展开

紧紧围绕县“创卫”工作部署,狠抓城镇综合管理,强化督查和激励机制,变短期行为为长效管理,变突击措施为长效制度,大力开展“创卫”整治活动。着力在防反弹、求巩固、突重点上下功夫,对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细化,确定人定岗、岗定责原则,做到每一条街、每一路段、都有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网络,把城管创卫工作推向更高层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创卫工作“责任链”,局党委与中队,下属单位签订创卫责任状,形成“级级有指标、人人有压力、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卫管理格局。

(二)狠抓两项建设,尽力提高城管行政效能

一是狠抓规章制度落实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重点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上的相关问题,使我局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对局制定各项目标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到位。

二是狠抓岗位责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在全县全面开展“创卫”活动大形势下,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精细化长效管理上来。各部门、各单位、所有同志都要用精心、求精细、出精品。引入竞争上岗激励机制,完善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比技能、比管理、比贡献,发现人才、重用人才,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在干事创业中敢有作为,从而全面推进我局机关效能建设。

(三)力求三个突破,大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1、在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创新上求突破。一是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以“创卫”工作为契机,以整洁有序为目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细化工作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进度。建立通报制度,强化督查,保障市容环境百日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坚持“跨前一步,为民服务”,解决百姓身边的困难,消除城区背街小巷垃圾保洁盲点。三是与县“创卫”办共同抓好临街单位、居民住户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签订工作,对单位争取以县政府名义签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城管氛围,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和理解城管工作,增强市民参与城镇管理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城镇管理工作格局。

2、在市政设施管护水平上求突破。增加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次数,本文规范垃圾倾倒时限;完善、健全亮化工程管理制度,实施精细管理,做到重大维修72小时内完成,日常维修24小时内完成,保障全县亮灯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改变以往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方法,实施人员定片,包干管理的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继续完善市政设施损害反馈和应急维护机制,提高反映能力和管理水平。

3、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上求突破。为了减轻我县财政资金压力,将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进一步拓展市场经营道路。一是拓展居民区的管理方法。在住宅小区、居民区实行物业管理,洽谈和引进经验丰富的物业 公司对小区进行先进的管理,消除居民区的管理“盲区”。二是拓展户外广告的运作模式。对户外广告租赁进行竞争投标拍卖,延伸广告的范围。三是拓展市政养护市场化道路。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将路灯安装维修延伸至小街小巷、居民楼院,广泛动员临街住户、小区居民集资开展路灯安装工作,逐步实现城区路灯照明全覆盖,此外,充分利用路灯线杆资源,出租广告泊位,筹措路灯维护资金。积极探索环卫保洁市场化路子,选择城区1-2条街道开展环卫清扫保洁承包试点,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后,将环卫保洁作业推向市场。进一步拓宽园林业务,积极开展有偿服务。

(四)打造四大亮点,精心培育城镇管理特色

1、打造户外广告管理亮点。拓宽户外广告载体,科学规划户外广告泊位资源,合理布局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申报程序,市场运作户外广告资源。按照“一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要求,重点打造东门路、蔚蓝嘉园步行街店招系统工程,今后对新审批户外广告,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严把审批设置关。

2、打造街道综合管理亮点。按照县“创卫”工作要求,会同县工商部门,将现有各类经营行业划行归市,形成建材、家俱、家电、汽车维修等“一条街的经营特色,达到“一街一行业、一特色”的管理要求,规范各类行业经营行为,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打造垃圾资源化处理亮点。积极与市市容局对接,将我县垃圾运往市麦园垃圾处理场处理,取消我县现有的露天垃圾填埋场。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敦促房地产开发商加快楼盘垃圾中转站等公建设施建设,弥补我县垃圾中转站的不足,降低垃圾清运成本。同时,加快县城大型压缩垃圾中转站和各乡镇中小型垃圾中转站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的垃圾处置管理网络,力争走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的城镇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市场化的新路,并成为我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亮点。

4、打造景区精细管理亮点。以全面接管“一河两岸”景观工程为契机,在新城区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景区管理各项措施,制定精细管理工作标准,使景区管理成为我县城镇管理工作的一个样板。

(五)实施五项整治,努力提升城镇整体形象

一是实施市容专项整治。规范临街店面经营行为,取缔、杜绝各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以及流动摊点的违章行为,加大垃圾广告源头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做到门店无占道、经营无违章。垃圾广告得到根本性遏制,不断提升城镇整体形象。

二是实施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大力开展破旧广告店招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县城市容市貌整洁形象。

三是实施积存垃圾专项整治。在垃圾外运麦园基础上,不断加大垃圾清除清运力度,对县城区重点地段、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积有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城区环境卫生整洁。

四是实施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巡查和处罚力度,对全县城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掌控,对建筑垃圾运输明确定线路、定地点,杜绝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五是实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大违章车辆的查处力度,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重点整治机动车的乱停乱放,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无序状况,彻底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合理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第4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20__年全县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产业兴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确定工作重点为:一个目标(平均每个城镇人口增加道路面积1平方米,增加城镇建成区面积2-3平方米,新增城镇人口1万人);二项规划(100公顷修建性详规、3km2控制性详规编制);三项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五大建设(工业园建设、洞口二水厂建设、垃圾处理场建设、路网建设、文明城镇建设);

二、主要工作内容与目标

在20__年具体各项建设工作中,我们要力争实现九个突破:

(一)提升城镇品位,在规划工作中有新的突破。

规划是城镇建设工作的龙头,是政府管理城镇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按照“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的总体要求,把规划工作摆在建设工作全局的首要位置。一是搞好详细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千方百计提高详规覆盖率。今年要加强对县城和高沙镇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力度,年内完成县城控制性详规3KM2,修建性详规100公顷,县城详规覆盖率要达到70%。二是继续完善县城环卫、供水、市政等专业规划编制,做好县城绿化广场[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和其它绿地建设规划。三是建立规划编制、审批、执行公示制度,将规划部门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进行公示,既使群众知情,又有群众参与。四是增强精品意识,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对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要建筑的规划设计和城镇设计,包括城镇景观体系规划设计,要引入招标机制,进行优选设计。五是加大规划审批监管力度,严格规划程序管理和规划部门的内部机制监督管理,全县“一书两证”发放率98%以上。六是严厉查处违章违法建设行为,全县违章建筑查处率达90%以上。七是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在全县上下要形成一个自觉遵守规划和维护规划的社会氛围。因此,我们必须利用各种媒体经常不断地宣传《城市规划法》以及相关文件,使《城市规划法》家喻户晓,人人遵守。

(二)以道路建设为重点,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道路是一个城镇的框架,也是城镇的动脉。今年组织好城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一是工业园建设全面启动。二是凤凰路、文昌南路动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征地与拆迁工作,修建水果批发市场。启动和平街(沿江大道)改造工程。三是修建城东市场垃圾中转站和城南垃圾中转站。四是要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置果皮垃圾桶,使之成为县城的一道风景。五是蔡锷路人行道、下水道建设。六是雪峰西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路灯、人行道、下水道。

(三)实施穿衣戴帽,在改善城镇形象上有新的突破

城镇形象也就是一个城镇的脸面,今年,我们要下决心搞好县城桔城路和双洲路形象工程建设,要按照高标准建设,从严管理的要求,通过“穿衣戴帽”,把两条路建设成为县城的形象路和亮丽的风景线。凡这两条路的低矮破旧建筑物都必须实行“穿衣戴帽”,拆除沿线所有违章违法建筑和有碍市容的构筑物,对低矮建筑物限期进行翻修,陈旧建筑物进行一次外墙装修。在改造沿线路灯的基础上,各单位的临街建筑要全面灯化。

(四)广开融资渠道,在城市经营上有新的突破。

我县财政不宽裕,要解决城建资金“瓶颈”问题,必须把城镇当成一个特殊的产业来经营。城镇资产经营就是要盘活存量,通过产权转让、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广纳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致力探索通过拍卖道路、广场、桥梁、建筑等设施的冠名权、户外广告权和道路经营权有偿使用,筹集城建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好城镇土地这块最大的资本,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时,必须围绕城镇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用地规划,规范开发秩序,由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高土地级差,实现城镇土地最大增值,为城镇建设聚集资金。同时,要改善投资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上要有重大突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让利、让股份吸引外资和社会各界投资我县的城镇建设。

(五)以产业为支撑,在小城镇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小城镇建设要以扩展县城为文秘站:重点,繁荣集镇为基础,特色产业为支撑,逐步在全县形成农副产品集散、食品批发、中介组织、人才市场等特色产业和中介机构及生产要素,形成一街一品、一镇一业格局。尤其是县城和高沙镇,应成为湖南省西南边陲重镇。今年要实现新增城镇人口1万人,人均增加道路面积1平方米,人均增加城区面积2-3平方米的目标,必须贯彻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产业兴镇的城镇扩展方针。一是实行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建设、小区建设、市场建设同步推进战略,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培植主导产业,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农民向住宅小区集中、商品交易向市场集中,中介组织遍布全国,形成“三位一体”的城镇建设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品位,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三是配合小区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创造城镇特色,创立城镇品牌。各建制镇要发挥本地优势,形成一镇一主导产业格局,增强小城镇发展后劲。四是要切实抓文明创建,强化城镇管理。要围绕文明城镇创建活动,加大对小城镇的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强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逐步改造环境,改善形象。

(六)强化综合执法,在城镇管理上有新的突破。

城镇管理是城镇建设的延续,是充分发挥城镇功能的重要保证。管理城镇要在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上下功夫,提高城管水平,促进管理理念上档次,开展文明意识宣传,促进市民素质上台阶,

总结交流经验,确保管理方法上水平。实现三横两纵管理区域上无摊担,无乱摆乱放,临街建筑一律实行围档封闭作业。探索建立小区管理的新机制。小区是城镇管理的基础,要进一步落实镇、街、居委会管理城镇的责任,从而建立健全“有利管理、便于自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小区管理新机制,建立一个居民共驻、共享、共建的城管模式,形成党和政府在城镇基层工作的新平台。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城镇”、“文明小区”、“文明街道”、“文明机关”、“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为内容的创建活动为载体,提高市民素质和城镇文明程度。

加强卫生管理,必须提高共识,堵住源头。各镇必须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力度,必须实行面向社会公开竞争、优化上岗、定职定责、优胜劣汰的管理办法,力争在两年内实现城镇环境卫生大好转。

(七)着力培育市场,在产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

随着改革的深入,建设行业的几大产业已逐步走向市场,必须顺应市场经济浪潮和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搞好市场化运营,振兴产业。

1、建筑业:以市场治乱、质量治差、管理治散为重点,狠抓安全质量效益,宣传贯彻行业法律法规,力争20__年完成建安产值10000万元,竣工面积6万平方米,工程质量合格率保持100%,优良率达40%,全年实现利税500万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5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万元/人·年。

2、勘察设计业:要进一步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推进技术创新、设计创优,为城镇建设多出精品。加大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繁荣设计创作。强化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设计质量。加强资质管理,优化队伍,提高水平。同时,继续深化勘察设计单位改制,“转机制、练内功、上水平”,技术层要向科技型企业发展,劳务型要向专业化公司发展,从为工程建设的阶段转向全过程服务。力争年内实现设计收入50万元,年内勘察设计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5%。

3、市政公用事业:要加快供水、市政、环卫、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实行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变政府花钱养人为政府花钱买服务,同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发展振兴产业必须实施科技兴业战略。要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大力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CAD装备水平和人员的CAD应用水平。抓好岗位技术培训,切实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贯彻各类强制性条文,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八)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有新的突破。

20__年,我们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深化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从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入手,采取坚决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是继续抓好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建筑市场。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实行招标投标操作规范化、程序法制化、管理科学化。认真贯彻建设部87号令,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把好市场准入的大门,加大市场管理执法力度,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管好建筑市场秩序。

二是进一步抓好质量、监管工作,强化建筑企业质量监督体系,健全政府监督、企业自控、社会监理、用户评介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提高工程质量。完善见证取样和工程竣工备案制度。加大社会监理实施力度,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工程、住宅商品房以及集资联建宿舍等强制推行监理。

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对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的企业或项目部,要毫不留情地予以停业、停工整改;对屡禁不止的,予以降低或吊销执照,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下,恶性事故频率控制在0.15‰以下。

(九)切实改进作风,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我们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建设系统的广大职工,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全局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增强工作本领,树立创优意识,务求工作实效。

首先,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做事。要按照江总书记的要求,“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绩效的唯一标尺。

第5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市城区、城郊结合部及其他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是指前款规定区域内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除外)装入塑料袋并扎紧袋口,与环卫部门共同搞好垃圾密封管理的一种方式。

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按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工作;区、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城郊结合部的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工商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环卫部门负责城市袋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应大力宣传生活垃圾袋装管理的意义,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五条城市袋装生活垃圾按下列方式收集、清运:

(一)沿街居民户的袋装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投放;

(二)居民住宅楼的袋装生活垃圾,经委托环卫部门定点收集的,可放置门外指定地点,由环卫作业人员上门收集。上门收集实行有偿服务;

(三)环卫作业人员应定时、定点将袋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

(四)单位或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后,除自行清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外,由环卫部门有偿清运。

对实行有偿服务的项目要签订承包合同,双方必须认真履行袋装生活垃圾收运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沿街店堂、工商集贸市场内的摊位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应放置塑料袋,收市关门后扎好垃圾袋口,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

第七条不得将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其它非生活垃圾混装在生活垃圾袋内。

第八条新建居民小区及居民住宅应按建设部《环卫设施设置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生活垃圾袋装收集间,不得再建垃圾道;现有楼房垃圾道必须封闭,停止使用。

第九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生活垃圾袋装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建立责任制,对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搞得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凡不按规定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乱扔袋装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6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保洁工作意义重大。保洁员必须服从城建所环卫组和居委会保洁专干的检查。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保洁责任书,欢迎参阅,希望对你有用!

保洁责任书1为进一步加强各学校的保洁卫生工作,提高各学校的保洁服务质量,特制定保洁岗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本着“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洁和设施的完好负全责,保持公共卫生清洁,提高日常保洁服务质量,为学生营造一个清洁的学习环境。

1、负责所辖区域清洁、保洁,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学习环境。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事,自觉主动接受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监督。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统一着装,仪表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3、及时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清洁保洁。

做到地面无污垢、无积水、无痰迹,楼内墙面无蛛网,墙面无乱张贴,公共卫生间干净卫生无异味,卫生间要保持便池、便槽、墙面洁净。

4、每天及时清运垃圾,发现垃圾桶满后要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桶周围洁净无垃圾、无污垢。

5、维护公共设施完好(如消防设施、洗漱间水龙头以及冲便器等设施),保持下水道通畅,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6、工作时间加强巡视检查楼内卫生,保持楼内清洁,检查公共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每周定期对公共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证所属卫生区域干净。

7、在清扫楼道时要避让行人,微笑服务,在清扫卫生间时,要先询问是否有人,无人时再进入,如果有人在用,我们要耐心等待,做到文明服务。

8、维护学校清洁卫生,对不卫生、不文明现象和行为及时劝阻,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工作。

9、消防栓、灭火器等器材:消防栓、灭火器等器材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天检查,每周打扫一次;

10、责任区内无蛛网、台面无积灰、无张贴物、地面无泥垢,公共部位的门窗干净整洁。

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长时间接打电话、闲聊等。

11、不按职责和领导要求工作,受到学校领导和教师投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酌情扣发当月工资。

保洁责任书2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全面提高我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和良好的经济建设环境,强化村民卫生保洁意识,积极参加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保洁员岗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1、服从村委会安排,完成自己保洁地段任务。

(保洁责任区:

2、坚持8小时上班制度,每天5:00~7:00做好垃圾的收集与处理工作,7:00~10:00和14:00~17:00做好村里的卫生保洁工作。

上下班实行制度。

3、负责对村级道路每天巡回清扫;

拔除自己责任区内的杂草;对农户住宅外地区的一切垃圾每天进行清理;对村溪沟内及两岸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保持自己责任区内无暴露垃圾与乱张贴广告、悬挂垃圾物等。对于村民将自家的垃圾直接清扫到路面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全村环境卫生达到干净整洁的要求。

4、各保洁员轮流负责村级公厕、溪沟洗刷点、垃圾箱房等环卫设施的卫生保洁工作。

5、负责生活垃圾收集,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到中转点;

爱护清扫工具(垃圾车、扫帚等),如遗失、被盗由本人负责。

6、要充分利用保洁时间经常性地对村民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保洁意识。

7、服从村委下达的各种任务,并负责通知到户。

8、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验收及听取百姓意见,对于村民举报核实或验收不合格者,每次扣除考核奖的10%,若由三次及以上,村委有权取消保洁员的岗位。

9、保洁员人生意外伤害险由村委会统一负责参保。

10、保洁员工资由村委会按月足额发放,基本工资为/月,月考核奖为元/月,每月检查验收的结果与月考核奖金挂钩,年末对于工作出色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保洁责任书3姓名:

一、道德面貌

1、服从卫生院调度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主动。

2、言行举止文明,精神面貌好。

3、勤有较强的服务质量意识。

岗位服务满意率达80%以上。

4、清洁用品和工具节约使用,保管负责。

5、爱护公物,经常检查,发现走廊、楼梯、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门窗、设施、灯具等损坏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催促及时维修。

保持院内设施设备完好。

6、休息间、工具间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二、日常工作

1、每周至少一次会议室;

每次会议后及时打扫清理。平时每天检查保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卫生。

2、每周一次对院内地毯进行一次吸尘处理;

对有污渍的地毯进行适当清理。

3、每周一次检查擦洗宣传栏、宣传橱窗、画框,做到玻璃洁净,边框、橱内无灰尘,及时进行清理。

4、每周一次检查擦洗灭火器、消防栓、路灯开关、壁灯、安全出口灯等设施,做到无积灰,及时进行清理。

5、每周一次检查擦洗走廊、楼梯、厕所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护栏等,做到窗明几净。

6、每天一次检查拖扫每层楼走廊、楼梯,保持楼道无脏物、无积灰。

每天一次检查擦洗每层楼楼梯扶手,无灰尘。

7、每天上下午各打扫厕所卫生一次,做到地面干燥,大小便槽内无尿碱尿渍,无明显臭味

8、每天至少二次擦洗洗手间的洗手盆、镜子,瓷砖、门窗,无灰尘,无积垢。

9、厕所卫生纸篓垃圾每天下班前清倒干净;

厕所里拖把每天清洗干净,挂放整齐;厕所墙顶、水管上做到无蜘蛛网和灰尘。

10、每天一次打扫院长室卫生;

每天一次清理院长室、副院长室的垃圾。

11、每天至少2次检查、分拣院内分类垃圾桶垃圾,做到分类投放正确,清理、

换袋及时,保持垃圾桶周边干净整洁。

12、每天至少两次检查打扫卫生院门口,地面洁净,物品摆放整齐。

13、卫生院铜牌每月检查擦洗一次,做到无积灰现象;每月检查主要通道墙面除

灰除尘一次,做到无明显灰尘蛛网。

14、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做好杀虫除虫灭鼠等工作。

15、每天二次巡视校园,发现垃圾及时拣拾。

分管领导(签字):

卫生保洁员(签字):

年 月 日

保洁责任书4工地名称:

联 系 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我单位作为城区建设相关单位,保证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__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__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施工工地出入口、周围和运输沿线的市容环境卫生,自愿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如下:

一、自觉遵守市容环境卫生、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在处置前向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同时制定详细的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在领取《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并缴纳环境卫生保证金万元后,再进行相关的处置工作。

二、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保证按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

三、我单位积极做好工地建筑垃圾清运现场的管理,建设施工及房屋拆迁时,施工现场周边保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且设置的围挡牢固、严密、美观,车辆出入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

四、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保证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及建筑垃圾准运证。

五、保证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证书。

六、保证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

七、保证不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八、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保证按照建筑垃圾准运证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按指定地点弃置,不超量装载,装载最高点不超过槽帮上缘40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

九、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保证密封、覆盖,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做到不带泥行驶,不超载,不抛、撒、滴、漏。

十、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有权组织人员沿途进行巡查,发现抛撒,有权制止。出现清运途中抛撒等污染道路现象,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保证立即整改。不具备保洁条件的,委托市环卫处实行有偿清理,清理费用由我单位承担、清理所产生费用可从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保证不污染周边环境、不随意倾倒、抛撒渣土和建筑垃圾,不占用行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和建筑垃圾。

十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服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如有违章行为,保证及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十三、遇有迎检等特殊情况,服从统一管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建设(施工)单位一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机构一份。

责任单位:

法人代表:

监督单位:

第7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县县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住户(包括物业管理小区住户、单位自管房住户、暂住户等),以及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等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征收工作。

县财政、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审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县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征收。具体缴纳的数额由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核定,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数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重新核定。

第五条以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代收:

(—)凡使用县城自来水的单位和居(村)民用户,委托供水企业代收。

(二)凡使用自备井供水的,委托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代收。

(三)不使用县城自来水的居(村)民用户,委托该居(村)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代收。

(四)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委托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年审时代收。

(五)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工业品市场、装饰材料市场等各类市场,委托市场管理单位或开办单位代收。

其他单位和住户,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组织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收取,或者经协商后委托相应单位代收。

第六条对不使用自来水的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核定各单位应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数额,并征求该单位意见后,提报给县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从该单位经费中直接划拨至县财政专户。

第七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委托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应当与受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代收范围、对象、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和考核等内容,并按代收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委托代收手续费。具体比例由县财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制定,委托代收协议报县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委托代收手续费的支付,由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向县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拨付给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给各代收单位。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收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向各代收单位提供各单位和个人届时应当缴纳的垃圾处理费金额和代收票据;各代收单位按照委托协议及时收取垃圾处理费,代收时开具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供水企业代收时,在水费专用发票上标注代收项目和金额;

(二)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每月日前与代收单位对接收费款项和账目,汇总各代收单位代收的垃圾处理费;

(三)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每月日前向县财政部门报告对账清单,将汇总的收费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县财政专户。

第九条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单位和个人,供水企业在征收水费的同时一并代收垃圾处理费;单位和住宅小区实行总表抄表(包括小区总表、单位总表、杂院总表、租赁房屋总表)的,由水费抄表、代收人同步代收垃圾处理费,在规定的时限内随水费一并缴纳到供水企业。

第十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负责自行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开据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后,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到银行代收网点缴纳,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完成统计、稽查、催缴等工作。

第十一条下列对象免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县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三)国家抚恤的居民家庭。

实行义务教育的学校、非营利性的托儿所、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减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二条县财政、物价、市政公用事业等部门制定具体的代收实施办法,进行必要的收费系统改造,完善工作网点和代收银行的代收服务,方便单位和住户缴费。

每年定期对垃圾处理费的代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积极完成代收任务的代收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用于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建设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逾期既不缴纳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各代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乱收费、重复收费的;

(二)不认真履行代收职责的;

(三)擅自变更收费范围和标准的;

(四)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收费的;

(五)其他、、行为的。

第8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镇位于三县交界之地,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边贸经济繁荣。近两年来,镇立足区位优势,依托边贸经济,加速推进小城镇建设,得到较快发展,集镇面积由不足2公顷扩大到9公顷,集镇人口由几百增加到4000多。该镇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完善集镇功能来拉动。以前,由于街道没有硬化,集镇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集镇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以路为市现象十分严重,交通堵塞时有发生,集镇居民和过往车辆怨声载道,群众建房积极性不高,小城镇建设速度缓慢。近两年来,该镇从完善基础设施入手,多方争取资金,加大集镇建设投入,完成了319国道集镇段改造,硬化了1200米的集镇主干道和200米的筲用公路集镇出口段,修通了1600米的集镇下水道,铺设了1400米的人行道板,安装了集镇主干道路灯。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集镇功能不断完善,集镇品位大大提高,两年来集镇新增购地建房户125户,新增建房112栋、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

二、加快集贸市场建设,以发展边贸经济来带动。镇边贸赶集(墟)历史悠久,市场活跃,潜力巨大。据统计,每次赶集(墟)人数在1万以上,多时达2万人;每集交易额达30余万元,全年可达2000余万元,加上门面贸易,集镇全年交易额可达3000余万元。根据边贸经济繁荣这一特色,该镇多方努力,在2006年底将省银信置业投资公司引进,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在集镇异地重建了新工农集贸大市场。同时配套集贸市场修建了停车场、绿化广场及道路、路灯等设施。随着新集贸大市场的建成,集镇的贸易平台进一步扩大,集镇边贸更加繁荣,集镇土地迅速升值,群众纷纷来到市场周围购地建房。两年来,市场周围建房80余栋,面积达4800平方米,集镇建设得以迅猛发展。

三、优化发展机制,用激励政策来鼓动。为进一步鼓励已购地户及时建房和吸引更多的外来户进驻集镇置业,该镇制定了系列优惠政策:一是鼓励集镇以外的群众到集镇购地建房。集镇以外群众到集镇购地建房的,给予5%的价格优惠,并由镇政府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是外来户的可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二是鼓励及时建房。对已购地户在规定时间内建房的,镇政府根据建筑面积,给予2000至3000元的奖励。优惠政策出台后,激励了很多外来户在集镇置地建房,已购地还在观望的群众纷纷动工。近两年来,外来户在集镇购地建房占整个建房户的60%以上,有本县外乡的,也有辰溪、泸溪等外县的。同时,针对当时宅基地纠纷问题,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安排精干力量,对25户、20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纠纷进行了地毯式逐个排查和调处,及时化解了集镇建设中的难题。

四、加强城镇管理,以提升集镇品位来促动。组建了城建管理所,安排5名专职工作人员,对集镇建设、街道、车辆、卫生、市场经营秩序进行规范管理。成立了6人的集镇环卫队,每天对集镇街道实施卫生保洁。制定了《镇集镇管理办法》,并根据有关政策,向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使小城镇管理有规可依。落实了管理措施,与每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增强群众自觉维护城镇管理秩序及环卫保洁意识。

第9篇: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彻底治理我县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创造洁净优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塑造我县对外开放新形象,县委、县政府决定,从6月中旬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环境卫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影响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虽然经过去年以来的多次专项整治,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是整治成果还不巩固,脏乱差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垃圾柴草乱播乱撒,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破坏公共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占道经营、晾晒粮物的现象还十分普遍,这些都极大地损害了我县的对外形象,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极大关注,对我县的投资发展环境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快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关键,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这次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的整修、净化、亮化;二是彻底解决垃圾乱放乱倒问题;三是取缔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四是清理整顿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五是解决“三堆”乱放问题;六是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七是清理乱贴乱画;八是街面建筑的清洗、刷新。要通过整治,达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街面净、庭院净、墙面净、小区净、市场净和无积存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使城乡面貌有显著改善。

(一)突出重点,着力攻“差”。县城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抓好城镇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街面及主干道坑洼的修补,交通标志线的重新划定;道沿残损、塌陷地砖的更换;下水管道清淤;街道护栏、灯箱、垃圾箱、路灯等配套设施的整修、配齐及清洗、刷新;街道两侧花木修剪等问题。力争一周之内,使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状况有明显改观。农村主要是结合村容村貌整治,解决乱占乱建、村级道路整修及阳沟清淤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着力治“乱”。一要认真清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基本做到行车归道、停车归位,非机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二要解决“三堆”乱放问题。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所有建筑工地,都要严格实行围墙作业,严禁建材乱堆、占道拌浆。建筑垃圾要按指定位置堆放,装载建筑材料及垃圾的车辆,要进行全面封盖,严禁乱撒乱播。要认真落实沿街单位、门店、住户的分片卫生包干制度,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垃圾谁清理。对沿路的违章临时建筑、废品收购点及售煤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规范农村柴草、粪土等杂物堆放,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三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对县城和建制镇影响市容环境的马路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夜市和流动摊点要加大管理力度,坚决做到规行入市。四要彻底清理野广告。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城建部门划分的分包区域,集中时间进行野广告清理,城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对乱写、乱画、乱贴、乱发野广告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同时,对室外广告、牌匾也要予以全面整治规范,对城区内未经批准的悬挂张贴广告也要坚决予以清理。

(三)齐抓共管,着力除“脏”。要合理设置垃圾点,坚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要进一步落实沿街单位和门店的“三包”责任,实行谁门前卫生谁负责,彻底杜绝门店前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要继续落实保洁人员的区域包干责任,做到每天清批彻底,不留死角。县城主要街道要做好早晚洒水除尘工作,使日常保洁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时间安排

这次整顿活动从月16日开始,到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制订各自的整治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为工作的全面展开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整治具体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掀起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几点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由县建设局负总责,环卫局负责城区,各乡镇负责各自辖区;交通局负责城乡道路整治,交警队负责车辆管理,工商局负责摊点清理。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把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促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要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搞好协调配合,相互支持,互相补台,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分配给部门和单位的任务要不打折扣,坚决完成,务求整顿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