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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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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第1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关键词】大气污染;对策;城市形象

城市形象是一个城市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总体印象和评价,城市形象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这个城市的态度,是人们选择居住、就业、投资、创业、旅游、教育及其他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了建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许多的城市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整合城市文化,挖掘城市特色,利用各种媒体展示城市的魅力,以便引起社会关注,博得人们的好感。邢台市历经五朝古都,有着丰富的古城文化,在城市形象建设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早在2008年就以“殷商古都、守敬故里、山水泉城”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城市标志,可见我市对城市形象建设的高度重视。

正当邢台城市形象蒸蒸日上的时候,全国城市污染大排名的“黑帽子”似乎掩盖了邢台市的正面形象,邢台的环境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邢台市形象建设的最大障碍,要改善邢台的环境状况,摆脱污染之城的恶名,就必须研究邢台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和产生的影响,才能够找到最佳的应对策略,从而抓住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契机,向全国人民展示邢台人民建设秀美邢台的决心和勇气,通过污染治理的成果展现邢台人建设邢台、发展邢台的能力,进而塑造邢台良好的形象。

1 正视邢台大气污染的成因

探寻邢台大气污染的根源,了解污染产生的原因,正确对待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不但有助于制定行之有效的污染应对策略,同时还能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造成邢台大气污染的成因比较复杂,通过调研,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工业污染

邢台地处太行山南段东麓,华北平原南部,临近城市京、津、唐及省会石家庄。邢台的经济建设相对落后,经济发展一直是邢台建设的首要目标,工业生产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仅在“十一五”期间,邢台的工业发展取得了客观的成绩,工业经济从2005年的78.96亿元提升到196.77亿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每年的13546元增加到30317元,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但是邢台的主要工业为钢铁、矿业、水泥、焦炭、造纸、玻璃、电镀等产业,这些产业污染重、产能低、经济效益不明显,凸显了我市工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同时,大量的燃煤污染企业分布在市区和周边,冒着黑烟的厂区随处可见,废弃物的排放严重污染了邢台的环境,造成大气重度污染,据有关数据显示,工业企业燃煤污染占了市区大气污染负荷的60%左右,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存环境。因此可以说工业污染,是邢台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1.2 扬尘污染

邢台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建筑施工、道路修建、土地开发等产生了大量的扬尘,同时交通运输及日常生活导致二次扬尘或多次扬尘;同时过度开采造成城市周边土地植被破坏,沙土,伴随季风造成季节性扬尘。有数据表明扬尘污染占了市区大气污染负荷的30%左右。城市的发展避免不了大兴土木,但城市建设会逐渐完善,建筑、道路及土地开发等活动也会越来越少,加上科技的发展和有效的预防措施,有理由相信扬尘污染会很快得到有效的控制。

1.3 机动车尾气污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成为城市居民基本的代步工具,据统计,邢台目前机动车保有量约为70万辆,是十年前的5倍左右。如今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已经成为PM2.5的重要来源,占了市区大气污染负荷的10%左右。随着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生活观念也会发生改变,能够在环境污染和生活便利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做出自己的贡献。

1.4 其他因素

建设中的城市,往往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垃圾处理、居民生活燃煤、周边农作物焚烧、餐饮油烟排放、烟花燃放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对邢台大气环境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2 大气污染对城市形象造成的影响

大气污染是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其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存空间,是影响城市形象的主要因素。城市大气污染不仅直接体现在城市外观,形成“光灰城市”和“雾霾城市”,还会造成人们的心理、生理的伤害,严重影响人们的精神面貌和生活状态,大大降低了城市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1 大气污染对城市视觉形象的影响

大气污染最直接的现象是雾霾,使整个城市淹没在灰雾之中,可见度极低,美丽的街道、充满生机的绿植、现代化的建筑等都失去了光彩。由于能见度低,还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造成拥堵,原本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变得混乱不堪;同时,雾霾严重影响城市卫生,大量的灰尘充斥在城市空间之中,附着在街道、建筑及绿植之上,形成脏乱差的视觉效果。

2.2 大气污染对生理的影响

大气污染对人的生理影响是巨大的,污染大气中的有害物质通过呼吸道、皮肤进入人体,通过血液分布到全身,对肝、肾、胃、肠等造成严重的影响,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最易引发呼吸道及其他方面的疾病。

2.3 大气污染对心理的影响

雾霾天气容易使人产生忧虑、焦急、愤怒、抑郁等心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人们绝大多数的时间处于室内,空间的局限、工作压力等各种因素,人们需要在风清云淡、心旷神怡的环境中得到释放,污染的城市环境无法提供这样的空间,内心的情绪得不到宣泄,长期处于污染的环境容易产生心理恐慌,患上心理疾病。

2.4 大气污染对城市凝聚力的影响

城市的主体是人,只有能把人凝聚起来,成为城市的发展动力,城市才有生命。但污染的城市环境,不利于人们生活、工作,让城市居民没有安全感,容易造成人才流失,如果人人努力工作的目的只是为了离开这座城市,那这座城市是没有希望的。同时,大气污染还不利于招商引资,没有先进人才、充足的资金,城市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3 研究大气污染治理对策,展示城市形象正能量

大气污染问题是全民必须共同面对现实问题,治理和预防大气污染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在制定大气污染应对策略时,政府应该全面掌控,发挥策略制定、执行和监管的作用,同时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激发人们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全民的积极性,自觉维护城市环境,主动奉献自己的能量,在治理环境污染的战役中,展现出正面的城市精神,把城市大气污染的危机转化为展现城市形象的契机。

3.1 政府调控

在污染治理的攻坚战中,政府是决策者和总指挥,政府的决心和态度决定了这场战斗的胜败。河北省委书记、省长亲自督战,制定“5年内摘掉污染城市帽子”的宏伟目标,可见其决心。邢台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府全面调控、身先士卒,逐一排查污染源点,针对不同的污染源点,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治理力度、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生态绿化工程、加大保障措施等八方面60条措施”,并成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组六个、一个督查组,负责对各项目标任务中对口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和验收,同时邢台市还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技校考评。政府和相关部门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打赢这场战役的决心和勇气,向全国人民展现了不畏艰难、维护邢台群众利益的雄心壮志,有利于邢台良好形象的建立。但大气污染的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政府调控的层面还须对以下方面进行研究:

第一,控制与发展的问题。邢台工业结构如此,控煤实际上就得关闭大量的企业,直接涉及到企业及城市居民的经济利益,因此解决不了替代燃煤的能源问题,那么已控之煤就可能复燃,只有引进清洁能源,或者转型环保的产业,邢台的“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才能共存。

第二,基础设施的投入问题。控煤、减排、抑尘、控车等措施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可以说是针针见血,但邢台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全面控煤、减排、抑尘、控车则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滋生反感情绪,不利于大气环境的长远治理。

第三,污染防治的制度化,执行监管责任化。将污染防治形成制度,明确责任,奖惩分明,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建立群众举报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四,关于污染企业迁移的影响问题。如果只是将污染企业迁出城区,而不调整能源结构或者事业领域,就不能彻底的解决污染问题。

3.2 全民应对

防治的大气污染不是政府单方面的战斗。大气污染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但是很多人对大气污染并不关心,对污染造成危害也不清楚,甚至个人行为造成到大气污染时还不觉察。因此环保知识的普及非常重要,可将污染的成因、产生的危害、日常生活中造成污染行为、防治污染的职责和义务等编成宣传册子,图文并茂,以家庭为单位普发,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主动地参与到污染防治中去。同时企业单位、学校、社区可组织污染防治的相关活动,塑造全民环保氛围,形成环保的潮流与风气。只有这样,政府、企业和群众才能同心同力,共同防治大气污染,并最终取得这场战役的长久胜利。

3.3 媒体宣传

城市形象的展示是离不开媒体宣传的。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重点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主要媒体宣传政府、企业和城市民众防治污染的决心和态度,报导大气防治的具体措施、实际行动以及取得的成果,让全民关注大气污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能感受到治理的成效,增强污染治理的信心。同时媒体宣传还是连通外界的窗口,可以通过这个窗口,让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认识邢台、了解邢台,通过这次防治大气污染的全民战役重塑邢台城市形象,展示邢台城市发展建设的正能量。

邢台是千年古城,有着丰富的文化积淀,凝聚着千百万邢台人的心血,承载着代代邢台人的荣誉和梦想。大气污染只是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插曲,只要我们建设美好邢台的主旋律不变,邢台的未来就一定会灿烂辉煌。

【参考文献】

[1]邢台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N].邢台日报,2013-10-11.

[2]邢台“壮士断腕”换“蓝天白云”百万元奖励举报[N].燕赵都市报,2013-10.-07

第2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工作目标

对户村镇、康庄乡等重点区域内28家重点企业的65项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整治,对原料场采取仓化、棚化措施,防止原料堆存、装卸扬尘污染;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治理维护,保障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运输煤炭、精粉、石料等原料(渣土)的车辆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消除车辆运输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清扫,清除道路积尘,防治二次扬尘污染。对重污染小企业进行全面监控和彻底清理取缔,确保不出现违法反弹现象。

重点工作

(一)仓化、棚化原料场。纵横钢铁公司、裕泰煤化工公司等24家重点企业必须建设原料场(厂)封闭料仓等防扬散设施,禁止使用临时性料场,禁止原料露天存放,达到原料封闭堆存、封闭装卸、封闭输送。其中,兴悦建材公司、大地铸造公司、远洋铸造公司、科鑫铸管公司、迪隆炉料公司等5家企业的原料场仓化、棚化措施要于年底前完工。其余19家企业的原料场仓化、棚化措施要于2013年11月15日前完工。

(二)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对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配套匹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老化、损坏的,要及时维修维护,对损毁严重,不能发挥治理功效的,要彻底拆除、更换,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

(三)全面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对运输煤炭、精粉、石料等原料(渣土)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禁止超高、超载、无遮挡敞篷运输,要达到限高、限载、覆盖封闭运输。增加道路清扫频次和洒水次数,清除道路积尘,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四)强化重污染小企业监控。严格执行县政府制定印发的《重污染小企业集中取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完善重污染小企业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继续采取“乡镇主体负责,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相关单位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对重污染小企业实行全种类、全天候、全覆盖巡查监控,严格取缔标准,不存隐患、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一起死灰复燃现象。

职责分工

(一)户村镇政府、康庄乡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加强督导,督促治理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治理项目按期完工。同时,要明确专人,对重污染小企业进行全天候巡查,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取缔一起,确保不反弹。

(二)县环保局:负责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重点企业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负责组织督导检查、年底考核验收。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重点区域内的国道、省道等道路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检查站(点),查处车辆超高、超载、无遮挡敞篷运输等问题。

(四)县交警大队:负责对运输车辆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

(五)县城区管理局:负责对重点区域内的道路进行清扫,增加道路清扫频次和洒水次数,清除道路积尘,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环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沉下心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对照整治标准,迅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

第3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今日气象条件比较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一般。白天多云,南风二级转三四级,最高气温20度。”4月10日早上7:00,扫了一眼手机上的天气预报短信后,家住北京海淀的陈娟戴上帽子和口罩,准备出门晨跑。

在北京,要不要晨练成为很多人的一大困扰。为了健身或减肥,很多人希望可以每天锻炼,但考虑到北京的空气质量,面对雾霾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却只能无奈放弃。

陈娟也不例外。虽然预报空气质量“一般”,但据她的经验,户外的空气质量指数至少是轻度污染。

“在北京,都是看天儿锻炼。”扬尘、雾霾,北京的春天真正的“蓝天白云”并不多见,因此,即便是个不太蓝的蓝天,陈娟也不想错过。

国人正在遭遇的七大污染威胁

空气污染再登榜首

在蓝天白云下自由呼吸,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但现在却更像一种奢望。

2017年4月,《小康》杂志会同有关专家及机构,分别从对周边环境状况评价,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评价,环境保护的政府投入、执行和效率认同度,环保意识与参与程度的自评,生态环境保护前景预期等五个方面对我国“生态小康”进行了调查。综合调查结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监测数据,得出“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为75.7分,比上年提高4.0分。

据“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国人眼中的生态宜居城市要素之首便是“新鲜的空气”,93.9%的受访者选择了这一选项,比排在第二位的“洁净的饮用水”和排在第三位的“整洁的街区”分别高出了24.2个百分点和42.4个百分点。但与之相对的则是,95%的受访者表示正在遭遇空气污染的威胁,在人们正在遭遇的七大污染威胁中同样位居榜首,比排在第二位的水污染和排在第三位的垃圾污染分别高出19.2个百分点和22.3个百分点;同时,50%的受访者对自己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给出了“比较差”的评价,16.7%的受访者直言“非常差”,对自己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予以肯定的受访者仅为22.3%。

近两年,我国空气环境治理不断提速,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向好。据环保部监测,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和优良天数稳步增加,在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11个;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城市颗粒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也在持续下降,338个城市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6%,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但问题在于还不够好,尤其是冬季取暖期的污染改善程度并不大。2016年冬季大面积重污染天气频繁出现,至今仍让很多人心有余悸。

“大气十条”已经出台实施近四年时间,重污染天气仍旧频频出现,是不是我们的治理不对路?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空气污染真正好转?

面对人们的担忧与质疑,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予以了正面回应:空气质量主要受污染物排放量和气象条件两个变量影响。气象条件是不可控的自然因素,一个地区的环境容量随着气象条件变化而变化。在冬季静稳天气条件下,环境容量比较低,加之北方地区采暖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量,一减一增导致了冬季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

在他看来,判断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策略是否有效,需要把这些起波动作用的气象条件排除出去。

按照国际通用办法,陈吉宁采用三年滑动平均法对我国“大气十条”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控制PM2.5的重点地区,平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3.0%、31.3%、31.9%。2016年,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0.6%。“除了北京之外,所有控制PM2.5的地区在过去三年里都减少了30%以上。与此同时,优良天数的比例在上升,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也在明显降低。从三年来的情况来看,我们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是显著的。”

在肯定治理方向的同时,陈吉宁还通过对比国内外的情况,对我国环境治理措施的力度予以了肯定,“即使从改善速度上看,我们也不慢,甚至比一些国家还要快。但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跟他们比要难得多,发达国家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基本上是分阶段解决,先解决燃煤的问题,再解决机动车问题,是分阶段、用比较长的一个时期解决的。我们不同,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Y构以煤炭、化石燃料为主。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生活方式不够绿色,汽车的保有量增长也很快。所以,我们单位面积上的人类活动强度比他们高很多。在这样一个比较难的情况下,三年时间取得这样的成绩,充分说明我们当前大气治理的方向和举措是对的,是有效的。”

不过,治理效果与民众切身感受出现落差是一个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还城市一片蓝天”,既是民之所望,也是民心所向,更是施政所向。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并提出实施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等五大举措治理雾霾。

近四成受访者认为企业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太低

号角已吹响,关键看行动。

近日,为全面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治理力度,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联合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文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开启了京津冀地区的“蓝天保卫战”。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大气污染最重的区域。据了解,此次《工作方案》的实施范围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山东省济南、河南省郑州、山西省太原等“2+26”城市。

人们常说“冬病夏治”,此次为了彻底根治京津冀大气污染问题,中央已经将之提前到了“开春就治”。

北京已经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清煤降氮”、六环路重型柴油车限行、关停一般制造业的污染企业500家等六项主要措施。

天津严格责任落实,加压强化领导,累计安排5方面共719项重点任务,其中:燃煤污染治理555项,扬尘污染治理21项,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治理19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119项,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5项。

河北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六个强力推进”,包括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强力推进城乡增绿扩容。

……

中央对蓝天保卫战拿出了雷霆万钧的力度,但据环保部日前通报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2月15日至3月18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北京、天津等6省(市)组成1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等18个重点城市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走访、检查单位和企业8500余家,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企业有3119家,其中多家企业的监测数据不真实甚至造假。

为何这些企业在如此高压下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治理污染说一套做一套?“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40%的受访者认为企业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36.4%的受访者将之归因于企业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太低,23.6%的受访者认为环保法在实施过程中难以真正“落地”是企业以身试法的主要原因。

对此,有专家建议,从成本入手,“一升一降”寻求突破。“一升”主要是指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环境也有价,破坏应赔偿。目前虽然环保处罚不断加剧,但相比违法获利却依然犹如“九牛一毛”。只有使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企业的“违法冲动”。并且,违法成本不应仅仅局限于金钱处罚,信誉、名誉、合作伙伴等都是企业的“痛点”,击中痛点,才能让其痛下决心进行改正。“一降”则是指降低企业环保投入。通过技术手段打造运行成本低、治污效果好的环保设备,也将有助于激发企业环保的自觉性与积极性。

环境治理七大难题

夯实地方责任就抓住了“牛鼻子”

“治理雾霾人人有责,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全社会不懈努力,蓝天必定会一年比一年多起来。”政府工作报告的这句话,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也道出了雾霾治理的艰难。

在“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问卷中,《小康》杂志请受访者评选出了我国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七大难题,排在第一位的是“地方政府存在利益驱动,执行不力”(78.8%),排在第二位的是“企业只顾自己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69.7%),排在第三位的是“公众环保意识不足”(63.6%),分列第四至第七位的依次是“我国的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重型化的工业企业比例过大”(60.6%);“‘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思路还存在”(48.5%);“缺乏相关的法规和机制”(48.5%);“环保部门权力有限”(39.4%)。

可见,只有夯实了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真正让其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才牵住了污染治理的“牛鼻子”。

关于这一点,中央早有考虑。2015年7月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决定全面实施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绿色风暴之“剑锋”首次对准地方党委与政府。“督企更要督政府”、“先督政而后督企”,2016年,正式启动两轮环保督察,共覆盖全国16个省份,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百姓对党和政府整治修复环境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说明环保督察效果开始显现,制度效力正在深入发挥。

而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年底前,中央环保督察将覆盖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

此外,“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应当说,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黄金法则”。然而在过去的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由于现有制度权责不清,以及索赔主体、具体程序等的缺失,往往导致生态损害赔偿无疾而终。

为了破解“企业污染、民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2016年4月,国务院批准在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7个试c省市近期纷纷出台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级政府明确成为本区域的赔偿权利人,对责任人提起索赔。省级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提起索赔,将有助于实现“责任者足额赔偿”“受损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有效修复”,有助于“谁污染谁治理”真正落地生根,倒逼企业实现从“被要求治理”到“主动治理规避赔偿风险”的转变。

超八成受访者愿为保护环境而改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环保意识空前高涨,正成为推进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据“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为环境保护而改变自己的一些与环保相违背的生活方式的受访者合计占比83.7%,比去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感觉“比较勉强”的受访者占比5.6%,比去年减少了19.2个百分点;“不太愿意”和“非常不愿意”的受访者为10.7%。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动真格的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垃圾分类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低碳城区的重要方法。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等8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这么多年过去,分类似乎并没有大的进展。“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11.4%的受访者居住地没有实行垃圾分类;5.7%的受访者不清楚自己的居住地是否实现垃圾分类;74.3%的受访者居住地实行了垃圾分类,但存在问题,效果并不明显;只有8.6%的受访者表示居住地实行垃圾分类,并且效果较好。

垃圾分类,人人可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比如将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等进行分类放置,最后再扔出去。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点滴行动和内容。不过,“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虽然73.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支持垃圾分类,但仅有39.4%的受访者愿意真正去实践。

生活垃圾分类,就要改变居民的习惯,要么有正面引导,要么有强制的惩罚。除广州、南京等少数城市外,目前很少有城市对居民不分类进行处罚的法规。即使有法规,由于分类涉及每个家庭,居民普遍有“法不责众”心理,实际处罚方面也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4月12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混投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3000元;个人乱丢垃圾最高可罚200元。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要顺利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配套罚款机制必不可少,罚款机制可以倒逼企业和个人遵守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和知识。但是,垃圾分的关键更在重罚之外,“一方面要加强对市民的环保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到垃圾分类的好处,提升其文明素养和环保意识,自觉执行垃圾分类规定。另一方面也要提升市民的垃圾分类能力,很多人不是不想对垃圾进行分类,问题是,不知道该怎么分类”。

第4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原则。①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总负责,环保部门根据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应的职责实施监管和治理。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③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我市制定的石灰和碳酸钙、化工、焦化、露天矿山开采、城市扬尘等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和总量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治理,通过治理,2012年下半年起,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0%以上,辖区内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一)二氧化硫治理

(1)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3月底前,鲁源酒业公司1台锅炉,沃源公司2台锅炉,光力士公司1台锅炉、1座窑炉,制药公司1台20吨锅炉,鲁阳公司九分厂2台煤气发生炉安装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

2012年12底前,联合化工公司(原东风化肥厂厂区)和硝酸分厂2台锅炉,药玻公司(老厂区)窑炉安装除尘及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2)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6月底前,制药公司、联合化工公司、联合化肥公司完成锅炉烟气脱硫,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建成区内所有燃煤茶水炉,所有饭店、馒头房、早餐工程、早夜市的直接燃煤饮食炉灶,所有洗浴中心的供热锅炉严禁燃煤,一律改用电加热或清洁能源。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改造的,由县政府组织公安、建设、环保、城管联合执法进行拆除。(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采取集中供热。对现有分散燃煤供热小锅炉要。(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建成区沿街房、商业房等要采取集中供暖或采取清洁能源供热,严禁私自采取燃煤取暖。(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新建小区或规划新建小区,不得新上燃煤锅炉,一律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二)粉尘、烟尘污染治理

1、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第五水泥厂等水泥(粉磨站)企业全面完成辅料棚盖、原料入库封闭存放,严禁粉状原、辅材料露天堆放和晾晒,各排尘点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东里镇政府、各有关企业)

2012年6月底前,源能热电公司锅炉完成静电除尘加布袋除尘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³,西厂区新上末端脱硫设施。(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源能热电公司)

2012年6月底前,完成南麻镇位于电厂区域的综合治理:完成鲁阳公司九分厂、光力士球窑厂、联合化肥公司、瑞丰高分子公司、新力塑编公司老厂区茶水炉烟尘、二氧化硫除尘及脱硫设施改造。(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南麻镇政府、县经贸局)

2、焚烧作物秸秆及其他废弃物污染治理。

县农业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工作措施,巩固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从2012年起,扩大禁烧范围,将树木枝叶、枯草、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纳入禁烧范围。城市建成区内有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建成区外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治理。县城管执法局要切实抓好建成区废品回收及经营点的集中治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

3、城区餐饮服务油烟污染治理。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查处力度,集中整治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三)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负责对省道、城区及乡村道路进行扬尘治理。重点完成泰薛路全程扬尘治理工作,机扫率、洒水(冲洗)率要达到100%。在城区周边主要路口建设24小时执勤的运输车辆漏撒固定检查站点,重点加强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篷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所有散装物料运输必须采取箱式封闭运输或全篷盖至车厢上沿下方30厘米,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城区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的管理规定,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运输车辆进入外环路(包括外环路)范围以内行驶。公安、交通、城管执法部门要联合对无证、无篷盖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实施依法处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2、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全县各类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控制扬尘污染。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向县环保局报送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排污申报。所有施工场地周围必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必须设置能够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建筑工地施工场地出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严禁运输物料的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施工期间,粉性物料堆放场要设置挡风墙或进行篷盖。县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房管局负责拆迁工地扬尘的监管,建筑拆迁作业时,应配合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和房屋装饰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部门:县建设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

3、各类堆场以及矿山开采扬尘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全县货场、堆场要完成场地及运输道路的硬化工作,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或全封闭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2012年5月底前,依法取缔城区周边分散的无证煤炭经营业户及煤炭经销场点。(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内贸局)

2012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采矿区石子生产企业必须采取作业现场局部封闭、安装布袋除尘等措施;矿山开采运输途径道路必须硬化,并采取湿法保洁定期冲洗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城区周边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依法做好破坏山体和开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的督导工作。(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加快机动车检测线的建设,在全县开展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2012年7月1日前,我县建成一处经省环保局验收后委托检测的检测站。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明确机动车监管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机动车排气抽检工作,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三、保障措施

第5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面加强联防联控,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阶段

(一)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区域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1.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8%和14.5%。

2.热电、化工、印染、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

3.建设完善城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机动车年审排气污染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5.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6.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秸秆野外焚烧现象;"烟尘控制区"建成区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8%以上。

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8.大气复合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建成投运,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9.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1%、10%,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5%。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气出现频率有所下降。

(二)实施阶段

1.启动推进阶段(2012-2013年)。编制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初步建立区域大气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全面开展区域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编制并实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方案,逐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到2013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强,环境空气质量趋于改善。

2.深化成效阶段(2014-2016年)。巩固和深化区域空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重点问题基本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优化工业规划布局。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按照"集聚、提升、淘汰"的调整原则,及时搬迁、淘汰对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同时,严格限制在城市主导上风向建设热电、水泥、印染、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

2.加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整治。以杭州湾工业园区、道墟化工小区为重点区域,以医化、农化、染化行业为重点行业,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同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收集,增强废气净化效果,做到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所有印染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定型机废气整治并确保稳定运行,化工、医药、农药、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喷漆、涂料、塑料、橡胶以及合成革等行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整治。

3.加强热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热电锅炉同步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到2014年,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完成炉外脱硫、SNCR法(或SCR法)脱硝改造并通过168小时验收,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硫率与脱硝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并完善CEMS仪表、建立健全DCS系统。推广应用工业袋式除尘技术,在城市及近郊,工业锅炉和热电厂采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

4.加强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到2015年,全市所有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5.控制工业锅炉窑炉污染。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都要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禁止直接使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鼓励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6.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强化重污染项目淘汰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关闭石灰窑土窑和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采石生产企业,淘汰工艺落后的生产稀释剂、涂料、油墨、黏合剂等小化工企业和污染严重的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生产工艺及设备。2012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和窑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

(二)实施绿色交通物流工程

1.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运行管理,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经检测、抽测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实行强制维修。

2.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

3.按要求做好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供应,建立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完善油品供应市场监管体系。

4.按国家规定的阶段排放标准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5.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淘汰补助政策,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

6.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加快建设以城市为中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强枢纽场站衔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驾校教练车"油改气"工程,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

7.发展"绿色"物流。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使用绿色环保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制度,减轻因交通运输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实施城区蓝天工程

1.推行清洁能源。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行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15年,完成规划建成区内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2.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强化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化管理,严禁敞开作业,采取洒水、覆盖以及工程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防尘措施;建筑拆迁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作业方式,及时清运拆迁建筑垃圾等防尘措施。

3.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城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气筒朝向和高度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城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4.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从事服装干洗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改、扩)建干洗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限期更新为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造,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实现达标排放。

5.整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废气。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逐步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采取气体导排、处理和利用措施及除臭措施,并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加强垃圾焚烧设施的废气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6.大力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减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的改造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有效控制城郊道路扬尘。

(四)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省环境监测中心遥感监测发现的秸秆焚烧点,要及时响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加强烟尘控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郊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要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林格曼黑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控制农业氨污染。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5.防治矿山开采污染。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努力减轻矿山开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省里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到2015年,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矿山9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

6.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深入开展以"千矿整治"为载体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加强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到2012年,全市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98%以上。

7.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五)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

1.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到2013年,基本完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根据省政府要求,完成监测站位建设工作。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加强对污染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全市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因子,为污染治理、事故处置及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利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深入研究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及其传输特征和危害。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逐步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区域大气能见度、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根据低能见度对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和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逐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动态调控不利气象条件生成区域的社会生产和区域交通等活动,尽量降低低能见度和灰霾天气的危害性。防范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对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响应,协调处理突发大气环境应急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开展蓝天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合力攻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分管杭州湾工业园区常委、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公安、监察、财政、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农林渔牧、城管执法、服务业发展、建管、国土、工商、气象、"两区"等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定期组织绩效考评。同时,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

明确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该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对各有关责任部门、相关乡镇街道、"两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每年安排蓝天行动工作先进奖励经费5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格环境管理

1.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和省的总量控制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排污单位,建立和完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做到持证排污、依法排污。有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排污单位,必须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从空间环境准入、总量环境准入、项目环境准入入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的决策评价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从源头预防大气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新(扩、改)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医药、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和建设。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建立产业转移的环境监管机制,防止将重污染行业转移到农村地区。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强化环境法治,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城管执法责任制,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6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治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57.85%,烟尘及粉尘分别下降10%。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超过325天,降尘年均浓度值降低20%。

(二)重点解决冒黑烟和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全区燃煤污染,石油混合性污染和空气有异味等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控制和改善。

(三)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三、任务和要求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注重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工业园集中,加速产业集聚和专业化分工,完善产业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实施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淘汰市政府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灶),严格管理控煤区,加快热能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质检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4、新增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2家,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5、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任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3家,5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积极鼓励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削减排污总量。

6、深化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镀、线路板、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尽快搬迁,对工艺落后且改造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

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偷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四)推广清洁能源,扩大禁煤区范围。

7、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积极争取增加天然气的供应量,充分发挥燃气发电机组作用。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8、巩固禁煤区成果。制定关政策,在已划定禁煤区范围内,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能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9、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各地环境整治。做好汽车站、码头和农贸、小商品等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开放式园林、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等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水平和行驶车辆整洁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六)控制扬尘污染。

10、在城区范围内取缔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老虎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11、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各建设项目立项时应报备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优先承包建筑工程。

推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报监制度。到年底,城区报监率达100%,其它各地达60%以上,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报监。

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城区100%淘汰砖砌围栏,其它各地淘汰80%。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布置分类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其它各地50%左右的工地消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源。城区施工现场基本消灭扬尘污染。

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

强化对拆迁城区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

加强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造成污染的施工单位,要责令期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水利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2、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提高行驶车辆清洁水平。

城区100%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其它各地须达56%以上。年城区各建筑工地基本杜绝带泥上路现象。

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遗撒、滴漏等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道路遗撒严重的路段,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清理。加强车辆保洁管理,在高架环路一周之外合理规划设置汽车清洗场站,保证行驶车辆清洁。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巡警大队。

13、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中心城区率先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4、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改变传统的道路清扫方式,提倡科学、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城区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洒水清扫率力争达到100%。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充分利用中水定时冲洗道路和喷雾压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区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5、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生物多样性水平,减少土地面积并定期冲洗道路两侧绿化灌木树叶积尘。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七)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

16、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新车实施国家第III阶段(欧III)尾气排放标准。

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年检及动态抽检,整治机动车污染排放超标车辆的违法行为。禁止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17、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8、坚持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行驶条件。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关责任单位:规划分局。

(八)控制服务行业废气污染。

19、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好民众关心的油烟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0、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城市改造和开发应当按照环境功能区的要求,规划和建设餐饮业对集中的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居住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1、餐饮业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应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九)禁止垃圾露天燃烧、秸秆焚烧及其他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的行为。

22、规范垃圾处置工作,要做到“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市处理”,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3、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害气体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4、坚持“堵、疏”结合原则,禁止秸秆焚烧,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秸秆沤堆肥技术,综合选用秸秆资源。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区蓝天办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关任务。

(二)实施阶段:各部门制定实施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各部门分解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目标。

(三)总结阶段:各牵头、责任单位年终向区蓝天办提交专题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蓝天工程的领导,区蓝天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挥、协调,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蓝天工程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区蓝天办负责全区蓝天工程的日常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对完成年蓝天工程工作计划任务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和科技支撑。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建设,发改、经信、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在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并积极支撑和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构筑蓝天工程的科技支撑体系。

第7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大会规格空前,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市长王安顺出席,4位副市长张工、林克庆、张延昆、陈刚在会上分别对本市空气污染治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拆除违建等内容进行大会发言。

市委书记郭金龙在会上强调,北京将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推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让北京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并要求今后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必须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当前要紧紧抓住广大群众关心的大气质量、污水、垃圾、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整体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新的变化。二是必须创新管理体制。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职能整合,推动资源共享,解决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形成管理的合力,增强履行职责的力度。三是必须创新投融资体制。四是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五是必须依靠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大力支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首都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此外,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要给予问责。

北京市近期出台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和《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北京市人大已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13年的立法计划,目前正在征集意见。

针对今年初出现的雾霾天气,行动计划在原有52条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了1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严格治理散煤污染排放,制定北京市散煤治理实施方案,削减农村炊事和燃烧散煤,推广应用优质低硫型煤。二是取缔经营型燃煤,减少早点摊,减少低空燃煤污染。三是开展区县、乡镇间的环境治理,取缔无照非法经营,集中治理郊区、工业大院污染,拆除违章建筑。四是动员全社会力量提升城市清洁度,组织开展城市卫生大扫除活动,严格落实单位门前三包,提升城市干净程度。五是规范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实施全密闭化运输,杜绝运输过程遗洒,填埋场产生的沼气全部收集。防止扬尘等污染。六是加强顶层设计,启动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七是创新减排政策研究,研究增加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排污收费项目,对现有收费的标准提高,促进污染减排,研究制定新建工业项目的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和排污量指标,研究完善外地车辆在京使用的管理政策。八是加大公共监督,利用公共热线实时举报。

北京市科委正联合国家部委,研究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创新体系,加强北京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并研究制定中长期产业布局与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规划。

今年北京将加大平原绿化造林力度,总的造林面积为35万亩,比去年多10万亩,并在改善空气质量最显著的地方建成大片森林,其中万亩以上成片林地将超过10处。

第8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认真实施《相城区“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逐步关停转移电镀、化工、印染、水泥等重污染企业,2014年计划关停电镀、化工企业5家,关停家具、塑料造粒企业25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1、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对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全面实施4家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重点完成望亭发电厂3号机组、东吴热电3台机组的脱硫改造,完成望亭、蠡口、东吴3家电厂7台机组的除尘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化工园区以及家具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进行调查摸底,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铂汉五金塑胶制品公司、市富华涂饰厂等35家废气排放企业进行整治,完善净化装置。完成印染废气治理20家,完成家具、金属件、喷漆行业整治50家。(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强化工业污染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强化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完善蠡口热电、惠龙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确保4家电厂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探索在生物科技园、电镀集中区、印染集中区等废气排放比较集中的地区安装区域大气污染监测监控系统,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及时预警。(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耗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全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省级示范区内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四类新建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对供热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限期淘汰;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要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替代燃煤。2014年在阳澄湖镇新建1个使用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点,推进望亭发电厂供热管网建设,全区淘汰燃煤小锅炉5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安监局、质监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强化公交优先战略,推行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自行车、步行相衔接的城市交通模式。全区新建公共候车亭60个、智能电子站牌50个,淘汰50辆旧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动力车辆,新增公共自行车1300辆。(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城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五、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调治理。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个。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巡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局、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结合城市发展状况,对已经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适当调整,2014年扩大禁燃区5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带泥上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交巡警大队,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4、强化油烟污染防治。严格餐饮项目环保审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城管局、卫生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第9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分管领导一线调度,采取专题会议、微信调度、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日将工作动态报送至区大气专委办,区大气专委办每周制定工作简报呈区领导阅示。

二、推进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

认真落实《XX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积极推进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如期完成,确保球团竖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于年底前完工,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

三、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

由XXX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XXX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并邀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科室现场指导,在XX大道重点路段设置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点位,对过往柴油车辆的监督抽测,严厉处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同时对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等重点单位,按“双随机”模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入户抽检抽测,依法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况,杜绝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

四、持续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

一是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区城管局牵头,严厉打击未纳入名录管理的车辆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严格落实运输时间,规范运输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违反运输时间、未批先运、不按规定运行路线运输等行为。发现带泥上路、苫盖不严、车身带泥等问题的车辆一律查扣,对司机和车辆所属企业严管重罚。

二是严格按照XX市《“马路本色”行动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实施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持续开展“马路本色”行动,固化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流动保洁”作业机制,坚持每天对市区建成区主次干道及车行道在5米以上的背街小巷实施机械化清扫、冲洗,采用“一吸、一冲、一洗扫”作业清扫模式对重点路段加密道路保洁工作,有效控制路面扬尘污染;利用大型抑尘雾炮车和洒水车,巡回对重点路段实施喷雾和洒水作业,并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频率,避免二次起尘。

五、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

按照《XX省建筑工地扬尘检查标准》,严格执行施工全过程“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旧城改造工地、道路改造工地监督执法力度,全面督促各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依法查处、停工整治,相关情况记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按照重点工地名单开展常态化监督巡查工作,特别加强空气站点周边的江大南路社区改造工地、顺外路改造项目监管巡查,并形成巡查台账,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六、强化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按照《XXX区严格露天禁烧工作方案》要求,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综合运用人防与技防,加强人工巡查、网格监管、无人机巡控等手段开展露天禁烧巡查管控工作,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同时压实监管责任,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实行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尽早建立XXX区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高标准、高要求推进露天禁烧管控工作。

七、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餐饮油烟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充分运用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手段,对餐饮企业进行监管。重点做好XX南路、XX路和XX站点周边餐饮企业的督查检查,要求餐饮企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加大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户的整改和处罚力度。二是持续开展夜间露天烧烤及街边小吃摊整治行动,坚持取缔无组织排放餐饮油烟小摊小贩。

八、开展VOCs综合治理行动

一是加快完成市级重点VOCsXXX科技有限公司治理工程,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二是加快推进企业源头替代,鼓励企业使用低VOCs原辅料,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加大对涉VOCs企业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无组织管控、有组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建立等情况,对未严格落实VOCs治理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责令整改到位。

九、开展“散装物料”企业扬尘治理行动

对全区“散装物料”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进行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处罚。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对新发现的“散装物料”企业要求落实好各项扬尘管控要求。