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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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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1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6种行为被禁止《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了乘用电梯的行为规范,有6种行为被禁止,其中包括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

这几种行为将被禁止

违反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操作电梯;

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

采用扒撬等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拆除、破坏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报警装置、安全部件及其他附属设施;

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时乘坐电梯;

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和他人乘坐安全的行为。

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费用、维护和处罚【费用】

电梯维护保养费用谁来出

关于电梯维护保养的费用,《征求意见稿》规定,电梯日常管理、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更新等所需的费用,电梯所有权人与使用单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

对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的落实,住宅小区电梯需要改造、修理的,使用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落实,业主应当履行资金筹集义务。

具体来说,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可以协助组织业主筹集落实资金。

【维护】

电梯至少每6个月检查一次

《征求意见稿》明确,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征求意见稿》明确,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设备,保证其有效运行。

此外,至少每6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单位出具电梯自检报告。

【处罚】

这几种行为最高处罚3万元

第2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本站合同范文 ·建材订货合同范本 ·简单装修合同 ·工装装修合同 ·门面店面装修合同 ·办公室装修合同 ·室内装修合同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

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第3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发改价〔2009〕172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镇行政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暂住人口等。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及其收费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是指全省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可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参照本办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镇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城镇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五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其成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代收手续费等。

第六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在本省城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城镇环卫主管部门按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对城市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应减免或优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卫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环卫主管部门。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级以上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征收并负责相关工作。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用于环卫管理和清扫保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

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应实行价格听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应按国家规定纳入价格成本监审。

第九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不足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的部分,应由当地政府适当补助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企业。

第十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计收。实际操作中可按照方便缴费的原则,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和环卫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已推行垃圾清洁直运模式的城镇另行制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由城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对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理费与城镇供水价格合并计收;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收入或营业面积计收;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列车、飞机等)可以按核定的载重吨位或座位计收。

为提高收缴率,降低征收成本,环卫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供水企业、交通运输、地税、财政等相关部门在相应领域代扣代缴。代收单位可从收取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提取1%3%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根据代征工作量等相关因素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政府确定。

环卫主管部门应向其委托的代征单位颁发代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委托书,明确委托的职责、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各受委托单位应严格履行代征职责,在其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代征垃圾处理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或单列代征项目、金额),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也不得随意减免收费。

第十二条城镇规划区内各单位产生的垃圾,有清运能力的,可按环卫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清运,凡清运至中转站的,应免收收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的,应免收收集和和运输(中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无清运能力的单位,将垃圾倒入环卫部门的专用设施,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的,应全额交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垃圾按规定实行分类回收、收集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三条城镇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含将垃圾归集到附近垃圾站的费用)不属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委托清扫保洁的居民或单位收取;在业主大会成立后,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由被委托清扫保洁主体与居民或单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和收费。已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含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的费用,由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在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得转嫁居民、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垃圾产生单位。

第十四条环卫主管部门应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同时要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清扫保洁实行企业化经营和市场调节价。清扫保洁单位负责城镇街道、公共场地以及开展与委托的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街道社区)、临街门店、商业网点等其他经营单位的清扫保洁服务。

第十五条环卫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并会同环保主管部门建立对垃圾处理设施及其周围环境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处理标准和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惩处;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垃圾处理场(厂),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暂停其经营权。

第十六条城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城镇的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改善投融资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应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应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垃圾处理合同,明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支付处理费用标准等,切实降低处理成本,保证垃圾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在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出具生活垃圾处理费拨付意见书,相关部门根据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及时足额向垃圾处理企业拨付费用。

第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环卫主管部门建立垃圾处理及收费相关信息统计和公告制度,按规定时间向省价格、财政、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将垃圾处理费收支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提高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4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位置:建筑面积:㎡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

方。 第十四条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3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人:

第5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一、目标要求

抢抓市区旧城改造的历史机遇,以“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品位、完善功能”为目标,以环境整治和节能改造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改什么”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使小区环境明显改善、使用功能明显齐全、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小区整治工作。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投入”,房地产、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通讯等有关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结合市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整片区一次性规划设计,逐年连片整治改造,对区域内的建设内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筑风格一次性规划设计到位,体现古城风貌特色。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居民整治意愿强烈、积极配合的小区先行改造,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完善功能、标本兼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要解决小区内的水、暖、电、气等生活设施年久失修的问题,也要完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安防等基础设施功能不全的问题,更要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实施管理的体制,形成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整治范围

(一)旧城改造修建性详规明确属于保留并规划整治的;

(二)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经评估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并具有继续使用价值的;

(三)小区内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安防技防设施不完善,无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不规范,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的;

(四)80%以上业主自愿要求,并积极配合整治的。

四、整治计划

从现在开始至2018年,利用三年多时间,完成老城区核心区61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小区房屋建筑面积62.3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875户。其中:

2016年,重点整治博物馆周边片区。对银苑小区、电信小区、金城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623户。

2017年,重点整治古城墙遗址公园周边片区。对市医院家属院、和平小区、长丰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17.51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088户。

2018年,重点整治清水河及老城区周边片区。对东岳小区、银平家园、金羊小区等21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28.7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164户。

五、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老化严重的供暖、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管网(线),确保安全通畅、收费到户;清掏、维修化粪池,更换破损井盖;修整小区内规划设计保留的破损道路、围墙和大门等;修复庭院路灯,完善安防技防设施;维修破损严重的自行车库(棚);在有条件的小区内规划改建广场、停车场等,维修或新(改)建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

(二)实施节能改造。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设施;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设施;改造以门窗、外墙和屋面为主要改造内容的建筑护结构节能设施。同时,清理屋顶积存物,清除小区小广告,粉饰建筑外立面。

(三)提升环境质量。制止侵占绿地、道路等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清理私搭乱建的各类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征收并拆除小煤房、简易房等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清理小区乱堆乱放现象,整治楼道乱堆杂物行为,完善小区环卫设施,安装垃圾箱(桶);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规范文化宣传行为,力求美观整洁;在有条件的小区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公共活动场地,改善老旧住宅小区环境。同时,对临街建筑外立面进行重点整治,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四)落实物业管理。推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成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物业服务管理方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规范保安服务、绿化保洁、维修养护、停车管理等制度,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六、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每年1月至4月)。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广泛征求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编制规划设计,办理项目立项、招标、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5月至10月)。组织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质量。

(三)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1月至12月)。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并积极做好自治区住建厅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七、职责分工

**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区政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宣传,动员业主配合整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负责门头牌匾整治和小广告清除,负责老旧小区违章建设的依法拆除和不符合规划合法建筑物的征收工作,责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建业主委员会,落实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市住建局:负责调查摸底、公告整治内容及实施计划、申报项目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负责整治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老旧小区临街区域的绿化、建筑物亮化,协调供热、供气管网的安装,加强老旧小区综合管理的指导。

市规划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及报批,提供老旧小区整治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效果图),指导监督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市公安局:加强老旧小区治安防范,争取安防技防设施相关项目资金,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保安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市审计局:加强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跟踪审计,审计决算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相关企事业单位:市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六盘山水务公司等有关企业,负责各自管线的改造及安装工作。其它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目标任务。由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统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并联合市、区两级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程管理,保障整治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立项批复、项目设计、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整治过程中,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实施改造,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工程验收。

第6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1、致业主书P2-3

函书

物业规划

公司简介

2、服务指南P4-7

3、物业使用守则P8-11

4、物业管理服务承诺P12

5、物业管理小常识P12-13

6、便民服务项目P14-15

7、生活指南P16

附件:

(1)房屋验收交验单P17-18

(2)房屋装修责任协议书P19-22

(3)房屋装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P23-26

(4)钥匙及附件发放清单P27-28

致业主书

尊敬的业主:

【东洲·墨香苑】在您的热切期待下,终于正式交付给您使用了!从这一刻起,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将向您提供竭诚、周到的服务。

为把【东洲·墨香苑】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的物业住宅小区,我们已高标准、高档次地做好了入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为体现【东洲·墨香苑】物业风格,体现【东洲·墨香苑】物业管理水平的经典之作,我们将对【东洲·墨香苑】实行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

希望通过我们对【东洲·墨香苑】的管理,能让您体味到真正意义的“安居乐业”,实现您心中“幸福美满家园”的梦想。

物业规划

【东洲·墨香苑】位于泸州市城北新区香林路与南光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22亩,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东洲·墨香苑】由泸州东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精心开发建设,为泸州市首家别墅型高档自然生态园区。小区采用围合组团方式,用现代技术演绎传统的居住内涵,建筑以欧式别墅的风格利用原有的山形地貌,依山就势,重组了花园、广场、水系、绿地、文物等自然元素,使之与曲径通幽的园林特色融会贯通,将自然与人文最诗意的结合奉献给您。

生活配套

【东洲·墨香苑】设计典雅,配套合理。设有24小时小区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燃气泄漏报警系统、24小时电子巡更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紧急求救报警系统。配备了水、电、气、光纤、通讯等。小区还配置会所、幼儿园、网球场、中心休闲区、戏水景区、社区活动设施及便民商店等设施。

交通配套

小区与老城区仅一桥之隔,距沱二桥转盘仅1分钟车程,与超长途客运中心相毗邻,230、231路等多路公共汽车直达园区,交通位置优越、方便。

公司简介

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座落于城北新区香林路二段东洲·墨香苑小区入口处。公司的经营理念是“兢业营造墨香苑,诚信以待众业主”。

公司拥有一支经过专业培训、工作认真、严谨高效的管理队伍。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占70%,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占60%以上,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和综合管理实力。依据规范的管理公约和科学的操作程序,耐心细致的工作准则,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

公司为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特聘请具备二级资质且经验丰富的杭州公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东洲·墨香苑的物业咨询公司,聘用期为3年。希望吸收杭州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基于良好的物业及完善的管理服务,同时更需要业主真诚的配合和支持。为此,我公司根据《泸州市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及物业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手册。手册载明事项,关系您与全体业主共同利益,请您认真阅读。若有疑问,请向公司咨询,我们将乐意尽力协助。

诚望您们给予我们支持和协助,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而努力。

服务指南

一、管理范围和服务内容

物业管理范围包括物业及物业使用的相关方面,我司将对下列事项进行管理和服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

公共花草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搞好安全防范。

业主档案及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和保管。

其它特约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

管理服务费是物业正常使用和维护所必需的费用。为了您所拥有的物业以及物业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环境能得到良好的维护和保养,请您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我公司每半年首月向您收取半年物业管理费。

收费范围:

物业管理费住宅:在前期由开发商补贴的情况下,暂定0.4元/月·㎡(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

营业房:1.0元/月·㎡,车库:15元/月·间

车位管理费100元/月·辆

专项有偿服务费协议收费

代收代缴(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运费平式、跃式房:200元/户,复式房:300元/户

营业房:1元/㎡

三、装修审批程序

根据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凡需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前往我公司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装修,以免造成您和他人财产不必要的损失。

1、住户在装修前携所有权人证明、身份证及装饰装修方案前往我公司提出申请,领取《装修申请表》,详细填写装修的相关内容,提供装修图纸,包括装修平面图、空调布置平面图、室内水电管线插座布置图一份。

2、住户在装修前到我公司登记备案后,由我公司发给《房屋装修许可证》,并签订《房屋装修责任协议书》。

3、装修施工单位须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委托装修协议书,及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暂住证前往我公司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签订《房屋装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后,方可施工。

《临时出入证》每人一证,不得转让,有效期为三个月,若因工程未完需延长期限者,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四、用水用电

1、用水实行总表计量,用户设分表,根据水司规定,您需交纳的水费为您实际使用的水费加损耗费用,费用由我公司代收代缴。

2、小区配电使用高压供电高压计量,根据电力局规定,您需交纳的电费为您实际使用电费加损耗费用,费用由我公司代收代缴,敬请您理解配合。

3、公用配套设备运行能耗等公摊电费由公司按实分摊,望您能理解配合。

4、天然气实行一户一表,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

五、防火安全

消防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人人有责。楼宇防火,人人重视。消防设施,人人爱护。一人违章,大家规诫。一处失火,必将殃及他人。

1、请您不要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2、一旦发生火警,务必保持冷静,并按下列步骤灭火自救:

立即拨打“119”,并关闭电源总闸。

通知公司或保安值班中心。

尝试用就近灭火器或消防栓灭火自救。

3、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入楼宇存放或使用。

4、不在公共场所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不违章用电。

5、遇暴风雨,住户应做好安全事项,尤其对放在阳台、窗台上的花盆等其它可移物件安置稳妥,以防不测。

六、安全防范

1、保障业主安全是本公司最为重视的内容,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有专业的保安队伍,负责24小时安全防范。

2、为有效防止偷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保安人员随时甄别出入小区人员,如果被甄别者是您的亲友或访客,请您协助和谅解。工作人员上门造访或工作,将向您出示工作证,请勿让陌生人进入家中。

3、保安门卫将对出门大件物品进行登记检查,并需经住户的确认方可放行,晚上10:00时至早晨7:00时前禁止一切物品搬运。

4、为了您的安全,请爱护安全防范设施,提醒您的孩子勿乱按楼宇可视对讲系统。

5、为您居室财产的安全,外出时,请检查关闭水、电、气等阀门开关,并关好所有门窗。

6、为了交通治安防范需要,小区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制度。

7、安全防范智能化预留接口为您提供个性化服务。

8、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请及时与保安值班中心和我公司联系。

七、报修、投诉

如您家中的水电发生问题或需要其它帮助,可直接向我公司报修和登记,我们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为您调查和解决。

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向我们提出投诉,我们将认真落实您所反映的情况,妥善解决。

八、其它

1、小区内公共走道、屋顶和其它公共场所不得违章搭建、改建或安装任何设施和设备。

2、楼上住户,切勿往窗外乱扔东西,一旦发生伤人损物,须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物业使用守则

为使【东洲•墨香苑】每一位业主都能享受到安静、舒适、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本公司根据《泸州市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建设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东洲•墨香苑】居住区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守则,望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自觉遵守。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楼宇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使您拥有的物业保值、增值,每位住户装修都必须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不得违章装修。

1、任何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及屋面防水隔层、上下管道等建筑构件。业主和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申报批复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2、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不得封闭阳台。未经许可,不得设立户外广告或标志。房屋外立面不得擅自安装晒衣架、花架和雨棚等有碍观瞻的设施。屋顶不得擅自安装卫星接受器,不得擅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平、半跃式住宅的顶层住户可在露台上按照我司统一规定的颜色、款式、规格安装雨蓬和晾衣架,其余住户只能在阳台上按照我司统一规定的颜色、款式、规格安装自动晾衣架)

3、住户阳台和窗不能安装防盗栅栏,底层住户确需安装,应向我司提出申请,按我司统一规定的式样、规格安装内置式防盗窗。

4、浴厕、厨房装修时,不能损坏地面防

物业管理服务承诺

1、客户接待:每周七天8小时接待

2、维修接待:每天24小时接待

3、水电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完工后清洁场地

小修3天内修复,返修率不超过1%

中大修3天内予以答复,明确修复日期

4、保安服务24小时治安巡逻,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5、卫生保洁:环境卫生,每周七天清洁

公共楼道卫生,每周二次清洁

6、来信、来访:一周内答复

物业管理小常识

什么是自用部位

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什么是自用设施设备

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家具用品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

什么是共用部位

是指住宅建筑的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走廊通道等。

什么是共用设施设备

是指住宅小区内,建筑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锅炉电梯、供电线路、照明、暖气、线路、消防设施、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等用房。

什么是房屋承重结构

指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什么是物业管理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使用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通过对对各类房屋以及配套人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护、修缮、整治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绿化和公共秩序,为业主提供服务活动。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便民服务项目

代叫出租车

代订报刊、杂志

代订牛奶、饮用水

电话留言服务

组织各类展销

房屋租赁

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类别

编号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不含材料费)

01

安装灯具

20元/套

02

安装用电明线

0.5元/米

03

换镇流器

5元/个

04

拆换入户电源线

30元/次(50米)

05

拆换灯座

5元/只

06

拆换插座线

10元/次

07

拆换照明开关

5元/个

08

墙面粉刷

4元/㎡

09

换门锁

10元/套

10

换门窗玻璃

10元/㎡

11

安装门铃

5—10元/只

12

修理门铃

2—5元/次

家庭

水管

安装

维修

13

换装座便器

50元/只

14

换装浴缸

80元/只

15

修理普通水龙头

1—5元/次

16

调换水龙头、软管

5—10元/只

17

安装洗脸盆、洗菜盆

30元/套

18

下水道严重堵塞,需动机械疏通

10―30元/次

19

疏通地漏、厕所管道

30元/次

20

疏通排污管

30元

类别

编号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不含材料费)

21

清洁地毯

3元/㎡

22

清洁玻璃

5元/m2

23

地板打腊

4元/m2

24

清洗抽油烟机

30元/次

25

其它清洁服务

20元/次

26

钟点工

8元/小时

27

做饭

10元/小时

28

看护病人

30元/天

29

上门收洗衣服(洗衣费另议)

2元/次

30

传真

10元/张

31

打字

10元/张

32

复印

0.5元/张(A4)

33

汽车打蜡

50元/辆

34

洗车

10元/辆

礼仪

服务

35

租售绿化盆景

市价

36

代接代送客人

面议

其它服务

37

另议

生活指南

匪警:110泸州电信服务热线:1000

查号台:114电信用户投诉台:180

火警:119市话障碍管理自动台(免费):112

急救中心:120长途查询台:116

特快专递:185自动信息台:168

交通肇事:122语言信箱:166

话费查询(免费):170人工信息台:160

龙马潭区公安局红星派出所:2507558

民航售票处:2297740

天立国际学校:2514586

龙马潭区新民小学:2591690

柏香林幼儿园:2589978

宝来桥198号联运公司:2392517

龙马潭区中医医院:2990548

泸医附院急诊室:2292219

建平中医医院:2591100

柏香林农贸市场:2589724

申银万国证券:2294247

华夏证券:2223103

房屋验收交验单

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本人与贵公司共同验房,本业主已对交付使用的房屋、车库及附属设施进行验收,现予以确认。

阁(居)栋号

业主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装修责任协议书

甲方: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使用人)

为使广大业主(使用人)能有一个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环境,保证本物业完好无损,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就房屋装修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装修地点:阁(居)

住宅建筑面积: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二、甲方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注意事项通过《物业使用手册》中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给予明确,并对进入住宅区的乙方装修施工人员进行装修须知的宣传。

三、甲方对乙方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的临时出入证进行检查,如发现证件过期,督促其及时办理续期手续,甲方禁止无证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四、甲方每天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对乙方整改不及时的,甲方令其停止装修,直至乙方整改完毕。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报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物业使用手册》中的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规范装修,不随意装修,并办理有关装修手续。

二、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我司工作人员检查,如人员变动,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生活。

三、维护房屋外观统一,涉及房屋外立面的装修严格按甲方装修管理规定装修。对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四、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从事装修作业。装修时间为7:30时至21:00时止。

中午12:00时至下午2:00时不从事敲、钻、锯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作业。

五、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张贴广告,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袋装后,按规定时间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搬运材料或清运垃圾后,及时清扫地面,以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六、装修施工队应与甲方签订《房屋装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后,方可进场施工。

七、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的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八、乙方应对装修施工人员装修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若造成消防、治安、违规装修的事故,负有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装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依照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泸州市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为确保东洲·墨香苑物业完好和装修期间的公共环境、业主利益不受损失,达到业主满意购房,精心装修,高兴入住及安居乐业之目的。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本施工队严格遵守东洲·墨香苑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二、装修必须遵守按图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技术质量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所用的材料不以次充好,不弄虚作假,不野蛮施工,确保装修工程质量。

三、不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包括庭院木梯,跃层楼梯的位置)及公共管道走向,不变更原设计用途。

四、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顶及阳台不凿、不拆。不迁拆、更改公用设施位置或改装任何排水及污水管道、电信、智能盒端口、有线电视接口等。

五、房屋外立面上不擅自安装晒衣架、花架、雨棚等有损观瞻的设施设备。屋顶不安装卫星接受器,不擅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平、半跃式住宅的顶层住户可在露台上按照我司统一规定的颜色、款式、规格安装雨蓬和晾衣架,其余住户只能在阳台上按照我司统一规定的颜色、款式、规格安装自动晾衣架)

六、不改变外立面的颜色、形状及户门、窗。(包括阳台、排屋绿化栅栏、庭院木梯)

七、不封闭阳台,内置式防盗栅栏按物管处统一规格安装。

八、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户内进行,不在楼道等公共部位搅拌泥沙,从事装修作业。

九、不往公共管道(屋内下水道)倾倒垃圾、泥沙、易燃易爆、有毒和有害物质。

十、不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

十一、每日清理户内建筑废料,以保持清洁并减少火灾可能性,建筑垃圾袋装后堆放在指定地点。

十二、不损坏和动用公用设施设备,以及侵占邻里财产。

十三、严格执行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电用火的管理制度,不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

十四、在装修过程中,保证通道、走廊及消防安全出口畅通。不损坏、戏弄消防设施设备,若有违规行为,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十五、施工时尽量提供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引起的尘埃及噪声,避免对其它业主造成的滋扰及不便。

十六、在装修中,对违反安全管理条例而造成的火险、火灾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七、不随意大小便,讲究环境卫生和文明礼貌。

十八、在规定时间内装修施工,装修时间为7:30时~21:00时止。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洲·墨香苑装修管理规定,否则承担一切相应的损害责任。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装修单位:(签章)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钥匙及附件发放清单

_______阁(居)栋号业主:请查收。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单元防盗门钥匙

2

户门钥匙

3

车库门钥匙

4

住宅使用说明书

5

住宅质量保证书

6

信报(牛奶)箱钥匙

7

8

9

10

泸州东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

第7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城镇住宅小区、公寓、别墅、商住楼、写字楼、商场、厂房以及住宅小区内停车楼、场(库)等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

第三条**市物价局是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是本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机关。物价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市物价局与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物价局的管理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

(二)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价格水平;

(三)办理一、二级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审批手续;

(四)调解由**市物价局审批的物业管理单位与产权人、使用人之间的收费纠纷。

(五)对全市物业管理收费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责是:

(一)办理三级(含三级,下同)以下物业管理单位在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审批手续,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对本辖区内三级以下的物业管理单位申报一、二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跨区、县(自治县、市)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审查成本以后,转报**市物价局审批;

(三)监督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四)调解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与产权人、使用人之间的收费纠纷;

(五)对本区、县(自治县、市)的物业管理单位收费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公共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公共收费服务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清洁卫生管理。小区或大厦公共场所和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二)绿化物日常维护管理。对绿化物进行修枝整形、浇水、施肥、治虫,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

(三)治安管理。设安全保卫人员对小区或大厦进行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

(四)共用蓄水池的维护管理。共用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保证饮用水符合卫生质量标准。

(五)水电管理。对业主共用的供电供水管线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六)排污设施管理。清疏和维修业主共用的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粪池,确保正常使用。

(七)道路维修管理。对小区内的小区级道路(不含市政道路)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道路良好。

(八)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对房屋屋顶、外墙面、楼道等共用部位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完好。

(九)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搞好电梯维护、保养,保证电梯正常使用。

(十)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和大、中维修工程费用从按规定建立的专项维修基金中列支,不包括在公共服务收费项目内。

第六条公共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国家政策规定撮的费用;

(二)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三)绿化管理费;

(四)清洁卫生费;

(五)安全保卫费;

(六)办公费;

(七)物业管理单位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八)法定税费;

(九)合理利润。

第七条公共收费的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独立实施物业管理的大厦,公共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独立实施物业管理的大厦,公共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标准可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价部门公布的同类住宅小区或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共和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水平,通过签订合同协商议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户型与建筑面积相结合确定收费标准,商场、写字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确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单位凡经批准(含经业主委员会协商议定)向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均应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实行公开、亮证收费,否则,产权人或使用人有权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和执迷不悟管理公共费中的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养护维修费由产权人交纳,其余各费和据实分摊的公用水电费由使用人交纳。按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房,其共用设施、设备及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费用按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由物业管理单位抄表代收代缴的水、电、气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据实分摊的公用数量必须是总表与各分表的差额。

第十条特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收费,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十一条为保障业主在装修房屋时,房屋主体结构和共用设备、设施不受损坏,装修队进场时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的限额:住宅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非住宅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装修完毕,经验收房屋主体结构和共用设备、设备未受损坏,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必须如数退还;若有损坏,业主装修队应负责赔偿。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清运。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清运,其清运费用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十二条和执迷不悟管理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和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后半月内,应向物价部门申报、办理收费手续。一、二级物业管理单位,向**市物价局申报,其余向当地物价部门申报。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管理服务收费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核发的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

(三)小区或大厦和执迷不悟管理章程或业主公约;

(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单位对业主(住宅)的服务承诺;

(五)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申报表和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构成的分析说明;

(六)已入住的小区或大厦还应提供业主(住户)代表或业主委员会对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意见。

第十四条物价部门审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调查研究,既要考虑物业管理的合理成本费用,又要考虑住(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结合不同类型物业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深度,核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除本办法允许收取的费用外,不得向产权人和使用人收取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同时,还应向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和多收费少服务。

第十六条和执迷不悟管理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各项收支情况定期(一般为半年)向产权人或使用人公布,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住户的监督。

第十七条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可依据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管理服务合同审核和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收支情况,并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按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应缴的费用。

第十八条凡物业管理单位实施了物业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应按核定的收费标准自觉交纳各项应缴的费用。不按规定缴费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可依据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管理服务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九条凡物业管理单位接受委托,并实施物业管理已向产权人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的小区或大厦,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项。

第二十条凡已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或大厦内的待销商品房和已购买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尚未入住的房屋房屋产权人(含开发商)应交纳50%的物业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利用小区或大厦的公共场地、共用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应用于小区或大厦的住户的公益事业,或用于弥补公共费用之不足。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与产权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收费纠纷,争议双方可申请物价部门调解,也可申请政府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和国家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的,由各级物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为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搞好物业管理,向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执行本办法向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的情况的检查,对服务质量好,业主(住户)满意的物业管理单位,推荐评选取优秀小区(大厦、楼院),给予表彰鼓励;对服务质量差、多收费、省服务,业主(住户)意见大的物业管理单位,降低核定的收费标准,责令进行整顿;个别特别严重的,吊销收费许可证,停止收费。

第8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一、都市丽景花园住房漏水,怎么维修,维修基金是怎样收取、使用、管理的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根据驻政(2004)6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购房者按购房金额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专项维修资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第八条,在业主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物业销售单位将代收的维修资金移交给市房产管理局代管,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不能挪作他用。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先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由业主组织实施方案,并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拨付使用。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我市目前是由市房管局代管,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住房[2008]20号文件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业主就有关部位和部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做出质量保修承诺,在保修期内开发商须无条件进行无偿保修,超过保修期的由所聘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进行维修。建设部2006年6月26日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住房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单位与买受人自行约定。

关于都市丽景花园住房漏水问题。根据《住房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其保修期为5年。都市丽景花园房屋均没有超过保修期,应由开发商向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实施维修。我局已责成该小区的开发商(××市甫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抓紧时间要求施工企业组织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

二、驿安小区反映交了物业管理费,但没有保安、没有绿化,环境差

经过调查,驿安小区目前物业管理是由××市科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驿安小区新区的住房于2006年年底竣工,住房建设完成后,该公司及时向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申报小区内附属物的建设工程,于2007年7月份附属物建设规划图纸审批下来,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但有部分业主对新的规划有异议,意见不一致,附属工程无法开工建设。据公司反映,该公司对小区的附属工程进行重新设计,并于2008年向规划局报送材料,现在尚未批下来,小区附属工程无法开工建设,小区内的绿化被搁置到现在。

该公司于2006年年底对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小区内的路面、楼梯每天有人打扫,定期清理生活垃圾。并经常对小区的用电、用水线路进行检修,免费上门为小区业主室内的电路、用水管线等进行维修,每月代收电费,保障小区居民的用电安全。物业管理费按每平方米0.26元的标准收取,小区有住房320多户。截止到目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有215户,没有办理入住手续和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的有100多户,物业管理费不能及时足额的收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连续几年亏损。在2007年8月之前,该公司聘请6位保安。后因无力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解聘了保安,保卫工作由该公司员工担任。

建议该住宅小区广大业主组织起来,在街道办事处和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居民的公共利益和权益进行维护、管理,行使业主的权力,并承担业主应尽的义务,按约定的价格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我局已责成该公司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夜间加派人员对小区进行巡逻;并商请驿城区房改办尽快办理附属工程审批手续,早日解决小区绿化、环境差等问题。

三、在正阳路锦绣花园购买住房已有5年,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

房屋权属登记,按照规定凡是符合登记条件的,我们都会在承诺服务期限内(15个工作日)及时办结。按照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业主应该提供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报告,且项目有关内容必须同所提交证件一致。位于正阳路的锦秀花园,共建有别墅式建筑28幢(32套),2幢6层商住楼和1幢住宅楼。其中别墅18幢(22套),临街商住楼1幢44套(户)已于2005年由该小区开发公司经办人统一申请,并于同年6月份办理了房产证。剩余2幢80套(户),于2007年2月,由××市高新区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市房管局产权产籍监理所提供联合建房(王志刚等80户)的材料并申请房屋登记。我局经办人员接到申请后及时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实质审查后发现所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几点不符合登记条件:

1、该单位提供的80户联建人员名单实际土地使用者为18人(份);

2、此次申请的南楼土地用途为住宅,而实际建房为商住,改变了土地用途;

3、该2幢楼房缺少竣工证明法定要件。

第9篇: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范文

(一)市容管理

1、深入推进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按照全市总体部署,中山北路、民主北路纳入“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计划,为确保年内建成并通过省级验收,要对照省级示范路创建标准,对中山北路、民主北路两条已命名的市级市容管理示范路落实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并以更高的整治标准,确保通过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的验收,实现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零”的突破。

2、扎实开展幸福家园与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以阳光军旅、滨湖城市花园为样板,深入推动幸福家园小区创建活动,督促城管中队对标找差,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按照城管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全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按照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示范小区创建要求,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按照物业管理、准物业和社区管理小区分类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分别确定10个物业小区、10个准物业小区、10个社区管理小区参加创建。重点在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治安防护、设施配套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居民小区管理上水平。

3、有序推进道路畅通专项整治活动。为保持市区道路交通畅通,为市民提供安全、快捷的出行环境,开展“维护市容秩序,保持道路畅通”专项整治活动,对中山北路等16条道路,民主北路镇河小区西门周边等15个重点点位,集中整治占道摊点(群),店外经营,占道作业等。同时,针对天气变暖,全区一些道路夜间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较为严重现象,对全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强夜间市容环境整治。

4、大力开展25条背街小巷、26个老旧居民小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城管局要求,全区上报25条背街小巷、26个老旧居民小区参与全市“百条背街小巷、百个老旧小区”市容环境专项活动。通过整治,集中解决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在垃圾清运、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无垃圾积存、无未经批准(疏导)的摊点、无未经规范的马路市场、无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和无乱贴乱画,各类疏导点、便民服务点、规范管理的马路市场规范经营,野广告清理及时,保洁工作到位。

5、继续深化市容秩序“网格化”管理。在2011年全面推行以“街长制”、“片长制”为载体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机制基础上,全区统一实行街、片长巡查记录,要求每个街、片长详细记录每天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路段发现了哪些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未能解决的问题如何上报,由谁来负责解决,同时每周汇总每条街道、每个片区解决了多少问题,并针对未能解决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通过全面实行责任制,在提高问题解决率上下功夫,健全刚性问责、责任倒查、奖勤罚懒等制度建设,充分调动“片长、街长、分片长、路段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速推进科学、规范、高效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建成一批长效化管理道路、小区,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标准化、长效化。

6、不断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坚持以“让市民满意”为导向,抓好新增定点办事处、10个马路市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7个疏导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巩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组织开展夜市烧烤、占道大排档等专项整治,对全区长年留存的夜市烧烤进行全面排查、取缔,对大排挡实施规范化管理;推进疏导点市场化运作,开展马路市场规范化管理竞赛活动,集中清理整治全区10条主要道路沿街立面、橱窗乱贴乱画问题;做好非机动车看管员、摆放员、监督员相结合的“三员”管理模式巩固、推广工作,打造整洁、有序市容环境。对全区城市管理疑难问题全面排查,对于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道路,如大马路、前进路、煤港路等,采取全区范围内公开竞争的方式,允许执法人员自由组合,谁有能力谁来管理,经验收合格后,年底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对负责人(街长)予以高配,真正使执法人员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

7、继续推进户外广告(店招)提档升级。认真抓好《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落实工作,对全区范围内所有LED条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优选材质和画面,对现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健全“野广告”清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努力打造“无癣”城区。

(二)环境卫生管理

1、继续完善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全区环卫保洁质量。探索市场化道路保洁监管模式,推动路面冲洗率和机械化清扫率稳步提升;组织开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垃圾积存、无主生活垃圾、建筑装潢垃圾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区环境整洁常态化。

2、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做到应收尽收。按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抓好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部分行业、未纳入自来水收费系统的住房和未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3、强化工程渣土运输管理,从源头控制路面污染。深入开展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与市渣土管理处加强工作对接,及时掌控全区工程渣土运输情况。强化对运输队伍、建筑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冲洗设施和工地围挡规范设置的监管,组织巡查队伍,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渣土撒漏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渣土监管巡查制度,将每天的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确保重点监控对象能够得到有效管理。

4、推进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管理水平。以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城中村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体制、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不断提升村容村貌水平。

5、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充分发挥我区居民小区环卫保洁全覆盖管理体系的优势,完善“户分类、保洁公司打扫收集、环卫处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夯实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基础。

(三)重点工程建设

1、实施道路外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大马路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600万元,整治大马路沿街外立面,整体提升大马路道路容貌;实施老牌楼周边街区整治,计划投资3000万元,实施老牌楼周边街区建筑立面整治、亮化,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圈城市容貌水平;实施道路文化墙建设,对三中围墙西侧、电力小区南侧、黄河北路绿地公园两侧小区围墙、和园爱家对面(单位围墙)、门窗厂西侧(单位围墙)等5处围墙改进行改造;配合实施民主路亮化工程。对涉及我区医院楼、楼医院北侧居民楼、三中体育馆、创意68楼群、银行楼等楼体进行亮化改造。

2、实施基础设施功能优化工程。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原计划建设的九里垃圾转运站需迁建,另行选址建设中型垃圾转运站;投资600万元,对三角线、祥和、下淀3座垃圾中转站更换垃圾压缩转运设备,进一步提升中转站设备性能;计划投资170万元,对17座三类公厕改造为二类公厕,满足辖区群众如厕需求。

3、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在市城管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性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合理规划、设置、管理停车泊位。充分利用全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契机,与市城管局场站公司搞好工作对接,力争在我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规划更多的停车点位,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市“交通微循环”。

4、配合实施便民早餐店建设。配合新盛公司、国司做好祥云路早餐店、响山路早餐店建设,提升我区便民早餐店设置档次。

(四)违法建设管理

1、加强属地管理,完善防控体系。按照违法建设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增强街道办事处控违、拆违的责任意识,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发挥控违、拆违主力军作用,形成属地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控违、拆违工作体系。

2、创新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片长、街长、路段定岗人员按各自职责区域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同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纪录必须有时间、地点、处数、面积、违建结构性质、制止过程、巡查人及记录人。

3、建立预警机制,落实“周报”制度。区城管局根据周报,汇总分析当月防控重心和控违重点,做好全区违法建设的防控预警。

4、围绕总体目标,抓好存量拆除。按照市规划局2012年违法建设考核初步意见,我区2012年违法建设拆除量为30万平方米,拆违任务量创历史新高。结合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合理做好任务分解,确保完成全年存量违建拆除任务。

(五)数字化城市管理

1、加大协调力度,完善终端配置。为确保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良性运行,督促各相关部门配置数字化终端设备,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区各单位数字化终端配置设备使用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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