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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开展整治行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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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开展整治行动

第1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创文明城市、惠万家百姓”的理念,切实体现文明城市创建群众需求的工作导向,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城市良好形象,为力争在2014年把我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围绕城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十大创建行动”,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社区联创共建行动,努力优化城市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城管部门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在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中不扣分、争高分。

(一)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整治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对照“931”行动标准,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九整治”即整治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三规范”即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一提升”即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931”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对坡子街商圈、主要商业大街、市区26条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园、广场、校园周边、车站等公共场所、重要节点进行整治,实行错时工作制,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取缔擅自摆摊设点、店外占道经营。规范摊点疏导区管理,因势利导,下大力气解决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开展城市“牛皮癣”整治,清除各类非法小广告、橱窗乱张贴,消除视觉污染。规范人力客运三轮客车车容车貌,确保无违规乱张贴的小广告及擅自改装、安装设置的附属装置;进一步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停靠秩序,教育引导业主文明经营、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加大城市立面环境整治力度,对主干道、城市出入口、主要商业大街立面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打造城市新形象。

(三)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科学配置管理力量,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全天候保洁,对发现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及时组织突击清理,不断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河道保洁质量,对城区河道进行分类、分片、定人、定岗,实行精细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对垃圾箱、公厕、中转站进行整修出新,保持完好清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所有垃圾收集后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规范化、减量化、景观化”的户外广告整治原则,集中拆除一批不符合规划、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不断净化城市空间;根据省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分期分批推进店牌店招的整治,不断提升市区店牌店招设置品位。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工地围挡等部位刊播、制作“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确保户外公益广告达20%以上比例,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达30%以上比例。进一步增加在主要商业大街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的密度,每隔500米有一块以上的提示牌。

(五)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建筑工地扬尘“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要求,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强化源头防控,与市区建设施工单位和拆迁工地业主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现场规范围挡、设置硬质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冲洗平台,渣土车辆实现运输密闭化、监控数字化;充分利用建筑渣土处置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两点一线”全程监管,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冲洗的管控,坚持日查夜巡,对泼洒滴漏、带泥行驶以及偷拉乱倒、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保持城市道路常态整洁。

(六)开展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相关部门,规范邮政报刊亭、信息亭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整顿亭容亭貌,清理亭身及周围设施上的违规张贴;对擅自移位的亭棚按规划位置、许可地点进行归位;压降临时性占道宣传、占道促销许可,规范临时性占道施工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占用人行道、盲道的配电柜、弱电箱等固定设施进行专项治理。

(七)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防违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坚持“早发现、快处理、常通报、广宣传、严追究”的原则,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把违法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从被动拆违向主动防违控违转移,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对市区主干道两侧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出现的违法建设,拆除一批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违法建设。

(八)开展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

按照全年项目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垃圾发电配套项目和罡杨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完成征地相关前期工作;扎实抓好“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完成新改建公厕、新改建中转站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数字化城管平台三期工程,加强数字化日常监管;实施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工程,尽快投入使用;推进建筑渣土处置场建设。

(九)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心、见行动;开展“做谦恭有礼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摒弃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城管工作站、数字化城管“帮帮您平台”、城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的服务品牌。

(十)开展社区联创共建行动。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惠民理念,本着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原则,与海陵区城东街道迎春社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社区开展联创共建活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积极支持社区创建工作,为社区居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按照“适时、适度、适宜”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努力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道德风尚优良、文体活动丰富。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上旬

2.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对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创建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发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重点推进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至9月

2.工作任务:按照行动方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即整即管。开展督促检查,对照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巩固迎检阶段

1.时间:2014年10月至12月

2.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方法从集中式考察,改为日常调研和暗访抽查的新变化,按照市文明办的总体部署,完善档案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准备。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

四、督查考核

按照《市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对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和长效管理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分现场考核、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一)现场考核。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项目为重点,结合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的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打分。采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的办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由整治办牵头组织考核;

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由数字化城管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由防违办牵头组织考核;

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文明素质提升、社区联创共建行动由政治处牵头组织考核。

(二)专项督查。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创建行动”为重点,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局创建办每月根据现场考核和专项督查情况,汇总考核得分,每月公布考核结果。

五、保障措施

突出领导挂钩、长效管理、效能监察,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创建责任机制。做好2014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能否顺利实现既定创建目标至关重要。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履职意识,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个环节都有人管,将各项创建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第2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管理,充分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强化路面停车管理,引导车辆入库、入位停车,形成静态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实施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招*街道所有道路、骆驼、庄市街道主要路段及人行道等违章停车。

三、工作目标

1、严格规范人行道上符合条件的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招*街道、庄市、骆驼街道主要道路人行道停车位设置率达到100%,其他道路的人行道合理设置率达到80%以上。

2、规范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清理部分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按照“合理分布,合理设置,合理使用,合理管理”的原则,使不合理停车位清理率达到100%。

3、加大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使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知晓度达到80%以上。

4、加大对违章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停车整洁、有序。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劝导阶段(8月14日前)

1、制作告市民(驾驶员)书,发送到各街道、社区、单位张贴。对宣传劝导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先张贴违法告知书,暂时不作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2、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3、组织新闻媒体对整个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实施整治阶段(8月15日——10月底)

1、区*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招*街道组成两个联合整治小组,骆驼、庄市街道各组成一个整治小组,各小组由两名交警和两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对辖区内违法停车进行整治。

2、对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由交警为主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配合;对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由城管执法人员为主处理,交警进行配合。

3、由城管局牵头,在招*街道车站路、城河路人行道设置物理隔离,防止机动车乱停车。

4、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生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事件的,交警、城管部门有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部门要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巩固强化阶段(11月)

积极配合做好市*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评估验收工作,对市局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市局验收主要内容:

1、辖区人行道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2、辖区内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3、交通停车知识普及率;

4、人行道车辆违法停车率;

5、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率;

6、辖区内“咪表”停车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和加强我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转变避重就轻、畏难厌战的思想,充分发扬迎难而上和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第3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__会、建设生态城”为主题,巩固好三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崭新的城区面貌迎接20__年____会。

1.严格依法整治,形成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依法依规整治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划细化整治标准,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督查考核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懒散、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合理合法。

2.加强整管并重,形成学习探索“六化”机制。严格实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探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划国际化、作业精细化、参与社会化、管理法制化、监管数字化、机制长效化”的__特色城市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破解城市管理的难题。

3.注重新闻宣传,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注重以人为本,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全民参与。整治行动要始终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政府部门的常规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确保市容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持续改善市民生活条件、优化城市商业氛围,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市管理高效运转的格局。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河道进行清淤、截污、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河道全流域、上下游的系统治理,提升河道沿线环境水平。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居民小区拆除违章建筑,维修或更新小区车行道及人行道,增绿补绿提高绿化水平,楼体立面粉刷,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小区院墙翻新改造,增设文化设施及健身器材设施,增设停车位及完善小区活动场地,修缮楼体内共用部位,达到整洁优美、和谐宜居、设施完善、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行围墙封闭,按市场化原则推行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或业主自治。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按照导则,对市政道路的功能进行治理和完善,车行道要求车辆行驶舒适、安全、顺畅。人行道要求铺装平整、美观、抗滑、耐磨。检查井要求齐全平稳、无响噪、无破损、无沉陷、开启灵活。路缘石、挡车柱等道路附属设施要求以人为本、设施完善、外观整洁、环境协调。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对__区内存在雨污混流、管网老化、历史遗留问题、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体系,提升排水输送能力,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通过雨水管网建设,减少积水点,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扩容排水设施,增加积水位置收水排水能力。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控制各类新生违法建筑,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拆除计划。违法建筑拆除后及时组织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便民摊点群运行规范有序,城市管理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占路经营得到有效控制,占路烧烤得到有效治理,主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次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整治规范,游商浮贩得到疏导规范。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规范有序。

6.建设扬尘治理和土地绿化整理行动。建设工程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出入车辆实行清扫、冲洗,对堆放、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城市主干道洒水降尘、高压冲洗率不低于10%;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提升长途汽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土地以及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的绿化景观;在城区道路、街巷两侧、商铺门前以及老旧庭院、小区的地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空闲地块优先考虑建设公园绿地,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要种植地被植物。

7.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实现生活垃圾、混合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数量充足、设施完好;强化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监管、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完善管理和作业队伍,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作业。全面提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质量。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逐条街道、逐个社区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全覆盖。科学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要增设完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得到明显改观。完善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疏导经营业户到隔离护栏后规范经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禁停标线要施划完成,消防车道要环行畅通;占用消防通道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等的建(构)筑物必须全部予以拆除。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__路河、__河、__河等3条河道实施清淤、截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

:20__年11月底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完善督导考核及以奖代补机制,统筹调度全区楼院楼体整治工作,确保我区按计划完成15处楼院楼体整治。开展楼院楼体整治评级竞赛活动,调动各单位整治工作积极性,完善整治后楼院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整治__路(啤酒街)、__片区及__广场周边、__路等12条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整治内容包括车行道补强盖被、人行道翻建、检查井整治、低洼部位积水治理、无障碍设施整治、调整路沿石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按《__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__-2016年)》要求,积极配合市市政公用局,改建雨水、污水管网。对我区多处排水不畅的雨污水管网和积水点实施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拆除存量违法建筑13万平方米,重点拆除居民小区楼院、背街小巷、占压燃气等市政管网所涉及的违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违建。全面推进网格责任制,坚决遏制、严厉打击各类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加大便民摊点群设置力度,加强监管已设便民摊点群,规范疏导现有占路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占路经营行为。加强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的整治。对学校周边占路经营实行专项整治。继续探索实施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6.建设扬尘治理和土地绿化整理行动。拆除工地重点做好围挡设置、拆除扬尘抑制、建筑垃圾清运、未清运垃圾覆盖等工作;开发建设局负责房屋征收房屋拆除管理;区属公司和管委会负责拟收储土地房屋拆除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非征收项目拆除备案上报管理,由区开发建设局协调市开发局对拆除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由区执法局、环保__分局对拆除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长途汽车站广场、海丰广场、儿童公园等广场、游园,山东路、瑞昌路、重庆南路、燕山立交桥、山东路中央分车带等城市道路,海瑞社区、商城社区、海琴社区等老旧庭院等居民庭院的地实行绿化,恢复绿化12余公顷。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7.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采取拆除、清运、覆盖、绿化等方式,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过城河道内积存的混合垃圾、生活垃圾。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置数量充足的垃圾桶、垃圾收集车。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和考核制度,突出抓好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确保卫生保洁常态化、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治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拆除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路桩及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取缔影响消防车道通行的占路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治理规范农贸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排查、整改、规范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清理取缔。对居民群众居住生活确实需要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要在人行道设置隔离护栏,将经营业户规范疏导到隔离护栏后,划定范围,规范经营,确保车行道畅通有序。对确需并有条件停车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科学划定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线和消防通道禁停标线,增设完善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对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改装承重道板,规范停车秩序。开展社区居民协商和矛盾调解等活动,及时劝阻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__分局、区城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交警__大队、交警四方大队、__消防大队、四方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1.完善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继续重视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效率意识、精品意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第4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市区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秩序乱等问题为突破口,强化市民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突出整治“特权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严肃查处酒后驾车、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闯红灯、闯、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为“金、大、美”创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规范停车管理,规范交通标识,规范车辆营运,达到交通文明、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的良好效果。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升。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守法自觉性,促进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具体目标为: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和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员行经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时主动避让行人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交通管理设施明显改善。按照国家城市畅通工程的标准,规范城市道路指路标识,达到醒目、方便、准确。具体目标为: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小区门前的提示标识和人行横道线设置率达到100%;利用交通设施晾晒物品的现象得到有效清除;影响行车视距和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标识、广告牌、管线和行道树树枝得到有效清理。

(三)市区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通过治乱、疏堵、降违等各类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市区交通拥堵现象。具体目标为:停车秩序进一步改善,占道临时停车规范有序;违法占道、擅自挖掘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其它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整治任务

(一)规范交通行为

1、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市文明办负责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组织开展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活动。

2、镇、开发区等相关镇(区)负责组织社区、近郊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依托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以及车站等公共场所展示宣传图板、播放电视短片和公益广告。

3、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在市区主次干道、法制广场、公园和商贸中心等场所,利用户外广告、设置展板、悬挂标语等形式,营造文明交通氛围,掀起交通安全宣传。

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把交通法律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强化在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倡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5、市安监局、公安局负责组织人员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督促建立驾驶员集中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文明交通管理;市公安局负责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车辆交通违法情况抄告制度,及时将路面执法中查处的有关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努力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形成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不开“特权车”的良好风气。

6、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排队依次通行、闯红灯、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酒后驾驶、乱停乱靠,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线,非机动车横过道路不下车推行,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等,并负责将上述违法行为人通报其所在单位、镇(区)、街道。

7、市城管局、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清理整治违法占道、出店经营、违规搭建等行为,加强对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车管理

8、市规建局负责梳理市区占道停车泊位,清理部分影响主干道畅通的泊位,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利用支路规划部分占道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车,缓解停车矛盾。负责对主街道进行渠化改造,对护栏道口进行调研,合理开合,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9、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动员沿街单位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基础上,开放内部停车场(库),供社会车辆停放。督促沿街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内部车辆停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门前停放车辆秩序管理。

10、市公安局负责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取证、拖移车辆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停车现象。

(三)规范交通标识

11、市公安局负责按照国家城市畅通工程的标准要求,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更新刷新。全面清查城市出入口、重点单位、旅游景点主干道路的指路标识,对设置不合理、指向不明、容易引起驾驶人辨认错误的,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保证指路标识的规范性、连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12、市规建局、城管局负责组织全面清理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的绿化、广告牌等,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四)规范车辆营运

13、市交通局负责在市区主干道规范设置出租车临停点,合理调整、优化设置公交站点,加强市区客运车辆行车秩序管理,加大对主次干道上出租车在临停点以外上下客、公交车进站不规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串线营运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区客运车辆有序运行。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25日)

组织“百日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强化力量聚焦,强势组织推进。市宣传部门要集中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百日整治”行动。市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要开设专题专栏,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教育片和典型案例,通过无线通讯和互联网络交通安全信息,褒扬文明交通典型,曝光违法交通行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从交通组织、道路渠化、信号设置、秩序管理等方面查找影响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12月20日)

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整治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整体联动,密切横向联合,增强工作合力,确保“百日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城市建设和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讲评会、推进会等形式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深入查找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入手,研究制定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长效管理的办法措施。市城市建设和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各部门、单位和镇区的“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视察评议,努力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出谋划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文明办、公安、城管、规建、交通、工商、教育等部门及相关镇、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每周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百日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百日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第5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XX县2019年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X办字〔2019〕XX号)要求,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有效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到

2019

年底,实现镇、村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线、晾衣绳等乱拉乱接基本杜绝;圩镇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基本遏制;基本没有违章搭建,集镇、村庄危旧房、土坯房、铁皮棚(屋)等基本拆除(改造)到位;“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到位。打造一个“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车辆停放。在圩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庄选择适宜停车路段设立临时停放点,设置停车标识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二是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各乡镇圩镇居委会、交警中队、城管中队,通过下发宣传单、劝导教育等方式引导车主养成良好停车习惯;集中力量,每月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对劝导教育无效车主,加大罚款、拖车等执法力度,共同营造“停放有序、道路通畅、管理到位”的良好交通秩序。

(二)乱堆乱摆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要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严格管理,做到控制数量、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摊点,由各乡镇(城管中队)参照《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整治。二是加大圩镇居民和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环境卫生和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力度,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引导农户家禽圈养,实现村居生活区、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四周环境清洁。加大乡村文物保护点柴毛、杂物乱堆整治力度,落实专人进行管护。三是每季度开展村庄“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及“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乱搭乱建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危旧房屋、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铁皮棚”、私搭乱建“两违”建筑、违规搭建等进行全面拆除。二是全面整治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组织力量,三是全面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

(四)乱埋乱葬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整治镇、村“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乱建的活人墓、豪华大墓及散埋乱葬坟墓,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全面整治擅自占用林地、耕地建造坟墓行为。二是对散埋乱葬加强日常巡查,引导群众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凡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出现新增坟墓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对辖区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实行约谈和问责。三是各行政村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八乱”整治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等工作。

第6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司其职,条块联合行动,着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经常化,专项整治全员化、制度化,目标任务具体化、刚性化,坚决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食品摊点、小餐桌,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整治内容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全覆盖、高密度、多频次的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食堂的硬件建设是否达标,食物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购进渠道及索证验收、贮存,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加工环境、食堂餐饮清洗消毒、防护措施等情况。着力打击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一是查证照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必须人人有健康证;二是查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做到件件能溯源;三是查食品质量,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不合格食品件件销毁。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桌、流动摊点、餐饮店的检查。对小餐桌和固定场所的经营户检查证照的合法性、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经营户督促其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入室经营;对流动摊点、无证照小餐桌、餐饮店由卫生、工商、城管、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坚决予以取缔。

四、责任分工

(一)卫生部门承担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整治方案拟定、信息收集、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检查。

(三)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商店经营的食品安全整治。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取缔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的各项任务,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的案件立案查处,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流动摊点、小餐桌的清理取缔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5月10日前)。各检查组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建档造册,查清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摸清所有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二是查清所有校内食堂和商店的数量、食品安全状况及存在隐患,三是查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含小餐桌)的数量,四是查清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的数量,并对其进行教育,劝其歇业、改行,限期改正。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20日)。各检查组根据方案要求,集中行动,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责令改正的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改正到位,对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小餐桌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21日-25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反复进行巡查,确保不反弹、不复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整治效果得到巩固。各检查组要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3日前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区卫生局局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一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区教育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加,城管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具体负责街道、街道、经济开发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二组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加,城管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具体负责街道、街道、街道、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综合项目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第7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一、目标、内容及力量配置

(一)工作目标。此次建筑垃圾陆上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为重点,结合北仑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过蹲点守侯、流动设卡、路面巡查、重点监管等手段,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责任明确、任务清晰、配合默契、支持有力的工作机制,构建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建筑垃圾清运督查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二)整治内容。1、未持有合法有效《建筑垃圾清运卡》的车辆运输垃圾的;2、建设单位未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为或备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3、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4、建筑工地未按规定设置相关设施(专用清洗水道、高压冲洗设备、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及管理不到位的;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统或密闭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力量配置。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会同公安交警、公路运管等部门,实施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区城管局设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实施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抽调渣土办、城区中队、机动中队的执法队员作为中心城区专项执法组,与其它部门的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动员,全面参与,组织力量做好辖区内的查处整治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建筑工地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是否配置车辆清洗专用水道、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并保持有效使用,是否设置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对未按规定设置相关设施及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及时要求整改并予以处罚。

二是加大重点区域监管力度。区渣土办要从施工单位、出土时间、行驶路线、运输车辆入手,做好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审批等资料整理收集工作;中心城区专项执法组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周围和主要交通路口蹲点守候、流动设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追溯倒查制度。城管执法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运输建筑垃圾车辆违法违规时,既要依法处罚运输单位或运输车辆,又要建立行政执法追溯倒查制度,追究建设业主或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规范专项整治执法程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法制案审科对执法程序进行指导,统一按市局设定的处罚依据及标准进行立案查处,案件办理程序到位,操作规范。执法管理科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实施专项整治执法队员的队容风纪、执法程序和执法成效进行督查,杜绝人情执法。

三、阶段工作安排

(一)准备排查阶段(4月20日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对中心城区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逐家排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7月30日共100天)。组织各方力量,破解建筑垃圾清运重点难点,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认真总结经验,推广行之有效好的做法和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努力完善北仑区建筑垃圾处置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北仑区建筑垃圾陆上运输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动、确保安全。专项整治涉及部门多、整治时间长、环境复杂,要坚持落实属地为主、统一行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区渣土办和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中心城区专项执法组和各街道乡镇执法中队要完善执法区域责任制,实行无缝链接,做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专项整治人员人身安全。

第8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为推动彩钢板行业健康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彩钢板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一、彩钢板行业现状

目前我镇彩钢板企业主要集中在青云村、陶墩村、天亮浜村和新和村,涉及喷漆企业14家。彩钢板喷漆的肆意发展给百姓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近阶段,关于彩钢板喷漆扰民的事件举报频频,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整治工作思路

按照彩钢板行业“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堵疏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取缔无证无照彩钢板企业,督促有证有照企业新上喷漆治理设施。

三、整治时间安排及具体步骤

彩钢板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5月中旬-6月30日止。

具体措施为:

(一)职能单位

牵头责任单位:各相关村

配合部门:环保办、工商分局、派出所、安监所、质监所、城管队、建管所、供电所。

(二)具体步骤

5月底前制定彩钢板喷漆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下发彩钢板企业整治告知书,明确整治截止时间为6月底前。整治结束后,一是对拒不上环保设施的和在规定期限内尚未建成的喷漆企业,由上级安监和环保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罚。二是由上级环保部门下发停产通知书,供电部门配合予以停电。对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理。

(三)检查及长效管理

整治结束后,由环保部门和各相关村对彩钢板喷漆企业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禁止新产生彩钢板违法喷漆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彩钢板喷漆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由沈建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1、环保部门负责喷漆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的指导,督促企业建设喷漆处理设施,同时负责竣工验收;协调区环保部门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下发停产通知。

2、工商分局负责查封无证无照彩钢板企业,规范有证照企业。

3、安监、质监部门负责对喷漆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4、公安和城管部门负责提供安全保障,保证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9篇:城管开展整治行动范文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街容镇貌,不断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按照“和谐邱隘”创建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主要街区(道路)影响街容镇貌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改善环境、净化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不断提升全镇街容镇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不规范营业行为极大改善,无照违法经营店铺予以取缔,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帖、乱吊挂、乱拉接现象和跨门经营等行为得到进一步治理,经营户门前挡阳伞、广告牌(架)逐步规范,流动摊贩摆放定点有序,街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0日。

(二)整治范围。邱隘镇建成区范围内主要街区(道路),具体包括:人民路、邱隘北路、邱隘南路、振兴路、盛莫路、方庄路、邱隘大道、文卫路、东港路、百丈东路延伸段、镇中路、引发路、青年路、邱宁路、邱隘菜场及学校周边等。

(三)重点地段。七条街面和进出通行路口和一个市场周边,即,镇区内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和邱隘菜市场周边。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三差、三乱"现象。“三差”,即:卫生行为差、环境行为差、交通行为差;“三乱”,即:经营场所乱、交易行为乱、市场秩序乱。

(一)整治“三差”

1、整治卫生行为差包括: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

乱倒污水、垃圾,乱贴乱画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牛皮鲜”。

2、整治环境行为差包括: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经营户门前不规范搭建物、“档阳伞”和乱设的广告牌。

3、整治交通行为差包括: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公交车辆不按时发车、不停靠站点,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遵章守规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

(二)整治“三乱”

1、整治经营场所乱包括:经营户证照不全、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等,重点是治理和取缔“无照经营”、扣罚无照(套牌)人力三轮车辆。2、整治交易行为乱包括:制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商品价格不实,计量称量不准,短斤少两,欺诈欺骗消费者等,重点是整治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和人力三轮车辆票价乱问题。

3、整治市场秩序乱包括:店铺摊点布局乱和经营过程中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重点是治理和解决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建东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党委委员姚刚毅、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村镇建设办、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派出所、邱隘工商所、盛垫交警中队、邱隘交管站、下应路政中队、邱隘卫生监督所、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李明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盛垫交警中队队长冯亦斌、邱隘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城管中队方志坚等同志组成。

整治活动实施时编设指挥组、保卫组、报道组和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

(一)指挥组。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任指挥长,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任副指挥长,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整整治力量,处置解决重大问题。

(二)保卫组。由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任组长,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任副组长,镇区各辖区民警、综治大队负责人等为组员组成,负责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报道组。由镇宣传部门建立,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内容、目的、意义,报道整治成果,同时对问题突出的“三差”、“三乱”现象,特别是对重点人(户)要进行公开曝光亮相。

(四)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即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等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和一个巡查组。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以城管队员、交警(协警)为主,镇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工商所、邱隘卫生防疫站、邱隘交管站根据需要派员参加;邱隘派出所每组应派出2至3名巡防队员(镇区重要路段应由民警带队)参加,分路段按照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巡查组,由城管中队、盛垫交警中队、邱隘派出所派员组成,对重点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围进行巡查治理。

六、责任区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机关各办、各成员单位、驻镇区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掌握相关情况,协同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对涉及到本单位(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亲临一线,加强指导,及时解决。

(一)综治办:负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村镇建设办、城管中队:以村镇建设办牵头,负责加强对主要街区(道路)两侧各种违法违章建筑(包括其它构筑物)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拆除,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行为进行规范,对乱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对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需要设置清卫设施及标牌标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宣传、镇团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环境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窗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街容镇貌观念。

(四)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过程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协助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五)工商所、卫生防疫站、公共安全监督所:以工商所为主,负责清查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加强卫生防疫和公共安全监管。

(六)盛垫交警中队:负责整治主要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对违规停车的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和套牌、无照的人力三轮车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序停车、有证运行和道路畅通。

(七)交管站:负责协调配合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杜绝街道路口摩托车辆停车。

(八)方庄社区、镇南社区、镇北社区及驻镇区各村:以各类志愿者队伍和综治队伍为主,协助做好宣传、劝导和巡查维护工作。

其他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七、实施步骤

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5前):制定方案,落实准备。主要是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编组人员,并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准备、舆论准备和物资准备。镇宣传部门应协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次活动要求,结合“文明城镇”、“平安邱隘”创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城管中队应核查、排摸整治重点,选定、设置禁止设摊标志牌和许可设摆位置标线。交警中队应事先排查、选定镇区街路许可停车位置并标线,在盛莫路转向的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进口和振兴路与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标划黄色网状线,在万龄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区域标设禁止停车牌,并对镇区内已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维护。各社区、驻镇区各村要协助下发、张贴《告全体经营户书》和镇区街道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25日至31日):突出重点,实施整治。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事项和任务区分,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为每日16时至20时,整治行动开始应以宣传、劝导为主,之后应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整治;2013年1月1日后,由各组负责轮流巡查,对治后又复原的地段要延长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及至达到整治目的、效果为止。

第三阶段(2013年1月上旬至3月20日):总结经验,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总结,并根据分工和各自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集中整治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对策,明确镇、责任单位和经营户三方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镇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巡查组,对镇区范围内停车、经营秩序实施长效管理。

八、几项规定

(一)自整治开始起,整治区域内各经营户及沿街道(路)单位,改建、装璜门面和搭建挡阳伞等需经镇村建设办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未经审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区域内未审报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清除。

(三)现有不规范的档阳伞、门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间一律予以拆除。

(四)对在禁止停车、设摊地段停车设摊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应予扣车、没收摊物。

九、工作要求

(一)人员到位。各责任单位应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和今后管理需要,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办理专项整治事务和长效管理责任。在联合整治期间,要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调整安排参加整治活动的人员,保证整治力量全员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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