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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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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第1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内涵

所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针对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真实性与质量较差这一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而提出的一种概念,其不仅是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延伸,更能够有效的解决我国当下上市公司中常常出现的财务舞弊问题,所以说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具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就是确认、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过程。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

上文中提到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内涵,在下文中将就其目标进行具体论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对公司在特定时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为实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以下几点保证目标的实现。

(一)证据获取

想要较好的进行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注册会计师就必须掌握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与执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在具体的相关证据获取中,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询问、检查、观察、执行替代程序等手段进行相关证据的获取,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利依据[2]。

(二)财务报表审计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是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的一种合理保证,其同时包括着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进行的风险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还要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因此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不仅关系着财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更关系着整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需要对其予以格外重视。

(三)审计思路

在具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为了保证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注册会计师必须拥有清晰地审计思路,并切实的按照“财务报表初步了解-识别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相关账户、列表认定-了解错报来源-执行拟测试控制”这一思路进行具体的设计工作,以此保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加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策略

上文中我们了解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内涵与目标,在下文中笔者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加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策略进行具体分析,希望能够以此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一)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环境

想要加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优化相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环境是一种较为不错的方法。在我国当下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中,内部控制不完善与公司治理制度的效率缺乏是其主要面对的问题,而通过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系统环境,就能有效的对其予以解决。在具体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环境的优化中,相关上市公司应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进行具体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完善,以此保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保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3]。

(二)明确内部控制评价规范

想要加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明确相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规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在2008年我国财政部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这一规范的提出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展开提供了有力依据。虽然这一规范自身还存在着一定不完善之处,但这一规范的出现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发展仍旧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具体的评价规范执行中,相关注册会计师需要依照该规范中提供的相关标准,结合具体审计工作实际,进行具体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操作与执行。除了相关规范外,我国财政部还颁布过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内容的相关条例,这些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来说,都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4]。

(三)优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在进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优化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具体的优化工作。一方面,需要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进行具体工作的展开;另一方面,需要将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效率。

第2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很多企业在业绩上很难再有更高的突破,为了降低公司风险,一些企业逐渐将视角转移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上来,以期达到稳固企业生存、实现价值增值的目的。Gramling(2004)研究得出内部审计对报告质量和公司业绩有显著促进作用,进而完善公司治理。王光远(2006)将内部审计看作为内部治理机制。刘汀(2012)论述内部审计可以促进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也可以推动内部审计发展。郑伟、徐萌萌、戚广武(2014)认为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既相互交叉、交互作用,又相对独立,是一种耦合关系。内部控制控制风险,内部审计控制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达到价值增值,三者紧密结合,缺一不可。内部审计既是一种治理机制,又是一种控制机制,对内部控制进行再控制。所以,内部控制不佳的企业,往往说明内部审计的职能未履行到位,内部审计的形式也不容乐观。第一,从增加公司价值角度而言,程新生,张宜(2005)从上市公司中选取最具代表性行业制造业为研究样本,实证研究内部审计的设立更有利于公司生存,从侧面说明内部审计增加公司价值;李涛,赵志威,江远彬(2014)认为内部审计在从传统查错纠弊型内部审计向增值导向型内部审计延伸的过程中,价值增值作用逐渐凸显;陈莹、林斌等(2016)从内部审计与其他治理机制良好互动的视角检验了内部审计对公司具有重要的价值增值作用,同时也证明领导重视内部审计时,内部审计的地位较高,对公司价值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第二,从抑制公司盈余管理,提升公司盈余质量角度而言,陈继初(2010)认为公司规模愈大,内部审计难度愈大,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就愈大,提高内部审计经费、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识别与抑制盈余管理;雷英,吴建友,孙红(2013)研究得出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相对于未披露的公司会计盈余质量更高,内部控制审计能够提高公司会计盈余质量;王兵,陈运佳,孙小杰(2014)从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角度出发,实证研究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年龄与学历在操控性应计利润大于0时,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盈余质量。第三,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角度而言,Holt和DeZoort(2008)通过实验数据说明内部审计报告的披露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王守海,郑伟,张彦国(2010)认为内部审计师在财务报告加工和编制的过程中参与大量工作,高水平的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财务报告质量;刘怡芳,黄政(2015)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规模大小、制度建设等方面构建内部审计特征指标,实证研究得出开展内部审计活动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二、新常态下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现状

从上市公司章程分析,新常态下上市公司均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大多数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性较好。本文选取国泰安数据库中2007-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研究数据。

(一)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分析

(1)从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析内部审计现。2007-2015年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呈快速上升趋势(2015年稍有下降的原因可能是未统计完全)。2007年,审计署首次要求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年度内控自评报告,这也是此年披露报告的上市公司仅占全体上市公司10.88%的原因。2010年,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在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年,内控自评报告由自愿性披露改为强制性披露,这促使2010年披露报告的上市公司大幅度增加。2011-2015年披露情况逐年上升,说明上市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度较好,积极响应政策,同时对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加。

(2)从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分析内部审计现状。在2007-2015年,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2013-2014年内控存在缺陷比例小幅度下降原因可能是新常态下,国家反腐力度与审计力度加强,监管力度逐渐加大,企业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治理,取得小幅度效果。但2015年,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比例又急剧上升,说明在经济新常态下,业绩发展放缓,内部控制缺陷已然不能被业绩所掩盖,内控的弊端自然显露出来。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内部控制实施监管的内部审计未能发挥其控制作用,内部审计职能的履行未实施到位。

(3)从内部控制缺陷类型分析内部审计现状。内部控制缺陷类型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与重大缺陷。2007-2015年,一般缺陷与内部控制缺陷呈同趋势变化,说明内部控制缺陷中,一般缺陷占的比重最大。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在2012-2014年呈上升趋势,说明企业内部控制的情况较差,内部审计不到位,两者均未发挥其应有职能。2015年呈下降趋势,一方面原因可能是统计不完全所致,另一方面原因可能是新常态下,企业对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增加,实施改善措施,主动治理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内部审计的职能有所发挥,导致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的比例下降。尽管有少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良好,但从整体而言,内部控制薄弱,内部审计未实施到位,仍是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

(4)从内部控制有效性看内部审计现状。2007-2015内部控制有效性一直是平稳的状态,平均内部控制有效性高达99.79%,尽管内部控制评价一直是有效的,但不排除业绩掩盖缺陷或是企业管理层和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舞弊沟通的可能,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有效性的可信度需要依情况而定。

(二)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分析

上市公司2007-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2007-2015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直线上升,较好地执行了相关政策。9年间,内控审计意见逐渐多样化,从2007年只有无保留意见加事项段到2014年的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加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加事项段。同时,非标准审计意见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上市公司内控问题一直在增加,内部审计职能的履行未实施到位。

(三)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财务视角分析财务审计

结果不佳的公司,往往也是内控审计的重灾区。以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例,2015年ST生化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为:ST生化存在诉讼尚未解决、存在重组事项但尚未实施需要重新协调等,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不佳是ST生化存在诉讼、业绩下滑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财务报告收到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也证实了ST生化内控存在问题。ST生化的内控审计意见显示:可能无法有效监控各业务单元,无法起到对内部控制进行再监督的作用。由此可知,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内部审计未充分发挥职能,导致企业的风险点较多,最终可能会导致企业财务业绩下滑,甚至倒闭。综合以上三个角度,新常态下,上市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内部审计也逐渐发挥了监管作用,有关内控的报告趋于健全和完善,但内部控制薄弱、内部审计未完全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仍是内部审计的现状。

三、新常态下企业内部审计面临的挑战

其一,内部审计需求更为强烈。经济新常态下,企业为了稳定业绩,求得生存,将重心投入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等方面,完善自我,增强竞争力。很多企业开始整治内部控制薄弱的环节,主动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将更多的期望寄予内部审计,导致内部审计的需求旺盛。另外,新常态等大环境促使了一系列制度及规范的制定,这些制度及规范的制定也促使内部审计的发展,从而导致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更为强烈。内部审计需求旺盛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内部审计人员紧缺,内部审计经费的投入等。

其二,内部审计治理职能发挥受阻。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及价值增值方面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公司价值体现在很多方面,不仅是公司业绩增长,经营管理提升、内部控制良好、公司治理完善也是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早在10年前,内部审计就已经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但在内部审计出现的前几年间,不受重视已是不争的事实,近两年,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才逐渐上升。即内部审计的雏形刚刚开始,内部审计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以及如何帮助企业提升价值的道路还需要不断探索。内部审计在国内并不成熟,从上市公司反映的情况而言,一些企业内部审计传统职能的发挥都未能实现。

其三,内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新常态下,内部审计治理职能的发挥要求内审人员具备综合素质。内部审计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与评价功能到现在的治理职能,并没有经过成熟的过渡,内审人员肩负重任,要对公司进行治理,一方面要不断掌握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法规及各项财经法规等审计知识,另一方面还需要掌握生产经营知识和企业的核心业务,因为只有掌握生产经营知识和核心业务,才会从根本上找出风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另外,计算机审计、云审计等现代审计手段提高了审计效率,促进了审计方式的转变,内部审计人员自然要掌握这些审计方法。内审人员的压力与日俱增。

其四,内部审计部门受到威胁。新常态下,企业期望内部审计能够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帮助企业实现价值增值,内部审计部门被寄予厚望。但是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没有因为内部审计地位的提升而提升,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的速度不能满足企业期望内部审计能够实现的价值。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得不到快速的提升,导致企业在这段时间内部审计效率不高,工作成果不明显,内部审计部门受到企业的质疑。另一方面,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正是看中这一点并以此为定位,向企业提供内部审计服务,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将受到威胁。

四、新常态下企业内部审计战略转型

一是由制度规范型转变为法律法规性。制度相对法律法规,震慑力和规范度相对较小,一些内审人员即使违反了内部审计制度,并没有受到实质性处罚,导致内审人员不遵守制度的可能性增加。所以,内部审计要从制度规范型到法律法规型过渡,把内部审计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牢固树立内部审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审计,正确披露,为企业的价值增值和健康发展提供法律的保障。

二是由传统功能型转变为创新发展型。内部审计要想在新常态下长远的发展,必须要走创新之路,将传统的内部审计去糟粕,取精华,在思路上创新、在观念上创新、在方法上创新,补短板、降成本、提绩效、增价值。上海长宁区审计局创新出1+N审计方式、1+N审计合力,从而孵化出N+1审计效果。通过上海长宁区创新的例子,内部审计也要在审计过程中注意融合人力资源,借助互联网审计等,充分利用资源,在审计过程中时刻注意找出创新点,为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实现内部审计效果创造条件。

三是由被动接受型转变为主动参与型。被审部门不配合是内部审计在组织中施展的困扰问题之一。内部审计对被审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价,发表内审意见并向上级领导汇报。通常情况下,在关于汇报的问题方面,内审部门与被审部门会产生沟通上的问题,导致被审部门不满,从而内部审计开展受阻。对此,内部审计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被审部门的问题,有重点的向领导报告,对于一些不重要的审计发现,要及时与被审部门沟通,并提出建议如何避免这些审计问题,让被审部门主动参与到审计中来,自己发现审计问题并与内审部门沟通,及时找出自己的不足,从根源上避免一些审计问题的发生。

四是由强调独立型转变为注重价值型。自IIA成立之初至今,对内部审计的定义都未曾离开过独立性,独立性在内部审计中占有重要地位。内部审计独立性包括两方面:组织上的独立和经营上的独立。组织上的独立是指内部审计的隶属。根据统计的数据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大部分隶属于董事会,组织上的独立性较好。经营上的独立是内部审计不能承担经营管理责任,但如果这样,内部审计就无法找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点,无法提出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无法实现内部审计治理职能。现代内部审计是否成功的标志是其服务是否能使组织价值增值,因此,新常态下,内部审计要在保证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治理职能,向价值增值方向发展。

五是由监督评价型转变为风险预测型。新常态下,企业经营环境日益复杂,经济环境变化快速,环境促使企业根据市场要求及时进行改革与方向调整。在过去积累的历史经验中寻找对策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环境的快速发展,过去的结论和未来的变化截然不同,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继承性,内部审计要在发挥监督与评价职能的基础上对未来的风险做出预测,多参与企业面向未来的规划与决策工作,对未来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时关注,预测风险并提出对策,以便在未来预测的风险实际发生时不至于措手不及。

六是由揭示问题型转变为注重根源型。传统的内部审计总是倾向于在报告中对问题进行简单罗列的叙述,缺乏真正价值。内部审计要想在新常态下长远的发展,就要关注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不清楚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就不可能提供正确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一些刚刚从事内审职业的人没有接受足够的培训,往往也会忽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对问题肤浅的解释远远不够,对根本原因的分析才是最重要的。

七是由单一人才型转变为复合人才型。内部审计的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内审人才到位,所有内审问题迎刃而解。新常态下,企业要培养内部审计人才,不仅要培养审计知识,还要培养创新能力,运用信息化审计的能力,经营知识能力和参与企业治理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只有内审人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才能以战略的眼光预测未来,才能创新出新的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

第3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上市公司

近年来,国内上市公司的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等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系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内部审计的内涵和作用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通过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到目前为止,内部审计基本上经历了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三个发展阶段。在财务审计阶段,内部审计是在公司会计部门领导之下,主要审查财务记录的规范性、资产的安全性等。在经营审计阶段,内部审计脱离了会计部门,在公司经理领导之下,对会计、财务及其它经营业务进行审核评价,十分关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的活动。在管理审计阶段,内部审计开始向管理延伸,一般在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下,通过对有关活动的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等,协助组织成员履行管理控制职责。2000年之后,风险管理开始融入内部审计范畴,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独立的评价和建议服务。随着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扩大和地位提升,以及风险管理的导入,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在监督、评价、控制和信息反馈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方面,内部审计作为所有者对经营者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公司治理中不容忽视的一支力量;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也是一种管理手段,通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等,增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大量研究的表明,内部审计独立性越高,越可以改善控制环境、减少报告错误、提高报告质量、提升公司业绩。总之,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内部审计已成为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09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被强制要求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国内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日益完善。从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来看,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约占73%,总经理领导下的约占13%,监事会或财务总监领导下的较少,剩下隶属其他部门的约占4%。内部审计的领导级别越高,其独立性越强,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已经基本具备了发挥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前提。具体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差,应用环境函待改善。独立性较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审机构缺乏独立性,一些上市公司的内审机构仍然隶属于其他部门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二是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大多由财务部的会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担任,人员队伍不稳定。三是内部审计在经济上缺乏独立性,审计经费来源于企业管理层,容易受到限制。此外,国内上市公司存在国有股东缺位、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内部控制人等现象,企业管理理念落后,关联交易频繁,缺乏良好的内部审计应用环境。(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比较随意,定位不清。大部分上市公司内审机构的设置不是基于企业生存、竞争和管理的需要,而是政府要求或强制规定,因而内审机构设置随意、徒具形式,内审制度也是例行公事、缺乏主动,不能发挥内部审计的实际作用。内审机构的设置模式基本上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分析和定位,对于内部审计是监督机构还是服务机构没有清晰定位。(3)内部审计的内容较窄,缺乏活力。首先,管理层对内部审计重视程度不够。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在公司股东和管理者心目中的地位远远不如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外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发挥作用需要长期潜移默化,其重要性在管理层的短视行为下极易被弱化。其次,内部审计业务内容单一。目前,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在财务领域的查错防弊,较少拓展到经营审计、业务审计、管理审计、业绩评价、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与公司治理之间尚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最后,忽视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分析评价,而事前和事中审计才能最大化监督防范的效果。(4)内部审计方法落后,审计技术有待提高。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基本停留在手工查账、经验估计的基础上,对于统计抽样、计算机辅助、信息管理、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的应用程度较低。此外,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关系也未很好建立,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率较低。(5)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工作缺乏信心。目前,上市公司中从事内部审计的人员,真正属于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专业背景的很少,具有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的更少,大多由从未从事过审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兼任。这些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有限,缺乏企业管理、风险管理及经济预警等方面的意识和经验,对企业具体的经济活动不熟悉,往往只能从事低端的基本审计工作,与高端的内部审计要求相距较远,对自身的工作往往缺乏信心与热情。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对策和建议

(1)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加强对企业的内部控制。通过学习和宣传,从观念上提高企业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使其意识到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不是可有可无,而是能够增加企业价值、增强管理效率、防范企业风险,从而在办公条件、组织人员、审计经费等方面给予内审部门更多的支持。此外,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审计质量、科学评价业绩等方面营造有利的审计环境,从而更快向管理审计转变,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2)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首先,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内部审计应定位为管理审计,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将监督融于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之中。其次,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在组织上与业务上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将审计委员会置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领导下,直接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包括组织章程、预算与人事、工作计划、审计结果等方面,使其工作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涉和影响。再次,增加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数量,提升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最后,建立内部审计报告质量和披露机制,通过质量管理和信息披露,使内审部门的贡献得到管理层与其他部门的认可。(3)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努力程度与激励机制密切相关,通过提高成员津贴、将津贴与治理效率挂钩、以股票或期权替代现金支付、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控制权等方法,增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审计动力。在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方面,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督导、内部自我质量控制与外部评价等方式,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实行操作规程,指导审计人员执行审计计划、监督审计过程、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等。(4)拓展内部审计内容,应用现代审计方法和技术。首先,由传统内部审计向管理审计、经营审计转变,重点向内部控制、经济责任、投资项目、环境质量控制、风险管理、战略管理等领域拓展。其次,从事后审计向事前和事中审计转变,从静态审计向动态审计转变,从现场审计向远程审计和非现场审计转变,从单纯依靠内部审计向内外部审计相结合转变,使之贯穿生产经营、管理控制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监督决策服务。再次,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操作平台,综合运用测试数据法、追踪法、基本案例系统评估法、综合测试工具等持续审计的方法和技术。最后,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和被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优化审计策略和审计流程。(5)提高内部审计的人员素质,强化内部审计的行业规范。一是引进或培养高学历、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人员到内部审计机构,既要有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统计、计算机操作、审计、法律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优秀的学习能力,能够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二是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将内部审计工作绩效与薪酬、奖励、升迁挂钩,激发内部审计人员潜能。三是积极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在岗培训或后续教育,鼓励其获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资格认证。四是制订内部审计人员操作的规范体系和业务流程,积极接受各级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参 考 文 献

[1]裴芳荣,魏素艳.论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的构建[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

第4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郑州大学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蔓延和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和生存挑战越发的激烈,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关键.而独立审计是独立的外部监督活动,是公司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司治理之所以可以有效发挥作用,是因为内部审计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独立审计、内部审计以及公司治理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原因之一是它们是现代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因此对公司治理、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之间关系的探讨成为了目前学术界研究的焦点.

关键词 :独立审计;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2-0117-02

在本质上,独立审计表现为一种“外部控制机制”或是一种独立的外部监督活动.从广义的概念来看,它是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叶友、朱小平, 2004).通过审计报告向有关利益相关者传递相关的信息是体现独立审计鉴证职能的重要渠道.为了不断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内部审计应运而生,并且随着公司需求的不断增长内部审计也在逐渐地发展,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经历了以管理导向为基础的审计、以风险导向为基础的审计、以财务导向为基础的审计以及以业务导向为基础的审计这四个阶段.内部审计要想在促进和支持有效组织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就要使设计和执行得当.恰当的设计和有效的执行能够成为利益相关者比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管理者、外部审计人员等做出恰当决策从而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即公司内部审计不仅是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监控公司管理层的极具价值的资源,而且还可以为管理层监督、控制各级人提供信息,因此公司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具有重要的功能.

1 公司治理、独立审计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1.1 公司治理、独立审计两者的相互关系

曹宇、孙铮(1980)认为,股权的日益分离导致财务报告除了肩负基础功能之外还逐渐承担着传递公司价值以及风险的功能.因为管理当局负责编制财务报告,而他们的利益可能与潜在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差异而产生不一致,甚至产生冲突,这就形成了报告可信度的问题.为了增强财务报告的可信度,便出现了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需求,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对报告的合理性、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一致性进行评价,从而增强了财务报告的可信性.独立审计经过长期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公司财务报告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体系成为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双方共同努力的产物.

康霞(2006)的观点是:被审计企业的管理层(责任方)出具财务报告,由管理层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要想取得公司股东们的信任,成为股东进行经济决策的信息支撑,就必须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从而证明其编制是符合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会计规范的.因此,上市公司产生审计需求的原因之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委托关系.

1.2 公司治理与审计意见的相互关系

夏新利、周洋(2004)以实证研究为基础分析了股权结构与审计需求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境内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以及国有股有较小的动力促使上市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境外自然人股东和境外法人股为了维护自身的相关利益,很主动地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促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去选择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高质量的审计,且境外自然人股东对获得高质量财务信息的需求更为强烈,因此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影响更大.

Sisunic(2007)的研究表明,在探讨审计意见与公司治理的相互关系时,不仅要对公司治理内部的控制系统进行考虑,而且要对公司治理外部的控制系统更加关注.他的研究分别从公司的控制权市场、相关法律、声誉市场、要素市场化程度等几个方面分析了外部的控制系统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1.3 公司治理对审计师决策的影响

方军雄(2007)的研究表明,我国目前在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与更换制度上存在缺陷,所以导致外部审计机构不能保持相对独立性.注册会计师极有可能出于多种原因而屈从于来自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压迫,从而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石玉芳(2008)的相关研究结果是,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也会因为审计师的聘任和更换、意见的反馈交流、报酬的多少等事项影响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决策.倘若公司的相关董事会人员能够保持独立性,对经理层实施强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注册会计师相对容易保持客观独立的立场,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不会因为经济方面的压力而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摆布,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与此相反,倘若注册会计师的招聘、更换、薪资由管理当局决定,那么审计师的独立性就很难得到保证.

2 公司治理、公司内部审计之间的影响关系

公司审计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处于极其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它在改进企业风险管理、巩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文献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是关于公司内部审计与公司内部治理之间的影响关系的:

2.1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要素

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是公司进行良好治理不可或缺的元素.公司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治理的内在要求.Gramling(2004)采纳了公司治理体系由以下四个基本主体构成:执行管理层、董事会所属的审计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和内部审计部门,他认为应当重点考虑内部审计这一部门是怎么通过发展与其余三个主体的关系来有效推动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部门是有效了解整个公司内部情况的重要突破口,是其他相关主体在进行治理时可以依靠的一种极其宝贵的资源,其他三个主体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会深受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从而也会进一步影响公司的治理质量.杨东方(2006)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了内部审计对公司治理的作用:监督、评价以及反馈.时现认为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起到的作用可以归纳如下:(1)合理为公司定位、帮助增加企业价值;(2)完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改进公司治理结构(3)疏通信息沟通的渠道、缓解“问题”;(4)纠正虚假的财务报表和提前做好预防的准备;(5)依靠内部审计天然的优势,对外部审计的不足进行弥补,特别是要弥补在实现公司治理功能方面的不足.刘英明(2004)分析概括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四点作用,与时现的观点无太大差异.他的观点是:一、将外部审计、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以及内部审计四者并列作为公司进行有效治理的基础;二、着重强调了公司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所起的基调性作用;三、阐明了公司内部审计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至关重要的地位.

2.2 公司治理对内部审计的环境影响

刘运国、胡艳艳(2005)在《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审计的影响》中指出:一、公司治理结构是有效实施审计管理制度层面的环境,是积极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尽快发挥内部审计功能的基础和前提;二、公司的内部审计决定着公司治理结构是否趋于健全,同时它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发挥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内部审计的有效进行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形成权利制衡机制并促使其正常运行的重要途径.

刘建民、宋云博(2009)在《浅议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中认为,企业有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控制环境的先决条件,而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在很大程度上由公司治理控制,因此公司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和“控制环境”是等同的,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了内部控制的成功与失败,也决定着内部审计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2.3 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相互影响

林钟高和汪国银认为,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要想有效的运行,就离不开环境因素即公司治理.因为公司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司治理的影响;与此相反,内部审计的方式由公司治理的方式决定,公司治理向内部审计不断地提供动力,同时也决定着内部审计的最终监督效果.

从终极目标来看,公司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是谁为谁的前提的关系,而是相互缠绕、相互共生的关系,彼此都离不开对方.一开始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重视,这也是它的一个缺陷.公司治理中的很多因素比如公司管理层的风格、审计委员会的公正性、客观性、胜任能力、独立性等都对内部审计有着很大的影响.而公司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机制中的一个环节,不仅可以评价内部控制的水平以及风险管理的程度,还可以凭借咨询服务完善治理程序.

3 总结和展望

在我国,很多学者对内部审计具有公司治理功能的观点表示出相同的看法,但是直到今天还存在许多没有被解开的谜团.由此看来内部审计要想在公司治理方面有进一步的发展,就应该用更多的实证数据去验证其理论的真伪,通过问卷调查、案例研究的方式获取所需信息以此开展实证研究.近些年,已有不少学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关系进行了研究探讨.但是迄今为止,对外部控制系统的相关研究还很少被涉及,然而这对公司解决治理问题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探讨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的相互关系时,不但要对公司的内部系统进行考虑,而且还要给予公司外部系统更多的关注.

参考文献:

〔1〕时现.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治理功能透视[J].审计研究,2003(4):61—64.

〔2〕汪国银,林钟高.公司治理框架下的内部审计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5(2):86—89.

〔3〕李维安.公司治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4〕康霞.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的关系分析[J].财会通讯,2007(3):25.

〔5〕GRAMLING;AUDREY A;MARIO J MALETYA;ARNOLD SCHNEIDER BRYANK CHURCH The Role of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 in Corporate Govemance:A Synthesis of the Extant Internal Auditing Literature and Directions for Future Search 2004.

〔6〕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11—13.

〔7〕陈艳利,刘英明.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问题研究[J].审计研究,2004(5):85—88.

第5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报告期内,为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了以董事长聂忠海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实施计划;对照公司治理现状进行自查,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同时设立并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查事项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已重新修订及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于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关于控股(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公司关于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时,公司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对每一项需整改的内容明确了由董事牵头的责任落实人。日前,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职务授权制度》、《危机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制订,将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和保证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4、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所制订的《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告,并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5、公司章程中还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提出和审议程序、公告披露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严格遵守、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授权程序。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严格控制、审核对外担保的事项,从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财务处理实行审慎原则,负责进行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来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建立了对高管以《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为依据,以公司经营责任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关的奖励制度从上市之初就建立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实施至今。报告期内,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年薪考核方案》(2019年修订),在该方案中修订了具体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高管人员的责权、薪酬之间的约束机制。

7、四届二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有:(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开展工作;(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部门暂挂董事会办公室,待基本条件成熟时设立为独立的部门;(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一名负责人,职级建议为公司处级。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不低于三名,在2019年底前基本到位;(5)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内审功能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8、2019年9月14日浙江证监局监管处有关领导来公司就“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回访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及要求。浙证监上市字[2019]172号《关于对杭汽轮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通知》的文件中对我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结构、三会决策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同时指出: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审部门的人员构成和职能,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

目前,公司高管层已按照监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和要求基本落实了整改,2019年一季度末已按有关规定成立了隶属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基本具备开展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监察的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

1、公司已基本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基本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基本能够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建立的风险控制系统基本健全且行之有效,基本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第6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部审计 公司治理

1.前言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对上市公司的一次调查,在收回问卷的上市公司中,64%在董事会里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其中,又有58.8%的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这个数字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进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归属于审计委员会领导,已成为主流趋势。

2011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开始执行,这标志着中国版的《萨奥法案》已正式启动,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眼里,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颁布了中国版《萨奥法案》,为我国企业完善内控提供指南,对中国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供更清晰的指导方向,有助于提升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减少商业欺诈风险。

内部审计作为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部分,国家五部委的强力推行为它在企业中的长远发展创造了政策环境,对其在中国企业的实施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内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在企业中越来越得到官方和企业自身的重视,迎来了它的一个黄金发展时期。而面对这样一个大控制大监督时期,上市企业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现状如何?企业自身该如何运用相关知识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为保证公司的良好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呢?

2.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

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使公司所有权结构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非国有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出于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而原有的内部审计法规并没有涉及非国有企业。审计署于2003年3月4日再次经全面修改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将规定的适用对象扩展到国有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明确了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价职能,并且在2006年6月5日和9月2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

就我国企业的现状而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时间还不长,内部控制制度的推行无论是对于改善公司治理,还是优化业务流程、降低和防范企业风险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我国内部审计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己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成为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一支重要的力量。通过内部审计工作,给各行业特别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不少单位的内部审计,已经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的时间短,存在些问题与不足。

2.2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是在政府完善国家审计体系的宗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得我国的内部审计深深打上了国家审计的烙印。而国家审计以事后审计为主,我国接近80%的上市公司选择的是事后审计,在采取这种方式时同时将一些重要业务提前进行事前审计,剩下的对正常经营活动影响不大的业务则进行事后审计,20%的公司则是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同时进行。这些数据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进行的是事后审计,但是事后审计只是对企业已经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只能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无法弥补已经形成的损失,不能像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那样提前发现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审计范围不能得到全覆盖。国内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系统,又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内审制度的完善是健全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同时内部审计还能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主要在企业战略上和在企业的风险导向上体现着它们的作用。当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主要将大部分精力用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审计尚未得到广泛的开展。

(三)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和独立性较差。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没有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实际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隶属于管理层,由总经理负责领导。虽然这种模式有利于内部审计人员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直接与管理层沟通,尽快拿出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但是它还是存在一些缺点,例如不能实现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有效监控,审计的独立性难以得到保证,审计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四)内部审计方法落后。总体而言,我国内部审计整体水平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发展很不均衡,20世纪80年代以鞍钢为代表的内部审计就曾经走在世界的前列,其综合审计经验让加拿大同行敬佩不已。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内部审计重新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现阶段恰恰是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的有利时机。虽然依靠行政命令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但是市场的竞争、国际环境的变化、公司治理的需求已经开始改变公司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的看法,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机构的设置等方面有很大变化。

3.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对策3.1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

强化内审工作,最基本的是要在观念上进行改变,转变对审计工作的思想和态度。要认识到企业内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内部审计的工作的重视是采取其它有效措施的前提,也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的保障。因此提高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强化内审下作有效性的首要步骤。不仅要树立审计人员对自身的认知程度,还要在整个企业的范围内明确企业内审工作的重要性。外部监管部门在对高管层进行业务培训的过程中,应将内部审计的相关内容作为培训的一个单独环节或融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内容中,让高管层从理论的高度认识到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从而指导他们在实践中改变对内部审计的态度,给予内部审计更多的有形支持如改善办公条件、组织人员培训等和无形鼓励如维护内部审计师的地位、积极采纳内部审计提出的建议等。

3.2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模式主要有以下五种: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总会计师领导的组织模式、和财务副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其中前三种模式最常见且各有利弊。

董事会领导模式的领导层次较少,相对独立性最强,其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坚实的保障,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授权内部审计对总经理及其以下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这种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有利于保证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但是审计委员会并非常设机构,让其完全领导和监督内部审计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机构,指导内部审计的具体工作,可能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在监事会领导的模式中,监事没有经营管理权,而内部审计的职能重点是通过审计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这种内部审计模式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在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已经实现转变的前提下,不可取;总经理领导模式则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比较而言,公司高管层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联系更为频繁,内部审计的日常事务能够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审计还可以为总经理做好内部管理咨询、评价和建议,更好地全面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因此,高管对内部审计的态度在内部审计顺利开展工作和发挥治理效应方面的影响更为直接,但是在这种模式下,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经理的经济责任难以进行独立的监督与评价,如何划分审计委员会与总经理各自对内部审计负责的范围和尺度是个难题,这要在具体操作上明确和细化,操作不当,容易造成多头指挥和乱指挥,内部审计同样有可能陷于无效或低效。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和发展状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内部审计模式,同时可以借鉴客户经理风险管理机制中的客户经理AB制度,综合董事会领导模式和总经理领导模式的优点,将内部审计部门按规定时期分为A、B两组,分别受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执行有一定交叉的审计工作,各司其职,互相监督。

3.3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IIA提出应该区分内部审计的“职能报告关系”和“行政报告关系”。职能报告关系是报告日常审计活动的情况,包括内部审计工作章程、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相关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等,是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权力的根本保证。行政报告关系是指行政管理关系,主要包括预算制定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沟通和信息流通、机构内部政策与程序的管理等,来保证内部审计日常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助于协调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因此,比较理想的安排应该是内部审计在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总经理报告。

在内控制度中,无论是业务流程,还是权限指引的制定,都应充分考虑内部控制及不相容的原则,它是整个内控制度的精髓,体现了内部控制的本质,也是在经营中尽可能回避风险,确保经营规范的需要。

3.4适应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

内部审计职能从查错防弊的预防性发展到加强管理的建设性,是传统内部审计发展成现代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标志。传统的内部审计职能主要是检查企业内部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检查和评价会计财务和其它控制职能是否健全,确定本组织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等,而内部审计职能的重点已经转移到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及保证程度,评估公司经营风险方面上来,因此企业应由传统的事后的财务审计转向事前的经济效益审计。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责从查错防弊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为企业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不局限于财务领域。

3.5 改进内审人员的专业结构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00~2001年度主席 Howard Johnson认为,内部审计师必须具备的素质包括广博的知识、积极的应变能力、保持公正、良好的工作态度、多元化的专业技能、与组织建立良好的非正式关系。

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与上述内审师要求,企业选拔的内审人员不仅要具备财务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素质,我们可以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选拔或者其它职业资格认证,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将更多的优秀人才纳入到内部审计组织中。在企业管理实践中把考试、考核、培训结合起来,激励审计人员学习新知识,并借鉴西方经验实行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制度的严格限制,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并且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以便内部审计人员能更好的执行审计工作,提高内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除了对内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考核之外,还要注重对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的要求和培养:不仅要求内审人员对内审业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规范熟练掌握,还要具备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统计、计算机操作、概率、审计、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更要具备一名审计人员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只有从整体上提高内审队伍建设的水平,才能确保内审工作可以有效实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内审工作。

4.结论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内部审计机构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上市公司不应以此为理由而忽略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只有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有足够合理的认识,才能相应提高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然后通过合理配置招募内部审计专业人员,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运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最好的服务,使企业得到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明辉,张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若干问题之探讨[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3),38-47.

[2]刘定寿.浅谈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与协调[J].商业经济,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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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向艺.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与组织设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7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1 引言

安然、世通等一系列公司财务舞弊事件使各国政府监管机构、企业界、学术界以及广大投资者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机构也将监管的重点从单纯注重财务报告本身的可靠性转向同时注重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机制建设,要求企业披露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并要求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会,隆重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5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政府监管部门将对相关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

2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概述

2.1 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概念及范围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业务委托,对上市公司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基于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财务报表涵盖的整个期间发表意见。

目前,实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国家均将审计范围限定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以及用于保护资产安全的内部控制中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相关的控制。

2.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

财务报表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之前,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会根据在风险评估阶段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程度决定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类型。如果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本身的设计是合理的,且得到执行,则注册会计师就要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并据此决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否则注册会计师会直接实施实质性程序。由此可知,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是财务报表审计的一个必要阶段。然而,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可见,内部控制审计中获取的证据可以用于财务报表审计,同样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为内部控制审计提供审计证据的线索,同一审计证据可以在两种审计中加以利用。

3 上司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基本思路

3.1 计划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的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在计划整合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是否有重要影响,以及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如何影响审计工作。在计划审计工作的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使用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同的重要性水平。

3.2 识别企业层面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对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层面控制。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层面控制的评价,可能增加或减少本应对其他控制所进行的测试。企业层面的控制包括:与控制环境相关的控制;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而设计的控制;企业的风险评估过程;集中化的处理和控制;监控经营成果的控制;监督其他控制的控制;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控制;针对重大经营控制及风险管理实务的政策。

3.3 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相关认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相关认定。如果某账户或列报具有合理可能包含了一个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将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则该账户或列报为重要账户或列报。判断某账户是否重要,应当依据其固有风险,而不是考虑相关控制的影响。

3.4 了解错报的可能来源

注册会计师通常应用穿行测试来了解潜在错报的可能来源以选择拟测试的控制。在执行穿行测试的,注册会计师使用的文件和信息技术应当与企业员工使用的相同。同时,注册会计师还需要综合运用询问、观察、检查相关文件及重新执行控制等程序。

3.5 选择拟测试的控制,并测试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控制是否足以应对评估的每个相关认定的错报风险,并选择其中对形成评价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控制进行测试。如果控制由拥有有效执行控制所需的授权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能够实现控制目标,从而有效地防止或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错误或舞弊,则表明控制的设计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如果控制正在按照设计运行、执行人员拥有有效执行控制所需的授权和专业胜任能力,则表明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

3.6 评价控制缺陷

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其注意到的各项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但是,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寻找单独或组合起来不构成重大缺陷的控制缺陷。同时,在确定一项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补偿性控制的影响。

3.7 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取得经企业签署的书面证明。同时,还应当与企业沟通审计过程中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从各种来源获取的证据,包括对控制的测试结果、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错报以及已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在评价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查阅本年度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内部审计报告或类似报告,并评价这些报告中提到的控制缺陷。此外,只有在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8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环境制约

就我国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来看,大多数还停留在形式阶段,虽然把内部控制手册和章程进行了设立,内部控制框架也被建立起来,但是内部控制制度作用却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高级管理者的态度实质在内部控制环境中处于重要因素地位,对控制环境的基调具有决定作用,而就集团公司高级管理者整体来看,热衷内部控制的极少,在内部控制设计上没有立足企业集团整体进行考虑。

2.集团公司组织内文化的制约

"挑刺”实质是内部审计应充当的角色,因此通常情况下,在公司中内部审计并不受欢迎。执行审计结果关系到高级管理者的意志。但是由于权力网的结成基于共同利害关系,这些规定在其面前,形同虚设,高级管理层往往以情况为出发点对内部审计的决定进行任意变通,而内部审计决议在内部审计流程中处于重中之重地位,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其执行得不到保证,致使内部审计的效果受到严重影响。

3.内部审计能力制约

由于公司内部存在等级制度,在集团公司中,这种情况尤其严重,为了保证内审工作顺畅和权限充足,在公司中的等级制度中必须设置足够的高层级。审计机构在设置时不能够对集团公司总部和下属机构需求审计工作的整体达到同时兼顾,审计机构过于分散的,对下属机构需求的关注成为其偏重对象,相对过于集中的审计机构,对总公司需求关注就是其偏重,有效的系统不能形成。在传统观念内部审计不能够创造价值束缚下,较为严格的管理内部审计财务预算,致使内部审计资源严重匮乏,内部审计工作量受到限制。

二、集团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创新策略研究

1.通过立法保障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

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数据得出,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作用依然是停留在对管理工作的参与上,并没有在公司治理方面参与更多,因此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组织模式上应注重在对国际实践先进经验进行积极的借鉴基础上,把最为合理的模式选择出来,这样有利于对公司治理的更好参与。内部审计部门,既是审计业务部门,也是行政部门,因此负责把工作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并负责把工作报告给总经理。一般情况下,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以及总审计师等组

2.拓展内部审计的服务领域

就内部审计来看,发展趋向为服务管理方向以成为必然趋势,而且越来越与其靠近,今天与明天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对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而言,就是其发展风向标。注重把内部审计生存发展遇到的问题给予解决,在企业中把内部审计地位提高上来,面对挑战,内部审计部门必须正确对待,及时的对自身战略进行调整,在不断发展为管理审计方向的过程中,使内部审计的作用能够被充分的发挥出来,从而与形势的发展相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企业应与各自生产经营特点相结合,把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起来,并实现不断的完善。同时,在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的过程中,有利于企业把成本降低,促进企业价值的增加

3.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首先,内部审计人员应把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很好地掌握,而且经营管理知识也应具备,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并一定程度的了解本部门和本单位生产技术;其次,内部审计人员逻辑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必须具备,这是其对问题能够发现和分析,进而进行判断,对内部审计依据和程序以及技术熟练掌握并运用,并具有及时地获取错综复杂情况下审计证据的能力;最后,内部审计人员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也应具备,对自己的想法能清楚地表达,在工作底稿上能够记录发现的问题,并运用综合分析能力能够把审计报告撰写出来。

三、结论

第9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

中图分类号:F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8-0046-03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资本市场瞬息变化,因此,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COSO报告,内部控制就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一次提出内部控制的概念,指明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但是该内部控制定义范围狭小,仅仅站在内部会计控制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出发。此后内部控制的定义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和修正过程中。

我国最早涉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散见于证监会的各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具体要求体现在招股说明书、增发申请材料及年度报告中。主要有:(1)中国证监会2000年底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第8号, 规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其年报中出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评报告,并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 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2)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以上“三性”存在重大缺陷的,应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2001年4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要求发行人应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同时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3)证监会2001年制定、200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规定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应对“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4)证监会200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这是我国首次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具体的要求。

2006年,为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于2006年6月、9月颁布,分别于当年7月、次年7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两个证交所都明确规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应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自评报告。该指引是我国第一次出台的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文件。

二、我国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缺陷与不足

(一)内部控制概念界定混乱

无论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证监会和证交所,关于内部控制都有不同的定义。上交所从公司长远战略的角度出发,规定内部控制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深交所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参照了COSO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规定,认为内部控制需满足以下几个目标:(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证监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一直没有完整的标准,在其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中也没有详细规定。关于内部控制概念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法规对其予以正式化、标准化,而且现行的各个法规相互之间也缺少衔接。

(二)缺乏对内部控制监督主体的统一规定

证监会并没有明确指明监督主体,而只是指出由监事会对本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深交所规定,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列席监事。而上交所则将内部控制的监督权赋予专门职能部门,并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那么根据这一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可以是审计部门,也可以由各个公司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和组织结构设置。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监督主体不同,那么每个监督主体所参照的标准、所执行的程序及最后所形成的结论都不同,这势必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控报告的比较分析。

(三)对CPA审计的规定各不相同

证监会只对特殊行业以及具有特殊目的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需CPA审计提出了硬性规定,主要表现在: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提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需要在其再融资的申报材料中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深交所则要求其所有主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CPA在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而上交所没有要求CPA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评价意见,仅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并且,在这两所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都没有明确指明CPA在审计过程中应参照的标准,而仅仅以一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简单带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的不完备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缺乏有效保证,使得信息使用者感到无所适从。

(四)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自评主体界定模糊

证监会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要求监事会在其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对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具有融资目的的公司,证监会要求的责任主体是发行人,要求发行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发表评估意见。而在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指明责任主体,只是要求上市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说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内部控制指引中,都明确规定了内控信息自评的主体是董事会。

(五)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现行的规范制度中,证监会和证交所都没有提出对内部控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具体评价标准,只有由审计准则委员会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新修订的《会计法》提到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但立足点和出发点分别是从报表审计的角度和企业会计控制角度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判别的可操作性的标准,使得CPA审计陷入难题中,而且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也缺乏可比性。

三、改进我国现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的建议

(一)宏观上,理顺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法规的层次关系,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由抽象到具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该规范体系的第一层次应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内部控制的定义,并明确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和审计署制定一套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的建立将为各个行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并且也为CPA审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财政部于2006年7月联合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我们相信该委员会将在其推出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做到这一点。第三层次是证监会规定各上市公司应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强制性披露,而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之外的经营和遵循法律内部控制报告采用自愿性披露。对于强制性披露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应明确披露内容和披露格式。第四层次是证券交易所对本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提供具体的规则指引。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推出了适应本所特色的《内部控制指引》,但是两所的指引存在一些不协调、不融洽的地方,因此本文建议可以在上述3个层次制定的规范内稍做改动,达到各个法规实务操作的衔接。

(二)微观上,针对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不足加以改进,使之满足各个层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1.明确内部控制概念

根据内部控制的范围,可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广义的内部控制”和“狭义的内部控制”。狭义的内部控制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相关,而广义的内部控制则包括对财务信息质量、经营效率、遵循法规和其他风险管理的控制。由于内部控制的外延已经扩大到了公司整体的控制,投资者不仅仅满足于得到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可靠的信息,还希望了解企业整体控制环境和实际运作情况。但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以及CPA内部控制审计标准的不完善,在此,我们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即狭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与此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待时机成熟之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2.明确内部控制监督主体

实务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一般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执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是从财务报告是否可靠的角度出发,无法涵盖我们广义内部控制概念。因此建议可以采用上交所的做法,在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内控监督职能部门,该职能部门人员的认定可以由董事会予以指定,并且范围应该扩大,不仅仅局限于内部审计部门。

3.明确对CPA审计的要求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由董事会所出具的内控信息自评报告加以验证并出具审核或鉴证报告,该鉴证或审核报告应与内控信息自评报告一同对外公布。而且在内部控制审核中,CPA的执业标准并不完备,这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因此,应由审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各个行业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执业标准。

4.明确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

监管部门应当修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增加明确主体责任的相关条款或对主体责任的描述具体化。现行《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建议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5.明确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监管部门应当对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内容与格式做出统一规定,以减少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同时,投资者可以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也有利于降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证监会可以明确规定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的固定格式,其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1)表明管理层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责任;(2)评估内部控制的标准;(3)内部控制系统中任何重要薄弱环节及其处理情况。

参考文献:

[1] 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分析.审计研究[J].2003,(01).

[2] 陈合.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