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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汇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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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汇总

第1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2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冬春两季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依靠党工委、办事处,推动各村、社区、站办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紧盯人员密集、火灾高危、高层地下、“三合一”、养老福利、儿童娱乐、老旧住宅、棚户区、群租房、农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公路隧道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四、具体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街道于12月11日立即组织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领导亲自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各村、社区、站办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洗浴汗蒸、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危化品、劳动密集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落实严防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仓储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3、紧盯冰雪旅游景区、演艺休闲、特色民宿、农家乐、月子中心等新兴业态,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持续实施突出领域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按文件要求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2、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街道辖区消防工作。按照消防安委办《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要求,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三)切实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1、深入贯彻落实安委会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上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辖区消防工作。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作用。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老旧小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2、街道配合行管部门统筹协调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农村消防供水不足问题。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广告栏、农村广播、微信群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改变不良消防习惯。组织开展以普及消防知识和协助查改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2、各村、社区、重点企业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强领导。各村、社区、站办所及重点企业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第3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安全法规。

2、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批准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4、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地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负责审查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审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计划。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奖惩兑现。

责任人: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二: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进,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作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健全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在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活动的定期安全检查。

五、参加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监督检查和执行情况。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做到每个建筑工人要手持法律、安全、技术知识手册。

七、进行功伤及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严格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九、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阴无效,有权越级上报。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及《天津公司有限公司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规定,结合天津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领导、各子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消防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保卫部)。各子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服从集团公司防火委领导。各子公司下属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配置专、兼职防火干部。

第五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工会、党委工作部、监察部、集团管理部和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组成。各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可参照集团公司防火委模式确定。各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由各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专、兼职防火干部组成。

第六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例会一次。

第三章 各级领导及员工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一)对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主持召开集团公司重要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对防火安全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三)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防火委工作汇报,检查督导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各子公司主要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审定集团公司防火安全机构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批准集团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一)主管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集团公司防火委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审定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审批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审定、签发集团公司防火委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文件。

第九条 子公司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落实集团公司和消防专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组织开展各项防火安全大检查,结合防火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审定、签发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文件,总结推广防火安全工作典型经验。

(五)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子公司主要领导。

(三)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组建本单位防火网络,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和防火安全点检员。

(六)组织本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进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起草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 防火安全点检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防火安全点检制度,做好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点检工作。

(二)防火安全点检员要按计划每天进行点检作业,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和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将解决处理结果记入点检记录。

(三)防火安全点检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防火安全点检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防火安全点检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积极参加消防管理部门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三)积极消除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制止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

(四)有权拒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错误指令。

(五)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不许谎报火警。

第四章 职能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广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对防火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四)按季度组织落实防火安全点检工作,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活动。

(五)督促、检查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和防火安全点检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

(二)每半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并按计划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公安消防机关和集团公司防火委的指示,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

(二)起草、制定公司级灭火预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文件,完成防火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负责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防火干部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

(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严重违法、违章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依管理权限停产整顿。对违章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组织复验。对不按期整改隐患的依据《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活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七)负责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工作,并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经济损失等情况建议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管理部负责审核对严重违章、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金扣发工作。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对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业区、班组由各单位按权限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和重大损失的各级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实施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4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一)多单位共同管理的问题以后云台山隧道为例,该隧道管理采用分包方式进行。公管公司主要负责道路及设施设备的检测,编制年度维修计划,通过招标方式对外分包,开展监控和巡查工作,配合交警、路政的执法工作。试运行3年来,隧道内发生一起轿车失控碰撞电缆沟事故、一起重载运货车侧翻事故和一起集装箱车车头自燃事故。虽然没有较大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隧道各管理单位只负责自己分管工作,力量分散,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每年进行的联合演练,大都是公管公司制定相关预案,各单位只是参与行动,不能真正做到各单位的联动协同作战。所以,一旦发生较大的消防安全事故,不能将各单位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和整合,做不到对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

(二)隧道硬件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合理配备和确保其完好有效性,是保障隧道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但由于隧道主管部门公管公司人力、经费的不足,造成对隧道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的交通工具、器材和人员的配备较为欠缺。隧道内也存在着消防器材缺乏维护保养、损坏器材没能及时补配、泡沫液未及时补充等现象。

(三)隧道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主管后云台山隧道的公管公司成立不久,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还有待完善。对隧道的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缺少相应的监管制度和相关规定,从而导致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时缺少相应的制度和规定约束,不能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隧道内危化品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后云台隧道虽然为特长隧道,考虑到港口发展实际,装载危化品车辆在此隧道的通行不可避免。但是,针对装载危化品车辆在隧道内通行时的管理措施较为欠缺。一旦发现泄漏、燃烧等事故,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车辆装载货物的具体情况,继而影响下一步的救援。

二、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共赢的多单位共同监管机制针对交警、路政、消防、清排障部门、危化物品处置部门、医疗、环保、保洁、检查站等隧道管理部门各自分散管理的现状,公管公司应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联动机制。制定相关的制度,进行常态化的多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日常检查,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各部门参与的大型模拟实战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措施、组织疏散等,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事故,可以及时处理,为后续救援工作赢得时间。更能促进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做到资源整合,将力量和人员统一部署,发生事故后能更科学、更有效、更迅速地对车辆人员进行施救,对事故进行处置。

(二)强化隧道硬件建设针对隧道内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存在的问题,以及日常检查和巡查所需设备器材的不足,应加大对隧道经费的投入和相关人员的配备。增购巡查车辆,增加人员配备,购置警戒带、路锥、手套、防毒面罩、安全帽、扩音器、应急照明灯、空气呼吸器、灭火器、应急指示牌等应急设备和物资。对隧道内消防器材要及时有效维护保养和及时配备。检查人员应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查看灭火器气压情况是否正常,查看泡沫液液位等。对未达要求的器材和设备及时更换和维修。

(三)加强隧道制度建设针对隧道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定。比如:建立日常检查、定期巡查制度,建立检查记录表,做到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对隧道内消防器材、应急设备使用现状也能宏观掌控。对隧道的消防安全管理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此外,要强化隧道监控室的监控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要做到定期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安全意识。特别对装载危险品车辆的监控要进行记录,做到谁监控谁记录、谁记录谁负责。真正做到对危险品车辆进行有效的监控,出现问题时能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最详细的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每月应将当月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第5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7月31日至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2、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

3、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地、售楼处、施工人员集体宿舍等。

4、批发市场、物流园区、仓储区和板材加工企业。

5、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

6、“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二)重点内容: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是否影响公共安全、符合《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要求,是否将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建设工程是否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检查合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3、建筑保温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达到消防安全要求;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5、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门窗是否设置了影响人员逃生的障碍物。

6、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工作措施

(一)凡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以及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依法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要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处罚到位的基础上,督促单位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存在重大问题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论证,帮助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尽快彻底整改,整改合格的尽快补办相关许可手续。

(二)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要按照公安部107号令的规定,一律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场所。

(三)凡堵塞、封闭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公共区域的外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影响人员疏散的,一律依法或清除,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凡在厂房、仓库、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同时将住宿人员迁出,拆除住宿设施。

(五)凡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安排值班住宿人员超过3人的,必须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局部应用设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早发现、早报警、早疏散、早处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同时将值班住宿人员迁出,拆除住宿设施。

(六)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七)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要在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的同时,按照政府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的要求,同时通知单位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深化年和建筑消防设施健康运行年等活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辖单位、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部署发动搞好自查自改,并结合“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将排查整治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监管措施落实。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检查一个、整治一个、放心一个。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责,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6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一、加强领导

年春节即将来临,现正值省两会召开期间,3月份全国两会也将召开,所以,抓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为此,镇党委、政府要求全镇村委、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主任、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村委、本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明确一名副职分管并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水北镇春节及全国、省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让全镇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年。

二、重点整治

1、消防等安全工作:

(1)加强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液化气的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的要坚持打击并取缔;对有证经营的应检查是否按要求存放和管理。

(2)检查中石油加油站消防许可证备案情况、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属违规的报告上级消防部门处理。

(3)加强对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检查。

2、食品卫生安全:

打击查处假药、假食品等三无产品,检测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饮食卫生检查。

3、道路交通、用电:

会同交警部门对上新线及集镇主要道路的各种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是严禁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营运,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驾龄不足三年的司机驾驶班车;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电工抓好线路等维修工作。

4、企业安全工作:

(1)对锅炉管特检查:查冷饮厂及浴室锅炉是否经上能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锅炉工是否持证上岗;

(2)检查挂牌水北建筑公路在建工程的现场施工及现场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水利安全、森林防火:

加强对病险水库的检查,督促除险加固工程扫尾工作;加强对野外火源的查巡力度,注意防范森林火灾。

6、学校安全工作:

(1)学校及幼儿园房屋(包括厕所)安全检查;

(2)检查校内是否存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隐患及幼儿园小孩接送安全问题;

(3)检查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7、矿山安全工作:

(1)生产期间督促抓好瓦斯检测、水患探放等“一通三防”工作;

(2)停产期间只准通风排水,不得生产,否则重罚,镇政府将加强监督,派人巡查,春节期间煤矿应加强安全值班;

(3)停产期间煤矿未用完炸药全部交水北派出所管存,并办交接手续,煤矿不得存放。

三、有关要求

1、要求重点整治责任人务必认真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检查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并责令立即整改。对检查情况汇总交镇政府办公室,以便今后复查。

2、要求各村委、学校、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并将排查情况交镇办公室。特别要加强:

(1)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宣传教育,避免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2)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

3、要求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分块管理。对不管不问、不检查或检查不到位,发现隐患应及时督促其整改,若督促不力造成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

责任。对违反安全管理的企业、单位按规定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或停产整顿。

第7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

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商场防盗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法制意识。

2、制定具体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4)货仓管理规定;

(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三)在商场易发生盗窃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宝行、金店、翡翠店等贵重物品的店面,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备。

(四)商场各部门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五)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报告。

(六)商场财物失窃办法:

(1)本商场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房门(商品柜台)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痕迹。

(2)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异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

(4)及时封锁现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盗物品价值、盗窃事件等。

第8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1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上报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8月1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表》;8月起,每周报送一次《颍上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情况统计表》;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9篇: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吉县府办字[2013]116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具体操作人员的直接责任,采取果断措施,认真排查治理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职责分工

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重点也在这里,根据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行业的特点,为便于展开工作,现成立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基础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建筑;

2.是否通过消防行政审批;

3.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工作时间车间大门是否被锁死;

4.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源供给是否满足需要;

6.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6月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关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照检查内容、任务和要求,查缺补漏,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回头看”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将会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并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企业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强化举措,巩固成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特事急事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排查隐患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落实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